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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朱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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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ham
27680
/* 散文集:《背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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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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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68
2571666
2025-06-20T15:08:54Z
Hamham
27680
/* 篇目 */
257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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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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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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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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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Author-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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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69
2571668
2025-06-20T15:09:53Z
Hamham
27680
/* 散文集:《蹤跡》 */
257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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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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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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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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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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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Author-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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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72
2571671
2025-06-20T15:14:44Z
Hamham
27680
/* 散文集:《歐遊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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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PD-US-author}}
{{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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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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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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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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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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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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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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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出版的單行本===
《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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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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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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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目 */
257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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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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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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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你我》的自序]] (1934年12月)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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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T15:46:29Z
Ham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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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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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PD-US-author}}
{{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1946年7月)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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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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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T15:48:4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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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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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日本語的歐化]](1938年1月)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氣節]](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載《知識與生活》)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朱自清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刊在《知識與生活》)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吃飯]](1947年7月6日)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論書生的酸氣]]
*[[論老實話]]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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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什麼是文學?]](1946年作,《新生報》)
*[[現代人眼中的古人]](1946年作,介紹郭沫若《十批判書》)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1947年2月21日)
*[[論通俗化]](1947年4月28日發表該文)
*[[論嚴肅]](1947年5月5日,《中國作家》)
*[[古文學的欣賞]](1947年6月1日,《文學雜誌》復刊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動亂時代]]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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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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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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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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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PD-US-author}}
{{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論氣節]] (1947年4月11日,在清華通識學社演講,同年5月1日發表該文)
*[[論標語口號]] (1947年5月,在清華五四文藝晚會演講此題,同月19日完成該文)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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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88
2571687
2025-06-20T15:58:55Z
Hamham
27680
/* 演講 */
257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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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山野綴拾]]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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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子愷漫畫代序]] (1925年11月20日,《語絲》第54期)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梅花後記]] (1928年5月,國恥紀念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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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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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禪家的語言]]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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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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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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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PD-US-author}}
{{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给亡妇]]
*[[你我]]
*[[谈抽烟]]
*[[冬天]]
*[[择偶记]]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禪家的語言]]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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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7:26:2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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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集:《你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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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給亡婦]]
*[[你我]]
*[[談抽煙]]
*[[冬天]]
*[[擇偶記]]
*[[南京]]
*[[潭柘寺戒坛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禪家的語言]]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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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0:00:53Z
Ham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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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集:《你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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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ame=朱自清|birthyear=1898|deathyear=1948|firstletter=Z|wikipedia=朱自清|zh-classical-wikipedia=|wikiquote=朱自清|commons=|notes=原名自華,字佩弦,號秋實,祖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東海縣。中國現代詩人、散文作家。|image=Zhu_Ziqing.png|country=|times=}}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字'''佩弦''',號'''實秋'''。生於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埠上村,籍贯浙江绍兴,中華民國作家,以官話白話文的散文和新詩著稱。曾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
朱自清以散文聞名,其中成就較高的是收錄於《背影》、《你我》諸集裡的背影、荷塘月色、溫州的蹤跡的《綠》等抒情散文。其中[[背影]]為朱自清創作的一篇散文,描述了在家庭遭變故的情況下,父親送別遠行兒子的經過。文章通過樸素真切的語言,表現了父親的一片愛子之心和兒子對父親的愧疚和懷念之情,是中國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朱自清的散文不僅以描寫見長,並且還在描寫中達到情景交融的藝術境界。他的寫景散文在現代文學的散文創作中佔有重要地位,他運用白話文描寫景致最具魅力。如《綠》中,就用比喻、對比等手法,細膩深切地畫出了梅雨潭瀑布的質和色,文字刻意求工,顯示出駕馭語言文字的高超技巧。這些文字在他辭世之前就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形成了獨特的清麗風格。
==篇目==
===生前發行的單行本===
====散文集:《蹤跡》====
1924年12月,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匆匆]]
*[[歌聲]]
*[[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
*[[溫州的蹤跡]]系列:“月朦朧,鳥朦朧,簾卷海棠紅”、綠、白水漈、生命的價格——七毛錢
*[[航船中的文明]]
</div>
====散文集:《背影》====
1928年10月,開明書店出版(一說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背影》序]]
*[[女人]]
*[[白種人——上帝的驕子]]
*[[背影]]
*[[阿河]]
*[[哀韋杰三君]]
*[[飘零]]
*[[白采]]
*[[荷塘月色]]
*[[一封信]]
*[[《梅花》後記]]
*[[怀魏握青君]]
*[[儿女]]
*[[旅行雜記]]
*[[说梦]]
*[[海行雜記]]
</div>
====散文集:《[[歐遊雜記]]》====
1934年9月,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歐遊雜記/序|序]]
*[[歐遊雜記/威尼斯|威尼斯]]
*[[歐遊雜記/佛羅倫司|佛羅倫司]]
*[[歐遊雜記/羅馬|羅馬]]
*[[歐遊雜記/滂卑故城|滂卑故城]]
*[[歐遊雜記/瑞士|瑞士]]
*[[歐遊雜記/荷蘭|荷蘭]]
*[[歐遊雜記/柏林|柏林]]
*[[歐遊雜記/德瑞司登|德瑞司登]]
*[[歐遊雜記/萊茵河|萊茵河]]
*[[歐遊雜記/巴黎|巴黎]]
*[[歐遊雜記/西行通訊|西行通訊]]
</div>
====散文集:《你我》====
1936年3月,商務印書館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你我》自序]]<br>
{{center|——甲辑——}}
*[[“海阔天空”与“古今中外”]]
*[[扬州的夏日]]
*[[看花]]
*[[我所见的叶圣陶]]
*[[论无话可说]]
*[[給亡婦]]
*[[你我]]
*[[談抽煙]]
*[[冬天]]
*[[擇偶記]]
*[[南京]]
*[[潭柘寺戒壇寺]]<br>
{{center|——乙辑——}}
*[[《忆》跋]]
*[[《山野掇拾》]]
*[[《子恺漫画》代序]]
*[[《白采的诗》——《赢疾者的爱》]]
*[[《萍因遗稿》跋]]
*[[《子恺画集》跋]]
*[[《粤东之风》序]]
*[[叶圣陶的短篇小说]]
*[[给《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燕知草》序]]
*[[《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
*[[《谈美》序]]
*[[论白话——读《南北极》与《小彼得》的感想]]
*[[《子夜》]]
*[[读《心病》]]
*[[歐遊雜記/序|《欧游杂记》自序]]
*[[《文心》序]]
</div>
====文史專著:《[[經典常談]]》====
1942年8月,重慶國民圖書出版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經典常談/序|序]]
*[[經典常談/說文解字第一|說文解字第一]]
*[[經典常談/周易第二|周易第二]]
*[[經典常談/尚書第三|尚書第三]]
*[[經典常談/詩經第四|詩經第四]]
*[[經典常談/三禮第五|三禮第五]]
*[[經典常談/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春秋三傳第六(國語附)]]
*[[經典常談/四書第七|四書第七]]
*[[經典常談/戰國策第八|戰國策第八]]
*[[經典常談/史記漢書第九|史記漢書第九]]
*[[經典常談/諸子第十|諸子第十]]
*[[經典常談/辭賦第十一|辭賦第十一]]
*[[經典常談/詩第十二|詩第十二]]
*[[經典常談/文第十三|文第十三]]
</div>
====散文集:《[[倫敦雜記]]》====
1943年,開明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倫敦雜記/自序|自序]]
*[[倫敦雜記/三家書店|三家書店]]
*[[倫敦雜記/文人宅|文人宅]]
*[[倫敦雜記/博物院|博物院]]
*[[倫敦雜記/公園|公園]]
*[[倫敦雜記/加爾東尼市場|加爾東尼市場]]
*[[倫敦雜記/吃的|吃的]]
*[[倫敦雜記/乞丐|乞丐]]
*[[倫敦雜記/聖誕節|聖誕節]]
*[[倫敦雜記/房東太太|房東太太]]
</div>
====文藝專著:《語文零拾》====
1948年4月,名山書局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陶詩的深度]]
*[[甚麼是宋詩的精華]]
*[[詩文評的發展]]
*[[歷史在戰鬥中]]
*[[生活方法論]]
*[[短長書]]
*[[修辭學的比興觀]]
*[[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
*[[中國文學與用語]]
*[[日本語的歐化]]
*[[日本語的面目]]
*[[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
*[[回到大的氣派]]
*[[靈魂工程師]]
</div>
====文藝專著:《標准與尺度》====
1948年4月,文光書店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標准與尺度》自序]]
*[[動亂時代]]
*[[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回來雜記]]
*[[文學的標準與尺度]]
*[[論嚴肅]]
*[[論通俗化]]
*[[論標語口號]]
*[[論氣節]]
*[[論吃飯]]
*[[什麼是文學?]]
*[[什麼是文學的“生路”?]]
*[[低級趣味]]
*[[語文學常談]]
*[[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
*[[誦讀教學]]
*[[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
*[[論誦讀]]
*[[論國語教育]]
*[[古文學的欣賞]]
*[[現代人眼中的古代]]
*[[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
*[[日常生活的詩]]
</div>
====文藝專著:《論雅俗共賞》====
1948年5月,觀察社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論雅俗共賞》序]]
*[[論雅俗共賞]]
*[[論百讀不厭]]
*[[論逼真與如畫]]
*[[論書生的酸氣]]
*[[論朗誦詩]]
*[[美國的朗誦詩]]
*[[常識的詩]]
*[[詩與話]]
*[[歌謠里的重疊]]
*[[中國文的三種型]]
*[[禪家的語言]]
*[[論老實話]]
*[[魯迅先生的雜感]]
*[[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div>
===身後發行的單行本===
====文藝專著:'''《語文影及其他》'''====
1985年10月,中国文聯出版公司出版。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語文影及其他》自序]]
*[[說話]]
*[[沉默]]
*[[撩天兒]]
*[[如面談]]
*[[人話]]
*[[論廢話]]
*[[很好]]
*[[是嘍嘛]]
*[[不知道]]
*[[話中有鬼]]
*[[正義]]
*[[論自己]]
*[[論別人]]
*[[論誠意]]
*[[論做作]]
*[[論青年]]
*[[論東西]]
*[[論轟炸]]
</div>
===散文===
(收入前述單行本者不錄)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憶跋]] (1924年8月17日,溫州)
*[[說夢]](1925年10月)
*[[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9日,《語絲》第2卷第72期)
*[[唱新詩]] (1927年10月11日)
*[[哪裡走]] (1928年2月7日)
*[[悼王善瑾君]] (1928年3月11日)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李健吾先生]] (1928年12月4日)
*[[白馬湖]] (1929年7月14日,《清華周刊》第32卷第3期)
*[[哀互生]] (1933年7月1日,《文學》第1卷第1號)
*[[內地描寫]] (1934年10月13日,《太白》第1卷5期)
*[[說揚州]] (1934年11月20日,《人間世》第1卷第16期)
*[[松堂遊記]] (1935年5月15日)
*[[初到清華記]](1936年3月,《清華周刊》副刊第44卷第3期)
*[[蒙自雜記]] (1939年2月6日,《新雲南》第3期)
*[[這一天]] (1939年7月7日)
*[[外東消夏錄]](1941年8月28日開始寫)
*[[三祝報章文學]] (1942年1月1日,昆明《中央日報》)
*[[飛]](1944年作,昆明《中央日報‧星期增刊》第32期)
*[[新中國在望中]](1944年作,此文原稿殘缺,未發表)
*[[回來雜記]](1946年作,《大公報》)
*[[春]]
*[[沉默]](《清華周報》)
*[[「好」與「妙」]]
*[[關於「月夜蟬聲」]]
</div>
===論著===
<div style="column-count:2;-moz-columncount:2;-webkit-column-count:2">
*[[民眾文學的討論]](1922年1月21日,《時事新報》附刊《文學旬刊》)
*[[讀〈湖畔〉詩集]](1922年5月18日)
*[[短詩與長詩]](1922年4月,《詩》第1卷第4號)
*[[文藝的真實性]](1923年11月17日,載次年《小說月報》第15卷第1號)
*[[文藝之力]](1924年1月28日)
*[[正義]](1924年5月14日)
*[[白采的詩]](1926年8月27日)
*[[熬波圖]](1926年12月22日,次年2月10日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8卷第2號)
*[[新詩]](1927年2月5日,《一般》第2卷第2號)
*[[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業]](1930年9月28日)
*[[論無話說]](1934年3月1日)
*[[論詩學門徑]](1931年5月1日,《中學生》雜誌第15號)
*[[論中國詩的出路]](1931年8月15日,清華《中國文學會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讀書筆記]](1933年2月)
*[[與黃晦聞先生論清商曲書]](1933年4月)
*[[中國文評流別述略]](1933年11月11日,天津《大公報‧文藝副刊》第50期)
*[[陶淵明年譜中的問題]](1934年5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2期)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卷]](1934年10月,《清華學報》第9卷第4期)
*[[文言白話雜論]](1934年11月12日,《清華周刊》第42卷第3、4期)
*[[說話]](1935年,《小說月報》)
*[[詩言志說]](1937年6月,清華中文系刊物《語言與文學》)
*[[論「以文為詩」]](1939年6月6日,同月29日載《大公報‧文藝副刊》)
*[[中國散文的發展]](1939年10月20日作,《中學生》戰時半月刊第10期)
*[[文字改革]](1940年6月16日作,《今日評論》第3卷第24期)
*[[古詩十九首釋]](1942年2月16日開始在《國文月刊》第1卷第6期連載)
*[[愛國詩]](1943年)
*[[了解與欣賞]](1943年3月)
*[[詩教說]](1943年6月作,《人文科學學報》第2卷第1期)
*[[論青年]](1944年作,《中學生》)
*[[《聞一多全集》序、序言]](1947年7、8月)
*[[論不滿現狀 ]](1947年12月,《觀察》第3卷第18期)
*[[歌謠裡的重疊]]
*[[新詩的進步]]
*[[禪家的語言]]
*[[理想的白話文]]
*[[詩的形式]]
*[[寫作雜談]]
</div>
===教學指導===
*略讀法導引
*《孟子》讀法指導大概
*《史記菁華錄》讀法指導大概
*《唐詩三百首》指導大概
*《胡適文選》讀法指導大概
*「瀧岡阡表」讀法指導大概
*「我所知道的康橋」讀法指導
===新詩===
====註明清楚的作品====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睡吧,小小的人(1919年2月29日,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光明(1919年11月22日)
*新年(1919年12月21日,1920年1月,《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煤(1920年1月9日,北京,《雪朝》)
*北河沿的路燈(1920年1月25日)
*悵惘(1920年,《新潮》3卷1號)
*滿月之光(1920年,《北京大學學生周刊》)
*小草(1920年3月18日,北京,刊在《新潮》3卷1號,後收錄在文學研究會叢書《雪朝》)
*[[不足之感]](1920年10月3日,杭州)
*滬杭道中(1920年,11月18日,滬杭道中)
*送韓伯畫往俄國(1920年12月28日,後收錄在亞東圖書公司出版的《蹤跡》)
*滬杭道上的暮(1921年11月18日)
*睜眼(1921年12月,杭州,《雪朝》)
*靜(1921年12月22日,杭州、城隍山、四景園,《雪朝》)
*星火(1921年12月22日,杭州,《雪朝》)
*轉眼(1921年)
*宴羆(1922年5月,台州所感,作於杭州)
*毀滅(1922年12月9日,次年3月10刊載於《小說月報》第14卷第3號)
*細雨(1923年3月8日)
*贈A.S.(1924年4月15日,寧波作。原題為「贈友」,同年26日,《中國青年》第28期,之後收入《蹤跡》,並改名為「贈A.S.」)
*別後(1924年3月刊載在《小說月報》第15卷第6號)
*風塵(1924年5月28日)
*血歌(1925年6月10日,紀念五卅慘案)
*我的南方(1925年10月20日,《語絲》第48期)
*輓聞一多先生(1946年8月16日)
</div>
====创作时间不详====
*挽歌(杭州,堯深追悼會之晨)
*[[秋]]
*[[紀遊]]
*[[湖上]]
*[[燈光]]
*[[獨自]]
*[[僅存的]]
*[[香]]
*[[黑暗]]
===傳統詩文===
<div style="column-count:3;-moz-column-count:3;-webkit-column-count:3">
*行行重行行(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青青河畔草(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西北有高樓(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迢迢牽牛星(擬古詩,1927年6月作,收錄在《敝帚集》。)
*[[和李白《菩薩蠻》]](1927年5月31日)
*[[威尼斯行]](1932年7月7日)
*[[重過清華園西院]]三首
*[[除夕書感]]
*有感
*昔遊
*[[盛年]]
*無題
*[[竹隱以紅葉見寄,賦此奉答]]三首
*[[灕江絕句]]二首(1938年,朱自清在南寧作此詩)
*[[南岳方廣道中寄內作]](1939年)
*[[得逖生書作,次公權韻]]二首
*[[近懷示聖陶]]
*[[夏夜次公權韻]]
*[[寄三弟永叔]]
*[[市肆見三希堂三谷尺牘,愛不忍釋,而力不能致之]]
*[[夜不成寐,憶業雅《老境》一文,感而有作,即以示之]](1948年北平)
</div>
===小說===
*[[別]]
*[[笑的歷史]](1923年4月28日完成,同年6月10日,《小說月報》第14卷第6號)
===譯文===
*[[心理學的範圍]](1920年,《新潮》2卷3號)
*[[為詩而詩]](與李健吾合譯,《一般》第3卷第3號)
===演講===
*[[平民教育是什麼?]](1920年4月6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我們為什麼紀念五一勞動節呢?]](1920年5月2日,朱自清擔任平民教育講演團第四組書記的一場演講)
*[[雜詩體]] (1928年12月7日,在中國文學會成立大會上演講此題)
*[[白話與文言]] (1935年1月26日,在北平女子文理學院演講)
*[[聞一多先生與詩]] (1947年4月9日,在清華新詩社演講)
==參考資料==
*朱自清/著,熊美如/主編,《朱自清全集》,世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9月初版二刷。
*朱自清/著,陳俊啟/編著,《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三民書局,2006年5月初版。
*朱喬森/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書林出版,1992年12月初版。
*陳俊啟/編,〈朱自清年表〉,收錄在《20世紀文學名家大賞:朱自清》一書。
*朱喬森/編,〈朱自清生平著作編年簡表〉,收錄在《中國現代作家選集4:朱自清》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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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想要請求恢復被刪除頁面,請在[[Wikisource:删除讨论#恢復討論]]提出。歡迎每年12月下旬提出[[Wikisource: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版權不久在新年失效者]],但請管理員在西十二區踏入新年,再行恢復,就是{{CURRENTYEAR}}-01-01T00:00-12:00 = {{CURRENTYEAR}}-01-01T07:00-05:00 = {{CURRENTYEAR}}-01-01T12:00Z = {{CURRENTYEAR}}-01-01T20:00+08:00,避免太早恢復不利時區偏西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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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讨论的子页面 ==
=== 2023年 ===
* [[/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報特別提刪討論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公報特別提刪討論頁]]
== 2024年 ==
=== 3月 ===
*[[抗日戰爭勝利暨臺灣光復紀念碑碑文]]:未明符合版权要求的理由。--[[User:Kcx36|Kcx36]]([[User talk:Kcx36|留言]]) 2024年3月18日 (一) 03:11 (UTC)
*: 該紀念碑碑文應該是由[https://www.th.gov.tw/new_site/05publish/03publishquery/02journal/01download.php?COLLECNUM=401073404 臺北市中山堂管理所成立的碑文委員會]書寫。——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4年3月26日 (二) 12:08 (UTC)
*::链接点不开,而且阁下既然提到了“應該”,那说明仍然处于无法确认的状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4年3月27日 (三) 13:55 (UTC)
*:::内容是可以确认的(“应该”有时只是一种说话方式吧),原文是“...由臺北市中山管理所於同年10月成立「碑文委員會」,並由下設的「碑文研議小組」在2011年3月定稿碑文,最後於同年光復節以「歷史長軸」形式立於紀念碑前。”问题是,中山堂管理所是台北市文化局下辖二级机关,但该碑文委员会的组成,似乎是由外部的专家学者组成[http://big5.taiwan.cn/xwzx/la/201110/t20111026_2120855.htm],因此可能需要具体考虑委员会的组成方式和著作权的归属是否有约定等问题(因为可能会牵涉受雇/受聘等情况?)。@[[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不知道阁下是否方便去信或其他方式向相关机关确认此件的著作权归属?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3月27日 (三) 14:18 (UTC)
*:::: 我在想能不能直接給智慧財產局記寄封信問問,順便取得函釋供後人參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4年3月28日 (四) 01:32 (UTC)
*:::::辛苦阁下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3月28日 (四) 03:19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一年过去了,不知阁下可有什么好消息?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16:47 (UTC)
*:::::: 其實我剛剛路過有看到這裡,但一直沒空寄信問Orzz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2月14日 (五) 17:44 (UTC)
*:::::: 剛剛終於寄了信,不日內應有結果。——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4月21日 (一) 06:42 (UTC)
== 2025年 ==
=== 1月 ===
*[[意德土訪問錄]],作者之一羅學濂2000年逝世,版權遠未到期。--[[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3:09 (UTC)
*: {{ping|Zhxy 519}}不知約何時到期?可加入未來到期公有領域作品列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2月14日 (五) 15:24 (UTC)
*[[意大利法西斯蒂黨黨綱]],為上述文獻收錄,如果不能單篇確定譯者,應該考慮以原書作者為該篇譯者而適用作者2000年逝世情況,歡迎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03:11 (UTC)
*:初步核对了一下[[c:File:NLC511-13053167-67891_意德土訪問錄.pdf]]的版权页,编者陈立夫(2001),另外三个作者:[[w:张冲 (1904年)]](1941)、张北海(没错的话应该是1977——综合[[c:File:NLC511-027032013015710-16134_中國教育電影協會會員名錄.pdf]](p.15)、[[w:中央电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https://www.chengxuan.com/antiques/94571/]的信息)、[[w:许绍棣]](1980)。这样算下来,原书不到期,可以直接删除。至于下面这一个单篇则需要看是否有可能将其译者归于张冲。当年这四个人是一起受派遣出去考察的,因此我想能分清楚谁写的哪篇机会不大(要是要分,大概在内文就写清楚了);但张冲有个人传记,也许里面有些新信息,或可稍待一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月9日 (四) 08:44 (UTC)
*:'''更新''':已查马雨农《张冲传》(团结出版社,2012年,{{ISBN|9787512608955}})涉及此事之第四章〈影业中坚〉第一节〈涉足影业的机缘〉、第二节〈在考察中筹划蓝图〉,并无述及此文由张冲单独译出,结合前述,提议{{删除}}。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1日 (一) 23:52 (UTC)
*::{{已刪除}}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22: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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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精華經(他人譯為:心經)]],所宣称的譯者「第廿五世大乘法王蓮花戲遊金剛」在YouTube出現,疑似並非屬於公有領域翻譯。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月16日 (四) 03:24 (UTC)
*:{{删除}}。[https://www.kadhampa.info/9],见此(向下拉至“第廿五世”),显有“西元1964-”标识。题外话:此件所标识作者几年前还上过社会版[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52605]。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月16日 (四) 03:29 (UTC)
{{已删除}}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月21日 (二) 02:23 (UTC)
----
*[[作者:世界卫生组织]]的所有作品目前版权标注都为PD-UN,但查[https://www.who.int/zh/about/policies/publishing/copyright 世界卫生组织官网“版权、批准和许可”页]:
<blockquote>
*世卫组织发表的所有出版物(遵循CC BY-NC-SA 3.0 IGO许可协议);
*刊登在非世卫组织出版物中的由世卫组织工作人员撰写或联合撰写的文章或章节(遵循CC BY 3.0 IGO或CC BY-NC 3.0 IGO许可协议);
*刊登在非世卫组织出版物中的由接受世卫组织全部或部分资助的个人或机构撰写或联合撰写的文章或章节(遵循CC BY 3.0 IGO或CC BY-NC 3.0 IGO许可协议)。</blockquote>
并对翻译和改编有进一步的要求,请问是否应该新建版权模版页并根据世卫组织的要求规范相关标注。--[[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1月22日 (三) 07:19 (UTC)
:请注意本站不接受NC。根据我的理解,PD-UN只能用于带有联合国标识的作品。--[[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12:48 (UTC)
::感谢阁下指出,[[Author:世界卫生组织]]的所有作品在世界卫生组织官网页面都有明确的版权所有标志,并遵循CC BY-NC-SA 3.0 IGO许可协议,现提删其所有作品。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14:30 (UTC)
:: 可以建议{{ping|Coronantivirus}}或其他贡献者参考[[c:Commons:World_Health_Organization]]请求授权。--[[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05: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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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央企公司章程,需要进一步明确版权信息。———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3日 (四) 07:00 (UTC)
*:该司自1949年创建至1983年都为中国人民银行下属机构和,并于1983年成为国务院直属局级机构,后改制为因此该章程在发表之时,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1月23日 (四) 08:31 (UTC)
*:勘正笔误:该司自1949年创建至1983年都为中国人民银行下属机构和,并于1983年成为国务院直属局级机构,后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与上市公司,因此该章程在发表之时,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1月23日 (四) 08:32 (UTC)
*::不是你这么理解的。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4日 (五) 15:31 (UTC)
*::MarkZhou08君说到点子上了。历史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很多是具有行政权的。如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加挂国家航天局牌子,具有民用航天的行政管理权;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具有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审批权。查《{{URL|https://m.fabao365.com/code/law_86631.html|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保发〔1996〕233号),“{{tq|中保集团的公文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颁布规章制度,<u>施行行政措施</u>……中保集团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 适用于<u>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或业务的规章制度;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u>;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构不适当的决定。}}”从现代的眼光看,确实是有些难以想象的。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18:05 (UTC)
*:::首先第一,你自己都说是加挂牌子了,我查了一下,维基百科的《{{w|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条目,该公司历史上并无加挂任何行政部门的牌子。其次第二,民营企业内部都会有“行政”部门,但民营企业的这个“行政”指的显然是“行内部的政”,而非“行国家的政”。中央企业亦是同理。再说了,就算他有“行国家的政”的权力,那也不代表他干啥都是在“行国家的政”啊。再再再再说了,这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作者也不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啊。。。。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9日 (三) 03:19 (UTC)
*::::(1)我刚才举的例子有两个……另一个例子是,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没有加挂任何牌子,但是具有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审批权。
*::::(2)阁下提到,“{{tq|再说了,就算他有“行国家的政”的权力,那也不代表他干啥都是在“行国家的政”啊。}}”这句话本身没问题,但提到的点很重要。由行政机关发布的组织法规,不论所涉及的组织是否具有行政权,都应当认为法规本身是公有领域文件。典型的案例是《[[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南科大暂行办法》”),南方科技大学本身不是行政机关,只在依据《学位法》授予大学学位时行使行政权。但由于《南科大暂行办法》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规章,涉及到对该校行政权行使的安排,所以属于行政性质文件。本讨论所涉的《章程》也可以视为类似情况。
*:::: (3)阁下提到,“{{tq|再再再再说了,这个《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作者也不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啊。。。。}}”这个阁下确实说到点上了。本文从行文来看,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起草,国务院批复的文件。其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是如假包换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正部级行政机关。本章程作者的行政性质是毫无争议的。[[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13:12 (UTC)
*:::::#《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规章,当然,没有错,因为是地方政府规章,所以是公有。但是,你由此推论出,{{tq|本讨论所涉的《章程》也可以视为类似情况。}}这就是我下面说的,因为你看到一个人,他在某一天,吃了一碗面,所以,你便由此得出,世界上每个人每天都吃面,不吃饭。
*:::::#阁下也不是第一天参与版权讨论了,你应该知道,在过往案例中,是存在,即使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内容,一样被判定为不属于公有领域的例子的。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30日 (四) 06:00 (UTC)
*::::::(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是国务院行政性质文件《[[国务院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的报告》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给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国务院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的报告〉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给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的附件;
*::::::(2)《[[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性质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的附件。
*::::::请阁下解释一下,(2)的情形与(1)的情形有何不同?为何您认为(2)是公有,(1)不是呢?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16:50 (UTC)
*:::::::#阁下似乎搞错了什么,《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具有行政性,是因为该文件是地方政府规章,跟该文件是不是什么附件,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再来举个例子好了,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http://www.ncha.gov.cn/art/2009/8/21/art_2237_36720.html 关于中东铁路沿线历史建筑保护问题的函]》将“黑龙江日报记者曾一智来信”作为附件一并发送给黑龙江省文物局,请问“黑龙江日报记者曾一智来信”会因为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将其作为一份文件的附件而具有行政性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7日 (五) 08:46 (UTC)
*::::::::……文物局普查办的这篇函件(办普查函〔2009〕176号)写的是“{{tq|现将曾一智同志来信复印件转去}}”,公文内文并无引用该信。国家标准《{{URL|https://std.samr.gov.cn/gb/search/gbDetailed?id=71F772D7E77CD3A7E05397BE0A0AB82A|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图9,规定了公文附件页的标准格式。办普查函〔2009〕176号文并无列出附件,“曾一智同志来信复印件”不是办普查函〔2009〕176号文的附件。
*::::::::公文意义上的“附件”,是类似于《[[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7年)]]》的情况,想必读者应该能看出上述《决定》跟办普查函〔2009〕176号文的明显区别。这样的附件作为公文一部分的附件,与公文正文具有不可分割性。这才是我上面讨论所指的公文意义上的“附件”。请阁下不要混淆概念。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7日 (五) 12:48 (UTC)
*:::::::::所以呢。你还是没有证明“政府文件的附件同等拥有行政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7日 (五) 14:37 (UTC)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tq|'''<u>公文一般由</u>'''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u>附件</u>'''、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u>等组成</u>'''。}}”
*::::::::::附件是公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要公文具有行政性质,其组成部分就自然具有行政性质。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13:10 (UTC)
*:::::::::::《[[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3年#11月]]》的《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案件,便是党政公文《[[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毛泽东同志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的附件,但社群并不认可领导人讲话属于公有领域。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8日 (六) 16:28 (UTC)
*:::::::::::再还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请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报告》是行政文件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8日 (六) 16:33 (UTC)
*:::::::::::再还有,《[[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转发《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请问《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是行政文件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8日 (六) 16:37 (UTC)
*::::::::::::强烈建议阁下认真阅读他人留言后再回复。我说过,“'''只要公文具有行政性质,其组成部分就自然具有行政性质。'''”附件是否具有行政性质,前提是公文本身是否具有行政性质。
*::::::::::::(1)《[[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毛泽东同志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本身是使用“法人作品到期”的版权模板,并非{{tl|PD-PRC-exempt}}系列。拿这个出来只是混淆视听,故不作讨论。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我个人是认为本报告本就不宜删除,原删除决定是错误的。《{{URL|http://wsjkw.zjtz.gov.cn/art/2023/1/11/art_1228999655_58944186.html|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第七条规定,(该协会的任务包括)“{{tq|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tq|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tq|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由此可见,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属于刑法上的“从事公务”。刑法是最严格的法律规范,如果一件事在刑法上属于“从事公务”,出了问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但反而这件事在著作权法上不属于“行政性质”,我认为是不恰当的。上述《报告》是就计划生育协会协助政府从事计划生育工作而向国务院汇报、并就下一年度国家实施计划生育的措施提出方案的内容,理应认定为“行政性质”。
*::::::::::::(3)对于《[[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转发《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附件,我认为在商务部2024年12月答复后,社群有必要对此重新评估。[https://gzlynew.mofcom.gov.cn/gzlynew/servlet/SearchServlet?OP=getCommentAnswer&id=4579e78fc8344858bd884b6469dab593 2024年12月16日商务部网站对公众留言的答复]指出,“{{tq|上述中国少年先锋队相关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既然权威理解认为规范中国少年先锋队建设的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那么上述《纪要》作为规范民主党派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也宜理解为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另外,这里要同意一下本请求最下方银色雪莉的意见。本人特此请求红渡厨君如有反对意见,请直接引述法律规定和权威解释正面反驳。别再举例子了,举一堆不恰切的例子只会使得讨论越拉越远。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0:23 (UTC)
*:::::::::::::第二件“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概念显然有所区别,前者当中包含太多非公务的元素(看报告本身即可),而公务的外延又远大于“行政(立法、司法)性质的事务”(详据下《纪要》中的叙述),像我下边说的,您还是把过于直接地把两个外延范围存在差异的概念等同了。至于第三件倒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不过可能也不适宜在本件下展开。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5:50 (UTC)
*::::::::::::::“非公务的元素”是难以定义、生造出的概念。“公务的元素”有多少才是“行政性质文件”呢?如果一份规范性文件,90%的部分是倡议性内容,10%的内容是强制性规定,那么此文件能否收录进文库呢?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因此,本人反对用“公务元素含量”来作为判断文件是否具有“三性质”的要素。
*::::::::::::::《报告》中提及的“计划生育宣传”、“政府对计划生育协会的领导”<small>(例如“{{tq|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对计划生育协会加强领导}}”、“{{tq|把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一项重要内容}}”)</small>,显然都属于计划生育行政职权的一部分,都体现此《报告》具备行政性质。同时,国务院对该报告的“转发”,本身也具有对下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指导工作的行政含义。个人认为,文件只要包含行政性质内容,不论内容占比多少,其全文都应当是行政性质文件。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05:40 (UTC)
*:::::::::::::::完全同意“文件只要包含行政性质内容,不论内容占比多少,其全文都应当是行政性质文件”,但我认为您误读了我的观点,即我从不打算用“非公务元素的占比”来判定一个文件是否具备行政性质。在此我愿重申:
*:::::::::::::::1、之所以提出“非公务元素”的观点,事实上是为了指出己见以为阁下观点中的可商榷之处。阁下以《解释》论称“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是行政性质,这一点不会有人有意见,但是“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前者'''相去甚远''',当中显然包含大量非三性质事务的元素,如阁下所指出的“计划生育宣传”,这就是典型的例子——与政府合作的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银河沙数,若仅以协助政府即称其行为属行政性质,则是显然的扩大解释;具体而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七条也称“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然则是否企业在公司墙上搞个计生宣传亦足仅凭此而视为行政性质?答案是否定的。这样一来,显然根本不可能仅凭此与前句概念存在巨大差异的泛泛文句而强以前句之概念类比,不可能仅以此句而称一切涉及“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均属行政性质,而应该根据其具体单项行为的性质、授权关系和权限分野来个案判定其单项行为性质,而非划一而论。
*:::::::::::::::2、“政府对计划生育协会的领导”一点也同样如此,“领导”一词在相关司法辖区里的含义复杂,显然不能等同于行政权力的授权与被授权(群团并不天然具备行政性质,除非在某项事务上得到授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是仅限该项事务自身而言);国务院对该报告的转发这一行为具有行政含义不假,但这不代表该报告自身因而具备行政性,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有权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匆匆数言,也许有未尽妥善之处,但请指出。此外,我并非不愿意讨论下去,但可能与本条原案渐行渐远,如果您有意就此案作进一步讨论,不妨移步[[Wikisource:删除讨论]]的恢复讨论,提出恢复案,在下很乐意与阁下继续讨论。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5:48 (UTC)
*:::::::::::::#阁下似乎不知道,中共中央的文件,按目前社群共识,是按{{tl|PD-PRC-CPC}}被视为公有领域的。社群认为建国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的文件,就是具有行政性。不知者不怪,这个就不说你什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tq|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然后,你可以随便去找一个省份的公务员招考职位表,这些职位中,包括了地方党的组织、包括了政协组织。而,地方党的组织、政协组织,目前均被社群认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款列举项。所以,你所谓“从事国家公务”等同著作权法上的“行政性质”的论断,根本就是错误的。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10日 (一) 05:29 (UTC)
*::::::::::::::国家机关的权威解释显然优于“社群共识”,原社群共识认为公有领域文件不包括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等不具备行政性质,是由于没有国家机关的权威解释证实其具有行政性质。但是,{{URL|https://gzlynew.mofcom.gov.cn/gzlynew/servlet/SearchServlet?OP=getCommentAnswer&id=4579e78fc8344858bd884b6469dab593|2024年12月16日商务部网站对公众留言的答复}}已明确指出,[[w:zh: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机构设置|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室(队角)建设细则(试行)]]》《[[中国少年先锋队鼓号队建设标准(试行)]]》等中国少年先锋队相关文件“{{tq|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根据这一新的变化,本人认为,行政性质文件的认定标准应该增加考虑该文件是否具有“{{tq|规范性}}”的要素。
*::::::::::::::本案所涉及的《标准化法条文解释》(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2号)第十四条也规定:“{{tq|……推荐性标准一旦纳入指令性文件,将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因此,公有领域文件以“规范性”或“约束力”作为评判标准,其实是一脉相承的。
*::::::::::::::综上,根据最新权威解释,宜认为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政协组织、人民团体等机关(机构)制定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属于公有领域。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03:46 (UTC)
*:::::::::::::::现行社群共识是,地方党的组织、政协组织,均被社群认为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款列举项。若阁下要修改社群共识,请到写字间发起新的讨论。在共识修改以前,我只按照现行社群共识判断版权状况。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12日 (三) 07:16 (UTC)
*:::::::::::::::完全赞成“国家机关的权威解释显然优于‘社群共识’”,但我得指出的是,本地的相关著作权事宜共识也向来基于网站所在地和各文件起源国的司法相关条文形成。至于商务部的答复,我提一个“暴论”;
*:::::::::::::::1、在效力上,这不如成文文件。这并非否认它的权威性,而是:(1)'''仅依据'''这种形式的答公众问作为说理依据在各种文件尤其在司法文件中都很少见;(2)讲句诛心之论,这种形式的答公众问,它五时花六时变,你也是拦不住的——这并非说它不权威,也并非说成文的就有多万世不变,然而这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因素。
*:::::::::::::::2、在精度上,它不应该被阁下扩大解释。“规范性文件”自来无精确划一定义,因此简单扩大到一切规范性文件都公有是站不住脚的。这个回复的说法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相关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其说理逻辑是“少先队文件”→“规范性文件”→“公有”,但是回到著作权法上来,这个“规范性文件”只有在“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一项下时,才能据第五条公有(它显然不属于其他项),而“三性质”的权力归向本身在宪法上是明晰而不归于少先队(或事业单位、CPC等等)的,因此要判定它为“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就需要证明例外的证据:授权给事业单位做行政事务的文件是证据,判例称中央文件视同三性质的是证据,答复称少先队文件是公有的也是证据——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些例外证据就将其扩大解释,那就成了“‘社群共识’基于国家机关的权威解释而OR”甚至是“‘社群共识’优于国家机关的权威解释”了。
*:::::::::::::::3、当然,若仅按字面解释处理,肯定也会有问题,譬如说何以少先队行而共青团不行,就是一例;对此,我个人的看法是倾向于从已有的条令或文件中寻找依据——例如《共青团章程》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又或者其他授权依据,在整理好全局授权关系后,再据此修正——说起来,相关辖区内不少“人民团体”类的组织其实都可以细细勘察一番。
*:::::::::::::::4、说句题外话:其实这三个文件也只有《章程》似乎真的需要这个答复,后两者都是教育部联名制发的,本来就不成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6:19 (UTC)
*::::::::::::::::需要指出,“{{tq|譬如说何以少先队行而共青团不行}}”,商务部答复并无指出共青团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公有领域。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06:18 (UTC)
*:::::::::::::::::但是它也没有指出共青团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我的表述主要基于这一点,并且如果您留意到我前述第二点的说法,应该能理解我的思路——诚然,我并不认为我的思路一定正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07:12 (UTC)
*:保留,据《[[国务院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的报告》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给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该章程是人行制定的,并经国务院批准。并非由该央企自己制定。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月26日 (日) 05:19 (UTC)
*::人行制定归人行制定,并不等于就一定有行政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7日 (一) 03:52 (UTC)
*:::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显具行政性。否则无需上报国务院批准。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08:36 (UTC)
*::::那还是举例吧,GB/T50966-2024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据{{tl|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属于公有领域。但该标准由住建部批准。[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5/art_ec12df875bda4bc098bd389075dcb201.html]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7日 (一) 11:41 (UTC)
*:::::您举的这个例子还真有强制性。《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 50966-2024)“本标准用词说明”一章中规定:“{{tq|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上述规定的授权法源是2021年《[[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住建部令第52号)规定,“{{tq|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简而言之,《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明面上看是使用推荐性标准的编号,但其实标准内还有小部分内容是“强制性条文”,具有强制力。所以您这个例子本身不合适,建议替换成其他例子。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17:01 (UTC)
*::::::阁下似乎混淆了“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一个标准里面有“强制性条文”或“推荐性条文”,都不会影响他是“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tl|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叙述的主语都是“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所以,判断是否属于公有领域,是根据其属于“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来判断,而非根据该标准采用了“强制性条文”或“推荐性条文”来判断。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9日 (三) 04:38 (UTC)
*:::::::(1)法律也分为“强制性规定”和“倡议性规定”。最典型的例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tq|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这就属于典型的倡议性规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显然,社群共识都认为法律全文属于公有领域。
*::::::: (2)您提到,“{{tq|判断是否属于公有领域,是根据其属于“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来判断}}”。这句话明显错误。《标准化法条文解释》(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2号)第十四条规定:“……推荐性标准一旦纳入指令性文件,将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近期值得关注的{{URL|https://gzlynew.mofcom.gov.cn/gzlynew/servlet/SearchServlet?OP=getCommentAnswer&id=4579e78fc8344858bd884b6469dab593|2024年12月16日商务部网站对公众留言的答复}}也提到,“{{tq|上述中国少年先锋队相关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因此,是否属于公有领域文件,显然应以该文件是否具有“行政约束力”、是否具有“规范性”来判断。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13:16 (UTC)
*::::::::你提到的《标准化法条文解释》属于例外情况,请证明前文提到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 50966-2024)被纳入指令性文件。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30日 (四) 06:04 (UTC)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住建部令第52号)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自然属于《标准化法条文解释》所指的“指令性文件”。住建部令第52号明确规定,“{{tq|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那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中所包含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强制性条文,当然具有“指令性”、“规范性”及“强制性”。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16:46 (UTC)
*::::::::::“{{tq|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这句话的意思是说,“{{tq|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只能由“{{tq|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去确定。这与《标准化法条文解释》(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2号)第十四条规定:“{{tq|……推荐性标准一旦纳入指令性文件,将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八竿子打不着。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7日 (五) 09:06 (UTC)
*::::::::::哦对了,我差点忘了,《标准化法条文解释》2018年3月6日废止,《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 50966-2024)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根本就管不着《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7日 (五) 09:09 (UTC)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tq|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018年1月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释义》(以下简称“《〈标准化法〉释义》”)指出,“{{tq|目前部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制定另有规定。例如,《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领域有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食品安全、医药卫生等,这些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强制性行业标准或者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国务院决定”是指《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
*:::::::::::工程建设领域依据国务院决定“{{tq|暂按现有''(指2015年)''模式管理}}”。因此在工程建设领域,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质技监局标发[2000]36号)规定,“{{tq|强制性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1、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全文强制形式;2、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条文强制形式。}}”因此,《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 50966-2024)属于条文强制形式的强制性标准,是毫无争议的行政性质文件。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7日 (五) 12:32 (UTC)
*::::::::::::https://www.baidu.com/s?wd=GB%2FT%E6%98%AF%E4%BB%80%E4%B9%88%E6%84%8F%E6%80%9D&ie=UTF-8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7日 (五) 14:52 (UTC)
*:::::::::::::使用GB/T编号的国家标准、使用XX/T编号的行业标准也可能是条文强制形式的强制性标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科院组织编制的《{{URL|http://www.ptq.gov.cn/fileserver/news/1822f8dc-d65f-48ef-b073-c08cf2f24d31.pdf|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2016年版)}}》第138页(附录 标准名称及强制性条文索引)明确指出: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T 50487-2008)、环境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 88-2003)均是条文强制形式的强制性标准。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13:00 (UTC)
*::::::::::::::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138页哪里写了“强制性标准”这五个字?请你停止睁着眼睛说瞎话。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8日 (六) 15:46 (UTC)
*:::::::::::::::“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说法不妥。[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1/content_60816.htm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第三条:{{Tq|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的也是如此),显示在此领域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即视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Patlabor Ingram阁下发出的《强制性条文汇编》就是水利部出的,在[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3/content_2376212.htm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颁布以前,该领域的强制性条文没有像一般情况地要求说明及标黑,而是透过汇编的形式公布。在指令性文件及相关资料直接表明已以一定方式将T标(无论全篇还是局部)纳入其中时,否认这份T标在公有则是不妥的。但同时,我得指出,《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我没有看到汇编或者说明或标黑表明其存在强制性条文,也还没有看到它被纳入任何指令性文件,也许Patlabor Ingram阁下能告知一二?否则,这样是无法推定该标准能沿类似路径进行判断的(PS:这个标准里,没有“必须”或“严禁”——如果我没看漏的话)。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16:52 (UTC)
*::::::::::::::::同意银色雪莉的上述意见。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2:28 (UTC)
*:::::::::::::::::所以你现在是否同意,行政机关对于一份文件的批准,并不会赋予该文件行政(注:此处指行国家的政)性?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10日 (一) 04:04 (UTC)
*::::::::::::::::::这一点我从一开始就是认同的。我只是指出你的例子可能不当。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06:09 (UTC)
*:::::::::::::::::::所以你现在亦同意我的当时举例的GB/T50966-2024例子没问题?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13日 (四) 04:30 (UTC)
*::::::::::::::::::::同意。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06:26 (UTC)
*:::::::::::::::::::::非常感谢。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15日 (六) 07:07 (UTC)
*:::说回该企业本身,行政法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国发〔1985〕33号):{{tq|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在全国经营保险、再保险业务的国营企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事下列业务活动:(一)经营各类保险与再保险业务;(二)向其他保险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三)根据国家授权,代表国家参加有关保险业务的国际活动;(四)国家授权经营的其它业务。}}可见1980年代,对该企业的规范确实具有行政性质。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6:42 (UTC)
*::::没看明白,这是从哪里能看出来有行政性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9日 (三) 07:56 (UTC)
*::::喔,好像看懂了,你是在说,一个人,他在某一天,吃了一碗面,所以,你便由此得出,他每天都吃面,不吃饭。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9日 (三) 08:06 (UTC)
*:::::他指的应该是“{{tq|(三)根据国家授权,<u>代表国家</u>参加有关保险业务的国际活动;}}”这个属于外交权。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13:11 (UTC)
*::::::那么大的“根据国家授权”6个字,你自己也引用了这6个字,你是想告诉我你没看见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6日 (四) 08:21 (UTC)
*:::::::……所以您既然看到了“{{tq|那么大的“根据国家授权”6个字}}”,还有什么好问我的呢?国发〔1985〕33号第十一条表明,国家授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表国家行使保险领域的部分外交权。因此,作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组织法规,显然是该机构行使外交权等行政权的重要依据之一,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自然具有行政性质。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6日 (四) 16:42 (UTC)
*::::::::啊?你是怎么通过“{{tq|根据国家授权,代表国家参加有关保险业务的国际活动}}”得出{{tq|《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自然具有行政性质}}的?请你详细解释一下你的前后逻辑关系,我没看懂。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7日 (五) 08:50 (UTC)
*::::::::顺便,{{Tq|根据国家授权,代表国家参加有关保险业务的国际活动}}这句话的意思是,国家授权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有权{{tq|代表国家参加有关保险业务的国际活动}};换句话说,国家不授权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无权{{tq|代表国家参加有关保险业务的国际活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7日 (五) 12:19 (UTC)
*:::::::::你说的这个跟我所要论述的内容并不冲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是规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机构设置的规范性文件。外交等国家行为属于毫无争议的行政性质,作为根据国家授权可以行使保险领域外交权的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据以存在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文件,该《章程》当然具有行政性质。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7日 (五) 12:54 (UTC)
*::::::::::这么说吧,只要国家乐意,他甚至可以授权给红渡厨,{{tq|代表国家参加有关保险业务的国际活动}}。红渡厨{{tq|代表国家参加有关保险业务的国际活动}},所以红渡厨的任何一切行为都是行政行为。你觉得这对吗?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7日 (五) 15:02 (UTC)
*:::::::::::这很对,假设今天国务院任命“红渡厨”为“[[w:zh: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列表|中国保险事务特使]]”,授权你对外代表国家开展外交谈判、会见外宾等保险领域国际活动。你的所有行为未必都是行政行为(如吃饭、睡觉),但只要部分被授权的行为是行政行为。那么为你行使外交权服务的“红渡厨特使办公室”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十三届国务院)|“三定”规定、组织章程]]就理所应当是行政性质文件。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13:06 (UTC)
*::::::::::::#请证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是服务于该公司行使外交权(或其他行政权力);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根本就不是“三定”规定,2020年9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https://www.hebjgbz.gov.cn/cms/preview/haixing/sdgd/101655613290430.html “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第三条:{{Tq|县级以上党的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群团机关、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等“三定”规定的制定和实施,适用本办法。}}该办法亦指出“三定”规定根本就没有企业单位的事儿。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8日 (六) 16:07 (UTC)
*::::::::::::这种情况下,只有与授权直接相关的文件可以被视为公有,而不会延展到其他文件,因为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在该对应事务直接相关的文件中已经完成了三性质权力关联的逻辑闭环,至于被授权方的内部规程则不在这个闭环中。这样的推论是站不住脚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16:38 (UTC)
*:::::::::::::如果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那么确实应认定为“内部规程”。但本《章程》并非是由公司内部制定,就不应当认为是“内部规程”。结合该《章程》的情况看,这篇文本仅是名为“章程”,跟今日民营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企业股东大会自行制定的章程完全是两回事。
*:::::::::::::实际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是由行政机关拟定并批准的<small>([[国务院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的报告》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给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82)国函字282号文]]“{{tq|国务院原则同意你行《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的报告》,并批准你们拟订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表明了《章程》的拟定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small>,是由行政机关(外部)加诸于经济实体之上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其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权限的产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49号)规定,“{{tq|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既然“{{tq|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u>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u>的人员}}”都被权威解释认为系“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small>(也即,权威解释认为“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国有企业工作”本身是“公务”)</small>。那么,正如上方所言,刑法是最严格的法律规范,“举重以明轻”,如果一件事在刑法上属于“公务”,在著作权法上就更应认为系“行政性质”。
*:::::::::::::综上所述,该《章程》本质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之行政职权所产生的、用以“约束、规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运行,确定该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认为是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2:23 (UTC)
*::::::::::::::您对于“公务”的理解似乎在将其直接等同于“具备行政(立法、司法)性质的事务”,而这是不准确的,如《[[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3]167号)所指出的那样:{{tq|从事公务,是指代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从此即可见到:“公务”的概念比“具备行政(立法、司法)性质的事务”的概念的外延要广;同时,人在某单位从事公务不能推出这单位具有三性质。在国企做一个会计管理国有资产是公务,在事业单位当一个领导也是公务,但那不代表当领导的“公务”及其任何相关文书就必然具有三性质,也不代表可以由此引申国企或事业单位及其任何事务和文书就具有三性质。
*::::::::::::::尽管如此(即我反对第三段的观点),我并不反对阁下沿“由行政机关(外部)加诸于经济实体之上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其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权限的产物”的推论路径,但我认为这需要更充分的资料厘清逻辑关联。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9日 (日) 15:16 (UTC)
*:::::::::::::::(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时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管理仍具有指令性计划性质。如《[[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规定,“{{tq|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主要采取经济办法进行管理。各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或人民银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必须执行,否则人民银行有权给予行政或经济的制裁。}}”此时的中保公司需要完全遵从人民银行的指令,显然不能把它当做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主体。
*:::::::::::::::(2)上面引述刑法上“公务”的含义,其意在明确“行政、立法、司法”的边界,“监督、管理国有财产”职责本身属于行政、立法权的行使范围,根据商务部答复的精神,行政机关在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方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属于公有领域文件。
*:::::::::::::::(3)延伸一下,《[[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3〕167号)对于是否“从事公务”作了区分性的解释,“{{tq|公务主要表现为与职权相联系的公共事务以及监督、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活动。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会计、出纳人员等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活动,属于从事公务。那些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如售货员、售票员等所从事的工作,一般不认为是公务。}}”因此,个人认为,在国企会计管理国有资产中形成的文件,要看其是属于“职权活动”还是“劳务活动、技术服务”,例如《{{URL|http://www.chinapost.com.cn/res/ChinaPostJT/2403/cf89bcd2abba6413b8966eab12435afc.pdf|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部门预算}}》涉及到财政资金的使用,属于“职权活动”,应当认为具有行政性质。第(3)点意见属抛砖引玉性质,供商榷。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05:18 (UTC)
*::::::::::::::::我之前已经看过《决定》,认为《决定》是很好的依据,因为提到“决定必须执行,否则...行政或经济的制裁”,这就为人行为人保制定章程提供了权力逻辑的说明;但我没有提这一点的原因《决定》的时间在《章程》之后,若仅凭它,在证据链条上可能有瑕疵,这也是我一直呼吁进一步确认更多资料的缘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13日 (四) 06:27 (UTC)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附卷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组织)》第984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4年1月1日才独立建置,成立依据是《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作为独立建制企业的中保公司首任董事长尚明1984年任命,首任总经理秦道夫1984年11月任命。
*:::::::::::::::::因此,1983年及以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即便存在,也只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加挂的牌子。结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国务院批准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人民日报1979年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79〕银保字第16号),证明1979年恢复保险业务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义仍存在。
*:::::::::::::::::另根据论文《保险史上的1979年》(载于《保险理论与实践》2020年第10期)记载,“{{tq|1959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召开第七次全保会,贯彻落实国内保险业务停办精神,并布置善后清理工作。1月15日,国务院第五办公室批转了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国内保险业务停办后的善后清理工作和国外业务一律由中国人民银行接办的报告》。从1959年起,全国的国内保险业务除个别省份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外,其余各地全部停办。国外保险业务继续办理。在组织机构上,从1959年起,人保公司从财政部划归人民银行领导,成为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下设的保险处,对外联系业务时仍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保险公司、太平保险公司三家公司的名义。}}”
*:::::::::::::::::综上所述,本公文发布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保险处[[w:zh:对外保留牌子|对外保留的牌子]],属于行政机关。
*:::::::::::::::::<small>(以上推论相信可以结束本讨论,在此感谢银色雪莉留言对证明思路的启迪)</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06:25 (UTC)
*::::::::::::::::::“因为是保留牌子,所以属于行政机关”的这套逻辑丝毫站不住脚。你都没搞明白人家为什么要加挂牌子。此处我复制一下《[[W: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条目:{{tq|所谓一个机构,就是一个法人代表、一个财务账号、一套领导班子和一个队伍。所谓两块牌子,是指机构有两个名称,根据工作需要,以不同的名义对外使用相应的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保险处”使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名义,说明他不想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保险处”的职能,而是作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个企业进行活动。若是按你理解的,换了名义仍然还是行政机关,那他换名义干什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15日 (六) 07:38 (UTC)
*::::::::::::::::::1、保险处这事儿到1965年就翻篇了,1965年《关于将我行国外局保险处改组成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通知》就将其改为局一级结构,再次独立建制,参见[https://m.picc.com/home/images/bwlsl.pdf 《不忘来时路》](下称编年史)(p.384)。此后,根据编年史,(总公司)应该就没有再以这种形式出现了,地方上倒是与中国银行有些勾连,见1979《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tq|目前各地保险公司系属中国银行的一个科(组)或者与中国银行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这也是1960年起分出的,见编年史p.382)。这些时期,说该公司或该处其是国有专营金融机构固然为真,直接说是“行政机关”则恐过犹不及(这需要考虑到人行当时金融管理和一般银行业务的双重属性,通俗言之,公司(处)是业务处,管这个公司(处)的才是行政机关)——当然,考虑其时的经济体制,若以“其他具备三性质”则仍有讨论空间。(PS:尽管如此,[[User:红渡厨|红渡厨]]阁下的理解恐仍有相当值得商榷处,这不是加挂牌子,是直接改组成业务处,对外(出于业务需要)保留了保险公司的牌子,因此并不存在什么“不想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外业务局保险处’的职能”,而是其实就是同一个职能,即国家专营保险。)
*::::::::::::::::::2、感谢与诸位的思维碰撞,在下谨引一文,以为个人看法之依据,即1982年7月[http://www.reformdata.org/1982/0714/24525.shtml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及其与专业银行的关系问题的请示的通知》] ,该文在本案所涉件之前不久,而等到1983年人行才再次改变体制(拔掉了工商信贷和城镇储蓄业务),因此我认为以该文来作为本案所需佐证在时间线和效力关系上是适宜的——{{tq|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和主要任务...(四)审核金融机构的设置和撤并,确定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分工,协调和稽核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管理金融市场;}}据此,我认为本件所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的制定,即属{{tq|审核金融机构的设置和撤并,确定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分工,协调和稽核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等人行行使央行职权之列,据此应{{保留}}。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15日 (六) 13:33 (UTC)
*:::::::::::::::::::同意阁下给出的《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及其与专业银行的关系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佐证,我认可该文属于公有领域,对本讨论{{撤回请求}}。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16日 (日) 09:36 (UTC)
*::::::::::::::政协人员还是国家公务人员呢,你什么时候见过政协文件被认定为符合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款而成为公有领域内容的?(早期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责的时候的文件除外)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2月10日 (一) 04:10 (UTC)
*:::::::::::::::商务部最近刚刚把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的文件认定为公有领域文件(详情见上)。原先社群不收录政协等组织的规范性文件只是因为没有权威解释证实,现在有了。此前把中共中央的规范性文件列为三性质文件,地方党委机关具有类似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不列入,反而是逻辑上无法自洽的。 [[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2月12日 (三) 03:49 (UTC)
*:根据著作权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公司章程不属于版权法规定的作品一列,不适用版权法。--[[User:古海岸遗址|古海岸遗址]]([[User talk:古海岸遗址|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04:12 (UTC)
*:后面文段写错了,写成版权法了 [[User:古海岸遗址|古海岸遗址]]([[User talk:古海岸遗址|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04:14 (UTC)
*::这显然是文字作品。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7日 (一) 04:27 (UTC)
*:::未必如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s://ipr.cupl.edu.cn/info/1737/10922.htm 曾判决某合同不是文字作品],可见并非由文字组成就是文字作品。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15:16 (UTC)
*:{{意见}}:我认为诸位(不论持何种观点)可能太多地利用了类比法,但不完全贴合具体情况的类比可能无法解决特定问题,也可能会造成离题,不如打住。我个人认为这是需要更对口且直接的资料的(不论疑虑或保留)。根据1982年3月的[https://www.gov.cn/gongbao/shuju/1982/gwyb198207.pdf 国务院关于全国性专业公司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p273),对人保作为专业公司的“不同于行政管理机构”和“不套用行政管理机构级别”都做出了定义(这里也顺便回应一点,即人保在章程时点是“局级经济实体”,但不能因为“局级”就认为它具备行政机构身份),但同时也提出了{{tq|已成立的全国性专业公司中,有些实际上带有相当程度的行政性质,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经费开支是行政和企业分摊,在改革机构体制中,应逐步划清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的职责,使专业性公司真正成为企业性的经济实体}}的客观问题——这里需要指出一点的是,人保有没有两块牌子、何时有何时无其实是一个非常需要考究的问题,在1983年人行剥离其他属性专事央行职责以前,在相当时间内保险公司是对外称,对内则尚有人行挂在储蓄那边的保险处。因此愚见以为这是一个相当需要考究时间节点、机构沿革和权限的问题,而不是靠类比就可决定其保留或删除的(也许是在下浅陋,至今我也尚在梳理),我无意打击诸位的讨论热情,但我提议诸位把精力多放在审视对口资料会较好。(PS:上述有些说法,因懒,未附资料,如需要时,请告知)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8日 (六) 06:09 (UTC)
*:: {{ping|银色雪莉}}其實是不是可以綜合上面討論得出一些法理疑慮,拿去那個什麼「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提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2月14日 (五) 15:24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让子弹飞一会儿,希望有答复。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2月14日 (五) 16:46 (UTC)
*::::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公司章程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4月8日 (二) 02:39 (UTC)
*::::: {{ping|Midleading}}若是如此,本人認為可以保留。——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4月20日 (日) 09:12 (UTC)
*::::::我在上方已表明对本案撤回请求,但坚决反对以所谓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为依据,他们不是法院,给的理由也经不起推敲。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4月20日 (日) 09:26 (UTC)
*:::::::他们是商务部,商务部确实能也有权处理这个,虽说答公众问的形式在效力上尚可斟酌,但结合[[Wikisource:写字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对公众留言的回复著作权问题]]讨论中曾晋哲阁下提供的说理和判例,预计相关问题在本地应还有进一步探讨空间,“经不起推敲”倒是不至于的。不过我想本案就按此前的讨论结束也已经足够,这与那边的探讨可以并行不悖。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0日 (日) 16: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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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法庭線#版權聲明]],我的理解,該聲明充其量只是CC BY 4.0,並不符合CC BY-SA 4.0和GFDL。其來源網頁也僅註記CC BY 4.0授權條款。有必要一同檢視該法人作者掛名的作品。[[User:Aerotinge|Aerotinge]]([[User talk:Aerotinge|留言]]) 2025年1月23日 (四) 08:42 (UTC)
*:CC BY 4.0兼容CC BY-SA 4.0,所以没有问题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月23日 (四) 09:04 (UTC)
*::的確是單向相容,是我疏失。{{withdrawn}} [[User:Aerotinge|Aerotinge]]([[User talk:Aerotinge|留言]]) 2025年2月22日 (六) 10: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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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民服務]],毛的作品未到期。--[[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月23日 (四) 14: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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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tl|PD-PRC-CPC}}豁免范围外作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4日 (五) 15:30 (UTC)
*:这个内容不是行政类内容吗 [[User:古海岸遗址|古海岸遗址]]([[User talk:古海岸遗址|留言]]) 2025年1月26日 (日) 05:37 (UTC)
*::按之前社群共识,地方中共组织不视同行政机关。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7日 (一) 03:53 (UTC)
*:::可是模板里面写的不是可视为行政文件吗,有争议的是领导讲话和其他文件。 [[User:古海岸遗址|古海岸遗址]]([[User talk:古海岸遗址|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04:17 (UTC)
*::::参照这段:[[Template talk:PD-PRC-CPC#中共地方委员会的其它文件]]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7日 (一) 04:26 (UTC)
*:::我稍微补充一点:准确而言,按之前社群共识,暂未发现确实的条令或指令性文件可使地方中共组织文件被视同具有三性质。——社群没法把地方中共组织视同或不视同行政机关啊(笑),当然,如果什么时候有了依据的时候,它们届时再被视同三性质文件也是很自然的。另致古海岸遗址阁下:模板写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中央组织”的公文可视为三性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1月27日 (一) 06:12 (UTC)
*::::如果是地方中共组织和地方政府联合发布的文件能不能算作具有行政性质的公有领域文件 [[User:古海岸遗址|古海岸遗址]]([[User talk:古海岸遗址|留言]]) 2025年1月28日 (二) 10:54 (UTC)
*:::::阁下说的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公有领域,但不排除有例外情况。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8日 (二) 13:13 (UTC)
*::::::例外情况是发文字号是党组织的情况? [[User:古海岸遗址|古海岸遗址]]([[User talk:古海岸遗址|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6:31 (UTC)
*:::::::不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1月29日 (三) 07:58 (UTC)
{{已删除}}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1月30日 (四) 10:00 (UTC)
=== 3月 ===
*[[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由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决议通过的无约束力宣言,既非国际条约,也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政策性文件。有关文档十分不可能为{{tl|PD-CN}}所规定的“符合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User:廣九直通車|廣九直通車]]([[User talk: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5年3月11日 (二) 11:40 (UTC)
*: 窃以为,此[[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上海宣言]]与其他[[: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宣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宣言]],本质无异。宣言论及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政策建议及国际合作,涵盖促进发展、维护安全、构建治理体系等诸端。其内容具有立法或行政性质,实乃政策性文书。且此宣言为[[关于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所引用,倾向于{{保留}}。--[[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07:40 (UTC)
*:我反而倾向{{vd}},根据[https://www.worldaic.com.cn/juzheng#q0 官网说明的与会人士名单],本宣言有多位美国籍人士共同参与撰写,并有可信证据在美国境内迅速(指最多30天内)再次出版,而我们显然老调重谈的讲美国'''不接受较短期限法则''',所以除非某美国法院认定其可能在美排除出版权保护范畴,否则我也无法想象何时进入美国公有领域。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1:06 (UTC)
*:: {{ping|Liuxinyu970226}}君论精深,然愚见略异。该宣言由[https://www.worldaic.com.cn/profile 外交部等政府部门主办之会 ]发布,载于[https://www.mfa.gov.cn/web/zyxw/202407/t20240704_11448293.shtml 政府网站],论政策建言、国际协力,具行政文书之质,依著作权法,并无版权之限。君疑美之版权法,谓或重刊于美,遍索未见其出版确证,亦无法院判例认其受版权保护,美律不庇外国政府之作,宣言纵入美,亦归公域。--[[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3: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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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祓詞]],譯文來源之出版日為1961-09-25,明顯還未進入公有領域。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3月13日 (四) 08:53 (UTC)
:日本2018年延长保护期(50年到70年),已过期的不再延长。神道史學會非自然人,从发表开始算50年还没到2018年。可能并不“'''明显'''”。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3月13日 (四) 16:41 (UTC)
::確實是不夠明顯。
::補充資訊,譯文來源為該書其中一篇"大祓詞の「天津祝詞の太祝詞事」について",該篇作者為青木紀元,青木氏於平成17年(西曆2005年)過世。望能進一步釐清癥結。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3月14日 (五) 00:54 (UTC)
:::{{支持}}{{删除}} [[User:Teetrition|Teetrition]]([[User talk:Teetrition|留言]]) 2025年3月14日 (五) 02: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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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蒼]],來源不明的[[w:北大漢簡|北大漢簡]]整理彙編,最早的出版件年份為2012年。
* [[倉頡篇]],本地既有的倉頡篇也有部分簡篇內容存在版權疑慮。除了「居延漢簡」的部分與[https://wcd-ihp.ascdc.sinica.edu.tw/woodslip/ 史語所藏居延漢簡資料庫]的釋文一致,[https://wcd-ihp.ascdc.sinica.edu.tw/woodslip/terms.html 屬於CC0]。在此之外的釋文來源簡篇出土時間至今皆未滿50年,遑論釋文。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3月14日 (五) 02:55 (UTC)
:出土時間不等於創作時間,應該按創作超過100年的作品處理。整理可能產生版權,但是如果整理出來的文字與原件完全相同則沒有獨創性且可認為屬於公有領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3月14日 (五) 03:45 (UTC)
::釋文視為創作超過100年的作品處理。我知道了。
::那[[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及部分[[Special:前缀索引/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子頁面]]總該屬是產生新版權的整理件,抑或不屬?在此提請討論。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4月27日 (日) 15:31 (UTC)
:::看如[[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尹誥]]中这些注,虽然还未有机会查对应著作,但若一经确认是今人注,必然产生新版权,这不会有疑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7:29 (UTC)
:::同时在此知会贡献者@[[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阁下:据阁下编辑摘要所见,阁下录入内容中包含有今人有整理注释版权之文字,与本地版权方针不符,请停止录入此类文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7:31 (UTC)
::::如本篇各注皆由我親自打上的?
::::整理注視版權之文字是指注的部分?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7:56 (UTC)
:::::需要请教阁下的是,这些注的文字,是否来自于阁下在编辑摘要中所提及的“馮勝君,清華簡《尚書》類文獻箋釋,上海古籍,2022年”一书?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7:59 (UTC)
::::::不是,內容字句是自己打的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8:01 (UTC)
:::::如經確定,我這邊所寫各注仍牴觸於版權,望請處置。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8:00 (UTC)
::::問一下,如果確定這邊所做注釋不是自新版權抄來的,還能錄入此類文獻嗎?
::::雖然預計之後幾篇要看較多資料,想試著寫更多,要之後才會找時間錄入。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8:27 (UTC)
:::::您好,您的意思是相关的注释是您的个人创作是吗?一般而言,根据[[Wikisource:收錄方針]],文库主要用于收录已出版的文献,虽然不是完全排斥注解,但是这种注解的范围和表现形式都是有所限定的(见[[Wikisource:收錄方針#註解]]);我个人的建议,如果您是想录入清华简'''仅原文'''的内容,那么仍然是可以录入的;至于说您添加的注释(如果它们是阁下自己创作的)是否合适于本地收录范围,则需要视乎内容和展示形式而定:如《金縢》中的版本差異比較就并不适合录入,而一些竹简'''原字形'''的说明在不涉及原创研究的情况下'''可能'''可以考虑以平行展示的模板方式录入——当然,前提是它们并非来自于有版权的著作。我个人建议您在文库还是以录入纯原文为主,因为文库的用途并非用于发表个人研究,那些可能更适合于如维基学院一类的计划。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9:41 (UTC)
::::::很感謝您的回覆。
::::::不過金滕篇並沒有將《尚書》或《清華簡》全文具引,的確不合適嗎?這部分似乎看起來也非註釋,而是古代原文?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9:48 (UTC)
:::::::本地收录原文面貌(在技术允许的范围内),我相信“版本差異比較”等内容并非《金滕篇》的原文面貌吧?那么便是不合适的。您可以看看[[Wikisource:收錄方針]]里有一句话:“維基文庫是...把這些作品'''忠實地'''存放在維基技術網站”。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19:53 (UTC)
::::::::如此,十分感謝賜教。已作更動。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20:04 (UTC)
::::::::而正文隨註的部分,只能另尋時間改動。十分感謝您的提問。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20:07 (UTC)
:::::::::客气。其他用户也可能协助调整,其实我前述也说到,就连这些注被移除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我尝试举一个例子[[膏兰室札记/卷一]],您可以看看里面带色块的内文,把鼠标悬停在上面就能看到一些注解,您也许通过此可以了解到本地接受的注解的内容是很窄的——生僻字字形(的不加以研究的直观描述——这是考虑到技术上各读者电脑系统可能不能准确识别部分僻字,因此在录入中保留原字的同时而作的调和措施)、错字(需要是明显得毫无争议的)等,且都不干扰原文版式。总的而言,本地接受的这些注解都是技术性而非研究性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20:19 (UTC)
:::粗查了一下对应著作,可以确定相关注解并非自其抄袭而来(如果需要书影以作查对的话请提出,不过可能须稍等几日,此刻正外游中,有未便处),其中有一部分算是黑白055120阁下的创作(这里的“创作”无关是否依据学人研究成果,而是它显然不是原貌内容),如[[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金縢]]中有{{tq|按他篇之考究可改定為乎,又他處幾篇解讀為吾}},这种显然不宜收录,应予移除;另一种是像{{tq|豫,作左疒右余}},这种其实是简文的严格隶定(我没有校对所有,但照理说它们都来自于清华的整理本,是本就有的内容),如果大家'''没有其他领域的疑虑'''而认为可以保留的话,我建议以本地常用的平行展示的方式改善保留——不过这些严式隶定有些入了unicode有些没有,那么使用模板时似应统一展示面貌,将这些严式隶定统一放在模板后端,以免出现前端过于乱糟糟的情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9:01 (UTC)
::::不考慮版權,[[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等古文字作品算是最難錄入的。維基文庫常説的「保存原貌」,不同編者有不同理解。就外觀而言,原貌可能是「特定版本,特定用字」,「特定版本,規範用字」,或「匯集各版本,規範用字」。就内容而言,可能是「特定版本,保留錯誤」,「匯集各版本,恢復出版者的原意」,「匯集各版本,恢復原作者的原意」,更可能是「匯集各版本,替換為現代語匯,加以編者注釋,以便理解」。 黑白055120閣下的行内注解,和展示方式,符合古代中國出版、校雠、和評點傳統。[[:en:w:Wikisource|維基文庫]]起源是對[[:w:古登堡計劃|古登堡計劃]]的維基仿製,其設計是校對維基化,架構符合西式哲學,即作品和對作品本身的[[:en:w:Meta_(prefix)|meta]]描述嚴格分開在不同頁和命名空間),最小化編者對作品頁内容的主觀增減。惟考察以上兩個維度,和中式傳統都在遙遠的不同兩端。中文維基文庫社群的理解,本人觀察都似都在中間的位置。
::::另外,可能還沒有一個能收錄編者主觀的讀書心得的維基計劃。維基文庫是[[:en:Wikisource:What_is_Wikisource?|圖書館]]而不是書商,維基教科書[[:b:Wikibooks:维基教科书是什么#维基教科书不是发表原创研究的地方|禁止原創]];惟有維基學院勉强合適,然如果有值得在學院展示的内容,爲何不付梓出版,主張版權?文庫也極少有關於作品内容的討論,更不用提合作校雠(而不是[[:Help:校對|校對]]),可能從未有過。一方面本站的設計來自英文,沒有這種考慮;另一方面,後起的同類網站,如「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也沒有這樣的設計。希望黑白055120閣下不要因此失望。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6:34 (UTC)
:::::很感謝兩位的幫助及指教。
:::::主要是之前試著將已經錄過的幾篇放上來看行不行得通。曾參考《繫年》,並以為可以做各比較於原文旁,此番有所誤會。有違於社群的目標,深感遺憾。但也感謝關懷,且竊為表示尚未灰心。
:::::如允為言,個人接下來會想試著把更多篇章先弄完,再付諸作業。關於如何註作文字差異的表示,尋思之後錄上其他篇章時同時嘗試更改,並延及錄入的篇章。
:::::再一次道感謝。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07:53 (UTC)
:::::至於出版或創作,也並非此意。最初是擔心依任何特定書籍錄其整理為付諸閱讀的文字(並僅此),會有被指責抄襲「版權原文字編排」的擔憂;加之簡文文字版本及可閱讀文字版本差異極大,故以此穿插的方式希望避免於抄襲排版或一類問題的困擾。如是相關問題無礙,改正是的確無妨。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08:10 (UTC)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两位,我在[[Wikisource:沙盒]]做了一个样子,想征求两位意见(请忽略色块问题和模板选择问题,前者似乎已在写字间逐步走向解决,后者不是大事,我只是想体现一个效果,即前端展示宽式隶定,后端显示严式隶定)。PS:这是不是该回写字间讨论233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17:28 (UTC)
:::::::感謝閣下特別製作樣例。本人談不上能有意見,這已經是社群有共識的的編者注解錄入方式。樣式上,幾個字連續注釋可能不易區分,但因技術問題,也難有大的改進,此情況下,單字的注文重複原字,可幫助讀者。本人不瞭解古文字研究。如果重文符號需要可見或以單獨字符錄入,可協助開發模板;如果合字需要特別標注,也可使用特別模板。[[:w:表意文字描述序列]]適合描述隸書結構,可在[[:wikt:Wiktionary:首页|維基詞典]]查找單字以熟悉其語法。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06:17 (UTC)
::::::::感谢您的建议,我尝试再做些调整。重文等符号可能可以以符号形式出现,可惜近日外游未便检索,当容后处置。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3日 (六) 06:50 (UTC)
:::::::感謝您的示例。這部分借用電腦端來看,的確簡潔有力。不過第一次用手機看時,不論怎麼點也無法顯示註釋,這部分比較難說。 [[User:黑白055120|黑白055120]]([[User talk:黑白055120|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07:17 (UTC)
::::::::手機端還不能顯示{{tl|參}}等模板的注釋。這是頗爲上游的技術問題(見[[:en:w:Template:Tooltip|英文維基百科Tooltip模板]]説明)。本地有不同原理的{{tl|UnO}}模板可在手機端顯示,但亦有缺陷(如溢出頁面邊界),還需調試。各維基媒體計劃的手機頁面支持,老實說可提升處甚多。十分感謝閣下的意見。如需樣式,排版幫助,盡可提出。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07:57 (UTC)
::::::::是的,移动端颇为不便,像我近日外游,即基本只能做回复,且还需使用浏览器桌面版网页模式,体验感才稍好。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3日 (六) 06: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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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協議]],两岸红十字会均为民间组织,非政府机构。该协议也未在两岸立法机关正式通过。--[[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3月19日 (三) 14:04 (UTC)
*:个人认为对两岸类协议还是要按实际情况看,在两岸政治现实状况下公务机关不可能表面性地参加各类协议,因此还是应该审视协议本身的效力、所涉事项内容和强制性等问题。本件实际上是“主管部门执行海上遣返事宜”的双方协议,只是套一个红会“见证”的外壳,遣返对象是非法越界者、刑事犯或刑事嫌疑犯,这显然是公务机关的事权而不是民间组织事权。同时,在大陆方面来讲,[[公安部关于实施大陆与台湾双向遣返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地方公安机关“严格履行”该协议;台湾方面我不熟,就不班门弄斧了,但从台方口径看,也似乎定位为“司法互助”类的双方协议。我想,即使仅基于前述大陆方面的表述,把该协议定位为“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此处主要是指司法)应也没有太大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3月20日 (四) 16:18 (UTC)
*::偏向{{保留}}。[https://www.mac.gov.tw/cp.aspx?n=1494D59CE74DF095&s=AE3F84649139096C 臺灣官網]有收。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民國111年)]]第四、五條,[[Portal:海峽兩岸協議|海峽兩岸協議]]簽署者非政府,是政治不友善所致,但政府仍主導程序,仍像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3月29日 (六) 21:19 (UTC)
*:::{{撤回请求}}。 [[User:Njzjz|曾晋哲]]([[User talk:Njzjz|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09: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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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賜姓始末]],來源為[[w:臺灣文獻叢刊|臺灣文獻叢刊]]彙編整理本《[https://taicool.ith.sinica.edu.tw/browse-ebook.html?id=EB0000000025 賜姓始末]》,[[w: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出版,作者孔昭明;主編[[w:周憲文|周憲文]],於1989年過世。<br>中國方面,[[w:人民日報出版社|人民日報出版社]]於09年出版簡體字版本,應該就是文庫搬運進來的版本,至少注釋等內容非處在公有領域。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3月22日 (六) 04:22 (UTC)
:《賜姓始末》在《[[行朝錄]]》中有,此外也有《明季稗史彙編》和《梨洲遺著彙刊》等叢書所錄的本子。在下擬擇後二者之一作覆蓋(日後有同好有餘力錄入各本時可再移動,此頁作版本頁;不選用《行朝錄》的本子,是因為那邊編排另有脈絡,就不必重複了),不知@[[User:Aerotinge|Aerotinge]]閣下以為妥否?若社群諸位認為可行,在下就動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08:29 (UTC)
::[[賜姓始末_(明季稗史彙編本)]]我已有錄入,可直接取用。當時就是一校對下去發現差異有些多,才從而發現台銀本實際是編校過的版本。
::而原頁面要直接蓋過或用作版本頁我皆不反對。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4月1日 (二) 08:42 (UTC)
:::感谢您的提醒,既然如此,我拟将其改成版本页。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1日 (二) 09: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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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独立宣言]],來源為《喇嘛王国的覆灭》,Melvyn Goldstein著,杜永彬譯,北京时事出版社1994年出版。譯文版權非處在公有領域。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3月29日 (六) 02:05 (UTC)
:{{赞成}},已核无误,事实上就连戈尔茨坦本人都应尚在世(2020年尚能见到关于他的新闻),更不要说杜了。另外,此文尚有一个更早些的译本,即社科院1978年由李有义翻译的夏格巴著《西藏政治史》,李2015年去世。照以上看,此文汉译没有太多收录空间。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3月29日 (六) 15:29 (UTC)
=== 4月 ===
* [[臺灣通志/弁言]],查《臺灣通志》原文並無弁言。本地的[[臺灣通志]],一如其他搬運自[[w:臺灣文獻叢刊|臺灣文獻叢刊]][https://taicool.ith.sinica.edu.tw/ 彙編本]的作品一樣,是現代編輯整理的成果。本篇作者[[w:周憲文|周憲文]],於1989年過世,版權尚未進入公有領域。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4月19日 (六) 00:10 (UTC)
::{{支持}},显然如此。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0日 (日) 16:31 (UTC)
::{{中立}}。即便編輯者是現代人,但編輯對象之文本乃古人創作作品,其著作權應屬古人才對。
::如果僅僅因為古文加工編輯者是現代人,就觸發產生版權問題,那本人所錄入的不少作品都不合格。甚至文庫不少作品也不合格。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1日 (一) 01:14 (UTC)
:::本件討論的是「弁言」,用白話來說就是「編輯的話」。是1960年代為了該書出版所寫,跟古人作品無關。
:::一如您的{{tl|中國地方史作品(台灣)}}模板一樣,將這些內容與古文放在一起,不會就使得其成為古文的一部分,也不會影響或消滅該內容的著作權狀態。
:::另外就古文加工編輯,如斷句、加標、圈點、校字等行為,在沒有原創性內容參與的情況下,不會形成新的著作權。
:::的確,文庫不少作品,在作品主文參雜貢獻者個人見解、註釋、讀書心得等等的,是不合格沒錯。不過不合格原因更多是違反收錄方針,將'''原創內容'''與古人作品混合重製。
:::要對古文編輯,重製成具有新著作權的作品,可能還不太簡單,我能想到的,大概就是翻譯成當代白話這類行為才會觸發。君所貢獻過的內容似乎沒有這種傾向?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4月21日 (一) 02:13 (UTC)
::::本地更接受這些改動不大的「混合重製」,不似英文文庫有嚴格限制[[:en:Wikisource:Annotations]]。
::::文庫尚有更加偏離原始文獻的作品,多爲原文流傳多個不兼容版本,沒有最正確版本,而文庫僅錄入一個今人匯編本到無消歧義作品頁,又不標注文字來源。不提可能的版權問題,這些錄入版本占據了主位,卻沒有足夠影本證據及校對來支持其「最正確版本」的實際效果,是在誤導讀者。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4月21日 (一) 07:44 (UTC)
:::::另[[臺灣通志]]全書結構不佳,二級子頁的正文不該包含嵌入到一級子頁,如[[臺灣通志/疆域]],使得下載的電子書内所嵌入文字重現兩次。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4月21日 (一) 07:59 (UTC)
::::之前誤會了,我以為你要求刪除整本書籍。而非「弁言」部分。
::::如果僅針對「弁言」部分予以刪除,我是讚同的。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1日 (一) 10:11 (UTC)
:: {{刪除}}:此篇本身為今人作品,著作權尚未到期。——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4月21日 (一) 04:47 (UTC)
:::{{已删除}}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4月22日 (二) 03: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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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腊神话]],通過網絡檢索,其來源大概可確定為中國大陸小學教材。<small>—以上[[w:Wikipedia:在對話頁上簽名|未簽名]]的留言由[[User: 囍鵲 | 囍鵲 ]]([[User talk: 囍鵲 |對話]]|[[Special:Contributions/ 囍鵲 |貢獻]])於 2025年4月21日 (一) 01:05 (UTC)加入。</small>
*: 已經'''快速刪除''':來源長期不明,且確顯有抄襲他人作品嫌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4月21日 (一) 04: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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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诫曾玉璟]],如內文註腳屬實,則出自中华书局1976年出版《洪秀全选集》,作者署名為"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法人作品。考作者應為祁龙威,2013年11月24日逝世。至少注釋等內容非處在公有領域。
* [[斬邪留正詩]],理由同上。或需回退並將編輯歷史清理到先前版本。<br>本作品亦可見於[[:commons:File:NLC416-16jh004900-89134_非宇館文存_第3卷.pdf|非宇館文存]]彙編本。蕭一山著,1978年過世。依然有尚未進入公有領域可能性。以上兩件盼望能有確定存在公有領域的適當底本可用,愚找資料的功夫還不夠。
* [[原道醒世訓]]、[[原道救世歌]]、[[原道覺世訓]],當前版本我已改由版權在公有領域之底本錄入。但同樣需將編輯歷史清理出。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4月23日 (三) 16:20 (UTC)
:@[[User:Aerotinge|Aerotinge]]:[[诫曾玉璟]]已校出,據太平天國印《太平天日》校(其景印本見《[[c:File:SSID-10490279 太平天國官書十種 全.pdf|太平天國官書十種]]》(p327));[[斬邪留正詩]]兩版本,前一版(即《選集》版)出自太平天國印《欽定軍次實錄》(同前,p482),後一版則同時見於台北故宮藏洪仁玕親筆自述[https://qingarchives.npm.edu.tw/index.php?act=Display/image/4372982_rjSlGg#7Os4]及1854年[[w:韓山明]]著 The visions of Hung-Siu-tshuen, and origin of the Kwang-si insurrection (後者與洪仁玕有所往來,原著為英語,但詩詞是中文,見[https://babel.hathitrust.org/cgi/pt?id=inu.30000055084176&seq=26],想來此詩亦由洪提供)。另外,此二詩原無標題,標題均來自於《洪秀全選集》的編者所擬。現在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斬》我已做了版本頁,也錄了第一個版本,但第二個版本應該具體以何消歧義?我不擅長此事,請閣下和各位給些意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3日 (三) 19:02 (UTC)
::不知文庫命名慣例,以下僅就我的意見出發。對無題詩作,我認為標題可用:
::* 首句,如本件得用[[手握乾坤殺伐權]]作標題。
::* 後人編輯成果,如本件以[[斩邪留正诗]]作標題。
::* 無題、失題,如本件可用[[無題_(洪秀全)]]作標題。
::考慮到有消歧頁需求,"無題"在此不合適。竊以為第二個版本可仿[[斩邪留正诗_(欽定軍次實錄本)]],作[[斩邪留正诗_(逆酋洪仁玕親供)]](或[[斩邪留正诗_(1854)]],如果用Hamberg作品做來源)。
::愚在錄入[[原道救世歌]]時,末段也多出一段歌文,首句"百正歌"。當時愚亦曾思量,是否該拆出一篇[[百正歌]]?
::但最後也僅通篇錄入就完事了。相信這些詩作,如果不是摘抄成單篇,亦無需考量題名作何名。
::古人詩言志,總愛順手撇畫幾筆,重在過程;說到給個名分,那倒不是要緊事。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4月24日 (四) 07:01 (UTC)
:::说句玩笑话,《无题》的另一个不合适的因素可能是因为洪搞不好有几百首这种诗doge像是别人给他编的[[天父诗|集子]]就是如此。1854在本件可能有些让人误会是作诗时间,“逆酋”云云又太npov了(我知道这不是必需品,只是这么一说),我想我还是录成[[斩邪留正诗 (洪仁玕親供)]]吧,留个名就是了。感谢您的建议,给我不少启发。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4日 (四) 07:58 (UTC)
:::PS:有关侵权历史版本问题,我核对了一下《选集》:[[诫曾玉璟]]是要'''移除'''相关版本历史的,与选集注完全重复;[[斬邪留正詩]]可不必,Grabon123321阁下所录与《选集》并不相同(选集只有军次实录本)并加入了自注;另外三件的情况和《斬》相同,是其自注,应亦可不必。说起来有个题外话,关于后面三首《原》,程演生《史料》的本子是重刻过的,与[[c:File:SSID-12335087 太平天國印書 上 第9冊.pdf]]《印书》的本子比可能后者更佳(毕竟后者是太平天国自己刻印的,1852年的重刻本,据《选集》说初刻本与此文字还有异,不过在下未有缘得见,而且重刻本也是通行本),不知道阁下是否有兴趣换个底本?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4日 (四) 08:27 (UTC)
::::我稍微看了一下《印书》跋裡提到的幾個版本差異,我發現程本所收的底本是符合其所說的「初刻本」特徵的。
::::至於《选集》,我沒看過,也不能就其內容作考證。
::::回到三首《原》作品頁面,確實是可以都改作版本頁,然後以程本作初刻本、印書作重刻本分置。使兩版皆得呈現。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2025年4月24日 (四) 15:26 (UTC)
:::::我看了一下,程本是从法国抄录的印书回来,如此说来我还是武断了,一下子没想起查它的来处。赞成您的改版本页分列的意见,不过毕竟是重新抄录,程本还是叫程本,我们也不知道它与初刻本有多少差异。程演生1955年逝世,本地甚至可以整本《史料》录入——当然这是后话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4日 (四) 16:02 (UTC)
'''情况提醒''':此件已经讨论和处理结束了的,惟[[诫曾玉璟]]一件要'''遮盖侵权版本'''(就是除当前版本外的所有历史版本),需要管理员协助处理,感谢。--[[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5: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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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省議會請全國討孫文電]]、[[救粵聯合會聲討孫文電]]、[[蓋棺論定之孫文]]、[[陸榮廷等聲討孫文電]]。
此四文內容均涉及中國近代歷史中享有極佳國際名譽、同極高歷史地位,且由兩岸三地主流華人社會公認之[[w:国父#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w:国父#中華民國|建國]]領袖。
然四文均對其評價甚為負面。文庫收錄此敏感作品,尚屬首次。
竊以為收錄此類頗具爭議之作,恐需加倍謹慎,應令錄入者附帶標明準確詳盡之文本來源,確保其非今人偽作,方予收錄。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6日 (六) 21:05 (UTC)
:“首次”倒不是首次,見[[孫文禍國禍粵罪状|此]],与阁下所提件中第二文均可见[https://mmis.hkpl.gov.hk/coverpage/-/coverpage/view?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hsf=%E9%A6%99%E6%B8%AF%E8%8F%AF%E5%AD%97%E6%97%A5%E5%A0%B1&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actual_q=%28%20all_dc.title%3A%28%22%E9%A6%99%E6%B8%AF%E8%8F%AF%E5%AD%97%E6%97%A5%E5%A0%B1%22%29%29%20AND+%28%20verbatim_dc.collection%3A%28%22Old%5C%20HK%5C%20Newspapers%22%29%29&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sort_field=dc.publicationdate_bsort&p_r_p_-1078056564_c=QF757YsWv59H%2FuxqfBwEJNiTUcZWxdWX&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o=450&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sort_order=desc&_coverpage_WAR_mmisportalportlet_filter=dc.publicationdate_dt%3A%5B1920-01-01T00%3A00%3A00Z+TO+1929-12-31T15%3A59%3A59Z%5D 此](惟标题未知出处);第一文则可查华字日报发行《广东扣械潮》(其他没看到原件,不赘)。在此请本件数文贡献者@[[User:MoAiSang|MoAiSang]]阁下基于本地方针[[Wikisource:版权信息/全文]]为各文加入适当版权模板,并建议在header模板from参数中填入文献来源,谢谢(其实本地向来鼓励协作,在下既查得资料,本应代劳录入部分信息,惟此番有未便之处,见谅)。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05:17 (UTC)
::PS:模板利用详情请参见[[Help:模板#版權相關]]及[[Help:版权标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05:22 (UTC)
::已在四文中添加<nowiki>{{No source}}</nowiki>模板。
::對政治人物之評價,無論其出自何人,無論讚同抑或是反對,只要不涉嫌違法行為,乃個人言論自由。私當然早已認同。
::僅提醒文庫,對此類同主流價值觀念相悖之小眾作品,在相關背景關審查上應更為細緻嚴苛。不致在此生傳訛之惡因、結誹謗之惡果。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1:01 (UTC)
::已添加来源,并去除[[Template:No source]]模板。感谢提醒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08:09 (UTC)
:::閣下錄入之[[蓋棺論定之孫文]]一文,余以為給出之來源信息依舊不充分,存在侵權嫌疑。前已將相關理由已在寫入[[Talk:蓋棺論定之孫文|討論]]中,望能給出進一步詳盡來源。
:::至於針對孫文及西關事件,閣下實有發表個人看法之言論自由,余雖無法認同但充分尊重之。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09:36 (UTC)
::::感謝提醒,已根據版權狀況,將正文遷移至多語言維基文庫,並移除正文。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0:51 (UTC)
:::::閣下客气了。
:::::目前來看,刊載自《討赤旬報》之作品似乎都存在版權問題。
:::::如這篇[[討赤救粵同志會宣言]],亦來自該報,如無法找到其他來源,恐將同樣面臨版權問題。
:::::閣下如確有需要將該報刊之作品導入本站文庫,可影印或拍攝相關作品上傳至[https://commons.wikimedia.org wikicommon]或[https://archive.org/ internetarchive],再行錄入。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1:35 (UTC)
::::::内容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已經附加上紐約公共圖書館的鏈接,可以直接查看原文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1:46 (UTC)
:::::::閣下所指是該[https://drb-qa.nypl.org/read/8963492 鏈接]麼?本人打開後,並未找到瀏覽原文之入口。
:::::::相反在頁面中出現一條提示信息:'''This item is not available online — Limited - search only — due to copyright restrictions. '''
:::::::和[[Talk:蓋棺論定之孫文|討論]]中所提到的信息一樣。由於版權問題,僅供檢索。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1:57 (UTC)
::::::::可能因爲您的IP不在美國,美國IP可以直接點開查看掃描版全件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1:59 (UTC)
:::::::::閣下所言非虛,換成美國ip後的確可查看該作品之原始pdf文檔。
:::::::::如果可以的話,可否將原始文檔從該線上圖書館下載再上傳至[https://commons.wikimedia.org/ wikicommons]備份,以便形成wiki站群間之內部關聯?
:::::::::如同閣下已上傳之《[[:File:廣東扣械潮.pdf|廣東扣械潮]]》。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2:15 (UTC)
::::::::::可以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3:02 (UTC)
:::::个人看法,《盖》文业经确认来源,版权信息可以厘清,而因为本文由确实身份无法得悉者发表于1926年香港,是适用[[Template:PD-anon-expired]],可以在本地显示;《讨》文查原件目录及内文似并无作者标注(梁的署名,从原件去看似乎属于其他文献),观其落款,应属以组织名义发表,亦发表于1926年香港,仍可沿用[[Template:PD-anon-expired]],唯其中“本报通电”,与前似非同一文,此一节则应移出另行录入(且以梁身份已知而卒年不明情况看,须适用本地容忍,按发表年+50(香港期限)+50,到27年可以展示于本地。)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3:41 (UTC)
::::::扯句題外話:
::::::閣下所言乃小事,同[[User:MoAiSang|MoAiSang]]君為構建粵族之想象共同體,今日終於開誠布公,奮筆疾書闡發大義相比,完全不值一提。
::::::然僕不敏,閱史甚少,觀其大作,至今尚不明其構建之本土粵史何以將「倒孫不倒汪,反清不反滿,親英又親日。」這三組內部自相矛盾之政治立場在暴日親華時統一起來。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4:13 (UTC)
:::::::我想在版权讨论页面的话,在下所谈的虽然不免鄙陋,不过应该不算小事哈哈。文库收录已出版文献,我则关注其收录是否合乎方针,仅此而已。至于其他,恕在下学识浅薄,就不参与讨论了——我想这些讨论可能发生于其他讨论页更为适宜。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4:20 (UTC)
::::::::既然是由於異地ip引發導致無法訪問網站之原文文稿,那即刻恢復還原相關作品是理所當然的事。
::::::::本站主題自然是錄入文獻,而非其他。這次討論確實談了不少無關話題。今後本人也會注意。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4:36 (UTC)
:::::::我并未提及任何政治立場,僅僅是輯錄補充被各個時代主流忽略的聲音(并無贊成之意),請勿過多發揮。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4月29日 (二) 14:21 (UTC)
::::::::辛苦辛苦。
::::::::無論閣下目的為何,無論錄入的這些人在近代歷史上是否積極反赤,現如今都已是臭名昭著的反面教材。
::::::::要是哪天他們都能被洗白,那china得比今天敗壞幾百倍不止。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1日 (四) 17:44 (UTC)
:::::: {{ping|银色雪莉}}所以應該分成幾頁(話說「討」是指哪一篇文啊)?——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4月30日 (三) 06:28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我的意思是:
:::::::1、如方便,请为《[[蓋棺論定之孫文]]》一文加[[Template:PD-anon-expired]],并将其header中from信息以[[Template:textinfo]]移入讨论页,editions改参数yes,谢谢,在下因对此文的私人见解而不便就此文作任何编辑,此因私忘公之事尚祈见谅,但各项信息均经复数位用户核实(来源可参见此前MoAiSang阁下提供的[https://drb-qa.nypl.org/read/8963494](自p13起,请使用美国IP)),并无疑虑,不必担忧;
:::::::2、「討」指的是[[討赤救粵同志會宣言]],此文见[https://drb-qa.nypl.org/read/8963492](p53-55,美国IP),由来源可见,这实际上是两篇文章,“宣言”(落款是“廣東討赤救粵同志會”)保留原地,加[[Template:PD-anon-expired]]等信息(已处理);“本报通电”(可从编辑历史中取出)虽然从原刊排版符号上看可能属附录,但因有单独落款“梁太仓”,还是应视为两个作品,而其身份可知是致公党人[http://www.hmyzg.com/2014-wqk/2015-04/2015-zgd2.htm],只是生卒年不详,照本地此类容忍事项,要到2027,因此有劳阁下或其他用户先移动到多语言文库(我不太熟悉那边,抱歉);
:::::::3、此外还顺便提出一件:[[孫傳芳等推張作霖為安國軍總司令電]]是联名电,要算共同作者中最后一人离世者,我算了一下,是[[w:商震]],1978年离世,这样的话也要移动到多语言,2029年移回。此事副知@[[User:MoAiSang|MoAiSang]]阁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08:54 (UTC)
:::::::: {{ping|银色雪莉}}多語言那邊我沒有權限,這得問問[[使用者:Jusjih|Jusjih]]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日 (五) 07:16 (UTC)
:题外话:任何人都总有负面评价的(姑不论是否正确),何况《华字日报》立场反孙也不是新鲜事——不过这不是版权问题,似可不在此展开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27日 (日) 05:20 (UTC)
::對孫公之政治理想「天下為公」,自可抱持不同看法,由眾人評說。
::然其一生所推崇並踐行之革命精神,乃人類固有之積極進取精神于政治分野之具現。如佔特定階級立場惡意詆毀全盤否定,此理性之惡。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4月28日 (一) 01:13 (UTC)
:::孫文於日本東京、中國廣州、
:::中國澳門創立同盟會,
:::成立中國國民黨。
:::其後孫文於中國澳門、中國香港,
:::扶植中國共產黨。
:::毛澤東主席就是孫文拉攏。
:::中國北京天安門毛澤東遺體,
:::穿著上“中山裝”。
:::孫文是中國共產黨,
:::與中國國民黨的“神主牌”。
:::扳倒孫文無疑給中共,
:::以及毛主席一記響亮耳光。 [[User:黎用先|黎用先]]([[User talk:黎用先|留言]]) 2025年5月2日 (五) 09:39 (UTC)
::::毛主席千錯萬錯,發動文化革命搞黨內階級鬥爭絕對沒錯。並且“毀黨”效果極佳。
::::單論戰績戰果一百個討赤張作霖加剿匪蔣介石也比不過他老人家。
::::閣下反毛,要麼根本不懂大陸社會,生搬硬套西人理論自以為能解決問題。
::::要麼就是當年被整肅的幹部群體,因利益受損對文革經歷至今耿耿於懷。
::::要麼就是今日既得利益集團,懼怕社會運動,被革命群眾清算。
::::至於孫文,此人已位列聖賢,近世罕有。於今華夏亙古未見之污濁顛倒之世,其在世行跡反遭跳樑之污衊誹謗,方才合理。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3:23 (UTC)
:::::提醒诸位,本页为“维基文库:版权讨论”页,余以为诸位应坚持有关版权问题的讨论,并且遵守维基媒体基金会的行为准则,维护维基文库的的中立性。
:::::“任何介绍及解释内容应持中立观点。”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4:25 (UTC)
:::::: {{ping|MarkZhou08}}基本上你可以先看[[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银色雪莉-20250430085400-Ericliu1912-20250430062800|這句]]就好,其他多數都屬於政治意見交換,對討論版權意義不大。——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4日 (日) 07:30 (UTC)
:::::黃老道家不反毛,
:::::名形法術勢行高;
:::::秦皇兵霸漢王號,
:::::四經一史未殊途。 [[User:黎用先|黎用先]]([[User talk:黎用先|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53 (UTC)
::::::@[[User:黎用先|黎用先]],请阁下停止在维基文库讨论与维基文库无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写诗、发表政治观点等。维基文库{{tq|是一个由志愿者在线收集自由内容文本的站点。}}而非做他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4日 (日) 12:21 (UTC)
:::::::中國大陸IP,
:::::::訪問維基文庫,
:::::::違反法律嗎? [[User:黎用先|黎用先]]([[User talk:黎用先|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13:16 (UTC)
::::::::違反法律?不違反法律?
::::::::不清楚是否違反法律,會主動瞭解?
::::::::不清楚是否違反法律,不會主動瞭解? [[User:黎用先|黎用先]]([[User talk:黎用先|留言]]) 2025年5月11日 (日) 04:18 (UTC)
: 依據银色雪莉的意見,將「蓋棺論定之孫文」一文'''保留''',其餘請社群續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4日 (日) 07:43 (UTC)
::另外三文都已经由各用户补充来源,版权疑虑应该已厘清了:两篇组织作品,时间都在PD-anon-expired内,应该无碍;一篇共同作者作品,三人身份及生卒清晰,最晚的1928(陸榮廷),一人(李靖誠)身份似乎不明(在下力有未逮,若各位有新资料请告知),但照身份不明规则,发表时间1921+50,也已到期了。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13:19 (UTC)
:: 今以其意見,參酌討論共識,全部文章均予'''保留'''。——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4日 (三) 18: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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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加里曼丹共产党章程]],作者、版权不明。此前已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11年#c-Peter2006son-2011-08-15T03:20:00.000Z-2011年8月|2011年]]被刪過。後被重建。通過網絡檢索,本件來源可能是來自類似於[[:w:乌有之乡]]的一個[https://www.ehornbill.com/v23/index.php/2012-11-06-12-02-23/2012-11-06-12-03-24/11055-2019-04-22-09-06-26 評論網站],同樣沒有作者版權來源等信息可查。
<span style="writing-mode:vertical-lr;height:5.5rem;line-height:1.2;text-align:justify;">ᡥᠣᡵᠣᠩᡤᠣ ᠶᠠᠩᠰᠠᠩᡤᠠ ᡩᡝᠶᡝᠨ ᡳ ᠪᡳᡨᡥᡝ ᠸᡝᡳᠯᡝᡵᡝ ᠪᠠ ᠠᡳᠰᡳᠯᠠᡵᠠ ᠪᡳᡨᡥᡝᠰᡳ [[User:Aerotinge|ᡝᡵᡤᡝᠨ]]([[User talk:Aerotinge|ᠯᡝᠣᠯᡝᠪᡠᠮᠪᡳ]])</span>
:结合[https://maozhuyi.home.blog/2019/08/26/%E5%8C%97%E5%8A%A0%E9%87%8C%E6%9B%BC%E4%B8%B9%E5%85%B1%E4%BA%A7%E5%85%9A%E4%B8%8E%E5%8C%97%E5%8A%A0%E9%9D%A9%E5%91%BD/][https://www.wyzxwk.com/Article/guoji/2014/12/335696.html],则此文的来源可能源自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前领导人之一的洪楚廷,但来源不等同于作者,这种宣言通常按匿名名义算——马来西亚似乎没有类似组织或法人名义这种计算(我不够熟悉当地法律,只是看WIPO展示的法律文本和commons的介绍)——如果没有其他问题,那就会是发表后五十年。2011年的讨论中Peter2006son阁下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政党的纲领性文件的法律地位如何”,我想有前面的法律规定应该可以解决,即就看成普通匿名文件;二是语言问题,这确实是有争论的,因为北加共甚至马共的领导者似乎都是以华人为主,那么他们在这些文件上使用的到底是中文、英文、马来文,甚至可能几语并用?这是个疑点,如不能解决此疑点,建议仍删除,因为这当中可能牵涉是否有译本著作权需要考量的问题。--[[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4月30日 (三) 09:34 (UTC)
::北加的共产主义是以中文传播的,洪楚廷等北加共成员也是以中文交流的,如今却以“语言疑点”为由删除,未免令人哭笑不得。但是,《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与北加革命》附录的党章,与黄昭发(于东)编写的《砂拉越革命组织文件汇编(2017)》收集的党章,内容差别较大,有待于版本整理。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5年5月18日 (日) 17:59 (UTC)
:::我就我此前的判断表示歉意,但我也只能有什么资料说什么话,尽管我了解他们是华人,且大马华人使用中文沟通是常识,但是仅就网上这份回忆录的形式和内容,我认为在我发言的当时难以绝对地排除Peter2006son阁下当时提出的疑点之二的可能性——相较之下,阁下提供的《汇编》则从内容上回应了这个疑问(如果我获得的文本没错的话,其“编者的话”有{{tq|至于原件的词句不作任何更改和保持原味原汁}}的说法)。尽管如此,我不确定社群对于由未出版文献上取得内容一事的[[Wikisource:收錄方針|态度]]是否会为此例改变——尽管我个人充分理解这种“未出版”现象的可能原因。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20日 (二) 16:18 (UTC)
::{{已删除}}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16日 (五) 14:55 (UTC)
=== 5月 ===
*本人最近錄入陳炯明主政時期廣東省縣自治相關法律。發現文庫已存有多篇來源不明,且使用簡體字的類似題材作品,如[[广东暂行县长选举条例草案]]、[[广东暂行县议会议员选举条例草案]]、[[广东省自治根本法草案]]、[[广东区自治条例草案]]、[[广东省自治法草案]]。
其中[[广东暂行县长选举条例草案]]及[[广东暂行县议会议员选举条例草案]]同本人錄入主題幾乎一樣,但大概因其為法律草案,並未正式形成決議文本。故兩者內容依然有不小區別,如本人錄入的[[廣東暫行縣議會議員選舉條例]]內容更多,包括對當時廣東省境內各縣規模大小的劃分,在文中均予以列出。並且提供詳盡來源。
對這些來源不明簡體版本的法律草案文本該如何處理?是否應要求原作者提供切實的來源信息,之後予以保留?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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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來自[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ccp-1921-1949/01/135.htm]並顯示目前中文版本來自一九八一年三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第一辑。需要確定譯者或更早中文譯本。--[[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5日 (一) 19:28 (UTC)
*:《资料》是社科院近史所翻译室编译,从其前言看应该都是新译或重译,至少也旧译重新校订,这样的话,该版译文版权就几乎必然要从1981年起算。1997年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翻译的《[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pdf/history_of_international/china/20180830-01.pdf 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原书页码342)也收录了另一版译文(当然没到期),该丛书主编黄修荣在他1982年的《孙中山新三民主义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介绍共产国际1923年11月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cnki可查,恕不另链)一文中称“鉴于以往的现代史研究中对于这一决议有所忽略”(他在文中引的也是《资料》译本),作为研究者,他的表述和做法可能反映了在《资料》以前该文欠缺其他译本。此外,加检六十年代世界知识出版社的《共产国际文件》和三联的《共产国际文件汇编》,都没有该文的译本。综上,意见认为如果没有更多信息,似应{{删除}},而我对它是否有旧译也不是很大期望(考虑黄的话);但我想我们应该把它放到未来进入公有领域列表。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3:57 (UTC)
*:: {{ping|银色雪莉}}何年到期?——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2日 (四) 12:12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就《资料》本的话,1981+50到年底,2032年1月1日可以录。不过现有内容似乎是MoAiSang阁下重新翻译,就算保留也要移动到translations(参见下方Andayunxiao阁下的意见)。我个人对于本身有已出版的译本的文献还收录用户自行翻译是持保留态度的(不论该已出版译本是否到期),因为这样似乎没什么太大的必要,不过由于本件已出版译文未到期(到期的就不用说了,肯定不留自译),[[Wikisource:收錄方針]]没有对此做出排他规定,所以我想还是可以看看社群的意见来决定(毕竟除规则以外,可能有用户也会关注翻译质量等衍生问题)。如果真的保留,除移动到适当命名空间外,我建议在放到未来进入公有领域列表时作一个备注,提醒等到期的时候录入已出版的译文,然后把translations版本去掉。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12:45 (UTC)
*::::與此作品無關:社群可完善相關翻譯空間的方針敘述,也可更多提醒新手不要輕易錄入大量自生成内容,以免無意釋出版權。我不擅長方針寫作,還請有經驗的編者捉刀。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04:12 (UTC)
*:可否上傳自己根據俄語原件的原創翻譯?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6:15 (UTC)
*::編者自行翻譯的譯文同樣以「[[:w:Wikipedia:CC_BY-SA_4.0协议文本|知識共享 CC BY-SA 4.0]]」發佈,接近於放棄翻譯版權。如果此非您所願,請慎重考慮。
*::編者翻譯作品應放在<code>翻譯:</code>名字空間,如[[翻譯: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如版權已厘清,則應移動此頁。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User talk:Andayunxiao|留言]]) 2025年5月7日 (三) 17:49 (UTC)
*:: {{ping|MoAiSang}}請在翻譯命名空間自行建立有關頁面。此後,原頁面將依據上方討論予以刪除。——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2日 (四) 19:58 (UTC)
*:::感谢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15 (UTC)
*: 今見有關翻譯頁面已經建立,故依據社群討論結果,將此文章'''刪除''',並錄入「[[维基文库:未来进入公有领域作品列表|未來進入公有領域列表]]」,以俟來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6: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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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床講義]]:蔣渭水原著,原載於台灣文化協會《會報》,1921 年 11 月 30 日。彭峰先翻譯,〈臨床講義〉,《國民文選散文卷I》(台北:玉山社,2004),頁37-39。[[User:Kaihsu|Kaihsu]]([[User talk:Kaihsu|留言]]) 2025年5月15日 (四) 19:09 (UTC)
*:{{已刪除}}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6月5日 (四) 13: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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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基惨案纪念碑重建说明]],版权状况不明,未见属于明显的“行政”。———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1日 (三) 04:05 (UTC)
*:谘询相关从业人员后,指本文作者是广州市人民政府,立的纪念碑重建说明應属于行政性质的文件,因此原则上不受著作权保护,公众可以自由使用(《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8:15 (UTC)
*:广州市人民政府是地方行政机关,其行为属于履行政府职能。
*:该说明的设立是为了公开纪念碑重建的历史背景、政府决策或公共事务信息,属于行政公开或公共文化管理的范畴。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08:16 (UTC)
*:文物保护,责在所属行政区域的地方政府,沙基惨案纪念碑是市级保护文物,广州市人民政府对其实施重建时相应作出说明,是常见的政府权责,未见明显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10:27 (UTC)
*::那阁下论证一下这篇和《[[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简介]]》有什么不同。当初的讨论在《[[Wikisource: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3月]]》。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1日 (三) 12:10 (UTC)
*:::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仅在“湖北文旅”公众号文章中提供下载,并没有作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的一部分,或以政府通知的形式印发。
*:::沙基惨案纪念碑重建说明,刻在该纪念碑现场的石刻上(可以通过现场参观或查看网络上图片等方式查证)。两者性质有差异。 [[User:MoAiSang|MoAiSang]]([[User talk:MoAiSang|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15:12 (UTC)
*::::这里是著作权讨论,因此请主留方告诉我有什么'''著作权上的差异'''。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1日 (三) 15:50 (UTC)
*:::我不认为类比论证是一个好的方法——除非两个问题是同一个问题,所以我将把阁下的提问分解后再回答:
*:::1、这篇为什么行: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应该比较明确地表明了政府保护文物的职责以及重建是受到该法及实施条例规管的行为(其许可权授权予相关级别的政府),因此,“重建说明”是政府就其权责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作出的说明,不论其文风如何,这一点总是事实。同时,《文物保护法》要求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单位{{Tq|作出标志说明}},《条例》称其内容{{tq|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立标日期等内容}},但并不排除其他可能的内容,这点我想阁下作为文保方面有相当知识的用户,应该比我更了解,在文保单位标识牌的背后(或其他位置)存在文物简要说明是很常见的,只要它们与文物保护标识牌是一个概念整体(这里的“整体”,不一定是说必须得在同一块碑石的正反面),我想它总是应视为《文物保护法》所称的“作出标志说明”的一部分的(这里我指的是一个大概情况,具体情况还是应该具体分析)。事实上,本件所涉文献正是与纪念碑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牌以相同材质刻石而左右并立的,因此也应被视为这种“标志说明”的一部分。
*:::2、湖北那一件为什么不行:事实上回顾那一件可以发现,与其说那一件“不行”,不如说那一件缺少了上面所提及“标志说明”的必要元素。本件这篇,不说文风啥的,也不谈重建本就是文物保护工作的一环这件事了,但它总是讲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定的级,什么级,也有政府落款,还跟标识牌是一个整体结构,这就不太有质疑的空间。但湖北那一件基本都没有提供这些必要信息,让人无从考究它们到底是不是这个“作出标志说明”的一部分,还是只是一个文旅简介;但如果说有更明确的信息表明这一点,那么录入是完全可行的(自然,我相信那时它们也该分开各件录入),就像我那时候说的,它需要信息来“反映这个文献与其(注:这里自然是指政府或主管部门)法定权责的相关性”。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17:29 (UTC)
*::::原来阁下是从这个角度判断的,感谢阁下的释明,我没意见了,{{撤回请求}}。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2日 (四) 03:08 (UTC)
*::::补充一点不直接与版权讨论有关但可能引起疑虑在下说明真实性的事宜:百科说两刻石(标识牌与重建说明)是前后分立的,这是旧貌,后来改成了在纪念碑正前下方两刻石并立。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22日 (四) 04:28 (UTC)
*:::这里就湖北那一件问句题外话:它那个“附件2”,没法确定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或什么别的文件的一部分吗?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21日 (三) 17:51 (UTC)
*::::以现有可公开查阅到的资讯来看,确实说明不了是不是属于哪个文件的附件。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2日 (四) 03: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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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鮮土地改革法令]]、[[北朝鮮土地改革法令細則]],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颁布之法律,但是北朝鲜临时人民委员会未曾颁布过著作权法,此类由未曾对政府法令著作权状态做出规定的政府颁布的政府法令该如何处理,类似的还有[[Portal: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12 (UTC)
*: 未曾頒布著作權法,那理當就是不享有著作權?抑或可能適用大韓帝國、日治朝鮮、大韓民國等地有關法規?當然也可能適用韓共「建政」以後制定的有關法規。——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5:09 (UTC)
*:按继承者来论。著作权法是属地法。前两项按今日的朝鲜著作权法算,后者按今日的中国大陆著作权法算——除非他们在此前的历史时代中已经因别的著作权法律而发生著作权状态上的变化。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5:42 (UTC)
*::PS:我展开一下,即:前两项的话,朝鲜北部当时已经没有一个其他的被广泛承认的(哪怕是名义上的)当局了,它接手了此前被外国军管的领土,成为了名义上和事实上的当局,随后逐渐演变成了DPRK,这种演变不是一种政权更迭,可视为连续状态(两个不恰当的例子,就是苏俄文件也用苏联的著作权法,共同纲领也挂的著作权法第五条),使用DPRK的法律来判断应当说是妥当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之所以挂PD-anon巴拉巴拉,因为中国当时还是有一个总体被广泛承认的当局,而文件在那时候并未过期(不可能按法律算——PS:但例如陕甘宁边区时期的部分时期的文件是可以的,我想大家应该分得清其间的区别;而按anon算确实不到期),在此状态下进入了1949年,那么自然按后来的属地算,挂anon了(非连贯状态)。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6:21 (UTC)
*:::“著作权法是属地法”可以是一种理解,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是属地法。“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根据一个中国原则,台湾人是中国公民,台湾在国境之内。按字面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中国公民(包括台澎金马的中华民国公民)在任意地域的著作权,可以保护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包括台澎金马)出版的作品的著作权。
*:::中华民国现行著作权法有“中华民国管辖区域”、“中华民国人”之语,而在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并无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区事实上的管辖权。如果以“总体被广泛承认的当局”为由承认其管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占领地区呢?然而,民国十七年(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的著作权法规定:“依本法注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为有著作权。”“著作物之注册,由内政部掌管之。”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法律既不在国民政府内政部注册,更不可能得到当时的国民政府的保护。
*:::如此看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等组织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诸法律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User: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red" >'''Fire'''</span>]] [[User Talk:Fire-and-Ice|<span style="color:#3994E8" >'''Ice'''</span>]] 2025年6月3日 (二) 19:01 (UTC)
*::::第一段从我个人观点而言没意见,惟实际司法区域尚存在区分时,尚需考虑到这样的现实状况——这也在文库的方针里。第二段和第三段,在下此前已提到“后者按今日的中国大陆著作权法算——除非他们在此前的历史时代中已经因别的著作权法律而发生著作权状态上的变化”。按1949年以前的著作权法,它没有注册(在下“尚未过期”的说法,是不够严谨的);所以它需要按1949年以后的著作权法,而它过期了;因此挂anon并没有什么问题。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02:12 (UTC)
*: {{ping|MarkZhou08|银色雪莉|Fire-and-Ice}}總之,不知諸位是否同意目前使用於兩文章的著作權模板得宜?——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9:02 (UTC)
*::{{Agree}},[[北朝鮮土地改革法令|北朝鲜土地改革法令]]、[[北朝鮮土地改革法令細則|北朝鲜土地改革法令细则]]将使用PD-DPRK,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文件将使用PD-anon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5:03 (UTC)
*::我个人观点的话是这样的。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User talk:银色雪莉|留言]]) 2025年6月20日 (五) 05:29 (UTC)
*::: 那就依據以上意見,將兩頁面予以'''保留'''。——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6 (UTC)
=== 6月 ===
* [[琴銘 (李清照)]] ([[Special:PermanentLink/2565681]]):《正吟琴的鉴赏》作者{{w|龚一}}尚在世,需隐藏修订版本。--'''<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9日 (一) 17:07 (UTC)
*: 已經'''刪除'''疑似侵權修訂版本。——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20: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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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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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苔痕上階綠,草色入簾青。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
可以調素琴,閱金經。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
南陽諸葛廬,西蜀子雲亭。
孔子云:「何陋之清晨傳出全球經濟增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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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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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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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第027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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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楊妃戲彩蝶 埋香冢飛燕泣殘紅'''}}
話說林黛玉正自悲泣,忽聽院門響處,只見寶釵出來了,寶玉襲人一群人送了出來。待要上去問著寶玉,又恐當著眾人問羞了寶玉不便,因而閃過一旁,讓寶釵去了,寶玉等進去關了門,方轉過來,猶望著門灑了幾點淚。自覺無味,方轉身回來,無精打彩的卸了殘妝。
紫鵑雪雁素日知道林黛玉的情性:無事悶坐,不是愁眉,便是長歎,且好端端的不知為了什麼,常常的便自淚道不乾的。先時還有人解勸,怕他思父母,想家鄉,受了委曲,只得用話寬慰解勸。誰知後來一年一月的竟常常的如此,把這個樣兒看慣,也都不理論了。所以也沒人理,由他去悶坐,只管睡覺去了。那林黛玉倚著床欄杆,兩手抱著膝,眼睛含著淚,好似木雕泥塑的一般,直坐到二更多天方才睡了。一宿無話。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种節。尚古風俗:凡交芒种節的這日,都要設擺各色禮物,祭餞花神,言芒种一過,便是夏日了,眾花皆卸,花神退位,須要餞行。然閨中更興這件風俗,所以大觀園中之人都早起來了。那些女孩子們,或用花瓣柳枝編成轎馬的,或用綾錦紗羅疊成干旄旌幢的,都用彩線繫了。每一顆樹上,每一枝花上,都繫了這些物事。滿園里繡帶飄颻,花枝招展,更兼這些人打扮得桃羞杏讓,燕妒鶯慚,一時也道不盡。
且說寶釵、迎春、探春、惜春、李紈、鳳姐等并巧姐、大姐、香菱與眾丫鬟們在園內玩耍,獨不見林黛玉。迎春因說道:“林妹妹怎麼不見?好個懶丫頭!這會子還睡覺不成?”寶釵道:“你們等著,我去鬧了他來。”說著便丟下了眾人,一直往瀟湘館來。正走著,只見文官等十二個女孩子也來了,上來問了好,說了一回閒話。寶釵回身指道:“他們都在那里呢,你們找他們去罷。我叫林姑娘去就來。”說著便逶迤往瀟湘館來。忽然抬頭見寶玉進去了,寶釵便站住低頭想了想:寶玉和林黛玉是從小兒一處長大,他兄妹間多有不避嫌疑之處,嘲笑喜怒無常,況且林黛玉素習猜忌,好弄小性兒的。此刻自己也跟了進去,一則寶玉不便,二則黛玉嫌疑。罷了,倒是回來的妙。想畢抽身回來。
剛要尋別的姊妹去,忽見前面一雙玉色蝴蝶,大如團扇,一上一下迎風翩躚,十分有趣。寶釵意欲扑了來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來,向草地下來扑。只見那一雙蝴蝶忽起忽落,來來往往,穿花度柳,將欲過河去了。倒引的寶釵躡手躡腳的,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香汗淋漓,嬌喘細細。寶釵也無心扑了,剛欲回來,只聽滴翠亭里邊嘁嘁喳喳有人說話。原來這亭子四面俱是游廊曲橋,蓋造在池中水上,四面雕鏤隔子糊著紙。
寶釵在亭外聽見說話,便煞住腳往里細聽,只聽說道:“你瞧瞧這手帕子,果然是你丟的那塊,你就拿著,要不是,就還芸二爺去。”又有一人說話:“可不是我那塊!拿來給我罷。”又聽道:“你拿什麼謝我呢?難道白尋了來不成。”又答道:“我既許了謝你,自然不哄你。”又聽說道:“我尋了來給你,自然謝我,但只是揀的人,你就不拿什麼謝他?”又回道:“你別胡說。他是個爺們家,揀了我的東西,自然該還的。我拿什麼謝他呢?”又聽說道:“你不謝他,我怎麼回他呢?況且他再三再四的和我說了,若沒謝的,不許我給你呢。”半晌,又聽答道:“也罷,拿我這個給他,算謝他的罷。——你要告訴別人呢?須說個誓來。”又聽說道:“我要告訴一個人,就長一個疔,日後不得好死!”又聽說道:“噯呀!咱們只顧說話,看有人來悄悄在外頭聽見。不如把這隔子都推開了,便是有人見咱們在這里,他們只當我們說頑話呢。若走到跟前,咱們也看的見,就別說了。”
寶釵在外面聽見這話,心中吃驚,想道:“怪道從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盜的人,心机都不錯。這一開了,見我在這里,他們豈不臊了。況才說話的語音,大似寶玉房里的紅兒的言語。他素昔眼空心大,是個頭等刁鑽古怪東西。今兒我聽了他的短兒,一時人急造反,狗急跳牆,不但生事,而且我還沒趣。如今便赶著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個‘金蟬脫殼’的法子。”猶未想完,只聽”咯吱”一聲,寶釵便故意放重了腳步,笑著叫道:“顰兒,我看你往那里藏!”一面說,一面故意往前赶。那亭內的紅玉墜兒剛一推窗,只聽寶釵如此說著往前赶,兩個人都唬怔了。寶釵反向他二人笑道:“你們把林姑娘藏在那里了?”墜兒道:“何曾見林姑娘了。”寶釵道:“我才在河那邊看著林姑娘在這里蹲著弄水兒的。我要悄悄的唬他一跳,還沒有走到跟前,他倒看見我了,朝東一繞就不見了。別是藏在這里頭了。”一面說一面故意進去尋了一尋,抽身就走,口內說道:“一定是又鑽在山子洞里去了。遇見蛇,咬一口也罷了。”一面說一面走,心中又好笑:這件事算遮過去了,不知他二人是怎樣。
誰知紅玉聽了寶釵的話,便信以為真,讓寶釵去遠,便拉墜兒道:“了不得了!林姑娘蹲在這里,一定聽了話去了!”墜兒聽說,也半日不言語。紅玉又道:“這可怎麼樣呢?”墜兒道:“便是聽了,管誰筋疼,各人幹各人的就完了。”紅玉道:“若是寶姑娘聽見,還倒罷了。林姑娘嘴里又愛刻薄人,心里又細,他一聽見了,倘或走露了風聲,怎麼樣呢?”二人正說著,只見文官,香菱,司棋,待書等上亭子來了。二人只得掩住這話,且和他們頑笑。
只見鳳姐兒站在山坡上招手叫,紅玉連忙棄了眾人,跑至鳳姐跟前,堆著笑問:“奶奶使喚作什麼事?”鳳姐打諒了一打諒,見他生的乾淨俏麗,說話知趣,因笑道:“我的丫頭今兒沒跟進我來。我這會子想起一件事來,要使喚個人出去,不知你能幹不能幹,說的齊全不齊全?”紅玉笑道:“奶奶有什麼話,只管吩咐我說去。若說的不齊全,誤了奶奶的事,憑奶奶責罰就是了。”鳳姐笑道:“你是那位小姐房里的?我使你出去,他回來找你,我好替你說的。”紅玉道:“我是寶二爺房里的。”鳳姐聽了笑道:“噯喲!你原來是寶玉房里的,怪道呢。也罷了,等他問,我替你說。你到我們家,告訴你平姐姐:外頭屋里桌子上汝窯盤子架兒底下放著一卷銀子,那是一百六十兩,給繡匠的工价,等張材家的來要,當面稱給他瞧了,再給他拿去。再里頭床頭間有一個小荷包拿了來。”
紅玉聽說撤身去了,回來只見鳳姐不在這山坡子上了。因見司棋從山洞里出來,站著系裙子,便赶上來問道:“姐姐,不知道二奶奶往那里去了?”司棋道:“沒理論。”紅玉聽了,抽身又往四下里一看,只見那邊探春寶釵在池邊看魚。紅玉上來陪笑問道:“姑娘們可知道二奶奶那去了?探春道:“往你大奶奶院裡找去。”紅玉聽了,才往稻香村來,頂頭只見晴雯,綺霰,碧痕,紫綃,麝月,待書,入畫,鶯兒等一群人來了。晴雯一見了紅玉,便說道:“你只是瘋罷!院子里花兒也不澆,雀兒也不喂,茶爐子也不爖,就在外頭逛。”紅玉道:“昨兒二爺說了,今兒不用澆花,過一日澆一回罷。我喂雀兒的時侯,姐姐還睡覺呢。”碧痕道:“茶爐子呢?”紅玉道:“今兒不該我爖的班兒,有茶沒茶別問我。”綺霰道:“你聽聽他的嘴!你們別說了,讓他逛去罷。”紅玉道:“你們再問問我逛了沒有。二奶奶使喚我說話取東西的。”說著將荷包舉給他們看,方沒言語了,大家分路走開。晴雯冷笑道:“怪道呢!原來爬上高枝兒去了,把我們不放在眼里。不知說了一句話半句話,名兒姓兒知道了不曾呢,就把他興的這樣!這一遭半遭兒的算不得什麼,過了後兒還得聽呵!有本事從今兒出了這園子,長長遠遠的在高枝兒上才算得。”一面說著去了。
這里紅玉聽說,不便分證,只得忍著氣來找鳳姐兒。到了李氏房中,果見鳳姐兒在這里和李氏說話兒呢。紅玉上來回道:“平姐姐說,奶奶剛出來了,他就把銀子收了起來,才張材家的來討,當面稱了給他拿去了。”說著將荷包遞了上去,又道:“平姐姐教我回奶奶:才旺兒進來討奶奶的示下,好往那家子去。平姐姐就把那話按著奶奶的主意打發他去了。”鳳姐笑道:“他怎麼按我的主意打發去了?”紅玉道:“平姐姐說:我們奶奶問這里奶奶好。原是我們二爺不在家,雖然遲了兩天,只管請奶奶放心。等五奶奶好些,我們奶奶還會了五奶奶來瞧奶奶呢。五奶奶前兒打發了人來說,舅奶奶帶了信來了,問奶奶好,還要和這里的姑奶奶尋兩丸延年神驗萬全丹。若有了,奶奶打發人來,只管送在我們奶奶這里。明兒有人去,就順路給那邊舅奶奶帶去的。”
話未說完,李氏道:“噯喲喲!這些話我就不懂了。什麼‘奶奶’‘爺爺’的一大堆。”鳳姐笑道:“怨不得你不懂,這是四五門子的話呢。”說著又向紅玉笑道:“好孩子,難為你說的齊全。別象他們扭扭捏捏的蚊子似的。嫂子你不知道,如今除了我隨手使的幾個丫頭老婆之外,我就怕和他們說話。他們必定把一句話拉長了作兩三截兒,咬文咬字,拿著腔兒,哼哼唧唧的,急的我冒火,他們那里知道!先時我們平兒也是這麼著,我就問著他:難道必定裝蚊子哼哼就是美人了?說了幾遭才好些兒了。”李宮裁笑道:“都象你潑皮破落戶才好。”鳳姐又道:“這一個丫頭就好。方才兩遭,說話雖不多,聽那口聲就簡斷。”說著又向紅玉笑道:“你明兒伏侍我去罷。我認你作女兒,我一調理你就出息了。”
紅玉聽了,扑哧一笑。鳳姐道:“你怎麼笑?你說我年輕,比你能大幾歲,就作你的媽了?你還作春夢呢!你打聽打聽,這些人頭比你大的大的,赶著我叫媽,我還不理。今兒抬舉了你呢!”紅玉笑道:“我不是笑這個,我笑奶奶認錯了輩數了。我媽是奶奶的女兒,這會子又認我作女兒。”鳳姐道:“誰是你媽?”李宮裁笑道:“你原來不認得他?他是林之孝之女。”鳳姐聽了十分詫异,說道:“哦!原來是他的丫頭。”又笑道:“林之孝兩口子都是錐子扎不出一聲兒來的。我成日家說,他們倒是配就了的一對夫妻,一個天聾,一個地啞。那里承望養出這麼個伶俐丫頭來!你十幾歲了?”紅玉道:“十七歲了。”又問名字,紅玉道:“原叫紅玉的,因為重了寶二爺,如今只叫紅兒了。”
鳳姐聽說將眉一皺,把頭一回,說道:“討人嫌的很!得了玉的益似的,你也玉,我也玉。”因說道:“既這麼著肯跟,我還和他媽說,‘賴大家的如今事多,也不知這府里誰是誰,你替我好好的挑兩個丫頭我使’,他一般答應著。他饒不挑,倒把這女孩子送了別處去。難道跟我必定不好?”李氏笑道:“你可是又多心了。他進來在先,你說話在後,怎麼怨的他媽!”鳳姐道:“既這麼著,明兒我和寶玉說,叫他再要人去,叫這丫頭跟我去。可不知本人願意不願意?”紅玉笑道:“願意不願意,我們也不敢說。只是跟著奶奶,我們也學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見識見識。”剛說著,只見王夫人的丫頭來請,鳳姐便辭了李宮裁去了。紅玉回怡紅院去,不在話下。
如今且說林黛玉因夜間失寐,次日起來遲了,聞得眾姊妹都在園中作餞花會,恐人笑他痴懶,連忙梳洗了出來。剛到了院中,只見寶玉進門來了,笑道:“好妹妹,你昨兒可告我了不曾?教我懸了一夜心。”林黛玉便回頭叫紫鵑道:“把屋子收拾了,撂下一扇紗屜,看那大燕子回來,把帘子放下來,拿獅子倚住,燒了香就把爐罩上。”一面說一面又往外走。寶玉見他這樣,還認作是昨日中晌的事,那知晚間的這段公案,還打恭作揖的。林黛玉正眼也不看,各自出了院門,一直找別的姊妹去了。寶玉心中納悶,自己猜疑:看起這個光景來,不象是為昨日的事,但只昨日我回來的晚了,又沒有見他,再沒有沖撞了他的去處了。一面想,一面由不得隨後追了來。
只見寶釵探春正在那邊看鶴舞,見黛玉去了,三個一同站著說話兒。又見寶玉來了,探春便笑道:“寶哥哥,身上好?我整整的三天沒見你了。”寶玉笑道:“妹妹身上好?我前兒還在大嫂子跟前問你呢。”探春道:“寶哥哥,你往這里來,我和你說話。”寶玉聽說,便跟了他,離了釵,玉兩個,到了一棵石榴樹下。探春因說道:“這幾天老爺可曾叫你?”寶玉笑道:“沒有叫。”探春說:“昨兒我恍惚聽見說老爺叫你出去的。”寶玉笑道:“那想是別人聽錯了,并沒叫的。”探春又笑道:“這幾個月,我又攢下有十來吊錢了,你還拿了去,明兒出門逛去的時侯,或是好字畫,好輕巧頑意兒,替我帶些來。”寶玉道:“我這麼城里城外,大廊小廟的逛,也沒見個新奇精致東西,左不過是那些金玉銅磁沒處撂的古董,再就是綢緞吃食衣服了。”探春道:“誰要這些。怎麼象你上回買的那柳枝兒編的小籃子,整竹子根摳的香盒兒,膠泥垛的風爐兒,這就好了。我喜歡的什麼似的,誰知他們都愛上了,都當寶貝似的搶了去了。”寶玉笑道:“原來要這個。這不值什麼,拿五百錢出去給小子們,管拉一車來。”探春道:“小廝們知道什麼。你揀那朴而不俗,直而不拙者,這些東西,你多多的替我帶了來。我還像上回的鞋作一雙你穿,比那一雙還加工夫,如何呢?”
寶玉笑道:“你提起鞋來,我想起個故事:那一回我穿著,可巧遇見了老爺,老爺就不受用,問是誰作的。我那里敢提‘三妹妹’三個字,我就回說是前兒我生日,是舅母給的。老爺聽了是舅母給的,才不好說什麼,半日還說:‘何苦來!虛耗人力,作踐綾羅,作這樣的東西。’我回來告訴了襲人,襲人說這還罷了,趙姨娘氣的抱怨的了不得:‘正經兄弟,鞋搭拉襪搭拉的沒人看的見,且作這些東西!’”探春聽說,登時沉下臉來,道:“這話糊涂到什麼田地!怎麼我是該作鞋的人么?環兒難道沒有分例的,沒有人的?一般的衣裳是衣裳,鞋襪是鞋襪,丫頭老婆一屋子,怎麼抱怨這些話!給誰聽呢!我不過是閒著沒事兒,作一雙半雙,愛給那個哥哥弟弟,隨我的心。誰敢管我不成!這也是白氣。”寶玉聽了,點頭笑道:“你不知道他心里自然又有個想頭了。”探春聽說,益發動了氣,將頭一扭,說道:“連你也糊涂了!他那想頭自然是有的,不過是那陰微鄙賤的見識。他只管這麼想,我只管認得老爺,太太兩個人,別人我一概不管。就是姊妹弟兄跟前,誰和我好,我就和誰好,什麼偏的庶的,我也不知道。論理我不該說他,但忒昏憒的不象了!還有笑話呢:就是上回我給你那錢,替我帶那頑的東西。過了兩天,他見了我,也是說沒錢使,怎麼難,我也不理論。誰知後來丫頭們出去了,他就抱怨起來,說我攢的錢為什麼給你使,倒不給環兒使呢。我聽見這話,又好笑又好氣,我就出來往太太跟前去了。”正說著,只見寶釵那邊笑道:“說完了,來罷。顯見的是哥哥妹妹了,丟下別人,且說梯己去。我們聽一句兒就使不得了!”說著,探春寶玉二人方笑著來了。
寶玉因不見了林黛玉,便知他躲了別處去了,想了一想,索性遲兩日,等他的氣消一消再去也罷了。因低頭看見許多鳳仙石榴等各色落花,錦重重的落了一地,因歎道:“這是他心里生了氣,也不收拾這花兒來了。待我送了去,明兒再問著他。”說著,只見寶釵約著他們往外頭去。寶玉道:“我就來。”說畢,等他二人去遠了,便把那花兜了起來,登山渡水,過樹穿花,一直奔了那日同林黛玉葬桃花的去處來。將已到了花冢,猶未轉過山坡,只聽山坡那邊有嗚咽之聲,一行數落著,哭的好不傷感。寶玉心下想道:“這不知是那房里的丫頭,受了委曲,跑到這個地方來哭。”一面想,一面煞住腳步,聽他哭道是:
<section begin="葬花吟" /><poem>花謝花飛花滿天,紅消香斷有誰怜?
游絲軟系飄春榭,落絮輕沾扑繡帘。
閨中女兒惜春暮,愁緒滿怀無釋處,
手把花鋤出繡閨,忍踏落花來复去。
柳絲榆莢自芳菲,不管桃飄與李飛。
桃李明年能再發,明年閨中知有誰?
三月香巢已壘成,梁間燕子太無情!
明年花發雖可啄,卻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傾。
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
明媚鮮妍能幾時,一朝飄泊難尋覓。
花開易見落難尋,階前悶殺葬花人,
獨倚花鋤淚暗灑,灑上空枝見血痕。
杜鵑無語正黃昏,荷鋤歸去掩重門。
青燈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溫。
怪奴底事倍傷神,半為怜春半惱春:
怜春忽至惱忽去,至又無言去不聞。
昨宵庭外悲歌發,知是花魂與鳥魂?
花魂鳥魂總難留,鳥自無言花自羞。
願奴脅下生雙翼,隨花飛到天盡頭。
天盡頭,何處有香丘?
未若錦囊收艷骨,一抔淨土掩風流。
質本洁來還洁去,強于污淖陷渠溝。
爾今死去儂收葬,未卜儂身何日喪?
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儂知是誰?
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顏老死時。
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poem><section end="葬花吟" />
寶玉聽了不覺痴倒。要知端詳,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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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6回|上一回]] [[../|回目录]] [[../第028回|下一回]]
{{清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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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第二十七回 滴翠亭楊妃戲彩蝶 埋香冢飛燕泣殘紅'''}}
話說林黛玉正自悲泣,忽聽院門響處,只見寶釵出來了,寶玉襲人一群人送了出來。待要上去問著寶玉,又恐當著眾人問羞了寶玉不便,因而閃過一旁,讓寶釵去了,寶玉等進去關了門,方轉過來,猶望著門灑了幾點淚。自覺無味,方轉身回來,無精打彩的卸了殘妝。
紫鵑雪雁素日知道林黛玉的情性:無事悶坐,不是愁眉,便是長歎,且好端端的不知為了什麼,常常的便自淚道不乾的。先時還有人解勸,怕他思父母,想家鄉,受了委曲,只得用話寬慰解勸。誰知後來一年一月的竟常常的如此,把這個樣兒看慣,也都不理論了。所以也沒人理,由他去悶坐,只管睡覺去了。那林黛玉倚著床欄杆,兩手抱著膝,眼睛含著淚,好似木雕泥塑的一般,直坐到二更多天方才睡了。一宿無話。至次日乃是四月二十六日,原來這日未時交芒种節。尚古風俗:凡交芒种節的這日,都要設擺各色禮物,祭餞花神,言芒种一過,便是夏日了,眾花皆卸,花神退位,須要餞行。然閨中更興這件風俗,所以大觀園中之人都早起來了。那些女孩子們,或用花瓣柳枝編成轎馬的,或用綾錦紗羅疊成干旄旌幢的,都用彩線繫了。每一顆樹上,每一枝花上,都繫了這些物事。滿園里繡帶飄颻,花枝招展,更兼這些人打扮得桃羞杏讓,燕妒鶯慚,一時也道不盡。
且說寶釵、迎春、探春、惜春、李紈、鳳姐等并巧姐、大姐、香菱與眾丫鬟們在園內玩耍,獨不見林黛玉。迎春因說道:“林妹妹怎麼不見?好個懶丫頭!這會子還睡覺不成?”寶釵道:“你們等著,我去鬧了他來。”說著便丟下了眾人,一直往瀟湘館來。正走著,只見文官等十二個女孩子也來了,上來問了好,說了一回閒話。寶釵回身指道:“他們都在那里呢,你們找他們去罷。我叫林姑娘去就來。”說著便逶迤往瀟湘館來。忽然抬頭見寶玉進去了,寶釵便站住低頭想了想:寶玉和林黛玉是從小兒一處長大,他兄妹間多有不避嫌疑之處,嘲笑喜怒無常,況且林黛玉素習猜忌,好弄小性兒的。此刻自己也跟了進去,一則寶玉不便,二則黛玉嫌疑。罷了,倒是回來的妙。想畢抽身回來。
剛要尋別的姊妹去,忽見前面一雙玉色蝴蝶,大如團扇,一上一下迎風翩躚,十分有趣。寶釵意欲扑了來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來,向草地下來扑。只見那一雙蝴蝶忽起忽落,來來往往,穿花度柳,將欲過河去了。倒引的寶釵躡手躡腳的,一直跟到池中滴翠亭上,香汗淋漓,嬌喘細細。寶釵也無心扑了,剛欲回來,只聽滴翠亭里邊嘁嘁喳喳有人說話。原來這亭子四面俱是游廊曲橋,蓋造在池中水上,四面雕鏤隔子糊著紙。
寶釵在亭外聽見說話,便煞住腳往里細聽,只聽說道:“你瞧瞧這手帕子,果然是你丟的那塊,你就拿著,要不是,就還芸二爺去。”又有一人說話:“可不是我那塊!拿來給我罷。”又聽道:“你拿什麼謝我呢?難道白尋了來不成。”又答道:“我既許了謝你,自然不哄你。”又聽說道:“我尋了來給你,自然謝我,但只是揀的人,你就不拿什麼謝他?”又回道:“你別胡說。他是個爺們家,揀了我的東西,自然該還的。我拿什麼謝他呢?”又聽說道:“你不謝他,我怎麼回他呢?況且他再三再四的和我說了,若沒謝的,不許我給你呢。”半晌,又聽答道:“也罷,拿我這個給他,算謝他的罷。——你要告訴別人呢?須說個誓來。”又聽說道:“我要告訴一個人,就長一個疔,日後不得好死!”又聽說道:“噯呀!咱們只顧說話,看有人來悄悄在外頭聽見。不如把這隔子都推開了,便是有人見咱們在這里,他們只當我們說頑話呢。若走到跟前,咱們也看的見,就別說了。”
寶釵在外面聽見這話,心中吃驚,想道:“怪道從古至今那些奸淫狗盜的人,心机都不錯。這一開了,見我在這里,他們豈不臊了。況才說話的語音,大似寶玉房里的紅兒的言語。他素昔眼空心大,是個頭等刁鑽古怪東西。今兒我聽了他的短兒,一時人急造反,狗急跳牆,不但生事,而且我還沒趣。如今便赶著躲了,料也躲不及,少不得要使個‘金蟬脫殼’的法子。”猶未想完,只聽”咯吱”一聲,寶釵便故意放重了腳步,笑著叫道:“顰兒,我看你往那里藏!”一面說,一面故意往前赶。那亭內的紅玉墜兒剛一推窗,只聽寶釵如此說著往前赶,兩個人都唬怔了。寶釵反向他二人笑道:“你們把林姑娘藏在那里了?”墜兒道:“何曾見林姑娘了。”寶釵道:“我才在河那邊看著林姑娘在這里蹲著弄水兒的。我要悄悄的唬他一跳,還沒有走到跟前,他倒看見我了,朝東一繞就不見了。別是藏在這里頭了。”一面說一面故意進去尋了一尋,抽身就走,口內說道:“一定是又鑽在山子洞里去了。遇見蛇,咬一口也罷了。”一面說一面走,心中又好笑:這件事算遮過去了,不知他二人是怎樣。
誰知紅玉聽了寶釵的話,便信以為真,讓寶釵去遠,便拉墜兒道:“了不得了!林姑娘蹲在這里,一定聽了話去了!”墜兒聽說,也半日不言語。紅玉又道:“這可怎麼樣呢?”墜兒道:“便是聽了,管誰筋疼,各人幹各人的就完了。”紅玉道:“若是寶姑娘聽見,還倒罷了。林姑娘嘴里又愛刻薄人,心里又細,他一聽見了,倘或走露了風聲,怎麼樣呢?”二人正說著,只見文官,香菱,司棋,待書等上亭子來了。二人只得掩住這話,且和他們頑笑。
只見鳳姐兒站在山坡上招手叫,紅玉連忙棄了眾人,跑至鳳姐跟前,堆著笑問:“奶奶使喚作什麼事?”鳳姐打諒了一打諒,見他生的乾淨俏麗,說話知趣,因笑道:“我的丫頭今兒沒跟進我來。我這會子想起一件事來,要使喚個人出去,不知你能幹不能幹,說的齊全不齊全?”紅玉笑道:“奶奶有什麼話,只管吩咐我說去。若說的不齊全,誤了奶奶的事,憑奶奶責罰就是了。”鳳姐笑道:“你是那位小姐房里的?我使你出去,他回來找你,我好替你說的。”紅玉道:“我是寶二爺房里的。”鳳姐聽了笑道:“噯喲!你原來是寶玉房里的,怪道呢。也罷了,等他問,我替你說。你到我們家,告訴你平姐姐:外頭屋里桌子上汝窯盤子架兒底下放著一卷銀子,那是一百六十兩,給繡匠的工价,等張材家的來要,當面稱給他瞧了,再給他拿去。再里頭床頭間有一個小荷包拿了來。”
紅玉聽說撤身去了,回來只見鳳姐不在這山坡子上了。因見司棋從山洞里出來,站著系裙子,便赶上來問道:“姐姐,不知道二奶奶往那里去了?”司棋道:“沒理論。”紅玉聽了,抽身又往四下里一看,只見那邊探春寶釵在池邊看魚。紅玉上來陪笑問道:“姑娘們可知道二奶奶那去了?探春道:“往你大奶奶院裡找去。”紅玉聽了,才往稻香村來,頂頭只見晴雯,綺霰,碧痕,紫綃,麝月,待書,入畫,鶯兒等一群人來了。晴雯一見了紅玉,便說道:“你只是瘋罷!院子里花兒也不澆,雀兒也不喂,茶爐子也不爖,就在外頭逛。”紅玉道:“昨兒二爺說了,今兒不用澆花,過一日澆一回罷。我喂雀兒的時侯,姐姐還睡覺呢。”碧痕道:“茶爐子呢?”紅玉道:“今兒不該我爖的班兒,有茶沒茶別問我。”綺霰道:“你聽聽他的嘴!你們別說了,讓他逛去罷。”紅玉道:“你們再問問我逛了沒有。二奶奶使喚我說話取東西的。”說著將荷包舉給他們看,方沒言語了,大家分路走開。晴雯冷笑道:“怪道呢!原來爬上高枝兒去了,把我們不放在眼里。不知說了一句話半句話,名兒姓兒知道了不曾呢,就把他興的這樣!這一遭半遭兒的算不得什麼,過了後兒還得聽呵!有本事從今兒出了這園子,長長遠遠的在高枝兒上才算得。”一面說著去了。
這里紅玉聽說,不便分證,只得忍著氣來找鳳姐兒。到了李氏房中,果見鳳姐兒在這里和李氏說話兒呢。紅玉上來回道:“平姐姐說,奶奶剛出來了,他就把銀子收了起來,才張材家的來討,當面稱了給他拿去了。”說著將荷包遞了上去,又道:“平姐姐教我回奶奶:才旺兒進來討奶奶的示下,好往那家子去。平姐姐就把那話按著奶奶的主意打發他去了。”鳳姐笑道:“他怎麼按我的主意打發去了?”紅玉道:“平姐姐說:我們奶奶問這里奶奶好。原是我們二爺不在家,雖然遲了兩天,只管請奶奶放心。等五奶奶好些,我們奶奶還會了五奶奶來瞧奶奶呢。五奶奶前兒打發了人來說,舅奶奶帶了信來了,問奶奶好,還要和這里的姑奶奶尋兩丸延年神驗萬全丹。若有了,奶奶打發人來,只管送在我們奶奶這里。明兒有人去,就順路給那邊舅奶奶帶去的。”
話未說完,李氏道:“噯喲喲!這些話我就不懂了。什麼‘奶奶’‘爺爺’的一大堆。”鳳姐笑道:“怨不得你不懂,這是四五門子的話呢。”說著又向紅玉笑道:“好孩子,難為你說的齊全。別象他們扭扭捏捏的蚊子似的。嫂子你不知道,如今除了我隨手使的幾個丫頭老婆之外,我就怕和他們說話。他們必定把一句話拉長了作兩三截兒,咬文咬字,拿著腔兒,哼哼唧唧的,急的我冒火,他們那里知道!先時我們平兒也是這麼著,我就問著他:難道必定裝蚊子哼哼就是美人了?說了幾遭才好些兒了。”李宮裁笑道:“都象你潑皮破落戶才好。”鳳姐又道:“這一個丫頭就好。方才兩遭,說話雖不多,聽那口聲就簡斷。”說著又向紅玉笑道:“你明兒伏侍我去罷。我認你作女兒,我一調理你就出息了。”
紅玉聽了,扑哧一笑。鳳姐道:“你怎麼笑?你說我年輕,比你能大幾歲,就作你的媽了?你還作春夢呢!你打聽打聽,這些人頭比你大的大的,赶著我叫媽,我還不理。今兒抬舉了你呢!”紅玉笑道:“我不是笑這個,我笑奶奶認錯了輩數了。我媽是奶奶的女兒,這會子又認我作女兒。”鳳姐道:“誰是你媽?”李宮裁笑道:“你原來不認得他?他是林之孝之女。”鳳姐聽了十分詫异,說道:“哦!原來是他的丫頭。”又笑道:“林之孝兩口子都是錐子扎不出一聲兒來的。我成日家說,他們倒是配就了的一對夫妻,一個天聾,一個地啞。那里承望養出這麼個伶俐丫頭來!你十幾歲了?”紅玉道:“十七歲了。”又問名字,紅玉道:“原叫紅玉的,因為重了寶二爺,如今只叫紅兒了。”
鳳姐聽說將眉一皺,把頭一回,說道:“討人嫌的很!得了玉的益似的,你也玉,我也玉。”因說道:“既這麼著肯跟,我還和他媽說,‘賴大家的如今事多,也不知這府里誰是誰,你替我好好的挑兩個丫頭我使’,他一般答應著。他饒不挑,倒把這女孩子送了別處去。難道跟我必定不好?”李氏笑道:“你可是又多心了。他進來在先,你說話在後,怎麼怨的他媽!”鳳姐道:“既這麼著,明兒我和寶玉說,叫他再要人去,叫這丫頭跟我去。可不知本人願意不願意?”紅玉笑道:“願意不願意,我們也不敢說。只是跟著奶奶,我們也學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見識見識。”剛說著,只見王夫人的丫頭來請,鳳姐便辭了李宮裁去了。紅玉回怡紅院去,不在話下。
如今且說林黛玉因夜間失寐,次日起來遲了,聞得眾姊妹都在園中作餞花會,恐人笑他痴懶,連忙梳洗了出來。剛到了院中,只見寶玉進門來了,笑道:“好妹妹,你昨兒可告我了不曾?教我懸了一夜心。”林黛玉便回頭叫紫鵑道:“把屋子收拾了,撂下一扇紗屜,看那大燕子回來,把帘子放下來,拿獅子倚住,燒了香就把爐罩上。”一面說一面又往外走。寶玉見他這樣,還認作是昨日中晌的事,那知晚間的這段公案,還打恭作揖的。林黛玉正眼也不看,各自出了院門,一直找別的姊妹去了。寶玉心中納悶,自己猜疑:看起這個光景來,不象是為昨日的事,但只昨日我回來的晚了,又沒有見他,再沒有沖撞了他的去處了。一面想,一面由不得隨後追了來。
只見寶釵探春正在那邊看鶴舞,見黛玉去了,三個一同站著說話兒。又見寶玉來了,探春便笑道:“寶哥哥,身上好?我整整的三天沒見你了。”寶玉笑道:“妹妹身上好?我前兒還在大嫂子跟前問你呢。”探春道:“寶哥哥,你往這里來,我和你說話。”寶玉聽說,便跟了他,離了釵,玉兩個,到了一棵石榴樹下。探春因說道:“這幾天老爺可曾叫你?”寶玉笑道:“沒有叫。”探春說:“昨兒我恍惚聽見說老爺叫你出去的。”寶玉笑道:“那想是別人聽錯了,并沒叫的。”探春又笑道:“這幾個月,我又攢下有十來吊錢了,你還拿了去,明兒出門逛去的時侯,或是好字畫,好輕巧頑意兒,替我帶些來。”寶玉道:“我這麼城里城外,大廊小廟的逛,也沒見個新奇精致東西,左不過是那些金玉銅磁沒處撂的古董,再就是綢緞吃食衣服了。”探春道:“誰要這些。怎麼象你上回買的那柳枝兒編的小籃子,整竹子根摳的香盒兒,膠泥垛的風爐兒,這就好了。我喜歡的什麼似的,誰知他們都愛上了,都當寶貝似的搶了去了。”寶玉笑道:“原來要這個。這不值什麼,拿五百錢出去給小子們,管拉一車來。”探春道:“小廝們知道什麼。你揀那朴而不俗,直而不拙者,這些東西,你多多的替我帶了來。我還像上回的鞋作一雙你穿,比那一雙還加工夫,如何呢?”
寶玉笑道:“你提起鞋來,我想起個故事:那一回我穿著,可巧遇見了老爺,老爺就不受用,問是誰作的。我那里敢提‘三妹妹’三個字,我就回說是前兒我生日,是舅母給的。老爺聽了是舅母給的,才不好說什麼,半日還說:‘何苦來!虛耗人力,作踐綾羅,作這樣的東西。’我回來告訴了襲人,襲人說這還罷了,趙姨娘氣的抱怨的了不得:‘正經兄弟,鞋搭拉襪搭拉的沒人看的見,且作這些東西!’”探春聽說,登時沉下臉來,道:“這話糊涂到什麼田地!怎麼我是該作鞋的人么?環兒難道沒有分例的,沒有人的?一般的衣裳是衣裳,鞋襪是鞋襪,丫頭老婆一屋子,怎麼抱怨這些話!給誰聽呢!我不過是閒著沒事兒,作一雙半雙,愛給那個哥哥弟弟,隨我的心。誰敢管我不成!這也是白氣。”寶玉聽了,點頭笑道:“你不知道,他心里自然又有個想頭了。”探春聽說,益發動了氣,將頭一扭,說道:“連你也糊涂了!他那想頭自然是有的,不過是那陰微鄙賤的見識。他只管這麼想,我只管認得老爺,太太兩個人,別人我一概不管。就是姊妹弟兄跟前,誰和我好,我就和誰好,什麼偏的庶的,我也不知道。論理我不該說他,但忒昏憒的不象了!還有笑話呢:就是上回我給你那錢,替我帶那頑的東西。過了兩天,他見了我,也是說沒錢使,怎麼難,我也不理論。誰知後來丫頭們出去了,他就抱怨起來,說我攢的錢為什麼給你使,倒不給環兒使呢。我聽見這話,又好笑又好氣,我就出來往太太跟前去了。”正說著,只見寶釵那邊笑道:“說完了,來罷。顯見的是哥哥妹妹了,丟下別人,且說梯己去。我們聽一句兒就使不得了!”說著,探春寶玉二人方笑著來了。
寶玉因不見了林黛玉,便知他躲了別處去了,想了一想,索性遲兩日,等他的氣消一消再去也罷了。因低頭看見許多鳳仙石榴等各色落花,錦重重的落了一地,因歎道:“這是他心里生了氣,也不收拾這花兒來了。待我送了去,明兒再問著他。”說著,只見寶釵約著他們往外頭去。寶玉道:“我就來。”說畢,等他二人去遠了,便把那花兜了起來,登山渡水,過樹穿花,一直奔了那日同林黛玉葬桃花的去處來。將已到了花冢,猶未轉過山坡,只聽山坡那邊有嗚咽之聲,一行數落著,哭的好不傷感。寶玉心下想道:“這不知是那房里的丫頭,受了委曲,跑到這個地方來哭。”一面想,一面煞住腳步,聽他哭道是:
<section begin="葬花吟" /><poem>花謝花飛花滿天,紅消香斷有誰怜?
游絲軟系飄春榭,落絮輕沾扑繡帘。
閨中女兒惜春暮,愁緒滿怀無釋處,
手把花鋤出繡閨,忍踏落花來复去。
柳絲榆莢自芳菲,不管桃飄與李飛。
桃李明年能再發,明年閨中知有誰?
三月香巢已壘成,梁間燕子太無情!
明年花發雖可啄,卻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傾。
一年三百六十日,風刀霜劍嚴相逼,
明媚鮮妍能幾時,一朝飄泊難尋覓。
花開易見落難尋,階前悶殺葬花人,
獨倚花鋤淚暗灑,灑上空枝見血痕。
杜鵑無語正黃昏,荷鋤歸去掩重門。
青燈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溫。
怪奴底事倍傷神,半為怜春半惱春:
怜春忽至惱忽去,至又無言去不聞。
昨宵庭外悲歌發,知是花魂與鳥魂?
花魂鳥魂總難留,鳥自無言花自羞。
願奴脅下生雙翼,隨花飛到天盡頭。
天盡頭,何處有香丘?
未若錦囊收艷骨,一抔淨土掩風流。
質本洁來還洁去,強于污淖陷渠溝。
爾今死去儂收葬,未卜儂身何日喪?
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儂知是誰?
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顏老死時。
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poem><section end="葬花吟" />
寶玉聽了不覺痴倒。要知端詳,且聽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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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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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士冠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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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冠禮。筮於庿門。主人玄冠,朝服,緇帶,素韠,即位於門東,西面。有司如主人服,即位於西方,東面,北上。筮與席、所卦者,具饌於西塾。布席於門中,闑西閾外,西面。筮人執筴,抽上韇,兼執之,進受命於主人。宰自右少退,賛命。筮人許諾,右還,即席坐,西面。卦者在左。卒筮,書卦,執以示主人。主人受眡,反之。筮人還,東面,旅占,卒,進,告吉。若不吉,則筮遠日,如初儀。徹筮席。宗人告事畢。
主人戒賔。賔禮辭,許。主人再拜,賔荅拜。主人退,賔拜送。
前期三日,筮賔,如求日之儀。
乃宿賔。賔如主人服,出門左,西面再拜。主人東面荅拜,乃宿賔。賔許,主人再拜,賔荅拜。主人退,賔拜送。宿賛冠者一人,亦如之。
厥明夕,為期於庿門之外。主人立於門東,兄弟在其南,少退,西面,北上。有司皆如宿服,立於西方,東面,北上,擯者請期,宰告曰:「質明行事。」告兄弟及有司。告事畢。擯者告期於賔之家。
夙興,設洗,直於東榮,南北以堂深,水在洗東。陳服於房中西墉下,東領,北上。爵弁服,纁裳,純衣,緇帶,韎韐。皮弁服:素積,緇帶,素韠。玄端,玄裳,黃裳、雜裳可也,緇帶,爵韠。緇布冠,缺項,青組纓,屬於缺;緇纚,廣終幅,長六尺。皮弁笄,爵弁笄,緇組紘,纁邊,同篋。櫛實於簞。蒲筵二,在南。側尊一甒醴,在服北。有篚實勺、觶、角柶。脯醢,南上。爵弁、皮弁、緇布冠各一匴,執以待於西坫南,南面,東上。賔升則東面。
主人玄端爵韠,立於阼階下,直東序,西面。兄弟畢袗玄,立於洗東,西面,北上。擯者玄端,負東塾。將冠者採衣,紒,在房中,南面。賔如主人服,賛者玄端從之,立於外門之外。
擯者告。主人迎,出門左,西面,再拜。賔荅拜。主人揖賛者,與賔揖,先入。每曲揖。至於庿門,揖入。三揖,至於階,三讓。主人升,立於序端,西面。賔西序,東面。賛者盥於洗西,升,立於房中,西面,南上。
主人之賛者筵於東序,少北,西面。將冠者出房,南面。賛者奠纚、笄、櫛於筵南端。賔揖將冠者,將冠者即筵坐。賛者坐,櫛,設纚。賔降,主人降。賔辭,主人對。賔盥,卒,壹揖,壹讓,升。主人升,復初位。賔筵前坐,正纚,興,降西階一等。執冠者升一等,東面授賔。賔右手執項,左手執前,進容,乃祝,坐如初,乃冠,興,復位。賛者卒。冠者興,賔揖之。適房,服玄端爵韠,出房,南面。
賔揖之,即筵坐。櫛,設笄。賔盥、正纚如初,降二等,受皮弁,右執項,左執前,進、祝、加之如初,復位。賛者卒紘。興,賔揖之。適房,服素積素韠,容,出房,南面。
賔降三等,受爵弁,加之,服纁裳韎韐,其他如加皮弁之儀。
徹皮弁、冠、櫛、筵入於房。筵於戶西,南面。賛者洗於房中,側酌醴;加柶,覆之,面葉。賔揖,冠者就筵,筵西,南面。賔授醴於戶東,加柶,面枋,筵前北面。冠者筵西拜受觶,賔東面荅拜。薦脯醢。冠者即筵坐,左執觶,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興;筵末坐,啐醴,建柶,興;降筵,坐奠觶,拜;執觶興。賔荅拜。
冠者奠觶於薦東,降筵;北面坐取脯;降自西階,適東壁,北面見於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
賔降,直西序,東面。主人降,復初位。冠者立於西階東,南面。賔字之,冠者對。
賔出主人送於庿門外。請醴賔,賔禮辭,許。賔就次。冠者見於兄弟,兄弟再拜,冠者荅拜。見賛者,西面拜,亦如之。入見姑、<span title="⿰女𠂔;同「姊」" style="border-bottom:1px dotted" id="title">𡛷</span>,如見母。
乃易服,服玄冠、玄端、爵韠,奠摯見於君。遂以摯見於鄉大夫、鄉先生。
乃醴賔,以壹獻之禮。主人酬賔,束帛、儷皮。賛者皆與。賛冠者為介。
賔出,主人送於外門外,再拜;歸賔俎。
若不醴,則醮用酒。尊於房戶之閒,兩甒,有禁,玄酒在西,加勺,南枋。洗,有篚在西,南順。始加,醮用脯醢;賔降,取爵於篚,辭降如初;卒洗,升酌。冠者拜受,賔荅拜如初。冠者升筵,坐;左執爵,右祭脯醢,祭酒,興;筵末坐,啐酒;降筵,拜。賔荅拜。冠者奠爵於薦東,立於筵西。徹薦、爵,筵尊不徹。加皮弁,如初儀;再醮,攝酒,其他皆如初。加爵弁,如初儀;三醮,有乾肉折俎,嚌之,其他如初。北面取脯,見於母。若殺,則特豚,載合升,離肺實於鼎,設扃鼏。始醮,如初。再醮,兩豆,葵菹、蠃醢;兩籩,慄、脯。三醮,攝酒如再醮,加俎,嚌之,皆如初,嚌肺。卒醮,取籩脯以降,如初。
若孤子,則父兄戒、宿。冠之日,主人紒而迎賔,拜,揖,讓,立於序端,皆如冠主;禮於阼。凡拜,北面於阼階上,賔亦北面於西階上荅拜。若殺,則舉鼎陳於門外,直東塾,北面。
若庶子,則冠於房外,南面,遂醮焉。
冠者母不在,則使人受脯於西階下。
戒賔,曰:「某有子某。將加布於其首,願吾子之教之也。」賔對曰:「某不敏,恐不能共事,以病吾子,敢辭。」主人曰:「某猶願吾子之終教之也!」賔對曰:「吾子重有命,某敢不從?」宿,曰:「某將加布於某之首,吾子將蒞之,敢宿。」賔對曰:「某敢不夙興?」
始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咸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耇無疆,受天之慶。」
醴辭曰:「甘醴惟厚,嘉薦令芳。拜受祭之,以定爾祥。承天之休,壽考不忘。」
醮辭曰:「旨酒既清,嘉薦亶時。始加元服,兄弟具來。孝友時格,永乃保之。」再醮,曰:「旨酒既湑,嘉薦伊脯。乃申爾服,禮儀有序。祭此嘉爵,承天之祜。」三醮,曰:「旨酒令芳,籩豆有楚。咸加爾服,餚升折俎。承天之慶,受福無疆。」
字辭曰:「禮儀既備,令月吉日,昭告爾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冝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當。
屨,夏用葛。玄端黑屨,青絇繶純,純博寸。素積白屨,以魁柎之,緇絇繶純,純博寸。爵弁纁屨,黑絇繶純,純博寸。冬,皮屨可也。不屨繐屨。
記。冠義:始冠,緇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齊則緇之。其緌也,孔子曰:「吾未之聞也,冠而敝之可也。」適子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彌尊,論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毌追,夏后氏之道也。周弁。殷冔。夏收。三王共皮弁素積。無大夫冠禮,而有其昬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公侯之有冠禮也,夏之末造也。天子之元子,猶士也,天下無生而貴者也。繼世以立諸侯,象賢也。以官爵人,德之殺也。死而謚,今也。古者生無爵,死無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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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士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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昬禮。下達。納采,用鴈。主人筵于戶西,西上,右几。使者玄端至。擯者出請事,入告。主人如賔服,迎于門外,再拜,賔不荅拜。揖入。至于廟門,揖入;三揖,至于階,三讓。主人以賔升,西面。賔升西階。當阿,東面致命。主人阼階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閒,南面。賔降,出。主人降,授老鴈。擯者出請。賔執鴈,請問名,主人許。賔入,授,如初禮。擯者出請,賔告事畢。入告,出請醴賔。賔禮辭,許。主人徹几,改筵,東上。側尊甒醴于房中。主人迎賔于庿門外,揖讓如初,升。主人北面,再拜,賔西階上北面荅拜。主人拂几授校,拜送。賔以几辟,北面設于坐,左之,西階上荅拜。賛者酌醴,加角柶,面葉,出于房。主人受醴,面枋,筵前西北面。賔拜受醴,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賛者薦脯醢。賔即筵坐,左執觶,祭脯醢,以柶祭醴三,西階上北面坐,啐醴,建柶,興,坐奠觶,遂拜。主人荅拜。賔即筵,奠于薦左,降筵,北面坐取脯;主人辭。賔降,授人脯,出。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納吉用鴈,如納采禮。
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
請期,用鴈。主人辭。賔許,告期,如納徵禮。
期,初昬,陳三鼎于寢門外東方,北面,北上。其實特豚,合升,去蹄。舉肺脊二、祭肺二、魚十有四、腊一肫。髀不升。皆飪。設扃鼏。設洗于阼階東南。饌于房中:醯醬二豆,菹醢四豆,兼巾之:黍稷四敦,皆蓋。大羹湆在爨。尊于室中北墉下,有禁,玄酒在西,綌冪,加勺,皆南枋。尊于房戶之東,無玄酒,篚在南,實四爵合<span title="【上丞下巴】,同「巹」、「卺」" style="border-bottom:1px dotted" id=title>𢀿</span>。
主人爵弁,纁裳緇袘。從者畢玄端。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婦車亦如之,有裧。至于門外。主人筵于戶西,西上,右几。女次,純衣纁袡,立于房中,南面。姆纚笄宵衣,在其右。女從者畢袗玄,纚笄,被纚黼,在其後。主人玄端迎于門外,西面再拜,賔東面荅拜。主人揖入,賔執鴈從。至于庿門,揖入。三揖,至于階,三讓。主人升,西面。賔升,北面,奠鴈,再拜稽首,降,出。婦從,降自西階。主人不降送。壻御婦車,授綏,姆辭不受。婦乘以几,姆加景,乃驅。御者代。壻乘其車先,俟于門外。
婦至,主人揖婦以入。乃寢門,揖入,升自西階,媵布席于奧。夫入于室,即席,婦尊西,南面。媵御沃盥交。賛者徹尊冪。舉者盥,出,除幂,舉鼎入,陳于阼階南,西面,北上。匕俎從設,北面載,執而俟。匕者逆退,復位于門東,北面,西上。賛者設醬于席前,菹醢在其北。俎入,設于豆東。魚次。腊特于俎北。賛設黍于醬東,稷在其東。設湆于醬南。設對醬于東,菹醢在其南,北上。設黍于腊北,其西稷。設湆于醬北。御布對席,賛啟會,卻于敦南,對敦于北。賛告具。揖婦,即對筵,皆坐。皆祭,祭薦、黍、稷、肺。賛爾黍,授肺脊,皆食,以湆醬,皆祭舉、食舉也。三飯,卒食。賛洗爵,酌酳主人,主人拜受,賛戶內北面荅拜。酳婦亦如之。皆祭。賛以肝從,皆振祭。嚌肝,皆實于菹豆。卒爵,皆拜。賛荅拜,受爵,再酳如初,無從,三酳用巹,亦如之。賛洗爵,酌于戶外尊,入戶,西北面奠爵,拜。皆荅拜。坐祭,卒爵,拜。皆荅拜。興。主人出,婦復位。乃徹于房中,如設于用室,尊否。主人說服于房,媵受;婦說服于室,御受。姆授巾。御衽于奧,媵衽良席在東,皆有枕,北止。主人入,親說婦之纓。燭出。媵餕主人之餘,御餕婦餘,賛酌外尊酳之。媵侍于戶外,呼則聞。
夙興,婦沐浴,纚笄、宵衣以俟見。質明,賛見婦于舅姑。席于阼,舅即席。席于房外,南面,姑即席。婦執笲棗、栗,自門入,升自西階,進拜,奠于席。舅坐撫之,興,荅拜。婦還,又拜,降階,受笲腶脩,升,進,北面拜,奠于席。姑坐舉以興,拜,授人。
賛醴婦。席于戶牖閒,側尊甒醴于房中。婦疑立于席西。賛者酌醴,加柶,面枋,出房,席前北面。婦東面拜受。賛西階上北面拜送。婦又拜。薦脯醢。婦升席,左執觶,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降席,東面坐,啐醴,建柶,興,拜。賛荅拜。婦又拜,奠于薦東,北面坐取脯;降,出,授人于門外。
舅姑入于室,婦盥饋。特豚,合升,側載,無魚腊,無稷。並南上。其他如取女禮。婦賛成祭,卒食,一酳,無從。席于北墉下。婦徹,設席前如初,西上。婦餕,舅辭,易醬。婦餕姑之饌,御賛祭豆、黍、肺、舉肺、脊,乃食,卒。姑酳之,婦拜受,姑拜送。坐祭,卒爵,姑受,奠之。婦徹于房中,媵御餕,姑酳之,雖無娣,媵先。于是與始飯之錯。
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歸婦俎于婦氏人。
舅饗送者以一獻之禮,酬以束錦。姑饗婦人送者,酬以束錦。若異邦,則贈丈夫送者以束錦。
若舅姑既沒,則婦入三月,乃奠菜。席于庿奧,東面,右几。席于北方,南面。祝盥,婦盥于門外。婦執笲菜,祝帥婦以入。祝告,稱婦之姓,曰:「某氏來婦,敢奠嘉菜于皇舅某子。」婦拜扱地,坐奠菜于几東席上,還,又拜如初。婦降堂,取笲菜,入,祝曰:「某氏來婦,敢告于皇姑某氏。」奠菜于席,如初禮。婦出,祝闔牖戶。老醴婦于房中,南面,如舅姑醴婦之禮。壻饗婦送者丈夫、婦人,如舅姑饗禮。
記士昬禮,凡行事必用昬昕,受諸檷庿,辭無不腆,無辱。摯不用死,皮帛必可制。腊必用鮮,魚用鮒,必殽全。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祖庿未毀,教于公宮,三月。若祖庿已毀,則教于宗室。問名。主人受鴈,還,西面對。賔受命乃降。祭醴,始扱壹祭,又扱再祭。賔右取脯,左奉之;乃歸,執以反命。納徵:執皮,攝之,內文;兼執足,左首;隨入,西上;參分庭一,在南。賔致命,釋外足,見文。主人受幣,士受皮者自東出于後,自左受,遂坐攝皮。逆退,適東壁。
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于房外。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母戒諸西階上,不降。婦乘以几,從者二人坐持几,相對。婦入寢門,賛者徹尊冪,酌玄酒,三屬于尊,棄餘水于堂下階閒,加勺。笲,緇被纁裏,加于橋。舅荅拜,宰徹笲。
婦席薦饌于房。饗婦,姑薦焉。婦洗在北堂,直室東隅;篚在東,北面盥。婦酢舅,更爵,自薦;不敢辭洗,舅降則辟于房;不敢拜洗。凡婦人相饗,無降。
婦入三月,然後祭行。
庶婦,則使人醮之。婦不饋。
昬辭曰:「吾子有惠,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對曰:「某之子憃愚,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致命,曰:「敢納采。」
問名,曰:「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對曰:「吾子有命,且以備數而擇之,某不敢辭。」
醴,曰:「子為事故,至於某之室。某有先人之禮,請醴從者。」對曰:「某既得將事矣,敢辭。」「先人之禮,敢固以請。」「某辭不得命,敢不從也?」
納吉,曰:「吾子有貺命,某加諸卜,占曰『吉』。使某也敢告。」對曰:「某之子不教,唯恐弗堪。子有吉,我與在。某不敢辭。」
納徵,曰:「吾子有嘉命,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也請納徵。」致命,曰:「某敢納徵。」對曰:「吾子順先典,貺某重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
請期,曰:「吾子有賜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對曰:「某既前受命矣,唯命是聽。」曰:「某命某聽命于吾子。」對曰:「某固唯命是聽。」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許,某敢不告期?」曰某日。對曰:「某敢不敬須?」
凡使者歸,反命,曰:「某既得將事矣,敢以禮告。」主人曰:「聞命矣。」
父醮子,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勗帥以敬,先妣之嗣。若則有常。」子曰:「諾。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賔至擯者請,對曰:「吾子命某,以茲初昬,使某將,請承命。」對曰:「某固敬具以須。」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毌違命!」母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庶母及門內,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夙夜無愆,視諸衿鞶!」壻授綏,姆辭曰:「未教,不足與為禮也。」
宗子無父,母命之。親皆沒,己躬命之。支子,則稱其宗。弟,則稱其兄。
若不親迎,則婦入三月,然後壻見,曰:「某以得為外昬姻,請覿。」主人對曰:「某以得為外昬姻之數,某之子未得濯溉於祭祀,是以未敢見。今吾子辱,請吾子之就宮,某將走見。」對曰:「某以非他故,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對曰:「某得以為昬姻之故,不敢固辭,敢不從!」主人出門左,西面。壻入門,東面,奠摯,再拜,出。擯者以摯出,請受。壻禮辭,許,受摯,入。主人再拜受,壻再拜送,出。見主婦,主婦闔扉,立于其內。壻立于門外,東面。主婦一拜。壻荅再拜,主婦又拜,壻出。主人請醴,及揖讓入。醴以一獻之禮。主婦薦,奠酬,無幣。壻出,主人送,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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昬禮。下達。納采,用鴈。主人筵于戶西,西上,右几。使者玄端至。擯者出請事,入告。主人如賔服,迎于門外,再拜,賔不荅拜。揖入。至于廟門,揖入;三揖,至于階,三讓。主人以賔升,西面。賔升西階。當阿,東面致命。主人阼階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閒,南面。賔降,出。主人降,授老鴈。擯者出請。賔執鴈,請問名,主人許。賔入,授,如初禮。擯者出請,賔告事畢。入告,出請醴賔。賔禮辭,許。主人徹几,改筵,東上。側尊甒醴于房中。主人迎賔于庿門外,揖讓如初,升。主人北面,再拜,賔西階上北面荅拜。主人拂几授校,拜送。賔以几辟,北面設于坐,左之,西階上荅拜。賛者酌醴,加角柶,面葉,出于房。主人受醴,面枋,筵前西北面。賔拜受醴,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賛者薦脯醢。賔即筵坐,左執觶,祭脯醢,以柶祭醴三,西階上北面坐,啐醴,建柶,興,坐奠觶,遂拜。主人荅拜。賔即筵,奠于薦左,降筵,北面坐取脯;主人辭。賔降,授人脯,出。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納吉用鴈,如納采禮。
納徵:玄纁束帛,儷皮。如納吉禮。
請期,用鴈。主人辭。賔許,告期,如納徵禮。
期,初昬,陳三鼎于寢門外東方,北面,北上。其實特豚,合升,去蹄。舉肺脊二、祭肺二、魚十有四、腊一肫。髀不升。皆飪。設扃鼏。設洗于阼階東南。饌于房中:醯醬二豆,菹醢四豆,兼巾之:黍稷四敦,皆蓋。大羹湆在爨。尊于室中北墉下,有禁,玄酒在西,綌冪,加勺,皆南枋。尊于房戶之東,無玄酒,篚在南,實四爵合<span title="【上丞下巴】,同「巹」、「卺」" style="border-bottom:1px dotted" id=title>𢀿</span>。
主人爵弁,纁裳緇袘。從者畢玄端。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婦車亦如之,有裧。至于門外。主人筵于戶西,西上,右几。女次,純衣纁袡,立于房中,南面。姆纚笄宵衣,在其右。女從者畢袗玄,纚笄,被纚黼,在其後。主人玄端迎于門外,西面再拜,賔東面荅拜。主人揖入,賔執鴈從。至于庿門,揖入。三揖,至于階,三讓。主人升,西面。賔升,北面,奠鴈,再拜稽首,降,出。婦從,降自西階。主人不降送。壻御婦車,授綏,姆辭不受。婦乘以几,姆加景,乃驅。御者代。壻乘其車先,俟于門外。
婦至,主人揖婦以入。乃寢門,揖入,升自西階,媵布席于奧。夫入于室,即席,婦尊西,南面。媵御沃盥交。賛者徹尊冪。舉者盥,出,除幂,舉鼎入,陳于阼階南,西面,北上。匕俎從設,北面載,執而俟。匕者逆退,復位于門東,北面,西上。賛者設醬于席前,菹醢在其北。俎入,設于豆東。魚次。腊特于俎北。賛設黍于醬東,稷在其東。設湆于醬南。設對醬于東,菹醢在其南,北上。設黍于腊北,其西稷。設湆于醬北。御布對席,賛啟會,卻于敦南,對敦于北。賛告具。揖婦,即對筵,皆坐。皆祭,祭薦、黍、稷、肺。賛爾黍,授肺脊,皆食,以湆醬,皆祭舉、食舉也。三飯,卒食。賛洗爵,酌酳主人,主人拜受,賛戶內北面荅拜。酳婦亦如之。皆祭。賛以肝從,皆振祭。嚌肝,皆實于菹豆。卒爵,皆拜。賛荅拜,受爵,再酳如初,無從,三酳用巹,亦如之。賛洗爵,酌于戶外尊,入戶,西北面奠爵,拜。皆荅拜。坐祭,卒爵,拜。皆荅拜。興。主人出,婦復位。乃徹于房中,如設于用室,尊否。主人說服于房,媵受;婦說服于室,御受。姆授巾。御衽于奧,媵衽良席在東,皆有枕,北止。主人入,親說婦之纓。燭出。媵餕主人之餘,御餕婦餘,賛酌外尊酳之。媵侍于戶外,呼則聞。
夙興,婦沐浴,纚笄、宵衣以俟見。質明,賛見婦于舅姑。席于阼,舅即席。席于房外,南面,姑即席。婦執笲棗、栗,自門入,升自西階,進拜,奠于席。舅坐撫之,興,荅拜。婦還,又拜,降階,受笲腶脩,升,進,北面拜,奠于席。姑坐舉以興,拜,授人。
賛醴婦。席于戶牖閒,側尊甒醴于房中。婦疑立于席西。賛者酌醴,加柶,面枋,出房,席前北面。婦東面拜受。賛西階上北面拜送。婦又拜。薦脯醢。婦升席,左執觶,右祭脯醢,以柶祭醴三,降席,東面坐,啐醴,建柶,興,拜。賛荅拜。婦又拜,奠于薦東,北面坐取脯;降,出,授人于門外。
舅姑入于室,婦盥饋。特豚,合升,側載,無魚腊,無稷。並南上。其他如取女禮。婦賛成祭,卒食,一酳,無從。席于北墉下。婦徹,設席前如初,西上。婦餕,舅辭,易醬。婦餕姑之饌,御賛祭豆、黍、肺、舉肺、脊,乃食,卒。姑酳之,婦拜受,姑拜送。坐祭,卒爵,姑受,奠之。婦徹于房中,媵御餕,姑酳之,雖無娣,媵先。于是與始飯之錯。
舅姑共饗婦以一獻之禮。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奠酬。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歸婦俎于婦氏人。
舅饗送者以一獻之禮,酬以束錦。姑饗婦人送者,酬以束錦。若異邦,則贈丈夫送者以束錦。
若舅姑既沒,則婦入三月,乃奠菜。席于庿奧,東面,右几。席于北方,南面。祝盥,婦盥于門外。婦執笲菜,祝帥婦以入。祝告,稱婦之姓,曰:「某氏來婦,敢奠嘉菜于皇舅某子。」婦拜扱地,坐奠菜于几東席上,還,又拜如初。婦降堂,取笲菜,入,祝曰:「某氏來婦,敢告于皇姑某氏。」奠菜于席,如初禮。婦出,祝闔牖戶。老醴婦于房中,南面,如舅姑醴婦之禮。壻饗婦送者丈夫、婦人,如舅姑饗禮。
記士昬禮,凡行事必用昬昕,受諸檷庿,辭無不腆,無辱。摯不用死,皮帛必可制。腊必用鮮,魚用鮒,必殽全。女子許嫁,笄而醴之,稱字。祖庿未毀,教于公宮,三月。若祖庿已毀,則教于宗室。問名。主人受鴈,還,西面對。賔受命乃降。祭醴,始扱壹祭,又扱再祭。賔右取脯,左奉之;乃歸,執以反命。納徵:執皮,攝之,內文;兼執足,左首;隨入,西上;參分庭一,在南。賔致命,釋外足,見文。主人受幣,士受皮者自東出于後,自左受,遂坐攝皮。逆退,適東壁。
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于房外。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母戒諸西階上,不降。婦乘以几,從者二人坐持几,相對。婦入寢門,賛者徹尊冪,酌玄酒,三屬于尊,棄餘水于堂下階閒,加勺。笲,緇被纁裏,加于橋。舅荅拜,宰徹笲。
婦席薦饌于房。饗婦,姑薦焉。婦洗在北堂,直室東隅;篚在東,北面盥。婦酢舅,更爵,自薦;不敢辭洗,舅降則辟于房;不敢拜洗。凡婦人相饗,無降。
婦入三月,然後祭行。
庶婦,則使人醮之。婦不饋。
昬辭曰:「吾子有惠,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對曰:「某之子憃愚,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致命,曰:「敢納采。」
問名,曰:「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對曰:「吾子有命,且以備數而擇之,某不敢辭。」
醴,曰:「子為事故,至於某之室。某有先人之禮,請醴從者。」對曰:「某既得將事矣,敢辭。」「先人之禮,敢固以請。」「某辭不得命,敢不從也?」
納吉,曰:「吾子有貺命,某加諸卜,占曰『吉』。使某也敢告。」對曰:「某之子不教,唯恐弗堪。子有吉,我與在。某不敢辭。」
納徵,曰:「吾子有嘉命,貺室某也。某有先人之禮,儷皮束帛,使某也請納徵。」致命,曰:「某敢納徵。」對曰:「吾子順先典,貺某重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
請期,曰:「吾子有賜命,某既申受命矣。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請吉日。」對曰:「某既前受命矣,唯命是聽。」曰:「某命某聽命于吾子。」對曰:「某固唯命是聽。」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許,某敢不告期?」曰某日。對曰:「某敢不敬須?」
凡使者歸,反命,曰:「某既得將事矣,敢以禮告。」主人曰:「聞命矣。」
父醮子,命之,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勗帥以敬,先妣之嗣。若則有常。」子曰:「諾。唯恐弗堪,不敢忘命。」
賔至擯者請,對曰:「吾子命某,以茲初昬,使某將,請承命。」對曰:「某固敬具以須。」
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毌違命!」母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庶母及門內,施鞶,申之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聽,宗爾父母之言。夙夜無愆,視諸衿鞶!」壻授綏,姆辭曰:「未教,不足與為禮也。」
宗子無父,母命之。親皆沒,己躬命之。支子,則稱其宗。弟,則稱其兄。
若不親迎,則婦入三月,然後壻見,曰:「某以得為外昬姻,請覿。」主人對曰:「某以得為外昬姻之數,某之子未得濯溉於祭祀,是以未敢見。今吾子辱,請吾子之就宮,某將走見。」對曰:「某以非他故,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對曰:「某得以為昬姻之故,不敢固辭,敢不從!」主人出門左,西面。壻入門,東面,奠摯,再拜,出。擯者以摯出,請受。壻禮辭,許,受摯,入。主人再拜受,壻再拜送,出。見主婦,主婦闔扉,立于其內。壻立于門外,東面。主婦一拜。壻荅再拜,主婦又拜,壻出。主人請醴,及揖讓入。醴以一獻之禮。主婦薦,奠酬,無幣。壻出,主人送,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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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相見之禮。摯,冬用雉,夏用腒。左頭奉之,曰:「某也願見,無由達。某子以命命某見。」主人對曰:「某子命某見,吾子有辱。請吾子之就家也,某將走見。」賔對曰:「某不足以辱命,請終賜見。」主人對曰:「某不敢為儀,固請吾子之就家也,某將走見。」賔對曰:「某不敢為儀,固以請。」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將走見。聞吾子稱摯,敢辭摯。」賔對曰:「某不以摯,不敢見。」主人對曰:「某不足以習禮,敢固辭。」賔對曰:「某也不依於摯,不敢見,固以請。」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出迎于門外,再拜。賔荅再拜。主人揖,入門右。賔奉摯,入門左。主人再拜受,賔再拜送摯,出。主人請見,賔反見,退。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主人復見之,以其摯,曰:「曏者吾子辱,使某見。請還摯於將命者。」主人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辭。」賔對曰:「某也非敢求見,請還摯于將命者。」主人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固辭。」賔對曰:「某不敢以聞,固以請於將命者。」主人對曰:「某也固辭,不得命,敢不從?」賔奉摯入,主人再拜受。賔再拜送摯,出。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士見於大夫,終辭其摯。於其入也,一拜其辱也。賔退,送,再拜。
若甞為臣者,則禮辭其摯,曰:「某也辭,不得命,不敢固辭。」賔入,奠摯,再拜,主人荅壹拜,賔出。使擯者還其摯于門外,曰:「某也使某還摯。」賔對曰:「某也既得見矣,敢辭。」擯者對曰:「某也命某:『某非敢為儀也。』敢以請。」賔對曰:「某也,夫子之賤私,不足以踐禮,敢固辭!」擯者對曰:「某也使某,不敢為儀也,固以請!」賔對曰:「某固辭,不得命,敢不從?」再拜受。
下大夫相見以鴈,飾之以布,維之以索,如執雉。上大夫相見以羔,飾之以布,四維之,結于面;左頭,如麛執之。如士相見之禮。
始見于君執摯,至下,容彌蹙。庶人見於君,不為容,進退走。士大夫則奠摯,再拜稽首;君荅壹拜。若他邦之人,則使擯者還其摯,曰:「寡君使某還摯。」賔對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辭。」再拜稽首,受。
凡燕見于君,必辯君之南面。若不得,則正方,不疑君。君在堂,升見無方階,辯君所在。
凡言,非對也,妥而後傳言。與君言,言使臣。與大人言,言事君。與老者言,言使弟子。與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與衆言,言忠信慈祥。與居官者言,言忠信。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毌改。衆皆若是。若父,則遊目,毌上於面,毌下於帶。若不言,立則視足,坐則視膝。
凡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問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居,則請退可也。夜侍坐,問夜,膳葷,請退可也。
若君賜之食,則君祭先飯,徧甞膳,飲而俟,君命之食,然後食。若有將食者,則俟君之食,然後食。若君賜之爵,則下席,再拜稽首,受爵,升席祭,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虛爵。退,坐取屨,隱辟而后屨。君為之興,則曰:「君無為興,臣不敢辭。」君若降送之。則不敢顧辭,遂出。大夫則辭,退下,比及門三辭。
若先生異爵者請見之,則辭。辭不得命,則曰:「某無以見,辭不得命,將走見。」先見之。
非以君命使,則不稱寡。大夫士,則曰寡君之老。凡執幣者,不趨,容彌蹙以為儀。執玉者,則唯舒武,舉前曳踵。凡自稱於君,士大夫則曰下臣。宅者在邦,則曰市井之臣;在野,則曰草茅之臣,庶人則曰剌草之臣。他國之人則曰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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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鄉飲酒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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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鄉飲酒禮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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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飲酒之禮。主人就先生而謀賔、介。主人戒賔,賔拜辱;主人荅拜,乃請賔。賔禮辭,許。主人再拜,賔荅拜。主人退,賔拜辱。介亦如之。
乃席賔、主人、介、衆賔之席,皆不屬焉。尊兩壺于房戶閒,斯禁,有玄酒,在西。設篚于禁南,東肆,加二勺于兩壺。設洗于阼階東南,南北以堂深,東西當東榮。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
羹定,主人速賔,賔拜辱,主人荅拜。還,賔拜辱。介亦如之。賔及衆賔皆從之。主人一相迎于門外,再拜賔,賔荅拜;拜介,介荅拜;揖衆賔。主人揖,先入。賔厭介,入門左;介厭衆賔,入;衆賔皆入門左;北上。主人與賔三揖,至于階,三讓。主人升,賔升。主人阼階上當楣北面再拜。賔西階上當楣北面荅拜。
主人坐取爵于篚,降洗。賔降。主人坐奠爵于階前,辭。賔對。主人坐取爵,興,適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賔進東,北面辭洗。主人坐奠爵于篚,興對。賔復位,當西序,東面。主人坐取爵,沃洗者西北面。卒洗,主人壹揖,壹讓。升。賔拜洗。主人坐奠爵,遂拜。降盥。賔降,主人辭;賔對,復位,當西序。卒盥,揖讓升。賔西階上疑立。主人坐取爵,實之賔之席前,西北面獻賔。賔西階上拜,主人少退。賔進受爵,以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賔少退。薦脯醢。賔升席,自西方。乃設折俎。主人阼階東疑立。賔坐,左執爵,祭脯醢,奠爵于薦西,興;右手取肺,卻左手執本,坐,弗繚,右絕末以祭,尚左手,嚌之,興;加于俎,坐挩手,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執爵興。主人阼階上荅拜。賔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阼階上荅拜。
賔降洗,主人降。賔坐奠爵,興辭,主人對。賔坐取爵,適洗南,北面。主人阼階東,南面辭洗。賔坐奠爵于篚,興對。主人復阼階東,西面。賔東北面盥,坐取爵,卒洗,揖讓如初,升。主人拜洗。賔荅拜,興,降盥,如主人禮。賔實爵主人之席前,東南面酢主人。主人阼階上拜,賔少退。主人進受爵,復位,賔西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主人升席自北方。設折俎。祭如賔禮,不告旨。自席前適阼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賔西階上荅拜。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階上北面再拜崇酒。賔西階上荅拜。
主人坐取觶于篚,降洗。賔降,主人辭降。賔不辭洗,立當西序,東面。卒洗,揖讓升。賔西階上疑立。主人實觶酬賔,阼階上北面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賔西階上荅拜。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賔西階上荅拜。主人降洗;賔降辭,如獻禮,升,不拜洗。賔西階上立;主人實觶賔之席前,北面;賔西階上拜;主人少退,卒拜進,坐奠觶于薦西;賔辭,坐取觶,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賔北面坐奠觶于薦東,復位。
主人揖,降。賔降立于階西,當序,東面。主人以介揖讓升,拜如賔禮。主人坐取爵于東序端,降洗;介降,主人辭降;介辭洗,如賔禮,升,不拜洗。介西階上立。主人實爵介之席前,西南面獻介。介西階上北面拜,主人少退;介進,北面受爵,復位。主人介右北面拜送爵,介少退。主人立于西階東。薦脯醢。介升席自北方,設折俎。祭如賔禮,不嚌肺,不啐酒,不告旨,自南方降席,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介右荅拜。
介降洗,主人復阼階,降辭如初。卒洗,主人盥。介揖讓升,授主人爵于兩楹之閒。介西階上立。主人實爵,酢于西階上,介右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介荅拜。主人坐祭,遂飲,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介荅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介右再拜崇酒;介荅拜。
主人復阼階,揖降,介降立于賔南。主人西南面三拜衆賔,衆賔皆荅壹拜。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降洗,升實爵,于西階上獻衆賔。衆賔之長升拜受者三人,主人拜送。坐祭,立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復位。衆賔獻,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衆賔辯有脯醢。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揖讓升,賔厭介升,介厭衆賔升,衆賔序升,即席。一人洗,升,舉觶于賔。實觶,西階上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賔席末荅拜;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賔荅拜。降洗,升,實觶,立于西階上賔拜;進坐奠觶于薦西,賔辭,坐受以興。舉觶者西階上拜送,賔坐奠觶于其所。舉觶者降。
設席于堂廉,東上。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內弦,右手相。樂正先升,立于西階東。工入,升自西階。北面坐。相者東面坐,遂授瑟,乃降。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卒歌,主人獻工。工左瑟,一人拜,不興,受爵。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衆工則不拜,受爵,祭,飲辯有脯醢,不祭。大師則為之洗。賔、介降,主人辭降。工不辭洗。
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樂《南陔》、《白華》、《華黍》。主人獻之于西階上。一人拜,盡階,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階前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衆笙則不拜,受爵,坐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
乃閒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臺》,笙《由儀》。
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工告于樂正曰:「正歌備。」樂正告于賔,乃降。
主人降席自南方,側降;作相為司正。司正禮辭,許諾。主人拜,司正荅拜。主人升,復席。司正洗觶,升自西階,阼階上北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安于賔。」司正告于賔,賔禮辭,許。司正告于主人。主人阼階上再拜,賔西階上荅拜。司正立于楹閒以相拜,皆揖,復席。
司正實觶,降自西階,階閒北面坐奠觶;退共,少立;坐取觶,不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盥洗;北面坐奠觶于其所,退立于觶南。
賔北面坐取俎西之觶,阼階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賔東。賔坐奠觶,遂拜,執觶興,主人荅拜。不祭,立飲,不拜,卒觶,不洗,實觶,東南面授主人。主人阼階上拜,賔少退。主人受觶,賔拜送于主人之西。賔揖,復席。
主人西階上酬介。介降席自南方,立于主人之西,如賔酬主人之禮。主人揖,復席。
司正升相旅,曰:「某子受酬。」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于序端,東面。受酬者自介右,衆受酬者受自左,拜、興、飲,皆如賔酬主人之禮。辯,卒受者以觶降,坐奠于篚。司正降,復位。
使二人舉觶于賔、介,洗,升,實觶于西階上,皆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賔、介席末荅拜。皆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賔、介席末荅拜。逆降,洗,升,實觶,皆立于西階上。賔、介皆拜。皆進,薦西奠之,賔辭,坐取觶以興。介則薦南奠之,介坐受以興。退,皆拜送,降。賔、介奠于其所。
司正升自西階,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坐于賔。」賔辭以俎。主人請徹俎,賔許。司正降階前,命弟子俟徹俎。司正升,立于序端。賔降席,北面。主人降席,阼階上北面。介降席,西階上北面。遵者降席,席東南面。賔取俎,還授司正;司正以降,賔從之。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主人降自阼階。介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介從之。若有諸公、大夫,則使人受俎,如賔禮。衆賔皆降。
說屨,揖讓如初,升,坐。乃羞。無筭爵。無筭樂。
賔出,奏《陔》。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賔若有遵者:諸公、大夫,則既一人,舉觶,乃入。席于賔東,公三重,大夫再重。公如大夫,入,主人降,賔、介降,衆賔皆降,復初位。主人迎,揖讓升。公升如賔禮,辭一席,使一人去之。大夫則如介禮,有諸公,則辭加席,委于席端,主人不徹;無諸公,則大夫辭加席,主人對,不去加席。
明日,賔服鄉服以拜賜,主人如賔服以拜辱。主人釋服,乃息司正。無介,不殺,薦脯醢,羞唯所有。徵唯所欲,以告于先生、君子可也。賔、介不與。鄉樂唯欲。
記。鄉,朝服而謀賔、介,皆使能,不宿戒。蒲筵,緇布純。尊綌幂,賔至徹之。其牲,狗也。亨于堂東北。獻用爵,其他用觶。薦脯,五挺,橫祭于其上,出自左房。俎由東壁,自西階升。賔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介俎,脊、脅、肫、胳、肺。肺皆離。皆右體,進腠。以爵拜者不徒作。坐卒爵者拜既爵,立卒爵者不拜既爵。凡奠者於左,將舉於右。衆賔之長,一人辭洗,如賔禮。立者東面北上;若有北面者,則東上。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樂作,大夫不入。獻工與笙,取爵于上篚;既獻,奠于下篚。其笙,則獻諸西階上;磬,階閒縮霤,北面鼓之。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自南方。司正,既舉觶而薦諸其位。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既旅,士不入。徹俎:賔、介,遵者之俎,受者以降,遂出授從者;主人之俎,以東。樂正命奏《陔》,賔出,至于階,《陔》作。若有諸公,則大夫於主人之北,西面。主人之賛者,西面北上,不與,無筭爵,然後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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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射之禮。主人戒賔,賔出迎,再拜。主人荅再拜,乃請。賔禮辭,許。主人再拜,賔荅再拜。主人退;賔送,再拜。無介。
乃席賔,南面,東上。衆賔之席,繼而西。席主人於阼階上,西面。尊於賔席之東,兩壺,斯禁,左玄酒,皆加勺。篚在其南,東肆。設洗于阼階東南,南北以堂深,東西當東榮。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縣于洗東北,西面。乃張侯,下綱不及地武。不繫左下綱,中掩束之。乏參侯道,居侯黨之一,西五步。
羹定。主人朝服,乃速賔;賔朝服出迎,再拜;主人荅再拜,退;賔送,再拜。賔及衆賔遂從之。
及門,主人一相出迎于門外,再拜;賔荅再拜。揖衆賔。主人以賔揖,先入。賔厭衆賔,衆賔皆入門左,東面北上。賔少進,主人以賔三揖,皆行。及階,三讓,主人升一等,賔升。主人阼階上當楣北面再拜,賔西階上當楣北面荅再拜。
主人坐取爵於上篚,以降。賔降。主人阼階前西面坐奠爵,興辭降。賔對。主人坐取爵,興,適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賔進,東北面辭洗。主人坐奠爵于篚,興對,賔反位。主人卒洗,壹揖,壹讓,以賔升。賔西階上北面拜洗。主人阼階上北面奠爵,遂荅拜,乃降。賔降,主人辭降,賔對。主人卒盥,壹揖壹讓升;賔升,西階上疑立。主人坐取爵,實之賔席之前,西北面獻賔。賔西階上北面拜,主人少退。賔進受爵于席前,復位。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賔少退。薦脯醢。賔升席,自西方。乃設折俎。主人阼階東疑立。賔坐,左執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薦西,興取肺,坐,絕祭,尚左手,嚌之,興,加于俎,坐挩手,執爵,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尊爵,拜,告旨,執爵興。主人阼階上荅拜。賔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主人阼階上荅拜。
賔以虛爵降。主人降。賔西階前東面坐奠爵,興,辭降;主人對。賔坐取爵,適洗,北面坐奠爵于篚下,興,盥洗。主人阼階之東,南面辭洗。賔坐奠爵于篚,興對。主人反位。賔卒洗,揖讓如初,升。主人拜洗,賔荅拜,興,降盥,如主人之禮。賔升,實爵主人之席前,東南面酢主人。主人阼階上拜,賔少退。主人進受爵,復位,賔西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主人升席自北方。乃設折俎。祭如賔禮,不告旨,自席前適阼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執爵興。賔西階上北面荅拜。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階上再拜崇酒,賔西階上荅再拜。
主人坐取觶于篚,以降。賔降,主人奠觶辭降,賔對,東面立。主人坐取觶,洗,賔不辭洗。卒洗,揖讓升。賔西階上疑立。主人實觶,酬之,阼階上北面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賔西階上北面荅拜。主人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遂拜,執觶興。賔西階上北面荅拜。主人降洗。賔降辭,如獻禮,升,不拜洗。賔西階上立。主人實觶賔之席前,北面。賔西階上拜。主人坐奠觶于薦西。賔辭,坐取觶以興,反位。主人阼階上拜送。賔北面坐奠觶于薦東,反位。
主人揖降。賔降,東面立于西階西,當西序。主人西南面三拜衆賔,衆賔皆荅壹拜。主人揖升,坐取爵于序端,降洗;升實爵,西階上獻衆賔。衆賔之長升拜受者三人,主人拜送。坐祭,立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復位。衆賔皆不拜,受爵,坐祭,立飲。每一人獻,則薦諸其席。衆賔辯有脯醢。主人以虛爵降,奠于篚。
揖讓升。賔厭衆賔升,衆賔皆升,就席。一人洗,舉觶於賔;升實觶,西階上坐奠觶;拜,執觶興。賔席末荅拜。舉觶者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賔荅拜。降洗,升實之,西階上北面。賔拜。舉觶者進,坐奠觶于薦西。賔辭,坐取以興,舉觶者西階上拜送。賔反奠于其所。舉觶者降。
大夫若有遵者,則入門左。主人降。賔及衆賔皆降,復初位。主人揖讓,以大夫升,拜至,大夫荅拜。主人以爵降,大夫降。主人辭降。大夫辭洗,如賔禮,席于尊東。升,不拜洗。主人實爵,席前獻于大夫。大夫西階上拜,進受爵,反位。主人大夫之右拜送。大夫辭加席。主人對,不去加席。乃薦脯醢。大夫升席。設折俎。祭如賔禮,不嚌肺,不啐酒,不告旨,西階上卒爵,拜。主人荅拜。大夫降洗,主人復阼階,降辭如初。卒洗。主人盥,揖讓升。大夫授主人爵于兩楹閒,復位。主人實爵,以酢于西階上,坐奠爵,拜,大夫荅拜。坐祭,卒爵,拜,大夫荅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再拜崇酒,大夫荅拜。主人復阼階,揖降。大夫降,立于賔南。主人揖讓,以賔升,大夫及衆賔皆升,就席。
席工于西階上,少東。樂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皆左何瑟,面鼓,執越,內弦。右手相,入,升自西階,北面東上。工坐。相者坐授瑟,乃降。笙入,立于縣中,西面。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工不興,告于樂正,曰:「正歌備。」樂正告于賔,乃降。
主人取爵于上篚,獻工。大師則為之洗。賔降,主人辭降。工不辭洗。卒洗,升實爵。工不興,左瑟,一人拜受爵。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衆工不拜,受爵,祭飲,辯有脯醢。不祭,不洗。遂獻笙于西階上。笙一人拜于下,盡階,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階前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衆笙不拜,受爵,坐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主人以爵降,尊于篚,反升,就席。
主人降席自南方,側降,作相為司正。司正禮辭,許諾。主人再拜,司正荅拜。主人升就席。司正洗觶,升自西階,由楹內適阼階上,北面受命于主人;西階上北面請安于賔。賔禮辭,許。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閒以相拜。主人阼階上再拜,賔西階上荅再拜,皆揖就席。司正實觶,降自西階,中庭北面坐奠觶,興,退,少立;進,坐取觶,興;反坐,不祭,遂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洗,北面坐奠于其所,興;少退,北面立于觶南。未旅。
三耦俟于堂西,南面東上。司射適堂西,袒決遂,取弓于階西,兼挾乘矢,升自西階。階上北面告于賔,曰:「弓矢既具,有司請射。」賔對曰:「某不能。為二三子。」許諾。司射適阼階上,東北面告于主人,曰:「請射于賔,賔許。」
司射降自西階;階前西面,命弟子納射器。乃納射器,皆在堂西。賔與大夫之弓倚于西序,矢在弓下,北括。衆弓倚于堂西,矢在其上。主人之弓矢,在東序東。
司射不釋弓矢,遂以比三耦於堂西。三耦之南,北面,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
司正為司馬,司馬命張侯,弟子說束,遂繫左下綱。司馬又命獲者:「倚旌于侯中。」獲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乃退。
樂正適西方,命弟子賛工,遷樂于下。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階,阼階下之東南,堂前三笴,西面北上坐。樂正北面立于其南。
司射猶挾乘矢,以命三耦:「各與其耦讓取弓矢,拾!」三耦皆袒決遂。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遂授矢。三耦皆執弓,搢三而挾一个。司射先立于所設中之西南,東面。三耦皆進,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東面北上而俟。
司射東面立于三耦之北,搢三而挾一个,揖進;當階,北面揖;及階,揖;升堂,揖;豫則鉤楹內,堂則由楹外。當左物,北面揖;及物,揖。左足履物,不方足,還;視侯中,俯正足。不去旌。誘射,將乘矢。執弓不挾,右執弦。南面揖,揖如升射;降,出于其位南;適堂西,改取一个,挾之。遂適階西,取扑,搢之,以反位。
司馬命獲者執旌以負侯,獲者適侯,執旌負侯而俟。司射還,當上耦西面,作上耦射。司射反位。上耦揖進,上射在左,並行;當階,北面揖;及階,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從之,中等。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並行。皆當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還視侯中,合足而俟。司馬適堂西,不決遂,袒執弓,出于司射之南,升自西階;鉤楹,由上射之後,西南面立于物閒;右執簫,南揚弓,命去侯。獲者執旌許諾,聲不絕,以至于乏;坐,東面偃旌,興而俟。司馬出于下射之南,還其後,降自西階;反由司射之南,適堂西,釋弓,襲,反位,立于司射之南。司射進,與司馬交于階前,相左;由堂下西階之東,北面視上射,命曰:「無射獲,無獵獲!」上射揖。司射退,反位。乃射,上射既發,挾弓矢;而后下射射,拾發,以將乘矢。獲者坐而獲,舉旌以宮,偃旌以商;獲而未釋獲。卒射,皆執弓不挾,南面揖,揖如升射。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從之,中等;並行,上射於左。與升射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由司馬之南,適堂西,釋弓,說決拾,襲而俟于堂西,南面,東上。三耦卒射,亦如之。司射去扑,倚于西階之西,升堂,北面告于賔,曰:「三耦座射。」賔揖。
司射降,搢扑,反位。司馬適堂西,袒執弓,由其位南,進;與司射交于階前,相左;升自西階,鉤楹,自右物之後,立于物閒;西南面,揖弓,命取矢。獲者執旌許諾,聲不絕,以旌負侯而俟。司馬出于左物之南,還其後,降自西階;遂適堂前,北面立于所設楅之南,命弟子設楅,乃設楅于中庭,南當洗,東肆。司馬由司射之南,退,釋弓于堂西,襲,反位。弟子取矢,北面坐委于楅;北括,乃退。司馬襲進,當楅南,北面坐,左右撫矢而乘之。若矢不備,則司馬又袒執弓如初,升命曰:「取矢不索!」弟子自西方應曰:「諾!」乃復求矢,加于楅。
司射倚扑于階西,升,請射于賔,如初。賔許諾。賔、主人、大夫若皆與射,則遂告于賔,適阼階上告于主人,主人與賔為耦;遂告于大夫,大夫雖衆,皆與士為耦。以耦告于大夫,曰:「某御于子。」西階上,北面作衆賔射。司射降,搢扑,由司馬之南適堂西,立,比衆耦。衆賔將與射者皆降,由司馬之南適堂西,繼三耦而立,東上。大夫之耦為上,若有東面者,則北上。賔、主人與大夫皆未降,司射乃比衆耦辯。
遂命三耦拾取矢,司射反位。三耦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進立于司馬之西南。司射作上耦取矢,司射反位。上耦揖進;當楅北面揖,及楅揖。上射東面,下射西面。上射揖進,坐,橫弓;卻手自弓下取一个,兼諸弣,順羽,且興;執弦而左還,退反位,東面揖。下射進,坐,橫弓;覆手自弓上取一个,興;其他如上射。既拾取乘矢,揖,皆左還;南面揖,皆少進;當楅南,皆左還,北面,搢三挾一个;揖,皆左還,上射於右;與進者相左,相揖;反位。三耦拾取矢,亦如之。後者遂取誘射之矢,兼乘矢而取之,以授有司于西方,而后反位。
衆賔未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个;由堂西進,繼三耦之南而立,東面,北上。大夫之耦為上。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命去侯,獲者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司射猶挾一个,去扑,與司馬交于階前,升,請釋獲于賔;賔許。降,搢扑,西面立于所設中之東;北面命釋獲者設中,遂視之。釋獲者執鹿中,一人執筭以從之。釋獲者坐設中,南當楅,西當西序,東面;興受筭,坐實八筭于中,橫委其餘于中西,南末;興,共而俟。司射遂進,由堂下,北面命曰:「不貫不釋!」上射揖。司射退反位。釋獲者坐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于中,興,執而俟。
乃射,若中,則釋獲者坐而釋獲,每一个釋一筭。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若有餘筭,則反委之。又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于中,興,執而俟。三耦卒射。
賔、主人、大夫揖,皆由其階降揖。主人堂東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个。賔於堂西亦如之。皆由其階,階下揖,升堂揖。主人為下射,皆當其物,北面揖,及物揖,乃射;卒,南面揖;皆由其階,階上揖,降階揖。賔序西,主人序東,皆釋弓,說決拾,襲,反位;升,及階揖,升堂揖,皆就席。
大夫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个,由堂西出于司射之西,就其耦。大夫為下射,揖進;耦少退。揖如三耦。及階,耦先升。卒射,揖如升射,耦先降。降階,耦少退。皆釋弓于堂西,襲。耦遂止于堂西,大夫升就席。
衆賔繼射,釋獲皆如初。司射所作,唯上耦。卒射,釋獲者遂以所執餘獲,升自西階,盡階,不升堂。告于賔曰:「左右卒射。」降,反位,坐委餘獲于中西;興,共而俟。
司馬袒決執弓,升命取矢,如初。獲者許諾,以旌負侯,如初。司馬降,釋弓,反位。弟子委矢,如初。大夫之矢,則兼束之以茅,上握焉。司馬乘矢如初。
司射遂適西階西,釋弓,去扑,襲;進由中東,立于中南,北面視筭。釋獲者東面于中西坐,先數右獲。二筭為純,一純以取,實于左手;十純則縮而委之,每委異之;有餘純,則橫於下。一筭為奇,奇則又縮諸純下。興,自前適左,東面;坐,兼斂筭,實于左手;一純以委,十則異之,其餘如右獲。司射復位。釋獲者遂進取賢獲,執以升,自西階,盡階不升堂,告于賔。若右勝,則曰:「右賢於左。」若左勝,則曰:「左賢於右。」以純數告;若有奇者,亦曰奇。若左右鈞,則左右皆執一筭以告,曰:「左右鈞。」降復位,坐,兼斂筭,實八筭于中,委其餘于中西;興,共而俟。
司射適堂西,命弟子設豐。弟子奉豐升,設于西楹之西,乃降。勝者之弟子洗觶,升酌,南面坐奠于豐上;降,袒執弓,反位。司射遂袒執弓,挾一个,搢扑,北面于三耦之南,命三耦及衆賔:「勝者皆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皆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執弣。」司射先反位。三耦及衆射者皆與其耦進立于射位,北上。司射作升飲者,如作射。一耦進,揖如升射,及階,勝者先升,升堂,少右。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上之觶;興,少退,立卒觶;進,坐奠于豐下;興,揖。不勝者先降,與升飲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出于司馬之南,遂適堂西;釋弓,襲而俟。有執爵者。執爵者坐取觶,實之,反奠于豐上。升飲者如初。三耦卒飲。賔、主人、大夫不勝,則不執弓,執爵者取觶,降洗,升實之,以授于席前,受觶,以適西階上,北面立飲;卒觶,授執爵者,反就席。大夫飲,則耦不升。若大夫之耦不勝,則亦執弛弓,特升飲。衆賔繼飲,射爵者辯,乃徹豐與觶。
司馬洗爵,升實之以降,獻獲者于侯。薦脯醢,設折俎,俎與薦皆三祭。獲者負侯,北面拜受爵,司馬西面拜送爵。獲者執爵,使人執其薦與俎從之;適右个,設薦俎。獲者南面坐,左執爵,祭脯醢;執爵興,取肺,坐祭,遂祭酒;興,適左个;中亦如之。左个之西北三步,東面設薦俎,獲者薦右東面立飲,不拜既爵,司馬受爵,奠于篚,復位。獲者執其薦,使人執俎從之,辟設于乏南。獲者負侯而俟。
司射適階西,釋弓矢,去扑,說決拾,襲;適洗,洗爵;升實之,以降,獻釋獲者于其位,少南。薦脯醢,折俎,有祭。釋獲者薦右東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釋獲者就其薦坐,左執爵,祭脯醢;興,取肺,坐祭,遂祭酒;興,司射之西,北面立飲,不拜既爵。司射受爵,奠于篚。釋獲者少西辟薦,反位。
司射適堂西,袒決遂,取弓于階西,挾一个,搢扑,以反位。司射去扑,倚于階西,升請射于賔,如初。賔許。司射降,搢扑,由司馬之南適堂西,命三耦及衆賔:「皆袒決遂,執弓就位!」司射先反位。三耦及衆賔皆袒決遂,執弓,各以其耦進,反于射位。
司射作拾取矢。三耦拾取矢如初,反位。賔、主人、大夫降揖如初。主人堂東,賔堂西,皆袒決遂,執弓;皆進階前揖,及楅揖,拾取矢如三耦。卒,北面搢三挾一个,揖退。賔堂西,主人堂東,皆釋弓矢,襲;及階揖,升堂揖,就席。大夫袒決遂,執弓,就其耦;揖皆進,如三耦。耦東面,大夫西面。大夫進坐,說矢束,興反位。而后耦揖進坐,兼取乘矢,順羽而興,反位,揖。大夫進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挾一个,揖退。耦反位。大夫遂適序西,釋弓矢,襲;升即席。衆賔繼拾取矢,皆如三耦,以反位。
司射猶挾一个以進,作上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升,命去侯,獲者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司射與司馬交于階前,去扑,襲;升,請以樂樂于賔。賔許諾。司射降,搢扑,東面命樂正,曰:「請以樂樂于賔,賔許。」司射遂適階閒,堂下北面命曰:「不鼓不釋!」上射揖。司射退反位。樂正東面命大師,曰:「奏《騶虞》,閒若一。」大師不興,許諾。樂正退反位。
及奏《騶虞》以射。三耦卒射,賔、主人、大夫、衆賔繼射,釋獲如初。卒射,降。釋獲者執餘獲,升告左右卒射,如初。
司馬升,命取矢,獲者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弟子委矢,司馬乘之,皆如初。司射釋弓視筭,如初;釋獲者以賢獲與鈞告,如初。降復位。
司射命設豐,設豐、實觶如初;遂命勝者執張弓,不勝者執弛弓,升飲如初。
司射遂袒決遂,左執弓,右執一个,兼諸弦,面鏃;適堂西,以命拾取矢,如初。司射反位。三耦及賔、主人、大夫、衆賔皆袒決遂,拾取矢,如初;矢不挾,兼諸弦弣以退,不反位,遂授有司于堂西。辯拾取矢,揖,皆升就席。
司射乃適堂西,釋弓,去扑,說決拾,襲,反位。司馬命弟子說侯之左下綱而釋之,命獲者以旌退,命弟子退楅。司射命釋獲者退中與筭,而俟。
司馬反為司正,退,復觶南而立。樂正命弟子賛工即位。弟子相工,如其降也,升自西階,反坐。賔北面坐,取俎西之觶,興,阼階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賔東。賔坐奠觶,拜;執觶興;主人荅拜。賔不祭,卒觶,不拜,不洗,實之,進東南面。主人阼階上北面拜,賔少退。主人進受觶,賔主人之西北面拜送。賔揖,就席。主人以觶適西階上酬大夫;大夫降席,立于主人之西,如賔酬主人之禮。主人揖,就席。若無大夫,則長受酬,亦如之。司正升自西階,相旅,作受酬者曰:「某酬某子。」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于西序端,東面。衆受酬者拜、興、飲,皆如賔酬主人之禮。辯,遂酬在下者;皆升,受酬于西階上。卒受者以觶降,奠于篚。
司正降復位,使二人舉觶于賔與大夫。舉觶者皆洗觶,升實之;西階上北面,皆坐奠觶,拜,執觶興。賔與大夫皆席末荅拜。舉觶者皆坐祭,遂飲,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賔與大夫皆荅拜。舉觶者逆降,洗,升實觶,皆立于西階上,北面,東上。賔與大夫拜。舉觶者皆進,坐奠于薦右。賔與大夫辭,坐受觶以興。舉觶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賔與大夫坐,反奠于其所,興。若無大夫,則唯賔。
司正升自西階,阼階上受命于主人,適西階上,北面請坐于賔,賔辭以俎。反命于主人,主人曰:「請徹俎。」賔許。司正降自西階,階前命弟子俟徹俎。司正升立于序端。賔降席,北面。主人降席自南方,阼階上北面。大夫降席,席東南面。賔取俎,還授司正。司正以降自西階,賔從之降,遂立于階西,東面。司正以俎出,授從者。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階以東。主人降自阼階,西面立。大夫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遂出授從者;大夫從之降,立于賔南。衆賔皆降,立于大夫之南,少退,北上。
主人以賔揖讓,說屨,乃升。大夫及衆賔皆說屨,升,坐。乃羞。無筭爵。使二人舉觶。賔與大夫不興,取奠觶飲,卒觶,不拜。執觶者受觶,遂實之。賔觶以之主人,大夫之觶長受,而錯,皆不拜。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于西階上。長受酬,酬者不拜,乃飲,卒觶,以實之。受酬者不拜受。辯旅,皆不拜。執觶者皆與旅。卒受者以虛觶降奠于篚;執觶者洗,升實觶,反奠于賔與大夫。無筭樂。
賔興,樂正命奏《陔》。賔降及階,《陔》作。賔出,衆賔皆出,主人送于門外,再拜。
明日,賔朝服以拜賜于門外,主人不見。如賔服,遂從之,拜辱于門外,乃退。
主人釋服,乃息司正。無介。不殺。使人速。迎于門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薦脯醢,無俎。賔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衆賔;既獻衆賔,一人舉觶,遂無筭爵。無司正。賔不與。徵唯所欲,以告於鄉先生、君子可也。羞唯所有。鄉樂唯欲。
記。大夫與,則公士為賔。使能,不宿戒。其牲,狗也。亨于堂東北。尊,綌幂。賔至,徹之。蒲筵,緇布純。西序之席,北上。獻用爵,其他用觶。以爵拜者,不徒作。薦,脯用籩,五膱,祭半膱,橫于上。醢以豆,出自東房。膱長尺二寸。俎由東壁,自西階升。賔俎,脊、脅、肩、肺。主人俎:脊、脅、臂、肺。肺皆離。皆右體也。進腠。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凡奠者於左,將興者於右。衆賔之長,一人辭洗,如賔禮。若有諸公,則如賔禮,大夫如介禮。無諸公,則大夫和賔禮。樂作,大夫不入。樂正,與立者齒。三笙一和而成聲。獻工與笙,取爵于上篚。既獻,奠于下篚。其笙,則獻諸西階上。立者,東面北上。司正既舉觶,而薦諸其位。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司射之弓矢與扑,倚于西階之西。司射既袒決遂而升,司馬階前命張侯,遂命倚旌。凡侯:天子熊侯,白質;諸侯麋侯,赤質;大夫布侯,畫以虎豹;士布侯,畫以鹿豕。凡畫者,丹質。射自楹閒,物長如笴。其閒容弓,距隨長武。序則物當棟,堂則物當楣,命負侯者,由其位。凡適堂西,皆出入于司馬之南。唯賔與大夫降階,遂西取弓矢。旌,各以其物。無物,則以白羽與朱羽糅。杠長三仞,以鴻脰韜上,二尋。凡挾矢,於二指之閒橫之。司射在司馬之北。司馬無事不執弓。始射,獲而未釋獲;復,釋獲;復,用樂行之。上射於右。楅長如笴,博三寸,厚寸有半,龍首,其中虵交,韋當。楅,髤,橫而拳之,南面坐而奠之,南北當洗。射者有過,則撻之。衆賔不與射者,不降。取誘射之矢者,既拾取矢,而后兼誘射之乘矢而取之。賔、主人射,則司射擯升降,卒射即席,而反位卒事。鹿中,髤,前足跪,鑿背容八筭。釋獲者奉之,先首。大夫降,立于堂西以俟射。大夫與士射,袒薰襦。耦少退于物。司射釋弓矢視筭,與獻釋獲者釋弓矢。禮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勝者又射,不勝者降。主人亦飲于西階上。獲者之俎,折脊、脅、肺、臑。東方謂之右个。釋獲者之俎,折脊、脅、肺,皆有祭。大夫說矢束,坐說之。歌《騶虞》,若《采蘋》,皆五終。射無筭。古者於旅也語。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既旅,士不入。大夫後出。主人送于門外,再拜。鄉侯,上个五尋,中十尺。侯道五十弓,弓二寸以為侯中。倍中以為躬,倍躬以為左右舌。下舌半上舌。箭籌八十。長尺有握,握素。楚扑長如笴。刊本尺。君射,則為下射。上射退于物一笴,既發,則荅君而俟。君,樂作而后就物。君,袒朱襦以射。小臣以巾執矢以授。若飲君,如燕,則夾爵。君,國中射,則皮樹中,以翿旌獲,白羽與朱羽糅;于郊,則閭中,以旌獲;於竟,則虎中,龍旜。大夫,兕中,各以其物獲。士,鹿中,翿旌以獲。唯君有射于國中,其餘否。君在,大夫射,則肉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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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燕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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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禮。小臣戒與者。膳宰具官饌于寢東。樂人縣。設洗、篚于阼階東南,當東霤。罍水在東,篚在洗西,南肆。設膳篚在其北,西面。司宮尊于東楹之西,兩方壺,左玄酒,南上。公尊瓦大兩,有豐,幂用綌若錫,在尊南,南上。尊士旅食于門西,兩圜壺。司宮筵賔于戶西,東上,無加席也。射人告具。
小臣設公席于阼階上,西鄉,設加席。公升,即位于席,西鄉。小臣納卿大夫,卿大夫皆入門右,北面東上。士立于西方,東面北上。祝史立于門東,北面東上。小臣師一人在東堂下,南面。士旅食者立于門西,東上。公降立于阼階之東南,南鄉爾卿,卿西面北上;爾大夫,大夫皆少進。
射人請賔。公曰:「命某為賔。」射人命賔,賔少進,禮辭。反命。又命之,賔再拜稽首,許諾,射人反命。賔出立于門外,東面。公揖卿大夫,乃升就席。
小臣自阼階下,北面,請執幂者與羞膳者。乃命執幂者,執幂者升自西階,立于尊南,北面,東上。膳宰請羞于諸公卿者。
射人納賔。賔入,及庭,公降一等揖之。公升就席。
賔升自西階,主人亦升自西階,賔右北面至再拜,賔荅再拜。主人降洗,洗南,西北面。賔降,階西,東面。主人辭降,賔對。主人北面盥,坐取觚洗。賔少進,辭洗。主人坐奠觚于篚,興對。賔反位。主人卒洗,賔揖,乃升。主人升。賔拜洗。主人賔右奠觚荅拜,降盥。賔降,主人辭。賔對,卒盥。賔揖升。主人升,坐取觚。執幂者舉幂,主人酌膳,執幂者反幂。主人筵前獻賔。賔西階上拜,筵前受爵,反位。主人賔右拜送爵。膳宰薦脯醢,賔升筵。膳宰設折俎。賔坐,左執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薦右,興;取肺,坐絕祭,嚌之,興加于俎;坐挩手,執爵,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執爵興。主人荅拜。賔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遂拜。主人荅拜。
賔以虛爵降,主人降。賔洗南坐奠觚,少進,辭降。主人東面對。賔坐取觚,奠于篚下,盥洗。主人辭洗。賔坐奠觚于篚,興,對。卒洗,及階,揖,升。主人升,拜洗如賔禮。賔降盥,主人降。賔辭降,卒盥,揖升,酌膳,執幂如初,以酢主人于西階上。主人北面拜受爵,賔主人之左拜送爵。主人坐祭,不啐酒,不拜酒,不告旨;遂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賔荅拜。主人不崇酒,以虛爵降尊于篚。
賔降,立于西階西。射人升賔,賔升立于序內,東面。主人盥,洗象觚,升實之,東北面獻于公。公拜受爵。主人降自西階,阼階下北面拜送爵。士薦脯醢,膳宰設折俎,升自西階。公祭如賔禮,膳宰賛授肺。不拜酒,立卒爵,坐奠爵,拜,執爵興。主人荅拜,升受爵以降,奠于膳篚。
更爵,洗,升酌膳酒以降;酢于阼階下,北面坐奠爵,再拜稽首。公荅再拜。主人坐祭,遂卒爵,再拜稽首。公荅再拜,主人奠爵于篚。
主人盥洗,升,媵觚于賔,酌散,西階上坐奠爵,拜賔。賔降筵,北面荅拜。主人坐祭,遂飲,賔辭。卒爵,拜,賔荅拜。主人降洗,賔降,主人辭降,賔辭洗。卒洗,揖升。不拜洗。主人酌膳。賔西階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拜送爵。賔升席,坐祭酒,遂奠于薦東。主人降復位。賔降筵西,東南面立。
小臣自阼階下請媵爵者,公命長。小臣作下大夫二人媵爵。媵爵者阼階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荅再拜。媵爵者立于洗南,西面北上,序進,盥洗角觶;升自西階,序進,酌散;交于楹北,降;阼階下皆奠觶,再拜稽首,執觶興。公荅再拜。媵爵者皆坐祭,遂卒觶,興;坐奠觶,再拜稽首,執觶興。公荅再拜。媵爵者執觶待于洗南。小臣請致者。若君命皆致,則序進,奠觶于篚,阼階下皆再拜稽首;公荅再拜。媵爵者洗象觶,升實之;序進,坐奠于薦南,北上;降,阼階下皆再拜稽首,送觶。公荅再拜。
公坐取大夫所媵觶,興以酬賔。賔降,西階下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辭,賔升成拜。公坐奠觶,荅再拜,執觶興,立卒觶。賔下拜,小臣辭。賔升,再拜稽首。公坐奠觶,荅再拜,執觶興。賔進受虛爵,降奠于篚,易觶洗。公有命,則不易不洗,反升酌膳觶,下拜。小臣辭。賔升,再拜稽首。公荅再拜。賔以旅酬於西階上,射人作大夫長升受旅。賔大夫之右坐奠觶,拜,執觶興;大夫荅拜。賔坐祭,立飲,卒觶不拜。若膳觶也,則降更觶洗,升實散。大夫拜受。賔拜送。大夫辯受酬,如受賔酬之禮,不祭。卒受者以虛觶降尊于篚。
主人洗,升,實散,獻卿于西階上。司宮兼卷重席,設于賔左,東上。卿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卿辭重席,司宮徹之,乃薦脯醢。卿升席坐,左執爵,右祭脯醢,遂祭酒,不啐酒;降席,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主人荅拜,受爵。卿降復位。辯獻卿,主人以虛爵降,奠于篚。射人乃升卿,卿皆升就席。若有諸公,則先卿獻之,如獻卿之禮;席于阼階西,北面東上,無加席。
小臣又請媵爵者,二大夫媵爵如初。請致者。若命長致,則媵爵者奠觶于篚,一人待于洗南。長致,致者阼階下再拜稽首,公荅再拜。洗象觶,升,實之,坐奠于薦南,降,與立于洗南者二人皆再拜稽首送觶,公荅再拜。
公又行一爵,若賔,若長,唯公所酬。以旅于西階上,如初。大夫卒受者以虛觶降奠于篚。
主人洗,升,獻大夫于西階上。大夫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大夫坐祭,立卒爵,不拜既爵。主人受爵。大夫降復位。胥薦主人于洗北。西面,脯醢,無脀。辯獻大夫,遂薦之,繼賔以西,東上。卒,射人乃升大夫,大夫皆升,就席。
席工于西階上,少東。樂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小臣納工,工四人,二瑟。小臣左何瑟,面鼓,執越,內弦,右手相。入,升自西階,北面東上坐。小臣坐授瑟,乃降。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卒歌,主人洗升獻工。工不興,左瑟一人拜受爵。主人西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卒受,不拜。主人受爵。衆工不拜受爵,坐祭,遂卒爵。辯有脯醢,不祭。主人受爵,降奠于篚。
公又舉奠觶。唯公所賜。以旅于西階上,如初。
卒,笙入,立于縣中。奏《南陔》、《白華》、《華黍》。
主人洗,升,獻笙于西階上。一人拜,盡階,不升堂,受爵,降;主人拜送爵。階前坐祭,立卒爵,不拜既爵,升,授主人。衆笙不拜受爵,降;坐祭,立卒爵。辯有脯醢,不祭。
乃閒: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臺》,笙《由儀》。遂歌鄉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大師告于樂正曰:「正歌備。」樂正由楹內、東楹之東,告于公,乃降復位。
射人自阼階下,請立司正,公許。射人遂為司正。司正洗角觶,南面坐奠于中庭;升,東楹之東受命,西階上北面命卿、大夫:「君曰以我安!」卿、大夫皆對曰:「諾!敢不安?」司正降自西階,南面坐取觶,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觶,右還,北面少立,坐取觶,興,坐不祭,卒觶,奠之,興,再拜稽首,左還,南面坐取觶,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升自西階,東楹之東,請徹俎降,公許。告于賔,賔北面取俎以出。膳宰徹公俎,降自阼階以東。卿、大夫皆降,東面北上。賔反入,及卿、大夫皆說屨,升就席。公以賔及卿、大夫皆坐,乃安。羞庶羞。大夫祭薦。司正升受命,皆命:君曰:「無不醉!」賔及卿、大夫皆興,對曰:「諾!敢不醉?」皆反坐。
主人洗,升,獻士于西階上。士長升,拜受觶,主人拜送觶。士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其他不拜,坐祭,立飲。乃薦司正與射人一人、司士一人、執幂二人,立于觶南,東上。辯獻士。士既獻者立于東方,西面北上。乃薦士。祝史,小臣師,亦就其位而薦之。主人就旅食之尊而獻之。旅食不拜,受爵,坐祭,立飲。
若射,則大射正為司射,如鄉射之禮。
賔降洗,升媵觚于公,酌散,下拜。公降一等,小臣辭。賔升,再拜稽首,公荅再拜。賔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荅再拜。賔降洗象觶,升酌膳,坐奠于薦南,降拜。小臣辭。賔升成拜,公荅再拜。賔反位。公坐取賔所媵觶,興。唯公所賜。受者如初受酬之禮,降更爵洗,升酌膳,下拜。小臣辭。升成拜,公荅拜。乃就席,坐行之。有執爵者。唯受于公者拜。司正命執爵者爵辯,卒受者興以酬士。大夫卒受者以爵興,西階上酬士。士升,大夫奠爵拜,士荅拜。大夫立卒爵,不拜,實之。士拜受,大夫拜送。士旅于西階上,辯。士旅酌。卒。
主人洗,升自西階,獻庶子于阼階上,如獻士之禮。辯,降洗,遂獻左右正與內小臣,皆於阼階上,如獻庶子之禮。
無筭爵。士也,有執膳爵者,有執散爵者。執膳爵者酌以進公,公不拜,受。執散爵者酌以之公,命所賜。所賜者興受爵,降席下,奠爵,再拜稽首。公荅拜。受賜爵者以爵就席坐,公卒爵,然後飲。執膳爵者受公爵,酌,反奠之。受賜爵者興,授執散爵,執散爵者乃酌行之。唯受爵於公者拜。卒受爵者興,以酬士于西階上。士升,大夫不拜,乃飲,實爵。士不拜,受爵。大夫就席。士旅酌,亦如之。公有命徹幂,則卿大夫皆降,西階下北面東上,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辭。公荅再拜,大夫皆辟。遂升,反坐。士終旅於上,如初。無筭樂。
宵,則庶子執燭於阼階上,司宮執燭於西階上,甸人執大燭于庭,<span title="【外門內昬】,同「閽」" style="border-bottom:1px dotted" id=title>閽</span>人為大燭於門外。賔醉,北面坐取其薦脯以降。奏《陔》。賔所執脯以賜鍾人于門內霤,遂出。卿、大夫皆出。公不送。
公與客燕。曰:「寡君有不腆之酒,以請吾子之與寡君須臾焉。使某也以請。」對曰:「寡君,君之私也。君無所辱賜于使臣,臣敢辭。」「寡君固曰不腆,使某固以請!」「寡君,君之私也。君無所辱賜于使臣,臣敢固辭!」「寡君固曰不腆,使某固以請!」「某固辭,不得命,敢不從?」致命曰:「寡君使某,有不腆之酒,以請吾子之與寡君須臾焉!」「君貺寡君多矣,又辱賜于使臣,臣敢拜賜命!」
記。燕,朝服,於寢。其牲,狗也,亨于門外東方。若與四方之賔燕,則公迎之于大門內,揖讓升。賔為苟敬,席于阼階之西,北面,有脀,不嚌肺,不啐酒。其介為賔。無膳尊,無膳爵。與卿燕,則大夫為賔。與大夫燕,亦大夫為賔。羞膳者與執幂者,皆士也。羞卿者,小膳宰也。若以樂納賔,則賔及庭,奏《肆夏》;賔拜酒,主人荅拜,而樂闋。公拜受爵,而奏《肆夏》;公卒爵,主人升,受爵以下,而樂闋。升歌《鹿鳴》,下管《新宮》,笙入三成,遂合鄉樂。若舞,則《勺》。唯公與賔有俎。獻公,曰:「臣敢奏爵以聽命。」凡公所辭,皆栗階。凡栗階,不過二等。凡公所酬,既拜,請旅侍臣。凡薦與羞者,小膳宰也。有內羞。君與射,則為下射,袒朱襦,樂作而后就物。小臣以巾授矢,稍屬。不以樂志。既發,則小臣受弓以授弓人。上射退于物一笴,既發,則荅君而俟。若飲君,燕,則夾爵。君在,大夫射,則肉袒。若與四方之賔燕,媵爵,曰:「臣受賜矣。臣請賛執爵者。」相者對曰:「吾子無自辱焉。」有房中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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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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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射之儀。君有命戒射,宰戒百官有事於射者。射人戒諸公、卿、大夫射,司士戒士射與賛者。
前射三日,宰夫戒宰及司馬、射人宿視滌。司馬命量人量侯道與所設乏以貍步,大侯九十,參七十,干五十,設乏各去其侯西十、北十。遂命量人、巾車張三侯。大侯之崇,見鵠於參;參見鵠於干,干不及地,不繫左下綱。設乏西十、北十,凡乏用革。
樂人宿縣于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鍾,其南鑮,皆南陳。建鼓在阼階西,南鼓,應鼙在其東,南鼓。西階之西,頌磬東面,其南鍾,其南鑮,皆南陳。一建鼓在其南,東鼓,朔鼙在其北。一建鼓在西階之東,南面。簜在建鼓之閒,<span title="【上兆下鼓】,同「鞀」" style="border-bottom:1px dotted" id=title>鼗</span>倚于頌磬西紘。
厥明,司宮尊于東楹之西,兩方壺,膳尊兩甒在南。有豐。幂用錫若絺,綴諸箭。蓋幂加勺,又反之。皆玄尊。酒在北。尊士旅食于西鑮之南,北面,兩圜壺。又尊于大侯之乏東北,兩壺獻酒。設洗于阼階東南,罍水在東,篚在洗西,南陳。設膳篚在其北,西面。又設洗于獲者之尊西北,水在洗北。篚在南,東陳。小臣設公席于阼階上,西鄉。司宮設賔席于戶西,南面,有加席。卿席賔東,東上。小卿賔西,東上。大夫繼而東上,若有東面者,則北上。席工于西階之東,東上。諸公阼階西,北面,東上。官饌。羹定。
射人告具于公,公升,即位于席,西鄉。小臣師納諸公、卿、大夫,諸公、卿、大夫皆入門右,北面東上。士西方,東面北上。大史在干侯之東北,北面東上。士旅食者在士南,北面東上。小臣師從者在東堂下,南面西上。公降,立于阼階之東南,南鄉。小臣師詔揖諸公、卿大夫,諸公、卿大夫西面北上。揖大夫,大夫皆少進。大射正擯。擯者請賔,公曰:「命某為賔。」擯者命賔,賔少進,禮辭。反命,又命之。賔再拜稽首,受命。擯者反命。賔出,立于門外,北面。公揖卿、大夫,升就席。小臣自阼階下北面,請執幂者與羞膳者。乃命執幂者。執幂者升自西階,立于尊南,北面東上。膳宰請羞于諸公卿者。擯者納賔,賔及庭,公降一等揖賔,賔辟,公升,即席。
奏《肆夏》,賔升自西階。主人從之,賔右北面,至再拜。賔荅再拜。主人降洗,洗南,西北面。賔降階西,東面。主人辭降,賔對。主人北面盥,坐取觚,洗。賔少進,辭洗。主人坐奠觚于篚,興對。賔反位。主人卒洗。賔揖升。主人升,賔拜洗。主人賔右奠觚荅拜,降盥。賔降,主人辭降,賔對。卒盥。賔揖升。主人升,坐取觚。執幂者舉幂,主人酌膳,執幂者蓋幂。酌者加勺,又反之。筵前獻賔。賔西階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賔右拜送爵。宰胥薦脯醢。賔升筵。庶子設折俎。賔坐,左執觚,右祭脯醢,奠爵于薦右;興取肺,坐絕祭,嚌之;興加于俎,坐挩手,執爵,遂祭酒,興,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執爵興。主人荅拜。樂闋。賔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主人荅拜。
賔以虛爵降。主人降。賔洗南西北面坐奠觚,少進,辭降。主人西階西東面少進對。賔坐取觚,奠于篚下,盥洗。主人辭洗。賔坐奠觚于篚,興對,卒洗,及階,揖升。主人升,拜洗如賔禮。賔降盥,主人降。賔辭降,卒盥,揖升。酌膳、執幂如初,以酢主人于西階上。主人北面拜受爵。賔主人之左拜送爵。主人坐祭,不啐酒,不拜酒,遂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賔荅拜。主人不崇酒,以虛爵降,奠于篚。賔降,立于西階西,東面。擯者以命升賔。賔升,立于西序,東面。
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東北面獻于公。公拜受爵,乃奏《肆夏》。主人降自西階,阼階下北面拜送爵。宰胥薦脯醢,由左房。庶子設折俎,升自西階。公祭,如賔禮,庶子賛授肺。不拜酒,立卒爵;坐奠爵,拜,執爵興。主人荅拜,樂闋。升受爵,降奠于篚。
更爵,洗,升,酌散以降;酢于阼階下,北面坐奠爵,再拜稽首。公荅拜。主人坐祭,遂卒爵,興,坐奠爵,再拜稽首。公荅拜。主人奠爵于篚。
主人盥洗,升媵觚于賔,酌散,西階上坐奠爵,拜。賔西階上北面荅拜。主人坐祭,遂飲。賔辭。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賔荅拜。主人降洗,賔降。主人辭降,賔辭洗。卒洗。賔揖升,不拜洗。主人酌膳。賔西階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拜送爵。賔升席,坐祭酒,遂奠于薦東。主人降,復位。賔降筵西,東南面立。
小臣自阼階下請媵爵者,公命長。小臣作下大夫二人媵爵。媵爵者阼階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荅拜。媵爵者立于洗南,西面北上,序進,盥洗角觶,升自西階,序進,酌散,交于楹北,降,適阼階下,皆奠觶,再拜稽首,執觶興。公荅拜。媵爵者皆坐祭,遂卒觶,興,坐奠觶,再拜稽首,執觶興。公荅再拜。媵爵者執觶待于洗南。小臣請致者。若命皆致,則序進,奠觶于篚,阼階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荅拜。媵爵者洗象觶,升實之;序進,坐奠于薦南,北上;降,適阼階下,皆再拜稽首送觶。公荅拜。媵爵者皆退反位。
公坐取大夫所媵觶,興以酬賔。賔降,西階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辭,賔升成拜。公坐奠觶,荅拜,執觶興。公卒觶,賔下拜,小臣正辭。賔升,再拜稽首。公坐奠觶,荅拜,執觶興。賔進,受虛觶,降,奠于篚,易觶,興洗,公有命,則不易不洗。反升酌膳,下拜。小臣正辭。賔升,再拜稽首。公荅拜。賔告于擯者,請旅諸臣。擯者告于公,公許。賔以旅大夫于西階上。擯者作大夫長升受旅。賔大夫之右坐奠觶,拜,執觶興。大夫荅拜。賔坐祭,立卒觶,不拜。若膳觶也,則降、更觶,洗,升實散。大夫拜受。賔拜送,遂就席。大夫辯受酬,如受賔酬之禮,不祭酒。卒受者以虛觶降,奠于篚,復位。
主人洗觚,升實散,獻卿于西階上。司宮兼卷重席,設于賔左,東上。卿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卿辭重席,司宮徹之。乃薦脯醢。卿升席。庶子設折俎。卿坐,左執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薦右,興,取肺,坐,絕祭,不嚌肺,興,加于俎,坐挩手,取爵,遂祭酒,執爵興,降席,西階上北面坐卒爵,興,坐奠爵,拜,執爵興。主人荅拜,受爵。卿降,復位。辯獻卿。主人以虛爵降,奠于篚。擯者升卿,卿皆升,就席。若有諸公,則先卿獻之,如獻卿之禮,席于阼階西,北面東上,無加席。
小臣又請媵爵者,二大夫媵爵如初。請致者。若命長致,則媵爵者奠觶于篚,一人待于洗南,長致者阼階下再拜稽首,公荅拜。洗象觶,升實之,坐奠于薦南,降,與立于洗南者二人皆再拜稽首送觶。公荅拜。
公又行一爵,若賔,若長,唯公所賜。以旅于西階上,如初。大夫卒受者以虛觶降,奠于篚。
主人洗觚,升,獻大夫于西階上。大夫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大夫坐祭,立卒爵,不拜既爵。主人受爵。大夫降復位。胥薦主人于洗北,西面。脯醢,無脀。辯獻大夫,遂薦之,繼賔以西,東上,若有東面者,則北上。卒,擯者升大夫。大夫皆升,就席。
乃席工于西階上,少東。小臣納工,工六人,四瑟。僕人正徒相大師,僕人師相少師,僕人士相上工。相者皆左何瑟,後首,內弦,挎越,右手相。後者徒相入。小樂正從之。升自西階,北面東上。坐授瑟,乃降。小樂正立于西階東。乃歌《鹿鳴》三終。主人洗,升實爵,獻工。工不興,左瑟;一人拜受爵。主人西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卒爵,不拜。主人受虛爵。衆工不拜,受爵,坐祭,遂卒爵。辯有脯醢,不祭。主人受爵,降奠于篚,復位。大師及少師、上工皆降,立于鼓北,羣工陪于後。乃管《新宮》三終。卒管。大師及少師、上工皆東坫之東南,西面北上,坐。
擯者自阼階下請立司正。公許,擯者遂為司正。司正適洗,洗角觶,南面坐奠于中庭,升,東楹之東受命于公,西階上北面命賔、諸公、卿、大夫。公曰:「以我安!」賔、諸公、卿、大夫皆對曰:「諾!敢不安?」司正降自西階,南面坐取觶,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觶、興,右還,北面少立、坐取觶,興、坐,不祭,卒觶,奠之,興、再拜稽首,左還,南面坐取觶,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北面立。
司射適次,袒決遂,執弓,挾乘矢,於弓外見鏃於弣,右巨指鉤弦。自阼階前曰:「為政請射。」遂告曰:「大夫與大夫,士御於大夫。」遂適西階前,東面右顧,命有司納射器,射器皆入。君之弓矢適東堂。賔之弓矢與中、籌、豐,皆止于西堂下。衆弓矢不挾。揔衆弓矢、楅,皆適次而俟。工人、士與梓人升自北階,兩楹之閒。疏數容弓,若丹,若墨,度尺而午。射正莅之。卒畫,自北階下。司宮埽所畫物,自北階下。大史俟于所設中之西,東面以聽政。司射西面誓之曰:「公射大侯,大夫射參,士射干。射者非其侯,中之不獲!卑者與尊者為耦,不異侯!」大史許諾。遂比三耦。三耦俟于次北,西面北上。司射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卒,遂命三耦取弓矢于次。
司射入于次,搢三挾一个,出于次,西面揖,當階北面揖,及階揖,升堂揖,當物北面揖,及物揖,由下物少退,誘射。射三侯,將乘矢,始射干,又射參,大侯再發。卒射,北面揖。及階,揖降,如升射之儀。遂適堂西,改取一个挾之。遂取扑搢之,以立于所設中之西南,東面。
司馬師命負侯者:「執旌以負侯。」負侯者皆適侯,執旌負侯而俟。司射適次,作上耦射。司射反位。上耦出次,西面揖進。上射在左,並行。當階北面揖,及階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從之,中等。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並行。皆當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還,視侯中,合足而俟。司馬正適次,袒決遂,執弓,右挾之,出,升自西階,適下物,立于物閒,左執弣,右執簫,南揚弓,命去侯。負侯皆許諾,以宮趨,直西,及乏南,又諾以商,至乏,聲止,授獲者,退立于西方。獲者興,共而俟。司馬正出于下射之南,還其後,降自西階,遂適次,釋弓,說決拾,襲,反位。司射進,與司馬正交于階前,相左,由堂下西階之東北面視上射,命曰:「毌射獲!毌獵獲!」上射揖。司射退,反位。乃射,上射既發,挾矢,而后下射射,拾發以將乘矢。獲者坐而獲,舉旌以宮,偃旌以商,獲而未釋獲。卒射,右挾之,北面揖,揖如升射。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從之,中等;並行,上射於左。與升射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適次,釋弓,說決拾,襲,反位。三耦卒射亦如之。司射去扑,倚于階西,適阼階下,北面告于公,曰:「三耦卒射。」反,搢扑,反位。
司馬正袒、決、遂,執弓,右挾之,出;與司射交于階前,相左。升自西階,自右物之後,立于物閒;西南面,揖弓,命取矢。負侯許諾,如初去侯,皆執旌以負其侯而俟。司馬正降自西階,北面命設楅。小臣師設楅。司馬正東面,以弓為畢。既設楅,司馬正適次,釋弓,說決拾,襲,反位。小臣坐委矢于楅,北括;司馬師坐乘之,卒。若矢不備,則司馬正又袒執弓,升,命取矢如初,曰:「取矢不索!」乃復求矢,加于楅。卒,司馬正進坐,左右撫之,興,反位。
司射適西階西,倚扑;升自西階,東面請射于公。公許。遂適西階上,命賔御于公,諸公、卿則以耦告于上,大夫則降,即位而后告。司射自西階上,北面告于大夫,曰:「請降!」司射先降,搢扑,反位。大夫從之降,適次,立于三耦之南,西面北上。司射東面于大夫之西<span style="color:red">比</span>,耦大夫與大夫,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卒,遂比衆耦。衆耦立于大夫之南,西面北上。若有士與大夫為耦,則以大夫之耦為上,命大夫之耦曰:「子與某子射。」告於大夫曰:「某御於子。」命衆耦,如命三耦之辭。諸公、卿皆未降。
遂命三耦各與其耦拾取矢,皆袒、決、遂,執弓,右挾之。一耦出,西面揖,當楅北面揖,及楅揖。上射東面,下射西面。上射揖進,坐橫弓,卻手自弓下取一个,兼諸弣,興,順羽且左還,毌周,反面揖。下射進,坐橫弓,覆手自弓上取一个,兼諸弣,興;順羽,且左還,毌周,反面揖。既拾取矢,捆之。兼挾乘矢,皆內還,南面揖;適楅南,皆左還,北面揖;搢三挾一个。揖,以耦左還,上射於左。退者與進者相左,相揖。退釋弓矢于次,說決拾,襲,反位。二耦拾取矢,亦如之。後者遂取誘射之矢,兼乘矢而取之,以授有司于次中。皆襲,反位。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命去侯,負侯許諾如初。司馬降,釋弓,反位。司射猶挾一个,去扑;與司馬交于階前,適阼階下,北面請釋獲于公;公許,反,搢扑;遂命釋獲者設中;以弓為畢,北面。大史釋獲。小臣師執中,先首,坐設之;東面,退。大史實八筭于中,橫委其餘于中西,興,共而俟。司射西面命曰:「中離維綱,揚觸,捆復,公則釋獲,衆則不與!唯公所中,中三侯皆獲。」釋獲者命小史,小史命獲者。司射遂進由堂下,北面視上射,命曰:「不貫不釋!」上射揖。司射退,反位。釋獲者坐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興,執而俟。乃射。若中,則釋獲者每一个釋一筭,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若有餘筭,則反委之。又取中之八筭,改實八筭于中。興,執而俟。三耦卒射。
賔降,取弓矢于堂西。諸公、卿則適次,繼三耦以南。公將射,則司馬師命負侯,皆執其旌以負其侯而俟,司馬師反位。隸僕人埽侯道。司射去扑,適阼階下,告射于公,公許,適西階東告于賔,遂搢扑,反位。小射正一人,取公之決拾于東坫上,一小射正授弓拂弓,皆以俟于東堂。公將射,則賔降,適堂西,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个,升自西階,先待于物北,一笴,東面立。司馬升,命去侯如初;還右,乃降,釋弓,反位。公就物,小射正奉決拾以笥,大射正執弓,皆以從於物。小射正坐奠笥于物南,遂拂以巾,取決,興,賛設決、朱極三。小臣正賛袒,公袒朱襦,卒袒,小臣正退俟于東堂。小射正又坐取拾,興。賛設拾,以笥退奠于坫上,復位。大射正執弓,以袂順左右隈,上再下壹,左執弣,右執簫,以授公。公親揉之。小臣師以巾內拂矢,而授矢于公,稍屬。大射正立于公後,以矢行告于公。下曰畱,上曰揚,左右曰方。公既發,大射正受弓而俟,拾發以將乘矢。公卒射,小臣師以巾退,反位,大射正受弓,小射正以笥受決拾,退奠于坫上,復位。大射正退,反司正之位。小臣正賛襲。公還而后賔降,釋弓于堂西,反位于階西東面。公即席,司正以命升賔。賔升復筵而后卿大夫繼射。
諸公、卿取弓矢于次中,袒決遂,執弓,搢三挾一个,出,西面揖,揖如三耦,升射、卒射、降如三耦,適次,釋弓,說決拾,襲,反位。衆皆繼射,釋獲皆如初。卒射,釋獲者遂以所執餘獲,適阼階下,北面告于公,曰:「左右卒射。」反位,坐委餘獲于中西,興,共而俟。
司馬袒執弓,升,命取矢如初。負侯許諾,以旌負侯如初。司馬降,釋弓如初。小臣委矢于楅,如初。賔、諸公、卿、大夫之矢皆異束之以茅,卒,正坐左右撫之,進束,反位。賔之矢,則以授矢人于西堂下。司馬釋弓,反位,而后卿、大夫升就席。
司射適階西,釋弓,去扑,襲;進由中東,立于中南,北面視筭。釋獲者東面于中西坐,先數右獲。二筭為純,一純以取,實于左手。十純則縮而委之,每委異之。有餘純,則橫諸下。一筭為奇,奇則又縮諸純下。興,自前適左,東面坐,坐,兼斂筭,實于左手,一純以委,十則異之,其餘如右獲。司射復位。釋獲者遂進取賢獲,執之,由阼階下,北面告于公。若右勝,則曰右賢於左。若左勝,則曰左賢於右。以純數告;若有奇者,亦曰奇。若左右鈞,則左右各執一筭以告,曰左右鈞。還復位,坐,兼斂筭,實八筭于中,委其餘于中西,興,共而俟。
司射命設豐。司官士奉豐,由西階升,北面坐設于西楹西,降復位。勝者之弟子洗觶,升酌散,南面坐奠于豐上,降反位。司射遂袒執弓,挾一个,搢扑,東面于三耦之西,命三耦及衆射者:「勝者皆袒決遂,執張弓。不勝者皆襲,說決拾,卻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執弣。」司射先反位。三耦及衆射者皆升飲射爵于西階上。小射正作升飲射爵者,如作射。一耦出,揖如升射,及階,勝者先升,升堂少右。不勝者進,北面坐取豐上之觶,興;少退,立卒觶,進;坐奠于豐下,興,揖。不勝者先降,與升飲者相左,交于階前,相揖;適次,釋弓,襲,反位。僕人師繼酌射爵,取觶實之,反奠于豐上,退俟于序端。升飲者如初。三耦卒飲。若賔、諸公、卿、大夫不勝,則不降,不執弓,耦不升。僕人師洗,升實觶以授;賔、諸公、卿、大夫受觶于席,以降,適西階上,北面立飲,卒觶,授執爵者,反就席。若飲公,則侍射者降,洗角觶,升酌散,降拜;公降一等,小臣正辭,賔升、再拜稽首,公荅再拜;賔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荅再拜;賔降,洗象觶,升酌膳以致,下拜,小臣正辭,升、再拜稽首,公荅再拜;公卒觶,賔進受觶,降洗散觶,升實散,下拜,小臣正辭,升、再拜稽首,公荅再拜;賔坐,不祭,卒觶,降奠于篚,階西東面立。擯者以命升賔,賔升就席。若諸公、卿、大夫之耦不勝,則亦執弛弓,特升飲。衆皆繼飲射爵,如三耦。射爵辯,乃徹豐與觶。
司宮尊侯于服不之東北,兩獻酒,東面南上,皆加勺設洗于尊西北,篚在南,東肆,實一散于篚。司馬正洗散,遂實爵,獻服不。服不侯西北三步,北面拜受爵。司馬正西面拜送爵,反位。宰夫有司薦,庶子設折俎。卒錯,獲者適右个,薦俎從之。獲者左執爵,右祭薦俎,二手祭酒;適左个,祭如右个,中亦如之。卒祭,左个之西北三步,東面。設薦俎,立卒爵。司馬師受虛爵,洗獻隸僕人與巾車、獲者,皆如大侯之禮。卒,司馬師受虛爵,奠于篚。獲者皆執其薦,庶子執俎從之,設于乏少南。服不復負侯而俟。
司射適階西,去扑,適堂西,釋弓,說決拾,襲,適洗,洗觚,升,實之,降,獻釋獲者于其位,少南。薦脯醢、折俎,皆有祭。釋獲者薦右東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釋獲者就其薦坐,左執爵,右祭脯醢,興取肺,坐祭,遂祭酒;興,司射之西,北面立卒爵,不拜既爵。司射受虛爵,奠于篚。釋獲者少西辟薦,反位。司射適堂西,袒決遂,取弓,挾一个,適階西,搢扑以反位。
司射倚扑于階西,適阼階下,北面請射于公,如初。反搢扑,適次,命三耦皆袒決遂,執弓,序出取矢。司射先反位。三耦拾取矢如初,小射正作取矢如初。三耦既拾取矢,諸公、卿、大夫皆降如初位,與耦入於次,皆袒決遂,執弓,皆進當楅,進坐,說矢束。上射東面,下射西面,拾取矢如三耦。若士與大夫為耦,士東面,大夫西面。大夫進坐,說矢束,退反位。耦揖進坐,兼取乘矢,興,順羽,且左還,毌周,反面揖。大夫進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挾一个,揖進。大夫與其耦皆適次,釋弓,說決拾,襲,反位。諸公、卿升就席。衆射者繼拾取矢,皆如三耦,遂入于次,釋弓矢,說決拾,襲,反位。
司射猶挾一个以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馬升,命去侯,負侯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司射與司馬交于階前,倚扑于階西,適阼階下,北面請以樂于公。公許。司射反,搢扑,東面命樂正曰:「命用樂!」樂正曰:「諾。」司射遂適堂下,北面視上射,命曰:「不鼓不釋!」上射揖。司射退反位。樂正命大師,曰:「奏《狸首》,閒若一!」大師不興,許諾。樂正反位。奏《狸首》以射,三耦卒射。賔待于物如初。公樂作而后就物,稍屬,不以樂志。其他如初儀,卒射如初。賔就席。諸公、卿、大夫、衆射者皆繼射,釋獲如初。卒射,降反位。釋獲者執餘獲進告:「左右卒射。」如初。
司馬升,命取矢,負侯許諾。司馬降,釋弓反位。小臣委矢,司馬師乘之,皆如初。司射釋弓、視筭,如初。釋獲者以賢獲與鈞告,如初。復位。
司射命設豐、實觶,如初。遂命勝者執張弓,不勝者執弛弓,升、飲如初。卒,退豐與觶,如初。
司射猶袒決遂,左執弓,右執一个,兼諸弦,面鏃,適次,命拾取矢,如初。司射反位。三耦及諸公、卿、大夫、衆射者,皆袒決遂以拾取矢,如初。矢不挾,兼諸弦,面鏃;退適次,皆授有司弓矢,襲,反位。卿、大夫升就席。
司射適次,釋弓,說決拾,去扑,襲,反位。司馬正命退楅解綱。小臣師退楅,巾車、量人解左下綱。司馬師命獲者以旌與薦俎退。司射命釋獲者退中與筭而俟。
公又舉奠觶,唯公所賜。若賔,若長,以旅于西階上,如初。大夫卒受者以虛觶降,奠于篚,反位。
司正升自西階,東楹之東,北面告于公,請徹俎,公許。遂適西階上,北面告于賔。賔北面取俎以出。諸公、卿取俎如賔禮,遂出,授從者于門外。大夫降復位。庶子正徹公俎,降自阼階以東。賔、諸公、卿皆入,東面北上。司正升賔。賔、諸公、卿、大夫皆說屨,升就席。公以賔及卿、大夫皆坐,乃安,羞庶羞。大夫祭薦。司正升受命,公曰:「衆無不醉!」賔及諸公、卿、大夫皆興,對曰:「諾!敢不醉?」皆反位坐。
主人洗、酌,獻士于西階上。士長升,拜受觶,主人拜送。士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其他不拜,坐祭,立飲。乃薦司正與射人于觶南,北面東上,司正為上。辯獻士。士既獻者立于東方,西面北上。乃薦士。祝史、小臣師亦就其位而薦之。主人就士旅食之尊而獻之。旅食不拜,受爵,坐祭,立飲。主人執虛爵,奠于篚,復位。
賔降洗,升,媵觶于公,酌散,下拜。公降一等,小臣正辭。賔升再拜稽首,公荅再拜。賔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荅再拜。賔降,洗象觚,升酌膳,坐奠于薦南,降拜。小臣正辭。賔升成拜,公荅拜。賔反位。公坐取賔所媵觶,興。唯公所賜。受者如初受酬之禮。降,更爵,洗;升酌膳;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辭,升成拜。公荅拜。乃就席,坐行之,有執爵者。唯受于公者拜。司正命「執爵者爵辯,卒受者興以酬士。」大夫卒受者以爵興,西階上酬士。士升,大夫奠爵拜,士荅拜。大夫立卒爵,不拜,實之。士拜受,大夫拜送。士旅于西階上,辯。士旅酌。
若命曰:「復射!」則不獻庶子。司射命射,唯欲。卿、大夫皆降,再拜稽首。公荅拜。壹發,中三侯皆獲。
主人洗,升自西階,獻庶子于阼階上,如獻士之禮。辯獻。降洗,遂獻左右正與內小臣,皆於阼階上,如獻庶子之禮。
無筭爵。士也,有執膳爵者,有執散爵者。執膳爵者酌以進公;公不拜,受。執散爵者酌以之公,命所賜。所賜者興受爵,降席下,奠爵,再拜稽首;公荅再拜。受賜爵者以爵就席坐,公卒爵,然後飲。執膳爵者受公爵,酌,反奠之。受賜者興,授執散爵者。執散爵者乃酌行之。唯受于公者拜。卒爵者興以酬士于西階上。士升。大夫不拜乃飲,實爵;士不拜,受爵。大夫就席。士旅酌,亦如之。公有命徹幂,則賔及諸公、卿、大夫皆降,西階下北面東上,再拜稽首。公命小臣正辭,公荅拜。大夫皆辟。升,反位。士終旅於上,如初。無筭樂。
宵,則庶子執燭於阼階上,司宮執燭于西階上,甸人執大燭於庭,<span title="【外門內昬】,同「閽」" style="border-bottom:1px dotted" id=title>{閽}</span>人為燭於門外。賔醉,北面坐取其薦脯以降。奏《陔》。賔所執脯,以賜鍾人于門內霤,遂出。卿、大夫皆出,公不送。公入,《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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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聘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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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書幣,命宰夫官具。及期,夕幣。使者朝服,帥眾介夕。管人布幕於寢門外。官陳幣,皮北首,西上,加其奉於左皮上;馬則北面,奠幣於其前。使者北面,眾介立於其左,東上。卿、大夫在幕東,西面北上。宰入,告具於君。君朝服出門左,南鄉。史讀書展幣。宰執書,告備具於君,授使者。使者受書,授上介。公揖入。官載其幣,舍於朝。上介視載者、所受書以行。
厥明,賓朝服釋幣於禰。有司筵几於室中。祝先入,主人従入。主人在右,再拜,祝告,又再拜。釋幣,制玄纁束,奠於幾下,出。主人立於戶東。祝立於牖西,又入,取幣,降,捲幣,實於笲,埋於西階東。又釋幣於行。遂受命。上介釋幣亦如之。
上介及眾介俟於使者之門外。使者載旃,帥以受命於朝。君朝服,南鄉。卿、大夫西面北上。君使卿進使者。使者入,及眾介隨入,北面東上。君揖使者,進之,上介立於其左,接聞命。賈人西面坐啟櫝,取圭垂繅,不起而授宰。宰執圭屈繅,自公左授使者。使者受圭,同面,垂繅以受命。既述命,同面授上介。上介受圭屈繅,出,授賈人,眾介不従。受享束帛加璧,受夫人之聘璋,享玄纁束帛加琮,皆如初。遂行,舍於郊,斂旃。
若過邦,至於竟,使次介假道,束帛將命於朝,曰:「請帥。」奠幣。下大夫取以入告,出許,遂受幣。餼之以其禮,上賓大牢,積唯芻禾,介皆有餼。士沒其竟。誓於其竟,賓南面,上介西面,眾介北面東上,史讀書,司馬執策立於其後。
未入竟,壹肄。為壝壇,畫階,帷其北,無宮。朝服無主,無執也。介皆與,北面西上。習享,士執庭實習夫人聘享,亦如之。習公事,不習私事。知及竟,張旃,誓。乃謁關人。關人問従者幾人,以介對。君使士請事,遂以入竟。
入竟,斂旃,乃展。布幕,賓朝服立於幕東,西面,介皆北面東上。賈人北面,坐拭圭,遂執展之。上介北面視之,退複位。退圭。陳皮,北首,西上,又拭璧,展之,會諸其幣,加於左皮上。上介視之,退。馬則幕南、北面,奠幣於其前。展夫人之聘享,亦如之,賈人告於上介,上介告於賓。有司展群幣以告。及郊,又展,如初。及館,展幣於賈人之館,如初。
賓至於近郊,張旃。君使下大夫請行,反。君使卿朝服,用束帛勞。上介出請。入告。賓禮辭,迎於舍門之外,再拜。勞者不答拜。賓揖,先入,受於舍門內。勞者奉幣入,東面致命。賓北面聽命,還,少退,再拜稽首,受幣。勞者出。授老幣,出迎勞者。勞者禮辭。賓揖,先入,勞者従之。乘皮設。賓用束錦儐勞者,勞者再拜稽首受。賓再拜稽首,送幣。勞者揖皮出,乃退。賓送再拜。夫人使下大夫勞以二竹簋方,玄被纁里,有蓋,其實棗蒸慄擇,兼執之以進。賓受棗,大夫二手授慄。賓之受,如初禮。儐之如初。下大夫勞者遂以賓入。
至於朝,主人曰:「不腆先君之祧,既拚以俟矣。」賓曰:「俟間。」大夫帥至於館,卿致館。賓迎,再拜。卿致命,賓再拜稽首。卿退,賓送再拜。宰夫朝服設飧:飪一牢,在西,鼎九,羞鼎三;腥一牢,在東,鼎七。堂上之饌八,西夾六。門外米、禾皆二十四,薪芻倍禾。上介: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堂上之饌六;門外米、禾皆十車,薪芻倍禾。眾介皆少牢。
厥明,訝賓於館。賓皮弁聘,至於朝。賓入於次,乃陳幣。卿為上擯,大夫為承擯,士為紹擯。擯者出請事。公皮弁,迎賓於大門內。大夫納賓。賓入門左,公再拜,賓闢,不答拜。公揖入,每門每曲揖。及廟門,公揖入,立於中庭;賓立接西塾。几筵既設,擯者出請命。賈人東面坐啟櫝,取圭垂繅,不起而授上介。上介不襲,執圭屈繅,授賓。賓襲,執圭。擯者入告,出辭玉。納賓,賓入門左。介皆入門左,北面西上。三揖,至於階,三讓。公升二等,賓升,西楹西,東面。擯者退中庭。賓致命。公左還,北鄉。擯者進。公當楣再拜。賓三退,負序。公側襲,受玉於中堂與東楹之間。擯者退,負東塾而立。賓降,介逆出。賓出。公側授宰玉,裼,降立。擯者出請。賓裼,奉束帛加璧享。擯者入告,出許。庭實,皮則攝之,毛在內;內攝之,入設也。賓入門左,揖讓如初,升致命,張皮。公再拜受幣。士受皮者自後右客;賓出,當之坐攝之。公側授宰幣,皮如入,右首而東。聘於夫人,用璋,享用琮,如初禮。若有言,則以束帛,如享禮。擯者出請事,賓告事畢。
賓奉束錦以請覿。擯者入告,出辭,請禮賓。賓禮辭,聽命。擯者入告。宰夫徹幾改筵。公出,迎賓以入,揖讓如初。公升,側受幾於序端。宰夫內拂幾三,奉兩端以進。公東南鄉,外拂幾三,卒,振袂,中攝之,進,西鄉。擯者告。賓進,訝受幾於筵前,東面俟。公壹拜送。賓以幾闢,北面設幾,不降,階上答再拜稽首。宰夫實觶以醴,加柶於觶,面枋。公側受醴。賓不降,壹拜,進筵前受醴,複位。公拜送醴。宰夫薦籩豆脯醢,賓升筵,擯者退負東塾。賓祭脯醢,以柶祭醴三,庭實設。降筵,北面,以柶兼諸觶,尚擸,坐啐醴。公用束帛。建柶,北面奠於薦東。擯者進相幣。賓降辭幣,公降一等辭。慄階升,聽命,降拜,公辭。升,再拜稽首,受幣,當東楹,北面,退,東面俟。公壹拜,賓降也。公再拜。賓執左馬以出。上介受賓幣,従者訝受馬。
賓覿,奉束錦,總乘馬,二人贊。入門右,北面奠幣,再拜稽首。擯者辭。賓出。擯者坐取幣出,有司二人牽馬以従,出門,西面於東塾南。擯者請受。賓禮辭,聽命。牽馬,右之。入設。賓奉幣,入門左,介皆入門左,西上。公揖讓如初,升。公北面再拜。賓三退,反還負序。振幣進授,當東楹北面。士受馬者,自前還牽者後,適其右,受。牽馬者自前西,乃出。賓降階東拜送。君辭。拜也,君降一等辭。擯者曰:「寡君従子,雖將拜,起也。」慄階升。公西鄉。賓階上再拜稽首。公少退。賓降出。公側授宰幣。馬出。
公降立。擯者出請。上介奉束錦,士介四人皆奉玉錦束,請覿。擯者入告,出許。上介奉幣,儷皮,二人贊;皆入門右,東上,奠幣,皆再拜稽首。擯者辭,介逆出。擯者執上幣,士執眾幣;有司二人舉皮,従其幣。出請受。委皮南面;執幣者西面北上。擯者請受。介禮辭,聽命。皆進,訝受其幣。上介奉幣,皮先,入門左,奠皮。公再拜。介振幣,自皮西進,北面授幣,退複位,再拜稽首送幣。介出。宰自公左受幣,有司二人坐舉皮以東。擯者又納士介。士介入門右,奠幣,再拜稽首。擯者辭,介逆出。擯者執上幣以出,禮請受,賓固辭。公答再拜。擯者出,立於門中以相拜,士介皆闢。士三人,東上,坐取幣,立。擯者進。宰夫受幣於中庭,以東,執幣者序従之。
擯者出請,賓告事畢。擯者入告,公出送賓。及大門內,公問君。賓對,公再拜。公問大夫,賓對。公勞賓,賓再拜稽首,公答拜。公勞介,介皆再拜稽首,公答拜。賓出,公再拜送,賓不顧。
賓請有事於大夫,公禮辭,許。賓即館。卿、大夫勞賓,賓不見。大夫奠雁再拜,上介受。勞上介,亦如之。
君使卿韋弁,歸饔餼五牢。上介請事,賓朝服禮辭。有司入陳。饔,飪一牢,鼎九,設於西階前,陪鼎當內廉,東面北上,上當碑,南陳。牛、羊、豕、魚、臘,腸、胃同鼎,膚、鮮魚、鮮臘,設扃鼏。膷、臐、膮,蓋陪牛、羊、豕。腥二牢,鼎二七,無鮮魚、鮮臘,設於阼階前,西面,南陳如飪鼎,二列。堂上八豆,設於戶西,西陳,皆二以並,東上韭菹,其南醓醢,屈。八簋繼之,黍其南稷,錯。六鉶繼之,牛以西羊、豕,豕南牛,以東羊、豕。兩簠繼之,粱在北,八壺設於西序,北上,二以並,南陳。西夾六豆,設於西墉下,北上韭菹,其東醓醢,屈。六簋繼之,黍其東稷,錯。四鉶繼之,牛以南羊,羊東豕,豕以北牛。兩簠繼之,粱在西。皆二以並,南陳。六壺西上,二以並,東陳。饌於東方,亦如之,西北上。壺東上,西陳。醯醢百瓮,夾碑,十以為列,醯在東。餼二牢,陳於門西,北面東上。牛以西羊、豕,豕西牛、羊、豕。米百筥,筥半斛,設於中庭,十以為列,北上。黍、粱、稻皆二行,稷四行。門外,米三十車,車秉有五籔。設於門東,為三列,東陳;禾三十車,車三秅。設於門西,西陳。薪芻倍禾。
賓皮弁迎大夫於外門外,再拜,大夫不答拜。揖入。及廟門,賓揖入。大夫奉束帛,入,三揖,皆行。至於階,讓,大夫先升一等。賓従,升堂,北面聽命。大夫東面致命,賓降,階西再拜稽首,拜餼亦如之。大夫辭,升成拜。受幣堂中西,北面。大夫降,出。賓降,授老幣,出迎大夫。大夫禮辭,許。入,揖讓如初。賓升一等,大夫従,升堂。庭實設,馬乘。賓降堂,受老束錦,大夫止。賓奉幣西面,大夫東面。賓致幣。大夫對,北面當楣,再拜稽首,受幣於楹間,南面,退,東面俟。賓再拜稽首送幣。大夫降,執左馬以出。賓送於外門外,再拜。明日,賓拜於朝,拜饔與餼,皆再拜稽首。上介饔餼三牢。飪一牢在西,鼎七,羞鼎三。腥一牢,在東,鼎七。堂上之饌六,西夾亦如之。筥及瓮,如上賓。餼一牢。門外米、禾視死牢,牢十車,薪芻倍禾。凡其實與陳,如上賓。下大夫韋弁,用束帛致之。上介韋弁以受,如賓禮。儐之兩馬束錦。士介四人,皆餼大牢,米百筥,設於門外。宰夫朝服,牽牛以致之。士介朝服,北面再拜稽首受。無儐。賓朝服問卿。卿受於祖廟。下大夫擯。擯者出請事;大夫朝服迎於外門外,再拜。賓不答拜,揖。大夫先入,每門每曲揖。及廟門,大夫揖入。擯者請命。庭實設四皮。賓奉束帛入。三揖,皆行,至於階,讓。賓升一等;大夫従,升堂,北面聽命。賓東面致命。大夫降,階西再拜稽首。賓辭,升成拜。受幣堂中西,北面。賓降,出。大夫降,授老幣,無儐。
擯者出請事。賓面,如覿幣。賓奉幣,庭實従,入門右。大夫辭。賓遂左。庭實設,揖讓如初。大夫升一等,賓従之。大夫西面,賓稱面。大夫對,北面當楣再拜,受幣於楹間,南面,退,西面立。賓當楣再拜送幣,降,出。大夫降,授老幣。
擯者出請事。上介特面,幣如覿。介奉幣。皮,二人贊。入門右,奠幣,再拜。大夫辭。擯者反幣。庭實設,介奉幣入,大夫揖讓如初。介升,大夫再拜受。介降拜,大夫降辭。介升,再拜送幣。擯者出請。眾介面,如覿幣,入門右,奠幣,皆再拜。大夫辭,介逆出。擯者執上幣出,禮請受,賓辭。大夫答再拜。擯者執上幣,立於門中以相拜,士介皆闢。老受擯者幣於中庭,士三人坐取群幣以従之。擯者出請事。賓出,大夫送於外門外,再拜。賓不顧。擯者退,大夫拜辱。
下大夫嘗使至者,幣及之。上介朝服、三介,問下大夫,下大夫如卿受幣之禮。其面,如賓面於卿之禮。
大夫若不見,君使大夫各以其爵為之受,如主人受幣禮,不拜。
夕,夫人使下大夫韋弁歸禮。堂上籩豆六,設於戶東,西上,二以並,東陳。壺設於東序,北上,二以並,南陳。醙、黍、清,皆兩壺。大夫以束帛致之。賓如受饔之禮,儐之乘馬束錦。上介四豆、四籩、四壺,受之如賓禮;儐之兩馬束錦。明日,賓拜禮於朝。
大夫餼賓大牢,米八筐。賓迎,再拜。老牽牛以致之,賓再拜稽首受。老退,賓再拜送。上介亦如之。眾介皆少牢,米六筐,皆士牽羊以致之。
公於賓,壹食,再饗。燕與羞,俶獻,無常數。賓介皆明日拜於朝。上介壹食壹饗。若不親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致之以侑幣。如致饔,無儐。致饗以酬幣,亦如之。大夫於賓,壹饗壹食。上介,若食,若饗;若不親饗,則公作大夫致之以酬幣,致食以侑幣。
君使卿皮弁,還玉於館。賓皮弁,襲,迎於外門外,不拜;帥大夫以入。大夫升自西階,鉤楹。賓自碑內聽命,升自西階,自左,南面受圭,退負右房而立。大夫降中庭。賓降,自碑內,東面,授上介於阼階東。上介出請,賓迎,大夫還璋,如初入。賓裼,迎。大夫賄用束紡。禮玉、束帛、乘皮,皆如還玉禮。大夫出,賓送,不拜。
公館賓,賓闢,上介聽命。聘享,夫人之聘享,問大夫,送賓,公皆再拜。公退,賓従,請命於朝。公辭,賓退。
賓三拜乘禽於朝,訝聽之。遂行,舍於郊。公使卿贈,如覿幣。受於舍門外,如受勞禮,無儐。使下大夫贈上介,亦如之。使士贈眾介,如其覿幣。大夫親贈,如其面幣,無儐,贈上介亦如之。使人贈眾介,如其面幣。士送至於竟。
使者歸,及郊,請反命。朝服,載旃,禳,乃入。乃入陳幣於朝,西上。上賓之公幣、私幣皆陳,上介公幣陳,他介皆否。束帛各加其庭實,皮左。公南鄉。卿進使者,使者執圭垂繅,北面;上介執璋屈繅,立於其左。反命,曰:「以君命聘於某君,某君受幣於某宮,某君再拜。以享某君,某君再拜。」宰自公左受玉。受上介璋,致命亦如之。執賄幣以告,曰:「某君使某子賄。」授宰。禮玉亦如之。執禮幣,以盡言賜禮。公曰:「然。而不善乎!」授上介幣,再拜首,公答再拜。私幣不告。君勞之,再拜稽首,君答再拜。若有獻,則曰:「某君之賜也。君其以賜乎?」上介徒以公賜告,如上賓之禮。君勞之。再拜稽首。君答拜。勞士介亦如之。君使宰賜使者幣,使者再拜稽首。賜介,介皆再拜稽首。乃退,介皆送至於使者之門,乃退揖。使者拜其辱。
釋幣於門,乃至於禰,筵几於室,薦脯醢。觴酒陳。席於阼,薦脯醢,三獻。一人舉爵,獻従者,行酬,乃出。上介至,亦如之。
聘遭喪,入竟,則遂也。不郊勞。不筵几。不禮賓。主人畢歸禮,賓唯饔餼之受。不賄,不禮玉,不贈。遭夫人、世子之喪,君不受,使大夫受於廟,其他如遭君喪。遭喪,將命於大夫,主人長衣練冠以受。
聘,君若薨於後,入竟則遂。赴者未至,則哭於巷,衰於館;受禮,不受饗食。赴者至,則衰而出。唯稍,受之。歸,執圭覆命於殯,升自西階,不升堂。子即位,不哭。辯覆命,如聘。子臣皆哭。與介入,北鄉哭。出,袒括髮。入門右,即位踴。
若有私喪,則哭於館,衰而居,不饗食。歸。使眾介先,衰而従之。
賓入竟而死,遂也。主人為之具,而殯。介攝其命。君弔,介為主人。主人歸禮幣,必以用。介受賓禮,無辭也。不饗食。歸,介覆命,柩止於門外。介卒覆命,出,奉柩送之。君弔,卒殯。若大夫介卒,亦如之。士介死,為之棺斂之,君不吊焉。若賓死,未將命,則既斂於棺,造於朝,介將命。若介死,歸覆命,唯上介造於朝。若介死,雖士介,賓既覆命,往,卒殯乃歸。
小聘曰問。不享,有獻,不及夫人,主人不筵几,不禮。面不升。不郊勞。其禮,如為介,三介。
記。久無事,則聘焉。若有故,則卒聘。束帛加書將命,百名以上書於策,不及百名書於方。主人使人與客讀諸門外。客將歸,使大夫以其束帛反命於館。明日,君館之。既受行,出,遂見宰,問幾月之資。使者既受行日,朝同位。出祖,釋軷,祭酒脯,乃飲酒於其側。所以朝天子,圭與繅皆九寸,剡上寸半,厚半寸,博三寸,繅三採六等,朱白倉。問諸侯,朱綠繅,八寸。皆玄纁系,長尺,絢組。問大夫之幣,俟於郊,為肆。又齎皮馬。辭無常,孫而說。辭多則史,少則不達。辭苟足以達,義之至也。辭曰:「非禮也。敢?」對曰:「非禮也。敢辭?」卿館於大夫,大夫館於士,士館於工商。管人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飧不致,賓不拜,沐浴而食之。卿,大夫訝。大夫,士訝。士,皆有訝。賓即館,訝將公命,又見之以其摯。賓既將公事,復見訝以其摯。凡四器者,唯其所寶,以聘可也。宗人授次。次以帷。少退於君之次。上介執圭,如重,授賓。賓入門,皇;升堂,讓;將授,志趨;授如爭承,下如送;君還,而後退。下階,發氣,怡焉;再三舉足,又趨。及門,正焉。執圭,入門,鞠躬焉,如恐失之。及享,發氣焉,盈容。眾介北面,蹌焉。私覿,愉愉焉。出,如舒雁。皇,且行;入門主敬,升堂主慎。凡庭實,隨入,左先,皮馬相間,可也。賓之幣,唯馬出,其餘皆東。多貨,則傷於德。幣美,則沒禮。賄,在聘於賄。凡執玉,無藉者襲。禮,不拜至。醴尊於東箱,瓦大一,有豐。薦脯五胑,祭半胑橫之。祭醴,再扱始扱一祭,卒再祭。主人之庭實,則主人遂以出,賓之士訝受之。既覿,賓若私獻,奉獻,將命。擯者入告,出禮辭。賓東面坐奠獻,再拜稽首。擯者東面坐取獻,舉以入告,出禮請受。賓固辭,公答再拜。擯者立於閾外以相拜,賓闢。擯者授宰夫於中庭。若兄弟之國,則問夫人。若君不見,使大夫受。自下聽命,自西階升受,負右房而立。賓降亦降。不禮。幣之所及,皆勞,不釋服。賜饔,唯羹飪。筮一尸,若昭若穆。僕為祝,祝曰:「孝孫某,孝子某,薦嘉禮於皇祖某甫、皇考某子。」如饋食之禮。假器於大夫。朌及廋車。聘日致饔。明日,問大夫。夕,夫人歸禮。既致饔,旬而稍,宰夫始歸乘禽,日如其饔餼之數。士中日則二雙。凡獻,執一雙,委其餘於面。禽羞,俶獻。比歸大禮之日,既受饔餼,請觀。訝帥之,自下門入。各以其爵,朝服。士無饔。無饔者無儐。大夫不敢辭,君初為之辭矣。凡致禮,各以其爵,朝服。皆用其饗之加籩豆。無饔者無饗禮。凡餼,大夫黍、粱、稷,筐五斛。既將公事,賓請歸。凡賓拜於朝,訝聽之。燕,則上介為賓,賓為苟敬。宰夫獻。無行,則重賄反幣。曰:「子以君命在寡君,寡君拜君命之辱。」君以社稷故,在寡小君,拜。」「君貺寡君,延及二三老,拜。」又拜送。賓於館堂楹間,釋四皮束帛。賓不致,主人不拜。大夫來使,罪,饗之;過,則餼之。其介為介。有大客後至,則先客不饗食,致之。唯大聘有几筵。十鬥曰斛,十六鬥曰籔,十藪曰秉,二百四十鬥,四秉曰筥,十筥曰稯,十稯曰秅,四百秉為一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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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公食大夫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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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
| section = 公食大夫禮第九
| previous = [[../聘禮|聘禮第八]]
| next = [[../覲禮|覲禮第十]]
| notes =
}}
公食大夫之礼。使大夫戒,各以其爵。上介出请,入告。三辞。宾出,拜辱。大夫不答拜,将命。宾再拜稽首。大夫还,宾不拜送,遂従之。宾朝服即位于大门外,如聘。
即位,具。羹定,甸人陈鼎七,当门,南面西上,设扃鼏,鼏若束若编。设洗如飨。小臣具槃匜,在东堂下。宰夫设筵,加席、几。无尊。饮酒、浆饮,俟于东房。凡宰夫之具,馔于东房。
公如宾服迎宾于大门内。大夫纳宾。宾入门左,公再拜;宾辟,再拜稽首。公揖入,宾従。及庙门,公揖入。宾入,三揖。至于阶,三让。公升二等,宾升。大夫立于东夹南,西面北上。士立于门东,北面西上。小臣,东堂下,南面西上。宰,东夹北,西面南上。内官之士在宰东北,西面南上。介,门西,北面西上。公当楣北乡,至壹拜,宾降也,公再拜。宾,西阶东,北面答拜。摈者辞,拜也;公降一等。辞曰:“寡君従子,虽将拜,兴也!”宾粟阶升,不拜,命之成拜,阶上北面再拜稽首。知 士举鼎,去鼏于外,次于。陈鼎于碑南,南面西上。右人抽扃,坐奠于鼎西南,顺出自鼎西,左人待载。雍人以俎入,陈于鼎南。旅人南面加匕于鼎,退。大人长盥洗东南,西面北上,序进盥。退者与进者交于前。卒盥,序进,南面匕。载者西面。鱼腊饪。载体进奏。鱼七,缩俎,寝右。肠、胃七,同俎。伦肤七。肠、胃、肤,皆横诸俎,垂之。大夫既匕,匕奠于鼎,逆退,复位。
公降盥,宾降,公辞。卒盥,公壹揖壹让。公升,宾升。宰夫自东房授醯酱,公设之。宾辞,北面坐迁而东迁所。公立于序内,西乡。宾立于阶西,疑立。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西上,韭菹,以东醓醢、昌本;昌本南麋臡以西菁菹、鹿臡。士设俎于豆南,西上,牛、羊、豕,鱼在牛南,腊、肠、胃亚之,肤以为特。旅人取匕,甸人举鼎,顺出,奠于其所。宰夫设黍、稷六簋于俎西,二以并,东北上。黍当牛俎,其西稷,错以终,南陈。大羹湆,不和,实于镫。宰右执镫,左执盖,由门入,升自阼阶,尽阶,不升堂,授公,以盖降,出,入反位。公设之于酱西,宾辞,坐迁之。宰夫设铏四于豆西,东上,牛以西羊,羊南豕豕以东牛。饮酒,实于觯,加于丰。宰夫右执觯,左执丰,进设于豆东。宰夫东面,坐启簋会,各却于其西。赞者负东房,南面,告具于公。
公再拜,揖食,宾降拜,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宾升席,坐取韭菹,以辩擩于醢,上豆之间祭。赞者东面坐取黍,实于左手,辩,又取稷,辩,反于右手,兴,以授宾,宾祭之。三牲之肺不离,赞者辩取之,壹以授宾。宾兴爱,坐祭。捝手,扱上铏以柶,辩擩之,上铏之间祭。祭饮酒于上豆之间。鱼、腊、酱、湆不祭。
宰夫授公饭粱,公设之于湆西。宾北面辞,坐迁之。公与宾皆复初位。宰夫膳稻于粱西。士羞庶羞,皆有大、盖,执豆如宰。先者反之,由门入,升自西阶。先者一人升,设于稻南簋西,间容人。旁四列,西北上,膷以东,臐、膮、牛炙。炙南醢以西,牛胾、醢、牛鮨,鮨南羊炙,以东羊胾、醢、豕炙,炙南醢,以西豕胾、芥酱、鱼脍。众人腾羞者尽阶、不升堂,授,以盖降,出。赞者负东房,告备于公。
赞升宾。宾坐席末,取粱,即稻,祭于酱湆间。赞者北面坐,辩取庶羞之大,兴,一以授宾。宾受,兼壹祭之。宾降拜,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宾北面自间坐,左拥簠粱,右执湆,以降。公辞。宾西面坐奠于阶西,东面对,西面坐取之;栗阶升,北面反奠于其所;降辞公。公许,宾升,公揖退于箱。摈者退,负东塾而立。宾坐,遂卷加席,公不辞。宾三饭以湆酱。宰夫执觯浆饮与其丰以进。宾捝手,兴受。宰夫设其丰于稻西。庭实设。宾坐祭,遂饮,奠于丰上。
公受宰夫束帛以侑,西乡立。宾降筵,北面。摈者进相币。宾降辞币,升听命,降拜。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受币,当东楹,北面;退,西楹西,东面立。公壹拜,宾降也,公再拜。介逆出。宾北面揖,执庭实以出。公降立。上介受宾币,従者讶受皮。
宾入门左,没霤,北面再拜稽首。公辞,揖让如初,升。宾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降辞公,如初。宾升,公揖退于箱。宾卒食会饭,三饮,不以酱湆。
捝手,兴,北面坐,取粱与酱以降,西面坐奠于阶西,东面再拜稽首。公降,再拜。介逆出,宾出。公逆于大门内,再拜。宾不顾。
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鱼腊不与。
明日,宾朝服拜赐于朝,拜食与侑币,皆再拜稽首。讶听之。
上大夫八豆,八簋,六铏,九俎,鱼腊皆二俎;鱼,肠胃,伦肤,若九,若十有一,下大夫则若七,若九。庶羞,西东毋过四列。上大夫,庶羞二十,加于下大夫,以雉、兔、鹑、鴽。
若不亲食,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致之。豆实,实于瓮,陈于楹外,二以并,北陈。簋实,实于筐,陈于楹内、两楹间,二以并,南陈。庶羞陈于碑内,庭实陈于碑外。牛、羊、豕陈于门内,西方,东上。宾朝服以受,如受饔礼。无摈。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朝。讶听命。
大夫相食,亲戒速。迎宾于门外,拜至,皆如飨拜。降盥。受酱、湆、侑币束锦也,皆自阼阶降堂受,授者升一等。宾止也。宾执粱与湆,之西序端。主人辞,宾反之。卷加席,主人辞,宾反之。辞币,降一等,主人従。受侑币,再拜稽首。主人送币,亦然。辞于主人,降一等,主人従。卒食,彻于西序端;东面再拜,降出。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礼。
若不亲食,则公作大夫朝服以侑币致之。宾受于堂。无摈。
记。不宿戒,戒不速。不授几。无阼席。亨于门外东方。司宫具几,与蒲筵常缁布纯,加萑席寻玄帛纯,皆卷自末。宰夫筵,出自东房。宾之乘车在大门外西方,北面立。铏芼,牛藿,羊苦,豕薇,皆有滑。赞者盥,従俎升。簠有盖幂。凡炙无酱。上大夫:蒲筵加萑席。其纯,皆如下大夫纯。卿摈由下。上赞,下大夫也。上大夫,庶羞。酒饮,浆饮,庶羞可也。拜食与侑币,皆再拜稽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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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覲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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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覲禮第十
| previous = [[../公食大夫禮|公食大夫禮第九]]
| next = [[../喪服|喪服第十一]]
| not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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覲禮。至于郊,王使人皮弁用璧勞。侯氏亦皮弁迎于帷門之外,再拜。使者不答拜,遂執玉,三揖。至于階,使者不讓,先升。侯氏升聽命,降,再拜稽首,遂升受玉。使者左還而立,侯氏還璧,使者受。侯氏降,再拜稽首,使者乃出。侯氏及止使者,使者乃入。侯氏與之讓升。侯氏先升,授几。侯氏拜送几;使者設几,答拜。侯氏用束帛、乘馬儐使者,使者再拜受。侯氏再拜送幣。使者降,以左驂出。侯氏送于門外,再拜。侯氏遂從之。
天子賜舍,曰:「伯父,女顺命于王所,賜伯父舍!」侯氏再拜稽首,儐之束帛、乘馬。
天子使大夫戒,曰:「某日,伯父帥乃初事。」侯氏再拜稽首。
諸侯前朝,皆受舍于朝。同姓西面北上,異姓東面北上。
侯氏裨冕,釋幣于禰。乘墨車,載龍旂、弧韣乃朝以瑞玉,有繅。
天子設斧依於户牖之間,左右几。天子衮冕,負斧依。啬夫承命,告于天子。天子曰:「非他,伯父實來,予一人嘉之。伯父其入,予一人將受之。」侯氏入門右,坐奠圭,再拜稽首。擯者謁。侯氏坐取圭,升致命。王受之玉。侯氏降,階東北面再拜稽首。擯者延之,曰:「升!」升成拜,乃出。
四享皆束帛加璧,庭實唯國所有。奉束帛,匹馬卓上,九馬随之,中庭西上,奠幣,再拜稽首。擯者曰:「予一人將受之。」侯氏升,致命。王撫玉。侯氏降自西階,東面授宰幣,西階前再拜稽首,以馬出,授人,九馬随之。
事畢,乃右肉袒于庿門之東。乃入門右,北面立,告聽事。擯者謁諸天子。天子辭于侯氏,曰:「伯父無事,歸寧乃邦!」侯氏再拜稽首,出,自屏南適門西,遂入門左,北面立,王勞之。再拜稽首。擯者延之,曰:「升!」升成拜,降出。
天子賜侯氏以車服。迎于外門外,再拜。路先設,西上,路下四,亞之,重賜無數,在車南。諸公奉篋服,加命書于其上,升自西階,東面,大史是右。侯氏升,西面立。大史述命。侯氏降兩階之間;北面再拜稽首,升成拜。大史加書于服上,侯氏受。使者出。侯氏送,再拜,儐使者,諸公賜服者,束帛、四馬,儐大史亦如之。同姓大國則曰伯父,其異姓則曰伯舅。同姓小邦則曰叔父,其異姓小邦則曰叔舅。
饗,禮,乃歸。
諸侯覲于天子,爲宫方三百步,四門,壇十有二尋、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設六色,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黄。設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北方璜,東方圭。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于宫,尚左。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四傳擯。天子乘龍,載大旂,象日月、升龍、降龍;出,拜日於東門之外,反祀方明。禮日於南門外,禮月與四瀆於北門外,禮山川丘陵於西門外。
祭天,燔柴。祭山、丘陵,升。祭川,沉。祭地,瘞。
記。几,俟于東箱。偏駕不入王門。奠圭于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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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服,斬衰裳,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屨者。諸侯爲天子,君,父爲長子,爲人後者。妻爲夫,妾爲君,女子子在室爲父,布總,箭笄,髽,衰,三年。子嫁,反在父之室,爲父三年。公士、大夫之眾臣,爲其君布帶、繩屨。
疏衰裳齐,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疏屨三年者,父卒則爲母,繼母如母,慈母如母,母爲長子。
疏衰裳齐,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疏屨,期者,父在爲母,妻,出妻之子爲母。出妻之子爲父後者則爲出母無服。父卒,繼母嫁,従,爲之服,報。
不杖,麻屨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之適子爲妻,昆弟;爲眾子,昆弟之子;大夫之庶子爲適昆弟適孫。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報。女子子適人者爲其父母、昆弟之爲父後者,繼父同居者,爲夫之君。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爲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妾爲女君。婦爲舅姑,夫之昆弟之子。公妾、大夫之妾爲其子。女子子爲祖父母。大夫之子爲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爲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大夫爲祖父母、適孫爲士者。公妾以及士妾爲其父母。
疏衰裳齐,牡麻絰,無受者。寄公爲所寓,丈夫、婦人爲宗子、宗子之母、妻,爲舊君、君之母、妻,庶人爲國君;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爲舊國君;繼父不同居者,曾祖父母,大夫爲宗子,舊君。曾祖父母爲士者如眾人,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爲曾祖父母。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無受者: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叔父之長殤、中殤,姑、姊妹之長殤、中殤,昆弟之長殤、中殤,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適孫之長殤、中殤,大夫之庶子爲適昆弟子之長殤、中殤,公子之長殤、中殤,大夫爲適子之長殤、中殤。其長殤皆九月,纓絰;其中殤,七月,不纓絰。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纓,布帶,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従父昆弟;爲人後者爲其昆弟,庶孫;適婦,女子子適人者爲眾昆弟;侄丈夫婦人,報。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大夫爲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爲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爲母、妻、昆弟,皆爲其従父昆弟之爲大夫者;爲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大夫之妾爲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爲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爲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君爲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
繐衰裳,牡麻絰,既葬除之者。諸侯之大夫爲天子。
小功布衰裳,澡麻帶絰,五月者。叔父之下殤,適孫之下殤,昆弟之下殤,大夫庶子爲適昆弟之下殤,爲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殤,爲人後者爲其昆弟、従父昆弟之長殤,爲夫之叔父之長殤;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爲侄、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爲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長殤;大夫之妾爲庶子之長殤。
小功布衰裳,牡麻絰,即葛,五月者。従祖祖父母,従祖父母,報;従祖昆弟,従父姊妹、孫適人者,爲人後者爲其姊妹適人者,爲外祖父母;従母,丈夫婦人報;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爲従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子子適士者;大夫之妾爲庶子適人者;庶婦;君之父母、従母;君子子爲庶母慈己者。
緦麻,三月者。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孫之婦,庶孫之中殤;従祖姑、姊妹適人者,報;従祖父、従祖昆弟之長殤;外孫,従父昆弟侄之下殤,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従母之長殤,報;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士爲庶母;貴臣、貴妾;乳母,従祖昆弟之子,曾孫,父之姑,従母昆弟,甥,婿,妻之父母,姑之子,舅,舅之子;夫之姑姊妹之長殤;夫之諸祖父母,報;君母之昆弟;従父昆弟之子長殤,昆弟之孫之長殤,爲夫之従父昆弟之妻。
記。公子爲其母,練冠,麻,麻衣縓缘;爲其妻,縓冠,葛絰,帶,麻衣縓缘。皆既葬除之。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爲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於所爲後之子、兄弟,若子。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公母,与兄弟居,加一等。朋友皆在他邦,袒免,归則已。朋友,麻。君之所爲兄弟服,室老降一等。夫之所爲兄弟服,妻降一等。庶子爲後者,爲其外祖父母、従母、舅,無服。不爲後,如邦人。宗子孤爲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則月算如邦人。改葬,緦。童子,唯当室緦。凡妾爲私兄弟,如邦人。大夫吊於命婦,錫衰。命婦吊於大夫,亦錫衰。女子子適人者爲其父母,婦爲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總。
妾爲女君、君之長子,恶笄有首,布總。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衤包。若齐,裳内,衰外。負,廣出於適寸。適,博四寸,出於衰。衰,長六寸,博四寸。衣帶,下尺。衽,二尺有五寸。袂,属幅。衣,二尺有二寸。祛,尺二寸。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爲受,受冠七升。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爲受,受冠八升。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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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士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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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喪禮。死於適室,幠用斂衾。復者一人以爵弁服,簪裳於衣,左何之,扱領於帶;升自前東榮、中屋,北面招以衣,曰:『皋某復!』三,降衣於前。受用篋,升自阼階,以衣尸。復者降自後西榮。
楔齒用角柶。綴足用燕几。奠脯醢、醴酒。升自阼階,奠於尸東。帷堂。
乃赴於君。主人西階東,南面,命赴者,拜送。有賓,則拜之。
入,坐於牀東。眾主人在其後,西面。婦人俠牀,東面。親者在室。眾婦人户外北面,眾兄弟堂下北面。
君使人吊。徹帷。主人迎於寢門外,見賓不哭,先入,門右北面。吊者入,升自西階,東面。主人進中庭,吊者致命。主人哭,拜稽顙,成踊。賓出,主人拜送於外門外。
君使人襚。徹帷。主人如初。襚者左執領,右執要,入,升致命。主人拜如初。襚者入衣尸,出。主人拜送如初。唯君命,出,升降自西階。遂拜賓,有大夫則特拜之。即位於西階下,東面,不踊。大夫雖不辭,入也。
親若襚,不將命,以即陳。庶兄弟襚,使人以將命於室,主人拜於位,委衣於尸東牀上。
朋友襚,親以進,主人拜,委衣如初,退,哭,不踊。徹衣者,執衣如襚,以適房。
爲銘,各以其物。亡,則以緇長半幅,䞓末長終幅,廣三寸。書銘於末,曰:『某氏某之柩。』竹杠長三尺,置於宇西階上。
甸人掘坎於階間,少西。爲垼於西牆下,東鄉。新盆,槃,瓶,廢敦,重鬲,皆濯,造於西階下。
陳襲事於房中,西領,南上,不綪。明衣裳,用布。鬠笄用桑,長四寸,纋中。布巾,環幅,不鑿。掩,練帛廣終幅,長五尺,析其末。瑱,用白纊。幎目,用緇,方尺二寸,䞓裏,著,組繫。握手,用玄,纁裏,長尺二寸,廣五寸,牢中旁寸,著,組繫。決,用正王𣗥,若檡𣗥,組繫,纊極二。冒,緇質,長與手齊,䞓殺,掩足。爵弁服、純衣、皮弁服、褖衣、緇帶、韎韐、竹笏。夏葛屨,冬白屨,皆繶緇絇純,組綦繫於踵。庶襚繼陳,不用。
貝三,實於笄。稻米一豆,實於筐。沐巾一,浴巾二,皆用綌,於笲。櫛,於簞。浴衣,於篋。皆饌於西序下,南上。
管人汲,不說繘,屈之。祝淅米於堂,南面,用盆。管人盡階,不升堂,受潘,煮於垼,用重鬲。祝盛米於敦,奠於貝北。士有冰,用夷槃可也。外御受沐入。主人皆出,户外北面。乃沐,櫛,挋用巾,浴,用巾,挋用浴衣。渜濯棄於坎。蚤,揃如他日。鬠用組,乃笄,設明衣裳。主人入,即位。
商祝襲祭服,褖衣次。主人出,南面,左袒,扱諸面之右,盥於盆上,洗貝,執以入。宰洗柶,建於米,執以從。商祝執巾從入,當牖北面,徹枕,設巾,徹楔,受貝,奠於尸西。主人由足西,牀上坐,東面。祝又受米,奠於貝北。宰從立於牀西,在右。主人在扱米,實於右,三,實一貝。左、中亦如之。又實米,唯盈。主人襲,反位。
商祝掩,瑱,設幎目,乃屨,綦結於跗,連絇。乃襲,三稱。明衣不在算。設韐、帶,搢笏。設決,麗於𢯲,自飯持之,設握,乃連𢯲。設冒,櫜之,幠用衾。巾、柶、鬊、蚤埋於坎。
重木,刊鑿之。甸人置重於中庭,三分庭,一在南。夏祝鬻餘飯,用二鬲於西牆下。幂用疏布,久之,繫用靲,縣於重,幂用葦席,北面,左衽,帶用靲,賀之,結於後。祝取銘置於重。
厥明,陳衣於房,南領,西上,綪,絞横三缩一,廣終幅,析其末。緇衾,赪裏,無紞。祭服次,散衣次,凡十有九稱,陳衣繼之,不必盡用。
饌於東堂下,脯醢醴酒。幂奠用功布,實於簞,在饌東。設盆盥於饌東,有巾。
苴绖,大鬲,下本在左,要绖小焉;散帶垂,長三尺。牡麻绖,右本在上,亦散帶垂。皆饌於東方。婦人之帶,牡麻結本,在房。
牀第,夷衾,饌於西坫南。西方盥,如東方。
陳一鼎於寢門外,當東塾,少南,西面。其實特豚,四鬄,去蹄,兩胉,脊、肺。設扃鼏,鼏西末。素俎在鼎西,西顺,覆匕,東柄。
士盥,二人以并,東面立於西階下。布席於户内,下莞上簟。商祝布絞衾、散衣、祭服。祭服不倒,美者在中。士举迁尸,反位。設牀第於兩楹之間,衽如初,有枕。卒斂,徹帷。主人西面冯尸,踊無算;主婦東面冯,亦如之。主人髺发,袒,眾主人免於房。婦人髽於室。士举,男女奉尸,侇於堂,幠無夷衾。男女如室位,踊無算。主人出於足,降自西階。眾主人東即位。婦人阼階上西面。主人拜賓,大夫特拜,士旅之,即位踊,襲绖於序東,復位。
乃奠。举者盥,右執匕,却之,左執俎,横摄之,入,阼階前西面錯,錯俎北面。右人左執匕,抽扃予左手,兼執之,取鼏,委於鼎北,加扃,不坐。乃朼,载。载兩髀於兩端,兩肩亚,兩�白亚,脊、肺在於中,皆覆。進柢,執而俟。夏祝及執事盥,執醴先,酒、脯、醢、俎從,升自阼階。丈夫踊。甸人徹鼎,巾待於阼階下。奠於尸東,執醴酒,北面西上。豆錯,俎錯於豆東。立於俎北,西上。醴酒錯於豆南。祝受巾,巾之,由足降自西階。婦人踊。奠者由重南,東。丈夫踊。賓出,主人拜送於門外。
乃代哭,不以官。
有襚者,則將命,擯者出请,入告。主人待於位。擯者出,告须,以賓入。賓入中庭,北面致命。主人拜稽顙。賓升自西階,出於足,西面委衣如於室禮,降,出。主人出,拜送。朋友親襚,如初儀,西階東,北面哭,踊三,降,主人不踊。襚者以褶,則必有裳,執衣如初。徹衣者亦如之,升,降自西階,以東。
宵,爲燎於中庭。厥明,灭燎。陳衣於房,南領,西上,綪。絞给,衾二。君襚,祭服,散衣,庶襚,凡三十稱,紟不在算。不必盡用。東方之饌,兩瓦甒,其實醴酒,角觯,木柶;毼豆兩,其實葵菹芋、蠃醢,兩笾,無縢,布巾,其實栗,不擇,脯四脡。奠席在饌北,斂席在其東。掘肂見衽。棺入,主人不哭。升棺用轴,盖在下。熬黍稷各二筐,有鱼腊,饌於西坫南。陳三鼎於門外,北上。豚合升,鱼鱄鲋九,腊左胖,髀不升,其他皆如初。烛俟於饌東。
祝、徹、盥於門外,入,升自阼階,丈夫踊。祝徹巾,授執事者以待。徹饌,先取醴酒,北面。其餘取先設者,出於足,降自西階,婦人踊。設於序西南,當西榮,如設於堂。醴酒位如初,執事豆北,南面東上。乃適饌。
帷堂。婦人尸西東面。主人及親者升自西階,出於足,西面袒。士盥位如初。布席如初。商祝布絞、紟、衾、衣,美者在外,君襚不倒。有大夫,則告。士举迁尸,復位。主人踊無算。卒斂,徹帷。主人冯如初,主婦亦如之。
主人奉尸斂於棺,踊如初,乃盖。主人降,拜大夫之後至者,北面視肂。眾主人復位。婦人東復位。設熬,旁一筐,乃涂。踊無算。卒涂,祝取銘置於�聿。主人復闪位,踊,襲。
乃奠。烛升自阼階,祝執巾,席從,設於奥,東面。祝反降,及執事執饌。士盥,举鼎入,西面北上,如初。载,鱼左首,進鬐,三列,腊進柢。祝執醴如初,酒、豆、笾、俎從,升自阼階,丈夫踊。甸人徹鼎。奠由楹内入於室。醴酒北面。設豆,右菹,菹南栗,栗東脯。豚當豆。鱼次腊特於俎北,醴酒在笾南。巾如初。既錯者出,立於户西,西上。祝後,阖户,先由楹西,降自西階,婦人踊。奠者由重南東,丈夫踊。
賓出,婦人踊,主人拜送於門外,入,及兄弟北面哭殡。兄弟出,主人拜送於門外。眾主人出門,哭止,皆西面於東方。阖門。主人揖,就次。
君若有賜焉,則視斂。既布衣,君至,主人出迎於外門外,見马首,不哭,還,入門右,北面,及眾主人袒。巫止於庙門外,祝代之。小臣二人執戈先,二人後。君释采,入門,主人辟。君升自阼階,西鄉。祝負墉,南面,主人中庭。君哭。主人哭,拜稽顙,成踊,出。君命反行事,主人復位。君升主人,主人西楹東,北面。升公卿大夫,繼主人,東上。乃斂。卒,公卿大夫逆降,復位。主人降,出。君反主人,主人中庭。君坐抚,當心。主人拜稽顙,成踊,出。君反之,復初位。眾主人辟於東壁,南面。君降,西鄉,命主人冯尸。主人升自西階,由足,西面冯尸,不當君所,踊。主婦東面冯,亦如之。奉尸斂於棺,乃盖,主人降,出。君反之,入門左,視涂。君升即位,眾主人復位,卒涂,主人出,君命之反奠。入門右,乃奠,升自西階。君要节而踊,主人從踊。卒奠,主人出,哭者止。君出門,庙中哭。主人不哭,辟。君式之。贰车畢乘,主人哭,拜送。襲,入即位,眾主人襲,拜大夫之後至者,成踊。賓出,主人拜送。
三日,成服,杖,拜君命及眾賓。不拜棺中之賜。
朝夕哭,不辟子卯。婦人即位於堂,南上,哭。丈夫即位於門外,西面北上;外兄弟在其南,南上;賓繼之,北上。門東,北面西上;門西,北面東上;西方,東面北上。主人即位,辟門。婦人拊心,不哭。主人拜賓,旁三,右還,入門,哭。婦人踊。主人堂下,直東序,西面。兄弟皆即位,如外位。卿大夫在主人之南。諸公門東,少進。他国之異爵者門西,少進。敵,則先拜他国之賓。凡異爵者,拜諸其位。徹者盥於門外,烛先入,升自阼階。丈夫踊。祝取醴,北面;取酒,立於其東;取豆、笾、俎,南面西上。祝先出,酒、豆、笾、俎序從,降自西階。婦人踊。設於序西南,直西榮。醴酒北面西上,豆西面,錯。立於豆北,南面。笾、俎既錯,立於執豆之西,東上。酒錯,復位,醴錯於西,遂先,由主人之北適饌。乃奠,醴、酒、脯、醢升。丈夫踊,入。如初設,不巾。錯者出,立於户西,西上。灭烛,出。祝阖門,先降自西階。婦人踊。奠者由重南,東。丈夫踊。賓出,婦人踊,主人拜送。眾主人出,婦人踊。出門,哭止。皆復位。阖門。主人卒拜送賓,揖眾主人,乃就次。
朔月,奠用特豚、鱼腊,陳三鼎如初。東方之饌亦如之。無笾,有黍稷。用瓦敦,有盖,當笾位。主人拜賓,如朝夕哭。卒徹,举鼎入,升,皆如初奠之儀。卒朼,释匕於鼎,俎行。朼者逆出,甸人徹鼎。其序,醴酒、菹醢、黍稷、俎。其設於室、豆錯,俎錯,腊特,黍稷當笾位。敦启会,却諸其南。醴酒位如初。祝與執豆者巾,乃出。主人要节而踊,皆如朝夕哭之儀。月半不殷奠。有荐新,如朔奠。徹朔奠,先取醴酒,其餘取先設者。敦启会,面足。序出,如入。其設於外,如於室。
筮宅,冢人营之。掘四隅,外其壤。掘中,南其壤。既朝哭,主人皆往,兆南北面,免绖。命筮者在主人之右。筮者東面,抽上韇,兼執之,南面受命。命曰:『哀子某,爲其父某甫筮宅。度兹幽宅,兆基無有後艰?』筮人許諾,不述命,右還,北面,指中封而筮。卦者在左。卒筮,執卦以示命筮者。命筮者受視,反之,東面。旅占,卒,進告於命筮者與主人:『占之曰從。』主人绖,哭,不踊。若不從,筮擇如初儀。歸,殡前北面哭,不踊。
既井椁,主人西面拜工,左還椁,反位,哭,不踊。婦人哭於堂。献材於殡門外,西面北上,綪。主人遍視之,如哭椁。献素、献成亦如之。
卜日,既朝哭,皆復外位。卜人先奠龜於西塾上,南首,有席。楚焞置於燋,在龜東。族長莅卜,及宗人吉服立於門西,東面南上。占者三人在其南,北上。卜人及執燋、席者在塾西。阖東扉,主婦立於其内。席於闑西阈外。宗人告事具。主人北面,免绖,左拥之。莅卜即位於門東,西面。卜人抱龜燋,先奠龜,西首,燋在北。宗人受卜人龜,示高。莅卜受視,反之。宗人還,少退,受命。命曰:『哀子某,来日某,卜葬其父某甫。考降,無有近悔?』許諾,不述命;還即席,西面坐;命龜,興;授卜人龜,負東扉。卜人坐,作龜,興。宗人受龜,示莅卜。莅卜受視,反之。宗人退,東面。乃旅占,卒,不释龜,告於莅卜與主人:『占曰某日從。』授卜人龜。告於主婦,主婦哭。告於異爵者。使人告於眾賓。卜人徹龜。宗人告事畢。主人绖,入,哭,如筮宅。賓出,拜送,若不從,卜擇如初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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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既夕禮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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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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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夕哭,请启期,告于宾。
夙兴,设盥于祖庙门外。陈鼎皆如殡,东方之馔亦如之。夷床馔于阶间。
二烛俟于殡门外。丈夫髽,散带垂,即位如初。妇人不哭。主人拜宾,入,即位,袒。商祝免袒,执功布入,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声三,启三,命哭。烛入。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取铭置于重。踊无算。商祝拂柩用功布,幠用夷衾。
迁于祖,用轴。重先,奠従,烛従,柩従,烛従,主人従。升自西阶。奠俟于下,东面北上。主人従升,妇人升,东面。众主人东即位。正柩于两楹间,用夷床。主人柩东,西面。置重如初。席升设于柩西。奠设如初,巾之,升降自西阶。主人踊无算,降,拜宾,即位,踊,袭。主妇及亲者由足,西面。
荐车,直东荣,北辀。质明,灭烛。彻者升自阼阶,降自西阶。乃奠如初,升降自西阶。主人要节而踊。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辔,圉人夹牵之。御者执策立于马后。哭成踊,右还,出。宾出,主人送于门外。
有司请祖期。曰:“日侧。”主人入,袒。乃载,踊无算。卒束。袭。降奠,当前束。商祝饰柩,一池,纽前䞓后缁,齐三采,无贝。设披。属引。古 陈明器于乘车之西。折,横覆之。抗木,横三,缩二。加抗席三。加茵,用疏布,缁翦,有幅,亦缩二横三。器西南上,綪。茵。苞二。筲三,黍,稷,麦。瓮三,醯,醢,屑。幂用疏布。甒二,醴,酒。幂用功布。皆木桁,久之。用器:弓矢,耒耜,两敦,两杅,槃,匜。匜实于槃中,南流。无祭器。有燕乐器可也。役器,甲,胄,干,笮。燕器,杖,笠,翣。
彻奠,巾席俟于西方。主人要节而踊,袒。商祝御柩,乃祖。踊,袭,少南,当前束。妇人降,即位于阶间。祖,还车不还器。祝取铭,置于茵。二人还重,左还。布席,乃奠如初,主人要节而踊。荐马如初。宾出。主人送,有司请葬期。入,复位。
公赗玄纁束,马两。摈者出请,入告。主人释杖,迎于庙门外,不哭。先入门右,北面,及众主人袒。马入设。宾奉币,由马西当前辂,北面致命。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奠币于栈左服,出。宰由主人之北,举币以东。士受马以出。主人送于外门外,拜,袭,入复位,杖。
宾赗者将命,摈者出请,入告,出告须。马入设,宾奉币。摈者先入,宾従,致命如初。主人拜于位,不踊。宾奠币如初,举币、受马如按。摈者出请。若奠,入告,出,以宾入,将命如初。士受羊,如受马。又请。若赙,入告。主人出门左,西面。宾东面将命,主人拜,宾坐委之;宰由主人之北,东面举之,反位。若无器,则捂受之。又请,宾告事毕,拜送入。赠者将命,摈者出请,纳宾如初。宾奠币如初。若就器,则坐奠于陈。凡将礼,必请而后拜送。兄弟,赗、奠可也。所知,则赗而不奠。知死者赠,知生者赙。书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书遣于策。乃代哭,如初。宵,为燎于门内之右。
厥明,陈鼎五于门外,如初。其实。羊左胖,髀不升,肠五,胃五,离肺。豕亦如之,豚解,无肠胃。鱼、腊、鲜兽,皆如初。东方之馔:四豆,脾析,蜱醢,葵菹,蠃醢;四笾,枣,糗,栗,脯;醴,酒。陈器。灭燎。执烛,侠辂,北面。宾入者,拜之。彻者入,丈夫踊。设于西北,妇人踊。彻者东,鼎入,乃奠。豆南上,綪。笾,蠃醢南,北上,綪。俎二以成,南上,不綪。特鲜兽。醴、酒在笾西,北上。奠者出,主人要节而踊。
甸人抗重。出自道,道左倚之。荐马,马出自道,车各従其马,驾于门外,西面而俟,南上。彻者入,踊如初。彻巾,苞牲,取下体。不以鱼腊。行器,茵、苞、器序従,车従。彻者出。踊如初。
主人之史请读赗,执算従。柩东,当前束,西面。不命毋哭,哭者相止也。唯主人主妇哭。烛在右,南面。读书,释算则坐。卒,命哭,灭烛,书与算执之以逆出。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主人、主妇皆不哭。读遣,卒,命哭,灭烛,出。
商祝执功布以御柩。执披。主人袒。乃行。踊无算。出宫,踊,袭。至于邦门,公使宰夫赠玄纁束。主人去杖,不哭,由左听命。宾由右致命。主人哭,拜稽颡。宾升,实币于盖,降。主人拜送,复位,杖。乃行。
至于圹。陈器于道东西,北上。茵先入。属引。主人袒。众主人西面,北上。妇人东面。皆不哭。乃窆。主人哭,踊无算。袭,赠用制币,玄纁束,拜稽颡,踊如初。卒,袒,拜宾。主妇亦拜宾;即位,拾踊三,袭。宾出,则拜送。藏器于旁,加见。藏苞筲于旁。加折,却之。加抗席,覆之。加抗木。实土三。主人拜乡人。即位,踊,袭,如初。
乃反哭,入,升自西阶,东面。众主人堂下东面,北上。妇人入,丈夫踊,升自阼阶。主妇入于室,踊,出即位,及丈夫拾踊,三。宾吊者升自西阶,曰:“如之何!”主人拜稽颡。宾降,出。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遂适殡宫,皆如启位,拾踊三。兄弟出,主人拜送。众主人出门,哭止,阖门。主人揖众主人,乃就次。
犹朝夕哭,不奠。三虞。卒哭。明日,以其班祔。
记。士处适寝,寝东首于北墉下。有疾,疾者齐。养者皆齐,彻琴瑟。疾病,外内皆扫。彻亵衣,加新衣。御者四人,皆坐持体。属纩,以俟绝气。男子不绝于妇人之手,妇人不绝于男子之手。乃行祷于五祀。乃卒。主人啼,兄弟哭。设床第,当牖。衽,下莞上簟,设枕。迁尸。复者朝服,左执领,右执要,招而左。楔,貌如轭,上两末。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之。即床而奠,当腢,用吉器。若醴,若酒,无巾柶。赴曰:“君之臣某死。”赴母、妻、长子,则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室中,唯主人、主妇坐。兄弟有命夫命妇在焉,亦坐。尸在室,有君命,众主人不出。襚者委衣于床,不坐。其襚于室,户西北面致命。夏祝淅米,差盛之。御者四人,抗衾而浴,礻亶第。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浴,鬠无笄。设明衣,妇人则设中带。卒洗,贝反于笄,实贝,柱右齻左齻塞耳。掘坎,南顺,广尺,轮二尺,深三尺;南其壤。垼,用块。明衣裳,用幕布,袂属幅,长下膝。有前后裳,不辟,长及觳。縓綼緆。缁纯。设握,里亲肤,系钩中指,结于腕。甸人筑坅坎。隶人涅厕。既袭,宵为燎于中庭。厥明,灭燎,陈衣。凡绞紟用布,伦如朝服。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馔于其上两甒醴、酒,酒在南。篚在东,南顺,实角觯四,木柶二,素勺二。豆在甒北,二以并,笾亦如之。凡笾豆,实具设,皆巾之。觯,俟时而酌,柶覆加之,面枋;及错,建之。小敛,辟奠不出室。无踊节。既冯尸,主人袒,髺发,绞带;众主人布带。大敛于阼。大夫升自西阶,阶东,北面东上。既冯尸,大夫逆降,复位。巾奠,执烛者灭烛出,降自阼阶,由主人之北,东。既殡,主人说髦。三日绞垂。冠六升,外縪,缨条属,厌。衰三升。履外纳。杖下本,竹桐一也。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绖带。哭昼夜无时。非丧事不言。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不食菜果。主人乘恶车,白狗幦,蒲蔽,御以蒲菆,犬服,木錧,约绥,约辔,木镳,马不齐髦。主妇之车亦与之,疏布礻炎。贰车,白狗摄服,其仓皆如乘车。
朔月,童子执帚,却之,左手奉之,従彻者而入。比奠,举席,扫室,聚诸㝔,布席如初。卒奠,扫者执帚,垂末内鬣,従执烛者而东。燕养、馈羞、汤沐之馔,如他日。朔月若荐新,则不馈于下室。筮宅,冢人物土。卜日吉,告従于主妇;主妇哭,妇人皆哭;主妇升堂,哭者皆止。启之昕,外内不哭。夷床,輁轴,馔于西阶东。其二庙,则馔于祢庙,如小敛奠;乃启。朝于祢庙,重止于门外之西,东面。柩入,升自西阶。正柩于两楹间。奠止于西阶之下,东面北上。主人升,柩东,西面。众主人东即位,妇人従升,东面。奠升,设于柩西,升降自西阶,主人要节而踊。烛先入者,升堂,东楹之南,西面;后入者,西阶东,北面,在下。主人降,即位。彻,乃奠,乃降自西阶,主人踊如初。祝及执事举奠,巾席従而降,柩従、序従如初适祖。荐乘车,鹿浅幦,干,笮,革靾,载旃,载皮弁服,缨、辔、贝勒县于衡。道车,载朝服。稿车,载蓑笠。将载,祝及执事举奠,户西,南面东上。卒束前而降,奠席于柩西。巾奠,乃墙。抗木,刊。茵著,用荼,实绥泽焉。苇苞,长三尺,一编。菅筲三,其实皆瀹。祖,还车不易位。执披者,旁四人。凡赠币,无常。凡糗,不煎。唯君命,止柩于堩,其余则否。车至道左,北面立,东上。柩至于圹,敛服载之。卒窆而归,不驱。君视敛,若不待奠,加盖而出;不视敛,则加盖而至,卒事。既正柩,宾出,遂、匠纳车于阶间。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北上,巾之。弓矢之新,沾功。有弭饰焉,亦张可也。有柲。设依挞焉。有韣。猴矢一乘,骨镞,短卫。志矢一乘,轩輖中,亦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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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士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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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士虞禮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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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虞禮。特豕饋食,側亨於廟門外之右,東面。魚臘爨亞之,北上。饎爨在東壁,西面。設洗於西階西南,水在洗西,篚在東。尊於室中北墉下,當戶,兩甒醴、酒,酒在東。無禁,冪用絺布,加勺,南枋。素幾,葦席,在西序下。苴刌茅,長五寸,束之,實於篚,饌於西坫上。饌兩豆菹、醢於西楹之東,醢在西,一鉶亞之。従獻豆兩亞之,四籩亞之,北上。饌黍稷二敦於階間,西上,藉用葦席。匜水錯於槃中,南流,在西階之南,簞巾在其東。陳三鼎於門外之右,北面,北上,設扃鼏。匕俎在西塾之西。羞燔俎在內西塾上,南順。
主人及兄弟如葬服,賓執事者如弔服,皆即位於門外,如朝夕臨位。婦人及內兄弟服、即位於堂,亦如之。祝免,澡葛絰帶,布席於室中,東面,右幾,降,出,及宗人即位於門西,東面南上。宗人告有司具,遂請拜賓。如臨,入門哭,婦人哭。主人即位於堂,眾主人及兄弟、賓即位於西方,如反哭位。祝入門,左,北面。宗人西階前北面。
祝盥,升,取苴降,洗之,升,入設於幾東席上,東縮,降,洗觶,升,止哭。主人倚杖,入。祝従,在左,西面。贊薦菹醢,醢在北。佐食及執事盥,出舉,長在左。鼎入,設於西階前,東面北上。匕俎従設。左人抽扃、鼏、匕,佐食及右人載。卒,朼者逆退複位。俎入,設於豆東,魚亞之,臘特。贊設二敦於俎南,黍,其東稷。設一鉶於豆南。佐食出,立於戶西。贊者徹鼎。祝酌醴,命佐食啟會。佐食許諾,啟會,卻於敦南,複位。祝奠觶於鉶南。複位。主人再拜稽首。祝饗,命佐食祭。佐食許諾,鉤袒,取黍稷,祭於苴三,取膚祭,祭如初。祝取奠觶,祭,亦如之;不盡,益,反奠之。主人再拜稽首。祝祝卒,主人拜如初,哭,出複位。
祝迎尸,一人衰絰,奉篚,哭従尸。尸入門,丈夫踴,婦人踴。淳尸盥,宗人授巾。尸及階,祝延尸。尸升,宗人詔踴如初。尸入戶,踴如初,哭止。婦人入於房。主人及祝拜妥尸。尸拜,遂坐。
従者錯篚於尸左席上,立於其北。尸取奠,左執之,取菹,擩於醢,祭於豆間。祝命佐食墮祭。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祭奠,祝祝,主人拜如初。尸嘗醴,奠之。佐食舉肺脊授尸。尸受,振祭,嚌之,左手執之。祝命佐食邇敦。佐食舉黍,錯於席上。尸祭鉶,嘗鉶,泰羹湆自門入,設於鉶南;胾四豆,設於左。尸飯,播餘於篚。三飯,佐食舉乾;尸受,振祭,嚌之,實於篚。又三飯。舉胳,祭如初。佐食舉魚臘,實於篚。又三飯,舉肩,祭如初。舉魚臘俎,俎釋三個。尸卒食。佐食受肺脊,實於篚。反於篚,反黍如初設。
主人洗廢爵,酌酒酳尸。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尸祭酒,嘗之。賓長以肝従,實於俎,縮,右鹽。尸左執爵,右取肝,擩鹽,振祭,嚌之,加於俎。賓降,反俎於西塾,複位。尸卒爵,祝受,不相爵。主人拜,尸答拜。祝酌授尸,尸以醋主人,主人拜受爵,尸答拜。主人坐祭,卒爵,拜,尸簽拜。筵祝,南面。主人獻祝,祝拜,坐受爵,主人答拜。薦菹醢,設俎。祝左執爵,祭薦,奠爵,興,取肺,坐祭,嚌之,興;加於俎,祭酒,嘗之。肝従。祝取肝擩鹽,振祭,嚌之,加於俎,卒爵,拜。主人答拜。祝坐授主人。主人酌獻佐食,佐食北面拜,坐受爵,主人答拜。佐食祭酒,卒爵,拜。主人答拜,受爵,出,實於篚,升堂複位。
主婦洗足爵於房中,酌,亞獻尸,如主人儀。自反兩籩棗、慄,設於會南,棗在西。尸祭籩,祭酒,如初。賓以燔従,如初。尸祭燔,卒爵,如初。酌獻祝,籩、燔従,獻佐食,皆如初。以虛爵入於房。
賓長洗繶爵,三獻,燔従,如初儀。
婦人複位。祝出戶,西面告利成。主人哭,皆哭。祝入,尸謖。従者奉篚哭,如初。祝前尸。出戶,踴如初;降堂,踴如初;出門亦如之。
祝反,入徹,設於西北隅,如其設也。幾在南,䨾用席。祝薦席徹入於房。祝自執其俎出。贊闔牖戶。
主人降,賓出。主人出門,哭止,皆複位。宗人告事畢。賓出,主人送,拜稽顙。
記。虞,沐浴,不櫛。陳牲於廟門外,北首,西上,寢右。日中而行事。殺於廟門西,主人不視。豚解。羹飪,升左肩、臂、臑、肫、胳、脊、脅,離肺。膚祭三,取諸左膉上,肺祭一,實於上鼎;升魚鱄鮒九,實於中鼎;升臘,左胖,髀不升,實於下鼎。皆設扃鼏,陳之。載猶進柢,魚進鬐。祝俎,髀、脰、脊、脅,離肺,陳於階間,敦東。淳尸盥。執槃,西面。執匜,東面。執巾在其北,東面。宗人授巾,南面。主人在室,則宗人升,戶外北面。佐食無事,則出戶,負依南面。鉶芼攥用苦,若薇,有滑。夏用葵,冬用荁,有柶。豆實,葵菹,菹以西,蠃醢。籩,棗烝,慄擇。尸入,祝従尸。尸坐不說屨。尸謖。祝前,鄉尸;還,出戶,又鄉尸;還,過主人,又鄉尸;還,降階,又鄉尸;降階,還,及門,如出戶。尸出,祝反,入門左,北面複位,然後宗人詔降。尸服卒者之上服。男,男尸,女,女尸;必使異姓,不使賤者。無尸,則禮及薦饌皆如初。既饗,祭於苴,祝祝卒,不綏祭,無泰羹湆、胾、従獻。主人哭,出複位。祝闔牖戶,降,複位於門西;男女拾踴三;如食間。祝升,止哭;聲三,啟戶。主人入,祝従,啟牖、鄉,如初。主人哭,出複位。卒徹,祝、佐食降,複位。宗人詔降如初。始虞用柔日,曰:「哀子某,哀顯相,夙興夜處不寧。敢用絜牲、剛鬣、香合、嘉薦、普淖、明齊溲酒,哀薦祫事,適爾皇祖某甫。饗!」再虞,皆如初,曰「哀薦虞事」。三虞、卒哭、他,用剛日,亦如初,曰「哀薦成事。」獻畢,未徹,乃餞。尊兩甒於廟門外之右,少南。水尊在酒西,勺北枋。洗在尊東南,水在洗東,篚在西。饌籩豆,脯四脡。有乾肉折俎,二尹縮,祭半尹,在西塾。尸出,執幾従,席従。尸出門右,南面。席設於尊西北,東面。幾在南。賓出,複位。主人出,即位於門東,少南;婦人出,即位於主人之北;皆西南,哭不止。尸即席坐。唯主人不哭,洗廢爵,酌獻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哭,複位。薦脯醢,設俎於薦東,朐在南。尸左執爵,取脯擩醢,祭之。佐食授嚌。尸受,振祭,嚌,反之。祭酒,卒爵,奠於南方。主人及兄弟踴,婦人亦如之。主婦洗足爵,亞獻如主人儀,無従,踴如初。賓長洗繶爵,三獻,如亞獻,踴如初。佐食取俎,實於篚。尸謖,従者奉篚,哭従之。祝前,哭者皆従,及大門內,踴如初。尸出門,哭者止。賓出,主人送,拜稽顙。主婦亦拜賓。丈夫說絰帶於廟門外。入徹,主人不與。婦人說首絰,不說帶。無尸,則不餞。猶出,幾席設如初,拾踴三。哭止,告事畢,賓出。死三日而殯,三月而葬,遂卒哭。將旦而祔,則薦。卒辭曰:「哀子某,來日某,隮祔爾於爾皇祖某甫。尚饗!」女子,曰「皇祖妣某氏。」婦,曰「孫婦於皇祖姑某氏」。其他辭,一也。饗辭曰:「哀子某,圭為而哀薦之饗!」明日,以其班祔。沐浴,櫛,搔翦。用專膚為折俎,取諸脰膉。其他如饋食。用嗣尸。曰:「孝子某,孝顯相,夙興夜處,小心畏忌。不惰其身,不寧。用尹祭、嘉薦、曾淖、普薦、溲酒,適爾皇祖某甫,以隮祔爾孫某甫。尚饗。」期而小祥,曰:「薦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薦此祥事。」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猶未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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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特牲饋食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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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特牲饋食禮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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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牲馈食之礼。不诹日。及筮日,主人冠端玄,即位于门外,西面。子姓兄弟如主人之服,立于主人之南,西面北上。有司群执事,如兄弟服,东面北上。席于门中,闑西阈外。筮人取筮于西塾,执之,东面受命主人。宰自主人之左赞命,命曰:“孝孙某,筮来日某,诹此某事,适其皇祖某子。尚飨!”筮者许诺,还,即席,西面坐。卦者在左。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主人受视,反之,筮者还,东面。长占,卒,告于主人:“占曰迹攥则筮远日,如初仪。宗人告事毕。
前期三日之朝,筮尸,如求日之仪。命筮曰:“孝孙某,诹此某事,适其皇祖某子,筮某之某为尸。尚飨!”
乃宿尸。主人立于尸外门外。子姓兄弟立主人之后,北面东上。尸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主人辟,皆东面,北上。主人再拜。尸答拜。宗人摈辞如初,卒曰:“筮子为某尸,占曰吉,敢宿!”祝许诺,致命。尸许诺,主人再拜稽首。尸入主人退。
宿宾。宾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再拜。主人东面,答再拜。宗人摈,曰:“某荐岁事,吾子将莅之,敢宿!”宾曰:“某敢不敬従!”主人再拜,宾答拜,主人退,宾拜送。
厥明夕,陈鼎于门外,北面北上,有鼏。棜在其南,南顺实兽于其上,东首。牲在其西,北首,东足。设洗于降阶东南,壶、禁在东序,豆、笾、铏在东房,南上。几、席、两敦在西堂。主人及子姓兄弟即位于门东,如初。宾及众宾即位于门西,东面北上。宗人、祝立于宾西北,东面南上。主人再拜,宾答再拜。三拜众宾,众宾答再拜。主人揖入,兄弟従,宾及众宾従,即位于堂下,如外位。宗人升自西阶,视壶濯及豆笾,反降,东北面告濯、具。宾出,主人出,皆复外位。宗人视牲,告充。雍正作豕。宗人举兽尾,告备;举鼎鼏。请期,曰“羹饪”。告事毕,宾出,主人拜送。
夙兴,主人服如初,立于门外东方,南面,视侧杀。主妇视饎爨于西堂下。亨于门外东方,西面北上。羹饪,实鼎,陈于门外,如初。尊于户东,玄酒在西。实豆、笾、铏,陈于房中,如初。执事之俎,陈于阶间,二列,北上。盛两敦,陈于西堂,藉用萑,几席陈于西堂,如初。尸盥匜水,实于槃中,箪巾,在门内之右。祝筵几于室中,东面。主妇纚笄,宵衣,立于房中,南面。主人及宾、兄弟、群执事,即位于门外,如初。宗人告有司具。主人拜宾如初,揖入,即位,如初,佐食北面立于中庭。
主人及祝升,祝先入,主人従,西面于户内。主妇盥于房中,荐两豆,葵菹、蜗醢,醢在北。宗人遣佐食及执事盥,出。主人降,及宾盥,出。主人在右,及佐食举牲鼎。宾长在右,及执事举鱼腊鼎。除鼏。宗人执毕先入,当作阶,南面。鼎西面错,右人抽扃,委于鼎北。赞者错俎,加匕,乃朼。佐食升肵俎,鼏之,设于阼阶西。卒载,加匕于鼎。主人升,入复位。俎入,设于豆东。鱼次,腊特于俎北。主妇设两敦黍稷于俎南,西上,及两铏芼设于豆南,南陈。祝洗,酌奠,奠于铏南,遂命佐食启会,佐食启会,却于敦南,出,立于户西,南面。主人再拜稽首。祝在左,卒祝,主人再拜稽首。
祝迎尸于门外。主人降,立于阼阶东。尸入门左,北面盥。宗人授巾。尸至于阶,祝延尸。尸升,入,祝先,主人従。尸即席坐,主人拜妥尸。尸答拜,执奠;祝飨,主人拜如初。祝命挼祭。尸左执觯,右取菹扌耎于醢,祭于豆间。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祭酒,啐酒,告旨。主人拜,尸奠觯,答拜。祭铏,尝之,告旨。主人拜,尸答拜,祝命尔敦。佐食尔黍稷于席上,设大羹湆于醢北,举肺脊以授尸。尸受,振祭,哜之,左执之,乃食,食举。主人羞肵俎于腊北。尸三饭,告饱。祝侑,主人拜。佐食举干,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肵俎。举兽干、鱼一,亦如之。尸实举于菹豆。佐食羞庶羞四豆,设于左,南上有醢。尸又三饭,告饱。祝侑之,如初,举骼及兽、鱼,如初,尸又三饭,告饱。祝侑之如初,举肩及兽、鱼如初。佐食盛肵俎,俎释三个,举肺脊加于肵俎反黍稷于其所。
主人洗角,升酌,酳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尸祭酒,啐酒,宾长以肝従。尸左执角右取肝扌耎于盐,振祭,哜之,加于菹豆,卒角。祝受尸角,曰:“送爵!皇尸卒爵。”主人拜,尸答拜。祝酌授尸,尸以醋主人。主人拜受角,尸拜送。主人退,佐食授挼祭。主人坐,左执角,受祭祭之,祭酒,啐酒,进听嘏。佐食抟黍授祝,祝授尸。尸受以菹豆,执以亲嘏主人。主人左执角,再拜稽首受,复位,诗怀之,实于左袂,挂于季指,卒角,拜。尸答拜。主人出,写啬于房,祝以笾受。筵祝,南面。主人酌献祝,祝拜受角,主人拜送。设菹醢、俎。祝左执角,祭豆,兴取肺,坐祭,哜之,兴加于俎,坐祭酒,啐酒,以肝従。祝左执角,右取肝扌耎于盐,振祭,哜之,加于俎,卒角,拜。主人答拜,受角,酌献佐食。佐食北面拜受角,主人拜送。佐食坐祭,卒角,拜。主人答拜,受角,降,反于篚,升,入复位。
主妇洗爵于房,酌,亚献尸。尸拜受,主妇北面拜送。宗妇执两笾,户外坐。主妇受,设于敦南。祝赞笾祭。尸受,祭之,祭酒,啐酒。兄弟长以燔従。尸受,振祭,哜之,反之。羞燔者受,加于肵,出。尸卒爵,祝受爵,命送如初。酢,如主人仪。主妇适房,南面。佐食挼祭。主妇左执爵,右抚祭,祭酒,啐酒,入,卒爵,如主人仪。献祝,笾燔従,如初仪。及佐食,如初。卒,以爵入于房。
宾三献,如初。燔従如初。爵止。席于户内。主妇洗爵,酌,致爵于主人。主人拜受爵,主妇拜送爵。宗妇赞豆如初,主妇受,设两豆两笾。俎入设。主人左执爵,祭荐,宗人赞祭。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捝手,祭酒,啐酒,肝従。左执爵,取肝扌耎于盐,坐振祭,哜之。宗人受,加于俎。燔亦如之。兴,席末坐卒爵,拜。主妇答拜,受爵,酌醋,左执爵,拜,主人答拜。坐祭,立饮,卒爵,拜,主人答拜。主妇出,反于房。主人降,洗,酌,致爵于主妇,席于房中,南面。主妇拜受爵,主人西面答拜。宗妇荐豆、俎,従献皆如主人。主人更爵酌醋,卒爵,降,实爵于篚,入复位。三献作止爵。尸卒爵,酢。酌献祝及佐食。洗爵,酌致于主人、主妇、燔従皆如初。更爵,酢于主人,卒,复位。
主人降阼阶,西面拜宾,如初。洗,宾辞洗。卒洗,揖让升,酌,西阶上献宾。宾北面拜受爵。主人在右,答拜。荐脯醢。设折俎。宾左执爵,祭豆,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捝手,祭酒,卒爵,拜。主人答拜,受爵,酌酢,奠爵,拜。宾答拜。主人坐祭,卒爵,拜。宾答拜,揖,执祭以降,西面奠于其位;位如初。荐、俎従设。众宾升,拜受爵,坐祭,立饮。荐、俎设于其位,辩。主人备答拜焉,降,实爵于篚。尊两壶阼阶东,加勺,南枋,西方亦如之。主人洗觯,酌于西方之尊,西阶前北面酬宾,宾在左。主人奠觯拜,宾答拜。主人坐祭,卒觯,拜。宾答拜。主人洗觯,宾辞,主人对。卒洗,酌,西面。宾北面拜。主人奠觯于荐北。宾坐取觯,还,东面,拜。主人答拜。宾奠觯于荐南。揖复位。主人洗爵,献长兄弟于阼阶上。如宾仪。洗,献众兄弟,如众宾仪。洗,献内兄弟于房中,如献众兄弟之仪。主人西面答拜,更爵酢,卒爵,降,实爵于篚,入复位。
长兄弟洗觚为加爵,如初仪,不及佐食,洗致如初,无従。
众宾长为加爵,如初,爵止。
嗣举奠,盥入,北面再拜稽首。尸执奠,进受,复位,祭酒,啐洒。尸举肝。举奠左执觯,再拜稽首,进受肝,复位,坐食肝,卒觯,拜。尸备答拜焉。举奠洗酌入,尸拜受,举奠答拜。尸祭酒,啐酒,奠之。举奠出,复位。
兄弟弟子洗酌于东方之尊,阼阶前北面,举觯于长兄弟,如主人酬宾仪。宗人告祭脀,乃羞。宾坐取觯,阼阶前北面酬长兄弟;长兄弟在右。宾奠觯拜,长兄弟答拜。宾立卒觯,酌于其尊,东面立。长兄弟拜受觯。宾北面答拜,揖,复位。长兄弟西阶前北面,众宾长自左受旅,如初,长兄弟卒觯,酌于其尊,西面立。受旅者拜受。长兄弟北面答拜,揖,复位。众宾及众兄弟交错以辩。皆如初仪。为加爵者作止爵,如长兄弟之仪。长兄弟酬宾,如宾酬史弟之仪,以辩。卒者实觯于篚。宾弟子及兄弟弟子洗,各酌于其尊,中庭北面西上,举觯于其长,奠觯拜,长皆答拜。举觯者祭,卒觯,拜,长皆答拜。举觯者洗,各酌于其尊,复初位。长皆拜。举觯者皆奠觯于荐右。长皆执以兴,举觯者皆复位答拜。长皆奠觯于其所,皆揖其弟子,弟子皆复其位。爵皆无算。
利洗散,献于尸,酢,及祝,如初仪。降,实散于篚。
主人出,立于户外,西南面。祝东面告利成。尸谡,祝前,主人降。祝反,及主人入,复位。命佐食彻尸俎,俎出于庙门。彻庶羞,设于西序下。
筵对席,佐食分簋铏。宗人遣举奠及长兄弟盥,立于西阶下,东面北上。祝命尝食。馂者,举奠许诺,升,入,东面。长兄弟对之,皆坐。佐食授举,各一肤。主人西面再拜,祝曰:“馂,有以也。”两馂奠举于俎,许诺,皆答拜。若是者三。皆取举,祭食,祭举乃食,祭铏,食举。卒食。主人降洗爵,宰赞一爵。主人升酌,酳上馂,上馂拜受爵,主人答拜;酳下馂,亦如之。主人拜,祝曰:“酳,有与也。”如初仪。两馂执爵拜,祭酒,卒爵,拜。主人答拜。两馂皆降,实爵于篚,上馂洗爵,升酌,酢主人,主人拜受爵。上馂即位,坐答拜。主人答拜。主人坐祭,卒爵,拜。上馂答拜,受爵,降,实于篚。主人出,立于户外,西面。
祝命彻阼俎、豆、笾,设于东序下。祝执其俎以出,东面于户西。宗妇彻祝豆、笾入于房,彻主妇荐、俎。佐食彻尸荐、俎、敦,设于西北隅,几在南,厞用筵,纳一尊。佐食阖牖户,降。祝告利成,降,出。主人降,即位。宗人告事毕。宾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佐食彻阼俎。堂下俎毕出。
记。特牲馈食,其服皆朝服,玄冠、缁带、缁韠。唯尸、祝、佐食玄端,玄裳、黄裳、杂裳可也,皆爵韠。设洗,南北以堂深,东西当东荣。水在洗东。篚在洗西,南顺,实二爵、二觚、四觯、一角、一散。壶、棜禁,馔于东序,南顺。覆两壶焉,盖在南;明日卒奠,幂用谷;即位而彻之,加勺。笾,巾以谷也,纁里,枣〓,栗择。铏芼,用苦,若薇,皆有滑,夏葵,冬荁。棘心匕,刻。牲爨在庙门外东南,鱼腊爨在其南,皆西面,饎爨在西壁。肵俎心舌皆去本末,午割之,实于牲鼎,载心立、舌缩俎。宾与长兄弟之荐,自东房,其余在东堂。沃尸盥者一人,奉槃者东面,执匜者西面淳沃,执巾者在匜北。宗人东面取巾,振之三,南面授尸;卒,执巾者受。尸入,主人及宾皆辟位,出亦如之。嗣举奠,佐食设豆盐。佐食当事,则户外南面,无事,则中庭北面。凡祝呼,佐食许诺。宗人,献与旅齿于従宾。佐食,于旅齿于兄弟。尊两壶于房中西墉下,南上。内宾立于其北,东面南上。宗妇北堂东面,北上。主妇及内宾、宗妇亦旅,西面。宗妇赞荐者,执以坐于户外,授主妇。尸卒食,而祭饎爨、雍爨。宾従尸,俎出庙门,乃反位。尸俎,左肩、臂、臑、肫、胳,正脊二骨,横脊,长胁二骨,短胁。肤三,离肺一,刌肺三,鱼十有五。腊如牲骨。祝俎,髀、脡脊二骨,胁二骨。肤一,离肺一。阼俎:臂,正脊二骨,横脊,长胁二骨,短胁。肤一,离肺一。主妇俎,觳折,其余如阼俎。佐食俎,觳折,脊,胁。肤一,离肺一。宾,骼。长兄弟及宗人,折:其余如佐食俎。众宾及众兄弟、内宾、宗妇,若有公有司、私臣,皆殽脀,肤一,离肺一。公有司门西,北面东上,献次众宾。私臣门东,北面西上,献次兄弟。升受,降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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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少牢饋食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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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tion = 少牢饋食禮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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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牢馈食之礼。日用丁己。筮旬有一日。筮于庙门之外。主人朝服,西面于门东。史朝服,左执筮,右取上韇,兼与筮执之,东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史曰:“诺!”西面于门西,抽下韇,左执筮,右兼执韇以击筮,遂述命曰:“假尔大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乃释韇立筮。卦者在左坐,卦以木。卒筮,乃书卦于木,示主人,乃退占。吉,则史韇筮,史兼执筮与封以告于主人:“占曰従。”乃官戒,宗人命涤,宰命为酒,乃退。若不吉,则及远日,又筮日如初。
宿。前宿一日,宿戒尸。明日,朝服筮尸,如筮日之礼。命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以某之某为尸。尚飨!”筮、卦占如初。吉,则乃遂宿尸。祝摈,主人再拜稽首。祝告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敢宿!”尸拜,许诺,主人又再拜稽首。主人退,尸送,揖,不拜。若不吉,则遂改筮尸。
既宿尸,反,为期于庙门之外。主人门东,南面。宗人朝服北面,曰:“请祭期。”主人曰:“比于子。”宗人曰:“旦明行事。”主人曰:“诺!”乃退。
明日,主人朝服,即位于庙门之外,东方南面。宰、宗人西面,北上。牲北首东上。司马圭刂羊,司士击豕。宗人告备,乃退。雍人摡鼎、匕、俎于雍爨,雍爨在门东南,北上。廪人摡甑甗、匕与敦于廪爨,廪爨在雍爨之北。司宫摡豆、笾、勺、爵、觚、觯、几、洗、篚于东堂下,勺、爵、觚、觯实于篚;卒摡,馔豆、笾与篚于房中,放于西方;设洗于阼阶东南,当东荣。
羹定,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司马升羊右胖。髀不升,肩、臂、臑、䏝、骼,正脊一、横脊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肠三、胃三、举肺一、祭肺三,实于一鼎。司士升豕右胖。髀不升,肩、臂、臑、䏝骼,正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举肺一、祭肺三,实于一鼎。雍人伦肤九,实于一鼎。司士又升鱼、腊,鱼十有五而鼎,腊一纯而鼎,腊用麋。卒脀,皆设扃幂,乃举,陈鼎于庙门之外,东方,北面,北上。司宫尊两甒于房户之间,同棜,皆有幂,甒有玄酒。司宫设罍水于洗东,有枓,设篚于洗西,南肆。改馔豆、笾于房中,南面,如馈之设,实豆、笾之实。小祝设槃、匜与箪、巾于西阶东。
主人朝服,即位于阼阶东,西面。司宫筵于奥,祝设几于筵上,右之。主人出迎鼎,除鼏。士盥,举鼎,主人先入。司宫取二勺于篚,洗之,兼执以升,乃启二尊之盖幂,奠于棜上。加二勺于二尊,覆之,南柄。鼎序入。雍正执一匕以従,雍府执四匕以従,司士合执二俎以従。司士赞者二人,皆合执二俎以相,従入。陈鼎于东方,当序,南于洗西,皆西面,北上,肤为下。匕皆加于鼎。东枋。俎皆设于鼎西,西肆。肵俎在羊俎之北,亦西肆。宗人遣宾就主人,皆盥于洗,长朼。佐食上利升牢心舌,载于肵俎。心皆安下切上,午割勿没,其载于肵俎,末在上。舌皆切本末,亦午割勿没;其载于肵,横之。皆如初为之于爨也。佐食迁肵俎于阼阶西,西缩,乃反。佐食二人。上利升羊,载右胖,髀不升,肩、臂、臑、䏝骼;正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肠三、胃三,长皆乃俎拒;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皆切。肩、臂、臑、䏝、骼在两端,脊、胁、肺,肩在上。下利升豕,其载如羊,无肠胃。体其载于俎,皆进下。司士三人,升鱼、腊、肤。鱼用鲋十有五而俎,缩载,右首,进腴。腊一纯而俎,亦进下,肩在上。肤九而俎,亦横载,革顺。
卒脀,祝盥于洗,升自西阶。主人盥,升自阼阶。祝先入,南面。主人従,户内西面。主妇被锡,衣侈袂,荐自东房,韭、菹、醓、醢,坐奠于筵前。主妇赞者一人,亦被锡。衣侈袂。执葵菹、蠃醢,以授主妇。主妇不兴,遂受,陪设于东,韭菹在南,葵菹在北。主妇兴,入于房。佐食上利执羊俎,下利执豕俎,司士三人执鱼,腊、肤俎,序升自西阶,相,従入。设俎,羊在豆东,豕亚其北,鱼在羊东,腊在豕东,特肤当俎北端。主妇自东房,执一金敦黍,有盖,坐设于羊俎之南。妇赞者执敦稷以授主妇。主妇兴受,坐设于鱼俎南;又兴受赞者敦黍,坐设于稷南;又兴受赞者敦稷,坐设于黍南。敦皆南首。主妇兴,入于房。祝酌,奠,遂命佐食启会。佐食启会盖,二以重,设于敦南。主人西面,祝在左,主人再拜稽首。祝祝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主人又再拜稽首。
祝出,迎尸于庙门之外。主人降立于阼阶东,西面。祝先,入门右。尸入门左。宗人奉槃,东面于庭南。一宗人奉匜水,西面于槃东。一宗人奉箪、巾,南面于槃北。乃沃尸,盥于槃上。卒盥,坐奠箪,取巾,兴,振之三,以授尸,坐取箪,兴,以受尸巾。祝延尸。尸升自西阶,入,祝従。主人升自阼阶,祝先入,主人従。尸升筵,祝、主人西面立于户内,祝在左。祝、主人皆拜妥尸,尸不言尸答拜,遂坐,祝反南面。
尸取韭菹,辩扌耎于三豆,祭于豆间。上佐食取黍稷于四敦。下佐食取牢一切肺于俎,以授上佐食。上佐食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于豆祭。上佐食举尸牢肺、正脊以授尸。上佐食尔上敦黍于筵上,右之。主人羞肵俎,升自阼阶,置于肤北。上佐食羞两铏,取一羊铏于房中,坐设于韭菹之南。下佐食又取一豕铏于房中以従。上佐食受,坐设于羊铏之南。皆芼,皆有柶。尸扱以柶,祭羊铏,遂以祭豕铏,尝羊铏,食举,三饭。上佐食举尸牢干,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肵。上佐食羞胾两瓦豆,有醢,亦用瓦豆,设于荐豆之北。尸又食,食胾。上佐食举尸一鱼,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肵,横之。又食。上佐食举尸腊肩,尸受,振祭,哜之,上佐食受,加于肵。又食。上佐食举尸牢胳,如初。又食。尸告饱。祝西面于主人之南,独侑不拜。侑曰:“皇尸未实,侑!”尸又食。上佐食举尸牢肩,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肵。尸不饭,告饱。祝西面于主人之南。主人不言,拜侑。尸又三饭。上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肵。
主人降,洗爵,升,北面酌酒,乃酳尸。尸拜受,主人拜送。尸祭酒,啐酒。宾长羞牢肝,用俎,缩执俎,肝亦缩,进末,盐在右。尸左执爵,右兼取肝,扌耎于俎盐,振祭,哜之,加于俎豆,卒爵。主人拜。祝受尸爵。尸答拜。
祝酌授尸,尸醋主人。主人拜受爵,尸答拜。主人西面奠爵,又拜。上佐食取四敦黍稷,下佐食取牢一切肺,以授上佐食。上佐食以绥祭。主人左执爵,右受佐食,坐祭之,又祭酒,不兴,遂啐酒。祝与二佐食皆出,盥于洗,入。二佐食各取黍于一敦。上佐食兼受,抟之,以授尸,尸执以命祝。卒命祝,祝受以东,北面于户西,以嘏于主人,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主人坐奠爵,兴;再拜稽首,兴;受黍,坐振祭,哜之;诗怀之,实于左袂,挂于季指,执爵以兴;坐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尸答拜。执爵以兴,出。宰夫以笾受啬黍。主人尝之,纳诸内。
主人献祝,设席南面。祝拜于席上,坐受。主人西面答拜。荐两豆菹、醢。佐食设俎,牢髀,横脊一、短胁一、肠一、胃一、肤三,鱼一横之,腊两髀属于尻。祝取菹扌耎于醢,祭于豆间。祝祭俎,祭酒,啐酒。肝牢従。祝取肝扌耎于盐,振祭,哜之,不兴,加于俎,卒爵,兴。
主人酌,献上佐食。上佐食户内牖东北面拜,坐受爵。主人西面答拜。佐食祭酒,卒爵,拜,坐授爵,兴。俎设于两阶之间,其俎,折,一肤。主人又献下佐食,亦如之。其脀亦设于阶间,西上,亦折,一肤。
有司赞者取爵于篚以升,授主妇赞者于房庐。妇赞者受,以授主妇。主妇洗于房中,出酌,入户,西面拜,献尸。尸拜受。主妇主人之北西面拜送爵。尸祭酒,卒爵。主妇拜。祝受尸爵。尸答拜。
易爵,洗,酌,授尸。主妇拜受爵,尸答拜。上佐食绥祭。主妇西面,于主人之北受祭,祭之,其绥祭如主人之礼,不嘏,卒爵,拜。尸答拜。
主妇以爵出。赞者受,易爵于篚,以授主妇于房中。主妇洗,酌,献祝。祝拜,坐受爵。主妇答拜于主人之北。卒爵,不兴,坐授主妇。
主妇受,酌,献上佐食于户内。佐食北面拜,坐受爵,主妇西面答拜。祭酒,卒爵,坐授主妇。主妇献下佐食,亦如之。主妇受爵以入于房。
宾长洗爵献于尸,尸拜受爵。宾户西北拜送爵。尸祭酒,卒爵。宾拜。祝受尸爵,尸答拜。
祝酌授尸,宾拜受爵,尸拜送爵。宾坐奠爵,遂拜,执爵以兴,坐祭,遂饮,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尸答拜。
宾酌献祝。祝拜,坐受爵。宾北面答拜。祝祭酒,啐酒,奠爵于其筵前。
主人出立于阼阶上,西面。祝出立于西阶上,东面。祝告曰:“利成。”祝入,尸谡。主人降立于阼阶东,西面。祝先,尸従,遂出于庙门。
祝反,复位于室中。主人亦入于室,复位。祝命佐食彻肵俎,降设于堂下阼阶南。司宫设对食,乃四人馂。上佐食盥升,下佐食对之,宾长二人备。司士进一敦于上佐食,又进一敦黍于下佐食,皆右之于席上。资黍于羊俎两端,两下是馂。司士乃辩举,馂者皆祭黍、祭举。主人西面,三拜馂者。馂者奠举于俎,皆答拜,皆反,取举。司士进一铏于上馂,又进一铏于次馂,又进二豆湆于两下。乃皆食,食举,卒食。主人洗一爵,升酌,以授上馂。赞者洗三爵,酌。主人受于户内,以授次馂,若是以辩。皆不拜,受爵。主人西面,三拜馂者。馂者奠爵,皆答拜,皆祭酒,卒爵,奠爵,皆拜。主人答壹拜。馂者三人兴,出,上馂止。主人受上馂爵,酌以酢于户内,西面坐奠爵,拜,上馂答拜。坐祭酒,啐酒。上馂亲嘏,曰:“主人受祭之福,胡寿保建家室。”主人兴,坐奠爵,拜,执爵以兴,坐卒爵,拜,上馂答拜。上馂兴,出。主人送,乃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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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司彻,扫堂。司宫摄酒。乃燅尸俎,卒燅,乃升羊、豕、鱼三鼎,无腊与肤,乃设扃鼏,陈鼎于门外,如初。
乃议侑于宾,以异姓。宗人戒侑。侑出,俟于庙门之外。
司宫筵于户西,南面;又筵于西序,东面。尸与侑,北面于庙门之外,西上。主人出迎尸,宗人摈。主人拜,尸答拜。主人又拜侑,侑答拜。主人揖,先入门,右。尸入门,左;侑従,亦左。揖,乃让。主人先升自阼阶,尸、侑升自西阶,西楹西,北面东上。主人东楹东,北面拜至,尸答拜。主人又拜侑,侑答拜。
乃举,司马举羊鼎,司士举豕鼎、举鱼鼎,以入。陈鼎如初。雍正执一匕以従,雍府执二匕以従,司士合执二俎以従,司士赞者亦合执二俎以従。匕皆加于鼎,东枋。二俎设于羊鼎西,西缩。二俎皆于二鼎西,亦西缩。雍人合执二俎,陈于羊俎西,并皆西缩。覆二疏匕于其上,皆缩俎,西枋。
主人降,受宰几。尸、侑降,主人辞,尸对。宰授几,主人受,二手横执几,揖尸。主人升,尸、侑升,复位。主人西面,左手执几,缩之,以右袂推拂几三,二手横执几,进授尸于筵前。尸进,二手受于手间,主人退。尸还几,缩之,右手执外廉,北面奠于筵上,左之,南缩,不坐。主人东楹东,北面拜。尸复位,尸与侑皆北面答拜。主人降洗,尸、侑降,尸辞洗。主人对,卒洗,揖。主人升,尸、侑升,尸西楹西北面拜洗。主人东楹东北面奠爵答拜,降盥。尸、侑降,主人辞,尸对。卒盥。主人揖,升,尸、侑升。主人坐取爵,酌献尸。尸北面拜受爵,主人东楹东北面拜送爵。主妇自东房荐韭、菹、醢,坐奠于筵前,菹在西方。妇赞者执昌、苴、醢以授主妇。主妇不兴,受;陪设于南,昌在东方。兴,取笾于房,麷、蕡坐设于豆西,当外列,麷在东方。妇赞者执白、黑以授主妇。主妇不兴,受,设于初笾之南,白在西方;兴,退。乃升。司马朼羊,亦司马载。载右体,肩、臂、肫、胳、臑,正脊一、脡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肠一、胃一、祭肺一,载于一俎。羊肉湆:臑折、正脊一、正胁一、肠一、胃一、哜肺一,载于南俎。司士朼豕,亦司士载,亦右体:肩、臂、肫、胳、臑,正脊一、脡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肤五、哜肺一,载于一俎。侑俎:羊左肩、左肫、正脊一、胁一、肠一、胃一、切肺一,载于一俎。侑俎:豕左肩折、正脊一、胁一、肤三、切肺一,载于一俎。阼俎:羊肺一,祭肺一,载于一俎。羊肉湆:臂一、脊一、胁一、肠一、胃一、哜肺一,载于一俎。豕脀:臂一、脊一、胁一、肤三、哜肺一,载于一俎。主妇俎:羊左臑、脊一、胁一、肠一、胃一、肤一、哜羊肺一,载于一俎。司士朼鱼,亦司士载,尸俎五鱼,横载之,侑、主人皆一鱼,亦横载之,皆加膴祭于其上。卒升。宾长设羊俎于豆南,宾降。尸升筵自西方,坐,左执爵,右取韭、菹扌耎于三豆,祭于豆间。尸取麷、蕡,宰夫赞者取白、黑以授尸。尸受,兼祭于豆祭。雍人授次宾疏匕与俎。受于鼎西,左手执俎左廉,缩之,却右手执匕枋,缩于俎上,以东面受于羊鼎之西。司马在羊鼎之东,二手执桃匕枋以挹湆,注于疏匕,若是者三。尸兴,左执爵,右取肺,坐祭之,祭酒,兴,左执爵。次宾缩执匕俎以升,若是以授尸。尸却手受匕枋,坐祭,哜之,兴,覆手以授宾。宾亦覆手以受,缩匕于俎上以降。尸席末坐啐酒,兴,坐奠爵,拜,告旨,执爵以兴。主人北面于东楹东,答拜。司马羞羊肉湆,缩执俎。尸坐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反加于俎。司马缩奠俎于羊湆俎南,乃载于羊俎,卒载俎,缩执俎以降。尸坐执爵以兴。次宾羞羊燔,缩执俎,缩一燔于俎上,盐在右。尸左执爵,受燔,扌耎于盐,坐振祭,哜之,兴,加于羊俎。宾缩执俎以降。尸降筵,北面于西楹西,坐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执爵以兴。主人北面于东楹东答拜。主人受爵。尸升筵,立于筵末。
主人酌,献侑。侑西楹西北面拜受爵。主人在其右,北面答拜。主妇荐韭菹醢,坐奠于筵前,醢在南方。妇赞者执二笾麷、蕡,以授主妇。主妇不兴,受之,奠麷于醢南,蕡在麷东。主妇入于房。侑升筵自北方。司马横执羊俎以升,设于豆东。侑坐,左执爵,右取菹扌耎于醢,祭于豆间,又取麷、蕡同祭于豆祭,兴,左执爵,右取肺,坐祭之,祭酒,兴,左执爵。次宾羞羊燔,如尸礼。侑降筵自北方,北面于西楹西,坐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主人答拜。
尸受侑爵,降洗。侑降立于西阶西,东面。主人降自阼阶,辞洗。尸坐奠爵于篚,兴对,卒洗。主人升,尸升自西阶。主人拜洗。尸北面于西楹西,坐奠爵,答拜,降盥。主人降,尸辞,主人对。卒盥。主人升。尸升,坐取爵,酌。司宫设席于东序,西面。主人东楹东北面拜受爵,尸西楹西北面答拜。主妇荐韭、菹、醢,坐奠于筵前,菹在北方。妇赞者执二笾麷、蕡,主妇不兴,受,设麷于菹西北,蕡在麷西。主人升筵自北方,主妇入于房。长宾设羊俎于豆西。主人坐,左执爵,祭豆笾,如侑之祭,兴,左执爵,右取肺,坐祭之,祭酒,兴。次宾羞匕湆。如尸礼。席末坐啐酒,执爵以兴。司马羞羊肉湆,缩执俎。主人坐,奠爵于左,兴,受肺,坐绝祭,哜之,兴,反加于湆俎。司马缩奠湆俎于羊俎西,乃载之,卒载,缩执虚俎以降。主人坐取爵以兴。次宾羞燔,主人受,如尸礼。主人降筵自北方,北面于阼阶上,坐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执爵以兴。尸西楹西答拜。主人坐奠爵于东序南。侑升。尸、侑皆北面于西楹西。主人北面于东楹东,再拜崇酒。尸、侑皆答再拜。主人及尸、侑皆升就筵。
司宫取爵于篚,以授妇赞者于房东,以授主妇。主妇洗爵于房中,出实爵,尊南,西面拜献尸。尸拜,于筵上受。主妇西面于主人之席北,拜送爵,入于房,取一羊铏,坐奠于韭菹西。主妇赞者执豕铏以従,主妇不兴,受,设于羊铏之西,兴,入于房,取糗与腶修,执以出,坐设之,糗在蕡西。修在白西,兴,立于主人席北。西面。尸坐,左执爵,祭糗修,同祭于豆祭,以羊铏之柶挹羊铏,遂以挹豕铏,祭于豆祭,祭酒。次宾羞豕匕湆,如羊匕湆之礼。尸坐啐酒,左执爵,尝上铏,执爵以兴,坐奠爵,拜,主妇答拜。执爵以兴。司士羞豕脀。尸坐奠爵,兴受,如羊肉湆之礼,坐取爵,兴。次宾羞豕燔。尸左执爵,受燔,如羊燔之礼,坐卒爵,拜。主妇答拜。
受爵,酌,献侑。侑拜受爵,主妇主人之北西面答拜。主妇羞糗、修,坐奠糗于麷南,修在蕡南。侑坐,左执爵,取糗、修兼祭于豆祭。司士缩执豕脀以升。侑兴取肺,坐祭之。司士缩奠豕脀于羊俎之东,载于羊俎,卒,乃缩执俎以降。侑兴。次宾羞豕燔,侑受如尸礼,坐卒爵,拜。主妇答拜。
受爵,酌以致于主人。主人筵上拜受爵,主妇北面于阼阶上答拜。主妇设二铏与糗、修,如尸礼。主人其祭糗、修,祭铏,祭酒,受豕匕湆,拜啐酒,皆如尸礼。尝铏不拜。其受豕脀,受豕燔,亦如尸礼。坐卒爵,拜。主妇北面答拜,受爵。
尸降筵,受主妇爵以降。主人降,侑降。主妇入于房。主人立于洗东北,西面。侑东面于西阶西南。尸易爵于篚,盥洗爵,主人揖尸、侑。主人升。尸升自西阶,侑従。主人北面立于东楹东,侑西楹西北面立。尸酌。主妇出于房。西面拜,受爵。尸北面于侑东答拜。主妇入于房。司宫设室于房中,南面。主妇立于席西。妇赞者荐韭、菹、醢,坐奠于筵前,菹在西方。妇人赞者执麷、蕡以授妇赞者,妇赞者不兴,受,设麷于菹西,蕡在麷南。主妇升筵。司马设羊俎于豆南。主妇坐,左执爵,右取菹扌耎于醢,祭于豆间;又取麷、蕡兼祭于豆祭。主妇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棁手,祭酒,啐酒。次宾羞羊燔。主妇兴,受燔,如主人之礼。主妇执爵以出于房,西面于主人席北,立卒爵,执爵拜。尸西楹西北面答拜。主妇入立于房。尸、主人及侑皆就筵。
上宾洗爵以升,酌,献尸。尸拜受爵。宾西楹西北面拜送爵。尸奠爵于荐左。宾降。
主人降,洗爵,尸、侑降。主人奠爵于篚,辞。尸对。卒洗,揖。尸升,侑不升。主人实爵酬尸,东楹东,北面坐奠爵,拜。尸西楹西北面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拜。尸答拜。降洗。尸降辞。主人奠爵于篚,对,卒洗。主人升。尸升。主人实爵,尸拜受爵。主人反位,答拜。尸北面坐,奠爵于荐左。
尸、侑、主人皆升筵。乃羞,宰夫羞房中之羞于尸、侑、主人、主妇,皆右之,司士羞庶羞于尸、侑、主人、主妇,皆左之。
主人降,南面拜众宾于门东,三拜。众宾门东,北面,皆答壹拜。主人洗爵,长宾辞。主人奠爵于篚,兴对,卒洗,升酌,献宾于西阶上。长宾升,拜受爵。主人在其右,北面答拜。宰夫自东房荐脯、醢,醢在西。司士俎于豆北,羊胳一,肠一,胃一,切肺一,肤一。宾坐,左执爵,右取脯,扌耎于醢,祭之,执爵兴,取肺,坐祭之,祭酒,遂饮,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执爵以兴。主人答拜,受爵,宾坐取祭以降,西面坐委西阶西南。宰夫执荐以従,设于祭东;司士执俎以従,设于荐东。
众宾长升,拜受爵,主人答拜。坐祭,立饮,卒爵,不拜既爵。宰夫赞主人酌,若是以辩。辩受爵。其荐脯、醢与脀,设于其位。其位继上宾而南,皆东面。其脀体,仪也。
乃升长宾,主人酌,酢于长宾,西阶上北面,宾在左。主人坐奠爵,拜,执爵以兴,宾答辩。坐祭,遂饮,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宾答拜。宾降。
宰夫洗觯以升。主人受酌,降酬长宾于西阶南,北面。宾在左。主人坐奠爵,拜,宾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拜。宾答拜。主人洗,宾辞。主人坐奠爵于篚,对,卒洗,升酌,降复位。宾拜受爵,主人拜送爵。宾西面坐,奠爵于荐左。
主人洗,升酌,献兄弟于阼阶上。兄弟之长升,拜受爵。主人在其右答拜。坐祭,立饮,不拜既爵,皆若是以辩。辩受爵,其位在洗东,西面北上。升受爵,其荐脀设于其位。其先生之脀,折,胁一,肤一。其众,仪也。
主人洗,献内宾于房中。南面拜受爵,主人南面于其右答拜。坐祭,立饮,不拜既爵。若是以辩,亦有荐脀。
主人降洗,升献私人于阼阶。拜于下,升受,主人答其长拜。乃降,坐祭,立饮,不拜既爵。若是以辩。宰夫赞主人酌。主人于其群私人,不答拜。其位继兄弟之南,亦北上,亦有荐脀。主人就筵。
尸作三献之爵。司士羞湆鱼,缩执俎以升。尸取膴祭祭之,祭酒,卒爵。司士缩奠俎于羊俎南,横载于羊俎,卒,乃缩执俎以降。尸奠爵拜。三献北面答拜,受爵,酌献侑。侑拜受,三献北面答拜。司士羞湆鱼一,如尸礼。卒爵拜。三献答拜,受爵,酌致主人。主人拜受爵,三献东楹东北面答拜。司士羞一湆鱼,如尸礼。卒爵拜。三献答拜,受爵。尸降筵,受三献爵,酌以酢之。三献西楹西北面拜受爵,尸在其右以授之。尸升筵,南面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拜。尸答拜。执爵以降,实于篚。
二人洗觯,升实爵,西楹西,北面东上,坐奠爵,拜,执爵以兴,尸、侑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尸、侑答拜。皆降洗,升酌,反位。尸、侑皆拜受爵,举觯者皆拜送。侑奠觯于右。尸遂执觯以兴,北面于阼阶上酬主人。主人在右。坐奠爵,拜,主人答拜。不祭,立饮,卒爵,不拜既爵,酌,就于阼阶上酬主人。主人拜受爵。尸拜送。尸就筵,主人以酬侑于西楹西,侑在左。坐奠爵,拜。执爵兴,侑答拜。不祭,立饮,卒爵,不拜既爵,酌,复位。侑拜受,主人拜送。主人复筵,乃升长宾。侑酬之,如主人之礼。至于众宾,遂及兄弟,亦如之,皆饮于上。遂及私人,拜受者升受,下饮,卒爵,升酌,以之其位,相酬辩。卒饮者实爵于篚。乃羞庶羞于宾、兄弟、内宾及私人。
兄弟之后生者举觯于其长。洗,升酌,降,北面立于阼阶南,长在左。坐奠爵,拜,执爵以兴,长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执爵以兴,长答拜。洗,升酌,降。长拜受于其位,举爵者东面答拜。爵止。
宾长献于尸,如初,无湆,爵不止。
宾一人举爵于尸,如初,亦遂之于下。
宾及兄弟交错其酬,皆遂及私人,爵无算。
尸出,侑従。主人送于庙门之外,拜,尸不顾,拜侑与长宾,亦如之。众宾従。司士归尸、侑之俎。主人退,有司彻。
若不宾尸,则祝、侑亦如之。尸食,乃盛俎、臑、臂、肫、脡脊、横脊、短胁、代胁,皆牢;鱼七;腊辩。无髀。卒盛,乃举牢肩。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肵。
佐食取一俎于堂下以入,奠于羊俎东。乃摭于鱼、腊俎,俎释三个。其余皆取之,实于一俎以出。祝、主人之鱼、腊取于是。尸不饭,告饱。主人拜侑,不言,尸又三饭。佐食受牢举,如傧。
主人洗、酌,酳尸,宾羞肝,皆如傧礼。卒爵,主人拜,祝受尸爵,尸答拜。祝酌授尸,尸以醋主人,亦如傧。其绥祭,其嘏,亦如傧。其献祝与二佐食,其位,其荐脀,皆如傧。
主妇其洗献于尸,亦如傧。主妇反取笾于房中,执枣、糗,坐设之,枣在稷南,糗在枣南。妇赞者执栗、脯,主妇不兴,受,设之,栗在糗东,脯在枣东。主妇兴。反位。尸左执爵,取枣、糗。祝取栗、脯以授尸。尸兼祭于豆祭,祭酒,啐酒。次宾羞牢燔,用俎,盐在右。尸兼取燔扌耎于盐,振祭,哜之。祝受,加于肵。卒爵。主妇拜。祝受尸爵。尸答拜。祝易爵,洗,酌,授尸。尸以醋主妇,主妇主人之北拜受爵,尸答拜。主妇反位,又拜。上佐食绥祭,如傧。卒爵拜,尸答拜。主妇献祝,其酌如傧。拜,坐受爵。主妇主人之北答拜。宰夫荐枣、糗,坐设枣于菹西,糗在枣南。祝左执爵,取枣、糗祭于豆祭,祭酒,啐酒。次宾羞燔,如尸礼。卒爵。主妇受爵,酌献二佐食,亦如傧。主妇受爵,以入于房。
宾长洗爵,献于尸。尸拜受。宾户西北面答拜。爵止。主妇洗于房中,酌,致于主人。主人拜受,主妇户西北面拜送爵。司宫设席。主妇荐韭、菹、醢,坐设于席前,菹在北方。妇赞者执枣、糗以従,主妇不兴,受,设枣于菹北,糗在枣西。佐食设俎,臂、脊、胁、肺皆牢,肤三,鱼一,腊臂。主人左执爵,右取菹扌耎于醢,祭于豆间,遂祭笾,奠爵,兴,取牢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棁手,祭酒,执爵以兴,坐卒爵,拜。主妇答拜,受爵,酌以醋,户内北面拜,主人答拜。卒爵,拜。主人答拜。主妇以爵入于房。尸作止爵,祭酒,卒爵。宾拜。祝受爵。尸答拜。祝酌授尸。宾拜受爵,尸拜送。坐祭,遂饮,卒爵拜。尸答拜。献祝及二佐食。洗,致爵于主人。主人席上拜受爵,宾北面答拜。坐祭,遂饮,卒爵,拜。宾答拜,受爵,酌,致爵于主妇。主妇北堂。司宫设席,东面。主妇席北东面拜受爵,宾西面答拜。妇赞者荐韭、菹、醢,菹在南方。妇人赞者执枣、糗,授妇赞者;妇赞者不兴,受,设枣于菹南,糗在枣东。佐食设俎于豆东,羊臑,豕折,羊脊、胁,祭肺一,肤一,鱼一,腊臑。主妇升筵,坐,左执爵,右取菹扌耎于醢,祭之,祭笾,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棁手,祭酒,执爵兴,筵北东面立卒爵,拜。宾答拜。宾受爵,易爵于篚,洗、酌,醋于主人,户西北面拜,主人答拜。卒爵,拜,主人答拜。宾以爵降奠于篚。乃羞。宰夫羞房中之羞,司士羞庶羞于尸、祝、主人、主妇,内羞在右,庶羞在左。
主人降,拜众宾,洗,献众宾。其荐脀,其位,其酬醋,皆如傧礼。主人洗,献兄弟与内宾,与私人,皆如傧礼。其位,其荐脀,皆如傧礼。卒,乃羞于宾、兄弟、内宾及私人,辩。
宾长献于尸,尸醋,献祝,致,醋。宾以爵降,实于篚。
宾、兄弟交错其酬。无算爵。
利洗爵,献于尸,尸醋。献祝,祝受,祭酒,啐酒,奠之。
主人出,立于阼阶上,西面。祝出,立于西阶上,东面。祝告于主人曰;“利成。”祝入。主人降,立于阼阶东,西面。尸谡,祝前,尸従,遂出于庙门。祝反,复位于室中。祝命佐食彻尸俎。佐食乃出尸俎于庙门外,有司受,归之。彻阼荐俎。
乃馂,如傧。
卒馂,有司官彻馈,馔于室中西北隅,南面,如馈之设,右几,厞用席。纳一尊于室中。司宫扫祭。主人出,立于阼阶上。西面。祝执其俎以出,立于西阶上,东面。司宫阖牖户。祝告利成,乃执俎以出于庙门外,有司受,归之。众宾出。主人拜送于庙门外,乃反。妇人乃彻,彻室中之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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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志,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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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志,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Agree}}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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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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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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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志,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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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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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 next =
|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志,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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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3:05:28Z
囍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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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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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 next =
|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志,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务太多,无暇顾及维基站点事务。但此人作为保守恶势力核心成员之一寻求连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锁,也必须反对。
:另外本人对维基各站点管理情况非常失望,作为文库资深用户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会在个人命名空间中发表感言,批评目前维基中文之乱象并陈述本人的观点。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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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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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 next =
|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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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志,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务太多,无暇顾及维基站点事务。但此人作为保守恶势力核心成员之一寻求连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锁,也必须反对。
另外本人对维基各站点管理情况非常失望,作为文库资深用户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会在个人命名空间中发表感言,批评目前维基中文之乱象并陈述本人的观点。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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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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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 next =
|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志,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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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3:19:53Z
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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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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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 next =
|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志,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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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3:22:01Z
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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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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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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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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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3:23:15Z
囍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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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cess header
|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 section =
|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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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對,我說的,你覺得不爽可以以任何名義扣帽子提告我哈。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3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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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3:24:15Z
Ericliu1912
46623
/* Ericliu1912(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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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process header
|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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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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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對,我說的,你覺得不爽可以以任何名義扣帽子提告我哈。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3 (UTC)
#::: 沒有啦,就是覺得好笑而已XD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4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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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739
2571738
2025-06-21T03:25:19Z
Ericliu1912
46623
/* Ericliu1912(第三次) */
2571739
wikitext
text/x-wiki
{{process header
|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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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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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ortcut = [[WS:RFA]]
|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對,我說的,你覺得不爽可以以任何名義扣帽子提告我哈。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3 (UTC)
#::: 沒有啦,就是覺得這理由好笑而已XD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4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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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743
2571739
2025-06-21T03:32:10Z
囍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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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liu1912(第三次)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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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process header
|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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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對,我說的,你覺得不爽可以以任何名義扣帽子提告我哈。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3 (UTC)
#::: 沒有啦,就是覺得這理由好笑而已XD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4 (UTC)
#::::沒什麼好笑的。
#::::而且你沒那麼重要,維基中文包括U4C變成今天這樣,也非你個人的責任。從2021年5月我剛註冊的時候,恰好正逢維基官方對中文維基大陸管理員出手懲治整肅。撥亂反正之時。導致當年人心惶惶,我申請IP豁免時,被當時的管理員莫名其妙反復盤問。導致本人和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層的第一次衝突。這是第一因。
#::::因為第一因維基中文就沒給我留下什麼好印象。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32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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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744
2571743
2025-06-21T03:33:19Z
囍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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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liu1912(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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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process header
|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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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對,我說的,你覺得不爽可以以任何名義扣帽子提告我哈。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3 (UTC)
#::: 沒有啦,就是覺得這理由好笑而已XD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4 (UTC)
#::::沒什麼好笑的。
#::::而且你沒那麼重要,維基中文包括U4C變成今天這樣,也非你個人的責任。從2021年5月我剛註冊的時候,恰好正逢維基官方對中文維基大陸管理員出手懲治整肅。撥亂反正之時。導致當年人心惶惶,我申請IP豁免時,被當時的管理員莫名其妙反復盤問。導致本人和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層的第一次衝突。這是第一因。
#::::就因為這個第一因,維基中文就沒給我留下什麼好印象。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32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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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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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745
2571744
2025-06-21T03:44:09Z
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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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liu1912(第三次) */
2571745
wikitext
text/x-wiki
{{process header
|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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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對,我說的,你覺得不爽可以以任何名義扣帽子提告我哈。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3 (UTC)
#::: 沒有啦,就是覺得這理由好笑而已XD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4 (UTC)
#::::沒什麼好笑的。
#::::而且你沒那麼重要,維基中文包括U4C變成今天這樣,也非你個人的責任。從2021年5月我剛註冊的時候,恰好正逢維基官方對中文維基大陸管理員出手懲治整肅。撥亂反正之時。導致當年人心惶惶,我申請IP豁免時,被當時的管理員莫名其妙反復盤問。導致本人和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層的第一次衝突。這是第一因。
#::::就因為這個第一因,維基中文就沒給我留下什麼好印象。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32 (UTC)
#::::: :(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44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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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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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791
2571745
2025-06-21T06:51:37Z
红渡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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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liu1912(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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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process header
| title = 申请成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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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Wikisource: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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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本頁能申請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员權限(也包括界面管理員權限),但提名他人成爲或者取消管理員,請先通知當事人。請注意[[Wikisource:投票#各式投票資格]]。IP等不合资格用戶可發言,不可投票。本站没有行政员(也不建議申請行政員),所以所有权限任免要由元維基的監管員執行。請用以下模板进行投票。[[维基文库:導入者|導入者]]請另頁申請。
<pre>:#{{支持}} ~~~~ :#{{中立}} ~~~~ :#{{反对}} ~~~~</pre>
[[Wikisource:管理员#申请管理员存档|存檔]]
}}[[分類:维基文库]]
__NEWSECTIONLINK__
== 管理员提名 ==
<!-- {{nodis|申請}} -->
=== [[使用者: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三次) ===
本人申請續任管理員,以繼續協助處理若干站務積壓工作及編輯請求。本人以往工作內容,除處理版權討論、刪除(恢復)討論、移動請求(包含[[维基文库:机器人#c-Fish bowl-20240131031500-落花有意12138-2021-09-11T12:16:00.000Z|機器人申請]])等常規站務工作外,也偶向全域方面(如[[:commons:Deletion requests/File:GBT 15834-2011.pdf|共享資源]]、[[: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元維基]]等地)說明本站討論經過,協助他們了解本地情況。當然,本人也常以個人身份,活躍於寫字間及上述討論。
因近期文庫飽受管理衝突紛擾,本人承諾將延續既有方式,基於方針與指引及社群共識行使權限:如討論遇有存疑問題,必當先行[[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4年#c-Ericliu1912-20241212183800-红渡厨-20241113133900|請教他人]],並視情況[[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4年#c-Ericliu1912-20250605211400-Sayonzei-20241108062300|跟進討論]],或確認適當[[維基文庫:版權討論/存檔/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30062000-Teetrition-20250219095900|善後辦法]],除非就常識而言[[維基文庫:版權討論#c-Ericliu1912-20250421044700-囍鵲-20250421010500|極為明顯者]],決不自行臆斷。此外,本人對於社群若干政策或個人作為,固有較強烈意見,惟無論如何,對於可能與自身利害相關之討論,亦會謹守分寸,適當予以避嫌:如參與[[维基文库:删除讨论/存档/2025年#c-Ericliu1912-20250411000000-Zhxy 519-20250406011100|刪除討論]],發表個人意見之餘,即不兼以管理員身份決定頁面去留;或對此前特定管理員解任投票投下反對票同時,亦[[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結果|移請]]其他中立管理員暨全域方面共同確認其結果及效力,而非自行予以結案,徒生更多爭議。本人希望,以上說明足以得到社群的理解及認可。——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8日 (三) 01:47 (UTC)
#{{支持}} -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0 (UTC)
#{{支持}}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18日 (三) 02:04 (UTC)
#{{支持}} --[[User:Leiem|Leiem]]([[User talk:Leiem|留言]]) 2025年6月18日 (三) 02:41 (UTC)
#{{反對}}。依照[[w:Wikipedia:翻舊帳#「不要翻舊帳」不是什麼]],自從[[Wikisource:管理员/Ericliu1912#Ericliu1912(第二次)]]以來,[[Wikisource: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525062100-Jusjih-20250524215000]]凸顯Ericliu1912力求避免Gzdavidwong解任案,同Zhxy 519以及Gzdavidwong是啥關係?因此引用[[Wikisource: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03224800-維基小霸王-20250602143900]]:"必须全面整肃,包括EricLiu1912"。但--[[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03 (UTC)
#: 以上所述,都屬個人意見,與管理權限行使沒有關聯。況且本人不會、也不可能在此類議題使用管理權限,相信社群慧眼可識。這都是[[:b:维基教科书:申请成为管理员/Ericliu1912/第二次|老生常談]]了,就不多回應。真正一而再、再而三「翻舊帳」,不願放下的人是誰?本人對此確實頗為失望。——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28 (UTC)
#: 另外說要「全面整肅」管理員的那位同仁,也說過[[维基文库:写字间#c-Liuxinyu970226-20250613112100-银色雪莉-20250613102000|用「猶記得」像是在搞「反猶主義」]]這類神奇言論,你確定要引用他說的話來當理由?即使單就此話而言,我也絲毫不認為「全面整肅」管理員是明智的決定——請記住,你也是管理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9日 (四) 18:56 (UTC)
#{{支持}}。[[User:TongcyDai|TongcyDai]]([[User talk:TongcyDai|留言]]) 2025年6月19日 (四) 18:47 (UTC)
#{{中立}}上述Jusjih指出的问题普遍存在,而且我也承认连ta本人都无法幸免。上述用“同志”一词的称谓我其实反而想回避,因为牵涉是什么领域的同志,政治上的同志?公司的同志?还是有关LGBT的同志?语焉不详的评论不是我能回应的了的。鉴于最近[[m:PCP]]案例多发,若要本站免于被ta人提请关站,就需要多个本站可以接纳的方言内容贡献者合作加强方言互通性(怕是闽东语和粤语只得除外,因为[[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Min Dong 2|元维基语言版本]][[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source Cantonese|申请页]]早已认定有效)。--[[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19 (UTC)
#: 那我改用「同仁」吧,這樣應該比較溫和(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支持}} -- [[User:MarkZhou08|MarkZhou08]]([[User talk:MarkZhou08|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33 (UTC)
#{{支持}}續任 --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1:50 (UTC)
#{{反對}}。本人因最近日常事務太多,無暇顧及維基站點事務。但此人作為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之一尋求連任,哪怕本人被全域封鎖,也必須反對。另外本人對維基各站點管理情況非常失望,作為文庫資深用戶已打算半退休。正式半退之前會在個人命名空間中發表感言,批評目前維基中文之亂象並陳述本人的觀點。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05 (UTC)
#: 《保守》《惡勢力》《核心成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2 (UTC)
#::對,我說的,你覺得不爽可以以任何名義扣帽子提告我哈。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3 (UTC)
#::: 沒有啦,就是覺得這理由好笑而已XD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24 (UTC)
#::::沒什麼好笑的。
#::::而且你沒那麼重要,維基中文包括U4C變成今天這樣,也非你個人的責任。從2021年5月我剛註冊的時候,恰好正逢維基官方對中文維基大陸管理員出手懲治整肅。撥亂反正之時。導致當年人心惶惶,我申請IP豁免時,被當時的管理員莫名其妙反復盤問。導致本人和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層的第一次衝突。這是第一因。
#::::就因為這個第一因,維基中文就沒給我留下什麼好印象。 [[User:囍鵲|kill the zombies in zh.wikisource.org, it is very important.]]([[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1日 (六) 03:32 (UTC)
#::::: :(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1日 (六) 03:44 (UTC)
#{{支持}}。至少有在为社群干活,没有让我投反对票的理由。话说这次续任是咋,直接不限期?———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6月21日 (六) 06:51 (UTC)
= 管理员除名 =
請先查看[[维基文库:管理員的離任]]。除請辭外,一律要先有社群共識,最後告知[[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
== 請辭 ==
{{nodis|申請}}
== 長期沒有活動 ==
{{nodis|申請}}
== 解任投票 ==
=== [[User:Zhxy 519]] 5 ===
請參閱[[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
==== 支持除名 ====
#{{Support}}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2:00 (UTC)
#强烈{{Support}}除名,不可能溝通。是否禁止未來再任,要另案斟酌。--[[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支持}}相关用户恶意曲解及游戏规则已不止一次。--[[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07 (UTC)
#{{支持}},参见其于zhwiki的封禁记录。--[[User:DreamerBlue|DreamerBlue]]([[User talk:DreamerBlue|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18 (UTC)
#:?是说他七年前打的编辑战还是十一年前的人身攻击?文库的事情文库解决,不要[[:m:Requests_for_comment/De-adminship_for_Jusjih_in_certain_projects|到百科挖几年前的黑料]]。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14:32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8 (UTC)
# 不强烈但是{{支持}}'''除名'''。我素不喜卷入社群纷争。然 U4C 既已[[:meta: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hinese Wikisource|动议]],促社群共商此事,而此事关乎维基文库之发展与风气,必将影响深远。回顾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Zhxy_519 User:Zhxy_519 君近期以来之主要编辑贡献],以负责任的态度,陈述以下浅见:
#: {{gap}}虽经权衡再三,决定支持解任,但我觉得,最理想的情况是,User:Zhxy_519 能专注于处理大量明确无争议的日常站务——例如其贡献记录中可见的诸多页面维护、存档整理、常规反破坏等工作,这些无疑对维基文库的运作有所裨益——并能主动且持续地回避处理那些“可能有争议”的工作范畴,尤其是涉及用户封禁、争议页面删除、以及复杂方针的解释与裁定等敏感事务,那么以其经验,或仍可为社群服务。
#: {{gap}}回顾其过往处理某些争议性事务的表现,例如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547636 再向固執用戶溝通]”中所展现的沟通姿态,以及在处理与 User:Jusjih 关于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6%8A%95%E7%A5%A8&diff=prev&oldid=2364915 投票页面编辑的争议] 时采取的回退及 [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usjih&diff=prev&oldid=2364918 用户页警告] 等行动,在我看来,其处理方式往往未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问题,影响了社群的信任与合作氛围。
#: {{gap}}维基媒体创始人吉米·威尔士曾言:“我不喜欢这里弥漫的‘授予管理员身份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事情’这种明显的感觉。”("I don't like that there's the apparent feeling here that being granted sysop status is a really special thing." [https://lists.wikimedia.org/pipermail/wikien-l/2003-February/001149.html]。这段话提醒我们,管理员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社群和妥善使用工具,而非特殊地位或权威。因此,管理员理应是社群可以信赖的沟通者与服务者,积极处理无争议的用户请求,而在遇到潜在争议时,则应更加审慎,注重沟通与反馈,而非轻易动用权限作出单方面裁断。
#: {{gap}}此外,即便是常规的管理提醒或内容规范的执行,若沟通方式缺乏必要的友善和耐心,也可能让用户——尤其是新手——望而却步,对社群的纳新和长远发展并非益事。例如,在引导新用户使用沙盒时(如与 User:Samuelyyy 的 [[User_talk:Samuelyyy|互动记录]],或在要求用户为作品提供来源并直接警示封禁时(如对 User:趙青峰的 [[User_talk:趙青峰|警告]]),直接但可能缺乏温度的措辞,虽指出了规则要求,却也可能在无形中打击了贡献者的参与热情。管理员的言行应友善耐心,循循善诱,尤其在引导新手用户时。
#: {{gap}}然而,在当前维基的机制下,要确保一位管理员能完全、持续地进行这种“选择性回避”或在所有互动中都保持理想的沟通方式,现实中缺乏有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我们难以仅仅依赖个人的自觉或社群的期望来杜绝未来的风险。
#: {{gap}}正因这种“有条件留任”的理想方案在现实中难以周全,考虑到其在处理争议性问题时过往表现出的某些模式,以及在沟通细节上可能对普通用户(尤其是新手)造成的负面观感,为避免类似情况重演、维护社群整体利益与和谐氛围,我不得不倾向于支持解任。
#: {{gap}}此决定并非意在全盘否定该用户在无争议站务上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而是基于对其在处理“可能有争议”工作时所暴露出的风险,以及在当前机制下难以对此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务实考量。希望维基文库和谐发展,凝聚共识,尽快平息纷争。--[[User:Zy26|Zy26]]([[User talk:Zy26|留言]]) 2025年5月30日 (五) 06:22 (UTC)
#{{支持}}。其實U4C那邊已經說得很明白了,還有人看不懂(無論是哪種意義上的看不懂)的話,那屬實讓人不可接受了。而且現在的情況是Zhxy 519擅自回退針對他本人的解任投票,這是嚴重的越權行為,我希望大家不要視而不見。[[User:Sanmosa|Σαν]][[User talk:Sanmosa|μο]][[Special:Contribs/Sanmosa|σα]] 2025年5月31日 (六) 09:06 (UTC)
#{{支持}}:理由见[[维基文库:管理员/除名存档#User:Zhxy 519]]<small>(增补于2025年6月6日 (五) 19:38 (UTC))</small>[[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User talk: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23:26 (UTC)
#{{支持}}'''除名''':本来应该从今天的视角对过往所有有关事件一一研究再进行投票的,特别是[[User:Jusjih/不合理的封禁/2025年]]指出的这些封禁事例是否需要遮罩平反。但是看到大部分人都主张不要再追究过去的个人恩怨,所以我也不打算再提这些,也不主张再使用多年前的事由支持或者反对除名。但是在U4C案件中Zhxy 519仍然继续坚持保留对解任案件进行不当干预的态度。认为方针规定非当事管理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关闭解任案件而当事管理员不需要等待简直是我所见的最夸张的游戏维基规则行为,而且现在仍然没有停止,因此只能支持除名。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8:59 (UTC)
#{{支持}}按照規程通過該項動議,有關動議之理據非常之清楚和明確。 [[User:Longway22|Longway22]]([[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2:35 (UTC)
==== 反對除名 ====
# {{反對}}'''除名''':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7:10 (UTC)
#:{{votevoidh}}同上且認為無法解決社區長期的糾紛問題。[[User:Aqurs1|Aqurs1]]([[User talk:Aqurs1|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47 (UTC){{votevoidf|reason=不符合投票資格|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2:05 (UTC)}}
#::@[[User:Aqurs1|Aqurs1]] 經檢查閣下不具備投票資格,儘能發表意見。因此希望閣下能夠進一步說明在此投票的緣由以供參考。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3:09 (UTC)
# {{反對}}'''除名''':功過三七開,此項公案糾紛經年,水火不相容,必慾置彼于死地,戾氣深重,割裂社區,實在令人泄氣。個人以爲,不能僅以此糾葛即刻除名。兩方何妨“一笑泯恩讎”?[[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4:25 (UTC)
#:這我得出來說句話,這件事不光關係他們兩人之間多年的糾紛,還包括本人因被[[User:Zhxy 519|Zhxy 519]]認定發表了所謂不文明言論被其濫權封禁的問題。[[User:Zhxy 519|Zhxy 519]]去年無視社區規則,在沒有和其他管理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胡亂封禁本人。本人曾向基金會致信提出申訴。
#:現在你們把這件事往公報私仇上引導,完全無視本人作為普通用戶的發言權益受損,是在歪曲整個事件的原委。本人也無所謂和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之間的所謂人際關係。但事實必須澄清。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55 (UTC)
#::首先聲明,我並不“挺”哪一派,也沒有和這裏的哪位有什麽“所謂人際關係”,這個帽子大可不必。你們兩方的口水戰,言辭都不算客氣,到互有彈劾,互有對錯——各人所見,也會有各自的評價,我所擔憂的正是文庫的戾氣越來越重,并非健康之生態,何妨采取更爲包容的態度——如果這也算“歪曲原委”,那豈不也是容不得異議了?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08 (UTC)
#:::我犯下的所謂錯誤,已經被禁言處罰過。然而這個[[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錯誤,還沒收到任何處罰。請問這對我公平麼?
#:::你沒有受到不公平對待,自然可以站在跳出來說空話,在這裡和稀泥,唱高調。藉著所謂什麼維護社區生態的藉口,實際上並不中立,拉偏架支持[[User:Zhxy 519|Zhxy 519]]繼續逍遙法外。
#:::稱為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並不無辜,實至名歸。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8 (UTC)
#::::很遺憾,閣下如此用“非黑即白”的二元論下結論 —— 我還是維持我對此事的自我判斷。所謂“中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要“中立”,我自可去投中立票。換位一下,若您是管理員,有人以此次事項為由彈劾您,我一樣會投反對——因爲竊以爲那犯不上。我就是這樣喜歡“和稀泥”。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47 (UTC)
#:::::等你說的我是管理員你也投反對票的情況出現再來認證你的思維方式,
#:::::現在是你在給濫權封禁我的[[User:Zhxy 519|Zhxy 519]]投反對票。你的選擇直接擺明自己反對[[User:Zhxy 519|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無視被[[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傷害過的用戶(包括我在內),無論你是否意識或承認這一點,你所作出的選擇是在幫助行兇者找到開脫責任的途徑。
#:::::本人留言只是把這件事情的是非緣由說清楚,不是在說服你。更無意改變你,第一個留言就說了,無所謂跟你們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的人際關係。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3 (UTC)
#::::::看來閣下給我貼的“挺某某派的人”這個狗皮膏藥是揭不下去了,只好隨它去吧。有些話還要澄清:某參與文庫的編輯整理,純粹是出於個人愛好,不是來搞什麽“人際關係”的,也無意于這種黨同伐異的游戲。我認爲滋事不大,您認爲滋事體大;我認爲是言語唐突、管理員把握尺度不當,您認爲是“濫權行兇”:不管怎麽樣,都是認識不同。我也並沒有“反對Zhxy 519接受任何處罰”,僅僅是反對因此而罷免,閣下請勿無限擴大此一'''基本事實'''。話説回來,既然你我都能尊重對方表達的自由,而非强迫對方接受己方觀點,那就很好。想來如果都能文明對話,少用些文革體的辭令做派,也不至於反目嗆話。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4:55 (UTC)
#:::::::無論投反對票是為了挺自己堅守的價值理念,還是挺一個具體的人物,落實到本案中,都等同于在挺[[User:Zhxy 519|Zhxy 519]]。最後在說一次挺[[User:Zhxy 519|Zhxy 519]]派不是標籤而是一個基於你意願的現狀描述。不論你挺他的原因究竟為何,或力度多少。
#:::::::至於將文明與文化革命對立起來,本人不敢苟同。文化革命自然不如發達國家民主機制運轉那麼體面溫和,但東方大國自有本國文化背景,生搬硬套民主舶來品只會適得其反。實際上文化革命中大多數普通人對毛教條宗教式的崇拜,相反提升了道德水平。閣下如果上了點年紀或者家中有長輩經歷過那個年代,多半會感慨那時候人的心靈遠比現在單純乾淨。這和宗教淨化同一道理。
#:::::::只有人心向善,才能生出力量將舊體制中的弊病革除。做法和言語,是否分派性相反是形而下的東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6:59 (UTC)
#::::::::舉個也許不是那麽恰當的例子,按照前述邏輯:反對(基於我“價值觀”判斷量刑無法夠到的)死刑 ==》 無法對“恐怖分子”執行死刑 ==》 支持(挺)“恐怖分子”,這樣都能劃上等號了。阿彌陀佛,其罪甚重,其心當誅。(請注意,我無意在這個例子裏影射任何人為“恐怖分子”。)
#::::::::至於文革,歷史早有定論,人們不會以其理想目的之崇高而否認其過程中手段做法之不當及偏差——其中釀成的種種冤假錯案,又豈是一句“形而下、形而上”就能掩飾過去的?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47 (UTC)
#:::::::::私以為不如投中立票,超然處之。 [[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2:21 (UTC)
#::::::::::欲為文庫保留元氣,兩派並存,猶可兼聼,不得不爾。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15:13 (UTC)
#::任何人在阅读过[[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修改認定長期不活動管理員之時限標準(縮短目前標準改為3個月)]]的讨论后,便会知道该次封禁究竟是否属于滥权。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31 (UTC)
#:::哪怕是接受過幾天中文教育的外國人,都能看懂[[Wikisource:管理员#避嫌|避嫌]]是什麼意思。無奈有人就是眼瞎視而不見。我再正告你,從註冊這個網站開始到現在為止我一點錯都沒犯過。
#:::我在頁面下已經投訴了,還不趕緊爬過去搬弄是非。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0:50 (UTC)
#::::[[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4#c-Zhxy_519-20240716135600-红渡厨-20240716133500]]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07 (UTC)
#:::::涉事濫權管理員單方面為自己的解釋當然不能作數,也就和他一唱一和把論壇搞到烏煙瘴氣扭曲規則的鼠輩們才會拿其做借口繼續為自己的罪惡開脫。 對了你不是聽不懂我說的人話麼,我不想聽狗叫,別纏著我。你有什麼要叫也別跟著我後面。[[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16 (UTC)
#::::::阁下辱骂谁,谁就“涉事”而须“避嫌”;想必阁下已是[[:w:维基百科: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在身了。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1:20 (UTC)
#:::::::現行犯殺人放火,都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無罪。聽利益相關方自己的說法,那就不需要審判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37 (UTC)
# {{反對}}'''除名'''。--[[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8 (UTC)
# {{反對}}'''除名'''。--[[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鉴于该案受UCoC委员会管制,纯反对票恐怕认可度很低,建议给出理由。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08:19 (UTC)
#::{{Ping|Dbeef}}UCoC委员会明确指示投反对解任票必须写下理由?--[[User:晞世道明|晞世道明]]([[User talk:晞世道明|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4 (UTC)
#:::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中的「盡管支持人數等於或小於反對人數,但所有反對票均無實際意義(例如有人惡意操縱傀儡或真人傀儡灌票,或是單純反對票而未解釋具體投票理據)」條款,單純反對票效力存在疑問。(根據[[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中的「解任共識之討論或投票,其形式、程序與投票者資格,皆與管理員選任相近。」條款,前述條款也適用於除名投票。)因此需要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所有單純反對票的效力。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8 (UTC)
#::::这次投票中有多名长年未编辑(有的甚至长达十余年)、编辑次数也仅有百余次的用户突然出现,投票后也未有再参与其它讨论,看上去殊为可疑。我怀疑这些用户对本站的争端是否有充分的了解。 '''<span style="font-family:Iosevka,monospace">[[User:沈澄心|<span style="color:#9f3526">dring</span>]][[User talk:沈澄心|<span style="color:#534fa3">sim</span>]]</span>''' 2025年6月6日 (五) 10:24 (UTC)
#::::: {{ping|沈澄心}}我一開始就覺得此案(包含涉事雙方)問題不應該丟回本地表決,交給全域專門委員會研究比較適合⋯⋯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8 (UTC)
#::::: 同時,本案可能已成為「代理人戰爭」,互有恩怨的維基人對立投票。——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51 (UTC)
#:::: 姑且不論該條款所指者係「所有反對票均無意義」,而實際上,此一條款既是用於駁斥管理員「申請」之反對票,理當相對用於檢核管理員「除名」之支持票,而非反之。誠然,單純認同、反對理據,本是一體兩面,不清楚為何現有條款僅指出其中半部。本人的意見是,鑑於管理人員為社群信任制,無論支持或反對除名,均不須施加限制,除非確實涉及真人傀儡。這類要求本來就沒什麼意義(請參考百科新條目推薦評選有關討論),畢竟反對除名者若簡單表達「稱職」、「不構成濫權」等,也能成為正當理由(支持除名者以此類推),但此又跟純投票有什麼差別?——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4 (UTC)
#:::::这里所有的支持票均存在具体而且合理的理由([[User:Patlabor Ingram|Patlabor Ingram]]创建的[[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病亡]]被[[User:Zhxy 519|Zhxy 519]]认为不是单纯事实消息而删除也算)。只有一部分反对票存在需要用户查核员和U4C调查是否有滥用傀儡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1:50 (UTC)
#:::::: 按你這個道理,有多久的積怨都可以拿來算作投票理據了,所以我說理據本身根本沒多少意義。顯然,重點在於是否有「真人傀儡」的編輯特徵。如果你覺得以理據是否具備就足以決定,不用考慮其他問題,大不了現在請反方所有人[[维基文库:申请成为管理员#c-Patlabor_Ingram-20250531232600-支持除名|補提理據]],我沒意見。若要請全域委員會調查,那就是調查全部,豈有(你所在的那)一半不調查的道理?我可沒反對調查我所在的這一半哈。——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2:22 (UTC)
# {{反對}}'''除名''',但希望當事人能夠改善其溝通方式。- [[User:Peacearth|'''Peacearth''']]([[User talk:Peacearth|討論]]) 2025年5月29日 (四) 14:05 (UTC)
# {{反對}}'''除名'''。--[[User:Jlhwung|Jlhwung]]([[User talk:Jlhwu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20 (UTC)
# {{反對}}'''除名'''。--[[User:clioherodotus|clioherodotus]]([[User talk:clioherodotus|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4:23 (UTC)
# {{反對}}'''除名'''。--[[User:Alexsh|Alexsh]]([[User talk:Alexsh|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38 (UTC)
# {{反對}}'''除名''',就我所認知是長期認真工作執行社群需求的管理員。--[[User:Shangkuanlc|Shangkuanlc]]([[User talk:Shangkuanlc|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4:21 (UTC)
# {{oppose}}'''除名'''。稱職。--[[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05:06 (UTC)
# {{反對}}'''除名''',整个投票没头没尾的,去meta翻了半天原来是和jusjih的过节?但私人过节至于走解任么?而且为什么解任不是jusjih来提……--[[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2 (UTC)
#:菲菇君看来是好久没来了,这二位的争端数年前就开始。如果社群明白没必要吵,就不会延宕至今,甚至外溢到其他项目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5:31 (UTC)
#:: 過節複雜到連全域委員會都搞不清楚,丟回給本地,結果依然是不明不白(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5:35 (UTC)
#:::很复杂吗?我觉得我的归纳[[m: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c-RoyZuo-20250413143400-Other_feedback_(RoyZuo)]]算可以吧?
#:::全域委员会完全受一个人操弄,还集体装傻。跑去enwikipedia天天提rfda试试看?三天之内号都给你扬咯。
#:::U4C committee is manipulated by 1 person and the whole committee feigns ignorance. Try doing the same thing (keep raising rfda) on enwp? Anyone would lose their account in hours.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8:50 (UTC)
#:::: 本站社群基數太小,往往各說各的,若有重大衝突,本就多勉強應付;尤其涉及管理層級,則更難經內部機制解決。——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8:56 (UTC)
#: {{votevoidh}}{{反對}}'''除名'''--[[User:Tomchiukc|Tomchiukc]]([[User talk:Tomchiukc|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6:56 (UTC){{votevoidf|reason=似已過期|sign=——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3 (UTC)}}
==== 中立 ====
# {{neutral}}:暫無法置評,只有持局外的立場。——[[User:Shunshen Lee|Shunshen Lee]]([[User talk:Shunshen Lee|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59 (UTC)
#: 註:此位似有錄入作品,應符合投票資格。——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31日 (六) 14:41 (UTC)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唯建议诸位做决定时[[w:User:Hat600/essay/祝福|多看未来,少看往事]]。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1日 (日) 16:29 (UTC)
==== 意見 ====
U4C 認為,該案件請求已起到討論和答辯的作用,因此應立即開始投票階段。因此,本次投票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09:34 (UTC)
: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 ———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3日 (五) 11:30 (UTC)
:{{反對}},兩個理由。1.U4C認證的涉事管理員只有Jusjih和Zhxy_519兩個人。2.本人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僅支持對Jusjih開啟解任投票。--[[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3日 (五) 14:56 (UTC)
::Gzdavidwong早已被社群認為無罪?本維基通常不活躍,要留任多站管理員非必定不可行,但仍應由社群斟酌是否降格臨時。[https://meta2.toolforge.org/crossactivity/Gzdavidwong]也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本案元維基的頁面,RoyZuo在4月13日曾提出全部管理員都要定期複決(Optionally, change all zhws sysops' tenure to a maximum of 6 years. Renewal requires a vote of confidence.)。此想法近似英文維基文庫13月任期。若要全部管理员的解任投票,也算複決,但結果未必完全解任,或可能降格。{{ping|Shizhao}}未涉本案,但不活躍。--[[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36 (UTC)
::: 我想管理員活躍要求根本與此事無關,且社群目前既有一定標準,則符合此一最低需求,即當然滿足留任要件;縱使之後(現正)討論收緊有關標準,結果亦不得溯及既往,更不可能構成解任理由。又此前閣下幾次提起對當事人解任,已多有於法無據或匪夷所思之處(包含前述不合理活躍要求、「留言『你』字太多」云云),如今若要繼續強推,恐怕更加招致他人反感而已。——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1 (UTC)
: {{反對}}:主要涉事方為Jusjih與Zhxy 519,而你跟Gzdavidwong有任何問題,均尚可由社群經正常討論解決,沒必要提起解任。本人僅支持社群同時開啟對Jusjih之解任投票,以徹底擺脫兩人糾纏不清的死結。——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40 (UTC)
::我认为如果已经有用户支持对[[User:Jusjih]]提出解任了,请相关用户在此处发起该投票,列明详细的理由,然后投出支持解任票。[[User:Jusjih]]作为提案人对[[User:Zhxy 519]]投的支持除名票被[[User:Ericliu1912|Eric Liu]]无意中删除,特此恢复。关于其他管理员[[User:Gzdavidwong]]和[[User:Midleading]],我并无特别意见,但是我反对单纯因为“支持开启全体涉案管理员的解任投票”就直接启动这些投票,即使没有用户事实支持。仍然需要有用户发起该投票。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2 (UTC)
::: 抱歉,編輯衝突Orz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我以前列出過,這次再列一遍也無妨。請你記住你說的話,你反對直接啟動針對你和Gzdavidwong的直接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31 (UTC)
:這個Ericliu1912怎麼把Jusjih投下的支持票[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oldid=2562695]刪除了?是誰賦予他刪除別人投票的權力?[[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5 (UTC)
:: 哥們,就是個編輯衝突而已,別緊張==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3日 (五) 16:58 (UTC)
:::本次投票茲事體大,關乎這個網站今後的未來。正所謂正邪不兩立。
:::出現投票莫名消失的情況,會緊張才是合理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7 (UTC)
:::: :P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你別在這裡嬉皮笑臉的,沒人和你開玩笑,你也別跟我開玩笑。
:::::基金會既然已經決議處理這件事,就不容任何人戲謔捉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5:49 (UTC)
:既然要盡量同期,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Jusjih的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8:34 (UTC)
::如果兩天之內再無反對,我將提出對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但可能只是降格臨時管理員,未必完全解任。請各位想想如此可能讓步。--[[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3日 (五) 19:12 (UTC)
::: 上面不是已經有(我以外的)反對了嗎(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4日 (六) 02:41 (UTC)
::::在此不便置評。請再看[[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Midleading公而忘私的看法。--[[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4日 (六) 21:47 (UTC)
:::::所以你已經被反對了,你又沒有獲得任何共識,無權在此再提出解任投票。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0:28 (UTC)
::U4C还在内部讨论Gzdavidwong、Jusjih、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是否也可以直接跳过讨论期执行。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6:46 (UTC)
::: {{noping|0xDeadbeef}}雖然我說的話可能對委員(們)沒啥用,不過我覺得「Jusjih與Zhxy 519」、「Gzdavidwong與Midleading」兩組要分開來看。主要是針對後面那組,社群未曾正式討論解任投票事宜而進入投票,故就算此次得以不受阻礙地提出,仍不應直接跳過聯署及答辯期,以便給予社群最後的協商機會。甚至後面那組可能根本沒有合理解任理據⋯⋯但這就是眾說紛紜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07:20 (UTC)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目前这种情况,提出针对Gzdavidwong解任案的想法是2支持:2反对,而Midleading则是1:3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44 (UTC)
:::::说明如果[[User:Jusjih|Jusjih]]提出针对Gzdavidwong的解任案,可以满足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如果联署期结束时可以达到方针规定的联署要求,那么就可以正常进入投票阶段。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0:56 (UTC)
::::::那就很好奇谁会去提,反正没到正式投票谁也不能反对,不然完全被反对票灌倒,还不如去酒吧畅爽一酌好聚好散了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3:07 (UTC)
:::本次針對Zhxy 519的解任投票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之後本人會將自己的意見投訴至維基基金會討論區。
:::之前本人一直未前去該區發表看法,即是因為想要看看基金會到底打算如何解決本案件。結果現在基金會又一腳踢皮球踢回給本地社區自行解決。問題正是因為本地社區無法解決才會鬧到基金會。要求其仲裁。
:::本案件涉事人員所犯事由是違規操作濫用職權,傷害普通用戶的個人權益,放在現實世界即是違反法律,而非政見不同。故對其除權已超出社區自治權限之邊界。類似現實中司法案件偵辦調查及司法審判之權並非人民所有。涉及到違規案件,應由第三方獨立調查及司法機關最終認定裁決是否有罪。這是任何法治國家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即便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國家,多數人也沒有權力通過投票來干預司法,影響審判。否則無法保證判決結果公平可信。
:::民主的基石是法治,如果沒有基於常識公理的法律體系、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及廉潔公正的裁判者,那民主制度只會成為強權玩弄歪曲制度的工具,成為以多欺少以強壓弱的另一種暴政。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09:10 (UTC)
:::: {{noping|0xDeadbeef}}哇,票都還沒開始投幾天,就有人當自己作法官,打算拒絕承認自己不滿意的結果了!建議委員會參考一下以上經典言論。另外{{ping|Liouxiao}}我覺得你就放棄吧,他到處給別人「分類黨派」[[維基文庫:請求管理員幫助#提报囍鵲|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我想目前本地沒有(第三方)管理員能出面「制裁」他,也是因為目前社群治理混亂所致,所有人都在衝突裡面,怎麼避嫌都不夠。——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11:36 (UTC)
:::::這不是第一個跳出來撐濫權管理員的臨時管理員麼?
:::::之前亂刪[[User:Jusjih|Jusjih]]投票犯案搞小動作沒得逞被抓到現行,撒潑打滾嬉皮笑臉的摸樣真是滑稽透頂。
:::::現在看到我說幾句實話又不順眼了,又想找茬行兇作惡,亂開封禁。別人都怕事,你別光打口跑濫權試試唄。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1:56 (UTC)
::::::目前又沒有規定投票的時候必須給出合理的理由,使用怎樣的投票理由都是有效的。錯誤投票的後果無非就像美國投票選出川普總統之後導致混亂,所以還請各位用戶一定要理性審視本案。
::::::上一次在維基文庫給其他用戶按政治立場分類的用戶[[User:Assifbus|Assifbus]],現在已經被全域鎖定了。[[User:Assifbus|Assifbus]]有嚴重的造假行為,甚至在維基文庫把其他人的翻譯冒稱自行翻譯,直到這個用戶被全域鎖定,我都沒有對其給予無限期封鎖,後來我進行了自我檢討。同样的,[[User:Zhxy 519|Zhxy 519]]之前作出的一些有爭議封禁已經過去了很久,現在已經可以從事後的觀點進行更理性的分析,我也會考慮是否需要改變我的一些觀點。
::::::仍然需要提醒[[User:囍鵲|囍鵲]]在維基文庫必須使用文明用語。也請[[User:Zhxy 519|Zhxy 519]]注意禮貌,身為管理員應當嚴禁使用冒犯性語言,如[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E5%88%A0%E9%99%A4%E8%AE%A8%E8%AE%BA&diff=prev&oldid=2558369]用語已足以使我考慮支持解任。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43 (UTC)
:::::::事情過去很久就可以不追責了?這又是什麼邏輯?
:::::::那南京大屠殺過去80多年了,是不是當年參與侵略南京的侵華日軍就立刻無罪了。
:::::::[[User:Zhxy 519|Zhxy 519]]濫權封禁我的事情也就過去1年多時間,這完全不能說算很久。至於造假什麼的,跟這件事更沒關係。如果因為是造假導致我被封禁,那我沒任何話說。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54 (UTC)
:::::: lol ——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7 (UTC)
::::{{tq|如果沒有成功,本人將拒絕承認投票結果}} 那真的很遗憾了。 [[User:0xDeadbeef|0xDeadbeef]]([[User talk:0xDeadbeef|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12 (UTC)
:::::我說了那麼多,閣下好像就看到了第一句,這眼神去動物園也就摸摸大象了。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2:30 (UTC)
::::: btw上面違反「通用行為準則」的行為一抓一大把,到時候怎麼樣再看著辦。——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5日 (日) 21:38 (UTC)
:{{支持}}同时启动有关Gzdavidwong的解任投票,本站确实该好好整顿,但也同时认可性警告[[User:囍鵲]],请阁下勿再随意谩骂ta人,指责不当行为也是可以且应该文明地指责的。--[[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2:18 (UTC)
::顺带我也{{反对}}针对Midleading的,原因嘛,[[m: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Hounding claim on Chinese Wikisource]]了解一下,被拒绝了哦。--[[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04:51 (UTC)
::本人從未在維基相關網站上辱罵過任何人。請毋針對本人發表不實誹謗言論。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16:24 (UTC)
從上個月23日投票首日算起,到今天為止,投票已經持續14日,達到投票截止時限所設定的最低標準。今日可否結束投票。計票完成後,將最終結果通知U4C,讓其做出裁決?[[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5日 (四) 21:29 (UTC)
: 剛剛算了一下,此一投票2025年5月23日 (五) 05:49 (UTC)提出,故至少於2025年6月6日 (五) 05:49 (UTC)截止。——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5日 (四) 21:35 (UTC)
::{{ping|0xDeadbeef}}若引用以上“所有解任投票的持續時間不少於14日,且應當在相同時間結束。 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3日”,就是本案仍不能太快收尾?--[[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50 (UTC)
::: 惟該發言隨即提到,「如果有用戶在此次投票期間發起對本案件相關其他當事管理員(包括User:Gzdavidwong、User:Jusjih和User:Midleading)的解任投票,這些解任投票均不設置聯署、答辯程序而進入投票階段。」但實際下方所發起有關投票,並未得以跳過前述程序,可見社群就當事人此一完整提議,並未形成共識,從而有關投票尚照常舉行。況且,若此種解任投票發起期間過晚,可能將本投票期間拉長兩倍,此亦屬過當,故作為特例,顯然需要相當共識;而就現況而言,自是缺乏之,且難以回溯,有關投票似仍應以按時結束為先,並等待全域委員會確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00 (UTC)
::::u4c committee不能凌驾社群共识。
::::难道过了两个星期,票投完了,才说延长投票时间?这还符合程序吗? What kind of nonsensical procedure is it to allow extension of voting period after <u>voting already closed after 2 full weeks</u>?
::::即使2个中立管理员不来,也不妨碍@[[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User:Gzdavidwong|Gzdavidwong]]你们3位确认结果。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17:56 (UTC)
::::: 委員會裁定提到,禁止涉事方關閉投票。我提前問過委員會,這一裁定是為避免利益衝突。我們三位有投支持或反對票,所以在這裡仍是迴避為妥。參見[[: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Cases/Zhxy 519, Jusjih and Chinese Wikisource#c-Ericliu1912-20250606120600-囍鵲-20250606102100|元維基有關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01:53 (UTC)
::::::@[[User:Barkeep49|Barkeep49]] time to count the vote carried out according to the motion you wrote.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07:29 (UTC)
:::::::我看到投票已經結束了。謝謝。(I see the vote has been closed. Thanks.) [[User:Barkeep49|Barkeep49]]([[User talk:Barkeep49|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14:47 (UTC)
:[[m:Talk:Universal_Code_of_Conduct/Coordinating_Committee/Cases/Zhxy_519,_Jusjih_and_Chinese_Wikisource#20250523_vote]]
:我留言提醒了全部u4c成员,投票开始至今已超过15日7小时。 I notified all u4c members that it's been over 15 days since voting started. [[User:RoyZuo|RoyZuo]]([[User talk:RoyZuo|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3:45 (UTC)
:刚刚{{ping|囍鵲|p=}}在百科指责我「跑去文库投票介入管理解任」,在此提出'''抗议'''。这里的讨论内容白纸黑字,我有没有投票,我的留言算不算「介入解任」,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7日 (六) 16:30 (UTC)
:: {{ping|魔琴}}您可在全域兩個有關案件處加入陳述。——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7日 (六) 17:11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請中立管理員{{ping|Hat600|Shizhao}}確認結果。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9:18 (UTC)
: 另請委員會注意此一投票雙方可能存在之傀儡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11:49 (UTC)
----
确认结果如下:
#本案明确未经单独的联署或答辩,投票时间应从[[Special:Diff/2562639]]起算,故结束时间为6月6日05:49 (UTC)。
#10支持、11反对;依据[[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按票数论,未获通过。
#虽然本投票由U4C要求发起,但考虑到U4C要求社群继续在本地解决冲突,应可认为本投票的结案权限仍在本地社群。故本次投票以'''解任案未获通过'''结案。
#上方傀儡问题的怀疑,未能确证,且不是技术性傀儡认定,本地社群目前似乎没有办法解决。
#考虑到事出复杂,上述结果自本留言起应在[[Wikisource:申请成为管理员|本页面]]公示至少7日后方可进行存档;若U4C另有指示,从其指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8日 (日) 13:55 (UTC)
#:尊重也同意中立管理员达师的看法。是否傀儡也要注意是否[[w:Wikipedia:傀儡#真人傀儡|真人傀儡]],但最怕證據不足。因此要注意U4C的任何指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9日 (一) 02:31 (UTC)
#: 我已就此[[:meta:Talk:Universal Code of Conduct/Coordinating Committee/Announcements#c-Ericliu1912-20250609093500-Ghilt-20250607211700|通知]]全域委員會。——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9日 (一) 16:15 (UTC)
=== [[User:Jusjih]] ===
<small>鑒於U4C尚無討論決定,本投票可能要走正常程序。唯U4C成員既已聲明對Jusjih的解任投票將獲得保護,歡迎各位就細則加以討論。</small>
理由:
#屢次違反[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7%94%B3%E8%AF%B7%E6%88%90%E4%B8%BA%E7%AE%A1%E7%90%86%E5%91%98&diff=prev&oldid=2080917&diffmode=source 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擅自定義溝通無效,不顧他人反對而強行推動不合理的管理員罷免,且長期誣告[[User:Gzdavidwong]]及[[User:Zhxy_519]]正常封禁(社群認定Gzdavidwong正常的討論[[zh: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請社群參與共議|見此]],誣告Zhxy_519無理強推[[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1#2021年5月29日Zhxy_519禁封用戶妥善否|見此]]);
##參考[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127476&diffmode=source 撒謊事件]。Jusjih隨意編造時間線。
#態度惡劣,直接「[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01579&diffmode=source 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https://zh.wikisource.org/w/index.php?title=Wikisource%3A%E5%86%99%E5%AD%97%E9%97%B4&diff=prev&oldid=2270585&diffmode=source 好像Jusjih是老板而其他人只是Jusjih的雇员](達師語)
#近期(2025年4月)因此類糾葛,跨維基在無關事件上[[: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5#April_2025|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濫用當地管理員權限。
#中文邏輯能力不足以勝任。如此處
{{quote|截至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 --达师 - 370 - 608 2022年12月4日 (日) 16:40 (UTC)
: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請注意曾有被提管理員解任,不答辯,反而擅自直接回退的惡例[1] [2] [3]。--Jusjih(留言) 2022年12月5日 (一) 19:47 (UTC)
::有一说一,在下没太懂达师阁下说“没看到Jusjih的用户贡献里有进一步试图沟通的动作”和您说“那就再提管理員解任?”之间有什么样的逻辑关联? 银色雪莉(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9:42 (UTC)}}
==== 答辯區 ====
首先,請注意我在元維基的[[m:User:Jusjih|用戶頁]]“天天因公道歉”的誠意,包括他人的錯因公代位道歉、表示遺憾,近似曾子“吾日三省吾身”。“所有管理人員也是人,都曾經是新手,不是神。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不論管理人員自信作為有多正確時,難免會引以特定用戶反感。若有不便,敬請見諒,以及接受在此希望能夠代表維基的歉意。謝謝指教。”Zhxy 519是否有此誠意?Zhxy 519提解任的理由不應成立,反而要强烈反駁:
#以上引述的“不得強推的管理員共識”是Gzdavidwong所言,但同Zhxy 519如何互動的?Zhxy 519曾否“擅自定義溝通無效”?Zhxy 519所謂“誣告”的可信度有嚴重利益衝突,未必可信。
##不同意有所謂“撒謊”。Zhxy 519[[w:维基百科:翻舊帳|翻舊帳]]太[[w:维基百科:寬恕和遺忘|寬恕和遺忘]]。
#Zhxy 519的態度是否更像容不得其他用戶指責?請注意[[User:hat600|達師用戶頁]]的聲明。
#Zhxy 519在2024年1月干涉[[s:mul:Wikisource:Proposed_deletions/Archive_2024#Wikisource:Jimbo_Wales_against_attacks_on_userpages|舊維基文庫一份論述]],目的可疑,干Zhxy 519啥事?因此2025年4月才要提醒在地管理員。何者才是騷擾他人的正常活動?另[[m:Requests for comment/Global de-adminship for Jusjih|2022年]]Zhxy 519早就侵犯其他12維基,向他們道歉呢?
#我的生活英文比中文重要得多,因此中文邏輯能力請各位包涵。Zhxy 519的此說太不尊重他人。
{{ping|0xDeadbeef}}依照[[Wikisource:寫字間#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按章“强推”Zhxy 519解任案,尚未完成。Zhxy 519不管利益衝突太多次了:[[m:Steward_requests/Permissions/2021-08#Jusjih@zh.wikisource|濫用緊急解任]]、[[m:Requests for comment/Jusjih's disruptive and abusive behaviours cross projects|2021年]]、[[m:Requests for comment/De-adminship for Jusjih in certain projects|2022年]]、[[Wikisource:写字间/存档/2023#提議罷免User:Jusjih管理員|2023年]]已造成[[w:en:Double jeopardy|四重危險]],加上本次就是[[w:en:Double Jeopardy Clause|五重危險]],嚴重危害本站所在國美國的公共秩序。因此,請大家要有良心公正判事,反而太像Zhxy 519以及其盲目支持者需要禁制反坐。--[[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6日 (一) 15:59 (UTC)
:# 這是共識,是當初參與結案的三名管理員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所達成,我只需引用,要什麼「互動」?不同意是沒用的,Gzdavidwong列出了時間線。
:# 「容不得」是你自己對別人說的,不必反咬一口,很明顯這不算成功替自己辯解。
:# 你仍然在攻擊別人。但即使是你舉的例子,所有參與者都認為此文不值得保留,反而暴露了你一貫的做法,不顧他人意見,利用管理員身份強行結案。
:# 這倒是很誠實,但是既然承認中文能力不足,那麼說你是不勝任毫不冤枉。
:# 我不就你除以上四條之外的奇談怪論發表評論。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Gzdavidwong、Midleading、Hat600三人曾達成的,效力何永久之有?Zhxy 519不要任意以偏概全,更要想想此次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何以直接在此“更强推”解任。
::#Zhxy 519四次强行回退掉被解任案,才是更「容不得」不同看法。自由的圖書館不是放縱。蔡元培[[自由與放縱]]有云:“放縱者,自由之敵也。”因此「容不得」的事必有,端看是啥。Zhxy 519根本不懂利益衝突之回避。
::#Zhxy 519才是仍然在攻擊別人。嫉妒心是否太重?太久他人不表意見,多語文維基文庫沒有強行結案之事。[[Wikisource:Proposed deletions/Archive 2024|存檔]]的是另外管理員Koavf,就是認可。請勿口含天憲擅自替多語文維基文庫論述或干涉其自治。
::#Zhxy 519太多“你”字,才是太不禮貌的不勝任。我不承認中文能力不足,只是非最好,反之,多用第三人稱少用第二人稱。
::#不承認有何“奇談怪論”。不認知以上“天天因公道歉”聲明,足以太像是“得理不饒人”。--[[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2:29 (UTC)
==== 支持除名 (含聯署) ====
#發起人票--[[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支持}}——— [[User:红渡厨|红渡厨]]([[User talk:红渡厨|留言]]・[[Special:用户贡献/红渡厨|贡献]])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7 (UTC)
#{{支持}}--[[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08 (UTC)
==== 反對除名 ====
#{{反對}} 达师在用户页宣称“由于U4C介入,暂时撤回此处原有的声明,直至情况明晰。 ”,以及投中立票并宣称“多看未来,少看往事”,说明第二条理由已经失效(如果达师认为仍然有效请说明);同时我认为第一条理由也已经因为U4C介入而失效。其他理由也无法说明Jusjih在本地存在明显滥权或其他严重违反维基方针的情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7:45 (UTC)
#: (1) 提出同时辞职是在社群失能、缺乏更上级调解或评判机制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社群因这些事件停摆的建议。在U4C介入的前提下,同时辞职作为一种解决方案已不是最优解。如果此时我仍然保留我自己和他们一起辞职的承诺,会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因而决定暂时撤回用户页的声明。但如果此时我在解任投票中取某种立场,于道德上似乎不妥(即便是''都支持解任''),故明示全部采取中立。(2) 本人过去针对各方行为的评价,是否成立,应由各位观者基于当时的上下文自行判断,而非基于本人目前所持的立场。值得指出的是,'''本人不应也无法收回这些言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43 (UTC)
#::感谢回应,理解并尊重中立你的观点。鉴于第二条理由已经太旧,本人暂时不进行进一步研究,否则就要连上面那个投票提到的旧事一起研究了,避免在证据的时效上设置双重标准。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4日 (三) 10:23 (UTC)
#{{反对}}同Midleading,以及至少理由1和4更像是描述提案者自己。--[[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1:21 (UTC)
#{{反對}} [[User:囍鵲|囍鵲]]([[User talk:囍鵲|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19:02 (UTC)
#{{反對}} [[User:Liouxiao|Liouxiao]]([[User talk:Liouxiao|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3:06 (UTC)
#{{反对}}:好吧这还有一个……真有必要吵嘛?--[[User:PhiLiP|PhiLiP]]([[User talk:PhiLiP|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2:27 (UTC)
==== 中立 ====
#{{中立}}:由于先前已居中建议Zhxy 519和Jusjih同时辞职,在本轮因U4C动议发起的投票中,本人对各方面均不表示立场。 --[[User:hat600|<font color="#6BA53A">'''达师'''</font>]]<small> - [[User talk:hat600|370]] - [[Special:用户贡献/hat600|608]]</small> 2025年6月2日 (一) 13:25 (UTC)
# {{中立}}:此一問題困擾社群太久,與其說對當事人還有什麼不信任或厭惡,本人更希望雙方放下私人恩怨,共同投入站務工作。就此而言,本人的最終立場將視[[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有關討論情況]]及當事人之回覆而定。——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3日 (五) 22:12 (UTC)
#:和在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比較,上一個投票中提出的投票理由有三條,這里提出的中立投票理由只有一條。理由1“當事人平時積極行使管理權限,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Jusjih不存在。理由2”惟協助日常站務工作大體無礙,仍足資信任。“[[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確實更低一些。理由3”與此同時,支持方過往理據動輒得咎,且多訴諸連年累積的個人恩怨,實難令人接受。”這一點在這一個投票中也有,雙方是平等的。上一個投票中閣下表示反對,而這一個投票表示中立,說明[[User:Jusjih|Jusjih]]活躍度更低的影響足以抵消“操作雖偶有不周之處”造成的影響並足以傾向於支持解任,這樣才能解釋這里僅有一個在上一個投票中應該是反對的投票理由這次卻得到了中立的結果。問題是[[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以當前方針而言也還算達標,閣下也曾在其他地方表示支持維持甚至降低管理員活躍度標准,所以這里還是要考慮[[User:Jusjih|Jusjih]]的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的原因是什麼呢?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01:54 (UTC)
#:: 本來這問題算是Jusjih吃虧,但Zhxy 519在追究的過程中,也出於急切犯了不少錯誤,而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本人若以相同標準看待兩個解任投票,就不能單憑爭執本身無比複雜的過程,以為隨意支持或反對除名的理據。這是本人糾結的原因。所以目前的重點,並非所謂「活躍度更低因此不能反對解任」問題,而是他們對不再為此般俗事爭吵(亦即紛擾大局之核心)的態度到底如何?在對方(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如果他(Jusjih)仍藉故託辭牽拖,或是避走不予回應,那就讓我足夠憂心此後社群是否能夠回復應有安寧,包括站務工作的正常運作等,以至於可能再改票。希望你能夠理解我的立場。——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4日 (六) 17:55 (UTC)
#:::請舉證Zhxy 519已明確表示同意何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4日 (六) 20:41 (UTC)
#:::: {{ping|Jusjih}}[[维基文库:写字间#c-Ericliu1912-20250613220100-Ericliu1912-20250608073400|請看討論]]。——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09:15 (UTC)
#:::::那就在此回一句:“問題皆是Zhxy 519多次封禁用戶的程序,造成社群存疑,但因為日常繁忙,本人雖不承諾原諒Zhxy 519,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也就是可同意Zhxy 519按章行使刪除恢復頁面,但涉及封禁用戶的特權,有待另案商榷如何限制Zhxy 519使用之。--[[User:Jusjih|Jusjih]]([[User talk:Jusjih|留言]]) 2025年6月15日 (日) 15:54 (UTC)
#:::::: 好。——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6 (UTC)
==== 意見 ====
如開頭小字,因情況特殊,在U4C進一步指示前歡迎各位就細則討論。--[[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
:設置聯署程序還是直接進入投票程序的最大區別也就是在進入投票程序之前能否找到兩個聯署人投票支持解任。現在其實也是一個僅限支持解任的聯署人投票的階段。如果該提案在提出7日內聯署人數不足[[Wikisource:管理員的離任|方針]]規定的2人,那麼該解任案就失效,需要等待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確認該解任案是否可以跳過聯署程序以豁免此要求。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7日 (二) 03:36 (UTC)
::我已經補完了聯署。既然按照目前的規則,下一步應該是發動方與當事人之間最後一次攻防。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7日 (二) 13:11 (UTC)
:::完成。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01:09 (UTC)
: 順便請教一下,上面說「支持除名(含聯署)」,但又說「請勿在達到聯署門檻後投票」,那末屆時聯署票是會直接轉移為支持票呢,還是要重新投票呢?又指引所說的條件是「聯署解任案」,似乎也不等於正式投票階段當然支持,我想趁現在釐清規則也好。{{ping|Gzdavidwong|Hat600|Midleading|Shizhao}}副知當事方以外其他管理員協助解惑。——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8 (UTC)
:: 註:個人在這方面沒有特別意見(畢竟算是細微程序問題),所以大家怎麼決定都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8日 (三) 12:29 (UTC)
::既然叫做「支持除名(含聯署)」,當然可以把聯署票視為支持票。如果不支持除名,為什麼還要聯署呢,請自行取消聯署。 [[User:Midleading|Midleading]]([[User talk:Midleading|留言]]) 2025年5月28日 (三) 16:20 (UTC)
::因為細則還在討論嘛,討論完了當然按照慣例轉支持票了。 [[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5月29日 (四) 01:06 (UTC)
:還有沒有問題?最後的對話也已經結束,現在開始正式投票了。 [[User:Gzdavidwong|瓜皮仔]]@[[User talk:Gzdavidwong|Canton]] 2025年5月29日 (四) 13:09 (UTC)
:: {{ping|Gzdavidwong}}依據指引,解任聯署至少要過七日,始能進入投票,目前為時過早。——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3 (UTC)
:: 經查,此一投票於2025年5月25日 (日) 19:37 (UTC)發起,故投票期最早於2025年6月1日 (日) 19:37 (UTC)開始。——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5月29日 (四) 13:49 (UTC)
:::現在時間到了吧?--[[User:Zhxy 519|Zhxy 519]]([[User talk:Zhxy 519|留言]]) 2025年6月1日 (日) 21:11 (UTC)
::::@[[User:Zhxy 519|Zhxy 519]]那么阁下的中文能力有多大呢?就我所知以前这个页面阁下曾公然使用日语且并未解释原因,此外姑且不谈维基百科那边的封禁史,自己警告自己这事您又如何回应呢。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User talk:Liuxinyu970226|留言]]) 2025年6月2日 (一) 02:36 (UTC)
:::: {{noping|Zhxy 519}}對。——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2日 (一) 06:49 (UTC)
:ASN上面的链接是「#解任投票」,希望管理员修一下。[[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13 (UTC)
:: {{noping|魔琴}}不過兩個都是解任投票呀?還是擔心會有章節先後的偏差問題?——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 但我還是先將兩者重新分開了。——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39 (UTC)
:::嗯?刚刚在[[千字文]]嘗试点链接结果来到了[[千字文#解任投票]],现在好像好了。 [[User:魔琴|魔琴]]([[User talk:魔琴|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3:43 (UTC)
:::: 這錯誤我也遇過,就是不會加載目標頁面,直接跳了章節而已。不過跟解任投票怎麼連結本身應該沒什麼關係。——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6日 (五) 03:45 (UTC)
==== 結果 ====
此一解任投票當已結束。本人確認結果如下:支持除名三人、反對除名五人,另有兩人中立;依據現行「管理員的解任」指引,投票當為'''不通過'''。——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7 (UTC)
: 比照此前投票,一樣公示七日。另副知{{ping|Dbeef}}委員。—— '''[[User:Ericliu1912|Eric Liu]]'''<sub>('''[[User talk:Ericliu1912|留言]]''')</sub> 2025年6月15日 (日) 21: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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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法滅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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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Header|title=佛說法滅盡經|author=|section=|times=|previous=[[Portal:佛教典籍|佛教典籍]]|next=|type=佛經|from=大正新脩大藏經|notes=}}
佛說法滅盡經
僧祐錄中失譯經人名今附宋錄
聞如是:
一時佛在拘夷那竭國——如來三月當般涅槃——與諸比丘及諸菩薩。
無央數眾來詣佛所,稽首于地。世尊寂靜默無所說,光明不現。賢者阿難作禮白佛言:「世尊前後說法威光獨顯,今大眾會光更不現,何故如此?其必有故,願聞其意。」
佛默不應,如是至三。
佛告阿難:「吾涅槃後法欲滅時,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道,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飲酒噉肉,殺生貪味;無有慈心,更相憎嫉。
「時有菩薩、辟支、羅漢,精進修德,一切敬待,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鞠育窮厄;恒以經像令人奉事,作諸功德;志性恩善,不侵害人;損身濟物,不自惜己,忍辱仁和。設有是人,眾魔比丘咸共嫉之,誹謗揚惡,擯黜驅遣不令得住。自共於後不修道德,寺廟空荒,無復修理轉就毀壞;但貪財物,積聚不散,不作福德;販賣奴婢,耕田種植,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有慈心;奴為比丘,婢為比丘尼,無有道德,婬妷濁亂,男女不別,令道薄淡皆由斯輩。或避縣官依倚吾道,求作沙門,不修戒律;月半月盡雖名誦戒,厭倦懈怠不欲聽聞,抄略前後不肯盡說;經不誦習,設有讀者不識字句,為強言是,不諮明者;貢高求名,虛顯雅步以為榮冀,望人供養。眾魔比丘命終之後,精神當墮無擇地獄,五逆罪中餓鬼、畜生靡不經歷,恒河沙劫罪竟乃出,生在邊國無三寶處。
「法欲滅時,女人精進,恒作功德;男子懈慢,不用法語,眼見沙門如視糞土,無有信心。法將殄沒,登爾之時諸天泣淚。水旱不調、五穀不熟,疫氣流行死亡者眾。人民勤苦,縣官計剋,不順道理,皆思樂亂。惡人轉多如海中沙,善者甚少若一若二。劫欲盡故,日月轉短,人命轉促,四十頭白,男子婬妷,精盡夭命,或壽六十。男子壽短,女人壽長七、八、九十或至百歲。
「大水忽起卒至無期,世人不信故為有常。眾生、雜類不問豪賤,沒溺浮漂,魚鱉食噉。
「時有菩薩、辟支、羅漢,眾魔驅逐不預眾會。三乘入山福德之地,恬怕自守以為欣快,壽命延長。諸天衛護,月光出世,得相遭值,共興吾道五十二歲。《首楞嚴經》、《般舟三昧》先化滅去,十二部經尋後復滅盡,不復現。不見文字,沙門袈裟自然變白。
「吾法滅時,譬如油燈臨欲滅時,光明更盛,於是便滅——吾法滅時亦如燈滅。自此之後,難可數說。如是之後數千萬歲,彌勒當下世間作佛。天下泰平,毒氣消除,雨潤和適,五穀滋茂,樹木長大,人長八丈,皆壽八萬四千歲,眾生得度不可稱計。」
賢者阿難作禮白佛:「當何名斯經?云何奉持?」
佛言:「阿難!此經名為『法滅盡』。宣告一切,宜令分別,功德無量不可稱計。」
四部弟子聞經,悲慘惆悵,皆發無上聖真道意,悉為佛作禮而去。
佛說法滅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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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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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 section = 沿革
| noauthor = 中華民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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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xt = [[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組織法]]
| notes ={{wikipedia|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民國93年)|中華民國 93 年 3 月 23 日]] 制定44條
:中華民國 93 年 4 月 7 日公布<sup>[[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6741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44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sup>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民國98年)|中華民國 98 年 4 月 28 日]] 修正第30, 34條
:中華民國 98 年 5 月 13 日公布<sup>[[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18821號令]]修正公布第 30、34 條條文</sup>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民國105年)|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19 日]] 刪除第24條
::修正第11, 14, 17, 40條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4 日公布<sup>[[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37391號令]]修正公布第 11、14、17、40 條條文;並刪除第 24 條條文<br>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125014346 號公告]]第 3 條、第 4 條第 1 款、第 5 條、第 7 條第 1 項、第 9 條第 2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13 條第 3 項、第 16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18 條、第 21 條、第 27 條、第 42 條第 2 項、第 43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管轄;第 7 條、第 8 條、第 9 條第 1 項、第 10 條第 1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4 條、第 15 條第 2項、第 16 條第 1 項、第 4 項、第 5 項、第 17 條、第 19 條、第 20 條、第 22 條第 4 項、第 25 條、第 26 條第 2 項、第 29 條、第 30 條第 1 項、第 32 條、第 33 條、第 34 條、第 35 條、第 37 條、第 38 條所列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管轄</sup>
</onlyinclude>}}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93年制定}}
[[分類:中華民國曾經修正2次的法律]]
[[分類:中華民國農業部]]
mguo8b9kvg5ya9bupmhaxo3k4q1g23g
Author:呂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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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notes=字誠之,筆名駑牛。中国江蘇武進(今常州市)人。出生於書香世家,15歲入縣學。曾任上海光華大學教授、歷史系主任。與[[author:錢穆|錢穆]]、[[author:陳垣|陳垣]]、[[author:陳寅恪|陳寅恪]]並稱為「中國四大史學家」。}}
===通史===
*《白話本國史》(1923)
*《[[呂著中國通史]]》(上冊1940年,下冊1944年)
===斷代史===
*《先秦史》(1941)
*《秦漢史》(1947)
*《兩晉南北朝史》(1948)
*《隋唐五代史》(1959)
===近代史===
*《呂著中國近代史》(1997)
===專史===
*《理學綱要》(1931)
*《宋代文學》(1931)
*《先秦學術概論》(1933)
*《中國民族史》(1934)
*《中國制度史》(1985)
*《文字學四種》(1985)
*《呂著史學與史籍》(2002)
*《經子解題》(1926)
===史學 論文 札記===
*《呂思勉讀史札記》(1982)
*《論學集林》(1987)
*《呂思勉遺文集》(1997)
===文史 通俗讀物===
*《史學四種》(1934)
*《三國史話》(1943)
*《歷史研究法》(1945)
===其他===
*《[[光华大学小史]]》(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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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樂院燕青博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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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同樂院燕青博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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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李文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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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沖末扮宋江同外扮吳學究領僂儸上〕〔宋江詩云〕}}幼小鄆城為司吏,因殺閻婆遭迭配。宋江表字本公明,人號順天呼保義。某姓宋名江,字公明,綽號順天呼保義者也。曾為濟州鄆城縣把筆悟史,因帶酒殺了閻婆惜,一腳踢翻燭臺,延燒了官房,被官軍拿某到官,脊杖了六十,迭配江州牢城軍營。因打梁山經過,遇著晁蓋哥哥,打加枷鎖,救謀上山,就讓某第二把交椅坐了。不幸哥哥晁蓋,三打祝家莊中箭身亡。眾弟兄就推某為首,聚三十六大夥,七十二小夥,半垓來的小僂儸。某喜的是兩個節令:清明三月三,重陽九月九。目今正是九月重陽節令,某放眾頭領下山,三十日假限,誤了一日笞四十,誤了二日杖八十,誤了三日處斬。有燕青去了四十日,至今未回,誤了某十日假限。常言道:"軍令無私。"怎好饒免?小僂儸,蹅著山岡望著,若燕青來時,報復我知道。{{--|〔僂儸云〕}}理會的。{{--|〔正末扮燕青上,云〕}}嗨!早誤了假限十日也。{{--|〔唱〕}}
{{++|【仙呂•端正好】則我這白氊帽半搶風。則我這破搭搏,落可的權遮雨。誰曾住半霎兒程途!}}{{--|〔云〕}}報復去,道有燕青來了也。{{--|〔僂儸云〕}}諾,報的哥哥得知,有燕青來了也。{{--|〔宋江云〕}}著他過來!{{--|〔僂儸云〕}}著過去。{{--|〔正末做見科,云〕}}哥哥喏!{{--|〔唱〕}}{{++|我這裏便爆雷也似喏罷抬著覷,}}{{--|〔宋江怒科,云〕}}燕青!你來了也。{{--|〔正末唱〕}}{{++|呀!則見我保、保、保義哥哥怒。}}
{{--|〔宋江云〕}}燕青,你告了幾時假限也?{{--|〔正末云〕}}哥哥與與您兄弟一個月假限。{{--|〔宋江云〕}}你去了幾時?{{--|〔正末云〕}}我去了四十日。{{--|〔宋江云〕}}你誤了我幾日假限?{{--|〔正末云〕}}誤了哥哥十日假限。{{--|〔宋江云〕}}你知道我的軍令,誤了我一日假限,該咱處?{{--|〔正末云〕}}笞四十。{{--|〔宋江云〕}}誤了兩日呢?{{--|〔正末云〕}}杖八十。{{--|〔宋江云〕}}誤了三日呢?{{--|〔正末云〕}}處斬。{{--|〔宋江云〕}}你誤了幾日?{{--|〔正末云〕}}我誤了哥哥十日假限。{{--|〔宋江云〕}}你誤了十日假限,更待幹罷!小僂儸,與我將燕青推出去,斬訖報來!{{--|〔正末云〕}}眾弟兄每勸一勸兒波。{{--|〔吳學究做跪下勸科,云〕}}刀下留人!哥哥息怒,想燕青在於梁山泊上,也多有功來,怎生看俺眾兄弟之面,饒過他這一次咱。{{--|〔宋江云〕}}眾兄弟每請起。論法呵饒不過,看著眾兄弟每的面皮,姑免他項上之罪,脊杖六十者!{{--|〔吳學究云〕}}燕青兄弟,軍中事容不得情,你且受杖者。{{--|〔僂儸做打科,云〕}}四十!五十!六十!{{--|〔宋江云〕}}小僂儸!將燕青搶出去!自今日為始,再也不用他了也。{{--|〔正末云〕}}哥哥,打了您兄弟也罷,可怎生不用,就趕下山去?{{--|〔僂儸做推出門科〕}}{{--|〔正末做沒眼科,云〕}}您兄弟每,可怎生不見您一個那?呀呀呀!壞了我這眼也。{{--|〔僂儸云〕}}可不早說。報的哥哥得知,燕青被打了六十,感了一口氣,壞了眼也。{{--|〔宋江云〕}}學究兄弟,可惜一個好漢!小僂儸,將燕青與我扶上山來者!{{--|〔僂儸云〕}}理會的。{{--|〔扶正末做見宋江科〕}}{{--|〔正末云〕}}哥哥,壞了我這眼也。{{--|〔宋江云〕}}兄弟也,某一時間致怒打了你幾下,不想壞了你這眼。眾兄弟每,看我面皮,每人只一短金釵,與你下山去尋個良醫。待醫治的好了,你上山來,依舊用著你也。{{--|〔正末云〕}}索是謝了哥哥也。{{--|〔唱〕}}
{{++|【么篇】罷波,我枉舍了火也似熱熱的一丹心,早沒了我鏡也似朗朗的雙明目,可著誰養贍我這七尺之軀。想弟兄每虎據了山東路,則撚了個不出力的燕青去。}}{{--|〔下〕}}
{{--|〔宋江云〕}}燕青去了也。等他醫得眼好了上山來。某依舊用他,亦未為遲。大小頭領,聽某將令!{{--|〔詩云〕}}從小校聽咱分付,今夜個該誰巡捕?黑地裏悄語低言,不要您頭藏尾露。遇官軍須當殺退。若經商便將拿住。但違了某家將令,斬首級決無輕恕!{{--|〔同下〕}}
==第一折==
{{--|〔沖末扮燕大、搽旦扮王臘梅、外扮燕二同上〕〔燕大詩云〕}}耕牛無宿料,倉鼠有餘糧。萬事分已定,浮生空自忙。小可汴梁人氏,喚做燕和,嫡親的三口兒家屬。渾家王臘梅,元不是我自小裏的兒女夫妻,他是我後娶的。兄弟是燕順,生的鬚髮蓬松,只因性子粗糙,眾人起他一個混名,叫做卷毛虎。不知我這兄弟,為著那一件來,偏生兩個眼裏見不的我那嫂嫂。{{--|〔燕二云〕}}怎麼我見不的那?{{--|〔搽旦云〕}}燕大,你這兄弟見我便是罵。我便歹殺者波,也是你哥哥的渾家,怎麼這等輕薄!{{--|〔燕二云〕}}哥哥,俺是甚等樣人家,著他辱門敗戶--頂著屎頭巾走,你還不知道?{{--|〔燕大云〕}}兄弟也,我怎生頂著屎頭巾走?{{--|〔搽旦云〕}}你哥哥更是鏖糟頭。{{--|〔燕二云〕}}你道我打不的你麼?{{--|〔搽旦云〕}}燕大!你看你兄弟打我哩。{{--|〔燕大云〕}}兄弟也,你休打你嫂嫂,打我波。{{--|〔燕二云〕}}罷、罷、罷,俺一搭裏也難住,則今日辭別了哥哥,我離了家中,凍死、餓死再也不上你門來了。嫂嫂,好生侍奉哥哥,俺哥哥若有些好歹,我不道的輕饒素放了你也!{{--|〔搽旦云〕}}你要去自去,你哥哥才三歲兒哩。{{--|〔燕二云〕}}我出的這門來。燕順也離了家中,可也耳根清淨,則今日街市上投托幾個相識朋友,走一遭去來。{{--|〔下〕}}{{--|〔燕大云〕}}我兄弟搬出去了。大嫂,你心中可快活了也。{{--|〔搽旦云〕}}燕大,你如今卻要怎的?{{--|〔燕大云〕}}大嫂,明日是三月三清明節令,多將著些錢鈔,咱要同樂院吃酒去來。{{--|〔詩云〕}}春天日正長,爛熳百花香。同樂院裏吃酒去也,等人稱讚我家裏有這好嬌娘。{{--|〔下〕}}{{--|〔搽旦云〕}}燕大去了也。我雖家嫁了這燕大,私下裏和這楊衙內有些不伶俐的勾當。我著人尋他去了。這早晚怎生還不見回來?且磕些瓜子兒,等著他者。{{--|〔淨扮楊衙內上,詩云〕}}花花太歲我為最,浪子喪門世無對。滿城百姓盡聞名,喚做有權有勢楊衙內。自空楊衙內的便是。我和這燕大的渾家王臘梅,有些不伶俐的勾當,爭奈俺兩個則是不能勾稱心。如今他使人來尋我,不知有甚的說話,須索走一遭去。此間正是。不過便過去,我則在門首么喝,他裏頭自有人出來。下次小的每,將那馬與我拴的遠著。{{--|〔搽旦見科,云〕}}這是衙內的聲氣,他來了也。待我喚他。衙內!你進屋裏來。{{--|〔楊衙內云〕}}家裏沒人麼?{{--|〔搽旦云〕}}沒人在家,你進來。{{--|〔楊衙內入門科,云〕}}姐姐,想殺我也!你喚我來,有甚麼勾當?{{--|〔搽旦云〕}}我雖然嫁了燕大,我真心兒只在你身上。明日是清明三月三,俺兩口兒燒香去,在同樂院裏吃酒。我在那裏等,你疾些兒去,早些兒來。{{--|〔楊衙內云〕}}你明日和燕大在同樂院吃酒去?你先去便等我,我先去便等你,只不要哄我。{{--|〔同下〕}}{{--|〔丑扮店小二上詩云〕}}百般買賣都會做,及至做酒做了醋。算來福氣不如人,只是守著本分做豆腐。自家店小二人的便是。俺這店裏下著個瞎大漢,欠下房宿飯錢,一些沒有,被大主人家怪我。今日喚他出來,我自有個處置。兀那沒眼的大漢,店門首有你個鄉親喚你哩。{{--|〔正末上,云〕}}哥哥,你喚我做甚麼那?{{--|〔店小二云〕}}門口有你個親眷尋哩。{{--|〔正末云〕}}哥也,我那裏得那親眷來?你休鬥我耍。{{--|〔店小二云〕}}兀的不在店門首?{{--|〔做推科,云〕}}你出去!我關上這門,凍殺餓殺,不幹我事。{{--|〔下〕}}{{--|〔正末云〕}}好大雪也!哥哥開門波,再住一夜兒去。真個不開門那?這裏也無人,自家燕青的便是。自從壞了我這雙眼,下的山來到這店肆中安下,房宿飯錢都少下他的。那小二哥被大主人家埋怨,今日把我趕將出來。便好道"男兒不得便,刺頭泥裏陷",拚的長街市上盤街兒叫化去咱。{{--|〔唱〕}}
{{++|【大石調•六國朝】我揣巴些殘湯剩水,打疊起浪酒閑茶,我著些氣呵暖我這凍拳頭,再著些唾揩光我這冷鼻凹。瘦的來我這身子兒沒個麻秸大,兀的不消磨了我剌繡的青黛和這朱砂。眼見的窮活路覓不出衣和飯,怕不道酷寒亭把我來凍餓殺。全不見那昏慘慘云遮了銀漢,則聽的淅零零雪糝瓊沙,我、我、我待踮著個鞋底兒去揀那淺中行,先綽的這棒頭來向深處插。}}{{--|〔帶云〕}}前街上討不得一些兒,再往後巷裏去。{{--|〔唱〕}}
{{++|【喜秋風】我與你便吖吖叫,我與你便磨磨擦。我為甚將這腳尖兒細細踏?我怕只怕這路兒有些步步滑。}}{{--|〔帶云〕}}似我這模樣,像個甚的?{{--|〔唱〕}}{{++|將那前街後巷我便如盤卦,剛才個漸漸裏呵的我這手溫和,可又早切切裏凍的我這腳麻辣。}}
{{++|【歸塞北】天那!您不肯道是相齎發,專與俺這窮漢做冤家。這雪呵,他如柳絮不添我身上絮,似梨花卻變做了眼前花,則我這拄杖凍難拿。}}{{--|〔帶云〕}}有那等人道:「兀的君子,那東京城裏有的是買賣營生,你尋些做可不好那?」我道哥也,你豈知我無眼那?他便道:「尋你那無眼營生去做。」哥也,您那裏知道咱。{{--|〔唱〕}}
{{++|【雁過南樓】我是一個混海龍摧鱗去甲,我是一隻爬山虎也囉奈削爪敲牙。往常時我習武藝學兵法,到如今半籌也不納,則我這拿云手怕不待尋覓那等瞎生涯。我能舞劍,偏不能疙蹅蹅敲象板;會輪槍,偏不會支楞楞撥琵琶,著甚度年華?}}
{{--|〔楊衙內躧馬領隨從上,云〕}}好大雪也!尋那王臘梅大姐去來。{{--|〔做撞倒正末科〕〔正末做起籠住馬科,云〕}}爺須瞎,兒須不瞎!{{--|〔楊衙內云〕}}這廝無禮,他撞著我馬頭,倒把說話傷著我哩。{{--|〔正末唱〕}}
{{++|【六國朝】我不向梁山泊裏東路,我則拖的你去開封府的南衙,你做甚委眼睜睜當翻了人?}}{{--|〔帶云〕}}兒,我與你去來!{{--|〔唱〕}}{{++|我把手摩挲揪住馬。}}{{--|〔楊衙內云〕}}放手!這廝你好大膽也,敢如此無理。{{--|〔正末唱〕}}{{++|又不是官街窄,怎故意的把人欺壓。你有甚娘忙公事,莫不去云陽將赴法?我一隻手把銅環來緊掿,那廝多應是兩隻腳把寶鐙來牢蹅,}}{{--|〔楊衙內云〕}}我打這廝!{{--|〔做打科〕}}{{--|〔正末唱〕}}{{++|哎喲!那廝雨點也似馬鞭子丟,不俫偏不的我風團般著這拄杖打。}}
{{--|〔楊衙內云〕}}這廝手腳倒也來的。我與他纏甚麼?我自尋那王臘梅姐姐去,走、走、走!{{--|〔下〕〔燕二沖上,云〕}}弟兄每少罪,改日還席也。{{--|〔正末揪住燕二科,云〕}}好呵,清平世界,浪蕩乾坤,你怎麼當街裏打人?{{--|〔燕二云〕}}呸!你看我那命波。兀那君子,我是個步行的人,打你的是個騎馬的。{{--|〔正末云〕}}哥也,我須無眼那。{{--|〔燕二云〕}}住、住、住!君子,你這眼是從小裏壞了的,可是半路裏壞了的?{{--|〔正末云〕}}哥也,我這眼是半路裏氣壞了的。{{--|〔燕二云〕}}君子也,你倒有緣,我善會神針法灸。我醫好你這眼。你意下如何?{{--|〔正末云〕}}若得如此,我感恩非淺。{{--|〔燕二云〕}}你跟的我鋪兒裏來。{{--|〔做行科,云〕}}這裏便是。我開開這門。君子請穩便,等你這血氣定了時,我與你下針咱。{{--|〔正末唱〕}}
{{++|【憨貨郎】莫不是千化身觀音菩薩,救了我這雙無目沿街的叫化。他道是妙手通靈,聖心無假。哥也,多謝你個良醫肯把金針下,我又沒甚的米麥絲麻,哥也,你則可憐見我這窮漢瞎。}}
{{--|〔燕二云〕}}待我取出這金針來。君子坐正著,我下針也。我這針上至泥丸宮,下至湧泉穴、太陽穴,不敢下針。少陽穴下兩針,咳嗽三裏下兩針。我取出這藥來,是聖餅子用菩薩水調的。君子,張開了口吃這藥。這一會兒針藥相投了也,我起針波。吸氣,吸氣。君子,將你那手摩的熱著,揉你那眼,我著你復舊如初也。{{--|〔正末唱〕}}
{{++|【歸塞北】他把我眼角兒才針罷,則我這瘡口兒未結痂。早將我兩隻手揉開了這一對眼,}}{{--|〔帶云〕}}是好手段也!{{--|〔唱〕}}{{++|則當一枚外挑去了一重沙,恰便似日日退殘霞。}}
{{--|〔云〕}}是誰醫好我這眼來?{{--|〔燕二云〕}}是我醫好了你的。{{--|〔正末云〕}}哥也,你請坐,你是我重生的父母,再養的爺娘,請受您兄弟八拜咱。{{--|〔正末做拜科〕〔燕二做扯科,云〕}}且住!我才醫好了的眼,不爭你拜下去,這血脈往上行,就也無效了。{{--|〔正末云〕}}恁的呵,等我跪一跪,權當作八拜。{{--|〔燕二云〕}}君子,你那裏鄉貫?姓甚名誰?{{--|〔正末云〕}}哥,您兄弟不是歹人。{{--|〔燕二云〕}}誰道你是歹人哩?{{--|〔正末云〕}}哥也,則我是宋江手下第十五個頭領,浪子燕青。哥也,您兄弟不是歹人。{{--|〔燕二云〕}}你不是歹人,是賊的阿公哩!君子,你多大年紀也?{{--|〔正末云〕}}您兄弟二十五歲了。{{--|〔燕二云〕}}我癡長你兩歲,我認義你做個兄弟,你意下如何?{{--|〔正末云〕}}哥哥不棄嫌呵,情願與哥哥做個兄弟。{{--|〔燕二云〕}}我聽的說,宋江哥哥手下三十六個頭領,多有本事。你試說一遍咱。{{--|〔正末云〕}}我在梁山上,多曾與宋頭領出氣力來。{{--|〔唱〕}}
{{++|【初問口】俺也曾那草坡前把濫官拿,則俺那梁山泊上宋江,須不比那幫源洞裏的方臘。你將我這螻蟻殘生廝救拔,我把哥哥那山海也似恩臨廝報答。從今日拜辭了主人家,綽著這過眼齊眉的棗子棍,依舊到殺人放火蓼兒窪,須認的俺狠那吒。}}
{{--|〔云〕}}哥也,您兄弟有句話,可是敢問哥哥麼?适才大雪裏打我的那廝,是甚麼人?{{--|〔燕二云〕}}兄弟,休要大驚小怪的,則他便是楊衙內,是個有權有勢的人,打死人如同那房檐上揭一塊瓦相似。你和他打了這一操,他如今不來尋你,就是你的造化了。{{--|〔正末云〕}}哥也,你說那裏話!{{--|〔唱〕}}
{{++|【尾聲】你道是他打了我呵似房檐上揭瓦,不通道我打了他呵就著我這脖項上披枷。調動我這莽拳頭,拓動我這長捎靶,我向那前街後巷便去爪尋他。}}{{--|〔帶云〕}}若見了他呵,{{--|〔唱〕}}{{++|我一隻手揪住那廝黃頭髮,一隻手把腰腳牢掐,我可敢滴溜撲活攛那廝在馬直下。}}{{--|〔下〕}}
{{--|〔燕二云〕}}兄弟去了也。我也收拾些盤纏,上梁山見宋江哥哥,走一遭去來。{{--|〔下〕}}
==第二折==
{{--|〔淨扮店小二上,詩云〕}}隔壁三家醉,開埕十裏香。可知多主顧,稱咱活杜康。自家是這同樂院前賣酒的。我燒的這鏇鍋兒熱,看有甚麼人來{{--|〔燕大同搽旦上〕}}{{--|〔燕大云〕}}自家燕大的便是。渾家王臘梅。今日是三月三清明節令,那同樂院前游春的王孫士女,好不華盛,我與大嫂也去賞玩一賞玩。可早來到了也。{{--|〔做見店小二科,云〕}}賣酒的,有乾淨閣子兒麼?{{--|〔店小二云〕}}官人、嫂子請坐,這間閣子乾淨。{{--|〔燕大云〕}}大嫂,俺在這間閣子裏坐。賣酒的,打二百錢酒來。{{--|〔店小二云〕}}有有有,酒在此。{{--|〔搽旦云〕}}燕大,這同樂院是好景致也。酒便有了,可沒些肴饌,這寡酒如何吃的?你出門去尋些時新的果品,各色的鮮味來,等我寬心的吃幾杯兒,可不好那?{{--|〔燕大云〕}}大嫂,你說的是。你則在這閣子裏坐,我買案酒去也。{{--|〔正末挑魚提上,云〕}}這裏也無人。自家燕青的便是。自從醫好了我這眼,問人借了些小本錢,販買了些鮮魚。時遇著三月三清明佳節,到同樂院裏博魚去咱。{{--|〔唱〕}}
{{++|【仙呂•點絳唇】剛留的我這沒影孤身,借人資本,為營運。避不得艱辛,則要這兩家「衣食」准。}}
{{++|【混江龍】可憐咱十分貧窘,恰才那打魚人賒與俺這賣魚人。憑著我六文家銅饅,博的是這三尺金鱗。魚也你在荷葉盤中猶跌尾,怎不想桃花浪裏一翻身。我去那新紅盒子內,拿著這常占勝,不占輸,只愁富,不愁窮,明丟丟的幾個頭錢問。錢那!若是告一場響豁,便是我半路裏落的這殷勤。}}
{{--|〔叫科,云〕}}博魚!博魚!{{--|〔燕大云〕}}一尾好鮮魚。你這魚是賣的,可是博的?{{--|〔正末云〕}}這於也博,也賣。{{--|〔燕大云〕}}這尾魚重多少斤兩?要多少錢鈔?你則實說咱。{{--|〔正末唱〕}}
{{++|【那吒令】這魚呵,重七斤八斤,你若是博呵,要五純六純,著小人呵,也覓一文半文。}}{{--|〔帶云〕}}主人家有麼?{{--|〔唱〕}}{{++|快與我抹下淺盆,磨下刀刃你看我雪片也似批鱗。}}
{{--|〔燕大云〕}}將頭錢來,我和你博這尾魚咱。{{--|〔正末云〕}}哥也,你真個要博魚呵,{{--|〔唱〕}}
{{++|【金盞兒】比及問五陵人,先頂禮二郎神,哥也,你便博一千博,我這胳膊也無些兒困。我將那竹根的繩拂子綽了這地皮塵,}}{{--|〔云〕}}哥也,老實的博。{{--|〔燕大云〕}}我只是博耍子,有甚麼老實不老實?{{--|〔正末唱〕}}{{++|不要你蹲著腰虛土裏縱,疊著指漫磚上墩;則要你平著身往下撇,不要你探著手可便往前分。}}
{{--|〔燕大云〕}}你拿頭錢來我看咱。{{--|〔正末云〕}}這個是頭錢。{{--|〔燕大云〕}}這錢昏,字鏝不好。{{--|〔正末云〕}}哥也,這錢不昏,你則睜眼兒看者。{{--|〔唱〕}}
{{++|【油葫蘆】則這新染來的頭錢不甚昏,可不算選的准,手心裏明明白白擺定一文文。}}{{--|〔燕大做博科,云〕}}我博了六個鏝兒,我贏了也。{{--|〔正末唱〕}}{{++|呀呀呀,我則見五個鏝兒乞丟磕塔穩,更和一個字兒急留骨碌滾。唬的我咬定下唇,掐定指紋,又被這個不防頭愛撇的磚兒穩,可是他便一博六渾純。}}
{{--|〔燕大云〕}}我贏了也。大嫂,我贏的一尾好鮮魚,你看{{--|〔搽旦云〕}}是一尾好鮮魚也。{{--|〔正末跪科,云〕}}哥也,魚便與哥哥,則可憐我這本錢是別人的,可怎生借這尾魚出去,贏了呵,我就拿來還你。{{--|〔燕大云〕}}大嫂,你聽的他說麼?他這尾魚是借的本錢。他問俺借這魚去與人博,若他贏了時,就來還我也。{{--|〔搽旦云〕}}燕大,說那裏話?快將這尾魚煎一半兒,煮一半兒,留著一半兒將的家去,我要吃哩。{{--|〔燕大云〕}}大嫂,你則依著我,將來借與他罷。{{--|〔搽旦云〕}}這尾魚是你贏的,又不是偷他的,搶他的,又不是白要他的。好漢識好漢,輸也輸了,又來借!我不還他,不還他!{{--|〔燕大云〕}}這魚我要還你,爭奈俺大嫂不肯哩。{{--|〔正末唱〕}}
{{++|【醉中天】這君子心兒順,那妮子意兒嗔。}}{{--|〔帶云〕}}我著幾句言語獎奉他咱。嫂嫂,{{--|〔唱〕}}{{++|你是那南海南觀音的第一尊,}}{{--|〔搽旦云〕}}他糖食我,說我是「南海南觀音第一尊」。我比觀音,則少個淨瓶兒。饒你明說到夜,夜說到明,我不還你。則是不還你!{{--|〔正末唱〕}}{{++|怎將俺這小本經紀來掯。}}{{--|〔搽旦云〕}}燕大,你依著我,半這尾魚煎一半兒,煮一半兒,留一半兒將的家去。{{--|〔正末云〕}}他待煎一半,煮一半兒,留一半兒將的家去。{{--|〔唱〕}}{{++|可不道這姐姐今年個斷葷。休將那精神來使盡,}}{{--|〔帶云〕}}常言道「十分惺惺使五分」。{{--|〔唱〕}}{{++|可不道留一分與您兒孫。}}
{{--|〔燕大云〕}}大嫂,將來還他。艱難的人,可憐見他無本錢也。{{--|〔搽旦云〕}}我本待不還他來,罷罷罷,看你的面上,還了他罷。{{--|〔燕大云〕}}還你這尾魚,你將的去。{{--|〔正末云〕}}多謝了,哥哥!{{--|〔正末挑擔兒走科〕}}{{--|〔楊衙內沖上,云〕}}我被那惡兄弟每抵死的留著吃酒,可不辜負了王大姐?這早晚等我許多時也。{{--|〔做撞正末科,云〕}}這個村弟子孩兒無禮,怎麼敢撞著我?咄!你是甚麼人?{{--|〔正末云〕}}小人是個做買賣的人。{{--|〔楊衙內云〕}}你既是做買賣的,將那擔子挑過一邊,你怎生攔著這路?{{--|〔做踢倒擔子科,云〕}}怎麼見我來也不躲開?{{--|〔正末唱〕}}
{{++|【醉扶歸】我妝一個喜臉兒將他來揾,他將那惡性兒把咱哏,}}{{--|〔楊衙內云〕}}把這兩個筐子要做甚麼?左右,與我踹碎了!{{--|〔正末唱〕}}{{++|呀呀呀,他把我個竹眼籠的球樓蹬折了四五根。}}{{--|〔楊衙內云〕}}連這條扁擔也屈折了罷!{{--|〔正末唱〕}}{{++|把我這一條黃桑擔生蹅損,}}{{--|〔楊衙內云〕}}那持魚的盆子,也拿來摔碎了!{{--|〔正末唱〕}}{{++|把我這一個設口樣囫圇的淺盆,}}{{--|〔云〕}}這是借來的波,爺饒了我罷!{{--|〔唱〕}}{{++|可早是打一條通長璺。}}
{{--|〔楊衙內云〕}}這廝敢這等無禮!想是不曾聞我的名兒。且饒了你個弟子孩兒,快去!我要同樂院裏尋那王臘梅去也。{{--|〔正末見店小二科,云〕}}小二哥,我將這擔兒寄在這裏。敢問适才來的這是甚麼人!{{--|〔店小二云〕}}你還不懂的?則他便是楊衙內{{--|〔正末云〕}}哦,原來大雪裏打我的,正是這廝!{{--|〔唱〕}}
{{++|【後庭花】難道我不親呵認是親,既知恩不報恩,調動我這三尺攔天臂,拏起一千條歹鬥筋。誰著你惱了我惡魔神,試嘗咱這精拳一頓。我割捨的發會村,怒吽吽使會狠,便做道佛世尊,這回家也怎地忍。}}
{{++|【金盞兒】我這裏搶起折支巾,拽起夜叉裙,}}{{--|〔楊衙內做見搽旦科,云〕}}姐姐休怪,我來遲了也。{{--|〔正末做扳楊衙內科,云〕}}哥也,唱著喏去!{{--|〔做打楊衙內科〕}}{{--|〔楊衙內打筋斗科〕}}{{--|〔正末唱〕}}{{++|拳著處早可撲的精磚上盹。}}{{--|〔燕大云〕}}你打死他了也。{{--|〔正末云〕}}哥,你休怕者。{{--|〔唱〕}}{{++|看那廝眼朦朧正著昏,我將這大拇指去那廝人中裏掐。}}{{--|〔帶云〕}}主人家有水將的些來。{{--|〔唱〕}}{{++|新汲水那廝面皮上噴。}}{{--|〔楊衙內做歎氣科〕}}{{--|〔正末云〕}}哥也,他不死哩。{{--|〔唱〕}}{{++|那廝熱拖拖的才出氣,}}{{--|〔楊衙內舒身科〕}}{{--|〔燕大云〕}}他早翻過身哩。{{--|〔正末云〕}}他怎麼肯死?{{--|〔唱〕}}{{++|那廝他跌躞躞的恰還魂。}}
{{--|〔楊衙內做嘴臉調旦科〕}}{{--|〔正末云〕}}待我再打這廝。{{--|〔楊衙內做怕、打哨子下〕}}{{--|〔燕大云〕}}我倒看不出你這個博魚的,有恁般好手腳,倒不如只打拳去。我問你,委實是那裏人氏?姓甚名誰?{{--|〔正末云〕}}我三更不改名,四更不改姓。哥,我實對你說,我須不是歹人。{{--|〔燕大云〕}}你不是歹人,可是甚人?{{--|〔正末云〕}}則我是宋江手下第十五個頭領,浪子燕青的便是。{{--|〔燕大云〕}}壯士,你姓燕,我也姓燕。你多大年紀了?{{--|〔正末云〕}}我今年二十五歲也。{{--|〔燕大云〕}}不是我要便宜,我可三十五歲。你肯與我做個兄弟麼?{{--|〔正末云〕}}若不棄嫌呵,願與哥哥做個兄弟。{{--|〔燕大云〕}}好、好、好!大嫂,與兄弟廝見咱。{{--|〔搽旦云〕}}這幾年我不曾見你說有甚麼兄弟,今日可哥的就認的是你兄弟,著我與他相見。我怕見生人,羞答答的。{{--|〔做見科〕〔正末拜科,云〕}}嫂嫂,恕生面少拜識。{{--|〔搽旦云〕}}呸!兩個眼恰似賊一般的。{{--|〔燕大云〕}}大嫂,你好歹嘴也。{{--|〔正末云〕}}哥也,你兄弟有一句話,敢說麼?{{--|〔燕大云〕}}兄弟,你有甚麼話?你說。{{--|〔正末云〕}}敢問哥哥,這嫂嫂敢不和哥哥是兒女夫妻麼?{{--|〔燕大云〕}}兄弟,你好眼毒也。你怎生便認的出來?{{--|〔正末唱〕}}
{{++|【賺煞尾】你看這鬏髻上扭的出那棘針油,面皮上刮的下那桃花粉,只這兩棒兒管做了你個哥哥的禍根。穿著些素淡衣服越風韻,兀的不是天生成玉軟香溫。我見他扭回身,抖擻下精神,則被他那眼角眉尖斷送了春。}}{{--|〔正末做打耳喑科,云〕}}哥也,可是這般。{{--|〔燕大云〕}}我知道了也。{{--|〔正末唱〕}}{{++|我恰才舌貼著你那耳輪,敢可也一言難盡,哎,哥也你是個好男兒休戴著這一頂屎頭巾。}}{{--|〔下〕}}
{{--|〔燕大云〕}}大嫂,天色將晚也,俺和你回家去來。{{--|〔同下〕}}
==第三折==
{{--|〔搽旦上,云〕}}自家同樂院裏見了衙內,又不曾說的一句梯氣話;回到家中,我心裏則自想著。今日是八月十五日中秋節令,我才和燕大、燕青在前廳上飲酒玩月。我將那酒冷一鐘、熱一鐘、冷一碗、熱一碗,灌的他兩個爛醉。我如今打發他在房中都歇息去了。可是為何?我心中不待與他吃酒,我則想著衙內。我藏下些好案酒果品,只等衙內到來,我和他悄悄的自到後花園吃幾杯兒。我已多時著人叫他去了,這早晚敢待來也。{{--|〔楊衙內上,云〕}}自家楊衙內的便是。自從王大姐相約,我在同樂院裏著那個人打了我一頓,我再也不曾見他,不知那廝是甚麼人。如今王大姐著人來尋找,相約晚間在他家說話,須索走一遭去。{{--|〔做見搽旦科,云〕}}大姐,你可記的,當日同樂院前那漢子是甚麼人?險些兒被他打死我也。如今你家燕大在那裏?{{--|〔搽旦云〕}}衙內,燕大醉了,我打發他在房中睡哩。你進家裏來。{{--|〔楊衙內云〕}}我單為你,著那廝打了這一頓,你又叫我怎的?{{--|〔搽旦云〕}}這也是你自家的悔氣,著那廝打了,我好不心疼哩!我如今整備下好酒好食,與你到後花園亭子上吃幾杯酒,一來就與你陪話,二來和你取一回快樂。{{--|〔楊衙內云〕}}你那裏是我姐姐,就是我的娘哩!你只不要耍我。{{--|〔搽旦云〕}}我怎麼耍你?我和你吃酒去來。{{--|〔楊衙內云〕}}去、去、去!{{--|〔同下〕〔正末拿席上,云〕}}自從來到哥哥家中,可早半年光景也。時遇八月十五日中秋節令,我和俺哥哥,前廳上多飲了幾杯酒,覺的身上煩熱。我到那後花園亭子上,乘涼去咱。{{--|〔唱〕}}
{{++|【中呂•粉蝶兒】鼓打初更,是誰人推出這一輪明鏡,原來是配金烏那兔魄東生。這早晚玉繩高,銀河淺,恰正是夜闌人靜。端的這月白風清。我則見滴溜溜倒垂著斗柄。}}
{{++|【叫聲】我恰才便橫飲到兩三巡,灌得我來酩酊、酩酊,猶未醒,}}{{--|〔帶云〕}}怪道我這腳趔趄站不定呵,{{--|〔唱〕}}{{++|原來那一盞盞都是甕頭甭。}}
{{--|〔帶云〕}}來到這月臺上,將席子展開,待我睡一覺咱。{{--|〔唱〕}}
{{++|【醉春風】我鋪的這艾呀紋藤席淨。掇過這桃花瓣石枕冷,醉魂兒偏喜月波涼,就這搭兒裏挺挺。滿鼻凹清風,拍胸膛爽氣,落的這徹骨毛索性。}}{{--|〔帶云〕}}我是聽這上衙更鼓咱。{{--|〔做打二鼓科〕}}{{--|〔唱〕}}
{{++|【倘秀才】鼓打到一更也那二更,犬吠到三聲也那四聲。}}{{--|〔搽旦同楊衙內上,搽旦云〕}}衙內,咱兩個往那黑地裏走,休往月亮處,著人瞧見,要說短說長的。咱兩個打著個暗號:赤、赤、赤!{{--|〔楊衙內搽旦做跳過正末身科〕〔正末唱〕}}我這裏呵欠罷翻身打個囈掙,{{--|〔搽旦云〕}}赤、赤、赤!{{--|〔楊衙內云〕}}赤、赤、赤!{{--|〔正末唱〕}}驀見那女娉婷引著個後生。
{{--|〔搽旦叉楊衙內行科,云〕}}赤、赤、赤!{{--|〔正末唱〕}}
{{++|【叫聲】眼見的八九分是姦情,是誰家鬼精、鬼精,做出這喬行徑?}}{{--|〔搽旦云〕}}穿的那衣服,拖天掃地的,一腳踹著,不險些兒絆倒了?捋起衣服來,走、走,赤、赤、赤!{{--|〔楊衙內云〕}}赤、赤、赤!{{--|〔正末唱〕}}{{++|怎知道黑影裏偏撞著俺這潑燕青。}}
{{++|【滾繡球】俺這裏將怪眼睜,}}{{--|〔搽旦云〕}}把腳抬的輕著些兒,不要走的響了著人聽見,又捏舌也。{{--|〔正末唱〕}}{{++|他那裏抬的腳步兒輕,他若是但回身,我在這背陰中掩映。}}{{--|〔楊衙內扯搽旦科〕}}{{--|〔搽旦云〕}}折了你那手爪子,走便走,這麼扯扯拽拽的做甚麼?{{--|〔正末唱〕}}{{++|則見他廝扯拽悄地前行。}}{{--|〔楊衙內云〕}}赤赤赤、{{--|〔搽旦云〕}}赤赤赤、{{--|〔正末唱〕}}{{++|那廝赤的喚了一聲,那妮子赤的應了一聲。早是這吃敲才膽硬,}}{{--|〔搽旦云〕}}咱來到這亭子上也,推開這門進來了。關上門,打開吊窗,把這芭蕉扇合著這酒,把這梨花樣磁缽遮著暗燈。但有人說,你就打吊窗裏跳出去,怕做甚麼?咱兩個自在吃幾鐘兒。{{--|〔楊衙內云〕}}好,好,我和你吃的醉了,方才有興。{{--|〔正末云〕}}這廝亭子上去了也。{{--|〔唱〕}}{{++|我見他笑吟吟的推入門木呈,比及我唾潤開窗紙偷晴覷,他也可背靠定球樓側耳聽,}}{{--|〔搽旦云〕}}我這般赤心的待你,只怕你忘了我好處,我要你說個誓來。{{--|〔楊衙內云〕}}我若負了你的心呵,燈草打折腳古拐,現報在你眼裏。{{--|〔正末唱〕}}{{++|他說甚麼海誓也山盟。}}
{{--|〔搽旦云〕}}你再吃一鐘,我也吃一鐘。{{--|〔正末云〕}}這事不中,喚俺哥哥去來。{{--|〔做喚燕大科,云〕}}哥哥,你出來!{{--|〔燕大上,云〕}}兄弟,深更半夜,你喚我做甚麼?{{--|〔正末云〕}}哥哥,俺嫂嫂有姦夫也。{{--|〔燕大云〕}}兄弟,你嫂嫂不是這般人。有姦夫?在那裏?{{--|〔正末云〕}}在後花園亭子上,正在那裏吃酒哩。咱和你拿去來!{{--|〔燕大云〕}}兄弟,拿他做甚麼?他吃了酒,好歹去也。{{--|〔正末云〕}}我蹅開這門咱。{{--|〔正末做蹅開門科〕}}{{--|〔燕大云〕}}快拿住姦夫!{{--|〔楊衙內做慌科,云〕}}有人來了!我打這吊窗裏跳出去,走走走、{{--|〔下〕}}{{--|〔正末云〕}}嗨!這廝可走了也。{{--|〔燕大云〕}}好!走了倒是場乾淨。你這賤人,我且問你,怎生與姦夫在這裏吃酒?{{--|〔搽旦云〕}}姦夫在那裏?姓張姓李?姓趙姓王?可是長也矮?瘦也胖?被你拿住了來?天氣暄熱,我來這裏歇涼,那裏討的姦夫來?常言道:"捉賊見贓,捉姦見雙。"燕大,你既要拿奸,如今還我姦夫來便罷;若沒姦夫,怎把這樣好小事贓誣著我?我是個拳頭上站的人,胳膊上走的馬,不帶頭巾男子漢,丁丁當當響的老婆。燕大,我與你要見一個明白!{{--|〔正末唱〕}}
{{++|【么篇】你這個養漢精,假撇清。你道是沒姦夫抵死來瞞定,恰才個誰推開這半破窗櫺?}}{{--|〔搽旦云〕}}我支開亮窗,這裏趁風歇涼來。{{--|〔正末唱〕}}{{++|誰揉的你這鬢角兒松?}}{{--|〔搽旦云〕}}我恰才呼貓,是花枝兒抓著來。{{--|〔正末唱〕}}{{++|誰捏的你這腮鬥的兒青?}}{{--|〔搽旦云〕}}我恰才睡著了,是鬼捏青來。{{--|〔正末唱〕}}{{++|可也不須你折證,見放著一個不語先生。誰著這芭蕉葉紙扇翻合著酒?誰著這花梨花樣磁缽倒暗著燈?這公事要辯個分明。}}{{--|〔正末云〕}}哥也,這等婦人要做甚麼?與我殺了者。{{--|〔燕大云〕}}兄弟,我便要殺他,也沒有刀那。{{--|〔正末拔刀科,云〕}}兀的不是刀?{{--|〔燕大做殺搽旦科〕}}{{--|〔搽旦云〕}}我那親哥哥,如今天氣熱,你便殺了我,到那寒冬臘月裏害腳冷,誰與你焐腳?{{--|〔燕大云〕}}兄弟,不爭我殺壞了他,誰與我焐腳?我委實下不的手。{{--|〔正末云〕}}哥也,你殺不的,我替你殺。{{--|〔搽旦叫科,云〕}}有殺人賊也!{{--|〔楊衙內領隨從沖上,云〕}}這廝無故殺人,令人!與我拿住這兩個殺人的,都下在死囚牢裏去者!{{--|〔隨從做拿住正末、燕大科〕}}{{--|〔搽旦云〕}}好也,好也!如今都綁下在死囚牢裏去了,看你可有本事再來殺我!{{--|〔燕大云〕}}兄弟也,似此可怎了!{{--|〔正末云〕}}哥,我恰才不說來,{{--|〔唱〕}}
{{++|【煞尾】則你個紙做的瓶兒怎拔幹的井,蠟打的鍬兒怎撅的坑?你道他有體態,有聰明,知你的意,會你的情,有他時春自生,沒他時坐不寧。怎知他欠本分,少至誠,忒淫濫蘇小卿,不值錢王桂英。拿住姦夫你又殺不成,倒被他拖入囚牢死狗似撐。也不是我病僧勸患僧,有一日押向云陽市上行,只等的高叫開刀和那聲,方才道悔不當初你可便恁時節省。}}
{{--|〔同燕大下〕}}
{{--|〔楊衙內云〕}}大姐,你方才放心了,把這兩個放在牢中牢死了,俺兩個做了永遠夫妻,可不快活也!{{--|〔搽旦云〕}}衙內,只等結果了他,咱就沒人管的著了。恁著我這一片好心,天也與俺這條兒糖吃。{{--|〔同下〕}}
==第四折==
{{--|〔燕仁上,云〕}}自家燕順便是。自與燕青分別後,到於梁山泊上,投見宋江哥哥,就收留了我做個頭領。聽知的俺哥哥燕和,落在那婦人彀中,連兄弟燕青也著絆了。我問宋江哥哥,告了一個月假限,背著一包袱金珠寶貝,救兩個兄弟走一遭去來。{{--|〔詩云〕}}拜辭了宋江哥哥,不辭憚碌碌波波。為兄弟忘生舍死,早救出地網天羅。{{--|〔下〕}}{{--|〔楊衙內上,云〕}},誰想燕大下在牢中,他兩上動了牢走了,更待幹罷!我領著眾弓兵,不問那裏趕將去。{{--|〔下〕〔正末拿枷,燕大背衣服同上){{--|〔燕大云〕}}兄弟,這早晚往那裏去好?{{--|〔正末云〕}}哥哥,走、走、走!{{--|〔唱〕}}
{{++|【雙調•新水令】正風清月郎碧天高,}}{{--|〔帶云〕}}好怪那!{{--|〔唱〕}}{{++|可怎生打獨磨覓不著官道?}}{{--|〔燕大云〕}}兄弟,若有人追來時,我可躲在那裏?{{--|〔正末唱〕}}{{++|你去那大北坡踉蹌走,}}{{--|〔燕大云〕}}兄弟你呢?{{--|〔正末唱〕}}{{++|咱則去那小道兒上隔斜抄。行不到半裏其高,則聽的腦背後喊聲鬧。}}
{{--|〔燕大云〕}}兄弟,背後有人追來了。這早晚黑洞洞的,可往那裏躲去!{{--|〔正末云〕}}哥也,我支分與你躲那廝咱。{{--|〔唱〕}}
{{++|【沉醉東風】你去這白革坡潛蹤躡腳,}}{{--|〔燕大云〕}}兄弟也,你呢?{{--|〔正末唱〕}}{{++|我在這黃葉林屈脊低腰。我曲躬躬的向地皮上伏,立欽欽的把松枝來靠,直挺挺按定枷稍。我這裏聽沉了我時靜悄悄,我則見火把和那燈籠可都去了。}}
{{--|〔云〕}}哥也,你則在這裏,我迎的那廝每去咱。{{--|〔燕大云〕}}兄弟,我則在這裏等著你也。{{--|〔正末下〕}}{{--|〔楊衙內同搽旦引弓兵上〕}}{{--|〔搽旦云〕}}衙內,兀的不是燕大?{{--|〔楊衙內云〕}}正是燕大,拿繩子來綁了他。{{--|〔綁科,云〕}}把這廝綁在這裏。還有一個哩,咱尋那個去來!{{--|〔同搽旦下〕}}{{--|〔燕大云〕}}天那!著誰人救我也。{{--|〔正末再上科〕}}{{--|〔燕大云〕}}兄弟!被姦夫淫婦將我綁在這裏,你救我咱。{{--|〔正末唱〕}}
{{++|【攪箏琶】急的我心兒跳,好似熱油澆。為甚麼乾支剌吐著舌頭,呆不騰瞪著眼腦?鼻凹裏冷氣出,咽喉內熱涎潮,元來是一縷麻絛,誰把個活套頭將他拴住了?}}{{--|〔帶云〕}}我若來的遲呵,{{--|〔唱〕}}{{++|爭些兒一命難逃。}}{{--|〔燕大云〕}}兄弟,我被那姦夫淫婦,險些兒斷送了也。{{--|〔正末云〕}}哥也,我和你趕那廝去來。{{--|〔同下〕〔燕二上,云〕}}我趁著這月色微明,連夜趲到汴梁,救拔我那燕青兄弟去也。{{--|〔正末上,做撞見科〕〔喝云〕}}咄!那裏來的是甚麼人?{{--|〔燕二云〕}}你說你是那個?{{--|〔正末云〕}}則我梁山泊好漢,燕青的便是。{{--|〔燕二云〕}}兄弟,我便是卷毛虎燕順。{{--|〔燕大云〕}}喏,報、報、報!{{--|〔燕二云〕}}怎的?{{--|〔燕大云〕}}元來是我兄弟燕二,大家耍一會。{{--|〔正末唱〕}}
{{++|【喬木查】俺撩開衣,拽起腳,剛轉過這林薄。只聽的可磕擦閃出個人來到,元來是俺哥哥廝撞著。}}{{--|〔云〕}}哥哥,我問你,黑夜裏到那裏去?{{--|〔燕二云〕}}兄弟,我如今也在梁山泊上,做個頭領了。聞知你和大哥被楊衙內拿下死囚牢裏,只在早晚要殺壞你兩個,因此上告了一個月假限,特來救你。{{--|〔正末唱〕}}
{{++|【甜水令】我則道你法灸神針,周流湖海,發賣醫藥,元來你也要弄俺這家刀。可怎生在曠野荒郊,月黑時光,風高天道,獨自個背著衣包。}}
{{--|〔燕二云〕}}我這包裹裏都是些金珠寶貝,要將來上下使用,救拔你兩個的。{{--|〔正末唱〕}}
{{++|【折桂令】我有甚犯法違條,只為那淫婦姦夫,險送了你個共乳同胞。你待要使用金銀,打通關節,救拔囚牢,則俺燕青呵,須不是鷹心雁爪,早跳出虎穴狼巢。}}{{--|〔燕二云〕}}且喜兄弟今日逍遙無事了也。{{--|〔正末唱〕}}{{++|你說甚無事逍遙,爭知我怒氣難消。我若不殺的這兩個無徒也,怎顯的我半世英豪!}}
{{--|〔楊衙內同搽旦引弓兵上,云〕}}黑洞洞的,不知那個死囚那裏躲了?大姐,我們且結果了那個綁的去,與你拔了這眼中的釘子哩。{{--|〔正末喝云〕}}兀的不是姦夫淫婦?你往那裏走?{{--|〔做拿住科〕〔眾弓兵云〕}}不好了,我每走了罷!將軍不下馬,各自奔前程。{{--|〔下〕〔楊衙內云〕}}我要拿他,倒被他拿了我也。{{--|〔搽旦云〕}}元來是我兩個叔叔,我道你是好人那。{{--|〔正末云〕}}將這兩個賊男女,都執縛定了,押回山寨,見我宋江哥哥去來。{{--|〔唱〕}}
{{++|【離亭宴歇指煞】半合兒歇息在牛王廟,一直的走到梁山泊。若見俺公明太保,還了俺這石榴色茜紅巾,柳葉砌烏油甲,荷葉樣煙氊帽,百煉鋼打就的長樸刀,五色絨刺下的香綿襖。}}{{--|〔帶云〕}}便是俺大哥也,{{--|〔唱〕}}{{++|一齊的去那皖子城中送老,上稍裏不眠花,下場頭少不的落一會草。}}
{{--|〔宋江領僂儸沖上,云〕}}某乃宋江是也。今有兄弟燕青著絆,有燕順告假救他去了。某如今親領一枝軍馬,接應燕青去來。{{--|〔做見科〕〔宋江云〕}}宋青兄弟,這樁事我遣神行太保戴宗打探明白,早已知道也。小僂儸,將這姦夫淫婦,與我繩纏索綁拿上山去,縛在花標樹上,殺壞了者!一面敲牛宰馬,殺羊造酒,做一個慶喜的筵席。{{--|〔詞云〕}}則俺三十六勇耀罡星,一個個正直公平。為燕大主家不正,親兄弟趕離家庭。楊衙內敗壞風俗,共淫婦暗約偷情。將二人分屍斷首,梁山上號令施行。這的是與民除害,不枉了浪子燕青。
題目梁山泊宋江將令
正名同樂院燕青博魚
[[Category:元杂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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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統志 (四庫全書本)/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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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QS header|title=明一統志|section=卷二十五|prev=卷二十四|prev_link=卷24|next=卷二十六|next_link=卷26|type=史}}<onlyinclude><poem> 欽定四庫全書
{{SK anchor|明一統志卷二十五}}
明 李賢等 撰
{{SK anchor|登州府}}{{SK notes|東至海七百里南至萊州府即墨縣界四百里西至萊州府掖縣界一百五十里北至海三里自府治至京師一千六百里至南京一千九百里}}
{{SK notes|糧二十三萬六千石零}}
建置沿革禹貢青州之域天文危分野古為斟尋國唐虞時為嵎夷地春秋時為牟子國戰國屬齊秦為齊郡地漢属東萊郡後魏析東萊地於黄縣東中郎故城置東牟郡北齊省東牟入長廣郡自昌陽縣移長廣郡治中郎城隋初廢郡置牟州大業初州廢唐復置牟州治牟平又置豋州牟文登貞觀間二州俱廢如意初復置豋州於牟平縣神龍間徙治蓬萊縣天寶初改州為東牟郡乾元初復為登州属河南道宋屬京東路金屬山東東路元初属益都路後属般陽路本朝初属萊州府{{YL|洪武九年}}陞為登州府領州一縣七
{{SK anchor|蓬萊縣}}{{SK notes|附郭本漢東萊郡黄縣地武帝於此望海中蓬萊山因築城以為名唐貞觀間置蓬萊鎮神龍初始置蓬萊縣宋金元俱為登州治所本朝因之編户六十六里}}黄縣{{SK notes|在府城西南六十里漢舊縣属東萊郡其治在今縣東二十五里北齊徙今治隋因之唐宋及元俱属登州本朝因之編户五十里}}福山縣{{SK notes|在府城東一百四十里本漢腄縣地属東萊郡晉廢唐以後地属登州金時劉豫始析登州之兩水鎮置福山縣元仍舊本朝因之編户二十九里}}棲霞縣{{SK notes|在府城東南一百五十里亦漢腄縣地属東萊郡唐以後地属豋州金時劉豫始析登州之楊疃鎮置棲霞縣元仍舊本朝因之編户四十六里}}招逺縣{{SK notes|在府城西南一百五十里本漢東萊郡之掖縣地唐宋以來為羅峯鎮金始置招逺縣属萊州元因之本朝改今属編户四十八里}}萊陽縣{{SK notes|在府城南二百五十里本漢東萊郡之昌陽縣地晉初縣廢元康中於故城西七十里復置昌陽縣属長廣郡北齊属東萊郡隋初属萊州唐以盧鄉縣省入五代唐改為萊陽縣宋金元因之本朝改今属編户一百四十一里}}寧海州{{SK notes|在府城東二百二十里本漢東牟縣属東萊郡北齊移縣治於黄縣東北七十五里属長廣郡隋改郡為牟州仍以牟平為属縣唐初州縣俱廢後析文登縣復置牟平縣又於縣置登州神龍中徙州治於蓬萊縣金時劉豫於牟平縣置寜海軍金改軍為州元直隸省部本朝初以牟平省入寧海属萊州府{{YL|洪武九年}}改今属編户八十里領縣一}}文豋縣{{SK notes|在州東南一百二十里本古不夜城漢置不夜縣属東萊郡東漢以後省入牟平縣北齊始置文登縣取山為名唐武徳中於此置登州尋廢後復置登州於牟平縣文登縣属焉金属寜海州元仍舊本朝因之編户六十九里}}
{{SK anchor|郡名東牟}}{{SK notes|後魏名}}
{{SK anchor|形勝三面距海}}{{SK notes|文獻通考登州三面距海爲京東扞屏}}土田狹窄{{SK notes|元志登之爲郡慿負山海利擅魚鹽僻在東陲土田狹窄瘠鹵半之}}山海勝境{{SK notes|同上山海所歴皆秦皇漢武之勝境又云城名不夜亭曰朝陽此勝境也}}髙山阻於前巨海環於後{{SK notes|郡志}}
{{SK anchor|風俗人少文義}}{{SK notes|隋書齊之數郡風俗與古不殊男子多務農桑崇尚學業登萊人尤朴魯故特少文義}}民好訟鬭{{SK notes|宋史東萊負海之北民性愎戾而好訟鬬大抵東人皆朴魯純直甚者失之滯固}}朴野獷直{{SK notes|元志民多朴野性皆獷直猶有古風凡所施為質多文少}}文章禮樂{{SK notes|舊圗經蘇軾游宦之邦文章所薫染禮樂所漸摩士風之秀如親登坡老之門}}
{{SK anchor|山川丹崖山}}{{SK notes|在府城北三里東西二靣石壁巉巖上有蓬萊閣又有三洞曰半仙曰獅子曰南土秀麗竒絶為一郡偉觀}}田横山{{SK notes|在府城西北三里俗傳漢韓信破齊田横與其徒五百人棲此}}宻神山{{SK notes|在府城南一十里山東麓有貴溪}}漏天山{{SK notes|在府城東二十里山下有洞冬夏水滳如漏故名}}羽山{{SK notes|在府城東南三十里書殛鯀于羽山孔安國註云山在東齊海中即此蔡傳則以為徐州羽山}}龍山{{SK notes|在府城南四十里上有龍洞山産鐵舊有塲}}九目山{{SK notes|在府城東南七十里連山接黄縣界按晏謨齊記云山有九竅故名}}萊山{{SK notes|在黄縣東南二十里封襌書云齊之八祠萊山為月主一云 萊隂山多仙聖所居}}蔚陽山{{SK notes|在黄縣東二十里}}蘆山{{SK notes|在黄縣西南二十五里下有蘆山觀金縣尹陳公譔真君宫碑記云晉蘆童子九嵗居此因食茯苓昇仙唐封冲禧真君}}蹲犬山{{SK notes|在黄縣西南三十里三齊記日山似犬蹲有神漢劉寵出西都經此山山犬吠之寵曰山神謂我人也}}祝聖山{{SK notes|在褔山縣東南二里又名芝山南有㫒仙峯芝陽洞俗傳馬丹陽昇仙之地}}福山{{SK notes|在福山縣北五里本在登州兩水鎮金時劉豫以此地有福取以名縣又有碁山及積金山}}側立山{{SK notes|在福山縣西北三十五里山之主峯西嚮側立特出羣峰之外故名}}峆{{?|⿰山蘆}}山{{SK notes|在福山縣南三十里連棲霞縣界山勢嵳峩草木暢茂上有峆{{?|⿰山蘆}}寺及聖水一{{SKchar|3180}}}}之罘山{{SK notes|在福山縣東北三十五里連文登縣界周圍五十里三靣瀕海史記{{YL|秦始皇二十九年}}登之罘刻石紀功即此郊祠志齊有八祠之罘為陽主漢武登之罘山間稱萬嵗其東南海水中有壘石俗傳武帝造橋有兩石銘尚存}}磁山{{SK notes|在福山縣南三十五里東南有洞深三丈許内有石佛像下有泉二{{SKchar|3180}}澄澈可鑑}}張畫山{{SK notes|在招逺縣北一十五里山髙林茂如張畫然}}羅山{{SK notes|在招逺縣東二十五里}}雲屯山{{SK notes|在招逺縣東北二十五里上有六翁澗祥光觀}}鳳喙山{{SK notes|在招逺縣北三十里本名牛心元陳節齋過此以其名俚故易之}}齊山{{SK notes|去招逺縣三十五里宋元時嘗置買金塲於此}}靈山{{SK notes|在招逺縣西南五十里又棲霞縣東五里亦有靈峯山山神最靈嵗旱禱雨輙應}}翠屏山{{SK notes|在棲霞縣治南}}岠嵎山{{SK notes|在棲霞縣東二十里嘗産金亦名金山宋史慶歴六年登州地震輙海底有聲如雷岠嵎山摧即此}}艾山{{SK notes|在棲霞縣西北三十里山前有温泉}}北曲山{{SK notes|在棲霞縣西北三十里産鐵又有方山唐山}}百澗山{{SK notes|在棲霞縣東五十里山多水泉故名舊産鐵}}五龍山{{SK notes|在萊陽縣南二十里山下有五水相合流入海俗稱五龍}}火山{{SK notes|在萊陽縣北三十三里山多赤石如火故名}}倉山{{SK notes|在萊陽縣東五十里山舊産鐵}}林寺山{{SK notes|在萊陽縣東八十里山多林木上有古寺因名元時嘗置金塲於此}}褔阜山{{SK notes|在萊陽縣七十里宋元時嘗於此置買金塲}}七子山{{SK notes|在萊陽縣東南九十里山有八峯大峯居中七峯傍列若其子然故名}}牟山{{SK notes|在寜海州北七里山之陽地勢平廣舊牟平縣葢取此義}}侯至山{{SK notes|在寜海州東北二十里舊傳漢東牟侯劉興居嘗至此故名}}大崑崙山{{SK notes|在寜海州東南四十里與小崑崙連秀㧞為羣山之冠上有太白頂中有煙霞洞本名姑蘇山仙經云麻姑嘗於此脩道上昇餘跡尚存故名姑餘後世訛名崑崙元史云崑崙山邱處機與馬鈺譚處端劉處{{SKchar|2593}}王處一郝大通孫不二同師重陽王真人於此}}繫馬山{{SK notes|在寜海州東四十里世傳秦始皇遊此山攬草繋馬至今草生若繫結之狀}}文登山{{SK notes|在文登縣東二里世傳秦始皇東廵召集文士登此山論功頌徳故名}}白鹿山{{SK notes|在文登縣北四十里唐刺史畢元愷於此獲白鹿進之故名}}五壘山{{SK notes|在文登縣南五十里南北成行入海如壘}}石門山{{SK notes|在文登縣東南五十里東西二石聳立如門又寧海州東南五十里蓬萊縣四十五里俱有石門山}}斥山{{SK notes|在文登縣東南六十里葢取海濵廣斥之義為名爾雅云東北之美有斥山之文皮焉}}鐡槎山{{SK notes|在文登縣南一百二十里山有九頂南瞰大海下有水簾洞中有石{{SKchar|391}}十餘潮至蕩擊聲響如雷山之東有雲光洞世傳王陽真人脩煉於此}}成山{{SK notes|在文登縣南一百二十里海濵史記秦始皇過黄腄窮成山又漢武帝幸東海作朱鴈之歌拜日於成山郊祀志齊有成山為日主}}召石山{{SK notes|在成山東三齊畧奏始皇造石橋欲渡海觀日出處有神人召石於山下石行不駛神人鞭之見血今山下之石皆赤色}}鐵官山{{SK notes|在文登縣西一百四十里漢置鐵官冶鑄遺跡尚存}}臙脂岡{{SK notes|在府城西南隅石牛壕上舊有桃李故名}}煙霞洞{{SK notes|在大崑崙山金大定間有重陽王真人自關西抵崑崙謂山前大姓于氏曰我嘗脩煉此山煙霞洞中盍徃登焉于笑曰我世居此未聞有洞乃相與求之果有洞洞口有煙霞二字大多神異乃為立祠紀石焉}}珠璣巖{{SK notes|在丹崖山下石壁千丈水中有小石狀如珠璣或如彈丸嵗久為海浪所磨盪圎潔光瑩可愛俗呼彈子渦宋蘇軾嘗取數百枚養石菖蒲且作詩遺垂慈堂老人詩云蓬萊海上峯玉立色不改孤根捍滔天雲骨有破碎陽侯殺亷角隂火發光彩纍纍彈丸間{{SKchar|1216}}細成珠琲閻浮一漚耳真妄果安在我持此石歸袖中有東海垂慈老人眼俯仰了大塊置之盆盎中日與山海對眀年菖蒲根聮絡不可觧倘有蟠桃生旦暮猶可待}}沙門島{{SK notes|在府城西北六十里海中凡海舟渡遼者必迫此以避風宋時嘗流放罪人於此其相聮属則有鼉磯牽牛大竹小竹凡四島皆紫翠巉絶出沒濤中真神仙所宅上生石芝草木竒絶多不識名又多美石見蘇軾北海十二石記海市現滅常在五島之上}}海牛島{{SK notes|在文登縣北海中海牛無角長丈餘紫色足似{{SKchar|1841}}尾若鮎魚性㨗疾見人則飛赴水皮堪弓鞬脂可燃燈又有海驢島與海牛島相近海驢常以八九月上島産乳其皮水不能潤可以禦雨又有海狸亦上牛島産乳逢人則化為魚入於水}}海{{SK notes|登州四靣皆海惟西南一隅地接萊州府城北去海五里春夏時遥見水靣有城郭市肆人馬往來若交易狀土人謂之海市蘇軾嘗禱於海神嵗晚見之有詩云東方雲海空復空羣仙出沒空明中蕩摇浮世生萬象豈有貝闕藏珠宫心之所見皆幻影敢以耳目煩神工嵗寒水冷天地閉為我起蟄鞭魚龍重棲翠阜出霜曉異事驚倒百嵗翁}}原疃河{{SK notes|源發萊州府蠶山北流經招逺縣東北合東良平南二河入海}}大河{{SK notes|源發棲霞縣治南東流經褔山縣界合清洋河入海}}五丈河{{SK notes|源發寜海州西南六十里㟙山合澗谷諸水東北流入海}}金水河{{SK notes|一名沁水源發寜海州南八十五里黄堆諸山溪澗會流東北經州治東五里許又東北流入海}}義井河{{SK notes|在褔山縣西南三十里源出棲霞縣翠屏山之西流經城東清洋河入海}}送駕河{{SK notes|源發文登縣東北四十里正碁山經本縣南入海}}黒水{{SK notes|源發府城西南一十里黒石山東北流入于府城南水門合宻水出西水門北流入海}}宻水{{SK notes|源發府城南一十里宻神山北流入城與黒水㑹入海}}浲水{{SK notes|源發黄縣東南二十里北流合黄水入海}}之罘水{{SK notes|在蓬萊縣南一十五里源出羽山與石門水合流入海}}昌水{{SK notes|一名昌陽水源發文登縣西南四十里昌山西南流經萊陽縣東流入海}}貕養澤{{SK notes|在萊陽縣東周禮職方氏幽州之澤藪曰貕養葢此地周属幽州故也}}泠然泉{{SK notes|在丹崖山之隂去海數歩味甘而冽}}花山泉{{SK notes|在府城南五十里隆冬不氷夏時蓮花生焉}}温泉{{SK notes|有三一在府城南七十里一在棲霞縣艾山之麓皆甃石為池引以澡浴又一在寧海州㟙山之麓}}竒泉{{SK notes|在褔山縣西三里泉從石孔湧出味甘美冬温夏冷}}聖水泉{{SK notes|有二一在褔山縣西北三十五里側立山東北一在峆□山頂水皆瑩潔嵗旱禱雨輙應}}寒温泉{{SK notes|在招逺縣治東二泉並發一寒一温好事者甃石為池引二泉注焉以便澡浴又構堂于上名曰徳新又寧海州東四十里有龍泉文登縣西七里有湯泉東北六十里有温泉皆寒温二泉並發}}甘泉{{SK notes|在文登縣西三十里泉出石穴色瑩味甘冬夏旱澇不加増損}}暖水灣{{SK notes|在府城外}}潄玉池{{SK notes|在府治後}}鹹泉池{{SK notes|在蓬萊縣其泉鹹百姓取之為䀋}}九龍池{{SK notes|在寜海州東南四十里池有九或如甕缶或如盆盎上有神祠嵗旱禱雨輙應}}五龍池{{SK notes|在文登縣西三里上有五龍神廟}}九陽池{{SK notes|在文登縣西五十里池有九曰玉華金蓮龍吟虎嘯化生嬰姹王母洞天彩雲皆馬丹陽真人所名旱澇水不増損}}浪井{{SK notes|在府城内唐{{YL|麟徳二年}}建}}昌陽湯{{SK notes|在文登縣西南四十里周廽四十二歩南流入黒水}}
{{SK anchor|土産金}}{{SK notes|棲霞萊陽招逺三縣出}}鐵{{SK notes|蓬萊棲霞二縣出}}滑石{{SK notes|蓬萊縣出其出縣東百里桂府村者尤善}}硯石{{SK notes|蓬萊縣海中鼉磯島下出名羅文金星硯又名雪浪硯}}方竹{{SK notes|登州出體如削勁徤堪為杖亦不讓張騫笻竹杖}}鹽 牛黄 牡礪{{SK notes|各縣俱出}}茶{{SK notes|萊陽縣出}}石膏{{SK notes|蓬萊縣出}}蜂蟹{{SK notes|福山縣出}}天南星 蠟{{SK notes|俱萊陽縣出}}
{{SK anchor|公署登州衛}}{{SK notes|在府城中{{YL|洪武九年}}建}}大嵩衛{{SK notes|在萊陽東南一百三十里{{YL|洪武三十一年}}建}}寜海衛{{SK notes|在海寧州治西本萊州衛左千户所{{YL|洪武二年}}調於此十年陞為衛}}靖海衛{{SK notes|在文登縣南一百二十里}}成山衛{{SK notes|在文登縣東一百二十里}}威海衛{{SK notes|在文登縣北九十里}}寜津守禦千户所{{SK notes|在文登縣東南一百二十里}}竒山守禦千户所{{SK notes|在福山縣東北三十里 以上俱{{YL|洪武三十一年}}建}}褔山備禦中前千户所{{SK notes|在福山縣治西舊属登州衛{{YL|洪武十年}}調于此}}
{{SK anchor|學校登州府學}}{{SK notes|在府治南{{YL|洪武九年}}建正徳間重脩}}寧海州學{{SK notes|在州治東南{{YL|永樂十三年}}因舊重建}}蓬萊縣學{{SK notes|在縣治西南{{YL|洪武九年}}遷縣北{{YL|正德五年}}徙置于此}}黄縣學{{SK notes|在縣治東北{{YL|洪武三十年}}建{{YL|永樂十三年}}重修}}福山縣學{{SK notes|在縣治東{{YL|洪武三年}}建}}招逺縣學{{SK notes|在縣治西南{{YL|洪武三年}}建}}棲霞縣學{{SK notes|在縣治東{{YL|正統七年}}因舊重建}}萊陽縣學{{SK notes|在縣治東南{{YL|永樂十年}}因舊重建}}文登縣學{{SK notes|在縣治東北宋建本朝{{YL|洪武七年}}重建}}
{{SK anchor|宫室秦皇宫}}{{SK notes|在文登縣東北一百八十里始皇東遊時所築}}賔日樓{{SK notes|在府治後登州古嵎夷之地取書寅賔出日之義為名}}蓬萊閣{{SK notes|在府城北丹崖山頂舊為海神廟宋治平間郡守朱處約移于西偏即其故基建閣為州人遊賞之所趙抃詩山顛危構傍蓬萊水濶風長此快哉天地涵容百川入晨昏浮動兩潮來遑思座上遊觀逺愈覺胸中度量開憶我去年曽望海杭州東向亦樓臺}}尊經閣{{SK notes|在棲霞縣學元大徳中縣尹張鵬建}}鯉堂{{SK notes|在寜海州石落村有劉氏於海濵得百丈魚取其骨構此堂}}頌徳堂{{SK notes|在府城内宋知州趙挺之建}}松堂{{SK notes|在府城内蘇軾詩萬松誰種已摐摐半嶺蒼髯映此邦露重珠纓蒙翠盖風來石齒碎寒江浮空兩竹横南閣倒景扶桑射北窓坐待夕烽傳海嶠重城歸去踏逢逢}}甘泉堂{{SK notes|在府城内宋知州馬默建}}納川亭{{SK notes|在府城北海濵宋知州劉渙建以海容受百川故名章望之作記}}朝陽亭{{SK notes|在文登縣宋慶歴間建取渡海觀日之義以名}}不夜亭{{SK notes|在文登縣不夜故城}}寶花臺{{SK notes|在黄縣故金華宫西北}}望海臺{{SK notes|在文登縣東北一百二十里世傳秦始皇築此臺以望滄海伏琛齊記云始皇欲渡海立此石標為記}}望仙門{{SK notes|在府城内世傳漢武帝遣方士望仙於此今更為譙樓宋李愿詩樓影空明裏門開望衆仙緑鬟雲漠漠翠黛月姢姢烟駕知何處星槎記昔年夕陽孤鳥畔渺渺海浮天}}
{{SK anchor|關梁新開海口}}{{SK notes|在府城北宋慶歴間濬池引海水置刀魚寨以備北兵本朝環以磚城建帥府于中}}畫橋{{SK notes|在府城中跨黑水}}宻水橋{{SK notes|在府城中蓬萊縣治東跨宻水}}天生橋{{SK notes|在府城南馬鞍山之東兩畔皆深澗中起石岡南北如橋以便往來}}沁水橋{{SK notes|在寜海州東五里跨金水河}}浲水橋{{SK notes|在黄縣東北三里}}東良橋{{SK notes|在招逺縣西北五十里}}
{{SK anchor|寺觀開元寺}}{{SK notes|在府城西南隅唐開元間建}}彌勒寺{{SK notes|在寜海州治東宋熈寧間建}}褔聖寺{{SK notes|在福山縣治西金大定間建}}普安寺{{SK notes|在黄縣治東北宋元祐間建}}延褔寺{{SK notes|在棲霞縣治西元至正間建}}普照寺{{SK notes|在招逺縣治西南洪武末因舊重脩}}興國寺{{SK notes|在莱陽縣治東南{{YL|永樂三年}}重脩}}香巖寺{{SK notes|在文登縣管山都景㤗中重脩}}祐徳觀{{SK notes|在府城内唐開元間建}}神清觀{{SK notes|在寜海州東南五十里崑崙郷金㤗和間建即王重陽開烟霞洞處}}朝元觀{{SK notes|在寜海州治西}}修真觀{{SK notes|在福山縣南俱金大定間建}}錬陽觀{{SK notes|在招逺縣北三十里世傳馬丹陽錬丹扵此金人即其䖏建觀}}東華觀{{SK notes|在文登縣西五十里金馬丹陽脩道於此後人遂建觀後有紫府洞洞内有白玉石神像}}延真宫{{SK notes|在黄縣蘆山下即盧童子得道之所}}太虛宫{{SK notes|在棲霞縣北一十里即元邱處機得道之所}}遊仙宫{{SK notes|在萊陽縣治西南{{YL|洪武二十四年}}因舊重脩}}
{{SK anchor|祠廟曰主祠}}{{SK notes|在成山之陽}}月主祠{{SK notes|在萊山之麓}}陽主祠{{SK notes|在之罘山下舊有秦始皇所樹石刻字畫剥脫}}東牟侯廟{{SK notes|在寜海州東三里}}海神廟{{SK notes|在文登縣南六十里相傳秦始皇造石橋欲渡海觀日海神為驅石始皇求神相見神曰莫圗我形始皇從之及見左右巧者潜畫神形神怒曰帝負約可速去}}史嗣貞祠{{SK notes|在文登縣治前嗣貞元縣尹有德政縣人建祠設像而祀之}}
{{SK anchor|陵墓齊康公墓}}{{SK notes|在之罘山上田和墓齊遷康公於海濵死葬於此土人訛為康王墓}}淳于髠墓{{SK notes|在蔚陽山下髠齊之辯士}}李鐸墓{{SK notes|在萊陽縣城東北隅}}
{{SK anchor|古蹟牟城}}{{SK notes|在褔山縣西北三十里世傳春秋時牟子所築}}清陽城{{SK notes|在舊牟平縣東三十里唐析觀陽縣置尋省}}不夜城{{SK notes|在文登縣東北八十里齊地記云古有日夜出見於東萊故萊子立此城以不夜為名漢置縣屬東萊郡後省}}牟平城{{SK notes|在府城東南九十里漢置縣屬東萊郡武帝封齊孝王渫為牟平侯即此北齊移治黄縣馬嶺之南唐置牟州於此}}士鄉城{{SK notes|在黄縣西北一十里漢書齊有士鄉越有君子里謂此}}徐鄉城{{SK notes|在黄縣界内漢置縣屬東萊郡武帝封膠東共王子為徐鄉侯即此東漢縣省}}萊子城{{SK notes|在黄縣東南二十五里古萊子國地名龍門山峽之間鑿石通道極為險隘俗名萊子關左傳齊侯伐萊萊人使正輿子賂夙沙衛以索馬牛皆百匹齊師乃還即此其後齊復入萊遷萊子於郳在國之東故曰東萊}}萊陽城{{SK notes|在萊陽縣東南二十三里隋大業中築屬東萊郡唐永徽初為水淹圯遂廢}}㡉城{{SK notes|在黄縣南一百二十五里本㡉侯國漢為㡉縣北齊省其中舊有百枝萊君祠}}曲成城{{SK notes|在招逺縣西五十里漢置縣屬東萊郡又為侯國晉改曰曲城隋省}}挺城{{SK notes|在萊陽縣南七里漢書地理志云挺城屬膠東國後屬東萊郡}}昌陽城{{SK notes|在萊陽縣東七十里漢置縣晉省城東百四十里有黄銀坑唐貞觀初得之}}長廣城{{SK notes|在萊陽縣東五十里漢置縣屬琅琊郡北齊省}}育犂城{{SK notes|在寧海州東南一百二十里漢置縣屬東萊郡東漢省}}東牟城{{SK notes|在文登縣西北一十里漢舊縣有鐡官鹽官又為侯國}}腄城{{SK notes|在文登縣西七十里漢置縣尋省}}鯀城{{SK notes|在羽山上相傳魏将田豫領兵禦呉将周賀於此築城以居以其地近古殛鯀地故名}}大入城{{SK notes|在黄縣東北二十里魏司馬懿伐東夷将運粮入新羅築此城以貯之}}中郎城{{SK notes|在黄縣東郡國志石勒遣中郎将石開築此城以防海故名}}髙麗戍{{SK notes|在萊陽縣西南九十里司馬懿討遼東於此置戍故名土人訛為髙麗山}}大謝戍{{SK notes|在府城東北三十里}}烏胡戍{{SK notes|在府城北海中二百五十里烏胡島上二戍皆唐太宗征髙麗時所築}}田横寨{{SK notes|在府城與蓬萊閣相對西北二靣背巨海石壁髙峻昔漢韓信破齊田横東走故寨遺址尚存}}
{{SK anchor|名宦漢劉興居}}{{SK notes|髙袓孫齊悼惠王肥子誅諸吕有功封東牟侯惠澤及於邦人至今廟祀不絶}}隋辛公義{{SK notes|牟州刺史有欲爭訟者其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盖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唐嚴浚{{SK notes|開元中登州刺史有治行吏畏其威民安其政}}五代李萬超{{SK notes|周登州團練使重均田租境内肅然}}郭進{{SK notes|周登州刺史郡多㓂盗悉為剪除部内肅清吏民千餘詣闕請立屏盗碑世宗命近臣撰文賜之}}宋侍其{{SKchar|3409}}{{SK notes|真宗時知登州會嵗飢請漕江淮米以賑貧乏活者甚衆}}劉渙{{SK notes|知登州益治刀魚船{{SKchar|2659}}海冦㓂不敢犯吏民懐其惠詔嘉奨之}}李師中{{SK notes|知登州在官不貴威罰務以信服人范仲淹冨弼皆薦其有王佐才}}榮諲{{SK notes|京東轉運使萊陽産銀砂民有私採者事露安撫使欲論以刼盗諲曰山澤之利人得有之所盗者豈民財耶貸免甚衆}}馬黙{{SK notes|知登州宋法謫配沙門島者有定額後頗溢數砦主李慶以官粮不贍投額外者于海黙為奏請更定配島法凡二十條溢數而年深無過者移登州自是全活者衆其後蘇軾知登州父老迓於路曰公為政愛民能如馬使君否}}蘇軾{{SK notes|知登州未一月召為禮部郎中在郡雖未久然士薰其化民安其政恨其去之速}}劉潛{{SK notes|知蓬萊縣能為古文有孝行代還道聞母{{SKchar|3093}}疾亟歸母沒遂一慟而絶}}宗澤{{SK notes|通判登州境内官田數百頃皆不毛之地嵗輸萬餘緡率横取於民澤奏免之時朝廷遣使由登州結女真謀夾攻契丹澤嘆曰天下自此多事矣}}金李自牧{{SK notes|棲霞縣令專尚徳化政簡訟清邑中大治}}史嗣真{{SK notes|文登縣令正直不受私謁發奸擿伏庭無留訟及代去民立生祠祀之}}吳邦傑{{SK notes|登州判官為元兵所得驅令攻城邦傑曰吾荷國恩詎忍攻吾君之城與之酒食不顧乃被殺}}元史繼民{{SK notes|招逺縣尹先是民鮮知禮繼民興學以教之由是翕然從化去後民立碑以頌之}}王鼎臣{{SK notes|棲霞縣尹未朞年政化大行而澤及於民風俗為之一變去後民思慕之}}陳子恒{{SK notes|招逺縣尹㢘而能寛毁譽不動其心有争訟者造于庭子恒以大義曉之自是有欲訟者皆望城而止}}張元禮{{SK notes|以指揮使守寜海州有{{SKchar|2700}}賊㩀文登元禮一夕馳至㧞其城賊黨就擒民頼以安}}張起巖{{SK notes|褔山縣學教諭值縣官捕蝗移攝縣事聴斷明允其民相率曰若得張教諭為真縣尹吾屬何患焉後陞同知登州事}}本朝張鳯{{SK notes|洪武初文登知縣亷明正直剛毅果斷惠濟惸獨興崇學校去後人思慕之}}林弼{{SK notes|洪武初登州知府慈惠愛民政平訟理尤以文學馳名}}叚堅{{SK notes|由福山知縣陞知登州府器識宏逺持守剛正所至吏民懷服治行東藩稱第一云省志}}蔣賢{{SK notes|永樂間知蓬萊縣公亷勤慎賦役均平歴九載吏民懷服省志}}李敬{{SK notes|文登縣知縣識大體急時務有良吏風遷去民為之立碑省志}}劉淵{{SK notes|宏治間知黄縣政尚寛和民有訟者折之以理民即悅服歴問民間疾苦慰勞勤惓旱禱輒應及去民立去思碑省志}}陳韜{{SK notes|正徳間為招逺縣丞值流賊攻掠韜率衆死守城䧟被執不屈死之事聞贈登州府通判省志}}
{{SK anchor|流寓劉佺}}{{SK notes|其先樂安人仕元官至驃騎上將軍益州都府同知兵馬都總管行}}
{{SK notes|元帥府事後改治登州因家焉}}寗秀{{SK notes|其先河間人授昭列大夫同知般陽路總管府事致仕因居焉}}
{{SK anchor|人物周淳于髠}}{{SK notes|齊人博聞强記其學無所主其諫説慕晏嬰之為人嘗再見梁惠王皆無所言惠王恠之髠曰吾前見時王志在驅逐後見時王志在音聲王大駭曰信然後見王一語連二日夜無倦王欲待以卿相之位謝去廼厚賜之終身不仕}}秦淳于越{{SK notes|黄縣人髠之後仕為{{SKchar|3001}}士以諫知名}}漢李忠{{SK notes|黄人仕為郎以好禮脩整稱更始時與任光同奉光武累以戰功封中水侯從平龎萌遷丹陽太守圗形雲臺}}劉寵{{SK notes|牟平人宗室子父丕{{SKchar|3001}}學號為通儒寵以明經舉孝亷遷會稽太守郡中大化徴為将作大匠山隂五六老叟人齎百錢送寵且曰自明府下車狗不夜吠民不見吏故自扶奉送寵為人選一大錢受之累遷司徙太尉}}劉岱{{SK notes|寵弟方之子方官至山陽太守董卓入洛陽岱從侍中出為兖州刺史虛己愛物為士人所附黄巾賊入兖州岱擊之戰死}}劉繇{{SK notes|與兄岱齊名興平中為掦州刺史袁術據淮南繇乃移居曲阿遣兵拒術加掦州牧振武将軍及孫䇿東渡遂保豫章時中國喪亂士友多南奔繇擕接收養與同優劇甚得名稱}}太史慈{{SK notes|黄縣人北海相孔融聞其名而竒之數餽問其母及融為黄巾所圍慈為説劉備求援兵以觧其圍孫䇿東渡以慈為建昌都尉慈猿臂善射{{SKchar|2959}}不虛{{SKchar|2962}}嘗從討賊賊縁樓上行詈以手持樓棼慈引弓射之矢貫手着棼其妙如此}}三國劉基{{SK notes|繇子年十四居繇喪盡禮故吏饋餉皆無所受仕吳官至光䘵勲}}王基{{SK notes|曲城人少孤為叔父公孫撫育仕魏為中書侍郎時盛脩宫室百姓勞瘁基上䟽切諫嘗從征毋邱儉畫䇿平賊遷鎮南将軍後封東武侯史稱其學行堅白垂稱著績可為國之良臣}}唐淳于難{{SK notes|髠之後隋末兵亂與弟朗帥衆保障登州民頼以安武徳中拜登州刺史封晉國公朗萊州刺史封燕國公}}宋淳于雍{{SK notes|髠之後仕為太子中舎年甫强仕即乞歸養王旦贈以詩有云純孝敦時俗髙風自古人}}王居卿{{SK notes|登州蓬萊人以進士累官京東轉運使青州河貫城中苦泛溢為害居卿即城立飛梁設樓櫓下建門以時啟閉人誦其智}}孫思恭{{SK notes|登州人擢進士累官天章閣待制性不忤物犯而不校篤於事上有所見必宻䟽以聞歐陽修出政府思慕救解之坐是出知江寜府思恭精於歴數當世鮮有及之者}}李常{{SK notes|登州人性鯁直太守李師中榜其閭曰遺直坊蘇軾為作詩曰當時邦人化市無朝飲豚我作遺直詩過者式其籓}}髙敏{{SK notes|登州人為涇原指揮使歴利州都監數與西夏戰多所斬獲後以援兵不至中流矢卒贈嘉州刺史録其三子為侍監殿直}}金郭長倩{{SK notes|文登人登經義乙科為秘書少監兼户部郎中脩起居注嘗撰石决明傳為時人所稱所著有崑崙集}}趙格{{SK notes|萊陽人明昌間與弟直同登進士第格為汾州觀察判官直累遷寜昌軍節度使}}元隋世昌{{SK notes|棲霞人父寶徙居萊陽世昌渉獵書史善騎射常持鐵鎗重四十餘斤能左右擊刺仕至安逺大将軍與宋戰百餘合所在克㨗卒封定海侯謚忠勇}}姜彧{{SK notes|萊陽人頴悟好學為左右司郎中時李壇反彧從諸将取之彧勸主将下令勿妄殺由是生活者衆遷知濵州課民種桑滿野人謂之太子桑官至行䑓御史中丞}}劉傑{{SK notes|佺之子號萊山官至昭永将軍杭州路總管兼府尹弟昌官至廣武将軍管軍萬户鎮嘉興路昌子鐸授威徳将軍管軍千户鎮杭州}}于玠{{SK notes|萊陽縣人㤗定中授同知濟南路緫管府事官至騎都尉卒贈河南伯孫諒累官至中山知府}}本朝趙仁{{SK notes|寜海州人洪武初以薦起家累遷五軍都督府斷事以審獄平允擢都御史調兵部尚書卒}}髙翼{{SK notes|棲霞人洪武中以才行卓異仕于朝累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體貎出衆人敬畏之後命佐師征雲南}}于守禮{{SK notes|萊陽縣人洪武中以通經舉用才識過人歴任有聲累官陜西按察司僉事}}解延年{{SK notes|棲霞人正統中進士授户部郎出知順慶府政先徳化郡民祠之著有物類稿行于世省志}}李鐸{{SK notes|萊陽人{{SKchar|2592}}治中進士授行人擢刑科給事中大理寺少卿常奉命安置西夷上勞其功尋轉都御史值大同之變特命撫之卒遣官諭祭營葬省志}}陳鼎{{SK notes|登州人{{SKchar|2592}}治間舉進士為禮科給事中以争辨不屈巨璫罷歸嘉靖改元復任陜西叅議時逆賊猖獗聲震三輔鼎悉平之擢副使兵偹延綏畨夷梗化三十餘年鼎至撫馭有方後哈宻事竣陞浙江按察使轉應天府尹卒官省志}}孫䘵{{SK notes|棲霞人宏治間進士擢户部主事會稽大同糧儲為逆瑾禁錮後知揚州有善政進秩山西右叅政仍知府事性骯髒雖上官劾之屹不動累官浙江右布政省志}}
{{SK anchor|列女林氏}}{{SK notes|寜海州人任仲文妻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風疾不良於行林氏旦暮扶侍惟勤撫育三子皆有成卒年一百三嵗}}方氏{{SK notes|名友弟寜海人林貞妻也年二十八夫卒守節姑多疾方善事之及姑卒行喪奠哭如儀撫四子可傳可企可任可信俱成立年八十二卒學士宋濓撰墓誌銘省志}}劉氏{{SK notes|萊陽人董讓妻夫卒守節{{YL|洪武二十一年}}旌表貞節省志}}楊芳妻孫氏{{SK notes|萊陽人方舉鄉試卒孫為守節{{YL|成化十年}}旌表之省志}}張氏{{SK notes|寜海州人王麒妻麒令靖海及卒子軒甫三嵗張守節教其子軒後舉進士{{YL|成化十四年}}旌表省志}}畢氏{{SK notes|文登人邢和妻和亡畢為守節{{SKchar|2592}}治十年事聞旌表貞節省志}}閻氏{{SK notes|萊陽人曲漙妻{{YL|正徳六年}}賊入城執閻欲汚之不屈鎗仆地已而聞夫被殺遂自縊旌表又按萊陽死流賊旌節婦者亦不及盡書姑記此云省志}}葉氏{{SK notes|蓬萊人衛琮妻夫喪葉以節自守嘉靖初有司具事上聞省志}}
{{SK anchor|仙釋麻姑}}{{SK notes|或云建昌人脩道於牟州東南姑餘山宋政和中封真人元夷堅志云劉氏鯉堂前有大槐忽夣一女官自稱麻姑乞此樹脩廟劉謾許之既寤異其事後數日風雷大作失槐所在即詣麻姑廟槐已臥其前矣重和初賜額曰顯異}}丘處機{{SK notes|棲霞人自號長春子兒時有相者謂其異日當為神仙宗伯年十九為全真學元太袓召之見每言欲一天下必在不嗜殺人又言為治在敬天勤民長生在清心寡欲嘗禱雨及退熒惑皆有驗}}禧果{{SK notes|本青州壽光人年八嵗被元兵掠至沙漠遂投金山寺師僧勝廸甚器重之勝廸死南還{{YL|洪武十九年}}至遼東官司異之送至京師偹言明哈赤将士萬餘人皆有䧏心朝廷命宋國公往沙漠招安果如所言上賚賜甚厚後與禧海游至濟南住正覺寺{{YL|永樂元年}}遷登州棲霞創法勝庵于縣東金山鄉九年八月一日無疾而化省志}}
{{SK anchor|萊州府}}{{SK notes|東至登州府萊陽縣界一百八十里西至青州府昌樂縣界二百六十里南至青州府諸城縣界三百五十里北至海崖九百里自府治至京師一千四百里至南京一千五里}}
{{SK notes|糧三十二萬三千一百石零}}
建置沿革禹貢青州之域天文危分野古萊夷地春秋為萊子國齊侯遷萊子于郳在國之東故曰東萊秦屬齊郡漢始析置東萊郡治掖縣屬青州東漢徙治黄縣晉改東萊國復治於掖劉宋仍改為郡徙治曲城後魏分青州置光州領東萊郡同治於掖隋初罷郡改光州為萊州後復為東萊郡唐為萊州天寶初改東萊郡乾元初復為萊州宋屬京東東路金於州置定海軍元初廢軍以州屬益都路後屬般陽路本朝{{YL|洪武九年}}陞為萊州府領州二縣五
{{SK anchor|掖縣}}{{SK notes|附郭本漢舊縣為東萊郡治晉属東萊國北齊以曲城當利二縣省入隋至元並為萊州治本朝因之編户三十八里}}平度州{{SK notes|在府城南一百里漢有平度縣屬東萊郡東漢置膠東縣属北海國晉属濟南郡後魏属北海郡隋改為膠水郡属東萊郡唐宋金元並為萊州本朝洪武中陞縣為平度州属萊州府編户 一百三十六里領縣二}}濰縣{{SK notes|在州西一百八十里本漢下宻縣属膠東國隋改北海縣唐置濰州治北海縣尋廢州以縣属青州宋建北海軍尋復為濰州金属山東東路元属益都路本朝省縣入州又改州為縣属萊州府後改{{SKchar|1452}}平度州編户八十六里}}昌邑縣{{SK notes|在州西一百二十里本漢都昌縣属北海郡後魏省隋復置屬青州唐廢宋始置昌邑縣属濰州金元因之本朝初属萊州府後改隸平度州編户九十四里}}膠州{{SK notes|在府城南二百二十里本春秋介國地漢為黔陬縣地属琅琊郡晉属城陽郡後魏置膠州取境内膠水為名隋置膠西縣以黔輙縣省入唐省州入髙宻縣宋置臨海軍金改為膠西縣属宻州元復置膠州属益都路本朝省縣入州又改今属編户九十三里領縣二}}髙宻縣{{SK notes|在州西五十里本齊晏平仲封邑漢置髙宻縣取境内宻水為名文帝時為膠西國宣帝改為髙宻國東漢國除以縣属北海郡晉属城陽郡宋属髙宻郡隋唐皆属宻州元属膠州本朝因之編户八十八里}}卽墨縣{{SK notes|在州東一百二十里本齊國地以其地臨墨水故曰卽墨漢置縣為膠東國治東漢属北海國晉屬濟北國北齊省隋復於不夜縣城東北二十七里復置卽墨縣即今治元属膠州本朝改属萊州府後復屬膠州編户八十五里}}
{{SK anchor|郡名東萊}}{{SK notes|漢名}}
{{SK anchor|形勝土踈水闊山髙海深}}{{SK notes|寰宇記}}風土甲扵青齊{{SK notes|齊舊志}}羅山亘其東濰水阻其西神山距其南渤海枕其北{{SK notes|俱郡志}}負海舄鹵{{SK notes|元志其地瘠薄負海瀉鹵蠶穀少而人民寡}}襟帶山河{{SK notes|同上}}
{{SK anchor|風俗朴魯少文義}}{{SK notes|隋志東萊人尤朴魯故特少文義}}人性剛强{{SK notes|寰宇記人性剛强志氣緩慢語聲上形容大此水土之風也}}俗尚嚚訟{{SK notes|宋史仇悆傳}}風流儒雅{{SK notes|膠州志}}好經術矜功名{{SK notes|元志男通魚鹽之利女習緝紡之業士淳朴而好經術矜功名}}
山川福山 禄山{{SK notes|俱在府城西北五里二山相峙俱産温石福山俗名斧山峯嶺髙峻北臨滄海北魏刺史崔挺欲於頂上營觀宇父老云嶺上有龍道恐不可久立挺曰人龍相去何逺之有虬龍倐忽豈一路乎遂營之}}大基山{{SK notes|在府城東一十里上有道士谷巘崿蒼翠泉流潺湲松竹花卉為一郡最世傳後魏鄭文公脩真扵此金劉國樞有記碑刻尚存}}馬鞍山{{SK notes|在府城東南三十里沽水源{{SKchar|2962}}於此又有金山雄山土山軍山優㳺山皆在界内}}寒同山{{SK notes|在府城東三十五里一名神山掖水源{{SKchar|2962}}扵此}}大豁山{{SK notes|在平度州西二十里虞鄉城東南有豁口即此與小豁山相峙中通驛路}}嵖岈山{{SK notes|在平度州北三十里山形嵖岈}}金泉山{{SK notes|在平度州東南四十里一名金錢山産桔梗防風}}明堂山{{SK notes|在平度州東北四十里與巨青山連産烏頭天雄}}六曲山{{SK notes|在平度州東五十里}}墨山{{SK notes|在平度州東北六十里山之石色如墨墨水源{{SKchar|2962}}扵此}}孤山{{SK notes|在濰縣西四十里禱雨於此多應山之神曰廣靈侯夷齊廟亦在焉郡志孤山之風可肅薄夫}}塔山{{SK notes|在濰縣東南六十里東丹河源{{SKchar|2962}}於此元志有方山在縣西南五十里亦謂東丹河源發處疑即此山之誤}}几山{{SK notes|在濰縣西南八十里山形如几西丹河{{SKchar|2962}}源於此}}擂鼓山{{SK notes|在濰縣南一百里白浪河發源扵此}}陸山{{SK notes|在昌邑縣南四十里漢封霍光為{{SKchar|3001}}陸侯食邑于此故山以陸名唐{{YL|天寶六年}}賜名霍侯山}}小珠山{{SK notes|在膠州南九十里錯水出此入海}}大珠山{{SK notes|在膠州南一百二十里海濵上有石室俗傳晉陳仲舉隱此得仙}}鐵橛山{{SK notes|在膠州西南一百二十里膠水源{{SKchar|2962}}扵此一名膠山}}礪阜山{{SK notes|在髙宻縣西北五十里産礪石}}天井山{{SK notes|在卽墨縣東十餘里上有井極甘號天井井北二十餘里平地三穴湯泉出焉若有風從西北來則湯極熱}}石城山{{SK notes|在即墨縣東南三十里淮渉水源發扵此}}女姑山{{SK notes|在即墨縣西南三十里上有明堂及女姑祠遺址世傳漢武帝所建不其太一仙人祠九此其一也又東有中祠山天雪山皆有神祠遺址世傳皆漢九祠之所}}不其山{{SK notes|在即墨縣東南四十里三齊記漢鄭{{SKchar|2593}}嘗教授此山下有草大如薤葉長尺餘堅韌異常號康成書帯草又名馴虎山因童恢呪虎之事而名之也}}勞山{{SK notes|在即墨縣東南六十里海濵山有二其一髙大曰大勞其一差小曰小勞齊記㤗山雖言大不如東海勞逢萌歸自遼東養志脩道於此}}隂山{{SK notes|在即墨縣東南八十里上有小池水旱不増减傍有石人及馬迹秦始皇幸琅琊嘗駐馬扵此}}三山島{{SK notes|在府城北五十里海之南岸史記封襌書八祠三山為隂主即此祠址尚存}}蜉蝣島{{SK notes|在府城西北一百里遥望島在海中若蜉蝣然}}石臼島{{SK notes|在膠州南一百里海中金主亮将由海道襲浙江以兵圍海州宋髙宗令副總管李寳督海舟捍禦寶至膠西石臼島敵舟已泊唐島相距僅一山時北風盛寳禱於石臼神俄有風自拖樓中來如撞鐘聲衆咸奮引舟握刀待戰風駛舟疾過山薄敵寳命火箭環射延燒敵數百艘叱壯士躍登其舟短兵擊刺殺溺者甚衆金主方濟淮聞膠西之敗大怒召諸帥約日渡江於是内變被弑}}田横島{{SK notes|在即墨縣東北一百里四靣環海去岸二十五里横衆五百人死扵此}}神仙洞{{SK notes|在府城東南一十五里有洞七曰虛皇三清五袓六真長生披雲靈官有神仙石像四十九尊}}盞石{{SK notes|在府城北五十里北臨大海有一磐石方員五歩上有汙罇狀世傳秦始皇於此鑿盞以盛酒醯祈祭百神}}墜星石{{SK notes|在府城東北七十里}}海眼石{{SK notes|在平度州北四十五里石立如柱俗傳其下即海眼}}海{{SK notes|在府城北九十里西北環昌邑濰縣界東南環膠州即墨縣界唐髙適詩聖代務平典輶軒推上才迢亭溟海際曠望滄波開駟牡未遑息三山安在哉巨鰲不可釣髙浪何崔嵬湛湛朝百谷茫茫連九垓邑流納廣大觀異增遲回日出見魚目月圎如蚌胎跡非想像到心似精靈猜逺色{{SKchar|2917}}孤嶼虛聲{{SKchar|269}}殷雷風行越裳貢水遏天吳災}}掖河{{SK notes|源發府城東南寒同山西流經城西又西北流會南陽河入于海}}萬嵗河{{SK notes|在府城東北三十里兩岸皆沙秦始皇漢武帝皆禱于此}}小沽河{{SK notes|源發府東南馬鞍山東南流經平度膠州即墨縣界入海}}大沽河{{SK notes|源{{SKchar|2962}}登州府黄縣蹲犬山南流經平度州與小沽河合通名為沽河左傳沽尤以西注云沽即大沽河尤即小沽河}}白浪河{{SK notes|在濰縣治東源出擂鼓山北流入海唐北海令竇琰嘗引此水溉田}}東丹河{{SK notes|一名東于河源{{SKchar|2962}}濰縣塔山下流至夀光縣界復達本縣境東北流入海}}西丹河{{SK notes|一名西于河源{{SKchar|2962}}濰縣凡山經昌樂縣西下流合東丹河東北入海}}濰水{{SK notes|自宻州諸城縣界流入髙宻縣境經昌邑濰縣界東北入海漢韓信伐齊囊沙壅濰水以破楚將龍且即此俗呼為淮河}}墨水{{SK notes|源發平度州墨山南流經膠州即墨縣界入海}}膠水{{SK notes|源{{SKchar|2962}}鐵橛山北過宻州五弩山鹵水入焉又北過髙宻縣注瀦澤與張奴水合由澤北入新河經平度州昌邑縣界入海}}淮渉水{{SK notes|源發即墨縣石城山西南流經縣治西一里許北流三里復西南流入海}}天澤泉{{SK notes|在膠州南三十五里禱雨輙應}}温泉{{SK notes|在卽墨縣東四十里傍有凉泉土人甃池引二泉同注于中以便澡浴}}渇橛泉{{SK notes|在即墨縣東南三十里世傳宋太祖過此渇甚用杖鑿地得泉故名}}龍泉{{SK notes|在卽墨縣北二十里泉凡二穴相去五十餘歩世傳嘗有龍上昇二泉隨而湧出}}潄玉泉{{SK notes|在平度州西二十里}}聖水池{{SK notes|在平度州東一十五里池方九尺四時不竭禱雨輙應}}八角池{{SK notes|在濰縣東二十五里傍有龍池禱雨輙應}}芙蓉池{{SK notes|在昌邑縣西北二十里舊有臺已毁郡志云都昌地名芙蓉齊七十二城之一池之名疑取此義}}輪井{{SK notes|在府城東北一十里石穴下洞井口如輪無雕琢㾗}}天井{{SK notes|在天井山周圍尋尺深不可測水澄清不竭世傳有龍潜焉}}定者渠{{SK notes|在平度州南七十里流入膠水漢武帝{{YL|征和四年}}行幸東莱臨大海上耕于鉅定即此}}濰水隄{{SK notes|在昌邑縣東五里宋時築之以防濰水}}九穴泊{{SK notes|在髙宻縣西北泊有九溝故名又縣東北有都泊二泊俱去縣二十五里}}
土産海藻 文蛤{{SK notes|膠州昌邑即墨濰縣出}}牛黄 温石 五色石{{SK notes|潤澤可作噐皿俱掖縣出}}烏頭{{SK notes|平度州出}}海錯 金 錫{{SK notes|俱膠州出}} 鐵鹽{{SK notes|卽墨縣出}}貲布{{SK notes|府境出}}
{{SK anchor|公署萊州衞}}{{SK notes|在府治東{{YL|洪武三年}}建}}靈山衞{{SK notes|在膠州東南九十里}}鼇山衞{{SK notes|在卽墨縣東四十里俱{{YL|洪武二十一年}}建}}膠州守禦千户所{{SK notes|在膠州城内{{YL|洪武五年}}建}}浮山守禦千户所{{SK notes|在即墨縣南九十里}}雄崖守禦千户所{{SK notes|在卽墨縣東北九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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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院鄭{{SKchar|2593}}書院{{SK notes|在卽墨縣東南二十五里}}東萊書院{{SK notes|在府治西南宋儒吕袓謙以先世萊州人世號東萊先生後人慕之為立書院於此祠之本朝景㤗五年重脩}}
{{SK anchor|宫室靖共堂}}{{SK notes|在濰縣東南五十五里燕慕容若褆所建取小雅靖共爾位之意名之宋吴瓌有記碑刻尚存今訛呼為太公堂}}無訟堂{{SK notes|在府治宋建{{YL|政和三年}}有石月先生作記詞意質潤}}受宣堂{{SK notes|在府城東南隅世傳邱處機脩煉于此遼金聘之皆不起及元聘之即就道郡人因名其堂曰受宣}}三山亭{{SK notes|在府城北世傳漢武帝時建以其可望海中蓬萊瀛洲方丈三山故名宋蘇軾詩東海名碧環西北卷蓬萊雲光與天色直到三山廽}}望海臺{{SK notes|在府城東秦始皇所築}}幸臺{{SK notes|在府城南門漢武帝東遊海上訪安期生登此臺當時碑刻尚存今已剥落}}仙人臺{{SK notes|在平度州東北五十里青山下列仙傳膠東公沙宿飲白鶴泉得仙嘗遊石臺之上即此其臺四絶今不可登陟}}麓臺{{SK notes|在濰縣西南二十里漢公孫宏讀書扵此}}燕臺{{SK notes|在府治東北二里南陽慕容徳以東萊掖城為青州治因築此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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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anchor|寺觀資聖寺}}{{SK notes|在府城南門外金大定間建}}妙覺寺{{SK notes|在府城内元{{YL|中統五年}}建}}圎明寺{{SK notes|在平度州治西北元貞元間建}}洪褔寺{{SK notes|在膠州城南元{{YL|至正六年}}建}}石佛寺{{SK notes|在濰縣治東南}}崇聖寺{{SK notes|在昌邑縣治東俱洪武初因舊重脩}}感化寺{{SK notes|在髙宻縣治東北洪武間因舊重建}}慶成寺{{SK notes|在即墨縣治東正統間因舊重修}}青羅觀{{SK notes|在府城内永樂間因舊重脩}}德真觀{{SK notes|在平度州治東北元至元間建}}大微觀{{SK notes|在膠州城南宣徳初因舊重脩}}迎真觀{{SK notes|在卽墨縣治南元元統間建}}萬夀宫{{SK notes|在府城東神山下元至治初建内有石洞七每洞皆有石像}}玉清宫{{SK notes|在濰縣治北元至元中建}}玉真宫{{SK notes|在昌邑縣治西北洪武間因舊重脩}}
{{SK anchor|祠廟東海廟}}{{SK notes|在府城西一十八里四海之一本朝載在祀典事詳濟南府東嶽廟}}夷齊廟{{SK notes|在孤山上有伯夷叔齊二廟以伯夷避紂居北海之濵後人因祀之有元時封爵碑刻存焉}}孫子廟{{SK notes|在昌邑縣西北三十里孫臏仕齊食邑于此故祀之}}鄭司農廟{{SK notes|在髙宻縣北五十里司農漢鄭{{SKchar|2593}}也}}四知廟{{SK notes|在昌邑縣治東北後漢楊震之任東萊太守道經昌邑故所舉茂才王宻為昌邑令懐金遺震震却之宻曰暮夜無知者震曰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宻慚而去廟因以名按今昌邑非漢舊邑後人以其名同故立廟扵此}}六灣龍神廟{{SK notes|在府城北三十里廡下有潭水渟滀而静深世傳有龍潜焉又西有五龍祠禱雨皆應}}貧女廟{{SK notes|在平度州東六十里貧女不知何許人世傳其夫行戍女裹粮從之夫死女乞棺葬之遂自殺時人哀之立廟祀焉}}先賢祠{{SK notes|在即墨縣學元髙宻縣尹秦裕伯記其畧曰古莘董侯治即墨之二年嵗豐民和有廢必舉改建孔子廟學期年而廟成乃以故廟西廡易簷改塗為先賢祠自戰國及兩漢以功名著茲土者得九人焉曰卽墨大夫者三史逸其名曰安平君田單曰齊王田横曰諌議大夫王吉曰京兆尹王駿曰膠東相王成曰不其令童恢皆假像而祀之用以少牢}}孔融廟{{SK notes|在濰縣治東宋{{YL|政和四年}}建碑刻尚存本朝成化間重脩增祀北海諸賢黎淳記}}黄忠宣公祠{{SK notes|在昌邑縣治南{{YL|成化四年}}建祀本朝尚書黄福}}
{{SK anchor|陵墓寗戚墓}}{{SK notes|在平度州西六十里戚齊桓公相}}婁敬墓{{SK notes|在膠州西三十五里敬齊人漢關内侯墓舊有祠}}王吉墓{{SK notes|在卽墨縣東五十里吉漢臣}}鄭{{SKchar|2593}}墓{{SK notes|在髙宻縣西北五十里唐貞觀中嘗禁樵採髙士傳袁紹屯官渡請{{SKchar|2593}}隨營{{SKchar|2593}}不獲已載病從至魏郡卒葬扵{{SKchar|2700}}東後歸葬礪阜}}戴綸墓{{SK notes|在髙宻縣東十五里宻官侍郎仁宗朝以辨論激上怒被箠死}}儀智墓{{SK notes|在髙宻縣五里子銘孫漙官御史皆祔}}譚漙墓{{SK notes|在昌邑縣西五里}}孫洪墓{{SK notes|在昌邑縣西五里}}李介墓{{SK notes|在髙宻縣東五里}}藍章墓{{SK notes|在卽墨縣東北五里}}
{{SK anchor|古蹟沙丘城}}{{SK notes|在掖縣界内世傳商紂所築即秦始皇崩處唐李白詩我來竟何事髙卧沙丘城城邊有古樹日夕連秋聲}}宻城{{SK notes|在昌邑縣東南二十五里春秋紀子帛莒子盟于宻即此}}都昌城{{SK notes|在昌邑縣界内齊景公封晏子以都昌辭 而不受即此漢為縣属北海郡隋因之唐省}}介根城{{SK notes|在膠州西南五里左傳齊侯伐莒侵介根即此漢置計斤縣}}卽墨故城{{SK notes|在平度州東南六十里齊舊邑入戰國時田單破燕兵于此漢為膠東郡治傍有樂毅城世傳樂毅攻即墨時所築}}龍且城{{SK notes|在髙宻縣西南五十里楚將龍且所築}}祓城{{SK notes|在膠州西南七十里漢祓縣}}盧郷城{{SK notes|在平度州西北五十里漢縣北齊廢隋復置唐省入昌陽縣}}當利城{{SK notes|在府城西南三十六里漢縣北齊廢隋復置唐省入掖縣}}皋虞城{{SK notes|在卽墨縣東五十里漢置縣武帝封膠東康王子建為皋虞侯即此王莾改曰盈廬}}不其城{{SK notes|在卽墨縣西南二十七里漢置縣北齊省}}夷安城{{SK notes|在髙宻縣境故萊夷 濰邑漢置夷安縣}}城隂城{{SK notes|在髙宻縣西南四十里有漢鄭{{SKchar|2593}}碑云即髙宻城也}}黔陬城{{SK notes|在髙宻縣西南十里故介國漢為黔陬縣}}平夀城{{SK notes|在濰縣西南三十里漢置縣隋廢}}曲臺城{{SK notes|在府境唐置縣後省入掖縣}}北海廢縣{{SK notes|在濰縣城内隋初為髙宻縣後改曰北海宋置濰州扵此本朝改州為縣北海縣亦省入}}膠西廢縣{{SK notes|在膠州城内隋置此縣元扵縣置膠州本朝省縣入州}}膠水廢縣{{SK notes|在平度州城内本漢膠東縣隋改曰膠水本朝省入州}}萬里沙{{SK notes|在府城東北三十里夾萬嵗河兩岸沙長三百里漢武帝{{YL|元封元年}}大旱祈萬里沙即此}}寒亭{{SK notes|在濰縣東北三十里古寒國浞封此}}斟亭{{SK notes|在濰州東南五十里古斟尋國也}}
{{SK anchor|名宦周田單}}{{SK notes|燕樂毅破齊下齊七十餘城惟莒即墨未下即墨人推單為將單與燕人對壘六年卒以火牛破敵復定齊地}}漢董仲舒{{SK notes|為膠西王相王頗縱恣數害二千石及仲舒至王聞其賢大善遇之仲舒正身以率下數上疏諫爭教令國中所居稱治}}張敞{{SK notes|山陽太守聞渤海膠東盗起自請治之乃徵拜膠東相既至明設購賞開羣盗令相捕斬除罪吏追捕有功者上名尚書由是羣盗解散國中遂平}}王成{{SK notes|膠東相治甚有聲勞来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宣帝下詔褒之賜爵闗内侯}}薛宣{{SK notes|不其丞琅琊太守趙貢行縣見宣甚恱察其廉遷樂浪都尉丞}}杜宻{{SK notes|北海相宦官子弟為令長姦惡者輙捕案之行部到髙宻見鄭{{SKchar|2593}}知其異噐即召署郡職}}童恢{{SK notes|不其令吏民有犯法者隨方開喻其善者則嘉勞之教民耕織種收境内清淨牢獄空虛流民歸者二萬餘嘗有呪虎之異人作歌以頌之}}楊震{{SK notes|為東萊太守以清白馳譽}}吴祐{{SK notes|膠東相政惟仁簡以身率物有爭訴者輙閉閤自責然後斷其訟吏人懷而不忍欺}}石苞{{SK notes|東萊太守盗賊歛迹治聲赫然}}第五種{{SK notes|髙宻侯相時徐兖盗起髙宻介二州間種大積粮儲勤勵吏士士賊聞不敢犯其境流民歸者嵗至數千家}}三國王修{{SK notes|魏初平中守髙宻令縣有孫氏素豪俠民有相刼者賊匿於孫氏吏不能執修將吏民圍之孫氏懼乃出賊由是豪强懾服}}南北朝崔挺{{SK notes|魏光州刺史風化大行散騎常侍張彛謂曰入境觀政獨聞清使之名掖縣有老人自言嘗使林邑得美玉藏之海島垂六十年今仰逢明政願奉之挺不受及代去老㓜追送縑帛亦不納}}唐竇琰{{SK notes|長安中北海令甚有治聲穿渠引白浪水曲折三十里以溉田時號竇公渠}}宋許仲宣{{SK notes|知北海軍度其山川形勢謂可為州郡圗上之遂陞軍為濰州}}楊羙{{SK notes|北海軍使為政尚簡易民皆徳之及召還民數百詣闕乞留}}李斌{{SK notes|淳化中萊州團練使勤於政理人服其清慎}}郭勸{{SK notes|通判萊州州民霍亮為仇人誣罪死吏受賕傅致之勸為辨理得免}}張㫖{{SK notes|知萊州葉清臣舉其材堪將帥范仲淹歐陽脩復薦其鷙武有謀畧}}張燾{{SK notes|知濰州濰多圭田率計畝徵絹而蠲河役燾不肯踵例廢法還其役入省扵舊五之四告吏曰吾知守己而已無妨後人汝勿著為式}}宗澤{{SK notes|知掖縣部使者得㫖市牛黄澤報曰方時疫癘牛飲其毒則結為黄今和氣横流牛安得黄使者怒欲劾邑官澤曰此澤意也獨䘖以聞}}仇悆{{SK notes|髙宻縣丞攝縣事剖訟如流事無淹夕民至懐餅餌以俟决遣州命悆攝司録既行邑氓萬餘邀留或追拜馬首遂擁歸縣{{SKchar|2700}}㓂起萊宻間戒其黨母犯髙宻境民頼以安}}韓浩{{SK notes|知濰州建炎初金人攻城浩率衆拒守城䧟與通判朱庭傑皆力戰死權北海縣丞王允功司理王薦皆全家䧟沒}}元隋寶{{SK notes|萊州節度判官入為髙宻令所至有能名}}本朝董俊{{SK notes|萊州知府為政亷平寛猛得宜民樹碑頌其美}}馬伯行{{SK notes|昌邑縣丞為政亷平人不敢干以私粗衣糲食澹如也其妻子乗間言公居官乃澹薄如是伯行怒曰爾欲使我爲善耶欲使我為非耶}}王真{{SK notes|鼇山衞指揮永樂中妖賊唐賽兒黨率衆圍諸城真率兵一百五十人擊敗賊衆盡戮之械首惡送京師擢真都指揮僉事}}薛璘{{SK notes|萊州知府亷明節儉惠利及民卒于官吏民悲號如䘮父母先守兖州以萊州守易之兖民歌曰莫将萊州土來換兖州金其愛慕如此省志}} 崔恭{{SK notes|正徳間知萊府尚徳化緩刑罰政平訟理逺近恱服蝗飛入境禱于神皆飛入海死民感其徳立祠祀之官至吏部尚書省志}}董鼐{{SK notes|天順間知膠州勸農桑興學校旱禱屢應民多頼其恵祀于名宦省志}}宋兊{{SK notes|成化間知濰縣以徳化民政務悉舉民感其徳奏留得復任去後立祠祀之省志}}李楘{{SK notes|{{SKchar|2592}}治間以光禄少卿同知青州擢知萊州時有屯土牧養為民患者皆悉力以免葺學興教萊人立石頌之尋乞歸特陞山東右㕘政致仕省志}}
{{SK anchor|人物周寗戚}}{{SK notes|齊人微時嘗飯牛扣牛角歌曰南山矸白石爛中有鯉魚長尺半生不逢堯與舜禪短布單衣纔至骭從昬飯牛至夜半長夜漫漫何時旦齊桓公聞之命後車載之賜之衣冠授以卿位}}晏嬰{{SK notes|萊之夷維人相齊景公食不重肉妾不衣帛一狐裘三十年盡忠補過名顯諸侯}}漢蓋公{{SK notes|膠西人善治黄老言曹參為齊相使人召問之對曰治道貴清淨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参用其言齊國大治}}費直{{SK notes|東萊膠東人治易長扵卦筮為單父令所著有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觧說上下經}}王吉{{SK notes|琅琊皋虞人舉賢良為昌邑王中尉王雖不遵道亦知敬禮及王即帝位以淫亂廢昌邑羣臣皆誅惟吉以忠直數諫正得免官至諫議大夫謝病歸吉與貢禹為友世稱王陽在位貢禹彈冠言其取舎同也}}王駿{{SK notes|吉子以孝亷為郎因薦轉諫議大夫累遷京兆尹先是京兆有趙廣漢張敞王尊王章及駿皆有能名時稱前有趙張後有三王後代薛宣為御史大夫}}王崇{{SK notes|駿子以父任為郎歴刺史郡守治有能名建平中為御史大夫平帝初拜大司空封扶平侯時王莾秉政崇謝病避莾就國卒自吉至崇世以清亷名}}鄭崇{{SK notes|髙宻人哀帝時為尚書僕射每曵革履進見上曰我識鄭尚書履聲其見寵眷如此後以直諫忤㫖下獄死天下哀之}}逢萌{{SK notes|北海都昌人家貧為亭長既而嘆曰大丈夫安能為人役哉遂去之長安時王莾殺其子宇萌謂友人曰三綱絶矣不去禍將及人即掛冠都城門擕其家属浮海客扵遼東及光武即位始還勞山累徵不起}}司馬筠{{SK notes|東萊人隱居教授不應辟命信誠行乎鄉里鄉人有所計爭輙曰敢祝少賔乎不直者終無敢言少賔均字後位至侍中}}房鳳{{SK notes|不其人以射䇿乙科為太史掌故舉方正為縣令都尉失官王根薦鳳明經通達擢為光禄大夫仕至青州牧明榖梁春秋世傳其學}}王扶{{SK notes|掖縣人少脩節行客居不其所在人化其徳太傅鄧禹辟致之杖䇿歸鄉里後拜議郎永平中劉復著漢徳頌盛稱扶為名臣}}鄭{{SKchar|2593}}{{SK notes|北海髙宻人入關從馬融受學後歸鄉里學徒相隨者數百千人國相孔融深敬之{{SKchar|2593}}嘗道遇黄巾賊數萬人見{{SKchar|2593}}皆拜相約不敢入縣境袁紹帥冀州大會賔客競設異端百家互起{{SKchar|2593}}隨方辨對咸出問表莫不嘆服}}晉劉毅{{SK notes|掖人㓜有孝行厲清節大康初為司隸校尉紏正豪右京師肅然武帝嘗問朕可方漢何帝對曰桓靈帝曰吾雖不徳以桓靈方之不亦甚乎毅曰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以此言之殆不如也帝笑曰桓靈不聞此言今朕有直臣固不同也累遷尚書左僕射}}侯史光{{SK notes|掖縣人受學於同縣劉夏舉孝亷為散騎常侍兼侍中與皇甫陶茍廙持節循省風俗及還奏事稱㫖累遷少府卒詔以其家素貧儉睗錢五十萬}}劉暾{{SK notes|毅子正直有父風累遷侍御史武庫火尚書郭彰率人自衛而不救火暾詰之彰曰我能截君角暾勃然曰君何敢持寵作威福天子法冠而欲截其角乎彰伏不敢言後為左丞正色立朝三臺清肅}}劉{{SKchar|2596}}{{SK notes|掖縣人美姿容善交時豪舉賢良辟司空掾並不就避亂依兾州刺史邵續續欲䧏石勒{{SKchar|2596}}持不可令歸琅琊王即晉元帝也帝賢{{SKchar|2596}}命為丞相参軍累遷江州刺史}}南北朝唐永{{SK notes|北海平夀人祖揣北海太守父倫青州刺史永少耿介有將帥才仕魏為北地太守遷幽州刺史夷人垂淚遮留隨數日始得出境後封平壽伯子陵少習武藝遷車騎大將軍}}唐瑾{{SK notes|永次子温恭有噐量{{SKchar|3001}}渉經史仕周官至司空中大夫為六俊之最甚見器重所得禄賜常散之宗族卒諡曰方}}隋叚文振{{SK notes|北海期原人祖夀魏滄州刺史父威周洮州刺史文振膽智過人明達時務初仕周以戰功拜柱國入隋封龍岡縣令從伐陳累功累遷光禄大夫伐遼東卒於軍贈右僕射謚曰襄子銓位武牙將弟文操為武賁郎將}}杜松贇{{SK notes|北海人性剛烈重名義仕為石門隊正見賊被執賊使招䧏松贇至城下乃大呼曰官軍大來賊旦暮禽翦矣賊以刀築其口松贇大罵而死贈朝請大夫本郡太守}}髙構{{SK notes|北海人仕為雍州司馬有能名徵拜吏部侍郎所舉杜如晦房{{SKchar|2593}}齡等皆公輔器論者謂有知人之鍳}}唐張允濟{{SK notes|青州北海人初仕隋為武陽令以愛利為行道不拾遺遷髙陽郡丞吏民畏恱貞觀初擢幽州刺史}}蔣欽緒{{SK notes|萊州膠水人工文辭擢進士第為太常{{SKchar|3001}}士中宗親郊祝欽明建言皇后應亞獻詔禮官議衆欲曲意阿徇欽緒獨陳不可諸儒壯其節累遷汴魏二州刺史}}蔣沇{{SK notes|欽緒子{{SKchar|3001}}學有名以孝亷授洛陽尉與兄演溶弟清俱為才吏有名乾元中歴四縣令美政流行郭子儀軍出其縣敕麾下曰蔣沇賢令毋撓其清也累遷大理卿持法明審號稱職}}五代吕夢竒{{SK notes|萊州人仕唐累官至户部侍郎子{{SKchar|1841}}圗周起居郎徙家河南{{SKchar|1841}}圗弟{{SKchar|1841}}祥仕宋以殿中丞知夀州因家焉{{SKchar|1841}}圗子蒙正為宰相蒙休舉進士官至殿中丞{{SKchar|1841}}祥子蒙亨舉進士髙等累官大理寺丞夢巽虞部貟外郎蒙周進士及第蒙亨子即宰相夷簡}}韓熙載{{SK notes|濰州北海人唐進士名聞京洛以父為明宗所殺奔江南事李氏累官中書侍郎光政殿學士卒贈僕射謚文靖熙載才氣俊逸善為文性髙簡無所卑屈江左號為韓夫子云}}宋王景{{SK notes|掖人五代之際累破契丹官至侍中宋加太保封平原郡王追封岐王謚文靖}}滕中正{{SK notes|北海人有才幹累官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振舉綱憲人咸稱之二子{{SKchar|2593}}錫{{SKchar|2593}}晏並舉進士}}孫祖徳{{SK notes|北海人父航淮南轉運祖徳以進士為吏部侍郎致仕嘗上䟽論章獻太后當還政郭皇后不當廢世稱其鯁直子珪江東轉運使}}蔡齊{{SK notes|膠水人舉進士第一儀狀俊偉舉止端肅其宗見之曰得人矣詔金吾給七騶以寵之累官参知政事屢進讜言出知潁州卒贈兵部尚書謚文忠從子延慶舉進士歴官户部侍郎}}劉閴{{SK notes|北海人從出塞遇敵矢貫左耳戰不顧衆服其勇又從文彦{{SKchar|3001}}討貝州賊戰功第一累官宣武神衛都指揮使後與夏人戰有功以左金吾大將軍致仕}}呉奎{{SK notes|北海人舉五經累官至同知諫院後除参知政事出知青州司馬光言奎名望素重不當罷去廼召復職既而論王安石新法仍黜知青州卒謚文肅奎少甚貧既貴買田為義莊以賙族黨朋友卒之日家無餘貲}}王仲寶{{SK notes|髙宻人初補尉職以捕盗功累遷涇原路總管安撫副使任福戰敗别將來觀被圍仲寳救之㧞觀出圍時諸將皆沒惟仲寳與觀得還後除左屯衛大將軍致仕}}侯䝉{{SK notes|髙宻人舉進士歴殿中侍御史因星變䟽十事徽宗納之西師失利帝將責五路將十八人皆寘死䝉被㫖按問力為申理帝遂釋之歴陞中書侍郎與蔡京不恊出典外任卒謚文穆}}辛次膺{{SK notes|萊州人政和初進士累官至参知政事孝友清介立朝謇諤如成閔湯思退之属皆有所劾仕宦五十年無纎毫掛吏議為政貴清淨先徳化所至有聲}}綦崇禮{{SK notes|髙宻人徙北海祖及父皆中進士崇禮累官翰林學士從髙宗南渡詔令悉出其手凡一詔下讀者輙感動所著有文集}}徐承珪{{SK notes|掖人嘗仕為賛皇令㓜失父母與兄弟三人及其族三十口同居其里中木連理{{SKchar|2201}}異蔓同實事聞詔名其郷曰孝感里曰和順}}初暐{{SK notes|膠水人第進士歴官集賢院知濰州母喪廬墓衰麻䟽食經六冬有白烏白兎馴擾墳側狀聞詔賜粟帛}}金范成進{{SK notes|其先莒人後家濰州性倜儻有大志負氣任俠膂力過人貞祐之亂成進籍鄉里以自蔽義宗出汴成進將五千人從之賜以王爵}}元王國昌{{SK notes|髙宻人仕為千户世祖召問軍旅之事奏對甚悉嘗奉命往髙麗境黒陽山覘海道波濤洶湧從者皆勸之還國昌神色自若直抵其處始返子通以戰功為副都指揮}}張緝{{SK notes|膠州人性孝能文至正中為㤗州幕職棄之飬親居揚州兵亂遇害}}本朝殷哲{{SK notes|膠州人洪武初以貢士{{SKchar|2962}}身有才識累官中書左丞士林重之}}薜禄{{SK notes|膠州人洪武末有靖難功永樂初營建北京禄董其事復從征北方宣徳初從征武定州屢立戰功進爵太保陽武侯為將勇智兼備紀律嚴明善撫士卒裹創赴鬬有進無退故所嚮成功卒追封鄞國公謚忠武}}黄福{{SK notes|昌邑人風采凝重器量宏偉洪武中鄉貢入太學歴官龍江左衛經歴上書論國大計超拜工部侍郎永樂間陞尚書改北京刑部尚書交阯平福往鎮之交人戴之如父後代歸交人叛福佐師征之失利交人獲福拜且泣䕶送出境累遷少保兼南京户部尚書前後屢上䟽論事皆切時務多見施行憂國忘家老而彌篤卒之日家無百緡}}儀智{{SK notes|髙宻人由教官歴知髙郵州寳慶府所至寛厚得民心陞廣東布政使簡易凝重得藩臣體召為禮部左侍郎遇事務别是非不少附會尋侍東宫講學年八十致仕卒子銘仕至兵部尚書}}王璡{{SK notes|昌邑人洪武中以儒士舉任邑學訓{{SKchar|376}}歴陞寜波知府杜私謁清吏弊以造就人才為急或夜分至學以察諸生勤怠毁郡中淫祠以葺公宇寮属曰廟神極靈冝避其禍進曰吾欲正民心耳神禍非所懼也卒毁之性亷介儉約厨無{{SKchar|1968}}雋去之日行李蕭然父老追而贐之一無所受}}李公諒{{SK notes|濰縣人性沉重寡言以賢良舉擢翼城知縣時兵燹之餘民不{{SKchar|3537}}生公諒教民拾野萊槐豆五易水煑之以濟饑民免流離驛中夜常有怪使客靡寜公諒移牒城隍神其怪遂滅終廣州知府}}侯庸{{SK notes|平度州人登洪武乙丑進士第為吏科給事中有才幹嘗署吏部事尋陞吏部左侍郎以勤勉見稱}}張信{{SK notes|掖縣人性至孝母病求醫弗效遂仰天{{SKchar|2962}}誓引刀於脅下取肝和麵湯以食母母遂愈事聞旌表擢尚寶司丞陞少卿}}薛禄{{SK notes|膠州人洪武末有靖難功永樂初營建北京禄董其事復從征北方宣徳初從征武定州屢立戰功進爵太保封陽武侯禄為将智勇兼偹紀律嚴明善撫士卒故所向成功卒追封鄞國公謚忠武省志}}儀銘{{SK notes|智之子天性孝友由兵科給事中陞翰林編修宣廟實録成陞侍讀正統間額森犯順謀謨征伐之力居多轉南京禮部侍郎遷兵部尚書兼太子太保卒贈太師謚忠襄省志}}譚溥{{SK notes|昌邑人宣徳中舉進士累官遼東苑馬寺少卿剗除馬政之{{SKchar|1000}}邉用仰給陞陜西左布政使清介自特 進南京户部侍郎卒勅封諭祭省志}}孫洪{{SK notes|昌邑人景㤗間進士兵部主事以選調功陞郎中會中宫崩喪禮一從擬議累遷副都御史賑撫流民咸得其宜省志}}馮續{{SK notes|昌邑人天順進士由兵部主事歴官{{SKchar|1968}}肅廵撫都御史所至輒有政聲省志}}李介{{SK notes|髙宻人第進士擢監察御史以直諫被廷笞累遷僉都御史廵撫宣府尋召入佐院清簡自持不事苛刻時稱得體進兵部侍郎值北敵犯邉奉命督軍至則宣揚威徳召募訓練脩葺偹禦前後訃上邉事二十餘條皆切實用卒贈兵部尚書省志}}藍章{{SK notes|即墨人成化間舉進士按兩浙山西彈劾不避轉僉都御史忤逆瑾左遷通判撫州瑾敗復起廵撫陜西時蜀保兒冦掠漢中章選將練兵殱其首惡餘黨悉平漢中立祠祀之仕終南京刑部侍郎為時名臣省志}}崔衍{{SK notes|膠州人任北平衞經歴以亷能稱陞河間府知府幹濟有力善政著聞召為刑部侍郎省志}}
{{SK anchor|列女王氏雙女}}{{SK notes|膠州人宋靖康間王氏姊妹與姑避難為兵所得兵見二女羙欲挟以行二女紿之曰放姑還當從汝兵即縱姑去二女行至途中相謂曰我閥閱家豈為賊所汙俱投海死其親属收其尸而理之曰雙女塜}}張氏{{SK notes|金監察御史李英妻居濰州元兵至入其家盡以財物與之猶令其上馬曰汝品官妻當復為夫人張曰我死則為李氏鬼頓坐不起遂見殺追封隴西郡夫人英官至中丞}}欒氏{{SK notes|掖縣人金縣吏相琪妻紅襖賊䧟掖琪與欒氏及子俱被執欒有姿色賊殺琪及其子而誘之欒奮起以頭觸賊罵曰我豈為犬彘所汚者哉賊怒殺之追封西河君}}王氏{{SK notes|平度州人車勸妻勸為青州總管卒王誓不再適子文昇亦早卒婦陶氏守節如姑洪武三十二年旌表省志}}王三妻{{SK notes|季氏髙宻人王歿季為守節{{YL|正統八年}}有司聞其事旌之曰貞節省志}}李氏{{SK notes|膠州人王山兒妻山兒早亡李為守節天順間旌表貞節省志}}趙錢兒{{SK notes|膠州人劉倫妻{{YL|正徳六年}}流賊入其家值趙搗衣奮杵擊賊會賊大至遂遇害事聞旌表省志}}劉氏{{SK notes|濰縣人靈山衞指揮劉竒之子也{{YL|正徳六年}}為賊所執欲犯之大罵觸石而死旌表省志}}
{{SK anchor|仙釋徐問真}}{{SK notes|濰州人有道術與歐陽脩善一日求去甚力脩留之不可曰我友罪我與公卿遊脩使人送之果有鉄冠丈夫長八尺餘俟于道周以瓢覆酒于掌中以飲提笥童子遣囬不知所在童子亦發狂莫知所終嘗敎脩引氣愈足疾蘇軾試之亦驗}}明浄{{SK notes|髙宻人少出家味定為業後南逰天台日至村中化食回值羣虎皆張口閉目若有饑相净乃以題抄飯納其口中明日化食囬虎又如前人皆異之唐{{YL|貞觀三年}}旱召净至京祈雨大獲{{SKchar|1968}}霖海内有年乃度僧三千以酬之後還義勝寺竟莫測其所終云}}僧一庵{{SK notes|懷萊人元末遊遼東觀東萊有秀氣卓錫大澤山中填澗谷立殿宇從者益衆禪行甚髙能前知坐乳泉石下夜有虎守卧晝則伏之洪武初設僧官選授之圎寂之前預作偈曰生本無生滅本無滅太虛浮雲紅爐㸃雪省志}}
{{SK anchor|遼東都指揮使司}}{{SK notes|東至鴨渌江五百六十里西至山海關一千一十五里南至旅順海口七百三十里北至開原三百四十里自都司至京師一千七百里至南京三千四百里}}
建置沿革禹貢冀青二州之域舜分冀東北為幽州即今廣寧以西之地青東北爲營州即今廣寜以東之地天文箕尾分野戰國屬燕秦以幽州為遼西郡營州為遼東郡漢初因之武帝拓朝鮮地并割遼東屬邑置樂浪{{SKchar|2593}}莵真番臨屯四郡漢末為公孫度所㨿三國魏置東夷校尉居襄平而分遼東昌黎等五郡置平州晉改遼東郡為國仍{{SKchar|1452}}平州尋為慕容廆所據後魏仍為遼東郡隋初又為髙句麗所據唐征髙麗復其地置盖遼二州又置都督府九又置安東都護以統之尋為渤海大氏所㩀五代時地入契丹阿保機修遼東故城以居名曰東平郡尋陞南京又改為東京金初因之後置遼陽府元為東京路尋改遼陽路本朝{{YL|洪武四年}}置定遼都衞八年改為遼東都指揮使司十年革所屬州縣置衞{{YL|永樂七年}}復置安樂自在二州今領衞二十五州二
{{SK anchor|定遼中衞}}{{SK notes|附郭本漢襄平遼陽二縣及遼東郡治所晉廢遼復置遼陽縣為東平郡附郭本朝{{YL|洪武十年}}罷縣十七年置衞}}定遼左衞{{SK notes|附郭}}定遼右衞{{SK notes|附郭}}定遼前衞{{SK notes|附郭已上三衞俱{{YL|洪武四年}}置為千户所十年陞為衞}}定遼後衞{{SK notes|附郭{{YL|洪武四年}}初置名東衞治得利嬴城尋徙治于此八年改為定遼後衞}}東寧衞{{SK notes|附郭{{YL|洪武十三年}}置五千户所曰東寧女直南京海洋草河各領所部夷人十九年置衞併五所為左右前後四千户所仍置中及中左二千户所以謫戌者實之}}海州衞{{SK notes|在都司城南一百二十里本盖牟地髙麗為沙卑城渤海國為南海府遼為海州南海軍治臨溟縣金天徳初改為澄州元廢本朝{{YL|洪武元年}}置衞}}盖州衞{{SK notes|在都司城南二百四十里本遼東郡地髙麗為盖牟城唐置盖州渤海因之遼以路通辰韓改為辰州陞奉國軍附郭置建安縣金為盖州元屬遼陽路省縣入州本朝{{YL|洪武九年}}廢州置衞}}復州衞{{SK notes|在都司城南四百二十里本盖牟地遼為遷民縣屬黄龍府後置復州懷德軍改縣曰永寜金改永寜曰永康元州縣並廢本朝{{YL|洪武十四年}}置衞}}金州衞{{SK notes|在都司城南六百里本盖牟地唐置金州元廢本朝{{YL|洪武四年}}置衞尋調所領中左千户所守旅順海口}}廣寜衞{{SK notes|在都司城西四百二十里本漢遼東之無慮縣西部都尉治所晉属平州唐置巫閭守捉城渤海為顯徳府地置顯州奉先軍金改為廣寜府領廣寜望平閭陽鍾秀四縣元改府為路 本朝廢州縣{{YL|洪武二十三年}}置衞}}廣寜中衞廣寜左衞 廣寜右衞{{SK notes|以上三衞俱在廣寜衞城内{{YL|洪武二十七年}}置初治大凌河{{YL|永樂元年}}徙治于此}}義州衞{{SK notes|在都司城西北五百四十里本秦遼西郡絫縣東漢末為山戎所據唐始建城遼號宜州崇義軍金改為義州治{{SKchar|2592}}政縣元省縣州属大寜路本朝州廢{{YL|洪武二十二年}}置衞}}廣寜後屯衞{{SK notes|在義州衞城内{{YL|洪武二十五年}}置初治舊懿州{{YL|永樂八年}}徙治于此}}廣寜中屯衞{{SK notes|在都司城西北六百里本漢之無慮縣地晉時為慕容氏所㩀置西樂郡隋唐以來地皆空虛遼始建錦州臨海軍金属大定府元属大寧路治永樂縣本朝{{YL|洪武二十四年}}置衞{{YL|宣徳三年}}於城南二十里松山堡置中左千户所屬焉}}廣寜左屯衞{{SK notes|在故錦州城内{{YL|洪武二十四年}}置{{YL|宣徳三年}}於城東四十里大凌河増置中左千户所屬焉}}廣寜右屯衞{{SK notes|在都司城西五百四十里{{YL|洪武二十六年}}置初冶十三山二十七年徙治扵此}}廣寜前屯衞{{SK notes|在都司城西九百六十里秦為遼西郡地漢因之晉時慕容皝置集寜縣唐僑置營州後改為瑞州遼改為萊州附郭置來賔縣金改曰宗州後復為瑞州元省縣入州属大寜路本朝{{YL|洪武二十五年}}置衞{{YL|宣徳三年}}於城西五十里急水河増置中前千户所城東五十里杏林堡増置中後千户所屬焉}}寜逺衞{{SK notes|在都司城西七百七十里本廣寜前屯中屯二衞地{{YL|宣徳三年}}於此築城置衞又於城東五十里塔山别置中左千户所於城西四十里小沙河别置中右千户所屬焉}}瀋陽中衞{{SK notes|在都司城北一百二十里本挹婁國地唐時渤海置瀋州遼置興遼軍後改曰昭徳金改為顯徳軍元改為瀋陽路治遼陽故城本朝{{YL|洪武二十年}}置衞後又以城東北八十里撫順千户所城北四十里蒲河千户所來屬}}鐵嶺衞{{SK notes|在都司城北二百四十里古有鐵嶺城在金衞治東西五百里接髙麗界{{YL|洪武二十一年}}置衞於彼二十六年徙今治即遼金時嚚州故地也二十九年調所領左右千户所於城南六十里懿路城{{YL|永樂八年}}復調中千户所扵懿路{{YL|正統四年}}又調中左千户所扵城南三十里汎河俱仍屬衞}}三萬衞{{SK notes|在都司城北三百三十里古肅慎氏地後曰挹婁元魏時號曰勿吉隋曰黑水靺鞨唐{{YL|貞觀二年}}始以其地為燕州開元中置黑水府以其部長為都督刺史而置長史以監之元和以後復屬渤海為上京龍泉府契丹攻渤海黑水乗間復其地號熟女真後滅遼遂建都國號曰金後遷都於燕改此為會寜府號上京元改為開元路本朝{{YL|洪武二十一年}}置烏哲野人竒爾摩哩女直軍民府二十二年罷府置衞}}遼海衞{{SK notes|在開元城内{{YL|洪武十一年}}置初治牛家庄二十六年徙治於此}}安樂州 自在州{{SK notes|俱{{YL|永樂七年}}置治開元城内所領新附夷人後徙自在州治於都司城内}}
{{SK anchor|郡名遼東}}{{SK notes|秦名}}東平{{SK notes|遼名}}遼陽{{SK notes|金名}}
形勝負山阻河控制東土 秦築鄣塞以限要荒 臨閭之西海陽之北地實要衝{{SK notes|以上俱元志}}東北一都會{{SK notes|開元志南鎮長白之山北浸鯨川之海三京故國五國故城亦東北一都會也}}絶塞寒無樹平沙勢盖天{{SK notes|唐張喬遼東昑}}
{{SK anchor|風俗人多僑居俗各異好}}{{SK notes|圗册}}性悍善騎射{{SK notes|元志}}人性淳實務農桑粗習文禮{{SK notes|廣寜志}}有中國之風{{SK notes|舊志箕子所封之地俗漸敎化人不為盗自漢以䧏淪入東夷流民雜居俗寖澆薄然久被聲教頗有中國之風}}
{{SK anchor|山川首山}}{{SK notes|在都司城西南十五里連海州衞界山頂平石之上有掌指之狀泉出其中挹之不竭晉司馬懿圍公孫淵於襄平有星從首山墜城東南即此唐太宗征髙麗嘗駐驆其顛數日勒石紀功因改為駐驆山}}平頂山{{SK notes|在都司城東一百里山周三十里其頂平敞可耕稼有泉湧出以石八角甃之其中有魚}}千山{{SK notes|在都司城南六十里峯巒叢宻中有龍泉祖越中會香巖等寺下有羅漢洞龍泉}}華表山{{SK notes|在都司城東六十里因丁令威化鶴而得名俗呼為横山}}通明山{{SK notes|在都司城南九十里俗名窟龍山下有洞}}安平山{{SK notes|在都司城東南一百里上有鐵塲}}龍鳳山{{SK notes|在都司城東南大蟲江{{SKchar|2962}}源於此}}敖拉山{{SK notes|在都司城東北五百里大梁水源{{SKchar|2962}}於此}}鳯凰山{{SK notes|在都司城東三百六十里上有壘石古城可容十萬衆唐太宗征髙麗嘗駐驛於此又金州衞東亦有之}}石城山{{SK notes|在盖州衞東北一十五里上有石城城中有泉世傳唐太宗征髙麗土人居此以避兵}}竈突山{{SK notes|在盖州衞東北一十五里羣山環繞中有孤峯特起若竈突然故名}}布霧山{{SK notes|在盖州衞東南一百一十里其山最髙嘗有雲霧在其上}}明山{{SK notes|在復州衞東一十里元志有明王山在遼陽東三十里謂髙句麗王之子曰東明葬其上以地考之疑即此山}}屏風山{{SK notes|在復州衞西海中五十里}}大黑山{{SK notes|在金州衞東一十五里絶頂有城四面懸絶惟西向一路可通其中有井昔人多避兵扵此}}醫巫閭山{{SK notes|在廣寜衞西五里舜封十有二山以此山為幽州之鎮自是遂為北鎮其山掩抱六重故又名六山上有桃花洞其中可容五六人又有聖水盆三其水自懸巖下㵼雖冬不氷又有仙人巖飛瀑巖山下有北鎮廟廟内有呂公巖蔡珪詩幽州北鎮髙且雄倚天萬仞蟠天東又云但恠林稍㸔鳥背不知身到碧雲中}}鞍山{{SK notes|在廣寜衞北一百二十里}}十三山{{SK notes|在廣寜右屯衞北三十里山下有洞山上有池五代史胡嶠北行記東行過一山名十三山云此西南去幽燕二千里又遼史燕王淳討武朝彦至乾州十三山皆此金蔡珪詩閭山盡處十三山溪曲人家畫幅間}}嘉福山{{SK notes|在義州衞北三十五里下有龍潭嵗旱禱雨輙應}}木葉山{{SK notes|在廣寜中屯衞東三十里上建契丹始祖廟竒善汗在南廟哈屯在北廟繪塑二像併八子像相傳有神人乗白馬自馬盂山浮土河而東有天女駕青牛車由平地松林泛潢河而下至木葉山二水合流相遇為配偶生八子其後族屬漸盛分八部每行軍及時祭必用青牛白馬云}}紫荆山{{SK notes|在廣寜中屯衞東八十里其山多荆故名}}宏螺山{{SK notes|在廣寜中屯衞西六十里一名虹螺大小二山綿旦東西百餘里今因其勢築長城為一方之障塞}}三首山{{SK notes|在寜逺衞東二里三峯相峙狀若人首其上有泉四時不竭}}八塔山{{SK notes|在寜逺衞西南二十五里上有八小塔}}大團山{{SK notes|在寜逺衞西北三十里中髙四下四守之可斷北騎出沒之途}}萬松山{{SK notes|在廣寜前屯衞西北一十五里綿亘東西四百餘里連山海永平界山多松故名}}五指山{{SK notes|在萬松山北五峯秀㧞若手指然}}三山{{SK notes|在廣寜前屯衞北二十里}}牛心山{{SK notes|在三萬衞東北二百 五十里艾河北土河東}}阿爾罕山{{SK notes|在三萬衞東北三百五十里古信州東}}東牟山{{SK notes|在瀋陽衞東二十里唐髙宗平髙麗渤海大氏以衆保挹婁之東牟山即此萬嵗通天中為契丹盡忠所逼有乞乞仲象者度遼水自固武后封為震國公}}輝山{{SK notes|在瀋陽衞東北四十里層巒疊嶂為諸山之冠又有蛇山狼山黑山巾子山皆在衞境}}龍首山{{SK notes|在鐵嶺衞東二里上有龍王廟}}刁蹕山{{SK notes|在三萬衞西南一百五十里遼河西岸}}金山{{SK notes|在三萬衞西北三百五十里遼河北岸綿亘三百餘里}}長白山{{SK notes|在三萬衞東北千餘里横亘千里其巔有潭周八十里淵深莫測南流為鴨渌江北流為混同江}}馬鞍山{{SK notes|在三萬衞東北四百里建州衞東}}濛溪山{{SK notes|在三萬衞東七百四十里松花江東岸}}分水嶺{{SK notes|在盖州衞東一百四十里綿亘數百里山下有泉東西分流故名乂三萬衞東北亦有分水嶺}}牽馬嶺{{SK notes|在廣寜衞西北六十里山脉與醫巫閭山相接勢極險峻中通驛路過者必下馬攀縁乃可上故名}}歡喜嶺{{SK notes|在廣寜前中衞西七十五里}}萬灘島{{SK notes|在復州衞東海中陸路二百四十里水路六十里}}蓮花島{{SK notes|在金州衞東三十里又有金線島杏園島共七十二島環列於海濵其東北一百五十里名肅家島有兵戍守}}桃花島{{SK notes|在寜逺衞東一十五里濵海每嵗海舟漕運皆泊扵此}}覺花島{{SK notes|在寜逺衞東南二十里海中上有海雲龍宫二寺}}連雲島{{SK notes|在盖州衞西一十五里有戍兵}}孤石{{SK notes|在廣寜前屯衞西南七十里屹立海中髙百餘尺周圍三十餘歩上有仙人石棊盤下有黑白棊子每潮落人多取之以為竒玩}}渤海{{SK notes|在都司城南七百三十里齊都賦海之傍出者為渤遼東延袤二千里其南皆臨渤海}}太子河{{SK notes|一名東梁河又名大梁水源出敖拉山西流五百里至都司城東北五里許折而西南流至渾河合為小口會遼河入于海}}渾河{{SK notes|一名小遼水源出塞外西南流至瀋陽衞合沙河又西南流至都司城西北入於太子河}}遼河{{SK notes|源出塞外自三萬衞西北入境南流經鐵嶺瀋陽都司之西境廣寜之東境又南至海州衞西南入海行一千二百五十里按唐書太宗征髙麗至遼澤泥淖二百餘里人馬不可通布土作橋既濟撤之以堅士卒之心即此至今遼地遇雨則多淖其亦天造之險與}}散水河{{SK notes|源出塞外西流經海州衞北入于太子河}}沙河{{SK notes|源出復州衞東得利嬴城山經流本衞城南合麻河西流入海}}清河{{SK notes|源出盖州衞分水嶺西南流經城南名州南河又西流合泥河入于海}}泥河{{SK notes|一名□水又曰蓒芋濼水多蓒芋之草}}五重河{{SK notes|源出分水嶺東流經城東北合杓子河入于海}}畢里河{{SK notes|源出盖州衞東南山谷間南流經復州衞入海}}板橋河{{SK notes|出醫巫閭山源有二其一流經廣寜城北其一流經城南俱至城東南合蘆溝及雙峯河入海}}珠子河{{SK notes|源出廣寜衞東北一百里白雲山南流入于遼河}}大凌河{{SK notes|源出大寜自義州衞西六十里入境南流經廣寜左右屯衞界入海}}小凌河{{SK notes|源出大寧自廣寜左屯衞西入境合女兒河及哈喇河南流入海}}寜逺河{{SK notes|源出寜逺衞西北山谷間南流至城西分為二{{SKchar|2177}}環抱城郭復合為一南流入海}}大清河{{SK notes|源出三萬衞東北分水嶺南流經城東南十五里合小清河入遼河}}急水河{{SK notes|源出萬松山南流經廣寜前屯衞西五十里入海}}慢水河{{SK notes|源出歡喜嶺南流經廣寜前屯衞西七十里入海}}六州河{{SK notes|大寜建州等六州之水合流自廣寜前屯衞東北七十里入境南流至蛇山務入海}}蒲河{{SK notes|源出輝山西流經瀋陽衞界入于渾河}}烏蘭河{{SK notes|源出沙漠南流合洮爾河諾尼江入混同江東流入海}}塗河{{SK notes|源出塞外自三萬衛西北二百五十里入境南流入遼河}}柴河{{SK notes|源出瀋陽衞東諸山西流金經城北入遼河}}線河{{SK notes|源出三萬衞東北隅西流出西水關南流入清河夾堤多桞境頗清幽}}亮子河{{SK notes|源出三萬衞東北槍幹嶺南流入遼河}}龍安伊屯河{{SK notes|在三萬衞西北金山外元将納克楚分兵為三營一曰榆林深處一曰養鵝庄一曰龍安伊屯河本朝大將軍馮勝征納克楚兵駐金山遣副将於此受其䧏}}混同江{{SK notes|源出長白山北流經五國城又北合松花江東注于海}}大蟲江{{SK notes|在都司城東南四百里源出龍鳯山南流入鴨渌江}}鴨渌江{{SK notes|在都司城東五百六十里按唐書東夷列傳有馬訾水出靺鞨之白山色若鴨頭故名鴨渌西南流至安市入海唐太宗征髙麗耀兵於鴨渌水即此所謂白山即今之長白山也}}松花江{{SK notes|源出長白山湖中北流經南京城合灰□江至海西合混同江東流入海}}南北通江{{SK notes|源出海州衞東二十里滑石山自東而西横渡遼河折而南流又折而東復入于遼其間洲渚方十餘里可以耕稼}}鴛鴦湖{{SK notes|在瀋陽衞西三十里}}月下湖{{SK notes|在都司城西北六十里}}錦川{{SK notes|在錦州城西一曰錦水州以此名}}蓮花泊{{SK notes|在都司城北九十里}}薩水{{SK notes|在鴨渌江東平壤城西隋將辛世雄戰死于此}}沓渚{{SK notes|水名遼東有沓氏邑}}温泉{{SK notes|凡六一在都司城南五十里千山一在東南五十里桞河一在西南七十里鞍山一在曹庄驛東一十五里一在寜逺衞東南二里一在廣寜前屯衞東北七十里土人皆甃石為池引以澡浴}}古老無名泉{{SK notes|在廣寜城北二泉湧出自城西南流入城中至東南隅達于濠其水四時不竭汲者便之}}小山泉{{SK notes|在義州衞西北本朝遣將北征聞其主托果斯特穆爾在捕魚兒海遂由大寜慶州兼道而進次逰䰟南道無水軍士渇甚其地忽聞有聲如駁使人視之則四泉湧出士馬就飲得不困乏餘流溢出如溪衆咸歡呼曰此朝廷之福天之助也先是上嘗夣殿西北隅有小山流泉直下至御足所履而止至是小山泉湧適與夣符}}鴻臚井{{SK notes|在金州衞旅順口上有題云唐開元時靺鞨使鴻臚卿崔析所鑿}}
土産鹽 鐡 榛{{SK notes|各衞皆出}}松子{{SK notes|三萬衞出}}茶{{SK notes|海州衞出}}海絲菜{{SK notes|復州衞出}}人參 荆芥 白附子 五味子{{SK notes|俱都司出}}暖木 樺木銀木{{SK notes|俱海州各衞出}}箭{{SK notes|各衞皆以木為幹鵰羽為翎最工製而堅勁其出三萬衞者尤佳}}
{{SK anchor|滑石}}{{SK notes|海州衞出}}水獺皮{{SK notes|東寜海州各衛出}}貂䑕皮 青䑕皮{{SK notes|俱東寜衞出}}八稍角{{SK notes|金州衞出}}黄䑕{{SK notes|海州衞出}}蠣房 肋魚{{SK notes|俱金州衞出}}
{{SK anchor|公署遼東行太僕寺}}{{SK notes|在都司治西南{{YL|洪武三十一年}}建}}遼東{{SKchar|3559}}馬寺{{SK notes|在都司治西本定遼衞{{YL|永樂五年}}改建}}
{{SK anchor|學校都司學}}{{SK notes|在司治東南{{YL|洪武十四年}}建{{YL|正統十一年}}脩景㤗五年重脩}}海州衞學{{SK notes|在衞治西{{YL|洪武八年}}建{{YL|正統四年}}重脩}}盖州衞學{{SK notes|在衞治南{{YL|洪武十六年}}建}}復州衞學{{SK notes|在衞治東南{{YL|洪武十八年}}建{{YL|正統元年}}徙于衞治西北}}金州衞學{{SK notes|在衞治南{{YL|正統元年}}建}}廣寜衞學{{SK notes|在中衞治北舊在右衞治西{{YL|洪武二十七年}}重建{{YL|正統六年}}徙建於此}}義州衞學{{SK notes|在衞治西南{{YL|洪武二十一年}}建{{YL|正統八年}}重脩}}廣寜中左屯衞學{{SK notes|在中屯衞治西{{YL|正統元年}}建}}廣寜右屯衞學{{SK notes|在衞治西北景㤗三年建}}廣寜前屯衞學{{SK notes|在衞治西北{{YL|正統七年}}建}}寜逺衞學{{SK notes|在衞治東{{YL|宣徳五年}}建景㤗四年重脩}}瀋陽中衞學{{SK notes|在衞治西北{{YL|正統元年}}因舊學重建}}鐡嶺衞學{{SK notes|在衞治東南{{YL|正統元年}}建}}三萬衞學{{SK notes|在衞治北{{YL|洪武二十五年}}因舊基建{{YL|永樂四年}}重脩}}
{{SK anchor|宫室遼宫}}{{SK notes|在都司城内東北隅宫牆髙三丈周圍八里四隅有角樓中有二殿外城謂之漢城分南北市中為㸔樓晨集南市夕集北市}}東丹王宫{{SK notes|在都司城内東北隅内有讓國皇帝御容殿有大東丹國新建南京碑銘在宫門之南}}金宫{{SK notes|在三萬衞城内金天眷初以此為上京後止稱會寜府其宫室有慶元明徳興聖永{{SKchar2|460}}等宫皇極敷徳董風等殿不可殫舉}}西樓{{SK notes|在都司境内遼主按巴堅所建遼之先無城郭宫室按巴堅稱制始建此樓其門東向月朔則會部落於此其東千里建東樓北二百里建北樓木葉山建南樓嵗時射獵四樓之間}}五雲樓{{SK notes|在三萬衞城内金皇統初建前有殿曰重明重明後東殿曰龍夀西殿曰奎文以上俱久廢}}景遷堂{{SK notes|在都司城内元權遼陽府事洪革所建革本夷人遷居中華有志於學景慕慈母三遷之敎故建斯堂山東周止為記}}望海堂{{SK notes|在醫巫閭山遼東丹人皇王性好讀書不喜射獵購書數萬卷置山之絶頂築堂曰海望山南去海一百三十里}}遼海亭{{SK notes|在都司城内金髙士談詩殘雪樓臺山向背夕陽城郭水西東末云自嘆不如華表鶴故鄉常在白雲中又張觧詩晴光摇碧海逺色帶滄洲}}覽秀亭{{SK notes|在醫巫閭山麓其地髙爽可以登覧山河之秀故名金李適詩簷前無數好峯巒醉眼詩腸氷雪寒不識閭山真靣目請君來此凭闌干}}誓臺{{SK notes|在廣寜城東三十里唐太宗征髙麗築此臺以誓師}}仙人臺{{SK notes|在千山故香巖寺内登者俯瞰滄海如在祍席之下}}釣魚臺{{SK notes|在都司城南三十里相傳為渤海遊觀之處}}障鷹臺{{SK notes|在廣寜城西二十里閭山西南第一峯}}蝎臺{{SK notes|在故東京城東北隅金大定中脩城役夫毁臺取土及半得石函啟之中有塊石圎滑天成摇撼作動物聲破之二大蝎尾梢相鈎不解見風即死}}
{{SK anchor|關梁連山關}}{{SK notes|在都司城東南一百八十里朝鮮入貢之道}}大片嶺關{{SK notes|在海州衞東一百一十里}}梁房口關{{SK notes|在盖州衞西北九十里海運舟由此入遼河}}連雲島關{{SK notes|在盖州衞西一十五里}}石門關{{SK notes|在盖州衞東七十里}}欒古關{{SK notes|在復州衞南六十五里}}旅順口關{{SK notes|在金州衞南一百二十里海運舟至此登岸}}蕭家島關{{SK notes|在金州衞東北一百五十里}}山頭關{{SK notes|在三萬衞南六十里}}清河關{{SK notes|在三萬衞西南六十里以上各關俱有官軍戍守}}首山堡{{SK notes|在都司城西十五里自西北轉東又有南沙河鞍山桞寨北沙河蓮泊奉集長勇長勝長安長寜凡十堡}}永封堡{{SK notes|在海州衞西南六十里過西又有臨清廣積保寜鎮海凡四堡}}背隂寨堡{{SK notes|在盖州衞西北一十五里自西北轉東南又有平山八角湖梁房口湯池熊岳五十寨凡六堡}}盤谷堡{{SK notes|在復州衞東二十里過東南又有冨川秀山臨溪凡三堡}}石河堡{{SK notes|在金州衞北六十里乂城南有木塲堡}}鎮安堡{{SK notes|在廣寜衞北三十里自北轉東南又有鎮邉青石團山雙樹北安東安南安西安中安髙廟倒塔板橋平洋四塔閭楊栁河十三山豐安沙窩沙墩海湖大覺凌河雙峯凡二十四堡}}黑林堡{{SK notes|在廣寜右屯衞西北五里自東北轉南又有枯樹東海凌河㯽榔常豐女貞凡六堡}}年豐堡{{SK notes|在廣寜中屯衞東四十里自東轉南又有廣積順陽常豐仁和大有廣盈嘉和順寜樂安豐稷春華西杏時和永豐臨川冨有錦昌豐稔興稼得安南陽福寜秀頴蔡家西寜凡二十五堡}}杏林堡{{SK notes|在廣寜前屯衛東六十里自北轉東南又有戰歌安家慶春永豐古城廣積積粮長安鎮安永安蛇山海泉海山新安林樹秦新監塲三山塔山海濵劉興興安城南老軍凡二十四堡}}永寧堡{{SK notes|在義州衞東三十里自東南轉西北又有遼鎮三家杵頭塔山塔山南塔山北五里庄鵝食團山欒家開州泥河城南石家八塔楡林萬佛凡一十七堡}}永盈堡{{SK notes|在瀋陽衞南六十里近城又有常豐慶稔嘉禾大有土母河五堡又有渾河塔下二堡在撫順城西南}}常裕堡{{SK notes|在鐵嶺衞南三十五里東南又有永登秀頴豐平大有富豐安福團山康嘉凡八堡}}瓦峪堡{{SK notes|在三萬衛東三十里又自東南轉西有實秀實頴迎陽扣可長城東川福興關東嘉禾雍康石門常寧上饒團山甘泉糓城向陽周糧古城仙女永慶長樂山岡三山勸農富川聚賢梁山髙梁中塞衆安黑穗豐樂蓮湖永豐凡三十五堡已上各堡皆軍屯}}楊灣墩{{SK notes|在都司城西北三十里自西轉北又有新城等凡十七墩}}麻崖墩{{SK notes|在海州衞北一十里自西北轉東南又有楊家橋等凡七墩}}松觀山墩{{SK notes|在盖州衞東三十五里自東南轉西北又有大王山等凡二十一墩}}龍山墩{{SK notes|在復州衞東北五里自東南轉西又有沙河等凡六墩}}盧家島墩{{SK notes|在金州衞東三十里自東南轉西北又有馬䧺等凡二十七墩}}望海墩{{SK notes|在廣寧衞西北二十里自西北轉東又有韓家嶺等凡十一墩}}望城岡墩{{SK notes|在廣寧中屯衛北八里自北轉東南又有孤山等凡八墩}}歡喜嶺墩{{SK notes|在廣寧前屯衞西七十五里自西北轉東又有髙嶺等凡九墩}}營城山墩{{SK notes|在義州衞西北六十里自西北轉東又有寨山等凡十一墩}}輝山墩{{SK notes|在瀋陽衞東北四十里自北轉西又冇渾河等凡七墩}}東山墩{{SK notes|在鐵嶺衞東南五里自此轉西北又有蘆野等凡十墩}}扣河墩{{SK notes|在三萬衞東南六十里自東南轉西北又有慶雲等凡二十二墩已上各墩俱有戍兵}}女直苦屯{{SK notes|在金山西北本朝來國公馮勝率兵征納克楚其部將全國公觀童䧏于此}}昇平橋{{SK notes|在都司城西闗外}}昇仙橋{{SK notes|在都司城平夷門外}}鎮逺橋{{SK notes|在都司城鎮逺門外}}沙河橋{{SK notes|在海州衞城西}}來逺橋{{SK notes|在廣寧衞潮溝舖東三里}}紫河橋{{SK notes|在鐵嶺衞城北}}
{{SK anchor|寺觀白塔寺}}{{SK notes|舊名廣祐寺在都司西北二里内有古塔髙數丈}}龍泉寺{{SK notes|在千山方丈前有大石如屏松迸石叢出竒秀可觀}}崇興寺{{SK notes|在廣寧城内寺有二塔}}奉國寺{{SK notes|在義州城内一名七佛寺佛宇髙七丈中有彿像七其髙與屋穪以上二寺俱遼時建}}普慈寺{{SK notes|在廣寧城内正統初建賜額}}通{{SKchar|2593}}觀{{SK notes|在瀋陽中衞西北隅永樂中建}}
{{SK anchor|祠廟北鎮廟}}{{SK notes|在醫巫閭山下祀北鎮醫巫閭山之神元季廟毁本朝洪武中重脩載在祀典事詳濟南府東嶽廟}}天妃廟{{SK notes|在金州衞旅順口海舟漕運多泊廟下正統間命有司春秋致祭又遼河東岸亦有廟}}得勝廟{{SK notes|在海州衞城南望海堝{{YL|永樂十七年}}倭賊㓂邊海寧伯劉江帥師禦之盡俘其衆自是倭賊不敢北向江因立廟以祀真武以得勝為名今有司春秋致祭}}
{{SK anchor|陵墓遼太祖陵}}{{SK notes|在木葉山}}顯陵{{SK notes|在醫巫閭山{{SKchar|1593}}遼東丹人皇王突欲并蕭太后世宗以人皇王愛醫巫閭山水竒悉因{{SKchar|1593}}焉山形掩抱六重於其中作影殿制度宏麗}}乾陵{{SK notes|在醫巫閭山上{{SKchar|1593}}遼景宗舊有凝神殿}}王珣墓{{SK notes|在義州衞南四十里}}穆呼哩墓{{SK notes|在廣寧左屯衞東北二十里元翰林學士掲傒斯撰碑}}
{{SK anchor|古蹟徒河城}}{{SK notes|在廣寧中屯衞境内虞舜之時已有此城漢置徒河縣慕容廆析置神水縣遼改徒河為安昌縣元並廢又有永樂興城二縣皆遼置元省}}平壤城{{SK notes|在鴨緑江東一名王險城即箕子之故國城外有箕子墓漢為樂浪郡治晉義熈後其王髙璉始居此城後號西京元為東寧路}}古長城{{SK notes|即秦將蒙恬所築其在遼東界者東西千餘里東漢以来城皆湮沒本朝時加脩築}}開元城{{SK notes|在三萬衞西門外元志開元城西南曰寧逺縣又西南曰南京又南曰合蘭府又南曰䨇城直抵髙麗上都正西曰谷州西北曰上京即金之會寧府京之南曰建州西曰濵州又西曰黄龍府金改為利渉軍又西曰信州治武昌縣北曰肇州治始興縣東曰永州曰昌州曰延州東北曰哈州曰奴兒下城皆渤海遼金所建元廢城址猶存}}乾州城{{SK notes|在廣寧衞西南七里本漢無慮縣地遼置乾州廣徳軍}}鍾秀城{{SK notes|在廣寧衞西南五里本遼奉先縣地金置此縣屬廣寧府元省入閭陽縣後置千户所本朝省}}閭陽城{{SK notes|在廣寧衞西南五十五里本漢無慮縣地遼置奉陵縣金改閭陽元省縣置千户所本朝置驛}}九蓮城{{SK notes|在三萬衞東北九十里納穆川東岸城連屬有九故名國初征納克楚駐兵於此}}五國頭城{{SK notes|在三萬衞北一千里自此而東分為五國故名舊有宋徽宗{{SKchar|1593}}於此}}得利嬴城{{SK notes|在復州衞東八十里元季土人築之以避兵}}大寧城{{SK notes|在都司城北潢水之南漢為新安平縣地唐屬營州貞觀中置饒樂郡都督府遼號中京大定府金改北京元改大寧路領大寧和衆富庶金源惠河武平龍山七縣本朝廢}}婆娑府{{SK notes|在都司城東四百七十里金置總管府元省閻長言婆娑道中詩云泉源疏地脈田壠上山腰敗石平危徑枯柴補斷橋}}廢惠州{{SK notes|在漢右北平土垠縣地遼為澤州金改置惠州治神山縣元屬大寧路本朝廢}}廢懿州{{SK notes|在廣寧衞北二百二十里遼置及置廣順軍後改軍曰寧昌金因之元初以所領同昌靈山二縣省入順安縣尋併入本州本朝初嘗置衞於此{{YL|永樂八年}}廢}}廢耀州{{SK notes|在海州衞西南二百里本渤海椒州地遼置耀州領巖淵一縣屬海州}}鶴野廢縣{{SK notes|在都司城西八十里漢為居就縣地渤海為鷄山縣遼改為鶴野金屬遼陽府元省入遼陽縣}}遼隧廢縣{{SK notes|在海州衞西六十里漢置公孫淵禆將拒司馬懿於此渤海為永豐縣遼改曰仙鄉因仙人白仲理能煉丹㸃黄金以救百姓故名}}安布廢縣{{SK notes|在盖州衞東北七十里漢置唐太宗征髙麗攻之不下薛仁貴白衣登城即此渤海置鐵州金改為湯池縣屬盖州元省}}望平廢縣{{SK notes|在廣寧衞東北一百五十里漢置乆廢遼置山東縣金復漢名元省入鍾秀後復置本朝省}}海濵廢縣{{SK notes|在廣寧前屯衞西八十里本漢陽樂縣地慕容皝為集寧縣地屬營丘郡遼為隰州海平軍治海濵縣金屬瑞州元廢本朝於此置山海東關逓運所}}奉集廢縣{{SK notes|在撫順千户所南八十里古郫離郡地漢為險瀆縣髙麗為霜巖縣渤海改為奉集縣置集州金屬貴徳州}}析木廢縣{{SK notes|在海州衞東南四十里本漢望平縣地渤海置花山縣遼改曰析木置銅州廣利軍金屬澄州元省}}{{SKchar|2592}}政廢縣{{SK notes|在義州衞東北二十五里本漢絫縣地又有安化縣皆遼置以居所掠漢人元省}}開義廢縣{{SK notes|在義州衞南四十里遼置為海北州廣化軍治所金屬義州元省又有同昌縣本遼成州興府軍金亦屬義州元省}}宜豐廢縣{{SK notes|在都司城西南一百里遼置衍州廣安軍治宜豐縣金屬遼陽府元省入遼陽}}章義廢縣{{SK notes|在瀋陽衞西南六十里遼置廣州金改為縣屬瀋州元省}}遼濵廢縣{{SK notes|在瀋陽衞西北一百八十里本佛湼國地渤海置東平府唐李世勣拔遼城即此遼為遼州始平軍治遼濵縣金貞祐兵亂時廢}}熊岳廢縣{{SK notes|在盖州衞南六十里本渤海杉盧郡遼置此縣為盧州{{SKchar|2593}}徳軍治所金屬盖州元省}}臨溟廢縣{{SK notes|在海州衞東一百八十里遼置金屬澄州元省}}唐壘{{SK notes|在廣寧衞東南三十二里唐太宗征髙麗屯兵於此又閭陽故鄉西有髙城亦太宗屯兵之處}}華表柱{{SK notes|在都司城内鼓樓東舊有石柱湮沒有道觀乆廢為倉昔丁令威家此學道得仙化鶴來歸止華表柱以咮畫表云有鳥有鳥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歸城郭雖是人民非何不學仙{{SKchar|2684}}纍纍}}
{{SK anchor|名宦商箕子}}{{SK notes|紂之庻兄周武王封之於朝鮮廼作八條之教尚禮義富農桑人不為盗外户不閉}}漢楊僕 荀彘{{SK notes|武帝時燕人衞滿㨿有東夷地傳至孫右渠誘漢亡人滋多武帝遣樓船將軍楊僕及左將軍荀彘從齊浮渤海出遼東討之朝鮮人祋右渠來䧏遂定其地}}祭肜{{SK notes|建武中遼東太守㡬三十年破大敵招䧏甚衆邊無㓂警及卒烏桓鮮卑每朝京師必過其塜號泣遼東吏民為立祠祀之}}馬續{{SK notes|度遼將軍典邊日乆深曉兵要䧏右賢王部萬三千口}}李膺{{SK notes|度遼將軍羗胡望風畏服先所掠男女悉詣塞送還}}陳龜{{SK notes|為度遼將軍州郡震慄嵗省經用億萬計}}陳襌{{SK notes|遼東太守胡憚其威强退還數百里襌不加兵為說道義以感化之單于懷服}}种暠{{SK notes|遼東太守時遼東烏桓反叛暠至烏桓望風率服迎拜於境上}}叚熲{{SK notes|遼東屬國都尉時鮮卑犯塞頻即率所領馳赴之既而恐驚去偽退潜於還路設伏虜人追頻因大縱兵悉斬獲之}}張奐{{SK notes|度遼將軍正身潔己威化盛行在職數年幽并清靖}}三國司馬懿{{SK notes|魏景初間公孫淵自立為燕王魏遣懿追之屢戰皆捷進圍襄平起土山射城中淵窘急潰圍而走懿追斬之遼東悉平}}隋麥鐵杖{{SK notes|煬帝征髙麗進至遼水敵兵阻水拒守時麥鐵杖為左屯衞將軍謂人曰丈夫性命自有所在豈能餓死兒女手中乎乃自請為前鋒奮勇登岸力戰而死詔贈宿公}}唐張儉{{SK notes|太宗征髙麗時儉為營州都督詔遣儉先擊遼東以觀其勢}}李世勣{{SK notes|太宗征髙麗世勣以遼東道行軍大總管自通定濟遼水攻拔盖牟城進攻遼東城克之後累征髙麗皆有功}}長孫無忌{{SK notes|從太宗征髙麗攻安市城敵將率兵十五萬拒戰無忌將精兵萬餘衝其後悉撤橋梁斷敵歸路諸軍合圍敵衆遂䧏}}李道宗{{SK notes|遼東道副大總管從太宗征髙麗進攻遼東敵兵四萬來援道宗將四千騎逆之諸將皆不欲戰道宗曰賊恃衆有輕我心逺來疲頓擊之必敗遂策馬趨敵所向皆靡}}薛仁貴{{SK notes|從太宗平髙麗以功拜安東都䕶總兵二萬鎮其地太宗嘗謂之曰朕不喜得遼東喜得卿也}}張亮{{SK notes|平壤道行軍大總管與總管王大度自東萊泛海襲卑沙城拔之俘獲甚多又分遣邱忠孝等曜兵於鴨緑水}}蘇定方{{SK notes|以左衞中郎將征髙麗及平百濟有功拜遼東道行軍大總管}}程名振{{SK notes|以營州都督征髙麗髙麗見其兵少開門逆戰名振等奮擊大破之焚其外郭及村落而還}}契苾何力{{SK notes|以遼東道行軍總管擊髙麗敵以精兵守鴨緑水軍不得度忽值冰合何力引衆乗冰鼓譟而進賊衆大潰追奔數十里斬首三萬級餘衆悉䧏}}遼劉伸{{SK notes|崇義軍節度使政務清簡民用不擾致鳥鵲同巢之異優詔褒之}}蕭孝穆{{SK notes|東京留守治遼陽為政務寛簡撫納流徙其民安之}}韓應凝{{SK notes|開㤗中以崇義軍節度使鎮廣徳秩滿部民請留從之}}金趙文昌{{SK notes|遼東路鹽運使博學好持議論}}李完{{SK notes|同知廣寧府初遼濵民崔元入城飲不歸求得尸於水中有司執同飲者訊之皆誣服提刑司疑其寃以獄畀完完亷得其賊乃舟師也遂免同飲人}}王維翰{{SK notes|大定中為永覇令縣豪欲嘗試維翰設事陳訴維翰窮竟之遂伏其詐杖殺之徤訟衰息}}元穆呼哩{{SK notes|封忠武王經略遼東民甚戴之}}亷希憲{{SK notes|遼東中書省平章政績著聞}}王居禮{{SK notes|知錦州勸農興學善政為多有去思碑}}王伯勝{{SK notes|遼陽行省平章政事省治懿州州{{SKchar|1000}}陋民不知學伯勝為增弟子貟擇師敎之度閑田百頃募民耕種以廩餼之嵗大旱齋戒以禱神禱畢即雨人謂之平章雨}}胡秉彛{{SK notes|知錦州政務寛簡敎民耕桑民戴之如父母去後見思}}賀惟一{{SK notes|遼陽行省左丞相糴粟以給京師處置有法所致甚多而民不擾}}王結{{SK notes|㤗定中遼陽行省叅政遼東大水糓價翔湧結請{{SKchar|2962}}粟數萬石以賑之}}本朝葉旺 馬雲{{SK notes|洪武初俱為遼東都指揮使時遼東新附反側尚多旺與雲由登萊渡海頓兵金州招䧏元叅政葉庭秀攻走平章髙嘉努遂進至遼東完城繕兵屯田興學政治一新已而納克楚犯金州二人合謀既定雲乃留守而旺出兵征之設竒出伏追擊三百餘里殱其衆殆盡上嘉其忠義遣使勞之俱陞都督僉事總制遼東軍馬}}
{{SK anchor|流寓管寜}}{{SK notes|本北海人漢末避地遼東公孫度虛舘以待乃廬於山谷與度語惟經典不及時事講詩書陳俎豆禮讓崇於海表}}王烈{{SK notes|本北海人漢末避地遼東有行誼東域人多歸之有争訟者將質之於烈或至途而反或望廬而還皆相推以直不敢使烈聞}}伊克紐爾{{SK notes|其先夲永古特部人徙臨洮金畧地盡室遷遼東祖徙静州之天山以財雄邉父錫喇濟蘓累官鳯翔判官死國事伊克紐爾好負氣仕元累遷禮部尚書卒追封梁郡侯曽孫祖常居浮光累官至御史中丞}}
{{SK anchor|人物漢公孫度}}{{SK notes|遼東襄平人父延避吏居{{SKchar|2593}}莬度初為{{SKchar|2593}}莬吏後舉有道累官遼東太守東伐髙句驪西擊烏桓南越海取東萊諸縣威行海外自立為遼東侯平州牧曹操表度為永康鄉侯度曰我王遼東何永康也藏印綬武庫卒子康嗣魏封為襄平侯}}三國公孫恭{{SK notes|度弟康死子晃淵皆小衆立恭為遼東太守魏文帝拜為車騎將軍封平郭侯初恭病隂消劣弱不能治國淵長乃脅奪恭位後自立為王尋爲司馬懿所滅自度至淵三世凡五十年}}晉李{{SKchar|2596}}{{SK notes|遼東襄平人祖敏漢河内太守去官還鄉里公孫度欲强起之敏乗舟浮海莫知所終{{SKchar|2596}}父信追求積年情若居喪而不聘娶或勸之曰不孝莫大於無後乃娶妻既生{{SKchar|2596}}遂絶房室數年而卒{{SKchar|2596}}㓜孤及有識追念其父以孝聞智度沉邃言必有則仕封廣陸侯進尚書僕射遷太子少傅家至貧約兒病無以市藥武帝聞之賜錢十萬拜司徒}}南北朝李元護{{SK notes|{{SKchar|2596}}八世孫少有武力頗覧文史仕魏爲齊州刺史州内餘荒表請賑貸蠲其賦後卒贈青州刺史}}晁清{{SK notes|遼東人祖暉魏濟州刺史頴川公清襲爵例䧏為伯為梁城戍將梁師攻圍糧盡城䧟清抗節不屈為賊所殺宣武褒羙贈道陵太守謚曰忠子榮賔襲}}髙謙之{{SK notes|遼東人專意經史而於天文筭歴圗緯之書亦多該渉仕北齊行河隂令屢上䟽論事多見施行}}髙恭之{{SK notes|謙之弟學渉經史所交皆名流雋士仕北齊為御史紏擿不避權豪帝姊夀陽公主犯清路恭之令卒破其車上知其清直亦不責也}}隋李衍{{SK notes|遼東襄平人父弼周太師衍少專武藝慷慨有志畧仕隋以行軍總管討叛蠻平之進位柱國從秦王俊伐陳有功拜安州總管頗有惠政}}遼耶律托雲{{SK notes|太祖安已堅長子東丹人皇王也居遼東好學{{SKchar|3001}}覧外寛内恕立為皇太子太祖問侍臣事天敬神祀孰為先衆以佛對托雲曰孔子萬世之所尊太祖大恱即命立孔子廟後太祖取渤海多其謀畫太祖薨以位讓弟徳光景宗追謚為文獻欽義讓國皇帝其後子孫歴代蕃衍}}姚景行{{SK notes|興中人重熙中進士性敦厚亷直累官翰林學士叅知政事道宗時為北府宰相大康初以上京多滯獄命為留守不數月獄空卒追封栁城郡王謚文憲}}夏行羙{{SK notes|渤海人太平中大延琳叛時行羙總渤海軍於保州延琳使人來誘行羙執之嬰城自守以功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錫賚甚厚累遷副部署致仕}}大康乂{{SK notes|渤海人開㤗間累官南府宰相出知黄龍府善於綏撫東部懷服嘗言蒲盧毛朶界多渤海人乞取之詔從其請康乂領兵至大石河駞凖城掠數百户以歸}}馬人望{{SK notes|醫巫閭人曾祖廷煦遼南京留守祖淵中京副留守父詮中京文思使人望以才學稱咸雍中第進士為松山縣令知新城縣皆有善政後歴保静彰義軍節度使遷南院樞宻使人不敢于以私請老加侍中卒謚文獻}}大公鼎{{SK notes|遼陽率賔人咸雍中進士累官興國軍節度副使徙長春州錢帛都提㸃後為中京留守所至皆有善政時稱循吏}}金張浩{{SK notes|遼陽人其先世有功於邉歴方鎮者十人浩{{SKchar|3001}}通經史尤長於詩以䇿謁太祖即命承應御前文字官至大師南陽郡王浩好賢樂善所著有華表山人集五子汝霖官至平章政事汝為轉運使汝翼舉進士汝方汝猷俱仕至宣徽院使}}劉仲尹{{SK notes|盖州人第進士仕為潞州節度副使終都水監丞詩樂府俱藴籍有龍山集}}大㚖{{SK notes|本名托卜嘉遼陽人從侵宋屢有大功封太傅漢國王及卒海陵親臨哭之贈賻甚厚贈太師晉國公}}張九思{{SK notes|錦州人皇統中同知易州三遷亳州防禦使世宗時為刑部侍郎改工部所守清約後遷工部尚書}}鄧儼{{SK notes|懿州冝民人大徳中進士明事機有心力世宗時擢户部侍郎即累遷中都路都轉運使明昌初為户部尚書後出知歸徳府致仕}}髙衎{{SK notes|遼陽渤海人敏而好學自少有能賦聲登進士第調漷隂丞世宗時為吏部尚書每季選人至部託以檢閱舊籍乆滯留衎三為吏部知其弊嵗餘銓事脩理選人便之子守義亦舉進士}}李經{{SK notes|錦州人作詩極刻苦喜出竒語李純甫見其詩曰真今世太白也由是名大震再舉不第拂衣去南遷後其鄉帥有表至士大夫識為經筆朝議就命倅是州後不知所終}}斡勒忠{{SK notes|葢州人習女直契丹字大定中為監察御史歴滄滕州刺史入為同僉樞宻院事承安初以寧武軍節度致仕忠信敦慤通法律以直自守不交權貴故時譽歸之}}梁肅{{SK notes|廣寧牽馬嶺人早有大志勤於文墨為彰徳節度會世宗怒宋使就驛中取國書選朝臣孰堪為詳問使不辱君命者宰臣以肅對使還穪旨拜參知政事}}張景仁{{SK notes|遼西人仕為翰林學士承㫖每國書與宋徃復者多出其手世宗穪為能文後兼御史大夫廷論宰臣元忠之非人以儒者之勇許之}}李獻可{{SK notes|遼東人父石遼末狀元官至太師封金原郡王獻可大定間舉進士官至山東東西路提刑使衞紹王即位贈特進道國公子道安符寶郎}}髙竑{{SK notes|渤海人以䕃補官調貴徳縣尉累遷安州刺史知河南府充安撫使同知大名府所至皆有政績後為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冀禹{{SKchar|3946}}{{SK notes|利州龍山人至寧初進士仕歴州郡有能聲歸徳受兵禹錫為行院都事經畫守禦一府倚重聞變或勸以微服免不從遇害}}王庭筠{{SK notes|盖州熊岳人父遵古舉進士官至翰林直學士庭筠早有重名大定間甲科登第詞翰文采照耀一時官至翰林脩撰晚愛鄆州黄華山卜居其下號黄華山主有文集傳世子曼慶仕至行尚書省左右司郎中}}龎鑄{{SK notes|盖州熊岳人少登第仕為翰林待制博學工詩文世多傳之}}髙德裔{{SK notes|遼陽鶴野人才髙學愽弱冠登進士第官至西京轉運使}}劉光謙{{SK notes|瀋州人舉進士天資明敏處事詳雅官至少司農}}馬知剛{{SK notes|廣寧人性敏慧善屬文為時軰所推仕為鳳翔府尹有詩名}}髙憲{{SK notes|遼東人衎孫天資頴悟博學強記㤗和三年乙科登第為博州防禦判官後遼陽城破死於兵}}髙禎{{SK notes|遼陽人少好學雖甚暑未嘗解帶對妻孥如賔友嘗以尚書僕射判廣寧尹吏畏而民懷之入為御史大夫以剛明自任官至太子太師}}髙仲振{{SK notes|遼東人愽極羣書尤深於易及皇極經世書隱居嵩山安貧樂道足不渉城市山野小人亦知敬之嘗終日燕坐所談皆世外事有扣之者輙不復語云}}完顔閭山{{SK notes|盖州人明昌初進士累官沁南軍節度使入為工部尚書後知鳳翔平凉府召為吏部尚書}}耶律履{{SK notes|托雲七世孫家廣寧通易太{{SKchar|2593}}精䆒厯數仕為翰林直學士拜參知政事進右丞卒謚文憲有集傳於後子辨材善材楚材皆有名}}耶律辨材{{SK notes|履之子家義州天資倜儻軀幹雄偉每以志節自負仕為中京兵馬副都指揮使宣宗問以軍政利害辨材言將相多非其材遂忤權貴出為許州兵馬鈐轄}}耶律思忠{{SK notes|履之姪同知歸徳府㑹汴京信戒以都水監使充鎮撫軍民都彈{{SKchar|2807}}金主召見思忠乞留死汴梁金主幸和議可成固遣之君臣相視泣下竟投城濠贈工部尚書金法最嚴惟思忠從事四十年未嘗有笞贖之玷}}髙守約{{SK notes|遼陽人大定中進士累官觀州刺史元兵狥河朔郭邦憲以䧏從至城下呼曰當計全家室守約弗顧至再三守約厲聲曰吾不汝識也城破被執不屈而死贈官謚忠敬}}元髙宣{{SK notes|遼陽人太宗時以元帥統兵從攻大名勸睿宗以不殺民心恱服又從破金兵三峯山累遷都總管及卒追封營國公謚簡僖子天錫孫諒皆積官至兵部尚書追封營國公}}李守賢{{SK notes|大寧義州人金大安初與兄庭植等歸欵穆呼哩朝蒙古太祖命庭植為右副元帥守賢為臨海軍節度尋為兵馬都總管鎮河東多惠政 子彀以功累官河東路總管孫伯温見忠義傳}}劉世英{{SK notes|遼東人時金元争河朔民物空竭世英言於穆呼哩曰自古建國以民為本今殺掠殆盡異日我師復來孰給轉餉収存恤亡此其時也穆呼哩綬以絳州節度使弟亨安嗣其位累立戰功為時驍將}}石天應{{SK notes|興中永樂人善騎射豪爽不覊穆呼哩授以興州府尹從南征臨機應變㨗出如神以功累遷兵馬都元帥屯河中金兵來攻天應力戰死之}}趙炳{{SK notes|惠州灤陽人父宏為征行兵馬都元帥炳侍世祖扵潜邸恪勤不怠以為撫州長中統間累官京兆路總管兼府尹後改安西王相子仁榮官至中書平章事}}劉潤{{SK notes|瑞州人穆呼哩舉為都統使軍旅之事多謀焉子秉忠避難邢臺從浮屠後出仕為太保}}耶律楚材{{SK notes|履子身長八尺羙髯雄聲少好學博洽羣書尤邃天文星歴世祖聞其名召置左右凡制度典章軍旅政事皆其經畫仕終尚書令贈太師廣寜王家藏惟琴書金石遺文而已子鑄聦敏善属文尤善騎射嗣父領中書省事卒封懿寜王}}王克敬{{SK notes|大寜人㓜竒頴孜孜力學元統初為江浙省叅政年五十九即請老謂人曰穴趾而峻墉必危再實之木必傷其根無功徳而忝富貴何以異此其歴官所至俱有政績可紀所著有詩文 奏議卒謚文肅子時官至翰林學士承㫖}}耶律希亮{{SK notes|楚材孫武宗時累官翰林學士承㫖兼脩國史希亮以職在史官乃類次嘉言善行以進為人性至孝雖疾病不廢書史或中夜起坐取燭以書所著有愫軒集三十卷卒謚忠嘉}}孫秀實{{SK notes|大寜人性剛毅喜周人急里人王仲和嘗托秀實貸冨人鈔貧不能償逃去數年其親思之秀實日饋薪米存問終不樂秀實乃悉為代償取劵還其親復命奴訪仲和使歸父子歡聚聞者莫不嘆羙}}耶律有尚{{SK notes|遼東丹王十世孫祖父官東平因家焉有尚資識絶人篤志於學受業許衡邃於性理累官國子祭酒遷至昭文舘大學士前後五居國學其教法一遵衡之舊海内宗之以年老致仕卒謚文正}}王明之{{SK notes|盖州人累官翰林學士卒追封太原郡公}}王珣{{SK notes|義州開義人武力絶人善騎射嘗行凌水中得一古刀常佩之每有警必先鳴故所向皆捷金末歸䝉古穆呼哩累官至兵馬都元帥鎮遼東為政簡易為當時所倚重子榮祖官至招討使儀形魁傑望之若神人}}劉廷讓{{SK notes|大寧武平人至順初北方兵起民被殺掠廷讓挈家避山中有幼弟方乳母王氏置於懷兵㥯廷讓棄己子一手抱幼弟一手扶母疾驅得免事聞旌之}}崔敬{{SK notes|大寧惠州人通刑名之學後至元中為刑部主事累遷監察御史在朝多所建明後歴兵刑二部尚書官至參知政事卒謚忠敏}}郭全{{SK notes|遼陽人幼喪母哀戚如成人及壯父廷玉又卒居廬三載事繼母唐古氏甚孝唐古氏生四子皆幼全躬耕以養既長娶婦各求分異全不能止凡田廬噐物悉自取朽{{SKchar|1000}}者奉唐古氏以居甘㫖無乏唐古氏卒全年六十餘哀痛毁瘠廬墓終喪詔褒表之}}本朝童信{{SK notes|三萬衞人洪武末從靖内難勇敢負氣每出戰輙有竒功累官至都督}}王麒{{SK notes|建州松花江人壯勇善射洪武末從平内難小河之戰躍馬衝陣矢無虛發累陞至遼東都指揮同知進都督同知}}賀欽{{SK notes|遼東廣寧衞人成化初進士官給事中時聞白沙先生議論觧官去執弟子禮為白沙所重嘗寄詩以寫懐想云志略}}陳夀{{SK notes|遼東寧逺衞人成化中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平生建明樹立多可述而亷名為尤著居恒布衣䟽食如寒士然通紀}}
{{SK anchor|列女王氏}}{{SK notes|遼陽人李君進妻元大徳中君進病卒卜{{SKchar|1593}}將發引親隣咸㑹王氏謂衆曰夫婦死同穴義也因撫棺大慟嘔血升許即仆於地死衆為歛之與夫連柩出{{SKchar|1593}}送者數百人莫不灑泣}}趙氏{{SK notes|大寜人名哇兒年二十夫蕭病劇謂哇兒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兒曰君幸自寛脫有不可諱妾不獨生遂命匠製巨棺夫没即自經死家人同棺歛{{SKchar|1593}}焉其同郡又有趙{{SKchar|1413}}兒妻安氏陳恭妻張氏武夀妻劉氏宋敬先妻謝氏並早寡以死從夫事聞悉命褒表}}
明一統志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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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統志 (四庫全書本)/卷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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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anchor|明一統志卷三十五}}
明 李賢等 撰
{{SK anchor|平凉府}}{{SK notes|東至西安府邠州界二百二十里南至鳳翔府隴州界二百四十里西至鞏昌府㑹寧縣界四百一十里北至慶陽府環縣界二百九十里自府治至京師三千四百里至南京三千一百八十里}}
{{SK notes|糧一十五萬石零}}
建置沿革禹貢雍州之域天文井鬼分野春秋為朝那故地秦屬北地郡漢析置安定郡治高平晉徙治臨涇後魏於潘原縣置武州屬太平郡後周屬原州隋安定郡治安定縣又析置平凉郡治平高唐初屬原州元和中以原州平凉縣置行渭州後䧟于吐蕃中和間復置宋為涇原路經畧安撫使治所政和中置平凉軍金元皆為平凉府本朝因之領州三縣七平凉縣{{SK notes|附郭本漢朝那涇陽二縣地屬安定郡東漢省涇陽入朝那晉因之後魏廢為長城縣地後周復置朝那縣隋改平凉縣屬平凉郡唐屬原州宋沒于金金於縣置平凉府元以潘原縣省入本朝因之編户二十三里}}崇信縣{{SK notes|在府城東南八十里唐貞元間李元諒始築城屯軍名崇信宋初始置崇信縣屬鳳翔府淳化初改屬儀州後州廢以縣屬渭州金屬平凉府元仍舊本朝因之編户四里}}華亭縣{{SK notes|在府城南一百二十里本秦隴西郡地後魏始築城置鎮隋置華亭縣屬安定郡唐省入隴州汧源縣又為神䇿軍五代唐時以廢縣置義州後周復置華亭縣宋改義州為儀州熙寧中廢州以縣屬渭州金屬平凉府元以化平縣省入本朝因之編户八里}}鎮原縣{{SK notes|在府城北一百三十里本秦北地郡地漢為安定郡之高平縣東漢永初間廢後魏置高平鎮後為太平郡兼置原州隋初廢郡州如故大業間廢州為高平郡唐初為原州後改平凉郡乾元初復原州宋置鎮戎軍金改為州屬平凉府元改為鎮原州屬鞏昌路以臨涇彭陽東山三川四縣省入本朝改州為縣及改今屬編户二十里}}固原州{{SK notes|在府城西北一百三十里本朝那地秦屬北地漢郡為高平縣地屬安定郡後魏置平高縣屬高平郡隋屬平凉郡唐初屬原州後廢宋置開逺堡屬鎮戎軍金屬鎮戎州元立開成路領開成縣至治中降路為州本朝初廢州為開城縣復改為固原州編户一十里}}涇州{{SK notes|在府城東一百五十里秦屬北地郡漢晉皆屬安定郡後魏始置涇州取涇水為名隋大業初改安定郡治安定縣唐復為涇州改縣為保定縣天寶初改州為安定郡後復為涇州宋改彰化軍金復為涇州改縣曰涇川屬平凉府元仍舊本朝因之以涇川縣省入編户一十七里領縣一}}靈臺縣{{SK notes|在州城南九十里古密須之國漢為北地郡鶉觚縣地晉為鶉觚陰密二縣地屬安定郡隋析置靈臺縣取文王伐密作靈臺義後省入鶉觚唐復置宋金仍舊元初省入涇川後復置以良原縣省入本朝因之編户二十里}}靜寧州{{SK notes|在府城西二百三十里本渭州隴干城宋慶厯中置德順軍屬秦鳳路元祐中又置隴干縣為附郭金改軍為州元初因之後省隴干改為靜寧州屬鞏昌路本朝改今屬編户一十四里領縣二}}莊浪縣{{SK notes|在州城東南九十里秦屬北地郡漢晉皆屬安定郡隋唐屬平凉郡元初置莊浪路大德中改為州本朝{{YL|洪武八年}}改為縣及改今屬編户七里}}隆德縣{{SK notes|在州城東九十里本漢安定郡地宋天禧初置羊牧隆城寨慶厯中改曰隆德寨金陞為縣屬德順州元屬靜寧州本朝因之編户五里}}
{{SK anchor|郡名安定}}{{SK notes|漢名}}涇原{{SK notes|宋名}}
{{SK anchor|形勝山川秀拔}}{{SK notes|國經秦隴之地以山立郭平凉山川最為秀拔}}中華襟帶{{SK notes|文獻通考鎮戎軍山川險阻旁扼夷落為中華襟帶}}水土雜於河西人烟接於北地{{SK notes|寰宇記}}外邊羗夏{{SK notes|原州㕔壁記郡介于涇原環慶之間而外邊羗夏}}襟帶西涼咽喉靈武{{SK notes|宋鄭文宅城蕭闗議}}左控五原右帶蘭會黃流在其北崆峒阻其南{{SK notes|元開成志}}控制西垂實為要地{{SK notes|金胥鼎云}}隴水環流繞帶河渭{{SK notes|德順州志}}
{{SK anchor|風俗婚姻䘮葬頗近古風}}{{SK notes|郡志平涼民俗醇厚不尚侈靡專業耕種不為冦盜其婚姻䘮葬頗近古風}}士尚氣略人以騎射為先{{SK notes|同上}}質朴尚勇穴處者多{{SK notes|鎮原志}}女工機織男多游手{{SK notes|開城志}}好獵務農民淳易化{{SK notes|靜寧州志}}被文王之化而風俗媺{{SK notes|方輿樞要涇州古密須之國被文王之化而風俗媺}}
{{SK anchor|山川天壇山}}{{SK notes|在府城北五里亦名臥虎上有朝元宫}}可藍山{{SK notes|在府城西南二十里亦名都盧山赫連據平凉嘗屯兵此山寰宇記赫連定畋于凉州登可藍山望統萬城泣曰先帝若以朕承大業豈有今日事俄而有羣狐鳴于定旁命射之竟不得一定乃嘆曰此亦怪事也}}崆峒山{{SK notes|在府城西三十里上有問道宫莊子謂黃帝學道于廣成子葢在此山宋游師雄詩崆峒一何高崛起乾坤闢峻極倚杳㝠峥嶸亘今昔勢將玉䋲齊位據金野窄}}笄頭山{{SK notes|在崆峒山西以形似名史記黃帝西至于崆峒登笄頭山即此游師雄詩笄頭舊傳名闗塞會控扼}}翠屏山{{SK notes|崆峒峯之最高者俗呼屏風山上有圓石如珠一名垂珠峯游師雄詩最高翠屏山舉手星可摘珠石信團圍羣峯森劍㦸}}大統山{{SK notes|在崆峒山東又崆峒山西北有望家山游師雄詩大統失崔嵬望家漸岝峉}}斷萬山{{SK notes|在崇信縣西四十里}}五馬山{{SK notes|在崇信縣西南四十里狀如五馬}}王母山{{SK notes|在華亭縣治南}}義山{{SK notes|在華亭縣東二里縣西北二里又有鏵尖山}}齊山{{SK notes|在華亭縣西一十三里}}樺嶺山{{SK notes|在華亭縣東五十里山多樺樹}}皛然山{{SK notes|在華亭縣西北七十里}}飛鳳山{{SK notes|在華亭縣西北一百里形如飛鳳}}潜夫山{{SK notes|在鎮原縣治北東漢王符隠此}}東山{{SK notes|在鎮原縣東三里}}玉山{{SK notes|在鎮原縣東山多白石陰雨之後明艶如玉}}雉頭山{{SK notes|在鎮原縣西三十里狀如雉頭又縣西五十里有鷄頭山隗囂嘗使其將王孟塞鷄頭道以拒漢兵}}大壟山{{SK notes|在鎮原縣西七十里}}六盤山{{SK notes|在固原州西二十里曲折高峻元世祖嘗於此駐蹕後安西王於此建避暑樓}}馬屯山{{SK notes|在固原州西前秦苻登與姚萇戰敗奔於此}}回中山{{SK notes|在涇州西五里上有王母宫漢武帝幸雍道回中遂北出蕭闗即此}}筆峰山{{SK notes|在涇州南五里又東有山三峰峭峻俗呼米麵山}}蒼山{{SK notes|在靈臺縣南二里林木蒼翠故名}}隠形山{{SK notes|在靈臺縣東北二里}}臺山{{SK notes|在靈臺縣東北一十里山多奇木異禽甘泉秀石又固原州南三里亦有臺山以上有烽火臺而名}}保巖山{{SK notes|在靈臺縣東三十里山勢峭拔回旋百折其顛有涇臺下常有雲霧}}兼山{{SK notes|在靈臺縣西九十里乃涇州主山也}}橫山{{SK notes|在静寧州北一十里蕃部所居}}隴山{{SK notes|在静寧州南一百五十里以近隴州之地故名}}盤龍山{{SK notes|在莊浪縣南四十里狀如盤龍}}襟山{{SK notes|在隆德縣南一十里狀如衣襟}}美高山{{SK notes|在隆德縣東南二十里}}香爐峰{{SK notes|在崆峒山一名香爐臺游師雄詩却陞香爐臺俯瞰倒挿石註云自香爐臺望倒挿石上巨下銳尤為竒怪}}皂鶴洞{{SK notes|在崆峒山東巖之半上有皂鶴每見必主兵革游師雄詩皂鶴有時出振迅擊天翮}}廣成子洞{{SK notes|在東巖北别峯之陰有穴曰廣成子洞游師雄詩復聞廣成子不為外慮役軒后屈至尊稽穎請所益至今洞猶存峭壁宛遺跡}}青龍洞{{SK notes|在翠屏山上{{SKchar|1699}}晴雲輒歸洞中一名歸雲洞游師雄詩相傳雷雨收片片歸雲白}}碧泉洞{{SK notes|在涇州廢臨涇縣境其中水皆青色四時長流味苦不堪食}}雕窠峽{{SK notes|在府城南三十里宋蔡挺詩既有雕窠峽何湏㑹盟壇朔風吹戌雲言之淚澘澘}}金佛峽{{SK notes|在府城西六十里上有金粧佛三宋王素詩來觀金佛峽如入玉門闗}}彈筝峽{{SK notes|在府城西一百里風吹流水音韻鏗鏘如彈筝聲唐儲光羲詩達士憂世務鄙夫念王程晨過彈筝峽馬足凌競行雙璧隠靈曜莫能知晦明皚皚堅氷白漫漫陰雲平始信古人言苦節不可貞}}石門硤{{SK notes|在静寧州南一百五十里山石如門其路斬截即隴山北垂也}}桃坡{{SK notes|在鎮逺縣治西其地有桃萬株故名}}臥龍原{{SK notes|在靈臺縣東一十里}}和戎原{{SK notes|在臨涇廢縣南二十五里}}白石原{{SK notes|在靈臺縣西北其原首起廢良原縣西南三十里東下三十里分為兩原一更名良原一更名良杜原}}望兒原{{SK notes|在靈臺縣廢良原縣東三十里}}涇河{{SK notes|自府城西南白巖發源至涇州又東南至邠州界又東北至西安府高陵縣界㑹于渭}}橫河{{SK notes|在府城西三十里源出華亭縣流至此與境内大岔南谷諸水俱入于涇河}}胡盧河{{SK notes|本名蔚茹河源出鎮原西南頽沙山下流入涇河唐志白草軍在蔚茹水之西謂此}}閣川河{{SK notes|在涇州西南三里流入涇河}}汭水{{SK notes|自隴州流經本府崇信華亭兩縣境至涇州又東流入涇河}}武村水{{SK notes|在華亭縣南一十里武村}}策底水{{SK notes|在華亭縣北三十里流入涇河}}肥水{{SK notes|在鎮原縣西北四十里與自延水俱注高平川}}蒲水{{SK notes|在鎮原縣北五十里發源南蒲谷與靈臺細川水合}}三水{{SK notes|在鎮原縣東北六十里水流三{{SKchar|2177}}㑹歸一川又有水五源俱出隴山合而為一又名一水}}陽晉水{{SK notes|在西蕃界東流至鎮源縣又流入涇州界}}大黒水{{SK notes|在固原州北一百五十里流入黃河旁有小黒水流入焉}}三香水{{SK notes|在靈臺縣東五十里源出麟遊縣東亦名三交川水}}苦水{{SK notes|在莊浪縣西二十里其水味苦又静寧州西五里有苦水河}}好水{{SK notes|在隆德縣西二里源出六盤山西流合苦水}}底堡水{{SK notes|在隆德縣西二里源出美高山其西有堡故名}}臙脂川{{SK notes|在華亭縣西北一百里東流入涇河}}高平川{{SK notes|在鎮原縣治南源出大壟山若水谷又名若水}}三川{{SK notes|在鎮原縣西北三十里其源本一流而為三入高平川}}南川{{SK notes|有二大南川在固原州東六十里小南川在州東南五十里}}乾川{{SK notes|在固原州東北一百六十里}}達溪川{{SK notes|在靈臺縣南二里流達涇河}}妲己川{{SK notes|在靈臺縣西七十里}}威戎川{{SK notes|在静寧州南四十里宋於此築威戎堡金置威戎縣因名}}通遍川{{SK notes|在靜寜州東一百五十里以道路四通故名}}水洛川{{SK notes|在靜寧州南一百五十里源出隴山西南流合櫝奴水又經石門峽流入秦州界}}曹務川{{SK notes|在莊浪縣北三十里川旁有姓曹名務者居之故名}}陽三川{{SK notes|在莊浪縣西南七十里山陽有三川故名}}孤樹川{{SK notes|在隆德縣北三十里旁有孤樹}}武延川{{SK notes|在隆德縣西北七十里昔有武延者居此川之旁故名宋曹瑋知渭州日與陳興秦翰破章埋族于武延川即此}}桞湖{{SK notes|在府城北三十里湖畔桞數千株}}朝那湫{{SK notes|在固原州湫有二俱出山間一在縣東十五里一在縣西北三十里土人謂之東海西海方四十里水停不流冬夏不増减不生草木}}靈湫{{SK notes|在隆德縣東北四十里其水四時常溢旱禱有應有元天厯中碑記}}琉璃泉{{SK notes|在崆峒山游師雄詩陽麓湧泉飛㶁㶁逗甘液}}西巖泉{{SK notes|在崆峒山泉甚甘美游師雄詩西巖水{{SKchar|3180}}澄沮洳縁罅隙擕爐就煮茗爽徹滌肝膈}}暖泉{{SK notes|在府城北二里其水湧出四時温然又涇州西五里亦有暖泉}}石泉{{SK notes|在鎮原縣治西水從石孔中出四時不涸}}百泉{{SK notes|在涇州西三十五里泉眼極多四時不涸}}甘泉{{SK notes|在靈臺縣東北一十里水味甘美}}温冷泉{{SK notes|出保巖山之陰半温半冷有疾者於此洗滌即愈}}馬跑泉{{SK notes|在靈臺縣西一百三十五里俗傳秦王至此馬跑泉出}}官泉{{SK notes|在隆德縣治東源出于山四時不涸}}
{{SK anchor|土産黒瓷器}}{{SK notes|平凉華亭二縣出}}甘草{{SK notes|鎮原縣静寧州出}}秦芁 蓯蓉{{SK notes|俱平凉縣出}}天南星{{SK notes|崇信華亭二縣出}}欵冬花 苦參{{SK notes|俱静寧州及莊浪縣出}}
{{SK anchor|藩封韓王府}}{{SK notes|在府城中{{YL|洪熙元年}}建}}襄陵王府 樂平王府 通渭王府 褒城王府{{SK notes|四府俱在府治西}}高平王府 西德王府 寧逺王府 長㤗王府 永福王府 建寧王府 長洲王府 崑山王府 長樂王府 慶陽王府 高淳王府 休寧王府 通安王府{{SK notes|俱府城内}}
{{SK anchor|公署陜西行太僕寺}}{{SK notes|在府治東{{YL|洪武三十年}}建}}陜西苑馬寺{{SK notes|在府治東{{YL|永樂四年}}建領長樂靈武威逺同川熙春順寧六監開城安定弼隆廣寧清平萬安慶陽定邊武安隴陽保川泰和天興永康嘉靖安勝康樂鳳林香泉㑹寧雲驥昇平延寧永昌二十四苑俱在本府及慶陽鞏昌府地界{{YL|正統三年}}又併甘肅苑馬寺入焉}}固原衞{{SK notes|在州城中}}平凉衞{{SK notes|在府治東南舊在府治東{{YL|洪武三年}}建{{YL|永樂六年}}移治於此}}安東中䕶衞{{SK notes|在府治東{{YL|洪熙元年}}為韓府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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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anchor|宫室朝陽樓}}{{SK notes|在華亭縣東四十五里}}避暑閣{{SK notes|在桞湖畔宋蔡挺建桞數千株緑隂成林湖光可掬夏月人多避暑於此}}凌雲閣{{SK notes|在玉山巔下臨萬仞常有雲氣}}勤武堂{{SK notes|在府城内宋知渭州蔡挺建五日一訓兵於此偏伍鉦鼓之法甚備儲勁卒於行間遇用竒則别為一隊甲兵整習常若冦至}}叅雲亭 㑹景亭{{SK notes|俱在崆峒山宋游師雄詩此去陟叅雲危棧愈踧踖㑹景亦可喜周顧忘倦斁}}桞亭{{SK notes|在桞湖上}}思潜亭{{SK notes|在鎮原縣北金㤗定間州守因王符書臺舊址建碑刻尚存其畧云非但為州閭壯觀亦使一方之人因其游觀得登斯亭追想君子之遺跡不忘其風化也}}盍簪亭{{SK notes|在静寧州北三十里為一州之壯觀}}薄落亭{{SK notes|在涇州界一名瓦亭}}靈臺{{SK notes|在靈臺縣其地古密湏國相傳周文王所作}}書臺{{SK notes|在鎮原縣王符祠之北}}讀書臺{{SK notes|在靈臺縣北晉皇甫謐讀書處}}水樂臺{{SK notes|在府城外郡人能水戲宋太守王素築臺觀之}}登高臺{{SK notes|在静寧州東宋建於城最高處以望遠}}涇臺{{SK notes|在保巖山之顛可望百餘里雲霧生于足下}}
{{SK anchor|關梁通稍關}}{{SK notes|在府城東五里平凉衞軍戌守}}水峽關{{SK notes|在鎮原縣西南境内又有石門驛藏制勝石峽木靖并六盤水峽為七關皆唐時置}}蕭關{{SK notes|在鎮原縣西北一百四十里漢文帝時匈奴入蕭關又武帝西登崆峒出蕭關即此唐人詩夫戌蕭關妾在呉西風吹妾妾憂夫一行書信千行淚寒到君邊衣到無}}瓦亭關{{SK notes|在華亭縣西北一百八十里漢隗囂使牛邯守瓦亭唐肅宗幸靈武牧馬于瓦亭宋呉玠戰金兵于瓦亭大破之皆此處今設巡檢司}}天聖寨{{SK notes|在固原州東北一百里宋置屬鎮戎軍元廢}}長武寨{{SK notes|在涇州東七十里宋范仲淹奏遣宋良等領蕃漢軍馬徃涇州長武寨把隘即此地後置為縣元省}}定川寨{{SK notes|在鎮戎廢城西北二十五里一名定川堡宋置金省}}靜邊寨{{SK notes|在静寧州西七十里宋天禧中置屬德順軍金屬隆德縣}}得勝寨{{SK notes|在静寧州南一百五十里宋曹瑋置領開邊堡}}治平寨{{SK notes|在静寧州南八十里宋治平中置呉璘嘗遣王中正破金人于此後金置為縣屬德順州元省入隴干}}新城鎮{{SK notes|在鎮原縣西五十里宋置屬原州金因之}}桞泉鎮{{SK notes|在鎮原縣西北七十里宋置屬原州領耳朶寨}}石橋{{SK notes|在崆峒山兩峰之間有巨石横亘名仙人石橋峰頂有石碁盤紋俗呼為仙人着碁臺游師雄詩石橋跨兩岫野叟嘗遠蹠旁有枰棊處云是神仙奕}}乘風橋{{SK notes|在府城東三里又名湫浴橋宋太守蔡挺置}}太平橋{{SK notes|在府城東}}永安橋{{SK notes|在固原州治南}}苦水橋{{SK notes|在靜寕州西五里}}清水橋{{SK notes|在隆德縣治東}}來薰橋{{SK notes|在靈臺縣治南}}棲鳳橋{{SK notes|在靈臺縣西五十里}}
{{SK anchor|寺觀治平寺}}{{SK notes|在府治東宋時建元{{YL|至正五年}}重脩}}高公寺{{SK notes|在涇州南五里後魏建金大定中重脩}}龍馬寺{{SK notes|在涇州東長武鎮宋太祖微時嘗過此寺僧守嚴者異其骨相陰使畫工圖于寺壁}}開化寺{{SK notes|在崇信縣治東唐元和中建宋元俱重脩}}觀音寺{{SK notes|在鎮原縣治東}}興福寺{{SK notes|在固原州治西俱元至正中建}}下生寺{{SK notes|在隆德縣治西洪武中建}}勝果寺{{SK notes|在靈臺縣治西北唐中和間建本朝洪武中重脩}}十方院{{SK notes|在静寧州治西{{YL|洪武三年}}建}}觀音院{{SK notes|在莊浪縣治北洪武中建}}神霄觀{{SK notes|在府治東南元延祐中建}}靈臺觀{{SK notes|在靈臺縣東二里元泰定初建}}問道宫{{SK notes|在崆峒山下相傳軒轅黃帝問道之所元至正中脩有碑記本朝宣德中重脩}}王母宫{{SK notes|在涇州西五里舊志武帝時西王母乗五色雲降後帝巡郡國望五色雲而祀之而五色雲屢見於此因立祠後改為宫唐崔詩九光飛鞅去何遙千載靈蹤隔綘霄漢殿杳沉青鳥信崑丘誰聽白雲謠林巒尚鎻空臺館城邑全非舊市朝懷古望真情不盡片心孤逐斷雲飄中有宋學士陶榖所撰碑}}文昌宫{{SK notes|在鎮原縣治東南元至正中建後重脩}}紫陽宫{{SK notes|在崇信縣治西洪武中建}}
{{SK anchor|祠廟文王廟}}{{SK notes|在靈臺縣東三十里祀周文王}}左丘明廟{{SK notes|在靈臺縣東北三十里丘明春秋時賢者}}劉滬廟{{SK notes|在静寧州西南水洛城滬宋時鎮戎軍西路都巡檢嘗築水洛城及卒居人立祠城隅歲時祀之}}王珪廟{{SK notes|在鎮原縣北與夏人戰嘗以所得二槍植山上其後戰殁邊人即其處為立祠}}朝那湫祠{{SK notes|在固原州東一十五里戰國時秦人詛楚投文于此湫漢祀之至今歲旱土人禱雨于此}}潜夫祠{{SK notes|在潜夫山祠漢王符}}
{{SK anchor|陵墓安惠王墓}}{{SK notes|在府城西北四十里}}韓恭王墓{{SK notes|在府城東一百三十里}}韓懷王墓{{SK notes|在府城東南五里}}韓靖王墓{{SK notes|在府城東北四十里}}平利懷簡王墓{{SK notes|在府城東南一十里以上五王俱本朝宗室}}密康公墓{{SK notes|在靈臺縣西五十里康公見古蹟}}扶蘇墓{{SK notes|在府城東南四十里扶蘇秦太子}}䝉恬墓{{SK notes|在府城東一十五里恬秦將按二墓俱在綏德州此處亦有之未知孰是}}劉表墓{{SK notes|在鎮原縣西述征記表卒子琮以珍香數十石置棺内晉永嘉中郡人衛熈發其墓見表貎如生香聞數十里懼不敢犯}}皇甫謐墓{{SK notes|在靈臺縣西北一十里}}牛{{SKchar|2592}}墓{{SK notes|在靈臺縣南五里}}呉玠墓{{SK notes|在靜寧州南一百二十里}}姚兕墓{{SK notes|在隆德縣西北三十里兕宋鄜延路總管}}
{{SK anchor|古蹟古密國}}{{SK notes|在靈臺縣周文王伐密左傳密湏之鼔與其大輅史記周共王游涇丘密康公從皆此地見後陰密城}}長城{{SK notes|在固原州北秦所築}}鶉觚城{{SK notes|在靈臺縣接邠州廢宜祿縣界秦䝉恬築長城時以觚爵奠祭有鶉集觚上因名漢以來為縣唐省}}陰密城{{SK notes|在靈臺縣西五十里漢晉為縣屬安定郡隋省入鶉觚}}臨涇城{{SK notes|在鎮原縣西二里本漢縣晉安定郡治此唐屬涇州元併入鎮原州}}烏氏城{{SK notes|在涇州東氏音支漢為縣屬安定郡王莾曰烏亭東漢復舊晉因之後省}}第一城{{SK notes|在鎮原縣東漢冦恂傳云隗囂將高峻據高平第一城即此}}朝那城{{SK notes|在府城東南春秋時地名朝那漢置縣屬安定郡後魏割入臨涇後周復置唐省}}薛舉城{{SK notes|在涇州東北一十里唐破薛舉於此}}武州城{{SK notes|唐大中間于原州之蕭闗置武州中和間僑治潘原領蕭闗一縣五代周顯德中廢}}武亭城{{SK notes|在鎮原縣南六十里}}西安城{{SK notes|在固原州北一百里宋有西安州屬渭州金皇統間以屬夏}}陽武城{{SK notes|在固原州東南一百里}}平夏城{{SK notes|在鎮原縣境石門峽江口好水河之陰舊名石門城宋章楶築紹聖中賜名平夏後陞為懷德軍金以後廢}}銅城{{SK notes|在崇信縣西四十里廢潘原縣有銅城山以此為名}}赤城{{SK notes|在崇信縣西南五十里金為鎮屬崇信}}隴干城{{SK notes|在静寧州治宋曹瑋所築募兵守之嘗曰異時涇渭有警此必争之地也後置縣元省}}水洛城{{SK notes|在静寧州西南一百里其地川平土沃又有水輪銀銅之利宋招討使鄭戩遣劉滬築之以捍西夏金置縣元省入隴干}}威戎城{{SK notes|在静寧州南四十里宋為堡屬德順軍金置縣元省}}隆德古城{{SK notes|在隆德縣西北九十里縣舊治于此}}紅土城{{SK notes|在隆德縣北四十里}}蓮花城{{SK notes|在莊浪縣西南一百里宋經畧使鄭戩行邊至蓮花堡天寒與將佐置酒會暮塵起有報敵騎至者戩曰此必三川將按邊回非敵騎也已而果然}}廢開成路{{SK notes|在固原州治東北本宋鎮戎軍開逺堡元至元中安西王分治秦蜀遂立開成路及開成縣於此本朝省}}廢廣安州{{SK notes|在固原州東四十五里宋咸平中置東山寨金陞為縣{{SKchar|1452}}鎮戎州元改廣安縣尋陞為州{{SKchar|1452}}開成路今仍為東山寨}}彭陽廢縣{{SK notes|在鎮原縣東八十里本漢舊縣屬安定郡後魏屬原州元廢置雲州隋廢唐置豐義縣宋復曰彭陽}}涇川廢縣{{SK notes|在涇州北五里本漢安定郡東漢省後魏置涇川縣唐改保定縣為涇州治金復曰涇川本朝省入州}}良原廢縣{{SK notes|在靈臺縣西北九十里隋置屬安定郡唐宋俱屬涇州元省入靈臺縣}}潘原廢縣{{SK notes|在府城東四十里本漢陰盤縣地唐天寶初置潘原縣五代周以武州省入宋屬渭州元併入平凉縣}}羣牧舊監{{SK notes|在固原州治東南}}撒寶砦{{SK notes|在崆峒山下秦始皇慕廣成子遊幸至撤寶砦即此也}}會盟壇{{SK notes|在府城西北五里唐{{YL|貞元五年}}築渾瑊與吐蕃會盟于此}}振履堆{{SK notes|在涇州故老云夸父逐日振履于此阜上}}
{{SK anchor|名宦漢王尊}}{{SK notes|安定太守到官出教告屬縣令正身率下甫一月捕貪汚不軌者繫獄威震郡中盗賊俱散}}蕭由{{SK notes|安定太守治郡有聲由望之子也}}馮異{{SK notes|建武時討盧芳將賈覧等于安定破之遂領安定太守事}}耿弇{{SK notes|建武時以建威大將軍與中郎將來歙分部狥安定北地}}冦恂{{SK notes|隗囂將高峻據高平第一城光武遣恂討降之}}三國張既{{SK notes|魏安定太守在郡十餘年政惠著間}}唐劉感{{SK notes|武德初以驃騎將軍戌經州為薛仁杲所埶不降埋其半身射之至死罵益甚}}尉遲敬德{{SK notes|涇州道行軍總管突厥入冦至涇敬德輕騎與戰敗之}}叚秀實{{SK notes|涇州營田官時大將焦令諶取人田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旱諶督責益急秀實賣所騎馬市榖代償及為刺史别將王童之謀作亂約聞警鼓而縱秀實知之召鼓人陽怒失節戒曰毎籌盡當報因延數刻盡四鼓而曙童之不果發後節度涇原吐蕃不敢犯塞}}渾瑊{{SK notes|德宗時吐蕃請盟詔瑊為㑹盟使徃平涼又命李元諒韓游環軍潘原洛口為援}}李元諒{{SK notes|渾瑊㑹平凉時元諒以鎮國節度使軍潘原望雲物知賊必變傳令約部伍賊果刼盟瑊奔還元諒兵成列出戰乃解去後更節度隴右治良原闢美田歲入粟數十萬涇隴以安西戎憚之}}李觀{{SK notes|涇原節度使訓練部伍儲藏衍饒平涼之盟吐蕃遂不得志}}郅昌{{SK notes|涇原節度使築城于金佛峽口以控吐蕃列燧相望其後吐蕃入冦望風而退}}馬璘{{SK notes|邠寧節度移鎮涇原在涇八年人樂為用吐蕃不敢來犯}}劉昌{{SK notes|涇原節度使在邊凡十五年築七城二堡率士墾田軍有羡食邊障安寧瘞將士骸骨分建二塚大將曰旌義士曰懷忠率諸將臨祭莫不感泣}}馮河清{{SK notes|涇原兵馬使數與吐蕃戰有功德宗幸奉天又與姚况發儲鎧完仗百餘乗獻行在拜涇原節度使}}裴識{{SK notes|涇原節度使鎮平涼治保障整戎器開屯田立限戌邊將士歲限滿者就近戌由是人人感悦}}郝玭{{SK notes|臨涇鎮將説節度使叚佑城臨涇為行原州以玭為刺史戌之自是虜不敢犯玭在邊積三十年每生獲虜輒刳剔而歸其尸虜大畏道其名以怖啼兒}}朱忠亮{{SK notes|涇原四鎮節度使綜覈軍籍得竄名三千人又涇俗多賣子忠亮以財贖免者前後數百}}周寶{{SK notes|涇原節度使務畊力農聚糧二十萬斛時稱良將}}宋王彦昇{{SK notes|原州防禦使羗人有犯法者割其耳而嚼之戎人畏服一方安静}}李繼隆{{SK notes|至道初李繼遷判時白守㤗等送糧靈州為賊所邀太宗亟命赴之繼隆帥師由蔚如河進遂壁古原州為鎮戎軍}}盧鑑{{SK notes|知儀州州有制勝闗最號險要李繼遷欲乗虛襲取之放言將由此大入有詔徙老㓜芻粟於内地鑑曰此姦謀也卒不徙已而賊亦不至}}張綸{{SK notes|知渭州徙知鎮戎軍為人仁恕有材畧所至興利除害}}柴禹鍚{{SK notes|知涇州寛厚愛民土産諸物循例歲貢悉不入私槖}}張齊賢{{SK notes|涇原安撫經畧使時李繼遷䧟清遠軍齊賢部分諸将却之邊境遂安又上言邊事甚悉}}曹瑋{{SK notes|知渭州時年十九馭軍嚴明賞罰立决善用間有告戍卒叛入夏州者瑋方與客奕怒曰吾遣之去耳汝再三顯言耶夏人聞之即斬叛者首投境上又知鎮戎軍甚有治績}}陳興{{SK notes|知鎮戎軍上言軍去渭州瓦亭砦七十里中有二堡請留兵戌守與曹瑋領兵掩擊蕃冦擒斬五百人奪鎧甲牛馬三萬計詔書嘉奬}}王素{{SK notes|知渭州素三守是州馭將卒有恩又善料敵情故塞下戌常少而積粟可支十餘年}}趙昌言{{SK notes|知涇州太宗喜其鎮安有勞}}薛奎{{SK notes|儀州推官嘗部丁夫運糧至鹽州㑹久雨粟麥潰腐奎白轉運請縱民還州而償所失民皆便之}}孫繼鄴{{SK notes|涇原路副都總管兼知渭州建言蕭闗故道前控大川賊騎所出誠得屬羗與奉賜且覊其酋領使為藩籬則可無西顧憂矣}}陳堯佐{{SK notes|知渭州有惠政邊界安静}}侯可{{SK notes|簽書儀州判官西夏冦邊使者使可按視即以數十騎涉夏境猝遇之遇亟分其騎為三四令建旗幟旋山徐行夏人疑以為誘騎不敢擊}}范祥{{SK notes|通判鎮戎軍元昊圍城急祥率將士拒退之請築劉璠堡定川砦從之}}劉謙{{SK notes|涇原路總管兼知涇州會賊寇鎮戎軍謙引兵深入賊境破其聚落而還}}叚少連{{SK notes|知涇州改知渭州有能名事無鉅細剖决如流人以方張詠}}王堯臣{{SK notes|仁宗時趙元昊叛詔堯臣安撫陜西又遣安撫涇原路招降得勝寨叛兵}}程戡{{SK notes|知渭州陜西有保毅軍人苦其役戡奏已{{SKchar|1452}}保㨗兵而保毅籍如故州縣以供力役率破財産因詔私役保毅者以計傭律坐之}}曹琮{{SK notes|知秦州兼涇原路兵事琮請自闗以西籍民為義軍遂簡鄉兵弓箭手數萬人}}李復圭{{SK notes|知涇州始時二税之入三司移折已重轉運使又復折之復圭為奏免民立生祠}}陳貫{{SK notes|知涇州督察盗賊禁戢不肖子弟簿書完庫賦租出入皆自檢覈嘗謂僚屬曰視縣官物如己物容有奸乎}}韓{{SKchar|3343}}{{SK notes|以經畧安撫招討使屯涇州秦増土兵以代戍兵建德順軍以蔽蕭闗鳴沙之道琦與范仲淹在兵間乆名重一時朝廷倚以為重}}尹源{{SK notes|通判涇州時趙元昊圍定川堡大將葛懷敏救之源遺懷敏書宜駐兵瓦亭見利而動懷敏不聽果敗死}}王㳂{{SK notes|涇州觀察使元昊入冦葛懷敏率兵出捍㳂教其背城為砦以羸師誘賊懷敏不從果為所敗賊乗勝犯渭州㳂城守為疑兵賊遂引去}}滕宗諒{{SK notes|知涇州葛懷敏軍敗諸郡震恐宗諒集農民數千戎服乗城又募勇敢諜知冦逺近檄報旁郡使為備又籍定川戰殁者祭酹之厚撫其孥於是邊民稍安}}尹洙{{SK notes|知涇州徙渭州涇原自葛懐敏之敗傷痍殘缺千罅百漏洙夙夜撫葺一道以完}}狄青{{SK notes|涇原路副都總管每以寡當衆出竒制勝賊衆大敗}}种世衡{{SK notes|環慶路鈐轄羗人常為原州患范仲淹命世衡募戰士于古細腰城晝夜興築旬日而城成}}任福{{SK notes|康定中以都虞侯詣涇原計事適趙元昊入冦渭州韓{{SKchar|3343}}命福統諸將擊賊涇原都監桑懌鎮戎軍巡檢劉肅俱戰没或勸福自免福曰吾當以死報國遂挺身决鬬而死}}王珪{{SK notes|涇原都監趙元吴入冦珪從任福戰好水川諸將皆敗任福䧟圍中珪誓以死報國復入戰援福殺數十百人鞭撓掌裂奮擊自若矢中目乃還夜中卒}}王仲寶{{SK notes|涇原路總管任福與夏人戰兵敗别將朱觀被圍于姚家堡仲寶以兵救之拔觀出圍時諸將皆没獨仲寶與觀得還}}耿傅{{SK notes|涇原等路行營叅軍遺書任福戒以持重及賊大至福戰殁或以其無軍責勸令避去傅不顧亦死之}}安俊{{SK notes|涇原鈐轄因條上禦戎十三事俊乆在邊羗人識之知環州种世衡嘗得俘虜問之曰若屬於吾將孰畏曰畏安太守}}武英{{SK notes|涇原行營都監與任福合諸將戰張義堡斬首數十百敵偽遁諸將皆趨利英謂必有伏衆不聽伏發福等既敗英猶力戰矢盡遇害}}劉滬{{SK notes|渭州瓦亭寨監押權静邊寨擊破党留等族時任福敗邊城晝閉居民畜産多被掠滬獨開門納之邊人呼為劉開門}}章楶{{SK notes|知渭州奏城胡盧河川以據形勝及敗夏人於平夏城楶在涇原四年創州一城砦九立邊功為西方最}}游師雄{{SK notes|德順軍判官鄜延將劉琯欲自延安入安定師雄以地薄賊境懼有伏請由他道既而諜報夏伏精騎黒水傍琯謝曰微君言吾不返矣}}張守約{{SK notes|知涇州涇水善暴城每春必増治隄堰費不貲適歲饑罷其役或曰如水害何守約曰歉歲勞民甚於河患禱於河神一夕雷雨明日河徙而南其比遂為沙磧}}張亢{{SK notes|涇原路總管知渭州馭軍嚴明凡燕犒皆過厚人樂為之用}}景㤗{{SK notes|知原州趙元昊入㓂㤗率兵遇敵彭陽城西依山而陣張旗幟為疑兵其戰斬首千餘級}}劉仲武{{SK notes|涇原路第一將夏人欲犯天聖寨主帥檄仲武㑹兵約過某日不來即分屯去仲武乞緩分屯不聽賊果至獨戰禦之賊遁去}}蔡挺{{SK notes|神宗時知渭州挺熟兵法教陣甚善諜告夏人集胡蘆河挺出竒兵迎擊夏人潰分諸將躡而討之蕩其士族}}周永清{{SK notes|渭州鈐轄訓兵以李靖法蔡挺嘉其整圖上之詔推于諸道又知德順軍夏衆入㓂擊擒其酋}}劉舜卿{{SK notes|知水洛城神宗經畧西邊召問狀對曰自元昊稱臣秦中不復戒嚴今宜先自治帝善之後又歴知原渭二州善於料敵}}吕大忠{{SK notes|紹聖初知渭州奏言闗陜民力未裕非假之歲月未易枝梧為章惇所嫌坐降待制}}毛漸{{SK notes|以陜西轉運使攝帥涇原日夜治兵乗夏人犯邊遣將擣其虚遂破没烟砦進直龍圖閣知渭州}}折可適{{SK notes|知渭州及鎮戎軍有武畧守邊威惠兼用夏人不敢入冦}}姚雄{{SK notes|以涇原將駐甘谷城後又知通逺鎮戎軍勇鷙有謀累立戰功}}种詁{{SK notes|知原州羗人犯塞詁禦之斬首數百後知鎮戎軍熈河師十萬道境上湏芻糧詁皆給之}}盧秉{{SK notes|知渭州五路大出西討惟涇原有功夏境胡蘆川恃險逺不設備秉遣將襲擊之俘斬萬計}}姚麟{{SK notes|以涇原副總管從副都總管劉昌祚出戰勝于磨{{SKchar|82}}隘轉向鳴沙趨靈州奪門幾入}}王恩{{SK notes|涇原副都總管城西安臨羗天都十餘壘後知渭州括隠地二萬三千頃分弓箭士耕屯以省餽餉}}种師道{{SK notes|通判原州後又知渭州督諸道兵城席葦坪賊坌至據胡蘆河師道陳於河滸陰遣姚平仲以精甲要擊之賊大潰斬首五千級卒城而還}}劉昌祚{{SK notes|知鎮戎軍為涇原副總管有保障功後又知渭州復牧馬地耗馬復初}}李嚞{{SK notes|建炎中知彭陽縣與民移治境上令執之以獻金人欲官之固拒不受後死于原州}}王庶{{SK notes|知保定縣時方改錢法平物價郡縣奉行過當官吏迯竄涇州四邑惟此邑無一譁者}}朱友恭{{SK notes|涇原路第一副将捍金人有功㑹金兵大集友恭力戰被獲以不降遇害}}金任天寵{{SK notes|明昌中為威戎令縣故堡寨無文廟學舍天寵以廢署建有兄弟訟田者天寵諭以義理委曲周至皆感泣而去}}持嘉紐勒歡{{SK notes|興定中以右都監行平凉帥府事上言鎮戎土肥沃平衍臣禆將所統幾八千人若授以荒田使耕且戰則可以禦備一方縣官省費而食亦足矣金主嘉納}}元趙思明{{SK notes|鎮原州判官惠及於民}}孫勉{{SK notes|華亭縣尹興學勸農政聲流聞}}本朝顧佐{{SK notes|洪武末知荘浪縣在邑㢘能邑民頌德守將初以不閑武藝易之㑹端陽聚射佐從容據禮持弓矢連發三中守將大竒之尋擢監察御史}}何士英{{SK notes|永樂初知平凉府有亷能幹濟之譽郡人感其德乆而不忘}}李顯{{SK notes|宣德中鎮原縣丞亷謹有為勤于撫字民多復業}}向侃{{SK notes|宣德中静寧州判官潔已愛民不避難苦尋陞監察御史}}
{{SK anchor|人物漢梁統}}{{SK notes|安定烏氏人性剛毅而精法律更始拜為酒泉太守更始敗統與竇融起兵保境建武中與融俱詣京師拜太中大夫統在朝廷數陳便宜以功封高山侯後出守九江有治績吏民畏愛之}}梁松{{SK notes|統子為虎賁中郎將博通經書明習故事與諸儒脩明堂辟雍郊祀封禪禮儀子扈永初中為長樂少府}}梁竦{{SK notes|松弟嘗濟沅湘感悼屈原作賦繫石沉之後還閉門自養以經籍為娯著書名曰七序嘗嘆曰大丈夫生當封侯死當廟食不然閒居可以養志州縣之職徒勞人耳後辟命交至皆弗就三子素樂羊侯雍東氏侯翟單父侯}}梁商{{SK notes|竦孫永建初襲乗氏侯累進大將軍自以戚屬居大位毎存謙抑虛已下賢遇饑饉輒載租穀賑貧餒御門族不以權盛干法子冀嗣}}李恂{{SK notes|安定臨涇人少習韓詩教授諸生仕為侍御史持節使幽州能宣布恩澤章帝嘉之拜兖州刺史清約率下後歸鄉里潜居山澤間詣洛陽時歲荒公{{SKchar|2721}}餽糧悉不受}}王符{{SK notes|安定臨涇人少好學有志操與馬融張衡崔瑗友善時人務游宦而符獨耿介隠居著書以譏當時得失不欲彰顯其名號曰潜夫論}}皇甫䂓{{SK notes|安定朝那人延熹中上疏論羗事三公舉為中郎將討平先零詩種後黨人染建時賢䂓自以西州豪傑不得與上疏自言前亦附黨坐繫廷尉會赦歸家後舉為{{SKchar|2592}}農太守}}皇甫嵩{{SK notes|䂓兄子父節鴈門大守嵩少有文武志介好詩書習弓馮靈帝時為北地太守以破黃巾功領冀州牧拜太尉時號名將}}三國皇甫謐{{SK notes|嵩曽孫居貧躬稼穡帶經而農遂博綜典籍以著述為務後得風痺疾猶手不輟巻魏晉時屢徴舉並不就號{{SKchar|2593}}晏先生}}胡奮{{SK notes|臨涇人魏陰密侯遵之子從司馬懿伐遼東以功封夏陽子累遷散騎常侍奮晚節好學居邊有威惠兄廣弟烈並知名廣子壹仕至凉州刺史烈為將與鍾㑹伐蜀㑹反諸將皆被閉烈子世元時年十八與士卒攻殺㑹}}晉皇甫重{{SK notes|朝那人性沉果有才用為司空張華所知仕至新平太守}}張軌{{SK notes|烏氏人少好學有器望以時方多難永寧初求為凉州刺史威著西州化行河右在州十三年寢疾遺令將佐盡忠報國以安百姓}}南北朝鄧彦海{{SK notes|安定人祖羗符堅車騎將軍父翼冀州刺史彦海性貞素言行可復博覧經書長于易筮魏道武時擢著作郎與尚書崔宏叅定朝儀律令音樂及國軍文記詔策多其所為賜爵下{{SKchar|3001}}子}}韓茂{{SK notes|安定人父耆魏常山太守卒諡成茂善騎射後從太武討赫連昌征蠕蠕累功拜散騎常侍殿中尚書爵安定公卒諡曰桓子備爵行唐侯次子均襲爵歴定青冀三州刺史甚有聲譽}}皇甫和{{SK notes|魏朝那人㓜孤母夏侯氏才明有禮親授經書及長深沉有雅量尤明禮儀卒於濟陰太守弟亮九歲䘮父哀毁若成人為齊大行臺郎中子聿道隋大業初為比部郎以幹局知名}}席法友{{SK notes|安定人仕魏為豫州刺史封苞信縣伯宣武末刺濟州以亷和著稱終光祿大夫諡曰襄}}金祚{{SK notes|安定人性驍勇尚氣俠仕魏以軍功至太中大夫歴東雍州刺史討仇池氐楊紹先於百頃還封安定縣公}}胡國珍{{SK notes|臨涇人魏靈太后之父少好學雅尚清儉太和中襲父爵為武始侯孝明即位封安定郡公進位中書監與侍中崔光俱授帝經侍直禁中又上表陳刑政之宜詔皆行之}}席闡文{{SK notes|安定臨涇人㓜孤貧涉獵書史仕南齊為雍州刺史梁武帝受禪除都官尚書封山陽伯出為東陽太守在郡有能名冬至悉放獄中囚依期而至改封湘西侯卒諡曰威}}梁士彦{{SK notes|烏氏人少任俠好讀兵書頗涉經史周武帝聞其勇决自扶風郡守除為九曲鎮將進位開府齊人甚憚之後平齊以功封郕國公}}梁睿{{SK notes|安定烏氏人父禦西魏太尉睿少沉敏有行檢周太祖時襲爵廣平郡公進蔣國公歴敷州刺史凉安二州總管俱有惠政後平代王謙之亂威振西川隋文帝受禪顧待彌厚}}隋皇甫績{{SK notes|安定朝那人祖穆魏隴東太守父道周雍州都督績專精好學畧涉經史初仕周封義陽縣男隋初轉晉州刺史言陳可滅狀文帝從之陳平累拜信州總管卒諡曰安}}梁毗{{SK notes|安定烏氏人祖越魏涇豫洛三州刺史封郃陽縣公父茂周滄兖二州刺史毗性剛謇頗有學識隋初拜治書侍御史遷雍州賛務直道而行出為西寧州刺史諸蠻酋長以金遺之一無所納徴為大理卿處法平允官終刑部尚書}}牛{{SKchar|2592}}{{SK notes|鶉觚人本姓尞父允後魏侍中賜姓牛{{SKchar|2592}}性寛裕好學博聞隋初為祕書監請開獻書之路脩五禮立明堂帝善之拜吏部尚書選舉甚稱弟弼{{SKchar|3780}}酒嘗射殺{{SKchar|2592}}駕車牛妻屢言之{{SKchar|2592}}不以為意但曰作脯其性度如此}}梁彦光{{SK notes|烏氏人七歲時父遇篤疾藥用紫石英求不得彦光憂瘁忽于園中見一物不識怪而持歸即紫石英也高祖時為岐州刺史有惠政轉相州發姦擿伏如神}}皇甫誕{{SK notes|烏氏人剛毅有器局仕為比部郎中有能名累遷尚書左丞漢王諒在并州作亂誕時為司馬力諫且勉以忠義諒怒囚之主簿豆盧毓出誕于獄相與拒諒並遇害追封{{SKchar|2592}}義公}}唐皇甫無逸{{SK notes|誕子在長安聞并州變即號慟人問故曰吾父重節義必無茍免訃至果然高祖即位以無逸隋勲舊拜刑部尚書遷御史大夫後為益州大都督府長史}}吕向{{SK notes|涇州人學通古今尤工草{{SKchar|1452}}書{{SKchar|2593}}宗召入翰林兼集賢校理向始生時父岌客逺方存亡莫知訪索累年不得他日自朝還道見一老人問之乃父也向抱足號慟帝聞之咨嘆官岌朝散大夫向官至工部侍郎}}牛僊客{{SK notes|鶉觚人累官河西節度使能勤職業{{SKchar|2593}}宗擢拜同中書門下三品僊客為相謹身無他唯唯恭愿而已後封豳國公}}牛僧孺{{SK notes|鶉觚人{{SKchar|2592}}之裔第進士憲宗時以賢良方正對策條指失政累官御史中丞穆宗時同平章事敬宗立封竒章郡公終太子少師諸子蔚叢皆第進士蔚子徽亦舉進士累官刑部尚書致仕家于樊川}}皇甫鏞{{SK notes|臨涇人舉進士累官河南少尹兄鏄為相權寵大盛毎極言之鏄不悦鏞時慟哭于家謂鏄必滅族後鏄果敗朝廷賢之授國子祭酒太子少保鏞寡言正色不屑世務所交皆知名士著書數十篇}}宋胡順之{{SK notes|原州臨涇人舉進士知休寧縣民有汪姓者豪横順之械送州置之法為青州從事高麗入貢中貴人使州官旅拜于郊順之獨不拜嘗再上宰相書乞太后還政仁宗嘉其忠遷尚書屯田員外郎其後數論朝廷事范仲淹愛其才}}曲珍{{SK notes|隴干人世以才武稱珍忠朴好義善騎射從劉温潤討羗有功累遷懷州防禦使後為環慶路副總管破夏人於涇原進忠州防禦使}}向寶{{SK notes|鎮戎軍人為涇原秦鳳鈐轄積勞歴真定鄜延副總管累遷嘉州團練使寶善騎射年十四與敵戰斬首兩級及壯以勇聞有虎距五原卑邪州東西百里斷人跡寶一矢殪之神宗稱其勇以比薛仁貴云}}郭執中{{SK notes|華亭人累官樞密承㫖建中靖國初應詔言事切直忤蔡京籍為元祐黨入邪等斥居同谷二十餘年因家焉紹興初金人犯乾州執中乃集鄉豪守禦敵以兵脅遣人來招執中立斬其使}}郭成{{SK notes|德順軍隴干人仕為供奉官元豐中王師趨靈武成將涇原兵出竒奮擊斬敵將及築平夏城章楶擇成為第十將駐平夏陞統制成輕財好施名震西鄙}}劉惟輔{{SK notes|涇州人為熈河馬步軍副總管金人䧟秦州惟輔迎戰殺傷大當又刺殺其將黒鋒敵為奪氣金人畧熈河惟輔出焚積粟匿山寺中為金人所執誘之不言遇害張浚承制贈昭化軍節度使官其子孫十二人}}郭浩{{SK notes|成子為渭州都監擊敗夏人建炎初知原州與金人戰有功累官永興路經畧安撫使歴知秦利金等州後拜檢校少保樞密院都統制屯金州建帥府卒贈少師諡恭毅}}郭滸{{SK notes|德順軍中安堡人從軍積官至武經即為涇原第八副將金人犯陜西渭帥以下叛降獨滸不許帥傳致以罪下之獄滸奮呼曰大丈夫今得死所矣終不能受汚叛逆大惡天地所不容衆醜其言殺之建炎中贈忠州刺史}}曲端{{SK notes|鎮戎人父渙任左班殿直戰死端警敏知書善屬文有將畧歴秦鳳路隊將夏人入冦力戰破之建炎初金婁宿攻陜西端遣副將呉玠與戰大破之累官涇原路經畧安撫使}}呉玠{{SK notes|隴干人少有志節日誦書史凡徃事可師者錄寘座右用兵决機變化如神建炎中以戰功累遷涇原路副總管徙秦鳳張浚承制用為都統制與弟璘戮力恊心據險抗敵卒保全蜀後累加檢校少師四川宣撫使孝宗時追封涪王}}呉璘{{SK notes|玠弟從玠攻戰積功擢秦鳳路經畧安撫使歴知熈秦二州節制陜西安撫利路時和議方堅而璘治軍經武常如敵至孝宗時拜太傅後封新安郡王及卒追封信王代兄守蜀二十年隠然為方面之重}}楊政{{SK notes|原州臨涇人崇寧初夏人入冦父忠戰殁建炎間政從呉玠破金烏珠等於箭栝闗和尚原諸處累官涇原路經畧安撫使知渭州守漢中十八年後拜太尉卒諡襄毅}}本朝張諒{{SK notes|華亭人永樂中以才幹歴任工部營繕司員外郎克勤所務官至貴州布政司左叅議}}
{{SK anchor|列女皇甫䂓妻}}{{SK notes|不知何氏女善屬文能草書䂓卒董卓以厚禮聘之妻乃詣卓門自陳卓俾侍者拔刀圍之妻知不免罵曰君羗胡之種毒害天下猶不足邪皇甫氏文武上才為漢忠臣君其走吏敢行非禮卓乃引車庭中以其頭懸軶鞭朴交下妻謂持杖者曰速盡為惠遂死車下}}倪氏女{{SK notes|後魏涇州人許嫁彭老生居貧常自荅汲以養父母老生徃逼之女曰未及成禮何敢擅陵辱不従老生怒而刺之女曰我所以執節自固者正欲奉君耳今反為君所殺言終而絶老生持女衣服至叔宅叔執以告遂論死詔旌其墓曰貞女}}
{{SK anchor|仙釋朱有}}{{SK notes|涇州人少竄名五符宋元豐初瀘賊犯塞詔起秦卒征之軍次資中郡有醮壇山李阿試僊臺有徃來臺上俄二烏飛鳴争食墜地若松肪者有取食之即䐜脹且渴求池水飲焉遇一道士指松日食此葉可療也忽不見如其言渴遂止自覺心爽神清有始不知書不飲酒至是高吟劇飲脱五符而神去}}
{{SK anchor|鞏昌府}}{{SK notes|東至鳳翔府隴州界五百五十里西至臨洮府渭源縣界七十五里南至漢中府鳳縣界一千三百里北至平凉府固原州界六百里自府治至京師三千六百二十里至南京三千六百三十里}}
{{SK notes|糧十五萬九千石零}}
建置沿革禹貢雍州之域天文井鬼分野春秋戎羗所居秦屬隴西郡東漢靈帝時分立南安郡三國魏隴西郡治襄武南安郡治豲道晉仍舊後魏為隴西南安安陽三郡兼置渭州後周併為南安郡隋廢後復置隴西郡唐置渭州天寶初改隴西郡寶應後䧟於吐蕃宋皇祐中以渭州地置古渭寨熈寧中改通逺軍崇寧中改鞏州金始為鞏昌府元初改鞏昌路本朝{{YL|洪武三年}}改為鞏昌府領州三縣十四
{{SK anchor|隴西縣}}{{SK notes|附郭本漢隴西郡之襄武縣唐為隴西縣宋立古渭寨元祐中復置隴西縣金元仍舊本朝因之編户三十二里}}安定縣{{SK notes|在府城北一百八十里本唐渭州西市貿馬之所五代時淪於先零宋元豐中始築定西城屬通逺軍金大定中改為定西縣屬鞏州貞祐中陞為定西州領西安通西二縣元省二縣入州後因地震改安定州本朝改為縣編户一十九里}}㑹寧縣{{SK notes|在府城北二百二十里本隴西郡地後魏置㑹寧縣西魏置㑹州尋廢後周併廢縣隋復置㑹寧縣屬平凉郡唐于縣置西㑹州後改㑹寧郡又改㑹州金時䧟于河西僑治會川城名新㑹州又陞西寧縣為州金廢元復置西寜縣以㑹州徙治于此尋省縣入州本朝改為㑹寧縣編户一十二里}}通渭縣{{SK notes|在府城東北六十里本唐隴西縣地至德初䧟于吐蕃宋置通渭縣熈寕初廢為寨金復陞為縣屬鞏州元以甘谷雞川二縣省入本朝因之編户一十六里}}漳縣{{SK notes|在府城南七十里漢舊縣隋屬隴西郡唐䧟於吐蕃宋立鹽川寨後改為鎮金屬鞏州元初併入隴西縣至元中置漳縣復漢舊名本朝因之編户五里}}寧逺縣{{SK notes|在府城東九十里本唐隴西縣地宋置寧逺寨崇寧中陞為縣金仍廢為寨元以來逺鎮省入至元中陞寨為寧逺縣本朝因之編户一十四里}}伏羗縣{{SK notes|在府城東一百八十里本冀戎地秦武公伏冀戎置冀縣東漢於此置漢陽郡晉屬天水郡後魏改當亭縣後周改冀城縣唐改為伏羗縣兼置伏州尋廢州以縣屬秦州宋初為伏羗寨屬清水縣後為伏羗城屬秦州金廢為寨元復陞為伏羗縣本朝因之編户一十二里}}西和縣{{SK notes|在府城東南四百里本秦臨洮縣地屬隴西郡漢為宜祿縣地西魏分置長道縣屬天水郡隋屬成州唐廢咸通中復置屬秦州宋改屬岷州建炎中岷州徙治縣之白石鎮改曰西和州以長道縣為附郭元以長道縣省入州本朝改州為縣編户七里}}成縣{{SK notes|在府城東南六百里古西戎地戰國時白馬羗居之秦屬隴西郡漢為武都郡下辦道地東漢晉皆為郡治後魏置仇池郡梁改郡為南秦州西魏改為成州隋改為漢陽郡唐復改為成州天寶初改同谷郡乾元初復為成州後没于吐蕃咸通中仍置成州徙治同谷縣五代梁改汶州唐復為成州宋因之寶慶初陞同慶府元仍為成州以附郭同谷縣及天水縣省入本朝改州為縣編户五里}}秦州{{SK notes|在府城東三百里本西戎地周孝王封非子於此秦屬隴西郡漢置天水郡治平襄東漢改漢陽郡治冀三國魏置秦州晉改漢陽為天水郡治上邽尋廢復置秦州宋齊復為天水郡隋廢郡為秦州大業初復為天水郡唐復為秦州天寶初改天水郡乾元初復為秦州後移治成紀宋開禧初為天水軍治天水縣金為鎮逺軍治成紀元復為秦州以成紀縣省入本朝因之編户三十二里領縣三}}秦安縣{{SK notes|在州西北九十里本宋納甲城金正隆間始置秦安縣屬秦州元以雞川隴城二縣省入本朝因之編户七里}}清水縣{{SK notes|在州東一百五十里本漢舊縣屬天水郡晉屬畧陽郡後魏分畧陽置清水郡尋廢隋屬天水郡唐初置邽州於清水城尋廢州以縣屬秦州後䧟于吐蕃大中初收復五代唐移置于上邽鎮宋金仍舊元以治坊縣省入本朝因之編户八里}}禮縣{{SK notes|在州西一百六十里本朝置為縣編户一十九里}}階州{{SK notes|在府城南八百里戰國白馬氐所居漢武以其地為武都郡後魏置武都鎮西魏置武階郡又置武州後周為武都郡又改永都郡隋復置武都郡唐復為武州天寶初改武都郡乾元初復為武州景福初改曰階州宋初{{SKchar|1452}}秦鳳路後{{SKchar|1452}}利州路元移桞樹城以福津將利二縣省入本朝因之編户一十三里領縣一}}文縣{{SK notes|在州東二百一十里本古氐羗地漢開西南夷置陰平道屬廣漢郡晉置陰平郡永嘉末為氐羗所據始置文州隋廢為縣屬武都郡唐復置文州天寶初改陰平郡乾元初復為文州屬隴右道宋建炎以來屬利州路元屬鞏昌路本朝{{YL|洪武四年}}改為文縣屬階州二十三年省入階州二十八年建文縣守禦軍民千户所{{SKchar|1452}}陜西都司尋廢所置縣及今屬編户三里}}徽州{{SK notes|在府城東四百八十里春秋時氐羗所居秦為隴西郡地漢為河池縣屬武都郡晉䧟於氐羗後魏置廣化郡及縣隋初郡廢以縣屬鳳州仁壽初復名河池縣唐宋因之元於此置南鳳州至元初改為徽州以河池及永寧縣省入屬鞏昌本朝因之編户一十九里領縣一}}兩當縣{{SK notes|在州東八十里本漢故道縣地屬武都郡晉元嘉以後䧟於氐後魏置兩當郡及縣因界内兩當水為名隋廢郡以縣屬鳳州唐因之宋徙治廣鄉鎮元仍舊屬徽州本朝因之編户五里}}
{{SK anchor|郡名隴西}}{{SK notes|秦名}}天水{{SK notes|漢名}}漢陽{{SK notes|東漢名}}
{{SK anchor|形勝西傾朱圉鳥䑕諸山稱雄}}{{SK notes|郡志}}天水名郡秦地重鎮{{SK notes|天水志}}用武之國{{SK notes|同谷志成州為郡界秦隴間得兩界山河之首古為用武之國}}土地險阻{{SK notes|華陽國志武都東接梓潼西接天水北接始平土地險阻}}接壤羗戎通道隴蜀{{SK notes|宋鄭价知階州制}}背山面池襟帶秦隴{{SK notes|宋成州題名記城郭之勝背山面池風土之盛襟帶秦隴}}
{{SK anchor|風俗尚存古風}}{{SK notes|圖經秦國風十篇車鄰美秦仲駟鉄美㐮公小戎美襄公歴世雖逺軍旅乆戍而婦人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尚存古風}}高尚氣力{{SK notes|漢書天水隴西皆迫近戎狄修習戰備高尚氣力以射獵為生又云民俗質木不耻冦盜}}勤稼穡多畜牧{{SK notes|隋志天水於古為六郡之地其人性尤質直然尚儉約習仁義勤於稼穡多畜牧無復冦盗矣}}獵野務農{{SK notes|圖經}}習無澆浮{{SK notes|讀書堂記}}其民質朴勁勇{{SK notes|宋成州郡守題名記}}俗於婚葬之儀多循古制{{SK notes|元志}}
{{SK anchor|山川仁壽山}}{{SK notes|在府城南}}東山{{SK notes|在府城東一十五里赤亭水所出}}赤觜山{{SK notes|在府城南二十里}}馬鹿山{{SK notes|在府城南八十里四圍石崖甚險}}西山{{SK notes|在府城西九十里廣漢水所出}}興原山{{SK notes|在安定縣東二里}}西巖山{{SK notes|在安定縣西二里}}雪山{{SK notes|在會寧縣北五百里春夏積雪不消}}照城山{{SK notes|在通渭縣治北}}廟山{{SK notes|在通渭縣南二里上有東嶽廟}}玉狼山{{SK notes|在通渭縣北四十里俗傳元時嘗有白狼遊此因名}}箭筈山{{SK notes|在漳縣西南三十里}}西傾山{{SK notes|在漳縣西北八十里即禹貢所謂西傾是也}}廣呉山{{SK notes|在寧逺縣西二十里廣呉堡故城在焉}}石門山{{SK notes|在寧遠縣東北五十里}}斗山{{SK notes|在寧逺縣南七十里}}天門山{{SK notes|在伏羗縣南三里}}朱圉山{{SK notes|在伏羗縣西南三百里即禹貢所謂朱圉俗名白崖山}}大像山{{SK notes|在伏羗縣西南五里上有石佛像元志大像寺石崖上有大佛一自山頂至山下一千二百三十丈}}錦鏡山{{SK notes|在伏羗縣南三十里}}石鼓山{{SK notes|在伏羗縣南五十里山有石鼓不擊自鳴鳴則兵起}}祁山{{SK notes|在西和縣北七里山上有城極嚴固三國諸葛亮率諸軍攻祁山即此}}雞峰山{{SK notes|在西和縣東北一十五里又云其形如圭古名圭峰}}寶泉山{{SK notes|在西和縣北二十里上有湫池}}崆峒山{{SK notes|在西和縣南一百二十里寰宇記在溢樂縣治西}}通靈山{{SK notes|在西和縣東南三百餘里四山環合二水縈流有清泉自巖竇飛落如玉䋲然}}紫金山{{SK notes|有二一在成縣舊成州治所一在徽州北三十里有水入於漢中為山河堰}}鳳凰山{{SK notes|在成縣東南一十里漢世曽有鳳凰棲其上山有瀑布名迸璣泉唐哥舒翰有題宛然半巖間}}寶井山{{SK notes|在成縣東南一十里宋石洵直題名記云長慶長始遷於寶井即今治也}}鹿玉山{{SK notes|在成縣東一十里雲徑如線山有獅子洞洞旁溪中水潄石如玉名曰玉井宋游師雄詩有玉井響侵獅子洞之句}}雞頭山{{SK notes|在成縣西南一十五里狀如雞首中有龍洞院後有覩佛臺傍有五兄弟山五峰突起如兄弟然}}天井山{{SK notes|在成縣西二十里有漢耿勲磨崖碑}}泥功山{{SK notes|在成縣西二十里上有泥功廟石像古怪唐趙鴻詩立石泥翁狀天然詭怪形未嘗私禍福終不費丹青}}兊山{{SK notes|在成縣東廢栗亭縣境堯申命和仲宅西曰昧谷鄭康成曰西者隴西之西今人謂之兊山}}五仙山{{SK notes|在成縣南三十里山半有洞五相去各百步嘗有公孫氏五子學仙于此因名後又有洞時流出小圓石如碁子}}方山{{SK notes|在成縣東四十里晉武都氐嘗據此}}石船山{{SK notes|在成縣北四十里上有龍湫}}黒谷山{{SK notes|在成縣北大山喬林跨數郡山有黒谷闗宋紹興中郡守程俊置}}太祖山{{SK notes|在成縣東南巖巒聳秀林壑邃深下瞰數州歴歴可辨宋元豐間李宜作記}}仇池山{{SK notes|在成縣西北一百里四面壁立峭絶險固自然有樓櫓却敵狀上有平地方二十餘里羊腸盤道三十六迴有豐水煮土成鹽唐杜甫詩萬古仇池穴潜通小有天神魚人不見福地語真傳}}天靖山{{SK notes|在成縣西北二十里}}{{SKchar|1841}}峰山{{SK notes|在秦州東南四十里}}大陽山{{SK notes|在秦州南五十里}}崦嵫山{{SK notes|在秦州西五十里}}嶓□山{{SK notes|在秦州西南六十里禹貢嶓□導漾東流為漢上有異草名花骨空若食之令人無子按通典云嶓□山有二一在天水郡之上邽一在漢中之金牛在天水者西漢水之所出也}}麥積山{{SK notes|在秦州東南九十里狀如麥積為秦地林泉之冠又有豆積山在其中宋李師中詩路入青松翠靄間斜陽倒影下溪灣此中猿鶴休相笑謝傳東歸自有山}}金門山{{SK notes|在秦州東二百三十里}}岳平山{{SK notes|在秦州西南四百里上有龍王廟}}瓦亭山{{SK notes|在秦州東北即漢時隗囂使將軍牛邯所守處}}九龍山{{SK notes|在秦安縣東北六十里九峰相拱故名}}邽山{{SK notes|在清水縣治後寰宇記云在大潭縣南}}寶葢山{{SK notes|在清水縣北一百五十里}}臥龍山{{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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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anchor|宫室威遠樓}}{{SK notes|在府治東宋建}}八景樓{{SK notes|在成縣裴公湖側八景取仇池子美祠鳳凰臺醉仙巖仙人龕鹿玉山泥功山裴公湖也宋游師雄詩行盡秦川路誰如此一州半湖無盡藏八景最高樓張舜民詩八景更從何處覔一湖惟有此樓高}}清暉樓{{SK notes|在舊文州宋張覺民有賦}}石皷閣{{SK notes|在階州}}邀月閣{{SK notes|在成縣舊州治又有招仙發興二閣皆宋時建}}讀書堂{{SK notes|在府治東宋建}}雄武堂{{SK notes|在秦州東三里宋呉璘嘗于此發軍}}雙梧堂{{SK notes|在成縣舊郡治}}帥正堂{{SK notes|在舊天水軍治宋建}}德惠堂{{SK notes|在成縣舊州治}}湖山堂{{SK notes|在成縣裴公湖雲錦堤上唐建}}文化堂{{SK notes|在舊文州治又有平理來逺翠葢囿山仰高五堂皆宋時建}}安静堂{{SK notes|在舊文州設㕔後宋吕凝之詩峽束秋空一線青萬山深處見官㕔此堂虚曠無餘物四面齊開碧玉屏}}三山堂{{SK notes|在舊文州通判㕔内有石筍最佳}}坐嘯堂{{SK notes|在舊文州治吕凝之詩使君坐嘯無餘事楊桞隂平放早衙}}玩芳亭{{SK notes|在秦州其間池沼間雜花木叢茂遊者覽之無窮故名}}得要亭{{SK notes|在文縣東一十里吕凝之詩人在江山窟裏居江山雖好不闗渠使君獨具登樓眼亭上江山畫不如}}畫卦臺{{SK notes|在秦州西北三十里相傳伏羲畫卦於此又陳州亦有八卦壇}}昇仙臺{{SK notes|在秦州西南一十五里大霄觀世傳老子於此昇仙宋蔣之竒詩主臺猶在碧山層想像真仙為勉登况是仙風乆傾挹何當騎鹿共飛昇}}進馬臺{{SK notes|在秦州東三十里宋太平廣記漢武帝元鼎初西巡至赤砂驛羗氐有千里馬築臺拜表以進因名}}鳳凰臺{{SK notes|在成縣鳳凰山漢時嘗有鳳棲於此因名唐杜甫詩亭亭鳳凰臺北對西康州西伯今寂寞鳳聲亦悠悠}}
{{SK anchor|關梁石榴關}}{{SK notes|在秦州南九十里又南一十里有現子闗對隴州呉山路}}大震關{{SK notes|在清水縣東五十里}}玉壘關{{SK notes|在文縣東一百二十里}}熟羊寨{{SK notes|在府城北四十里宋熈寧中置}}通安寨{{SK notes|在㑹寧縣境}}栢關寨{{SK notes|在西和縣城内}}定西寨{{SK notes|在秦州西北宋置領六堡}}三陽寨{{SK notes|在秦州北四十里領十四堡}}鐵爐寨{{SK notes|在文縣南四十里}}陰平寨{{SK notes|在文縣西八十里又西有鎮羗寨又西南有哈南壩寨}}臨江寨{{SK notes|在文縣北一百二十里}}三坌堡{{SK notes|在府城北二十里宋熈寧中置}}鐵城堡{{SK notes|在西和縣東十八里縣西十里又有穀藏堡俱宋熈寧中置}}白環堡{{SK notes|在成縣北二百一十里宋紹興間置後廢過南十里又有上店堡}}皂郊堡{{SK notes|在秦州西南三十里宋置}}古渭橋{{SK notes|在府治北三里}}惠民橋{{SK notes|在安定縣治東}}鳳凰橋{{SK notes|在漳縣西四十里}}西寧橋{{SK notes|在㑹寧縣東二十五里}}東阿谷橋{{SK notes|在秦州東五十里}}陰平橋{{SK notes|在文縣治南宋閻蒼舒詩魚貫嬴師堪坐練爾時可嘆蜀無人}}新關橋{{SK notes|在文縣西八十里}}保安橋{{SK notes|在文縣境宋鮮于侁詩卑谷山中峰似劍保安橋下水如雷}}孝亷橋{{SK notes|在徽州治東}}環碧橋{{SK notes|在徽州治北}}臨江渡{{SK notes|在文縣北一百二十里}}
{{SK anchor|寺觀萬壽寺}}{{SK notes|在府治東北元大德中建本朝洪武中重建}}崇福寺{{SK notes|在安定縣治南}}報恩寺{{SK notes|在㑹寧縣南三里又通渭伏羗二縣俱有報恩寺}}寶泉寺{{SK notes|在漳縣治西}}興教寺{{SK notes|在成縣治西北}}㑹福寺{{SK notes|在秦州西二里已上五寺俱洪武中建}}崇寧寺{{SK notes|在秦州東北山上漢隗囂故居後建為寺唐杜甫詩秦州城北寺勝跡隗囂官}}瑞應寺{{SK notes|在麥積山上初名石巖後秦姚興重脩有隋塔記存焉杜甫詩野寺殘僧少山園細路高麝香眠石竹鸚鵡啄金桃謂此}}大佛峽寺{{SK notes|在寧逺縣東北五十里}}興谷寺{{SK notes|在秦安縣治東北}}安國寺{{SK notes|在清水縣治東南}}清凉寺{{SK notes|在階州西北二里}}普覺寺{{SK notes|在文縣北八十里永樂中建}}觀音寺{{SK notes|在徽州西}}法林寺{{SK notes|在兩當縣治西已上二寺俱洪武中建}}聖壽院{{SK notes|在寕逺縣治南洪武中建}}萬壽觀{{SK notes|在府治南元建本朝洪武中重脩}}{{SKchar|2593}}都觀{{SK notes|在寧逺縣治南}}玉泉觀{{SK notes|在秦州西北二里俱洪武中建}}栢林觀{{SK notes|在秦州東七十里相傳老子嘗駐此後人因建觀焉}}玊皇觀{{SK notes|在文縣北洪武中建}}集休觀{{SK notes|在兩當縣東二十里登真洞旁宋建内有碧桃軒朝陽亭}}
{{SK anchor|祠廟女媧廟}}{{SK notes|在秦州北四十里}}漢高祖廟{{SK notes|在秦州東五里隗囂建}}漢武帝廟{{SK notes|在秦州東二十里平蘭嶺有唐開元中祠堂碣云武帝幸隴西嘗憇斯地}}唐公廟{{SK notes|在鳯凰山唐髙祖成紀人祖虎為後周柱國進封唐公高祖得天下從隴州刺史之請為虎立廟宋建炎初廢}}尉遲敬德廟{{SK notes|在馬跑泉側其水有灌田之利民德之故立為廟}}杜甫祠{{SK notes|在秦州廢天水縣}}文王祠{{SK notes|在舊文州治後石臺上唐時被災宋時移建南園之西}}忠烈廟{{SK notes|在成縣宋建炎中建熈河副總管劉惟輔為金人所執死節詔立廟號忠烈}}旌忠廟{{SK notes|在西和縣宋隆興間金人䧟環州環慶路統制彊霓及其弟統領震皆不屈而死詔贈觀察使立廟賜今額}}
{{SK anchor|陵墓伏羲陵}}{{SK notes|在秦州北四十里世傳三陽寨媧牛堡有伏羲陵舊有碑斷裂按史記庖犧氏風姓母曰華胥履大人跡於雷澤而生庖犧氏於成紀}}秦文公墓{{SK notes|在麥積山下秦嶺史記秦文公寕公皆葬於西山徐廣引皇甫謐云今隴西西縣葢此地也}}紀信墓{{SK notes|在秦州北門唐人詩紀信生降為沛公草荒古塚臥秋風不知青史縁何事却道蕭何第一功墓側有廟}}李廣墓{{SK notes|在秦州南二里近墓有宅}}和太尉墓{{SK notes|在文縣西大渡壩太尉名文唐興德軍節度使文州馬歩軍都虞侯大中間卒葬此}}楊難當墓{{SK notes|在成縣西四十里又有祠在廢栗亭縣西一里名楊將軍廟}}楊政墓{{SK notes|在成縣東政原州人仕宋累官至太尉左右呉玠兄弟保全川蜀}}汪世顯墓{{SK notes|在漳縣東南三里}}
{{SK anchor|古蹟襄武城}}{{SK notes|在府城東南五里漢縣屬隴西郡晉隴西郡治此隋因之唐為渭州治所宋廢}}仇池城{{SK notes|在西和縣南仇池山戰國為白馬氐羗國晉時楊難當三世據此後魏於此置仇池郡舊志仇池城天生斗絶壁立千仞石角外向如雉堞然惟有一門可通上有田百頃泉九十九眼}}白石鎮城{{SK notes|在西和縣西五里{{YL|漢惠帝三年}}隕石綿諸道乃名白石唐宣宗時始築城宋郭思詩落星一石幾千年門外行人扣漢川}}漳縣故城{{SK notes|在漳縣西南五里鹽川鎮是也}}鹽官城{{SK notes|在西和縣東三十里去嶓□西四十里有鹽井水與岸齊鹽極甘美食之破氣}}顯親城{{SK notes|在秦州東南漢置顯親縣}}永寧城{{SK notes|在伏羗縣西四十里宋置縣元省}}西寧城{{SK notes|在會寧縣東二十五里城有三俗呼西寧連城金西寧州以此為名}}羑里城{{SK notes|在天牢山上舊有城徐矩詩文州古羑里孤城何巍巍逺居極邊地萬山走參差土瘠民甚貧豐年恒苦饑羣蕃繞四面錯處如布棊西園及桞園為州西藩籬一十四隘口{{SKchar|1606}}與番相持}}安昌城{{SK notes|在文縣東北三十三里西魏廢帝立寧州脩築故城}}盧北城{{SK notes|在廢長松縣東五十一里西魏置盧北郡隋初郡廢}}鄧艾城{{SK notes|在文縣東七里魏鄧艾由陰平道伐蜀盖此時所築}}姜維城{{SK notes|在文縣東七里蜀姜維於此築城與鄧艾相守}}獂道廢縣{{SK notes|在府城東一十五里漢置屬天水郡東漢南安郡治此隋廢}}成紀廢縣{{SK notes|在秦州伏羲氏所生之地漢置縣屬天水郡晉以後皆因之本朝省入秦州}}上邽廢縣{{SK notes|在秦州境漢置屬隴西郡晉天水郡治此隋因之唐廢}}盤隄廢縣{{SK notes|在階州舊治南一百三十五里本晉鄧艾與姜維相持所築茄蘆戍後魏置南五部縣後改名盤堤唐廢}}河池廢縣{{SK notes|在徽州本漢舊縣屬武都郡晉廢後魏置廣化縣隋復漢名唐屬鳳州宋紹興初宣撫司治此元省入徽州}}大潭廢縣{{SK notes|在西和縣東南三百里西魏置潭水郡隋為潭水縣宋初改大潭縣熈寧中屬岷州後兵廢}}長道廢縣{{SK notes|在西和縣後魏分上祿縣置隋改曰長道唐天寶末廢後復置宋屬岷州後為西和州附郭}}將利廢縣{{SK notes|在階州北三百一十里本後魏石門縣西魏改安育後周又改今名唐武州治於此元廢}}福津廢縣{{SK notes|在階州東七十里本後魏覆津縣屬武階郡隋屬武州唐改曰福津為武州治元移階州治此併縣入焉}}廢扶州{{SK notes|在文縣西魏置鄧州後改寧州唐初為扶州大厯中廢為鎮以屬文州元領同昌帖夷尚安鉗川四縣俱廢}}廢文州{{SK notes|在文縣内後周置文州治陰平郡隋初郡廢煬帝時州廢唐復置德宗時以舊城在平地遂移於故城東四里高原上即今縣城是也}}天水廢縣{{SK notes|在成縣北二百二十里去秦州七十里唐置縣後廢宋復置元併入成州}}上祿廢縣{{SK notes|在成縣西一百二十里漢置屬武都郡東晉屬仇池郡隋初為蒼泉縣後改上祿}}栗亭廢縣{{SK notes|在成縣東五十里本後魏蘭蒼縣地五代唐時置栗亭縣屬成州宋因之元以縣置金洋州後並廢}}廢長松縣{{SK notes|在文縣西一百里本西魏建昌縣屬盧北郡隋屬文州唐省入曲水縣}}廢曲水縣{{SK notes|在文縣内本漢之陰平道西魏置縣屬文州唐以為文州治在南白二江之曲因名今為千户所治}}秦亭{{SK notes|在秦州境舊志云秦亭秦國始封之邑今天水郡有秦亭秦谷是也}}諸葛壘{{SK notes|在秦州東二里俗謂下募城傍有司馬懿壘俗謂上募城魏大和中諸葛亮攻天水詔懿拒之此其壘也}}南北岈{{SK notes|在長道縣今西和縣也二岈有萬餘家諸葛亮表言祁山去沮五百里有人萬户瞻其丘墟信為殷矣即此}}石營{{SK notes|漢姜維出石營經董亭圍南安即此}}鄼公營{{SK notes|在西和縣西南三里唐行軍元帥鄼國公竇軌討薛舉餘黨嘗營於此}}西安鎮{{SK notes|在成縣唐杜甫詩驅車石龕下即此}}龍門鎮{{SK notes|在成縣東唐杜甫詩石門雲雷隘古鎮峰巒集後改府城鎮}}陰平道{{SK notes|同谷志云秦蜀出入兵之路又有陰平道今為蜀門户鍾會伐蜀姜維請備陰平後主不從故及於難今麻闗谷口有鄧艾姜維故城宋孫諤詩陰平徃事渺難論表裏山河儼獨存}}兩當驛{{SK notes|在兩當縣宋趙抃詩里數三千七百餘兩當冬夜冨中途}}虎穴{{SK notes|在成縣西唐杜甫詩停騎龍潭雲回首虎崖石}}木門{{SK notes|在秦州西南九十里魏張郃追諸葛亮于此中飛矢死}}犀牛社{{SK notes|在階州北二百六十里有犀牛江廟在焉}}脩經閣碑{{SK notes|在鳳凰山後唐天復中天雄軍指揮使知成州李彦琛脩經閣碑判官韋汶撰}}玉枕{{SK notes|在文縣山有石狀如玉枕在巉巖壁間人跡所不能到但可望見而已有驛曰玉枕驛宋鮮于侁詩羣岡聳秀抱孤峰一枕依稀玉色同織女不知機石墜嫦娥翻覺海蟾空}}金窟{{SK notes|在麻倉與昭化縣接界其窟如井取之甚難鮮于侁詩云碧峰環合大江潯土脉旁穿百尺深又云三時不勉良農事萬死空堅厚利心}}趙充國宅{{SK notes|在清水縣北二里東漢建安中建為寺}}姜維宅{{SK notes|在鐵堂峽今有墳墓子孫居之前人詩亂山三處一茅廬元是姜公舊隠居惟有鐵堂空峽在六韜留與子孫無}}呉郁宅{{SK notes|在兩當縣西南唐杜甫與呉十侍御江上宅詩寒城朝烟淡山谷落葉赤陰風千里來吹汝江上宅}}杜甫故宅{{SK notes|在成縣飛龍峽之東唐天寶間甫避難居此甫詩徘徊虎穴上面勢龍{{SKchar|3180}}頭是也}}地網{{SK notes|在秦州西南舊天水長道二縣近邊地勢平衍騎兵縱橫無礙宋宣撫使呉璘乃創地網於平田間縱橫鑿為渠每渠濶八尺深丈餘連綿不斷如網其後金人來犯騎馬始不得肆}}雲下田{{SK notes|輿地紀勝郡有耕天村其田之良者曰雲下田宋鮮于侁詩行行未省見平川雲下誰知别有田山聚邑居能習險人愁粒食自耕天}}
{{SK anchor|名宦漢爰盎}}{{SK notes|隴西都尉仁愛士卒皆争為死}}馮野王{{SK notes|隴西太守治行甚高}}公孫述{{SK notes|哀帝時為清水長太守以其能使兼攝五縣政事脩理姦盜不發}}馬援{{SK notes|隴西太守引兵擊破先零羗於臨洮}}孔奮{{SK notes|建武中武都太守為政明斷甄善疾非郡中穪其清平}}虞詡{{SK notes|武都太守初去日夜進道令吏士各作兩竈日増倍之以示强羗不敢逼乃大破叛羗郡遂以安開漕船道水運通利初到郡户纔盈萬詡招還流散増至四萬户}}李翕{{SK notes|武都太守開西陜及天井道有政績}}亷范{{SK notes|武都太守隨俗化導各得其宜}}龎參{{SK notes|漢陽太守抑彊助弱以惠牧得民}}种暠{{SK notes|漢陽太守化行羗胡禁止侵掠甚得民心}}傅爕{{SK notes|漢陽太守善䘏人叛羗懷其恩化並來降附乃廣開屯田列置四十餘營}}葢勲{{SK notes|漢陽太守時人饑相食勲調穀廪乏先出家糧以率衆存活者千餘人}}南北朝裴方明{{SK notes|楊難當冦漢中梁南秦二州刺史劉道真破之文帝又遣方明討之大㨗乃以道真為雍州刺史方明為梁南秦二州刺史}}張彞{{SK notes|魏秦州刺史務尚典式考訪故事羽儀赫然可觀羗夏畏服憚其威整一方肅静號為良牧}}邢巒{{SK notes|魏持節梁秦二州刺史開地定境東西七百南北千里獲郡十四二部䕶軍及諸縣戍}}獨孤信{{SK notes|周隴右大都督秦州刺史在州事無壅滯示以禮教勸以耕桑數年之中公私富實流人願附者數萬家}}唐裴守真{{SK notes|成州刺史其政不務威嚴吏民懷之}}五代郭瓊{{SK notes|唐階州刺史時蜀人屢冦瓊徙城保險民乃無患}}王{{SKchar|2592}}贄{{SK notes|漢階州刺史到任添户三千餘復請置將利福津二邑詔褒之}}焦繼勲{{SK notes|周秦州觀察使推恩信設方畧以招誘諸部酋長相率奉牛酒請盟邊境以安}}宋宋璫{{SK notes|太宗時知秦州有善政擢陜西轉運使代以韋亶未幾亶坐事命璫再知州事安集諸戎部内清肅}}田况{{SK notes|知秦州以威惠守邊羗人不敢近塞吏畏民信治最著聞}}曹瑋{{SK notes|知秦州有德澤于民秦人請立碑紀功弟琮亦知秦州以恩信懷生羗多請内屬}}張整{{SK notes|利文州都巡檢使邊夷歲鈔省地吏習不與校整密募死士時其來掩擊幾盡}}呉元載{{SK notes|太宗時知秦州民李益者恣橫害民奏捕誅之民皆飯僧相慶}}馬知節{{SK notes|咸平初知秦州嘗質羗酋子弟二十餘人踰二紀矣知節曰羗亦人爾豈不懷歸悉遣之羗懷其德訖終更不犯塞}}劉熈古{{SK notes|知秦州州接蕃部多冦患熈古諭以朝廷恩信取酋豪子弟為質邊鄙以寧}}高防{{SK notes|知秦州州與夏人雜處罔知教養防齊之以刑舊俗稍革}}雷有終{{SK notes|知秦州契丹入冦真宗幸澶淵有終入援威聲大振既而契丹脩好命還州}}李及{{SK notes|知秦州為人詳厚將吏頗易之㑹有禁卒犯法吏執以來及方坐觀書召前畧問其人服罪亟命斬之觀書如故於是將吏驚服}}王隨{{SK notes|知秦州秦卒有負罪逃入蕃部者戎人輒奴畜之小不如意復執出求賞前此坐法當死隨下令能自歸者免死由是多來歸者}}温仲舒{{SK notes|知秦州先是羗戎為民患仲舒諭其酋以威信諸部獻地内屬民感其惠畫像祠之}}梁適{{SK notes|知秦州古渭初建砦間為屬羗所鈔益兵拒守羗復驚疑適召諭其種罷所益兵羗不為患秦人為立生祠}}吕公綽{{SK notes|知秦州安逺砦古渭諸羗來獻地公綽曰天下之大豈利尺寸地却之弓箭手馬多闕公綽諭諸砦户凡十丁為社秋成募出金帛市馬給之}}宇文之邵{{SK notes|曲水令轉運以輕縑高其價使縣鬻於民之卲言縣地狹人貧歲歉饑羗夷數入冦不可復用之以求利咈轉運意遂乞致仕}}張方平{{SK notes|帥秦州諜告夏人將壓境方平料簡士馬聲言出塞已而冦不至}}吕公孺{{SK notes|知秦州為政亷明内侍李憲以詔出兵欲盡駐原渭公孺不可與憲相諭奏坐徙相州}}吕公弼{{SK notes|以宣徽使判秦州羗董氊輙治書稱勅公弼郤之曰藩臣安得妄稱勅董氊自是不復敢}}唐肅{{SK notes|秦州司理叅軍有商人寓逆旅而同宿者殺之亡去血沾商人衣為捕吏所執州趣具獄肅探知其寃持之後數月得殺人者}}李公璹{{SK notes|知階州郡東北隅河水為害公璹命鑿山囬河俾入于江由是水不為害郡人稱之}}家愿{{SK notes|通判文州郡守鄭行純憑内使勢自恣罷蕃夷互市啟邊隙愿争之不從徑下令復其舊守怒交章互奏俱報罷而愿以曽入黨籍謫英州酒稅}}韓琦{{SK notes|知秦州兼秦鳳路經略招討使増廣州城招集屬户厲兵待賊訖琦去賊不敢入冦}}薛奎{{SK notes|知秦州州宿重兵經費常不足奎務為儉約教民水耕謹商算歲中積芻粟數十萬徙知益州秦民與夷落數千人列奎治狀請留}}尹洙{{SK notes|通判秦州韓琦薦其材可用詔加直集賢院}}文彦博{{SK notes|知秦州在邊二年有威名夏人不敢犯塞}}王拱辰{{SK notes|秦州帥威惠並用羗人信服不敢擾邊}}余靖{{SK notes|知秦州有操略條教精明未踰年以治最聞}}李參{{SK notes|知秦州蕃酋藥家族作亂討平之居鎮閲歲未嘗以邊事聞英宗使問故對曰將在邊期於無事不敢妄以㓂貽主憂}}馬仲甫{{SK notes|知秦州得箄栗城故址自雞川砦築堡北抵南谷環數百里為内地詔賜名甘谷堡}}張詵{{SK notes|知秦州前此將吏貪功多從羗地獵射因起邊患詵至申令毋得犯得一人斬諸境上羣羗感悅}}蔡抗{{SK notes|通判秦州居官清約家人有得龍鬚席為臥具者斥還之}}蒲卣{{SK notes|通判文州有獻議者欲開文州徑路達陜西卣言異時鬼章欲從此窺蜀為其阻隘而止夏人志此乆矣可為之通乎議遂塞}}工博文{{SK notes|知秦州初沿邊軍民逃入蕃部有能擒至者得重賞由是間有自歸而為舊部所得者亦皆執以坐斬博文乃遣人宻持信紙徃招至則貸其死由是自歸者衆}}吕大忠{{SK notes|知秦州時郡糴民粟豪家因之制操縱之柄大忠選僚宷自旦入倉雖斗升亦受不使有壅閼民喜争運粟於倉弟大防亦知秦州大鈞秦州右司理叅軍}}謝良佐{{SK notes|秦州教授州守吕大忠每過之聽講論語必正襟歛容曰聖人言行在焉吾不敢不肅}}錢明逸{{SK notes|知秦州講明武備䆒心民政吏民懷服}}李師中{{SK notes|知秦州前此多屯重兵於境師中簡善守者列塞上而使善戰者中居約束既熟常以取勝}}葉康直{{SK notes|神宗時知秦州夏人侵甘谷康直戒諸將設伏以待殱其二酋自是不敢犯塞}}孫永{{SK notes|知秦州王韶以布衣入幕府建取熈河策永折之曰邊陲方安静無故騷動恐變生不測}}蘇寀{{SK notes|利路轉運使文州歲市羗馬羗轉買蜀貨猾駔上下物價肆為姦漁宷議置折博務平貨直以易馬宿弊頓絶}}蔡延慶{{SK notes|秦鳳路都轉運使王韶進兵河州賊邀其歸路延慶救觧之㑹上元觀燈賊伏兵北闕下遣使偽請内屬延慶知之斬首以狥伏兵遁去}}姚祐{{SK notes|知秦州或請調熈河弓箭士徙邊以省更戍祐謂人情懷土重遷丐以二年為更發之期滿歲樂業而願留者乃聽從之}}何常{{SK notes|知秦州諜告夏人多築堡柵朝議出兵牽制常言羗人生長射獵今困於版築違所長用所短可拱手以待其敵也從之}}种師道{{SK notes|權知同谷縣縣吏有田訟彌二年不决師道繙閲案牘其所訟止毋及兄而已師道又引吏詰曰母兄法可訟乎吏叩頭服罪}}趙鼎{{SK notes|徽宗時調兩當尉自初仕有大志後為名相}}王淵{{SK notes|知鞏州寧逺砦諸羗入冦經畧司討之表淵總領岷山蕃兵將城澤州羗衆來争淵奮擊大破之}}劉宥{{SK notes|知天水縣後致仕而金騎犯天水木門掠宥行槖禮其誥命曰隨我去官北朝宥罵曰我為南朝鬼不為敵國官遂遇害}}劉韐{{SK notes|知隴城縣有亷稱子子羽叅議張浚軍事駐秦州有方畧及富平之敗復單騎至秦召諸亡將}}張浚{{SK notes|紹興初以川陜宣撫等使置幕府於秦川至即出行闗陜訪問風俗罷斥姦贓以搜攬豪傑為先務}}呉璘{{SK notes|以秦鳳路經畧安撫使知秦州常以疊陣法敗敵雖和議方堅而治軍經武常如敵至}}陳寅{{SK notes|紹定初知西和州元兵圍城寅率民兵晝夜苦戰城䧟妻子先死寅亦伏劍而死賓客同死者二十有八人}}劉銳{{SK notes|知文州嘉熈初元兵至銳與通判趙汝曏相誓死守更迭出戰被圍旬有五日汲道絶兵民水不入口者半月卒無叛志城䧟汝曏被執以死銳先殺其妻父子三人登文王臺自刎死}}賈子坤{{SK notes|西和州推官攝通判闗外被兵子坤與郡守陳寅誓死守城城䧟子坤朝服與其家十二口死之}}劉祿{{SK notes|文州守將䝉古按竺邇破宕昌殘階州攻文州祿固守數月不可䝉古諜知城中無井乃奪其汲道率勇士梯城城破祿死之}}金愛申{{SK notes|定西州刺史有治蹟}}本朝楊忠{{SK notes|洪武初為秦州知州守已愛民政聲著聞尋陞臨洮知府}}徐矩{{SK notes|洪武初文縣知縣存心愛民嘗作詩云願天賜豐年稍蘇民力疲常禦蕃邊静安居樂雍熈}}陳敏{{SK notes|洪武中知鞏昌府亷能勤慎政無過舉吏民恱服}}李貴{{SK notes|永樂初知伏羗縣在任公勤人不敢干以私尋陞吏部考功司主事}}解原{{SK notes|永樂初任階州知州孜孜勸民生理奉公守法民皆感慕}}張璞{{SK notes|永樂中為徽州同知盡心撫字未嘗少倦民感其惠}}孫亶{{SK notes|永樂中知鞏昌府仁恕端恪役均刑省吏民畏愛宣德初官滿當去民上章乞留復任政績益著}}王澤{{SK notes|永樂初知㑹寧縣公勤愛民邑人稱頌至今不忘}}
{{SK anchor|流寓杜甫}}{{SK notes|襄陽人唐天寶末為華州司功屬闗輔饑亂乃棄官之秦州寓居成州同谷負薪採橡栗以自給不盈月遂入蜀}}趙翺{{SK notes|唐長安人徙居天水母沒廬墓刺血以寫佛書及父沒益毁瘠後翺死子光遠毁瘠如其父詔表其門墓}}文彦博{{SK notes|宋汾州人微時嘗客兩當縣富民郇氏之館教授生徒}}李彦仙{{SK notes|寧州人徙鞏州宋建炎中金人䧟陜州彦仙復之授寧州觀察使守陜再踰年大小二百戰金人不得西彦仙以信義治陜與其下同甘苦故士樂為用至城䧟民無貳心}}
{{SK anchor|人物周石作蜀}}{{SK notes|成紀人孔子弟子唐贈石邑伯宋封成紀侯}}漢紀信{{SK notes|成紀人項羽圍漢王於榮陽急信請誑楚乃乗王車出東門日食盡漢王出降楚皆之城東觀漢王乃得出西門去羽燒殺信}}李廣{{SK notes|隴西成紀人其先李信秦時為將廣世受射文帝時擊匈奴以功為散騎常侍數從獵格殺猛獸文帝曰惜廣不逢時當高祖世萬户侯何足道哉歴上谷隴西北地鴈門雲中太守武帝時為北平太守匈奴畏之號飛將軍從弟蔡及三子曰當户曰叔曰敢皆為郎孫陵亦為將}}趙充國{{SK notes|隴西上邽人良家子善騎射沉勇有方畧武帝朝拜中郎將車騎將軍與霍光定冊立宣帝又屯金城討平西羗封營平侯卒年八十六諡曰壯侯成帝時圖形麒麟閣}}叚㑹宗{{SK notes|天水上邽人好大節竟寧中以杜陵令舉為西域都䕶騎都尉西域諸羗伏其威信後遣入烏孫安輯其國賜爵闗内侯未幾以疾卒諸羗為發䘮立祠焉}}隗囂{{SK notes|天水成紀人季父崔素豪俠聞王莾兵敗謀起兵應漢咸謂囂素有名好經書共推為上將軍稱{{YL|漢復元年}}據天水更始敗士大夫皆歸囂囂素謙恭下士由此名震西州建武初鄧禹承制以囂為西州大將軍囂將王元勸其據險自守後光武西征囂奔西城而死子純䧏}}趙壹{{SK notes|漢陽西縣人體貎超羣恃才倨傲元和間舉至京師名動一時士大夫想望其風采未幾西還十辟公府皆不就終于家所著有賦頌箴誄書論及雜文十六篇}}龎德{{SK notes|南安豲道人初平中從馬騰擊反羗有功累官中郎將封都亭侯}}任棠{{SK notes|漢陽上邽人隠居教授有竒節太守龎參初到先候之棠不與言但以薤一大本水一盂置户屏前自抱兒孫伏户下參思其微意良乆曰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者欲吾擊强宗也抱兒當户欲吾開門撫孤也嘆息而還}}姜岐{{SK notes|漢陽人守道隠居名聞西州大守橋{{SKchar|2593}}欲召以為吏岐稱疾不就{{SKchar|2593}}怒勅督郵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益固争不能得遽曉譬岐岐堅臥不起}}張恭{{SK notes|天水人為燉煌功曹㑹太守馬艾卒郡人推行長史事恩信甚著遣子就詣曹操至酒泉為賊黃華所執恭遣從弟攻酒泉而自為首尾之援黃華遂詣金城太守蘇則降後賜恭爵闗内侯}}楊阜{{SK notes|天水冀人為安定長史後去官察孝亷辟丞相府言於曹操曰馬超得西羗若不嚴為之備隴上非國家有操善之後與戰超敗隴右平累官武都太守}}趙趙昂{{SK notes|天水人㑹馬超攻冀城昂與楊阜尹奉戮力討超功聞朝廷遷昻益州刺史奉燉煌太守}}三國閻温{{SK notes|天水人仕魏以凉州别駕守上邽㑹馬超奔上邽郡人舉迎之温不能禁乃還州超復圍之温夜潜出欲告急夏侯淵賊執之詣超超曰若謂城中無救則貸汝温偽許之及詣城下大呼曰大軍不過三日至勉之超怒殺之}}姜維{{SK notes|天水人居鐵堂峽初在魏為郎中後入蜀漢詣諸葛亮累遷征西將軍亮卒還成都與費褘共録尚書事封平襄侯遷征西大將軍}}晉彭祈{{SK notes|襄武人仕為州别駕從事歴西郡酒泉{{SKchar|2592}}農畧陽四守累官封侯所至忠以衛上清以守已威以克敵恩以惠下}}朱冲{{SK notes|南安人少有志行鄰人失犢認冲犢以歸後得犢大慚以還冲竟不受有牛犯其禾稼冲屢持芻送牛而無恨色主愧乃不復為暴咸寧中召補博士不應冲居近夷俗羗戎奉之若君冲亦以禮讓為訓邑里化之路不拾遺}}姚弋仲{{SK notes|南安赤亭羗人累遷冠軍將軍石虎召弋仲擊梁犢弋仲輕騎至鄴貫錍跨馬于庭中遂滅梁犢嘗遣子襄討冉閔戒曰汝才十倍於閔若不梟擒不須復見我襄大敗閔而歸}}王嘉{{SK notes|安陽人外若不足而内聰明清虛服氣隠于東陽谷鑿崖穴居弟子受業者數百人遂棄其徒隠于終南山}}楊軻{{SK notes|天水人好易弟子受業至數百人後趙徴之固辭逼之乃發既見不拜與語不言命舍之既而上疏求還歸秦乃教授不絶}}姜平子{{SK notes|天水人為秦州别駕符堅饗羣臣皆賦詩平子詩内丁字直而不屈堅問其故對曰屈下者不正之物未足以獻也堅笑擢上第}}尹緯{{SK notes|天水人每覧書至宰相立勲之際常輟書而嘆符堅敗緯輔翼姚萇萇遣緯請堅堅問緯曰卿於朕何官緯曰尚書令史堅嘆曰卿宰相材王景畧之儔而朕不知卿亡也不亦宜乎}}南北朝焦度{{SK notes|南安郡氐祖文珪避難仇池宋元嘉中父明與千餘家隨居襄陽度少有氣幹便弓馬沈攸之反度守郢城有功嘗于城樓上罵辱攸之後人呼其樓為焦度樓官終游擊將軍}}尹正{{SK notes|天水人梁蕭詧蒞雍州正為府叅軍擒張纉獲杜彦皆正之力詧稱帝除正䕶軍將軍封新野縣侯卒諡曰剛後配食詧廟}}趙知禮{{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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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anchor|仙釋尹喜}}{{SK notes|天水人周康王時為凾谷闗令東見紫氣乃占風知有神人過老子果至授喜鍊氣吐納之術三宫正一之法復求著書於是為道德經以授之後仙成復與老子相㑹於蜀賜號文始先生}}山圖{{SK notes|隴西人少好乗馬馬踶之折其脚遇山中道人教令服地黃苦參散服之一歲病愈身輕復遇道士言能隨吾使汝不死圖即隨之遍遊名山踰六十年一旦歸家以母死葬畢復去莫知所之}}封衡{{SK notes|隴西人㓜學道得真訣服黃連五十年入山採藥百餘年還鄉里聞病者輙以腰間竹筒藥與之立應復周遊天下駕一青牛鬼物遇之莫不竄避魏武帝召問飬性大畧衡曰减思慮節嗜欲而已所著有養氣術隠形法衛生經數十卷}}法冲{{SK notes|隴西成紀人㓜而秀異遂發心出家入武都山脩業唐貞觀初勅私度者處死于是僧多逃嶧陽山避難冲憫其饑詣州宰曰如有死事冲身當之但施道糧終獲福祐守宰嘉其烈乃濟之山有虎冲詣告曰今窮客相投可見容否虎皆避去}}
明一統志卷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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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通考 (四庫全書本)/卷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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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anchor|文獻通考卷三百三十八}}
鄱 陽 馬 端 臨 貴 與 著
{{SK anchor|四裔考十五}}
大夏
大夏漢時通焉在大宛西南二千餘里媯水南其俗土著有城屋與大宛同俗去漢萬二千里居漢西南本無大君長城邑往往置小君長其兵弱畏戰善賈市及大月氏西徙乃攻之皆臣畜共禀漢使者{{SK notes|同受節度}}大夏人多可萬餘有市販賈諸物其東南界接身毒國皆屬大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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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月氏漢時通焉治藍氏城在大宛西可二三千里居媯水北其南則大夏西接安息四十九日行北則康居去長安萬一千六百里不屬都䕶户十萬東去長史所居六千五百里土地氣候物類風俗錢貨與安息同出封駝{{SK notes|脊上髙起}}其國本行國也隨畜移徙與匈奴同俗控{{SKchar|2959}}十餘萬故恃强輕匈奴本居燉煌祁連間{{SK notes|祁連在今張掖郡之西北}}至冒頓單于攻月氏而老上單于殺月氏王以其頭為飲器乃逺去過大宛西擊大夏而臣之都媯水北為王庭其餘小衆不能去者保南山羗號小月氏於大夏分其國為五部翖{{SK notes|翖音翕}}侯武帝聞月氏遁而怨匈奴無與共擊之方從事滅胡乃使張騫使月氏時月氏既君大夏地肥饒少冦志安樂又自以逺漢殊無報胡之心騫從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領而還後百餘歳貴霜翖侯兵就却攻滅四翖侯自立為王因號貴霜王又滅僕達罽賓悉有其國復滅天竺月氏自此之後最為富盛至後魏代北與蠕蠕接數為所侵遂西徙都薄羅城去弗敵沙二千一百里{{SK notes|弗敵沙在藍氏城東}}後其王寄多羅勇武遂興師越大山南侵北天竺自乾陁羅以北五國盡役屬之國人乗四輪車或四牛六牛八牛輓之在車大小而已太武時其國人商販到京師自云能鑄石為五色琉璃於是採礦山中於京師鑄之既成光澤美於西方來者乃詔為行殿容百餘人光色映徹觀者驚以為神明所作自此琉璃遂賤人不復珍之{{SK notes|元中記瑪瑙出大月氏又有牛名為日及今日取其肉明日創愈宋膺異物志云月氏國有羊尾重者十斤割之供養尋生如故}}
{{SK anchor|小月氏}}
小月氏治富樓沙城其王本大月氏王寄多羅子也寄多羅為蠕蠕所逐西徙後令其子守此城因號小月氏焉在波路西南{{SK notes|後魏史云去漢萬六千六百里}}先居西平張掖之間{{SK notes|並今郡}}被服頗與羌同其俗以金銀錢為貨隨畜牧移徙亦類北狄其城東十里有佛塔周三百五十步髙八十丈自佛塔初建計至{{YL|武定八年}}八百四十二年所謂百丈浮圖也晉天福時有仲雲旋居胡盧磧即其遺種{{SK notes|詳見于□考下}}
{{SK anchor|康居}}{{SK notes|安者東安附}}
康居漢時通焉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與粟弋伊隣接王治樂越匿地卑闐城亦居蘇薤城去長安萬二千三百里不屬都䕶户十二萬東至都䕶治所五千五百里與大月氏同俗地和暖饒桐栁葡萄多牛羊出好馬東覊事匈奴宣帝時郅支單于殺漢使者西阻康居{{SK notes|依其險阻以自保固}}其後甘延壽陳湯誅滅郅支單于至成帝時康居遣子侍漢貢獻然自以絶逺獨驕慢都䕶郭舜數上言康居驕黠今遣子入侍此其欲賈市為好辭之詐也宜歸其侍子絶勿復使{{SK notes|不通使於其國}}燉煌酒泉二郡及南道八國給使者往來人馬騾槖駝食皆苦乏空罷耗所過送迎驕黠絶逺之國非至計也漢為其新通重致逺人{{SK notes|以此聲名為重}}終羈縻而未絶自後無聞或名號變易或遷徙吞併非所詳也晉武帝泰始中其王那鼻遣使獻善馬後魏太武太延中遣使朝貢其國又稱者舌{{SK notes|後魏史云即漢康居國}}隋時謂之康國大業中遣使朝其王姓温月氏人也{{SK notes|隋史云即漢康居之後自漢以來相承不絶}}舊居祁連山昭武城自被匈奴所破西踰葱嶺遂有此國枝庶各分王故康國左右諸國米國史國曹國何國安國小安國那色波國烏那曷國穆國凡九國皆其種類並以昭武為姓示不忘本也康國都於薩寳水上阿祿迪城王索髮冠七寳金花衣綾羅錦繡白疊其妻有髻幪以帛巾丈夫剪髮錦袍名為强國西域諸國多歸之人皆深目髙鼻多鬚髯善商賈諸夷交易多輳其國有大小鼓琵琶五{{SKchar|2959}}箜篌笛婚姻喪制與突厥同俗奉佛為胡書氣{{SKchar|1974}}温宜五穀勤修園蔬樹木滋茂出馬駝騾犎牛黄金硇砂甘松香阿薩那香枇杷麖皮氍毹錦疊多葡萄酒富家或至千石連年不敗韋節西蕃記云康國人並善賈男年五歳則令與書少解則遣學賈以得利多為善其人好音聲以六月一日為歳首至此日王及人庶並服新衣剪髪鬚在國城東林下七日馬射至欲罷日置一金錢於帖上射中者則得一日為王俗事天神崇敬甚重云神兒七月死失骸骨事神之人每至其月俱著黑疊衣徒跣撫胷號哭涕淚交流丈夫婦女三五百人散在草野求天兒骸骨七日便止國城外别有二百餘户専知喪事别築一院院内養狗每有人死即往取屍置此院内令狗食之肉盡收骸骨埋殯無棺槨其國大城三十小堡三百尚浮屠法祠妖神出機巧技十一月鼓舞乞寒以水交潑為樂唐武徳十年遣使來獻{{YL|貞觀五年}}又獻獅子獸金桃銀桃{{SK notes|杜環經行記康國在米國西南三百餘里土沃人富}}髙宗永徽時以其地為康居都督府即授其王為都督開元初貢鎻子鎧水精杯碼碯瓶駝鳥卯其子與大食亟戰不勝來乞師天子不許久之封其子咄曷為曹王黙啜為米王安者一曰布豁又曰捕喝元魏謂忸密者東北至東安西南至畢皆百里所西瀕烏滸河治阿濫密城即康居小君長罽王故地大城四十小堡千餘募勇健者為柘羯柘羯猶中國言戰士也武徳時遣使入朝貞觀初獻方物太宗厚慰其使曰西突厥已降商旅可行矣諸胡大說其王訶陵迦又獻名馬自言一姓相承二十二世云是歳東安國亦入獻言丁姓相承十世云東安或曰小國曰喝汗在那密水之陽東距河二百里許西南至大安四百里治喝汗城亦曰□斤大城二十小堡百顯慶時以阿濫為安息州即以其王昭武殺為刺史□斤為木鹿州以其王昭武閉息為刺史{{YL|開元十四年}}其王遣使朝納馬豹後八年獻波斯䮫二拂菻繡{{?|⿺毛嬰}}毬一欝金香石蜜等其妻可敦獻柘辟大□毬二繡□一丐賜袍帶鎧仗及可敦袿䙱裝澤
{{SK anchor|鏺汗}}
鏺汗國居葱嶺之西五百餘里古渠搜國也元魏時謂㧞汗那或曰破落那有大城六小城百人多壽王姓昭武字阿利柒都城方四里勝兵數千人王坐金羊床妻戴金花俗多朱砂金鐵東去疎勒千里西至蘇對沙那國五百里西北去石國五百里東北去突厥可汗牙二千餘里東去{{SKchar|2201}}州五千五百里其王自魏晉相承不絶隋大業中遣使貢方物唐貞觀初王契苾為西突厥所殺子遏波之治渇塞城顯慶初遏波之遣使朝貢髙宗厚慰諭三年以渴塞城為休循州都督就授刺史自是歳朝貢元宗{{YL|開元二十七年}}其王以功拜奉化王天寳三載改其國號寧逺帝以外家姓賜其王曰竇又封宗室女為公主降之十三年王忠節遣子薛裕朝請留宿衛習華禮聴之授左武衛將軍其事唐最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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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國都那密水西舊康居之地無王其城主姓昭武康國王之支庶字閉拙都城方二里勝兵數百人西北去蘇對沙那國五百里西南去史國二百里東去{{SKchar|2201}}州六千四百里隋大業中頻貢方物
{{SK anchor|烏那遏國}}
烏那遏國都烏滸水西舊安息之地王姓昭武亦康國王種類字佛食都城方二里勝兵數百人東北至安國四百里西北至穆國二百餘里東去{{SKchar|2201}}州七千五百里隋大業中遣使貢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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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國都烏滸河之西亦安息之故地與烏那遏為隣王姓昭武氏亦康居王種類字阿濫密都城方三里勝兵二千人東北去安國五百里東去烏那遏二百餘里西去波斯國四千餘里東去{{SKchar|2201}}州七百里隋大業中遣使貢方物
{{SK anchor|曹國}}{{SK notes|東曹西曹中曹附}}
曹國隋時聞焉都那密水南數里舊是康居之地國無主康居王令子烏建領之勝兵千餘人國中有得悉神自西海以東諸國並敬事之其神有金人破羅闊丈五尺髙下相稱每月以駝五頭馬十匹羊百口祭之常有數千人食之不盡東南去康國百里西去何國百五十里東去{{SKchar|2201}}州六千六百里大業中遣使入貢東曺或曰都率沙那蘇對沙那劫布咀那蘇都識匿凡四名居波悉山之陰漢貳師城地也東北距俱戰提二百里北至石西至康東至寧逺皆四百里許南至吐火羅五百里有野义城城有巨窟嚴以關鑰歳再祭人向窟立中即煙出先觸者死武徳中與康同遣使入朝其使曰本國以臣為健兒聞秦王神武欲隸麾下髙祖大悅西曹者隋時曹也南接使及波覽治瑟底㾗城東北越于底城有得悉神祠國人事之有金貝器欵其左曰漢時天子所賜武徳中入朝天寳元年王哥邏僕羅遣使者獻方物詔封懐徳王即上言祖考以來奉天可汗願同唐人受調{{SKchar|2962}}佐天子征討十一載東曹王設忽阿與安王請擊黒衣大食元宗慰諭之不聴中曹者居西曹東康之北王治迦底眞城其人長大工戰鬬
{{SK anchor|何國}}
何國都那密水南數里亦舊康居地王姓昭武康居之族類國城樓北壁畫華夏天子西壁畫拂菻{{SK notes|力甚反}}諸國東壁則畫突厥婆羅門諸國王勝兵千人風俗與康國同東去曹國百五十里西去小安國三百里東去{{SKchar|2201}}州六千七百五十里隋大業中遣使入貢唐{{YL|貞觀十五年}}遣使入朝永徽時上言聞唐出師西討願輸糧於軍俄以其地為貴霜州授其王刺史
{{SK anchor|史國}}
史國都獨莫水南十里亦舊康居之地其王姓昭武亦康國王之後枝庶勝兵千餘人俗同康國北去康國二百三十里南去吐火羅五百里西去那色波國二百里東北去米國二百里去{{SKchar|2201}}州六千里隋大業中遣使貢方物後漸强盛乃創建乞史城為數十里郭邑二萬家有鐵門山左右峭巉石色如鐵為關以限二國以金固闔城有神祠每祭必千羊唐{{YL|貞觀十六年}}復入貢顯慶時以其地為阹沙州授其君刺史{{YL|開元十五年}}來獻舞女其後首領時時入朝天寳中詔改史為來威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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奄蔡漢時通焉西與大秦接東南二千里與康居接去陽關八千餘里控{{SKchar|2959}}十餘萬與康居同俗而屬康居土氣温和臨大澤無涯岸多楨松白草及貂畜牧逐水草蓋近北海至後漢改名阿蘭那國後魏時曰粟特一曰温那沙{{SK notes|後魏史云初匈奴殺其王而有其國至文成帝初遣使朝貢其王忽倪已三世矣}}其國商人先多詣涼土販易及魏克姑臧悉見虜文成初粟特王遣人贖之自後無使貢獻周{{YL|保定四年}}來貢方物
{{SK anchor|滑國}}{{SK notes|□阿䟦檀周古柯胡密丹附}}
滑國車師之别種也後漢順帝永建初八滑從班勇擊北虜有功漢以八滑為後部親漢侯自魏晉以來不通中國至梁武帝普通初其王厭帶夷粟陀始遣使獻貢黄獅子白貂裘波斯錦等物後魏之居桑乾也滑猶小國屬蠕蠕後稍强大征其旁國波斯渴槃罽賓龜兹疎勒姑墨于闐等國焉其獸有獅子兩脚駝野驢有角人皆善騎射著小袖長袍用金玉為帶女人披裘頭上刻木為角長六寸以金銀飾之兄弟共妻無城氊屋為居東向開户其王坐金牀隨太歳轉無文字以木為契與旁國通使國中為胡書羊皮為紙無職官事天神火神每日則出户祀神而後食跪一拜而止死以木為槨父母死其子截一耳葬訖即吉其言語待譯而後通至後魏時謂之滑□阿䟦檀周古柯胡密丹等國並滑旁小國也衣服容貌皆同普通初使使隨滑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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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題王姓支名史稽毅其先蓋匈奴之别種胡漢灌嬰與匈奴戰斬白題騎一人是也在滑國東去滑六日行西極波斯土地出粟麥{{SKchar|2201}}果食物略與滑同梁{{YL|普通三年}}遣使貢方物
{{SK anchor|嚈噠}}
嚈噠國大月氏之種類也亦曰髙車之别種其原出於塞北自金山至後魏文成帝時已七八十年矣在于闐之西去長安一萬一百里其王都㧞底延城蓋王舍城也其城方十餘里多寺塔皆飾以金風俗與突厥略同其俗兄弟共一妻夫無兄弟者妻戴一角帽若有兄弟者依其多少之數更加帽角焉衣服類加以纓絡頭剪髮其語與蠕蠕髙車及諸胡不同衆可有十萬無城邑依隨水草以氊為屋夏遷凉土冬逐暖處其諸妻皆在别所相去或一二百里三百里其王廵歴而行每月一處冬寒之時三月不徙王位不必傳子子弟堪者死便受之其國無車有輿多駝馬用刑嚴急賊盜無多少皆腰斬一責十死者富家累石為蔵貧者掘地而埋隨身諸物皆置塜内其人凶悍能鬬戰西域康居于闐沙勒安息及諸小國三十許皆役屬之號為大國與蠕蠕婚姻自後魏太安之後每遣使朝貢正光末貢獅子一至髙平遇万俟醜奴反因留之醜奴平送京師永熙以後朝獻遂絶初熙平中明帝遣賸仗子統宋雲沙門法力等使西域訪求佛經時有沙門慧生者亦與俱行正光中還慧生所經諸國不能知其本末及山川里數蓋舉其略云至{{YL|大統十二年}}遣使貢方物廢帝二年周明帝二年並遣使來獻為突厥所破部落分散職貢遂絶隋大業中又遣使朝貢方物其國去曹國千五百里東至{{SKchar|2201}}州六千五百里
{{SK anchor|鉢和}}
鉢和在渴槃陀西其土尤寒人畜同居穴地而處又有大雪山望若銀峰其人唯食餅麫飲麥酒服氊裘有二道一道西行向嚈噠一道西南趨烏萇亦為嚈噠所統
{{SK anchor|波知}}
波知國在鉢和西南土狹人貧依託山谷其王不能總攝有三池傳云大池有龍王次者有龍婦小者有龍子行人經之設祭乃得過不祭多遇風雪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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賖彌國在波知之南山居不信佛法専事諸神亦附嚈噠東有鉢盧勒國路嶮緣鐵鎖而度下不見底後魏熙平中遣使宋雲等竟不能達
{{SK anchor|烏萇}}
烏萇國在賖彌南北有葱嶺南至天竺婆羅門胡為其上族婆羅門多解天文吉凶之數其主動則訪決焉土多林果引水灌田豐稻麥事佛多諸寺塔極華麗人有争訟服之以藥曲者{{SKchar|2962}}狂直者無恙為法不殺犯死罪唯徙於靈山西南有檀特山山上立寺以驢數頭運食山下無人控御自知往來也
{{SK anchor|乾陀}}
乾陀國在烏萇西本名業波為嚈噠所破因改焉其王本是敕勒臨國已二世矣好征戰與罽賓鬬三年不罷人怨苦之有鬬象七百頭十人乗一象皆執兵仗象鼻縛刀以戰所都城東南七里有佛塔髙七十丈周三百步即所謂雀離佛圖也
{{SK anchor|挹怛同}}
挹怛國都烏滸水南二百里大月氏之種也勝兵五六萬俗善戰先時國亂突厥遣通設宋語强領其國俗同吐火羅南去曹國千五百里東去{{SKchar|2201}}州六千五百里隋大業中遣使來貢按劉璠梁典滑國姓嚈噠後裔以姓為國號轉訛又謂之挹怛焉{{SK notes|其本原或云是車師之種或云髙車之種又韋節西蕃記云親問其國人並自稱挹闐又按漢書陳湯征郅支康居副王挹闐抄其後則此或康居之種類然傳自逺國夷語訛舛年代綿邈莫知根實不可得而辨也今考其風俗物産及諸家所說而編之}}
{{SK anchor|天竺}}
天竺後漢通焉即漢時身毒國{{SK notes|初張騫使大夏見卭竹杖蜀布問曰安得此大夏人曰吾賈人往身毒國市之即天竺也或云摩伽陀或云婆羅門在葱嶺之南去月氏東南數千里地方三萬餘里其中分為五天竺一曰中天竺二曰東天竺三曰南天竺四曰西天竺五曰北天竺地各數千里城邑數百南天竺際大海北天竺距雪山四周有山為壁南面一谷通為國門東天竺東際大海與扶南林邑鄰接但隔小海而已西天竺與罽賓波斯相接中天竺據四天竺之間國並有王漢時又有捐毒國去長安九千八百里去都䕶治所二千八百里南與葱嶺相連北與烏孫接衣服類烏孫隨水草故塞種也顔師古云捐毒即身毒身毒則天竺塞種即釋種也蓋語音有輕重也}}從月氏髙附國以西南至西海東至盤起皆身毒之地有别城數百城置長有别國數十國置王雖各小異而俱名身毒{{SK notes|扶南傳云舍衛國{{SKchar|1452}}屬天竺伽尸國一名波羅柰國一名皮波羅柰斯國竺法維佛國記云波羅柰國在伽維羅越國南千四百八十里釋法盛厯國傳云其國有稍割牛其牛黒色角細長可四尺餘十日一割否則病或致死人服牛血皆老夀國人皆夀五百歳牛夀亦等於人亦天竺屬國}}都臨恒河一名伽毗黎河靈鷲山胡語曰耆闍崛山山有青石頭似鷲鳥{{SK notes|竺法維佛國記云在摩竭提國南亦天竺屬國也}}其時皆屬月氐月氐殺其王而置將令統其人俗修浮圖道不殺生飲酒遂以成俗地卑濕暑熱其國臨大水乗象而戰其人弱於月氏漢武帝遣使十餘輩出西南指求身毒為昆眀所閉莫能通和帝時數遣使貢獻後西域反畔乃絶桓帝{{YL|延熹二年}}頻從日南徼外来獻世傳明帝夢見金人長大頂有光明以問羣臣或曰西方有神名曰佛其形長丈六尺而黄金色帝於是遣使天竺問佛道法遂於中國圖畫形像焉楚王英始信其術中國因此頗有奉其道者後桓帝好神數祀浮圖老子百姓稍有奉者後遂盛魏晉世絶不復通唯吳時扶南王范旃遣親人蘇勿使其國從扶南{{SKchar|2962}}投拘利口循海大灣中正西北入厯灣邊數國可一年餘到天竺江口逆水行七千里乃至焉天竺王驚曰海濱極逺猶有此人乎即令觀視國内仍差陳宋等二人以月支馬四疋報旃勿積四年方至其時吳遣中郎康泰使扶南及見陳宋等具問天竺土俗云佛道所興國也人敦龎土饒沃其王號茂論所都城郭水泉分流繞於渠壍下注大江其宫殿皆雕文鏤刻街曲市里屋舍樓觀鐘鼓音樂服飾香華水陸通流百賈交㑹器玩珍瑋恣心所欲左右嘉維舍衛葉波等十六大國去天竺或二三千里共尊奉之以為在天地之中宋文帝{{YL|元嘉五年}}天竺伽毗黎國王月愛遣使奉表獻金剛指環摩勒金環寳物赤白鸚鵡各一明帝{{YL|泰始二年}}又遣使貢獻以其使為建威將軍{{SK notes|{{YL|元嘉十八年}}蘇摩黎國王遣使獻方物孝武{{YL|孝建二年}}斤陁利國王遣長史獻金銀寳器後廢帝{{YL|元徽元年}}婆黎國遣使貢獻此數國皆事佛道}}梁天監初天竺王屈多遣長史竺羅達奉表獻瑠璃唾壺雜香吉貝等物國臨大江新陶源出崑崙分為五江總名恒水其水甘美下有眞鹽色正白如水精後魏宣武時南天竺遣使来獻駿馬云其國出獅子貂豹{{SKchar|220}}{{SK notes|胡昆反}}橐駝犀象有火齊如雲母而紫色裂之則薄如蟬翼積之則如紗縠之重㳫有金剛似紫石英百鍊不銷可以切玉瑇瑁金銅鐵鉛錫金縷織成金罽白疊{{SKchar|1394}}㲪{{SK notes|{{SKchar|1394}}音塔㲪音登}}有旃檀鬱金等香甘蔗諸果石蜜胡椒薑黒鹽西與大秦安息交市海中或至扶南交趾貿易多{{SKchar|1215}}瑚珠璣琅玕俗無簿籍以齒貝為貨尤工幻化丈夫致敬極者䑛足摩踵而致其詞家有音樂倡伎其王與大臣多服錦罽王為螺髻於頂餘髮剪之使短丈夫剪髮穿耳垂璫俗皆徒跣衣重白色怯於鬬戰有弓箭甲弰亦有飛梯地道木牛流馬之法有文字善天文算歴之術其人皆學悉曇章書於貝多樹葉以記事國中處處指曰佛故跡也信盟誓傳禁呪能致龍起雨隋煬帝志通西域遣裴矩應接西蕃諸國多有至者唯天竺不通帝以為恨天竺王姓乞利咥氏亦曰刹利世有其國不簒殺稻歳四熟禾之長者没槖駝婦人項飾金銀珠纓絡死者燔骨取灰建{{SKchar|135}}堵或委野中及河餌鳥獸魚鼈無喪紀謀反者幽殺之小罪贖錢不孝者斷手足劓耳徙邊唐武徳中國大亂王尸羅逸多勒兵戰無前象不弛鞍士不釋甲因討四天竺皆北面臣之㑹唐浮屠元奘至其國尸羅逸多召見曰而國有聖人出作秦王破陣樂試為我言其為人元奘粗言太宗神武平禍亂四夷賓服狀王喜曰我當東面朝之{{YL|貞觀十五年}}自稱摩伽陀王遣使者上書帝命雲騎尉梁懐璥持節慰撫尸羅逸多驚問國人自古亦有摩訶震旦使者至吾國乎皆曰無有戎言中國為摩訶震旦乃出迎膜拜受詔書戴之頂復遣使者隨入朝詔尉衛丞李義表報之大臣郊迎傾都邑縱觀道上焚香尸羅逸多率羣臣東面受詔書復獻火珠鬱金菩提樹二十二年遣右衛率府長史王元策使其國以蔣施仁為副未至尸羅逸多死國人亂其臣那伏帝阿羅那順自立{{SKchar|2962}}兵拒元策時從騎纔數十戰不勝皆没遂剽諸國貢物元策挺身奔吐蕃西鄙檄召鄰國兵吐蕃以兵千人来泥婆羅以七千騎来元策部分進戰荼鏄和羅城三日破之斬首三千級溺水死萬人阿羅那順委國走合散兵復陣施仁擒之俘斬千計餘衆奉王妻息阻乾陀衛江施仁擊之大潰獲其妃王子虜男女萬二千人雜畜二萬降城邑五百八十所東天竺國王尸鳩摩送牛馬三萬餽軍及弓刀寳纓絡迦沒路國獻異物并上地圖諸老子像元策執阿羅那順獻闕下有司告宗廟擢元策朝散大夫得方士那邏邇婆娑寐自言夀二百歳有不死術帝改館使治丹命兵部尚書崔敦禮䕶視使者馳天下採怪藥異石又使者走婆羅門諸國所謂畔荼法水者出石臼中有石象人守之水有七種色或熱或冷能銷草木金鐵人手入輒爛以槖駝髑髏轉注瓠中有樹名咀賴羅葉如黎生窮山崖腹前有巨虺守穴不可到欲取其葉者以方鍭矢射枝則落為羣鳥啣去則又射乃得之其詭譎類如此後術不驗聴還不能去死長安髙宗時盧伽逸多者東天竺烏荼人亦以術進拜懐化大將軍{{YL|乾封三年}}五天竺皆来朝開元時中天竺遣使者三至南天竺一獻五色能言鳥乞師討大食吐蕃丐名其軍元宗詔賜懐徳軍使者曰蕃夷惟以袍帶為寵帝以錦袍金革帶魚袋并七事賜之北天竺一来朝乾元末河隴陷沒遂不復至周{{YL|廣順三年}}西天竺僧薩滿多等十六族来貢名馬宋{{YL|乾徳三年}}滄州僧道圓自西域還得佛舍利一水晶器貝葉梵經四十夾来獻道圓天福中詣西域在塗十二年住五印度凡六年五印度即天竺也還經于闐與其使偕至太祖召問所歴風俗山川道里一一能記四年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詣闕上言願至西域求佛書許之以其所歴甘沙伊肅等州焉耆龜兹于闐割祿等國又歴布路沙加濕彌羅等國並詔諭令人引導之開寳後天竺僧持梵夾来獻者不絶八年冬東印度王子穰結□囉来朝貢天竺之法國王死太子襲位餘子皆出家為僧不復居本國有曼殊室利者乃其王子隨中國僧至焉太祖令館於相國寺善持律為都人之所傾嚮財施盈溢衆頗嫉之以其不解唐言即偽為奏求還本國許之詔既下曼殊室利始大驚恨衆僧諭以詔旨不得已遲留數月而後去自言詣南海附賈人船而歸終不知所適{{YL|太平興國七年}}益州僧光逺至天竺以其王沒徙曩表来上上令天竺僧施䕶譯云近聞支那國内有大明王至聖至明威力自在每慙薄幸朝謁無由遥望支那起居聖躬萬福光逺来蒙賜金剛吉祥無畏坐釋迦聖像袈裟一事已披掛供養伏願支那皇帝福慧圓滿夀命延長常為引導一切有情生死海中渡諸沉溺今以釋迦舍利附光逺上進又譯其國僧統表詞意亦與沒徙曩同施護者烏塡曩國屬北印度西行十二日至乾陁羅國又西行二十日至曩誐羅賀羅國又西行十日至嵐婆國又西行十二日至誐惹曩國又西行至波斯國得西海自北印度行百二十日至中印度中印度西行三程至呵囉尾國又西行十二日至迦囉拏俱惹國又西行十二日至摩羅尾國又西行二十日至烏然泥國又西行二十五日至羅囉國又西行四十日至蘇羅荼國又西行十一日至西海凡中印度行六月程至南印度又西行九十日至供迦拏國又西行一日至海自南印度南行六月程得南海皆施䕶之所述云八年僧法遇自天竺取經回至三佛齊遇天竺僧彌摩羅失黎語不多令附表願至中國譚經上優詔召之法遇復募緣製龍寳蓋袈裟將復往天竺表乞給所經番國敕書遂賜三佛齊國王遐至葛古羅國主司馬佶芒柯蘭國主讚怛羅西天王子謨䭾仙書以遣之雍熙中衛州僧辭澣自西域還與胡僧密怛羅奉北印度王及金剛坐王那爛陀書来又有婆羅門僧永世與波斯外道阿里煙同至京師永世自言本國名利得國王姓牙羅五得名阿喏伱嚩衣黄衣戴金冠以七寳為飾出乗象或肩輿以音樂螺鈸前導多遊佛寺博施貧乏其妃曰摩訶伱衣紬鏤金紅衣歳一出多所賑施人有寃抑俟王及妃出遊即迎隨申訢署國相有四人庶務並委裁制五穀六畜果實與中國無異市易用銅錢有文漫圓徑如中國之制但實其中心不穿貫耳其國東行經六月至大食國又二月至西州又三月至夏州阿里煙自云本國王號黒衣姓張名哩里没用錦綵為衣每遊獵三二日一還國署大臣九人治國事無錢貨以雜物貨易其國東行經六月至婆羅門{{YL|至道二年}}八月有天竺僧隨舶至海岸持帝鐘鈴杵銅鈴各一佛像一軀貝葉梵書一夾與之語不能曉{{YL|天聖三年}}九年西印度僧愛賢智信護等来獻梵書經各賜紫方袍束帶五年二月僧法吉祥等五人以梵書來獻賜紫方袍{{YL|景祐三年}}正月僧善稱等九人貢梵經佛骨及銅牙菩薩像賜以束帛石湖范氏吳船錄曰{{YL|乾徳二年}}詔沙門三百人入天竺求舍利及貝多葉書有繼業三蔵姓王氏耀州人預遣中至開寳九年始歸寺所蔵涅槃經一函四十二卷業於每卷後分記西域行程雖不甚詳然地里大畧可考世所罕見錄於此以備國史之闕業自階州出塞西行由靈武西涼甘肅{{SKchar|2201}}沙等入伊吳{{SK notes|元用此吳字}}髙昌焉耆于闐疎勒大食諸國度雪嶺至布路州國又度大葱嶺雪山至伽濕彌羅國西登大山有薩陲太子投崖飼虎處遂至健他羅國謂之中印土又西至庶流波國及左攔陁羅國國有二寺又西過四大國至大曲女城南臨滔牟河北背洹河塔廟甚多而無僧尼又西二程有寳階故基又西至波羅柰國兩城相距五里南臨洹河又西北十許里至鹿野苑塔廟佛跡最夥業自云别有傳記今不傳矣南行十里渡洹河河南有大浮屠自鹿野苑西至摩羯提國館於漢寺寺多租入八村{{SKchar|1452}}焉僧徒往来如歸南與杖林山相直巍峯巋然山北有優波掬多石室及塔廟故基西南百里孤山名雞足三峯云是迦葉入定處又西北百里有菩提寳座城四門相望金剛座其中東向又東至尼連禪州東岸有石柱記佛舊事自菩提座東南五里至佛苦行處又西三里至三迦葉村及牧牛女池金剛座之北門外有獅子國伽藍又北五里至伽耶城又北十里至伽耶山云是佛說寳雲經處又自金剛座東北十五里至正覺山又東北三十里至骨磨城業館於蝦羅寺謂之南印土諸國僧多居之又東北四十里至王舍城東南五里有降醉象塔又東北登大山細路盤紆有舍利子塔又臨澗有下馬迎風塔度絶壑登山頂大塔廟云是七佛說法處山北平地又有舍利本生塔其北山半曰鷲峯云是佛說法華經處山下即王舍城城北山趾有温泉二十餘井又北有大寺及伽蘭陁竹園故跡又東有阿難半身舍利塔温湯之西有平地直南登山腹有畢鉢羅窟業止其中誦經百日而去窟西復有阿難證果塔此去新王舍城八里日往乞食㑹新王舍城中有蘭若{{SKchar|1452}}漢寺又有樹提迦故宅城其西有輪王塔又北十五里有那爛陁寺寺之南北各數十寺門皆西向其北有四佛座又東北十五里至烏巓頭寺東南五里有聖觀自在像又東北十里至伽濕彌羅寺寺南距漢寺八里許自漢寺東行十二里至却提希山又東七十里有鴿寺西北五十里有支那西寺古漢寺也西北百里至花氏城育王故都也自此渡河北至毗耶離城有維摩方丈故跡又至拘尸那城及多羅聚落踰大山數重至泥波羅國又至磨逾里過雪嶺至三耶寺由故道自此入階州
{{SK anchor|摩揭它}}{{SK notes|那揭烏茶大食章求㧞悉立附}}
摩揭它一曰摩伽陁本中天竺屬國環五十里土沃宜稼穡有異稻巨粒號供大人米王居拘闍揭羅城或曰俱蘇摩補羅曰波吒釐子城北瀕□伽河唐{{YL|貞觀二十一年}}始遣使者自通於天子獻波羅樹樹類白楊太宗遣使取熬糖法即詔{{SKchar|3951}}州上諸蔗拃瀋如其劑色味愈西域逺甚髙宗又遣王元策至其國摩訶菩提祠立碑焉後徳宗自製鐘銘賜那蘭陁祠又有那揭者亦屬國也{{YL|貞觀二十年}}遣使者貢方物烏茶者一曰烏萇直天竺南地廣五十里東距勃律六百里西罽賓四百里山谷相屬産金鐵葡萄鬱金稻歳熟人柔詐善禁架術國無刑殺抵死者放之窮山罪有疑飲以藥視溲清濁而決輕重有五城王居術瞢蘖利城一曰瞢揭釐城東北有達麗羅川即烏萇舊地{{YL|貞觀十六年}}其王達摩因陁訶斯遣使者獻龍腦香璽書優答大食與烏萇東鄙接開元中數誘之其王與骨咄俱位二王不肯臣元宗命使者冊為王章求㧞國或曰章揭㧞本西羌種居悉立西南四山中後徙山西與東天竺接衣服畧相類因附之地袤八九百里勝兵二千人無城郭好鈔暴商旅患之{{YL|貞觀二十年}}其王羅利多菩伽因悉立國遣使入朝元策之討中天竺發兵来赴有功由是職貢不絶悉立當吐蕃西南户五萬城邑多傍澗溪男子繒束頭衣氈褐婦人辮髮短裙婚姻不以財聘其穀宜秔稻麥豆死者葬於野不封樹喪制為黒衣滿年而除刑有刖劓常羈屬吐蕃
{{SK anchor|車離}}
車離後漢時通焉居沙奇城一名禮維持一名沛{{SKchar|1452}}王在天竺東南三千餘里大國也其土氣物類與天竺同别城數十皆稱王其人怯弱地東西南北方數千里人皆長八尺乗象駱駝往来鄰國有宼乗象以戰
{{SK anchor|獅子國}}
獅子國東晉時通焉天竺旁國也在西海之中延袤二千餘里多出奇寳其地和適無夏冬之異五種隨人所種不須時節其國舊無人止有鬼神有龍居之諸國商賈市易不見其形但珍寳明其所堪價商人依價取之諸國人聞其土樂因此競至或有停住者遂成大國能馴養神獅子遂以為名風俗與婆羅門同而尤敬佛法安帝義熙初遣使獻玉佛像髙四尺二寸玉色潔潤形制殊特殆非人工厯晉宋代在建康瓦官寺{{SK notes|先有徵士戴安道手制佛像五軀及顧長康畫維摩詰并玉像時人謂三絶至齊東昏遂毁玉像前截臂次取身為嬖妾潘貴妃作釵釧時咸嘆惜之}}宋文帝{{YL|元嘉五年}}其王刹利摩訶南遣使貢獻梁武帝{{YL|大通元年}}後王迦葉伽羅訶黎耶亦遣使貢獻{{SK notes|杜環記獅子國亦曰新檀又曰婆羅門即南天竺也國之北人盡胡貌秋夏炎旱國之南人盡獠面四時霖雨從此始有佛法寺舍人皆儋耳布裏腰}}唐{{YL|總章三年}}遣使来貢天寳初尸羅述伽再遣使獻大珠鈿金寳纓象齒白㲲
{{SK anchor|髙附}}
髙附後漢時通焉在大月氏西南亦大國也其俗似天竺而弱善賈販内富於財所屬無常天竺罽賓安息三國强即得之弱則失之{{SK notes|後漢史云先未嘗屬月氏前漢書以為五翖侯數誤矣後屬安息及月氏破安息始得髙附}}
{{SK anchor|文獻通考卷三百三十八}}
<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文獻通考>
</poem></onlyinclude>{{SKQS footer|title=文獻通考|section=卷三百三十八|prev=卷三百三十七|prev_link=卷337|next=卷三百三十九|next_link=卷339|type=史}}{{PD-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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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算書 (四庫全書本)/卷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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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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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算書卷十七 明 徐光啟等 撰渾天儀說卷二
前以天行之效{{SKchar|3843}}儀之理此復依天行之法晰儀之用大端以求三曜{{SK notes|日月星}}為要領矣至分論之或依本行與黄赤二道相較彼此得經緯度或依宗動之行與地平天頂及子午等圈相較求諸曜出沒之時又或依方位地平高度彼此相較求星距太陽遠近與出沒之先後伏見之期限總于夲儀得全用焉但恒星距黄道内外甚逺不能盡載圈上又或光色微渺未足測景{{SK notes|以景定度測時}}則自有天球之實儀在借之以資本用雖虚實兩儀大意相同而推之亦畧有異此所以並論天球也即本卷諸用尚多缺畧然欲求其難當自其易者始欲求其煩當自其簡者始則從兹而詳及之姑以俟之他篇
{{SK anchor|安儀}}
凢測天諸儀有黄赤道等圈必以本圈正合天上所有之圈為凖如在天有過頂者儀中相當圈宜竪立以應之有距頂向南北東西者儀中相當之圏亦宜向南北或東西地平皆與天上之圏合則日月諸星行度為儀圈所得者即天上諸曜實行之度分也今渾儀雖未盡乎測天然能以日景考查時刻並求各方北極出地之度及太陽高弧距地平等用則必一切方位與天脗合先以兩極依出地度安定徐以羅針所得正其南北又以垂線取凖地平任置䑓几之上以聴次苐用焉
{{SK anchor|求北極出地度}}
北極高庳隨地東西同南北不一此乃晝夜長短寒暑異同日月諸曜距天頂逺近之所繇也法先將本儀取凖地平考正南北隨以㳺表于黃道上定住太陽本日躔度轉儀切子午圏正靣候太陽當正午之時視表周無景即本北極高度已定而極高之度必為子午圈自地平至極中之弧也若表尚射景漸運子午圈于架内或上或下展轉那移至表無景乃止而因以得北極出地之度
或先設象限等器于正午時測定太陽出地平髙度次于本儀黃道上查取本日太陽躔度置子午圈正靣下隨運儀令自地平至躔度間子午圈之弧與前所測之度等則自北極至地平度分即本北極出地度分或不候午正即將游表置太陽本躔度與時盤午正初刻正對子午圈後用日晷等器測定時刻以所得時轉儀令居子午圈下後視表無景{{SK notes|如射景將子午圏上下那移無景乃止}}則子午圏自地平至極中之弧亦準可得本北極高度或以星求之即近極諸星中{{SK notes|因恒不沒}}任測一星先于最庳處識所測高度待旋至最高處復測之所得高度加前測之度總而半之為本北極高度此常法也今不拘出沒或距極逺近之星一測其至天中之高{{SK notes|另用一器}}即轉球{{SK notes|天球}}令本星居子午圏下較儀上地平與前所測等則本儀北極亦自距地平為弧因得本方北極高度或依所測天中星高度即球上查其本星之赤道緯以加{{SK notes|距南用加}}減{{SK notes|距北用減}}于至中之高度得本赤道高因得本北極高度如測大角高七十一度球上查緯得距北二十一度宜高度内減之{{SK notes|因距北故}}存五十度為赤道高應四十度為順天府北極出地高度
{{SK anchor|求太陽躔度}}
太陽依黃道右旋每日約行一度謂之躔度法先依本北極出地高令地平與子午圈如法安置候午正初刻將遊表以直角切子午圏上下試之遇表無射景乃止轉儀視黃道正居表下之度即太陽本日所躔度又一法用象限等儀測太陽距赤道度因得其距南或北隨于本儀子午圏上㸃定作識乃令全儀運轉視黄道度正交其㸃即本日太陽躔度但距赤道等度與子午圏相交之㸃黄道可有二處必依晝漸長或短求之即得其度在冬夏至之前或後也假如{{YL|崇禎七年}}七月初八日壬申厯局午正測得太陽高六十八度一十五分因得距赤道北一十八度一十分{{SK notes|北極高三十九度五十五分即赤道高五十度○五分}}依之作識得大梁宮二十一度或鶉火宮九度俱與所識㸃相交苐此時夏至已過晝漸短即知所得必為鶉火宮度
{{SK anchor|求恒星黃道經緯度}}
恒星較黃道有經有緯而共以黃極為主必依黃道右行任從冬至或春分起算為之經本道南北為緯法以高弧切球上使從黃極過星所至經度即本星之黄經度所居黃道上及星間之弧即黃緯度但星距北必高弧安之黃北極星距南高弧亦安黃南極如貫索大星距黄道北以高弧從黃北極過本星視至大火宮六度有竒即貫索大星之黃經度又自黃道北至本星處約得四十四度三十分即其黃緯度也若先得星黃經緯度欲查球上星所當在之處亦用高弧依球上本星黃經度因之安高弧初度令末度至黃極中{{SK notes|黄極南北依星距南或北}}任黃道内外順高弧數星緯度所止之㸃即星居球上之處假如{{YL|崇禎元年}}測定心宿中星在黃道析木宫四度三十六分距南四度二十七分依此度分安高弧至南黃極從球上黃道數起得本距度之限即心宿中星所居之處
{{SK anchor|求太陽赤經緯}}
太陽依黃道行近考定冬夏二至距赤道南北最遠之處為二十三度三十一分三十秒迨二至前後每日相距不等而二道又以斜交惟分至之㸃彼此得同經餘俱不得合一也今求緯度法令本儀轉任取黃道若干度正合子午圏下即于本子午圏視兩道間所容之弧得數即黄赤相距之緯也求經度亦任取春分或冬至起算視黃道度在子午圈為限順數其赤道圏之度即黃道上之赤經度若依地平求之必先安儀使兩極與本地平齊即用地平當子午圏則赤經弧必過赤極與赤道以直角相交而東西所限赤緯弧亦為本圏南北所量雖子午圏本當過極諸圈與赤道正球相交而地平與正球亦不異是故所指度分即得赤道經緯度分
{{SK anchor|求恒星赤經緯}}
法以赤極為凖必順十二宫為經赤道南北為緯先轉其球以所求星切子午圈下後視赤道是何度分此即本星赤經度又視赤道與星在子午圏上所開之弧容何度分乃其星之赤緯度如設狼星居子午圏得本圏下赤道度自夏至起算約七度三十分即狼星赤經度分又赤道南距狼星一十六度乃即本星之赤緯度求五星赤經緯法與同但先以黃經緯㸃星于球上如法使高弧自黄極中至黃道本經度過星處即依高弧之黃緯㸃球作識後轉球令其㸃合子午圈亦可得赤經緯也若先算定恒星赤經緯于球上考其處即從春分依赤道順查星經度移至子午圈下乃本圈上南或北{{SK notes|依星距}}查其緯度用㸃作識即其星所居之處也如{{YL|崇禎元年}}心宿中星得赤經二百四十一度四十三分以本度分轉球至子午圏因星緯度距南二十五度三十分隨以此度正對子午圏下作㸃必指其本星之實處
{{SK anchor|求黃道毎度赤道緯}}
法任取黃道何度移置子午圈正靣即從黃道中線至赤道上視本圏所得若干度為黃道度之赤道緯{{SK notes|南或北依所求㸃得所距}}若從北極起算亦於子午圈從極數至所求之㸃亦是如求清明初度緯得其距赤道北約五度距北極八十五度寒露初度距赤道南約五度距北極九十五度餘俱倣此
{{SK anchor|求黃道各弧出没之時}}
黃道上出沒較赤道圈之出沒恒異盖赤道等弧或正球斜球{{SK notes|南北兩極并在地平為正球一極出地平上一極入地平下為斜球}}所應出入之時恒如一黃道不然遇正出或遲斜出反速每日早晚先後不等隨地有變試以最長之晝其見出止六宮最短之晝亦為六宮如太陽在鶉首初度{{SK notes|晝長時}}任北極高若干使本度切儀東地平漸轉至正午必見壽星初度東出矣復轉至西地平即星紀初度東出縂得黃道半圈為其所出沒也又如太陽躔星紀初度{{SK notes|晝短時}}在本儀東地平轉至正午為降婁初度東出至本躔度西入則東出者必鶉首初度本等自早至晚亦得半圈是黃道與地平皆大圈相交必各平分故耳法用赤道圈之度或十五三十四十五多寡等弧以限定時刻為黃道所同出入則黃道不拘大小弧縂在其時内行者為是假如北極高四十度依本地求降婁全宮之升度應時若干先以其初度在東地平因并得赤道初升度{{SK notes|二道相交為春分即各升度之初界}}轉儀使出至本宮末度即見東地平指赤道上一十八度强化為時約得四刻一十二分即降婁宮全升之時也又求其入地平時亦以本初度切西地平試令本宮之度盡入得赤道同入之弧為三十七度四十餘分化為時得十刻有竒即本宮全入之時與先所升之時大相懸逺欲用時盤求之即其初度之或出或入視子午圏所指何時轉儀至全宮之出入已盡復視時盤與子午圏正切者得時刻前後差若干即黃道出入之總時矣
因以度數變為時而即以時變度數法總度分秒各數以四相乘所得為次行時之小數如乘度得時之分乘分得時之秒試以一十六度二十分化為時以度乘四得六十四分以二十分乘四得八十秒總為一時○五分二十秒又總時分秒各數以四相除所存為次行度之大數故以時之微得度之秒以秒得分以分得度以時得六十度之弧因之推表或度在初行可當分亦可當秒則時分秒在次行以度數變為時數或時在初行度次之則以分秒微在初行度分秒俱在後行以時數反變為度數若查表總數初行不盡即取其近小者以餘數再查之故列表如左
{{SK anchor|求兩星出没之距時}}
凢兩星在赤經度上同出没者此正球也斜球不然盖距赤道北其較赤道同度之星必先出後没距南者反是故求星出没之距時惟以定其斜升度為先法依本北極高安球任取一星居東地平並識赤道同居之度即本星斜升度{{SK notes|或從春分或從冬至起算其法一}}復取一星亦如前查其斜升度乃以後得數受減前得之數若不足減則借全周減之餘赤道弧為二星東出其間相距之弧化為時即二星前後之距時也求星之西入亦然假如北極高四十度移畢宿大星于東地平得赤道同出為四十九度三十分即本星依本地斜升度與井宿距星相較亦令其居東地平得赤道同出為七十度以減前度餘二十度三十分為二星相較之弧化時得五刻半為二星東出之距時若星入時求法同所得距時異如畢宿大星至西地平得赤道同入為七十八度三十分其井宿距星同入之赤道度為一百一十一度三十分相減餘三十三度乃得八刻一十二分為二星西入之距時
{{SK anchor|求星出沒與在地平上之時}}
論恒星之出没難以定時者繇太陽與之逺近逐日不一而在地平上之總時則百餘年後其本行漸變其赤緯而時亦與之不同矣若五星出没隨太陽本行亦無定而在地平上之時則因本行恒出赤道内外亦因之有異法依本北極高安球將太陽本躔度與時盤午正初刻正切子午圏下次轉球任取一星居東地平即于時盤得其星出之時刻復轉球令其星至西地平亦如前得其星入之時刻通計前後因得其在地平之總時或欲宻求應依赤道度法以本日躔度切子午圏下並識同居圈下之赤道度次轉球令星至各地平{{SK notes|東或西}}復視此時赤道交子午圏之度為何度兩赤道度以後得數受減前數不足借全周減之餘為星出没之度變之即得若干時刻假如北極高四十度夏至日求畢宿大星出没之時依法鶉首初度在子午圏并得赤道度為九十度移本星至東地平即赤道三百二十度居子午圏以減前九十度餘二百三十度化得一十五時{{SK notes|小時}}二十分即寅初一刻○五分{{SK notes|午正起算}}為夏至日畢宿大星之東出也又移本星于西地平得赤道在子午圏為一百六十九度減前九十度餘七十九度化得五時一十六分即酉初一刻○一分為本日畢宿大星之西入苐此法亦就恒星近日之本行為然也若執此以求前後數十年或數百年則因其本行有變與太陽相較必不能合其出没亦必自異大率百年中依黄道行約差一度三十五分毎年差五十一秒恒依此數前減後加則得其正矣論五星其在地平上之時必先依本經緯度識之球上而後可以如法查取與前同
{{SK anchor|求黃道升降度}}
黃道每度分出入所得赤道在地平度分同出入者謂之升降度法轉儀任黃道某度在東地平得同居東地平之赤道度即其升度又本黃道度在西地平得同居西地平之赤道度即其降度然惟正球不異于赤經度而斜球則異愈斜則二道之度其差愈逺如實沈初度距春分六十度試令正球在東地平得赤道同居約五十八度如以斜球使北極高三十度得赤道同居約四十七度北極高四十度赤道止居地平四十一度此皆斜球中實沈初度之升度也是赤道較黃道恒少如北極高三十度得赤道與實沈初度之同入約七十度北極高四十度則赤道同入約七十五度此其斜球之降度是赤道較黃道反多也至欲以赤道升降度反查黃道同出入之度法同此
{{SK anchor|求黃道見與不見之弧}}
依北極出地異同故黃道隨處有先後全見或恒見與恒不見之弧因太陽左行遂以出入分晝夜此常法也然亦有出而不入入而不出之時何也北極高度較二道相距最逺之餘弧{{SK notes|二道相距二十三度半餘弧為六十六度有竒}}或小或大或等不同小則黃道諸度每日盡為出入無恒見與恒不見之弧而晝夜並得滿二十四小時若極高與二道相距之餘弧等即天頂距極與二道相距亦等必其天旋行能令冬夏二至與地平齊故太陽在夏至之日常不入得晝長二十四小時而無夜太陽在冬至之日常不出必夜長二十四小時而無晝設北極高弧大于二道相距之餘弧即極與天頂近夏至左右之弧黃道常隨天旋不入冬至左右之弧黃道常隨天旋不出則得恒見與恒不見之弧而本地晝夜長短毎至數月試令本儀北極高七十五度則見黃道自大梁宫一十度至鶉火宫二十度為恒見不入之弧太陽此間依宗動行雖數十次周天恒晝無夜又自大火宫一十度至𤣥枵宫二十度為恒不見之弧太陽此間行數十次周天長夜無晝但太陽近地平時毎為{{SKchar|3681}}氣中暎之使起入得地遲出反得速宜以加减均之乃可{{SK notes|見日躔厯指}}
{{SK anchor|求星當見之時}}
依北極出地高各方有恒見恒不見之星盖近北極星常在地平上而近南極星則又在地平下此定理也惟往往出沒諸星毎較太陽遠近以為隱見之限今欲求其見在何時并其時刻若干則如法安球{{SK notes|依本極高}}任取一星至東地平並識其黃道同居地平度復查太陽本躔度因其距之遠近定本星之出見假如畢宿大星在東地平因得黃道之實沈十度同出其西沒必為析木十度矣設使日躔在實沈十度即本星曉出昏入通不可見設析木十度為躔度則本星反昏出曉入終夜恒見矣故求其當見之時必先以躔度與時盤午正相對隨查星之大小等第{{SK notes|凢六等}}以定其距日光若干為見不見之限乃凖如畢宿大星為第一等距日光{{SK notes|距日光與距日不同}}十度其見限也設太陽躔鶉首初度北極高四十度令本度正對時盤午正得本星出地平為寅初初刻漸轉球至太陽將近地平其未出約差十度{{SK notes|以正對星紀初度未入前尚高十度可考}}得寅初一刻此後不復見星矣則本日得見畢宿大星者僅一刻又設日躔在鶉首十五度距本星更逺依法轉球得本星東出為丑正初刻至太陽近地平其不見星之時為寅初二刻總計見時約六刻或太陽去之愈逺其見時愈多漸可一夜恒見也
{{SK anchor|求日月諸曜出沒之廣}}
赤道交地平之處為正東正西而從此左右之地平則限諸曜出沒之廣者也法依極高安儀以太陽諸曜至地平相交之處為號限弧即在東或西可得出沒之廣假如太陽躔實沈十五度北極高四十度轉儀令十五度至地平得偏北二十九度強東西皆同此即本度依本地太陽出沒之廣也盖廣弧大小不一其縁有二一縁黃道斜交赤道因相交之㸃前後愈遠必得本弧愈大一縁地平所得有正球斜球{{SK notes|正斜球解見前}}因正即廣弧小因斜即廣弧大而愈斜愈大如北極高二十度得鶉首初度出沒廣二十四度極高四十度得鶉首初度出沒廣三十一度使極高五十度即本度廣三十七度此皆斜球也若正球則本度出沒之廣大槩不外二道相距之弧
{{SK anchor|以出沒之廣求本黄道度及北極高度}}
夫出沒之廣或以測得或任設若干度而以之求本黃道度法先定度于地平圏依其在正東西之距南或北令本儀以黃道之中線正交其度乃識黃道何度即本黄道出沒之廣之度也欲求北極高度亦先于地平圏查本出沒之廣所得度用㸃作識遂令儀轉使本太陽躔度正交本地平度盖必相交然後儀上之極高正合天上之極高否則將子午圏低昂試之必躔度與地平所識度脗合乃止
{{SK anchor|求太陽地平經度}}
凢圏有經緯者必以縱距為經橫距為緯若諸曜不正行于圏下即隨其距等之圏可當經行今諸曜較地平以高度相距得緯而最距之極即天頂以南北距得經而初界在正東正西末界在正南正北雖諸曜出離地平而經度仍歸之法如黃道上太陽本躔度未有高度必令之至地平因求地平經度與求出沒之廣同設太陽距地平有高度則依前法求高度若干以高弧過其度下至地平即限其地平經度或在東西之南若北如北極高四十度日躔在實沈初度設本度在西地平高五十度以高弧過之得其至地平距正西南約二十三度即實沈初度依本高度及極高之西地平經度也若依時刻考之先以本躔度正對午正隨轉儀令所得時切子午圏下乃以高弧過其躔度如前查地平經度假令前得二十三度今以申初初刻求之所得復同
{{SK anchor|求太陽出地平高度}}
日月諸曜東昇漸至天中所得高度不獨前後時有異即前後等逐日相較亦皆異者乃其依黃道行去赤道内外逺近恒不一故也法以本儀黃道上本躔度正切子午圏下其正切之處至地平圏即得太陽午正初刻之高因視赤道此時交東地平度依所得度東入十五度隨將高弧過本躔度下至地平圏而高弧所載度分即太陽午初初刻之高度若以前度出十五度必高弧過本躔度至西地平顯太陽未初初刻之高餘時俱倣此欲逐刻求之即以三度四十五分出入赤道為凖盖躔度之交地平距午前後等得高度亦等假如北極高四十度日躔為鶉首初度移居子午圏得其距地平約高七十三度半此時則秋分初度交東地平使依赤道入三十度即已正而高弧過躔度至地平為五十七度三十餘分乃太陽在已正之高度或出三十度即未正而躔度西距地平所得高度亦五十七度三十餘分設太陽躔度紀初度以本度居子午圏得其地平高二十六度三十分乃春分初度在東地平使入三十度為巳正測得高度二十三度四十分轉儀往西如前出三十度得未正高度相等若用時盤求之免查赤道度必先以盤上午正及躔度如法居子午圏任儀左右轉至本時交子午圏亦如前得高度矣或更以日景求高度與求時刻無異{{SK notes|見後叚}}但遇表無景處即過高弧以定日高焉
{{SK anchor|用渾儀成高弧表}}
凢製長圓地平象限等日晷界時刻及節氣線必依高弧得所以然法依本北極高正儀隨將黃道上本節氣躔度使之從子午圏或左或右任取一刻或四刻為限而毎限必與高弧相交因得太陽在某節氣某日某時刻高度若干其時刻在午正前後等者得高度亦等故求其左不必復求其右試以夏至初度北極高四十度得其午正高七十三度三十分未初高六十九度一十二分未正五十九度五十一分戌初高四度一十五分午前及他節氣俱倣此但距兩至等得同時高度亦等如芒種與小暑小滿與大暑甚至大雪與小寒之類是也因極高四十度列表如左
{{SK anchor|求恒星地平經緯度}}
恒星較地平經緯與太陽地平經緯不異俱以南北得經高度得緯法先依極高安球隨以太陽躔度移居子午圏並與時盤午正脗合任取某時刻于盤上以之正對子午圏後令高弧與所求星相交即得球上本星本時所向方位及所距地平遠近之度如北極高四十度太陽躔星紀初度如法正對時盤設寅初求角宿南星之地平經緯乃以盤上寅初初刻對子午圏以高弧過其星得交度一十七度為本星當時之高度即本地平緯也因而高弧偏東南二十七度為本星方位即本地平經也復依此視球上方位得氐宿東出五車偏西軒轅距午畧東俱一一與天上相應即更以象限等器測星之高用高弧試于球上鮮有不合者則雖大象森羅而此器殆最為彰著者矣
{{SK anchor|求星前後合伏之時}}
諸星會合太陽前後伏見必依其體之大小而本行遲速則又須時多寡不一盖體大易顯雖近太陽亦得見體小必距太陽遠始見稍近即伏矣遠近約有定限如土星限一十一度木星十度火與水十一度有半金星五度至恒星則依六度定限約為十度十二度十四十五十六及十七度此外最小者惟暗乃見而最大者即更近亦得見矣論遲疾因五緯右旋各有順行退行之異伏見難以時限而恒星則共一本行獨以形體分别其見伏之時耳若依黃道以星與太陽相距定合伏則悮也盖黃道升降有斜正能變其星見之時雖設距度同其見時必異故正球出沒之星自不等于斜球出沒之星也法先于球上任取一星使之交西地平後以高弧為定則必在東地平上量星距日之限令本限交黃道度所得之數即星在西夕伏之度也如使星交東地平安高弧于西量星距日限至黃道上所得交度即星在東晨見度也總以太陽日行分依前後度為限遂得各星合伏不見之時如設畢星大星距太陽十度應伏試令北極高四十度以黃道度相距因本星黄經約在實沈五度宜太陽躔大梁二十五度即星夕伏而今不然也必太陽在大梁十四度星即不見何也使本星交西地平高弧在東以十度交黃道得正對大梁者為大火宫十四度是大梁十四度星㐲黃道上畢宿大星已距太陽二十餘度盖斜入故也復依黃道距論晨見宜太陽躔實沈十五度其星即見而今又不然也直至太陽在本宮二十七度星乃見盖移星于東地平安高弧于西則高弧十度已交析木二十七度乃與實沈二十七度為正相對之處是本星已距太陽二十二度亦繇斜出故也大都躔度前後相距約四十三度因得畢宿大星前後合伏不見應四十三日有半矣若五緯則宜先定其經緯度于球靣餘法同前如{{YL|崇禎七年}}十二月二十日大統載金星夕伏至次年正月初三日晨見臨期實測不伏試以天球考之{{SK notes|北極高四十度}}此時因金星退行大統所載夕伏之時距太陽甚逺測時尚高十八度固不足論惟次年正月初二日太陽躔𤣥枵二十九度金星在娵訾一度○二分緯距北約九度乃移星至西地平而日躔對度{{SK notes|在東}}尚高出五度餘故夕可見{{SK notes|依前定限}}其正月初一日太陽躔𤣥枵二十八度金星在娵訾一度三十九分緯距北約八度半復轉星至東地平其西對度較太陽亦高五度餘故次日夕見者前一日反晨見又水星大統載{{YL|崇禎八年}}三月十八日晨見至四月二十四日晨伏不見依新法推本星自三月初二日夕伏不見直至六月初六日始夕見前此俱伏何也三月十八日太陽躔大梁一十三度水星在本宫初度距南二十六分依黃道雖出距限之外{{SK notes|十一度半}}然使之交東地平而與太陽相對之處止高五度尚在距限内其不得見也宜矣至四月初三日距太陽最遠乃太陽躔大梁二十六度半星仍在本宫初度但距南二度半較日躔之對度亦止高九度故亦不得見凢此者繇于黃道斜升斜降也
{{SK anchor|求晝夜長短}}
太陽左旋因之以分晝夜必依赤道上取同出弧為晝長同入弧為夜長法儀上查太陽本日躔度移至東地平因識赤道同在地平之度後轉儀令本躔度至西地平仍視赤道在東為何度則總前後相距之弧如法化時即得晝長若干因得夜長亦若干假如順天府北極高四十度求最長之晝設夏至太陽躔鶉首初度即令本躔度交東地平並得赤道對黃道之度約七十度{{SK notes|自春分起算}}隨轉儀令本躔度至西地平即得赤道東出為二百九十三度與前七十度相減餘二百二十三度化時得一十四小時三刻半即順天府最長之晝餘日長短法俱同求夜長本法以前夏至本躔度安西地平得赤道同居為一百一十一度復令本躔度東出則西地平得赤道為二百四十八度相減餘一百三十七度變得九小時○七分餘為當日晝所餘也欲用時盤則以午正與本躔度凖對即晝夜各時俱為子午圏所限而并得太陽出沒之時如前夏至日出子午圏切寅正二刻餘日入切戌初二刻是也
{{SK anchor|以晝長時復求北極出地高}}
法取最長之晝查黃道上太陽本躔度令居子午圏下並與時盤午正脗合後轉儀以本太陽出地平之時正對子午圏為度架内起儀或稍下㳺移試之務使本躔度得交東地平即得本方北極高度假如順天府最長晝{{SK notes|夏至日}}約十五小時半之為七時○二刻算得寅正二刻乃太陽自東出至午正之時刻也先以鶉首初度{{SK notes|夏至日}}與時盤午正並居子午圏隨將寅正二刻代居其下惟㳺移本圏令鶉首初度至東地平即得儀上極高四十度為順天府北極出地度也
{{SK anchor|求晝時刻}}
太陽西行每三度四十五分為一刻十五度為一小時{{SK notes|四刻}}冬夏朝夕皆如此法先依本北極安儀隨置逰表于本躔度移居子午圏與時盤午正相對後令儀轉{{SK notes|東或西}}至表無射景則子午圏所切盤上時刻即真時刻或不用逰表止取本躔度與時盤午正居子午圏下隨用他器測日輪高度以所得度識之高弧上如法安弧令高弧與躔度合為一處則視子午圏所指即其時刻
{{SK anchor|求朦朧時刻}}
太陽在地平下體雖不見而光實射于空中則此昏明之際政所謂朦朧時刻是也定限為一十八度如距太陽在限外者固宜地靣周暗合無照光然即在限之内因所行不同為時亦各有多寡或躔度在黃道為正出入則太陽徑離地平其行速為朦朧短或躔度在黃道為斜出入則太陽畧遶地平其行較遲得朦朧長試令如法安儀將高弧上十八度與日躔正對之度{{SK notes|在束用西互易之}}從地平數起依限于赤道圏作識隨去高弧視本躔度之對度在赤道上交地平為何度則依赤道相距之弧變時即得朦朧長短時刻欲用時盤則以午正與本躔度正對子午圏餘法同前如北極高四十度太陽在星紀初度若查晨刻必安高弧于西地平令弧上十八度與鶉首初度等即時盤約得卯正{{SK notes|躔度東入十八度故}}則是本日朦朧之初刻計至太陽出約差六刻或安高弧于東地平令本儀以鶉首初度與弧上十八度等得酉正為昏刻之末界此時太陽巳西入六刻又如太陽在鶉首初度宜以星紀初度與高弧十八度等東西俱同前法得本日晨初在丑正二刻昏末在亥初二刻總朦朧各得八刻因知朝夕所得同而冬夏所得異也
{{SK anchor|求距太陽出入前後時刻}}
以太陽出没之時較前得時即于晝夜長短中推取此亦一法也然又有從升入之度求得者如法安儀竪表于本躔度轉儀令表無射景因識赤道交東地平度{{SK notes|赤道升降是}}復轉儀使東至躔度交本地平亦並識其赤道同居之度{{SK notes|日升度是}}兩升度相較必前減後餘為日出距本時之弧化時即所求前距時刻或于表無射景時識赤道交西地平度{{SK notes|赤道入度是}}又復定赤道與本躔度在西同居之度{{SK notes|日入度是}}兩入度相較必後減前得赤道弧為後距時刻如北極高四十度日躔鶉首初度設巳正初刻表無射景必東地平得赤道一百四十九度西地平三百二十九度令躔度至東復得赤道六十九度與前度相減餘八十度化為五小時○二刻即本日巳正之前距時刻若令躔度至西復得赤道一百一十一度借全周減前三百二十九度餘一百四十二度化得九小時○二刻乃本日巳正之後距時刻也欲用時盤必先以午正與本躔度上之遊表居子午圏至表無景處得本時刻隨將躔度交東西地平則本圏兩次所指時刻即距本時之前後時刻
{{SK anchor|求七曜時分}}
七曜輪轉各主一時名為不等時盖晝夜雖共分二十四時然此則晝自晝夜自夜各平分必得十二時而晝夜之長短所不論也所以赤道上弧亦不得定以十五度為一小時{{SK notes|七曜輪轉之時一太陽二金三水四太隂五土六木七火因推每曜當得一時必自日出起算所得第一時之曜即為本日之主如遇昴日其苐一時應太陽本日遂屬太陽依次輪轉次日苐一時屬太隂太隂亦為次日之主餘倣此}}法先查晝長總時{{SK notes|依前法}}化為分以十二除之所得數為本晝不等之一時次于黃道圏查本晝躔度令與時盤午正依法相對復移躔度至東地平以定日出時{{SK notes|依常法}}從此依先得七政不等時平分盤周自日出至日沒之處後用表依常法測日依新分盤得時如北極高四十度最長晝為一十五小時化得九百分以十二除之得七十五分為本日一不等時{{SK notes|正五刻}}或依前設已正表對太陽無景時盤得新分四時三十分為自日出至巳正之不等時也與十二相減餘七時四十五分為巳正至日没之不等時也
{{SK anchor|求夜時刻}}
太陽依左行分晝夜故此獨為時刻之原乃欲以星曜定時者必先求其赤道上經度距太陽若干隨以相應之距弧加于午正變為時即所當測之時刻法依極安球令本躔度及時盤午正相對後用象限等器測星出地高度并識其方位{{SK notes|東或西}}依之安高弧轉球以星對高弧于前所測度視子午圏所切時刻即本時刻或不測星高度{{SK notes|先以本躔度合時盤午正}}止將本儀取正南北視至天中之星{{SK notes|或出沒之星亦可}}即于球上移居子午圏而圏下所指時刻是其時刻假如太陽躔降婁初度即將本度正合盤上午正設角宿南星至天中乃移球上本星居子午圏下得時為丑初初刻○六分凢星及各節氣躔度俱凖此若依赤道度求時如前法以本躔度及時盤午正居子午圏並識圏下同居之赤道度轉球以星所測得度正對高弧復識其居子午圏之赤道度將前後相距之赤道弧化為時乃星居午正之時刻必加于午正時得所求時刻如前角宿南星至天之中得赤道同居為一百九十六度{{SK notes|從春分起算順數因躔度在降婁初度故止用星赤度化時}}查表應十三小時○四分加于午正為丑初初刻○四分{{SK notes|日躔不正在春分後得度减去前度不足借全周減之}}
{{SK anchor|求太陽等曜距午正之弧}}
法先以本曜所行度與時盤午正居子午圈因識其同居之赤道度後轉儀任所設時居子午圏復識其同居之赤經度兩經度相減所餘必本曜距正午之弧如太陽躔壽星十五度赤經為一百九十四度轉儀令辰正初刻居子午圏則同居赤經為一百三十三度前後度相減餘六十一度即太陽距午正之弧也他曜倣此
{{SK anchor|求日月食之原}}
日月地三體必并居一直線上始有食盖日體恒居一直線之初界而彼界則月體地體叠居焉如月體居界末則月靣之日光食于地景地體居界末則地上之日光食于月景{{SK notes|月體厚不能透光故}}但太陽本行恒依黃道中線而地居天之中心一為日光所照則此靣受光彼靣必生景雖所射景與日正對亦不能越黃道之中線以為規也乃太隂本行多在黃道内外大端距日與地所居之直線逺則朔望無食惟出入黃道之處與日與地相參直在一線上則朔望必食試于本儀考之設太隂在隂{{SK notes|黃道北}}陽厯{{SK notes|黃道南}}距兩交甚遠任太陽在何宮度使轉太隂本圏與日體㑹為朔或正對為望從而視之必日月不能與地並居一直線無縁得食若移太隂至正交或中交不拘得何宮度與日相會或相望必日月地之體並居一直線本朔望時雖欲不食不可得也
{{SK anchor|求交食方位}}
日月相食之輪或從失光之處求之或從存光之處求之其起復方位恒自不同此中繇于多縁如黃道斜月在南北二曜居正午前後俱能變易方位一一細推其故甚難惟于儀上視之瞭如指掌法論日食依先所算黃道上二曜視度中心圖一小圏當日輪并依太隂視距或南或北復圖一圏與前約等即當月輪{{SK notes|求初虧俱依二曜初虧各視度求食甚復圓必依食甚復圓時之視度}}隨令時盤午正與躔度相對轉儀令子午圏切初虧等時後以高弧正居二曜之心所至地平即其所食方位也若月食法同惟與太陽正對之處圖地景圏徑約一度半其左右或前後依月距及各宫度繪圏畧小即得月食之象假如{{YL|崇禎九年}}正月月食三分餘因太陽躔娵訾約二度以本度對時盤午正乃于太陽正對處{{SK notes|實沈約二度}}圖景並月體圏轉儀令卯初{{SK notes|初虧時}}正居子午圏即因月輪距南約五十分{{SK notes|以木行未至景心論}}以高弧試之尚距正東十餘度得其向東北至食甚時月輪又低東行又多約與景心南北相對故此時得其向正北也若欲查二曜初虧等時距地平高即依時轉儀令高弧從天頂過二曜之中心至地平數之即得二曜高度如前月食初虧依卯初定儀而以高弧過太隂圏心則地平上約得十九度即月初虧高度也
{{SK anchor|求彗星逰星經緯度}}
先任測一恒星之高度如法安球必使高弧依所測星高度與球上本星脗合隨測彗星或五緯地平經緯度而以本經度查于球之地平隨將高弧過所測之星高于球上用㸃作識因較黄赤道所距度皆依前法即得其星之經緯度又一法先測彗星高度并測一恒星與本星相距之度隨依彗星方向將高度于高弧上用㸃作識乃復用規器于赤道上量其二星相距度而以一銳指恒星一銳指高弧所識㸃{{SK notes|高弧進或退必以規銳至其㸃為定}}即得彗星經緯度或不必測彗星高度而惟測與一恒星相距之度復以界尺量之更求一恒星與此二星同在一直線而球上任將高弧縱橫安之必依二恒星引對則高弧所得恒星距彗星度㸃之球上又可得彗星實度遊星俱倣此若彗星有尾欲圖全容即依前法先測得其首後測其渾體之長短并量一恒星同居直線上隨于球上使高弧從首至本恒星依先所測之長識之球靣即得星尾之所止或正引高弧向太陽躔度以數其長短于球上為號亦得盖因彗尾多向太陽對度故也
{{SK anchor|新法算書卷十七}}
<子部,天文算法類,推步之屬,新法算書>
</poem></onlyinclude>{{SKQS footer|title=新法算書|section=卷十七|prev=卷十六|prev_link=卷016|next=卷十八|next_link=卷018|type=子}}{{PD-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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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算書 (四庫全書本)/卷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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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算書卷十八 明 徐光啟等 撰渾天儀説卷三
{{SK anchor|立象}}
立象者何任所得時刻應何宫度依之以推定十二舍也而各舍所當居之度分並經緯諸曜皆從本度起算則此因時之變得天之容乃占驗所繇以生苐此中{{SKchar|1606}}要在定每舍之初界{{SK notes|即初度}}舉所應得分數繪以方圖或圓形隨㸃入星曜即渾天之象成矣法依本北極高安球以本日躔度與時盤午正較對始轉球與盤將先所得時刻居子午圏下而本球宛然一當時之天象次于西地平識同居之赤道度並得相應之黄道度即苐七舍初界次起半圏至赤道上距三十度之限所得黄道度乃苐八舍初界遞起遞加盡得地平上各舍初界而地平下諸舍則以黄道相對處可定如一與七二與八三與九四與十五與十一六與十二之類是也假如{{YL|崇禎九年}}正月十五日辛酉曉望月食順天府食甚在卯正一刻二分日躔在娵訾宫一度五十三分因此時求各舍躔度先以日躔對時盤午正依法轉儀得西地平交赤道一百五十度交黄道鶉火宫一十三度此即七舍初界正對東地平得𤣥枵宫一十三度為苐一舍初界{{SK notes|即命宫是}}上居天中得析木宫二度為苐十舍初界正下得實沈宫二度為苐四舍初界半圏交赤道一百八十度{{SK notes|距前數三十度}}得黄道壽星宫初度為苐八舍初界正對之降婁初度起苐二舍又以半圏交赤道二百一十度得大火宫九度為苐九舍正對之大梁九度即苐三舍後移半圏至子午圏之東得析木宫二十度為苐十一舍星紀一十度為苐十二舍而正對處即實沈鶉首相等之處為苐五及苐六舍因而上下左右四角{{SK notes|四角占驗最得力處}}定矣復求緯星所居之舍或依表預算或徑用推定七政細行則以本北極高及本時刻取各曜相應度分入其舍若星近舍初界有距度或可入前舍中必先以黄經緯安球上隨以本曜所居之處求于本舍而以前所立象定球漸移半圏如法起舍乃星入前後界内者即得本舍是也若地平下各舍之星法起南極于架上與北極等高移前苐一舍之初界至西地平而天容在地平下者反居地平上即得諸曜本舍之界如以鶉火十三度交西地平至壽星初度總弧内得前月食惟木星與太隂畧近查丙子年七政細行食甚時木星躔鶉火二十九度五十七分而火星則躔大火三度三十分應入八舍土星躔星紀一十一度三十分緯北三十四分必在十二舍之初界太陽金水二星皆在娵訾宫因同入命舍其土星依本經度惟緯北三十四分故得在十二舍之初界若距黄道北或一度半或二度試以舍圏限之必其已入十一舍因近頂緯多故也求恒星法同此盖此象一立則凡各曜性情勢力强弱可考而知窮理之家借以觀變于未然鮮有不騐者{{SK notes|其法詳天文卷中}}
{{SK anchor|求兩星于立象圏上相合之時}}
凡兩星本各無力一合即増力此實足為所立象損益之原也故以初得某星某宫度主人生命等事者安東地平{{SK notes|依本地北極高}}即應查其與某星相合否盖轉立象圏于球面上下得二星在通徑上即命星在地平時其星必合否則令球與立象圏各自那轉後求其當合時法必得二星能如此合遂識赤道交子午圏度次移本日躔度合子午圏併識其同居赤道度乃以前赤道交度減後赤道交度餘度化為時刻即得二星應合之時如極高四十度一星在鶉尾宫二度距緯南三度又一星在本宫四度距緯北一度本日躔鶉首宫七度試轉儀併半圏見子午圏西未合必過東近地平方可得合而合時赤道則以七十五度交子午圏便移日躔至子午圏下得同居赤道九十七度為前度所減{{SK notes|先借全周後減}}餘三百三十八度化為時得二十二時二刻四分即二星去午時後合圏下之限
{{SK anchor|求經緯星相照度}}
凡兩星相照増力或阻力多以向黄道為凖大約有五等如㑹合即同度同分為宻而同度不同分者則謂之疎六照以六十度為界四照止于一象限三照以四宫相距而云然望照則以正相對而得半圏之距乃此數照又各有親或逺者盖星體居正照之界即親而力强若體未正居其界而苐以光居之即逺而力弱至若光之前後雖同而各星所定之限有異如土得十度{{SK notes|前十後十}}木十二度火八度太陽十七度金水皆七度太隂復十二度經星凡苐一等有七度三十分二等五度三十分三等三度三十分四等一度三十分五六等最微力弱不入其數總之除㑹望二照餘皆以順十二宫為左照逆十二宫為右照試于儀上考之法用規器量黄道上任取一照之界{{SK notes|六十九十等度}}以星為心于黄道左右分順與逆照之限假如求大角四照以九十度為限將規一銳居本星體一銳指左界九十度必至星紀十七度為順照指右界九十度必至鶉首十七度為逆照若七政必先依各經緯度安其本位餘法同前又一法用立象半圏先依北極出地安球任取本時升度居地平乃移半圏徑過其星依之于赤道上作識後轉球從前所識赤道度相距三四等照界仍移半圏其上所指黄道度即星照所至界也假如升度在夀星十六度求軒轅大星六照限必移升度于東地平立象圏過星指赤道一百三十八度復加六十度應一百九十八度居立象圏即併得壽星宫十六度居本圏為軒轅大星六照之左限其右限則以反減六十度為法
{{SK anchor|求嵗旋}}
凡從前所取時刻至太陽復躔元度分其中相去總數謂之嵗旋盖依後時所立象較前象所得七政等星居舍内應増或阻前星之力即效驗所繇變也法令球依前立象之時定住視赤道交子午圏若干度為前象天中升度今越若干年復求後象天中之升度必每去一嵗加八十八度四十九分滿全周則去之餘數即後象赤道交子午圏度使之于本圏正合可得天容依嵗旋之時因以定各舍宫度而各星安舍法亦同前假如{{YL|崇禎元年}}正月酉正時立前象因太陽躔𤣥枵一十六度一十九分依法轉球令時盤酉正交子午圏得赤道交本圏之升度為五十度設相去八年復立象為{{YL|崇禎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SK notes|太陽躔元度是}}則以八乗八十八度四十九分去全周餘四十度三十三分為後象之升度移居子午圏得本圏指酉初二刻為嵗旋之時如用立成表細求即後嵗中先查太陽躔元度分之日為嵗旋終之日次以後象升度減太陽是日之升度{{SK notes|不足減借全周減之}}餘數化為時刻分即得當日立象之時刻焉假如因十二月二十九日太陽躔元度為嵗旋終之日其升度三百一十八度四十八分後象升度四十度三十三分不足減借全周共得四百度三十三分減去前數餘八十一度四十五分化為五小時一刻一十二分{{SK notes|從午正起算}}
{{SK anchor|加升度表}}
{{SK anchor|引照元與増力元相合}}
凡初得某星某宫居某舍因之以占所效是謂照元設更有一星或一宫所居舍能増力或阻前效即謂為増力元二元必各依定時著力乃就中求以前者至後之位或反以後者至前之位俱依赤道弧相應二元之距為限轉球查其弧之大小為引則一度應一年度數旣定應在何時亦可限矣故引後至前以順宗動為正而引前至後則因五緯逆行時用之遂名曰反引皆于球上
可得正引者何轉球先依天象安定令黄道應苐一舍初界之度正居東地平次查照元移象圏徑過其上併識赤道合子午圏度又轉球右行以増力元至半圏復識赤道交子午圏度則先後所識之間弧乃指正引限而總數可推年時也欲反引安球令之轉同前惟立象圏宜先徑過増力元復識轉球時赤道過子午圏弧因以定其中相去之年假如北極髙四十度設大梁十度在苐一舍初界太隂離黄道娵訾二十度距北二度為照元火星近東地平躔大梁六度距南三度為増力元必先依各經緯度帶二曜于球上然後令象圏過太隂處所交赤道㸃約為三百五十二度{{SK notes|用本圏與用子午圏同}}次定住象圏移火星與本圏正對約得赤道交圏㸃為二十八度以所得前後度相減餘中弧為三十六度即正引之限求反引法亦同但引限在地平下必先起南極依北極出地度令黄道苐一舍初界之度正居西地平餘法同前{{SK notes|見前苐二卷}}
{{SK anchor|求引二元應止黄道何度}}
因照元漸離初得之象圏乃更有黄道相應故任至某年亦可求其相應度法先安球依本象令象圏與照元合隨查赤道交子午圏度因之順或逆取本度與年數所止限移至子午圏必此時交象圏黄道度即其年所引照元止限也如北極髙四十度設壽星十六度東出太陽躔𤣥枵六度為照元依去四十二年之數復求躔度因安壽星十六度于本地平安象圏于鶉火六度{{SK notes|與𤣥枵對度因後在地平下故}}得子午圏交赤道一百一十度以加四十二度依之應一百五十二度交子午圏得象圏交鶉尾一十六度即娵訾一十六度{{SK notes|正對宫度是}}為照元去四十二年所至限若照元自居四角不必用象圈依所取年數轉球復居本角黄道度即照元所止度設壽星十六度為照元而出地平者亦即此度則得地平交赤道二百零一度令球右轉以赤道四十三度至地平則所并居之大火十九度即為照元任取之年後止限又設増力元亦居地平等角即以同居赤道度減年數之度所止限復移至地平等角亦即得黄道交地平等角為其當年所至之限或増力元不正居角仍用象圏與之交并識其所過赤道度減總年數餘度限移至本象圏復得并交黄道度為増力元當年之限也
{{SK anchor|依渾儀解圓線三角形}}
圓線三角形者何乃過球心大圏相交三弧之形而各弧不及圏之半周所成也盖形内每兩弧共抱一角在間者謂之腰弧而與角相對之弧即底弧或又謂直角三角形内以所抱直角弧為底弧及垂弧即與勾股不異而以所正對直角者為{{SKchar|2959}}弧論角其大小以對弧之大小為則盖用規器以本角為心以九十度為界則兩腰間之弧{{SK notes|腰先引長}}必量其角得本弧為一象限即對角為直角過象限為鈍角不及象限乃為鋭角凡弧或角不及滿象限之度名之為餘又凡兩腰引長至合一㸃則得抱角之對三角形以底弧為公底以對角為等角而餘弧餘角皆前三角形所不及滿一百八十度之餘弧餘角者也因止一直角三角形得餘皆鈍角者則與直角正對之形内腰間角必直餘反皆銳也如止一直角三角形得餘一鈍一鋭者則與鋭角正對之形内惟前形直角相連之角為直角餘皆銳角也如圖乙戊丙形内設戊為直角乙丙皆鈍角即其對形乙甲丙内得甲為直角乙丙皆銳角也又丁丙戊形内設丙為銳角戊直角丁鈍角即其對形為丁巳戊而戊角獨直丁巳皆銳角論斜角形如三角總為鋭角必對形獨存一鋭角餘皆鈍角也設乙甲丙形内甲為鋭角即得對形乙戊丙内
戊亦為銳角乙丙皆鈍角如三角總為鈍角乃對形反存一鈍角餘皆銳角也設乙戊丙形内戊為鈍角即乙甲丙内甲亦鈍角今解三角形法多論不及一象限之弧即鋭角之底是也因以斜鈍角形先變為鋭角形以直角形有一或二鈍角者亦先改為對形則就中推求之法與解原形不異即餘弧餘角之理所繇出也今用渾天儀解之亦倣此但先解直角形盡之于三比法有以先得一鋭角并與各弧者又餘鋭角復并與各弧者又以其底同各腰或并得二腰者各列法如左
{{SK anchor|任取一弧一鋭角求餘弧及餘角}}
設甲乙丙三角形内甲為直角其底乙丙餘弧即腰則乙與丙皆鋭角也先設得乙丙直角之底弧及乙角欲求餘盡解本三角形法架内北起子午圏令赤道前髙依本角之度然後或東或西自赤道交地平處與本地平查底多寡之度以為限移過極圏至此限上即三角形儀上定矣如乙角為二
十三度半以前子午圏弧為則使赤道依之其左右交地平角即得對弧以定大小今甲為直角必于赤道交過極圏處求之則地平上得底若設乙丙底弧為六十度而移過極圏至本度{{SK notes|從乙角算起}}因大腰在赤道弧約為五十八度小腰在過極圏弧為二十度有半自過極圏交地平查各圏滿一象限即以其限安髙弧得二圏間之弧為丙銳角之對弧約七十八度又設以小腰及本角求餘弧及餘角即先定角等法同前而以所先得甲丙弧{{SK notes|如二十度半}}與過極圏上為㸃移之至交地平必自得腰與底弧合前度即丙角亦在髙弧同矣或以大腰查求其餘亦先定乙角而轉儀以漸進赤道弧入地平令自其二圏相交之處獨餘五十八度至過極圏交赤道之角必餘法餘度亦合前也今試以三弧各與丙角為先得如底為六十度求餘弧餘角法移過極圏至地平距子午東或西三十度{{SK notes|六十度餘是}}定住球使髙弧距二圏相交之處各滿一象限得間弧為七十八度即所設之形凖否則宜前或後起子午圏必令髙弧對丙角如其度為止即子午圏自地平以上得對乙角之弧而直角兩腰皆明矣或設先得大腰與丙角必進或退赤道圏定其腰之大小{{SK notes|如五十八度}}即安髙弧而起子午圏依前法求餘弧及餘角也或以小腰及丙角求餘即先于過極圏查腰弧大小之度使之交地平以試髙弧得全形盖對角弧不及其度即球宜北起過極圏宜南下若對弧已過其度則球反宜南起隨移過極圏東西得正然後餘角餘弧皆依前法凖得矣任取一腰一底或二腰求餘弧及諸角先設得小腰與底弧皆依前度法令球轉東或西以過極圏限底弧之度{{SK notes|如六十度}}視本過極圏自赤道至交地平弧若正合其度{{SK notes|如二十度半}}即三角形已定否則前後起儀求小腰務合于地平乃所對大腰亦復得五十八度而查乙角丙角必同前又設得大腰與底弧亦先定底弧度漸起球或下令之左右轉以并對大腰度即小腰亦自合而求角必依前法也或復設得二腰求底與角即先定大腰令球下或起即得餘腰與底而求角亦不異前也
{{SK anchor|解斜角三角形總為六題}}
其一曰以二腰及間角求底弧及餘角如甲乙丙三角形内丙為鈍角甲乙皆鋭角設先知甲角{{SK notes|即間角}}則乙丙為底餘弧皆腰也如甲角為三十度大腰六十度小腰止五十度法于子午圏查距極{{SK notes|南北不拘}}六十度之弧移其限于天頂次用過極圏令
距子午圏左或右而以赤道三十度為限末安髙弧東西必依極圏所居方位令之交極圏距極限五十度即三角全形定矣大都子午圏為大腰極圏為小腰髙弧為底因而如前圖得乙丙底為二十六度有半乙角以地平為對弧在子午圏及髙弧之間得五十九度有半所餘丙鈍角欲求其對弧未免再移球故先依髙弧于球面上界線後轉極圏令交髙弧之㸃正居子午圏下而并其子午圏起之以當天頂乃復依先界之線安髙弧而以至地平為限則此限及子午圏之中弧即丙餘角之對弧為一百八十度所減存得丙角一百零三度若用渾儀求之線宜界于黄道上或髙弧本位不與黄道遇即于未轉極圏之先移髙弧于正對地平度所遇多寡度界線其上餘法同前而所得弧即正丙鈍角之對弧也其二曰以二弧及先所得一弧之對角求餘弧餘角如前圖設先得甲乙弧六十度乙丙二十六度半及丙角一百零三度法起子午圏以二十六度半為距極之限令之居天頂則自極至頂得乙丙弧將秋分經圏西距子午圏十三度
{{SK notes|依赤道為則}}或將春分經圏東距十三度則自二至經圏至子午圏其中得赤道弧為一百零三度乃丙角之對弧也又安髙弧使之以六十度{{SK notes|自頂下數}}交過至經圏即以髙弧得甲乙以經圏得甲丙而甲乙丙形全矣今查甲丙必為五十度乙角則自髙弧至子午圏在地平上必五十九度半所餘甲角因依髙弧于黄道上界線然後移經圏交髙弧之㸃以正居天頂而依界線復安髙弧得交地平至子午圏之中弧為三十度或不移球止安髙弧于地平正對之處用規器于前交經圏及髙弧一象限之界量二圏所距亦必得三十度為甲角之度也設反得甲丙五十度乙丙二十六度半及甲角三十度以求餘弧餘角法起子午圏令距極五十度之限在天頂次轉儀使過極圏距子午圏之東或西依赤道上三十度為則即于髙弧自頂而下數至二十六度半以之交經圏即得餘弧于本圏為六十度而髙弧在地平上其距子午圏一百零三度乃為丙角之對弧仍依髙弧在黄道上作線令前交之經圏六十度居頂用髙弧順線下至地平必得五十九度半即形内乙角也其三曰以二角及先所得一角之對弧求餘角餘弧設甲乙丙形先得乙角為十度半丙角為一百五十四度半又得甲丙弧對乙角為二十三度半宜求甲角與甲乙及乙丙弧但既先得甲丙對乙角之弧亦應知甲乙對丙角之弧過象限否今使過象限法查經圏左右赤道上之十度半令之正居子午圏
隨于地平上從北去南查一百五十四度半以之安髙弧因而起或下子午圏必視其所交經圏之㸃距北極出象限外乃并視經圏所交髙弧之㸃必距天頂二十三度半一得距度凖即本形定矣盖乙角在極中經圏及子午圏之間與正對赤道得其若干{{SK notes|十度半}}丙角于地平{{SK notes|一百五十四度半}}甲乙弧于經圏上約得一百零六度乙丙于子午圏上得八十四度半止餘甲角必起髙弧與經圏所交之㸃至頂而求其角于地平依前法得其為二十七度其四曰以二角及角間之弧求餘角餘弧如前形内設甲角為三十度丙角一百零三度甲丙弧為五十度法自極中查子午圏上五十度令之居天頂為甲丙弧查地平去子午圏北一百零三度以安髙弧為丙角末以赤道上距經圏三十度之限移居子午圏乃得甲角而餘弧自明矣因而髙弧上得乙丙為三十六度半經圏上得甲乙為六十度若求餘角必起髙弧所交經圏之㸃至天頂依前法查之乃得其五曰以三弧求諸角設甲乙弧為六十度乙丙為五十度甲丙為二十六度半法使甲乙弧在子午圈出極中至天頂即以之安髙弧令以二十六度半{{SK notes|從頂算}}交經圏距極五十度之限必得乙角于赤道圏
甲角于地平而丙角則起經圏五十度至頂依前法求也或使乙丙五十度在子午圏而以髙弧安經圏之六十度即乙角可在赤道上得丙角則反在地平甲角則起球求之法同前其六曰以三角求諸弧設甲角為五十九度半乙角為三十度丙角為一百零三度法轉經圏于子午圏之東或西任取相距三十度或五十九度半或一百零三度皆以赤道弧為則必得相應之角在經圏過極之處安髙弧亦同法蓋其交地平距北或三十度或五十九度半或一百零三度必皆在地平上算而相應之角則在天頂但安髙弧必先于地平取凖乃于天頂未定之時漸起或下儀試二弧逺近相交之處以對餘角其法或識髙弧交經圏之㸃于頂而地平上試所求角正對之弧或用規器從髙弧與經圏相交之各㸃距一象限量其二弧所距{{SK notes|必先轉髙弧于地平正對度}}得合餘角即初起之球必凖否即更移之總以試定三角後而其弧自明矣
{{SK anchor|依比例原法復解圓線三角形}}
圓線三角形中之比例總歸四原因生四公論以盡解或直或斜三角形之理一論曰凢多直角三角形得銳角同近底線者以較其{{SKchar|2959}}及埀線之正{{SKchar|2959}}必皆互得比例設後圖于儀上甲乙丙丁為地平戊為天頂從戊過甲
戊丙與庚戊巳皆以直角交
地平彼為子午圏此為髙弧
乙辛丁當赤道圏以直角交
子午于辛以斜角交地平于
乙于丁盖多三角形中取二
形即丁辛丙及丁壬巳乃二
形中有丁辛與丁壬為{{SKchar|2959}}線辛丙與壬巳為埀線丁丙丁巳皆底線銳角在丁依常法以辛癸及壬寅兩{{SKchar|2959}}線之正{{SKchar|2959}}與辛子及壬丑兩埀線之正{{SKchar|2959}}互相較先得三線其餘線俱可得矣今用渾儀顯之試以二{{SKchar|2959}}線及大形中之垂線求小形中之垂線因而設丁辛得九十度為赤道一象限丁壬為赤道四十二度之弧辛丙則其地平髙得四十八度二十五分法移髙弧在壬下至地平得壬巳弧為三十度二分或安髙弧以三十餘度交赤道圏即自限小形之{{SKchar|2959}}可并得兩{{SKchar|2959}}線欲求大形中之垂線則辛丙必為子午圏上之弧自地平至赤道髙四十八度二十分或以二垂線及大形中之{{SKchar|2959}}線求小形中之{{SKchar|2959}}線各依前所定度則自壬髙弧交赤道處至本赤道交地平丁必得四十二度二論曰凢多直角三角形得銳角同近底線者以較其底線之正{{SKchar|2959}}與{{SKchar|2959}}弧之切線必皆互得比例如前圖三角形同而大形底弧之正{{SKchar|2959}}癸丙其切線即卯丙小形底弧之正{{SKchar|2959}}己巳其切線為辰巳皆可反復相解或求垂線或底線必以算
乃得今于渾儀上查之設赤道
髙同前髙弧交處亦同前度必
所得垂線亦不異前若求丁巳
底線即自赤道交地平至髙弧
切地平之處得其弧為三十度五十餘分因依常法凡{{SKchar|2959}}弧之正{{SKchar|2959}}與垂線之正{{SKchar|2959}}得比例可互求而底線之正{{SKchar|2959}}較垂線之正{{SKchar|2959}}則否何也盖垂底兩弧之正{{SKchar|2959}}各圓線形内不能合成一直線三角形故{{SK notes|見前苐一圖}}用渾儀可免直線形止須以圏相交處即得各弧之長短大小焉三論曰凡圓線三角形其線之正{{SKchar|2959}}必與對角之正{{SKchar|2959}}得正比例如後圖設甲乙丙為直角三角形直角在丙餘皆鋭角各邊引長為一象限至壬至戊至丁自丁復引象限至子至庚因得乙丁巳斜角三角形今依常
法直角形内求甲丙邊即因先比之
丙角與甲乙或甲角與乙丙推乙角
與甲丙之比例求乙角即因甲乙反
比之丙角或乙丙與甲角亦算得甲
丙與乙角又求乙丙應以甲角較推如丙比甲乙同而反求甲角應以乙丙邊推如甲乙比丙同此反復用八線表推求法也若用渾儀即本圖内子甲壬自當地平必得天頂在丁而子丁壬為子午圏設辛乙戊為赤道丁乙丙為黄道或當髙弧則直角形中之三邊各顯于本圖各有定度可取盖論角則丙角自顯為直角以丁子弧可徴餘角皆以對弧得則甲角以戊壬乙角以辛癸是也試于斜角三角形内先求乙巳邊必以丁對角推之用乙與丁巳或巳與丁乙之比例求乙巳等角亦以對邊求之法必同前但查表或疑其所求角應鋭與否{{SK notes|如查正{{SKchar|2959}}九二七一八應六十八度并應一百一十二度}}必以取凖圖形為正或用天球尤易明盖設丁庚為髙弧得丁角于丙庚地平弧乙角在兩道相交之處必對則在過二至之圏弧巳角旣為鈍角乃左右之邊無以定其象限必球上自頂順髙弧界線而線交乙巳弧之㸃移至頂則球一面依先界線安髙弧必盡于地平一面赤道亦自至地平彼此間地平弧即能量定巳角矣四論曰凡圓線三角形兩邊各小于象限先以兩邊弧自并後又以小邊并大邊之餘弧而即以此後總弧之正{{SKchar|2959}}或減先并總弧之餘{{SKchar|2959}}或加其過象限弧之正{{SKchar|2959}}所得線半而用之乃以求第三邊即前兩邊間角之矢與他線如全數與前半線所復得線為後并弧之正{{SKchar|2959}}所減必餘第三邊之餘{{SKchar|2959}}或為後并弧之正{{SKchar|2959}}所加亦餘第三邊過象限弧之正{{SKchar|2959}}若反求角則他線與角之矢如前半線與全數而他線亦為後并弧之正{{SKchar|2959}}以内減第三邊之餘{{SKchar|2959}}或加其過象限弧之正{{SKchar|2959}}所生因此三角形中之兩邊并較象限或等或小或大而各依之以推第三邊設角時直時斜皆同但推角設邊反異盖兩邊并較象限相等或小則設第三邊必小于象限獨兩邊并大于象限所設第三邊亦能大于象限故法雖同臨推種種畧異此等三角形歴家無所不用雖加減法若省然亦未免于煩欲查渾儀則捷若指掌何也以二邊及間角求餘邊先設兩邊并與象限等其一為四十七度其一為四十三度間角為五十度試于儀上極髙四十度即安髙弧令地平上依間角自南去東距子午圏五十度自頂于髙弧上查四十三度亦自頂于子午圏餘四十七度得其中黄道弧從娵訾宫一十四度至降婁宫一十七度共為三十三度即形内餘邊也復設兩邊并小于象限如各為三十五度間角與極髙同前得三邊在中黄道弧則自降婁宫九度至大梁宫六度共為二十七度又設兩邊并大于象限如各為六十度餘皆同前得第三邊在黄道弧自𤣥枵宫二度至娵訾宫十五度共為四十三度若求角即以先所得三邊反查髙弧及子午圏之間角則所得三弧必生五十度之角苐原法凡得三邊小于象限者用其餘{{SKchar|2959}}與後并弧之正{{SKchar|2959}}相減大即以其大弧之正{{SKchar|2959}}相加乃儀上亦無二法如黄道自𤣥枵宫一十八度至實沈宫初度共一百零二度為苐三邊其對角當在髙弧及子午圏相距之地平上得一百一十度此則抱角之二弧并必大于象限也今試以公論用儀解日食内所算三角形則凡直角形歸一種斜角形又歸一種其列二等如左
{{SK anchor|求時圏與地平交角}}
時圏與赤道經圏及過赤極圏皆一而獨以其所用有分别焉設太陽居正午其過時圏至地平正交必為直角若午前後因斜交地平得角亦斜且大小不一復設太陽在正東距正子午圏共六小時則過時圏至北極得九十度其交角大小與極髙度同使交角在正午及正東西間即以髙弧求其大小法從交㸃各圏上正去九十度安髙弧{{SK notes|地平上算}}必本弧上從地平至交時圏間度為時圏交地平角也假如太陽躔降婁宫初度設時為辰正二刻先將午正與本躔度并居子午圏下後轉儀令辰正二刻正切子午圏乃本時圏交地平從正東起南去四十度以之安髙弧又距本度滿一象限則又在正北之四十度以此度復安髙弧從地平上數起得交時圏五十三度為時圏交地平角也
{{SK anchor|求地平與黄道交角}}
法用髙弧過黄平象限下至地平即因髙弧為大圏以所正對交角之弧能量其大小則必自地平至其交黄道㸃乃得黄道交地平角也假如北極髙四十度設實沈宫初度居地平東出得平象限偏子午圏之東以髙弧從此㸃過至地平約得三十四度一十分為地平及黄道二圏之交角盖黄道因半周恒在地平上而平分左右各得九十度獨冬夏二至此限正合子午圏外此則限每偏東或西所以查交角用髙弧不能用子午圏也
求黄平象限距子午圏為三形之弧
黄道隨宗動左旋其交子午圏也時髙時庳因而兩象限之中㸃距天頂亦時近時逺且以斜升斜入故則九十度限大半偏東或西乃從冬至迄夏至限常在東從夏至迄冬至限常在西即從而得限及子午圏中之弧也今依法加髙弧使之過其限必以直角相交其角左右之弧一在髙弧一在黄道而相對之底弧在子午圏則三弧共為直角三角形也明矣本形内各弧亦能自顯度分乃限距天頂又距子午圏等度皆見于弧若更求髙弧距子午圏中黄道之對角必應查于地平即以髙弧距子午圏之中弧量之乃得且本弧大小正與黄道出没之廣弧等如北極髙四十度設大梁宫初度為平象限因偏東十四度以安髙弧得其至地平切子午圏東二十七度即象限偏子午圏對角之弧與黄道自正東去北之出正西去南之人等而髙弧自頂至交限㸃則三十度也
{{SK anchor|求子午圏及黄道交角}}
凡黄道以冬夏二至交子午圏成角者必為四直角因子午圏當過黄極並二至圏此間必正相交故也使以春秋二分交即為斜角得對弧正與兩道最相距之餘弧等從此距分漸逺交角亦漸易必自冬至至夏至交得鋭角向東北或西南自夏至至冬至亦交得鋭角向西北或東南法以黄道度正合子午圏定住移交㸃至天頂從此至地平兩圏各成象限則其間地平弧能量交角之度如大梁宫初度交合子午圏七十九度{{SK notes|從北極算}}必移其七十九度在頂與本宫初度相交其二弧至地平間必抱七十度東北與西南皆等又設鶉火宫以十五度相交因在子午圏七十四度移本度居頂得二圏至地平中弧必為七十二度西北與東南皆等
{{SK anchor|求髙弧與黄道各度之交角}}
先依黄道距午正前後度以赤經圏交黄道角或加或減于高弧交經圏之角乃得高弧與黄道或正或餘{{SK notes|形内外是}}之交角此原法也今用渾儀可免加減徑安高弧交黄道于其距正午度即依前法界線隨移本度至頂復依線安高弧必得角于對地平弧矣如北極高四十度設大梁宫初度距午正六十四度{{SK notes|東西無異}}使髙弧交其躔度因得界線後起大梁初度居頂依線復安高弧即得所指地平五十八度為髙弧交黄道角也或不必轉儀而獨移髙弧于地平對度用規噐于髙弧及黄道弧距前交㸃九十度之界量其二弧相距則地平上亦得五十八度如後圖甲為天頂丙戊黄道弧甲丁為子午圏平象限距其東設在乙日食在戊或丙依前第三及第四題公論以二曜躔度丙及定朔時先得丙丁黄道弧必
使丁居正午以髙弧過丙為甲丙
丁斜角三角形内求甲丙弧{{SK notes|二曜地平
髙之餘弧}}及丙交角盖以甲丙查得太
隂高庳差{{SK notes|丙巳是}}丙角與小形内交
角等因并得所餘巳角{{SK notes|壬自為直角}}而以之推丙壬時差及壬已氣差故也或依第一及第二題公論以先得黄道交子午圏丁㸃于儀上并得平象限相距之乙丁弧即安髙弧過乙限先得甲丁乙直角三角形内查甲乙本限距頂之弧而更使髙弧過丙躔度乃復得甲乙丙直角三角形内求甲丙弧及丙角皆依前法因解丙巳壬小形以求視差其法尤省
新法算書巻十八
</poem></onlyinclude>{{SKQS footer|title=新法算書|section=卷十八|prev=卷十七|prev_link=卷017|next=卷十九|next_link=卷019|type=子}}{{PD-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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硯箋 (四庫全書本)/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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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QS header|title=硯箋|section=卷四|prev=卷三|prev_link=卷3|next=|next_link=|type=子}}<onlyinclude><poem> 欽定四庫全書
{{SK anchor|硯箋卷四}}
宋 髙似孫 撰
古賦 古歌詩 古銘頌傳讃文狀啓
{{SK anchor|賦}}
硯賦 傅 𤣥
採隂山之潛璞簡衆材之攸宜節方圓以定形鍛金鐵而為池設上下之剖判配法象乎二儀木貴其能軟石美其潤堅加采漆之膠固合沖徳之清𤣥{{SK notes|曽南豊實録院謝賜紙筆硯表曰隂山堅石之璞用堅字似未知石傅𤣥賦曰石美其潤堅盖取此耶}}
石硯賦 張少博
硯之施也備乎用石之質也本乎山温潤稱珍騰異彩而玉色追琢成器發竒文而綺斑盖求伸於知己爰待用於君子故立言之徒載筆之史將吮墨以濡翰乃操觚而汲水始爛爛以光徹終霏霏而煙起或外圓而若規或中平而如砥原夫匠石流盻藻瑩生輝{{SKchar|1841}}負圖而乍伏鵲銜印以將飛設之户庭王充之名允著置之藩溷左思之用無違徒觀夫清光景耀真質霜净符彩華鮮精明隠映皎如之色比藏氷之玉壺煥然之文狀吐菱之石鏡當其山谷之側沉冥未識韞玉吐雲懐珍隠徳及乎因人而拂拭故能撫之類磬發竒音對之若鏡開新色既垂文以呈象亦澄瀾而漬墨硯之用也詎可興歎而焚石之堅然孰謂有時而泐斯可以正典謨之紀垂篆籀之則者也遂更播美六書傳芳二妙用之漢帝嘗同彭祖之席存之魯國猶列宣尼之廟是以遺文可述茲器爰匹匪銷匪鑠良金安可比其剛不磷不緇美玉未足方其質光鳥跡於青簡發{{SKchar|1841}}文於洪筆則知創物作程事與利并茲硯也所以究墨之妙窮筆之精者也
夫子廟石硯賦 王嵩㟧
昔夫子有石硯焉邈觀器用宛無雕鐫古石猶在今人尚傳從歎鳯兮何世至獲麟兮㡬年世歴近王近覇年止㡬徂㡬遷任迴旋於几席垂翰墨於韋編時亦逺矣物仍在焉非聖人之休佑安得兹而不捐洎乎俗逺聖賢教移齊魯列廟以居先師攸主上熒熒以光徹旁羃羃而色固介爾堅貞確乎規矩昔有諸侯力政周道無聞嗟禮樂之仍闕歎詩書之未分聖人乃啓以褒貶垂以典墳必藉茲器用成斯文盖石固而人徃亦事存乎硯云至乃方質圓形銅模{{SKchar|1841}}首雕飾為用陶甄可乆横綵烟而不絶添渌水之常有豈如石焉斯為不朽昔偶宣父厥容伊何旁積垂露中含偃波時代遷移去游夏而彌逺日月逾邁變炎涼之已多别有逢掖書生獻䇿東京仰望先哲攻文後成叨秉筆以當問愧含毫於頌聲
{{SK anchor|石硯賦}}{{SK notes|山水暉映墨妙筆精}} 黎 逢
有子墨客卿從事於筆硯之間學舊史之暇日得美石於他山琢而磨之其滑如砥欲研精而染翰在虗中而貯水水隨暈而環周墨浮光而黛起明而未融是以為用乆而不渝故以為美成器尚古徵闕里於素王匠法増華参㑹稽之内史且王言惟一道心惟微於以幽賛由之發揮從人之欲委質莫違代若遐棄文將疇依肅觀光而霧集賴設色而烟霏實將振文而為邦豈惟藴玉而山輝者哉君無謂一拳之石取其堅君無謂一勺之水取其净君其遂取我有成性茍有補於敷聞固無辭於藴映惟聖人有大寶昊天有成命莫不自我以載形因我以施令志前王之事業作後人之{{SKchar|1841}}鏡夫物遷其常天運不息水有涸兮石有泐代貴其不磷我則受其堅代貴其不染我則受其黒象山下之泉為天下之式因碌碌於俗間類栖栖於孔墨嗚呼辭尚體要文當絶妙雖濡翰其不疲無煩文而取誚然君子以其勁質或升之堂或入之室對此大匠厠諸鴻筆見珍於殺青之晨為用於草元之日夫氣結為石物之至精攻之為硯因用為名事若可乆代將作程斯器也不獨堅之為貴諒於人之有成
硯賦 吳 淑
採隂山之潛璞琢圓池於璧水成墨海於一紐侔夏鼎之三趾選自斧柯置之綈几或採於吳都山下或取於永嘉谿裏若夫蓮葉馬蹄之狀圎天方地之形木則貴其能軟玉則取其不冰鴿曽聞於銜水蟻或見於沈罾滴蟾蜍之積潤㸃鴝鵒之寒星爾其郎官之様鍾馗之製甄后則以為常用宇文則不能乆事劉宏嘗接於晋武彭祖曽同於宣帝盧攜怒以相投韓愈述其見瘞至於梁武不珍於翔鳯道支初得於浮樝蜯貽庾易鐵遺洪崖翫微茫之金線重㸃滴之青花亦聞稠桑美石興平青色筆連翰染浮津輝墨學時方俟於凍開洗處常聞於水黒張華以麟筆同賜左慈以素琴並得取端溪者價重千金出青州者名標第一或為祖先而増感或因雷霆而遽失至於汾水精竒墐泥妙絶歙山既重于龍尾西域但施於竹節祕雀臺之滑膩寶栗岡之潤潔斯所以作城池於筆陣非徒比石墨於讒說也
古瓦硯賦 吳 融
勿謂乎柔而無剛土埏而為瓦勿謂乎廢而不用瓦斷而為硯藏器蠖屈逢時豹變陶甄已徃含古色之㡬年磨瑩俄新貯秋光之一片厥初在冶成象毁方效姿論堅等甓鬭縹勝瓷人莫我知是冬穴夏巢之日形為才役乃上棟下宇之時扶同杞梓迴避茅茨若乃臺號姑蘇殿稱枍栺樓標十二之聳閣起三重之麗莫不瓴甋凝輝鴛鴦疊勢縫宻如鏁行踈若綴銜來而月影重重漏出而爐香細細觚稜金爵競託岧嶤玉女胡人争來睥睨陵谷難定松薪忽焉朝歌有已秀之麥咸陽有不滅之烟是則縱横舊趾散亂荒阡風飄早落雨滴仍穿藏瀰迤之春蕪耕牛脚下照青熒之鬼火戰骨堆邉誰能識處亦莫知年何斯邂逅見寵雕鐫資乎有作備我沈研磬在水以羞浮鐘因霜而謝響玉滴一堕松烟四上山雞誤舞澄明之石鏡當頭織女疑來清淺之銀河在掌異哉昔之藏歌葢舞庇日干霄繁華㡬代零落一朝委地而合隨塵土依人而却伍瓊瑶天祿石渠和鉛即合風臺雪苑落筆争邀依依舊物歴歴前朝沈家令坐上迴㸔能無淚下江中書歸來偶見得不魂銷有以見古今推移牢籠{{SKchar|1866}}漫成敗皆分短長一貫何樹春秋各千年何花開落唯一旦星隕地以為石盡減光輝雞升天而亦僊别生羽翰異類猶然浮生莫筭
{{SK anchor|歌詩}}
青花紫石硯歌 李 賀
端州石工巧如神{{SKchar|3714}}天磨刀割紫雲傭刓抱水含滿唇暗灑萇宏冷血痕紗帷晝暖墨花春輕漚漂沫松麝薫乾膩薄重立脚匀數寸秋光無日昏圓毫促㸃聲清新孔硯寛頑何足云
寄鄭碏疊石硯歌 莊南傑
媧皇補天殘錦片飛落人間為石硯孤峯削疊一尺雲虎幹熊跪勢皆徧半掬春泉澄淺清洞天徹底寒{{SKchar|3180}}{{SKchar|3180}}筆頭搶起松烟輕龍虵怒鬬秋雲生我今得此以代耕如探禹穴披峥嶸披峥嶸心骨驚座中髣髴到蓬瀛
硯詩 楊師道
圓池類璧水輕翰染煙華將軍欲定逺見棄不應賒
硯詩 李 嶠
左思裁賦日王充作論年光隨錦文發形帶石巖圓積潤循毫裏開池小學前君苖徒見{{SKchar|3609}}誰詠士衡篇
殷十一贈栗岡硯詩 李 白
殷侯三元士贈我栗岡硯灑染中山毫光輝吳門練天寒水不凍日用心不倦擕此臨墨池還如對君面石硯詩{{SK notes|崔徳符巨硯行對此陂陀一大硯可容十手磨松烟用杜句}}
杜 甫
平公今詩伯秀發吾所羡奉使三峽中長嘯得石硯巨璞禹鑿餘異狀君獨見其滑乃波濤其光或雷電聨坳各盡墨多水遞隠見揮灑容數人十手可對靣比公頭上冠正質未為賤當公賦佳句况得終清宴公含起草姿不逺明光殿致於丹青地知汝隨顧眄
韓少尹贈硯詩 韋應物
故人在遐逺留硯寵斯文白水浮香墨清池滿夏雲念離心己永感物思徒紛未有桂陽使裁書一報君
紫石硯詩 劉禹錫
端溪石硯人間重贈我應知正草元闕里廟中空舊物開方竈下豈天然玉蠩吐水霞光净彩翰揺風綘錦鮮此日傭工記名姓因君數到墨池前
栁子厚寄疊石硯詩 劉禹錫
常因同硯席寄此感離羣清越敲寒玉参差疊碧雲烟嵐餘斐亹水墨兩氤氲好與陶貞白松{{SKchar|1495}}寫紫文
硯詩 僧貫休
淺薄雖頑朴其如近筆端低心{{SKchar|3681}}潤乆入匣便身安應念研磨乆無為瓦礫㸔儻然人不棄還可比琅玕
{{SK anchor|古銘頌傳讃文狀啓}}
硯銘 王 粲
昔在皇頡爰初書契以代結繩民察官理庶績誕興在世季末華藻流淫文不書行書不盡心淳樸澆散俗以崩沈墨連翰染榮辱是若念兹在兹惟元是宅
硯銘 李 尤
書契既造硯墨乃陳篇籍永垂紀誌功勲
硯頌 繁 欽
有般倕之妙匠兮倪詭異於遐都稽山川之神瑞兮識{{?|⿰王斡}}璇之内敷遂縈繩於規矩兮假卞氏之遺模擬渾靈之肇制兮效羲和之毁隅鈎三趾於夏鼎兮象辰宿之相扶供無窮之祕用兮御几筵而優游
{{SK anchor|硯讃}}
顧辱斯硯乃尘翰墨自昔頡皇傳之罔極或厚或薄乃圓乃方斑采散色漚染毫芒㸃黛文字曜明典章施而不徳吐惠無疆漸漬甘潤吸受流光
即墨侯石虚中傳 李 觀
石虚中字居黙南越髙要人也性好山水隠遁不仕因採訪使遇之於端溪謂曰子有樸質沈厚之徳兼有竒相體貌紫光{{SKchar|2760}}呵潤澈頗負材器但未遇哲匠琢磨耳禮不云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子其謂矣今明天子御四海六合之内無不用之材無不成之器吾今奉命巡察天下風俗採訪海内遺逸安敢輙怠厥職見賢不薦者歟子無戀溪泉自取沈棄耳虗中曰僕生南土逺在峽隅自不知材堪器用既辱採顧敢不唯命是從採訪使遂命博士金漸之規矩磨礲不日不月果然業就虗中器度方圓皆有邉岸性抱謹黙中心坦然若汪汪萬頃之量也採訪使以聞於省司之考試使與燕人易元光研覈合道遂為雲水之交有司以薦于上上授之文史登䑓省處右職上利其器用嘉其謹黙詔命常侍御案之右以備濡染因累勲績封之即墨侯虗中自歴位常與宣城毛元銳燕人易元光華隂禇知白常侍帝左右皆同出處時人號為相湏之友
史臣曰衛有大夫石䃈其先顓帝之苖裔也出靖伯之後曰甫甫生石仲仲之後曰碏春秋時仕衛世為大夫焉即墨侯石氏與衛大夫即不同也葢出五行之精八音之靈嶽結而生禀質而名懐寶為玉吐氣為雲發硎利刃與天地長存者也
瘞硯文 韓 愈
隴西李元賔始從進士貢在京師或貽之硯四年悲懽否泰未嘗廢用凡與之試藝春官實二年登上第行於褒谷間役者誤墜地毁焉乃匣歸埋於京師里中昌黎韓愈其友人也賛而識之曰
土乎成質陶乎成器復其質非生死類全斯毁不忍棄埋而識之仁之義硯乎硯乎瓦礫異
謝朱梁祖大硯瓦狀 李 琪
伏以記室濡毫於盾鼻刃側非多史臣染翰於螭頭筒形甚小尚或文章煥發言動必書為{{SKchar|2755}}令之詞作典謨之訓如臣者坐憂才竭行怯思遲自叨金馬之近班常愧玉蟾之舊物豈可又頒文器周及禁林製作{{SKchar|3180}}淳規模廣滑閟宫苔而色古連沼石以光凝敢不致在坐隅酣兹筆陣餘波浸潤便同五老之壺終日揣磨豈但一丸之墨如承重寶倍感殊恩
{{SK anchor|代宋建平王謝賜石硯啓}}
奉勑賜石硯及法書五卷敬閱籀篆側觀硯功張衡慙寄金瓊羞麗臣夙乏翰能素謝篇伎空賁恩輝徒隆慈飾仰結聖造伏銘私荷
硯箋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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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定淵鑑𩔖函 (四庫全書本)/卷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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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T20:43:3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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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anchor|御定淵鑑𩔖函卷二百四}}
文學部十三{{SK notes|筆 筆架 筆格 筆牀 筆匣筆筒併載 硯 硯匣 硯滴}}筆一
原釋名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 増成公綏棄故筆賦序筆者畢也能畢舉萬物之形而序自然之情也 物原虞舜造筆以漆書於方簡 困學記聞古未有筆以書刀刻字於方策謂之削魯為詩書之國故考工記以魯之削為良 原博物志{{SKchar|3681}}恬造筆 初學記曲禮云史載筆士載言此則秦之前已有筆矣蓋諸國或未之名而秦獨得其名{{SKchar|3681}}恬更為之損益耳故說文曰筆所以書也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拂秦謂之筆是也 増事文𩔖聚程泰之曰張子訓嘗問僕曰{{SKchar|3681}}恬造筆然則古無筆乎僕曰古非無筆但用兔毛自恬始耳原王羲之筆經有人以綠沈漆竹管及鏤管見遺用
之多年斯亦可愛玩詎必金寶彫琢然後為貴也昔人
或以琉璃象牙為筆管麗飾則有之然筆須輕便重則躓矣
{{SK anchor|筆二}}
増孝經援神契孔子作孝經使曾子抱河洛事北面孔子簪縹筆衣絳衣向北辰而拜 史記蕭相國何於秦時為刀筆吏 原漢書張安世持槖簪筆事孝武帝數十年見謂忠謹{{SK notes|槖契槖也近臣{{SKchar|3688}}槖簪筆從備顧問或有所記}} 揚雄荅劉歆書雄為郎三歳自奏少不得學願不受三歳俸得肆心廣意以自克就詔可令尚書給筆札得觀書石渠 漢官儀尚書令僕丞郎月給赤管大筆一䨇篆題曰北宫工作楷于頭上象牙寸半著筆下 華嶠後漢書班超投筆歎曰大丈夫安能久事筆耕乎 謝承後漢書王充於宅内門户牆柱各置筆硯簡牘見事而作著論衡八十五篇 拾遺記任末年十四學無常師或依林木之下編茅為菴削荆為筆{{SK notes|詳好學二}} 東宫舊事皇太子初拜給漆筆四枝銅博山筆牀一副 増拾遺記張華造博物志奏於武帝帝賜麟角筆以麟角為筆管遼西國所獻也 魏志甄后九嵗喜用諸兄筆硯或曰汝當作女博士邪后曰古賢女皆覽前世成敗以為己戒不知書何由見之 筆髓王右軍書蘭亭禊序用䑕{{SKchar|3863}}筆遒媚勁健 南史陶𢎞景年四五嵗恒以荻為筆畫灰中學書 梁書元帝為湘東王時筆有三品忠孝全者用金管書之徳行精粹者用銀管書之文章贍麗者用斑竹管書之 隋書故事天子臨軒掌朝典筆硯至御座則承御大夫取進之及劉行本為掌朝進筆於帝承御復欲取之行本不可帝問之對曰設官分職各有司存臣既不得佩承御刀承御亦焉得取臣筆因令二司各行所職 唐百官志起居舍人秉筆隨宰相入殿 唐書歐陽詢書不擇紙筆皆能如意褚遂良須手和墨調精紙良筆方書 又詢子通書亞於父號大小歐陽體晚自矜重以貍毛為筆覆以兔毫管皆犀象非是不書又岑文本擢中書舍人或勅令叢遽勅吏六七人泚
筆待分口占授咸無遺意 天寳遺事李白少時夢筆頭生花自是才思贍逸 又李白便殿草詔時天寒筆凍帝勅宫嬪十人各執牙管呵之令白遞取書字 唐書栁公權為司封貟外郎穆宗問筆何以盡善對曰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上改容知其筆諫也 五代史史𢎞肇位方鎭嘗言安朝廷定禍亂直須長鎗大劔若毛錐子安足用哉三司使王章曰無毛錐子軍賦何從集乎 蘇東坡集石晉之末汝州有一士不知姓名每夜作筆十管付其家至曉闔户而出面街鑿壁實以竹筒如引水者有人置錢其中則一筆躍出筆盡則取錢攜一壺買酒吟嘯自若凡三十年忽去不知所在又數十年復有見之者顔貌如故人謂之筆仙 山堂肆考蔡君謨為歐陽永叔寫集古目錄序歐以䑕{{SKchar|3863}}栗尾筆銅綠筆格等為潤筆君謨笑以為太清而不俗 金史選舉志筆硯承奉舊名筆硯令史{{YL|大定三年}}更為筆硯供奉 又文藝傳王國綱興定初召為筆硯直長 元史楊奐母嘗夢東南日光射其身旁一神人以筆授之己而奐生其父以為文明之象因名之曰奐
{{SK anchor|筆三}}{{SK notes|筆匣 筆架 筆格筆牀 筆筒併載}}
原翠羽 文犀{{SK notes|西京雜記漢制天子筆管以錯寳為跗毛皆以秋兔之毫官師路扈為之又以雜寳為匣厠以玉璧翠羽皆直百金 傅子曰漢末一筆之柙雕以黃金飾以和璧綴以隨珠文以翡翠此筆非文犀之植必象齒之管豐狐之柱秋兔之翰用之者必被朱繡之衣踐雕玉之履矣}} 寳跗象管{{SK notes|並詳上注}} 吳律 趙毫{{SK notes|上詳筆一 王羲之筆經漢時諸郡獻兔毫書鴻都門惟趙國毫中用}} 當面 銘心{{SK notes|蔡邕書侍中執事相見無期惟是筆䟽可以當面 下見傅休奕筆銘}} 班投 顔炙{{SK notes|上詳筆二 魚豢魏畧顔斐為河東太守課人當輸租時車各因便致薪两束為寒氷炙筆硯於是吏不煩民}} 制彤管 為寳匣{{SK notes|傅休奕鷹兔賦兔謂鷹曰汝害於物吾益于世華髦被扎彤管以制 下詳翠羽注}} 雕金飾璧 立憲成功{{SK notes|上詳文犀注 蔡邕筆賦昔蒼頡創業翰墨作用書契興焉夫制作上聖立憲者莫先乎筆詳原其所由究察其成功爍乎煥乎不可尚矣}} 治功莫尚 聖志能宣{{SK notes|成公綏棄故筆賦序治世之功莫尚于筆 又曰聖人之志非筆不能宣}} 䑛筆操檄 栖筆寢牘{{SK notes|文士傳阮瑀䑛筆操檄立成 曹植魏徳論栖筆寢牘含光而不朗}} 給筆作頌 授筆修史{{SK notes|東觀漢記帝召賈逵勅蘭臺給筆札使作神雀頌 晉書王{{SKchar|3814}}始著國史成八十八卷免官家貧未能就遂南逰江州投庾元規元規給其筆札}} 柔不絲屈 剛不玉折{{SK notes|傅休奕筆賦}}作鋤耒 為刀矟{{SK notes|語林蔡洪赴洛洛中人問吳中舊姓荅曰吳府君朱永長嚴仲弼顧彦先張伯威陸士龍此諸君以洪筆為鋤耒以紙札為良田以言黙為稼穡以禮義為豐年 王羲之筆陣圗賛夫紙者陣也筆者刀矟也墨者鍪甲也水硯者城池也心意者將軍也本領者副將也結搆者謀畧也出入者號令也屈折者殺戮也}} 持丹筆 握素管{{SK notes|謝承後漢書盛吉為廷尉每至寒節罪囚當斷妻執燭吉持丹筆夫妻相向垂泣而決罪傅休奕雜詩握素管搦采箋含柔翰}} 懷鉛筆畜刀筆{{SK notes|東觀漢記曹褒為漢禮儀晝夜研精寢則懷抱鉛筆 魏畧張既為郡門下小吏自惟門寒無以自達乃常畜好刀筆及版奏伺諸大吏有乏者輒給與以是見識焉}} 把三寸 贈一抱{{SK notes|揚雄荅劉歆書把三寸弱翰詳著述古詩有客從南来贈我一抱筆}} 夢五色 避三端{{SK notes|江淹夢人授五色筆由是文藻日新 韓詩外傳君子避三端文士筆端武士{{SKchar|3791}}端辯士舌端}}蛇銜 蠅集{{SK notes|魏志管輅往見安平太守王基基令作卦輅曰牀上當有一大蛇銜筆視之果然基大驚問其吉凶輅曰官舍久逺魑魅魍魎為怪耳大蛇銜筆直老書佐耳卦象不見其凶無所憂也 魏畧王思為大司徒性急嘗執筆作書蠅集筆端驅去復来思怒取筆擲地蹋壊之}} 含毫 染翰{{SK notes|陸機文賦或含毫而邈然 賈至詩朝朝染翰侍君王}} 曹公落 何晏失{{SK notes|吳志曹公聞孫權以荆州資劉備方作書筆落於地 魏末傳司馬宣王欲誅曹爽而呼何晏作奏宜上君名晏忽失筆于地}} 夏侯不畜 君苗欲焚{{SK notes|魏末傳夏侯太初見召還洛陽絶人道不畜筆硯陸雲與兄機書曰君苗每見兄文輒欲焚筆硯}} 増拜中書令 封管城侯{{SK notes|上見韓愈毛頴傳 文嵩管城侯傳宣城毛元銳字文{{SKchar|3791}}封管城侯}} 墨曹都統 文翰將軍{{SK notes|龍{{SKchar|3863}}記薛稷為筆封九錫拜墨曹都統黒水郡王兼毫州刺史 文翰將軍筆名見潛確𩔖書}} 人{{SKchar|3863}} 胎髮{{SK notes|王羲之筆經人{{SKchar|3863}}作筆甚佳又異物志嶺南無兔嘗有郡牧得其皮使工人製筆醉失之因剪己{{SKchar|3863}}為筆甚善更使為之工人以實對遂下令使一户輸人{{SKchar|3863}}或不能致輒責其直 紀聞譚南朝有老姥善作筆胎髮者尤佳}} 削荆 畫荻{{SK notes|並詳筆二}} 刋竹 芟松{{SK notes|晉嵇含筆賦序季秋之月毫{{SKchar|3791}}甚偉遂刋懸崖之竹而為筆 汗漫錄司空圖{{SKchar|3814}}於中條山芟松枝為筆管時人問之曰幽人筆正當如是}}綠沉 青鏤{{SK notes|上詳筆一 梁書紀少瑜嘗夢陸倕以一束青鏤管筆授之其文因此遒進}} 柔翰 纎毫{{SK notes|左思詩弱冠弄柔翰 山堂肆考白樂天與元微之將應制科各有纎毫細管以就試相顧而笑目為毫錐故贈元相詩䇿目穿如札毫{{SKchar|3791}}利似錐}} 畫日 旋風{{SK notes|五代史蘇循始至魏州獻晉王畫日筆三十管 方鎮編年田承嗣簽治文案如筒流水吏人私相謂曰世罕有此旋風筆也}} 挫萬物 掃千軍{{SK notes|陸機文賦挫萬物於筆端 杜甫詩詞源倒流三峽水筆陣獨掃千人軍}} 十嬪呵 五吏執{{SK notes|上詳筆二 唐書王勮勃之弟也武后長壽中為鳯閣舍人壽春等五王出閣有司具儀忌載冊文群臣已在乃悟其闕宰相失色勮召五吏執筆分占其辭粲然皆畢}} 一踐廊廟 二應中書{{SK notes|天中記石晉朝丞相趙瑩布衣時嘗禱於華岳廟是夜夢神遺以一筆二劒後乃一踐廊廟再擁節旄 五代史馬裔孫初為河中從事因事赴闕夜夢神見召待以優禮手授二筆一大一小洎入中書吏奉二筆熟視大小如夢中所授者}} 簪筆書過 賜筆紀功{{SK notes|魏志明帝見殿中侍御史簪白筆側階而立問此何官辛毗曰御史簪筆以書過者 肆考唐徳宗在奉天與渾瑊無名官誥一千軸御筆一管有功者即署其名授之如不足即以筆書諸紳}} 夢筆生花 瑩管如玉{{SK notes|上詳筆二 孔帖開元中筆匠名鐵頭能瑩管如玉莫傳其法}} 旬濡數{{SKchar|3791}} 夜作十管{{SK notes|笠澤叢書旬濡數{{SKchar|3791}}月秃一把有兔千萬挾毛止皮圎而不流銛而不欺 下詳筆二}} 中繩中鈎 如錐如鑿{{SK notes|韋誕筆經製筆之法傑者居前毳者居後弱者為刃輭者為輔參之以檾束之以管固以漆液澤以海藻濡墨而試直中繩勾中鈎方圓中䂓矩終日握而不敗故曰筆妙 南部新書栁公權筆偈曰圓如錐捺如鑿只得入不得却言縳筆要{{SKchar|1606}}一毛出即不堪用}} 有筋無骨 應手從心{{SK notes|蘇東坡曰黄魯直出衆工筆使僕厯試之筆{{SKchar|3791}}如著鹽曲蟮詰曲紙上魯直曰此徐偃筆也有筋無骨眞可謂名不虛傳 下見傅休奕筆賦}}一隨其人 不知有筆{{SK notes|上見毛頴傳 蘇東坡曰近年筆工形製詭異不與人手}}
{{SK notes|謀獨錢塘程奕所製使人作字不知有筆亦是一快}} 永耕墳典 散作龍蛇{{SK notes|上見李徳裕斑竹筆管賦 下見謝宗可䑕{{SKchar|3863}}筆詩}} 奪造化功 無食{{SKchar|2679}}相{{SK notes|岑參詩湏知丹青筆能奪造化功 黄庭堅詩管城子無食{{SKchar|2679}}相孔方兄有絶交書}} 管以麟角 毛取虎僕{{SK notes|上詳筆二 天中記有獸縁木文似豹名虎僕毛可以取為筆}} 搦管抽毫貯雲含霧{{SK notes|白居易紫毫筆詩搦管趨入黄金闕抽毫立在白玉除紫毫之價如金貴慎勿空將彈失儀 下見栁宗元郴筆詩}} 羲之弗與 世南不擇{{SK notes|肆考王羲之曰余嘗自為筆謝安庾稚恭每就吾求之吾靳而不與 彚苑裴行儉工草{{SKchar|1452}}每曰褚遂良非精紙佳筆未嘗輒書書不擇筆墨而妍㨗者惟予與虞世南而已}} 有舍利 吐白虹{{SK notes|天中記唐法師楚金刺血寫經筆端常有舍利 黄庭堅詩男兒生世間筆端吐白虹何事與秋螢争光蒲葦叢}} 舉麒麟 簪鳯凰{{SK notes|王勃春日孫學士宅宴序且傾鸚鵡之杯聊舉麒麟之筆 李嶠詩并輯蛟龍書同簪鳯凰筆}}龍{{SKchar|3863}}友 寳相枝{{SK notes|龍{{SKchar|3863}}志郄說射䇿第一再拜其筆曰龍{{SKchar|3863}}友使我至此 寳相枝斑竹筆管也詳硯二}} 毛錐子 尖頭奴{{SK notes|上詳筆二 北史元魏時有臣古弼頭尖魏太武帝名之曰筆頭又曰尖頭奴時人呼為筆公}} 友陳元 待陶{{SKchar|3180}}{{SK notes|上見毛頴傳宋百家詩錢次公以筆五枝墨四丸贈楊時可楊戱曰安得硯乎次公曰不難須一詩耳楊乃作一絶曰尖頭奴有五兄弟十八公生四客卿過我書齋無一事似應終日待陶{{SKchar|3180}}}} 三品 四徳{{SK notes|上詳筆二方以智通雅筆有四徳銳齊健圓}} 一尺 方寸{{SK notes|王充論衡知能之士須三寸之舌一尺之筆然後能自通 金史馬定國初學詩未有入處夢其父與方寸白筆從是文章大進}} 退{{SKchar|3791}}郎 退筆塜{{SK notes|清異録趙光逄薄逰㐮漢見一方甎𩔖碑上題字云髠友退{{SKchar|3791}}郎功成{{SKchar|3864}}髮傷塜頭封馬鬛不敢{{SKchar|3688}}恩光獨孤眞節立甎後積土如盎微有苔蘚蓋好事者瘞筆所在 尚書故實僧智永積年學書有秃筆頭十甕瘞之號退筆塜}} 架名扈班 筒號裘鍾{{SK notes|致虚閣雜爼王羲之有巧石筆架名扈班獻之有斑竹筆筒名裘鍾皆世無其匹}} 翡翠筆牀 {{SKchar|1215}}瑚筆格{{SK notes|玉臺新咏序琉璃硯匣終日隨身翡翠筆牀無時離手樹萱錄南朝呼筆管為牀蓋筆四管為一牀也或云筆牀即筆架歸田錄宋錢思公有{{SKchar|1215}}瑚筆格平生愛惜子弟竊之公榜以十千購之子弟佯為求得以獻欣然以十千與}}
{{SK notes|之一嵗率五七如此}} 鏤蘇頲 獻李白{{SK notes|開元遺事學士蘇頲有一錦文花石鏤為筆架常置硯席間每天欲雨即津出如汗頲常以此為雨候無差 紀纂淵海李白逰慈恩寺寺僧捧牌乞詩白題訖僧獻錄英梅檀香筆格}} 筆囊 筆槽{{SK notes|上見張栻銘 王慶集有借界尺筆槽而破其槽者白其主人曰韓直木如常孤竹君無恙但半面之交忽然折節矣主人大笑}}
{{SK anchor|筆四}}
原中山之毫{{SK notes|史記䝉恬取中山兔毛作筆}} 同筆硯{{SK notes|漢宣微時與張彭祖同筆硯詳硯}} 為方畧{{SK notes|漢書薛宣為左馮翊性密静有思省吏職求其便安下至筆硯皆為設方畧利用而省費吏民稱之}} 増不銛加砥{{SK notes|揚子刀不利筆不銛而獨加諸砥不亦可乎}} 原良筆下士所無{{SK notes|蔡邕與梁伯張府君書復獲良筆下士所無}} 遼東仙筆{{SK notes|列仙傳李仲甫頴川人漢桓帝時賣筆遼東市上一筆三錢有錢亦與筆無錢亦與筆}} 増琉瓈筆{{SK notes|荆楚嵗時記陸士龍曰魏武帝劉媫好以七月七日作琉瓈筆}} 原筆惡{{SK notes|王羲之與謝安書云復君真筆所得極為不少而筆至惡殊不稱意}} 増子敬歎為絶世{{SK notes|書斷晉韋昶好作筆王子敬得其筆歎為絶世}} 原著庭户{{SK notes|左思作三都賦門庭户牖皆著筆硯十稔方成}} 大筆如椽{{SK notes|世說王珣夢人以大筆如椽與之既覺語人曰此當有大手筆俄而武帝哀冊諡議皆珣所草}} 荆筆{{SK notes|王{{SKchar|3814}}晉書二月盡三月初華生襄藩栁葉舒荆筆楊版行詔書}} 増打骨作筆{{SK notes|宋雲行記西天釋迦佛為磨休王時打骨作筆剥皮為紙斮髓為墨寫大乘經}} 捶琴{{SK notes|梁書栁惲常賦詩未就以筆捶琴坐客以筯和之後傳擊琴自筆捶始}} 佩以禾弢{{SK notes|孔帖李靖五世孫彦芳其舊物有佩筆以禾為管弢刻金其上别為環以限其間尚可用也}} 夢中吞筆{{SK notes|筆髓虞世南學書耑精中宵之間夢吞筆覺後如在胸臆}} 筆耕而食{{SK notes|張著翰林盛事王勃能為文請者甚衆金帛盈積人謂心織而衣筆耕而食}} 碧鏤牙管{{SK notes|景龍文館集中宗令諸學士入甘露殿東壁刻書架架前有銀硯一碧鏤牙管十銀函盛紙數十種}} 原彩毫 彩筆{{SK notes|並白帖}} 増吏畏{{SK notes|唐書尹思眞授司府少卿時侯知一亦厲威嚴吏為語曰不畏侯卿杖祇畏尹卿筆}} 筍筆{{SK notes|大業拾遺後序上元縣瓦棺寺閣南隅有雙籠閉之{{SKchar|2982}}記嵗月㑹昌中詔折浮圗因開有筍筆餘頭藏書帙中有藤紙題為南部烟花錄其軸有魯郡顔公名題云手寫是録即前之筍筆可知也}} {{SKchar|3791}}長毫細{{SK notes|能改齋漫録栁公權謝人惠筆帖云近{{SKchar|3681}}寄筆出{{SKchar|3791}}太短傷於勁硬所要優柔出{{SKchar|3791}}須長擇毫須細管不在大副切須齊副齊則波撆有慿管小則運動省力毛細則㸃畫無失{{SKchar|3791}}長則洪潤自由}} 非右軍不能用{{SK notes|孔帖世傳宣州諸葛氏能作筆栁公權求之先與二管語其子曰栁學士如能書當留斯筆不爾退還即以常筆與之未㡬栁以不入用别求先與者二筆非右軍不能用}} 以袖代筆{{SK notes|天中記唐相裴休早肄業于河内之太行山後登顯位建寺於彼旋授太原節鎮經由是寺寺僧粉額陳筆硯俟裴公親題公以衣袖濕墨書之甚遒健逮歸侍婢訝其霑渥裴公曰向以之代筆来}} 懷金問價{{SK notes|肆考羅{{SKchar|3814}}喜筆工萇鳯語之曰筆文章貨也吾當助子取髙價即以雁頭牋百幅為贈士大夫聞之懷金問價}} 洗落花泉{{SK notes|僧貫休詩粘粉為題棲鳯竹帶香因洗落花泉}} 藏{{SKchar|3791}}都尉{{SK notes|陶榖清異録蜀多文婦元微之素聞薛濤名因奉使使見焉微之矜持筆硯濤走筆作四友賛其畧曰磨潤色先生之腹濡藏{{SKchar|3791}}都尉之頭引書煤而黯黯入文畝以休休微之驚服}} 畦宗郎君{{SK notes|詳硯四金小相注}} 翹軒寳箒{{SK notes|清異録偽唐宜春王從謙喜書札學晉二王楷法用宣城諸葛筆一枝酧以十金勁妙甲當時號為翹軒寳箒}} 潤筆{{SK notes|錢世昭錢氏私誌王岐公在翰苑時中秋有月上命小殿對設二位召来賜酒令左右宫嬪各取領巾裙帶或團扇手帕求詩内侍舉牙牀以金鑲水晶硯{{SKchar|1215}}瑚筆格玉管筆于公前来者應之畧不停綴人人悉以進呈上云須與學士潤筆遂各取頭上珠花{{SKchar|3647}}公幞頭簪不盡者置公袖中}} 御筆{{SK notes|宋史綦崇禮髙宗時御筆除翰林學士自靖康後從官以御筆除拜自此始}} 兠鍪不如{{SK notes|又制置使孟珙辟楊掞于幕下未㡬有大將立功珙坐受其拜掞動色歎曰信兠鍪不如毛錐也于是謝絶賔客治進士葉遂登第}} 三錢雞毛筆{{SK notes|潛確𩔖書嶺外少兔以雞雉毛作筆亦妙即蘇長公所謂三錢雞毛筆也}}
{{SK anchor|筆五}}{{SK notes|筆格 筆架併載}}
原詩梁簡文帝詠筆格詩英華表玉笈佳麗稱珠網無如兹制竒雕飾雜衆象仰出寫含花横插學仙掌幸因提拾用遂厠璇臺賞 徐摛詠筆詩本自靈山出名因瑞草傳纎端奉積潤弱質散芳烟直寫飛{{SKchar|3751}}牒横承落繡篇一逄提握重寧憶仲升捐 増唐李嶠咏筆詩握管門庭側含毫山水隈霜輝簡上發錦字夢中開鸚鵡摛文至麒麟絶句来何當遇良史左右振竒才 栁宗元酬楊尚書寄郴筆詩截玉銛錐作妙形貯雲含霧到南溟尚書舊用裁天詔内史新將寫道經桂陽卿月光輝徧毫末應傳顧兔靈 宋林逋咏退筆詩神功雖缺力終存架琢{{SKchar|1215}}瑚欠策勲日暮閒{{SKchar|2865}}何所似灞陵憔悴故將軍 沈與求以精筆遺維心詩諸豪雄誇劒芒銛毛錐歛避{{SKchar|3065}}餘尖櫝間黯黮渴銅雀案上{{SKchar|3308}}沙枯玉蟾黃庭堅謝送宣城筆詩宣城變様蹲雞距諸葛名家
捋䑕{{SKchar|3863}}一束喜從公處得千金求買市中無漫投墨客摹科斗勝與朱門飽蠧魚愧我初非草元手不將閒寫吏文書 又咏猩猩毛筆詩愛酒醉魂在能言機事踈平生㡬量屐身後五車書物色㸔王㑹勲勞在石渠拔毛能濟世端為謝楊朱 元劉因逺山筆架詩何物能支筆萬鈞案頭依約逺山㾗燈横烟影{{SKchar|3814}}猶見秋入霜毫勢欲吞 謝宗可䑕{{SKchar|3863}}筆詩夜逐虚星上月宫奮髯奪得管城公槖中不攪吟{{SKchar|2865}}夢指下先争翰苑功莫笑硯池濡醉墨絶勝倉廩飽陳紅平生齧盡詩書字散作龍蛇落紙中 胡天游無筆歎詩宣城䑕{{SKchar|3863}}不可索越南雞毛不可得山中老頴飛上天九館癡髯化為石晴{{SKchar|2865}}無復秃千枝曉夢有時来五色一庭老葉掃西風袖手空階㸔螭迹 明曽棨贈筆工陸繼翁詩空山老兔脱毛骨簡拔精銳披{{SKchar|3681}}茸平原霜氣在毫末水面猶覺吹秋風製成進入{{SKchar|3751}}莱宫紫花彤管飛青虹九重清燕發宸翰五色絢爛皆成龍我時得之一揮灑落紙欲挫詞塲{{SKchar|3791}}棗心蘭蕊動光彩栗尾雞距争竒雄朅来簪此扈仙蹕欲補造化難為功
原賦後漢蔡邕筆賦惟其翰之所生於季冬之狡兔性精亟以摽捍體遄迅以騁歩削文竹以為管加漆絲之纒束形調{{SKchar|3904}}以直端染元墨以定色畫乾坤之隂陽賛宓皇之洪勲敘五帝之休徳揚蕩蕩之典文紀三王之功伐兮表八百之肆覲傳六經而綴百氏兮建皇極而敘彞倫綜人事于晻昧兮賛幽{{SKchar|2682}}與神明象𩔖多喻靡施不協上剛下柔乾坤之位也新故代謝四時之序也圓和正直規矩之極也元首黄管天地之色也 晉傅休奕筆賦簡修毫之竒兔選珍皮之上翰濯之以秋水芬之以幽蘭嘉竹翠色彤管含丹於是班匠竭巧名工逞術纒以素枲納以元漆豐約得中不文不質爾乃染芳松之淳煙寫文象於紈素動應手而從心煥光流而星布 成公綏棄故筆賦有蒼頡之竒生列四目而兼明慕羲氏之畫卦載萬物于五行乃發慮于書契採秋毫之頴芒加膠漆之綢繆結三束而五重建犀角之元管屬象齒於纎{{SKchar|3791}}染青松之微煙著不冺之永蹤 梁吳均筆格賦幽山之桂樹恒縈風而抱霧葉委鬱而陸離根縱横而盤互爾其{{SKchar|3688}}霜含液枝翠心赤剪其匡條為此筆格趺則巖巖方爽似華山之孤生上則員員峻逸若九疑之争出長對坐而銜煙永臨{{SKchar|2865}}而儲筆 増唐白居易雞距筆賦圓而直始造意于{{SKchar|3681}}恬利而銛終騁能于逸少視其端若武安君之頭小窺其管如老{{SKchar|2168}}氏之心空故不得兔毫無以成起草之用不名雞距無以表入木之功及夫親手澤隨指顧秉以律動有度染松煙之墨灑鵞毛之素莫不畫為屈鐵㸃成垂露輟翰停毫既象乎翹足就棲之夕揮鋩拂鋭又似乎奮拳引闘之時是以搦之而變成金距書之而化出銀鈎董狐操可以勒為良史宣尼握可以削定春秋斯距也如劒如㦸可繋可縛見之者書狂發秉之者筆力作挫萬物而人文成草八行而鳥跡落縹囊或處𩔖藏錐之沈潛團扇忽書同舞鏡之揮霍 竇紃五色筆賦含五彩而可寳煥六書以増媚積毫端於一勺潛含水章施墨妙於八行宛成錦字戴帛驚纈文漸出臨池訝蓮影長新效用辭林分宿鳥之丹羽呈功學海間遊魚之彩鱗糅松烟以霞駮操竹簡而淚凝紛色絲兮宜映練囊暈科斗兮似開緗帙動人文之際懷豹變於良霄呈鳥跡之前想烏凝于瑞日故可以彰施薤葉㸃綴桃花彼雕翠羽而示功鏤文犀以窮奢曽不如披藻翰而發光華李徳裕斑竹筆管賦序予寓居郊外有湘中守贈以斑竹筆管竒彩爛然愛玩不足因為賦以報之曰緣層嶺兮茂竒篠夾澄瀾兮聳修竹灑思淚兮珠已盡染翠莖兮苔更侵爰有良牧採之嵓趾表貞節於苦寒見虚心於君子始操截以成管因天姿而具美疑貝錦之濯波似餘霞之散綺昔漢代方侈増其炳煥綴明璣以為柙飾文犀以為玩徒有貴於繁華竟何資於藻翰曽不知擇美於江潭訪竒於湘岸惟兹物之日用與造化而齊均方寳此以終老永躬耕乎典墳
原賛晉郭璞筆賛上古結繩易以書契經緯天地錯綜羣藝日用不知功蓋萬世
増銘太公隂謀筆之書曰毫毛茂茂陷水可脱陷文不活 原後漢李尤筆銘筆之强志庶事分别七術雖衆猶可解說口無擇言駟不及舌筆之過誤愆尤不滅魏傅選筆銘昔在上古結繩而誓降及後載易以書契書契之興興自頡皇肇建一體浸遂繁昌彌綸羣事通逺達幽垂訓紀典匪筆靡修實為心畫臧否斯由厥美𢎞大置𩔖鮮儔徳興之著惟道是揚茍逞其違禍亦無方 晉傅休奕筆銘韡韡彤管冉冉輕翰正色元墨銘心寫言 王{{SKchar|3814}}筆銘豈其作筆必兔之毫調利難秃亦有鹿毛 増宋張栻筆囊銘司馬文正公貯筆黃囊及紅管筆一枝今藏太史范氏實治平中賜物厚陵之賜文王之澤傳之方来見者改色筆端吐詞穀粟萬世豈惟改色公心是繼在昔魏公世保其笏謹哉斯藏惟徳其物 明方孝孺筆銘妄動有悔道不可悖勿謂汝才後有萬世
増傳唐韓愈毛頴傳毛頴中山人秦{{SKchar|3681}}恬南伐楚次中山大獵圍毛氏之族拔其毫載頴而歸秦皇帝使恬賜之湯沐而封諸管城號曰管城子頴為人強記而便敏又善隨人意正直邪曲巧拙一隨其人累拜中書令上嘗呼為中書君頴與絳人陳元𢎞農陶{{SKchar|3180}}㑹稽楮先生友善其出處必偕後因進見上將有任使拂拭之免冠謝上見其髪秃又所摹畫不能稱上意因不復召歸封邑終於管城
増制□鄭東山撰中書令管城子毛頴進封管城侯制美秀而文神明之胄本長生於月殿亦分配於日辰華顛欲秃豈辭拔楊氏之一毛清節自持素恥營晉臣之三窟雖勲名異乎定逺而摹畫妙於右軍俾歸掌握供内庭肆筆之娛爰布腹心啟寰宇同文之兆錫之湯沐賁以絲綸載剖丹書之劵大開孤竹之封期益廣恵施之五車母但樂渭川之千畝
原啓梁元帝謝東宫賜白牙鏤管筆啟春坊漆管曲降深恩北宫象牙猥{{SKchar|3681}}霑逮雕鐫精巧似遼東之仙物圖寫竒麗笑蜀郡之儒生故知嵇賦非工王銘未善昔伯喈致贈纔屬友人葛龔所酬止聞通識豈若逺降鴻慈曲覃庸陋方覺琉瓈無當隨珠過侈但有羡卜商無因則削徒懐曹植恒願執鞭 庾肩吾謝賚銅硯筆格啟烟磨青石已踐孔氏之壇管插銅龍還笑王生之璧并出梁園来頒狹室
{{SK anchor|硯一}}
原釋名硯者研也可研墨使和濡也 増正字通硯亦作研 李之彦硯譜太公金匱硯之書曰石墨相著而黒邪心讒言無得汚白是知硯其来尚矣 又蘇易簡作文房四譜言四寳硯為首筆墨兼紙皆可随時収索可與終身俱者惟硯而已 米芾硯史器以用為功玉不為鼎陶不為柱夫如是則石理發墨為上色次之形製工拙又其次文藻縁飾失硯之用
{{SK anchor|硯二}}
増李之彦硯譜黃帝得玉一紐治為墨海其上篆文曰帝鴻氏之硯 原漢書中郎將張彭祖少與宣帝微時同硯席 増文房四譜魏銅雀臺遺址人多發其古瓦琢硯甚工貯水數日不燥世傳其瓦俾陶人澄泥以絺綌濾過加胡桃油埏埴之故與他瓦異 原東宫舊事皇太子初拜給漆石硯一枚牙子百副紀有漆書硯一則其事也 増拾遺記張華造博物志奏於武帝帝賜青鐵硯此鐵于闐國所出獻而鑄為硯也 晉書庾翼少為侍中袁彖所重贈以鹿角書格蜯硯象牙筆管原陳留志范喬年两嵗祖馨臨終撫其手曰恨不見汝成人以吾所用硯與之始五嵗祖母以此言告喬喬便執硯涕泣 増天中記東魏孝静帝芝生銅硯 陶榖清異録{{YL|開元二年}}賜宰相張文蔚楊渉薛貽寳相枝各二百龍鱗月硯各一鱗石紋似之月硯形似之歙産也又唐蕭頴士嘗至倉曹李韶家見歙硯頗良既退語
同行者曰君識此硯乎蓋三灾石也字札不竒硯一灾文詞不美硯二灾窓几狼籍硯三灾同行者斂睂頷之北夢瑣言鄭朗落志時几硯有聲洪法師在座曰有
聲價之象朗後位台輔 孔帖秦系客泉州南安有九日山系結廬其上穴石為硯注老子 五代史桑維翰傳人以為桑䘮同音有勸其不必舉進士從他求仕者維翰慨然鑄鐵硯以示人曰硯弊則改而他仕卒以進士及第 王氏彚苑蒯鰲畜龍尾硯友人欲之而不言鰲心許之友人不告而去乃徒歩追及送之 洪景伯歙硯譜{{SKchar|2064}}源硯在唐開元中獵人葉氏逐獸至長城里見疊石瑩潔可愛因{{SKchar|3060}}以歸刊成硯温潤大過端溪由是山下始傳至南唐李後主精意翰墨歙守又獻硯并薦硯工李少微國主嘉之擢為硯官{{SK notes|曹繼善歙硯說按龍尾山在婺源縣長城里亦名羅紋山下名芙蓉溪石坑最多延蔓百餘里取之不絶}} 李之彦硯譜李後主得青石硯墨池中有黃石如彈丸水常滿終日用之不耗陶榖見而異之硯大不可持乃取石彈丸去後主索之良苦陶曰要當碎之石破中有小魚跳地上即死自是硯無復潤澤 蘇易簡硯譜栁公權論硯以青州石為第一絳州者次之殊不言端石端溪山{{SKchar|2755}}斧柯昔人採石為硯必以牛羊祭之不爾雷電失石所在 宋史吳越錢俶善草書上遣使謂曰聞卿善草聖可寫一二紙進俶即以舊所書紺圖上之詔書褒美因賜玉硯金匣一紅緑象牙筆管龍鳯墨蜀牋盈丈紙皆百數又胡旦著漢春秋等書斲大方硯五六尺刻而瘞之曰胡旦修漢春秋硯 又包拯為端州守州嵗貢硯前守所取輙數十倍以遺權貴公命製者止足供數後官滿一硯不持以歸 山堂肆考宋張仲幾有龍尾紫石硯東坡以銅劒易之 又宋蘇頌守杭梁燾以京朝官通判明州道出錢塘公一見異之臨别以一硯遺之曰留為他日玉堂之用後頌拜相燾在翰林草制乃其硯也天中記宋謝暨知徽州時嘗於舊坑取石貢理宗初
坑上常有五色雲如錦衾郡檄隨雲覆處斲之得佳石有白文宛轉如二龍既發為硯雲氣不復見矣
{{SK anchor|硯三}}{{SK notes|硯匝附}}
原孔石 晉銀{{SK notes|伍輯之從征記孔子廟中有石硯一枚製甚古朴蓋孔子平生時物也 蕭方等三十國春秋晉{{YL|永嘉六年}}劉聰引帝入宴謂帝曰卿為豫章王時朕與王武子相造卿贈朕以柘弓銀硯卿憶否帝曰安敢{{SKchar|2982}}之}} 銀帶 金池{{SK notes|魏武上雜物疏御物三十種有純銀參帶臺硯一枚純銀參帶貟硯大小各一枚下見傅休奕硯賦}} 溪源 石穴{{SK notes|永嘉郡記硯溪一源中多石硯劉澄之山川今古記興平石穴深二百許丈石青色堪為硯}} 御几筵 置牆柱{{SK notes|上見}}
{{SK notes|繁欽硯頌 下詳筆二}} 節方圎 生翰墨{{SK notes|上見傅休奕硯賦繁欽硯賛顧尋斯硯乃生翰墨自昔頡皇傳之罔極}} 篇籍永垂 讒邪無汚{{SK notes|上見李尤墨硯銘 下詳硯一}} 魏后數用 晉帝少同{{SK notes|上詳筆二 梁元帝忠臣傳劉𢎞沛國人也寓居洛陽與晉武帝同年少同硯書}} 増龍尾 馬肝{{SK notes|蘇易簡硯譜歐陽修云歙石出龍尾溪以金星為貴在端溪上而端溪以後出見貴耳而李之彦硯譜曰不然李賀有端州青花石硯詩云暗灑萇{{SKchar|3180}}冷血㾗則謂鸜鵒眼知端石為硯乆矣 蘇軾荅孫莘老寄墨詩谿石琢馬肝注云漢武帝時郅支國貢馬肝石半青半白如馬肝以之拭髪白者皆黒亦可作硯}} 鳯池 龍壁{{SK notes|米芾硯史晉硯見於顧愷之畫有如鳯字两足者所謂鳯凰池也蘇文簡家{{SKchar|3065}}唐畫太宗長孫后納諫圗宫人于瑪瑙盤中托一圎頭鳯池硯似晉製 栁宗元栁州山水記壁曰龍壁其下多秀石可為硯}} 龍盤 鷺駐{{SK notes|天中記何持之有一端硯形正圎馬肝色中盤一金色龍頭角爪尾粲然畢具㑹有知者即以進御 又端溪硯工見有飛鷺翹駐潭心因令没人視之網得一石石既登岸轉仄之若有涵水聲硯工曰是必有子石刻之得一石于{{SKchar|3180}}水中大如鵞卵色紫玉也刻為二硯}} 霧興 雲覆{{SK notes|揮塵録陳公宻未達時嘗之端州聞有富民畜一硯甚竒至破家得之硯面世所謂熨斗焦者成一黒龍奮迅之狀可畏二鸜鵒眼以為目每遇隂晦則雲霧輒興公宻没歸于張仲謀政和間遂登金門為書符之用 下詳硯二}} 類月 涵星{{SK notes|蘇子美集江上有石形色類月子美以為硯詩云我疑此山石久為月照著老蚌吸日月降胎水犀望星星入角彤霞爍石變丹砂白虹貫巖生美璞 蘇東坡集東坡以月石硯屏贈范子功以涵星硯贈范純父詩云月次于房厯三星斗牛不神箕獨靈簸摇桑榆{{SKchar|3688}}西靡影落蘇子硯與屏}} 風字 斧形{{SK notes|李之彦硯譜㑹稽有老叟云右軍之後持一風字硯大尺餘色正赤用之不減端石楊休以錢二萬得之 東坡集陸道士畜一硯圎首斧形色正青背有却月金文甚能克墨而宜筆蓋唐以前物也}} 玉質金星{{SK notes|硯譜蔡君謨曰端石瑩潤惟有芒者尤發墨歙石多芒惟膩理者特佳蓋物之竒者必異其𩔖也其題程氏歙硯曰玉質純蒼理緻精鋒芒多盡墨無聲見潛確𩔖書 下詳龍尾注}} 石精 天液{{SK notes|李之彦硯譜歐陽修曰端石以子石為上在大石中生蓋石精也流俗訛為紫石 孔方平歙硯銘乳兹山骨以發天液縠理綺文金星玉質}} 呵水 試金{{SK notes|筆談客以硯送孫甫直錢三十千呵之則水流孫曰呵水得一擔直止三錢得此何用遂不受東坡集澤州吕道人澄泥硯多作投壺様其首有吕字非刻非畫堅緻可以試金}} 紅絲 青鐵{{SK notes|李之彦硯譜蘇易簡以青州紅絲石為第一斧柯山第二龍尾石第三餘皆在中下紅絲石湏飲以水使足乃可用 下詳硯二}} 結鄰 磨穴{{SK notes|合璧事類唐李衛公硯名結鄰言與結為鄰也 李之彦硯譜古有學書于人者數年自以其藝成辭去師曰吾有一篋物可附于某處及山之下絶無所附啟之皆磨穴舊硯數十枚方知其師夙所用者乃返山服膺至皓首方畢其藝}} 蒼玉 翠濤{{SK notes|米芾硯史玉出光為硯著墨不滲發墨有光其云磨墨處不出光者非也余自製成蒼玉硯 元倪瓉翠濤硯詩翠濤沄沄生縠紋雲章龍文發竒變}} 鸜鵒眼鳯凰臺{{SK notes|蘇易簡硯譜端溪石有白赤黃色㸃者謂之鸜鵒眼脉理黃者謂之金線紋 米芾硯史}}
{{SK notes|陳文惠丞相家{{SKchar|3065}}蜀王衍時太子陶硯連蓋蓋上有鳯坐一臺餘雕雜花草湼之以金泥紅漆有字曰鳯凰臺}}名鳯咮 似馬蹄{{SK notes|東坡鳯咮硯銘序北苑龍焙山如翔鳯下飲之狀當其咮有石蒼黒}}
{{SK notes|緻如玉太原王頥以為硯余名之曰鳯咮然其産不富或以黯黮灘石為之狀酷類而多拒墨 孔帖髙常硯銘天壇中路獲硯石似馬蹄狀外稜孤聳内發墨色幽竒天然疑神仙遺物寳而用之又潛確𩔖書唐人紫花硯詩耕得紫玻瓈鑿成天馬蹄潤應通月窟洗合就雲溪}} 狀天池 如月暈{{SK notes|洪景伯歙硯譜名狀第六曰天池様 澠水燕談唐彦猷嘉祐中守青社得紅絲石於黒山琢為硯其理紅黃相參文如林朩或如月暈或如山峰或如雲霧花卉石自有膏潤泛墨色覆之以匣數日不乾彦猷作硯錄品為第一}}魏臺瓦 汾水泥{{SK notes|上詳硯二 文房四譜絳縣人善製澄泥硯縫絹囊置汾水中踰年}}
{{SK notes|而後取則泥已實囊矣陶為硯水自不涸}} 七寳鑪 四環鼓{{SK notes|開元遺事内府中有七寳硯鑪一所曲盡其巧每冬寒硯凍置于鑪上不勞置火硯氷自消 陶榖清異録宣州裁衣肆用一石鎮色紫而潤予以為堪為硯材買之琢為四環鼓硯綴以白玉環方圎逾一尺}} 作春秋 注老子{{SK notes|并詳硯二}} 贈庾翼 遺洪厓{{SK notes|上詳硯二 洪厓先生傳先生欲歸河内舍人劉守璋與道士吳恪儒生張{{SKchar|3814}}来謁贈先生揚雄鐵硯并四皓鹿角枕}} 名三灾 補百碎{{SK notes|上詳硯二 李之彦硯譜石晉時關右有李處士能補碎硯至百碎者賫歸旬日即復舊如新琢成畧無瑕𩔖世莫得其法}} 底承魚口 色若猪肝{{SK notes|清異錄余家世寳一硯形正圎腹作两池底分三魚口以承之紫潤可愛背隂有字云璧友 蘇易簡硯譜端溪水中石其色青山半石其色紫山絶頂者尤潤如猪肝色者佳}} 訪於諸阮 留在二妃{{SK notes|唐李文資暇錄元和初叔祖宰虢之朱陽諸阮温清之隙必訪山水一日于澗側得一石時{{SKchar|3060}}鐫具以徃因刻其逰山之姓氏年月覺其石美遂琢為硯名曰稠桑石硯 異苑辛道支于水側見一浮樝取為硯製形象魚有道家符懴皆置魚硯中忽失之夢人曰吾暫逰湘水為二妃所留可於水際見尋也道支旦至水則罾者得一鯉魚買剖之得先時符懴方悟又失之有人過湘君廟見魚硯在二妃側}} 苑馨與孫 蒯鰲許友{{SK notes|并詳硯二}}王慈獨取 包拯不持{{SK notes|彚苑王慈年八嵗外祖宋江夏王義恭出寳物恣其所取}}
{{SK notes|慈但取素琴石硯而已 下詳硯二}} 造供書府 留用玉堂{{SK notes|宋葉樾端溪硯譜宣和初御府降様造形若風字如鳯池平底耳有四環刻海水魚龍三神山水池作崑崙狀左日右月星斗羅列以供太上皇書府之用 下詳硯二}} 中有雙澗 上出一峯{{SK notes|宋林光朝詩序陳順之靈璧石硯山中有雙澗低處為硯下米元章題云唐𢎞文館校書李羣玉有詩南唐李重光故物也 米芾硯史吾收一青翠疊石傍一嵌磨墨上出一峯髙尺餘頂復平嵌巖如亂雲四垂以覆硯以水澤頂則隨葉垂珠滴硯心上有銘識事見唐莊南傑賦乃厯代所寳也}} 象{{SKchar|1841}}{{SKchar|3688}}圗 有鴿添水{{SK notes|上見張少博石硯賦 天中記藍田玉順山悟真寺有髙僧寫湼盤經羣鴿自空中銜水添硯水竭畢至}}藏歌蓋舞 鑱玉割雲{{SK notes|事文𩔖聚古瓦硯銘昔之藏歌蓋舞蔽日干霄繁華㡬代零落一朝委地而合隨塵土依人而却伍瓊瑤 宋程俱謝人惠硯詩割雲鑱玉巧如神龍尾銅臺可奴僕}}玉瑩鑑光 黼形縠理{{SK notes|米芾硯史方城縣葛仙公巖石如玉瑩如鑑光著墨如澄泥不滑墨發生光如漆如油 東坡石硯銘黼形而縠理金聲而玉色}} 號萬石君 拜即墨侯{{SK notes|蘇軾有萬石君羅文傳 文嵩石虚中傳石虚中字居黙南越人器度方圎中心坦然若汪汪萬頃之量{{SKchar|3814}}遁不仕因採訪遇之端陽拜即墨侯與宣城毛元銳燕人易元光華隂禇知白同出處}} 陶{{SKchar|3180}}羅文{{SK notes|毛頴傳穎與𢎞農陶{{SKchar|3180}}友善又洪駒父有陶{{SKchar|3180}}傳 羅文傳見硯五}} 生芝 觀
{{SK anchor|魚}}{{SK notes|上詳硯二 異聞寳録徐元之夜讀書見人物如粟米數百皆具甲胄擁一紫衣者行案上傳呼曰蚍蜉王欲觀魚於紫石潭漁具數十入硯中皆獲小魚}} 有亷隅 無瑕玷{{SK notes|並見羅文傳}}雪方池 紫翠屏{{SK notes|清異録和魯公有白方硯通明無纎翳得之於峩睂比丘公自題硯}}
{{SK notes|室曰雪方池 東坡月石硯屏詩紫潭出元雲翳我潭中星獨有潭上月倒挂紫翠屏}} 以竹節如蓮葉{{SK notes|四譜西域無紙筆有墨以瓦合或竹節即其硯也又異物志廣南以竹為硯 繁欽硯賛}}
{{SK notes|或規如馬蹄或銳如蓮葉}} 鈎夏鼎 成禹璧{{SK notes|上見繁欽硯頌 元宋无古硯歌琱光發烱成禹璧海王川后輸元液}} 作氷壺 名水箕{{SK notes|宋張耒以黄魯直惠洮河綠石作氷壺研詩洮河之石利劒矛風瀾近手寒生秋 元王惲覓風字歙硯詩嘗聞右軍硯風字琢手奢是名為水箕朶頤駭唅呀}} 雷電光 金石交{{SK notes|上見杜甫石硯詩 袁桷雙魚硯詩平生謝子金石交}} 聲價之象 文字之祥{{SK notes|上詳硯二 東坡天石硯銘序曰軾得異石如魚膚筠温瑩作淺碧色扣之鑑然試以為硯甚發墨顧無貯水處先君曰是天硯也有硯之德而不足于形耳因以賜軾曰文字之祥也軾寳而用之}} 徳人俊人 死眼活眼{{SK notes|邵氏後錄端石如徳人每過於厚或亷于才不能砥滯歙石如俊人輒傾倒失之輕而遇事風生無不一一厭足人意又滌端硯屢易水其漬卒不盡除歙硯一滌即瑩澈無留墨亦一快耳 蘇易簡硯譜端石有死眼活眼之别圎暈相重黄黒相間黳睛在内晶瑩可愛謂之活眼四傍浸漬不甚瑩明謂之淚眼形體畧具内外皆白謂之死眼活勝淚淚勝死死勝無}} 端溪三種 人間四絶{{SK notes|魏泰東軒筆錄端溪硯有三種曰巖石曰西坑曰後歴石西坑石三當巖石之一後歴石三當西坑之一其品可知 苕溪詩話東坡曰余家有歙硯底有欵識云吳{{YL|順義元年}}處士汪少微銘松操凝烟楮呉鋪雪毫頴如飛人間四絶}} 林夫丹石湖女碧玉{{SK notes|東坡丹石硯銘序唐林夫遺予丹石硯粲然如芙蓉出水殺墨宜筆盡硯之美 天}}
{{SK notes|中記貞元中許商舟行湖中青衣迎入一府女郎請書江海賦碧玉硯貯銀水玻瓈為匣}} 得自新知 見如故人{{SK notes|上見劉禹錫端硯詩 東坡云曇秀畜龍尾石硯製以拱璧而以缺月為池云是蔣希魯舊物予在廣陵嘗識此硯今復見之嶺海間依然如故人也}} 殺墨如風 淬筆如錐{{SK notes|東坡云杜元叔藏許敬宗硯元叔子遺孫莘老滑潤如玉殺墨如風真四百餘年物 黄山谷以綠石硯贈張文潛詩贈君洮州綠石含風漪能淬筆鋒利如錐}} 山聳二十六峯帑寄五十五年{{SK notes|輟耕錄南唐李主有寳石硯山徑長纔踰咫尺前聳二十六峯皆大如手指不假雕琢有華蓋峯月巖方壇玉筍翠巒上洞下洞三折相通有龍池遇天雨則津潤滴水少許在池内經旬不竭 揮塵錄丁晉公自海外徙宅光州臨終以一巨篋寄郡帑中上題云俟五十五年有姓丁來此作通判可分付開之至是嵗有丁僑者来貳郡政即晉公之孫計其所留年月尚未生啟視之但一黒匣貯大端硯一枚上有一小竅以一碁子覆之揭之有水一{{SKchar|3180}}流出無有歇時溫潤之甚不可名狀}} 硯匣 硯室{{SK notes|瑠璃硯匣詳筆三又栁宗元栁州寄周韶州詩印文生綠經旬合硯匣留塵盡日封 下詳雪方池注}}
{{SK anchor|硯四}}{{SK notes|硯滴附}}
{{SK anchor|原與國右史公從事出入}}{{SK notes|東觀漢記蘇竟與劉歆子棻書曰前世以磨研編簡之才與國右史公從事出入者惟硯也}} 凍釋學篇章{{SK notes|崔實四民月令正月硯凍釋命童幼入小學學篇章十一月硯凍讀孝經論語}} 後人思徳愛物{{SK notes|顧雅石硯銘揚州有石硯一枚是晉張華所用之器後人思念公徳愛其物年逾百祀儼然玉質也}} 吳都石硯{{SK notes|山名見北堂書鈔}}増水硯為城池{{SK notes|筆陣圗賛詳筆三}} 洗硯池{{SK notes|文房四譜越州戒珠寺羲之宅}}
{{SK notes|也有洗硯池至今水嘗黒色}} 翔鳯硯蓋{{SK notes|梁書武帝性純儉吳令唐鏞進鑄成盤龍火爐翔鳯硯蓋詔禁錮終身}} 鐵面尚書{{SK notes|鳯翔退耕錄薛稷為硯封九錫拜離石鄉侯使持節監即墨軍事長史兼鐵面尚書}} 水槁瑠璃{{SK notes|李白自漢陽歸詩去嵗左遷夜郎道瑠璃硯水常枯槁}}毁不忍棄{{SK notes|韓愈瘞硯銘隴西李元賔誤毁其硯匣歸京師愈讃而識之土乎成質陶乎成器復其質非生死𩔖全斯用毁不忍棄埋而識之仁之義}} 青州石末{{SK notes|太平御覽栁公權評硯以青州石末為第一言墨易冷絳州黒硯次之李之彦硯譜曰青濰州石末皆瓦硯也栁公權以為第一當時未見歙石以為上品耳}} 天下之冠{{SK notes|李之彦硯譜李後主留意筆札所用澄心堂紙李廷珪墨龍尾石硯為天下之冠}} 好硯成癖{{SK notes|陶榖清異錄南昌陳省躬好硯成癖晚得一枚腹有四眼徐鉉名之曰方相石省躬以近凶不用自號為仙翁硯{{SKchar|3534}}道家四目老翁之說}} 眼列斗形{{SK notes|蘇易簡硯譜唐彦猷云端石眼之美者青綠黃三色相重多者自外至心凢九重其大者尤為希有或布列硯中如北斗心房之形其生于墨池之外者謂之髙眼生於内者謂之低眼髙眼尤可尚以不為墨漬常可覩也}} 表裏瑩潔{{SK notes|曹繼善歙硯說唐公硯錄云嘗過金陵于翰林葉道卿處見一硯方四五寸許其色淡青如秋雨新霽逺望暮天表裏瑩潔都無紋理蓋所謂硯之美者也今不復有}} 薄如紙{{SK notes|又蘇易簡云硯有薄如紙者蓋以薄為利用云}} 玉堂新様{{SK notes|潛確𩔖書丁寳臣知端州製綠石硯送王安石謂之玉堂新様安石以詩報之曰玉堂新様世争傳况以巒溪綠石鐫久埋瘴霧㸔猶濕一取春波洗更鮮}} 環水如辟雍{{SK notes|米芾硯史今杭州龍華寺{{SKchar|3065}}梁傅大士甆硯一枚甚大磁褐色心如鐵環水如辟雍之製而磨墨處無磁油殊著墨}} 水晶硯{{SK notes|又信州水晶硯於他處磨墨汁傾入用}} 起墨益毫{{SK notes|米芾硯銘壽古而質潤色紫而聲清起墨益毫故其寳也}} 玉兔朝元{{SK notes|潛確𩔖書玉兔朝元硯此為細羅紋刷絲歙石面有葱色兔月二像巧若畫成真五代前物也旁刻{{YL|建中靖國元年}}改製下刻篆書一拳石兮呈祥俾翰墨兮増光出煨燼兮不敗伊蘇氏兮其昌張九成識}} 不必以眼為貴{{SK notes|老學菴記宋髙宗謂端硯如一段紫玉瑩潤無瑕乃佳不必以眼為貴}} 松磬硯{{SK notes|潛確𩔖書綠端松磬硯長七八寸蓋硯板也其上刻松枝石磬而以半磬為硯池細潤發墨趙子昻銘其隂}} 硯山{{SK notes|元揭傒斯硯山詩序山石出靈璧其大不盈尺髙半之中隔絶澗前後五十五峯東南有飛磴横出方平可二寸許鑿以為硯號曰硯山}} 紫衣玉帶{{SK notes|元張憲有玉帶生歌其序云玉帶生端人也事文山丞相為文墨賔初宋上皇以丞相恩賜生紫衣玉帶至今不改其舊服生為人端厚強記黙識丞相素重之呼召不以名但曰玉帶生}} 以酒為滴{{SK notes|西京雜記天子以玉為硯以酒為書滴取其不氷}} 玉蟾蜍{{SK notes|又曰廣陵王去疾發晉靈公塜得玉蟾蜍一枚大如拳腹容五合水光潤如新王取以盛硯滴又杜甫詩宫硯玉蟾蜍劉禹錫詩玉蠩吐水霞光浄彩翰摇風絳錦鮮}} 水{{SKchar|1841}}{{SK notes|傅休奕水{{SKchar|1841}}銘鑄兹靈{{SKchar|1841}}體象自然含源吐水有似清泉潤彼元墨染此柔翰申情寫素經緯羣言}} 金錯盌{{SK notes|世說秦嘉媍與嘉書曰今奉金錯盌一枚可以盛書水}} 金小相{{SK notes|清異録歐陽通善書修飾文具其家藏遺物尚多皆就刻名號研室曰紫方館金苽盛硯滴曰金小相鎮紙曰套子{{SKchar|1841}}小連城千鈞史界尺曰由準氏芒筆曰畦宗郎君夾槽曰半身龍}} 髙麗銅瓶{{SK notes|羅文傳上賜髙麗所獻銅瓶為飲器}} 寫胸中竒{{SK notes|張安國麒麟硯滴詩素王西狩麟筆削昌斯文壯哉筆硯間英姿欲摩雲豈獨濡亳端正可清妖氛㑹當侍君王玉殿清夜分轉寫胸中竒恩波被無垠}}
{{SK anchor|硯五}}
原詩唐楊師道詠硯詩圎池𩔖璧水輕翰染煙華將軍欲定逺見棄不應賒 増李白酬殷十一栗岡硯詩灑染中山毫光輝吳門練天寒水不凍日用心不倦{{SKchar|3060}}此臨墨池還如對君面 杜甫石硯詩平公今詩伯秀發吾所羡奉使三峽中長嘯得石硯巨璞禹鑿餘異狀君獨見其滑乃波濤其光或雷電聨坳各盡墨多水遞{{SKchar|3814}}見揮灑容數人十手可對面公含起草姿不逺明光殿致於丹青地知汝隨顧盼 李賀楊生青花紫石硯歌端州石匠巧如神踏天磨刀割紫雲傭刓抱水含滿唇暗灑萇𢎞冷血痕紗帷晝暖墨花春輕漚漂沫松麝熏乾膩薄重立脚匀數寸光秋無日昬圓毫促㸃聲静新孔硯寛頑何足云 陸{{SKchar|1841}}{{SKchar|3681}}謝襲美贈紫石硯詩霞骨堅来玉自愁琢成飛燕古釵頭澄沙脆弱聞應伏青鐵沈埋見亦羞最稱風亭批碧簡好將雲竇漬寒流君能把贈閑吟客徧寫江南物象酬 李山甫古石硯詩追琢他山石方圎一勺深抱貞惟守墨求用每虚心波浪因文起塵埃為廢侵慿君更研究何啻直千金 劉禹錫謝友生遺端谿硯詩尋常濡翰次恨不到端谿得自新知己如逢舊解擕媧天補剰石昆劒切来泥著指痕猶濕停旬水未低阿雲潤柱礎筆彩飲虹霓鵒眼工諳{{SKchar|3675}}羊肝士乍刲連澌光比鏡囚墨膩於䃜碊小金為斗{{SKchar|3180}}澄玉作隄 宋韓琦古瓦硯詩昭陽殿瓦不可壞埋没曠野迷荒榛數百年来取為硯墨光爛發波成輪求之日盛得日少片材無異圭璧珍蘚斑著骨尚乾翠夜雨㸃漬痕如新當時此復近簷溜印以篆字花其唇蘇軾龍尾硯歌黃琮白琥天不惜顧恐貪夫死懐璧君㸔龍尾豈石材玉徳金聲寓於石與天作石来㡬時與人作硯初不辭詩成鮑謝石何與筆落鍾王硯不知陳與義酬錢柬之惠澤州吕道人硯詩君不見銅雀臺邊多事土走上觚稜䕃歌舞餘香分盡垢不除却寄書林汗縑楮豈如此瓦凝青膏冷面不識姦雄曹吕翁已去{{SKchar|3178}}餘泣通譜未許𢎞農陶暮年得君真耐久摩挲玉質雲生手未知南越石虚中亦有文章似君否西家撲滿本弟昆趣清尚濁何年分一朝墮地真瓦礫莫望韓公無瘞文 陳師道謝冦十一惠端硯詩端溪四山下龍淵鬱積中州清淑氣金聲玉骨石為容河江屈流雲作使滑如女膚色馬肝夜半神光際天地沒人投深索千丈探頷適遭龍伯睡轆轤挽出萬人{{SKchar|3688}}千嵗之藏一朝致琢為時様供翰墨十襲包藏百金貴 劉克莊獲硯詩二硯溫如玉琢成信知天地有精英馬肝紫潤尤宜沐鵒眼青圎宛似生未愛潘郎呼作友便教米老拜為兄 金雷淵洮石硯詩緹囊深複有滄洲文石春融翠欲流退筆成丘竟何益乗時直欲礪吳鈎 元揭傒斯硯山詩何年靈璧一拳石五十五峯不盈尺峯峰相向如削鐵祝融紫蓋前後列東南一{{SKchar|3180}}尤可愛白晝元雲生霮䨴在唐已著羣玉賦入宋更受元章拜天台澒洞雲海連戴氏藏之餘百年隂崖洞壑寒谽谺宛轉細路通褎斜崑崙{{SKchar|3751}}莱與方壺坐卧相對神仙居硬黃從寫黃庭帖汗青或抄鴻寳書願君谷神長不老浄几眀窓永相保 趙孟頫賦張秋泉所藏硯山詩泰山亦一拳石多勢雄齊魯青巍峩此中却是小岱岳峯巒無數生陂陀千巖萬壑来几上中有絶澗横天河粤從混沌元氣判自然凝結非鐫磨米公平生好竒者大書深刻無差訛旁有小研天所造仰受筆墨如圎荷我欲為君書道徳但願此石不用鵞 宋无端石硯詩千年嵒璞斬新硎一片林腴截紫青雲漢帶星来玉匣墨池蒸雨出滄溟煙開霧歛天晶彩海静江澄地典型要與陶{{SKchar|3180}}作佳傳老磨松液寫黃庭 許有壬謝李惟中貺未央宫瓦硯詩甄官陶瓦極能事鉛丹細擣咸陽泥人間購求作珍玩礱磨為硯尤瑰竒體呈全璧徑尺許沼開新月才一睂堅如鐵石潤如玉墨聲瑟瑟松風吹楮生毛頴賀得友坐令几案増光輝 張憲玉帶生歌鸞刀夜割黒龍尾碾作端溪蒼玉子花鑌鐵面一尺方紫霧紅光上書几銀{{SKchar|3274}}雙纒玉腰圍翡翠青斑繡紫衣金星鸜眼不敢現案上墨花皆倒飛景炎丞相魁龍牓撫玩不殊珠在掌抱遺老人生計拙愛把文章寫忠烈霜毫一夜電光飛不必矮桑重鑄鐵 明宋濓灘哥石硯歌{{SKchar|3932}}工雷斧琢削古天光電彩生新容袤將四尺廣踰半作鎮弗遷猶華嵩涉唐入宋嵗三百但見寳氣浮晴虹方今聖人重文獻氊{{SKchar|3681}}舟載来江東風磨雨濯露精彩奉勅舁入文華宫宫中日昃萬㡬暇侍臣左右咸雲從紫端元歙盡斥去欣然為此囘重瞳重瞳一顧光照日天章奎畫分纎穠有才沈薶恨已乆石如能語誇竒逢願將斯硯傳萬世什襲不下古鼎鐘上明文徳化八極下書寛詔蘇疲癃
原賦晉傅休奕硯賦採隂山之潛璞簡衆材之攸宜節方圎以定形鍜金鐵而為池設上下之剖判配法象乎二儀木貴其能軟石美其潤堅加彩漆之膠固含沖徳之清元 増唐張少博石硯賦溫潤稱珍騰異彩而玉色追琢成器發竒文而綺班蓋求伸於知己爰待用于君子將吮墨以濡翰乃操觚而吸水或外圜兮若規或中平兮如砥匠石流眄藻熒生輝象{{SKchar|1841}}而{{SKchar|3688}}圗乍伏如鵲之銜印將飛撫之𩔖磬發竒音對之若鏡開新色旣垂文以呈象亦澄瀾而漬墨用之漢帝常同彭祖之席存之魯國猶列宣尼之廟 黎逢石硯賦琢而磨之其滑如砥欲精研而染墨在虚中而貯水水隨暈而環周墨浮光而黛起成器尚古徴闕里於素王匠法増華參㑹稽之内史一拳之石取其堅一勺之水取其浄對此大匠厠諸洪筆見珍於殺青之辰為用於草元之日原頌魏繁欽硯頌有般倕之妙匠兮倪詭異於遐都稽山川之神瑞兮識{{?|⿰王幹}}璇之内敷遂縈繩於規矩兮假卞氏之遺模擬渾靈之肇制兮效羲和之毁隅鈎三趾於夏鼎兮象辰宿之相扶供無窮之秘用兮御几筵而優游
原賛魏繁欽硯賛方如地象圎似天常或薄或厚乃圎乃方班采散色漚潤毫芒㸃黛文字曜明典章施而不徳吐惠無疆漸漬甘液吸受流芳
原銘魏王粲硯銘昔在皇頡爰初書契以代結繩民察官理庶績誕興在世季末華藻流滛文不為行書不盡心淳朴澆散俗以萌沈墨連翰染榮辱是若念兹在兹惟元是宅
増宋蘇軾孔毅甫龍尾硯銘澀不留筆滑不拒墨{{SKchar|2201}}膚而縠理金聲而玉徳厚而堅足以閱人於古今朴而重不能隨人以南北 又鳯咮硯銘帝規武夷作茶囿山為孤鳯翔且嗅下集芝田啄瓊玖玉乳金沙發靈竇殘璋斷璧澤而黝治為書硯羙無有至珍驚世初莫售黒肩黄眼争妍陋蘇子一見名鳯咮坐令龍尾羞牛後又端硯銘與墨為入玉靈之食與水為出隂鑑之液懿矣兹石君子之側匪以玩物維以觀徳 又程公宻子石硯銘孰形無情石亦卵生黄胞白絡孕此{{SKchar|3293}}頳己器不死可候雨晴天畀夫子瑞其家庭 黄庭堅硯銘制作淳古可使巧者拙夸者節性質温潤可使躁者静戾者聽 唐庚古硯銘序硯與筆墨出處相近獨壽夭不相近也筆之壽以日計墨之壽以月計硯之壽以世計其為體也筆最銳墨次之硯鈍者也豈非鈍者壽而銳者夭乎其為用也筆最動墨次之硯静者也豈非静者壽而動者夭乎吾於是而得飬生焉銘曰不能銳因以鈍為體不能動因以静為用唯其然是以能永年 崔鶠古硯銘知其白守其黒似老學不厭教不倦似孔其實墨家者流摩頂放踵 明方孝孺硯銘其體剛肖乎乾其用静法乎坤惟徳全永長存 唐順之銅雀硯銘昔惟瓦藏歌女貯舞馬今維硯侑圗史承鉛槧嗚呼其為瓦也不知其為硯也然則千百年之後委擲零落又安知其不復為瓦也 又小硯銘大者凝然利以居小者扁然利以行不有居者牆壁户牖誰以供十年之著述不有行者蒼山白水誰與收五岳之精英
増傳宋蘇軾萬石君羅文傳羅文歙人也其上世常{{SKchar|3814}}龍尾山及文資質温潤縝宻可喜里人石工見之曰此{{SKchar|3771}}之彦也乃相與定交磨礱成就之武帝方向學喜文翰文由中書舍人毛純薦上望見異焉曰古所謂玉質而金聲者子真是也使待詔中書每有詔命典䇿必使文潤色之然後琢磨以墨卿謀畫以毛純成以受楮先生使行之上嘗歎曰國寳也然厚重堅貞行無瑕玷其後于闐進美玉上使以玉作小屏風賜之并賜髙麗所獻銅瓶為飲器上思其功封文號萬石君文為人有亷隅不可犯喜與老成知書者逰體有寒疾每冬月侍書輒面氷不可運筆上時賜之酒然後能書元狩中詔舉賢良方正淮南王安舉端紫以對策髙第待詔翰林超拜尚書僕射文浸不用
{{SK anchor|増誥}}{{SK notes|缺}}鄭東山撰石鄉侯石虚中除翰林學士誥風範端凝面目嚴冷巧匠斲山骨剖元化之精英擲地作金聲露斯文之圭角亷而不劌澤乎其容圎成規方成矩凛若通才磨不磷湼不淄屹然雅操抱兹端溪之璞宜呈孔席之珍日髙丈五影動花磚夜草制三風生玉署若竇儀之清以介與楊億之勁而剛是以似之與其潔也可依前石鄉侯除翰林學士
御定淵鑑類函卷二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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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定淵鑑𩔖函 (四庫全書本)/卷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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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部三十{{SK notes|孝祿養}}
{{SK anchor|孝一}}
原爾雅曰善父母為孝 増釋名曰孝好也愛好父母如所恱好也 書曰奉先思孝 又曰恪愼克孝 原詩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徳昊天罔極 増又曰明發不寐有懷二人 原禮記曽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 又曰君子生則敬養死則敬享思終身弗辱也 増又曰父命呼唯而不諾手執業則投之食在口則吐之走而不趨親老出不易方復不過時親癠色容不盛此孝子之疏節也父歿而不能讀父之書手澤存焉耳母歿而杯圈不能飲焉口澤之氣存焉耳 又曰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
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孝子如執玉如奉盈洞洞然屬屬然如弗勝如將失之 又曰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非孝也 孝經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又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 又曰孝子之事親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 毛詩序曰凱風美孝子也 又曰南陔孝子相戒以養也 又曰白華孝子之潔白也 孝經鈎命曰國多孝則風雨時 又曰孝子如醴泉 孝經左契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則鳳凰巢 漢書賈誼傳曰過闕則下過廟則趨孝子之道也延篤{{SKchar|2652}}曰仁人之有孝猶四體之有心腹枝葉之有
根本 北史孝行論曰塞天地横四海者惟孝而已矣然則孝始愛敬之方終極哀思之道厥亦多緒其心一焉若上智秉自然之質中庸有企及之義及其成功其美一也 莊子曰不擇地而安之孝之至也 孔叢子曰於蓼莪見孝子之思養也於四月見孝子之思祭也小學紺珠曰孝則生福 又曰治身莫先於孝孝二
増拾遺記曰冀州之西二萬里有孝養之國昔黄帝伐蚩尤除諸凶害獨表此處為孝養之鄉萬國莫不欽仰舜受堯禪其國執玉帛来朝特加賔禮 淮南子曰周公之事文王也行無專制事無由己身若不勝衣言若不出口有奉持於文王洞洞屬屬如將不勝如恐失之可謂能子矣 孝經曰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尚書王若曰君陳惟爾令徳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 詩曰張仲孝友 原孝子傳曰老莱子孝養二親行年七十作嬰兒自娛著五色斒斕衣常取漿上堂跌仆因臥地為小兒啼或弄雛鳥於親側 說苑曰閔子騫早喪母為後母所苦冬月以蘆花衣之其所生二子則衣之以綿父令閔子御車體寒失靷父責之閔子不自理父察知之歸謂婦曰我所以娶汝乃為吾子今汝欺我去無留子騫前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其父黙然故曰孝哉閔子騫一言其母還再言三子温 増韓詩外傳曰孔子行聞哭聲甚悲孔子曰驅驅前有賢者至則臯魚也披褐擁鎌哭於道傍孔子避車與之言曰子非有喪者何哭之悲也臯魚曰吾失之三矣吾少好學周流天下而吾親死一失也髙尚其志不事庸君而晚無成二失也少失交遊寡於親友三失也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待徃而不可得見者親也吾請從此辭矣立哭而死孔子曰弟子識之足以誡矣於是門人辭歸而養親者十有三人 原尸子曰曽子每讀喪禮泣下霑襟常以一夕五起視衣之厚薄枕之髙卑 増家語曰子路問於孔子曰昔者由也事二親之時常食藜藿之食為親負米百里之外親歿之後南遊於楚從車百乗積粟萬鍾累茵而坐列{{SKchar|3396}}而食願欲食藜藿為親負米不可復得也枯魚銜索㡬何不蠧二親之壽忽若過隙孔子曰由也事親可謂生事盡力死事盡思也 禮記曰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故君子頃{{SK notes|音跬}}歩而不敢忘孝也今余忘孝之道是以有憂色也 原說苑曰韓伯瑜有過其母笞之泣其母曰他日未嘗泣今何泣對曰他日得笞未嘗不痛今母之力不能痛是以憂也 漢書刑法志曰齊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少女緹縈涕泣隨父到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㢘平今坐法當刑妾乞沒為官婢以贖父罪文帝詔免意罪并除肉刑 増萬石君傳曰萬石君歸老於家長子建為{{SKchar|2720}}中令建老白首萬石君尚無恙每五日洗沐歸謁親入子舍竊問侍者取親中帬厠牏{{SK notes|音投}}身自澣洗{{SK notes|師古曰中帬若今言中衣厠牏者近身之小衫若今汗衫也}}復與侍者不敢令萬石君知以為常 原金日磾傳曰日磾母敎誨兩子甚有法度上聞而嘉之母病死詔圗畫於甘泉宫署曰休屠王閼氏日磾每見畫常拜之涕泣 東觀漢記曰光武時長沙義士古初父喪未葬鄰人火起及初舍棺不可移初冒火伏棺上俄而火滅 増孔奮傳曰奮事母孝謹雖為儉約奉養極求珍膳躬率妻子同甘菜茹 江革傳曰革遭亂負母逃難數遇賊革輒涕泣求哀言有老母辭氣愿款賊是以不忍犯之建武末年與母歸鄉里每至歲時縣當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揺動自在轅中輓車不用牛馬鄉里稱之曰江巨孝 原東觀漢記曰黄香舉孝㢘為郡五官貧無奴僕香躬執勤苦盡心供養冬無被袴而親極滋味暑即扇枕寒即以身温席 汝南先賢傳曰薛苞好學篤行喪母以至孝聞父娶後妻而憎苞分之令出苞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毆杖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而洒埽父怒又逐之乃廬於里門晨昏不廢積歳餘父母慙而還之 續漢書曰申屠蟠九歳喪父哀毁過禮服除不進酒肉十餘年每忌日輒三日不食 郭林宗别傳曰茅容耕於野避雨樹下衆皆夷踞相對獨容危坐愈恭林宗見而竒之與言因請寓宿旣而日夕容殺雞為{{SKchar|3848}}林宗謂為已設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菜蔬共客同飯林宗起拜曰卿賢乎哉 東觀漢記曰趙咨性至孝躬率子孫耕農為養盜常夜徃劫之咨恐母驚懼乃先至門迎盜因請為設食謝曰老母八十疾病須養居貧朝夕無儲乞少置衣糧妻子餘物一無所惜諸盜皆慙歎跪曰所犯無狀干暴賢者言畢奔出 増蘇氏家語曰漢蔡邕性篤孝母滯病三年自非寒暑節變未嘗解襟帶不寢寐者十旬 捜神記曰董永東漢末家貧傭耕以養其父父歿貸錢於里之冨人裴氏許身為奴以償所貸得錢五千營葬葬畢忽道遇一婦人求為永妻永與俱詣錢主遂織絹於裴氏織三百縑以償一月而畢辭永去乃曰我天之織女縁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償債言訖凌空而去 原蕭廣濟孝子傳曰東漢末媯皓父昆被劾入臺皓年十六髠頭詣闕通章不省號不飲食懷石腰中詣公卿輒出石置地叩頭流血覆面莫不傷懷遂奏理昆罪 増魏志髙柔傳曰時制吏遭大喪百日後皆給役有司徒吏解𢎞遭父喪後有軍事受勅當行以疾病為辭詔怒曰汝非曽閔何言毁邪促收考竟柔見𢎞信甚羸劣奏陳其事宜加寛貸帝乃詔曰孝哉𢎞也其原之 晉夏方傳曰方家遭疫癘父母伯叔羣從死者十三人方年十四夜則號哭晝則{{SKchar|3688}}土十有七載葬送得畢 許孜傳曰孜立宅墓次烝烝朝夕奉亡如存鷹雉棲其梁簷鹿與猛獸擾其庭圃交頸同遊不相搏噬 原桑虞傳曰虞年十四喪父毁瘠日以米百粒糝藜藿其姊諭自抑割虞曰藜藿雜米足以勝哀 増王裒傳曰裒讀詩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未嘗不三復流涕門人為廢蓼莪之篇 王延傳曰延事親夏扇枕席冬以身温被隆冬盛寒體無全衣而親極滋味晝則傭賃夜則誦書 原荀氏家傳曰晉荀顗{{SK notes|或作瑜}}年踰耳順而母年九十色養烝烝以孝聞在喪憔悴貌不可識若嬰孺之號哀動傍人 増晉書曰王戎母喪飲酒食肉而容貌毁悴和嶠父喪禮法自持而哀毁不踰於戎嶠生孝戎死孝 原宗躬孝子傳曰吳坦之隠之兄也母{{SKchar|1593}}之夕設九飯祭坦之每臨一祭輒號慟斷絶至七祭嘔血而死 續捜神記曰吳猛性至孝小兒時隨父母臥夏月多蚊䖟而終不揺扇云懼蚊䖟去我及父母也 晉中興書曰吳隱之遭母喪哀毁過禮與太常韓康伯鄰居隱之每哭康伯母輟事流涕悲不自勝 増殷仲堪傳曰仲堪父病積年衣不解帶躬學醫術䆒其精妙遂眇一目居喪哀毁以孝聞又父常患耳聦聞牀下蟻動謂之牛鬭孝武聞其事而不知其人偶以問仲堪仲堪流涕而對曰臣進退維谷 原師覺授孝子傳曰晉程曽年七歳喪母哀號哭泣不異成人祖母憐之嚼肉以食覺有味便吐去 何子平傳曰子平事母至孝為揚州從事月俸得白米輒貨市粟麥人或問之荅曰尊老在東不辦常得米何容獨食白粲母喪年將六十有孺子之慕晝夜號叫暑避清凉冬不衣絮 増南史裴子野傳曰子野居喪每至墓所草為之枯白{{SKchar|977}}白鳩馴擾其間 丘傑傳曰傑十四遭喪以熟菜有味不嘗於口歳餘忽夢見母曰汝噉生菜遇蝦蟇毒靈牀前有三丸藥可取服之傑驚起果得藥服之下蝌斗子數升 謝貞傳曰貞七嵗時祖母阮氏苦風{{SKchar|3392}}每發便一二日不能飲食貞見祖母不食亦不食親族莫不竒之十四丁父艱號哀頓地絶而復蘇 司馬暠傳曰暠字文昇年十二丁内艱哀慕過禮毁瘠骨立服闋以姻戚子弟預入問訊梁武帝見其羸疾歎息久之字其小字謂其父子産曰昨見羅兒面顔憔悴使人惻然便是不墜家風為有子矣 魏書趙琰傳曰琰以不得葬二親時節不受子孫慶賀年踰耳順而孝思彌篤斷諸滋味食麥而已 蕭祗傳曰祗子放隨父至鄴祗卒放居喪以孝聞所居廬舍前有二慈烏來集各據一樹為巢自午以前馴庭飲啄午後更不下樹每臨時舒翅悲鳴全似哀泣時以為至孝之感 北周陸通傳曰通父政性至孝其母吳人好食魚北土魚少政求之常苦難後宅側忽有泉出而有魚遂得以供膳時人以孝感所致因謂其泉為孝魚泉 隋李顯達傳曰顯達父喪水漿不入口者七日{{SKchar|3864}}髪墮落形體枯憔遂至滅性薛濬傳曰濬母亡歸{{SKchar|1593}}時值隆冬衰絰徒跣冒犯霜
雪行五百里足凍墮指瘡血流離 田翼傳曰母臥疾翼親易燥濕母食則食母不食亦不食 李徳饒傳曰徳饒性至孝父母寢疾輒終日不食十旬不解衣及居憂水漿不入口五日哀慟嘔血數升及送{{SKchar|1593}}㑹仲冬積雪行四十餘里單衰徒跣號踊幾絶㑹{{SKchar|1593}}者千餘人莫不為之流涕後甘露降於庭樹有鳩巢其廬納言楊達巡省河北詣廬弔慰之因改所居村為孝敬村里為和順里 劉徳威傳曰徳威子審理少喪母為祖母元所養元輒疾病必親煮藥嘗而後進元曰兒孝通神明吾一顧念病輒間 唐竇抗傳曰抗侍父病束帶五旬不弛居喪哀癯過常母䘚數號絶 鄭善果傳曰善果父誠周大將軍開封縣公討尉遲迥戰死善果方九歳以死事子襲爵家人為其幼弗告也及受詔號慟不自勝李迥秀傳曰迥秀母少賤妻常詈媵婢母聞不樂迥
秀即出其妻或問之荅曰娶婦要欲事姑茍違顔色何可留 唐書段秀實傳曰秀實六歳母疾病不勺飲至七日病間乃肯食時號孝童 崔璵傳曰諸崔自咸通後有名歴臺閣藩鎭者數十人天下推士族之冠始其曽王母長孫夫人春秋髙無齒祖母唐事姑孝每旦乳姑一日病召長幼言吾無以報婦願後子孫皆若爾孝世謂崔氏昌大有所本云 宋王仁鎬傳曰鎬拜節度使省其父祖之墓周視松檟涕泗嗚咽謂所親曰仲由以為不如負米之樂信矣 張齊賢傳曰太宗命齊賢知定州以母老不願徃尋丁内艱水漿不入口者七日自是日啖粥一器終喪不食酒肉蔬果 顧忻傳曰忻以母病葷腥不入口者十載雞初鳴具冠帶率妻子詣母之室問所欲五十年未嘗離母左右 成象傳曰象事父母以孝聞號泣營{{SKchar|1593}}聞者悽愴未嘗食肉衣帛或贈之亦不受虎豹環廬而臥象無怖色燕百餘集廬中禾生墓側吐九穗逺近目為成孝子 杜誼傳曰誼父母喪卜{{SKchar|1593}}徒跣負土為墳徃來十餘里日渡塘間泥水沒骭雖大雨雪未嘗少止手足皸裂流血以漆塗之每覆一畚必三繞墳而號然後去 支漸傳曰漸年七十持母喪蓬首垢面三時號泣白蛇貍{{SKchar|977}}擾其傍白雀白烏日集於壟木五色雀萬餘回翔悲鳴若助哀者 遼史耶律安圖傳曰耶律安圖幼若成人居父喪哀毁過禮見者傷之太祖屢加慰諭嘗曰此兒必為令器及長事母至孝以父死非罪未{{SKchar|1593}}不預宴樂 金史陳顔傳曰顔父光仕宋調壽陽尉未赴值金兵取汴光病圍城中顔間關渡河往省其父因扶疾北歸光家奴誣告光殺人光繋獄搒掠不能勝因自誣服顔請代死太守哀之未敢決㑹帥至郡以其狀白帥曰此真孝子也兩釋之 元史蕭道壽傳曰道壽母年八十餘事養盡禮夫婦親侍櫛沐必俟母食而後退食母寢而後就寢出必告許乃敢出母或怒欲罰之道壽自進杖伏地而受母命起乃起起後再拜謝色喜乃退 布延蘇逹勒黙哷氏傳曰父喪晝夜悲號有飛鳥翔集墳土湧起 劉通傳曰母目失明通誓斷酒肉禱之三十年不懈年八十五目忽復明 湯霖傳曰霖母病熱思氷時天大暑求之不得號呼累日池中忽聞戛戛有聲拭淚視之乃氷澌也奉母疾愈 輟耕録曰陶明元母病心痛痛則拍張跳躅嚙牀簀衾褥醫莫能愈明元搯心嚼舌以代母痛一日禱於神將割一臠為湯劑引刀欲下忽有鄰童自外躍入叱曰毋自損我天醫也明元伏地乞哀童子取案上筆書十數字於几面擲筆仆地視其書藥方也鄰兒醒叩之無所知遂如其方治之母終身痛不再舉明一統志曰洪武時顧仲禮事母至孝遇嵗凶負母
就養他郡七年始歸見蝗起食其田苖仲禮泣曰吾將何以為養乎俄疾風蝗盡去苗得不傷 明蔡遷傳略曰合肥陳文者早喪父奉母至孝元季挈家歸太祖積官都督僉事卒封東海侯諡孝勇明臣得諡孝者文一人而已 洪武實録曰河南舞陽縣民周炳事母焦氏至孝常病篤炳呼天禱神求以身代遂愈後復病痢思食獐肉炳求之不得忽一獐入其家即以供母母病復差人以為孝感所致請表其門曰孝行 宋濂危孝子傳曰危貞昉父孝先坐法謫役貞昉以身願代上從之貞昉乃解儒衣易短製欣然就役然質體尫弱不勝負任之苦越七月病䘚 陳繼傳略曰繼奉母至孝有司上其事使御史㢘之繼方隨母行灌母飲以壺漿拜而後飲帝聞嗟異府縣交薦以母老辭不就永樂中舉孝行仍旌其母曰貞節 儲福傳略曰福殉靖難妻范與其母韓營地{{SKchar|1593}}之范時年二十居貧奉姑甚謹每哭其夫則走山谷中大號不欲聞之姑也一日范澣衣澗邊見草可織席因取之鬻以養姑姑年七十餘卒營{{SKchar|1593}}廬墓傍年八十餘卒卒後席草不復生 劉文煥傳略曰文煥早䘮父奉母至孝躬自築墳哀毁骨立嘗鑿墓傍不數尺泉湧出味且甘洌人呼為孝子泉
{{SK anchor|孝三}}
原循陔 倚門{{SK notes|束廣㣲補亡詩南陔孝子相戒以飬也循彼南陔言采其蘭 師覺授孝子傳趙狥幼有孝性年五六歳時得甘美之物未嘗敢獨食必先以哺父出輙待還而後食過時不還則倚門啼以俟父}} 嗣服 繼志{{SK notes|詩媚兹一人應侯順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 禮記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 驢鳴 鶴呌{{SK notes|後漢戴良傳良字叔鸞母憙驢鳴良常學之以娛樂焉憙音虛計反 晉吳隠之傳隠之執䘮過禮家貧無人鳴鼓每至哭臨之時常有雙鶴警叫}} 先意 察色{{SK notes|禮記曾子曰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於道東觀漢記汝郁字叔異年五歳母患病不能飯食郁常抱持啼不肯飲食母憐之強為餐飯欺言已愈郁察母顔色不平輙復不食宗親共異之因字曰叔異}} 錫𩔖 奉先{{SK notes|詩孝子不匱永錫爾𩔖 書奉先思孝}} 心動 目開{{SK notes|後漢書蔡順字君仲少孤飬母常出求薪有客卒至母望順不還乃嚙指順心動棄薪走歸 白帖盛彦母王氏因疾失明彦不應辟召母病久婢使數見捶撻婢忿恨俟彦行取蠐螬炙飴之母食以為美然疑是異物藏以示彦彦見之抱母慟哭絶而復蘇目豁然即開}} 增分椹 抱柰{{SK notes|合璧事𩔖漢蔡順事母至孝王莽末歳荒拾椹以異器盛之赤睂見而問之焉曰黑者味甘奉母赤者味酸自食賊義其孝乃以米{{SKchar|2679}}遺之 晉書王祥性至孝有丹柰結實母命守之每風雨祥輙抱樹而泣}} 禪窟 鹹鄉{{SK notes|北史皇甫遐遭後母䘮負土為墳復於墓南作一禪窟隂雨則穿窟晴霽則營墓 拾遺記郅奇居䘮盡禮以淚浸地即醎俗謂之醎鄉}} 原德無加 行莫大{{SK notes|孝經聖人之徳無以加於孝乎 又人之行莫大于孝}} 赤烏巢門 白{{SKchar|977}}逰墓{{SK notes|華陽國志呉順飬母赤烏巢門 白帖後漢方儲幼䘮父事母母終負土成墳白{{SKchar|977}}游其下}} 増羅威進果 殷惲持{{SKchar|2201}}{{SK notes|陸徹廣州先賢傳羅威字德仁八歳䘮父事母至孝耕耘為業勤身苦體以奉供飬令召署門下吏不就將母遁避隠居増城縣界令還復舊居朝暮供侍異果珍味随時進前也 蕭廣濟孝子傳殷惲七歳䘮父哀號毁憔不為戲㺯得{{SKchar|2201}}果可啖之物懷持進母未嘗先食}} 陳紀畫像 丁蘭圗形{{SK notes|海内先賢傳陳紀字元方實之子也至徳絶俗才達過人烝烝色飬不離左右豫州刺史嘉其至行表上尚書畫像百城以勵風俗焉 孫盛逸士傳丁蘭少䘮考妣不及供飬乃刻木為親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鄰人張叔妻從蘭妻有所借蘭妻跪拜木人木人不恱不以借之叔醉疾來誶罵木人以杖敲其頭蘭還即奮劍殺張叔吏捕蘭蘭辭木人去木人見蘭為之垂淚郡縣嘉其至孝通於神明遂上之圗其形於雲臺}} 春氣夏木 地義天經{{SK notes|孝經左契孝子之瀰身也猶春氣之澹澹也又漢荀爽傳漢為火德火生於木木盛於火故其徳為孝注曰火木之子夏火之位木至夏而盛故為孝 孝經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烏棲冠上 泉湧舍{{SKchar|2647}}{{SK notes|家語曽子至孝三足烏棲其冠 漢書姜詩母好江水詩}}
{{SK notes|子因逺汲溺死詩妻恐姑哀傷不敢言舍側忽有泉湧味如江水並雙鯉同出}} 身先鍼灸食不鹽酥{{SK notes|梁庾沙彌傳母劉病篤晨夕侍側衣不觧帶或應鍼灸以身先試 唐元徳秀傳徳秀少孤事母孝舉進士不忍去左右自負母入京既擢用母亡食不鹽酥藉無茵褥}} 髮皆秃落綿定竒温{{SK notes|梁荀匠傳匠居䘮三年足不出户自括髮不復櫛沐髪皆秃落哭無時聲盡則繼之以血世說晉朱百年母以冬月亡衣無絮百年自此不衣絮帛時就孔思逺宿思逺以卧具覆之覺即引去謂思}}
{{SK notes|逺曰綿定竒温因流涕悲慟思逺亦為感泣}} 蒲萄不舉 雕胡自生{{SK notes|唐陳叔達傳達為納言常賜食得蒲萄不舉唐髙祖問之對曰臣母病渴常求不能致臣願奉之帝曰卿有母遺乎因賜之 西京雜記顧翔少失父事母至孝母嗜雕胡飯常率子女躬自采擷家近太湖湖中忽自生雕胡遂得以飬}} 二燈照墓 一石依舟{{SK notes|録異記隂元之父葬後墓前常有二燈來照至明乃息 一統志漢隗相母惡江邉水不潔必得江心水乃就飲相以舟汲之患流急後江心忽湧出一石舟乃可依人以為孝感}} 有若成人 必為佳器{{SK notes|北齊書袁聿修七歳遭䘮居處禮度有若成人 晉書韋忠䘮父哀慕毁悴杖而後起司空裴秀弔之匍匐號訴哀慟感人秀出而告人曰此子長大必為佳器}} 病從指入 酒向足流{{SK notes|稗史唐崔渾性至孝母嘗有疾渾跪請病授已有頃覺病從指入俄而遍身母所苦遂愈 孝苑唐賈直言父道沖代宗時以泄禁中事賜鴆死直言白中使請自執器以飲父中使然之直言既持杯自飲立盡酒忽從左足出具奏父得流南海}} 憂無此弟 願得為兄{{SK notes|唐岑文本傳文本弟文昭任校書{{SKchar|2720}}多交輕薄帝謂文本曰卿弟多過朕將出之文本泣曰臣少孤母所鍾念者弟也不欲離左右今若出外母必憂無此弟是無老母也 孝苑李密䀻呉呉主與羣臣論寧為人弟密曰願為人兄呉主曰何為宻曰為兄供奉之日長}} 帷車袖劍乗馬逐鹿{{SK notes|三國志魏龎淯外祖父趙安為同縣人李夀所殺淯母娥親自傷父讎不報乃帷車袖劍白日刺夀都亭前訖徐詣縣顔色不變曰父讎已報請就戮㑹赦得免州郡賛歎勒石表閭 陳書呉明徹幼孤性至孝感父樹墳塋未修家貧無以取給乃勤力耕種時亢旱苗枯明徹每至田中號泣居數日有自田還者云苗已更生及徃如言秋而大獲足充{{SKchar|1593}}用時有伊氏者善占墓謂其兄曰君{{SKchar|1593}}日必有乗白馬逐鹿者經墳此是最小孝子大貴之徴至時果騐明徹即樹之最小子也}} 特遺二婢 加賜一雞{{SK notes|晉書祖納性至孝少孤貧常自炊㸑以飬母王敦聞之遺其二婢 元史特克甫四歳與叔父奈曼入見帝方食雞以賜特克特克捧而不食帝問之對曰將以遺母帝竒之加賜一雞}} 晨午分膳朝暮送粥{{SK notes|孝苑宋陸時雍補郡學生念母兄時不給詔掌膳曰吾日飯不盡餐願撤一膳遺母自以一膳分為晨午 後漢樊儵傳儵事後母至孝及母卒哀思過禮毁病不自支世祖常遣中黄門朝墓送饘粥}}廬棲小鳥 門帶長蛇{{SK notes|魏書王崇母亡晝夜哭泣有一小鳥素質黒眸形大如雀}}
{{SK notes|棲於崇廬朝夕不去 陶潛孝傳殷陶年十二以孝稱{{SKchar|3763}}父䘮有長蛇帶其門舉家奔走陶以柩在獨居廬不動}} 操瓶湧泉 種{{SKchar|2201}}辦{{SKchar|1593}}{{SK notes|拾遺記曹曽慕曾參之行時亢旱井池皆竭母思甘清之水曾跪而操瓶則井泉自湧清美於常 南史韓靈敏傳靈敏早孤與兄靈珍家貧無以營{{SKchar|1593}}兄弟共種{{SKchar|2201}}半畆朝採{{SKchar|2201}}子暮便復生以此遂辦{{SKchar|1593}}事}} 約不敢違 啼非為痛{{SK notes|晉陶侃傳侃每飲酒有定限常歡有餘而限已竭殷洪源勸更少進侃悽懷良久曰少年曾有酒失亡親見約故不敢踰世說新語范宣年八歳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人問痛也荅曰非為痛身體髮膚不敢毁傷是以啼耳}}
鳥常銜火 馬暫輟芻{{SK notes|拾遺記郅竒居䘮所居去墓百里每夜行常有飛鳥銜火夾之登山濟水雖夜如晝之明也 蘓氏家語魏程堅母䘮哀號櫪下有馬每聞堅哭輒淚出暫輟芻草}} 必先母老 不逮親存{{SK notes|宋史賈黄中出知襄州自言母老乞留京因改知澶州辭之日太宗謂侍臣曰黄中母有賢德年七十餘未覺老朕每與語甚明辨而黄中終日憂懼必先其母老矣 韓詩外傳曾子事詳後禄飬二}} 相戒勿犯 令視為法{{SK notes|隋華秋傳秋家貧傭賃為飬其母母終負土成墳大業初調狐皮郡縣大獵有{{SKchar|977}}奔入秋廬中匿秋{{SKchar|3123}}下郡縣嘉其孝感以聞詔表其門閭後羣盜起常徃來廬之左右咸相戒曰勿犯孝子鄉 宋史趙君錫登進士第以親故不願仕父良規每出必扶植上下雜立僕御中常從謁文彦博彦博異其容止問而知之語諸子令視以為法}} 樹為之枯斧不可拔{{SK notes|晉紀王褒父殁後於墓側旦夕攀柏悲號涕泣著樹樹為之枯 元史石明三母為虎所害乃礪巨斧盡砍殺虎明三亦死立不仆張目如生斧在手牢不可㧞}} 不知是女 何用生男{{SK notes|獨異志古有女木蘭者代其父從征身備戎裝凡十二年無知之者又古樂府木蘭行云不知木蘭是女{{SKchar|2720}}下詳孝二}} 讃諦為首 考叔稱純{{SK notes|孝苑唐王讃諦少䘮親培土成墳二十年不脫衰麻黜陟使韋稹奏劍南孝子十六人讃諦為首 左傳潁考叔純孝也}} 橘懷三箇 梅放一枝{{SK notes|人物志陸績年六歳於九江見袁術術出橘績懐遺母唐詩橘懐三箇去 稗史龍廣寒事母至孝六月一日其母夀誕初啓北牖舉夀觴忽梅花一枝入牖香色絶佳人以孝梅稱之士大夫各贈以詩}} 風吹即倒 籠負為安{{SK notes|北齊書崔悛傳崔仲文弟子約五歳䘮父不肯食{{SKchar|2679}}後䘮母哀毁骨立人曰崔九作孝風吹即倒三國鮑出傳興平中三輔亂出兄弟五人與母客南陽{{YL|建安五年}}闗中始開出北歸而其母不能行兄弟欲共輿之出以乗車歴山危險不如負之為安乃以籠盛其母獨自負之到鄉里}} 踐地避石 叩氷召鱗{{SK notes|山堂肆考宋徐積以父諱石平生不用石器遇石避而不踐 晉史孝友傳王延叩氷而召鱗又本傳母卜氏嘗盛冬思生魚延循汾叩凌而哭忽有魚湧出水上}} 惟噉麥粥 不食羊肝{{SK notes|北齊書徐孝克所生母欲粳米為粥不能常辦母亡之後孝克遂常噉麥有遺粳米者孝克對而悲泣終身不復食之 北史辛少雍有孝行為祖紹先所愛紹先性嗜羊肝嘗呼少雍共食及紹先卒少雍終身不食肝}} 樹下拜果 山中問藤{{SK notes|稗史宋淳熈時江州民謝生母老病以夏月思生柑不啻饑渴謝家有小園種此果乃夜拜樹下膝為之穿裂詰旦已纍纍結丹實數顆食之病遂瘳又齊雁門觧叔謙母疾夜於庭中祈福聞空中云得丁公藤為酒便差訪醫無識者乃﨑嶇求訪至宜都境遥見山中老翁伐木問其所用荅曰此丁公藤治風尤騐并示其漬酒之法}} 一月卧氷 三年泣血{{SK notes|元史田噶珠父病禱於天袒卧氷上一月 禮記髙子臯執親之䘮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 不書官紙 常立屏風{{SK notes|晉阮孝緒傳孝緒十餘歳隨父為湘州從事不書官紙以成父之清白 蘇氏家語杜陵蕭彪為巴郡太守以父老歸供飬父有客常立屏風後自應使命}} 執經隴畔 舉手輿中{{SK notes|後漢孫期傳期家貧事母至孝牧豕奉飬從學者皆執經隴畔以隨之 漢韓延夀傳延夀常出臨上車{{SKchar|3853}}吏一人後至勅功曹議罰還至府門門卒當車願有所言曰今旦明府早駕久駐未出{{SKchar|3853}}吏父來至府門不敢入{{SKchar|3853}}吏聞之趨走出謁適會明府登車以敬父而見罰得無虧大化乎延夀舉手輿中曰微子太守不自知過}}受脯不食 納屨以行{{SK notes|吕氏春秋趙宣孟將之絳見骩桑之下有卧餓人宣孟與}}
{{SK notes|脯二朐拜受之不敢食問其故曰臣有母持以遺之宣孟更賜之二脯遂去注骩古委字也 宋書謝㬭生母郭氏病晨昏温凊勤容戚顔未嘗暫改母疾畏驚一家尊卑感㬭至性咸納屨行屏氣語如此者十餘年}}歸非所願 眠亦不安{{SK notes|元史陳韶孫父冽以罪流肇州韶孫年十歳號泣隨父道過遼陽平章托爾楚見而閿之語曰天子寛仁罰弗及嗣我返汝故鄉汝願乎對曰既不能以身代父當死生以之歸非所願 南史宋袁君正數歳父疾晝夜專侍人勸暫休曰官既未差眠亦不安}} 山分復合指墮更生{{SK notes|元李忠傳忠事母至孝{{YL|大德七年}}地大震郇保山移所遇居民廬舍皆摧壓傾圯將}}
{{SK notes|近忠家其山分而為二行五十餘歩復合忠家獨免大唐新語孟景休丁母憂哀毁滅性及{{SKchar|1593}}跣而履霜脚指皆墮既而復生如初}} 畫扇留篋 滴淚裂甎{{SK notes|南史張敷生而母亡數歳便有感慕之色求母遺物惟有一畫扇每至感思輒開篋流涕 明紀虞讙父殁淚滴浸甎甎為碎裂}} 羣烏助泣 一犬隨號{{SK notes|張氏家乗明成化時華亭張溥字兩山以孝義聞父母暨祖母三䘮相繼溥晝夜哀泣有羣烏喧集庭樹以血和淚賦三挽哀{{SKchar|5}}詩一時名公題咏成帙傳於世溥遂終身不服紅紫 隋書翟普林父母俱終哀毁滅性家有一犬若普林哀臨犬亦悲號}} 國名扶老 縣號烏傷{{SK notes|王嘉拾遺記{{YL|燕昭王八年}}扶盧國來朝渡玉河萬里方至云其國中山川無惡禽獸水不揚波風不折木人皆夀三百歳咸知孝讓死{{SKchar|1593}}於野外以香木靈芝瘞掩其尸閭里弔送號哭之聲動於林谷河源為之流止春木為之改色居䘮水漿不入於口至死者骨為塵埃然後乃食大禹隨山導川乃旌其地為扶老純孝之國 宋劉敬叔異苑顔烏以純孝著後有羣烏銜鼓集顔所居之村烏口皆傷一境以為顔至孝遂名縣為烏傷王莽改為孝烏以彰其行}} 私置木主 陽舉水漿{{SK notes|明楊士竒傳士竒母改適每祭先不令士竒與士竒怪而問母母告以故士竒年六歳悲愴不已乃私置三木主祀於别室早必焚香拜跪 又虞讙傳讙父歿水漿不入口母勸之陽為一舉母入即引去}} 跪受丹書字持歸紫石英{{SK notes|稗史齊蕭叡明母患病積年叡明晝夜祈禱忽有一人以石函授之曰此能治太夫人病叡明跪而受之忽然不見以函奉母中惟三寸絹丹書為日月字母病即愈 北史梁彦先七歳時父遇篤疾醫云餌五石可愈時求紫石英不得彦先憂悴不知所為忽於園中見一物怪而持歸即紫石英也}}一夕髮盡白 三年味不甘{{SK notes|元郭道卿傳郭庭煒為建寧路平準行用庫使辭歸侍飬父道卿嘗病疝危甚庭煒憂悴一夕髮盡白 北史辛紹先有至性丁父憂三年口不甘味頭不櫛沐髪遂落盡}} 弄雛老萊子 鎭石枯桑君{{SK notes|孝子傳老萊子事詳孝二 孝苑羊淑偉母常有疾淑偉中夜祈禱忽有人在樹下自稱枯桑君曰若母無患時令泄氣在亥可西南求白石鎮之言訖不見明日如言而愈}} 哀罷鄰人社 榮逥宰相班{{SK notes|三國志魏王修年七歳䘮母母於社日亡來歳鄰人舉社修感念母哀甚鄰人聞之為之罷社 合璧事{{SKchar|3841}}唐懿宗誕日宴慈仁寺宰相趙隠侍母以安輿臨觀他相率百官拜恩於廷廻班{{SKchar|1974}}夫人搢紳榮之}} 未嘗易衣櫛髮 仍然擁笏垂魚{{SK notes|一統志明王中性至孝母殁旦夕哭奠未嘗櫛髮易衣洪武間表其門 孝苑唐曹成王臯遭誣在治念其母太妃老將驚而戚出則囚服就辨入則擁笏垂魚坦施自若}}孟宗哭而冬笋出 劉殷泣而霜堇生{{SK notes|白帖孟宗後母好笋令宗冬月求之宗入竹林慟哭笋為之出 晉書劉殷祖母盛冬思堇殷年九歳乃於澤中慟哭祝地便有堇生焉}}劉茂飬親竭兹筋力 孔嵩傭卒變乃姓名{{SK notes|後漢書劉茂少孤獨與母居家貧以筋力致飬孝行著於鄉里 孔嵩家貧親老乃變姓名傭為新野縣阿里街卒}} 明年對芋嗚咽難勝 今日聞筝悲哀頓絶{{SK notes|說郛鮮于文宗七歳䘮父父以種芋時亡明年對芋嗚咽如此終身 南史張稷所生母少執筝伎母殁聞兄彈筝聲悲痛頓絶遂終身不復聼筝}} 孔門髙弟見益母而思 王氏諸生廢蓼莪之詠{{SK notes|毛詩注疏王風中谷有蓷陸璣云韓詩及三蒼皆云益母也曽子見益母而感 晉書王裒事詳孝二}}成溝渠而注地慘矣娥金 縁旛竿以上天冤哉青血{{SK notes|孝苑李娥父吴大帝時為鐡官冶以鑄軍噐一夕煉金竭爐而金不出呉令耗折官物即坐斬娥年十五遂自投爐中於是金液沸溢塞爐而下遂成溝渠注二十里所{{SKchar|3065}}金億萬計 王紹孝子傳周青許同郡周少君少君病未獲成禮而終青徃為婦十餘年公姑勸令改嫁青誓以匪石後公姑自殺姑女告青殺害被誣刑于市青謂監刑者曰願樹長竿白旛不殺公姑者血上天血乃縁旛竿上天}} 溪虎山龍之異𩔖亦助號聲 黄衣紅帕之神人恍聞告語{{SK notes|録異記資州人隂元之父殁於墓六時臨哭常有溪龍山虎助其號聲 元史王荐傳荐父疾甚禱於天願減已年益父夀父絶而復甦告人曰適恍惚見神人黄衣紅帕首語我曰汝子孝上帝命錫汝十二齡疾遂愈後果十二年而卒}}大人未見豈容冬李之先嘗 童子何悲為有桑林之可{{SKchar|1593}}{{SK notes|南史梁王僧孺年五歳有餽其父冬李先以一與之僧孺不受曰大人未見不容先嘗 周書裴俠年十三遭父䘮哀毁若成人將擇{{SKchar|1593}}地空中有人曰童子何悲{{SKchar|1593}}于桑東封公侯俠宅側有大桑林因{{SKchar|1593}}焉}}薛舍人淚流磐石祖徳難忘 陶黄門哭抱染衣慈
{{SK anchor|容莫覩}}{{SK notes|新唐書薛{{SKchar|3065}}子元超為中書舍人省中有磐石乃祖道衡為侍{{SKchar|2720}}時常據以草制元超每見輒{{SKchar|3178}}然流涕 五代新說梁陶黄門季直五歳䘮母母在時染衣于外贖歸抱之號泣聞者酸感}} 上帝賜七年之粟竊幸非虛 太尉驚五歳之兒乃能如是{{SK notes|晉書劉殷至孝夢西籬下有粟寤而掘之得粟十五鍾名曰七年粟百石以賜孝子劉殷 元史郭格根傳格根父寧守大良平宋將史太尉來攻陷大良平全家被俘太尉將殺寕格根請曰勿殺我父當殺我太尉驚問曰是兒㡬歳{{SKchar|3533}}寕曰五歳曰五歳兒能如是吾當全汝家命由是寕家得還}}
{{SK anchor|孝四}}
原盡歡{{SK notes|禮記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為飬死無以為禮也孔子曰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増舜草{{SK notes|梁任昉述異記舜草今之孝草也}} 白鳩{{SKchar|2720}}{{SK notes|捜神記鄭𢎞遷臨淮太守郡民徐憲在䘮致哀有白鳩巢門側𢎞舉為孝㢘朝廷稱為白鳩{{SKchar|2720}}}} 越燒他舍{{SK notes|後漢書蔡順母終未{{SKchar|1593}}里中災火偪其舍順伏棺號哭火遂越燒他舍}} 執骸而殁{{SK notes|陶潛孝傳㢘範者京兆人也少孤十五入蜀迎父䘮遇石船覆範執骸而殁船人救之僅免於死遂以䘮歸注執骸一作抱棺}} 桑枝得藥{{SK notes|人物志漢夏侯訢侍母疾衣不觧帶者數年一日忽夢其父告之曰天帝憐汝至孝賜以仙藥在室後桑枝上訢驚起徃視果得藥進之母病立愈}} 惟在諸君{{SK notes|三國志魏司馬芝避亂荆州於魯陽山遇賊同行者皆棄老弱走芝獨坐守老母賊至以刄臨芝芝叩頭曰母老惟在諸君賊曰此孝子也殺之不義遂得免害}} 烏為銜壤{{SK notes|徐廣孝子傳巴郡文壤母死兄弟二人營{{SKchar|1593}}不用僮僕之力{{SKchar|1593}}之日羣烏數千銜土壤助以成墳}} 金鎞療目{{SK notes|北史張元傳元祖䘮明元恒憂泣後讀藥師經見盲者得視之言遂請七僧燃七燈七日七夜轉藥師經願祖目見明經七日其夜夢一老翁以金鎞療其祖目越三日祖目果明}} 游先白母{{SK notes|五代史王殷事母以孝聞欲與人遊必先白母母所不可者未嘗先徃}}車不能升{{SK notes|孝苑梁蕭鈞所生母貴人卒居䘮盡禮服闋訊問武帝尫羸骨立登車三上不能升}}
{{SK notes|而止典籤以聞武帝即幸鈞邸見之愴然還}} 何謂不多{{SK notes|南史庾子輿五歳讀孝經手不釋卷或曰此書文句不多何用自苦荅曰孝者徳之本何謂不多}} 水退瞿塘{{SK notes|世說庾子輿父卒官巴西奉䘮歸至巴東秋水猶壯子輿撫心長叫其夜水忽減退既渡水壯如舊時人為之語曰灔澦如襆本不通瞿塘水退為庾公}} 白鶴雙下{{SK notes|南史庾域有孝行母好鶴唳域孜孜營求一日雙鶴來下}}盜共舉輿{{SK notes|唐書牛徽父蔚避地於梁徽與子扶籃輿歴閣路盜撃其首持輿不息拜曰親老而疾幸母駭驚及前谷又逢盜輒相語曰此孝子也共舉輿舍之家}} 烏來候哭{{SK notes|後周書宗懔遭母䘮哭輒嘔血两旬之内絶而復甦者三有羣烏數千來集廬舍候哭而來哭止而去}} 藥似竹根{{SK notes|南史劉靈哲母病祈禱惋摯夢黄衣老人與藥曰取療母及覺藥在枕間食之果差藥似竹根種於齋前葉似蔦茈}} 祝鳩有性{{SK notes|左傳郯子曰吾髙祖少皥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以鳥名官祝鳩氏司徒也注祝鳩雎鳩也其性孝故以名司徒主教民之官}} 須待姨差{{SK notes|齊書髙帝第十一子鈞年五歳所生區貴人病便加慘悴左右依常以五色䬳飴之不肯食曰須待姨差}} 自飲其清{{SK notes|金史劉煥傳宋末起兵城中乏食煥尚幼煑糠{{?|⿰米亥}}而食之自飲其清者以醲厚供母}} 卿過季偉{{SK notes|南史樂頤之傳庾杲之常往{{SKchar|1974}}樂頤之頤之為設食惟枯魚菜葅杲之曰我不能食此母聞之自出常膳魚羮數種杲之曰卿過於茅季偉顧我非郭林宗}} 跪讀父書{{SK notes|吳書顧愷每得父書灑埽几席跪而讀之}} 樝不比棃{{SK notes|南史張敷小名樝父卲小名梨宋文帝戲之曰樝何如梨敷曰梨是百果之宗樝何敢比所居名孝張里}} 鳩雀巢樹{{SK notes|唐書張九齡遷中書侍{{SKchar|2720}}以母䘮觧毁不勝哀有紫芝産座側白鳩白雀巢於家樹}} 楊梅三實{{SK notes|南史王虛之母䘮盡哀庭中楊梅{{SKchar|3812}}冬三實}} 屋夜有光{{SK notes|徐廣孝子傳王靈之䘮父母二十年鹽酢不入其口所住屋夜有光}} 花有根䰅{{SK notes|梁吳均齊春秋晉安王蕭子懋七歳時母阮淑媛常病篤請僧行道有獻蓮花供佛者衆僧以銅瓶盛水花更鮮子懋流涕禮佛誓曰若使阿姨獲祐願齋竟花如故七日齋畢花更鮮紅視罌中稍有根䰅阮病尋差世稱其孝感}}火留神許字{{SK notes|輟耕録唐鄭潛曜母寢疾潜曜不靧面刺血為書請諸神丐以身代火書而神許二字獨不化翼曰母愈}} 雷雨不霑臥地{{SK notes|元王庸傳庸母卒哀毁㡬絶露處墓前一夕雷雨暴至鄰人持寢具徃欲蔽之見庸所坐卧之地獨不霑濕}} 事母如事將軍{{SK notes|宋周暉清波雜志大將王緒令軍中無得以老弱自隨違者斬王潮兄弟獨扶其母緒命斬其母三子曰潮等事母如事將軍既殺其母請先母死將士共為之請乃舍之}}
{{SK anchor|孝五}}
原詩魏王粲思親詩曰穆穆顯妣德音徽止思齊先姑志侔姜姒躬此勞瘁鞠予小子小子之生遭世罔寧烈考勤時從之于征奄遘不造隠憂是嬰咨子靡及退守祧祊 增嵇康思親詩曰奈何愁兮愁無聊恒惻惻兮心若抽愁奈何兮悲思多情鬱結兮不可化奄失恃兮孤㷀㷀内自悼兮啼失聲思報德兮邈已絶感鞠育兮情剥裂嗟母兄兮永潛藏想形容兮内摧傷感陽春兮思慈親欲一見兮路無因望南山兮發哀歎感几杖兮涕汍瀾念疇昔兮母兄在心逸豫兮夀四海忽已逝兮不可追心窮約兮但有悲上空堂兮廓無依覩遺物兮心崩摧中夜號兮當告誰獨{{SKchar|2527}}淚兮抱哀戚日逺邁兮思予心戀所生兮淚不禁慈母没兮誰與驕願自憐兮心忉忉訴蒼天兮天不聞淚如雨兮歎青雲欲棄憂兮尋復來痛隠隠兮不可裁 原晉束晳補亡詩曰循彼南陔言採其蘭眷戀庭幃心不遑安彼其之子罔或遊盤循彼南陔厥草油油彼其之子色思其柔眷戀庭幃心不遑留馨爾夕膳潔爾晨羞有獺有獺在河之涘淩波赴汨噬魴捕鯉嗷嗷林烏受哺於子飬優敬薄惟禽之似勗增爾䖍以介丕祉其二章曰白華朱萼被於幽薄粲粲門子如磨如錯終晨三省匪惰其恪白華絳趺在陵之陬蒨蒨士子涅而不渝竭誠盡敬亹亹忘劬白華元足在丘之曲堂堂處子無營無欲鮮侔晨葩莫之㸃辱 孫綽表哀詩曰天地之德曰生生之所恃者親親存則歡泰情盡親亡則哀悴理極故老萊婆娑於膝下曾閔泣血於終年哀悼之思至矣自然之性篤矣余以薄祜夙遭閔凶越在九齡嚴考即世未及志學過庭無聞天覆既淪俯憑坤厚殖根外氏賴以成訓然以不才不能負荷仁妣𢎞母儀之徳邁榮寒之操雕琢固頑勉以道義庻㡬砥礪犬馬之報豈悟一朝復見孤棄上天極禍怨痛莫訴皆由惡積咎深不能通感自丁荼毒載離寒暑茵帷塵寂棟宇寥怳仰悲軌迹長自矜悼不勝哀號作詩一首敢冒諒闇之譏以申罔極之痛詩曰茫茫太極賦授理殊咨生不辰仁考夙徂微微沖弱眇眇偏孤叩心昊蒼痛貫黄墟肅我以義鞠我以仁嚴邁商風恩洽陽春昔聞鄒母勤教善分懿矣慈妣曠世齊運嗟余小子譬彼土糞俯愧陋質仰忝髙訓悠悠元運四氣錯序自我酷痛載離寒暑寥寥空堂寂寂響戸塵蒙几筵風生棟宇感昔有恃望晨遲顔婉戀懐袖極願盡歡奈何慈妣歸體幽埏酷矣痛深剖髓摧肝 增晉傅咸孝經詩曰立身行道始於事親上下無怨不惡于人孝無終始不離其身三者備矣以臨其民 明太祖思親歌曰苑中髙樹枝葉雲上有慈烏乳雛勤雛翎少乾呼教飛騰翔啞啞朝與昏有時力及隨飛去有時不及枝内存呼來呼去翎羽硬萬里長風两翼振父母雙飛緊相隨雛知反哺天性真吾思昔日微庶民苦哉憔悴堂上親歔歔欷欷夢寐心不泯人而不如鳥乎將何伸
原賦魏曹植懐親賦曰濟陽南澤有先帝故營遂停馬住駕造斯賦焉獵平原而南騖覩先帝之舊營歩壁壘之常制識旌旄之所停在官曹之典列心髣髴於平生迴驥首而永逝赴修塗以尋逺情眷眷而顧懐魂須㬰而九反 晉陸機祖德賦曰咨時文之懿祖膺降神之靈曜栖九德以𢎞道振風烈以增劭彼劉公之矯矯固雲網之逸禽既憑形以傲物諒傅翼而栖林伊我公之秀武思無幽而弗昶形鮮烈於懷霜澤温惠乎挾纊{{SKchar|3065}}希世之洪㨗固山谷而為量西夏坦其無塵帝命赫而大壯登具瞻於太階濯長纓乎天漢觧戎衣以髙揖正端冕而大觀戢靈武於既曜恢時文於未煥騰絶風以逸騖庶遐蹤於公旦 増宋謝靈運孝感賦曰舉髙檣於楊潭眇投迹於炎州貫廬江之長路出彭蠡而南浮於時月孟節季歳亦告暨離鄉眷壤改時懷氣戀丘墳而縈心憶桑梓而零淚孟積雪而抽笋王斲氷以鱠鮮荑柔葉於枯木起春波於寒川顧微心之庸褊謝精靈於昭晰擁永慕而莫從曾遐感而靡徹 原梁武帝孝思賦曰念過隙之倏忽悲逝川之不停踐霜露而悽愴懷燧穀而涕零仲由念枯魚而永慕虞丘感風樹而長悲雖一志{{SK notes|一作至}}而捨生奉二親而何期至如獻歳發揮春日載陽木散百花草列衆芳對樂時而無歡乃觸目而感傷朱眀啓節白日朝臨木低甘果樹接青隂不娱恱於懷抱惟罔極而纒心寒氷已結寒條已折旅鴈鳴而哀哀朔風鼓而烈烈無一息而緩念與四時而長切蒹葭蒼蒼白露為霜凉氣入衣淒風動裳心無迫而自切情不觸而獨傷靈蛇銜珠以酬徳慈烏返哺以報親在蟲鳥其猶爾況三才之令人
增詔漢宣帝詔曰道民以孝則天下順今百姓或遭衰絰凶災而吏繇事{{SK notes|顔師古注曰繇讀曰徭事謂役使之}}使不得{{SKchar|1593}}傷孝子之心朕甚憐之自今諸有大父母父母䘮者勿繇事使得{{SKchar|3065}}殮送終盡其子道 北周田德懋丁父艱哀毁骨立上聞而嘉之賜璽書曰皇帝諭德懋知在窮疚哀毁過禮倚閭墓所負土成墳朕孝理天下思𢎞名教復與汝通家情義素重有聞孝感嘉歎兼深春日暄和氣力何似宜自抑割以禮自存也并詔表其門閭
增表晉李密陳情表曰臣以險釁夙遭閔凶生孩六月慈父見背行年四歳舅奪母志祖母劉愍臣孤弱躬親撫飬臣少多疾病九歳不行零丁辛苦至於成立既無叔伯終鮮兄弟門衰祚薄晚有兒息外無朞功彊近之親内無應門五尺之童㷀㷀孑立形影相弔而劉早嬰疾病常在牀蓐臣侍湯藥未嘗廢離自奉聖朝沐浴清化前太守臣逵察臣孝㢘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臣以供飬無主辭不赴命明詔特下拜臣{{SKchar|2720}}中尋蒙國恩除臣洗馬猥以微賤當侍東宫非臣隕首所能上報臣具以表聞辭不就職詔書切峻責臣逋慢郡縣逼迫催臣上道州司臨門急於星火臣欲奉詔奔馳則劉病日篤茍狥私情則告訴不許臣之進退實為狼狽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凡在故老猶蒙矜恤況臣孤苦尫羸之極且臣少事偽朝歴職{{SKchar|2720}}署本圗宦達不矜名節今臣亡國賤俘至微至陋猥䝉㧞擢寵命殊私豈敢盤桓有所希冀但以劉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人命危淺朝不慮夕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餘年母孫二人更相為命是以私情區區不敢棄逺臣密今年四十有四祖母劉今年九十有六是臣盡節於陛下之日長而報劉之日短也烏鳥私情願乞終飬臣之辛苦非但蜀之人士及二州牧伯之所明知皇天后土實所共鑒伏願陛下矜愍愚誠聽臣微志庶劉僥倖保卒餘年臣生當隕首死當結草臣不勝怖懼之情謹拜表以聞增序晉書孝友傳前序曰大矣哉孝之為德也分渾元而立體道貫三靈資品彚以順名功苞萬象用之於國動天地而降休徴行之於家感{{SKchar|3932}}神而昭景福若乃博施備物尊仁安義柔色順顔怡怡盡樂撃鮮就飬亹亹忘劬集苞思藝黍之勤循陔有採蘭之詠事親之道也屬屬如在哀哀罔極棄薪流慟銜索興嗟洒風樹以隤心頫寒泉而沫泣追逺之情也審徳筮仕正務移官居髙匪危在醜無爭協修身以匡化懷履氷而砥節立身之行也是以閔曾翼翼遵六教而緝貞規蔡董烝烝𢎞七體而垂令迹亦有至誠上感明祗下賛郭巨致錫金之慶陽雍摽蒔玉之祉烏馴丹羽巢叔和之室鹿呈白毳擾功文之廬然則因彼孝慈而生友悌理在兼綜義歸一揆 原梁元帝孝德傳序曰夫天經地義聖人不加原始要終莫踰孝道能使甘泉自湧鄰火不焚地出黄金天降神女感通之至良有可稱
原頌漢蔡邕祖德頌曰昔我烈祖暨於予考世載孝友重以明徳率禮莫違是以靈祗降之休瑞{{SKchar|977}}馴擾以昭其仁木連理以象其義斯乃祖禰之遺靈盛德之所貺也豈是童蒙孤稚所克任哉穆穆我祖世篤其仁其德克明惟懿惟醇宣慈惠和無競伊人巖巖我考莅之以莊增崇丕顯克構其堂是用祚之休徴惟光厥徴伊何於昭于今園有甘棠别榦同心墳有馴{{SKchar|977}}宅我柏林神不可誣偽不可加析薪之業畏不克荷矧貪靈貺以為已華惟余小子豈不是欲于有先功匪榮伊辱
原贊晉夏侯湛閔子騫贊曰聖既擬天賢亦希聖烝烝子騫立體中正干禄辭親事親盡敬勉心景迹擢辭流詠 梁元帝孝德傳天性篇贊曰生之育之長之畜之顧我復我荅施何時欲報之德不可方思㳙塵之孝河海之慈廢書歎息泣下漣洏
增銘明西蜀劉瑞孝娥井銘曰天柱臲日為月禍忠烈姦檜孽娥痛父冤冤莫泄赴井抱瓶泉化血血如霓{{SK notes|音涅}}憤如鐡曹江之娥符爾節噫嘻井可竭名不可竭{{SK notes|娥岳飛女也}}
{{SK anchor|禄養一}}
增韓詩外傳曾子曰吾初為吏禄不及釜尚忺忺而喜者非以為多也樂其逮親也既没之後吾嘗南遊於楚得尊官焉堂髙九仭車常百乗然猶北面而涕泣者非為賤也悲不逮吾親也故任重道逺者不擇地而息家貧親老者不擇官而仕 前漢翟方進傳曰方進為丞相封髙陵侯食邑千戸而後母尚在方進内行修飾供養甚篤 後漢賈逵傳曰逵與班固並校祕書母常有疾帝欲加賜以校書例多特以錢二十萬使潁陽侯馬防與之謂防曰賈逵母病此子無人事於外{{SK notes|謂不廣交通也}}屢空則從孤竹之子於首陽矣 謝承後漢書曰周盤字堅伯家貧養母儉薄不充誦詩至汝墳之章慨然而歎乃觧韋帶就孝㢘之舉 吳魯肅傳曰孫權貴重肅賜肅母衣服幃帳居處雜物富擬其舊 晉何琦傳曰琦事母常患甘鮮不贍乃為郡主簿察孝㢘除{{SKchar|2720}}中以{{SKchar|3752}}補宣城涇縣令及丁母憂服闋慨然歎曰所以出身仕者非謂有尺寸之能以効智力實利微禄私展供飬一旦㷀然無復怙恃豈可復以朽鈍之質塵黷清朝哉於是飬志衡門不交人事 南史薛濬傳曰帝聞濬事母孝以其母老賜輿服几杖四時珍味當時榮之 梁書謝朏傳曰明帝徴朏為侍中中書令不應遣諸子還都獨與母寄居郡西郭明帝詔加優禮賜牀帳褥席給以卿禄 劉之遴傳曰之遴除南郡太守武帝謂之曰卿母年髙故令卿錦衣還鄉盡榮飬之適 徐孝克傳曰孝克為國子祭酒每侍宴無所食噉至席散當其前膳羞損減帝宻記以問中書舍人管斌斌伺之見孝克取珍果納紳帶中知其以遺母也啓聞宣帝嗟歎良久勅自今有宴孝克前{{SKchar|3848}}並許將還餉母 陳何子平傳曰子平除海虞令禄惟供母不及妻子人疑其儉薄子平曰希禄本以飬親不在為已問者慚而退 孝苑曰隋費冠卿登第後母殁遂廬墓終身歎曰得禄而親不在何以禄為再詔不起 說苑曰唐岑文本起自孤生致位宰相故其居處卑陋無茵褥帷帟而事母獨以盡飬聞 人物志曰唐丘為事繼母孝嘗有靈芝生堂歴官至太子右庶子及致仕年八十餘而母無恙給以俸禄之半 宋史王萬傳曰帝以萬母老家貧賜新㑹五十貫田五百畝以膳其家 張巨源傳曰源弟偘事母至孝帝賜其母粟帛 元史博囉哈雅傳曰博囉哈雅性至孝友造大宅於燕京自輝和爾國迎母來居事之得禄不入私室 語林曰明太祖行後苑見巢鵲哺雛曰禽獸且爾況人乎令羣臣親老者歸飬
{{SK anchor|禄飬二}}
原牲飬 烏哺{{SK notes|孝經日用三牲之飬 白帖嗷嗷林烏受哺於子}} 捧檄喜列鼎思{{SK notes|後漢書廬江毛義家貧以孝行稱張奉慕其名往{{SKchar|1974}}之而府檄適至以義為守令義捧檄入喜動顔色奉心賤之及義母死服終舉賢良公車徴遂不至奉乃歎曰賢者不可測昔日之喜為親也 家語子路事詳孝二}} 將吏拜迎 公卿上夀{{SK notes|魏志張遼屯合肥時遼母至屯遼出迎所督諸軍將吏皆羅拜道側觀者榮之 後漢張酺傳酺為太尉雖在公位父嘗歸田里酺每遷職輒一詣京師{{SKchar|3761}}㑹歳節公卿罷朝俱詣酺府奉酒上夀極歡}} 拜來王導 賀有孫權{{SK notes|白帖虞潭母孫氏訓潭忠義後蘓峻反潭有功拜武昌侯太夫人加金章紫綬立飬堂於家王導以下皆拜 吳志顧雍為尚書令迎母於吳既至權臨賀之親拜其母於庭}} 增求兼京兆 不擇南州{{SK notes|唐書姜公輔以母老無飬求為京兆户曹叅軍 唐岑參送張子尉南海詩不擇南州尉髙堂有老親}}笑不對䇿 泣以投書{{SK notes|宋史尹和靖少孤奉母陳氏以居嘗應舉發䇿有殺元祐黨人議笑曰是尚可以干禄乎不對而出告于伊川曰焞不復應進士舉矣伊川曰子有母在歸告其母母曰意汝以善飬乃禄飬邪 晉書緱氏令初到縣趙至年十三與母同觀母曰汝先世本非㣲賤世亂流離遂為士伍耳爾後能如此否至感母言詣師受業聞父耕叱牛聲投書而泣師怪問之至曰吾小未能榮飬使老父不免勤苦}} 百口必均 二親無恙{{SK notes|新唐書裴向能以學問持門户内外親戚百餘口俸禄必均世稱其孝 唐李邕撰郭元振行状唐宰相二親存者惟元振一人}} 三釡偏樂一鍾亦榮{{SK notes|莊子寓言曾子曰吾及親仕三釡而心樂後仕三千鍾不洎吾心悲注曰洎謂不及親也唐韋應物送周少府詩一鍾信榮禄可以展歡忻}} 乃為主簿 遂改連州{{SK notes|晉書}}
{{SK notes|何琦十歳䘮父事母朝夕色飬嘗患甘㫖不贍乃為郡主簿 因話録唐憲宗以柳宗元為柳州刺史劉禹錫為播州刺史栁以劉須侍親播州最為惡處請以栁州換上不許宰相對曰禹錫有老親上曰但要與惡郡豈繋母在裴度進曰陛下方侍太后不合發此言上有愧色既而語左右曰裴度終愛我切遂改授連州}}手詔存問 中使迎還{{SK notes|山堂肆考宋張齊賢拜中書門下平章事母孫氏年八十封晉國太夫人太宗歎其福夀有令子賜手詔存問 合璧事𩔖陸贄為中書舍人母韋氏在江東帝遣中使迎還}}留飲上{{SKchar|3848}} 對客侍立{{SK notes|語林明張倫官太原知府歸省郡守過{{SKchar|1974}}父留與飲倫持}}
{{SK notes|榼上{{SKchar|3848}}鞠躬待命如童子{{SKchar|3848}}既具即退立廡下郡守固請倫退守不敢當父謝曰幸君侯過敝廬老夫主之吾兒特將酒耳 澠水燕談宋陳省華三子堯叟堯佐堯咨皆進士及第省華與燕國夫人馮氏俱康寧堯叟知樞宻次子直史館少子知制誥毎對客命三子侍立客不自安省華曰學生侍立常也士大夫以為榮}}不脫朝服 未嘗君羮{{SK notes|北齊書趙隐字彦深三歳母便孀居家人欲改適之傅氏自誓以死至五歳傅氏謂之曰家貧汝小何以能濟彦深泣曰天若哀矜兒大當報恩傅氏對之流涕及彦深拜太常卿還不脫朝服入見母子相泣封宜陽國太妃 左傳潁考叔為潁谷封人有獻于鄭莊公莊公賜之食食舍{{SKchar|2679}}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羮請以遺之}} 傍無几杖 侍皆青紫{{SK notes|後漢書胡廣傳廣年已八十而心力克壯為太傅繼母在堂朝夕瞻省傍無几杖言不稱老又耿弇傳弇父況疾兄弟六人皆垂青紫省侍}} 忍令若曹樂 將為父母榮{{SK notes|事文𩔖聚宋范文正公為參政時告諸子曰我貧時與汝母飬吾親汝母躬執㸑而吾親甘旨未甞充也今而得厚禄欲以飬親親不在矣汝母亦已早世吾所恨者忍令若曹享冨貴之樂於是俸賜常均於族人并置義田宅云 唐韓愈文集歐陽詹閩人也父母老矣捨朝夕之飬以來京師其心將必有得而歸為父母榮也}}仲山改官南都 巨源特給日契{{SK notes|明紀王問字仲山舉進士為户曹主}}
{{SK notes|政念父年髙求便飬改南兵曹 晉書山濤傳帝以濤母老辭職清儉無以供飬特給日契加賜牀帳茵褥禮秩崇重時莫與比}}
{{SK anchor|禄飬三}}
增求補外職{{SK notes|孝苑宋何麗天宦㳺中都久未得歸賦懷親十三篇如毛詩體隨表上進以求補外朝廷嘉其志詔嶺南逺官皆許迎飬}} 與家人齒{{SK notes|新唐書崔彦昭雖宰相侍母膳與家人齒順色柔聲在左右無違士人多其孝}} 矍然起就{{SK notes|宋歐陽修撰石曼卿墓表真宗推恩三舉進士皆補奉職曼卿初不肯就張文節公素竒之謂曰母老乃擇禄{{SKchar|3533}}曼卿矍然起就之}} 特為作殿{{SK notes|三國志張遼傳黄初二年遼朝洛陽宫文帝引遼㑹建始殿親問破吳意狀帝太息顧左右曰此亦古之召虎也為起第舍又特為遼母作殿}} 及今為榮{{SK notes|合璧事𩔖趙康靖公槩㑹郊祀當進階封且任一子京官公乞以封母郡太君宰相謂公曰方為學士擬封不當矣公曰母年八十二朝夕不可期願及今以為榮許之遂以為例}} 升堂慶母{{SK notes|又曰趙隐輔政他宰相及百官皆升堂慶母}} 士艷其榮{{SK notes|唐蕭嵩傳嵩請老修蒔園區優㳺自怡家饒財而子華為工部郎衡以尚主位三品就養年踰八十士皆艷其榮}} 求為知院官{{SK notes|彚苑許康佐苦家貧母老求為知院官人譏其不擇禄及母䘮已除凡辟命皆不肯就人皆知其為親屈}} 侍左右如褐衣{{SK notes|唐書蕭俛母韋氏俛雖宰相侍左右如褐衣時}}
{{SK anchor|禄飬四}}
增詩唐杜甫賀陽城郡王衞伯玉太夫人恩加鄧國太夫人詩曰衞幕銜恩重潘輿送喜頻濟時瞻上將錫號戴慈親冨貴當如此尊榮邁等倫郡依封土舊國與大名新紫誥鸞迴紙清朝燕賀人逺傳冬笋味更覺綵衣春奕葉班姑史芬芳孟母鄰義方兼有訓詞翰两如神委曲承顔體鶱飛報主身可憐忠與孝雙美畫麒麟岑參送李賔客荆南迎親詩曰迎親辭望苑恩詔下儲闈昨見雙魚去今㸔駟馬歸驛帆湘水闊客舍楚山稀手把黄香扇身披萊子衣鵲隨金印喜烏傍板輿飛勝作東征賦還家滿路輝 白居易送崔使君侍親赴任詩曰連持使節歴專城獨賀崔侯最慶榮烏府一抛霜簡去朱輪四從板輿行發時正許沙鷗送到日方乗竹馬迎惟慮郡齋賔友少一杯春酒共誰傾
增書隋薛濬與弟書曰自釋褐登朝於兹二十三年矣雖官非聞達禄喜逮親庶保期頥得終色飬
增序後漢孝友列傳序曰孔子曰夫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子路曰傷哉貧也生無以飬死無以{{SKchar|1593}}子曰啜菽飲水孝也夫鐘鼔非樂云之本而器不可去三牲非致孝之主而飬不可廢存器而亡本樂之遁也調器以和聲樂之成也崇養以傷行孝之累也修已以致祿養之大也故言能大養則周公之祀致四海之祭言以義養則仲由之菽甘於東鄰之牲夫患水菽之薄干禄以求養者是以耻禄親也存誠以盡行孝積而禄厚者此能以義養也
御定淵鑑𩔖函卷二百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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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學記 (四庫全書本)/卷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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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徐堅 撰
{{SK anchor|文部}}
經典第一{{SK notes|叙事}}釋名曰經者徑也典常也言如徑路無所不通可常用也白虎通曰五經易尚書詩禮樂也{{SK notes|古者以易書詩禮樂春秋為六經至秦焚書樂經亡今以易詩書禮春秋為五經 又禮有周禮儀禮禮記曰三禮春秋有左氏公羊穀梁三傳與易書詩通數亦謂之九經}}易者案釋名言變易也帝王世紀曰庖犧氏作八卦神農重之為六十四卦黄帝堯舜引而伸之分為二易至夏人因炎帝曰連山殷人因黄帝曰歸藏文王廣六十四卦著九六之爻謂之周易又漢書曰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子為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代厯三古{{SK notes|周易正義曰伏犧重卦周公作爻辭此説與帝王世紀不同又孔子作十篇亦曰十翼初卜商為易傳至西漢傳之有能名家者有施讐孟喜梁丘賀京房費直髙相又東漢鄭𤣥魏王弼並注易施孟諸家自漢及魏並得立而傳者甚衆至西晉梁丘施髙三氏亡孟京二氏有書旡師而鄭𤣥王弼所傳則費氏之學}}書者案釋名言書其時事也上世帝王之遺書有三墳五典訓誥誓命孔子刪而序之斷自唐虞以下訖于周凡百篇以其上古之書故曰尚書遭秦滅學並亡漢興濟南人伏勝能口誦二十九篇至漢文帝時欲立尚書學以勝年且九十餘老不能行乃詔太常掌故晁錯就其家傳受之{{SK notes|伏生為尚書傳四十一篇歐陽大小夏侯傳其學各有能名是曰今文尚書劉向五行傳蔡邕勒石經皆其本}}其後魯恭王壞孔子故宅於壁中得古文尚書論語悉以書還孔氏武帝乃詔孔安國定其書作傳義為五十八篇{{SK notes|見尚書序及正義安國書成後遭漢巫蠱事不行至魏晉之際滎陽鄭冲私於人間得而傳之獨未施行東晉汝南梅賾奏上始列於學官此則古文尚書矣}}詩者案卜商序曰志之所之也昔孔子刪詩上取商下取魯凡三百一十一篇至秦滅學亡六篇今在者三百五篇初孔子以詩授卜商商為之序以授魯人申曽申曽授魏人李克李克授魯人孟仲子孟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趙人荀卿荀卿授漢人魯國毛亨作詁訓傳以授趙國毛萇時人謂亨為大毛公萇為小毛公以二公所傳故名其詩曰毛詩{{SK notes|見毛詩正義東漢鄭𤣥取毛氏詁訓所不盡及異同者續之為注解謂之曰箋箋薦也言薦成毛意}}禮者案釋名云體也言得事之體也周禮儀禮並周公所作記所謂禮經三百威儀三千禮經則周禮也威儀則儀禮也{{SK notes|見三禮正義周禮遭秦滅學藏於山嵓屋壁以故不亡漢武帝時有季氏獲之以上河間獻王獨闕冬官一篇購之千金不得乃以考工記補之遂奏入於祕府時儒以為非是不行至劉歆獨識其書知周公致太平之跡始奏立學官後鄭𤣥為之注儀禮周衰當戰國之世其書並亡至漢髙堂生所傳十七篇惟士禮存焉後世推士禮以致天子之禮而行之至馬融鄭𤣥王肅並為之注解}}禮記者本孔子門徒共撰所聞也後通儒各有損益子思乃作中庸公孫尼子作緇衣漢文時博士作王制其餘衆篇皆如此例至漢宣帝世東海后蒼善説禮於曲臺殿撰禮一百八十篇號曰后氏曲臺記后蒼傳於梁國戴德及德從子聖乃刪后氏記為八十五篇名大戴禮聖又刪大戴禮為四十六篇名小戴禮其後諸儒又加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凡四十九篇則今之禮記也{{SK notes|見禮記正義禮記有馬融鄭𤣥二家注馬注今亡唯鄭注行於世}}春秋者案杜預序曰魯史記之名也釋名又云言春秋冬夏終以成歲舉春秋則冬夏可知也昔孔子約魯史以脩春秋書有褒貶不可以書見口授弟子左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夫子所言而作傳今左氏傳是也初孔子授春秋於卜商又授之弟子公羊髙穀梁赤又各為之傳則今公羊穀梁二傳是也{{SK notes|見春秋正義左氏傳有賈逵訓詁服虔杜預注公羊傳有何休解詁穀梁傳有范甯集解}}又孔子為曾參説孝經孔子殁後諸弟子記其善言謂之論語並行於世{{SK notes|孝經論語有鄭𤣥何晏等注}}事對八卦 六虛{{SK notes|周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 又曰易之為書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注曰六虚六位也}}言樞 道籥{{SK notes|易曰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亂也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言行君子之樞機易乾鑿度曰易者易也變易也不易也管三成德為道苞籥鄭𤣥注曰管猶兼也一言而兼此三事以成其德道之苞籥齊魯之間名門户及蔵器之管為籥}}擬議 範圍{{SK notes|周易曰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又曰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王弼注範圍者擬範天地而周備其理}}幽贊 發揮{{SK notes|易説卦曰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又曰發揮於剛柔而生爻}}九師 五子{{SK notes|劉向别録曰所校讐中易傳淮南九師道訓除復重定著十二篇淮南王聘善為易者九人從之採獲署曰淮南九師書又曰所校讐中易傳古五子書除復重定著十八篇分六十四卦著之日辰自甲子至於壬子凡五子故號曰五子已上易}}帝書 王制{{SK notes|春秋説題辭曰尚書凡百二篇第次委曲尚者上也上世帝王遺書也孔安國尚書序曰先君孔子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于周舉其宏綱撮其樞要凡百篇示人主以軌範帝王之制坦然明白}}三家 百篇{{SK notes|劉歆七略曰尚書直言也始歐陽氏先君名之大夏侯小夏侯復立於學官三家之學於今尤為詳孔安國尚書序曰先君孔子覩史籍之煩又懼覽之者不一斷唐虞以下訖于周舉其宏綱撮其樞要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宏至道}}授河 出洛{{SK notes|孝經援神契曰易長於變書考命符授河宋均注曰授河者授河洛以考命符也尚書曰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孔安國注曰天興禹洛出書}}直言 證義{{SK notes|劉歆七略曰尚書直言也於今傳之又曰詩以言情情者信之符書以決斷斷者義之證已上書}}五際 六情{{SK notes|詩推度災曰建四始五際而節通夘酉之際為革政午亥之際為革命神在天門出入{{SKchar|1974}}聽春秋孔演圗曰詩含五際六情宋均注曰六情即六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温淳 敦厚{{SK notes|淮南子曰温惠淳良詩教也禮記曰温柔敦厚詩教也}}集微揆著 連類含章{{SK notes|詩含神霧曰集微揆著上統元皇下序四始羅列五際宋均注曰集微揆著者綿綿{{SKchar|2201}}瓞民之初生揆其始是必將至著王有天下也顔延之庭誥曰詠歌之書取其連類含章比物集句詩之為祖也已上詩}}脩外 制中{{SK notes|漢書曰樂以治内而為同禮以脩外而為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也禮記曰夫禮所以制中}}承天 事地{{SK notes|史記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治人之情禮記曰禮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崇君師}}不法 無體{{SK notes|晏子春秋曰晏子使魯退見仲尼曰夫禮堂上不趨授立不跪夫子反此禮乎晏子曰君行一臣行二君之所來速吾是以趨以反位也君授卑故跪以下之晏子出仲尼送之反命門人曰不法之禮唯晏子能為之禮記曰無聲之樂無體之禮無服之喪此之謂三無}}粉澤 橘柚{{SK notes|太公六韜對文王曰禮者天理之粉澤莊子曰三王五帝之禮義法度其猶摣棃橘柚雖其味相反而皆可於口也}}酌秦法 言夏禮{{SK notes|後漢書曹褒論曰漢初朝制旡文叔孫通頗採禮經參酌秦法雖{{SKchar|3758}}物觀時有救崩弊然先王之宏典盖多闕矣論語曰夏禮吾能言之{{SKchar2|230}}不足徴也已上禮}}考符 稽象{{SK notes|春秋握誠圗曰孔子作春秋陳天人之際記異考符春秋演孔圗曰作法五經運之天地稽之圗象質於三王施之四海}}周法 孔經{{SK notes|杜預春秋序曰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春秋孔演圗曰公羊全孔經宋均注曰公羊公羊髙也經指謂春秋}}四傳 兩家{{SK notes|漢書曰春秋所貶損當時有威權者是以隱其書而不宣及末世口説行故有公羊穀梁鄒郟之傳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於學官劉歆七略曰春秋兩家文或具四時或不於古文旡事不必具四時}}隱書 晦義{{SK notes|漢書曰春秋所貶損當世有威權者其事實皆形於傳是以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顔延之庭誥曰褒貶之書取其正言晦義輔制衰王春秋為上}}備三聖 掌四方{{SK notes|春秋説題辭曰經文備三聖之度周禮曰外史職掌四方之志鄭𤣥注曰謂若魯之春秋晉之乘楚之檮杌已上春秋}}詩唐太宗文武聖皇帝尚書詩{{SK notes|崇文時駐步東觀還停輦輟膳玩三墳留燈披五典寒心覩肉林飛魄看沉湎縱情昏主多克己明君鮮滅身資累惡成名猶積善既承百王末戰兢随歲轉}}晉傅咸孝經詩{{SK notes|立身行道始於事親上下无怨不惡於人孝旡終始不離其身三者備矣以臨於民以孝事君不離令名進思盡忠義則不爭匡救其惡災害不生孝悌之至光於神明}}又論語詩{{SK notes|守死善道磨而不磷直哉史魚可謂大臣見危授命能致其身克己復禮學優則仕富貴在天為仁由已以道事君死而後已}}又毛詩詩{{SK notes|无將大車維塵㝠㝠濟濟多士文王以寧明允君子大猷是經聿修厥德令終有俶勉爾遯思我言惟服盜言孔甘其何能淑讒人罔極有靦面目}}又周易詩{{SK notes|卑以自牧謙尊而光進德脩業既有典常暉光日新照于四方小人勿用君子道長}}又周官詩{{SK notes|惟王建國設官分職進賢興功取諸易直除其不蠲旡敢反側以德詔爵允臻其極辨其可任以告于正掌其戒禁治其政令各修乃職以聽王命}}又左傳詩{{SK notes|事君之禮敢不盡情敬奉德義樹之風聲昭德塞違不殞其名死而利國以為己榮兹心不爽忠而能力不為利諂古之遺直威黜不端勿使能植}}李百藥禮記詩{{SK notes|玉帛資王㑹郊丘叶聖情重廣開環堵至道軼金籝盤薄依厚地遥裔騰太清方悦升中禮足以慰餘生}}啓齊謝朓謝隨王賜左傳啓{{SK notes|昭晰殺青近發中汗恩勸挾冊慈勗下帷眺未覩山笥早懵河籍業謝專門説非章句庶得既困而學括羽瑩其{{SKchar|3681}}心家蔵賜書籝金遜其貽厥披覽神勝吟諷知厚}}劉孝綽謝為東宫奉經啓{{SK notes|皇太子四術夙知三善非學猶復旁求儒雅應物稽疑業光夏校德茂周庠諸侯宋魯於焉觀則參陪盛禮莫非國華臣雖職典經圗而同官不一推擇而舉尚多髦俊寵光曲被獨在選中他日朝聞猶甘夕死况兹恩重彌見生榮}}史傳第二{{SK notes|叙事}}案世本注曰黄帝之世始立史官蒼頡沮誦居其職至于夏商乃分置左右{{SK notes|言則左史書之動則右史書之}}故曰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言經尚書事經春秋者也周官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凡五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以逆邦國之治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繫世辨昭穆若有事則詔王之忌諱内史掌王八柄之法書王命而貳之外史掌書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書掌達書名于四方御史掌邦國都鄙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掌贊書曲禮曰史載筆士載言夏有太史終殷有太史摰周有太史佚太史儋太史叔服史籀史蘇史趙孔子曰周任古之良史也老子為周守藏室史又為柱下史則其職也春秋傳曰晉趙穿弑靈公太史董狐書曰趙盾弑其君盾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齊崔杼弑莊公太史書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又殺之其弟又書乃舎之南史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徃聞既書矣乃還楚王與右尹子革語左史倚相趨而過王曰良史也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史記曰秦趙澠池之㑹其君相為鼓瑟扣缶皆命御史書之是則周之列國亦各有史官書事記言以裁討典不虛美不隱惡善以勸世惡以示後所以暴露成敗昭彰是非者也遭秦滅學官失其守至漢武帝始置太史令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故司馬談父子世居此職得撰史記故史記太史公自序傳云述陶唐以來至于麟止自黄帝始原始察終考之行事著十二本紀三十世家十表八書七十列傳凡一百三十篇成一家言是也後漢書云班彪續司馬遷後傳數十篇未成而卒明帝命其子固續之固以史遷所記乃以漢氏繼百王之末非其義也大漢當可獨立一史故上自髙祖下終王莽為紀表傳九十九篇逮上之十志未畢扶風馬續及其妹曹大家所成今漢書是也其後又有東觀漢記後漢書云詔劉珍陶伏無忌等述于東觀謂之東觀漢記列傳載記凡百二十篇是也世以史記班固漢書及東觀漢記為三史矣後三國分方魏吳各有史官蜀無其職晉初陳夀採集其事謂之三國志凡六十五篇自兹厥後世有史書雖不及遷固所修亦其次也事對方志 直文{{SK notes|周禮曰外史掌四方之志鄭𤣥注曰志記也謂若魯之春秋晉之乗楚之檮杌 漢書曰劉向{{SKchar|3951}}雄皆稱遷有良史之才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隱惡}}不虛美 謂實録{{SK notes|魏志曰王肅對明帝曰司馬遷記事不虚美不隱惡劉向{{SKchar|3951}}雄服其叙事有良史之才謂之實録}}司籍 掌書{{SK notes|左傳曰荀躒如周籍談為介王謂籍談曰昔而髙祖孫伯黶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周禮内史掌書王命而貳之}}記善 書過{{SK notes|禮記曰五帝憲養氣體而不乞言有善則記之為惇史 韓詩外傳曰周舎對趙簡子曰臣操牘秉筆從君之後伺君過而書之}}帝書 王籍{{SK notes|周禮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 陸士衡晉書限斷議曰三祖實終為臣故書為臣之事不可如傳此實録之謂也而名同帝王故自帝王之籍不可以不稱紀則{{SKchar|3738}}王之義}}新載 舊章{{SK notes|張衡表求合正三史曰臣伏見陛下思光先緒以典籍為本而史書枝别條異不同一貫建武以來新載未就杜預春秋序曰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嗣書 續記{{SK notes|左傳曰齊崔杼弑莊公太史書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又殺之而死者二人東觀漢記曰班固徵詣校書除蘭臺令史遷為郎典校祕書令史卒前所續史記也}}微文 隱切{{SK notes|班固典引曰{{YL|永平十七年}}詔曰司馬遷著書成一家言揚名後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諷刺貶損當代非誼士也魏志曰明帝問王肅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内懐隱語著史記非貶孝武則令人切齒}}述漢 遵周{{SK notes|東觀漢記曰時人有上言班固私改舊史乃詔下京兆收繫固弟超詣闕上書具陳固不敢妄作但續父所紀述漢事 杜預春秋序仲尼因魯史䇿書成文考其真偽而志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制下以明將來之禮法}}書名 循理{{SK notes|左傳曰鄭為游楚亂罕虎公孫僑公孫段印段游吉駟帶私盟于閨門之外公孫黒强與於盟使太史書其名且曰七子晉中興書曰仲尼遂因魯史而書陽秋皆循理而動著為實録}}方冊 直書{{SK notes|家語曰葉公問政於孔子孔子曰文武之道布在方冊杜預春秋序曰四曰盡而不汚直書其事具文見意丹楹刻桷天王求車齊侯獻㨗之類是也}}八書 十志{{SK notes|史記曰遷為太史著十二本紀十表八書東觀漢記曰蔡邕徙朔方上書求還續成十志}}書言 掌命{{SK notes|禮記曰天子玉璪十有二斿朝日東門之外聽朔南門之外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周官内史掌書王命外史掌四方之志}}掌邦國 建侯王{{SK notes|杜預春秋序曰周禮有史官掌邦國四方之事 漢書曰漢書叙帝皇列官司建侯王張晏注曰十二紀百官表及諸侯王表也}}别異同 明得失{{SK notes|杜預春秋序曰記事者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所以紀逺近别同異也 子夏詩序曰國史明乎得失之迹傷人倫之廢}}詩唐太宗文武聖皇帝詠司馬彪續漢志詩{{SK notes|二儀初構象三才乃分位非惟樹司牧固亦垂文字綿代更膺期芳圗旡輟記炎漢承君道英謨纂神器潛龍既可躍術免奚難致前史殫妙詞後昆沉雅思書言{{SKchar|3951}}盛跡補闕興洪志川谷猶舊涂郡國開新意梅山未覺朽穀水誰云異車服隨名表文物因時置鳳㦸翼康衢鑾衡總柔轡清濁必能澄洪纎幸旡弃觀儀不失序遵禮方由事政宣竹律知時平玉條備文囿彫竒彩藝門藴深致雲飛星共流風{{SKchar|3951}}月兼至禋類遵令典壇壝資良地五勝竟旡違百司誠有庇我皇承暇景談叢引衆祕討論窮義府看覈披經笥大辨良難仰小學終先匱聞道諒知榮含毫孰忘愧}}晉潘岳於賈謐坐講漢書詩{{SK notes|理道在儒𢎞儒由人光矣魯侯文質彬彬筆下摛藻席上敷珍前疑既辨舊史惟新將分爾史既辨爾疑延我良友講此微辭}}表梁沈約上宋書表{{SK notes|若不觀風唐代旡以見帝媯之美自非覩亂秦餘何由知漢祖之業是以掌言未記爰動天情曲詔史官追述大典若夫英主啓基名臣建績拯世夷難之功配天光宅之運亦足以勒銘鐘鼎昭彼方冊臣逺愧南董近謝遷固以閭閻小才成一代盛典}}銘宋顔延之家傳銘{{SK notes|曠彼琅邪實惟海宇誰其來遷特聞逺祖青州挺秀爰始奠居内辭鼎府外秉邦閭建節中平分竹黄初刑清齊右政偃營區葛嶧明懿平陽總理咸薦公庭或登宰士列美覇朝變風千里華蕚之茂於昭不已}}
{{SK anchor|文字第三}}{{SK notes|叙事}}易曰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盖取諸夬又帝王世紀曰黄帝垂衣裳蒼頡造文字然後書契始作則其始也案説文盖依類象形謂之文形聲相益謂之字著於竹帛謂之書書有六義焉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諧聲四曰㑹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古者子生六歲而教數與方名十歲入小學學六甲書計之事則文字之謂也自黄帝至三代其文不改秦焚燒先典乃廢古文更用八體一曰大篆周宣王史籕所作也二曰小篆始皇時李斯趙髙胡母敬所作也大小篆並簡冊所用也三曰刻符施於符傳也四曰摹印{{SK notes|亦曰繆篆}}施於印璽也五曰蟲書為蟲鳥之形施於幡信也六曰署書門題所用也七曰殳書銘於戈㦸也八曰隸書始皇時程邈所定以行公府也漢氏因之至王莽居攝使甄豐刋定六體一曰古文二曰竒字三曰篆書四曰隸書五曰繆篆六曰蟲書當代以教學童焉又衛恒四體書勢曰漢興又有草書不知作者盖兩漢銘勒雜以古文篆籕及八分為之魏晉以還隸文遂盛蕭子良古今篆隸文體有藁書楷書蓬書懸針書垂露書飛白書填書奠書鳥書虎爪書偃波書鶴頭書象形篆尚方大篆鳯鳥書科斗書蟲書龍虎書仙人書芝英書十二時書倒薤書{{SKchar|1841}}書麒麟書金錯書蚊脚書凡數十種皆出於六義八體之書而因事生變者也事對效奎 取夬{{SK notes|孝經援神契曰奎主文章蒼頡效象洛{{SKchar|1841}}曜書丹青垂萌畫字宋均注曰奎星屈曲相鉤似文字之畫周易曰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盖取諸夬}}六書 八體{{SK notes|周禮曰保章氏掌教國子六書許慎説文曰六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諧聲四曰㑹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自秦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懸針 倒薤{{SK notes|王愔文字志曰懸針小篆體也字必垂畫細末細末纎直如懸針故謂之懸針又曰倒薤書者小篆體也垂支濃直若薤葉也八體書亦圗此法或云出扶風曹喜蕭子良以為仙人務光所作}}銅隱 金錯{{SK notes|酈善長水經注曰臨淄人發古冢得銅棺前和外隱起為隸字云齊太公六代孫胡公之棺也唯三字是古餘同今書證知隸字出古非始於秦王愔文字志曰金錯書八體書法不圗其形或云以銘金石故謂之金錯}}垂露偃波{{SK notes|王愔文字志曰垂露書如懸針而勢不遒勁阿那若濃露之垂故謂之垂露摰虞決疑要注曰}}
{{SK notes|尚書臺召人用虎爪書告下用偃波書皆不可卒學以防矯詐}}星離 雲布{{SK notes|衛恒四體書勢曰黄帝之史沮誦蒼頡眡彼鳥跡始作書勢紀綱萬事垂法立制因聲㑹意類物有方日處君而盈度月象臣而虧傍雲逶迤而上布星離離以舒光 鍾氏隸書勢曰煥若星陳鬱若雲布}}六義 八法{{SK notes|衛恒四體書勢曰字有六義其義見六書注中鮑昭飛白書勢曰秋毫精勁霜素疑鮮超工八法盡竒六文}}視{{SKchar|1841}}變鳥{{SK notes|宋均注孝經援神契曰蒼頡視{{SKchar|1841}}而作書則河洛之應與人意所惟通矣 鍾氏隸書勢曰鳥}}
{{SK notes|迹之變乃惟佐隸}}秦篆 周籕{{SK notes|漢書曰蒼頡六章曰李斯所作爰厯六章趙髙所作博學七章胡母敬所作文字多取史籕篇而篆復頗異所謂秦篆者也許慎説文曰周宣王太史籕著大篆十五篇}}刪舊 蠲煩{{SK notes|崔瑗草書勢曰書契之興始自頡皇寫彼鳥跡以定文章爰暨末葉典籍彌繁官事荒蕪勦其墨翰惟作佐隸舊字是刪鍾氏隸書勢曰蠲彼煩文崇此簡易}}秦隸 漢草{{SK notes|衛恒四體書勢曰秦既用篆奏事繁多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漢因行之許慎説文曰漢興有草書又衛恒曰漢興而有草書不知作者姓名}}詩隋江總借劉太常説文詩{{SK notes|劉棻慕子雲許慎詢景伯碩學該蟲篆竒文秀鳥跡曰余徒下帷待問垂重席不詣王充市聊投班玩籍三寫徧鑽研六書多補益幽居服藥餌山宇生虚白留連嗣芳杜曠蕩依泉石夫君愛滿堂願言馳下澤}}唐岑文本奉述飛白書勢詩{{SK notes|六文開玉篆八體曜銀書飛毫列錦繡拂素起龍魚鳳舉崩雲絶鸞驚遊霧疎别有臨池草恩霑垂露餘}}雜文漢崔瑗草書體{{SK notes|書體之興始自頡皇寫彼鳥跡以定文章爰暨未葉典籍彌繁人之多僻政之多權官事荒蕪勦其墨翰惟作佐隸舊字是刪草書之法盖先簡略應時諭㫖用於卒迫兼功并用愛日省力純儉之變豈必古式觀其法象俯仰有儀方不中矩圓不副規抑左{{SKchar|3951}}右望之若欹竦企鳥跱志在飛移狡獸暴駭將奔未馳或黜㸃染狀似連珠絶而不離蓄怒拂鬱放逸生竒或凌遽而惴慄若據槁而臨危傍㸃邪附似螳蜋而拘枝絶筆放體餘綖糺結若山蜂施毒看隙縁巇騰蛇赴宂頭没尾垂是故逺而望之漼焉若沮岸崩涯就而察之即一畫不可移纎微要妙臨時從宜略舉大較彷彿若斯}}後漢蔡邕篆書體{{SK notes|字畫之始因於鳥迹蒼頡循聖作則制文體有六篆巧妙入神{{SKchar|1841}}文斜列櫛比龍鱗紆體放尾長短副身頽若黍稷之垂穎藴若蟲蛇之棼緼{{SKchar|3951}}波振激龍躍鳥震延頸脇翼體似凌雲或輕舉内投微本濃末若絶若連似露縁絲垂凝下端從者如懸衡者如編杪者邪趣不方不圎若行若飛蚑蚑翾翾逺而望之象鴻鵠羣遊駱驛遷延迫而察之端際不可得見指撝不可勝原研桑不能數其詰屈離婁不能覩其隙間般倕揖讓而辭巧籕誦拱手而韜翰處篇籍之首目粲粲斌斌其可觀摛華艷於䊵素為學藝之範閑嘉文德之𢎞懿藴作者之莫刋思字體之頫仰舉大畧而論旃}}晉成公綏隸書體{{SK notes|皇頡作文因物搆思觀彼鳥跡遂以成意閲之後嗣存載道義綱紀萬事俗所傳述實由書記時變巧易古今各異蟲篆既繁草藁近偽適之中庸莫尚於隷規矩有則用之簡易隨便適宜亦有弛張操筆假墨抵押毫芒彪煥磥落形體抑{{SKchar|3951}}芬葩連屬溢分羅行爛若天文之布曜蔚若錦繡之有章或輕拂徐振緩案急挑挽横引從左牽右繞長波鬱拂微勢縹緲工巧難傳善之者少應心隱手必由意曉爾乃動纎指舉弱腕握素紈染𤣥翰彤管電流雨下雹散㸃{{SKchar|2475}}星垂{{SKchar|3042}}挫安案繽紛駱驛華藻粲爛緼絪卓犖一何壯觀繁縟成文又何可翫章周道之郁郁表唐虞之輝煥若乃八分璽法殊好異制分白賦黒棊布星列翹首舉尾直刺邪{{SKchar|3042}}繾綣結體剰彩奮節或若虬龍盤游蜿蟬軒翥鸞鳳翺翔矯翼欲去或若{{SKchar|3876}}鳥將擊并體抑怒良馬騰驤奔放向路仰而望之鬱若宵霧朝升遊烟連雲俯而察之{{SKchar|3251}}若清風厲水漪瀾成文垂象表式有模有楷形功難詳聊舉大體}}講論第四{{SK notes|叙事}}廣雅曰講讀也論道也説文曰講和解也論議也又鄭𤣥云論倫也{{SK notes|見詩箋}}賈逵曰論釋也{{SK notes|見國語注}}皆解説談議訓詁之謂也{{SK notes|見顧野王玉篇}}論語曰德之不脩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漢書曰夏侯勝毎講常謂諸生曰學經不明不如歸耕又曰孔光居公輔位前後十七年時㑹門下諸生講問疑難舉大義其弟子多成就為博士班伯為中常侍上方嚮學鄭寛中與張禹朝夕入説尚書論語於金華殿中詔伯受焉既通大義又講異同於許商東觀漢記曰{{YL|建初四年}}詔諸王諸儒㑹白虎觀講五經同異則其事也事對撞鐘鳴鼓{{SK notes|禮記曰善待問者如撞鐘扣之以小者則小鳴扣之以大者則大鳴 謝承後漢書曰董春字}}
{{SK notes|紀陽少好學究極聖指後還歸立精舎逺方門徒從者常數百人諸生每升講堂鳴鼓三通横經捧手請問者百人{{SKchar|3738}}隨上堂難問者百餘人}}下帷 施帳{{SK notes|史記曰董仲舒以明春秋孝景時為博士下帷講誦弟子轉相授業或莫見其面范曄後漢書曰馬融常在髙堂施絳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弟子以相次傳授鮮有入其室者}}禮師 奠聖{{SK notes|禮記曰太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鄭𤣥注曰祭菜禮先聖先師也沈約宋書曰魏齊王毎講肄經通輒使大常釋奠先聖先師於辟雍}}肅成門 金華殿{{SK notes|魏書曰文帝初在東宫癘氣數起士人凋傷帝深感嘆與大理王朗書云疫癘數起士人凋落余獨何人能全其夀故集諸儒於肅成門内講論大義偘偘无倦 漢書曰班伯為中常侍上方嚮學鄭寛中與張禹朝夕入説尚書論語於金華殿中詔伯受焉}}西唐 北海{{SK notes|范曄後漢書曰髙鳳南陽人也專精誦讀為名儒教授西唐山中 又曰鄭𤣥北海人也遊學十餘年乃歸及黨事起杜門不出弟子自逺方至者數千人}}敷經 説義{{SK notes|東觀漢記曰桓榮拜議郎入侍太子毎朝㑹輒令榮於公卿前敷奏經書帝稱善謝承後漢書曰戴憑字次仲正旦朝賀帝令羣臣説經義有不通者輒奪其席以益通者憑重五十席}}六教四學{{SK notes|孫卿子曰達師之教使弟子安焉樂焉徃焉游焉肅焉藏焉嚴此六者得其學則邪僻之道塞}}
{{SK notes|矣 沈約宋書曰{{YL|元嘉十五年}}徵雷次宗至京師開館聚徒授教使丹陽尹何約之立𤣥學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學司徒參軍謝元立文學凡四學並建之}}訓帝 授侯{{SK notes|王隱晉書曰魏髙貴鄉公之入學也王祥為三老帝北面乞言祥乃言曰仰惟明主聖帝之軌俯以訓帝東觀漢記曰{{YL|永平元年}}詔為四姓小侯開置學五經師張輔以明經授於南宫}}紹軻 繼孔{{SK notes|陸士衡七徵曰演八代之洪㫖統先聖之遺訓聳一心以紹軻敦四教以承丘蘇順賈逵誄曰惟天生君繼孔之迹光明克哲果論至賾}}居家避地{{SK notes|史記曰申公魯人也吕太后時游學長安與劉郢同師郢為楚王令申公傅其太子戌戌不好學疾申公及戌立為王胥靡申公恥之退居家教授終身不出門范曄後漢書曰李育沉思專精博覽書傳州郡請召育輒云病常避地教授門徒數百人}}四教 三德{{SK notes|論語曰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周禮曰師氏以三德教國子一曰至德以為道本二曰敏德以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惡}}疑聖 對賢{{SK notes|束晳答汲冢竹書難釋書曰其後子夏仲尼之徒傳業西河人疑其聖魚豢典略曰端木賜衛人字子貢齊景公問子貢曰子師誰對曰師仲尼公曰賢乎對曰賢也}}西河 東海{{SK notes|史記曰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為魏文侯師 謝承後漢書曰包咸字子良明魯詩論語注東海立精舎講授}}講授澤中執經壟畔{{SK notes|范曄後漢書曰楊倫通古文尚書不應州郡之命講授於大澤中弟子至千餘人又曰孫期少為諸生通京氏易古文尚書家甚貧牧豕於澤中學者皆執經壟畔以{{SKchar|3738}}之}}詩梁任昉厲吏人講學詩{{SK notes|暮燭迫西榆將落戒南畝曰余本疎惰頽暮積榆栁踐境渴師臣臨政欽益友旰食願横經終朝思擁帚雖欣辨蘭艾何用闢蒿莠}}陳周𢎞正學中早起聽講詩{{SK notes|詰朝參下座閒歩出重闈北堂月稍隱南枝鵲已飛早霜垂靄靄初霧上霏霏嚴唱雖罷柝髙門尚掩扉既傷年緒促復嗟心事違平生愛山海宿昔特精微未解輕身去唯應下第歸}}周庾信和何儀同講竟述懷詩{{SK notes|无名即講道有動定論幾安經讓禮席正業理儒衣似得遊焉趣能同捨講歸石渠人少歇華隂市暫稀秋雲低晚氣短景側餘暉營排亂草出鴈捨斷蘆飛别有平陵逕蕭條客鬢衰實欣懐諛問逢君理入微}}碑梁元帝皇太子講學碑{{SK notes|皇太子洊雷種德重離作兩業冠孟侯道髙上嗣宫牆累仭髙山仰止承華之闈更似通德之門博望之園反類華隂之市家丞庶子並入四科洗馬後車俱通六學轉金輅而下辟雍睟玉容而經槐市詳其縣鏡髙堂衢樽待酌瞻後忽前博文約禮將使東極長男之宫不獨銘於銀榜南皮太子之序豈徒擅於金碑}}陳江總皇太子太學講碑{{SK notes|我大陳之御天下也若水渙其長瀾瑶星{{SKchar|3716}}其永厯重華誕睿興於大麓之野敬仲繼業盛矣鳴鳳之占兼以洪才海富逸思泉瀉含毫落紙動八闋之歌謡隻句片言諧五聲之節奏雲飛風起追壓漢帝之辭髙觀華池逺跨魏王之什爰復建藏書之冊開獻納之路帷帳叢殘家壁遺逸紫臺祕典緑帙竒文羽陵蠧迹嵩山落簡外史所掌廣内所司靡不飾以鈆槧彫以緗素此文教之脩也}}
{{SK anchor|文章第五}}{{SK notes|叙事}}文章者孔子曰煥乎其有文章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SK notes|見論語}}盖詩言志歌永言{{SK notes|見尚書}}不歌而誦謂之賦古者登髙能賦山川能祭師旅能誓喪紀能誄作器能銘則可以為大夫矣三代之後篇什稍多又訓誥宣于邦國移檄陳于師旅箋奏以申情理箴誡用弼違邪讚頌美於形容碑銘彰於勲德謚冊褒其言行哀弔悼其淪亡章表通於下情牋疏陳於宗敬論議平其理駮難考其差此其略也事對主氣 本形{{SK notes|魏文帝典論曰文以氣為主氣之清濁有體不可力强而致摰虞文章流别論曰今賦以事形為本以義正為助也}}粲匹 華文{{SK notes|魏文帝典論曰王粲長於辭賦徐幹時有逸氣然粲匹也王隱晉書曰阮籍見張華鷦鷯賦以為王佐之才成公綏亦推華文義勝也}}潤色 詆訶{{SK notes|論語曰為命禆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修飾之東里子産潤色之曹植與楊脩書曰劉季緒才不能逮於作者而詆訶文章掎摭利病}}辭條 言葉{{SK notes|陸士衡文賦曰普詞條與文律良予膺之所服王充論衡曰學問習熟則能推類興文文由外而興未必實才與文相副也且淺意於華葉之言无根荄之深不見大體也}}笙簧鼓吹{{SK notes|抱朴子曰五典為笙簧三墳為金玉劉義慶世説孫興公曰三都二京五經之鼓吹}}雕龍畫虎{{SK notes|史記曰雕龍奭談天衍鄒衍之文飾之若龍文故號彫龍曹植與楊脩書曰孔璋之才不閑詞賦而多自謂能與司馬長卿同風譬畫虎不成反為狗也}}游魚出淵 飛{{SKchar|977}}越海{{SK notes|陸士衡文賦曰於是沉詞怫悦若游魚銜鉤而出重淵之深陳琳答東阿王牋曰清詞妙句炎絶煥景譬猶飛免流星超山越海龍驥所不{{SKchar|3738}}况駑馬可得齊足哉}}比四科 若五色{{SK notes|魏文帝典論曰夫文本同而末異盖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 陸士衡文賦曰其為物也多姿其為體也屢遷其㑹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貴妍暨音聲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體弱 辭壯{{SK notes|魏文帝與吳質書曰仲宣獨自善於詞賦惜其體弱不足起其文至於所善古人无以逺過傅𤣥叙連珠曰班固喻美詞壯文章𢎞麗最得其體也}}雕玉 鏤冰{{SK notes|楊子法言曰或曰良玉不彫美言不文何謂也曰玉不彫璠璵不作器言不文典謨不作經桓寛鹽鐡論曰内无其質而外學其文若畫脂鏤冰費日損功}}丹青 綃縠{{SK notes|楊子法言曰或問屈原智乎曰如玉如瑩爰變丹青李軌注曰夫智者達天命如玉如瑩磨而不磷今屈原放逐感激爰變雖有文采丹青之論耳李充翰林論曰潘安仁之為文也猶翔禽之羽毛衣被之綃縠}}彰漢 述殷{{SK notes|楊雄劇秦美新論曰昔司馬相如作封禪一篇以彰漢氏之休程曉與傅𤣥書曰文公詠周孔父述殷聲{{SKchar|3951}}千載業傳後嗣}}握虵珠 騁驥足{{SK notes|曹植與楊脩書曰當此之時人人自謂握靈虵之珠家家自謂抱荆山之玉魏文帝典論曰斯七子者於學无所遺於辭无所假咸自騁騄驥於千里仰齊足而並馳}}長卿温麗 公幹妙絶{{SK notes|西京雜記曰枚臯文章敏疾長卿制作淹遲皆盡一時之美譽而長卿首尾温麗魏文帝與吳質書曰公幹有逸氣但未遒耳其五言詩之善者妙絶時人}}王賦阮章 孔書陸議{{SK notes|魏文帝典論曰王粲長於辭賦陳琳阮瑀之章表書記今之俊也 李充翰林論曰或問曰如何斯可謂之文答曰孔文舉之書陸士衡之議斯可謂成文也}}賦晉陸士衡文賦{{SK notes|余毎觀才士之作竊有以得其用心夫其放言遣詞良多變矣妍蚩好惡可得而言每自屬文尤見其情恒患意不稱物文不逮意盖非知之難能之難也故作文賦以述先士之盛藻因論作文利害所由佇中區以𤣥覽頤情志於典墳遵四時以嘆逝瞻萬物而思紛悲落葉於勁秋喜桑條於芳春心凛凛以懷霜志眇眇而臨雲詠世德之駿烈誦先人之清芬游文章之林府嘉麗藻之彬彬慨投篇而援筆聊宣之乎斯文其始也皆收視反聽耽思傍訊精騖八極心游萬仭其致也情曈曨而彌鮮物昭晳而互進傾羣言之瀝液漱六藝之芳潤收百世之闕文採千載之遺韻謝朝華於已披啓夕秀於未振觀古今於須臾撫四海於一瞬然後選義按部考辭就班抱景者咸仰懐響者必彈或因枝以振葉或沿波以討源或本隱以之顯或求易而得難或虎變而獸擾或龍見而鳥瀾或妥帖而易施或岨峿而不安罄澄心以凝思眇衆慮而為言籠天地於形内挫萬物於筆端伊兹事之可樂固聖賢之所欽課虛无以責有叩寂寞而求音函綿邈於尺素吐滂沛於寸心言恢之而彌廣思案之而愈深播芳蕤之馥馥發青條之森森粲風飛而飈竪鬱雲起乎翰林故夫誇目者尚奢愜心者貴當言窮者无隘論達者唯曠詩縁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綿而悽愴銘博約而温潤箴頓挫而清壯頌優游以彬鬱論精微而朗暢奏平徹以閑雅説煒曄而譎誑雖區分之在兹亦禁邪而制放要詞達而理舉故无取乎冗長}}詩陳江總賦得一日成三賦應令詩{{SK notes|副君睿賞遒清夜北園遊下筆成三賦傳觴對九秋飛文綺縠采落紙波濤流樹密寒蟬響簷暗雀聲愁緑溆明曽殿青山照近樓此時盛禮物顧省良若抽}}書梁簡文帝答張纘謝示集書{{SK notes|卿少好文章於今廿五年矣竊嘗論之日月三辰火龍黼黻尚且著於𤣥象彰乎人事而况文辭可止謳歌可輟乎不為壯夫{{SKchar|3951}}雄實小言破道非謂君子曹植亦小辯破言論之科刑罪在不赦至如春庭落景轉蕙承風秋雨朝晴簷梧初下浮雲生野明月入樓時命親賓乍動嚴駕{{SKchar|158}}{{SKchar|171}}屢酌鸚鵡驟傾伊昔三邊久留四載胡霧連天征旗拂日時聞塢笛遥聽塞笳或鄉思悽然或雄心憤薄是以沉吟短翰補綴庸音寓目寫心因事而作}}梁沈約與范述曾論竟陵王賦書{{SK notes|夫渺泛滄流則不識涯涘雜陳鐘石則莫辨宫商雖復吟誦迴環編離字滅終无以仰酬睿㫖微表寸長}}詩序梁江淹雜體詩序{{SK notes|夫楚謡漢風既非一骨魏製晉造固亦二體譬藍朱成采雜錯之變无端宫角為音靡曼之態匪極故蛾眉詎同貌而俱動於魂芳草寧共氣而皆悦於魄不其然與至於世之諸賢各滯所迷莫不論甘則忌辛好丹則非素豈所謂通方廣照恕逺兼愛者哉然五言之興諒非變古但闗西鄴下既以罕同河外江南頗為異法故𤣥黄經緯之辨金璧浮沉之殊僕以為亦各具美兼善而已}}集序周庾信趙國公集序{{SK notes|竊聞平陽擊石山谷因之調大夏吹筠風雲為之動與夫含吐性靈抑{{SKchar|3951}}詞氣曲變陽春光迴白日豈得同年而語哉柱國趙國公發言為論下筆成章逸態横生新情掞起風雨爭飛魚龍各變方之珪璧塗山之㑹萬重譬以雲霞赤城之巖千丈文參厯象即入天官之書韻涉絲桐咸歸總章之觀論其壯也則鵬起半天語其細也則鷦巢蚊{{SKchar|3401}}豈直熊羆朝上層城抱日月之輝光燄霄飛南斗觸蛟龍之氣昔者屈平宋玉始於哀怨之深蘇武李陵生於别離之代自魏建安之末晉太康以來彫蟲篆刻其體三變人人自謂握靈虵之珠抱荆山之玉矣公斟酌雅頌諧和律吕若使言乖節目則曲臺不顧聲止操縵則成均无取遂得棟梁文囿冠冕詞林大雅扶輪小山承盖}}
{{SK anchor|筆第六}}{{SK notes|叙事}}釋名曰筆述也謂述事而書之也案博物志{{SKchar|3681}}恬造筆又案尚書中候𤣥{{SKchar|1841}}負圗出周公援筆以時文寫之曲禮云史載筆士載言此則秦之前已有筆矣盖諸國或未之名而秦獨得其名恬更為之損益耳故説文曰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拂秦謂之筆是也西京雜記云漢制天子筆以錯寳為跗{{SK notes|音夫}}毛皆以秋{{SKchar|977}}之毫官師路扈為之又以雜寳為匣厠以玉璧翠羽皆直百金漢書云尚書令僕丞相郎月給大管筆一雙傅𤣥云漢末一筆之柙雕以黄金飾以和璧綴以隋珠文以翡翠其筆非文犀之楨必象齒之管豐狐之柱秋免之翰矣則其事也事對文犀 翠羽{{SK notes|傅子曰漢末筆非文犀之楨必象齒之管西京雜記曰漢制天子筆以雜寳為匣厠以玉璧翠羽皆直百金}}吳律 趙毫{{SK notes|許慎説文曰筆所以書也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拂秦謂之筆王羲之筆經曰漢時諸郡獻{{SKchar|977}}毫出鴻都惟有趙國毫中用時人咸言{{SKchar|977}}毫无優劣管手有巧拙}}寫圗 書牘{{SK notes|尚書中{{SKchar|1974}}曰𤣥龜負圗出周公援筆以時文寫之謝承後漢書曰第五永為督軍御史督使幽州蔡邕等天下名才士人皆㑹祖餞於平樂館髙彪送永在坐因援筆書牘}}當面 銘心{{SK notes|蔡邕書曰侍中執事相見无期惟是筆疏可以當面傅𤣥筆銘曰韡韡彤管冉冉輕翰正色𤣥墨銘心寫言}}寳跗 金匣{{SK notes|西京雜記曰漢制天子筆}}
{{SK notes|以錯寳為跗毛皆以秋{{SKchar|977}}之毫{{SKchar|2652}}子云漢末一筆之匣彫以黄金飾以和璧}}加㸃 益字{{SK notes|吳祚國統曰吳主孫權嘗夢北面頓首於天帝忽見一人以筆㸃其額舉以問徴士熊循循曰吉祥矣大王必為主王者人之首額者王之上王上加㸃主字之象也 吳志曰諸葛恪父瑾長面似驢孫權大㑹使人牽一驢入乃於其面題曰諸葛子瑜恪跪曰乞請筆益兩字因聽與筆恪續其下曰之驢舉坐歡笑}}{{SKchar|3522}}枲 鏤管{{SK notes|傅𤣥筆賦曰於是班匠竭巧名工逞術{{SKchar|3522}}以素枲納以𤣥漆 王羲之筆經曰有人以緑沉漆竹管及鏤管見遺録之多年斯亦可愛玩詎必金寳彫琢然後為寳也}}象管 寳匣{{SK notes|王羲之筆經曰昔人或以瑠璃象牙為筆管麗飾則有之然筆須輕便重則躓矣 西京雜記曰漢制天子筆以錯寳為跗毛皆以秋{{SKchar|977}}之毫官師路扈為之以雜寳為匣厠以玉璧}}班投 顔炙{{SK notes|東觀漢記曰班超家貧投筆嘆曰大丈夫當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封侯安能久事筆硯乎魚豢魏略曰顔裴為河東太守課人輸租車便致薪兩束為寒冰炙筆硯}}制彤管 綴翠匣{{SK notes|傅𤣥鷹{{SKchar|977}}賦曰{{SKchar|977}}謂鷹曰汝害於物我益於世華髦被札彤管以制{{SKchar|2652}}子曰漢末一筆之匣綴以隋珠文以翡翠}}立憲成功 雕金飾璧{{SK notes|蔡邕筆賦曰昔蒼頡創業翰墨作用書契興焉夫制作上聖立憲者莫先乎筆詳原其所由究察其成功鑠乎煥乎弗可尚矣 傅子曰漢末一管之匣彫以黄金飾以和璧}}賦後漢蔡邕筆賦{{SK notes|惟其翰之所生于季冬之狡{{SKchar|977}}性精亟以慓悍體遄迅以騁歩削文竹以為管加漆絲之{{SKchar|3522}}束形調搏以直端染𤣥墨以定色畫乾坤之隂陽讚宓皇之洪勲盡五帝之休德{{SKchar|3951}}蕩蕩之典文紀三王之功伐兮表八百之肆覲傳六經而綴百氏兮建皇極而序彛倫綜人事於晻昧兮贊幽㝠於神明象類多喻靡施不協上剛下柔乾坤位也新故代謝四時次也圎和正直規矩極也𤣥首黄管天地色也}}晉傅𤣥筆賦{{SK notes|簡脩毫之竒{{SKchar|977}}撰珍皮之上翰濯之以淯水芬之以幽蘭嘉竹翠色彤管含丹於是班匠竭巧良工逞術纏以素枲納以𤣥漆豐約得中不文不質爾乃染芳松之淳烟兮寫文象於䊵素動應手而從心煥光流而星布}}詩梁簡文帝詠筆格詩{{SK notes|英華表玉笈佳麗稱珠網无如兹制竒彫飾雜衆象仰出寫含花横挿學仙掌幸因提拾用遂厠璇臺賞}}梁徐摛詠筆詩{{SK notes|本自靈山出名因瑞草傳纎端奉積潤弱質散芳烟直寫飛蓬牒横承落絮篇一逢掌握重寧憶仲升捐}}讚晉郭璞筆讚{{SK notes|上古結繩易以書契經緯天地錯綜羣藝日用不知功盖萬世}}銘後漢李尤筆銘{{SK notes|筆之强志庶事分别七術雖衆猶可解説口无擇言駟不及舌筆之過悮愆尤不滅}}晉王隱筆銘{{SK notes|豈其作筆必{{SKchar|977}}之毫調利難秃亦有鹿毛}}啓梁庾肩吾謝賚銅硯筆格啓{{SK notes|烟磨青石已踐孔氏之壇管插銅龍還笑王生之璧西域胡人臥織成之金簟游仙童子隱芙蓉之行障莫不並出梁園來頒狹室}}
{{SK anchor|紙第七}}{{SK notes|叙事}}釋名曰紙砥也謂平滑如砥石也古者以縑帛依書長短隨事截之名曰幡紙故其字從絲貧者無之或用蒲寫書則路温舒截蒲是也至後漢和帝元興中常侍蔡倫剉故布{{SKchar|1378}}抄作紙又其字從巾東觀漢記云黄門蔡倫典作尚方作帋所謂蔡侯紙是也又魏人河間張揖上古今字詁其巾部云紙今帋則其字從巾之謂也{{SK notes|見漢記及王隱晉書}}一云倫{{SKchar|1378}}故魚網作紙名網紙後人以生布作紙絲綖如麻名麻紙以樹皮作紙名穀紙{{SK notes|見董巴記及博物志}}事對如石 方絮{{SK notes|釋名曰紙砥也平滑如砥石也服虔通俗文曰方絮白紙}}裹柱 補綯{{SK notes|王羲之筆經曰探毫竟以麻紙裹柱根次取上毫薄薄布令柱不見然後安之謝承後漢書曰羊續字叔祖為南陽太守以清率下唯臥一副布綯敗胡紙補之}}當䇿 代簡{{SK notes|傅咸紙賦曰既作契以代繩兮又造紙以當䇿猶純儉之從宜亦唯變而是適攬之則舒舎之則卷桓𤣥偽事曰古无紙故用簡非主於敬也今諸用簡者皆以黄紙代之}}黄書 白疏{{SK notes|王隱晉書曰劉卞為四品吏訪問推一鹿車黄紙令卞寫書卞語訪問劉卞非為人寫黄紙也訪問案卞罪下品二等補尚書令史 崔鴻前燕録曰慕容雋三年廣義將軍岷山公黄紙上表雋曰吾名號未異於前何宜便爾自今但可白紙稱疏}}{{SKchar|1378}}網 持花{{SK notes|張華博物志曰漢桓帝時桂楊人蔡倫始{{SKchar|1378}}故魚網造紙孫放西寺銘曰長沙西寺層構傾頽謀欲建立其日有帝子持紙花插地故寺東西相去十餘丈於是建刹正當花處}}殘行分句{{SK notes|干寳表曰臣前聊欲撰記古今恠異非常之事㑹聚散逸使同一貫博訪知之者片紙殘行事事各異 張翰詩序曰永康之末疾苦痿瘵故人頗{{SKchar|1974}}之常以閑靜為著詩一首分句改紙各有别讀}}尚方祕府{{SK notes|東觀漢記曰蔡倫傳云倫典作尚方作紙虞預表曰祕府有布紙三萬餘枚}}縹紅
{{SK anchor|青赤}}{{SK notes|東宫舊事曰皇太子初拜給縹紅等紙各一百桓𤣥偽事曰詔命平准作青赤縹緑桃花紙使極精令速作之}}藤角 桃花{{SK notes|范{{SKchar|1195}}教曰土紙不可以作文書皆令用藤角紙桓𤣥偽事曰詔命平准作青赤縹緑桃花紙使極精令速作之}}别駕函 右軍庫{{SK notes|魏武令曰自今諸掾屬侍中别駕常以月朔各進得失紙書函封主者朝常給紙函各一裴啓語林曰王右軍為㑹稽令謝公就乞牋紙庫中唯有九萬枚悉與之桓宣武云逸少不節}}蔡倫遺業 唐季殘牋{{SK notes|盛𢎞之荆州記曰棗陽縣百許歩蔡倫宅其中具存其傍有池即名蔡子池倫漢順帝時人始以魚網造紙縣人今猶多能作紙盖倫之遺業也先賢行狀曰延篤從唐溪季受左傳欲寫本无紙季以殘牋紙與之篤以牋記紙不可寫乃借本誦之}}賦晉傅咸紙賦{{SK notes|盖世有質文則理有損益故禮隨時變而器與事易既作契以代結繩兮又造紙以當䇿夫其為物厥美可珍㢘方有則體潔性真含章藴藻實好斯文取彼之淑以為已新攬之則舒舎之則卷可屈可伸能幽能顯}}詩梁江洪為傅建康詠紅牋詩{{SK notes|雜彩何足竒唯紅偏可作灼爍類蕖{{SKchar|3800}}輕明似霞破鏤質卷芳脂裁花承百和不遇精華人豈入風流座}}後梁宣帝詠紙詩{{SK notes|皎白猶霜雪方正若布棊宣情且記事寧同魚網時}}隋薛道衡詠苔紙詩{{SK notes|昔時應春色引渌泛清流今來承玉管布字改銀鈎}}表晉虞預請祕府紙表{{SK notes|祕府中有布紙三萬餘枚不任寫御書而无所給愚欲請四百枚付著作吏書寫起居注}}啓梁劉孝威謝賚官紙啓{{SK notes|臣與謝嘏俱慙基聖臣之衝梯實愧魯般之巧嘏之城壘時无禽子之守攻弱侮亡其勞甚薄策勲行賞為渥過深雖復鄴殿鳳銜漢朝魚網平准桃花中宫穀樹固以慙兹靡滑謝此鮮光}}
{{SK anchor|硯第八}}{{SK notes|叙事}}釋名曰硯者研也可研墨使和濡也從征記曰魯國孔子廟中有石硯一枚盖夫子平生時物漢書云宣帝微時嘗與張彭祖同硯席後漢書云王充於室内門户牆柱各置筆硯著論衡八十五篇魏武上雜物疏云御物有純銀參帶圎硯大小各一枚晉書云武帝與劉𢎞同年少同硯書東宫故事云晉皇太子初拜給漆硯一枚牙子百副紀有漆書硯一則其事也事對晉銀 孔石{{SK notes|蕭方等三十國春秋曰{{YL|永嘉六年}}劉聰引上入讌上謂曰卿為豫章王時朕與王武子相造卿贈朕以柘弓銀硯卿憶否聰曰安敢忘之且恨爾日不得早識龍顔 伍緝之從征記曰夫子床前有石硯一枚作甚古朴盖夫子平生時物}}溪源 石宂{{SK notes|永嘉郡記曰硯溪一源中多石硯劉澄之宋永初山川今古記曰興平石宂深二百許丈石青色堪為硯}}銀帶 金池{{SK notes|魏武上雜物疏曰御物三十種有純銀參帶硯一枚純銀參帶圎硯大小各一枚傅𤣥硯賦曰即方圎以定形鍛金鐡以為池木貴其能軟石美其潤堅加采漆之膠固含冲德之清𤣥}}御筵 置柱{{SK notes|繁欽硯頌曰鈎三趾於夏鼎象辰宿之相扶供无窮之祕用御几筵之優遊 謝承後漢書曰王充於室内門戸牆柱各置筆硯而作論衡}}方員 班散{{SK notes|繁欽硯讚曰或薄或厚乃員乃方班采散色漚染毫芒㸃黛文字耀明典章}}生翰墨 含清𤣥{{SK notes|繁欽硯讚曰顧尋斯硯乃生翰墨自昔頡皇傳之罔極 傳𤣥硯賦曰木貴其能軟石美其潤堅加采漆之膠固含冲德之清𤣥}}奪刺史 借府君{{SK notes|謝承後漢書曰楊班為荆州刺史趙凱横奏檻車徵奪其筆硯劉道士傳曰劉根字君安能召鬼張府君語曰聞君能使人見鬼可使形見不者加戮根曰借府君前筆硯因書奏以扣几須臾五百鬼縳府君死父母至}}篇籍永垂讒邪無汚{{SK notes|李尤硯銘曰書契既造硯墨乃陳篇籍永垂紀志功勲太公金匱硯之書曰石墨相}}
{{SK notes|著而黒邪心䜛言旡得汚白}}魏后數用 晉帝少同{{SK notes|王沉魏書曰甄后九歳喜書數用諸兄弟筆硯謂曰汝當習女工而學書當作女博士耶后曰古賢女皆覽前代成敗以為已戒不知書何因見之 梁元帝忠臣傳曰劉𢎞沛國人也𢎞寓居洛陽與晉武帝同年少同硯書}}賦晉傅𤣥硯賦{{SK notes|採隂山之濳樸簡衆材之攸宜即方圎以定形鍛金鐡而為池設上下之剖判配法象乎二儀木貴其能軟石美其潤堅加采漆之膠固含冲德之清𤣥}}詩楊師道詠硯詩{{SK notes|圎池類璧水輕翰染烟華將軍欲定逺見弃不應賖}}頌魏繁欽硯頌{{SK notes|有般倕之妙匠兮睨詭異於遐都稽山川之神瑞兮識{{?|⿰王幹}}璇之内敷遂縈繩於規矩兮假卞氏之遺模擬渾靈之肇制兮效羲和之毁隅鈎三趾於夏鼎兮象辰宿之相扶供无窮之祕用兮御几筵而優遊}}讚魏繁欽硯讚{{SK notes|方如地象圎似天常班彩散色漚染毫芒㸃黛文字曜明典章施而不德吐惠无疆浸漬甘液吸受流光}}銘魏王粲硯銘{{SK notes|爰初書契以代結繩人察官理庶績誕興在代季末華藻流淫文不為行書不盡心淳樸澆散俗以崩沉墨運翰染榮辱是若念兹在兹惟𤣥是宅}}
{{SK anchor|墨第九}}{{SK notes|叙事}}釋名曰墨晦也言似物晦黒也續漢書云守宫令主御筆墨漢書云尚書令僕丞郎月賜渝糜大墨一枚小墨一枚魏官儀云尚書郎{{SKchar|2011}}試諸郎故孝㢘能文案者先試一日宿召㑹都坐給筆墨以奏東宫故事云皇太子初拜給香墨四丸則其事也事對噴紙 㸃繒{{SK notes|葛洪神仙傳曰班孟不知何許人也嚼墨一噴皆成字竟紙各有意義王充論衡曰論者既不知累害所從生又不知被累害者行賢潔也以塗摶泥以墨㸃繒孰有知之清受塵白取垢青蝇之汚常在絹素}}二螺 九子{{SK notes|陸雲與兄書曰一日上三臺曹公藏石墨數十萬斤云燒此消復可用然不兄頗見之不今送二螺 鄭氏婚禮謁文讚曰九子之墨藏于松烟本性長生子孫無邊}}吐魚 畫掌{{SK notes|葛洪神仙傳曰葛𤣥見賣大魚謂曰暫煩此魚徃河伯處魚主曰魚已死𤣥曰无苦乃丹書紙内口中投水有頃魚化騰躍上岸吐墨書青色如木葉而去王子年拾遺記曰張儀蘇秦二人同志遞剪髮以相活或傭力寫書行遇聖人之文无題記則以墨畫於掌内及股裏夜還更折竹寫之}}惠葛龔 投庾亮{{SK notes|葛龔與梁相書曰復惠善墨下士所无摧骸骨碎肝膽不足鳴報 蕭方等三十國春秋曰王隱始成晉書合八十八卷家貧无紙未成其志遂南遊投陶侃於荆州又江州投庾亮乃{{SKchar|3598}}其紙墨始書就焉}}伐薪買禱石祠{{SK notes|何法盛中興書曰葛洪好學常伐薪賣買紙墨干寳捜神記曰益州之西有祠自稱黄石公初禱者持一百紙一雙筆一丸墨先聞石室中有聲便言吉凶遂不見形}}天雨 松烟{{SK notes|災祥集曰天雨墨君臣无道讒人進曹植樂府詩曰墨出青松烟筆出狡{{SKchar|977}}翰古人感鳥跡文字有改判}}致夫賜令{{SK notes|婦人集曰汲太子妻與夫書曰并致上書墨十螺蔡質漢官曰尚書令僕丞郎月賜渝糜大墨一枚小墨一枚}}筑陽山 懷化壍{{SK notes|盛𢎞之荆州記曰筑陽縣有墨山山石悉如墨 顧微廣州記曰懷化郡掘壍得石墨甚多精好可寫書戴延之西征記曰石墨山北五十里山多墨可以書}}供歲時合珠麝{{SK notes|東觀漢記曰和熹鄧后即位萬國貢獻悉禁絶惟歲時供紙墨而已 韋仲將墨方曰合}}
{{SK notes|墨去以真珠一兩麝香半兩皆擣細後都合下鐡臼中擣三萬杵杵多愈益不得過二月九月}}銘後漢李尤墨研銘{{SK notes|書契既造研墨乃陳烟石附筆以流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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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案卷二十一第二十六頁前六行獸蛇投密樹二語按全唐詩作獸忙投密樹鴻驚起礫州視此校穏附識
<子部,類書類,初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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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堂肆考 (四庫全書本)/卷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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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堂肆考卷五十一 明 彭大翼 撰臣職
{{SK anchor|總九卿}}
歴代沿革夏商九卿周六官是爲六卿又立少師少傅少保是爲三孤與六卿爲九漢正卿九太常光祿勲衛尉太僕廷尉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也亦謂之九寺大卿又置執金吾大長秋將作大匠共十二卿梁天監中象四時置十二卿春卿太常宗正司農夏卿太府少府太僕秋卿衛尉廷尉大匠冬卿光祿鴻臚太卿即都水也後魏置六卿各有少卿北齊謂之九寺隋唐因之唐九寺一太常二光祿三衛尉四宗正五太僕六大理七鴻臚八司農九太府又九寺皆曰棘卿龍朔中凡卿皆加正字以别少卿咸亨初復舊除正字宋雖設九卿皆以爲命官之品秩而無職事元豐正名始有職掌中興以來裁冗職除太常大理寺不罷外宗正以太常兼而衛尉併兵部太僕併駕部太府司農併户部光祿鴻臚併禮部紹興中復置宗正太府司農餘遂廢漢韋昭釋名卿慶也言萬物皆慶賴之又卿章也言貴盛章著也
{{SK anchor|倡九牧}}
周書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萬民
{{SK anchor|參三公}}
說苑九卿者所以參三公也
{{SK anchor|建旜}}
周禮冬官司常掌九旗之名物及國之大閱贊司馬頒旗物王建太常諸侯建旗孤卿建旜
{{SK anchor|帶綬}}
東漢馬防位至九卿身帶三綬寵貴至盛也
{{SK anchor|六命}}
周禮春官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五等之命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
{{SK anchor|九列}}
漢韋𤣥成傳恤我九列注云九列九卿也
{{SK anchor|辭髙位}}
左莊二十二年齊侯使敬仲爲卿辭曰覊旅之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
{{SK anchor|治大官}}
國語晉悼公使張老爲卿辭曰臣不如魏絳之智能治大官若在卿位内外必平
{{SK anchor|進珪}}
莊子曰楚昭王進屠羊說以三珪之位三珪謂三卿皆執珪也
{{SK anchor|佩玉}}
東漢左雄言九卿位亞三事班在六官行有佩玉之節
{{SK anchor|再登}}
史記濮陽叚宏始事蓋侯信信任宏官亦再登九卿
{{SK anchor|四至}}
儒林傳前漢許商善筭四至九卿又續漢書汲黯姊之子司馬安巧宦四至九卿
{{SKchar|1841}}鈕
漢官儀卿秩中二千石孝武皇帝{{YL|元狩二年}}令通官印方寸大小官印五分王公侯金二千石銀皆{{SKchar|1841}}鈕
{{SK anchor|犀印}}
司馬彪漢書中二千石以下至四百石佩兩印皆以黒犀
{{SK anchor|藻衣}}
漢官儀衣裳公侯華蟲卿大夫藻火綬青地桃花三彩
{{SK anchor|緹扇}}
續漢書卿以下有騑者緹扇汗青翅尾又初學記緹扇朱輪參差交映藻衣花綬焜爚生光
{{SK anchor|法河}}
春秋漢含孶三公象五嶽九卿法河海
{{SK anchor|括海}}
謝承後漢書李淑諫更始曰夫三公上應宿九卿下括河海
{{SK anchor|太常卿}}
歴代沿革舜命伯夷作秩宗䕫典樂即太常之任也秦改曰奉常掌宗廟禮儀漢祖改曰太常以列侯忠孝敬謹者居之秩中二千石惠帝更名奉常景帝又曰太常王莾改爲秩宗梁加卿字曰太常卿北齊太常寺置卿及少卿丞各一人唐{{YL|龍朔二年}}改爲奉常光宅初曰司禮卿宋太常寺皆以禁林之長主判元豐正名始專其職按常典也常典三禮故曰太常或曰太常王者之旌有大事則建以行禮禮官奉持之故曰奉常又按史穪漢髙祖拜叔孫通爲奉常賜金五百斤則奉常之名在漢初已沿秦制不特至惠帝始更名也太常寺曰容臺曰司禮寺又曰禮院叔孫朝儀
漢叔孫通始起朝儀㑹長樂宮成諸侯皆朝謁者引以次入殿門自侯王以下莫不震恐無敢失禮髙帝曰吾今乃知皇帝之貴拜通爲奉常
{{SK anchor|桓榮師禮}}
東漢桓榮以少傅遷太常明帝尊以師禮甚見親重乗輿毎幸太常府令榮東面坐設几杖㑹百官
{{SK anchor|論議伉伉}}
東漢劉愷論議常引正大義諸儒爲之語曰難經伉伉劉太常
{{SK anchor|徳行堂堂}}
魏邢顒字子昻時人穪徳行堂堂邢子昻文帝以爲太常
{{SK anchor|彊禦不奪}}
漢張奐字然明拜太常立節可否之間彊禦不敢奪也
{{SK anchor|言行不玷}}
晉華表為太常卿歴位忠恪清貧履道内正外順言行不玷
{{SK anchor|加賜榖帛}}
魏和洽爲太常清貧守分至賣田宅以自給明帝加賜榖帛
{{SK anchor|特賜牀席}}
晉賀循拜太常中宗踐祚下令曰循氷清玉潔行爲俗表位處上卿居身服物蓋身而已屋纔庇風雨孤常造其廬特賜六尺牀席褥并錢二十萬以表至徳
{{SK anchor|驅千乘車}}
魏王朗遷太常行陵赤車千乘又唐太常表西京置一十二列首冠金吾東漢有三十九人多遷玉鉉戴𤣥冕之七旒驅赤車之千乘
{{SK anchor|設九部樂}}
唐封敖爲太常卿故事太常始視事庭設九部樂
{{SK anchor|怒妻干齋}}
應劭漢官儀北海周澤爲太常恒清齋遇疾妻憐其年老疲病窺内問之澤大怒以爲干犯齋禁掾吏叩頭争之不聽遂收送獄并自劾諺曰居世不諧爲太常妻一嵗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一日不齋醉如泥既作事復低迷
{{SK anchor|選童按樂}}
唐王涯字廣津文宗時拜太常帝以樂府之音鄭衛太甚欲聞古樂命涯詢于舊工取開元雅樂選樂童按之命曰梨園樂上恱
{{SK anchor|還第攝事}}
晉太常王寶啟府舎窄狹不足移家母鍾年髙違離靡寧乞還第攝事詔從之
{{SK anchor|臨軒作樂}}
晉蔡謨拜太常{{YL|咸康四年}}上臨軒謨奏臨軒宜有金石上納焉臨軒作樂自此始
{{SK anchor|爲母導輿}}
唐崔邠字處仁爲太常卿故事太常始視事大閱四部樂都人縱觀邠乃自第去㡌親導母輿都人榮之
{{SK anchor|爲帝賦詩}}
唐楊師道字景猷太宗時爲太常卿賜宴帝曰聞公每酣捉筆賦詩如宿搆試爲朕賦之師道再拜少選輙成一坐嗟服
{{SK anchor|傳父業}}
東漢桓榮子郁傳父業亦為太常初榮授朱普學四十萬言多浮辭郁省定爲十四萬言由是有桓君大小章句
{{SK anchor|陳母訓}}
北齊趙彦深拜太常卿不脫朝服先入見母跪陳幼小孤寒{{SKchar|3681}}訓至此
{{SK anchor|首九卿}}
漢官解語太常掌社稷郊畤事重職尊故號九卿之首
{{SK anchor|同六曹}}
唐崔日知遷太常卿以歴年久每朝士叅集常與尚書同列時人號爲尚書裏行一說宋朝太常在六曹尚書之下與尚書丞郎同幕次故謂之尚書裏行
{{SK anchor|閒職}}
唐張瓌拜太常自謂閒職帝怒
{{SK anchor|清選}}
唐白居易制立國之本禮樂爲先今之太常兼掌其事歴代迄今謂之清選又李昉譚錄太常不是卿秘書不是監以其職品清重非他卿監比也
{{SK anchor|起望省樓}}
唐崔日知為太常卿恨不居八座乃起樓與尚書省相對人謂之崔公望省樓
{{SK anchor|對中華殿}}
唐令狐徳芬為太常卿髙宗坐中華殿問王覇孰先徳芬對以任徳不任刑爲政以清心簡事爲本帝恱厚賜之
{{SK anchor|布被瓦器}}
耆舊傳趙典爲太常雖身處上卿而布被瓦器不異寒素
{{SK anchor|銀章青綬}}
魏晉太常卿皆銀章青綬進賢兩梁冠絳朝服佩水蒼玉
{{SK anchor|以侍中出}}
魏城陽王徽與黄門侍郎徐紇毁侍中元順出爲太常卿順奉辭時紇侍側順指之曰此魏之宰嚭魏國不亡此終不死紇脅肩而出順叱之曰爾刀筆小才止堪供几案之用豈應汚辱門下斁我彛倫因振衣而起太后黙然
{{SK anchor|以祭酒遷}}
唐元載秉政忌楊綰奏爲祭酒天下清議悉歸于綰乃遷綰爲太常充禮儀使郊廟禮儀綰振起之
{{SK anchor|宗儒懦怯}}
唐趙宗儒爲太常卿太常有師子樂非㑹期不作幼君荒誕於教坊牒取宗儒不敢違以狀白宰相宰相以爲事在有司執守不合關白以宗儒懦怯不任事改太常少卿
{{SK anchor|彭年該洽}}
宋陳彭年博學於書史禮文尤所詳練嘗攝太常卿導乗輿誤行黄道上有司止之彭年正色回顧曰自有典故禮曹素畏其該洽不敢詰問
終無折{{SKchar|5}}
晉後畧成泰位至太常好生異議終無折{{SKchar|5}}
{{SK anchor|多所釐正}}
言行録曾文宣公肇同知太常禮院公在職多所釐正上親祀皇地祗於北郊蓋自公發之
{{SK anchor|更作類禮}}
唐魏鄭公爲太常嘗以小戴禮綜彚不倫更作類禮一十篇帝美其書
{{SK anchor|進讀史記}}
宋劉敞判太常寺兼禮儀事上初即位有疾皇太后臨朝疾愈乃歸政適有小人搆二宮不歡諫者或訐而過直公謂當以義理感諷兩宮時進讀史記至堯授舜以天下公因諫說舜至側微堯禪以位非有他道惟其孝友之徳光於上下上知其以諷諫也慈壽聞之亦大喜
{{SK anchor|諫徴散樂}}
初齊髙緯之世有魚龍山車等戲謂之散樂隋{{SKchar2|823}}帝徴之太常卿髙{{SKchar|1452}}諫不聽退謂丞李懿曰周天元以好樂而亡殷鑒不逺
{{SK anchor|改定雅樂}}
宋太祖{{YL|乾徳二年}}以雅樂聲髙近於哀思不合中和詔判太常寺和峴改定峴以王朴律凖較洛陽司天臺影表石尺制律呂音始和暢
{{SK anchor|濮安典禮}}
宋英宗即位中書奏請尊濮安懿王禮詔令禮官檢詳典禮以聞范鎮時判太常寺上言漢宣帝于昭帝爲孫光武于平帝為祖則其父容可稱皇考而議者尤非之今陛下既考仁宗又考濮王則其失非特漢宣光武之比矣
{{SK anchor|温成廟制}}
言行録宋韓維知太常禮院先是温成皇后立廟用樂公上疏乞詔有司議廟制以明陛下不私後宮之意
{{SK anchor|議講官禮}}
東都事略熈寧初知太常禮院劉攽㑹建言講官願得坐講下太常議攽曰侍臣應對顧問日欲討論不可安坐自若避席立語乃古今常禮時議者不一卒如攽言
{{SK anchor|獻旋宫圖}}
宋朝太常寺音律官田琮以上所御九{{SKchar|3500}}琴五{{SKchar|3500}}阮并協律以旋宫相生之法畫爲圖獻上上善之
{{SK anchor|請專配上帝}}
宋趙君錫同知太常禮院時近臣有請英宗于明堂配昊天上帝及五帝君錫與禮官建言專配上帝以稱嚴父之意
{{SK anchor|論輕假中官}}
司馬光知禮院時中官凌允言死詔特給鹵簿公論名器不可假人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勲大勞而贈三公給鹵簿其爲繁纓不亦大乎
{{SK anchor|太常少卿}}
歴代沿革周官小宗伯少卿之職即其任也秦漢無聞後魏太和初置少卿一人後周爲小宗伯景明初少卿爲第一清選以明禮樂兼天文隂陽者爲之隋初置一人煬帝置二人唐武德置一人貞觀置二人龍朔改爲奉常大夫宋少卿無職事元豐正名始有職掌{{YL|元祐元年}}吕純禮爲少卿時御史論純禮以門廕得官不可任奉常於是外補
{{SK anchor|奏括樂家子}}
隋{{SKchar2|823}}帝以啟民可汗將入朝欲以富樂誇之太常少卿裴藴希㫖奏括天下前世樂家子弟皆爲樂户其六品以下至庶人有善音樂者皆置太常帝從之于是四方散樂大集京師
{{SK anchor|諷讓中書令}}
唐薛稷遷太常少卿㑹鍾紹爲中書令稷諷紹使讓因入言於帝曰紹本胥史素無才望今特以勲進師長百僚恐非朝廷具瞻之美帝然之遂許讓中書令
{{SK anchor|請輟遊幸}}
宋吕公著嘉祐中同判太常寺數言濮王在殯及請讌北使毋用樂上元輟逰幸廢温成皇后廟多見聽用
{{SK anchor|議定配享}}
宋秦觀撰鮮于公行狀鮮于侁爲太常少卿㑹議神宗配享功臣或欲用王荆公呉文惠公者公曰富文忠勲德天下具知宜配享其議遂定
{{SK anchor|増損雜樂}}
唐韋萬石上元中遷少卿當時郊廟樂調及讌㑹雜樂皆萬石増損之時謂稱職
{{SK anchor|叅定雅樂}}
唐張文收善音律太宗將創制禮樂召文收於太常令與少卿祖孝孫叅定雅樂
{{SK anchor|識錞于樂}}
北史魏斛斯徴字士亮爲少卿博覽羣書尤精三禮兼解音律自魏雅樂久廢徴博采遺逸其樂始備樂有錞于者近代絶無此器或自蜀得之皆莫識徴見之曰此錞于樂也遂依千寶周禮注爲芒筒振之其聲極清衆乃嘆服
{{SK anchor|辨阮咸器}}
唐元澹字行冲景雲中授少卿行冲以系出拓䟦恨史無編乃撰魏典二十篇學者尚之有人得銅器似琵琶人莫能辨行冲曰此阮咸所作也雅樂家遂謂之阮咸
{{SK anchor|閑廐稍備}}
唐姜時轉太常少卿時國馬缺乏請以詔書市馬六胡州卒得馬三千閑廐稍備
{{SK anchor|經學尤長}}
唐鄭肅元和中轉太常少卿肅能爲古文而尤長于經學博士以下必就肅决之據經條答
{{SK anchor|聿脩却紬}}
職官分紀齊太常少卿袁聿脩與廵省河南兖州刺史邢劭爲故舊劭嘗於省中呼聿脩爲清郎至是送紬爲信聿脩不受與劭書曰{{SKchar|2201}}田李下古人所謹劭報書曰昔爲清郎今爲清卿矣
{{SK anchor|介夫賜錦}}
唐馮定字介夫爲少卿文宗毎聽樂詔奉常習開元霓裳羽衣舞以雲韶樂和之舞曲成定總樂工閱於庭定立於其間文宗以其端嚴若植問知其姓氏因吟其送客西江詩賜以禁中瑞錦詔悉所著以上遂遷諫議大夫
{{SK anchor|專任禮樂}}
曲阜集温益除太常少卿制奉常正卿蓋不常置則爲之貳者專任禮樂之事
{{SK anchor|特賜金紫}}
宋英宗賜少卿孔叔謩金紫叔謩以勞當遷上不欲以卿監當筦庫之務故有賜後遂爲例
{{SK anchor|使教女樂}}
唐太宗使少卿祖孝孫以樂律授宫中音樂{{SKchar|3908}}不進數被讓王珪與温彦博同諫曰孝孫脩謹士陛下使教女樂又責誚之臣竊以爲不可
{{SK anchor|請復太祝}}
宋鮮于侁字子駿元祐初爲少卿㑹罷太祝侁上言神考釐定官制太常設奉禮太祝誠不可廢請乞復置仍請自朝廷選有學行者授之職詔從之
{{SK anchor|太常寺丞}}
歴代沿革奉常秦官有丞漢多以博士議郎爲之後漢諸丞皆掌行禮及總署曹事歴代皆有之唐因隋太常丞從五品凡享太廟則脩七祀于西門之内分判寺事宋皇祐中詔差禮官一員兼丞事{{YL|建炎三年}}省{{YL|紹興三年}}復置
{{SK anchor|銅印黄綬}}
東漢諸丞皆銅印墨綬宋太常視尚書則銅印黄綬齊梁墨綬
{{SK anchor|介幘皂衣}}
晉宋九卿置丞進賢一梁冠介幘皂衣
{{SK anchor|職掌陵廟}}
漢韋𢎞爲太常丞其父賢以𢎞當爲嗣太常丞職掌陵廟煩劇多過敕𢎞自免𢎞懐嫌不去官及賢疾篤𢎞果坐廟事繫獄論不得嗣而立𤣥成按𢎞乃賢長子𤣥成其次子也
{{SK anchor|巡視壇壝}}
太常丞一人以禮樂久次官髙者充掌檢校樂器巡視壇壝
{{SK anchor|賛郊禮}}
胡文恭行王珪制丞諸樂卿賛我郊禮
{{SK anchor|記夷曲}}
唐天后時李嗣真爲太常丞聞東夷三曲一遍授胡琴彈之無一聲遺忘
{{SK anchor|數言得失}}
漢谷永爲太常丞數上疏言得失
{{SK anchor|不妄進取}}
宋陳文惠公堯佐居官不妄進取爲太常丞十三年不遷官
{{SK anchor|定廟議}}
陶氏家傳陶覆之爲丞凡宗廟疑議多所决定時人爲之語曰定禮决疑問陶覆之
{{SK anchor|論聖學}}
宋李浩孝宗即位以太常丞召至闕首論聖學以爲人主務學則其餘嗜好無間而入矣
{{SK anchor|推髙}}
職林温輔國居鄴薛嵩薦於朝授太常丞輔國一謝嵩即去屏處郊野世推其髙
{{SK anchor|畏直}}
宋石待問眉山人少以詩賦名累官至太常丞時丁謂畏其直錢易竒其文楊億李諤服其議論
{{SK anchor|請復廟享}}
宋范希純爲太常丞舊制太廟薦享逐室設常食一牙盤{{YL|元豐四年}}奏罷之希純奏請復舊制易其名曰薦羞
{{SK anchor|詔閱工器}}
宋{{YL|紹興十一年}}時太樂廢詔太常丞周執羔輯舊聞閱工器而樂始備
{{SK anchor|太常博士}}
博士秦官也漢叔孫通爲博士定禮制自此博士掌通古今員多至數十人後漢置十四人魏晉掌引導乗輿王公以下應追謚者則博士議之隋四人唐因之甚爲清選資位與補闕同掌撰五禮儀注及賛相祭祀定誄謚等事宋祥符中置二員後加至四員中興初太常寺省丞簿而博士如故紹興以後増减不一大元太常寺亦置博士
{{SK anchor|正隂陽書}}
唐吕才累遷太常博士太宗病隂陽家所傳書多謬僞淺惡世益拘畏命才與宿學老師刪落煩訛共加刋正掇可用者爲五十二篇合舊書四十七凡百篇詔頒於天下才又造方域圖
{{SK anchor|議郊祀禮}}
唐裴守貞授太常博士髙宗將封嵩山詔禮官議射牲守貞曰據周禮郊祀天地自射其牲漢武帝封泰山令儒生射牲至于餘祀無射牲之文
{{SK anchor|諫后不當亞獻}}
唐紹爲太常博士中宗時始郊祭祝欽明知韋后能制天子欲迎謟之即奏以皇后亞獻安樂公主終獻紹以爲非引經固爭詔禮官集議衆皆曲意同狥欽明紹獨抗言不可諸儒壯其節
{{SK anchor|論后不宜并安}}
唐陳正節遷太常博士𤣥宗奉昭成皇后祔睿宗室而欲以肅明皇后并安焉正節奏言廟必有配一帝一后禮之正也昭成皇后有太姒之徳升配睿宗肅明皇后既非子貴宜在别廟周人奏夷則小呂以享先妣姜嫄也以生后稷故特立廟曰閟宮晉簡文帝鄭宣皇后不配食築宫于外以嵗時致享肅明凖同姜嫄與晉宣后納主别廟時享如儀
{{SK anchor|爲曲臺禮}}
唐王彦威淹識古今典禮求爲太常散吏采隋唐禮條次彚分號元和新禮以進上乃拜博士又識林云彦威爲曲臺新禮二十卷又採元和已來王公士民昏祭䘮塟爲續曲臺禮三十巻
{{SK anchor|撰明堂儀}}
唐韋叔夏爲太常博士撰立明堂儀注衆咸推服
{{SK anchor|榜逐孟貞}}
陸亘爲太常博士寺有祀生孟貞久于其事凡吉凶六儀祀官不能决者率訪于貞元和中册立太子貞倚其能參議偃蹇亘遂榜逐之胥吏失色
{{SK anchor|請移鄭言}}
唐大中中鄭朗拜相以左拾遺鄭言昔居幕中請移爲太常博士至十一年崔慎由秉政復以左拾遺杜蔚爲博士蓋蔚亦慎由舊寮也遂為故事
{{SK anchor|補容典}}
唐僖宗時商盈孫爲博士䘮亂之後制度凋紊追補容典皆盈孫折衷又昭宗將謁郊廟有司不知樂懸制度盈孫按周法以筭數
{{SK anchor|考功行}}
晏類要令狐楚曰叔孫通起帝典于桴鼓之中自此以還鴻生碩儒若賈誼董仲舒公孫𢎞㒺不以此進元帝詔丞相御史明于古今通達國體者徴爲博士今行能在臣{{SK notes|闕}}者知其班末祿寡莫不以博士爲愧臣獨以爲榮詳曲臺之儀法考庶僚之功行太常三卿始涖事博士無叅集之禮
{{SK anchor|賜金紫}}
南唐髙越爲博士淮上兵起召賜金紫俾專掌戎府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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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朝通略宋米友仁爲博士進楚山清曉圖既退賜御書畫扇各二遂除春官外郎人以爲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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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都事畧常安民字希古幼頴悟力學舉進士爲成都教授代還上書論強國之本曰勸忠厚勵名節元祐公卿薦其才召爲太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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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略濤字巨濟能文有操履舉進士爲太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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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元祐五年}}太常博士陳祥道以所撰禮書進給事中范祖禹言其精密過於聶崇義詔兩制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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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劉庠遷博士英宗以災異求直言庠上書論時事遂除監察御史裏行
{{SK anchor|議論激切}}
張九成除博士陛對以正心術用人材收兵權爲說議論激切上深奬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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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和峴字晦之凝子也授太常博士從祀南郊峴賛導乗輿進退閒雅太祖謂近侍曰誰氏之子何相禮之明辨乎左右即以峴閥閱對尋拜刑部員外郎兼判太常寺
{{SK anchor|作千字文}}
崇寧中米芾為博士奉詔以黄庭堅小楷書作千字文以獻
{{SK anchor|定五禮式}}
元豐初除何{{?|⿰氵邰}}直博士掌講定五禮儀式有改革據經審議
{{SK anchor|宜諡文禮}}
宋王居正字剛中爲博士朝廷方懲王氏邪說之禍㑹故相韓忠彦請諡公曰熈寧初闢近臣坐講之請有功名教宜諡曰文禮而韓氏子乃以故事未有以禮爲諡者謁宰相求改公卒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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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無擇爲博士{{YL|至和二年}}詔封孔子孫宗愿為文宣公無擇言唐開元中諡孔子為文宣王又以其孫爲文宣公是以祖之諡而復加于後嗣也遂改封宗愿爲衍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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歴代沿革光祿卿漢官也初秦置郎中令掌宫殿門户及主諸郎之在殿中侍衛者故曰郎中令漢武帝更名光祿勲獻帝又為郎中令魏文帝又更爲光祿勲梁加卿字除勲字曰光祿卿北齊兼掌殽膳隋則全掌殽膳不復掌宮殿門唐{{YL|龍朔二年}}改爲司宰卿咸亨初復舊光宅初改爲司膳卿神龍初復舊孟宗清純
孟宗爲光祿勲大㑹宗少飲酒偶有強者飲一杯即吐傳詔司察宗吐{{SK notes|闕}}飯察者以聞上乃嘆息曰至徳清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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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杜林字伯山爲光祿勲内奉宿衛外總三署周密敬慎選舉稱平數薦名士按漢官儀郎中令屬官五官中郎將右中郎將號曰三署
{{SK anchor|異政被徴}}
東漢劉昆初爲江陵令縣有火災昆向叩頭多降雨止風後爲𢎞農太守虎皆負子渡河光武聞而異之徴爲光祿勲帝問昆曰前在江陵反風滅火後守𢎞農虎北渡河行何徳政而致是乎昆對曰偶然耳帝嘆曰此長者之言也顧命書諸䇿
{{SK anchor|忠言見采}}
東漢桓帝時封賞踰制内寵猥盛光祿勲陳蕃上疏言之帝采其言出宫女五百餘人封侯者降爲鄉侯
{{SK anchor|安世隱過}}
漢張安世字孺子爲光祿勲郎有醉小便殿上者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非覆水漿耶如何以小過成人之罪郎有滛官婢者婢兄自言安世曰奴以恚怒誣我衣冠告署撻奴其隱人過皆此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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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王肅字子雍爲光祿勲時有一魚長尺餘集武庫之屋有司以爲吉祥肅辨之曰魚生於泉而見於屋鱗介之物失其所矣邊將殆有棄甲之變乎其後果有東關之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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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志常林徙光祿勲晉宣王以林爲鄉邑耆老每見則爲之拜或謂林曰司馬公貴重君宜且止之林曰司馬公自欲敦長幼之節以爲後生之法非我所能制也言者慙而蹜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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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鄭裒爲光祿勲毌丘儉作亂景帝自征之百官祖送裒疾不在會上謂王肅曰唯不見鄭光祿爲恨裒聞乃輿疾追上上笑曰固知卿必來也遂與同載問以計謀甚見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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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楊惲爲光祿勲惲輕財好義殿中稱其公平然伐其行能好發人隂伏由是多怨卒免爲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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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成帝顔含爲光祿勲郭璞嘗欲爲之筮含曰年在天位在人修己而天不與者命也守道而人不知者性也自有性命無勞蓍{{SKchar|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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歴代沿革衛尉秦官也掌宮門衛屯兵漢景帝更名中大夫令尋復爲衛尉自王莾及後漢初並省之至獻帝復置梁曰衛尉卿唐武徳初省之貞觀初復置{{YL|龍朔二年}}改爲司衛卿咸亨初復舊光宅初又改爲司衛卿神龍初復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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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栢梁詩衛尉曰周衛交㦸禁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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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廣注解詁凡入宮中者皆施籍於掖門按其姓名當入者本官長吏爲之啟傳審其印信然後受之
{{SK anchor|身無所惜}}
東漢隂興爲衛尉每將士逺征身行勞問無所愛惜
{{SK anchor|家常不充}}
呉嚴畯爲衛尉祿賜皆散之親戚知故家常不充
{{SK anchor|八屯}}
東漢張衡西京賦徼道外周千廬内附衛尉八屯警夜巡晝又白帖官尊九寺職重八屯馬光以忠直見親趙嘉以周密獲寵
{{SK anchor|千列}}
班固西都賦周廬千列徼道綺錯
{{SK anchor|廢職}}
漢揚雄衛尉箴齊桓怵惕宿衛不勅門非其人户廢其職曹子摽劔遂成其詐軻挾匕首衛人不寤二世妄宿敗于望夷閻樂矯詔㦸者不推尉臣司衛敢告執維
{{SK anchor|棄官}}
唐中宗神龍中以楊元琰爲衛尉卿先是元琰知武三思浸用請棄官爲僧上不許敬暉聞而笑之元琰曰功成名遂不退將危此由{{SKchar|5}}之請非徒然也及暉等得罪元琰獨免
{{SK anchor|宗正卿}}
歴代沿革宗正卿周官也周受命封建宗盟始選其宗中之長而董正之謂之宗正成王時彤伯入爲宗正掌王親屬是也漢平帝更名宗伯王莾改爲秩宗東漢復爲宗正晉曰太宗正梁曰宗正卿北齊又加大字隋又除之唐{{YL|龍朔二年}}改爲司宗卿光宅初改爲司屬卿宋宗正寺判寺事二人以宗姓兩制以上充元豐改制所掌與舊畧同掌序宗派紀屬籍以昭穆而定親疎凡修纂圖籍牒譜其别有五曰玉牒曰屬籍曰宗藩慶系録曰{{SKchar|2669}}源類譜曰{{SKchar|2669}}源積慶圖劉平仁孝
東觀漢紀劉平字公予以仁孝著聞{{YL|永平三年}}拜爲宗正
{{SK anchor|劉向忠直}}
漢書劉向字子政本名更生元帝時蕭望之周堪薦向宗室忠直明經有行拜爲宗正
{{SK anchor|清秩}}
曲阜行王柄制宗正地嚴秩清儒者之職也
{{SK anchor|冷卿}}
鄭氏譚綺録宗正曰秩宗又杜子美别李乂詩丈人領宗卿蘇東坡詩宗正爲冷卿
{{SK anchor|劉般竭忠}}
東觀漢記劉般字伯興代名忠孝在朝竭忠盡節夙夜不怠{{YL|建初元年}}拜爲宗正
{{SK anchor|李璆薦善}}
唐宗室李璆天寶初拜宗正卿性友悌聰敏宗子有一善無不薦延
{{SK anchor|循禮法}}
宋趙仲忽入判大宗正事徽宗賜之甲第及建賢懋功之閣以示寵仲忽鯁亮端毅動循理法立宗司法式
{{SK anchor|第賢能}}
唐元微之行李從易制昔劉氏子孫在屬籍者十餘萬唐有天下二百年伯仲叔季幼子童孫可勝道哉第其賢能以次序昭穆皆吾宗寺之職也
{{SK anchor|忠厚篤重}}
山公啟事晉羊祜忠厚篤重然不長理劇宗正卿秩不知可轉作否
{{SK anchor|忠懿清和}}
後魏職令宗正卿請用忠懿清和識叅教典先取皇宗無則用庶姓
杜銓{{SKchar|3348}}雅
後魏世祖謂崔浩曰天下諸老何處爲最欲取一人以爲宗正浩曰中書博士杜銓合爲諸社之最即命召之及見器貌瓌雅世祖謂浩曰此真吾所欲也拜爲宗正
{{SK anchor|竇誕昏謬}}
唐竇誕爲宗正卿太宗與語昏謬失對乃下詔曰誕比衰耗不能治事朕知而用之是謂不明其以光祿大夫罷之
{{SK anchor|唐取逺藩}}
唐杜牧除李文舉制取自逺藩擢爲宗正
{{SK anchor|魏取同宗}}
後魏宗正卿多取同宗
{{SK anchor|各擇一人}}
宋仁宗{{YL|景祐三年}}用太祖太宗之後屬近行尊者各一人知太宗正事於是以皇兄允讓皇姪守節爲之仍賜襲衣金帶鞍馬時宗室子孫衆多聚居大第故於祖宗後各擇一人令敦睦之違失則糾正焉
不{{SKchar|1452}}六曹
元豐官制行詔大宗正司不{{SKchar|1452}}六曹大宗正以宗室團練使以上有徳望者爲之
{{SK anchor|重脩圖籍}}
宋真宗實録趙安仁諡文定兼宗正卿以安仁舊徳大僚特令知寺自是多所規制重脩玉牒屬籍
{{SK anchor|詳定規式}}
宋{{YL|治平元年}}判大宗正事趙允弼詳定皇親讀書賞罰規式詔依所定次第施行
{{SK anchor|山堂肆考卷五十一}}
<子部,類書類,山堂肆考>
</poem></onlyinclude>{{SKQS footer|title=山堂肆考|section=卷五十一|prev=卷五十|prev_link=卷050|next=卷五十二|next_link=卷052|type=子}}{{PD-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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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定子史精華 (四庫全書本)/卷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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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T20:37:0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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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anchor|御定子史精華卷七十八}}
邊塞部二
{{SK anchor|邊防}}
厚和構四國以順貎德{{SK notes|管子問於邊吏曰小利害信小怒傷義邊信傷德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注四國邊境一彼一此至易生釁安能使同心和德惟厚和結之以順其外此謂貎德}}不以勇猛{{SK notes|管子先王丨丨丨丨為邊竟則邊竟安}}樹表相望{{SK notes|管子方百里之地丨丨丨丨者丈夫走禍婦人備食内外相備}}日變{{SK notes|管子請問為邊若何對曰夫邊丨丨不可以常智觀也}}長城巨防足以為塞{{SK notes|韓非子齊之清濟濁河足以為限丨丨丨丨丨丨丨丨}}傳鼓相告{{SK notes|呂氏春秋周宅鄷鎬近戎人與諸侯約為髙葆禱於王路置鼓其上逺近相聞即戎冦至丨丨丨丨諸侯之兵皆至}}九塞{{SK notes|淮南子何謂丨丨曰太汾澠阨荆阬方城殽阪井陘令疵句注居庸}}初縣{{SK notes|史記秦始皇紀發諸嘗逋亡人贅壻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並河以東屬之隂山以為三十四縣城河上為塞又使蒙恬度河取髙闕陶山北假中築亭障㠯逐戎人徙謫實之丨丨}}長城{{SK notes|史記秦始皇紀適治獄吏不直者築丨丨及南越地}}徙齊楚燕趙韓魏後及豪桀名家居關中{{SK notes|史記劉敬傳劉敬從匈奴來因言匈奴河南白羊樓煩王去長安近者七百里輕騎一日一夜可以至秦中秦中新破少民地肥饒可益實夫諸侯初起時非齊諸田楚昭屈景莫能興今陛下雖}}
{{SK notes|都闗中實少人北近胡冦東有六國之族宗强一日有變陛下亦未得髙枕而臥也臣願陛下丨丨諸田丨昭屈景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無事可以備胡諸侯有變亦足率以東伐此强本弱末之術也上曰善迺使劉敬徙所言關中十餘萬口}}强本弱末{{SK notes|見上}}因河為塞{{SK notes|史記匈奴傳始皇帝使{{SKchar|3681}}恬將十萬之衆北擊胡悉收河南地丨丨丨丨築四十四縣城臨河徙適戍以充之}}甌脫{{SK notes|史記匈奴傳東胡王愈益驕西侵與匈奴間中有棄地莫居千餘里各居其邊為丨丨東胡使使謂冐頓曰匈奴所與我界甌脫外棄地匈奴非能至也吾欲有之}}按榆谿舊塞{{SK notes|史記衛將軍傳今車騎將軍青度西河至髙闕獲首虜二千三百級車輜畜産畢收為鹵已封為列侯遂西定河南地丨丨丨丨丨絶梓領梁北河封蒲泥破符離斬輕銳之卒捕服聼者三千七十一級執訊獲醜驅馬牛羊百有餘萬全甲兵而還益封青三千户案蒲泥符離二王號}}修遼東故塞至浿水{{SK notes|史記朝鮮傳秦滅燕屬遼東外徼漢興為其逺難守復丨丨丨丨丨丨丨丨為界}}築令居{{SK notes|史記大宛傳漢始丨丨丨以西初置酒泉郡以通西北國}}酒泉列亭鄣至玉門{{SK notes|史記大宛傳玉恢數使為樓蘭所苦言天子天子發兵令恢佐破奴擊破之封恢為浩侯於是丨丨丨丨丨丨丨丨矣按破奴趙破奴}}斥候烽燧{{SK notes|漢書賈誼傳今西邊北邊之郡雖有長爵不輕得復五尺以上不輕得息丨丨望丨丨不得臥將吏被介胄而睡注文頴曰邊方備胡冦作髙土櫓櫓上作桔臯桔臯頭兜零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冦即火燃舉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積薪冦至即燃之以望其烟曰燧}}虎落{{SK notes|漢書鼂錯傳逺方之卒守一嵗而更不知胡人之能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之以便為之髙城深塹具藺石布渠答復為一城其内城間百五十歩要害之處通川之道調立城邑毋下千家為中周丨丨先為屋室具田器乃募臯人及免徒復作令居之注如淳曰藺石城上雷石也蘓林曰渠答鐵疾藜也鄭氏曰虎落者外蕃也若今時竹虎也師古曰虎落者以竹篾相連遮落之也}}徙逺方實廣虛{{SK notes|漢書鼂錯傳臣聞古之丨丨丨以丨丨丨也相其隂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審其土地之宜觀其草木之饒然後營邑立城製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先為築室家有一堂二内門户之閉置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輕去故鄉而勸之新邑也注師古曰所以充實寛廣空虛之地也}}立威始於折膠{{SK notes|漢書鼂錯傳陛下絶匈奴不與和親臣竊意其冬來南也壹大治則終身創矣欲丨丨者丨丨丨丨來而不能困使得氣去後未易服也注蘓林曰秋氣至膠可折弓弩可用匈奴常以為{{SKchar|1974}}而出軍}}累石為城樹榆為塞{{SK notes|漢書韓安國傳辟數千里以河為竟丨丨丨丨丨丨丨丨}}赤白囊{{SK notes|漢書邴吉傳吉馭吏邊郡人習知邊塞發犇命警備事嘗出適見驛騎持丨丨丨邊郡發犇命書馳來至馭吏因隨驛騎至公車刺取知虜入雲中代郡遽歸府見吉白狀}}犇命書{{SK notes|見上}}東南一尉西北一候{{SK notes|漢書揚雄傳今大漢左東海右渠捜前番禺後陶塗丨丨丨丨丨丨丨丨徽以紏墨製以質鈇散以禮樂風以詩書曠以嵗月結以倚廬注孟康曰㑹稽東部都尉敦煌玉門關候也}}散以禮樂風以詩書{{SK notes|見上}}減北地以西戍卒半{{SK notes|漢書匈奴傳昆邪王殺休屠王并將其衆降漢凡四萬餘人號十萬於是漢已得昆邪則隴西北地河西益少胡冦徙闗東貧民處所奪匈奴河南地新秦中以實之而丨丨丨丨丨丨丨丨}}幕南無王庭{{SK notes|漢書匈奴傳驃騎封於狼居胥山禪姑衍臨翰海而還是後匈奴逺遁而丨丨丨丨丨}}天子自將兵待邊{{SK notes|漢書匈奴傳是時天子廵邊親至朔方勒兵十八萬騎以見武節而使郭吉風告單于既至匈奴匈奴主客問所使郭吉卑體好言曰吾見單于而口言單于見吉吉曰南越王頭已縣於漢北闕下今單于即能與漢戰丨丨丨丨丨丨丨即不能亟南面而臣於漢何但逺走亡匿於幕北寒苦無水草之地為語卒單于大怒立斬主客見者而留郭吉不歸遷辱之北海上}}西置酒泉隔絶胡羌{{SK notes|漢書匈奴傳是時漢東拔濊貉朝鮮以為郡而丨丨丨丨郡以丨丨丨與丨通之路又西通月氏大夏以翁主妻烏孫王以分匈奴西方之援國又北益廣田至{{SKchar|3392}}雷為塞而匈奴終不敢以為言}}北益廣田至{{SKchar|3392}}雷為塞{{SK notes|見上}}關梁障塞非獨以僃塞外{{SK notes|漢書匈奴傳單于上書願罷北邊吏士屯戍子孫世世保塞單于鄉慕禮義所以為民計者甚厚此長久之䇿也朕甚嘉之中國四方皆有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也亦以防中國姦邪放縱出為冦害故明法度以專衆心也敬諭單于之意朕無疑焉為單于怪其不罷故使大司馬車騎將軍嘉曉單于單于謝曰愚不知大計天子幸使大臣告語甚厚}}縉紳之儒守和親介胃之士言征伐{{SK notes|漢書匈奴傳髙祖時則劉敬呂后時樊噲季布孝文時賈誼鼂錯孝武時王恢韓安國朱買臣公孫{{SKchar|2592}}董仲舒人持所見各有同異然總其要歸兩科而已丨丨丨丨則丨丨丨丨丨丨丨則丨丨丨皆偏見一時之利害而未究匈奴之終始也}}阸以玉門陽關限以葱嶺{{SK notes|漢書西域傳東西六千餘里南北千餘里東則接漢丨丨丨丨丨丨西則丨丨丨丨}}列四郡㨿兩關{{SK notes|漢書西域傳始築令居㠯西初置酒泉郡後稍發徙民充實之分置武威張掖燉煌丨丨丨丨丨丨焉}}督察諸外國動靜{{SK notes|漢書西域傳都䕶丨丨烏孫康居丨丨丨丨丨有變以聞可安輯安輯之可擊擊之都䕶治烏壘城去陽關二千七百三十八里與渠犂田官相近土地肥饒於西域為中故都䕶治焉}}避白龍堆之阸{{SK notes|漢書西域傳元始中車師後王國有新道出五船北通玉門關往來差近戊巳校尉徐普欲開以省道里半丨丨丨丨丨丨}}田伊循以塡撫之{{SK notes|漢書西域傳立尉屠耆為王更名其國為鄯善為刻印章賜以宫女為夫人僃車騎輜重丞相將軍率百官送至横門外祖而遣之王自請天子曰身在漢久今歸單弱而前王有子在恐為所殺國中有伊循城其地肥美願漢遣一將屯田積榖令臣得依其威重於是漢遣司馬一人吏士四十人丨丨丨丨丨丨丨其後更置都尉伊循官置始此矣按鄯善本名樓蘭}}鮮卑不敢南近塞下{{SK notes|後漢書鄧訓傳訓撫接邊民為幽部所歸六年遷䕶烏桓校尉黎陽故人多携將老幼樂隨訓徙邊丨丨聞其威恩皆丨丨丨丨丨丨}}塞下無晏開之警{{SK notes|後漢書耿國傳匈奴薁鞬日逐王比自立為呼韓邪單于欵塞稱藩願扞禦北虜事下公卿議者皆以為天下初定中國空虛夷狄情偽難知不可許國獨曰臣以為宜如孝宣故事受之令東扞鮮卑北拒匈奴率厲四夷完復邊郡使丨丨丨丨丨丨丨萬世有安寜之䇿也帝從其議按前漢書嚴安上書曰邊境之民早閉晏開}}銅柱為界{{SK notes|後漢書馬援傳注廣州記曰援到交阯立丨丨丨漢之極丨也}}十里一{{SKchar|1974}}{{SK notes|後漢書馬成傳代驃騎大將軍杜茂繕治障塞自西河至渭橋河上至安邑太原至井陘中山至鄴皆築保壁起熢燧丨丨丨丨在事五六年帝以成勤勞徴還京師邊人多上書求請者復遣成還屯}}開不賔{{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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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後漢書南匈奴傳論乃詔有司開北鄙擇肥美之地量水草以處之馳中郎之使盡法度以臨之制衣裳僃文物加璽紱之綬正單于之名於是匈奴分破始有丨丨丨丨焉讐釁既深互伺便隙控{{SKchar|2959}}抗戈覘望風塵雲屯鳥散更相馳突至於陷潰創傷者靡歲或寜而漢之塞地晏然矣}}一夫荷㦸千人莫當{{SK notes|晉書羊祐傳蜀之為國非不險也髙山尋雲霓深谷肆無景束馬懸車然後得濟皆言丨丨丨丨丨丨丨丨}}蠮螉塞{{SK notes|晉書慕容皝載記皝將圖石氏從容謂諸將曰石季龍自以安樂諸城守防嚴重城之南北必不設僃今若詭路出其不意冀之北土盡可破也於是率騎二萬出丨丨丨長驅至於薊城進渡武遂津入於髙陽}}移逺就近浚復城隍纂偶車牛計丁課仗{{SK notes|宋書何承天傳安邊之計僃在史䇿李牧言其端嚴尤申其要大畧舉矣雖時有古今勢有强弱保民全境不出此塗要而歸之有四一曰丨丨丨丨二曰丨丨丨丨三曰丨丨丨丨四曰丨丨丨丨}}立碣分界{{SK notes|魏書桓帝紀自始祖以來與晉和好百姓乂安財畜富實控{{SKchar|2959}}騎士四十餘萬是嵗穆帝始出并州遷雜胡北徙雲中五原朔方又西渡河擊匈奴烏桓諸部自杏城以北八十里迄長城原夾道丨丨與晉丨丨}}長城一成恵及百世{{SK notes|魏書髙閭傳易稱天險不可升地險山川邱陵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長城之謂歟今宜依故於六鎮之北築丨丨以禦北虜雖有暫勞之勤乃有永逸之益如其丨丨丨丨丨丨即於要害往往開門造小城於其側因地却敵多有弓弩狄來有城可守其兵可捍既不攻城野掠無獲草盡則走終必懲艾}}西海可永為重戍{{SK notes|魏書袁飜傳丨丨郡本屬凉州今在酒泉直北張掖西北千二百里去髙車所住金山一千餘里正是北虜往來之衝要漢家行軍之舊道土地沃衍大宜耕殖非但今處婆羅門於事為便即丨丨丨丨丨鎮防西北}}斬山築城斷谷起障{{SK notes|北齊書斛律羡傳羡以北虜屢犯邊須僃不虞自庫堆戌東拒於海随山屈曲二千餘里其間二百里中凡有險要或丨丨丨丨或丨丨丨丨并置立戍邏五十餘所}}置驛六十六所{{SK notes|舊唐書太宗紀左驍衛大將軍阿史那社爾右驍衛大將軍契苾何力安西都䕶敦孝恪司農卿楊{{SKchar|2592}}禮為崑山道行軍大總管以伐龜兹是嵗墮婆登乙利鼻林送都播羊同石波斯康國吐火羅阿悉吉等逺夷十九國並遣使朝貢又于突厥之北至于廻紇部落丨丨丨丨丨丨以通北荒焉}}肅戍軍{{SK notes|舊唐書代宗紀六年春正月己未朔戊寅於鄜州之析城置丨丨丨}}二庭四鎭{{SK notes|舊唐書徳宗紀詔曰丨丨丨丨統任西夏五十七蕃十姓部落國朝以來相奉率職自闗隴失守東西阻絶忠義之徒泣血相守慎固封略奉遵禮敎皆侯伯守將交修共理之所致也伊西北庭節度觀察使李元忠可北庭大都䕶四鎭節度留後郭昕為安西大都䕶四鎭節度觀察使}}七關要害三郡膏腴{{SK notes|舊唐書宣宗紀八月鳳翔節度使李玭奏收復秦州制曰丨丨丨丨丨丨丨丨候館之殘趾可尋唐人之遺風尚在追懷往事良用興嗟夫取不在廣貴保其金湯得必有時詎計於遲速今則便務修築不進干戈必使足食足兵有備無患載洽亭育之道永致生靈之安}}五城{{SK notes|舊唐書敬宗紀夏州節度使李佑奏於塞外築烏延宥州臨塞隂河陶子等丨丨以備蕃冦又以党項為盗於蘆子關北木{{SKchar|2201}}嶺築壘以扼其衝}}立石種樹門設籬櫓{{SK notes|舊唐書馬燧傳李抱玉移鎭鳳翔以汧陽被邊署奏隴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州西有通道廣二百餘歩上連峻山山與吐蕃相直虜每入冦皆出於此燧乃按行險易丨丨丨丨以塞之丨丨丨丨八日而功畢}}防秋{{SK notes|舊唐書陸贄傳河隴䧟蕃已來西北邊常以重兵守備謂之丨丨}}置廢館一十一所{{SK notes|舊唐書李吉甫傳是月迴紇部落南過磧取西城栁谷路討吐蕃西城防禦使周懷義表至朝廷大恐以為廻紇聲言討吐蕃意是入冦吉甫奏曰迴紇入冦且當漸絶和事不應便來犯邊但須設備不足為慮因請自夏州至天德復丨丨丨丨丨丨丨以通緩急又請發夏州騎士五百人營於經略故城應援驛使兼䕶党項九年請於經畧故城置宥州六胡州以在靈鹽界開元中廢六州曰國家舊置宥州以寛宥為名領諸降户天寶末宥州寄理于經略軍盖以地居其中可以總統蕃部北以應接天德南援夏州今經略遥{{SKchar|1452}}靈武又不置軍鎭非舊制也憲宗從其奏復置宥州}}宥州以寛宥為名{{SK notes|見上}}置瀚海都䕶府{{SK notes|舊唐書李素立傳時突厥鐵勒部相率内附太宗於其地丨丨丨丨丨丨以統之以素立為瀚海都䕶又有闕泥孰别部猶為邊患素立遣使招諭降之夷人感其惠率馬牛以饋素立素立惟受其酒一盃餘悉還之}}屈曲作隱伏出没之狀{{SK notes|舊唐書王方翼傳裴行儉西討遮匐奏方翼為副兼檢校安西都䕶又築碎葉鎭城立四面十二門皆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五旬而畢}}漲水為溝{{SK notes|舊唐書姜師度傳師度勤於為政又有巧思頗知溝洫之利始於薊門之北丨丨丨丨以備奚契丹之冦又約魏武舊渠傍海穿漕號為平虜渠以避海艱粮運者至今利焉}}行虛惠收實福{{SK notes|舊唐書李大亮傳今者招致突厥雖入提封臣愚稍覺勞費未悟其有益也伊吾雖已臣附逺在蕃磧人非中夏地多沙鹵其自竪立稱藩附庸者請覊縻受之使居塞外必畏威懷德永為蕃臣葢丨丨丨而丨丨丨矣}}屯田嵗致榖{{SK notes|舊唐書張儉傳貞觀初以軍功累遷朔州刺史時頡利可汗自恃强盛每有所求輙遣書稱勅緣邊諸州遞相承禀及儉至遂拒不受太宗聞而嘉之儉又廣營丨丨丨丨丨十萬斛邊糧益饒及遭霜旱勸百姓相贍遂免饑餒州境獨安}}置烽候一千八百所{{SK notes|舊唐書張仁愿傳先朔方軍北與突厥以河為界仁愿請於河北築三受降城中宗從之北拓地三百餘里於牛頭朝那山北丨丨丨丨丨丨丨丨自是突厥不得度山放牧朔方無復冦掠}}謀以十勝成其九拒{{SK notes|舊唐書郭䖍瓘傳制曰雲麾將軍檢校右驍衛將軍兼北庭都䕶瀚海軍經畧使金山道副大總管招慰營田等使上柱國太原縣開國子郭䖍瓘宣威將軍守右驍衛翊府中郎將檢校伊州刺史兼伊吾軍使借紫金魚袋上柱國郭知運等早負名節見稱義勇頃者栁中金滿偏師禦敵蕭條窮漠之外奔廹孤城之下强冦益侵援兵不至既守而戰自秋渉冬櫪馬長嘶戍人逺望丨丨丨丨丨丨丨丨遂能摧日逐之遺種斬天驕之愛息豈耿恭班超獨髙前史將廉頗李牧與朕同時}}斷西戎之脛{{SK notes|舊唐書元載傳載嘗為西州刺史知河西隴右之要害指畫於上前曰今國家西境極于潘源吐蕃防戍在摧沙堡而原州界其間原州當西塞之口接隴山之固草肥水甘舊壘存焉吐蕃比毁其垣墉棄之不居其西則監牧故地皆有長濠巨塹重複深固原州雖早霜黍稷不蓺而有平凉附其東獨耕一縣可以足食請移京西軍戍原州乘間築之貯粟一年戎人夏收多在青海羽書覆至已逾月矣今運築並作不二旬可畢移子儀大軍居涇以為根本分兵守石門木峽隴山之闗北抵于河皆連山峻嶺冦不可越稍置鳴沙縣豐安軍為之羽翼北帶靈武五城為之形勢然後舉隴右之地以至安西是謂丨丨丨丨丨朝廷可髙枕矣兼圖其地形以獻}}西蜀控吐蕃之要{{SK notes|舊唐書李德裕傳五年九月吐蕃維州守將悉怛謀請以城降其州南界江陽岷山連矗而西不知其極北望隴山積雪如玉東望成都若在井底一面孤峯三面臨江是丨丨丨丨丨丨丨也至德後河隴䧟蕃惟此州尚存吐蕃利其險要將婦人嫁與此州閽者二十年後婦人生二子成長及蕃兵攻城二子内應其州遂䧟吐蕃得之號曰無憂城貞元中韋臯鎭蜀經畧西山八國萬計取之不獲至是悉怛謀遣人送欵}}於故單于臺置都䕶府以{{SKchar|376}}賓貢{{SK notes|舊唐書迴紇傳貞觀中擒降突厥頡利等可汗之後北虜唯菩薩薛延陁為盛太宗冊北突厥莫賀咄為可汗遣統迴紇僕骨同羅思結阿跌等部迴紇酋帥吐迷度與諸部大破薛延陁多彌可汗遂併其部曲奄有其地{{YL|貞觀二十年}}南過賀蘭山臨黄河遣使入貢以破薛延陁功賜宴内殿太宗幸靈武受其降欵因請迴鶻已南置郵遞通管北方太宗為置六府七州府置都督州置刺史府州皆置長史司馬已下官主之以迴紇部為瀚海府拜其俟利發吐迷度為懷化大將軍兼瀚海都督時吐迷度已自稱可汗署官號皆如突厥故事以多覽為燕然府僕骨為金徽府㧞野古為幽陵府同羅為龜林府思結為羅山府渾都部為臯蘭州斛薩為闕州阿跌為鷄田州契苾為榆林溪州跌結為鷄鹿州阿布思為歸林州白霫為窴{{?|⿰田昔}}顔州又以迴紇西北結骨為堅昆府其北骨利幹為元闕州東北俱羅勃為燭龍州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統之丨丨丨丨}}日月照霜雪{{SK notes|舊唐書髙昌傳先是其國童謡云髙昌兵馬如霜雪漢家兵馬如日月丨丨丨丨丨迴手自消滅文㤗使捕其初唱者不能得}}邊僃積完{{SK notes|唐書宗室說傳說精于職築天成軍丨丨丨丨晚被疾不能事軍幾亂}}厚儲金帛以招降者數出竒兵略城下{{SK notes|唐書劉世讓傳帝問以僃邊䇿答曰突厥數南冦者恃有馬邑為地耳如使勇將屯崞城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踐禾稼不踰嵗馬邑可圖也帝曰非公無可任者乃使馳驛經略}}披其土地部落使權弱勢分{{SK notes|唐書竇静傳及禽頡利詔處其衆河南靜工書曰夷狄窮則摶噬飽則羣聚不可以刑法繩仁義敎也衣食仰給不恃耕桑今損有為之民資無知之虜得之無益于治失之不害于化况首邱未忘則一旦變生犯我王略矣不如因其破亡假以賢王一號妻之宗女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易為羈制則世為藩臣矣帝雖不從然嘉其忠優詔答曰北方之務悉以相委以卿為寜朔大使朕無北顧憂矣}}口伐{{SK notes|唐書鄭元璹傳㑹突厥提精騎十萬身自將攻太原詔即苫次起元璹持節往勞既至虜以不信咎中國元璹隨語折讓無所屈徐乃數其背約突厥愧服因好謂頡利曰突厥得唐地無所用唐得突厥不可臣而使兩不為用而相攻伐何哉今掠財資劫人口皆入所部可汗一不得豈若仆旗接好則金玉重幣一歸可汗且唐有天下約可汗為兄弟使馹銜箠於道今坐受其利不肯乃蔑德貽怨自取勞苦若何頡利當其言引還太宗賜書曰知公丨丨可汗如約遂使邊火息燧朕何惜金石賜于公哉}}築三受降城{{SK notes|唐書張仁愿傳始朔方軍與突厥以河為界北厓有拂雲祠突厥每犯邊必先謁祠禱解然後料兵度而南時黙啜悉兵西擊突騎施仁愿請乘虛取漠南地於河北丨丨丨丨丨絶虜南冦路唐休璟以為兩漢以來皆北守河今築城虜腹中終為所有仁愿固請中宗從之表留嵗滿兵以助功咸陽兵二百人逃歸仁愿禽之盡斬城下軍中股慄役者盡力六旬而三城就以拂雲為中城南直朔方西城南直靈武東城南直榆林三壘相距各四百餘里其北皆大磧也斥地三百里而逺又於牛頭朝那山北置烽候千三百所自是突厥不敢踰山牧馬朔方益無冦嵗損費億計減鎭兵數萬}}築神威軍{{SK notes|唐書哥舒翰傳踰年丨丨丨丨青海上吐蕃攻破之更築於龍駒島有白龍見因號應龍城翰相其川原宜畜牧讁罪人二千戍之由是吐蕃不敢近青海}}城方渠合道木波以遏吐蕃路{{SK notes|唐書楊朝晟傳會獻甫卒有詔代為邠寜節度使朝晟請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詔問須兵幾何報曰部兵可辦帝問前日城五原興師七萬今何易邪對曰鹽州之役虜先知之今薄戎而城虜料王師不十萬勢難輕入若發部兵十日至塞下未三旬城畢積芻聚粮留卒守之冦至不可拔萊野翦夷虜且走此萬全計也若大發兵閱月乃至虜亦來來必戰戰則不暇城矣帝納其䇿師次方渠水乏有青蛇降險下走視其跡水從而流朝晟使築防環之遂為渟淵士飲仰足圖其事以聞有詔置祠命泉曰應聖已城吐蕃悉衆至度不能害乃引去復城馬嶺而歸開地三百里}}斥邏嚴密{{SK notes|唐書范希朝傳俄遷振武節度使部有党項室韋雜居暴掠放肆日入慝作謂之刮城門希朝度要害置屯保丨丨丨丨鄙民以安至小竊取亦殺無赦虜人憚伏相謂曰是必張光晟紿姓名來也}}雄邊子弟{{SK notes|唐書李德裕傳踰年徙劍南西川蜀自南詔入冦敗杜元頴而郭釗代之病不能事民失職無聊生德裕至則完殘奮怯皆有條次成都既南失姚協西亡維松由清溪下沬水而左盡為蠻有始韋臯招來南詔復嶲州傾内資結蠻好示以戰陣文法德裕以臯啓戎資盗其䇿非是養成癰疽第未決耳至元頴時遇隙而發故長驅深入蹂剔千里蕩無孑遺今瘢痍尚新非痛矯革不能刷一方耻乃建籌邊樓按南道山川險要與蠻相入者圖之左西道與吐蕃接者圖之右其部落衆寡饋運逺邇曲折咸具乃召習邊事者與之指畫商訂凡虜之情偽盡知之又料擇伏瘴舊獠與州兵之任戰者廢遣獰耄什三四士無敢怨又請甲人于安定弓人河中弩人浙西繇是蜀之器械皆犀鋭率户二百取一人使習戰貸勿事緩則農急則戰謂之丨丨丨丨其精兵曰南燕保義保惠兩河慕義左右連弩騎士曰飛星鷙擊奇鋒流電霆聲突騎總十一軍築仗義城以制大度青溪關之阻作禦侮城以控榮經犄角勢作柔逺城以阨西山吐蕃復卭崍關徙嶲州治臺登以奪蠻險}}黄花紫䝉{{SK notes|五代史四夷附錄距幽州七百里有榆關關東臨海北有{{SKchar|977}}耳覆舟山山皆斗絶竝海東北有路狹僅通車其旁地可耕植唐時置東西狹石淥疇米磚長揚丨丨丨丨白狼等戌以扼契丹}}石門關一夫當百{{SK notes|五代史四夷附錄胡嶠入契丹道其所見自幽州西北入居庸關明日又西北入丨丨丨關路崖狹丨丨可以丨丨此中國控扼契丹之險也}}為國門户{{SK notes|宋史宋庠傳弟祁工言天下根本在河北河北根本在鎭定以其扼賊衝丨丨丨丨也}}外國之物内流而利不外泄{{SK notes|桓寛鹽鐵論驘驢馲駞衘尾入塞驒騱騵馬盡為我畜鼲鼦狐貉采㫋文罽充於内府而璧玉珊瑚琉璃咸為國之寶是則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也異物内流則國用饒利不外泄則民用給矣}}長蛇帶塞險陸相乘{{SK notes|張華博物志燕却背沙漠進臨易水西至君都東至於遼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也}}張國臂掖以威羌狄{{SK notes|酈道元水經注張掖言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丹徼{{SK notes|馬縞中華古今注徼者繞也所以繞逐蠻夷使不得侵入中國也方者方靣也南方徼色赤故稱丨丨焉}}望之若紫{{SK notes|方匀泊宅編秦之長城西起臨洮盡遼海今但穴其下來徃丨丨丨丨横亘沙漠上自登州岸一潮渡海即至島島有五所即禹貢之羽山}}為邊地起望樓{{SK notes|王銍國老談苑李允則守雄州匈奴不敢南牧朝廷無北顧之憂一日出官庫錢千緡復斂民間錢起浮圖即時飛謗至京師至于監司亦屢有奏劄眞宗悉封付允則然攻者尚喧沸眞宗遣中人密諭之允則謂使者曰某非留心釋事實丨丨丨丨丨丨耳}}
御定子史精華巻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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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英華 (四庫全書本)/卷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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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英華卷六百六 宋 李昉等 編請朝覲{{SK notes|此卷英華所編失年代先後今正之}}
{{SK anchor|為房州刺史請朝覲表一首}}
為張侍郎乞入覲表一首
{{SK anchor|再請入覲表一首}}
李令公乞朝覲南郊表一首
{{SK anchor|皇帝違和請朝覲表一首}}
青帥乞朝覲表一首
{{SK anchor|為陜州盧中丞請朝覲表一首}}
鄭滑李僕射乞朝覲表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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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鄭相乞朝覲表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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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朝覲表二首
{{SK anchor|代孔大夫請朝覲表一首}}
崔中丞請朝覲表一首
{{SK anchor|李大夫請朝覲表一首}}
為房州刺史請朝覲表 上官儀
臣某言臣一介薄才不周時務命隨事偶超竊宦途歴職文武榮兼内外年餘三紀受恩兩朝循涯省分實優常品自違丹陛寒暑亟移限以大藩乆絶朝覲頃以年頺疹迫風昡日増懐闕庭而載佇仰雲霄而聳望陛下昔居春禁臣預應朝集披膽祈恩特蒙鑒許尋奉明詔入衛鈎陳惠澤曲流其來自逺誓生沉族未識所酬今以衰疾之年乆違趨拜望充計吏一奉宸闈頃者希天聽卑期照心靈振蕩氷谷非危干黷旒纊伏知待罪謹言
{{SK anchor|為張侍郎乞入覲表}}{{SK notes|德宗時任黔府觀察使}}
吕 頌
臣某言去{{YL|貞元五年}}於延英殿賜靣辭之日親奉進止{{SK notes|一作聖旨}}令臣一考即來者臣謬承聖奬猥守方隅自到黔中首末三年更入新正即及四載臣素以㣲{{SK notes|一作書}}生叨居重鎭恭行朝旨宣諭皇恩種落逺人庶幾於理伏以遐荒僻阻控帶諸藩溪洞蠻夷性本生梗木石為伍鳥獸同羣寛之則伏匿山林不遵王命{{SK notes|一作公法}}迫之則結聚蜂蠆害及邊陬臣於撫馭之間酌其中道示以{{SK notes|一作之}}威惠諭{{SK notes|英華作論非}}以憲章以清净臨人以不擾為政開設學校令知君臣父子之道勸勉{{SK notes|一作課}}稼穡令知生成衣食之原减其征徭蠲其力役今國恩逺及夷落大安萬里勤王一方無事臣管内素多瘴癘山峽重深毒霧蒸雲常在牎户四時多雨不識霜雪終歲隂昏少見天日出門無路舉目唯山猿鳥之心如在籠檻臣從去年冬初忽染脚疾膝脛頑痺行歩{{SK notes|一作立}}艱難絶無醫人素乏藥物深山窮谷無處市求任重命輕未可言疾{{SK notes|一作病}}臣先奉進止一考令歸又凖勑文二年與替臣今歲月以{{SK notes|一作已}}乆疫癘交侵况奉綸言難堪更住臣乆辭天闕{{SK notes|一作闕庭}}戀切龍顔瞻望天門不勝涕隕無任攀戀切迫之至
{{SK anchor|再請入覲表}}
臣某言臣去{{YL|貞元五年}}面辭之日親奉進止令臣一考即來臣謬荷聖恩擢居方鎮炎瘴之地首末四年恭守廟謀{{SK notes|一作謨}}宣布皇澤唯以静理惠䘏逺夷今縣道晏清干戈罷戢雕題左袵萬里勤王溪洞之人無不樂業此皆聖上{{SK notes|一作主}}之恩豈是微臣之力臣從前年六月患脚膝行立艱難秋深已來更染風疾又從去年六月直至今日不見三光山谷昏昏終日隂雨吞茹瘴毒實所難堪伏奉勑文二年與替况奉進止一考令歸臣疾癘所侵氣力衰敗{{SK notes|一作憊}}素無醫藥恐不支持臣伏見近日已來楊{{SK notes|或作暢}}恱孫誠李速裴腆皆在遐裔相次䘮亡特乞聖恩全臣性命許臣凖勑歸赴闕庭再覩龍顔灰粉無恨臣去年十二月已進表陳乞情有至切再黷宸聰伏乞天慈救臣疾苦{{SK notes|一作病}}不勝懇迫憂塞之至
李令公乞朝覲南郊表 于公異
國家以來年正月五日告謁宗廟柴燎南郊率土同歡室家相慶臣已陳乞願奉大儀監使王敬親至陛下以西門式遏未蒙矜遂夙夜惶戀心如焚灼目覩漢儀猶傳故老况臣累塵清貫謬處台司侍奉翠華未為失任亟承顧問亦近守官既違捧日之誠益慕告天之慶伏惟皇帝纂戎聖運光啓帝圖澤流亭毒{{SK notes|一作育}}之源化溢舟車之外今者以天地交㤗華夷大同明發以展神宗陶匏而郊上帝紹前王之闕典納殊俗之始賔九域駿奔傾皇都而壯觀庶官少肅扈清蹕而徐驅臣於此時獨守蕃鎮伏惟陛下鳯翔密邇或多戎梗未可輕離臣酌事宜必無所慮何者吐蕃所有兵甲悉不在邊流沙已西纔有烽戍况其畏威讋伏向化協和自安戎貊之邉敢犯漢家之塞吳說之居隴上李觀之處涇州既承聖謀各有成筭以此制敵何憂撫封臣於鳯翔亦擇留後庶令軍務皆叶權宜又以州縣雖存黔黎未復徒御既衆供承則難臣當倍道兼行遺於入侍謝車捐騎才取成容則岐路有載馳之章郵亭絶告勞之費以此利往未為擾人今者設壇場告天地尊嚴執禮陛下當元首之名賛拜陳儀臣子漏股肱之用臣且自愧人何以觀乞陛下特降洪私容臣朝聘俾汪洋皇澤亦霑戎屏之臣肅穆旌門粗識昇平之禮既均情於故老庶無愧於子牟退入泉壑不為恨矣云云
{{SK anchor|皇帝違和請朝覲表}}
臣某言伏奉手詔聖躬頃蹔違和旋亦康復鼓舞歡忭倍百常情然且爾來未有人到惶戀之至寢興無寧何者臣義忝寵榮恩當弼亮聖躬乖理股肱何安是以{{SKchar|1216}}{{SKchar|1216}}寸誠欵欵㣲志思陪朝列一觧漏{{SK notes|疑}}容之憂或從良醫待獻十金之藥頃以陳乞願得輕行未蒙還㫖猶増戀慕且睿謀𢎞逺邉鄙方安春候轉深戎馬難動以此揣度固無憂慮伏乞聖慈許臣朝謁輟旬時於藩鎮候安否於宸顔臣之㣲願於斯畢矣
青帥乞朝覲表 栁 冕
{{SK anchor|臣某言臣備位方面守鎮}}{{SK notes|一作在}}海隅顧無理平之績猥受増秩之榮而不自媿者顔之厚也竊感江漢朝宗之義鹿鳴君臣之燕頌聲之作王道之{{SK notes|唐書作本}}始也國家自兵興之後不遑儀{{SK notes|一作議}}禮方岳{{SK notes|唐書作牧}}未朝讌樂乆缺臣限以一切之制例無朝集之期目不覩朝廷之禮耳不聞宗廟之樂足不踐軒墀之地十有二年于兹矣犬馬齒衰益深戀主葵藿將暮空仰太陽古人云日雖不為葵藿廻光然向之者誠也臣職在戎馬身辭日月願因朝謁一見漢儀會{{SK notes|一作亦}}臣之誠也傳曰朝以正班爵之義㑹以訓上下之則朝㑹者禮之本也臣安敢忘故羣后四朝以明黜陟唐虞制也五歳一見以考制度殷周制也三載上計以㑹考課兩漢制也其或不朝則以禮讓之故孟子曰諸侯之朝天子曰述職一不朝則黜其爵再不朝則削其地三不朝以{{SK notes|一作則}}六師移之然則諸侯朝㑹尊王室也可以廢食不可以廢朝洎秦{{SKchar|3218}}古制罷侯置郡漢立王侯並建守相聖唐稽右兼而用之故天下朝集三考一見皆以十月上計至于京師十一月禮見㑹于尚書省其朝覲也應考績之事至{{SK notes|一作其}}元日也陳筐篚之責集於朝{{SK notes|唐書作考}}堂唱其考第進賢以興善簡不肖以黜惡穆穆濟濟靡然成風太宗之遺政也自安史亂常始有專地者矣四方多故始有不朝者矣戎臣恃險未有悔過者矣臣忝閫外{{SK notes|一作牧}}之寄竊憤不朝之臣故每忘寢與食思一入覲庶因㣲臣率先天下則君臣之義親而不踈朝覲之禮廢而復興{{SK notes|一作舉}}臣之幸也常{{SK notes|唐書作誠}}恐負薪之疾溘先朝露覲禮不展歿於下泉臣之憂也又臣四年已來頻乞骸骨聖恩哀憫許為擇替無德而禄殃釁荐臻臣雖上恃天慈不殞瘴癘而下悲骨肉繼以死䘮及聞諸將帥亡没亦衆臣自悼何德以堪乆長昔公子牟身在江海之上心馳魏闕之下則鄉國者人情不忘也闕庭者臣子之戀也朝覲者國家之大禮也是三者人之大願伏乞{{SK notes|一作惟}}陛下憫臣丹懇許臣入朝再謁聖顔萬舞稱賀{{SK notes|一作慶}}斯願畢矣無任懇欵屏營之至
為陜州盧中丞請朝覲表 周行先
臣某言臣家忝儒門才非國器生休明之代遇堯舜為君束髮從官三十餘年矣曩日佐幕獲在湖南蒙先聖察臣効愚録臣克謹歴外臺三院知留務五年頻降絲綸驟登朱紫天慈子育不集戾於㣲躬君父之德且深昆蟲之力難報臣某中謝伏惟陛下繼明授圖誕敷至化特授以刺史兼經畧觀察等使頃容管鎮任職方隅逮兹五考要荒外服僻陋在夷不能賦車籍馬以給國儲不能餼牽饋餉以賑軍食忝列位聫率慙無匹間歲陛下避狄奉天省方梁漢臣不獲身當矢石血濺兇渠及陛下掃除妖氛再造區宇臣復不獲扈蹕清道執戈啓行且霑率土之毛莫展事君之節此臣所以内訟刻骨上思訴天茍貪符竹之榮實懼素飡之刺臣今年踰知命齒髮已衰官守炎陬星霜屢改乏中和之理行無考課之彰聞而炎癘暗侵桑榆漸迫常恐一先風燭永謝聖朝况復不識覲見之儀未知班瑞之禮羔鴈列序空聞於禮經鵷鷺同行欲求於夣寐伏惟皇帝陛下煦育動植酌心元元垂仁降慈俯遂愚懇許臣得對敭休命抃舞薫風則朝拜玉墀夕歸泉壤愚臣生不恨矣{{SK notes|一作免}}死且不朽云云
鄭滑李僕射乞朝覲表 馬 揔
臣聞臣之事君如子事父子有晨昏之道臣有朝覲之儀載罹寒暑之遷豈勝犬馬之戀臣聞古之郡國皆有邸第列在京師出命守藩入令述職所謂百谷朝海衆星拱辰伏惟皇帝陛下德伏萬邦理臻三代夷夏率俾沉翔昭然臣頃受任畨禺星霜七變身在南海心懸北闕特蒙渥澤徵領宗司方厠朝行旋牧關輔東郡缺帥又忝㹅戎雙旌自天便道之鎭赤墀輔{{SK notes|疑作轉}}逺伏謝無因及兹三年丹懇每結况自貞觀之後迄于聖朝臣之一門繼荷重任擁旌鉞者僅二十人高祖淮安郡王神通弼亮太宗戮力締構榮登左揆以寵勲勞臣無先祖之功而塵先祖之位師長宗秩胡堪謬到是願罄述愚志一覩聖顔宵膓九廻晝食三歎今河朔軌道汴宋底寧臣所部宣物睿慈綏緝黔庶師旅知訓農桑以時徵賦有常廪儲有備但以違奉既乆心不遑安輙敢冐昧上聞特希矜許入覲臣獲蹈舞班叙親承德音却歸方隅生死榮幸
杜司徒乞朝覲表 劉禹錫
臣聞事君之道有死無隱懇誠所至敢不罄陳伏惟聖明俯賜矜察臣某中謝臣代受國恩忝承門䕃脫巾筮仕敢期榮名陳力効官靡樹聲績始因人乏{{SK notes|集作孤直}}驟歴清班復荷朝奬作藩外府逺違輦下十有四年恪守淮濆于{{SK notes|集作逮}}今一紀犬馬戀主寢興匪遑蒲栁易衰遲暮俄及竊位時乆妨賢愧深況歴任{{SK notes|集作官}}已來四十八考衹奉朝謁時纔二周服勤郡府荏苒垂老屏營魏闕之思夣想承明之迹{{SK notes|集作遊}}如迫餒寒不忘衣食伏惟睿鑒俯亮愚衷早賜擇人與臣為替交受{{SK notes|集作授}}之際冀無可虞然後脂車奔赴京輦微願斯畢雖死且{{SK notes|集作猶}}生臣頃以戎務方殷猥加宰輔今既事罷實慙此名為有藩鎮同時未敢輕上印綬伏以聖朝赫奕左右惟賢漢愧得人周慙多士臣才略既短齒髮且{{SK notes|集作又}}衰柄用之地甘心自絶所冀退歸舊里沐浴皇風絶鍾鳴漏盡之譏展維桑與梓之敬匪惟名器不假實貴骸骨獲{{SK notes|集作可}}全知止之心神祗可{{SK notes|集作所}}鑒無任悃欵屏營之至
為鄭相請朝覲表 元 固
臣某言伏以受恩之地中外則同戀主之心遐逺愈{{SK notes|一作逾}}切臣素無方畧又乏理能徒以乆侍掖垣嘗叨衮職罪已彰於負乘位猶忝於藩維一違闕庭累變寒燠虛當重任未答鴻恩{{SK notes|一作私}}常恐愚効未{{SK notes|一作莫}}申官謗將及敢不誓心奉職克己臨{{SK notes|一作勤}}人哀矜獄情節省財用蠲途誡愼終日憂慙而百越殊風庶甿失業流庸未復於田里逋賦仍積於歳時邕管防虞尚勞師旅海南饋饟猶資費用軍府屢空物力將竭至如奉宣化理{{SK notes|一作皇化}}恭守國章臣實盡疲駑庶裨萬一將使宼戎殄{{SKchar|3218}}食貸豐滋臣雖策勵終亦無及伏乞聖慈矜念天鑒照臨察臣審分之誠哀臣瀝懇之意儻獲言旋京國重覩天顔則汲黯無恨於淮陽馬援不辭於瘴海矣微臣幸甚無任感恩戀主踴躍之至
{{SK anchor|一作皆唐類表}}
為樓煩監楊大夫請朝覲表 令狐楚
臣某言臣聞君猶父也臣猶子也子事父有冬温夏凊之禮臣事君有大聘小聘之義臣雖庸鄙常感斯言今{{SK notes|類表作况}}乃地離京師千里而近身去王室十年有餘心既傾而陽光未廻目已極而雲路猶阻此臣所以形留神往淚盡血繼者也况監司之寄甚重馬乘之務非細或物有因襲革之而無妨或事無典據為之而有利咸非翰墨所可升聞貯于中心期以上逹伏惟陛下廻天地之鑒垂日月之明俯借恩光暫令朝奏儻得飛纓於赤墀之下委佩于彤庭之前目見龍顔足履丹地則犬馬大幸與天無窮無任悃欵之至
{{SK anchor|同前}}
臣某言臣自罷侍龍樓出班馬政星霜驟變十有三年伏惟陛下光宅寰瀛惟新景命奏簫韶之九變獨臣未聞舞干羽於兩階唯臣未見累歳有違離之苦終朝懐戀慕之誠是以屢獻封章懇求朝覲愚衷不逹聖眷未廻邉山之中躑躅愁結比者臣雖庸鄙兼領嵐州職在治人固難離局今既專知監務特有使名伏櫪多暇望雲増切且臣所部濵{{SK notes|類表作頻}}河近塞兵家利病時事便宜難於逺陳願一敷奏而况道途非逺僕御不多次舍之費誠未擾於郡縣往來之期當不踰於旬月伏望俯廻天鑒曲遂臣{{SK notes|一作誠}}心使得稱慶於中朝然後代勞於外廐至願斯畢死無所恨無任懇廹戀結之至
{{SK anchor|同前}}
臣某言臣聞心孤者觸緒而悲意切者發言皆懇揣情循理今古同塵嘗謂無之今乃信有臣某中謝臣雖頑鄙無取亦嘗側聞長者之論上自古昔迄至於今才能事業百十於臣而不升名官之級不知禄廪之數者何可一二其紀臣甚無耿介之秀{{SK notes|或作節}}開濟之能且有極愚至陋之累而㣲生際會事陛下於藩邸之中周旋出處雖無擁戴神聖之績便蕃左右曽有侍從言語之樂竊自欣賀若昇雲天伏惟陛下握圖御極凝旒垂象惠均於動植信及於細㣲擢臣於方岳之中委臣以監牧之務仰慿殊造俯竭愚衷封人粗安國馬稍息今者秩視賔客位為大夫耳煩絲竹之音響口厭梁肉之滋味馳驅駿足偃息華穰蒙陛下覆育之恩已為太過顧㣲臣止足之分實所甚榮豈敢更冐寵光别求奬用伏以狗馬之齒衰暮相迫螻蟻之命危殘不常日往月來懼貽敗覆天地相分不勝瞻戀每至木葉下邊馬嘶切思指畫君前以畢平生之力常恐先霜露塡溝壑不見丹闕長恨黄泉伏惟陛下仁愛惻隱及於萬類察臣之至願表{{SK notes|一作知}}臣之赤心使一入帝城死無所恨無任{{SK notes|一作不勝}}哀迫懇苦之至
請朝覲表 符 載
臣某言臣聞臣之事君猶子之事父茍閨庭之侍曠晨昏之禮絶擬議名教得為孝子乎臣自違天顔二十餘載身不趨宫闕之地心不展烏鳥之誠戴天嚮日肝肺焦灼况臣暮齒筋力漸衰以中人之材當大藩之寄智慮昏殆政術荒踈自揣封疆固多敗累豈可使萬人禀無德之令四方興尸禄之譏跼形顧影月慙歳恥方今赫赫大國髦彦如林采於衆才必超十倍伏願陛下蹔廻慈眷俯察愚衷念蒼生之疲授能者之位即㣲臣無妨賢之愧大君有任用之明得公論於縉紳盡私誠於犬馬再以白首獲奉紫宸備一刻於周行實百生之榮耀前後陳乞煩黷聖聰雖懇迫之未申瞻軒墀之已近不勝慺慺之至
同前 周行先
臣某言昨遣奏事官馬元宗附臣口奏請赴朝覲馬元宗廻奉宣進止語臣云君臣之情不厭相見朕與卿心無二縁途路稍逺卿來後即不免朕憂况乍收復洺州士庶恐未安泰須卿存恤未能遂卿此志且不須作來意者皇靈特降天語密開俯伏流汗隕越無地臣某中謝臣内顧庸虛謬居藩鎮日月云邁倐然三年空荷丘山之恩未申絲髮之効隳肝瀝膽豈盡愚誠從頂至踵皆承𤣥造夙夜袛惕悼心失圖誠願暫覩鴛鷺之行獲倍羔鴈之列特近宸睠親奉德音則朝聞夕死臣之甚幸而軍城初復天意遙軫戀結之至尚抑懇誠今疆場無虞干戈己戢軍儲戎賦幸有支持伏望天意許臣至冬末春初已來暫赴朝謁得申犬馬之志庶盡葵藿之心碎首糜軀死之無恨{{SK notes|云云}}
{{SK anchor|代孔大夫乞}}{{SK notes|一作請}}朝覲表 杜周士
{{SK anchor|臣某言臣以斗筲之資荷旄}}{{SK notes|一作旌}}鉞之寄職兼千乘位{{SK notes|一作職}}摠十聫而節制頒條曾無可紀妨賢專禄亦{{SK notes|一作忽}}已四年由是再陳表章備瀝哀{{SK notes|一作䘮}}懇誠在必逹義無茍安伏惟元和聖文神武法天應道皇帝陛下憂勤萬務砥礪庶工服勞中外者有更踐之常受寄方隅者無專任之幸所以俗用丕變官稱得人坐致平治寔使均一天下幸甚天下幸甚今輙冐犯嚴譴更陳丹悃不敢廣引逺事請以近日{{SK notes|一作事}}言之至如揚於陵鄭絪馬摠等或從偏鎮陟授或自周行蒞事或三年獲歸或三考{{SK notes|一作載}}除替公議惟允私願亦伸伏乞聖慈平分許循往例賜停見職擇用羣才則聖代盛審官之規㣲臣無去國之歎無任禱祈之至
{{SK anchor|一作皆唐類表}}
崔中丞請朝覲表{{SK notes|憲宗}}
臣某言臣歴刺三州連{{?|⿰牛悤}}二府外任逾紀入覲無階就日望雲魂飛心往臣某中謝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覆載無私遐邇同致復昇平之故事繼前聖之高蹤中外踐更出入迭用臣以虛薄叨受恩榮徒竭夙夜之心未伸朝夕之敬天威咫尺誠寤寐而無違雲漢昭回固瞻仰而何及是以前在朗{{SK notes|缺}}封章累上及移臨松漠星紀屢周㣲衷尚隔於戴盆積望徒懸於窺管葵藿之誠彌切犬馬之戀愈深人欲天從於兹未騐下情上逹終冀不誣敢黷宸嚴罄陳丹懇伏乞賜臣除替許至闕庭厠蹈舞於羣寮備班行之散地足趍中禁目覩大明俾成九族之榮以盡百生之幸非敢竊國賔五獻之禮希康侯三接之恩一覿龍顔萬死為足無任懇到迫切之至謹遣某官奉表陳乞以聞
{{SK anchor|李大夫請朝覲表}}{{SK notes|敬宗}} 裴 度
臣聞天道君也高而下濟地道臣也卑而上行上下交感然後萬姓生焉庶政成焉其或蓊鬱不通則為災沴之氣必在宣逹使之光明太平之風實繫於此伏惟文武大聖廣孝皇帝洪覆品彚光宅寰區翾飛跂行皆得其所况臣器識庸陋遭遇便藩始事憲宗過蒙驅䇿復事先帝猥加爵命大恩無報終懼且慙以至今日又承寵寄㳙毫未効齒髮將衰起在山南不逺甸服宴安厚利拜受軒階此則為君之道下濟有餘為臣之道上行不足尸禄彌乆心魂若驚日往月來寖成憂塞伏希降鑒特許入覲冀得少謝萬一使無壅情然後退歸里閭降避賢路雖則萬殞無恨可謂百生之幸况李光顔薛平皆武臣也淮海以為要重然猶邐迤而至述職明庭臣儒生也梁漢無事道途孔邇若泰然自安貪冐榮顯位為公相衆所指名又何以表率四方儀刑多士臣不勝傾心延首瞻系天衢之至
{{SK anchor|文苑英華卷六百六}}
<集部,總集類,文苑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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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英華 (四庫全書本)/卷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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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英華卷六百十二 宋 李昉等 編進祥瑞
{{SK anchor|齊王進白兎表一首}}
齊王進蒼烏表一首
{{SK anchor|齊王進赤雀表一首}}
為杭州刺史崔元将獻緑毛{{SKchar|1841}}表一首
為司農卿宗晉卿進赤觜山鵲表一首
為鳯閣侍郎進瑞牛一頭額上有萬字蒙賜馬一疋表一首
為鳯閣侍郎李元素進冬椹表一首
{{SK anchor|為留守奏慶山醴泉表一首}}
為留守奏羊乳麞表一首
為留守奏嘉禾表一首 進鬬羊表一首
{{SK anchor|為李北海作進芝草表一首}}
為楊州李長史作千秋節進毛{{SKchar|1841}}表一首
進文馬表一首 為崔中丞進白䑕表一首廬州進嘉禾表一首 進異馬駒表一首
為太原李說尚書進白兎表一首
齊王進白兎表 庾 信
臣聞輿圗欲逺則玉虎晨鳴轍迹方開則銀麞入貢伏惟陛下明明在上翼翼居尊徳動天闗威移地軸是以風煙照燭毛羽禎祥史不絶書府無虗日臣受服元戎用綏邉鄙轅門所届始次熊山前茅慮無乃獲白兎光鮮越雉色麗秦狐月徳符徴金精表瑞呈祥輿頌効異披圖尊敬之迹既明應事之機斯兆臣之龔行實従陜略瑞以素質彌雄西氣庶重承廟筭方事申威揜代偃齊分韓裂趙不任鳬藻踴躍之情{{SK notes|云云}}
齊王進蒼烏表 前 人
臣某言臣聞飛南陽之雉尚闡霸圖下建章之鵠{{SK notes|一作鶴}}猶調和氣况乃虞庭告瑞姬社呈祥咸髙識哺之心實貴能知之性伏惟皇帝陛下徳教百姓孝刑{{SK notes|一作刑於}}四海攝提従紀天下文明是以東海輸禽乍改黔質西山度羽或變蒼精臣去月三十日行到陜州獲大都督莫仁回樂列稱於州射堂内見一蒼烏林薄囘翔循環不去駐乗木之精轉司風之翼即召儀同某甲等同時觀見斯實禮敬所覃孝慈之感理宜歸瑞秘圖書祥帝冊用光至徳取效昇平無令赤鳯留止偏為瘞玉之歌𤣥鶴徘徊獨擅衘珠之舞
齊王進赤雀表 前 人
臣某言臣聞南陽雉飛尚論秦霸建章鵠{{SK notes|一作鶴}}下猶明漢徳當今天不愛寳地必呈祥自應長樂觀符文昌啓瑞伏惟皇帝欽明文思惟以劬勞成務厯象日月允釐百工海水無波天星不動去四月十三日獲隴右符府叅軍李暉牒稱戸屬秦州清水郡伯陽縣文谷林在家庭獲一赤雀光同朱鳯色類丹烏降火飛精似入公車之府流金成製若上凌雲之䑓謹按赤雀衘書止於酆戸周之受命興乎此祥即事所觀同符合契實可圖形瑞譜書頌儒林事足成臺名堪紀號豈直{{SK notes|一作有非}}雲中太守見赤心之奉主蓬莱童子知白環之報恩臣等預觀休徴情廹恒慶不任鳬藻之至
為杭州刺史雀元将獻緑毛{{SKchar|1841}}表
李 嶠
臣某言臣聞五氣殊方元{{SKchar|1841}}列於𤣥武四靈異稟神蔡逰於紫泉用能藏徃知来發祥祚聖大禹之永終天禄文薦九疇隆姬之乃命帝庭兆言三吉永言秘寳録仔縑簡伏惟金輪聖神皇帝陛下藴靈沙刼屈道璿樞推正覺而御彛倫𢎞大悲而撫群俗雲行雨施之澤下漏三泉春生夏長之人曲成萬物恩洎草木恵覃飛走天澤感氣而延和神靈應徳而呈瑞伏見所部錢塘縣人聶幹於市内水中獲毛{{SKchar|1841}}一枚脩尾長頭𤣥甲緑毳名掩於楚宗状竒於靈繹雖六眸在首未足尚其禎祥五色成文詎能齊其詭異伏叢蓍而自乆下蓮芳而暫出美兼曠代休踰群祉謹按孫氏瑞應圖曰王者徳澤湛漬漁獵從時則靈{{SKchar|1841}}出禮含文嘉曰内外之制各得其宜則山澤出靈{{SKchar|1841}}陛下觧網收罟𢎞天地之大德創制改物窮帝王之能事冝其膺受冥貺克享珍符且益有十朋表賢才之入用夀踰千祀彰聖歴之無彊嘉祉不召而自臻乾象無祈而潜應臣謬當重寄親奉洪庥靈異爰臻既駭於常觀忭舞胥屬實兼於恒品無任慶躍之至
為司農卿宗晉卿進赤觜山鵲表
前 人
臣晉卿言昨於宿羽亭子園内捉得赤觜山鵲一枚其鳥有三足中足有五指近人相託爪上有毛儀觀非常精彩特異雖貌在禽類而名髙羽族鮮毛孕碧勁觜含丹三足呈休與黔烏而比孝五指為瑞共白麟而同德塡河未足方其美繞樹無以儷其珍故使緑衣翠襟羞言辯恵藻翰錦臆憚稱竒偉將明天子之德遂入虞人之羅自非睿感潜通禎符顯應豈能殊祥畢凑異物咸臻曠千古而難逢超百王而獨異臣謬叅簮笏忝列葭莩忭躍之情實倍恒品無任喜慶之至謹奉表稱賀以聞其山鵲謹随表同進
{{SK anchor|為鳯閣李侍郎進瑞}}{{SK notes|一作𭷛}}牛一頭額上有萬字
蒙賜馬一匹表 前 人
臣某言臣昨輕率愚陋進瑞牛一頭今蒙恩賜良馬一匹伏惟陛下道超萬古化穆三神故得天壤薦成幽明歸奉植物動類變形質而呈休羽族毛羣革音容而表貺萬為盈數化成於大武之元𭷛者粹文煥炳於純離之畜斯乃自天靈命曠代殊祥實上聖之元符在微臣之何力猥蒙宸奨曲被皇慈移滅沒於帝閑降權竒於御皁漢宫流赭遂出於玉臺軒后飛黄俯回於馳道{{SK notes|一作罄室}}豈直衣冠同羡固亦妻子相驚臣亦何人冒斯殊寵惟當附茲驥尾希自勵於疲駑託此龍媒庶長承於驅䇿無任悚戴之至謹奉表陳謝以聞
{{SK anchor|為鳯閣侍郎李元素進冬椹表}}
前 人
臣某言聞京兆萬年縣大寧坊宅内有桑樹一株暮秋生子初冬椹熟今謹取得專輙進奉伏惟陛下恵覃區㝢仁洎草木故得神蠶之樹發秀於寒露之辰帝女之林結實於繁霜之下出於萬年之界彰一人萬嵗之符生自大寧之坊表群生大安之慶鴟鴞已革見夷貊之懐音絲蠒行豐見府藏之逾實殊禎荐委絶貺仍臻凡在含生孰不欣慶無任忭躍之至謹奉表陳賀以聞為留守作奏慶山醴泉表{{SK notes|武后}}張 說
臣某言臣聞至徳洞微天鑒不逺休徴秘景時和則見是知綿代曠厯慶牒祥經帝王有必感之符神靈無虚出{{SK notes|集作應}}之瑞伏惟天冊金輪聖神皇帝陛下金鏡御天璿衡考政欽若𤣥象𢎞濟蒼甿茂功将大造混成純化與陽和俱扇朝百神之樂職宅萬國之歡心嘉氣内充滛雨外息豈止摇風紀月之草列蒔於堦厨儀簫御籙之禽相鳴於戸閣而已固有發禎厚載抽貺泉源表𤣥徳之潜通顯黄祇之昭報臣去{{SK notes|集作於}}六月二十五日得所部萬年縣令鄭國忠状稱去六月十四日縣界霸陵郷有慶山見醴泉出臣謹差司戸{{SK notes|集作戸曹}}叅軍孫履直對山側{{SK notes|集作中}}百姓檢問得状其山平地湧㧞周回數里列置三峯齊髙百仭山見之日天青如雲{{SK notes|集作天晴無雲}}異雷雨{{SK notes|集作風雲非}}之遷徙非崖岸之騫震歘爾隆崇巍然葱欝阡陌如舊草樹不移騐益地之祥圖知太乙之靈化山南又有醴泉三道引注三池分流接潤連山對浦各深丈餘廣百歩味色甘潔特異常泉比僊漿於軒后均愈疾於漢代臣按孫氏瑞應圖曰慶山者徳茂則生臣又按白虎通曰醴泉者義泉也可以養老常出於京師禮斗威儀曰人君乗土而王其政太平則醴泉湧潜潭{{SK notes|集無潭字}}巴曰君臣和徳道度叶中則醴泉出臣竊以五行推之六月土王神在未母之象也土為宫君之義也水為智土為信{{SK notes|集作仁}}水伏於土臣之道也水相於金子之佐也今土以月王而髙水従土制而静天意若曰母王君尊良臣善相仁化致理徳茂時平之應也臣又以山為鎮國水實利人縣有萬年之名山得三仙之類此盖金契{{SK notes|集作輿}}景福寳祚昌圖邦固不移之基君永無疆之夀自永昌之後迄于{{SK notes|集作於}}茲辰地寳屢昇神山再聳未若連巖結慶並泌䟽{{SK notes|英華作疎非}}甘群瑞同區二美齊舉髙視今古{{SK notes|集作古今}}曽無擬議信可以紀元立號薦廟登郊彰賁億齡愉衍萬宇臣厚司京尹忝寄㽞臺牧西土{{SK notes|集作夏}}之疲人荷東蕃之餘寵㳺泳鴻露{{SK notes|集作霈}}震悚明神禧祉有歸{{SK notes|集作神禧嘉祉物感有歸}}光啟茲部喜覩殊觀實百恒流踴躍一隅馳誠雙{{SKchar|3893}}伏請宣付史館頒示朝廷無任鳬藻之至謹遣某官進圖奉進
{{SK anchor|為㽞守奏羊乳麞表}}{{SK notes|武后}} 前 人
臣某言臣聞靈感無方每先時以見象神監{{SK notes|集作鑒}}不昩必慿物以示人有徳著而休歸或祥来而事應伏惟天䇿金輪聖神皇帝陛下端冕馭天舞干柔逺南越瑞貢久通譯而歸仁西域竒山近随方而應聖臣今月{{SK notes|集作日}}得所部萬年縣令鄭國忠状送新出慶山下羖牝羊乳麞麑一頭狎擾因依動息隨戀如生{{SK notes|集作従}}所産若素同羣理有可嘉事無前例臣聞異物{{SK notes|集作竊以異類}}相育外方慕化之徴野畜自馴荒服来王之兆必有逺夷觧辮歡心百獸之庭獷俗懐音稽首三朝{{SK notes|集作稽顙三乘}}之㑹臣言可騐翹足自期昔馬或生羊易占得人安之體犬時養彘天鏡顯代康之文援此比蹤實為同貫况復晨飲醴浦夕下靈山翳仙杏之竒花拾嘉禾之餘穂羊禎甚玉麞慶踰{{SK notes|集作如}}銀晦朔未移祥符累集福應之盛今{{SK notes|集作前}}古未聞臣忝尹京都屢薦嘉瑞慶忭{{SK notes|集作忭躍}}之至兼倍恒流謹差某官奉表隨進
{{SK anchor|為㽞守奏嘉禾表}}{{SK notes|武后}} 前 人
臣某言臣聞天聽自人神和在徳代非乏瑞罕遇開{{SK notes|一作交}}泰之期福不虚徴必俟休明之主伏惟天冊金輪聖神皇帝陛下仁覆萬靈孝理四海功莫{{SK notes|集作罔}}髙於尊祖道莫大於配天嚴備郊禋崇肅宗祀秩百王之禮兼六代之樂恩{{SK notes|集作化}}溢膠庠訓優更老政每先於帝籍役不紊{{SK notes|集作奪}}於農時嘉氣横㳺{{SK notes|集作浮}}祥風紛灑騰文煒色九光連合於貞明逸輩殊倫{{SK notes|集作逸輩殊輪}}百寳駢滋於動植臣今月日奉進㫖告望鳯臺慶山醴泉之瑞其日於山陵東{{SK notes|三字集作東山}}栢城内得嘉禾一木臣初見衆苖亘壟香頴垂秋嘉玩{{SK notes|集作翫}}䌓滋欲觀成粒左右無識折以呈臣異其緑葉緩舒葱芒壁秀熟視竒状乃知嘉祥下則異畝合莖上又同連雙穂昔雍熈之代政理之君雖導出應時而生不擇地未有託根神域彰孝徳之能深吐秀夀宫助粢盛之豐潔此盖睿誠通感靈{{SK notes|集作天}}祐降祥中古以来未覩斯美臣籍慶宗枝久沐星潢之潤躬持瑞穎預奉天保之符忭恱之誠倍兼恒品
{{SK anchor|進鬬羊表}}{{SK notes|𤣥宗}} 前 人
臣某言臣聞勇士冠鷄武夫戴鶡推情舉類獲此鬬羊逺生越嶲蓄情剛决敵不避强戰不顧死雖為微物志不可挫伏惟陛下選良家於六郡求猛士於四方鳥無遁材獸不藏伎如蒙効竒靈囿角力天塲却皷怒以作氣前躑躅以奮擊趹{{SK notes|古冘切疾也}}若奔雲之交觸碎如轉石之相叩裂骨賭勝濺血争雄敢毅見而充冠鷙狠聞而擊節冀将少助明主市駿骨揖怒蛙之意也若使羊能言必将曰苦鬬不觧立有死者所賴{{SK notes|一作願}}至仁無殘量力取勸焉臣縁損足未堪履地謹遣男附馬都尉垍謹詣金闕{{SK notes|舊唐書作明}}門陳進輕冒宸嚴伏深戰越
{{SK anchor|為李北海作進芝草表}}{{SK notes|𤣥宗}} 蕭頴士
臣某言臣聞郊祀盡敬粢盛豐潔則天降休祉地生靈芝大哉斯元和正氣有感而昭敷者爾古先哲后所由盡心臣本郡道學講堂中梁有芝英産見六莖共本正向堂門素色純净流輝棟宇臣遐考曩厯旁窺瑞牒多矣至若神爵九枝青龍三幹菌蠢池籞葳㽔甸服猶復登諸宗廟被以頌聲又况極道徳之至精鑠𤣥元之景命超漢軼魏光圖掩牒之秘瑞伏惟開元天寳聖文神武皇帝陛下大孝尊先𤣥功兆物奐清宫於群國驅赤縣於仁夀天弗違而寳厯重昌瑞有荅而金莖{{SK notes|一作英}}特秀觀其審曲靣勢負隂抱陽當九月而生聿符陽數挺六莖之表遥叶樂章昭聖祚於天長返皇風於古始加之氷霰奪色緇塵不染迎曉日而相鮮與秋雲{{SK notes|一作空}}而共潔雖復晨敷者五競爽於丹田嵗秀者三擢榮於𤣥圃以兹視彼奚其瑣碎臣姓忝宗枝任叨藩首{{SK notes|一作守}}{{SKchar|3951}}吹萬之化預禀陶鈞聳倍百之情寧忘肺腑
為楊州李長史作千秋節進毛{{SKchar|1841}}表{{SK notes|𤣥宗}}
前 人
臣某言臣聞在昔上皇之御極也則𤣥化有助嘉祥必臻故升中於天而四靈{{SK notes|一作靈貺}}是格若夫出洛登壇青文丹甲之瑞王霸以降遼哉夐乎不可得而聞已然其緬邈郊藪威夷簡牒與時而升降者亦徃徃而存未有含道徳之純粹闡祖宗之休命俯視千載潜通百靈允符秘祉若今之盛者也伏惟皇帝陛下至誠允迪懸觧自衷神有契而斯輔道惟深而不測故錙銖繫表寤寐胥庭七曜垂文則𤣥言{{SK notes|一作元}}焯叙千秋表節則緑錯来儀以今月某日所部江都縣崇虚觀講聖注道徳經於𤣥元皇帝座隅有毛{{SKchar|1841}}出見翠{{SK notes|一作羣}}毫金介爍日霏烟迹殊生育来縁感召應陛下長靈之期符先聖谷神之妙知来藏徃實見於兹休徴委集萬方幸甚手舞足蹈倍百恒情無任喜恱之至謹奉表以聞
進文馬表 李 邕
臣某言臣聞禽獸殊祥卉木竒状自古者{{SK notes|疑}}也必有應焉伏惟陛下徳合天地道通神明天地所以来神物所以見且麟者仁獸主仁者則呈馬者文身君文者即{{SK notes|一作則}}降曽是上叶尊號下報太平也觀夫豹蔚騰文龍章助聖書籍所未載耳目所未聞即知非常之君必有非常之物臣不勝忭躍欣慶之至謹遣某官馳表奉進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為崔中丞進白䑕表 李 丹
臣某言以今月某日於所部宣城縣謝亭郷百姓姚徳家獲白䑕一素毛毿然净若氷雪體貌閒暇異於其倫臣為{{SK notes|一作謂}}白者少隂之色也䑕者隂姦人之象也夫以晝伏夜動之質穴社穿墉之姿而乃禀金方之正色投籠檻以馴擾此盖小人革性之瑞西戎授首之符臣某中謝臣又聞白虎白䑕皆金行之祥也且獸之大者莫勇於虎獸之小者莫怯於䑕前志有之曰用之則如虎不用則如䑕則虎之與䑕其類之極乎臣愚以為天之意者又以䑕警陛下耳夫犬戎猾夏者乘金方沴氣也陛下若臨之以律防之以時則雖强如虎将弱如䑕矣陛下若臨之失律防之後時則雖弱如䑕将强如虎矣今犬戎未滅秋律始行伏願陛下鍳上天之炯誡納微臣之芻詞考金行従革之儀徴虎䑕强弱之勢則當西極月窟率来王矣况復蠢爾犬戎乎無任
廬州進嘉禾表 符 載
臣某言得廬州刺史裴靖状稱巢縣百姓唐海母喪廬墓手自耕植以備祠祭無何於粟田之中輙産嘉禾一本六穂一本五穂即時差録事叅軍朱寧丁寧考驗事状明白臣聞感天地者存乎誠通神明者極乎孝藴而為精粹發而為禎祥上𤣥與之獻酬后土為之泄露故使騰芳髙隴擢頴清秋冠九榖之英英増大田之藹藹此皆陛下聖徳茂鴻化洽名教立風俗厚生人之内有淳孝靈瑞之下有嘉禾邁風烈於前王奐丹青於唐史不然何幽膂𤣥答其若是乎臣猥以純劣祗守風土宣陛下之恩澤撫陛下之庶甿覩茲盛美光榮耳目不勝歡忭踴躍之至
進異馬駒表 令狐楚
臣某言得當道征馬使穆林状稱忻州定襄縣王進封村界去五月十二日夜孶化{{SK notes|一作生}}馬羣内異駒一疋白騧文馬畫圖送到者臣謹差虞候辛峻専徃考驗并母取到太原府而毛色變換與青騧色駝頭趺額紅鼻肉駿尾上茸毛額帯星及旋肋骨左右各十八枝四蹄青兩眼黒續得穆林状稱當生之夜羣馬皆嘶靈質炳然休徴備矣臣某中謝臣聞馬之精也自天而降馬之功也行地無疆是以武藉其威文榮其徳謹按馬經云肋數十六者行千里伏惟陛下握負圖之瑞惣服皁之靈異物殊祥蔚然叢集臣觀前{{SKchar|2630}}駒靈表挺特雄姿逸異頸昻昻而鳯顧尾宛宛以蛇蟠信坤元之利貞誠太乙之𤣥貺自将到府便麗于宫每飲以清池牧于芳草則彌日翹立驅之不前及長風時来㣲雨新霽輙驤首奔騁追之莫及臣某恒親省視専遣柔馴倘駿骨峯生竒毛日就獲登華厩既備屬車逺齊飛兎之名上奉應龍之馭天下大慶微臣至願見今養飼至秋中即専進獻伏惟陛下兼愛好竒想其風彩今謹圖畫随表上進伏乞聖恩宣付史館俾此丕烈垂于無窮臣無任戰越之至
{{SK anchor|為太原李說尚書進白兎表}}{{SK notes|見六百四十二卷進貢門}}
前 人
{{SK anchor|文苑英華卷六百十二}}
<集部,總集類,文苑英華>
</poem></onlyinclude>{{SKQS footer|title=文苑英華|section=卷六百十二|prev=卷六百十一|prev_link=卷0611|next=卷六百十三|next_link=卷0613|type=集}}{{PD-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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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英華 (四庫全書本)/卷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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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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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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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苑英華卷六百二十三 宋 李昉等 編雜諫論一{{SK notes|雜諌論表凡三卷英華所編失年代次序今正之}}
{{SK anchor|諫山陵制度過厚表一首}}
論封建表一首
{{SK anchor|論左右丞湏得其人表一首}}
諫誥難公卿表一首
{{SK anchor|論太子初立請尊賢學表一首}}
論攝養表一首
諫五品已上妻犯姦不没官表二首
請宫中眼花浪見不得輙奏表一首
{{SK anchor|諫東宫物少於魏府長表一首}}
諫欲觀起居紀録表一首
{{SK anchor|諫山陵制度過厚表}}{{SK notes|太宗}} 虞世南{{SK notes|{{YL|貞觀九年}}}}
臣聞古之聖帝明王所以薄葬者非不欲崇髙光顯珍寶具物以厚其親然審而言之髙墳厚隴珍物畢備此適所以為親之累非曰孝也是以深思逺慮安於菲薄以為長久萬代之計割其常情以定之耳昔漢成帝造延昌二陵制度甚厚功費甚多諌大夫劉向上書其言深切皆合事理其略曰孝文居覇陵悽愴悲懐謂羣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紵絮斮陳漆其間豈可動哉張釋之進曰使其中有可欲雖錮南山猶有隙使其中無可欲雖無石槨又何戚焉夫死者無終極而國家有廢興釋之所言為無窮計也孝文寤焉遂以薄葬又漢氏之法人君之在位三分天下貢賦以一分入山陵武帝歴年長久比葬陵中不復容物霍光暗於大體奢侈過度其後至更始之敗赤眉賊入長安破茂陵取物猶不能盡無故聚斂百姓為盜之用甚無謂也魏文帝於首陽東為壽陵作終制其略曰昔堯葬壽陵因山為體無樹無封無立寢殿園邑為棺槨足以蔵骨為衣衾足以朽肉吾營此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後不知其處無蔵金玉{{SK notes|一作銀}}銅鐵一以瓦器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是無不掘之墓䘮亂以來漢氏諸陵無不發掘乃至玉柙金縷骸骨並盡豈不重痛哉若違詔妄有變改吾為戮屍於地下死而重死不忠不孝使魂而有知將不福汝以為永制蔵之宗廟魏文此制可謂逹於事矣向使陛下徳止如秦漢之君臣則緘口而已不敢有言伏見聖徳髙逺堯舜猶所不逮而俯與秦漢之君同為奢泰捨堯舜殷周之節儉此臣所以戚戚{{SK notes|一作尤戚}}也今為丘隴如此其内雖不蔵珍寶亦非{{SK notes|一作無}}益也萬代之後人但見高墳大塜{{SK notes|一作墓}}豈謂無金玉也{{SK notes|一作即}}臣之愚計以為漢之{{SK notes|一作文}}㶚陵既因山勢雖不起墳自然高顯今之所卜地勢即平不可不起宜依白虎通所陳周制為三仞之墳其方中制度庶{{SK notes|一作事}}事減少事竟之日刻石於陵側明丘封大小髙下之式明器所湏皆以瓦木合於禮文一不得用金銀銅鐵使後{{SK notes|一作萬}}代子孫並皆遵奉一通蔵之宗廟豈不美乎且臣下除服用三十六日已依㶚陵今為墳隴又以長陵為法恐非所宜伏願深覽古今為長久之慮臣之心赤唯願萬嵗之後神通常安陛下之孝名{{SKchar|3951}}於無窮耳
{{SK anchor|論封建表}}{{SK notes|太宗}} 顔師古
臣師古言臣伏聞前年親發聖慮將降明勑博問卿士議欲封建斯誠天機獨悟妙䇿深逺既合事宜實惟治要然而議者不一各執異端或欲追法殷周逺尊上古天下之地盡為封國庶姓羣官皆錫茅社或云承弊之後人稀土曠封建之事並未可行不臻至理兩失其中何者今古異俗文質不同不可空採虛名以乖實効若即廢罷州縣分為列國無功而受封爵庶姓而専臣吏非直於理不合亦自制度難成至於盤石之基實資藩屏皇枝帝子維城是寄伏以漢祖撥亂懲艾前失大啟九國雜行覇道規模𢎞逺歴祚延長近代澆浮不樹宗子雖有王侯之號了{{SK notes|一作而}}無藩輔之實故易為傾動顛而不扶前哲往賢論之已備臣愚以為當今之要莫如量於逺近分置王國均其戸邑强弱相濟畫野分疆不得過大間以州縣雜錯而居互相維持永無傾奪使各守其境而不能為非協力同心則足扶京室陛下然後命分諸子各就封之為置官僚皆一省選用法令之外不得擅作威刑朝貢禮儀具為條式一定此制萬世永久則狂狡絶暴慢之心本朝無怵惕之慮臣輙獻愚管伏聽採擇塵黷非宜退増戰懼惶恐謹言
論左右丞湏得其人表 劉 洎{{SK notes|{{YL|貞觀十一年}}時為治書侍御史}}
臣某言臣聞尚書萬機實為政本伏尋此選授受誠難是以八座比於文昌二丞方於管轄爰至郎曹{{SK notes|舊唐書本傳作曹郎}}上應列宿苟非稱職竊位興譏伏見比來尚書省詔勑稽停文案壅滯臣誠雖庸劣請述其源貞觀之初未有令僕于時省務繁雜倍多於今而左丞戴冑右丞魏徵並曉逹吏方質性平直事應彈舉無所廻避陛下又假以恩慈自然肅物百為{{SK notes|唐書作司}}匪懈抑此之由及杜正倫續任右丞頗亦厲下比者綱維不舉並為勲親在位品{{SK notes|貞觀政要作器}}非其任功勢相傾凡在官寮未循公道雖欲自强先懼囂謗所以郎中抑{{SK notes|政要作與}}奪唯事諮稟尚書依違不能{{SK notes|唐書作得}}斷決或憚聞奏故事稽延案雖理窮仍更盤下去無程限來不責遲一經出手便渉年嵗{{SK notes|唐書作載}}或希旨失情或避嫌抑理勾司以案成為事了不究是非尚書用便僻為奉公莫論當否遞相姑息唯務彌縫且選賢授能非才莫舉天工人代焉可妄加至於懿戚元勲但宜優其禮秩或年高耄及或積病智昏既無益於時宜當致之以閒逸久妨賢路殊為不可將救兹宿弊且宜精簡四員{{SK notes|致要作尚書}}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如並得人自然綱維恪{{SK notes|唐書作畧政要作備}}舉亦當矯正趨競豈唯息其稽滯而已{{SK notes|二字唐書作哉}}
此篇六百九十六卷疏門重出今已削去
{{SK anchor|諫誥難公卿表}}{{SK notes|太宗}} 前 人
臣某言臣聞帝王之與凡庶聖哲之與庸愚上下相懸擬倫斯絶是知{{SK notes|文粹作若乃}}課{{SK notes|舊唐書作以}}至愚而對至聖以極卑而對極尊徒思自强不可得也陛下降恩旨假慈顔凝旒{{SK notes|後篇作神}}以聽其言虛襟以納其說猶恐羣下未敢對{{SKchar|3951}}况動神機{{SK notes|文粹作聰}}縱天辯飾辭以㭊{{SK notes|唐書作拆}}其理援古以排其議欲令凡庶{{SK notes|政要并後篇作蔽}}何階應答臣聞皇天以無言為貴聖人以不言為徳老君稱大辯若訥莊生稱{{SK notes|㑹要後篇作云}}至道無文此皆不欲煩也是以齊侯讀書輪扁竊笑漢皇慕古長{{SKchar|1202}}陳譏{{SK notes|文粹作詞}}此亦不欲勞也且多記則損心多語{{SK notes|文粹作言}}則損氣心氣内損形神外勞初雖不覺後必為累湏為社稷自愛豈為性好自傷乎竊以今日昇平皆陛下力行所至欲其{{SK notes|文粹作令}}長久匪由辯博但當忘彼愛憎慎兹取捨每事敦朴無非至公若貞觀之初則可矣至若秦政强辯失人心於自矜魏文宏才虧衆望於虛說此才辯之累較然可知矣伏願略兹雄辯浩然養氣簡彼緗圖{{SK notes|後篇作宏機}}淡焉怡目{{SK notes|唐書作自怡後篇作恬想}}固萬壽於南山齊百姓於東戸則天下幸甚皇恩斯畢矣{{SK notes|文粹後篇作皇恩斯畢天下幸甚}}
此篇六百七十五卷書門重出今已削去
{{SK anchor|論太子初立請尊賢學表}}{{SK notes|後篇作請太子尊賢重道書}}
前 人
臣某言臣聞郊迎四方孟侯所以成徳齒學三讓元良由是作貞斯皆屈主祀{{SK notes|後篇作禮}}之尊申下交之{{SK notes|後篇有明字}}義故得芻言咸薦睿問傍通不出軒庭坐知天壤率由兹道永為鴻基{{SK notes|後篇作業}}者焉至若生乎深宫之中長乎婦人之手未嘗識憂懼無由曉風俗雖復神機不測天縱生知而開物成務終由外奬夫宗彼干籥聽兹謡頌何以辨章庶績甄覈彛倫歴考賢聖咸資琢玉是故周儲上哲師望奭而加裕漢嗣{{SK notes|政要作兩}}深仁引園綺而昭徳原夫太子宗祧是繫善惡之際興亡斯在不勤乎始{{SK notes|合要作苟不勤始}}將悔於終是以晁錯上書令先通政術賈誼獻䇿務前知禮教竊惟皇太子玉裕挺生金聲夙振明允篤誠之美孝友仁義之方皆挺自天姿非勞審諭是以華夷仰徳翔沛希風矣然則{{SKchar|3465}}門視{{SK notes|後篇作問}}膳已表於三朝藝宫論道宜𢎞於四術雖則春秋鼎盛飭躬有漸實恐嵗月易往惰業興譏{{SK notes|後篇作志業難成}}取適宴安言{{SK notes|唐書後篇作方}}從此始臣以愚短幸叅侍從恩廣離明輕願聞徹不敢曲陳故事請以聖徳言之伏惟陛下誕叡膺圖登庸歴試多才多藝道著於匡時允武允文功成於{{?|⿱莫糸}}祀萬方即序九圍清晏尚且雖休勿休日慎一日求異聞於振古勞睿思於當年乙夜觀書事髙漢帝馬上披卷勤過魏后陛下自勵如此而令太子優游棄日不習圖書臣所未諭一也加以暫屏機務即寓雕蟲紆{{SK notes|唐書作綜}}實思於天文則長河韜映摛玉字於仙札則霽{{SK notes|唐書作流}}霞成彩固以錙銖萬代冠冕{{SK notes|政要作首冠}}百王屈宋不足以升堂鍾張何階於入室陛下自好{{SK notes|㑹要作好古}}如此而令太子悠然静處不尋篇翰臣所未諭二也陛下備該{{SK notes|後篇作通}}衆藝{{SK notes|唐書作歴該衆妙}}獨秀寰中猶晦天聰{{SK notes|唐書作聽}}俯詢凡職聽{{SK notes|後篇作視}}朝之隙引見羣儒{{SK notes|㑹要并後篇作官}}降以温顔訪以今古故得朝廷是非里閭好惡凡有巨細必闗聽覽陛下自行{{SK notes|唐書作好後篇作為}}如此而令太子久入趨侍不接正人臣所未諭三也陛下若謂無益則何事勞神若謂有成則宜申貽厥後蔑而不急未見其可伏願俯惟{{SK notes|政要作推}}睿範訓及儲君授以良書娛之嘉客朝{{SK notes|唐書作晨}}披經史觀成敗於前蹤晚接賔遊訪得失於當代間以書札繼以篇章則日聞其所未聞日見其所未見副徳逾{{SK notes|後篇作愈}}光羣生之福也竊以良娣之選遍於中國仰惟聖㫖本求内助防㣲慎逺之慮固非羣臣所測暨乎㣲簡人物則與聘納相違監撫二周未延一士愚謂内既如彼外亦宜然者恐招物議將謂陛下重内而輕外也古之太子問安而退所以廣敬於君父異宫而處所以分别於嫌疑令太子一侍天闈動移旬朔師傅以下無由接見假令供奉有隙蹔還東宫朝謁{{SK notes|政要作拜}}既疏且{{SK notes|政要作但}}事欣仰規諌之道故所未暇陛下不可以親教宫寀無因{{SK notes|唐書作由}}以進言雖有具寮竟將何補伏願俯循前躅稍抑下流𢎞逺大之規展師友之義則離{{SK notes|唐書作儲}}徽克茂帝圖斯廣凡在黎元孰不慶頼太子温良恭儉聰明睿哲含靈所悉臣豈不知而淺識勤勤思効愚衷者願滄溟益潤日月増華也云云
此篇六百七十七卷重出今已削去
{{SK anchor|論攝養表}}{{SK notes|太宗}} 岑文本
臣某言臣聞生者天地之大徳人者有生之最靈是以物無大小咸愛其命人無貴賤咸惜其生故聖人𢎞全身之道而能免於憂患賢者著養生之術而能終其壽考嵇康有云導養得理以盡性命上獲千餘嵗下可數百年而皆不精故罕能得之又云夫為稼於湯代偏有一溉之功雖同焦爛必溉者後枯然則一溉之益不可誣矣誠哉斯言實為篤論但養生之術固非一途詳求至理語其大略莫若順陰陽之序節寒温之中何則人資陰陽以育俟寒温以成雖禀於五常而連類於萬物在春夏也萬物因而生長人亦宜㣲受温暖以豐其肌膚在秋冬也萬物因而收成人亦宜㣲受寒凉以堅其筋骨是以貧賤之人皆順其性而疾病者少富貴之人多違其真而疾病者多是知春生夏長秋收冬蔵此天道之大經也不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故日月四時之順不可失也仲長統曰百年者人之常壽之上者也順四時節飲食適衣服逺聲色避災患者躋上壽之常道至於吐故納新熊經鴟顧此乃山林之術非廟堂所行養生之要唯斯而已竊惟帝王之位尊貴斯極夏則複殿清暑長廡生寒金罍浮蟻無赫曦之色玉饌含氷有凄凉之氣冬則温室墐戸曲房掩軒前盈獸炭輕扇可以在握躬御狐白㣲汗可以沾襟斯皆陰陽交易寒温過度雖適一時之性實乖四序之宜故荀卿曰喜怒哀樂好惡必得其中所以養神也寒温盈虛消息必得其中所以養氣也{{SKchar|3465}}興動静屈伸必得其中所以養體也是知攝生之道必在得宜况陛下憂勤之心勞於内豈可使冬夏之節候虧於外哉伏願降日月之明覽聖賢之旨順陰陽之序節寒温之中則南山之壽更増於億年北極之尊永固於萬國云云
{{SK anchor|諫五品以上妻犯姦不没官表}}{{SK notes|太宗}}
{{SK anchor|褚遂良}}
臣遂良言臣聞大聖文明必垂憲法使聽之者知善聞之者自新謂之中刑而終久無弊糠粃古昔而樹之風聲冠盖百王光兹至道伏惟陛下心記五車坐談千卷斷決機務必先至理臣昨日伏見勑門下五品已上官人妻及女等有犯罪者並沒為官婢夫犯惡逆始用此刑不然歴代雜刑曽無此凖聖主可以理干臣乞以一理敢煩天聽夫禁穢防姦既張羅網生民干犯必有其事今忽有三公六尚書等官當重寄或有子數人半居文武而此三公六尚書之婦忽犯姦淫披猖衢路沒為官婢其夫既耻其子亦愧更何顔以在列亦無面以當官合門耻辱一時俱弃至於九卿之室十二衞將軍之妻沒為官婢夫豈不愧雖有文武之榦珪璋之質朝廷之所嗤笑儕流之所指㸃自貽伊戚理湏屏跡臣恐失諸人倫其從此起是以古者存其大體而略其細㣲掩其家室而用其才能若沒其女亦為狼狽厥父與兄胡顔自處乞陛下審教化之本詳刑罰之要臣甘從鼎鑊更請一言忽若郡王近親縣主宻屬有如此者若為處置若沒為官婢則非復國章若不為{{SKchar|1983}}則同罪異罰臣詳案前載叅驗當今輕敢思量實為不可臣荷陛下殊恩擢居近侍披跡庸流位班四品官髙禄厚於臣願足俛仰而無{{SKchar|1983}}過從容而恱聖顔所以敢犯雷電獻心帷扆者夙奉深恩願罄㣲節昔臣有慕汲黯而願其后為堯舜守兹愚誠欲崇主徳雖則畏懼必冀陳聞伏願天明一垂矜察陛下必以為此事難容理湏懲肅可更付近臣詳議増加其罪臣未敢出勑手執踟蹰敢冐宸嚴伏待罪憲
第二表 前 人
臣遂良言昔人輸冩至誠必通幽顯是以落日廻光飛泉上出臣丹心不著空祈聽覽擢臣之髪不足讎{{SKchar|1983}}臣今月五日詣䖍化門進封表論五品以上官人妻及女等有犯罪者沒為官婢既未逹旨下情惶懼臣又再三思量實為不可唯有身犯叛逆天下不容妻女等始合配沒自兹以往曽無比例若犯姦罪身即沒官不敬舅姑則依常律自非中刑不可為教至於一婦沒官其夫及子同宗合門有大羞辱見在朝者皆不可用郡王近親縣主宻戚或有如此事並具前表夫帝王作典謂之利用恐其罪而化之不因其罪而利之不驚人心不興物議教民以善不為異罰則三皇以來二百餘帝禁止姦穢皆無此法至於明聖獨用此刑既慙古昔終塵徳義然則刑為政教之用政為宗稷之本若再三如此天下依行臣恐政道因兹漸就流壊是以不避嚴誅更敢一請若即班行四方談議臣緘口不言罪合萬死執以陳聞伏候刑憲謹言
{{SK anchor|請宫中眼花浪見不得輙奏表}}
前 人
臣遂良言昔者聖人之於鬼神也聞之而不獨信知之而不専恃是以顓頊依於鬼神制之以正不懼驚異増脩仁徳孔子不語怪力亂神伏惟陛下氣盖區中威移海外擁百萬之陣頓九夷之顙自書史所載未之前聞夫人歡樂則意氣髙悲哀則膽力少自不可信兹訛惑轉移常操而宫中嬪列謂之婦人恇弱周章眼花浪見更相恐懼動一驚百雖有孟賁壯志孔翟精誠終不免聽之心疑聞之意動變異之來具諸前志自湏制之以貞正厲之以安静謂之為吉則變謂之為祥則嘉如臣愚見宜勑宫中眼花不浪見不得報告傍人更相恐動亦不得専輙奏聞如此而不安然臣受死罪謹録前載所見皆為吉慶具别狀以聞
{{SK anchor|諫東宫物少於魏府長表}}{{SK notes|通鑑在{{YL|貞觀十六年}}政要作十三年非}}
前 人
臣遂良言昔聖人制禮尊嫡卑庶謂之儲君道亞睿極其為崇重用物不計泉貨財帛與王者共之庶子體卑不得為例所以塞嫌疑之漸除禍亂之源而先王必本人情然後制法知有國家必有嫡庶然庶子雖愛不得超越嫡子正體特湏尊崇如當親者疎當尊者卑{{SK notes|一句一作不能明立定分}}則佞巧之姦乗機而動私恩容分{{SK notes|舊唐書作宫公}}或至亂國伏惟陛下功超邃古道冠百王發號施令為世作法一日萬機未盡其美{{SK notes|唐書作武未盡美}}臣職在諌諍無容静嘿伏見東宫料物嵗得四萬叚付市貨賣凡直一萬一千貫魏府别州封及廪物一年凡直一萬六千貫此便儲后俸料飜少於諸藩{{SK notes|唐書作魏王}}朝野聞見以為非是{{SK notes|唐書作不以為是}}陛下往年行幸自洛陽還太子於闕首獻食家令無物可用遂内出綾綵貨充鼎實預是宫臣誰不聞見陛下必以為魏府支用見不足人多費廣此理可通然則至於儲君更宜増益臣謹按文帝披輿地圖等儲君戸口諸子租嵗不過二千萬明徳馬后為言亦不偏得此方防其嗜慾節其驕恣伏願陛下頗擇漢世𢎞蕩無偏儲君之用㣲附古者然晉王陛下親自撫養至於成立上聖深慈偏所鍾愛傳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忠孝恭儉義方之謂國家於東宫略同魏府即日所覩未有殊别語其將來不可不慮若多其室宇唯欲崇髙賜以金貝使其盈積家人多於餘國良馬超於列藩王成童之年已得如此長世以後嗜慾方生嵗増則欣喜㣲減則失意財多則溢罕有克全寵禄過驕安能自制昔漢竇太后及景帝遂驕恣梁孝王封四十餘城苑方三百里大治宫室複道彌望財巨萬計入警出蹕小不得意發病而死宣帝亦驕恣淮陽憲王幾至放敗輔以退讓之臣僅乃獲免伏願陛下{{SK notes|四字唐書作且魏}}王既新出閤恒存禮制{{SK notes|政要作訓唐書作則}}言提其耳且示節儉自可在後月加嵗増愛子豈慮不足微臣庸暗不知大體所有管見願悉言之特願天明曲垂省覽即日諸王僚佐皆選上才或榦職有餘識見猶闕莫不誘王財賄偏曲聞奏他王皆不得我王獨得之以此自矜以兹為美即日僚佐率多如此愚臣所見特謂不然傳曰上之化下如風之靡草也則衆人萬語不及陛下一言能成就保全唯在陛下留意子弟置嚴師傅諸王之國帝弟歸藩何嘗不徳音懇切示其成敗此皆皇唐美制以為稱首諸王尊奉則無{{SKchar|1983}}失然則芻蕘之說更有可觀愚臣千慮或一可採伏願陛下廣加教諭他王皆求請有一王獨足陛下則崇賞之他王皆戲有一王獨愛學陛下則崇賞之他王好獵有一王獨不遊陛下則崇賞之他王皆營作有一王獨静處陛下則崇賞之上好之則下為之上賞之則下趨之雕琢諸王皆成退素如斯䧟敗臣所不聞薰風所扇日馳千里既教{{SK notes|唐書作敦}}之以謙儉又勸之以文學惟忠惟孝因而奬之道徳齊禮乃為良器此所謂聖人之教不肅而成者也臣以不才叨居諌職甘從鼎鑊輕敢以聞煩讟之{{SKchar|1983}}伏増戰懼
{{SK anchor|諌欲觀起居紀録表}}{{SK notes|太宗}} 朱子奢{{SK notes|貞觀中}}
臣子奢言今月十六日陛下出聖㫖發徳音以起居紀録書帝王臧否前代但蔵之官人主不見今欲親自觀覽用知得失愚以為聖徳在躬舉無過事史官所述義歸盡善陛下獨覽起居於事無失若以此法傳示子孫竊有未喻大唐雖七百之祚天命無改至於曽𤣥已後或非上智但中主庸君飾非䕶短見時史直辭極陳善惡未必省躬罪已唯當致怨史官但君上尊嚴臣下卑賤有一於此何地逃刑既不能朱雲廷折董狐無隠排霜觸電無顧死亡唯應希風順旨全身逺害悠悠千載何以聞乎所以前代不觀盖為此也其或有未允謹以奏聞伏待刑憲
文苑英華卷六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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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Ham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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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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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自清 */
257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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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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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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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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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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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small>
</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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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談抽煙]]、'''[[經典常談]]'''、[[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揚州的夏日]]、[[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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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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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T16:01:46Z
Hamham
27680
/* 專題類別散文 */
2571689
wikitext
text/x-wiki
[[File:Hamham's homepage.png|无框|居中|1000px]]
==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small>
</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談抽煙]]、'''[[經典常談]]'''、[[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揚州的夏日]]、[[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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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90
2571689
2025-06-20T16:02:12Z
Hamham
27680
/* 朱自清 */
2571690
wikitext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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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small>
</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揚州的夏日]]、[[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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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691
2571690
2025-06-20T16:04:49Z
Hamham
27680
/* 朱自清 */
2571691
wikitext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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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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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small>
</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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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背影》序]]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揚州的夏日]]、[[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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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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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6:28:26Z
Hamham
27680
/* 專題類別散文 */
2571778
wikitext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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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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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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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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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small>
</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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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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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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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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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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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揚州的夏日]]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背影》序]]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揚州的夏日]]、[[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qtijh62bqelgnbfnpvvk6yc7ycxf9ts
2571779
2571778
2025-06-21T06:29:19Z
Ham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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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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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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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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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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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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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small>
</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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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揚州的夏日]](朱自清)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揚州的夏日]]、[[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背影》序]]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揚州的夏日]]、[[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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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780
2571779
2025-06-21T06:30:17Z
Hamham
27680
/* 朱自清 */
2571780
wikitext
text/x-wiki
[[File:Hamham's homepage.png|无框|居中|1000px]]
==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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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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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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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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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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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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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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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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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揚州的夏日]](朱自清)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揚州的夏日]]、[[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背影》序]]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84bqaip624pm7phpwti8rbu951m8f1d
2571803
2571780
2025-06-21T07:29:54Z
Hamham
27680
/* 朱自清 */
2571803
wikitext
text/x-wiki
[[File:Hamham's homepage.png|无框|居中|1000px]]
==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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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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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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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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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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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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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揚州的夏日]](朱自清)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揚州的夏日]]、[[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背影》序]]、[[《你我》自序]]、[[論無話可說]]、[[冬天]]、[[擇偶記]]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n0ctsy5v3jocucjmufflynnlx3xwyfm
2571825
2571803
2025-06-21T09:46:37Z
Hamham
27680
/* 專題類別散文 */
2571825
wikitext
text/x-wiki
[[File:Hamham's homepage.png|无框|居中|1000px]]
==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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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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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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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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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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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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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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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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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揚州的夏日]]、[[南京]]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揚州的夏日]]、[[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背影》序]]、[[《你我》自序]]、[[論無話可說]]、[[冬天]]、[[擇偶記]]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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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826
2571825
2025-06-21T09:47:06Z
Hamham
27680
/* 朱自清 */
2571826
wikitext
text/x-wiki
[[File:Hamham's homepage.png|无框|居中|1000px]]
==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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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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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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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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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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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揚州的夏日]]、[[南京]]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揚州的夏日]]、[[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背影》序]]、[[《你我》自序]]、[[論無話可說]]、[[冬天]]、[[擇偶記]]、[[南京]]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eu12t9lw6pazi3vebr0rb60tjaf3j2e
2571833
2571826
2025-06-21T10:03:57Z
Hamham
27680
2571833
wikitext
text/x-wiki
[[File:Hamham's homepage.png|无框|居中|1000px]]
==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一 單不庵先生來書]]/601
*[[二 答單不庵先生書]]/602
*[[三 單不庵先生二次來書]]/605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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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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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引言/401
*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二 他的恩師 龍研仙先生/404
*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四 海上的救星/408
*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附論他的宗教信仰)/451
*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校勘後記]]/548
*[[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 芝翁]]/554
*[[後記 毛子水]]/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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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胡適文集(八)==
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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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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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歐遊雜記]](朱自清)、[[揚州的夏日]]、[[南京]]、[[潭柘寺戒壇寺]]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憶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憶王國維:[[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郁達夫:[[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
**朱自清:[[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
**聞一多:[[悼瑋德]]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郁達夫)|青煙]]、……、[[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城裡的吳山]]、[[過富春江]]、[[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雪夜 (郁達夫)|雪夜]]、[[病閑日記]]、[[致王映霞的一封信]]
==[[author:朱自清|朱自清]]==
*已錄校:[[揚州的夏日]]、[[談抽煙]]、'''[[經典常談]]'''、[[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論雅俗共賞]]、[[論詩學門徑]]、[[論百讀不厭]]、[[古文學的欣賞]]、'''[[古詩十九首釋]]'''、[[中國文評流別述略]]、[[論無話說]]、'''[[歐遊雜記]]'''、[[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一封信]]、[[《梅花》後記]]、[[兒女]]、[[旅行雜記]]、[[ 《背影》序]]、[[《你我》自序]]、[[論無話可說]]、[[冬天]]、[[擇偶記]]、[[南京]]、[[潭柘寺戒壇寺]]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此前文章均已對照《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工具==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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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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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管理員的離任指引|管理員的離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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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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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議首頁展示最近完成的作品|提議首頁展示最近完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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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bbb;"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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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Sannita (WMF)|Sannita (W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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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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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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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text-align: right;" | 15
| [[:Wikisource:写字间#新人,想编辑条目,我需要向导和帮助|新人,想编辑条目,我需要向导和帮助]]
| style="text-align: right;" | 7
| style="text-align: right;" | 3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Andayunxiao|Andayun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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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yle="text-align: right;" | 16
| [[:Wikisource:写字间#整合管理員指引及管理員的離任指引|整合管理員指引及管理員的離任指引]]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fe;" | 11
| style="text-align: right;" | 4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 style="background-color: #ddd;"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5-06-03T22:48:00.000Z" | 2025-06-04 <span style="color: blue;">06:48</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17
| [[:Wikisource:写字间#修訂投票資格|修訂投票資格]]
| style="text-align: right;background-color: #ffe;" | 13
| style="text-align: right;" | 5
|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 data-sort-type="isoDate" data-sort-value="2025-06-15T23:48:00.000Z" | 2025-06-16 <span style="color: blue;">07:48</span>
|-
| style="text-align: right;" | 18
| [[:Wikisource:写字间#重选管理员建议|重选管理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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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解决方法3_问卷调查|解决方法3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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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建議為缺筆避諱字建立專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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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整合管理員指引及管理員的離任指引|整合管理員指引及管理員的離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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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修訂投票資格|修訂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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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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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重选管理员建议|重选管理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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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及模板更新|提及模板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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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社群首頁更新|社群首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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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请各位不翻2025年6月8日前旧账|请各位不翻2025年6月8日前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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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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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解决方法3_问卷调查|解决方法3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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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這是什麼字?|這是什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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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银色雪莉|银色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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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議首頁展示最近完成的作品|提議首頁展示最近完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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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通用行為準則協調委員會動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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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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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整合管理員指引及管理員的離任指引|整合管理員指引及管理員的離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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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修訂投票資格|修訂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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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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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重选管理员建议|重选管理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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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提及模板更新|提及模板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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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社群首頁更新|社群首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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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请各位不翻2025年6月8日前旧账|请各位不翻2025年6月8日前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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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Liuxinyu970226|Liuxinyu97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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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有限任期制|有限任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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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Ericliu1912|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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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解决方法3_问卷调查|解决方法3 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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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維基小霸王|維基小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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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kisource:写字间#2025年第25期技術新聞|2025年第25期技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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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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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max-width: 24em" | <small>[[:Wikisource:写字间#Wikimedia_Foundation_Board_of_Trustees_2025_-_Call_for_Candidates|<span lang="en" dir="ltr">Wikimedia Foundation Board of Trustees 2025 - Call for Candidates</span>]]</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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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word-break: break-all;">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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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mw-collapsible mw-collapsed" style="float: left; margin-left: .5em;;{{#if:{{{no_time_legend|}}}|display:none;|}}"
! title="From the latest bot edit" | 發言更新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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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ar}}
[[Category:维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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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陵無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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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T15:54:30Z
Midl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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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257168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乾陵無字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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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武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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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雍州金石記]]》:「碑側鐫龍鳳形,其面及陰俱無字。」
}}
{{Center|[[File:Qianling_Mausoleum_40_2013-08.JPG|500px|乾陵無字碑]]}}
{{唐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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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顧影含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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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0:59:23Z
顧影含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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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874
wikitext
text/x-wiki
大家好。我目前元雜劇的處理停擺。
我讀的是理工科系,只是個坐不住的傢伙,按捺不住對文學的愛好。但我對古文的理解恐怕不深,尚祈各路高手不吝賜教。
<div style="float:right">
{|
|{{Userbox|white|#B8A1CF|[[File:The Logo of 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svg|43px]]|為[https://zh.wikipedia.org/wiki/國立清華大學 <big>新竹清華大學</big>]之學生。 }}
|-
|{{Userbox|white|#F08080|[[File:Kangxi Style Kangxi Radical 195.svg|43px]]|喜歡自稱為「<big>魚魚魚</big>」 |}}
|-
|{{Userbox|white|#AFEEEE|[[File:Yu Xuanji.jpg|43px]]| 喜歡「<big>[[Author:魚玄機|魚玄機]]</big>」 |}}
|}
</div>
*<big>好用的參考資料</big>
日本的古文整理:[https://wagang.econ.hc.keio.ac.jp/~chengyan/index.php?FrontPage 中国都市芸能研究会]
日本:[http://dl.ndl.go.jp/ 国立国会図書館]
倉頡碼找冷僻字形:[https://zidian.911cha.com 新华字典]
==我開心的條目==
<small>純自己寫著好玩,哈哈。基本上只錄下已處理完成的。</small>
推薦!《[[感天動地竇娥冤]]》、《[[朱太守風雪漁樵記]]》
{{++|元雜劇}}
*[[Author:關漢卿|關漢卿]]:《[[感天動地竇娥冤|竇娥冤]]》、《[[關張雙赴西蜀夢|西蜀夢]]》、《[[關大王獨赴單刀會|單刀會]]》、《[[趙盼兒風月救風塵|救風塵]]》
*[[Author:白樸|白樸]]: 《[[唐明皇秋夜梧桐雨|梧桐雨]]》
*[[Author:馬致遠|馬致遠]]:《[[江州司馬青衫淚|青衫淚]]》
*[[Author:羅貫中|羅貫中]]:《[[宋太祖龍虎風雲會|風雲會]]》
*[[Author:鄭光祖|鄭光袓]]:《[[迷青瑣倩女離魂|倩女離魂]]》
*[[Author:闕名|闕名]]: 《[[朱太守風雪漁樵記|漁樵記]]》、《[[龐涓夜走馬陵道|馬陵道]]》
{{++|清雜劇}}
*[[Author:王夫之|王夫之]]:《[[龍舟會烈女報冤|龍舟會]]》([[船山遺書]])
{{++|近期擬工作條目}}
*[[Author:馬致遠|馬致遠]]:《[[破幽夢孤雁漢宮秋|漢宮秋]]》
*[[Author:白樸|白樸]]: 《[[裴少俊牆頭馬上|牆頭馬上]]》
*[[Author:喬吉|喬吉]]: 《[[玉簫女兩世姻緣|兩世姻緣]]》
*[[Author:關漢卿|關漢卿]]:《[[閨怨佳人拜月亭|拜月亭]]》、《[[望江亭中秋切鱠|望江亭]]》
*[[Author:紀君祥|紀君祥]]:《[[冤報冤趙氏孤兒|趙氏孤兒]]》
*[[Author:李好古|李好古]]:《[[沙門島張生煮海|張生煮海]]》
*[[Author:楊顯之|楊顯之]]:《[[臨江驛瀟湘秋夜雨|瀟湘夜雨]]》
*[[Author:康進之|康進之]]:《[[梁山泊李逵負荊|李逵負荊]]》
*[[Author:鄭延玉|鄭延玉]]:《[[看錢奴買冤家債主|看錢奴]]》
==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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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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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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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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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liu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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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這樣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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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title =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lawmaker = 1946年国际卫生会议通过<br />2005年第五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第四次修正
|year = 2005 |month = 9 |day = 15
|type = 条约
|theme = 世界卫生组织
|theme2 = 国际组织组织法规
|portal = 联合国/国际法
}}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 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1 本组织法是由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九日至七月二十二日在纽约召开的国际卫生会议通过的,六十一个国家代表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署(《世界卫生组织正式记录》第 2 号第 100 页),并于一九四八年四月七日[[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1946年)|生效]]。第二十六届、第二十九届、第三十九届和第五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修正案(WHA26.37、WHA29.38、WHA39.6 及 WHA51.23 号决议)分别于一九七七年二月三日、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和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并编到本文本中。
2 基 本 文 件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
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第一章 — 宗旨
第一条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
高可能水准。
第二章 — 职掌
第二条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
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
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
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
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
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
生各点;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3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
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
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
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
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
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
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
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第三条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第四条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
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4 基 本 文 件
第五条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
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
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
一届开会前为之。
第六条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
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
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第七条1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
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
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第八条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
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
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
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第四章 — 机关
第九条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1 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5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第十条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第十一条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
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
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第十二条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第十三条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
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第十四条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
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第十五条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
之。
第十六条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
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6 基 本 文 件
第十七条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 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
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
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
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
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
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
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
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
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7
第十九条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
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
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第二十条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
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
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
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第二十一条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
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
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
签。
第二十二条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
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
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
建议。
8 基 本 文 件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
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
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
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第二十五条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
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
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
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第二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二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
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9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
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
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
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第二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第七章 — 秘书处
第三十条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
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
政首长。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
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
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
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
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
域行政局。
10 基 本 文 件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
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
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
合。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
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
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
行为。
第八章 — 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
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
事项。
第三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
少每年举行一次。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1
第四十条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
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
之委员会。
第九章 — 会议
第四十一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
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 派遣代表出席上述
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
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
之。
第四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第十章 — 总部
第四十三条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第四十四条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
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第四十五条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12 基 本 文 件
第四十六条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第四十七条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
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
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
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
协商后决定之。
第四十八条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四十九条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第五十条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
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
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
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
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3
第五十一条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
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第五十二条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
命之。
第五十三条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第五十四条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
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
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
尽速完成。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第五十五条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第五十六条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
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
额。
第五十七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
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
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14 基 本 文 件
第五十八条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
酌动用。
第十三章 — 表决
第五十九条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第六十条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
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 依照本组织法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
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
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
(一)(二)两项之规定。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第六十一条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第六十二条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
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第六十三条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
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5
第六十四条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
之。
第六十五条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
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第六十六条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
行为能力。
第六十七条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
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
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第六十八条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
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第六十九条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
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
同意票通过之。
16 基 本 文 件
第七十条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
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七十一条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
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
商合作。
第七十二条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
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
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
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十七章 — 修改
第七十三条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
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
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第十八章 — 解释
第七十四条1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1 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
效。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7
第七十五条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
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第七十六条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
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第七十七条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
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第七十八条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第七十九条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第八十条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
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18 基 本 文 件
第八十一条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
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第八十二条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
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
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
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
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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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 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1 本组织法是由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九日至七月二十二日在纽约召开的国际卫生会议通过的,六十一个国家代表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署(《世界卫生组织正式记录》第 2 号第 100 页),并于一九四八年四月七日[[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1946年)|生效]]。第二十六届、第二十九届、第三十九届和第五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修正案(WHA26.37、WHA29.38、WHA39.6 及 WHA51.23 号决议)分别于一九七七年二月三日、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和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并编到本文本中。
2 基 本 文 件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
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第一章 — 宗旨
第一条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
高可能水准。
第二章 — 职掌
第二条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
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
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
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
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
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
生各点;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3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
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
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
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
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
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
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
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第三条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第四条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
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4 基 本 文 件
第五条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
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
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
一届开会前为之。
第六条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
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
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第七条1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
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
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第八条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
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
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
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第四章 — 机关
第九条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1 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5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第十条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第十一条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
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
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第十二条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第十三条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
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第十四条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
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第十五条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
之。
第十六条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
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6 基 本 文 件
第十七条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 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
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
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
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
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
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
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
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
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7
第十九条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
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
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第二十条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
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
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
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第二十一条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
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
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
签。
第二十二条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
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
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
建议。
8 基 本 文 件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
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
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
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第二十五条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
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
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
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第二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二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
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9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
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
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
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第二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第七章 — 秘书处
第三十条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
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
政首长。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
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
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
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
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
域行政局。
10 基 本 文 件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
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
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
合。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
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
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
行为。
第八章 — 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
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
事项。
第三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
少每年举行一次。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1
第四十条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
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
之委员会。
第九章 — 会议
第四十一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
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 派遣代表出席上述
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
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
之。
第四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第十章 — 总部
第四十三条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第四十四条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
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第四十五条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12 基 本 文 件
第四十六条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第四十七条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
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
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
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
协商后决定之。
第四十八条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四十九条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第五十条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
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
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
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
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3
第五十一条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
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第五十二条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
命之。
第五十三条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第五十四条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
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
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
尽速完成。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第五十五条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第五十六条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
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
额。
第五十七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
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
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14 基 本 文 件
第五十八条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
酌动用。
第十三章 — 表决
第五十九条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第六十条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
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 依照本组织法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
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
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
(一)(二)两项之规定。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第六十一条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第六十二条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
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第六十三条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
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5
第六十四条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
之。
第六十五条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
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第六十六条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
行为能力。
第六十七条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
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
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第六十八条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
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第六十九条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
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
同意票通过之。
16 基 本 文 件
第七十条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
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七十一条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
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
商合作。
第七十二条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
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
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
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十七章 — 修改
第七十三条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
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
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第十八章 — 解释
第七十四条1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1 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
效。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7
第七十五条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
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第七十六条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
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第七十七条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
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第七十八条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第七十九条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第八十条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
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18 基 本 文 件
第八十一条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
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第八十二条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
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
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
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
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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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 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
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第一章 — 宗旨
第一条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
高可能水准。
第二章 — 职掌
第二条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
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
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
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
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
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
生各点;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3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
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
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
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
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
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
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
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第三条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第四条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
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4 基 本 文 件
第五条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
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
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
一届开会前为之。
第六条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
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
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第七条1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
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
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第八条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
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
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
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第四章 — 机关
第九条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1 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5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第十条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第十一条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
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
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第十二条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第十三条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
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第十四条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
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第十五条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
之。
第十六条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
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6 基 本 文 件
第十七条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 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
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
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
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
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
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
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
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
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7
第十九条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
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
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第二十条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
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
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
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第二十一条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
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
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
签。
第二十二条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
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
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
建议。
8 基 本 文 件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
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
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
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第二十五条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
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
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
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第二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二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
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9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
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
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
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第二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第七章 — 秘书处
第三十条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
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
政首长。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
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
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
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
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
域行政局。
10 基 本 文 件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
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
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
合。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
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
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
行为。
第八章 — 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
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
事项。
第三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
少每年举行一次。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1
第四十条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
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
之委员会。
第九章 — 会议
第四十一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
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 派遣代表出席上述
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
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
之。
第四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第十章 — 总部
第四十三条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第四十四条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
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第四十五条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12 基 本 文 件
第四十六条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第四十七条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
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
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
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
协商后决定之。
第四十八条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四十九条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第五十条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
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
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
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
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3
第五十一条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
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第五十二条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
命之。
第五十三条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第五十四条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
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
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
尽速完成。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第五十五条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第五十六条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
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
额。
第五十七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
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
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14 基 本 文 件
第五十八条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
酌动用。
第十三章 — 表决
第五十九条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第六十条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
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 依照本组织法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
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
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
(一)(二)两项之规定。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第六十一条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第六十二条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
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第六十三条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
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5
第六十四条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
之。
第六十五条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
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第六十六条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
行为能力。
第六十七条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
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
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第六十八条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
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第六十九条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
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
同意票通过之。
16 基 本 文 件
第七十条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
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七十一条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
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
商合作。
第七十二条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
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
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
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十七章 — 修改
第七十三条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
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
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第十八章 — 解释
第七十四条1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1 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
效。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7
第七十五条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
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第七十六条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
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第七十七条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
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第七十八条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第七十九条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第八十条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
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18 基 本 文 件
第八十一条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
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第八十二条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
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
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
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
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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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n|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ref>本组织法是由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九日至七月二十二日在纽约召开的国际卫生会议通过的,六十一个国家代表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署(《世界卫生组织正式记录》第 2 号第 100 页),并于一九四八年四月七日[[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1946年)|生效]]。第二十六届、第二十九届、第三十九届和第五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修正案(WHA26.37、WHA29.38、WHA39.6 及 WHA51.23 号决议)分别于一九七七年二月三日、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和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并编到本文本中。</ref>}}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 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
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第一章 — 宗旨
第一条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
高可能水准。
第二章 — 职掌
第二条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
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
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
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
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
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
生各点;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3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
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
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
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
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
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
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
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第三条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第四条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
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4 基 本 文 件
第五条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
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
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
一届开会前为之。
第六条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
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
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
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
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第八条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
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
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
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第四章 — 机关
第九条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第十条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第十一条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
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
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第十二条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第十三条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
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第十四条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
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第十五条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
之。
第十六条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
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6 基 本 文 件
第十七条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 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
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
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
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
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
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
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
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
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7
第十九条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
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
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第二十条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
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
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
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第二十一条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
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
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
签。
第二十二条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
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
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
建议。
8 基 本 文 件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
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
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
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第二十五条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
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
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
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第二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二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
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9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
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
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
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第二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第七章 — 秘书处
第三十条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
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
政首长。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
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
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
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
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
域行政局。
10 基 本 文 件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
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
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
合。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
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
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
行为。
第八章 — 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
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
事项。
第三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
少每年举行一次。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1
第四十条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
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
之委员会。
第九章 — 会议
第四十一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
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 派遣代表出席上述
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
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
之。
第四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第十章 — 总部
第四十三条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第四十四条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
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第四十五条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12 基 本 文 件
第四十六条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第四十七条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
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
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
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
协商后决定之。
第四十八条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四十九条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第五十条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
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
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
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
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3
第五十一条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
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第五十二条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
命之。
第五十三条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第五十四条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
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
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
尽速完成。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第五十五条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第五十六条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
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
额。
第五十七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
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
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14 基 本 文 件
第五十八条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
酌动用。
第十三章 — 表决
第五十九条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第六十条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
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 依照本组织法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
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
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
(一)(二)两项之规定。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第六十一条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第六十二条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
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第六十三条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
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5
第六十四条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
之。
第六十五条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
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第六十六条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
行为能力。
第六十七条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
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
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第六十八条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
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第六十九条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
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
同意票通过之。
16 基 本 文 件
第七十条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
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七十一条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
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
商合作。
第七十二条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
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
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
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十七章 — 修改
第七十三条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
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
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第十八章 — 解释
第七十四条1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1 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
效。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7
第七十五条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
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第七十六条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
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第七十七条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
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第七十八条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第七十九条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第八十条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
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18 基 本 文 件
第八十一条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
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第八十二条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
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
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
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
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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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n|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ref>本组织法是由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九日至七月二十二日在纽约召开的国际卫生会议通过的,六十一个国家代表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署(《世界卫生组织正式记录》第 2 号第 100 页),并于一九四八年四月七日[[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1946年)|生效]]。第二十六届、第二十九届、第三十九届和第五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修正案(WHA26.37、WHA29.38、WHA39.6 及 WHA51.23 号决议)分别于一九七七年二月三日、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和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并编到本文本中。</ref>}}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 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
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第一章 — 宗旨
第一条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
高可能水准。
第二章 — 职掌
第二条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
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
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
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
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
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
生各点;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3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
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
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
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
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
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
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
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第三条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第四条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
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4 基 本 文 件
第五条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
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
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
一届开会前为之。
第六条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
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
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
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
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第八条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
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
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
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第四章 — 机关
第九条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第十条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第十一条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
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
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第十二条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第十三条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
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第十四条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
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第十五条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
之。
第十六条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
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6 基 本 文 件
第十七条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 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
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
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
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
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
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
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
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
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7
第十九条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
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
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第二十条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
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
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
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第二十一条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
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
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
签。
第二十二条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
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
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
建议。
8 基 本 文 件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
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
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
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第二十五条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
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
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
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第二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二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
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9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
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
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
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第二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第七章 — 秘书处
第三十条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
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
政首长。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
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
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
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
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
域行政局。
10 基 本 文 件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
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
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
合。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
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
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
行为。
第八章 — 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
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
事项。
第三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
少每年举行一次。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1
第四十条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
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
之委员会。
第九章 — 会议
第四十一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
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 派遣代表出席上述
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
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
之。
第四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第十章 — 总部
第四十三条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第四十四条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
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第四十五条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12 基 本 文 件
第四十六条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第四十七条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
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
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
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
协商后决定之。
第四十八条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四十九条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第五十条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
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
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
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
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3
第五十一条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
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第五十二条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
命之。
第五十三条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第五十四条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
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
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
尽速完成。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第五十五条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第五十六条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
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
额。
第五十七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
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
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14 基 本 文 件
第五十八条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
酌动用。
第十三章 — 表决
第五十九条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第六十条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
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 依照本组织法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
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
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
(一)(二)两项之规定。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第六十一条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第六十二条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
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第六十三条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
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5
第六十四条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
之。
第六十五条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
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第六十六条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
行为能力。
第六十七条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
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
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第六十八条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
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第六十九条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
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
同意票通过之。
16 基 本 文 件
第七十条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
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七十一条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
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
商合作。
第七十二条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
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
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
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十七章 — 修改
第七十三条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
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
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第十八章 — 解释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
效。</ref>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第七十五条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
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第七十六条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
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第七十七条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
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第七十八条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第七十九条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第八十条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
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18 基 本 文 件
第八十一条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
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第八十二条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
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
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
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
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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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 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
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
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第一章 — 宗旨
第一条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
高可能水准。
第二章 — 职掌
第二条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
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
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
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
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
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
生各点;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3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
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
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
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
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
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
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
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第三条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第四条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
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4 基 本 文 件
第五条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
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
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
一届开会前为之。
第六条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
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
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
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
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第八条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
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
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
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第四章 — 机关
第九条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第十条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第十一条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
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
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第十二条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第十三条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
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第十四条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
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第十五条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
之。
第十六条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
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6 基 本 文 件
第十七条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第十八条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 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
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
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
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
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
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
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
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
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
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7
第十九条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
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
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第二十条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
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
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
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第二十一条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
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
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
签。
第二十二条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
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
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
建议。
8 基 本 文 件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
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
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
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第二十五条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
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
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
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第二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二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
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9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
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
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
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第二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第七章 — 秘书处
第三十条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
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
政首长。
第三十二条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
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
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
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
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
域行政局。
10 基 本 文 件
第三十四条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
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
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第三十六条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
合。
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
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
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
行为。
第八章 — 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
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
事项。
第三十九条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
少每年举行一次。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1
第四十条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
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
之委员会。
第九章 — 会议
第四十一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
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 派遣代表出席上述
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
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
之。
第四十二条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第十章 — 总部
第四十三条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第四十四条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
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第四十五条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12 基 本 文 件
第四十六条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第四十七条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
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
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
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
协商后决定之。
第四十八条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第四十九条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第五十条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
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
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
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
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3
第五十一条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
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第五十二条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
命之。
第五十三条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第五十四条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
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
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
尽速完成。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第五十五条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第五十六条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
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
额。
第五十七条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
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
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14 基 本 文 件
第五十八条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
酌动用。
第十三章 — 表决
第五十九条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第六十条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
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 依照本组织法
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
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
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
(一)(二)两项之规定。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第六十一条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第六十二条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
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第六十三条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
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15
第六十四条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
之。
第六十五条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
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第六十六条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
行为能力。
第六十七条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
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
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第六十八条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
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第六十九条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
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
同意票通过之。
16 基 本 文 件
第七十条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
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七十一条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
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
商合作。
第七十二条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
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
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
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第十七章 — 修改
第七十三条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
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
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第十八章 — 解释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
效。</ref>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第七十五条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
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第七十六条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
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第七十七条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
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第七十八条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第七十九条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第八十条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
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18 基 本 文 件
第八十一条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
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第八十二条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
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
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
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
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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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lawmaker = 1946年国际卫生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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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 本组织法是由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九日至七月二十二日在纽约召开的国际卫生会议通过的,六十一个国家代表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署(《世界卫生组织正式记录》第 2 号第 100 页),并于一九四八年四月七日[[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1946年)|生效]]。第二十六届、第二十九届、第三十九届和第五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修正案(WHA26.37、WHA29.38、WHA39.6 及 WHA51.23 号决议)分别于一九七七年二月三日、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和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并编到本文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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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 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 第一章 — 宗旨 ==
=== 第一条 ===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 第二章 — 职掌 ==
=== 第二条 ===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各点;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
=== 第三条 ===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四条 ===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五条 ===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一届开会前为之。
=== 第六条 ===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 第八条 ===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 第四章 — 机关 ==
=== 第九条 ===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
=== 第十条 ===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 第十一条 ===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其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 第十二条 ===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 第十三条 ===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 第十四条 ===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 第十五条 ===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六条 ===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 第十七条 ===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 第十八条 ===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 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十九条 ===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 第二十条 ===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 第二十一条 ===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签。
=== 第二十二条 ===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 第二十三条 ===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建议。
==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
=== 第二十四条 ===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 第二十五条 ===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 第二十六条 ===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二十七条 ===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二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 第二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 第七章 — 秘书处 ==
=== 第三十条 ===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 第三十一条 ===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政首长。
=== 第三十二条 ===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 第三十三条 ===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域行政局。
=== 第三十四条 ===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 第三十五条 ===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 第三十六条 ===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合。
=== 第三十七条 ===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行为。
== 第八章 — 委员会 ==
=== 第三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事项。
=== 第三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 第四十条 ===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之委员会。
== 第九章 — 会议 ==
=== 第四十一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 派遣代表出席上述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之。
=== 第四十二条 ===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 第十章 — 总部 ==
=== 第四十三条 ===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
=== 第四十四条 ===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 第四十五条 ===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 第四十六条 ===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 第四十七条 ===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协商后决定之。
=== 第四十八条 ===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四十九条 ===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五十条 ===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 第五十一条 ===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 第五十二条 ===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命之。
=== 第五十三条 ===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 第五十四条 ===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尽速完成。
==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
=== 第五十五条 ===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 第五十六条 ===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额。
=== 第五十七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 第五十八条 ===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酌动用。
== 第十三章 — 表决 ==
=== 第五十九条 ===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 第六十条 ===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 依照本组织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一)(二)两项之规定。
==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
=== 第六十一条 ===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 第六十二条 ===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 第六十三条 ===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 第六十四条 ===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之。
=== 第六十五条 ===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
=== 第六十六条 ===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 第六十七条 ===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 第六十八条 ===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
=== 第六十九条 ===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之。
=== 第七十条 ===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七十一条 ===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商合作。
=== 第七十二条 ===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十七章 — 修改 ==
=== 第七十三条 ===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 第十八章 — 解释 ==
===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效。</ref> ===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 第七十五条 ===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 第七十六条 ===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 第七十七条 ===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
=== 第七十八条 ===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 第七十九条 ===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 第八十条 ===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 第八十一条 ===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 第八十二条 ===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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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 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一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 第一章 — 宗旨 ==
=== 第一条 ===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 第二章 — 职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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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各点;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
=== 第三条 ===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四条 ===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五条 ===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一届开会前为之。
=== 第六条 ===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 第八条 ===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 第四章 — 机关 ==
=== 第九条 ===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
=== 第十条 ===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 第十一条 ===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其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 第十二条 ===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 第十三条 ===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 第十四条 ===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 第十五条 ===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六条 ===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 第十七条 ===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 第十八条 ===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 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十九条 ===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 第二十条 ===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 第二十一条 ===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签。
=== 第二十二条 ===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 第二十三条 ===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建议。
==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
=== 第二十四条 ===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 第二十五条 ===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 第二十六条 ===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二十七条 ===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二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 第二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 第七章 — 秘书处 ==
=== 第三十条 ===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 第三十一条 ===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政首长。
=== 第三十二条 ===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 第三十三条 ===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域行政局。
=== 第三十四条 ===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 第三十五条 ===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 第三十六条 ===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合。
=== 第三十七条 ===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行为。
== 第八章 — 委员会 ==
=== 第三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事项。
=== 第三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 第四十条 ===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之委员会。
== 第九章 — 会议 ==
=== 第四十一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 派遣代表出席上述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之。
=== 第四十二条 ===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 第十章 — 总部 ==
=== 第四十三条 ===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
=== 第四十四条 ===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 第四十五条 ===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 第四十六条 ===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 第四十七条 ===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协商后决定之。
=== 第四十八条 ===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四十九条 ===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五十条 ===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 第五十一条 ===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 第五十二条 ===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命之。
=== 第五十三条 ===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 第五十四条 ===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尽速完成。
==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
=== 第五十五条 ===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 第五十六条 ===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额。
=== 第五十七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 第五十八条 ===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酌动用。
== 第十三章 — 表决 ==
=== 第五十九条 ===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 第六十条 ===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 依照本组织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一)(二)两项之规定。
==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
=== 第六十一条 ===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 第六十二条 ===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 第六十三条 ===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 第六十四条 ===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之。
=== 第六十五条 ===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
=== 第六十六条 ===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 第六十七条 ===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 第六十八条 ===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
=== 第六十九条 ===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之。
=== 第七十条 ===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七十一条 ===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商合作。
=== 第七十二条 ===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十七章 — 修改 ==
=== 第七十三条 ===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 第十八章 — 解释 ==
===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效。</ref> ===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 第七十五条 ===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 第七十六条 ===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 第七十七条 ===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
=== 第七十八条 ===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 第七十九条 ===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 第八十条 ===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 第八十一条 ===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 第八十二条 ===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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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一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 第一章 — 宗旨 ==
=== 第一条 ===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 第二章 — 职掌 ==
=== 第二条 ===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各点;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
=== 第三条 ===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四条 ===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五条 ===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一届开会前为之。
=== 第六条 ===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 第八条 ===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 第四章 — 机关 ==
=== 第九条 ===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
=== 第十条 ===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 第十一条 ===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其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 第十二条 ===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 第十三条 ===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 第十四条 ===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国家或-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 第十五条 ===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六条 ===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 第十七条 ===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 第十八条 ===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十九条 ===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 第二十条 ===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 第二十一条 ===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签。
=== 第二十二条 ===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 第二十三条 ===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建议。
==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
=== 第二十四条 ===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 第二十五条 ===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 第二十六条 ===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二十七条 ===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二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 第二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 第七章 — 秘书处 ==
=== 第三十条 ===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 第三十一条 ===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政首长。
=== 第三十二条 ===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 第三十三条 ===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域行政局。
=== 第三十四条 ===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 第三十五条 ===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 第三十六条 ===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合。
=== 第三十七条 ===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行为。
== 第八章 — 委员会 ==
=== 第三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事项。
=== 第三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 第四十条 ===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之委员会。
== 第九章 — 会议 ==
=== 第四十一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派遣代表出席上述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之。
=== 第四十二条 ===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 第十章 — 总部 ==
=== 第四十三条 ===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
=== 第四十四条 ===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 第四十五条 ===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 第四十六条 ===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 第四十七条 ===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协商后决定之。
=== 第四十八条 ===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四十九条 ===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五十条 ===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 第五十一条 ===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 第五十二条 ===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命之。
=== 第五十三条 ===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 第五十四条 ===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尽速完成。
==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
=== 第五十五条 ===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 第五十六条 ===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额。
=== 第五十七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 第五十八条 ===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酌动用。
== 第十三章 — 表决 ==
=== 第五十九条 ===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 第六十条 ===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依照本组织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一)(二)两项之规定。
==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
=== 第六十一条 ===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 第六十二条 ===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 第六十三条 ===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 第六十四条 ===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之。
=== 第六十五条 ===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
=== 第六十六条 ===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 第六十七条 ===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 第六十八条 ===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
=== 第六十九条 ===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之。
=== 第七十条 ===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七十一条 ===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商合作。
=== 第七十二条 ===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十七章 — 修改 ==
=== 第七十三条 ===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 第十八章 — 解释 ==
===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效。</ref> ===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 第七十五条 ===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 第七十六条 ===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 第七十七条 ===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
=== 第七十八条 ===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 第七十九条 ===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gap}}(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gap}}(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gap}}(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 第八十条 ===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 第八十一条 ===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 第八十二条 ===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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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一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 第一章 — 宗旨 ==
=== 第一条 ===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 第二章 — 职掌 ==
=== 第二条 ===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各点;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
=== 第三条 ===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四条 ===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五条 ===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一届开会前为之。
=== 第六条 ===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 第八条 ===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 第四章 — 机关 ==
=== 第九条 ===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
=== 第十条 ===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 第十一条 ===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其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 第十二条 ===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 第十三条 ===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 第十四条 ===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一国家或一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 第十五条 ===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六条 ===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 第十七条 ===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 第十八条 ===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十九条 ===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 第二十条 ===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 第二十一条 ===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签。
=== 第二十二条 ===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 第二十三条 ===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建议。
==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
=== 第二十四条 ===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 第二十五条 ===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 第二十六条 ===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二十七条 ===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二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 第二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 第七章 — 秘书处 ==
=== 第三十条 ===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 第三十一条 ===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政首长。
=== 第三十二条 ===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 第三十三条 ===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域行政局。
=== 第三十四条 ===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 第三十五条 ===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 第三十六条 ===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合。
=== 第三十七条 ===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行为。
== 第八章 — 委员会 ==
=== 第三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事项。
=== 第三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 第四十条 ===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之委员会。
== 第九章 — 会议 ==
=== 第四十一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派遣代表出席上述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之。
=== 第四十二条 ===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 第十章 — 总部 ==
=== 第四十三条 ===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
=== 第四十四条 ===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 第四十五条 ===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 第四十六条 ===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 第四十七条 ===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协商后决定之。
=== 第四十八条 ===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四十九条 ===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五十条 ===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 第五十一条 ===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 第五十二条 ===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命之。
=== 第五十三条 ===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 第五十四条 ===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尽速完成。
==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
=== 第五十五条 ===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 第五十六条 ===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额。
=== 第五十七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 第五十八条 ===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酌动用。
== 第十三章 — 表决 ==
=== 第五十九条 ===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 第六十条 ===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依照本组织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一)(二)两项之规定。
==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
=== 第六十一条 ===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 第六十二条 ===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 第六十三条 ===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 第六十四条 ===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之。
=== 第六十五条 ===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
=== 第六十六条 ===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 第六十七条 ===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 第六十八条 ===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
=== 第六十九条 ===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之。
=== 第七十条 ===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七十一条 ===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商合作。
=== 第七十二条 ===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十七章 — 修改 ==
=== 第七十三条 ===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 第十八章 — 解释 ==
===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效。</ref> ===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 第七十五条 ===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 第七十六条 ===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 第七十七条 ===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
=== 第七十八条 ===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 第七十九条 ===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gap}}(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gap}}(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gap}}(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 第八十条 ===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 第八十一条 ===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 第八十二条 ===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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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NOTOC__
== 序言 ==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一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 第一章 — 宗旨 ==
=== 第一条 ===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 第二章 — 职掌 ==
=== 第二条 ===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各点;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
=== 第三条 ===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四条 ===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五条 ===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一届开会前为之。
=== 第六条 ===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 第八条 ===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 第四章 — 机关 ==
=== 第九条 ===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
=== 第十条 ===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 第十一条 ===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其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 第十二条 ===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 第十三条 ===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 第十四条 ===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一国家或一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 第十五条 ===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六条 ===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 第十七条 ===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 第十八条 ===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十九条 ===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 第二十条 ===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 第二十一条 ===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签。
=== 第二十二条 ===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 第二十三条 ===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建议。
==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
=== 第二十四条 ===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 第二十五条 ===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 第二十六条 ===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二十七条 ===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二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 第二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 第七章 — 秘书处 ==
=== 第三十条 ===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 第三十一条 ===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政首长。
=== 第三十二条 ===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 第三十三条 ===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域行政局。
=== 第三十四条 ===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 第三十五条 ===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 第三十六条 ===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合。
=== 第三十七条 ===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行为。
== 第八章 — 委员会 ==
=== 第三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事项。
=== 第三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 第四十条 ===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之委员会。
== 第九章 — 会议 ==
=== 第四十一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派遣代表出席上述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之。
=== 第四十二条 ===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 第十章 — 总部 ==
=== 第四十三条 ===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
=== 第四十四条 ===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 第四十五条 ===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 第四十六条 ===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 第四十七条 ===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协商后决定之。
=== 第四十八条 ===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四十九条 ===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五十条 ===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 第五十一条 ===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 第五十二条 ===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命之。
=== 第五十三条 ===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 第五十四条 ===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尽速完成。
==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
=== 第五十五条 ===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 第五十六条 ===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额。
=== 第五十七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 第五十八条 ===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酌动用。
== 第十三章 — 表决 ==
=== 第五十九条 ===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 第六十条 ===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依照本组织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一)(二)两项之规定。
==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
=== 第六十一条 ===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 第六十二条 ===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 第六十三条 ===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 第六十四条 ===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之。
=== 第六十五条 ===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
=== 第六十六条 ===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 第六十七条 ===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 第六十八条 ===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
=== 第六十九条 ===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之。
=== 第七十条 ===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七十一条 ===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商合作。
=== 第七十二条 ===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十七章 — 修改 ==
=== 第七十三条 ===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 第十八章 — 解释 ==
===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效。</ref> ===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 第七十五条 ===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 第七十六条 ===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 第七十七条 ===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
=== 第七十八条 ===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 第七十九条 ===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gap}}(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gap}}(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gap}}(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 第八十条 ===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 第八十一条 ===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 第八十二条 ===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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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NOTOC__
== 序言 ==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一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 第一章 — 宗旨 ==
=== 第一条 ===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 第二章 — 职掌 ==
=== 第二条 ===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各点;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
=== 第三条 ===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四条 ===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五条 ===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一届开会前为之。
=== 第六条 ===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 第八条 ===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 第四章 — 机关 ==
=== 第九条 ===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
=== 第十条 ===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 第十一条 ===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其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 第十二条 ===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 第十三条 ===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 第十四条 ===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一国家或一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 第十五条 ===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六条 ===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 第十七条 ===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 第十八条 ===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十九条 ===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 第二十条 ===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 第二十一条 ===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签。
=== 第二十二条 ===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 第二十三条 ===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建议。
==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
=== 第二十四条 ===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 第二十五条 ===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 第二十六条 ===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二十七条 ===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二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 第二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 第七章 — 秘书处 ==
=== 第三十条 ===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 第三十一条 ===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政首长。
=== 第三十二条 ===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 第三十三条 ===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域行政局。
=== 第三十四条 ===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 第三十五条 ===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 第三十六条 ===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合。
=== 第三十七条 ===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行为。
== 第八章 — 委员会 ==
=== 第三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事项。
=== 第三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 第四十条 ===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之委员会。
== 第九章 — 会议 ==
=== 第四十一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派遣代表出席上述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之。
=== 第四十二条 ===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 第十章 — 总部 ==
=== 第四十三条 ===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
=== 第四十四条 ===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 第四十五条 ===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 第四十六条 ===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 第四十七条 ===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协商后决定之。
=== 第四十八条 ===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四十九条 ===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五十条 ===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 第五十一条 ===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 第五十二条 ===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命之。
=== 第五十三条 ===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 第五十四条 ===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尽速完成。
==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
=== 第五十五条 ===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 第五十六条 ===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额。
=== 第五十七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 第五十八条 ===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酌动用。
== 第十三章 — 表决 ==
=== 第五十九条 ===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 第六十条 ===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依照本组织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一)(二)两项之规定。
==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
=== 第六十一条 ===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 第六十二条 ===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 第六十三条 ===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 第六十四条 ===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之。
=== 第六十五条 ===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
=== 第六十六条 ===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 第六十七条 ===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 第六十八条 ===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
=== 第六十九条 ===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之。
=== 第七十条 ===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七十一条 ===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商合作。
=== 第七十二条 ===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十七章 — 修改 ==
=== 第七十三条 ===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 第十八章 — 解释 ==
===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效。</ref> ===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 第七十五条 ===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 第七十六条 ===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 第七十七条 ===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
=== 第七十八条 ===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 第七十九条 ===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gap}}(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gap}}(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gap}}(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 第八十条 ===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 第八十一条 ===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 第八十二条 ===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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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 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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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本组织法签订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宣告下列各原则为各民族幸福,和睦,与安全之基础;
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
享受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为人人基本权利之一。不因种族,宗教,政治信仰,经济或社会情境各异,而分轩轾。
各民族之健康为获致和平与安全之基本,须赖个人间与国家间之通力合作。
任何国家促进及保护健康之成就,全人类实利赖之。
各国间对于促进卫生与控制疾病,进展程度参差,实为共同之危祸。而以控制传染病程度不一为害尤甚。
儿童之健全发育,实属基要。使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对儿童之健全发展实为至要。
推广医学,心理学及有关知识之利益于各民族,对于健康之得达完满,实为至要。
一般人士之卫生常识与积极合作,对人民卫生之改进,极为重要。促进人民卫生为政府之职责;完成此职责,唯有实行适当之卫生与社会措施。
本组织法签订国接受以上各项原则,承认本组织法,以求彼此及与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进及保护各民族之健康,为此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特设一联合国专门机关,定名世界卫生组织。
== 第一章 — 宗旨 ==
=== 第一条 ===
世界卫生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达卫生之最高可能水准。
== 第二章 — 职掌 ==
=== 第二条 ===
为企达此宗旨,本组织应有以下职掌:
(一) 充任国际卫生工作之指导及调整机关;
(二) 与联合国,各专门机关,各政府卫生署,各专业团体,及其他适当组织成立并维持有效之合作;
(三) 遇有各政府请求,协助其加强卫生机构;
(四) 遇有各政府请求,或愿接受援助时,予以适当之技术协助,并于紧急状况下,予以必需之援助;
(五) 经联合国之请求,对特别团体,如托管领土人民,供应或协助供应卫生设施;
(六) 设立并维持所需要之行政与技术机构,此等机构包括流行病与统计机构在内;
(七) 鼓励并促进,消除传染病,地方病或其他疾病之工作;
(八)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以谋防范意外伤害;
(九)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提倡改进营养,居住,环境卫生,娱乐,经济,及工作情形,以及其他有关环境卫生各点;
(十) 对致力促进卫生之科学团体与专业团体,鼓励其彼此间之合作;
(十一) 提议公约,协约,及规章,并作有关国际卫生诸项之建议。执行委付本组织而又与其宗旨相合之职责;
(十二) 促进产妇与儿童之卫生与福利,谋其能于演变不息之整个环境中融洽生活,盖此对儿童之健全发育,至为重要;
(十三) 促进有关心理卫生之工作,尤其与人类关系和谐有影响者;
(十四) 促进及指导卫生问题之研究;
(十五) 提倡卫生,医学,及有关事业之教学与训练标准之改进;
(十六) 如有必要时,与其他专门机关合作,从预防及治疗观点研究,及报告有关公共卫生与医疗事业之行政与社会技术,包括医院供应与社会保障在内;
(十七) 供给有关卫生之知识,咨询及协助;
(十八) 协助各民族造就有关卫生问题之有卓识之舆论;
(十九) 有必要时,制定并修改有关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上之国际名词;
(二十) 有必要时,将检验方法加以标准化;
(二十一) 发展,建立,并提倡粮食,药物,生物及其他有关制品之国际标准;
(二十二) 采取通常一切必要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三章 — 会员与副会员 ==
=== 第三条 ===
各国均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四条 ===
联合国会员国,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
=== 第五条 ===
凡被柬邀委派观察员出席一九四六年于纽约举行之国际卫生会议之国家,依第十九章规定并依其本国宪法程序,签订或以其他方法接受本组织法者,得为本组织会员国。但签订或接受本组织法应于卫生大会第一届开会前为之。
=== 第六条 ===
未依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加入为会员国之国家,得申请加入。其申请经由卫生大会过半数票批准后,即得加入为会员国,但以不违背根据第十六章业经通过之联合国与本组织所订之协定为限。
=== 第七条<ref>第十八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款的修正(WHA18.48 号决议) 尚未生效。</ref> ===
如会员国未履行其对本组织所担负之财政义务,或遇有其他特别情形,卫生大会认为情形适当时,可停止该会员国所享有之选举特权及便利,卫生大会并有权恢复此种选举特权及便利。
=== 第八条 ===
领土或各组领土,其本身不负国际关系行为责任者,经会员国或对各该领土负责之主管当局代表申请,得由卫生大会准其加入为副会员。副会员出席卫生大会代表之资格,应为卫生专门技术人才,并应为该当地土著。副会员权利与义务之性质与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予以决定。
== 第四章 — 机关 ==
=== 第九条 ===
本组织工作应由下列机关执行之:
(一) 世界卫生大会(以下简称卫生大会);
(二)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
(三) 秘书处。
== 第五章 — 世界卫生大会 ==
=== 第十条 ===
卫生大会应由会员国代表组织之。
=== 第十一条 ===
每一会员国之代表不得超过三人,其中一人应由该会员国指定为首席代表。各代表应由公共卫生界上具有相当专门技术人员中选择之,尤其以能代表该会员国政府之卫生署者为佳。
=== 第十二条 ===
副代表及顾问得随同代表出席。
=== 第十三条 ===
卫生大会应每年举行常会,并于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特别会议应由执委会或多数会员国之请求召集之。
=== 第十四条 ===
卫生大会在每年常会时,应择定一国家或一地域为下届年会开会所在地,然后由执委会指定地点。特别会议之开会地点应由执委会决定之。
=== 第十五条 ===
每年常会及特别会议之会期应由执委会与联合国秘书长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六条 ===
卫生大会会长及其他职员应由每届年会于其开始时选举之。各该职员之任期应俟其继任选出时为止。
=== 第十七条 ===
卫生大会应自行拟定其议事规则。
=== 第十八条 ===
卫生大会之职掌规定如下:
(一) 决定本组织之政策;
(二) 推选各会员国其有权指派代表参加执委会者;
(三) 任命秘书长;
(四) 审核执委会及秘书长报告与工作;并指示执委会对于各项问题所应采取之行动;
(五) 设立与本组织工作有必要之各委员会;
(六) 监督本组织之财政政策,并审核预算;
(七) 指示执委会与秘书长对于卫生大会所认为适当卫生事宜,提请会员国及政府与非政府之国际组织之注意;
(八) 邀请其职责与本组织职责相关之国际或国内政府或非政府之任何组织,指派代表依照卫生大会规定,参加大会或大会所召开之会议与委员会会议。各该代表无表决权。惟柬邀国内组织参加时,须先得该国政府之同意;
(九) 研究联合国大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安全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对于有关卫生事宜之建议;并将本组织对于该建议之实施情形,向各该机关报告;
(十) 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缔结协定内之规定,向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报告;
(十一) 由本组织职员,或由本组织所设立之机关,或经会员国政府同意与其官方机关合作奖励并指导有关卫生之研究;
(十二) 设立其他适当之机关;
(十三) 采取其他适宜行动,以求达成本组织之宗旨。
=== 第十九条 ===
卫生大会应有采定在本组织权限内任何事宜之国际协定或公约之权。此项公约及协定须获出席并投票会员国之三分之二多数票之通过,并须经各该会员国宪法程序接受后,对于各该会员国始发生效力。
=== 第二十条 ===
每一会员国应于卫生大会通过各该协定或公约后十八个月内采取步骤,对于该协定或公约是否接受,各会员国应将其所采步骤通知秘书长。如该会员国于所定期限内未能予以接受,则应以书面解释其理由。如经接受,则每一会员国同意依据第十四章之规定,向秘书长造具年报。
=== 第二十一条 ===
卫生大会有权通过与下列有关之规章:
(一) 预防疾病于国际间蔓延之环境卫生与检疫之必需条件及其他方法;
(二) 关于疾病,死因,及公共卫生工作之名称;
(三) 检验方法之国际通用标准;
(四)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安全,纯净,及功效之标准;
(五) 出售于各国市场之生物,药物及其他类似制品之广告与标签。
=== 第二十二条 ===
上项依第二十一条订定之规章经卫生大会通过,通知各会员国后即发生效力。如于通知中所规定期限内,会员国向秘书长作有不能接纳之通知,或申明有保留条件者,不在此限。
=== 第二十三条 ===
卫生大会就本组织职权范围以内的一应事项,有权向各会员国提出建议。
== 第六章 — 执行委员会 ==
=== 第二十四条 ===
执委会由三十四个会员国各派一委员组织之,卫生大会斟酌地域上公匀分配原则推选有权指派委员之会员国。但所述会员国中,至少应有三个由根据第四十四条组成的各区域组织选举产生。各该会员国经选定后,应任命于卫生专门技术著有资格者一人供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得有副代表及顾问随同赴任。
=== 第二十五条 ===
执行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但于在组织法关于执委会委员由三十二人增至三十四人的修正案生效后举行的第一次卫生大会上当选的执行委员中,增加的该名委员任期得有必要时缩短,使每年由每一区域组织至少选出一名委员。
=== 第二十六条 ===
执行委员会每年应至少举行会议两次,并应决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二十七条 ===
执行委员会应互选一人为主席,并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二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之职掌如下:
(一) 执行卫生大会之决议与政策;
(二) 为卫生大会之执行机关;
(三) 执行卫生大会所委付之职务;
(四) 就卫生大会提交之问题及公约,协约,规章划交执委会主管之事项,向大会提供意见;
(五) 自动拟具意见或提议提交卫生大会;
(六) 草拟卫生大会会议之议事日程;
(七) 拟具特定期间工作大纲提交卫生大会审核;
(八) 研究其权限内之一切问题;
(九) 于本组织职掌及财力范围内,采取紧急措施,以应付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之事态。于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得授权秘书长采取必要步骤,以消灭流行疫症,参加救济灾民之卫生组织;并研究任何执委会委员或秘书长提请执行委员会注意之紧急问题。
=== 第二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代大会行使其托交执委会之权力。
== 第七章 — 秘书处 ==
=== 第三十条 ===
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及本组织所需之技术与行政人员若干人。
=== 第三十一条 ===
秘书长经执行委员会之推选,由卫生大会任命之,其任命条例由卫生大会决定之,秘书长于执行委员会一般权力下,为本组织之技术与行政首长。
=== 第三十二条 ===
秘书长为卫生大会,执行委员会,本组织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本组织所召开各种会议之当然秘书,秘书长得委派人员代行此项职务。
=== 第三十三条 ===
秘书长或其代表为执行职务,得与会员国商定考察程序,直接进入各该会员国之各机关,尤其是卫生机关,以及政府或非政府之全国卫生组织为必要之考察,并得与其工作范围属于本组织职权下之国际机关,取得直接联络。秘书长应随时将一切有关各区域之事宜,通知各该管区域行政局。
=== 第三十四条 ===
秘书长应编造本组织当年财政收支报告及概算送交执行委员会。
=== 第三十五条 ===
秘书长应依照卫生大会所订办事人员条例之规定,委任秘书处人员。办事人员之雇用应以求达效率,忠诚及秘书处国际代表性之最高标准为首要考虑。征聘职员时,应于可能范围内充分注意地域上之普及。
=== 第三十六条 ===
本组织办事人员之服务条例应尽可能求与联合国其他机关之规定符合。
=== 第三十七条 ===
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得请求或接受本组织以外任何政府或其当局之训示,并应避免足以妨害其国际官员地位之行动。本组织各会员国承诺尊重秘书长及其办事人员之专属国际性,亦不设法影响其行为。
== 第八章 — 委员会 ==
=== 第三十八条 ===
执行委员会应依大会之指示设立委员会,并得自行主张或经由秘书长建议,设置执行委员会认为需要之其他委员会以处理本组织职权内之事项。
=== 第三十九条 ===
执行委员会应随时为所属委员会应否继续存在之审核,此项审核至少每年举行一次。
=== 第四十条 ===
执行委员会得与其他各种组织会同设立联合或混合委员会,或使本组织参加各该委员会会议,及遣派本组织代表出席其他各该组织所设立之委员会。
== 第九章 — 会议 ==
=== 第四十一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得召开地方会议,全体会议,技术会议,或其他特别会议以商讨本组织职权范围内之任何事项;派遣代表出席上述诸国际组织会议;如经有关政府之同意,并得遣派代表出席于政府或非政府之国内组织之会议。遣派代表办法,由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决定之。
=== 第四十二条 ===
执行委员会得派遣代表出席经其认为与本组织利益攸关之会议。
== 第十章 — 总部 ==
=== 第四十三条 ===
本组织会所之地点应由卫生大会与联合国会商后决定之。
== 第十一章 — 区域安排 ==
=== 第四十四条 ===
(一) 卫生大会应视设立区域组织之需要,随时划定区域。
(二) 卫生大会得经位于划定区域内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设立区域组织,以应该区域之特别需要。每一区域只应有一个区域组织。
=== 第四十五条 ===
区域组织各应依照组织法之规定为本组织之构成部分。
=== 第四十六条 ===
区域组织应设立区域委员会及区域行政局。
=== 第四十七条 ===
区域委员会由该管区域会员国及副会员之代表组织之。区域内无外交自由权而又非副会员之领土或各组领土,应有出席区域委员会之权。此项领土或各组领土出席区域委员会权利义务之性质范围,应由卫生大会与负责办理各该领土外交事务之会员国或其他当局及该区域内会员国协商后决定之。
=== 第四十八条 ===
区域委员会应视其需要,时常开会,并择定每次开会地点。
=== 第四十九条 ===
区域委员会应自行制定议事规则。
=== 第五十条 ===
区域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就绝对有区域性之事项决定施政方针;
(二) 监督区域行政局之工作;
(三) 向区域行政局建议:(甲)召集技术会议;(乙)办理其他经区域委员会认为足以促进本组织在该区域境内的有关卫生事项之工作或调查;
(四) 与联合国区域委员会,其他专门机关所属区域委员会,及其他与本组织旨趣相同之区域国际机关协力合作;
(五) 就逾越区域范围之国际卫生事项经由秘书长向本组织提供意见;
(六) 如本组织总预算内拨交该区域之款项不敷应用,为该区域内会员国政府增加拨款之建议;
(七) 其他由卫生大会,执委会或秘书长授予区域委员会职权。
=== 第五十一条 ===
区域行政局为区域委员会之执行机关,受本组织秘书长基于一般权力之指挥。区域行政局应于该管区域内执行卫生大会及执委会之决议。
=== 第五十二条 ===
区域行政局局长为区域行政首长,由执委会商得区域委员会同意任命之。
=== 第五十三条 ===
区域行政局办事人员之委派由秘书长与区域委员会协议决定之。
=== 第五十四条 ===
泛美卫生局及泛美卫生会议所代表之泛美卫生组织,及其他在本组织法签字以前成立之国际区域卫生组织,应于相当时期内与世界卫生组织合并,此项合并应由关系各组织主管当局之相互同意,于可行范围内尽速完成。
== 第十二章 — 预算与费用 ==
=== 第五十五条 ===
秘书长应编制本组织之常年预算概算提交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应审查此项预算概算,并附建议提交卫生大会。
=== 第五十六条 ===
以不违反本组织与联合国之协定为限,卫生大会应审核通过各项预算概算,并依照卫生大会所定之等级比例表,规定各会员国之费用分担额。
=== 第五十七条 ===
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代卫生大会行使职权,得接受管理各方对本组织所为之赠与。此项赠与所附条件须经卫生大会或执行委员会认许并须符合本组织宗旨政策。
=== 第五十八条 ===
为应付紧急事项及意外变故起见,应设特别基金,备执行委员会斟酌动用。
== 第十三章 — 表决 ==
=== 第五十九条 ===
卫生大会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 第六十条 ===
(一) 卫生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出席及投票会员国三分之二同意票为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公约或协约之缔结;依照本组织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及修正案之规定,批准各种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及其他政府间组织及机关建立联系之协约。
(二) 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指定何种事项应以三分之二之多数票决定之问题,应以出席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之同意票为之。
(三) 执行委员会暨本组织各委员会表决相似事项应比照本条(一)(二)两项之规定。
== 第十四章 — 各国提出之报告书 ==
=== 第六十一条 ===
会员国应将改进人民健康办法及成绩向本组织提出常年报告。
=== 第六十二条 ===
会员国应就其依本组织建议暨公约、协议、与规章之规定所采办法,逐年向本组织提出报告。
=== 第六十三条 ===
会员国应将有关卫生并经在该国境内公布发表之重要法令、规章、政府机关正式报告书及统计,立即通知本组织。
=== 第六十四条 ===
每一会员国应汇编各种统计与流行病报告书,其格式由卫生大会定之。
=== 第六十五条 ===
会员国经执行委员会之请求,应于可能范围内将关于卫生之额外情报提交执行委员会。
== 第十五章 — 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 ==
=== 第六十六条 ===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其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 第六十七条 ===
(一) 本组织于各会员国境内享有为达成目的,行使职权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二) 会员国代表,执行委员会办事人员,暨本组织专门及行政人员,亦享因公自由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特权与豁免。
=== 第六十八条 ===
此项法律行为能力,特权及豁免另以协约定之,此项协约由本组织草拟与联合国秘书长商榷后,由会员国互订之。
== 第十六章 — 与其他组织之关系 ==
=== 第六十九条 ===
本组织应与联合国发生联系,成为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七条所称专门机关之一。使本组织与联合国发生联系之协约,应由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之。
=== 第七十条 ===
本组织认为合宜时,应与其他政府间之组织建立有效之关系及密切之合作,与各该组织缔结正式协定,应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七十一条 ===
本组织就其职权范围内之事项,得采适当办法,俾与非政府国际组织会商合作,如经有关国家同意,并得与一国内之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会商合作。
=== 第七十二条 ===
任何其他国际组织或机关,其宗旨及工作均在本组织范围内者,本组织得依国际协约或经与各该组织之主管当局订立彼此同意之办法,承受该组织或机关之某项职务,资源及义务。此项国际协约或办法之订立,须有卫生大会三分之二同意票。
== 第十七章 — 修改 ==
=== 第七十三条 ===
秘书长至迟应于卫生大会开始审查六个月前将组织法修正案全文分别送交会员国。修正案经卫生大会以三分之二之会员国同意票制定,三分之二会员国各依其本国宪法程序接受,对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
== 第十八章 — 解释 ==
=== 第七十四条<ref>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对本条的修正 (WHA31.18 号决议),尚未生效。</ref> ===
本组织法之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 第七十五条 ===
除当事国另有协议解决方法外,应依国际法院规约之法规,因解释或适用本组织法而起之争端或问题提交国际法院。
=== 第七十六条 ===
本组织得经联合国大会之许可,或依照本组织与联合国所订协约规定之许可,就本组织主管事项之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 第七十七条 ===
遇因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而须开庭审讯时,秘书长得代表本组织出庭。秘书长应拟具出庭申述原案及辩论对本问题各种意见之办法。
== 第十九章 — 效力之发生 ==
=== 第七十八条 ===
除依第三章之规定外,所有国家均得签署或接受本组织法。
=== 第七十九条 ===
(一) 国家得经由下列程序之一为本组织法签订国:
{{gap}}(甲) 无条件接受之签署;
{{gap}}(乙) 须经批准手续始生效力之签署;
{{gap}}(丙) 接受。
(二) 接受须以正式文书送存联合国秘书长。
=== 第八十条 ===
本组织法自联合国二十六个会员国依照第七十九条规定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起发生效力。
=== 第八十一条 ===
本组织法如经无条件接受签署或单纯接受,即由联合国秘书长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为必要之登记。
=== 第八十二条 ===
联合国秘书长将本组织法发生效力之日期通知本组织法各签订国,并将其他国家成为本组织法签订国之日期通知各签订国。
为此下列代表各秉其本国政府正式授予签字之权,谨签字于本组织法,以昭信守。
公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订于纽约州纽约市。并以五种正式文字各制成一本,同一作准。各该正本应留存于联合国之档库。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正式副本分送与各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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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簽訂於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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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本組織法簽訂國,依據[[聯合國憲章]],宣告下列各原則爲各民族幸福,和睦,與安全之基礎:
{{gap}}健康不僅爲疾病或贏弱之消除,而係體格,精神,與社會之完全健全狀態。
{{gap}}享受最高而能獲致之健康標準,爲人人基本權利之一。不因種族,宗数,政治信仰,經濟或社會情境各異,而分軒輊。
{{gap}}兒童之健全發育,實屬基要,使能於演變不息之整個環境中融洽生活,對兒童之健全發展實爲至要。
{{gap}}各民族之健康爲獲致和平與安全之基本,須賴個人間與國家間之通力合作。
{{gap}}任何國家促進及保護健康之成就,全人類實利賴之。
{{gap}}各國間對於促進衛生與控制疾病,進展程度參差,實爲共同之危禍。而以控制傳染病程度不一爲害尤甚。
{{gap}}推廣醫學,心理學,及有關智識之利益於各民族,對於健康之得達完滿,實爲至要。
{{gap}}一般人士之衛生常識與積極合作,對人民衛生之改進,極爲重要。
{{gap}}促進人民衛生爲政府之職費;完成此職責,唯有實行適當之衛生與社會措施。
{{gap}}本組織法簽訂國接受以上各項原則,承認本組織法,以求彼此及與其他方面之合作,共同促進及保護各民族之健康。爲此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七條之規定,特設一聯合國專門機關,定名世界衛生組織。
{{c|{{larger|{{letter-spacing|0.5em|第一|章}}}}}}
{{c|{{larger|{{letter-spacing|0.5em|宗|旨}}}}}}
{{c|{{letter-spacing|0.5em|第一|條}}}}
{{gap}}世界衛生組織(以後簡稱本組織)之宗旨在求各民族企達衛生之最高可能水準。
{{nop}}<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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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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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year = 1946 |month = 7 |day = 22
|loc = 美國紐約市
|type = 条约
|theme = 世界卫生组织
|theme2 = 国际组织组织法规
|portal = 联合国/国际法
|next = 第二十六届、第二十九
届、第三十九届和第五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的修正案(WHA26.37、WHA29.38、WHA39.6 及 WHA51.23 号决议) 分别于一九七七年二月三日、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日、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和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生效,并编到[[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2005年)]]本文本中。
|notes = 本组织法是由一九四六年六月十九日至七月二十二日在纽约召开的国际卫生会议通过的,六十一个国家代表于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签署(《世界卫生组织正式记录》第 2 号第 100 页),并于一九四八年四月七日生效。
}}
<pages index="UN Treaty Series - vol 14.pdf" from="239" to="253" fromsection="constitu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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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UN Treaty Series - vol 9.pdf/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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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3" user="Kanwenjian" />{{rule}}
{{larger|{{rh|1947|''Nations Unies — Recueil des Traités''|15}}}}
{{rule}}</noinclude>{{gap}}聯盟國管理德國,日本,高麗各當局及以下列各國際團體均派員列席:
{| style="margin-left:3em;border-spacing:1em;"
|聯合國糧食農業組織||汎美衛生局||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
|-
|國際勞工局||國際民航臨時組織||世界工會聯合會
|-
|萬國紅十字會||羅氏基金董事會
|-
|國際衛生局||colspan="2"|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
|}
{{gap}}專家技術籌備委員會所擬組織法草案及所提建議均經國際衛生會議審定,作爲作爲根據。該委員會之設立係依照經濟曁社會理事會一九四六年二月十五日決議案之規定。各國政府及各團體亦有提案交由會議討論。
{{gap}}國際衛生會議審慎攷慮後(辯難經過載各有關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全會之紀錄及報告書)制定下列文書:
{{dent|3em|0|[[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1946年)|世界衛生組織組織法]]
[[設立世界衛生組織過渡委員會辦法]]
[[關於國際公共衛生局事宜議定書]]}}
{{gap}}本會議通過下列決議案:
{{dent|2em|2em|“聯合國祕書長已依照技術籌備委員會一九四六年四月五日第五決議案之建議,採取步驟,設立臨時機構以繼續執行國際聯合會衛生組織所遣職務;本會議對此無任銘感。茲爲避免執掌重疊起見,特請聯合國祕書長擬定辦法,儘速將聯合國前此接管,原屬國際聯合會衛生組織之執掌移交世界衛生組織過渡委員會。”}}
{{gap}}爲此各代表謹簽訂本議定書,以昭信守。
{{gap}}公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簽訂於紐約州紐約市。並以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製成一本,同一作準。各該正本應留存聯合國之檔庫。聯合國祕書長應將正式副本分送參加會議之各國政府。
{{nop}}<noinclude>{{right|{{smaller|N<sup>o</sup> 125}}}}</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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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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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組織法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110年12月28日(現行條文)|民=110|月=12|日=28|公布於=民國111年1月19日|民2=111|月2=1|日2=19|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341號令]]|生效日期=民國111年(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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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wikipedia|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br>
: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制定7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34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br>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8 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120010981號令]]發布定自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7 日施行</sup>
}}
第一條
: 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數位經濟發展,辦理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輔導、獎勵與管理,特設數位產業署(以下簡稱本署)。
第二條
: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 一、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政策規劃及法規研擬。
: 二、人工智慧、大數據、平台經濟或其他數位經濟相關產業跨領域數位創新之輔導、獎勵。
: 三、系統整合與垂直應用之輔導、獎勵。
: 四、軟體產品及數位服務之輔導、獎勵。
: 五、數位內容及資料經濟之輔導、獎勵。
: 六、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之推動及執行。
: 七、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人才培訓。
: 八、其他有關數位經濟相關產業發展業務事項。
第三條
: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或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其中一人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由本部核定之。
第四條
: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第五條
: 本署為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數位經濟相關產業領域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人。
第六條
: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第七條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10年立法111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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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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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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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制定7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33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sup>
: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7 日施行<sup>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8 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120010981號令]]發布定自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7 日施行</sup>
}}
第一條
: 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規劃、計畫核議及督導考核,執行國家資通安全防護、演練與稽核業務及通訊傳播基礎設施防護,特設資通安全署(以下簡稱本署)。
第二條
: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
: 一、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與法規之規劃及執行。
: 二、國家資通安全重大計畫與資源分配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督導考核。
: 三、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資通安全管理與防護機制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 四、國家資通安全事件偵測與通報應變機制之推動及執行。
: 五、資通安全相關演練與稽核之推動及執行。
: 六、資通安全教育、訓練與宣導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 七、資通安全國際交流及合作之推動及執行。
: 八、政府機關(構)與公營事業機構資通安全業務之評鑑及考核。
: 九、統籌政府機關(構)與公營事業機構資安人員之教育訓練及業務評鑑。
: 十、其他有關資通安全業務事項。
第三條
: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或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其中一人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由本部核定之。
第四條
: 本署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第五條
: 本署為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資通安全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人。
第六條
: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第七條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10年立法111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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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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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制定10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32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0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sup>
: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7 日施行<sup>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8 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120010981號令]]發布定自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27 日施行</sup>
}}
第一條
: 行政院為促進全國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與傳播等數位產業發展、統籌數位治理與數位基礎建設及協助公私部門數位轉型等相關業務,特設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本部)。
第二條
: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 一、國家數位發展政策之規劃、協調、推動、審議與法規之擬訂及執行。
: 二、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之整體規劃、推動及管理。
: 三、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之建構及人才培育。
: 四、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政策、法規、重大計畫與資源分配等相關事項之擬訂、指導及監督。
: 五、國家資通安全政策、法規、重大計畫與資源分配等相關事項之擬訂、指導及監督。
: 六、政府數位服務、資料治理與開放之策略規劃、協調、推動及資源分配。
: 七、數位基礎建設之整體規劃、推動及管理,相關工程技術規範、系統及設備審驗法規之訂定。
: 八、數位發展之國際交流及合作相關事項。
: 九、政府資訊、資安人才職能基準之規劃、推動及管理。
: 十、其他數位發展事項。
第三條
: 本部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第四條
: 本部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第五條
: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
: 一、數位產業署:辦理促進數位經濟相關產業發展與數位科技應用事項之政策規劃及執行。
: 二、資通安全署:辦理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規劃、計畫核議及督導考核,執行國家資通安全防護、演練與稽核業務及通訊傳播基礎設施防護。
第六條
: 本部一級業務單位主管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副教授或教授之資格聘任;其退休、撫卹比照教師相關規定辦理,並由本部核定之。
第七條
: 本部為因應全球數位科技快速發展,提升我國數位發展競爭力,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人。
第八條
: 本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第九條
: 本法施行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交通部郵電司及其他機關之現職人員隨業務移撥至本部及所屬機關時,其官等、職等、服務年資、待遇、退休、資遣、撫卹、其他福利及工作條件等,應予保障。
: 前項人員原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轉任者,仍適用原轉任規定。但再改任其他非交通行政機關職務時,仍應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 第一項人員所任新職之待遇低於原任職務,其本(年功)俸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十一條規定核敘之俸級支給,所支技術或專業加給較原支數額為低者,准予補足差額,其差額並隨同待遇調整而併銷。主管人員經調整為非主管人員者,不再支領主管職務加給。
: 第一項人員,原為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電信總局改制之留任人員,及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期間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商調至電信總局之視同留任人員,已擇領補足改制前後待遇差額且尚未併銷人員,仍得依補足改制前後待遇差額方式辦理。
: 本法施行前,原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七月一日電信總局改制之留任人員,其自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至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如未自行負擔補繳該段年資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仍應准視同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施行前之任職年資予以採計。
: 第四項人員,曾具電信總局改制前依交通部核備之相關管理法規僱用之業務服務員、建技教員佐(實習員佐)、差工之勞工年資,其補償方式,仍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第十條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10年立法111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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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7月2日中发〔197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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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中共中央通知
| 发文字号=中发〔197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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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中发〔1972〕23号文件]]
| next = [[中发〔1972〕2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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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ition =
}}__NOTOC__
'''毛主席批示:照发。'''
{{h1n|中共中央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各省军区、各野战军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领导小组、党的核心小组:
{{ti/s}}
现将《[[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即中央专案组选印的《[[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罪证]]》,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中发〔1972〕3号文件]]的精神,立即组织传达、阅读和讨论。
各地在传达讨论“材料之三”时,要以《[[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为武器,深入进行批林整风运动,进一步揭发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展开对林彪反党集团的革命大批判。
各地在向群众传达有关第十次路线斗争的毛主席重要讲话、批示和中央文件时,采取了总结试点经验,开办学习班,重点培养骨干,然后向群众普遍展开传达宣讲的办法。这些办法是行之有效的。“材料之三”的传达方法,各地可以按照自己的经验,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关于向群众传达的中央文件的蒙、藏、维、哈、朝少数民族文字的翻译问题,由民族出版机构负责解决。
{{ti/e}}
{{署名|中 共 中 央
一九七二年七月二日}}
{{: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
{{中共中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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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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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中共中央通知
| 发文字号=中发〔197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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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vious = [[中发〔1972〕11号文件]]
| next = [[中发〔1972〕13号文件]]
| year =1972
| month =3
| day =17
| notes = 注解系原文件所有。{{wikipedia|1971年毛泽东南巡}}
| edition =
}}
'''毛主席批示: 同意。'''
{{h1n|中共中央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各大军区、各省军区、各野战军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种兵种党委,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领导小组、党的核心小组:
{{gap}}一九七一年八月中旬至九月十二日,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到外地巡视,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进行了多次重要谈话。许多单位要求将毛主席的谈话整理印发。中央根据毛主席在各地谈话纪要,综合整理了一个纪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中发〔1972〕3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即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进行传达。
{{gap}}毛主席的谈话,以路线斗争为纲,总结了我党五十年来十次路线斗争的经验,提出了“'''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三个基本原则问题,明确指出一九七零年庐山会议的斗争是两条路线、两个司令部的斗争,反复强调对犯错误的干部要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gap}}毛主席的谈话,是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加强党的建设和军队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粉碎林陈反党集团的有力武器。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要认真学习毛主席的谈话,进一步展开对林陈反党集团的革命大批判,把粉碎林陈反党集团的斗争进行到底。
{{署名|中共中央
一九七二年三月十七日}}
{{h1n|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
(一九七一年八月中旬至九月十二日)
毛主席说,希望你们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党的路线正确就有一切,没有人可以有人,没有枪可以有枪,没有政权可以有政权。路线不正确,有了也可以丢掉。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
我们这个党已经有五十年的历史了,大的路线斗争有十次。这十次路线斗争中,有人要分裂我们这个党,都没有分裂成。这个问题,值得研究,这么个大国,这样多人不分裂,只好讲人心党心,党员之心不赞成分裂。从历史上看,我们这个党是有希望的。
开头是陈独秀搞右倾机会主义。一九二七年“八七”会议以后,他同刘仁静、彭述之那些人,组织了“列宁主义者左翼反对派”,八十一个人发表声明,分裂我们党,没有搞成,他们跑到托洛茨基那一派去了。
接着是瞿秋白犯路线错误。他们在湖南弄到一个小册子,里面有我说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样的话,他们就大为恼火,说枪杆子里面怎么能出政权呢?于是把我的政治局候补委员撤了。后来瞿秋白被国民党捉住了,写了《[[多余的话]]》,自首叛变了。一九二八年党的第六次代表大会以后,李立三神气起来了。从一九三〇年六月到九月,他搞了三个多月的立三路线。他主张打大城市,一省数省首先胜利。他搞的那一套我不赞成。到六届三中全会,李立三就倒台了。
一九三〇年到一九三一年,罗章龙右派,另立中央,搞分裂,也没有成功。
王明路线的寿命最长。他在莫斯科就搞宗派,组织了“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他们借第三国际的力量,在全党夺权四年之久。王明在上海召开六届四中全会,发表了《[[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的小册子,批评李立三“左”得还不够,非把根据地搞光就不舒服,结果基本上搞光了。从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四年,这四年我在中央毫无发言权。一九三五年一月遵义会议,纠正了王明的路线错误,王明倒台了。
在长征的路上,一、四方面军汇合以后,张国焘搞分裂,另立中央,没有成功。长征前红军三十万,到陕北剩下二万五千人。中央苏区八万,到陕北只剩下八千人。张国焘搞分裂,不愿意到陕北去。那时不到陕北,没有出路嘛,这是政治路线问题。那时我们的路线是正确的。如果不到陕北,那怎么能到华北地区、华东地区、华中地区、东北地区呢?怎么能在抗日战争时期搞那么多根据地呢?到了陕北,张国焘逃跑了。
全国胜利以后,高岗饶漱石结成反党联盟,想夺权,没有成功。
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彭德怀里通外国,想夺权。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也跳出来反党。他们搞军事俱乐部,又不讲军事,讲什么“人民公社办早了”,“得不偿失”,等等。彭德怀还写了一封信,公开下战书,想夺权,没有搞成。
刘少奇那一伙人,也是分裂党的,他们也没有得逞。
再就是一九七〇年庐山会议的斗争。
一九七〇年庐山会议,他们搞突然袭击,搞地下活动,为什么不敢公开呢?可见心里有鬼。他们先搞隐瞒,后搞突然袭击,五个常委瞒着三个,也瞒着政治局的大多数同志,除了那几位大将以外。那些大将,包括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还有李雪峰、郑维山。
他们一点气都不透,来了个突然袭击。他们发难,不是一天半,而是八月二十三、二十四到二十五中午,共两天半。他们这样搞,总有个目的嘛!彭德怀搞军事俱乐部,还下一道战书,他们连彭德怀还不如,可见这些人风格之低。
我看他们的突然袭击,地下活动,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纲领的。纲领就是设国家主席,就是“天才”,就是反对“九大”路线,推翻九届二中全会的三项议程。有人急于想当国家主席,要分裂党,急于夺权。天才问题是个理论问题,他们搞唯心论的先验论。说反天才,就是反对我。我不是天才。我读了六年孔夫子的书,又读了七年资本主义的书,到一九一八年才读马列主义,怎么是天才?那几个副词<ref>指“天才地、全面地、创造性地”三个副词</ref>,是我圈过几次的嘛。[[“九大”党章]]已经定了,为什么不翻开看看?《[[我的一点意见]]》是找了一些人谈话,作了一点调查研究才写的,是专批天才论的。我并不是不要说天才,天才就是比较聪明一点,天才不是靠一个人靠几个人,天才是靠一个党,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天才是靠群众路线,集体智慧。
林彪同志那个讲话<ref>指林彪一九七〇年八月二十三日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ref>,没有同我商量,也没有给我看。
他们有话,事先不拿出来,大概总认为有什么把握了,好像会成功了。可是一说不行,就又慌了手脚。起先那么大的勇气,大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可是,过了几天之后,又赶快收回记录<ref>指叶群私自收回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中南组会议上的发言记录</ref>。既然有理,为什么收回呢?
说明他们空虚恐慌。
一九五九年庐山会议跟彭德怀的斗争,是两个司令部的斗争。跟刘少奇的斗争,也是两个司令部的斗争。这次庐山会议,又是两个司令部的斗争。
庐山这一次的斗争,同前九次不同。前九次都作了结论,这次保护林副主席,没有作个人结论,他当然要负一些责任。对这些人怎么办?还是教育的方针,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林还是要保。不管谁犯了错误,不讲团结,不讲路线,总是不太好吧。回北京以后,还要再找他们谈谈。他们不找我,我去找他们。有的可能救过来,有的可能救不过来,要看实践。前途有两个,一个是可能改,一个是可能不改。犯了大的原则的错误,犯了路线、方向错误,为首的,改也难。历史上,陈独秀改了没有?瞿秋白、李立三、罗章龙、王明、张国焘、高岗、饶漱石、彭德怀、刘少奇改了没有?没有改。
我同林彪同志谈过,他有些话说得不妥嘛。比如他说,全世界几百年,中国几千年才出现一个天才,不符合事实嘛!马克思、恩格斯是同时代的人,到列宁、斯大林一百年都不到,怎么能说几百年才出一个呢?中国有陈胜、吴广,有洪秀全、孙中山,怎么能说几千年才出一个呢?什么“顶峰”啦,“一句顶一万句”啦,你说过头了嘛。一句就是一句,怎么能顶一万句。不设国家主席,我不当国家主席,我讲了六次,一次就算讲了一句吧,就是六万句,他们都不听嘛,半句也不顶,等于零。陈伯达的话对他们才是一句顶一万句。什么“大树特树”,名曰树我,不知树谁人,说穿了是树他自己。还有什么人民解放军是我缔造和领导的,林亲自指挥的,缔造的就不能指挥呀!缔造的,也不是我一个人嘛。
对路线问题,原则问题,我是抓住不放的。重大原则问题,我是不让步的。庐山会议以后,我采取了三项办法,一个是甩石头,一个是掺沙子,一个是挖墙角。批了陈伯达搞的那个骗了不少人的材料,批发了三十八军的报告和济南军区反骄破满的报告,还有军委开了那么长的座谈会,根本不批陈,我在一个文件上加了批语。我的办法,就是拿到这些石头,加上批语,让大家讨论,这是甩石头。土太板结了就不透气,掺一点沙子就透气了。军委办事组掺的人还不够,还要增加一些人,这是掺沙子。改组北京军区,这叫挖墙角。
你们对庐山会议怎么看法?比如华北组六号简报,究竟是革命的,半革命的,还是反革命的?我个人认为是一个反革命的简报。九十九人的会议<ref>指1971年4月中央召开的“批陈整风”汇报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地方和部队的负责人共九十九人。</ref>,你们都到了,总理也作了总结讲话,发了五个大将的检讨<ref>指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五人的检讨</ref>,还发了李雪峰、郑维山两个大将的检讨,都认为问题解决了。其实,庐山这件事,还没有完,还没有解决。他们要捂住,连总参二部部长一级的干部都不让知道,这怎么行呢?
我说的这些,是当作个人意见提出来,同你们吹吹风的。现在不要作结论,结论要由中央来作。
毛主席说,要谨慎。第一军队要谨慎,第二地方也要谨慎。不能骄傲,一骄傲就犯错误。军队要统一,军队要整顿。我就不相信我们军队会造反,我就不相信你黄永胜能够指挥解放军造反!军下面还有师、团,还有司、政、后机关,你调动军队来搞坏事,听你的?
你们要过问军事,不能只当文官,还要当武官。抓军队工作,无非就是路线学习,纠正不正之风,不要搞山头主义、宗派主义,要讲团结。军队历来讲雷厉风行的作风,我赞成。但是,解决思想问题不能雷厉风行,一定要摆事实,讲道理。
广州军区写的那个三支两军的文件<ref>指中共中央一九七一年八月二十日批发的《[[广州军区三支两军政治思想工作座谈会纪要]]》</ref>,我批了同意,在中央批语上,我添了“认真研究”四个字,就是要引起大家的重视。地方党委已经成立了,应当由地方党委实行一元化领导。如果地方党委已经决定了的事,还拿到部队党委去讨论,这不是搞颠倒了吗?
过去我们部队里在军事训练中有制式教练的科目。从单兵教练,到营教练,大约搞五六个月的时间。现在是只搞文不搞武,我们军队成了文化军队了。
好带三好,你那一好也许带得对,也许带得不对。还有那些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到底效果如何,值得研究。有些是开得好的,也有好多是开得不好的,主要是路线问题。
路线不对,那积极分子代表会就开不好。
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人民解放军,这不完全,还要加上解放军学全国人民。
毛主席说,要学列宁纪念欧仁·鲍狄埃逝世二十五周年那篇文章,学唱《[[国际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不仅要唱,还要讲解,还要按照去做。国际歌词和列宁的文章,全部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那里边讲的是,奴隶们起来为真理而斗争,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全靠自己救自己,是谁创造了人类世界,是我们劳动群众。在庐山会议时,我写了一个七百字的文件<ref>即毛主席《[[我的一点意见]]》一文</ref>,就提出是英雄创造历史,还是奴隶们创造历史这个问题。国际歌就是要团结起来到明天,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学马克思主义就讲团结,没有讲分裂嘛!我们唱了五十年国际歌了,我们党有人搞了十次分裂。我看还可能搞十次、二十次、三十次,你们信不信?你们不信,反正我信。到了共产主义就没有斗争了?我就不信。到了共产主义也还是有斗争的,只是新与旧,正确与错误的斗争就是了。几万年以后,错误的也不行,也是站不住的。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条条要记清”,“全国人民拥护又欢迎”。现在就是有几条记不清了,特别是三大纪律的第一条,八项注意的第一条和第五条,这几条记不清了。如果都能记清,都能这样做,那多好呀。三大纪律的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步调不一致,就不能胜利。再就是八项注意的第一条和第五条,对人民,对战士,对下级要和气,不要耍骄傲,军阀作风坚决克服掉。这是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我希望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战士,教育干部,教育群众,教育党员和人民。
毛主席说,庐山会议上讲了要读马、列的书。我希望你们今后多读点书。高级干部连什么是唯物论,什么是唯心论都不懂,怎么行呢?读马、列的书,不好懂,怎么办?
可以请先生帮。你们都是书记,你们还要当学生。我现在天天当学生,每天看两本参考资料,所以懂得点国际知识。
我一向不赞成自己的老婆当自己工作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林彪那里,是叶群当办公室主任,他们四个人<ref>指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ref>向林彪请示问题都要经过她。做工作要靠自己动手,亲自看,亲自批。不要靠秘书,不要把秘书搞那么大的权。我的秘书只搞收收发发,文件拿来自己选,自己看,要办的自己写,免得误事。
毛主席说,文化大革命把刘少奇,彭、罗、陆、杨揪出来了,这是很大的收获。损失是有一些。有些好干部还站不出来。我们的干部,大多数是好的,不好的总是极少数。清除的不过百分之一,加上挂起来的不到百分之三。
不好的要给以适当的批评,好的要表场,但不能捧,二十几岁的人捧为“超天才”,这没有什么好处。这次庐山会议,有些同志是受骗的,受蒙蔽的。问题不在你们,问题在北京。有错误不要紧,我们党有这么个规矩,错了就检讨,允许改正错误。
要抓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教育。方针还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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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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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一九二七年三月十八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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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七四〇,〇〇〇份。
{{中共中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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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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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9:10:21Z
红渡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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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type=通知|law=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至四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y=2025|m=4|d=22}}
{{Header
| title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lawmaker = 武汉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武政〔200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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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 {{维基百科|第四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Textquality|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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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ga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武政〔1998〕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和保护范围附后)。请你们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严格遵守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切实履行保护职责,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完整和景观协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文物和规划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gap}}特此通知
{{署名|武汉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二年九月九日}}
{{c|'''<big>武汉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big>'''}}
{{c|'''<big>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big>'''}}
==== {{gap}}一、江岸区(20处) ====
{{gap}}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处)
{{gap}}(一)汉口日清洋行大楼
{{gap}}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大楼西面以外10米,北至大楼北面以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江汉路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至解放大道,南、北分别至江汉路规划道路红线以南、以北各50米。
{{gap}}(二)中国实业银行大楼
{{gap}}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大楼西面以外10米,北至大楼北面以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江汉路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至解放大道,南、北分别至江汉路规划道路红线以南、以北各50米。
{{gap}}(三)汉口中国银行(前身大清银行)旧址
{{gap}}保护范围:东、南两面均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面至旧址西面以外10米,北面至旧址北面以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江汉路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至解放大道,南、北分别至江汉路规划道路红线以南、以北各50米。
{{gap}}(四)汉口交通银行旧址
{{gap}}保护范围:东、南、北三面分别至旧址东面、南面、北面以外各20米,西至胜利街规划道路红线。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北两面分别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与江汉路联体控制地带重合,西与保护范围重合。
{{gap}}(五)汉口横滨正金银行大楼
{{gap}}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大楼以西15米,北至大楼以北15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沿江大道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江汉路,西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60米,北至三阳路。
{{gap}}(六)汉口美国海军青年会旧址
{{gap}}保护范围:东至洞庭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黎黄陂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至旧址西墙外15米,北至旧址北墙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宋庆龄旧居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黎黄陂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南30米,西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至黎黄陂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北50米。
{{gap}}(七)宋庆龄1927年汉口旧居
{{gap}}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旧居西墙外15米,北至旧居北墙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美国海军青年会旧址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黎黄陂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南30米,西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至黎黄陂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北50米。
{{gap}}(八)汉口美国领事馆旧址
{{gap}}保护范围:东、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南至旧址南面以外10米,西至旧址西面以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沿江大道沿线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江汉路,西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60米,北至三阳路。
{{gap}}(九)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
{{gap}}保护范围:东、南、西、北分别至领事馆旧址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美最时洋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一元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南40米,西至美最时洋行大楼保护范围外80米,北至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保护范围以北20米。
{{gap}}(十)汉口美最时洋行大楼
{{gap}}保护范围:东至大楼东墙外10米,南至一元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至胜利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至大楼北侧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一元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南40米,西至美最时洋行大楼保护范围外80米,北至汉口德国领事馆旧址保护范围以北20米。
{{gap}}(十一)汉口电话局旧址
{{gap}}(十二)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
{{gap}}保护范围:汉口电话局旧址与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实行联体保护,东至西门子洋行旧址东侧以外20米,南、西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北至合作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gap}}建设控制地带:汉口电话局旧址、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与汉口水塔、盐业银行大楼、美最时洋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以东60米,南至前进五路,西至中山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50米,北至一元路。
{{gap}}(十三)盐业银行大楼
{{gap}}保护范围:东至大楼东墙外20米,南至大楼南墙外30米,西、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水塔、汉口电话局旧址、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美最时洋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以东60米,南至前进五路,西至中山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50米,北至一元路。
{{gap}}(十四)汉口商业银行大楼
{{gap}}保护范围:东、南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大楼以西20米,北至大楼以北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南两面分别与保护范围重合,西、北两面分别至保护范围外20米。
{{gap}}(十五)景明大楼
{{gap}}保护范围:东至鄱阳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西、北均至大楼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麦加利银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麦加利银行大楼保护范围外20米,西至景明大楼保护范围外40米,北至青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北40米。
{{gap}}(十六)汉口麦加利银行大楼
{{gap}}保护范围:东、北两面分别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南至大楼南墙外10米,西至大楼西墙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景明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麦加利银行大楼保护范围外20米,西至景明大楼保护范围外40米,北至青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以北40米。
{{gap}}(十七)汉口东正教堂
{{gap}}保护范围:东、南两面分别至教堂以东30米、以南15米,西、北两面均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洞庭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保护范围外20米,西、北两面均与保护范围重合。
{{gap}}(十八)汉口上海路天主堂
{{gap}}保护范围:东至天主堂以东50米(市邮政局围墙),南、西均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北至天主堂以北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面至保护范围外20米,南、西两面分别与保护范围重合,北至保护范围外40米。
{{gap}}(十九)德明饭店
{{gap}}保护范围:东至胜利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至饭店以南30米,西至饭店以西20米,北至蔡锷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以东50米,南、西、北三面分别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
{{gap}}(二十)西商赛马俱乐部旧址
{{gap}}保护范围:大看台、大厅、澡堂、游泳池、办公楼等建筑实行联体保护,四周均至联体建筑墙外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
==== {{gap}}二、江汉区(1处) ====
{{gap}}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gap}}汉口水塔
{{gap}}保护范围:东、南分别至相邻规划道路红线,西至水塔西面以外20米,北至水塔北面以外6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建筑与汉口电话局旧址、汉口西门子洋行旧址、盐业银行大楼、汉口美最时洋行大楼实行联体控制,东至中山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以东60米,南至前进五路,西至中山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以西50米,北至一元路。
==== {{gap}}三、汉阳区(1处) ====
{{gap}}石窟寺及石刻(1处)
{{gap}}汉阳大别山摩崖
{{gap}}保护范围:东至摩崖东侧20米,南至摩崖南侧10米,西至摩崖西侧20米,北至摩崖北侧1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至龟山山脊线,西至保护范围外3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20米。
==== {{gap}}四、武昌区(5处) ====
{{gap}}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处)
{{gap}}(一)第一纱厂办公楼旧址
{{gap}}保护范围:东至大楼以东60米,南、北分别至大楼以南、以北各20米,西至临江大道规划道路红线。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50米,南、北分别至保护范围外40米,西与保护范围重合。
{{gap}}(二)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四师师部旧址
{{gap}}保护范围:东、北分别至旧址以东35米、以北15米,南至旧址以南10米,西至首义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南、北三面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西面与保护范围重合。
{{gap}}(三)太虚法师舍利塔
{{gap}}保护范围:东、南、西三面分别至太虚塔基座以东、以南、以西各20米,北至茅蓬以北2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
{{gap}}(四)田桐墓
{{gap}}保护范围:四周均至墓冢中心以外2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墓葬与耿丹烈士墓实行联体控制,并与宝通禅寺建设控制地带相连。东至耿丹烈士墓保护范围外20米,南、西分别至田桐墓保护范围外20米,北至洪山山脊线。
{{gap}}(五)耿丹烈士墓
{{gap}}保护范围:东至烈士墓中轴线以东20米,南至墓冢以南20米,西至烈士墓中轴线以西20米,北至纪念碑以北2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该墓葬与田桐墓实行联体控制,并与宝通禅寺建设控制地带相连。东至耿丹烈士墓保护范围外20米,南、西分别至田桐墓保护范围外20米,北至洪山山脊线。
==== {{gap}}五、洪山区(1处) ====
{{gap}}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gap}}黎元洪墓
{{gap}}保护范围:东至墓冢中心以东25米,南至墓冢中心以南30米,西至墓冢中心以西25米,北至墓冢中心以北4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至保护范围外40米,西至保护范围外30米,北至保护范围外40米。
==== {{gap}}六、东西湖区(1处) ====
{{gap}}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gap}}东西湖大堤纪念碑
{{gap}}保护范围:四周均至碑座外2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北三面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南至大闸河边。
==== {{gap}}七、蔡甸区(2处) ====
{{gap}}古文化遗址(1处)
{{gap}}(一)鲢鱼台遗址
{{gap}}保护范围:四周均至遗址台地坡脚线外50米。
{{gap}}古建筑(1处)
{{gap}}(二)三多桥
{{gap}}保护范围:东至桥东侧外20米,南至桥南端外20米,西至桥西侧外20米,北至桥北端外2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均至保护范围外50米。
==== {{gap}}八、黄陂区(2处) ====
{{gap}}古文化遗址(1处)
{{gap}}(一)磨元城遗址
{{gap}}保护范围:由磨元冲(村名)、殷家山(土岗)、横山所围成的区域。
{{gap}}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
{{gap}}(二)杨学诚烈士陵园
{{gap}}保护范围:四周均至陵墙外2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东至七峰山顶,南、西、北三面均至保护范围外30米。
==== {{gap}}九、江夏区(1处) ====
{{gap}}古建筑(1处)
{{gap}}灵港桥
{{gap}}保护范围:东至桥东侧外30米,南至桥南端外20米,西至桥西侧外30米,北至桥北端外20米。
{{gap}}建设控制地带:四周均至保护范围外40米。
==== {{gap}}十、新洲区(4处) ====
{{gap}}古文化遗址(3处)
{{gap}}(一)凤凰潭(二墩)遗址
{{gap}}保护范围:东至小墩东坡脚线以东100米(至简易公路),南至大墩南坡脚线以南100米(至刘溪村),西至大墩西坡脚线以西100米(至倒水河边),北至小墩北坡脚线以北100米。
{{gap}}(二)枫宸寨遗址
{{gap}}保护范围:四周均至遗址台地坡脚线外100米。
{{gap}}(三)大墩(团墩)遗址
{{gap}}保护范围:遗址由大墩和团墩两墩组成,轴线方向为北偏东50度。东至团墩东坡脚线外100米,南至大墩南坡脚线外100米,西至大墩西坡脚线外100米,北至团墩北坡脚线外100米。
{{gap}}古墓葬(1处)
{{gap}}(四)戢岗古墓群
{{gap}}保护范围:戢岗古墓群分布于辛冲镇戢岗、毛铺、寨山、柏林岗等四村,共有42座高墩土冢。保护范围均至各墓冢坡脚线外50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规范性文件
|部门 = 武汉市人民政府
|年份 = 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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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鑑/卷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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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誠敬昭文憲武至德廣孝睿皇帝天順元年〈(丁丑,一四五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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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Textquality|25%}}{{header|title=[[../]]| noauthor=江西永甯知縣當塗[[作者:夏燮| 夏燮]]編輯
|section=卷二十七
|previous=[[../卷030|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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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紀二十七】起旃蒙大淵獻,盡彊圉赤奮若,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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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TOC__
==恭仁康定景皇帝{{YL|景泰六年}}{{*|(乙亥,一四五五年)}}==
春,正月,上皇在南官。
戊午,大祀南郊。
是月,以江淵為工部尚書,令視部事,淵遂出閣。時,閣臣不相協而陳循、王文尤刻私。淵好議論,每為同官所抑,意忽忽不樂。會兵部尚書于謙以病在告,詔推一人協理部事,淵欲得之。循等佯推淵,而密令商輅草奏,示以「石兵江工」四字,淵在旁不知也。比詔下,調工部尚書石璞于兵部,而以淵代璞,淵大失望。<small>{{*|【攷異】《明史·七卿表》言「淵以內閣起復」,誤也。證之《宰輔表》,淵丁母憂起復入閣在{{YL|四年|1453年}}四月。是年則以工部尚書視事,出閣也。今据本傳。}}</small>
自是月癸酉至于丁丑,凡五日,雨木水。<small>{{*|【攷異】《明史·五行志》不載。《三編》書于是年正月目,云「自癸酉至丁丑,凡五日。」据《實錄》也。今從之。}}</small>
二月,壬午,遣太監王誠同法司刑科錄囚。時,中外繫囚有至十餘年者,上以災變有是命,由是得減免者甚眾。刑部郎中夏時正言:「通番、劫盜諸獄以待會讞淹引。時月囚多瘐死,請令所司斷決。」詔從之,遂推行天下,著為令。尋又命大理少卿李茂等錄南京、浙江囚。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辛巳,敕戶、兵二部及兩畿、山東、河南、浙江、湖廣撫、按三司官條寬䘏事及罷不急諸務。
是月,韃靼小王子穆爾格爾遣使貢馬、駝。禮部言:「迤北末有君長,請量減賞賜。」詔從舊給之,以慰其心。<small>{{*|【攷異】諸書皆系韃靼貢馬于天順間。今据《三編》改入是年四月,据《實錄》也。《明史·韃靼傳》亦言{{YL|六年|1455年}}遣貢。}}</small>
五月,畿內旱,蝗蝻延蔓。淮安、揚州、鳳陽皆大旱。己巳,上親禱雨于南郊。
是月,予太監王誠姪敏、舒良弟玉、張永兄琮、郝義姪安、王勤姪質俱世襲錦衣衛職。
六月,乙亥,以宋儒朱子九世孫挺為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挺世居福建建安縣之紫霞洲。至是,命主朱子祀。挺為人醕謹,言動有則。
癸未,河決開封。
閏月,兩畿、湖廣水。遣官省視振䘏。<small>{{*|【攷異】是年閏六月,《明史·紀》凡無事者,不書月分。故{{YL|六年|1455年}}六月乙亥下即書七月乙亥。又《五行志》兩書閏六月于{{YL|景泰六年}},是閏在六月明矣。《吾學編》作閏五月,誤也。朱挺世襲傅氏,《明書》系之閏六月。《三編》改入六月,又系振兩畿、湖廣饑于閏六月,皆据《英宗實錄》。今從之。}}</small>
秋,七月,乙亥,徐有貞治沙灣決口成。有貞至,張秋上治河三策:一置水門;一開支河;一濬運河。議既定,督漕都御史王竑以「漕渠淤淺滯運,請亟塞決口。」上敕有貞如竑言。有貞守便宜,言:「臨清河淺,舊矣,非因決口未塞也。漕臣但知塞決口為急,不知秋冬雖塞,來春必復決,徒勞無益。臣不敢邀近功。」詔從其言。有貞乃踰濟、汶,沿衛、沁,循大河,道濮、范,相度地形水勢,上言:「河自雍而豫,出險固而之夷斥,水勢既肆。由豫而兗,土益疎,水益肆。而沙溝之東,所謂大洪口者,適當其衝,於是決焉。而奪濟、汶入海之路以去。諸水從之而洩,隄以潰,渠以淤,澇則溢,旱則涸,漕道由此阻。然驟而堰之,則潰者益潰,淤者益淤。今請先疏其水,水勢平乃治其決,決止乃濬其淤。」于是,設渠以疏之,起張秋金隄之首,引而西南百里,踰范暨濮,又上而西北,經澶淵以接河、沁。內倚古金堤以為固,外恃梁山泊以為泄,又置上下二閘,以節宣之。凡河流之旁出不順者,築九堰以障之,堰各長萬丈,崇三十有六尺,厚什之柵木、絡竹,實之石而鍵以鐵。至是,工成。凡役夫五萬八千有奇,閱五百五十餘日,賜其渠名曰「廣濟」。自是河水不東衝沙灣而更北出以濟漕。乃濬漕渠,北至臨清,南抵濟甯,建閘于東昌者凡八,用王景制水門法以平水道,而山東之阿、鄄、曹、鄆間田出沮洳者,百數十萬頃,水患亦息。先是有貞倡河決宜疏不宜塞之議,廷臣皆難之。上遣中使就問,有貞乃出二壺,而穿其一為五竅,注水其中,則五竅者先涸。中使還,白于上,乃決用有貞策。及工將竣,江淵請遣中官偕文武大臣督京軍五萬人往助役。有貞言:「京軍一出,日費不貲。今泄口已合,決隄已堅,但用沿河民夫,自足集事。」乃止。自沙灣之決,垂十年,至有貞治之,決口乃塞。然亦會黃河南趨徐、呂,東流之勢漸殺,故有貞用是奏功云。
辛巳,刑科給事中徐正請間言事。<small>{{*|【攷異】徐正請間言事,諸書皆系之{{YL|五年|1444年}}。證之《明史·廖莊傳》,言{{YL|六年|1445年}}七月辛巳,徐正請間言,遣沂王之國事。《傳》中紀日分者絕少,此云辛巳,蓋本之《實錄》。今据之。}}</small>上亟召入,乃言:「上皇臨御歲久,沂王嘗位儲副,天下臣民仰戴。宜遷置所封之地,以絕人望。別選親王子育之宮中。」上驚愕,大怒,立叱出之。欲正其罪,慮駭眾,乃命謫遠任。已,復得其淫穢事,謫戍鐵嶺衛。時,上雖怒復儲議,而于上皇未嘗不眷眷也。無何有高平者,謂:「城南樹木多,恐生叵測,請盡伐之。」從之。值盛暑,上皇喜倚樹憩息。至是,見之,大駭。于是,離間復行。<small>{{*|【攷異】《明史·廖莊傳》但書徐正請間言事。而諸書所記,則竝及御史高平請伐南城樹木。《書》云英宗復辟,正平皆伏誅。《重修三編》据之,記于杖廖莊等目中。然則是時從中離間之御史尚有高平,皆以天順初伏誅。與《明史·莊傳》異。今按高平為御史,史所不見,故《三編》質實云:「高平里籍未詳,今參核前後,疑即太監高平也。」《三編》{{YL|天順元年}}五月書云:「柳州千戶盧忠、太監高平伏誅。」證之《明史·宦官傳》,言:「上皇賜阮浪袋刀,浪以贈王瑤。指揮盧忠醉瑤而竊之,以告尚衣監高平。平令校尉李善上變。」据此,則殺阮浪、王瑤係盧忠與高平同謀,故{{YL|天順元年}}五月並磔之也。蓋高平前一年謀殺王瑤等,次年復請伐南城樹木,兩事實一人。野史不攷,誤連徐正書之,而以為御史高平。《明史·廖莊傳》亦疑御吏無高平,故但書徐正事而刪卻高平。《三編》但書{{YL|天順元年}}殺盧忠、高平事,亦未詳攷《宦官傳》也。今于徐正言事下竝書高平請伐南城樹木事,為後年誅正、平等張本。不書御史,亦不書太監,以示存疑,餘俱詳攷證中。}}</small>
庚寅,以南畿屢災及太白常晝見,敕諸臣修省。<small>{{*|【攷異】《明史·本紀》書七月庚寅,以南京屢災,勅羣臣修省。《三編》則于七月書太白畫見。考《明史·天文志》,是月不書太白畫見事。然《三編》所据皆《實錄》月日,而《明史·志》中言景泰間,太白晝見,與《三編》目中合。今竝記之。}}</small>于是,御史倪敬偕同官盛㫤、杜宥、黃讓、羅俊、汪清等上言:「府庫之財,不宜無故而予;遊觀之事,不宜非時而行。曩以齋僧,屢出帑金易米,不知櫛風沐雨之邊卒,趨事急公之貧民,又何以濟之?近聞造龍舟,作燕室,營繕日增,嬉游不少,非所以養聖躬也。章綸、鍾同直言見忤,幽錮踰年,非所以昭聖德也。願罷桑門之供,輟宴佚之娛,止興作之役,寬直臣之囚。」上得疏不懌,下之禮部。部臣稱其忠愛x上雖報聞,意終不懌。末幾,詔都御史蕭維楨考察其屬,遂希指罷黜敬等凡十六人。時又有御史王鑑者,嘗于左順門面斥中官非禮,中官怒甚。因考察屬維楨,竝去之,維楨不可而止。<small>{{*|【攷異】倪敬等上書,《三編》系于太白晝見之下,蓋以災異應詔言事也。證之《明史·敬傅》,書{{YL|六年|1445年}}七月下,言:「帝雖報聞,意終不懌,詔都御史蕭維楨考察,罷黜御史凡十六人,敬預焉。《明史稿》書考察御史事于八月乙巳,即維楨考察敬等事也。今竝系之七月下。又十六人,諸書作十二人。}}</small>
八月,庚申,杖南京大理少卿廖莊于廷,竝杖郎中章綸、御史鍾同于獄。時,莊以母喪赴京關給勘合,朝見東角門。上憶莊前疏,立命廷杖八十,左右言:「事由鍾同等倡之。」上愈怒,乃封巨梃令杖同、綸于獄。同竟死獄中,綸長繫如故。同,永豐人。父復以宣德中進士,官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球聞之,曰:「奈何謀及婦人?」遂獨上之,竟死。無何,復亦病死。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不祿,曷若與劉君同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志。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方復儲之上疏也,策馬出,馬伏地不肯起。同叱曰:@吾不畏死,爾奚為者!」馬猶盤辟再四,乃行。同死,馬長號數聲亦死。天順復辟,贈大理左丞,錄其子啟入監,尋授咸甯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器費。成化中,追諡「恭愍」,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志。方同等下獄時,有禮部郎孟玘者亦疏言復儲事,竟不罪。而進士楊集上書于謙曰:「奸人黃矰獻議易儲,不過為免死計耳,公等遽成之。公國家柱石,獨不思所以善後乎?今同等又下獄矣,脫諸人死杖下,而公等坐享崇高,如清議何!」謙以書示王文。文曰:「書生不知忌諱,要為有膽,宜進一官處之。」乃以集知安州。莊既杖,謫定羌驛丞。
是月,濬京師城河,備雨潦也。
九月,乙亥,振蘇、松饑民,米麥凡一百餘萬石。
冬,十月,戊午,免陜西被災稅糧。
十一月,乙亥,命南和伯方瑛為平蠻將軍,充總兵官,討湖廣叛苗。初,廣通王徽煠既廢,其黨蒙能竄入苗中為亂,詐作妖書,糾生苗三萬餘政龍里、新化、銅鼓諸城。能自稱「蒙王」,官兵屢勦不能克。瑛之召還也,貴州巡撫蔣琳奏:「瑛前守貴州邊境,苗蠻畏服,乞遣還。」上不許。至是,湖廣苗叛,復命瑛帥京軍討之。而使御史張鵬偵其後,還,奏:「瑛所過,秋豪不犯。」上聞之,大喜。<small>{{*|【攷異】《明史·本紀》,是年十二月,但書方瑛討湖廣叛蠻。而證之《瑛傅》及《諸王傳》,則以廣通王廢後,其黨竄入苗中煽亂也。《三編》据書于是年十一月目中。今從之。}}</small>
十二月,己巳,免南畿被災稅糧。
是歲,南畿、山東、山西、河南、陜西、江西、湖廣,府三十三,州衛十五,皆旱。
==恭仁康定景皇帝{{YL|景泰七年}}{{*|(丙子,一四五六年)}}==
春,正月,上皇在南宮。
己卯,命兵部尚書石璞總督潮廣軍務,與方瑛合討叛苗。
壬午,大祀南郊。
二月,庚申,皇后杭氏崩。甲子,營壽陵。
三月,戊寅,免雲南被災稅糧。
辛巳,天鼓嗚。是夜無雲,西南方有聲如雷。
夏,四月,乙卯,麓川思任發子思卜發遣使貢象、馬、方物,奏稱:「臣父兄犯法時,臣幼無知,乞賜矜宥。」朝議許之,賜敕誡諭,竝賚卜發錦幣及其使鈔幣有差。
壬戍,彗星北見于胃,長二尺,指西南。
五月,癸酉,彗星漸長丈餘。戊寅,以星變及水旱災異敕內外羣臣修省。
戊子,彗星西北見于柳,長九尺餘,掃軒轅星。
辛卯,以宋儒程頤十七世孫克仁、周敦頤十二世孫冕,俱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程氏世居嵩縣之六渾。周氏本道州人,周子葬母江州,子孫因家廬山蓮花峰下。至是,命克仁、冕子孫世奉祀事。<small>{{*|【攷異】《明史·本紀》于{{YL|六年|1445年}}六月記朱子裔孫挺世襲,{{YL|七年|1446年}}五月記周子裔孫冕世襲。證之《明史·儒林傳》,{{YL|七年|1446年}}五月,尚有程子裔孫克仁與冕同賜世襲,是《本紀》{{YL|七年|1446年}}漏去克仁也。《三編》統系之{{YL|六年|1445年}}六月朱子裔孫挺世襲下目,云:「復以宋儒程頤十七代孫克仁、周敦頤十二代孫冕俱為五經博士世襲。」蓋連兩年所賜世襲,牽連竝記。故質實云:「克仁、冕之授博士在{{YL|景泰七年}}五月,此据《實錄》也。惟《明史·克仁傳》書于{{YL|景泰六年}},則因朱挺連及之故。《冕傳》仍作{{YL|七年|1446年}}。}}</small>
甲午,彗星見于張,長七尺餘,掃太微北西南行。
是月,以福建僉事呂昌奏增祀黃榦、蔡沈、劉爚、真德秀于朱子祠。<small>{{*|【攷異】呂昌奏宋儒黃榦等從祀朱子祠,亦見《三編》{{YL|六年|1445年}}質實中,据《實錄》在是年五月。今從之。}}</small>
初,詔儒臣修《寰宇通志》,至是成,上之。大學士高穀晉少保,陳循以下皆加兼官。商輅初擬進兵部尚書,為王文所抑,乃兼太常寺卿贊善兼檢討。錢溥擬陞諭德兼侍讀。輅謂:「溥已越眾陞二級,不宜復陞兼官。」于是,溥以諭德兼編修。溥不悅,作《老禿婦傳》以譏輅,駱亦不與校也。
六月,壬寅,彗星入太微垣,長尺餘,漸沒。
庚申,葬肅孝皇后。
是月,河決開封、河南彰德田廬皆被淹沒,大雨故也。
秋,七月,兩畿、山東、河南自夏至秋,大雨不止。諸水竝溢,高地丈餘。是時,山東河隄多壞。惟徐有貞所築如故。事竣還朝,召見獎勞,尋進左副都御史。
以工匠蒯祥、陸祥為工部侍郎。時,營建數起,工役繁興。蒯以木匠、陸以石匠,俱援軍功例,累擢太僕少卿。至是,遂為卿貳,仍命督工匠,時稱「匠官」云。
《明鑑》曰:「《傳》曰:『不軌不物,謂之亂政。』蒯祥等木石之工耳,列之卿貳,可乎?昔李輔國以閑廐小兒參決國事;王叔文以奕棋待詔議政中書,皆為後世指摘。然猶追論其出身之始也,未有正當執役事上之,日寵以顯位,且即令督其所事。若景泰之紕繆者,其後嘉靖以雷維學為工部尚書,絕與此類。重士木而輕官爵,紊朝班而隳網維,奚以勵士大夫之品節哉。」
八月,上以官多擾民,敕史部等議裁冗員。于是,省參政三、參議二、副使五、僉事二、同知以下一百五十餘員。
是科順天鄉試,翰林劉儼、黃諫為考官。㮄揭,大學士陳循子瑛、王文子倫皆被黜。循等乃以私憾搆儼等,劾其校閱不公,請如洪武間治劉三吾等罪及重開科考試例,蓋欲殺之也。詔禮部會大學士高穀復閱,取中之徐泰等有優于瑛、倫者,有相等者亦有不及者。惟第六名林挺,硃卷無評語,亦無私弊,應以疎忽論。穀因言于上曰:「大臣子弟與寒士競進,已不可。況又不安于義命,欲以此搆考官乎?」上欲兩全之。九月,賜瑛、倫俱為舉人,准來年一體會試。其已中之舉人,惟黜林挺,餘毋庸議。于是,六科給事中請論循、文罪,而張甯上疏謂:「宋范質為相,其從子求奏遷秩。質作詩戒之。韓億之子維舉進士,以父執政不就廷試。方之陳循、王文賢,不肖何如也?況應試者千八百有奇,而中式者百三十五人。倘一概援例干進,豈不壞科目之制乎?請治循等,仍將瑛、倫照不中發回原籍。」是時,穀亦諸致仕,上慰留之。卒曲宥循等不問。文為穀所引,而自入閣後,反與循比。穀持正不阿,屢為循、文所擠,請解機務,不許。由是,閣臣卒不相協。而以諭救林聰、劉儼二事,人皆右穀而病文云。
詔追諡宋丞相文天祥曰「忠烈」,侍郎謝枋得曰「文節」,從僉都御史巡撫江西韓雍之請也。<small>{{*|【攷異】追諡文、謝,事見《明史·韓雍傳》。《三編》据《實錄》,系之是年之九月。今從之。}}</small>雍代楊甯撫江西。歲饑,奏免秋糧,劾奏甯王奠培不法事。<small>{{*|【攷異】奠培事見後卷,蓋奠壏訐之也。}}</small>時雍年甫三十,赫然有才望,其所規畫措置,皆得士民心。
冬,十月,癸卯,振江西饑。
十一月,丁卯,以監察御史陳述薦江西處士吳與弼,詔巡撫都御史韓雍禮聘送京師。與弼,年十九,見《伊、雒淵源圖》,慨然嚮慕,遂罷舉子業,盡讀《四子》、《五經》及洛閩諸錄,不下樓者數年。家貧躬耕,非其義,一介不取。四方來學者,約己分少,飲食、教誨不倦。正統之末,御史涂謙、撫州知府王宇、山西僉事何自學先後薦,俱不出。嘗嘆曰:「宦官、釋氏不除,而欲天下治平,難矣。」至是,述請禮聘,俾侍經筵,或備成均、教士之選,故有是命。然,與弼竟不至。<small>{{*|【攷異】据《明史·儒林傳》,初賜吳與弼在{{YL|景泰七年}},蓋聘而末至,係陣述所薦。若{{YL|天順元年}},則石亨、李賢薦也。《弇州攷誤》以為十一月,丁卯。今据之。丁卯,蓋是年十一月朔也。}}</small>
十二月,己亥,方瑛大破湖廣叛苗。先是,賊渠蒙能攻平溪衛,都指揮鄭泰等擊却之。能中火鎗死,瑛遂進兵沅州,連破鬼板等一百十餘寨,遂與尚書石璞會兵于天柱。
甲寅,彗星復見于畢,長五寸,東南行漸長,越九日。<small>{{*|【攷異】是年四月慧見,至六月沒,見《明史·天支志》。《三編》据書之。惟十二月甲寅,慧星復見,亦見《天文志》。今据增。}}</small>
戊午,振畿內、山東、河南水災,竝蠲逋賦及本年被災稅糧。
癸亥,上不豫,詔罷明年元旦朝賀。
是歲,湖廣、浙江及南畿、江西、山西府十七旱,以水旱免天下稅糧,計米、麥二百四十五萬四干二百餘石。
==恭仁康定景皇帝{{YL|景泰八年|1457年}}{{*|(丁丑,一四五七年)}}==
春,正月,丙寅朔,上皇在南官。<small>{{*|【攷異】《憲章錄》、《皇史紀聞》皆書{{YL|天順元年}},不書{{YL|景泰八年|1457年}}。《三編》質實云:{{YL|景泰八年|1457年}}為英宗{{YL|天順元年}}。按是年正月壬午英宗復辟,丙戌改元天順。今依《朱子綱目》書唐中宗及分注睿宗例,大書{{YL|景泰八年|1457年}},而以{{YL|天順元年}}分注其下。今按明代本年改元,只英宗一人,而其事又在正月壬午,則十七日也。今不沒去{{YL|景泰八年|1457年}}而書壬午英宗復辟之事于其下,竝以{{YL|天順元年}}與{{YL|景泰八年|1457年}}同卷。自正月丙戌改元為始,則月分、日分明白易見。惟据《本紀》,景帝崩在二月,故于{{YL|天順元年}}二月癸丑書郕王薨。蓋在廢後,貶稱如親王例也。今仍書帝崩于西宮,而系于壬午之下云:「踰月,癸丑,帝崩于西官。」以正其生前之名。至{{YL|天順元年}}二月,則但書貶祭葬事而已。}}</small>
戊辰,免江西被災稅糧。
丁丑,上輿疾,宿南郊齋宮。
上疾日甚,而儲位未定,中外憂懼。百官問安左順門,太監興安出謂曰:「公等皆朝廷股肱耳目,不能為社稷計。徒日日問安,何益?」眾嘿然。安之意蓋謂宜早請建儲也。諸臣會于朝議,請復立沂王為太子。惟大學士王文、陳循議不合。文曰:「今只請立東宮,安知上意誰屬?」循不言。學士蕭鎡曰:「沂王既退,不可再也。乃以早建元良請。」時都御史蕭維禎舉筆曰:「我請更一字,乃更『建』為『擇』。」笑曰:「吾帶亦欲更也。」己卯,諸臣疏進,諭曰:「朕偶有寒疾,十七日當早朝,所請不允。」已而,上將郊,召武清侯石亨至榻前,命攝行祀事。亨見上疾甚,退與都督張軏、左都御史楊善及太監曹吉祥謀謂:「立太子不如復上皇,可邀功賞。」軏、吉祥等然之,乃謀之太常卿許彬。彬曰:「此不世功也。彬老矣,無能為。徐元玉善奇策,盍與圖之。」元玉,有貞字也。亨、軏遂夜至有貞家。有貞大喜,曰:「須令南城知此意。」軏曰:「已陰達之矣。」有貞曰:「必得審報乃可。」亨、軏遂去。辛巳,王直、胡濙、于謙會諸大臣,臺諫請復立沂王,推商輅主草。大略謂:「陛下,宣宗章皇帝之子,當立章皇帝子孫。」疏成,期以日暮奏,未入,而奪門之變起。<small>{{*|【攷異】《明史·本紀》但書「己卯,請建太子事。而辛巳,再請。」惟見《王直傳》中言「奏未上,而奪門事起」,則壬午之前一日明矣。諸書言奪門在十七日。是年正月丙寅朔,壬午十七日,辛巳則十六日也。奪門在十六日之夜,仍于辛巳下書之。}}</small>
是日夜,石亨、張軏與曹吉祥矯稱皇太后制,復會有貞所。軏曰:「報得矣,計將安出?」有貞乃升屋,步乾象,亟下,曰:「時在今夕,不可失。」因密語定計,倉皇出。有貞焚香祝天,與家人訣曰:「事成,社稷利;不成,門族禍。歸,人;不歸,鬼矣。」時,方有邊警,有貞豫令軏詭言備非常,勒兵入大內。亨掌門鑰,夜四鼓,開長安門納之。既入復閉,以遏外兵。值天色晦冥,軏等惶惑。有貞趣行,軏顧曰:「事濟否?」有貞大言曰:「必濟。」進薄南宮城,城門錮,毀墻入見上皇于燭下。上皇間故,眾俯伏合聲請登位。乃麾兵士進轝,皆驚戰,莫能舉。有貞率諸人助挽以行。忽天色明霽,星月開朗,上皇顧問,各以職官、姓名對。至東華門,門者拒弗納。上皇曰:「我太上皇也。」遂入。至奉天門升座,有貞等常服謁賀呼萬歲。時以明日有旨視朝,羣臣咸待漏闕下,忽聞殿中呼譟聲,方驚愕。須臾,鳴鐘鼓,諸門畢啟。有貞出,號于眾曰:「太上皇帝復位矣。」趣入賀。壬午,上皇召諸臣入朝,諭曰:「卿等以景秦皇帝有疾,迎朕復位,其各任事如故。」方,上皇復辟,帝方病臥。聞鐘聲,問左右為誰。既知為上皇,連聲曰:「好,好。」踰月,癸丑,帝崩于西宮。
==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誠敬昭文憲武至德廣孝睿皇帝{{YL|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一四五七年)}}==
春,正月,丙戌,上告即位于宗庿陵寢。詔大赦天下,改{{YL|景泰八年|1457年}}為{{YL|天順元年}}。詔中攘位幽閉之語,皆徐有貞所撰也。先是,上即位即日,命有貞以原官兼學土入內閣預機務。明日,加兵部尚書。尋論奪門功,封石亨忠國公、張軏太平侯、軏兄輗文安伯、楊善興濟伯、曹吉祥嗣子欽都督同知。
丁亥,殺少保兵部尚書于謙、大學士王文,籍其家。先是,廷臣會議請立沂王。文與陳循懼,忤景帝意,遂易以請擇語。一時中外謠傳謂:「文與中官王誠等謀召取襄世子,及石亨等議迎復。」徐有貞恐其中變,乃詭詞激亨曰:「于謙、王文已遣人迎襄世子矣。」又曰:「上已知君謀,將于十七日早朝執君。」亨大懼,謀遂決。有貞以南遷及求薦事切齒于謙。而亨總十營兵為謙所制不得選,亦銜之。上甫復辟,即日下謙、文于獄。于是,有貞與亨等嗾言官劾謙、文謀迎外藩入繼大統。命鞫于廷。文抗辯曰:「召襄王須用金牌、信符,遣人必有馬牌。內府、兵部可驗也。」詞氣俱壯。謙笑曰:「亨等意耳,辯何益?」都御史蕭維楨曰:「事出朝廷,不承亦難免。」遂文致其詞,竟以「意欲」二字傅會成獄。坐謀逆,律當寘極刑。奏上,上猶豫未忍曰;「于謙實有功。」有貞曰:「不殺于謙,此舉為無名。」上意遂決。時薛瑄、方召至力言于上,乃減一等,斬于市。文之死,人皆知其冤,徙以倡易儲議為時論所不與,無惜之者。<small>{{*|【攷異】《弇州攷誤》誤信《天順日錄》之語,以為迎立襄王,文實有是謀,而史因追雪于謙,遂竝王毅愍<small>文謚也</small>之謀掩之,遂得與肅愍同贈諡<small>謙初諡「肅愍」,後改「忠肅」</small>,不知迎立襄王直是「莫須有」三字。《明史·文傳》極稱其冤,而所采《天順日錄》語極有斟酌。《傳》中言:「文之死,人皆知其誣,以素刻忮且迎駕復儲之議,不協輿論,故冤死而民不思云云。此諭平允,可謂良史之筆。若王弇州謂其實有迎立之謀而反諱其易儲之不預,未免是非顛倒。}}</small>而謙以定社稷功為舉朝所嫉,及奪門事起,一時希旨取寵者,又藉以為口實。至有遂溪教諭吾豫奏請族謙,竝誅其所薦舉文武大臣。部議持之而止。籍沒之日,家無餘貲。惟正室扃鑰甚固,啟視,則上賜蟒衣劍器也。臨刑入市,陰霾四合,天下冤之。皇太后初不知謙死,比聞,嗟嘆累日。時有錦衣指揮多喇<small>{{*|舊作朵兒}}</small>者,本出曹吉祥部下,以酒酹謙死所,慚哭,吉祥怒扶之。明日復酹,奠如故。都督同知陳逵感謙忠義,收遺骸殯之。踰年,謙壻千戶朱驥歸其喪,葬之杭州。逵,故舉將才,出李時勉門下者也。
詔謫戍陳循、江淵、俞士悅于鐵嶺,斥商輅、蕭鎡等為民,皆徐有貞主之也。有貞既入閣,欲盡攬事權,遂佐石亨輩,撼去諸閣臣。循雖素有德于有貞,亦弗恤也。上之即位也,至便殿,復召高穀及輅入,溫旨諭之,命草復位詔。亨密語輅,赦文不須別具條款。輅曰:「舊制也,不敢易。」亨不悅。至是,與有貞嗾言官劾循等朋奸,遂竝及輅下之獄。輅上書自愬言:「復儲疏在禮部,可覆驗。」蓋王直等疏雖未上,稿猶留禮部侍郎姚夔所,故輅以此請。而亨等持之,遂不省。淵既謫,進工部侍郎趙榮為本部尚書。
己丑,復論奪門功,封孫鏜懷甯伯、董興海甯伯、擢欽天監正湯序禮部右侍郎。一時,官舍旂軍晉級者,凡三千餘人。
辛卯,以石亨言罷巡撫提督軍務。亨在景帝時,屢以文臣不宜節制武臣為言。至是,卒罷之。時,王竑巡撫江北,遂改浙江參政。亨與張軏、曹吉祥輩復追諭竑擊殺馬順事,詔除名,編管江夏。居半歲,上于宮中得竑疏,見正倫理、篤恩義語感悟,顧左右曰:「竑所奏多為朕也奏」命遷河州,尋遣官送歸田里,敕有司善視之。
壬辰,㮄于謙黨人示天下,千戶白琦請之也。
方,額森之寇京師也。謙薦擢職方郎中吳甯為本部侍郎,佐謙治軍事。寇騎充斥,甯立雨中指麾兵士,從容鎮靜。寇既退,朝廷議仍召勤王兵。甯曰:「今畿民猶日數驚,相率南徙。若再召外兵,是益之驚也。莫若告捷四方,人心自定。」因具奏行之。景泰改元,以疾乞歸,後不復出。嘗為謙擇壻得朱驥。驥,以世襲武職,謙頗輕之。甯曰:「公它日當得其力。」後驥卒歸謙喪,甯言果驗。然驥卒坐謙姻親謫戍。又有王偉者,亦以謙薦擢兵部侍郎,自以為謙所引,恐嫉謙者目己為朋附,嘗密奏謙誤,冀以自解。景帝出其奏示謙,謙叩頭謝,退謂偉曰:「我有失君,何不面規我,乃至爾耶?」偉大慙沮,然竟坐謙黨,罷歸。越十餘年,乃復官,請毀白琦所鏤板,遂告病歸。㮄中所示,竝中官王誠之黨,及郕府舊僚,皆預焉。
甲午,殺昌平侯楊俊。初,俊守永甯、懷來。聞額森欲奉上皇還,密戒將士無輕納。至是,上復位,張軏與俊不協,言于朝。遂徵俊還,下詔獄,坐誅。
是月,以太常寺卿許彬、大理寺卿薛瑄為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入內閣,預機務。<small>{{*|【攷異】許彬、薛瑄入閣,皆同時事。《明史稿》記許彬入閣于壬午,薛瑄入閣于甲申。《明史》則統系之壬午下。今竝系之正月之末。}}</small>
吏部尚書王直、禮部尚書胡濙以老請致仕,許之,竝賜金帛,給傅歸。直在翰林二十餘年,稽古代言,編篹記注之事,多出其手。長吏部凡十四年,年益高,名德日益重。上之還也,直最有力焉。景帝易儲,雖同受金幣之賜,非其本意也。請復沂王之疏,雖未及上,上亦雅知之,故不及于譴。濙在禮部久,凡表賀祥瑞,皆以官當首署名。一時頗病其逢迎。然立朝垂六十年,節儉寬厚,喜怒不形于色。易儲議起,不免依違其間,而以屢請朝賀南宮,不忘忠愛,故上亦優容之。二人既歸,直年八十有四,濙年八十有九,皆得享歸田之樂,以令名終。
二月,乙未朔,廢景泰帝,仍為郕王,遷之西內。尋貶所生母皇太后吳氏,復為宣庿賢妃。廢后汪氏復為郕王妃,削孝肅皇后杭氏謚號。改懷獻太子為懷獻世子,皆稱皇太后制行之。時湯序請革除景泰年號,不許。
庚子,大學士高穀致仕。穀見循、文等皆誅竄,遂謝病。上以穀長者,語廷臣曰:「穀在內閣,議迎駕及南內事,嘗左右朕。其賜金帛、襲衣,給驛舟以歸。」穀既去位,杜門謝客,有問景泰、天順間事,悉不答。越三年,卒,後贈太保,諡「文義」。
癸卯,以吏部侍郎李賢兼翰林學士,入內閣,預機務。時,賢在吏部,王直既去,掌部事者為尚書王翱。石亨惡之,言于上曰:「翱老矣,可令致仕。」翱聞之,遂上疏乞休,許之。亨語賢曰:「翱已休,致君當代之矣。」賢曰:「朝廷不可無老成人。況翱雖老,精力未衰,以賢輔之,可也。賢安敢當此重任?」于是,亨復言于上,遂留翱。未幾,賢復以徐有貞薦,遂與有貞同預閣務。
初上之北狩也,廷議推舉將材。尚書于謙獨薦遼東指揮僉事范廣,充左副總兵,為石亨副,積功累遷至總兵官,督兵居庸關外。及團營既立,謙復薦廣副亨提督團營軍馬。而亨所為多不法,其部曲復貪縱,廣數以為言,亨銜之。譖罷廣,止領毅勇一營。廣又與張軏不相能,徒以謙在未發也。及上復位,亨、軏等恃奪門功,遂誣廣附于謙謀立外藩,下之獄。廣詞氣不屈,卒搆以謀逆,與謙同罪,遂斬于市。廣性剛果,每臨陳,身先士卒,未嘗敗衄。一時,諸將盡出其下,以故為儕輩所忌。謙與廣相繼死,團營亦尋罷。
戊申,廣西總兵官柳溥奏破廣西蠻。先是,潯州大藤峽山寇糾合荔浦等處賊,劫掠縣治,殺擄居民。至是,勦平之,尋召溥還。
癸丑,詔郕王喪葬,悉依親王例。毀所營壽陵,葬之西山,諡曰「戾」,以其後宮唐氏等殉葬。初議欲并及汪后,學士李賢曰:「妃已幽廢,兩女幼,尤可憫。」乃止。
戊午,南和伯方瑛、尚書石璞率左副總兵陳友等進擊湖廣天堂諸砦,復大破之。克砦二百七十,禽偽侯以下一百二人。捷聞,召璞還,瑛留填貴州、湖廣。
壬戌,免南畿被災稅糧。
是月,贈鍾同官<small>{{*|同贈官見前}}</small>,釋章綸于獄,召瘳莊還。擢綸禮部右侍郎、莊大理左少卿。上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上嗟嘆再三。
召副都御史軒輗為刑部尚書,巡撫陜西。副都御史耿九疇以議事至京師。上顧侍臣曰:「九疇,廉正人也。」時改蕭維禎于南京,又以迎駕忤旨迫奪李實職為民<small>{{*|事見{{YL|景泰元年}}}}</small>。乃留九疇為右都御史,擢國子學正林聰為僉都御史。
贈少監阮浪,命儒臣立碑記其事。
王驥既致仕,見石亨、徐有貞等驟貴,自謂復辟曾預謀而賞不及,因上章自訟言:「臣子祥入南城,為諸將所擠,墮地幾死。今諭功不預,疑有蔽之者。」上不得已,乃官祥指揮僉事。命驥仍兵部尚書理部事。數月,致仕去。
改張鳳于南京。踰月,以沈固代為戶部尚書。
三月,己巳,復立沂王見深為皇太子。封皇子見潾為德王、見澍秀王、見澤崇王、見浚吉王。初,景帝將易儲,語太監金英曰:「七月初二日,東宮生日也。」英叩頭曰:「東宮生日是十一月初二日。」帝憮然。蓋帝所言者見濟,而英所言今皇太子也。或曰:「景帝之怒英以此。」汪后之諫易儲也,太子雅知之。至是,請于上遷居舊王府,得盡攜宮中所有而出。與太子母周貴妃相得甚歡,歲時入宮敘家人禮。性剛執。一日,上憶有繫腰玉玲隴,索之。太監劉桓言:「在汪妃所。」命往取,妃投諸井,對使者曰:「無之。」已而,告人曰:「七年天子,不堪消受此數片玉耶?」後有言妃出所攜巨萬計,上命檢取之,立盡。<small>{{*|【攷異】按金英東宮生日之語,《弇州攷誤》辨之謂:「英以{{YL|景泰元年}},上怒英,發其結黨市恩及縱家人中鹽事,遂下獄諭斬,詔禁錮英家,幾籍矣。豈東官生日之語在英未下獄之前耶?或景帝之怒由此,但其時帝方即位,殊未萌易儲之念,不應有東宮之說。英之赦出,必在三年間。當時,儲位已定,帝何必復言東宮生旦?英尚在危疑間,豈敢作此對耶?」按景帝監國,憲宗方三歲。而證之《懷獻太子傳》,見濟似長于憲宗,故{{YL|景泰三年}}立為太子,{{YL|四年|1453年}}二月冠。明制,太子冠在十五歲,又蚤者,十二歲。然則,景帝監國,見濟已離就傅之年不遠。金英生日之對,必係改元前後事。《弇州》未核前後一詳攷耳。今彙敘於立憲宗為太子之下,餘詳攷證中。}}</small>
癸酉,封徐有貞武功伯。方有貞以錄奪門功入閣,加尚書,意猶未慊,語石亨曰:「願得冠側注,從兄後。」至是,亨為言于上,遂得封。太監興安見有貞等俱邀封賞,言于上曰:「當日,若附和南遷,不知置陛下于何地?又安有奪門功邪?」上嘿然。時,上以謀立外藩事,盡磔景帝所用太監王誠、舒良等。于是,給事御史爭劾安預逆謀,宜同罪,上宥之。是時,中官坐誅者甚眾,安僅護免云。
乙亥,大賚文武軍民。
庚辰,賜黎湻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上之北狩也,巴延特穆爾敬護尤至,心感之。至是復位,即遣都督馬政等使迤北,賜巴延妻金幣。韃靼保喇遮政等執之,而遣使入賀,且請獻玉璽。敕之曰:「璽已非真。即真,亦秦不祥物,獻否?惟爾但勿留我使,以速爾禍。」保喇不受命,遂寇延綏,都督李卯等敗沒。事間,上命忠國公石亨為征鹵副將軍討之。時,石彪召還,復以為游擊將軍,帥兵備大同。
丁亥,振山東饑民。
是月,下大同巡撫年富于獄。初,富以{{YL|景泰二年}}撫大同,提督軍務。時經喪敗之後,法弛弊滋。富一意拊循,奏免秋賦,罷諸州、懸稅課局,停大原民轉餉大同。武清侯石亨等令家人領官庫銀帛,糴米入邊,多所乾沒。富首請按治,詔宥亨等抵家人罪。亨所遣卒,越關抵大同,富復劾亨專擅。亨輸罪已。又劾參將石彪罪,彪銜之。至是,富以罷巡撫歸。未幾,彪修前憾,遂劾富。亨左右之,下富詔獄。上以問學士李賢,賢稱富能祛弊。上曰:「此必彪為富抑不得逞其私耳。」賢曰:「誠如聖諭,宜早雪之。」上乃諭錦衣衛門達,從公鞫實,事果無驗。尋釋之,令致仕去。
初袁彬從上在迤北,周旋左右,寒暑飲食,未嘗一刻離。一年之間,上視彬猶骨肉也。及從上還,景帝僅授彬錦衣試百戶。至是,上復辟,擢指揮僉事,尋進同知。上眷彬甚,所奏請無不從。內閣商輅既罷,彬乞得其居第。既又以湫隘,乞官為別建,上亦報從。彬娶妻,命外戚貴入主之,賜予優渥。時,召入曲宴,敘患難時事,歡洽如曩。時,哈銘亦以舊恩擢千戶,賜姓楊。
夏,四月,甲午朔,以災異數見,齋戒露禱于上帝,竝命廷臣條軍民利病以聞。是時,北畿、山東竝饑,發塋墓,斫道樹殆盡,父子或相食,上甚憂之。命侍郎周瑄振北畿、僉都御史林聰振山東。上恐巡歷不能周徧,復遣侍郎黃仕儁繼往。聰屢請發帑,徐有貞曰:「發帑振濟,徒為里書乾沒耳。」李賢曰:「慮乾沒而不貸,坐視民困,是因噎廢食也。」上卒從賢言。
乙未,免浙江被災稅糧,凡五十四萬有奇。
丁酉,方英討蒙能餘黨,凡克銅鼓、藕洞一百九十五砦,覃洞上隆諸苗震慴,各斬其渠來獻。
丁未,錄囚。
乙卯,保喇寇甯夏,參將种興戰死。
是月,襄王瞻墡來朝。<small>{{*|【攷異】《明史·本紀》不載。而于{{YL|天順四年}}四月壬子,書其來朝。證之《諸王傅》,王以{{YL|元年|1457年}}來朝,{{YL|四年|1460年}}再朝。本紀不書{{YL|元年|1457年}}之朝,蓋漏脫耳。《三編》据《實錄》增入,今從之。}}</small>王在諸藩中最長且賢。方,上北狩時,眾望頗屬之。皇太后命取襄國金符入宮,不果召。景帝未立時,王上書請立皇長子,令郕王監國,募勇智士迎車駕。踰年,上還京師,居南內。王又上書景帝謂:「宜朝夕問安,率羣臣朔、望朝見。」及上復辟,石亨等誣于謙、王文以迎立襄王為詞,上頗疑王。久之,從宮中得王所上二書,復檢襄國金符仍在太后閣中,乃賜書召王,比二書于金縢。至是,王入朝,禮待優隆。一日,宴便殿,避席請曰:「臣過汴,汴父老遮道言:『按察使王槩賢,以誣逮詔獄。』願皇上加意。」上立出槩,命為大理卿。詔設襄陽護衛,命有司為王營壽藏。及歸,上親送至午門外,握手泣別。王逡巡再拜,上曰:「叔父欲何言?」王頓首曰:「萬方望治如饑渴,願省刑薄斂。」上拱謝曰:「敬受教。」目送王出端門乃還。
何文淵卒。文淵己致仕,上即位,削前所兼官。而是時,有謂景帝易儲詔中「父有天下傳之子」,語出文淵,或傅朝命逮捕,文淵懼而自縊。時,文淵子喬新,官南京禮部主事,奔喪歸里。里人故待郎揭稽嘗受業文淵,而與喬新兄弟不協,遂奏文淵之死實諸子迫之自經,又逼嫁父所愛妾。喬新亦訐稽為巡撫時,嘗薦黃矰,且代草易儲疏。皆被逮比對簿。文淵妾斷指,為諸郎訟冤,獄得少解。上亦以事經赦,後釋不問。<small>{{*|【攷異】《通紀》、《紀聞》皆系之三月。据《弇州攷誤》,謂文淵以四月卒,今從之。惟文淵係白盡,据《弇州》言,卒後為人所奏,差官驗之,果然。證之《何喬新傳》。當時,揭稽奏文淵乃諸子,逼之自經。野史遂沿其誤,啟棺復驗,即此案訐訟之顛末也。今据《喬新傅》。}}</small>
五月,辛未,命安遠侯柳溥備邊宣府、大同。時寇遣千騎屯大同邊外,窺偏頭關。命溥會石亨等合擊之。
丙戌,彗星見于危,芒長五寸,指西南。
初,景帝不豫,廷臣請立東宮不許。御史楊瑄與同官錢璡、樊英等約疏爭。會奪門事起,乃己。及是瑄印馬畿內,至河間,民遮訴曹吉祥、石亨奪其田。瑄以聞,竝列二人怙寵專權狀。上以語閣臣,李賢、徐有貞曰:「真御史也。」遂遣官按覈,而令吏部識瑄名,將擢用。吉祥聞之,懼,訴于上,請罪之,不許。會星變,掌道御史張鵬、周斌等將劾亨、吉祥諸違法事,約十三道交章諭奏。先一日,亨西征方歸,給事中王鉉遂洩之于亨。亨與吉祥泣訴于上,誣鵬為已誅內監張永從子,結黨排陷,欲為永報讐。明日,疏入,上大怒,收鵬及瑄,御文華殿,悉召諸御史,擲彈章,俾自讀。斌且讀且對,神色自若。至冒功濫職語,上詰之曰:「彼率將士迎駕,朝廷論功行賞,何云冒濫?」斌曰:「此輩皆貪天功。當時,迎駕止數百人。光祿賜酒饌名數具在。今超遷至數千人,非冒濫而何?」上嘿然,竟下瑄、鵬及諸御史于獄。
是月,磔太監高平及千戶盧忠,坐阮浪、王瑤獄也。詔捕黃矰、徐正。矰聞,自殺,命發棺僇其尸。矰子震,亦為都督韓雍捕,誅之。正亦伏誅。<small>{{*|【攷異】《明史·廖莊傳》記徐正事,則云:「英宗復辟,于謙、王文以謀立外藩誅死,其事遂不白云。」据此,則正以被謫後免誅也。然明人紀載皆云徐正、高平皆以英宗復辟伏誅。《弇州攷誤》多据《國史》,以糾野史。而于記何文淵自經一事,云文淵以{{YL|天順元年}}四月卒,黃矰、徐正以五月伏誅。則《弇州》固有所据矣。《三編》類書于{{YL|六年|1455年}}杖廖莊目中亦云:「正、平皆伏誅。」《三編》所記多据《實錄》,與《弇州》所据《國史》合。今竝載磔高平、盧忠彙書之。}}</small>六月,癸巳朔,彗星見室,長丈餘,由尾至東壁,犯天大將軍、卷舌弟三星,井宿水位南弟二星。
甲午,下右都御史耿九疇、左副都御史羅綺于錦衣衛獄。時,楊瑄等下吏㮄掠,詰主使者無所引。于是,石亨等以為九疇、綺實主使之,遂竝坐。九疇既罷,以刑部侍郎馬昂代為都御史,尋出撫山西。踰月,復以副都御史寇深為都御史。
己亥,下徐有貞、李賢于錦衣衛獄。初,有貞既譖黜諸閣臣,得盡攬事權,中外側目。而有貞愈益發舒,進見無時。初為曹、石所引,既得志,則思自異于曹、石。又陰窺上于二人不能無饜色,乃稍稍裁抑之,且微言其貪橫狀,上亦為之動。楊瑄之劾亨、吉祥也。上以問有貞及李賢,皆對如瑄奏。遂詔獎瑄。亨、吉祥大怨恨,日夜謀搆有貞。上方眷有貞,時屏人密語。吉祥令小豎竊聽得之,故泄之于上。上驚問曰:「安所受此語?」對曰:「受之有貞。」且曰:「某日語某事,外間無弗聞。」上由是始疏有貞。會張鵬等獄起,亨、吉祥謂內閣實主之,遂竝及賢。至是,同至上前,具陳迎駕奪門功,因訴曰:「今內閣專權,欲先除臣等,不然諸御史安敢爾相與?」悲哭不已。上心動,乃諭:「言官劾有貞、賢,圖擅威權,排斥勳舊。」遂竝下獄。于是,瑄及鵬皆論死,餘遣戍。亨等復譖諸言官。上諭吏部,簡給事、御史年踰三十者留之。一時,給事中何玘、御史吳禎等凡三十六人皆調外,臺諫為之一空。<small>{{*|【攷異】《三編》質實云:「給事、御史調外三十六人。」按《明史·楊瑄傳》,給事中何玘等十三人為州判官。御史吳禎等二十三人為知縣,尋以災變得不調,皆復原官。}}</small>
是日,大風震雷,拔木發屋。須臾,大雨雹,壞奉天門鴟吻。上敕羣臣修省。而亨、吉祥家大木俱折,二人亦懼。欽天監湯序,本亨黨,亦言上天示警,宜恤刑獄。于是,上感悟,獄得稍稍解。庚子,徐有貞、李賢等皆出獄,謫有貞廣東參政,賢福建參政,九疇江西布政使,綺廣西參政。楊瑄、張鵬免死,戍遼東。十三道御史,自鵬外,周斌、盛顒、費廣、張寬、王鑑、趙文博、彭烈、張奎、李人儀、邵銅、鄭冕、陶復,凡十二人,皆謫知縣。其前謂調外之何玘、吳禎等,皆令復職。
以通政司參議兼侍講呂原入閣預機務,尋晉學士。原,內端外和,石亨、曹吉祥等皆敬之。一日,原朝會衣青袍,亨笑曰:「行為先生易之。」原不答。
壬寅,禮部侍郎兼學士薛瑄致仕。瑄在內閣數月,見曹、石用事,嘆曰:「君子見幾而作,甯俟終日?」遂以老乞休去。
薛瑄既去,上謀代者。尚書王翱薦翰林修撰岳正,召見文華殿。正,長身美鬚髯,上遙見,色喜。既入,上問年幾何,家安在,何年進士,正具以對。上連稱善,曰:「爾畿縣人,年正強仕,又吾所取士。今用爾內閣,其盡力輔朕。」正頓首受命。趨出,石亨、張軏遇之左順門。愕然曰:「何自至此?」比入,上曰:「朕今日自擇一閣臣。」問為誰,以正告。兩人陽賀。上曰:「但官小耳,當與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兩人曰:「陛下既得人,俟稱職,加秩未晚。」上嘿然。
癸卯,命正以原官入閣預機務。李賢謫外未行,上謂尚書王翱曰:「賢非有貞比,宜可用。」翱亦薦之,請以為南京吏部,蓋欲使之遠亨等也。上曰:「宜留之左右。」甲辰,復賢吏部侍郎。
乙巳,巡撫貴州副都御史蔣琳坐于謙黨,棄市。
是月,游擊將軍石彪備大同,與參將張鵬等哨磨兒山,遇寇千餘騎來襲。彪率壯士衝擊,斬巴圖王<small>{{*|舊作把禿}}</small>以下百二十人,追至三山墩,又斬七十二人。捷聞。時寇勢日熾,石亨無功而還,上憂形于色。恭順侯吳瑾侍,進曰:「使于謙在,當不令寇至此。」上為默然。瑾,永誠之孫,克忠子也。
秋,七月,乙丑,復下徐有貞于獄。有貞既出,而石享等憾未己必欲殺之令人投匿各書指斥乘輿圓奏有貞怨望使其客馬士權者為之遂追執有貞于通州就士權下詔獄時錦衣衛都指揮門達承亨等意痛加楊治士醒瀕死者數四終無塵旨丙寅夜承天門災丁卯上躬福于南郊戊辰下詔罪已敕羣臣修省庚午復命李賢入園進吏部尚書兼翰林畢士時石亨知上鹽用賢怒然無可如何乃佯與交懽賢亦深自匿悲且召不入而上蘊親員圓圃無虛日保刺近塞獵亨言傳圍區在彼可掩而取上色動豎冒釁不可啟璽不足寶事送寢亨蘊惡之上亦默亨吉祥園橫屏人語賢曰此鹽干政圃方奏事者先造其門為之奈何圍日墮下惟溫斷則趨附者自息上日不用其言能毋佛然賢日願陛下制之以漸然是時亨等勢猶熾賢亦有所顧忌不敢盡言由寄閻許彬綸南京禮部恃即彬性坦率門下多浮薄士及輔政欲謝客客競騰謗且為石亨所忌竟不安其位甫行復貶陜酉恭政旋乞休去立果互旱曹吉祥講修撰岳正謫篇欽州同知正負氣敢吉驟蒙上遇益愿激思自效或得匿名書列山吉祥罪狀吉祥怒請出楯蹲之使正撰楯格正與呂原入見日為政有體盜賊賣兵部奸先貴法司豈有天子出榜賦募者且事緩之則自露急之則愈匿上是其言遂不問石彪造使獻大同之捷下內閣問狀使者言捕斬無算不能悉裏皆崇林木間正按地闡詰之日此地皆沙漠汝稟置何所共人語塞時亨吉祥悠甚正言山人權太重恐久不可制臣謫以計閒之上許焉正出見吉祥曰忠國公常令杜清來此何為者吉祥曰辱石公愛致誡欺耳正耳不然彼使伺公所為耳到慚吉祥辭兵柄復詣旱諭令目戢亨吉神揣知正意因詣上免冠泣請死上內愧慰諭之召正貢墮旨正對曰臣觀一家必以謀叛滅門一睡賣弓亶監農二一二臣欲全上恩故令共自為計耳一八聞之川怒會承天門災上命正草罪已詔因歷數弊政無所避亨吉祥遂攜蜚語謂正賣直訓上上怒故有是謫昔時正在闔僅一十八日耳初陳汝言以附亨等謀奪門亨薦之遂代王驥為兵部尚書益相比為奸正以災異征言亨將謀不軌陳汝言小人宜亟去上不省至是正謫外道槨絲以母老留仞日汝旨令巡校言狀且言正嘗奪公主田尋逮正繫詔獄杖百戊肅州行至深夜宿傳合手奉急氣奔且死沃人楊四醉卒酒脆正蓋刳其中且厚賂卒乃得至戊所云癸酉以災管肆赦時徐有貞在獄亨等盧赦後將釋乃高于上曰有貞自撰武功伯券詞云纖禹成功又自擇封邑武功禹受禪為帝武功曹操始封也有貞志圖非望上出以示法司命鞠于廷馬士權大呼曰豈有自撰誥券露其逆謀理邪及獄具刑部侍即劉廣衡等秦有貞詐為制文竊弄圈柄罪當棄市上以犯在赦前免死癸未放有貞于金齒有貞出獄拊士權背曰子義士也他丑夕女相託後有貞自金齒歸士樵往候之冀小及婚事士權辭去蕃身不言苴薰入以是薄有貞而並重士權云戊子以平苗功晉方媒南和侯陳友武平伯又諭大司功封石彪定逮伯華卯大費諸邊軍士口晉月刑部尚書軒朝致仕覲在刑部數月見曹石惜權侵宮乃引疾乞歸上召見間曰昔浙江廉使考滿歸行李僅斛鹿乃卿耶朝頓首謝上猶欲用之知不可強乃賜白全慰遣歸踰月以刑部侍郎劉廣衡進尚書代之州例理張鵬既謫戌行至牛道遇數還或謂造等宜詣曹石謝一人卒不往遂復調南丹八月甲午以彗星頻月見至是尚有餘芒乃躬禱于上帝九月甲子以太常少卿彭時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時以請終制忤景帝指遂不用至是狐有貞得罪許彬岳正相禮罷上坐文華殿召見時曰汝非朕所權狀元平時頭首別口遂復入閣自一楊後關臣遜退祖甚輕惟時與岳正一人為上所親推者而上方稱用禁賢數召獨對賢雅重時退必咨之時弓義爭可否或至失色豎初小忤久亦服其諒直曰彭公真君子也上復位欲佑先朝故事出廷臣為知府是月以御史林黯為鎮江知府河束迎判楊浩為順德知府陛辭召至文華殿諭所以擢用意賜燕及道里費鵠以邑子林挺預薦東循等疑鵲有私逮挺考訊久之事得白驪懸上過蒞任革弊舉廢治甚有聲浩以諫止景帝幸隆禍寺各靈泉師至是遂被掘用冬十月丁酉賜王振祭鑒且嗣初振既族誅有言共在衛剛特為敵用者上大怒謂振之死難朕所祝見聖暑皇伺過寶皆貶竄或曰土木之難振待上側有護衛樊忠者從帝旁以所持筆箠死振曰臣紳天下殺此賊遂突圍殺數十人死之然振之死于土木上猶迫念不己復苴菅刻香木為振形招魂以葬建祠祀之賜額曰旌忠壬寅微江西處士吳與弼時石亨擅權欲引賢者為己重乃謀于閣臣李賢屬草疏禱之上乃命賢草敕加東帛遣行人曹隆齎禮幣往與弼以朝廷厚意當赴國謝恩遂行一因辰釋建庶入文圭初文圭被幽方一歲至是五十七歲矣上復位念共洲罪久槃欲釋之以問學士李賢賢對曰此堯舜之用心也天地祖宗實武鴻之上意遂決即日白皇吠后太后許之左石或以為不可上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乃造巾宮牛玉至鳳湯造房屋出文圭及其庶母以下家屬五六十人皆安置鳳陽聽婚娶出八目便給閻者一十人婢妾十數人文圭初出見牛馬亦不識未幾卒出措月己亥彗星復見于角長五寸餘指北犯角逃里及平道束星十一月甲戌廣西田州苗叛叛目量趙偽稱敵園大將軍張旂職鳴鈿鼓率眾叔掠南丹俎又據可武州時武進伯朱英填廣西以聞詔英奮思思府土官岑璞討之已丑免山東被災稅糧山一百壬辰復諭奪野功封酉音祥養子欽為昭武伯惜吉祥以可禪監總督一大營又請官其從子鉉鐸鋸等皆為都督門下廝程冒宮者多至千百人立至保則寇甘涼命安達侯柳鴻佩平虜大將軍印充總兵官帥都督過典郡督同撫雷過備避禦之又命宣城伯衝穎為平羌將軍填甘肅上為石亨營第宅是冬上一日登翔那樓見其新第極俾麗嫡間恭順侯吳理日此何入居謹佯對日此必王府上笑曰非也因顧內臣言亨之橫蕪人敢發共好者由是蓋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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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紀二十七】起旃蒙大淵獻,盡彊圉赤奮若,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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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TOC__
==恭仁康定景皇帝{{YL|景泰六年}}{{*|(乙亥,一四五五年)}}==
春,正月,上皇在南官。
戊午,大祀南郊。
是月,以江淵為工部尚書,令視部事,淵遂出閣。時,閣臣不相協而陳循、王文尤刻私。淵好議論,每為同官所抑,意忽忽不樂。會兵部尚書于謙以病在告,詔推一人協理部事,淵欲得之。循等佯推淵,而密令商輅草奏,示以「石兵江工」四字,淵在旁不知也。比詔下,調工部尚書石璞于兵部,而以淵代璞,淵大失望。<small>{{*|【攷異】《明史·七卿表》言「淵以內閣起復」,誤也。證之《宰輔表》,淵丁母憂起復入閣在{{YL|四年|1453年}}四月。是年則以工部尚書視事,出閣也。今据本傳。}}</small>
自是月癸酉至于丁丑,凡五日,雨木水。<small>{{*|【攷異】《明史·五行志》不載。《三編》書于是年正月目,云「自癸酉至丁丑,凡五日。」据《實錄》也。今從之。}}</small>
二月,壬午,遣太監王誠同法司刑科錄囚。時,中外繫囚有至十餘年者,上以災變有是命,由是得減免者甚眾。刑部郎中夏時正言:「通番、劫盜諸獄以待會讞淹引。時月囚多瘐死,請令所司斷決。」詔從之,遂推行天下,著為令。尋又命大理少卿李茂等錄南京、浙江囚。
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辛巳,敕戶、兵二部及兩畿、山東、河南、浙江、湖廣撫、按三司官條寬䘏事及罷不急諸務。
是月,韃靼小王子穆爾格爾遣使貢馬、駝。禮部言:「迤北末有君長,請量減賞賜。」詔從舊給之,以慰其心。<small>{{*|【攷異】諸書皆系韃靼貢馬于天順間。今据《三編》改入是年四月,据《實錄》也。《明史·韃靼傳》亦言{{YL|六年|1455年}}遣貢。}}</small>
五月,畿內旱,蝗蝻延蔓。淮安、揚州、鳳陽皆大旱。己巳,上親禱雨于南郊。
是月,予太監王誠姪敏、舒良弟玉、張永兄琮、郝義姪安、王勤姪質俱世襲錦衣衛職。
六月,乙亥,以宋儒朱子九世孫挺為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挺世居福建建安縣之紫霞洲。至是,命主朱子祀。挺為人醕謹,言動有則。
癸未,河決開封。
閏月,兩畿、湖廣水。遣官省視振䘏。<small>{{*|【攷異】是年閏六月,《明史·紀》凡無事者,不書月分。故{{YL|六年|1455年}}六月乙亥下即書七月乙亥。又《五行志》兩書閏六月于{{YL|景泰六年}},是閏在六月明矣。《吾學編》作閏五月,誤也。朱挺世襲傅氏,《明書》系之閏六月。《三編》改入六月,又系振兩畿、湖廣饑于閏六月,皆据《英宗實錄》。今從之。}}</small>
秋,七月,乙亥,徐有貞治沙灣決口成。有貞至,張秋上治河三策:一置水門;一開支河;一濬運河。議既定,督漕都御史王竑以「漕渠淤淺滯運,請亟塞決口。」上敕有貞如竑言。有貞守便宜,言:「臨清河淺,舊矣,非因決口未塞也。漕臣但知塞決口為急,不知秋冬雖塞,來春必復決,徒勞無益。臣不敢邀近功。」詔從其言。有貞乃踰濟、汶,沿衛、沁,循大河,道濮、范,相度地形水勢,上言:「河自雍而豫,出險固而之夷斥,水勢既肆。由豫而兗,土益疎,水益肆。而沙溝之東,所謂大洪口者,適當其衝,於是決焉。而奪濟、汶入海之路以去。諸水從之而洩,隄以潰,渠以淤,澇則溢,旱則涸,漕道由此阻。然驟而堰之,則潰者益潰,淤者益淤。今請先疏其水,水勢平乃治其決,決止乃濬其淤。」于是,設渠以疏之,起張秋金隄之首,引而西南百里,踰范暨濮,又上而西北,經澶淵以接河、沁。內倚古金堤以為固,外恃梁山泊以為泄,又置上下二閘,以節宣之。凡河流之旁出不順者,築九堰以障之,堰各長萬丈,崇三十有六尺,厚什之柵木、絡竹,實之石而鍵以鐵。至是,工成。凡役夫五萬八千有奇,閱五百五十餘日,賜其渠名曰「廣濟」。自是河水不東衝沙灣而更北出以濟漕。乃濬漕渠,北至臨清,南抵濟甯,建閘于東昌者凡八,用王景制水門法以平水道,而山東之阿、鄄、曹、鄆間田出沮洳者,百數十萬頃,水患亦息。先是有貞倡河決宜疏不宜塞之議,廷臣皆難之。上遣中使就問,有貞乃出二壺,而穿其一為五竅,注水其中,則五竅者先涸。中使還,白于上,乃決用有貞策。及工將竣,江淵請遣中官偕文武大臣督京軍五萬人往助役。有貞言:「京軍一出,日費不貲。今泄口已合,決隄已堅,但用沿河民夫,自足集事。」乃止。自沙灣之決,垂十年,至有貞治之,決口乃塞。然亦會黃河南趨徐、呂,東流之勢漸殺,故有貞用是奏功云。
辛巳,刑科給事中徐正請間言事。<small>{{*|【攷異】徐正請間言事,諸書皆系之{{YL|五年|1444年}}。證之《明史·廖莊傳》,言{{YL|六年|1445年}}七月辛巳,徐正請間言,遣沂王之國事。《傳》中紀日分者絕少,此云辛巳,蓋本之《實錄》。今据之。}}</small>上亟召入,乃言:「上皇臨御歲久,沂王嘗位儲副,天下臣民仰戴。宜遷置所封之地,以絕人望。別選親王子育之宮中。」上驚愕,大怒,立叱出之。欲正其罪,慮駭眾,乃命謫遠任。已,復得其淫穢事,謫戍鐵嶺衛。時,上雖怒復儲議,而于上皇未嘗不眷眷也。無何有高平者,謂:「城南樹木多,恐生叵測,請盡伐之。」從之。值盛暑,上皇喜倚樹憩息。至是,見之,大駭。于是,離間復行。<small>{{*|【攷異】《明史·廖莊傳》但書徐正請間言事。而諸書所記,則竝及御史高平請伐南城樹木。《書》云英宗復辟,正平皆伏誅。《重修三編》据之,記于杖廖莊等目中。然則是時從中離間之御史尚有高平,皆以天順初伏誅。與《明史·莊傳》異。今按高平為御史,史所不見,故《三編》質實云:「高平里籍未詳,今參核前後,疑即太監高平也。」《三編》{{YL|天順元年}}五月書云:「柳州千戶盧忠、太監高平伏誅。」證之《明史·宦官傳》,言:「上皇賜阮浪袋刀,浪以贈王瑤。指揮盧忠醉瑤而竊之,以告尚衣監高平。平令校尉李善上變。」据此,則殺阮浪、王瑤係盧忠與高平同謀,故{{YL|天順元年}}五月並磔之也。蓋高平前一年謀殺王瑤等,次年復請伐南城樹木,兩事實一人。野史不攷,誤連徐正書之,而以為御史高平。《明史·廖莊傳》亦疑御吏無高平,故但書徐正事而刪卻高平。《三編》但書{{YL|天順元年}}殺盧忠、高平事,亦未詳攷《宦官傳》也。今于徐正言事下竝書高平請伐南城樹木事,為後年誅正、平等張本。不書御史,亦不書太監,以示存疑,餘俱詳攷證中。}}</small>
庚寅,以南畿屢災及太白常晝見,敕諸臣修省。<small>{{*|【攷異】《明史·本紀》書七月庚寅,以南京屢災,勅羣臣修省。《三編》則于七月書太白畫見。考《明史·天文志》,是月不書太白畫見事。然《三編》所据皆《實錄》月日,而《明史·志》中言景泰間,太白晝見,與《三編》目中合。今竝記之。}}</small>于是,御史倪敬偕同官盛㫤、杜宥、黃讓、羅俊、汪清等上言:「府庫之財,不宜無故而予;遊觀之事,不宜非時而行。曩以齋僧,屢出帑金易米,不知櫛風沐雨之邊卒,趨事急公之貧民,又何以濟之?近聞造龍舟,作燕室,營繕日增,嬉游不少,非所以養聖躬也。章綸、鍾同直言見忤,幽錮踰年,非所以昭聖德也。願罷桑門之供,輟宴佚之娛,止興作之役,寬直臣之囚。」上得疏不懌,下之禮部。部臣稱其忠愛x上雖報聞,意終不懌。末幾,詔都御史蕭維楨考察其屬,遂希指罷黜敬等凡十六人。時又有御史王鑑者,嘗于左順門面斥中官非禮,中官怒甚。因考察屬維楨,竝去之,維楨不可而止。<small>{{*|【攷異】倪敬等上書,《三編》系于太白晝見之下,蓋以災異應詔言事也。證之《明史·敬傅》,書{{YL|六年|1445年}}七月下,言:「帝雖報聞,意終不懌,詔都御史蕭維楨考察,罷黜御史凡十六人,敬預焉。《明史稿》書考察御史事于八月乙巳,即維楨考察敬等事也。今竝系之七月下。又十六人,諸書作十二人。}}</small>
八月,庚申,杖南京大理少卿廖莊于廷,竝杖郎中章綸、御史鍾同于獄。時,莊以母喪赴京關給勘合,朝見東角門。上憶莊前疏,立命廷杖八十,左右言:「事由鍾同等倡之。」上愈怒,乃封巨梃令杖同、綸于獄。同竟死獄中,綸長繫如故。同,永豐人。父復以宣德中進士,官修撰,與劉球善。球上封事,約與俱,復妻勸止之。球聞之,曰:「奈何謀及婦人?」遂獨上之,竟死。無何,復亦病死。妻深悔之,每哭輒曰:「早知不祿,曷若與劉君同死。」同幼,聞母言,即感奮,思成父志。嘗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諸人,嘆曰:「死不入此,非夫也。」方復儲之上疏也,策馬出,馬伏地不肯起。同叱曰:@吾不畏死,爾奚為者!」馬猶盤辟再四,乃行。同死,馬長號數聲亦死。天順復辟,贈大理左丞,錄其子啟入監,尋授咸甯知縣。啟請父遺骸歸葬,詔給舟車器費。成化中,追諡「恭愍」,從祀忠節祠,與球聯位,竟如同初志。方同等下獄時,有禮部郎孟玘者亦疏言復儲事,竟不罪。而進士楊集上書于謙曰:「奸人黃矰獻議易儲,不過為免死計耳,公等遽成之。公國家柱石,獨不思所以善後乎?今同等又下獄矣,脫諸人死杖下,而公等坐享崇高,如清議何!」謙以書示王文。文曰:「書生不知忌諱,要為有膽,宜進一官處之。」乃以集知安州。莊既杖,謫定羌驛丞。
是月,濬京師城河,備雨潦也。
九月,乙亥,振蘇、松饑民,米麥凡一百餘萬石。
冬,十月,戊午,免陜西被災稅糧。
十一月,乙亥,命南和伯方瑛為平蠻將軍,充總兵官,討湖廣叛苗。初,廣通王徽煠既廢,其黨蒙能竄入苗中為亂,詐作妖書,糾生苗三萬餘政龍里、新化、銅鼓諸城。能自稱「蒙王」,官兵屢勦不能克。瑛之召還也,貴州巡撫蔣琳奏:「瑛前守貴州邊境,苗蠻畏服,乞遣還。」上不許。至是,湖廣苗叛,復命瑛帥京軍討之。而使御史張鵬偵其後,還,奏:「瑛所過,秋豪不犯。」上聞之,大喜。<small>{{*|【攷異】《明史·本紀》,是年十二月,但書方瑛討湖廣叛蠻。而證之《瑛傅》及《諸王傳》,則以廣通王廢後,其黨竄入苗中煽亂也。《三編》据書于是年十一月目中。今從之。}}</small>
十二月,己巳,免南畿被災稅糧。
是歲,南畿、山東、山西、河南、陜西、江西、湖廣,府三十三,州衛十五,皆旱。
==恭仁康定景皇帝{{YL|景泰七年}}{{*|(丙子,一四五六年)}}==
春,正月,上皇在南宮。
己卯,命兵部尚書石璞總督潮廣軍務,與方瑛合討叛苗。
壬午,大祀南郊。
二月,庚申,皇后杭氏崩。甲子,營壽陵。
三月,戊寅,免雲南被災稅糧。
辛巳,天鼓嗚。是夜無雲,西南方有聲如雷。
夏,四月,乙卯,麓川思任發子思卜發遣使貢象、馬、方物,奏稱:「臣父兄犯法時,臣幼無知,乞賜矜宥。」朝議許之,賜敕誡諭,竝賚卜發錦幣及其使鈔幣有差。
壬戍,彗星北見于胃,長二尺,指西南。
五月,癸酉,彗星漸長丈餘。戊寅,以星變及水旱災異敕內外羣臣修省。
戊子,彗星西北見于柳,長九尺餘,掃軒轅星。
辛卯,以宋儒程頤十七世孫克仁、周敦頤十二世孫冕,俱世襲翰林院五經博士。程氏世居嵩縣之六渾。周氏本道州人,周子葬母江州,子孫因家廬山蓮花峰下。至是,命克仁、冕子孫世奉祀事。<small>{{*|【攷異】《明史·本紀》于{{YL|六年|1445年}}六月記朱子裔孫挺世襲,{{YL|七年|1446年}}五月記周子裔孫冕世襲。證之《明史·儒林傳》,{{YL|七年|1446年}}五月,尚有程子裔孫克仁與冕同賜世襲,是《本紀》{{YL|七年|1446年}}漏去克仁也。《三編》統系之{{YL|六年|1445年}}六月朱子裔孫挺世襲下目,云:「復以宋儒程頤十七代孫克仁、周敦頤十二代孫冕俱為五經博士世襲。」蓋連兩年所賜世襲,牽連竝記。故質實云:「克仁、冕之授博士在{{YL|景泰七年}}五月,此据《實錄》也。惟《明史·克仁傳》書于{{YL|景泰六年}},則因朱挺連及之故。《冕傳》仍作{{YL|七年|1446年}}。}}</small>
甲午,彗星見于張,長七尺餘,掃太微北西南行。
是月,以福建僉事呂昌奏增祀黃榦、蔡沈、劉爚、真德秀于朱子祠。<small>{{*|【攷異】呂昌奏宋儒黃榦等從祀朱子祠,亦見《三編》{{YL|六年|1445年}}質實中,据《實錄》在是年五月。今從之。}}</small>
初,詔儒臣修《寰宇通志》,至是成,上之。大學士高穀晉少保,陳循以下皆加兼官。商輅初擬進兵部尚書,為王文所抑,乃兼太常寺卿贊善兼檢討。錢溥擬陞諭德兼侍讀。輅謂:「溥已越眾陞二級,不宜復陞兼官。」于是,溥以諭德兼編修。溥不悅,作《老禿婦傳》以譏輅,駱亦不與校也。
六月,壬寅,彗星入太微垣,長尺餘,漸沒。
庚申,葬肅孝皇后。
是月,河決開封、河南彰德田廬皆被淹沒,大雨故也。
秋,七月,兩畿、山東、河南自夏至秋,大雨不止。諸水竝溢,高地丈餘。是時,山東河隄多壞。惟徐有貞所築如故。事竣還朝,召見獎勞,尋進左副都御史。
以工匠蒯祥、陸祥為工部侍郎。時,營建數起,工役繁興。蒯以木匠、陸以石匠,俱援軍功例,累擢太僕少卿。至是,遂為卿貳,仍命督工匠,時稱「匠官」云。
《明鑑》曰:「《傳》曰:『不軌不物,謂之亂政。』蒯祥等木石之工耳,列之卿貳,可乎?昔李輔國以閑廐小兒參決國事;王叔文以奕棋待詔議政中書,皆為後世指摘。然猶追論其出身之始也,未有正當執役事上之,日寵以顯位,且即令督其所事。若景泰之紕繆者,其後嘉靖以雷維學為工部尚書,絕與此類。重士木而輕官爵,紊朝班而隳網維,奚以勵士大夫之品節哉。」
八月,上以官多擾民,敕史部等議裁冗員。于是,省參政三、參議二、副使五、僉事二、同知以下一百五十餘員。
是科順天鄉試,翰林劉儼、黃諫為考官。㮄揭,大學士陳循子瑛、王文子倫皆被黜。循等乃以私憾搆儼等,劾其校閱不公,請如洪武間治劉三吾等罪及重開科考試例,蓋欲殺之也。詔禮部會大學士高穀復閱,取中之徐泰等有優于瑛、倫者,有相等者亦有不及者。惟第六名林挺,硃卷無評語,亦無私弊,應以疎忽論。穀因言于上曰:「大臣子弟與寒士競進,已不可。況又不安于義命,欲以此搆考官乎?」上欲兩全之。九月,賜瑛、倫俱為舉人,准來年一體會試。其已中之舉人,惟黜林挺,餘毋庸議。于是,六科給事中請論循、文罪,而張甯上疏謂:「宋范質為相,其從子求奏遷秩。質作詩戒之。韓億之子維舉進士,以父執政不就廷試。方之陳循、王文賢,不肖何如也?況應試者千八百有奇,而中式者百三十五人。倘一概援例干進,豈不壞科目之制乎?請治循等,仍將瑛、倫照不中發回原籍。」是時,穀亦諸致仕,上慰留之。卒曲宥循等不問。文為穀所引,而自入閣後,反與循比。穀持正不阿,屢為循、文所擠,請解機務,不許。由是,閣臣卒不相協。而以諭救林聰、劉儼二事,人皆右穀而病文云。
詔追諡宋丞相文天祥曰「忠烈」,侍郎謝枋得曰「文節」,從僉都御史巡撫江西韓雍之請也。<small>{{*|【攷異】追諡文、謝,事見《明史·韓雍傳》。《三編》据《實錄》,系之是年之九月。今從之。}}</small>雍代楊甯撫江西。歲饑,奏免秋糧,劾奏甯王奠培不法事。<small>{{*|【攷異】奠培事見後卷,蓋奠壏訐之也。}}</small>時雍年甫三十,赫然有才望,其所規畫措置,皆得士民心。
冬,十月,癸卯,振江西饑。
十一月,丁卯,以監察御史陳述薦江西處士吳與弼,詔巡撫都御史韓雍禮聘送京師。與弼,年十九,見《伊、雒淵源圖》,慨然嚮慕,遂罷舉子業,盡讀《四子》、《五經》及洛閩諸錄,不下樓者數年。家貧躬耕,非其義,一介不取。四方來學者,約己分少,飲食、教誨不倦。正統之末,御史涂謙、撫州知府王宇、山西僉事何自學先後薦,俱不出。嘗嘆曰:「宦官、釋氏不除,而欲天下治平,難矣。」至是,述請禮聘,俾侍經筵,或備成均、教士之選,故有是命。然,與弼竟不至。<small>{{*|【攷異】据《明史·儒林傳》,初賜吳與弼在{{YL|景泰七年}},蓋聘而末至,係陣述所薦。若{{YL|天順元年}},則石亨、李賢薦也。《弇州攷誤》以為十一月,丁卯。今据之。丁卯,蓋是年十一月朔也。}}</small>
十二月,己亥,方瑛大破湖廣叛苗。先是,賊渠蒙能攻平溪衛,都指揮鄭泰等擊却之。能中火鎗死,瑛遂進兵沅州,連破鬼板等一百十餘寨,遂與尚書石璞會兵于天柱。
甲寅,彗星復見于畢,長五寸,東南行漸長,越九日。<small>{{*|【攷異】是年四月慧見,至六月沒,見《明史·天支志》。《三編》据書之。惟十二月甲寅,慧星復見,亦見《天文志》。今据增。}}</small>
戊午,振畿內、山東、河南水災,竝蠲逋賦及本年被災稅糧。
癸亥,上不豫,詔罷明年元旦朝賀。
是歲,湖廣、浙江及南畿、江西、山西府十七旱,以水旱免天下稅糧,計米、麥二百四十五萬四干二百餘石。
==恭仁康定景皇帝{{YL|景泰八年|1457年}}{{*|(丁丑,一四五七年)}}==
春,正月,丙寅朔,上皇在南官。<small>{{*|【攷異】《憲章錄》、《皇史紀聞》皆書{{YL|天順元年}},不書{{YL|景泰八年|1457年}}。《三編》質實云:{{YL|景泰八年|1457年}}為英宗{{YL|天順元年}}。按是年正月壬午英宗復辟,丙戌改元天順。今依《朱子綱目》書唐中宗及分注睿宗例,大書{{YL|景泰八年|1457年}},而以{{YL|天順元年}}分注其下。今按明代本年改元,只英宗一人,而其事又在正月壬午,則十七日也。今不沒去{{YL|景泰八年|1457年}}而書壬午英宗復辟之事于其下,竝以{{YL|天順元年}}與{{YL|景泰八年|1457年}}同卷。自正月丙戌改元為始,則月分、日分明白易見。惟据《本紀》,景帝崩在二月,故于{{YL|天順元年}}二月癸丑書郕王薨。蓋在廢後,貶稱如親王例也。今仍書帝崩于西宮,而系于壬午之下云:「踰月,癸丑,帝崩于西官。」以正其生前之名。至{{YL|天順元年}}二月,則但書貶祭葬事而已。}}</small>
戊辰,免江西被災稅糧。
丁丑,上輿疾,宿南郊齋宮。
上疾日甚,而儲位未定,中外憂懼。百官問安左順門,太監興安出謂曰:「公等皆朝廷股肱耳目,不能為社稷計。徒日日問安,何益?」眾嘿然。安之意蓋謂宜早請建儲也。諸臣會于朝議,請復立沂王為太子。惟大學士王文、陳循議不合。文曰:「今只請立東宮,安知上意誰屬?」循不言。學士蕭鎡曰:「沂王既退,不可再也。乃以早建元良請。」時都御史蕭維禎舉筆曰:「我請更一字,乃更『建』為『擇』。」笑曰:「吾帶亦欲更也。」己卯,諸臣疏進,諭曰:「朕偶有寒疾,十七日當早朝,所請不允。」已而,上將郊,召武清侯石亨至榻前,命攝行祀事。亨見上疾甚,退與都督張軏、左都御史楊善及太監曹吉祥謀謂:「立太子不如復上皇,可邀功賞。」軏、吉祥等然之,乃謀之太常卿許彬。彬曰:「此不世功也。彬老矣,無能為。徐元玉善奇策,盍與圖之。」元玉,有貞字也。亨、軏遂夜至有貞家。有貞大喜,曰:「須令南城知此意。」軏曰:「已陰達之矣。」有貞曰:「必得審報乃可。」亨、軏遂去。辛巳,王直、胡濙、于謙會諸大臣,臺諫請復立沂王,推商輅主草。大略謂:「陛下,宣宗章皇帝之子,當立章皇帝子孫。」疏成,期以日暮奏,未入,而奪門之變起。<small>{{*|【攷異】《明史·本紀》但書「己卯,請建太子事。而辛巳,再請。」惟見《王直傳》中言「奏未上,而奪門事起」,則壬午之前一日明矣。諸書言奪門在十七日。是年正月丙寅朔,壬午十七日,辛巳則十六日也。奪門在十六日之夜,仍于辛巳下書之。}}</small>
是日夜,石亨、張軏與曹吉祥矯稱皇太后制,復會有貞所。軏曰:「報得矣,計將安出?」有貞乃升屋,步乾象,亟下,曰:「時在今夕,不可失。」因密語定計,倉皇出。有貞焚香祝天,與家人訣曰:「事成,社稷利;不成,門族禍。歸,人;不歸,鬼矣。」時,方有邊警,有貞豫令軏詭言備非常,勒兵入大內。亨掌門鑰,夜四鼓,開長安門納之。既入復閉,以遏外兵。值天色晦冥,軏等惶惑。有貞趣行,軏顧曰:「事濟否?」有貞大言曰:「必濟。」進薄南宮城,城門錮,毀墻入見上皇于燭下。上皇間故,眾俯伏合聲請登位。乃麾兵士進轝,皆驚戰,莫能舉。有貞率諸人助挽以行。忽天色明霽,星月開朗,上皇顧問,各以職官、姓名對。至東華門,門者拒弗納。上皇曰:「我太上皇也。」遂入。至奉天門升座,有貞等常服謁賀呼萬歲。時以明日有旨視朝,羣臣咸待漏闕下,忽聞殿中呼譟聲,方驚愕。須臾,鳴鐘鼓,諸門畢啟。有貞出,號于眾曰:「太上皇帝復位矣。」趣入賀。壬午,上皇召諸臣入朝,諭曰:「卿等以景秦皇帝有疾,迎朕復位,其各任事如故。」方,上皇復辟,帝方病臥。聞鐘聲,問左右為誰。既知為上皇,連聲曰:「好,好。」踰月,癸丑,帝崩于西宮。
==英宗法天立道仁明誠敬昭文憲武至德廣孝睿皇帝{{YL|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一四五七年)}}==
春,正月,丙戌,上告即位于宗庿陵寢。詔大赦天下,改{{YL|景泰八年|1457年}}為{{YL|天順元年}}。詔中攘位幽閉之語,皆徐有貞所撰也。先是,上即位即日,命有貞以原官兼學土入內閣預機務。明日,加兵部尚書。尋論奪門功,封石亨忠國公、張軏太平侯、軏兄輗文安伯、楊善興濟伯、曹吉祥嗣子欽都督同知。
丁亥,殺少保兵部尚書于謙、大學士王文,籍其家。先是,廷臣會議請立沂王。文與陳循懼,忤景帝意,遂易以請擇語。一時中外謠傳謂:「文與中官王誠等謀召取襄世子,及石亨等議迎復。」徐有貞恐其中變,乃詭詞激亨曰:「于謙、王文已遣人迎襄世子矣。」又曰:「上已知君謀,將于十七日早朝執君。」亨大懼,謀遂決。有貞以南遷及求薦事切齒于謙。而亨總十營兵為謙所制不得選,亦銜之。上甫復辟,即日下謙、文于獄。于是,有貞與亨等嗾言官劾謙、文謀迎外藩入繼大統。命鞫于廷。文抗辯曰:「召襄王須用金牌、信符,遣人必有馬牌。內府、兵部可驗也。」詞氣俱壯。謙笑曰:「亨等意耳,辯何益?」都御史蕭維楨曰:「事出朝廷,不承亦難免。」遂文致其詞,竟以「意欲」二字傅會成獄。坐謀逆,律當寘極刑。奏上,上猶豫未忍曰;「于謙實有功。」有貞曰:「不殺于謙,此舉為無名。」上意遂決。時薛瑄、方召至力言于上,乃減一等,斬于市。文之死,人皆知其冤,徙以倡易儲議為時論所不與,無惜之者。<small>{{*|【攷異】《弇州攷誤》誤信《天順日錄》之語,以為迎立襄王,文實有是謀,而史因追雪于謙,遂竝王毅愍<small>文謚也</small>之謀掩之,遂得與肅愍同贈諡<small>謙初諡「肅愍」,後改「忠肅」</small>,不知迎立襄王直是「莫須有」三字。《明史·文傳》極稱其冤,而所采《天順日錄》語極有斟酌。《傳》中言:「文之死,人皆知其誣,以素刻忮且迎駕復儲之議,不協輿論,故冤死而民不思云云。此諭平允,可謂良史之筆。若王弇州謂其實有迎立之謀而反諱其易儲之不預,未免是非顛倒。}}</small>而謙以定社稷功為舉朝所嫉,及奪門事起,一時希旨取寵者,又藉以為口實。至有遂溪教諭吾豫奏請族謙,竝誅其所薦舉文武大臣。部議持之而止。籍沒之日,家無餘貲。惟正室扃鑰甚固,啟視,則上賜蟒衣劍器也。臨刑入市,陰霾四合,天下冤之。皇太后初不知謙死,比聞,嗟嘆累日。時有錦衣指揮多喇<small>{{*|舊作朵兒}}</small>者,本出曹吉祥部下,以酒酹謙死所,慚哭,吉祥怒扶之。明日復酹,奠如故。都督同知陳逵感謙忠義,收遺骸殯之。踰年,謙壻千戶朱驥歸其喪,葬之杭州。逵,故舉將才,出李時勉門下者也。
詔謫戍陳循、江淵、俞士悅于鐵嶺,斥商輅、蕭鎡等為民,皆徐有貞主之也。有貞既入閣,欲盡攬事權,遂佐石亨輩,撼去諸閣臣。循雖素有德于有貞,亦弗恤也。上之即位也,至便殿,復召高穀及輅入,溫旨諭之,命草復位詔。亨密語輅,赦文不須別具條款。輅曰:「舊制也,不敢易。」亨不悅。至是,與有貞嗾言官劾循等朋奸,遂竝及輅下之獄。輅上書自愬言:「復儲疏在禮部,可覆驗。」蓋王直等疏雖未上,稿猶留禮部侍郎姚夔所,故輅以此請。而亨等持之,遂不省。淵既謫,進工部侍郎趙榮為本部尚書。
己丑,復論奪門功,封孫鏜懷甯伯、董興海甯伯、擢欽天監正湯序禮部右侍郎。一時,官舍旂軍晉級者,凡三千餘人。
辛卯,以石亨言罷巡撫提督軍務。亨在景帝時,屢以文臣不宜節制武臣為言。至是,卒罷之。時,王竑巡撫江北,遂改浙江參政。亨與張軏、曹吉祥輩復追諭竑擊殺馬順事,詔除名,編管江夏。居半歲,上于宮中得竑疏,見正倫理、篤恩義語感悟,顧左右曰:「竑所奏多為朕也奏」命遷河州,尋遣官送歸田里,敕有司善視之。
壬辰,㮄于謙黨人示天下,千戶白琦請之也。
方,額森之寇京師也。謙薦擢職方郎中吳甯為本部侍郎,佐謙治軍事。寇騎充斥,甯立雨中指麾兵士,從容鎮靜。寇既退,朝廷議仍召勤王兵。甯曰:「今畿民猶日數驚,相率南徙。若再召外兵,是益之驚也。莫若告捷四方,人心自定。」因具奏行之。景泰改元,以疾乞歸,後不復出。嘗為謙擇壻得朱驥。驥,以世襲武職,謙頗輕之。甯曰:「公它日當得其力。」後驥卒歸謙喪,甯言果驗。然驥卒坐謙姻親謫戍。又有王偉者,亦以謙薦擢兵部侍郎,自以為謙所引,恐嫉謙者目己為朋附,嘗密奏謙誤,冀以自解。景帝出其奏示謙,謙叩頭謝,退謂偉曰:「我有失君,何不面規我,乃至爾耶?」偉大慙沮,然竟坐謙黨,罷歸。越十餘年,乃復官,請毀白琦所鏤板,遂告病歸。㮄中所示,竝中官王誠之黨,及郕府舊僚,皆預焉。
甲午,殺昌平侯楊俊。初,俊守永甯、懷來。聞額森欲奉上皇還,密戒將士無輕納。至是,上復位,張軏與俊不協,言于朝。遂徵俊還,下詔獄,坐誅。
是月,以太常寺卿許彬、大理寺卿薛瑄為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入內閣,預機務。<small>{{*|【攷異】許彬、薛瑄入閣,皆同時事。《明史稿》記許彬入閣于壬午,薛瑄入閣于甲申。《明史》則統系之壬午下。今竝系之正月之末。}}</small>
吏部尚書王直、禮部尚書胡濙以老請致仕,許之,竝賜金帛,給傅歸。直在翰林二十餘年,稽古代言,編篹記注之事,多出其手。長吏部凡十四年,年益高,名德日益重。上之還也,直最有力焉。景帝易儲,雖同受金幣之賜,非其本意也。請復沂王之疏,雖未及上,上亦雅知之,故不及于譴。濙在禮部久,凡表賀祥瑞,皆以官當首署名。一時頗病其逢迎。然立朝垂六十年,節儉寬厚,喜怒不形于色。易儲議起,不免依違其間,而以屢請朝賀南宮,不忘忠愛,故上亦優容之。二人既歸,直年八十有四,濙年八十有九,皆得享歸田之樂,以令名終。
二月,乙未朔,廢景泰帝,仍為郕王,遷之西內。尋貶所生母皇太后吳氏,復為宣庿賢妃。廢后汪氏復為郕王妃,削孝肅皇后杭氏謚號。改懷獻太子為懷獻世子,皆稱皇太后制行之。時湯序請革除景泰年號,不許。
庚子,大學士高穀致仕。穀見循、文等皆誅竄,遂謝病。上以穀長者,語廷臣曰:「穀在內閣,議迎駕及南內事,嘗左右朕。其賜金帛、襲衣,給驛舟以歸。」穀既去位,杜門謝客,有問景泰、天順間事,悉不答。越三年,卒,後贈太保,諡「文義」。
癸卯,以吏部侍郎李賢兼翰林學士,入內閣,預機務。時,賢在吏部,王直既去,掌部事者為尚書王翱。石亨惡之,言于上曰:「翱老矣,可令致仕。」翱聞之,遂上疏乞休,許之。亨語賢曰:「翱已休,致君當代之矣。」賢曰:「朝廷不可無老成人。況翱雖老,精力未衰,以賢輔之,可也。賢安敢當此重任?」于是,亨復言于上,遂留翱。未幾,賢復以徐有貞薦,遂與有貞同預閣務。
初上之北狩也,廷議推舉將材。尚書于謙獨薦遼東指揮僉事范廣,充左副總兵,為石亨副,積功累遷至總兵官,督兵居庸關外。及團營既立,謙復薦廣副亨提督團營軍馬。而亨所為多不法,其部曲復貪縱,廣數以為言,亨銜之。譖罷廣,止領毅勇一營。廣又與張軏不相能,徒以謙在未發也。及上復位,亨、軏等恃奪門功,遂誣廣附于謙謀立外藩,下之獄。廣詞氣不屈,卒搆以謀逆,與謙同罪,遂斬于市。廣性剛果,每臨陳,身先士卒,未嘗敗衄。一時,諸將盡出其下,以故為儕輩所忌。謙與廣相繼死,團營亦尋罷。
戊申,廣西總兵官柳溥奏破廣西蠻。先是,潯州大藤峽山寇糾合荔浦等處賊,劫掠縣治,殺擄居民。至是,勦平之,尋召溥還。
癸丑,詔郕王喪葬,悉依親王例。毀所營壽陵,葬之西山,諡曰「戾」,以其後宮唐氏等殉葬。初議欲并及汪后,學士李賢曰:「妃已幽廢,兩女幼,尤可憫。」乃止。
戊午,南和伯方瑛、尚書石璞率左副總兵陳友等進擊湖廣天堂諸砦,復大破之。克砦二百七十,禽偽侯以下一百二人。捷聞,召璞還,瑛留填貴州、湖廣。
壬戌,免南畿被災稅糧。
是月,贈鍾同官<small>{{*|同贈官見前}}</small>,釋章綸于獄,召瘳莊還。擢綸禮部右侍郎、莊大理左少卿。上釋綸,命內侍檢前疏不得,內侍從旁誦數語,上嗟嘆再三。
召副都御史軒輗為刑部尚書,巡撫陜西。副都御史耿九疇以議事至京師。上顧侍臣曰:「九疇,廉正人也。」時改蕭維禎于南京,又以迎駕忤旨迫奪李實職為民<small>{{*|事見{{YL|景泰元年}}}}</small>。乃留九疇為右都御史,擢國子學正林聰為僉都御史。
贈少監阮浪,命儒臣立碑記其事。
王驥既致仕,見石亨、徐有貞等驟貴,自謂復辟曾預謀而賞不及,因上章自訟言:「臣子祥入南城,為諸將所擠,墮地幾死。今諭功不預,疑有蔽之者。」上不得已,乃官祥指揮僉事。命驥仍兵部尚書理部事。數月,致仕去。
改張鳳于南京。踰月,以沈固代為戶部尚書。
三月,己巳,復立沂王見深為皇太子。封皇子見潾為德王、見澍秀王、見澤崇王、見浚吉王。初,景帝將易儲,語太監金英曰:「七月初二日,東宮生日也。」英叩頭曰:「東宮生日是十一月初二日。」帝憮然。蓋帝所言者見濟,而英所言今皇太子也。或曰:「景帝之怒英以此。」汪后之諫易儲也,太子雅知之。至是,請于上遷居舊王府,得盡攜宮中所有而出。與太子母周貴妃相得甚歡,歲時入宮敘家人禮。性剛執。一日,上憶有繫腰玉玲隴,索之。太監劉桓言:「在汪妃所。」命往取,妃投諸井,對使者曰:「無之。」已而,告人曰:「七年天子,不堪消受此數片玉耶?」後有言妃出所攜巨萬計,上命檢取之,立盡。<small>{{*|【攷異】按金英東宮生日之語,《弇州攷誤》辨之謂:「英以{{YL|景泰元年}},上怒英,發其結黨市恩及縱家人中鹽事,遂下獄諭斬,詔禁錮英家,幾籍矣。豈東官生日之語在英未下獄之前耶?或景帝之怒由此,但其時帝方即位,殊未萌易儲之念,不應有東宮之說。英之赦出,必在三年間。當時,儲位已定,帝何必復言東宮生旦?英尚在危疑間,豈敢作此對耶?」按景帝監國,憲宗方三歲。而證之《懷獻太子傳》,見濟似長于憲宗,故{{YL|景泰三年}}立為太子,{{YL|四年|1453年}}二月冠。明制,太子冠在十五歲,又蚤者,十二歲。然則,景帝監國,見濟已離就傅之年不遠。金英生日之對,必係改元前後事。《弇州》未核前後一詳攷耳。今彙敘於立憲宗為太子之下,餘詳攷證中。}}</small>
癸酉,封徐有貞武功伯。方有貞以錄奪門功入閣,加尚書,意猶未慊,語石亨曰:「願得冠側注,從兄後。」至是,亨為言于上,遂得封。太監興安見有貞等俱邀封賞,言于上曰:「當日,若附和南遷,不知置陛下于何地?又安有奪門功邪?」上嘿然。時,上以謀立外藩事,盡磔景帝所用太監王誠、舒良等。于是,給事御史爭劾安預逆謀,宜同罪,上宥之。是時,中官坐誅者甚眾,安僅護免云。
乙亥,大賚文武軍民。
庚辰,賜黎湻等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上之北狩也,巴延特穆爾敬護尤至,心感之。至是復位,即遣都督馬政等使迤北,賜巴延妻金幣。韃靼保喇遮政等執之,而遣使入賀,且請獻玉璽。敕之曰:「璽已非真。即真,亦秦不祥物,獻否?惟爾但勿留我使,以速爾禍。」保喇不受命,遂寇延綏,都督李卯等敗沒。事間,上命忠國公石亨為征鹵副將軍討之。時,石彪召還,復以為游擊將軍,帥兵備大同。
丁亥,振山東饑民。
是月,下大同巡撫年富于獄。初,富以{{YL|景泰二年}}撫大同,提督軍務。時經喪敗之後,法弛弊滋。富一意拊循,奏免秋賦,罷諸州、懸稅課局,停大原民轉餉大同。武清侯石亨等令家人領官庫銀帛,糴米入邊,多所乾沒。富首請按治,詔宥亨等抵家人罪。亨所遣卒,越關抵大同,富復劾亨專擅。亨輸罪已。又劾參將石彪罪,彪銜之。至是,富以罷巡撫歸。未幾,彪修前憾,遂劾富。亨左右之,下富詔獄。上以問學士李賢,賢稱富能祛弊。上曰:「此必彪為富抑不得逞其私耳。」賢曰:「誠如聖諭,宜早雪之。」上乃諭錦衣衛門達,從公鞫實,事果無驗。尋釋之,令致仕去。
初袁彬從上在迤北,周旋左右,寒暑飲食,未嘗一刻離。一年之間,上視彬猶骨肉也。及從上還,景帝僅授彬錦衣試百戶。至是,上復辟,擢指揮僉事,尋進同知。上眷彬甚,所奏請無不從。內閣商輅既罷,彬乞得其居第。既又以湫隘,乞官為別建,上亦報從。彬娶妻,命外戚貴入主之,賜予優渥。時,召入曲宴,敘患難時事,歡洽如曩。時,哈銘亦以舊恩擢千戶,賜姓楊。
夏,四月,甲午朔,以災異數見,齋戒露禱于上帝,竝命廷臣條軍民利病以聞。是時,北畿、山東竝饑,發塋墓,斫道樹殆盡,父子或相食,上甚憂之。命侍郎周瑄振北畿、僉都御史林聰振山東。上恐巡歷不能周徧,復遣侍郎黃仕儁繼往。聰屢請發帑,徐有貞曰:「發帑振濟,徒為里書乾沒耳。」李賢曰:「慮乾沒而不貸,坐視民困,是因噎廢食也。」上卒從賢言。
乙未,免浙江被災稅糧,凡五十四萬有奇。
丁酉,方英討蒙能餘黨,凡克銅鼓、藕洞一百九十五砦,覃洞上隆諸苗震慴,各斬其渠來獻。
丁未,錄囚。
乙卯,保喇寇甯夏,參將种興戰死。
是月,襄王瞻墡來朝。<small>{{*|【攷異】《明史·本紀》不載。而于{{YL|天順四年}}四月壬子,書其來朝。證之《諸王傅》,王以{{YL|元年|1457年}}來朝,{{YL|四年|1460年}}再朝。本紀不書{{YL|元年|1457年}}之朝,蓋漏脫耳。《三編》据《實錄》增入,今從之。}}</small>王在諸藩中最長且賢。方,上北狩時,眾望頗屬之。皇太后命取襄國金符入宮,不果召。景帝未立時,王上書請立皇長子,令郕王監國,募勇智士迎車駕。踰年,上還京師,居南內。王又上書景帝謂:「宜朝夕問安,率羣臣朔、望朝見。」及上復辟,石亨等誣于謙、王文以迎立襄王為詞,上頗疑王。久之,從宮中得王所上二書,復檢襄國金符仍在太后閣中,乃賜書召王,比二書于金縢。至是,王入朝,禮待優隆。一日,宴便殿,避席請曰:「臣過汴,汴父老遮道言:『按察使王槩賢,以誣逮詔獄。』願皇上加意。」上立出槩,命為大理卿。詔設襄陽護衛,命有司為王營壽藏。及歸,上親送至午門外,握手泣別。王逡巡再拜,上曰:「叔父欲何言?」王頓首曰:「萬方望治如饑渴,願省刑薄斂。」上拱謝曰:「敬受教。」目送王出端門乃還。
何文淵卒。文淵己致仕,上即位,削前所兼官。而是時,有謂景帝易儲詔中「父有天下傳之子」,語出文淵,或傅朝命逮捕,文淵懼而自縊。時,文淵子喬新,官南京禮部主事,奔喪歸里。里人故待郎揭稽嘗受業文淵,而與喬新兄弟不協,遂奏文淵之死實諸子迫之自經,又逼嫁父所愛妾。喬新亦訐稽為巡撫時,嘗薦黃矰,且代草易儲疏。皆被逮比對簿。文淵妾斷指,為諸郎訟冤,獄得少解。上亦以事經赦,後釋不問。<small>{{*|【攷異】《通紀》、《紀聞》皆系之三月。据《弇州攷誤》,謂文淵以四月卒,今從之。惟文淵係白盡,据《弇州》言,卒後為人所奏,差官驗之,果然。證之《何喬新傳》。當時,揭稽奏文淵乃諸子,逼之自經。野史遂沿其誤,啟棺復驗,即此案訐訟之顛末也。今据《喬新傅》。}}</small>
五月,辛未,命安遠侯柳溥備邊宣府、大同。時寇遣千騎屯大同邊外,窺偏頭關。命溥會石亨等合擊之。
丙戌,彗星見于危,芒長五寸,指西南。
初,景帝不豫,廷臣請立東宮不許。御史楊瑄與同官錢璡、樊英等約疏爭。會奪門事起,乃己。及是瑄印馬畿內,至河間,民遮訴曹吉祥、石亨奪其田。瑄以聞,竝列二人怙寵專權狀。上以語閣臣,李賢、徐有貞曰:「真御史也。」遂遣官按覈,而令吏部識瑄名,將擢用。吉祥聞之,懼,訴于上,請罪之,不許。會星變,掌道御史張鵬、周斌等將劾亨、吉祥諸違法事,約十三道交章諭奏。先一日,亨西征方歸,給事中王鉉遂洩之于亨。亨與吉祥泣訴于上,誣鵬為已誅內監張永從子,結黨排陷,欲為永報讐。明日,疏入,上大怒,收鵬及瑄,御文華殿,悉召諸御史,擲彈章,俾自讀。斌且讀且對,神色自若。至冒功濫職語,上詰之曰:「彼率將士迎駕,朝廷論功行賞,何云冒濫?」斌曰:「此輩皆貪天功。當時,迎駕止數百人。光祿賜酒饌名數具在。今超遷至數千人,非冒濫而何?」上嘿然,竟下瑄、鵬及諸御史于獄。
是月,磔太監高平及千戶盧忠,坐阮浪、王瑤獄也。詔捕黃矰、徐正。矰聞,自殺,命發棺僇其尸。矰子震,亦為都督韓雍捕,誅之。正亦伏誅。<small>{{*|【攷異】《明史·廖莊傳》記徐正事,則云:「英宗復辟,于謙、王文以謀立外藩誅死,其事遂不白云。」据此,則正以被謫後免誅也。然明人紀載皆云徐正、高平皆以英宗復辟伏誅。《弇州攷誤》多据《國史》,以糾野史。而于記何文淵自經一事,云文淵以{{YL|天順元年}}四月卒,黃矰、徐正以五月伏誅。則《弇州》固有所据矣。《三編》類書于{{YL|六年|1455年}}杖廖莊目中亦云:「正、平皆伏誅。」《三編》所記多据《實錄》,與《弇州》所据《國史》合。今竝載磔高平、盧忠彙書之。}}</small>六月,癸巳朔,彗星見室,長丈餘,由尾至東壁,犯天大將軍、卷舌弟三星,井宿水位南弟二星。
甲午,下右都御史耿九疇、左副都御史羅綺于錦衣衛獄。時,楊瑄等下吏㮄掠,詰主使者無所引。于是,石亨等以為九疇、綺實主使之,遂竝坐。九疇既罷,以刑部侍郎馬昂代為都御史,尋出撫山西。踰月,復以副都御史寇深為都御史。
己亥,下徐有貞、李賢于錦衣衛獄。初,有貞既譖黜諸閣臣,得盡攬事權,中外側目。而有貞愈益發舒,進見無時。初為曹、石所引,既得志,則思自異于曹、石。又陰窺上于二人不能無饜色,乃稍稍裁抑之,且微言其貪橫狀,上亦為之動。楊瑄之劾亨、吉祥也。上以問有貞及李賢,皆對如瑄奏。遂詔獎瑄。亨、吉祥大怨恨,日夜謀搆有貞。上方眷有貞,時屏人密語。吉祥令小豎竊聽得之,故泄之于上。上驚問曰:「安所受此語?」對曰:「受之有貞。」且曰:「某日語某事,外間無弗聞。」上由是始疏有貞。會張鵬等獄起,亨、吉祥謂內閣實主之,遂竝及賢。至是,同至上前,具陳迎駕奪門功,因訴曰:「今內閣專權,欲先除臣等,不然諸御史安敢爾相與?」悲哭不已。上心動,乃諭:「言官劾有貞、賢,圖擅威權,排斥勳舊。」遂竝下獄。于是,瑄及鵬皆論死,餘遣戍。亨等復譖諸言官。上諭吏部,簡給事、御史年踰三十者留之。一時,給事中何玘、御史吳禎等凡三十六人皆調外,臺諫為之一空。<small>{{*|【攷異】《三編》質實云:「給事、御史調外三十六人。」按《明史·楊瑄傳》,給事中何玘等十三人為州判官。御史吳禎等二十三人為知縣,尋以災變得不調,皆復原官。}}</small>
是日,大風震雷,拔木發屋。須臾,大雨雹,壞奉天門鴟吻。上敕羣臣修省。而亨、吉祥家大木俱折,二人亦懼。欽天監湯序,本亨黨,亦言上天示警,宜恤刑獄。于是,上感悟,獄得稍稍解。庚子,徐有貞、李賢等皆出獄,謫有貞廣東參政,賢福建參政,九疇江西布政使,綺廣西參政。楊瑄、張鵬免死,戍遼東。十三道御史,自鵬外,周斌、盛顒、費廣、張寬、王鑑、趙文博、彭烈、張奎、李人儀、邵銅、鄭冕、陶復,凡十二人,皆謫知縣。其前謂調外之何玘、吳禎等,皆令復職。
以通政司參議兼侍講呂原入閣預機務,尋晉學士。原,內端外和,石亨、曹吉祥等皆敬之。一日,原朝會衣青袍,亨笑曰:「行為先生易之。」原不答。
壬寅,禮部侍郎兼學士薛瑄致仕。瑄在內閣數月,見曹、石用事,嘆曰:「君子見幾而作,甯俟終日?」遂以老乞休去。
薛瑄既去,上謀代者。尚書王翱薦翰林修撰岳正,召見文華殿。正,長身美鬚髯,上遙見,色喜。既入,上問年幾何,家安在,何年進士,正具以對。上連稱善,曰:「爾畿縣人,年正強仕,又吾所取士。今用爾內閣,其盡力輔朕。」正頓首受命。趨出,石亨、張軏遇之左順門。愕然曰:「何自至此?」比入,上曰:「朕今日自擇一閣臣。」問為誰,以正告。兩人陽賀。上曰:「但官小耳,當與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兩人曰:「陛下既得人,俟稱職,加秩未晚。」上嘿然。
癸卯,命正以原官入閣預機務。李賢謫外未行,上謂尚書王翱曰:「賢非有貞比,宜可用。」翱亦薦之,請以為南京吏部,蓋欲使之遠亨等也。上曰:「宜留之左右。」甲辰,復賢吏部侍郎。
乙巳,巡撫貴州副都御史蔣琳坐于謙黨,棄市。
是月,游擊將軍石彪備大同,與參將張鵬等哨磨兒山,遇寇千餘騎來襲。彪率壯士衝擊,斬巴圖王<small>{{*|舊作把禿}}</small>以下百二十人。追至三山墩,又斬七十二人。捷聞。時寇勢日熾,石亨無功而還,上憂形于色。恭順侯吳瑾侍,進曰:「使于謙在,當不令寇至此。」上為默然。瑾,永誠之孫,克忠子也。
秋,七月,乙丑,復下徐有貞于獄。有貞既出,而石亨等憾未已,必欲殺之。令人投匿名書,指斥乘輿,因奏有貞怨望,使其客馬士權者為之。遂追執有貞于通州,竝士權下詔獄。時錦衣衛都指揮門達承亨等意,痛加㮄治,士權瀕死者數四,終無所言。
丙寅夜,承天門災。丁卯,上躬禱于南郊。戊辰,下詔罪已,敕羣臣修省。
庚午,復命李賢入閣,進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時,石亨知上嚮用賢,怒,然無可如何。乃佯與交懽,賢亦深自匿,非宣召不入。而上蘊親員圓圃無虛日保刺近塞獵亨言傳圍區在彼可掩而取上色動豎冒釁不可啟璽不足寶事送寢亨蘊惡之上亦默亨吉祥園橫屏人語賢曰此鹽干政圃方奏事者先造其門為之奈何圍日墮下惟溫斷則趨附者自息上日不用其言能毋佛然賢日願陛下制之以漸然是時亨等勢猶熾賢亦有所顧忌不敢盡言由寄閻許彬綸南京禮部恃即彬性坦率門下多浮薄士及輔政欲謝客客競騰謗且為石亨所忌竟不安其位甫行復貶陜酉恭政旋乞休去立果互旱曹吉祥講修撰岳正謫篇欽州同知正負氣敢吉驟蒙上遇益愿激思自效或得匿名書列山吉祥罪狀吉祥怒請出楯蹲之使正撰楯格正與呂原入見日為政有體盜賊賣兵部奸先貴法司豈有天子出榜賦募者且事緩之則自露急之則愈匿上是其言遂不問石彪造使獻大同之捷下內閣問狀使者言捕斬無算不能悉裏皆崇林木間正按地闡詰之日此地皆沙漠汝稟置何所共人語塞時亨吉祥悠甚正言山人權太重恐久不可制臣謫以計閒之上許焉正出見吉祥曰忠國公常令杜清來此何為者吉祥曰辱石公愛致誡欺耳正耳不然彼使伺公所為耳到慚吉祥辭兵柄復詣旱諭令目戢亨吉神揣知正意因詣上免冠泣請死上內愧慰諭之召正貢墮旨正對曰臣觀一家必以謀叛滅門一睡賣弓亶監農二一二臣欲全上恩故令共自為計耳一八聞之川怒會承天門災上命正草罪已詔因歷數弊政無所避亨吉祥遂攜蜚語謂正賣直訓上上怒故有是謫昔時正在闔僅一十八日耳初陳汝言以附亨等謀奪門亨薦之遂代王驥為兵部尚書益相比為奸正以災異征言亨將謀不軌陳汝言小人宜亟去上不省至是正謫外道槨絲以母老留仞日汝旨令巡校言狀且言正嘗奪公主田尋逮正繫詔獄杖百戊肅州行至深夜宿傳合手奉急氣奔且死沃人楊四醉卒酒脆正蓋刳其中且厚賂卒乃得至戊所云癸酉以災管肆赦時徐有貞在獄亨等盧赦後將釋乃高于上曰有貞自撰武功伯券詞云纖禹成功又自擇封邑武功禹受禪為帝武功曹操始封也有貞志圖非望上出以示法司命鞠于廷馬士權大呼曰豈有自撰誥券露其逆謀理邪及獄具刑部侍即劉廣衡等秦有貞詐為制文竊弄圈柄罪當棄市上以犯在赦前免死癸未放有貞于金齒有貞出獄拊士權背曰子義士也他丑夕女相託後有貞自金齒歸士樵往候之冀小及婚事士權辭去蕃身不言苴薰入以是薄有貞而並重士權云戊子以平苗功晉方媒南和侯陳友武平伯又諭大司功封石彪定逮伯華卯大費諸邊軍士口晉月刑部尚書軒朝致仕覲在刑部數月見曹石惜權侵宮乃引疾乞歸上召見間曰昔浙江廉使考滿歸行李僅斛鹿乃卿耶朝頓首謝上猶欲用之知不可強乃賜白全慰遣歸踰月以刑部侍郎劉廣衡進尚書代之州例理張鵬既謫戌行至牛道遇數還或謂造等宜詣曹石謝一人卒不往遂復調南丹八月甲午以彗星頻月見至是尚有餘芒乃躬禱于上帝九月甲子以太常少卿彭時兼翰林學士入閣預機務時以請終制忤景帝指遂不用至是狐有貞得罪許彬岳正相禮罷上坐文華殿召見時曰汝非朕所權狀元平時頭首別口遂復入閣自一楊後關臣遜退祖甚輕惟時與岳正一人為上所親推者而上方稱用禁賢數召獨對賢雅重時退必咨之時弓義爭可否或至失色豎初小忤久亦服其諒直曰彭公真君子也上復位欲佑先朝故事出廷臣為知府是月以御史林黯為鎮江知府河束迎判楊浩為順德知府陛辭召至文華殿諭所以擢用意賜燕及道里費鵠以邑子林挺預薦東循等疑鵲有私逮挺考訊久之事得白驪懸上過蒞任革弊舉廢治甚有聲浩以諫止景帝幸隆禍寺各靈泉師至是遂被掘用冬十月丁酉賜王振祭鑒且嗣初振既族誅有言共在衛剛特為敵用者上大怒謂振之死難朕所祝見聖暑皇伺過寶皆貶竄或曰土木之難振待上側有護衛樊忠者從帝旁以所持筆箠死振曰臣紳天下殺此賊遂突圍殺數十人死之然振之死于土木上猶迫念不己復苴菅刻香木為振形招魂以葬建祠祀之賜額曰旌忠壬寅微江西處士吳與弼時石亨擅權欲引賢者為己重乃謀于閣臣李賢屬草疏禱之上乃命賢草敕加東帛遣行人曹隆齎禮幣往與弼以朝廷厚意當赴國謝恩遂行一因辰釋建庶入文圭初文圭被幽方一歲至是五十七歲矣上復位念共洲罪久槃欲釋之以問學士李賢賢對曰此堯舜之用心也天地祖宗實武鴻之上意遂決即日白皇吠后太后許之左石或以為不可上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乃造巾宮牛玉至鳳湯造房屋出文圭及其庶母以下家屬五六十人皆安置鳳陽聽婚娶出八目便給閻者一十人婢妾十數人文圭初出見牛馬亦不識未幾卒出措月己亥彗星復見于角長五寸餘指北犯角逃里及平道束星十一月甲戌廣西田州苗叛叛目量趙偽稱敵園大將軍張旂職鳴鈿鼓率眾叔掠南丹俎又據可武州時武進伯朱英填廣西以聞詔英奮思思府土官岑璞討之已丑免山東被災稅糧山一百壬辰復諭奪野功封酉音祥養子欽為昭武伯惜吉祥以可禪監總督一大營又請官其從子鉉鐸鋸等皆為都督門下廝程冒宮者多至千百人立至保則寇甘涼命安達侯柳鴻佩平虜大將軍印充總兵官帥都督過典郡督同撫雷過備避禦之又命宣城伯衝穎為平羌將軍填甘肅上為石亨營第宅是冬上一日登翔那樓見其新第極俾麗嫡間恭順侯吳理日此何入居謹佯對日此必王府上笑曰非也因顧內臣言亨之橫蕪人敢發共好者由是蓋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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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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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第十四届/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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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1月30日|任命王宏志为国家能源局局长,免去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章建华的国家能源局局长职务。
{{gap}}任命刘三江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gap}}免去赵民的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孙德立为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2月10日|任命张应杰为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2025年第2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1月30日|免去何靖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2月10日|任命宋新春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国家消防救援局副局长职务;免去彭小国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夏刚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免去常继乐的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2月14日|任命徐耀为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
==2025年第3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0月13日|免去邓励的外交部副部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0月31日|任命郭海燕(女)为常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常驻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代表,免去周平剑的常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常驻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代表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2月14日|关志鸥兼任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免去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王广华的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职务。
{{gap}}免去蒲淳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2月31日|免去王晖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职务。
{{gap}}免去李飞的商务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单忠德为国家航天局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局长;免去张克俭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国家航天局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局长职务。
{{gap}}任命束为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gap}}任命谢清华为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孙建立的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张志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免去廖涛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余英(女)为国家数据局副局长。
{{gap}}免去郑薇(女)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杨胜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赵军宁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gap}}免去张碧涌的科技日报社社长职务。
{{gap}}任命李永林为中国地震局副局长,免去阴朝民的中国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第4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2月31日|任命张俊为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免去郝书辰的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gap}}免去黄如(女)的东南大学校长职务。}}
==2025年第5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4年12月31日|任命冯鹏志、王洋(女)为国家行政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1月9日|任命高政为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免去杜江的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陆建伟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1月15日|任命万平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刘新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1月16日|任命柴立元为天津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免去金东寒的天津大学校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1月18日|任命宋其超为财政部副部长。}}
==2025年第6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1月23日|免去李保俊的民政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刘国洪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免去其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职务。
{{gap}}任命刘昆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免去刘伟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职务,免去丁学东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1月25日|免去陈尘肇的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职务。
{{gap}}任命邹澜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gap}}任命孙梅君(女)为海关总署署长。
{{gap}}免去杨国瑞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束为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邓志勇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
{{gap}}任命黄明、陈军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副院长,唐立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科技委主任。}}
==2025年第8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2月20日|任命杜江峰为教育部副部长。
{{gap}}免去何光彩的教育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齐家滨为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免去徐启方的国家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gap}}免去杜江峰的浙江大学校长职务。
{{gap}}任命孙友宏为东南大学校长(副部长级)。}}
==2025年第9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2月20日|任命吴言军为司法部副部长,免去赵昌华的司法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刘建国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免去朱咏雷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职务。
{{gap}}免去胡劲军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2月22日|任命张勇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gap}}免去郝军辉的国家消防救援局政治委员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2月25日|任命李高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免去赵英民的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江文胜为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免去吴宏耀的农业农村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鄢东为商务部副部长。
{{gap}}任命李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第10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2月28日|任命李晓龙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gap}}免去张政的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吴兢(女)为科技日报社社长。}}
==2025年第11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3月15日|免去谭光明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刘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3月21日|任命王昌林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免去其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3月28日|任命徐青森为教育部副部长。
{{gap}}任命袭艳春(女)为新华通讯社副社长,免去袁炳忠的新华通讯社副社长职务。
{{gap}}任命马琰铭为浙江大学校长(副部长级)。}}
==2025年第12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3月31日|免去王崧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gap}}任命沈鸿雁(女)为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免去戴应军的国家邮政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许大纯为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免去李金发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职务。}}
==2025年第13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3月31日|任命李成钢为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正部长级)兼副部长,免去王受文的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副部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4月10日|任命陈晓东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署长,免去其外交部副部长职务;免去罗照辉的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署长职务。
{{gap}}任命王志忠为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免去许甘露的公安部副部长、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5年第14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4月16日|任命刘振国为民政部副部长,免去唐承沛的民政部副部长职务。
{{gap}}任命韩冬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副局长。
{{gap}}任命齐竹泉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
{{gap}}免去张姿(女)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李良生为国家消防救援局政治委员,免去其水利部副部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4月23日|任命饶权为国家文物局局长,免去李群的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职务。
{{gap}}免去郑庆华的同济大学校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4月25日|任命陈丹(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免去李眈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gap}}免去周劼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4月28日|任命颜清辉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免去其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王钊为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
{{gap}}免去刘国永的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第15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4月29日|任命牟海松为国家信访局副局长。}}
==2025年第16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5月14日|免去王建军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2025年第17号==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5月20日|免去黄炜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gap}}免去韩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5月22日|免去胡彬郴的公安部部长助理职务。
{{gap}}任命郭彩云(女)为审计署副审计长,免去李锋的审计署副审计长职务。
{{gap}}任命王军为海关总署副署长。
{{gap}}任命蔡自力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免去饶立新的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邹晓东为国务院参事室主任,免去高雨的国务院参事室主任职务。
{{gap}}任命赵世通为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仇开明的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gap}}任命李长喜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gap}}任命李雪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免去甄占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gap}}任命张琦(女)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免去张来明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gap}}免去罗文利的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gap}}任命赵军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
{{gap}}任命朱雪冰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免去穆坦里甫·买提托合提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职务。}}
{{国务院任免人员|2025年5月30日|任命周霁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免去郑雁雄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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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州书院碑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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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難於創始,而難於守成。蓋能守,則前人已成之規模,固可保而勿失,即前人未遂之誌願,亦可漸而加增。樂邑舊有鬆峰、文昌、沾城書院,廢弛已久。其名少山者,裁縣後宋氏所建也,不三十年而亦廢,良可惜已!夫書院之設,所以培士氣,亦以厚民風,所關原非淺鮮。予分刺斯土,即欲捐興;奈地瘠民貧,頗難其事。迨至光緒元年,協同廣文王公與紳董倡捐舉辦行之,三年乃得髮商生息。肩門課試,雖斤斤小就,遠不逮前;而有基勿壞,後君子誠能複加振興,廓其規模,予之願於以少遂,即諸君子經始之苦衷,亦可永傳勿替也已。是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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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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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日记/学习雷锋——写给《中国青年》]]罗瑞卿
== 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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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一 文章 ==
[[雷锋日记/决心书]]
[[雷锋日记/我学会开推土机了]]
[[雷锋日记/我决心应召]]
[[雷锋日记/与战友谈改正错误]]
[[雷锋日记/看了《和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的感想]]
[[雷锋日记/一辈子学习毛主席著作]]
[[雷锋日记/怎样对待困难]]
[[雷锋日记/对少先队员们讲纪律]]
[[雷锋日记/自我鉴定]]
[[雷锋日记/入党转正申请书]]
[[雷锋日记/工作方法]]
[[雷锋日记/精通业务熟练技术]]
[[雷锋日记/做毛主席的好战士]]
== 附录二 讲话 ==
== 附录三 书信 ==
== 附录四 散文 ==
== 附录五 诗歌 ==
== 附录六 小说 ==
[[雷锋日记/茵茵]]
[[雷锋日记/小说短章]]
[[雷锋日记/一个孤儿]]
== 附录七 学习毛泽东著作书眉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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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序 ==
[[雷锋日记/学习雷锋——写给《中国青年》]]罗瑞卿
== 日记 ==
一九五八年六月至一九六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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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一 文章 ==
[[雷锋日记/决心书]]
[[雷锋日记/我学会开推土机了]]
[[雷锋日记/我决心应召]]
[[雷锋日记/与战友谈改正错误]]
[[雷锋日记/看了《和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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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日记/对少先队员们讲纪律]]
[[雷锋日记/自我鉴定]]
[[雷锋日记/入党转正申请书]]
[[雷锋日记/工作方法]]
[[雷锋日记/精通业务熟练技术]]
[[雷锋日记/做毛主席的好战士]]
== 附录二 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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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散文 ==
== 附录五 诗歌 ==
== 附录六 小说 ==
[[雷锋日记/茵茵]]
[[雷锋日记/小说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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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七 学习毛泽东著作书眉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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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的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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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揚州的夏日|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29|m=12|d=11|previous=|next=|type=|from=《白華旬刊》第4期|notes=}}
揚州從隋煬帝以來,是詩人文士所稱道的地方;稱道的多了,稱道得久了,一般人便也隨聲附和起來。直到現在,你若向人提起揚州這個名字,他會點頭或搖頭說:“好地方!好地方!”特別是沒去過揚州而念過些唐詩的人,在他心裡,揚州真像蜃樓海市一般美麗;他若念過《揚州畫舫錄》一類書,那更了不得了。但在一個久住揚州像我的人,他卻沒有那麼多美麗的幻想,他的憎惡也許掩住了他的愛好;他也許離開了三四年並不去想它。若是想呢,——你說他想什麼?女人;不錯,這似乎也有名,但怕不是現在的女人吧?——他也只會想著揚州的夏日,雖然與女人仍然不無關係的。
北方和南方一個大不同,在我看,就是北方無水而南方有。誠然,北方今年大雨,永定河,大清河甚至決了堤防,但這並不能算是有水;北平的三海和頤和園雖然有點兒水,但太平衍了,一覽而盡,船又那麼笨頭笨腦的。有水的仍然是南方。揚州的夏日,好處大半便在水上——有人稱為“瘦西湖”,這個名字真是太“瘦”了,假西湖之名以行,“雅得這樣俗”,老實說,我是不喜歡的。下船的地方便是護城河,曼衍開去,曲曲折折,直到平山堂,——這是你們熟悉的名字——有七八里河道,還有許多杈杈椏椏的支流。這條河其實也沒有頂大的好處,只是曲折而有些幽靜,和別處不同。
沿河最著名的風景是小金山,法海寺,五亭橋;最遠的便是平山堂了。金山你們是知道的,小金山卻在水中央。在那裡望水最好,看月自然也不錯——可是我還不曾有過那樣福氣。“下河”的人十之九是到這兒的,人不免太多些。法海寺有一個塔,和北海的一樣,據說是乾隆皇帝下江南,鹽商們連夜督促匠人造成的。法海寺著名的自然是這個塔;但還有一樁,你們猜不著,是紅燒豬頭。夏天吃紅燒豬頭,在理論上也許不甚相宜;可是在實際上,揮汗吃著,倒也不壞的。五亭橋如名字所示,是五個亭子的橋。橋是拱形,中一亭最高,兩邊四亭,參差相稱;最宜遠看,或看影子,也好。橋洞頗多,乘小船穿來穿去,另有風味。平山堂在蜀岡上。登堂可見江南諸山淡淡的輪廓;“山色有無中”一句話,我看是恰到好處,並不算錯。這裡遊人較少,閑坐在堂上,可以永日。沿路光景,也以閑寂勝。從天寧門或北門下船。蜿蜒的城牆,在水裡倒映著蒼黝的影子,小船悠然地撐過去,岸上的喧擾像沒有似的。
船有三種:大船專供宴遊之用,可以挾妓或打牌。小時候常跟了父親去,在船裡聽著謀得利洋行的唱片。現在這樣乘船的大概少了吧?其次是“小劃子”,真像一瓣西瓜,由一個男人或女人用竹篙撐著。乘的人多了,便可雇兩只,前後用小凳子跨著:這也可算得“方舟”了。後來又有一種“洋劃”,比大船小,比“小劃子”大,上支布篷,可以遮日遮雨。“洋劃”漸漸地多,大船漸漸地少,然而“小劃子”總是有人要的。這不獨因為價錢最賤,也因為它的伶俐。一個人坐在船中,讓一個人站在船尾上用竹篙一下一下地撐著,簡直是一首唐詩,或一幅山水畫。而有些好事的少年,願意自己撐船,也非“小劃子”不行。“小劃子”雖然便宜,卻也有些分別。譬如說,你們也可想到的,女人撐船總要貴些;姑娘撐的自然更要貴。這些撐船的女子,便是有人說過的“瘦西湖上的船娘”。船娘們的故事大概不少,但我不很知道。據說以亂頭粗服,風趣天然為勝;中年而有風趣,也仍然算好。可是起初原是逢場作戲,或尚不傷廉惠;以後居然有了價格,便覺意味索然了。
北門外一帶,叫做下街,“茶館”最多,往往一面臨河。船行過時,茶客與乘客可以隨便招呼說話。船上人若高興時,也可以向茶館中要一壺茶,或一兩種“小籠點心”,在河中喝著,吃著,談著。回來時再將茶壺和所謂小籠,連價款一併交給茶館中人。撐船的都與茶館相熟,他們不怕你白吃。揚州的小籠點心實在不錯:我離開揚州,也走過七八處大大小小的地方,還沒有吃過那樣好的點心;這其實是值得惦記的。茶館的地方大致總好,名字也頗有好的。如香影廊,綠楊村,紅葉山莊,都是到現在還記得的。綠楊村的幌子,掛在綠楊樹上,隨風飄展,使人想起“綠楊城郭是揚州”的名句。裡面還有小池,叢竹,茅亭,景物最幽。這一帶的茶館佈置都曆落有致,迥非上海、北平方方正正的茶樓可比。
“下河”總是下午。傍晚回來,在暮靄朦朧中上了岸,將大褂折好搭在腕上,一手微微搖著扇子;這樣進了北門或天寧門走回家中。這時候可以念“又得浮生半日閑”那一句詩了。
{{right|原載1929年12月11日《白華旬刊》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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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從隋煬帝以來,是詩人文士所稱道的地方;稱道的多了,稱道得久了,一般人便也隨聲附和起來。直到現在,你若向人提起揚州這個名字,他會點頭或搖頭說:“好地方!好地方!”特別是沒去過揚州而念過些唐詩的人,在他心裡,揚州真像蜃樓海市一般美麗;他若念過《揚州畫舫錄》一類書,那更了不得了。但在一個久住揚州像我的人,他卻沒有那麼多美麗的幻想,他的憎惡也許掩住了他的愛好;他也許離開了三四年並不去想它。若是想呢,——你說他想什麼?女人;不錯,這似乎也有名,但怕不是現在的女人吧?——他也只會想著揚州的夏日,雖然與女人仍然不無關係的。
北方和南方一個大不同,在我看,就是北方無水而南方有。誠然,北方今年大雨,永定河,大清河甚至決了堤防,但這並不能算是有水;北平的三海和頤和園雖然有點兒水,但太平衍了,一覽而盡,船又那麼笨頭笨腦的。有水的仍然是南方。揚州的夏日,好處大半便在水上——有人稱為“瘦西湖”,這個名字真是太“瘦”了,假西湖之名以行,“雅得這樣俗”,老實說,我是不喜歡的。下船的地方便是護城河,曼衍開去,曲曲折折,直到平山堂,——這是你們熟悉的名字——有七八里河道,還有許多杈杈椏椏的支流。這條河其實也沒有頂大的好處,只是曲折而有些幽靜,和別處不同。
沿河最著名的風景是小金山,法海寺,五亭橋;最遠的便是平山堂了。金山你們是知道的,小金山卻在水中央。在那裡望水最好,看月自然也不錯——可是我還不曾有過那樣福氣。“下河”的人十之九是到這兒的,人不免太多些。法海寺有一個塔,和北海的一樣,據說是乾隆皇帝下江南,鹽商們連夜督促匠人造成的。法海寺著名的自然是這個塔;但還有一樁,你們猜不著,是紅燒豬頭。夏天吃紅燒豬頭,在理論上也許不甚相宜;可是在實際上,揮汗吃著,倒也不壞的。五亭橋如名字所示,是五個亭子的橋。橋是拱形,中一亭最高,兩邊四亭,參差相稱;最宜遠看,或看影子,也好。橋洞頗多,乘小船穿來穿去,另有風味。平山堂在蜀岡上。登堂可見江南諸山淡淡的輪廓;“山色有無中”一句話,我看是恰到好處,並不算錯。這裡遊人較少,閑坐在堂上,可以永日。沿路光景,也以閑寂勝。從天寧門或北門下船。蜿蜒的城牆,在水裡倒映著蒼黝的影子,小船悠然地撐過去,岸上的喧擾像沒有似的。
船有三種:大船專供宴遊之用,可以挾妓或打牌。小時候常跟了父親去,在船裡聽著謀得利洋行的唱片。現在這樣乘船的大概少了吧?其次是“小劃子”,真像一瓣西瓜,由一個男人或女人用竹篙撐著。乘的人多了,便可雇兩只,前後用小凳子跨著:這也可算得“方舟”了。後來又有一種“洋劃”,比大船小,比“小劃子”大,上支布篷,可以遮日遮雨。“洋劃”漸漸地多,大船漸漸地少,然而“小劃子”總是有人要的。這不獨因為價錢最賤,也因為它的伶俐。一個人坐在船中,讓一個人站在船尾上用竹篙一下一下地撐著,簡直是一首唐詩,或一幅山水畫。而有些好事的少年,願意自己撐船,也非“小劃子”不行。“小劃子”雖然便宜,卻也有些分別。譬如說,你們也可想到的,女人撐船總要貴些;姑娘撐的自然更要貴。這些撐船的女子,便是有人說過的“瘦西湖上的船娘”。船娘們的故事大概不少,但我不很知道。據說以亂頭粗服,風趣天然為勝;中年而有風趣,也仍然算好。可是起初原是逢場作戲,或尚不傷廉惠;以後居然有了價格,便覺意味索然了。
北門外一帶,叫做下街,“茶館”最多,往往一面臨河。船行過時,茶客與乘客可以隨便招呼說話。船上人若高興時,也可以向茶館中要一壺茶,或一兩種“小籠點心”,在河中喝著,吃著,談著。回來時再將茶壺和所謂小籠,連價款一併交給茶館中人。撐船的都與茶館相熟,他們不怕你白吃。揚州的小籠點心實在不錯:我離開揚州,也走過七八處大大小小的地方,還沒有吃過那樣好的點心;這其實是值得惦記的。茶館的地方大致總好,名字也頗有好的。如香影廊,綠楊村,紅葉山莊,都是到現在還記得的。綠楊村的幌子,掛在綠楊樹上,隨風飄展,使人想起“綠楊城郭是揚州”的名句。裡面還有小池,叢竹,茅亭,景物最幽。這一帶的茶館佈置都歷落有致,迥非上海,北平方方正正的茶樓可比。
“下河”總是下午。傍晚回來,在暮靄朦朧中上了岸,將大褂折好搭在腕上,一手微微搖著扇子;這樣進了北門或天寧門走回家中。這時候可以念“又得浮生半日閑”那一句詩了。
{{right|原載1929年12月11日《白華旬刊》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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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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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PRC-law|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ROC-MO-law|第7/97/M號法令}}
{{header
| title =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114年5月9日(現行條文)|民=114|月=5|日=9|公布於=民國114年5月28日|民2=114|月2=5|日2=28|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生效日期=民國114年(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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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tes ={{Wikipedia|中華民國節日與歲時列表}}{{Textquality|75%}}<br>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9 日 制定10條
: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28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40005317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sup>
}}
第一條
: 為彰顯紀念日及節日之特殊意義,並規定放假日期及舉行慶祝或紀念活動,以紀念國家發展歷史、傳承各族群傳統民俗及促進多元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 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依本條例之規定。
第二條
: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三條
: 紀念日之名稱及日期如下:
: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
: 二、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
: 三、國父逝世紀念日:三月十二日。
: 四、反侵略日:三月十四日。
: 五、民族平等紀念日:三月二十一日。
: 六、革命先烈紀念日:三月二十九日。
: 七、言論自由日:四月七日。
: 八、原住民族抵抗日:六月二十六日。
: 九、解嚴紀念日:七月十五日。
: 十、原住民族日:八月一日。
: 十一、終戰紀念日:八月十五日。
: 十二、八二三紀念日:八月二十三日。
: 十三、國家防災日:九月二十一日。
: 十四、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 十五、國慶日:十月十日。
: 十六、臺灣聯合國日:十月二十四日。
: 十七、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十月二十五日。
: 十八、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 十九、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 二十、全國客家日: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四條
: 下列紀念日均放假一日,其餘均不放假:
: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 二、和平紀念日。
: 三、孔子誕辰紀念日。
: 四、國慶日。
: 五、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 六、行憲紀念日。
第五條
: 節日之名稱及日期如下:
: 一、民俗節日:
: (一)春節:農曆一月一日。
: (二)元宵節:農曆一月十五日。
: (三)清明節:定於清明日。
: (四)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
: (五)中元節:農曆七月十五日。
: (六)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
: (七)重陽節:農曆九月九日。
: (八)除夕:農曆十二月之末日。
: (九)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及徵詢各該原住民族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 二、道教節:農曆一月一日。
: 三、消防節:一月十九日。
: 四、農民節:定於立春日。
: 五、婦女節:三月八日。
: 六、植樹節:三月十二日。
: 七、青年節:三月二十九日。
: 八、國際醫師節:三月三十日。
: 九、兒童節:四月四日。
: 十、佛陀誕辰日:農曆四月八日。
: 十一、勞動節:五月一日。
: 十二、國際護理師節:五月十二日。
: 十三、母親節:五月第二個星期日。
: 十四、環境日:六月五日。
: 十五、國家海洋日:六月八日。
: 十六、警察節:六月十五日。
: 十七、漁民節:七月一日。
: 十八、父親節:八月八日。
: 十九、祖父母節:八月第四個星期日。
: 二十、軍人節:九月三日。
: 二十一、國民體育日:九月九日。
: 二十二、教師節:九月二十八日。
: 二十三、海巡節:十一月八日。
: 二十四、中華文化復興節:十一月十二日。
: 二十五、身心障礙者日:十二月三日。
: 二十六、人權日:十二月十日。
: 二十七、移民日:十二月十八日。
: 二十八、其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
第六條
: 前條所列節日之放假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除夕及春節:自農曆十二月末日之前一日至翌年一月三日,放假五日。
: 二、兒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及中秋節:均放假一日。
: 三、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原住民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三日放假。
: 四、消防節及警察節:依主管機關規定放假。
: 五、軍人節:依國防部規定放假。
: 六、海巡節:依海洋委員會規定放假。
: 兒童節與清明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
: 第一項以外之節日,均不放假。
第七條
: 紀念日,各機關應懸掛國旗,並由相關機關、團體及學校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及國慶日舉行紀念活動。
: 二、革命先烈紀念日舉行春祭國殤。
: 三、和平紀念日應全國下半旗一日,舉行紀念活動。
: 四、其他紀念日得依其性質舉行紀念活動。
: 節日,各機關、團體及學校得依其性質,舉行紀念、慶祝或民俗等相關活動。
第八條
: 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例假日者,應予補假。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日期,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移並公告之。
第九條
: 第四條、第六條及前條放假日之調移,情形特殊者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巡、醫療、關務、矯正等全年無休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之政府機關或機構,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移之。
: 二、前款以外為民服務之政府機關或機構、學校,在不影響為民服務之原則下,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實際業務需要調移之。
: 三、軍事機關基於國防安全考量及因應戰備之需要,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調移之。
第十條
: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14年制定}}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14年}}
[[分類:中華民國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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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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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
|year=2025 |month=5 |day=14
|发布者=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type=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
|fro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5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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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include>{{c|'''{{x-larger|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
{{c|{{楷体|(2025年5月14日)}}}}
{{gap}}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进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市场化交易,是提升资源环境要素利用效率的关键举措。为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gap}}一、总体要求===
{{gap}}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持目标导向、协同推进,坚持循序渐进、防范风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促进资源环境要素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gap}}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对实现相关资源环境目标的支撑作用有效增强。
==={{gap}}二、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
{{gap}}(一)强化资源环境目标衔接。加强碳排放权交易与碳排放双控制度衔接,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配额总量控制。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权交易、江河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等制度衔接。加强排污权与排污许可等制度衔接,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确权凭证和监管载体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gap}}(二)健全配额分配和出让制度。统筹碳排放控制目标、行业发展阶段、历史排放情况等,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突出节水导向,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明晰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出让,新增工业用水原则上应当在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偿取得。加强排污权核定量与许可排放量、排污权交易主体与排污单位分类管理名录等衔接,加快构建体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导向、行业技术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特征的排污权核定技术体系。推动实施大气、水等领域重点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
==={{gap}}三、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
{{gap}}(三)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扩大支持领域。加强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衔接,避免交易主体从绿证交易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重复获益。立足国内市场自身建设,积极推动与相关国际机制衔接互认。
{{gap}}(四)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坚持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贯穿能源生产和消费全链条的节能管理制度,发展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综合服务模式,不断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加强用能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衔接协调,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情况,推动各相关地区用能权交易试点有序退出,避免重复履约增加企业负担。
{{gap}}(五)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在黄河等重点流域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用水权交易。推动工业企业、灌区加强节水改造,支持结余水量参与用水权市场交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灌溉等节水工程建设运营并转让节约水量的用水权获得合理收益。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海水淡化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交易,健全相关制度。
{{gap}}(六)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支持各地区根据污染防治工作需要,有序扩大排污权交易品种和区域范围。深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排污权交易。探索在同一流域内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排污权交易。
==={{gap}}四、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
{{gap}}(七)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根据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展,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交易数据汇聚共享。加强试点经验总结,理顺地方市场与全国市场的关系,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对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市场。
{{gap}}(八)加强交易规则建设。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按照规定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符的政策,完善数据归集、产品交易、信息发布、监督管理等方面规则,健全业务流程、数据管理、风险防范等制度。
{{gap}}(九)完善储备调节制度。建立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储备调节制度,通过预留初始配额、收回失效配额、回购结余配额、开发增量配额等方式,形成资源环境要素储备库。根据管理目标、发展需求、市场供需形势等,适时适量收储、出售、投放有关资源环境要素,加强市场调节和预期引导。
{{gap}}(十)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市场化原则,分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生态产品价值,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环境要素高效合理配置。依托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
{{gap}}(十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对资源环境要素交易机构、交易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数据造假、违法违规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强化用水权交易全过程监管,加强对用水权交易行为第三方影响和生态影响的监管。加快建设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信用体系,依法依规披露信用信息、惩戒严重失信行为。加强交易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防止敏感数据和信息外泄。
==={{gap}}五、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
{{gap}}(十二)完善法规标准。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明晰资源环境要素的交易原则。科学制定修订碳排放核算、用水定额、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加快更新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节能标准。
{{gap}}(十三)强化监测核算能力。加强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完善有关核算技术规范,提高交易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深入推进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试点,完善碳排放监测技术路线和实施路径。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测预警和管理能力。加快建设排污监测体系。
{{gap}}(十四)健全金融支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绿色金融相关信息披露。推动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相关担保业务统一登记公示。
{{gap}}(十五)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培育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资源环境要素核算核查、估值、咨询、培训等综合性服务。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相关交易平台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依规与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权属确权、流转交易、价值评估等服务。
==={{gap}}六、加强组织实施===
{{gap}}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完善改革举措,开展创新探索。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进展评估,分析研究新形势新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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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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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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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二回 寶贈非人化官能解 友交有義挈眷超凡|第一百四十一回|第一百四十三回}}
却說拓天聞丹霞以異寶贈與賭博之徒便曰被拿去還不胡行亂作耶一出破人寶俱無矣丹霞曰亦慮此即欲前去探聽有無妄爲拓天曰忙不在一朝現備有舊酒再痛飲一朝明日去好麽丹霞笑曰再飲許多要請吾入甕矣拓天曰今再醉勿去只在此安歇便不至再被大肚婆壓住共笑入内丹霞之頭巾被簾鈎{{另|罣|挂}}落現出頭上紅毛拓天代拾吟曰羞將短髮還吹帽丹霞接戴吟曰笑倩{{另|傍|旁}}人爲整冠拓天又吟曰一身只有鬚眉在丹霞曰半口能消傀儡心二人吟畢即大飲至天明丹霞仍去却說船中鼠只盜食不盜穿仍破帽皮馬褂舊褲赤脚在路中拈拈撮撮隨行隨食或宿古廟或潛入家偷食皆無人見胆亦大了要揀選食物一路來至浙江温州地界{{另|擅|撞}}入鄉宦人家食宿甚厚後見一個{{另|了|丫}}頭名巧雀美貌飽{{另|煖|暖}}生淫慾即藉此隱身皮無忌是夜先存於巧雀房中俟巧雀安寢遂上床壓其身上巧雀欲喊他妄曰我是與汝有緣相會數時帶汝上天爲仙女巧雀訝曰汝從何處進來船中鼠妄對以來無踪去無跡巧雀提火來照果不見形以眞爲神仙遂從之於是同床共寢月餘無人知一夜船中鼠恐胸前之皮被巧雀搜着先存於蓆下因偷酒食過多醉至天大明未醒巧雀先醒一看見床上臥一粗魯狗漢即刻會悟其非心灰意冷至船中鼠起來巧雀假睡偵之乃見其向蓆下取一皮{{另|褂|掛}}於胸前即不見暗想非神只藉此皮能避人眼今夜將此皮偷存密處看誰能隱否便即拿住作強奸幼女送官辦罪我將此皮偷去作隱身盜主人之財寶逃去外府訪美少年爲夫婿同去外府居住安樂{{另|豈不是地好定|豈不是好思定}}俟至夜間歸房偵船中鼠睡了將蓆下之皮偷存密處仍同睡下至天明船中鼠醒來討皮無矣大驚問巧雀有看見蓆下一塊皮麽巧雀答未見船中鼠曰必是汝偷去快拿還我我即帶汝去做仙女巧雀漫應曰我未拿皮亦不作仙女時天已大明外屋人衆皆起船中鼠急甚曰姐姐既不作仙女將皮還我任憑要什麽東西一出去便來謝你可也巧雀{{另|漫漫|慢慢}}答曰東西亦不要自己亦下床船中鼠形不能隱無地可鑽巧雀看眞形乃指曰前我以汝爲甚天神原來只此鬼樣若我家之水火{{另|夫|伕}}亦強你十倍可實供是何方光棍假作天神來奸人家婦女若不實說拿你送官究治那船中鼠跪在地下磕頭曰姐姐可念夫妻情面我實是天神與汝有緣玉皇大帝賞此隱身皮來與汝相會今將皮還我我即上天交還玉帝無皮不得上天也巧雀怒罵曰你這光棍可惡白{{另|日|白}}強奸了要賴我偷你什麽皮巧雀將船中鼠扭住喊曰快來拿賊家人等皆奔至見船中鼠形狀如賊便將他來縛住查問巧雀巧雀答曰不知此賊何方來突然上床抱女婢壓住掩口喊不能出聲任其強奸下床欲去被奴婢擒住求拿送官究治衆共知如此形狀非奸即盜但不知其從何而進甚驚其主人同衆人將船中鼠縛了拿到外面訊問那船中鼠任其鞭打不供實情其主人無奈之何將巧雀欲一併解送有司衙門忽有長班報本州方大老爺因巡查地方至此聞汝家獲有強奸女子之{{另|棍|惡}}徒免解至都大老爺就在此訊問斷結以免兩相往返快去迎接大老爺進來原來其鄉宦姓董名振曾爲學官告病在家聞報喜甚免將巧雀解送數十里路揚醜又與州官是舊好怎不便宜一面囑備下馬酒席即整衣出迎州侯帶家人書吏皂健共二十餘人鳴鑼開道威風肅靜排道{{另|至廳堂|廳堂}}設公案方州侯正坐董鄉宦傍陪先說別後之事又查獲奸情由州侯令門封鎖即帶兇犯上堂問訊曰何方人氏有敢入室強奸那船中鼠仍答是天神連問數次天神二字總不離口州侯曰心嚇混了可帶下先將巧雀來訊州侯問巧雀曰他心混訊不出實供今惟汝是問可實供來巧雀供是他強奸州侯曰却是通奸非強奸今不中汝意翻作強奸捉送可是此情否巧雀答並無此情實是今早纔來董鄉宦起位曰若是時常通奸便有人得知實是今早叫喊拿住求公祖察情州侯笑曰年兄其中有不盡之情節年兄且請坐自能訊出實情令左右將巧雀上夾刑董鄉宦再三言是實情州侯不依亦不敢再言巧雀上夾刑猶不承認州侯曰若是通奸起先亦是被騙究之既認了並無大罪本州與汝開恩你何苦甘受此重刑巧雀聞此勸諭即供出某月某日黑夜進房稱是天神與小婢有緣結爲夫婦然後帶上天作仙女如是夜夜都在房那夜有一塊皮存於蓆下被女婢看破知此皮能隱形先偷去他不能隱現出討皮女婢纔知是假冒天神心甚不願被奸故喊主人得知拿住是實州侯又問此皮現在何處可取出試驗是眞是假巧雀向袖中取出共看乃一塊掌大之毛皮州侯同董鄉宦看了謂曰這一塊皮能隱人之全身本州不信年兄可信麽董鄉宦曰弟亦不信州侯曰今且來試便知即令左右帶假天神來皂班將船中鼠押跪階下州侯將皮掛於假天神胸前巧雀忙阻曰不可與掛掛即隱形何處去拿州侯令皂班圍住董鄉宦亦曰未必能隱形皂班便即圍住船中鼠一掛上毛皮即不見矣衆皂班同鬨一聲俱杳無踪去那董鄉宦在旁坐家中人皆在公座{{另|後|下}}一同觀看只見船中鼠皮一掛上打一觔斗即不見再看州侯人等二十餘人亦杳矣堂上惟一主一婢皆驚得目靜口呆面面相覷不知所以查前後門仍關着不動内外搜尋無踪跡又問巧雀先前此塊皮汝如何偷來巧雀將實情說知董鄉宦曰那光棍雖是怪異但方州侯乃舊相好怎知來假冒只討此毛皮一塊與光棍同化而去料是與光棍有大關節特化來討皮若有此神通變化何不暗裏行爲眞不能解但事屬怪異不便揚傳叫家中人勿言那下馬酒飯辦了自食又怕那妖怪復來將巧雀賣於遠處去了此且{{另|漫|慢}}表再說船中鼠掛上毛皮衆皂班推之打觔斗走脫人皆不見一開門即鑽出來方纔放心大胆而行一面想那大老爺任我稱神{{另|粧|裝}}顏並無究問單夾他婢女又討出此皮還我逃走便是我親生之父母亦無此爲也正得意間忽有人在背後指曰好受用船中鼠囘看乃是在董家審案之官即跪下叩謝州侯曰我不是官是被貯甕内放出來把此皮謝汝致富誰知汝胡爲亂作若不來救汝命必休矣既救了可把毛皮還我言訖伸手將船中鼠胸前之皮脫下即化去了船中鼠不敢囘言任他取去痴呆半晌因思其言貯甕内原來是野貓精變化作州侯來救我纔有此袒護是我不行正路寶被討囘有何怨尤沿途作乞丐囘至家中誰知灶裏貓因產後即食肉中風死矣有餘銀被其母弟兄姪來收拾厝還原主船中鼠無家可歸遂至各處流蕩拈撮慣了又去拈撮被人拿住打傷不過幾時亦死了原來丹霞去討毛皮先到船中鼠家中探知得此寶取去各方流蕩遂訪至温州遇着討囘寶貝又去拓天家中拓天問訪着否丹霞將船中鼠胡爲亂作並己之變化取囘寶貝述了一遍拓天曰{{另|富貴生淫慾貧窮起盜心|富貴淫慾窮起盜心}}勢所必至只是吾兄大才小用訪知便去取囘何用化官化吏化皂班等件何等費心丹霞笑曰吾弟言甚有理惟是不如此行爲董家將來必有大關係故不得不如此大才小用拓天問曰皮在何處丹霞在袖中取出曰在這里拓天曰此乃損人利己之物不毀之取囘何用丹霞曰贈吾弟耶拓天曰兄叫弟去取不義之財弟乃自願不要快拿去付之丙丁可也丹霞曰別人求之不可得吾弟不要{{另2|吾|部分版本無此字}}自要罷便將皮吹一氣變一毫毛喫入腹中矣拓天曰返本還原永無後患好甚今無所慮再來飲酒遂去把盞拓天曰吾兄前與范琦換心今與結交可乎丹霞曰極好汝心即是范琦之心琦心即是汝心可喚來作三兄弟可也拓天曰奈他心猶混尤難與言丹霞曰待他來只用一杯酒壓下自然不混拓天即去請范琦來丹霞親斟酒一杯遞與范綺范琦飲乾神清氣順三人相交彼此遂爲莫逆自此往來無間{{另|幾日|過幾日}}探知沈家欲控告拐妾原來都是那九個人浪子被丹霞帶入紫宸門枷責限滿釋放同議欲報其恨先使人至駱家偵之以丹霞是光棍以甘氏是鐵氏向沈家挑唆雖還婚書尙有五百金爲定可即控之拓天聞知驚甚丹霞曰何須驚怕避之可也我亦厭塵囂又有人挑唆范琦{{另|粧|裝}}作順痴現在家中要樂如故閩王李恒義欲遣人捉拿驗勘{{另2|等情|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未幾日沈家叩告狀准乃撥部兵圍拿駱家男女江濤遣役卒去捉范琦誰知二處皆空厝無人原來是前一夜丹霞即帶二家人等遠遁武陵別境避世{{另|矣|去矣}}正是不以美聰甘醜拙安能俗體脫凡塵且看下文如何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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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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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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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三回 鐵麻姑爲夫聘香女 林仁翰因婿詔倭王|第一百四十二回|第一百四十四回}}
却說雪峯寺和尙卓巖明攝孩童作兵用後俱遣其徒仍送男女童還原處誰知那徒留二男二女爲徒弟一男乃周艷冰之子一乃福州十四門橋魏晃之子名吉士魏晃與妻林氏日夜思念哀痛不勝幸有鐵麻姑在身{{另|傍|旁}}孝順伏伺魏晃{{另|因|於}}龍潭祈夢神示以弟在海角天涯姐去尋之便囘之字麻姑即欲去尋晃曰海之角天之涯乃入極盡處吾兒由何方而去昔唐僧取經西天十萬八千里之路計十四年纔抵西方猶未至極西迨一至極西吾兒先老矣猶未必尋得著切不可去麻姑因阻止之待夜間自去祈夢神又示迎香教夫留燭救弟八字不知何方迎香留燭也遂不敢去却說吳光在倭國遣心腹家將駕船至閩鳳崗投書林仁翰同慶雲拆看大驚將原書使蒼頭送去十四門橋即請鐵麻姑到來同議麻姑看了信報與誼父母得知同魏晃言明即與蒼頭至鳳崗同議仁翰照書即行束裝同去倭國麻姑恐誼父母無人侍奉不忍離別仁翰遣人去說魏晃自至謂曰祈夢神早已示讖此去救夫兼尋弟我兩人尙健毋庸挂心趕去勿延麻姑隨同誼父母歸家結束行裝辭別兩老後至鳳崗同慶雲仍改爲男粧仁翰收拾行李盤費將屋交本族兄弟照看船即開駛出洋剛至五虎外又通暴風飄至三晝夜停泊一島幸船無恙惟不知是何所在舵工水手上山探訪何島並採樵薪麻姑亦跟上山因看峯島美景花木爭妍貪玩忘歸獨自信步而行入谷則嗅有濃香蜂蝶作隊似來引導再行數步出谷外又是一番境界只見桂花樹千株香風撲鼻花中間有數間茅屋又過獨木小橋一條見一佳人倚{{校|聞|門}}託腮立在門前佳人笑迎問曰郎君何來進小屋奉茶麻姑因見其貌甚佳屋宇又好遂入異香滿屋其女進内香即少有其女行出香又射鼻知香屬於女非花妖即花神必非凡人遞過香茶便問曰貴處何名仙姑何姓小生有何緣份能至此仙境祈即示知女答曰敝處叢桂島桂花開於四時奴家姓子名香仙世隱此島兄去外海行商並無別丁今日幸遇貴客降臨敢問貴籍何方因甚到此麻姑曰小生閩人姓魏名海市往日本國訪親遇風船泊在此因看玩佳景得見仙姿實乃三生有幸但仙姑似此青春無伴獨居幽僻不恐狂{{另|風|暴}}耶香他答曰此島四面環海並無人居又非常泊舟之處有一二患風泊此如有上山遊玩惟蜂蝶能識好歹之人若是儒雅者到此任其遊玩若粗俗惡行者到此即擁{{另|釘|叮}}之其人先逃走故此保護無恐也麻姑聞之曰令兄幾時一返香仙曰{{另|多|早}}三年遲五年來一視又去又問曰三年返而又去留仙姑之年輕鞋弓襪小薪水不週衣帛難繼擾其次也但標梅無期豈不老於空谷香仙答曰衣帛薪水有餘雖百年亦不愁惟標梅一事家兄已付蜂媒蝶使{{另|選|遠}}引乘龍今日貴人俯降莫非媒使引進以遂標梅惟希台察麻姑聞此{{校|厚|語}}以妖怪無疑正合迎香救夫之夢讖欲救夫郎盡在此妖身上放胆就之曰既叨良媒引進仙姑不棄殊深{{校|語|厚}}幸惟愧中間缺而不週怎敢如命香仙曰兄長諸色早已切備今取看便知即進内取香花燈燭綵衣等件排列廳上指而笑曰週而且足也麻姑曰所言者乃小生自愧其缺恐仙姑見罪不妙香仙曰此是奴家心甘意願郎君雖有大缺之處誰敢侮之言訖各穿吉衣同拜了堂即携手進房誰知合枕之席早排在房中香仙便牽麻姑上床先效鸞鳳和鳴麻姑任其所爲一入羅帳則秋水長天一色香仙即起忿不能言自覺慚愧麻姑笑曰已先說有缺愧不敢從是仙姑自願非隱瞞戲弄也香仙嘆曰只道是財禮之缺誰知是身上之缺怎不氣耶麻姑曰請{{另|漫|慢}}氣既蒙雅愛夫妻作不成那{{另|姊|姐}}妹還結得今先結爲{{另|姊|姐}}妹後自然尋一個美丈夫來陪仙姑何如香的聞此囘嗔曰若肯作{{另|姊|姐}}妹留作伴亦幸甚即重整杯盤共叙麻姑自思我未囘去船定不開今夜且留此{{另|漫漫|慢慢}}套出眞言豈不應神夢麻姑一乃心雄胆壯二乃恰合龍龍夢讖三乃見其情形不惡故無所畏懼二人飲酒其席中間是何酒饌原來酒乃桂露釀成饌乃桂花製就香醬香仙先問麻姑根底麻姑答曰乃王初平之胞妹因進酒與王母上壽誤期被貶下凡許配福州武曲星吳雲程爲妻{{另|同|因}}文曲星遇難囚於倭國姐今去救待救了姐夫囘來與妹再會也香仙曰倭乃諸國最強姐何能爲敢孤軍直擣也麻姑曰愚姐之能處言之不信且兼有力今試來看遂出戶將一株大桂樹連根拔起又將一壁立百尺之懸巖一脚踢倒香仙驚異遂以爲眞携手進内復叙麻姑曰愚姐之眞情自說了賢妹之實事亦要說出方是眞{{另|姊|姐}}妹香仙曰姐乃上界仙姑妹實非人類說之恐取笑麻姑曰不在此論凡百物能變化爲人者奪天地之靈氣便是仙了何論出身之低賤耶香仙曰實不相瞞妹乃鼠也原籍閩之梅花村常集於商船内年歲已深效習人性至薛仁貴征東戰船被風擊破此島無人烟五穀以桂叢爲巢桂實爲{{另|根|粮}}受日月之精華自行修煉至久遂變成人自愧卑賤恐姐笑今是眞{{另|姊|姐}}妹方敢實言麻姑曰吾妹正居成湯之裔甲子之首誰能及之何謂卑賤此處並無人烟現在之綵衣器用以及屋宇等從何而來香仙曰無敢瞞盜竊乃妹本領遇有泊舟便覬覦之屋亦自建置更新祈勿笑麻姑笑曰原來吾妹百藝皆通不負爲湯裔甲子首也不知在此數百年{{另2|有|部分版本無此字}}招妹夫否香仙曰妹心情要揀知音此處人跡不到有一二漂泊到此者非猴頭即馬嘴前數年前有一少年花姓至此留爲盤桓情殊款治不週歲不幸夭亡{{校|瘠|瘗}}於叢桂之下至今猶思念傷心只此一人並無再遇忽見姐至以爲天賜良緣誰知又是鏡花水月快尋個替身與妹方放汝去不然同留住就死亦不放也麻姑曰此極易不難妹只招一個他自己病死後有害過人命否香仙曰妹之心情遇有知音則現不是知心則隱體上天好生之德即蟲蟻亦憐惜之由來未害一命麻姑曰善哉比凡人之心更好叫姐尋別樣無有尋好男子最易須揀作帝王的抬舉吾妹作正宮娘娘朝朝飲宴夜夜元宵比在此處扯姐茍合更好萬倍矣香仙曰既{{另|姊|姐}}妹亦來哂笑耶麻姑曰非笑言乃實情耳妹有此仙姿即西子{{另|王昭君|王嬙}}不及也隱此幽谷人莫能知何異玉{{另|媚|韞}}珠沉或遇有合意者留爲配合殊不知作客他鄉皆有父母妻子留住致其母倚門害其妻獨守蟲命既憐惜之此何不憐惜之乎况此無五穀養生加之淫慾定{{另2|必能|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死矣今愚姐爲賢妹設一萬全之計向一極富貴人家作正宮皇后享不盡榮華妹熟思之如肯改邪歸正明日即同出幽谷遷於喬木如不肯姐亦不能強任妹守此寂寞空山也香仙聞此語淚落曰妹聞姐此言透妹之肝肺恨遇之遲也敢不聽從但不知他何處帝王麻姑曰即愚姐所去之日本倭王倭王年不上三旬聰明英俊爲外海諸國之尊姐之船中仙翁特謁之將妹作龍女進上眼見立刻寵幸昭陽宮寵幸之後不可忘媒也香仙曰若能如是怎敢忘也不知船中是何仙翁麻姑曰乃太平上古仙隨帶一女名慶雲亦是男{{另|粧|裝}}同去取文武二曲星囘歸中華賢妹即認作東海龍王之{{另|宮主|公主}}切勿露出破綻即教之應對言詞舉止行爲細教一遍香仙默記在心時天已明麻姑與香仙暫別囘船先說那水手是日同上山查訪並採薪見有一大枯木頭長三丈有餘闊一丈四尺其腹空去半邊倚於巖邊{{另|拖抬|拖}}入水作小船可載了數十人喜甚因船上杉板有漏今將來伐作杉板衆人皆曰獨麻姑無囘衆以被怪拿去惟慶雲曰不然必有奇遇今夜不囘明日必囘衆無奈等之次早麻姑下船慶雲問曰既到天台何不留數日船那敢開去麻姑聞之曰人道汝有口才腹智果然{{另|即以|即}}遇信留之那仙願從遊囘來報知再去迎至衆共驚異麻姑入於内艙與仁翰慶雲說明詳細父女不勝歡異麻姑即帶水手人等仍至巖谷先將所存之物及諸香品俱運至船帶香仙出巖谷{{另|來|未}}至船上其香先至既登船花貌驚人通船皆以爲仙無疑另潔一艙惟麻姑作伴正好風船便囘頭轉舵至日本國道頭其家將先去通報至夜吳光同林秀參密至船中面議其麻姑早與慶雲既定有計說之秀參稱妙正合國王所好即囘去暗通阮相國製便服色在船{{另|粧|裝}}扮停妥了阮靖即入朝奏明有太古仙翁降臨泊海門三日了如不去迎接祈福與別國迎去原來那倭王好神仙有雲遊道者便接至無不敬重今聞報有古仙降臨怎不迎來仁翰等以拾來大枯木作船爲仙槎{{另2|早|部分版本無此字}}四人登於其上只在海濱泛來泛去倭王親至恭迎登岸只見仁翰頭戴太極道冠身穿八{{校|褂|卦}}道袍手執塵拂脚踏雙{{校|島|鳬}}八尺身材五{{另|咎|綹}}薄鬚眞一古仙形狀香仙頭挽鳳髻身穿鸞衣脚踏金蓮手捧如意宛然龍女麻姑慶雲各梳髻寬衣長袖一抱葫蘆一背寶劍恰如一對道童即乘輿迎進殿下倭王嗅有香味相隨又觀其品格非凡眞以爲古仙無疑矣遂奉仁翰於内殿香仙旁立座右麻姑慶雲分立兩{{另|傍|旁}}倭王參謁了立於階墀鞠躬曰小邦何幸得古仙降臨有所褻慢望乞恕宥仁翰日與王有緣特來會晤且坐下{{另|漫漫|慢慢}}來說倭王遂旁坐仁翰曰予乃鴻鈞古仙未有天地先有予身天地陰陽是予開{{另|判|創}}世稱太古之仙是也倭王再拜恭問盤古分天地之事仁翰答曰天{{校|門|開}}於子地關於丑人生於寅自盤古以至天皇地皇人皇之世天氣上定地氣下凝清者成男濁者成女陰陽既判則生萬物萬物既盛則六道四生無窮矣此乃開{{另|別|辟}}天地之根{{另|原|源}}也那倭王何曾有心聽此講天說地一心只想香仙仁翰指曰我主可認得此女否倭{{另|皇|王}}答不識仁翰曰此女前身乃上古美男子之妻名精衛喜服黃精王之前身乃東萊之美男子名先谷時帝女精衛年十五在内苑看花只見蝴蝶不採落地之花因嘆天生萬物遂有出塵之想俄有西王母降臨指點出塵境界帝女問在何方王母曰東海有五幽山曰蓬萊島其中有池出泉如酒人飲之返老爲童帝女聞之喜欲遊東海又問從何而往王母指曰東萊可至帝女遂至東萊遇見王之前身名先谷因見其美甚拔釵贈之訂約帶至皇宮爲駙馬帝女又至於黑水洋舟被怒濤翻覆溺死東海魂不散化爲怨鳥仍名精衛因恨東海日啣南山之石填之以洩其恨王之前身在東萊聞女溺死東海亦{{另|鬱怨|怨}}而亡精魂不散化爲渴虹時欲吸乾東海之水以報怨起先填吸猶不覺至後海水淺龍王駭甚求於閻王先將渴虹託生此國爲王後將精衛託生東海龍宮爲龍女今因龍女及笄予往帶來與王遂{{另|耦|偶}}以了東萊之願以消填吸之恨也惟此女前爲古帝王之公主今乃龍王之愛女不可輕慢予無以爲贈以龍女所執之如意贈王爲鎭國之寶永{{另|祜|祐}}綿長倭王大喜拜謝仁翰又曰還王原聘何謝之有再者予有二徒因獲過失貶謫下凡間受苦現在王之囹圄今罪將滿王可獻出交予帶囘倭王問何姓名麻姑旁答一吳雲程一周新月倭王即令查明調出牢内人衆皆知天仙下降國王跪於{{另|無地|地上}}將雲程新月送進殿上二人見而驚異不敢言說只跪{{另|而|於}}階前仁翰謂曰是你兩人造化我若不送龍女至誰識汝是仙童關死牢内你兩個罪尙未滿應再受半年我既至此代與王說情帶汝囘去還敢鬧天宮攪海藏否二人會意遂連聲曰師父開恩徒弟自此改過不敢再胡爲矣仁翰向王曰好利害一個到天賣要奪凌霄殿一個到海藏要佔靈虛宮予知而貶之下凡受罪帶囘恐不能改也那倭王即代爲婉言曰貴仙童說自此改過求仙翁恕之仁翰曰看王之情面帶汝囘去罷二人拜謝了又與{{另|矮|倭}}王致謝{{另|矮|倭}}王即答禮連稱不敢仁翰曰今既說明了龍女即與王帶進擇吉成禮予即行矣{{另|矮|倭}}王懇留不住香仙隨與仁翰麻姑慶雲拜別忍淚入内宮去了{{另|矮|倭}}王一面運送財物於枯木槎又親送至海口俟開出港方囘次日合卺稱爲香龍娘娘寵幸之極國政文决於阮靖武决於吳光吳光諸子皆貴顯林秀參亦加升官内外既定國王專寵龍女娘娘寢食不離殿曰天香殿樓曰貯香樓寢曰存香閣房曰迎香房正是且羨香宮裝老鼠{{另|漫|慢}}誇金屋貯阿嬌欲知後事下囘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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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四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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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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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四回 燭陰國聼棍說大話 不周山望仙親囘程|第一百四十三回|第一百四十五回}}
却說林仁翰等駕船出港不敢言語至大洋兩個夫妻才敢相認各說苦情
不勝悲痛即查點{{另|矮|倭}}王所送禮物多是奇珍異寶及笙管諸樂器悉{{校|那|金}}玉所造吳光林秀參亦密送粮食綢緞各物堆積滿艙新月叫船趕走恐{{另|矮|倭}}王識破來追麻姑笑曰無香美人進獻還恐其識破今有此活寶不但不能識破猶會抬舉在國吾黨之故舊加官進祿新月曰恐此女無涵養將來必自言之麻姑曰今事已濟了說知無妨遂將此女乃香鼠所變之實情說知四人聞之皆拍案稱奇服其胆量仁翰曰若{{另|矮|倭}}王因之亡國非吾等之罪過耶麻姑曰再不至此此女殊有心行不比妲己妹喜之流敢保之於是五人心甚安樂日在船中論文飲酒誰知天之風雲不測未二日猝然起暴風連日不定船不能收住任之漂泊人衆皆驚至四五日不知行了多{{校|小|少}}水路無山無岸人皆暈倒通船皆啼號待死翻覆不定抵一大島始泊定共定神開眼見晝惟雲光夜只星燦不見日月疑出於九天之外該處早望有中國船漂風至此皆趕來看其衣冠大異音語不對一時間不出地名隨入市見有地方官告示知寫燭陰國之字囘船問仁翰衆皆曰怎漂至此怪的是不見日月此地乃是極北盡處其國人亦知禮義與中國無異來日可去參見國王並看不周山衆問無日月緣故什麽不周山有甚勝{{另|仁迹|迹}}仁翰曰史記所載女媧煉石補天之處你們皆看過雲程等皆曰看過只知女媧氏補天不知天因何破了祈說知纔曉得來歷仁翰曰說之甚長你們聽之可記着方不負識古知今其舵工水手雖不知史記書冊只要現聽古典都立面前聽講仁翰曰女媧娘娘乃伏羲大皇帝之妹同兄護祐國政伏羲帝崩羣臣共推女媧爲帝國號女皇伏羲有上相共工氏名康囘封諸侯鎭守{{另|孟河|幽州}}得河洛神數深明天文自謂水德王不朝女皇興兵反叛洪水橫流人{{另|氏|民}}逃走女媧氏聞報招將親征與康囘對敵康囘能念咒語洪水驟至女皇人馬大敗而囘與衆臣共議以祝融氏居南方諸侯號爲赤帝有大神通召與康囘對敵{{校|心|必}}勝女皇即召之祝融帶人馬至兩陣對戰康囘以祝融離南至北火見水必滅殊不知火能生土土可尅水祝融氏早令衆軍燒蘆草木灰備之正對敵間康囘便放水至祝融將蘆灰掩之水見土則止不行皆結成土塊康囘法破大敗中鎗而逃祝融逐之至於不周山康囘無處逃生遂觸不周山而死祝融梟其首奏凱囘朝天下遂平隨有不周山百姓至中國奏曰自征康囘之後該處無晝乃夜恐非人世取火照看尋路方得至此乞爲鑒察女皇即親往查視至其處果天昏地暗凄風冷雨舉火照之西北方一派天破裂無數問於祝融曰因康囘敗奔頭觸不周山而亡山被觸崩山乃北極之天柱柱既折天遂缺日月五星因天缺只行南不行北故北海諸國長夜而無晝矣女皇然之隨命取五色石加以八寶煉成就天補之後令巨鰲撑住以代天柱功成衆百姓又曰今天補仍無日月依然長夜難耕作矣女媧遂命燭龍現光以照幽隱即燭龍遍身之甲生光如晝駐於北方身長千里居大山中不飲食昂其首以照北海其視爲晝其瞑爲夜今此處三十六國晝夜皆屬燭龍之視瞑也故國名燭陰國衆聞異甚又問是上古之國如何亦知禮義與中華一樣答曰上古之世原隸中華故字皆古篆人亦略知我國禮義矣衆人俱要去訪隨有地方官帶有通事知音者來查雲程告以慕遊蓬萊而囘因風送此借玩不周山名勝其地方官遂留人帶遊又報國王次日仁翰亦道服雲程等仍爲道童打扮同至不周山登玩船夥皆跟去見那峯巒叠嶂直入雲表審其上折下崩之古迹宛然又觀懸巖{{另|削|峭}}壁間有人題詠甚多皆古篆字隸書讀之不識惟有中間乃是中國之楷書有詩云
但恨今生晚 故嫌山不周 補天人不見 落筆滿山邱
仁翰看了又見尾中寫中華閩山周拱王月英同遊此題指曰莫道公行早更有早行人原來先有人到此題詠新月驚曰周拱乃小婿之家叔祖早年同嬸婆作仙去原來遊玩過此看墨迹尙新恨不能遇之諸船夥因尋燭龍不見問於引帶之人各說在北海外大山中難見各皆舉首看之却說那國王亦好佛仙設有賓仙館聞有仙不論遠近皆迎至求丹問道因報有蓬萊仙道來遊不周山遣使迎至見仁翰等進殿國王以賓禮敬之因問名號仁翰{{另|囘答|答}}本儒家因慕道雲遊三島被風吹引見貴國名勝幸之至也國王曰有此出塵品貌非仙不信也月前有男女二仙品格相似貴徒因遊覽不周山接見之留不住許去而再至曾留有玉佩一雙爲質可識得此二仙否仁翰曰何姓名國王曰有名在玉佩將玉佩取出仁翰接看一刻周拱一刻王月英訝曰乃眞仙也亦是敝徒之叔公嬸婆也正尋訪恨未遇國王曰恰好既屬令親可在此等候如去又未遇也仁翰皆思歸不住惟麻姑默喜以合夢兆遇香救夫已現了更有留燭見弟可見必是留此燭陰國得見吉士弟矣便答曰大王有意留住可矣仁翰遂允國王喜仍送至賓仙館接待又令修理船隻並給船伙口粮仁翰先囘船商議在叢桂島取有香品假作蓬島百和仙草膏進於國王國王以爲眞仙愈加尊重在賓仙館奉爲上賓那館内先至有一老道國王以爲眞仙時常親詣問{{另|决|訣}}求丹仁翰訪知進謁那老道者見五人品格不凡不敢驕慢各分賓主而坐旁立四徒老道者先問仁翰名號去止仁翰曰中國閩人本儒慕道雲遊海外幸瞻仙範乞示知寶號何處洞府老道者照對國王所說而言之曰予號一古上人隱於華瀛間{{另|遊|閒遊}}至此與予遇汝等甚有緣矣仁翰曰大仙壽幾籌耳老道者曰惟此忘矣憶昔女媧之世天傾西北地陷東南余尙童稚因與童稚看伏羲畫卦見其蛇身人首驚得痛症幾至不起賴神農以草藥治予幸不死蚩尤反託予以五兵因舉一指擊傷其額血流面破而逃蒼氏子不識字來求教罵其愚不肖也慶都十四月而生堯帝廷予作湯餅會予贈以生肖錢舜爲父所虐號泣於是天予再三勸勉遂以孝聞禹治水過予門勞而飲之醉不飲後至安祿山擾亂予隱於深山至今始乘槎泛海至此逍遙不知世上是何甲子予亦不管之也仁翰聞了欠身曰眞一古之上人也寶號不謬矣失敬失敬另日再來領教即辭出新月曰有如是乎仁翰笑曰只道惟我荒唐此道者更荒唐於我只可哄騙外國小番敢在雷門打布鼓耶蓋仁翰只道他惟說大話還不知他曾在國王面前大言之外猶稱能煉不老仙丹服之壽同天齊此道者誘出珍珠{{另|馬|瑪}}瑙黃金碧玉以及人參肉桂等物結爐在内煉製要一百零八粒金丹晝夜製煉時功將半國王不時來視仁翰猶不知也新月雲程麻姑三人常登不周山盼望二仙再至來往不休却說周拱同月英自救兄嫂姪出監後遂遊於海外服{{另|日|霜}}餐露尋山訪勝二十餘年歷無數番國遇許多怪異一日遊至東南瀛外島之扶極山謁見扶極太母太母悅甚謂周拱乃玉京子降凡王月英乃太白所鍾堅金配潔玉甚屬可嘉惜未歸正宗終成散蕩遂賜瑤函送投崐崙可錄入籍又贈雙玉佩各鐫名字爲之護身二人謹領仙函拜謝太母抵於瑤池遞函於王母王母大喜以月英爲裔孫以周拱爲孫婿收歸仙籍會四姬五女賜{{另|來乘|乘}}二青鸞遊十洲三島會識{{校|請|諸}}仙矣蓋王母乃龜靈聖母凡天上地下之仙女咸隸焉居於崐崙有仙女五名華林媚蘭青娥瑤妃玉{{另|巵|枝}}有姬四{{另|叚|段}}安香賈陵華董雙成許飛瓊是也正是不蒙扶極琅函薦怎入瑤池玉葉班後卷未知再說何事{{另2|請看分解|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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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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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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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五回 男女仙救童斬光棍 夫妻翁帶幼漂渤泥|第一百四十四回|第一百四十六回}}
却說周拱王月英承西王母收入仙籍賜乘雙鸞遊十洲三島至不周山題詠詩句被燭陰國王攀留不放因情甚殷留雙玉佩爲質待去了再來會晤遂至東萊等島拜會諸仙結識羣道是日由一大山經過見林間有二大鷂捕鳥水際又有二大鷹捕魚所捕之魚鳥皆不食{{校|却|啣}}去投納又飛來捕二人大疑因令二鸞查{{另|覆|復}}並{{另|非|司仁}}眞鳥皆人著鳥衣所變二人知爲妖所使令俱獲至並令去其鳥衣遂現出赤條條二幼男二幼女之原體皆軟於地只有一息忖度乃人間之子女被妖怪攝來供使不急救即死遂運三昧眞火煉度四幼童復回元神一面令青鸞去查訪何妖原來是和神國卓巖明之二妖徒各有所好飛天夜叉好啖鳥倒海羅剃好啖魚將所存匿四幼童内一男一女穿鳥毛變爲鷂鷹令在林間捉鳥又一男一女穿鳥衣去水際捕魚日間令去捉魚鳥夜來配合雌雄巢宿以期傳種那二妖聞知趕來比較被三昧眞火燒出原形乃一鷂一鷹將逃去又被掌心彈打死墜落{{另2|於|部分版本無此字}}山坑始知四童被其魅變卓巖明聞報二徒被何人打死亦親自趕至與之鬥法邪不勝正即被降伏細詰來歷情由方知二妖徒匿四童之情節因卓巖明哀懇以不知情乞饒二仙念屬故鄉之人恕之惟戒不可再攝孩童爲兵再收妖爲徒如仍爲之再來取汝首級巖明凜遵歸國四童未{{另|甦|蘇}}先取樹葉化爲衣服各與遮體元神聚體如夢初醒四望海天渺茫皆號泣見周拱月英在旁問故二仙曰汝還不知耶被妖攝來變鳥供役是我二人殺妖救汝汝何方人氏父母何名說來待我送汝囘去四童皆驚甚俱拜謝各說出姓名住址一男即是水口失去周啓文之孫周新春一乃十四門橋魏晃之子名吉士一女乃梅花澳蔡珍之女名嬌容其一乃劍浦冷固之女冷杏周拱查問明白訝曰四個之中誰知一個是我姪孫兒幸之至矣月英遂把新春摟住曰我孫兒汝不識我是汝嬸婆指周拱曰這個是汝叔公周拱囘去說之便知汝祖父在江淮怎被妖攝在此近日汝公婆在何處可說來知新春將在江淮始末說至搬眷至水口歇店被妖攝去大概情形訴說周拱曰在紅塵中是非不免幸喜哥嫂無恙也議將四童帶往燭陰國取囘玉佩送之囘閩將所背之佩劍化爲雙龍二男乘雄二女乘雌自仍跨鸞而去頃刻到不周山同下雙龍仍化寶劍又在山周圍玩遊却說仁翰雲程新月三人日日登不周山望仙望至月餘無至船既修竣舵工人等催之不休將不等惟麻姑决意要等那日只同雲程二人上山去望步至山腰瞥見有人聚集非本處服色飛跑上山雲程更捷上山便認得新春{{另|吉士又認得麻姑|麻姑又認得吉士}}驚喜急問失去何處吉士尙未答雲程見周拱便知是二個眞仙麻姑先問二位{{校|英|莫}}非國王所說留玉佩之二仙乎周拱同月英答然麻姑曰候之久矣恕失迎之罪雲程亦向拜曰晚生吳雲程此乃拙荊魏海市尙有親屬俱寓賓仙館{{另|耑|專}}候二仙囘駕即請同去相會周拱月英帶同四童迤{{另|儷|邐}}下山雙鸞亦飛相隨抵賓仙館新月拜見叔祖嬸婆並會認了新春弟仁翰帶慶雲亦會參拜了隨將歷過功名艱險之事實各述之周拱月英皆羨其忠義勇俠無匹將四童交與調護令改換衣服國中探子早已報聞國王親至拜謁令請一古上人同來會叙那老道者見二仙青年不以爲意傲慢自若周拱一見便認得想這老賊原來走在此今日命當終矣國王當面稱其長生不老周拱問之老道仍將前與仁翰之大言說了一遍周拱曰汝在唐初梁末亦作過官來怎說安祿山反時就隱居了老道不認又問曰當初閩王審知建造羅城管工使周啓文是我兄長那庫丞洪燧還不是汝耶那日領銀汝留我兄弟二人在公館吃一頓飯局抽銀一萬一家性命幾被汝斷送我因訪拿汝二十餘年不着誰知汝這光棍作得寬闊竟走這里來只道無人識汝放屁狹路相逢今會着我還有何辯也老道面色不改從容笑曰沒來由指我作光棍還是犬咬呂洞賓我且問你依你說訪拿我二十餘年汝今年不上二十歲在你奶腹裏就訪我起耶我看汝非光棍即奸拐從來未有帶標緻之老婆去海外求仙訪道都是將人之妻女奸拐來作招牌好去局騙王侯財寶我未曾訪拿汝汝還來訪拿我亦有何辯耶周拱怒甚將殺之月英曰不須爭他既壽同天地一指能傷蚩尤之額其神術可知我們且{{另|漫|慢}}與之比較只須呼鸞來先與比勢請國王作證見勝者眞仙輸者光棍即招至一家謂曰去與老道比較鸞隨向攫啄老道不能禦無孔可鑽上下衣服皆被抓脫遍體啄不容針痛苦難堪願認周拱聞其願認遣鸞退去老道將局抽庫銀之情由招出國王大怒令抄其寓中之囊蠹皆金玉珠寶拿出從人八個四蒼四少{{另2|一蒼名阿興|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驗其珍寶半是内庭取出與他配製不老仙丹被之抽換存匿驗其四少徒伴皆女假男{{另|粧|裝}}隨帶恣淫嚴{{另|鞠|鞫}}之供乃吳人姓柳名陰中國拐騙既盡去歲纔來外島或假官或假仙隨機應變得過財{{另|寶|主}}無數皆無心痛隨處花消又訊之曰煉丹敢將珍寶抽換假藥今日若不被二眞仙認破至丹成豈不送孤性命又供抽換之藥服之不傷人又不益人又訊四女何處拐來供在内地重價買來國王{{另|鞠|鞫}}訊明白將並斬之月英日心黑者殺之不黑者饒之王問誰黑誰不黑周拱曰這個老賊黑不用言了還認這個阿興當初光棍家兄一萬銀他之心黑尤甚也餘皆不黑可恕之王即命斬二人剖看其心柳陰之心果黑阿興之心黑如炭腸肚盡黑王問故月英曰蓋詭謀皆從阿興出也王服其洞悉餘皆不殺將三個充發絕島當差四女分配軍卒爲妻所有寓所抄出金珠是内庭發出者歸庫餘盡送船中償還前局造城一萬之項王又求道術於二仙周拱曰仙有仙骨佛有佛緣非骨非緣妄求不得中華古之帝王好服仙丹死於非命者不少王今勿求神仙之術惟{{另|紹|昭}}聖賢之道{{另2|將|部分版本無此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勝於求仙萬萬矣王稱謝不已因再留不住二仙遂送還玉佩並贈諸寶皆不受惟收囘玉佩二仙將行新月同新春泣求二仙囘歸周拱同月英曰我二人不能囘去可將此雙佩寄與汝公婆當我二人囘去一般再等二十年{{另|待|後}}自會邀汝公婆來要樂矣仁翰等亦懇同歸再來月英曰所寄此雙佩即替奴二人陪伴列位還鄉勿用親去再者此四童帶到家務必交各父母收同曾各配過雌雄緣皆前定不可錯紊蔡嬌容曾配周新春冷杏配與魏吉士告其父母照舊配偶迎送完畢以遂奇緣也仁翰等遵命二仙即辭別各乘鸞飛升而去新月收存雙佩同仁翰等辭謝國王各自上船國王早遣送奇珍異寶粮食各物在船即駛出燭陰國望東南而行時風和天霽諸番歷過大幽國鬼國大人國奇肱國一臂國一目國矛利國無臂國長毛國後眼國烏孫國夜叉國絕影國軒轅國狗國女人國丈身國蓬萊國黑齒國日本國琉球國將至閩界又起颶風直漂十數晝夜至風息收泊一大山島誰知先{{校|叫|吹}}去極北之燭陰今吹囘極南之渤泥也船因碰破漏進港修整原來該渤泥在大海爲大國漂風之船到{{另|處|彼}}皆照應供給地方之有司官來查察將仁翰等及諸舵工水手及行李物件帶至公館安頓正是非颶又漂落異國乃天故使救佳人且看下文如何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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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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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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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六回 聽胡笳盜幽女會妹 停風浪品簫琴論文|第一百四十五回|第一百四十七回}}
却說仁翰等安頓在館驛該國有二館驛一在城内一在海濱以仁翰等乃中國官員接待於城内大公館惟諸水手等安頓於外館驛此時雖遇風暴惟船損壞人皆無恙其大公館在王府後牆外甚幽靜並無混雜仁翰父女婿雲程夫婦並四童寓有旬餘船經修竣將次下船每夜聞牆角有琴聲皆靜聽風送弦音至耳音殊切切聞之無不墜淚皆不知王府何人所彈感人悲傷惟慶雲異之曰此不是胡笳十八拍耶不意此地有人能彈此調遂按譜拍棹而歌之曰
我生之初尙無事 我生之後漢祚衰 天不仁兮降亂離 地不仁兮使我逢 干戈起兮道路危 民流亡兮共哀悲 烟塵蔽野風波盛 志氣乖兮節義虧 對殊俗兮非我宜 遭惡辱兮當告誰 笳一會兮琴一拍 心忿怨兮無人知
按胡笳十八拍乃漢蔡邕之女蔡文姬所作也文姬適衛仲道爲妻遭亂爲胡騎所獲獻於左賢王十二年生有二子曹操素善蔡邕憐其無後以千金贖歸文姬自傷失節而不能忘其二子遂作此調慶雲知其琴聲按拍曲終慶雲嘆曰彈此琴者非男子亦是文姬者流將哀怨寓於律呂之中適有一水火夫乃粵人重賄託之轉賂内監令其密訪始知乃前國王之妾中國人才色藝俱絕舊王死新王欲烝之不從幽於重牆彈琴者即此女也仁翰等訪知此情皆不勝哀憐之雲程欲越牆入盜出麻姑曰前度還不怕耶他如喜從則好如不喜喊叫怎處須先探其心意何如再行可也雲程遂修一小緘仍賄小番密送入内小番屬内之火夫惟他得入將小緘遞與女女{{另|折|拆}}看只四句詩曰
嬋娟何事恨無窮 盡寓霓裳音律中 吹入崐崙俠耳内 報知將入廣寒宮
女看了驚問小番何來小番密告後牆館驛寓有漂風之中國閩人託寄來囑囘信帶去女喜甚寫了囘書封固付與小番出來遞與仁翰等接看亦詩句八句詩曰
身沒番邦恨未央 無端幽禁倍凄凉 數聲雁過數行淚 一度琴鳴一斷腸 那有黃金贖蔡女 終遺青塚{{校|蔡|葬}}王嬙 崐崙肯援還宜速 只恐紅{{另|肖|綃}}命不長
衆觀畢皆感慕不已船已修好仁輸至有司告辭將行李人衆皆發下船惟留雲程麻姑二人俟至夜靜雲程由後牆潛越重垣入内見一女撫琴便近之女駭將避雲程曰不須怕崐崙奴特來救汝也女便不避雲程挾出重牆麻姑接護之改易服色帶同登舟開船出洋女驚疑殊甚仁翰等向之安慰隨各通了名姓籍貫並說明聽琴得知有恨怨憫而救出送還故土並無他意之情由女始知來歷喜甚致謝便將自己之實事告曰奴家名蔡麗容原籍福州郡城世代金紫父蔡珍曾爲東京侍御因閹宦當道棄職歸籍至王氏篡殺避於海隅之梅花僻壤以爲安誰知海寇交通外番搶掠奴家被掠獻於渤泥國王無奈效文姬忍恥五年生有一子常望孟德在世有還鄉之日詎料王死子立選納爲妾不從便幽於重牆再不順置於死地但死有何恨惟罔極深恩未報一子存亡莫測幽恨難伸寓於絲桐幸遇知音援出幽囚再見天日如能還鄉再會父母兄妹則啣結於生生世世矣各人聞之曰此不是巧遇奇逢耶即問令妹多少歲答曰雙親俱老家兄友蘭娶嫂方氏妹嬌容尙未及笄慶雲曰一家俱無恙惟令妹來接姐現在船中可認得麽麗容不信衆共喚出嬌容麗容一見驚甚抱而哭曰妹子緣何在此莫非作夢耶慶雲將妖攝去因由並聯婚實事說知麗容曰奴{{另|姊|姐}}妹皆蒙再造此恩何日得報耶麻姑曰今皆成屬何必言報囘家再論茲先來誼{{另|姊|姐}}妹衆然之共當天拜誼爲五{{另|姊|姐}}妹麻姑居長其餘照歲排連談至天明辦席於内艙外亦備一席仁翰等同席五男暢飲甚樂仁翰曰國王如查無蔡千金他必知{{另|我|我汝}}同是閩人生{{校|凝|疑}}恐撥船來追怎處今快駛去雲程曰那番王宮深似海一月查不能遍待查{{另2|出時|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我們之船已到福州了怕什麽那國王到幾時後始知麗容不見内外俱查無踪忖度不出他逃走事亦寢矣仁翰總擔憂令船早開恰值好風遂掛帆起程又歷過{{另2|渤泥國|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大食國紅夷國鳥人國金齒國烏鬼國穿身國攝耳國白雪國毛人國長人國小人國長臂國呂宋國歧舌國不死國交脛國琉球國將抵閩界風息帆停不動雲程謂仁翰曰前臨近不敢作樂今可樂得仁翰曰巧逢奇遇家鄉在邇眞可樂也雲程遂令辦酒餚内外同飲作樂衆船工蹲着猜拳飲酒船艙中兩棹同飲仁翰曰古來惟有張騫訪遍{{另|外海|海外}}不意吾儕極北窮南復東那唐三藏西遊何足爲異也待歸日修纂東遊記同來參定今先聯詩一首以爲題引遂先起句寫上花箋照次接續至尾句仍蔡麗容結之
不效唐三藏 {{*|仁翰}}
來尋梁四公 {{*|麗容}}
寸心無反側 {{*|雲程}}
一葉任西東 {{*|麻姑}}
北羡補天力 {{*|新月}}
南稱塞海功 {{*|慶雲}}
九州並異國 {{*|仁翰}}
收佈掌心中 {{*|麗容}}
六人接續了稱讚甚好仁翰曰四位小公子小千金皆聰敏亦來試吟四童皆稱不能新月曰不須求異只如常說話寫出便是新春即先寫曰
父母恩難量 {{*|新春}}
神仙德不忘 {{*|吉士}}
歸家無以報 {{*|嬌容}}
朝暮一爐香 {{*|冷杏}}
仁翰看了稱羨皆神童也慶雲因前詩麗容句之梁四公不知出處背問父仁翰亦不知隨問於麗容麗容笑曰老姻翁先生飽學何不知也請問外國有幾{{另|國|個}}女人國仁翰曰惟東北一國皆女無男惟此一女國餘不知也麗容曰莫怪晚輩放肆姻翁不知梁四公故不知六女國{{另2|也|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今略言勿笑此四公前六朝梁天監中{{另|人|有四公}}一名蜀{{*|音携}}闖{{*|音探}}一名䨲{{*|音馭}}杰{{*|音潔}}一名䴰{{*|音蜀}}䵎{{*|音端}}一名仉{{*|音掌}}{{?|⿱啟月}}{{*|音起}}來謁梁武帝帝見之甚悅語及方域四公曰西北萬里有女國以蛇爲夫而穴處無書契信咒詛直者無恙曲者立死人莫敢犯武帝聞其言大笑以爲妄言不啻鄒衍拾遺之談耳司徒王筠難之曰書傳所載與公說不同何也公曰北海之東有女國天女下降爲其君西南枝鋸之西有女國其女悍而男弱置男爲妾媵多者百人少者匹夫昆明東南絕域之外有女國以猿爲夫生男類父入山生女則穴居南海東南有女國舉國惟以鬼爲夫致飲食以養之勃律山之西有女國方百里山出台虺之水女子浴之則有孕今略述之傳中尙有射{{另|覆|復}}各事未言也衆聽說海外尙有此女國實未見過之書史矣仁翰等皆稱蔡千金博學多見正是許多騎馬登龍客不及纏胶梳髻娘且看下文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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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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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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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七回 調風音引契靈虛子 偷鬼句對愜太平春|第一百四十六回|第一百四十八回}}
却說林仁翰聽麗容說梁四公六女國之書傳曰今且{{另|漫|慢}}歸去待訪有六女國再歸未遲即口占詩四句朗吟曰
六女終須訪 三山且{{另|漫|慢}}還 天風如有意 送入斗牛間
雲程笑曰能遍訪六女國便了不得了還想再泛至斗牛間去拾支機石耶衆水手聞此皆口裏喃喃唧唧曰如此大風漂南刮北猶不怕還說此沒{{另|采|彩}}頭話來蓋仁翰縱酒狂吟那裏有意同說笑一囘酒歇慶雲要弄琴贊麗容雅調無雙麗容贊慶雲知音蓋世仁翰曰既遇知音何不一彈空羨無益麗容曰恨無絲竹慶雲曰絲竹{{另|到|倒}}有正要求教隨拿出琴簫皆寶玉配製異甚麗容問何來答是{{另|矮|倭}}國王所贈慶雲先吹彈一截麗容亦奏弄一囘衆皆聽之共言慶雲不及自此朝夕不歇慶雲盡得所長誰知雲程等目聽夜聞{{另|女|如}}同心授都能吹彈並仁翰四幼童皆能之矣那日船泊在洋面至三晝夜無風船不能行是夜月明如晝艙裡管弦相和雲程出艙看月見一人跨坐水仙門旁潛聽異甚謂曰既是知音可進内何必在此受風露耶那人便欣然而入雲程便向内曰又迎一知音來了仁翰等愕然那人進艙年近二十上下頭戴紫金冠身穿小袖鑲錦藍羅袍腰繫紅絲條脚踏皂靴眉清目秀齒白唇紅彷彿似那叱衆見共停樂起立面面相覷失色那人知其驚異便向前施禮曰不須怕俺乃靈虛國王之次子宛延也素愛音樂奈海國幽僻無處求教茲因月明浪靜乘槎玩月聞風送清音疑是天上霓裳尋至乃知出自貴舟中竊聽有干雅規乞賜教益仁翰等聞之駭而喜曰不知太子爺臨降有失迎迓望乞涵宥不嫌鄙陋肯來教益幸甚即同坐相通問仁翰各說了籍貫戚屬託將琴簫遞與宛延請乞彈弄宛廷言不會特來求教請先演之謹依譜調衆舉麗容爲師麗容早同慶雲進内艙喚之不出仁翰曰男女應避惟師生不避昔衛夫人曾傳王右軍書法麻姑曰他兩個心歪怕斜獨奴心正不怕今徒弟教徒弟亦可遂教宛延吹彈隨教隨會麻姑盡教之技已無了宛延欲去麻姑笑曰十分未得一二還有眞師未見麽宛延曰師長嫌棄不敢強之雲程曰不是嫌棄疑太子假冒非眞宛延曰疑之不差可快去致疑不雅道聲謝便轉身出艙雲程拖囘曰說笑勿惱此間人目有珠若是假的早詰出原形了{{另2|人|部分版本無此字}}且用了晚膳那兩師自會出來會叙隨排酒席麻姑仍在外陪飲那宛延與仁翰新月講文章甚對與雲程麻姑講武略亦精意氣相投恨遇之晚麗容同慶雲見宛廷氣正意誠實眞非僞自走出來相見遂同{{另|拜誼|拜}}爲兄妹開譜傳授惟伊最靈頃刻盡得其妙席散欲辭去衆又挽留待風起開船再去宛延遂在船盤桓因見艙裡有光令開看乃箱中掀起雙玉佩之光也玉佩各長五寸大三寸厚一寸一鐫周拱一鐫王月英問何來新月乃述其故宛延曰怪道是奇玉又加二仙原神{{另|脫|託}}付能{{另|闢|避}}水火災難有此華光誠護身之寶也看了仍交收存宛延遊玩三晝夜天風將起船欲行宛延欲邀同去靈虛玩遊仁翰等以歸心似箭不得觀光再三辭之宛廷始謝別乘原槎而去仁翰等揚帆行一晝夜忽起暴風無山可依聽之漂流至一島風息收泊不知所在水手上岸探訪囘報乃扶餘國也仁翰等以扶餘國系虬髯公張氏世守之疆域音語通中國俗亦同華夏聞是中國船到此豈不尊敬之也衆喜既暮同安寢一夜次早雲程一人上岸蹲於沙坡如廁看竹林外有三四孩童畫地爲棋局以土塊作子{{另|奕|弈}}之打手掌輸贏爲戲因{{另|爭步|事吵}}鬨鬧雲程拾土塊擲之諸孩皆駭不知從何擲至囘首看之共知{{另|放|屙}}屎之人所擲因見其蹲着露出前後下身共指笑之雲程又拾土塊亂擲之那孩童只跑數步仍囘首以指劃臉笑羞之雲程蹲着屎未{{另|放|屙}}完又拾土塊連擲之孩童又跑入竹林内一個蹲着劃地三個開聲同喊曰莫動氣莫動氣拋頭露臉觸土地雲程忙立起一面縛褲一面趕去孩童跑走只見地中所劃非棋局乃萬花苑裡太平春七字正在看念驀一泥丸漿照面擲至七竅皆糊忙把兩眼擦開大怒遍尋四童無踪只得上船洗臉人皆未起不敢說知知必取笑原來該扶餘之國王乃前隋末唐初張仲堅虬髯公之十九世孫也聞報有華夏閩中鄉宦在日本國運眷囘籍漂風至此該國離中華甚遠閱有船至便喜即令使者來迎通船人等入殿庭款待船仍交有司修整雲程喜曰未訪蛾眉國先探虬髯邦既是前代奇人之後去會會{{另|到|倒}}不妨仁翰蹙眉答曰{{另|漫|慢}}言不妨還恐開口不如閉口穩入頭方見出頭難雲程笑曰親家爺好來頭都不聞五湖四海皆遊遍天下誰人不識君麽兩人講未完那使賫一名帖内寫鄉眷弟張霹頓首拜來請仁翰等皆騎馬乘輿至朝門王親身出迎入内殿行大賓之禮宴衆舵工水手於五雲軒以朝臣陪之宴仁翰等於四寶堂王自親陪宴麻姑等於雙鳳閣王夫人出陪三處連宴三晝夜詎王甚博學講詩說禮不倦堂中惟一聯書四寶堂中華夏客無右聯雲程因問四寶何寶怎無對句王答曰琴棋書畫之四寶待高明者{{另|待凑|來凑}}今幸文昌下降爲之拋磚引玉俾使蓬蓽生光以誌千載之奇逢也仁翰曰惟是狗尾續貂如不嫌俚鄙各試對一句祈勿笑之侍從捧上筆硯仁翰即寫對母七字
四寶堂中華夏客
雲程思孩童所劃之字恰對寫七字曰
萬花苑内太平春
仁翰同新月亦寫云
一竿臺上富春公 九州寰宇憲章邦
三人共寫三句遞與王閱皆稱絕妙再看了訝問萬花苑内太平春那一位對的仁翰指雲程曰此是吳{{另|舍親|公子}}所對王又問曰吳公子初到此怎知敝内宅有此人耶雲程答曰不知乃借來稱頌勿見笑王喜曰不知能對出此句豈非天從人願爲之撮合此奇緣也仁翰訝而問故王曰實不相瞞孤有一妹名太平春才貌皆可常居萬花苑待有知己配之今年三十尙屬室女並無人識茲吳公子無意中巧合對就誠天所賜也雲程忙答曰大王勿出此言晚生已有髮妻鐵麻姑亦同來在此斷不敢重婚祈察之王曰女子{{另|多般|多一般}}惟舍妹不但知文墨並且武勇更屬所長志氣不落人下說之居爲次房亦可屈從雲程怒曰他武既所長吾豈所短且請出比試輸者聽之所爲罷矣王曰有理孤去商之即起身帶對句入去仁翰謂曰設使較輸之怎處雲程曰自當關防勿憂那麻姑等同在内宴聞侍者入報雲程作對巧合其讖不肯承贅王妹將出來比試武藝等情即同辭出查問怎想出此對句又惹風波雲程曰何曾是自想的前日船初到此上岸出恭見四個孩童在處劃地{{另|奕|弈}}棋以土塊{{另|吵|扔}}之遂跑走往捉皆杳見地上劃此七字今日因見對聯無對問之便命對凑想此七字恰對故寫出誰知乃小雜種拔線合其機讖纏之不歇明日拿小雜種攝死方休麻姑曰是汝先去惹他他怎不拔線汝看起來此孩子不是人呢甥爺有說要與之比較武藝見輸贏定奪他妹就要出來詎林公主在内宮將奴混而稱揚亦報入之聞出來會試且看勝負再作主意言未畢侍者出報王妹早出在宮牆外埕等候矣雲程即抄束緊札隨侍者入外埕麻姑等跟入只見那太平春身穿百蝶青呢襖腰紮滿花綠裙脚穿薄底綉鞋戴抹額{{另|兜|挽}}髻招尾垂髫蛾眉鳳眼杏臉桃腮雖帶三分媚態還現一{{另|叚|段}}英氣太平春見男女皆至開朱唇問曰那位是吳公子先請來演試雲程答曰吳雲程來了遂起一劈太平春駐馬還之三叠吳雲程脫作蝶穿花太平春翻爲撲燈蛾來來往往太平春喊曰且住吳公子可稱李元霸復出不須再較請公子娘來比試再行品列雲程遂退麻姑進前笑曰奴家無品可列惟求王姑讓些太平春先以步步嬌撥之麻姑以滴滴金讓之太平春漸以鵲踏枝入麻姑則以一剪梅却把太平春剪作落梅花翻跌於地忙爬起使一雙魁跳上牆頭雙手拱之曰李元霸須讓公子娘吳公子乃宇文成都奴家願爲{{校|斐|裴}}元慶請自便不敢強留惟得罪勿怪在太平春以爲飛升之奇以爲獨步誰知猶班門弄斧在牆頭言訖欲跳下牆内被雲程一{{另|魁踢|脚}}跳上扭作一堆汝躱我閃恰似風中楊柳欲折不折勝負不分國王在下大喊曰奇技皆見了各放開下來另日再論勿自相矛盾遺笑中外也二人在牆頭聞了各放手飛落一在牆内一在牆外衆共視牆頭完好如故俱稱奇不已王出與仁翰等告罪曰頑妹無禮祈爲淵涵但其容貌才技均見了吳公子可留高{{另|梁|攀}}之處望一金諾是爲厚幸倘執意棄嫌亦不敢強惟千載奇逢覿面天壤殊爲可惜雲程喊曰前言既定並無再議王須諒之王曰既然如是怎敢再言可暫寓館驛以台丞相代爲陪奉俟船修好便送囘閩可也遂將仁翰等一衆送至公館交相國台弼接待正是送還慢說無他意雖離更防有詭謀且看下文如何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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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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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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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八回 換木腿雲程開教館 食人頭麻姑服番娘|第一百四十七回|第一百四十九回}}
却說仁翰等被送入公館俟船修好送之下船{{另2|撥|部分版本無此字}}台弼相國陪奉那台弼祖籍山東以中國皆爲鄉親遂密告不從順難逃其暗箭仁翰驚甚問故台弼曰此女不但文武雙全還能異術王兄亦懼之三分諸凡任之不敢與拗他名太平春居於萬花苑即本國之人無不知之她十歲時一人自入後山抱一虎子囘來人共叫作伏虎娘{{另2|又叫太平春|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今日吳公子對出方知他原來題挂此詩對聯便對天祝願有人能對出己之隱名者不論貴賤皆嫁之自十四歲挂此聯句起今三十歲了對之人無千無萬不能合其機竅國王常嘲之曰再十年無人對吾妹必爲四寶之怨鬼矣她答曰不遂願天也其奈天何值今日吳公子遇着來對此機竅才貌又合式豈肯放還仁翰等聞此情節皆曰是理非謬如不從想囘去萬不能矣雲程欲先逃出界麻姑笑曰崐崙又出一崐崙汝能逃他豈不能追耶猩猩既惜猩猩肯爲人妻其意亦不惡乃兄一國之王名亦不玷甥爺且留此遂其所願奴們或先囘去或仍留之將來再圖同歸好漢難受眼前虧猛虎亦怕地頭神怎不從之乎雲程聞此髮豎眼睜取劈柴並將板{{另|櫈|凳}}砍爲兩斷喊曰我若重作他人婿同此{{另|櫈|凳}}樣如有勸順從者不論何人亦同此{{另|櫈|凳}}謂麻姑曰好歹有我一人當之無暗算{{另|則|即}}罷有暗算只害我一人汝們船即管囘去麻姑笑曰不是汝們同親家爺作主何至此耶新月答曰此番跋涉全是愚姪帶累{{另|到|倒}}不干表叔之事台弼見其甚怒遂轉語曰吳公子且請息怒此乃弼之妄擬吉人自有天相誰敢犯之容另日再行請謠言之罪也言畢便告辭而出仁翰等將信將疑次日雲程去海邊趕催修船即要囘去吉士新春跟至前出恭之所雲程見孩童仍在於竹林内坐地閑談怒甚飛跑去捉拿以報拔線之恨四童跑走不及皆被攔抱着便按倒誰知按空自{{另|仆|扑}}於地視雙手空按四張紙錢在地四童杳矣爬起拗着自己腿輪骨覺痛吉士新春趕至看無人只紙錢大驚方知是鬼隨去催了修船囘去公館詎雲程左腿漸漸麻木不知痛癢站立不住臥床矣衆共查問新春吉士以同去催船追捉四童皆錢紙按空跌傷等情說了麻姑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早知孩重非人去招惹他一之爲甚其可再乎仁翰等亦講其惹事即延醫服藥麻姑備香紙令吉士新春帶去捉童之處禱之焚化紙錢忽起一風旋轉將紙灰滾開地中現出大字乃
斷椅男異 換腿女奇 台家早說 再禱何爲
麻姑看此字細詳那女施暗術換去與此童鬼明係無干不勝駭異記此十六字囘來說之雲程在床喊曰聽他放屁腿閃傷說甚被淫婦換去當日在高蓋山渾身被誰換去耶船明日修竣即管下船能好不能好聽諸天命而已勿聽一陣鬼打混的話麻姑笑曰莫是想十四門橋龍潭半{{另|片|爿}}魚猶在可取治今奴家無閑工就有閑工去取神亦不准慶雲笑答曰今煩不着大娘了仁翰曰一世拗癖故有許多事情快請台相來議須臾請至台相告之暗箭發作於腿情事台弼曰忖之必不肯去換腿無甚緊要只是羈留矣雲程在床又喊誰與留耶便日就下船去矣台弼曰背棄一隻腿誰敢阻止麻姑曰勿聽他說今特請相爺來求教那上渡沙坡竹林内可有孩鬼否台弼曰問之作甚麻姑遂將雲程見孩童之對句並捉他{{另|化紙錢|紙錢}}之事並{{另|先|後}}去祈禱又現出十六字等事情細告之台弼訝曰怪道無此緣故吳公子安能對此機密之讖也惟此鬼不俗百餘年前有中國船患風至此打碎尸首泊海涯大尸燒化四童尸掩埋竹林内魂遂出現或白日劃沙題詩或月夜吟詩答歌或承露作酒或畫地爲棋局對{{另|奕|弈}}皆不爲祟人皆見之不懼呼爲神童四阿哥便有作{{另|筏|乩}}與之吟詩答對博史談經隱隱現現有請必到敝國原少得華夏文理因來此四神童一前後盤桓漸至中華之氣象即今内宮王妹太平春常奉神{{另|筏|乩}}時與筆墨盤桓得其教益或問其籍貫姓名皆隱而不言只自稱爲莫愁鬼此宗事以吳公子初到不知其雅趣殺他風景故來拔線{{另|擬|疑}}甚不錯惟腿實乃内宮換去與之無干但拔線之意亦不惡其奈吳公子以有糟糠惟義是尙却之大凡文人無有不尙節義所以其字有稱斷椅男異既有此稱將來必有旋轉乾坤之期今惟靜候勿動聽諸造化也仁翰等皆然其說又問人之腿怎能換得台弼曰不過邪術名日想心法欲換甚物惟心一想便換之也如要換人之腿放於面前眼對心想以此木即換作某人之腿某之腿即變爲此木加之咒語法水遂心轉物隨看某人之腿無異惟中間血脉調離似木不能動作至怨消恨解又將物來默思調換其人即能行走如常矣外番有此術即内地茅山法亦同此類也仁翰等因知換腿之出處心略定便不思歸遂與商議擇於護國大佛寺内空宇開文武舘招國中之子弟來教授文舘名曰明義仁翰主之武舘名曰彰賢麻姑主之以生徒之束修爲長久口粮動費不收受王之供給彼時舉國皆知文師乃中華文衡之翰林學士武師乃本國王妹纔評爲李元霸復出來受業者皆豪貴之子弟那舘開未旬餘桃李盈庭矣王宮知之欲延仁翰爲國師御妹排輦恭迎麻姑作内傅皆堅辭之不入王因屢迎不至有事求問無不裨益一日將暮忽報王妹在外山打獵今夜至彰館來盤桓肴饌自有隨帶不必多備麻姑即整候之天既昏暮太平春至打扮如前帶數十軍士令將所獵之禽獸先掣囘去只留一坐騎二小校伺候麻姑接入内室太平春便牽手先行拜誼爲{{另|姊|姐}}妹席已設便遂登席飲至數巡太平春曰已遣人說不須多肴又何豐盛麻姑曰何爲多一二之兼味再少不得也太平春曰兼味隨帶有之即令小校出去將馬前一蒲包解開令取一大盤捧出一煑熟人頭盛於盤中麻姑笑問什麽人太平春答是仇人麻姑曰{{另|姊|姐}}之仇即妹之仇可先啖其目舉箸將其兩眼睛皆{{另|𨫕|摳}}出浸醋入口嚼吞之太平春拍案喊曰眞吾妹也前日之恨消矣麻姑問何仇恨太平春曰乃癩蝦蟆想食天鵝肉也敝國内山界外一大島嶼名紫荊地甚闊山甚深愚{{另|姊|姐}}常至打獵該國有一紫荊王孫亦常出獵相遇山野間設有公館多有接待以隣國交好便不避嫌疑常同飲因念其有三分風雅當作子姪輩遂教以文武技甚敏捷詎那斯方寸想錯擬以屬意私情此番出獵又遇接奉甚殷飲談間便露出輕薄挑弄之語以正言責之不悛又敢明寫出二句詩云
陽春太且平 獨何惠雲程
愚姐看此句火從心發索性誘而殺之遂續二句雲
若遂東風意 亦能屬紫荊
那斯因見續此二句喜之不勝問訂何期愚{{另|姊|姐}}哄之帶衆囘去至夜勿與人知獨來我在此候之那廝信以爲眞即帶衆囘去夜果獨至愚{{另|姊|姐}}伏於溪畔突出刺之斬其首尸推水流去海外首持至公舘蒸爛繫於馬鞍帶來試吾妹之胆略敢食否誰知達觀更甚於{{另|姊|姐}}不亞{{另|興|於}}唐之張紅拂非吾妹者誰也麻姑本知紅拂之出處假作不知答曰這廝風流皆因此兩眼覬覦吾{{另|姊|姐}}之美先{{另|𨫕|摳}}其目食之不錯皆不識{{另|興|與}}唐之張紅拂是何故事祈說知之太平春遂將紅拂女之全傳大略說了一遍麻姑聞了曰原來乃賢{{另|姊|姐}}令始祖虬髯公之誼妹愚妹今來此豈不過譽之甚耶太平春曰並無過譽古紅拂雖奇尙不能武今妹猶勝之十倍麻姑笑曰既勝了李靖不益反損何耶太平春勃然變色曰古之謙受益今之滿怎不招損耶麻姑便不敢再問時席間伺酒惟二小校餘不許一人進來談說至天明只剩一顆人頭二雙箸相對食只餘頭骨矣太平春辭去仁翰等至次日見盤中食剩之頭骨驚甚問麻姑始知其問答之言愈奇之惟恨一時尙不能{{另|挽|換}}囘木腿之事不得不爲緩兵之計同守老營而靜待之也正是不守老營羈異國怎教動腿合原軀後事如何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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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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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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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四十九回 鹿{{另|韭|韮}}至誠假女歸祖 大妹破家漁婦重情|第一百四十八回|第一百五十回}}
慢說吳雲程脚腿被扶餘國太平春換去{{另2|同|部分版本無此字}}林仁翰等十人留住海外不得就囘此且按下先說閩王羲國亡身滅殃及外戚皆天定故修石塔時早現出王氏當亡之讖也那尙氏叫許飛瓊鹿韭逃走許飛瓊前文已表明惟鹿韭未說今再說之並尙姬之根源也王璘之時光州人姓尙名文光爲巡撫因奉差至東都在福州買囘一女童爲己女後又在福州下渡陳家買一男童爲己子買時皆十餘歲男即鹿韭女即十娘至羲接位男女已長成將十娘進獻入宮爲侍妾因貌美立爲妃得寵封尙文光爲漢州司馬文光蒞任五年餘即病亡妻阮氏亦卒遺子鹿韭扶柩歸葬無甚別親授伊{{另|姊姊|姐姐}}無何慶雲入宮爲誼公主鹿韭品貌與慶雲一般王羲戲將鹿韭亦作女粧如一雙生衆皆認不出自此鹿韭以雄作雌不復改粧那鹿韭外貌如慶雲内心甚端正志誠故慶雲與之追隨不離共食共寢並無一點疑異惟池蓮知其男假女粧擬其二人爲南朝陳子高者流誰知其二人志凜冰霜心誠鐵石那夜偵其二人上床慶雲半夜起來如廁池蓮冒作慶雲鑽入被窩趁鹿韭熟睡將撥{{另|龍|雲}}行雨鹿韭驚醒以爲慶雲驚甚罵曰平素清正如何忽變作禽獸揭被逐之出去不許親近點火看乃池蓮大怒掌他二掌逐出不許進來池蓮就來拉抱鹿韭急了自跑出來討慶雲見慶雲在書房觀書問何故半夜起來慶雲答乃{{另|起來如廁傷風破腹|傷風破腹起來如廁}}{{另2|問|部分版本無此字}}舅如何亦起來作甚鹿韭將無恥之池蓮詐冒爲禽獸之行直告知慶雲曰怪得是那花娘忽問還睡否答他未睡即轉身去作此勾當務必告知母后次早共入告於尙氏即喚池蓮何無恥之甚敢污人清白池蓮訴曰乃效觀音試羅卜邪正非是白蛇冒金鳳奪情尙氏罵曰好油嘴只聞他避汝不聞汝避他破人德行罪不容誅先撻一百枷死慶雲同鹿韭再三求饒遂將他斥出至慶雲出嫁後{{另2|鹿韭|部分版本無此處文字}}因見王羲無道屢屢勸諫被斥不敢再言遂隱於後苑別室日夜檢閱書史不管外事及尙氏喚至授與金珠令其逃走方知難至欲帶{{另|姊|姐}}同走轉身進内推門不開由窗縫瞧入見尙氏已懸樑自盡含淚走出思無處可投只有祖家即僱小轎抬至下渡地方投入胞兄陳大妹家下轎進内理還轎錢内一少婦出問討何人鹿韭答討大妹蓋鹿韭早名爲小妹其兄名大妹那少婦即託隣人去叫須臾叫至大妹至亦不認識問小娘子何來鹿韭便答曰就是八年前嫁與尙家之小妹今改了相貌難怪不識得大妹聞此便會意乃賣去尙家之弟男扮女粧囘來必有緣故便轉板曰原來就是小妹隔別多年長成異樣一時認不出快進内面大妹引鹿韭入内時隣人擁看至入内面人便散去大妹同入内房便問因何改粧鹿韭曰弟之改粧緣故且{{另|漫|慢}}說先問兄之近况何如此位便是嫂嫂否何時娶的大妹嘆氣曰瞞不得弟爲兄自少不肖把公祖之家財破盡猶將弟賣去幸吾弟不怨恨今日囘來猶歡歡喜喜爲兄自覺慚愧那一位就是汝嫂嫂原是漁婦卓三媽之養女名賽亞仙算臺江第一等人樣現二十八歲爲兄在他船上八年所有家產都是她媽媽賺去因她情重自接了爲兄並不再接別人故難却之卓三媽初容兄至財空即變臉令接別客汝嫂任拷打不從爲兄因不自安始將吾弟賣去將身價之銀與之買{{另|靜|平靜}}至月餘銀又消去又如是打令接別客爲兄又將屋亦賣去自知不能久留脫身走離因無家可歸被饑寒所迫無奈投入丐伙唱蓮花度日那卓三媽偵兄一離船將船撑走誰知汝嫂自爲兄一去水米不肯沾牙時刻尋死卓三媽亦恐騙汝嫂去尋兄囘來汝嫂始肯飲食卓三媽乃開泊洪山橋{{另|漫漫|慢慢}}誘之接客時爲兄與丐伙亦至西郊各鄉村討食倏然瘡發{{另|偏|遍}}身又得黃腫之症倒於洪山橋下野廟内黃水常流滿身臭穢難堪人不敢近幸有一二丐伙見憐日間分些稀粥進飼略延殘喘那日隣墩演戲卓三媽因汝嫂在船悶悶不樂叫隣船四五個女伴帶去看戲那時爲兄將死地保同鄉隣前來查問來歷共罵丐伙那里拖來歹仔諸丐伙答以{{另|爲兄|兄}}乃下渡臨水陳夫人之姪名大妹一場家財在臺江賽亞仙船内花得精光被媽媽逐出流落與{{另|奴儂|奴}}作伙忽瘡生滿身病倒這里如能起仍即囘去不敢害鄉間如死把草{{另|薦|蓆}}抬去掩埋就是汝嫂進廟前看戲都聽清楚知是爲兄突入將爲兄偎抱便號泣衆女伴尋着皆掩鼻不敢近前共催汝嫂囘去汝嫂不囘衆怒叫卓三媽來打汝嫂任打抱爲兄不放衆鄉隣見此情形即阻住{{另|卓|三}}媽問明緣故汝嫂自解羊皮襖遮蓋爲兄立起與衆說此人有數千家財在船中花得乾凈母不一點憐憫把他逐出纔至此地步未見我要尋之既見着生死與共{{另2|若|部分版本無此字}}算身價不過只用百餘金自十四歲賺錢起今日何止四五千銀猶不足意自今日起母若見憐即分些銀錢與女兒爲藥來醫大妹若不憐分毫不要女兒空身出來同他求化醫愈良人同去謀生如或身死亦共之同亡定不囘去再接別人衆聞之無不感嘆汝嫂有情古今船下無雙那卓三媽不容舉手又打衆怒鬨罵無情無義之老娼各欲揮拳打之幸被鄉老阻止共贊汝嫂多情多義硬要卓三媽與汝嫂從良共鳩題捐帮助醫藥之資各人聞是臨水陳夫人之姪孫無不喜題一兩至一錢共集有數百金又請臨水香火汝嫂日夜伺候幸病症愈矣瘡痂盡脫爲兄死裡得生實汝嫂之再造並各鄉人之義務後搬囘祖家至下渡剩有{{另|銀錢|銀}}贖囘故居本鄉中早聞此事外鄉都有義舉而本鄉獨不能耶遂公舉在隔壁本族姑婆臨水夫人廟内爲主管纔承當三個月逐日醮事不斷照應不來僱有兩人在内料理所有香錢醮禮當家尙有餘剩將來期滿能贖囘舊屋產乃爲兄之不肖破費家產落爲乞丐死裡被汝嫂救囘生告知吾弟感汝嫂之情義難{{另|亡|忘}}也正是漁婦當時不進廟皇親今日已無家且看下文如何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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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五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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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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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五十回 大妹苦留漁婦復業 鹿韭求抽靈籤遁遊|第一百四十九回|第一百五十一回}}
却說陳大妹既說了自己破浪情節便問鹿韭曰兄既說明了弟亦須說與{{另|爲兄|兄}}得知如何男假女粧鹿韭聽了訝曰得此有情有義之嫂嫂便家財再破盡弟與兄再賣亦值也遂將被賣去與知州爲子後與皇后爲弟帝戲爲之改{{另|粧|裝}}今因難作改{{另|粧|裝}}不及逃出歸宗等情由實說一遍大妹亦喜鹿韭將懷内金珠二包統交與兄謂曰此二包計值三千金哥可收去贖囘故產重整家業請嫂嫂出來拜見大妹將二包收接進内交與妻收存詎賽亞仙在内煑點心正捧出至房口見兄弟二人在内細講不便衝之任講完收了金珠仍捧出來排於棹上將囘身鹿韭便迎之曰適聞哥所說難得賢嫂嫂捨命救夫今日纔得團聚奴來拜謝恩義欲拜下賽亞仙急攔止曰罪重奴屬烟花下賤敢受姑娘重禮前蒙令兄不棄溺情錯愛落此地步皆是奴所害彼時不得不捨命救之今既成家奴仍別去與令兄另聘敢以曲蹄婆佔作人家之正室耶今幸姑娘囘來能代令兄料理奴家就此告別去別處棲身以解前愆言訖向二人拜辭而出二人拖入曰並無得罪之處何忽翻心賽亞仙曰不是翻心起先害之必須救之今既完了宜即去若再戀不去世事如月盈而復缺至又缺時去之難矣鹿韭曰早不去遲不去適奴家今日囘來而去莫又投媽媽再去接客麽賽亞仙曰既離火坑豈又投{{另|之|入}}既去便尋深山幽谷遠離紅塵修眞悟道以解前愆也兄弟二人淚下鹿韭嘆曰善哉不意紅塵中有此知機忘俗者願拜下風矣今容奴一言聽不聽由嫂再代哥哥料理三四年再娶有嫂添有子女事皆完美任去而不留可也今半途而廢欲效李亞仙功成而退避之一定留之不住亦待奴將賢嫂之前後實事開列呈訴新君效前君鄭元和之李亞仙故事不爲汧國夫人{{另|呢|亦}}爲臺江夫人那時走何處耶賽亞仙曰奴怎比得汧園敢受榮封如再從容數時亦無妨只恐延至根生欲罷不能矣既兩情難却再留看將來罷大妹喜甚鹿韭笑曰害奴苦壞小姑一囘來把兄嫂驚走不是羅侯亦是桃花女大妹笑曰都不是乃黃土扶尾假仔矣賽亞仙問故大妹笑曰汝道他是汝小姑還不知他是小叔因在内宮改{{另|粧|裝}}來玩耍倏逢内變更改不及走囘矣賽亞仙曰怪得是兄弟面貌相似兄妹必無如是也鹿韭欲改男{{另|粧|裝}}大妹曰今國亂兵起凡有壯丁都拿去當差爲兄乃廟祝能免否弟不可復男且避一時之亂鹿韭仍女{{另|粧|裝}}鄉隣皆{{另|以|以爲}}大妹之妹不知是男也大妹自此夫妻和順兄弟友愛鹿韭在内室看書至李仁達僭立拔福州建州防南唐兵至不來征討福州稍定時鹿韭在家將近一年干戈稍靜欲往外遊思誼公主林慶雲意氣投合欲去探之先遣人去鳳崗查訪{{另|早已同人去日本國尋夫周新月人皆以新月被番王招爲駙馬不囘|人皆以新月被番王招爲駙馬不囘慶雲早已同人去日本國尋夫周新月}}鹿業無從查訪欲復男{{另|粧|裝}}自去遊玩懷疑不决夜至大奶廟默祝抽一籤乃三百六十五籤囘來取籤語對之乃
假去假來親益親 假中逢假便成眞 若逢花月休須避 總把鎭盤心莫傾
鹿業看此籤意思姑婆叫我勿須改粧分明教作假女去必親上加親若遇一人亦是假的假{{另|是眞好機會|便成眞}}此去逢有花月勿避只{{另|拏|拿}}定心萬無一失鹿韭解既决趁是夜月色不告而去其兄半夜查無弟問妻不知便尋無踪大驚連尋三日並無消息大妹同妻思乃假女非眞雖無鶉鵲之私奔恐有凱風之覬覦向大奶神前求問一籤乃一百二十籤云
明月蘆花散五湖 無中似有有中無 雁羣失序休傷別 能自成雙返故途
大妹求此籤暗喜曰姑婆籤中以小妹不須尋討將來必自帶有佳{{另|耦|偶}}囘來矣賽亞仙問其或招囘是男是女大妹曰戇婆不招女招男作甚耶賽亞仙曰奴家解說必招是男不招女大妹問怎的解詳亞仙曰明月照蘆花乃一色即男之配男也男配男即兄弟也今失去一弟將來又帶一兄囘來矣大妹聞此解笑曰不意汝能詳解怪得天下不亂也以亞仙擬必被人拾去爲誼弟將來必帶一誼兄囘來大妹思此不必與爭也鹿韭潛出思別處都無佳趣惟城内繁華可玩遊至天明望北行至江邊有船搭渡身邊帶有碎銀遂渡過江人有問之則以母家囘來答之遂緩步而行食點心隨處遊玩至夜明月當{{另|天|空}}踏月遊玩夜景將至南門外有人巡查攔問之正是眞男宵{{另|遯|遁}}猶驚阻假女夜奔有不攔後事如何下囘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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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五十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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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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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五十一回 冒帝女鹿韭陷宦宅 演梨園一枝獲眞形|第一百五十回|第一百五十二回}}
却說鹿韭踏月夜遊至南關外茶亭地方遇三個巡更之人查問曰何方女子如此青年黑夜獨行耶鹿韭答曰深閨無聊夜出玩月何勞動問那人曰男便不同女恐被人欺凌怎不問耶鹿韭答曰奴家爲人端正不怕欺凌那人曰既不怕欺凌我家在此衕裡却無内眷同去叙叙談談好麽鹿韭答曰要去便去怎不敢{{另|耶|也}}那兩個後生的巡更喜甚將邀之去那一個有年紀的便扯兩個背語曰汝二人以天送來貪便宜猶不知是過癩的那兩個被說撥醒便曰對汝玩笑快去快去鹿韭曰汝們不敢收別人收去莫氣說了便行那三四個遠遠隨之適遇{{另|巡夜|巡夜之}}司官喝問之鹿韭答以夜遊那巡夜官喜不明言只說後生婦女夜行不便帶至公舘明日送囘家去隨帶去公舘那三個巡更遠隨在後喊曰莫貪便宜癩發出悔是遲連喊三四遍方去巡夜官聞此亦疑爲過癩便不敢近思天明送去城内上司衙門發落鹿韭問怎不收留巡夜官曰汝乃絕色美貌我官卑職小不敢收明日送去兵部萬老爺爲次夫人可好麽鹿韭答曰隨便次早天明送至兵部衙門報昨夜南關外巡查獲一少年女子形迹可疑送至勘問發落原來那兵部姓萬名綏年過六旬妻歿惟一子一女子名三石年方二十二歲醜而戇女名一枝年十七歲美而黠萬兵部令將女犯帶入内堂問訊遂將鹿韭送入令跪而不跪只旁立兵部見其非尋常女子便問誰家閨秀夜行被獲韭答奴家乃前王之{{另|誼公主|誼女公主}}林慶雲隨父同駙馬討了篡賊退隱鳳崗茲因夫婿海外遠遊孤寂無聊寄寓南臺尼庵因去{{另|親屬|親}}家中連夜回寓遇貴官巡夜獲送前來萬兵部訝曰原來是恩千金公主有敢作犯人快請進内與老夫合家來拜前之恩德鹿韭答曰怎敢如此鹿韭進内宅萬兵部喚子女同來拜謝鹿韭曰家夫在朝無德可稱今日怎當此重禮萬兵部曰駙馬之德老夫念之不忘公主可記得麽鹿韭答忘記萬兵部曰說起便記得老夫拙妻早喪只有一男一女男戇甚女又極頑妹以兄蠢無知常講古典教之誰知竟唱起戲文教之演唱因無母無法任之那日偵老夫不在將戇兄粧扮作皇帝出廳却被李雄御史突入將衣冠剝去奏報{{另|朝廷|朝庭}}以老夫{{另|從|縱}}子謀篡現獲賍據主君大怒不容致辯即將一家綁去朝門斬首正欲開刀駙馬趕至入宮保本令駙馬{{另|覆|復}}訊再行正法蒙駙馬究問係兄妹在家戲頑冠乃麥稈作成黃袍乃黃紙作的即{{另|覆|復}}奏呈驗衣冠器械{{另|全|皆}}是紫紙所作主君方知全屬虛情釋放老夫一家性命將李雄問反坐亦被駙馬說情饒命只革職歸籍老夫只是員外郎後被駙馬薦升爲兵部因此感佩大恩大德無以爲報惟奉祿位於内庭朝夕禮拜而已幸公主降臨乃天賜與老夫稍報於萬一矣鹿韭便答曰辯冤伸屈乃代天行道之正務豈敢言德切不可設位禮拜令人折福又問令公子現今可通竅麽兵部曰此子從前不識五穀不知六親至那時綁出斬首便知驚懼囘來吐數塊痰覺有些清醒始知六親五穀頗識人情物理猶能記憶惟戇形狀還在不敢與在人前曾與郗平章之女結姻因戇未與娶來也女亦曾配邵樞密之子名一枝過於太頑惟恨幼時失母失於教訓以致於此今好極駙馬未歸祈屈尊留在敝署代爲教管如不悛改即行戒責代老夫教{{另|悔|誨}}之也鹿韭曰既蒙不棄即與奴爲誼父方敢留此萬兵部口雖答不敢當心中甚喜遂作至親看待即設筵席同子女陪奉罷令女作師追隨矣自此鹿韭留在萬府與一枝寢食皆同婢僕伏伺起先一枝如學女敬奉先生不敢一點放{{另|誕|涎}}至數日漸至無忌或搭肩攝腿或以粗{{另|鹵|魯}}之話撥之鹿韭屢喝斥之不悛恐被{{另|攄|撩}}出馬脚夜間防備甚緊再數日更狼狽鹿韭喝曰再如是令尊付託必箠楚矣一枝曰莫着楚想是公主之駙馬不在身邊心焦今夜來演戲解悶便不心焦矣是夜因父不在令諸{{另|了|丫}}頭備行頭在前房伺侯至夜膳了邀鹿韭至房謂曰做別齣與公主解不得悶今作張生會鶯鶯可也今公主作張生戇仔作鶯鶯奴作紅娘公主先粧扮上臺隨取生巾藍衫與鹿韭穿帶鹿韭將衣巾奪丟於地罵曰怎不好打一枝曰拷打紅娘持下齣來作待奴家先裝別脚做與公主看作樣好麽即將三石粧扮作羅卜往西天救母上臺一枝掌鼓板衆{{另|了|丫}}環掌鑼鐃自唱拋離鄉土起有介有調有高山流水至死到陰司也尋見母止全齣唱完落臺並無{{另|一|二}}句失板失介一枝謂曰公主休見笑儒林無節也鹿韭訝甚問諸{{另|了|丫}}環何處傳授{{另2|諸|部分版本無此字}}{{另|了|丫}}環答乃小{{另|姊|姐}}看曲本自行教演並無別人傳授也鹿韭異甚一枝曰公主看一齣還不十分理會待奴再演與看遂自扮作尼子思凡粧束頭帶小簷巾身穿萬字衫執拂諸{{另|了|丫}}環掌鑼鼓上臺踏介而唱鹿韭任其去做唱至與丈夫雲雨作出思春形狀鹿韭羞之曰未出嫁之閨女敢演此戲汝做不知羞恥我看羞無地矣遂將一枝身上行頭剝下把三石{{另2|及|部分版本無此字}}諸{{另|了|丫}}環逐出拉一枝進房去睡一枝罵曰實是殺風景俗人演戲都有這忌諱把人興根打斷今即在此不用鑼鼓更有趣且作一齣賞花公主爲小{{另|姊|姐}}奴作梅香此處無人便不畏羞了一枝遂踏介唱至螻蟻也知春色好貪花難怪少年郎那鹿韭又羞之一枝曰此齣不好就再{{另|換一齣|一齣}}又作楊妃醉酒把鹿韭按住唱曰汝若遂我心來合我意來朝上本奏丹墀管教汝官上加官被鹿韭一推跌倒爬起曰此齣作不好耶今再作一齣觀音戲羅卜鹿韭笑曰由汝戲總不動一枝曰心不動便不作來作姑伴嫂眠可好麽鹿韭曰亦不動一枝曰再捫之即動矣鹿韭躱不及被一枝蹲着手入褲{{另|脚|胶}}裏抓出馬脚笑曰假姑伴嫂眠今變出眞來今得了寶貝快說出實情來定奪鹿韭驚得魂不附體無可掩飾遂說乃前王尙妃之弟名鹿韭前王以貌似誼公主遂改爲女粧作兩慶雲宮内兵變逃出下渡借名來遊玩等情求勿出破一枝曰先前有父命託之奴怕汝今有眞賍獲着汝怕奴念是娘娘之國舅添條私路不然只一公路矣鹿韭曰是何兩路一枝曰行公路明早去堂上實告即以男假女粧假冒來辦若行私路即作姑伴嫂眠全齣外保公主不露内如膠漆綢繆公私兩途請汝自擇鹿韭甘願出破不作姑伴嫂眠一枝曰不做要作罪人了郎莫嫌奴貌醜陋麽鹿韭答曰誠是質勝素藍色如美玉一枝曰既不嫌奴貌醜何一夜月空明芭蕉心不展耶莫非{{另2|嫌|部分版本無此字}}奴文才不及麽鹿韭答曰繼班昭續迴文一枝曰{{另|既不嫌文才何身隔萬里才貌既都不嫌|才貌既都不嫌何身隔萬里}}將身待明月明月照溝壑鹿韭曰奴豈不惜玉憐香又無結髮有何妨碍所慮千金之體已有受聘之夫在即迎娶到門今夜如遂一刻之歡娛娶去何面目見父母親夫那千金之命豈不休耶因此忍一時之歡暗室不欺神目如電見色不淫後災可免祈奴妹三思之奴之改粧作女實乃前王之戲作兩慶雲内外皆知因改慣了亦因之避差役勿以無行視之自幼至今並無污一婦女祈諒察之也一枝聞此說嘆口氣曰落花有意隨流水流水無情戀落花鹿韭亦答曰夜盡水寒魚不餌收綸且下訪仙槎一枝曰此時且耐意馬心猿待將來分開結髮再整鳳鸞鹿韭笑曰結髮怎分得開一枝曰奴兄怎不知耶那邵晉乃徽州人少年從軍至閩立功受爵原聘之結髮在本籍不去迎娶在洪塘地方買人家一婢女爲妾後本籍結髮之兄送妹來討因貌無甚美被洪塘婢讒譖乃詐冒非眞訴之邵晉即將拷打作光棍收監定罪兄妹{{另|具|俱}}死於監内洪塘婢遂佔作正室連生三子一女女與郗平章之子結姻我之冤愆乃煞尾之狗種也鹿韭聞之訝曰既曉得爲狼心狗行之輩怎與之結姻耶一枝曰結姻時未知後纔聞知悔之無及故望子如父亦不要結髮也鹿韭曰他父結髮醜汝又不醜一枝曰要醜何難至他來迎娶時臉把草一咬便亦送囘頭了鹿韭曰那時知汝是自殘毁那徽州人性發先打半死還要送囘頭今有觸景一對與妹對之能分開結髮否即寫出十字對母云
徽州炮發火時渾身{{另|紛|粉}}碎
一枝看了曰此怎難對隨寫對曰
洪塘篦到頭來結髮分開
鹿韭看而讚曰對極妙絕只是他父有婢乃子無之一枝曰安知他有納妾否鹿韭曰即納妾未必洪塘也一枝曰分結髮之篦不只洪塘耶長樂各處之稀篦至内宮結髮無不解離之也蓋一枝明指陳金鳳春燕並尙妃皆致離結髮鹿韭知其所言答曰妹眞作怪也今結髮尙未分開何以心灰矣自此一枝看出馬脚更無忌憚盡作風流之戲將一個{{另|了|丫}}頭名可憐年已及笄弄出桃花之症常赤身遇人便抱恐被萬兵部得知關鎖於密室任之吵打一枝愁而又氣鹿韭笑曰不要氣妹將次亦到此地步也一枝曰我鎭盤心把得定再不至此地步只是奴兄見死不救何耶鹿韭曰他的病與我何干別病自能救之此病欲救不得一枝曰救之何難鹿韭曰我一個怎救許多人一枝曰現只一個那里許多鹿韭曰汝教徒弟十數{{另|個|人}}現此一個得奇症將不傳染耶若變十幾個我即是藥渣一枝笑問變什麽藥渣鹿韭曰汝不知藥渣之出處待我說與汝知之有一國王年老後宮妃妾皆病不起命醫官來視遍診其脉皆思春之病王問何藥醫治答以須壯男作藥即愈王遂選十數男子入諸宮頃刻皆愈至王入宮諸宮妃等皆出謝賜藥之恩那十數個男子形容衰瘦如鬼王問何人宮妃答以藥渣今我救之將來亦作藥渣矣一枝笑曰此藥渣亦作得不容再推將鹿韭硬推入{{另|顛|癲}}婢房内鹿韭急了喊曰不要硬要人作藥有現成藥在此且放開來取一枝遂放手正是滑稽自有滑稽對洒脫更流洒脫奇且看下文如何解說
閩都別記卷之八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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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別記/第一百五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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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的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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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l|閩都別記|第一百五十二回 一枝誘兄知夫婦道 鹿韮粧神伸埋沒冤|第一百五十一回|第一百五十三回}}
却說一枝要推鹿韭入房聞說有現成之藥即放手放之鹿韭乃扯一枝於靜處細語曰我之馬脚惟汝知之如再露出與{{另|顛|癲}}婆必瞞不得諸婢諸婢知必生是非來難洗難清必至玉石俱焚今惟一人送入房内藥病相當皆有裨益一枝問那個鹿韭曰即妹之兄一枝打之曰他戇七戇八{{另|懞|懵}}不知天一沾身驚走無門鹿韭曰正因他戇纔合式今叫戇子來只說進去與可憐作戲其介聽憑可憐牽帶一教上臺那時桃花癲亦好矣戇子亦好兩下都好可憐即留與戇子爲妾此一舉可不是兩得一枝聞此沈吟半响曰好利口好推諉得宜即悄悄喚三石謂曰今日唱一齣新戲叫汝來學三石問什麽新戲好學不好學一枝曰學之極快此戲名人面桃花把汝扮作生可憐作旦三石訝曰可憐癲了那會作旦一枝曰她何曾是{{另|癲|顛}}是我先教他桃花觸病粧演病形病狀的形狀今汝來作題門連相會還魂便凑成全本三石曰題門之曲怎唱一枝曰此齣無曲亦無鑼鼓只持筆向門上題寫
去年今日此門中 人面桃花相映紅 人面不知何處去 桃花依舊笑東風
題了四句便推入房與可憐佳期就是了三石曰那佳期怎樣一枝曰只汝伶俐生可憐旦無鑼鼓亦是好看那佳期叫公主教汝鹿韭曰那有作師父作半截的別人要凑教過來附三石耳邊細說如此如此便是佳期門要關緊些不可與偷食師父偷盤稿三石{{另|以弄他|以爲戲弄他}}仰面看天而笑鹿韭曰此{{另|戲齣|齣戲}}最有趣親弟纔教別人不教那三石遂依從一枝即開了鎖三石題門推入作人面桃花相會全本原來萬家許多{{另|了|丫}}環乃是李恒義將前後王之宮女婢妾各賜諸臣故有許多婢女萬兵部多在公堂理事少入内室是日公餘無事入内因無人直進内室適遇三石戲作完可憐病{{另|亦|也}}好了開門同走出來兵部愕甚問三石曰在裡面何爲三石答曰妹子叫來與可憐作戲可憐亦曰是小{{另|姊|姐}}先關奴在此公子今日纔進來作戲萬兵部大怒令取大箠令叫一枝出來{{另|了|丫}}環即忙與一枝說知一枝驚得半死鹿韭笑曰有酒胆無飯胆我代汝去管叫化憂爲喜鹿韭隨{{另|了|丫}}環至密室兵部讓坐鹿韭先問曰父親叫一枝妹子何事他現抱小恙令奴出來問之萬兵部曰這小賊貓怕打不敢來老夫把戇兒交與他教導既不教之正事教之作戲來玩弄今日又教他來此房内與{{另|了|丫}}頭可憐作甚勾當被老夫撞着要叫來責打鹿韭笑曰原來是這緣故今以奴說這個事須當獎賞之兵部訝而問曰怎說鹿韭曰昔日司馬炎能篡併三國不能教導一子致令食糜爲後世所譏請大人察奪之萬兵部曰以公主此說咎在老夫耶鹿韭笑曰位尊大司馬作三軍主宰一子猶不知男女居室之大倫自不能致化其家安能化俗於國幸有黠女明人面桃花之故事教化其兄漸漸誘之以演成眞化戇爲乖始知人之大倫至將來可免鶉龜之譏誚此可賞可罰祈再酌之兵部笑曰公主善言甚於董狐也果能化知人倫移罰作賞豈不聽從隨問三石曰癲婆妹教汝何戲答崔護題門又問可憐曰今將汝配與公子作妾可好麽可憐臉紅把頭點點萬兵部曰叫那癲婆出來即今日爲戇兄納妾引帶去拜祖先成禮鹿韭曰那癲妹以唱戲發覺不敢出見大人萬兵部曰老夫年邁不久退隱正好快樂天年今先撥一百兩去添置行頭煩公主代作掌班鹿韭曰命奴作掌班容易只是難爲行頭包主同笑而散鹿韭入見一枝以問答言辭告之又曰可担情麽一枝曰春來雨水尋常事莫把天恩作己恩鹿韭答曰早曉不貪憐脆薄任教嫩股吸茅根一枝曰不勞不勞遂同去引三石可憐行納妾之禮隨領銀置辦行頭矣自此戲乃公然而作把那風流盡行停止萬兵部常入觀看惟粧演紅黑面老旦生上臺鹿韭看至豪興亦凑脚入班上臺那夜鹿韭作關公一枝爲關平三石爲烏面周倉正作至唱董卓不仁不義突有看守後花園之小卒名紀祿由後苑跑來喊曰鬼來鬼來蓋内閨唱戲無人收入惟十數個{{另|了|丫}}環問鬼在何處紀祿曰在園内披頭散髮小人被逐數次皆走入後宅門今夜又隨來逐無奈逃走至此求公子千金救命鹿韭在臺上謂一枝曰我們去看{{另|何鬼|是何鬼}}一枝答好去查是眞鬼假鬼鹿韭即令紀祿去外廂躱避又問衆{{另|了|丫}}環有胆大跟去{{另|拏|拿}}鬼{{另2|嗎|部分版本無此字}}那{{另|了|丫}}頭皆搖頭散去惟鹿韭帶一枝並戇子仍粧扮趁朦朧月色直至後花園四面圍牆中有池亭黑暗亭邊果有一鬼以眞是伏魔大帝便匍匐於地告曰冤鬼求大帝代爲伸冤鹿韭見眞是鬼倍展精神問曰汝是何方野鬼被何人所害在我跟前訴明詳細代伸冤恨鬼訴曰冤鬼名谷元古田人販粬來{{另|售賣|福州賣}}因聞有兵討福州雞犬不留趕收囘粬本銀五十兩綁於腰間於某月某日逃走回鄉至北門有數十個軍人趕至說是生面歹人不容分辯直{{另|拏|拿}}關在空房腰銀解去至夜有七八個同來將冤鬼用索勒死埋在牆外因此冤鬼魂不散各處飄遊難覓伸冤因那日在後園認得園内一人乃{{另|當時下手勒死雖無分銀|當時分銀之人雖無下手勒死}}繩索是他取來遂入園索命屢被走脫今幸駕臨乞爲明察報應鹿韭又問汝尸曾否朽爛有妻子否鬼答未朽爛有妻子鹿韭曰知道了待察之自有報應且退去不可再現形多事鬼叩頭唯唯而去鹿韭同二人入内宅寂無一人三人脫衣洗臉一枝謂鹿韭曰人言鬼精靈今看之猶不精靈鹿韭曰凡事心正意誠假勝於眞只要{{另2|能|部分版本無此字}}代他伸冤何論眞與假他投告我們報應甚速與眞的何異三石突問此出做半截如何到後園做凑那扮鬼的{{另|了|丫}}環如何不進來洗臉鹿韭同一枝大笑不止共曰至今汝不知是眞鬼猶以人粧扮耶三石始大驚曰原來是眞鬼若早知即驚跑走那能作許多時今想毛髮都豎快去睡罷鹿韭笑曰快去尋可憐莫乞鬼拖去三石遂去二人將鬼所訴之口供照錄至天明伺萬兵部囘來將昨夜鬼之情形並錄之口供呈閱說知萬兵部聽了又看口供驚異服二人之胆量疑是家人等謀財害命即喚至紀祿問曰因甚被鬼逐{{另|拏|拿}}紀祿說不知萬兵部曰汝不知我已知之某月某日汝同伙數人在後園勒死一人尸埋牆外紀祿一聞此語嚇得啞口無言面如土色兵部曰昨夜冤鬼訴說汝謀他五十兩銀下手勒死可實說出免再堂訊紀祿諒不能隱遂直供曰某日有各衙之步兵張甲等八名{{另|拏|拿}}一生面人來後園借關空房内衆說是建州來的奸細身上搜有數兩銀不必送官即將他勒死掩埋銀同分用何處查考與小人銀二兩叫取索與他們自動手是小人一時{{另|胡|糊}}塗收銀與索並無相帮萬兵部笑曰好借房收銀與索看汝造化罷又令二{{校|汝|女}}填上紀祿口供出詳報於朝堂李恒義批刑部拘{{另|拏|拿}}究辦司官拿至張甲等八名即去開掘先開出草薦卷一尸首打開驗看非男子乃少婦形容未改心前肚尾各有一傷口中含有物取出驗看乃人之耳朶被硬咬斷於口内將尸另遮掩放一旁待另察又行開掘又起出一尸是男尸索猶在項上時值嚴冬尸皆未變令地保以兩棺裝貯即通報刑部那刑部官姓包名汜即提張甲等質訊張甲遂供出時常帶伙在外撮歪遇有孤客以{{另|拏|拿}}奸細爲名僻處則勒死分銀各等情供兵部後園牆外只有一次餘皆別處等由又向別處掘出數尸即將張甲等八人不分首從皆擬凌遲處死紀祿係被誘從寬擬充軍萬兵部自能覺察破案免議再行獎賞除後開數尸不知姓名無從查考外惟知谷元乃古田人有妻子即在各犯家屬追出原賍銀五十兩令他妻子來領運棺囘籍歸葬刑部先將此案完結詳報李恒義批即依擬再行察辦又開出一女尸口含耳朶受傷致命之案經究張甲等皆供實不知情遂密遣差役暗訪有人缺耳者便{{另|拏|拿}}來究問後訪{{另|拏|拿}}到二個和尙委刑部司官訊之先問一僧稱被剃頭匠失手割落欲與理論經鄉保公處令匠罰銀八兩爲之補膚拾囘耳角息事又問那一個僧同前問之供稱無異即喚至薙頭匠同諸鄉保問皆同所供隨即放之隨有一少年和尙名小彌擒一剃頭匠名阿同小彌曰好好把人耳朶割下欲較令賠償被鄉鄰說調處去人一個耳罰他十{{另|挑|担}}米今照例折銀八兩交銀了事詎他分毫不肯司官問阿同曰汝既不小心把人之耳朶割下還不認罰何也阿同曰如割別人的耳願罰惟割和尙耳無要緊幾時又生出矣又問幾時生答曰等秋之甲子日下雨耳自生出也又問曰汝看何書知之答曰曾看見漳州通書内載秋甲子雨禾頭生耳禾頭豈不是和尙頭生耳豈不是重生耳耶司官笑曰原來有此出處若遇春甲子雨赤地千里還要將地來油漆耶今將放鎖在頭門柱上等至秋甲子雨那和尙能生出耳了便放汝如不能生將汝之耳亦割下阿同曰今纔交春直鎖至秋項必自斷司官命拖出去鎖阿同大驚喊曰願罰司官曰願罰即不鎖看審之人皆背地相言大衙門審此等小事盤問不休誰知中間有大曲節矣正是不因那沒頭公案怎審出咬耳重情且看下文如何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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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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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
|title=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year=2025 |month=6 |day=2
|发文字号=国发〔2025〕9号
|发布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ty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通知
|theme=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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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5年/第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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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include>{{c|'''{{x-larger|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c|{{楷体|国发〔2025〕9号}}}}
{{gap}}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ga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gap}}'''一、总体要求'''
{{gap}}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gap}}'''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gap}}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gap}}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gap}}'''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gap}}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gap}}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gap}}'''四、普查组织实施'''
{{gap}}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设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gap}}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gap}}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gap}}'''五、普查经费保障'''
{{gap}}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gap}}'''六、普查工作要求'''
{{gap}}{{楷体|(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gap}}{{楷体|(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gap}}{{楷体|(三)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gap}}{{楷体|(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gap}}附件: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署名|国务院|2025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c|'''{{x-larger|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c|'''{{x-larger|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 style="margin-left: 2em;"
| 组 长:|| 刘国中 || 国务院副总理
|-
| 副组长:|| 林 涛 || 国务院副秘书长
|-
| || 康 义 || 国家统计局局长
|-
| || 刘苏社 ||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 || 宋其超 || 财政部副部长
|-
| || 江文胜 ||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
| 成 员:|| 胡和平 || 中央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正部长级)
|-
| || 牛一兵 || 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副主任
|-
| || 祝卫东 || 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
|-
| || 王志忠 || 公安部副部长、国家移民局局长
|-
| || 胡海峰 || 民政部副部长
|-
| || 吴言军 || 司法部副部长
|-
| || 吴秀章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
| || 庄少勤 ||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
| || 朱程清 || 水利部副部长
|-
| || 邓志勇 ||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
|-
| || 董 昕 || 广电总局副局长
|-
| || 盛来运 ||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
| || 肖炎舜 ||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
| || 卞志刚 || 国家国防科工局副局长
|-
| || 闫 振 || 国家林草局副局长
|-
| || 李游华 ||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
{{gap}}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兼任。</only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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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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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46|m=|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一==
聞一多先生在昆明慘遭暗殺,激起全國的悲憤。這是民主運動的大損失,又是中國學術的大損失。關於後一方面,作者知道的比較多,現在且說個大概,來追悼這一位多年敬佩的老朋友。
大家都知道聞先生是一位詩人。他的《[[紅燭]]》,尤其他的《[[死水]]》,讀過的人很多。這些集子的特色之一,是那些愛國詩。在抗戰以前他也許是唯一的愛國新詩人。這裏可以看出他對文學的態度。新文學運動以來,許多作者都認識了文學的政治性和社會性而有所表現,可是聞先生認識得特別親切,表現得特別強調。他在過去的詩人中最敬愛杜甫,就因爲杜詩政治性和社會性最濃厚。後來他更進一步,注意原始人的歌舞;這是集團的藝術,也是與生活打成一片的藝術。他要的是熱情,是力量,是火一樣的生命。
但是他並不忽略語言的技巧,大家都記得他是提倡詩的新格律的人,也是創造詩的新格律的人。他創造自己的詩的語言,並且創造自己的散文的語言。詩大家都知道,不必細說;散文如《[[唐詩雜論]]》,可惜只有五篇,那經濟的字句,那完密而短小的篇幅,簡直是詩。我聽他近來的演說,有兩三回也是這麼精悍,字字句句好似稱量而出,卻又那麼自然流暢。他因此也特別能夠體會古代語言的曲折處。當然,以上這些都得靠學力,但是更得靠才氣,也就是想像。單就讀古書而論,固然得先通文字聲韻之學;可是還不夠,要沒有活潑的想像力,就只能做出點滴的的工作,決不能融會貫通的。這裏需要細心,更需要大膽。聞先生能夠體會到古代語言的表現方式,他的校勘古書,有些地方膽大得嚇人,但卻是細心吟味所得;平心靜氣讀下去,不由人不信。校書本有死校活校之分;他自然是活校,而因爲知識和技術的一般進步,他的成就乎駕活校的高郵王氏父子而上之。
他研究中國古代,可是他要使局部化了石的古代復活在現代人的心目中。因爲這古代與現代究竟屬於一個社會,一個國家,而歷史是聯貫的。我們要客觀的認識古代;可是,是“我們”在客觀的認識古代,現代的我們要能夠在心目中想像古代的生活,要能夠在心目中分享古代的生活,才能認識那活的古代,也許纔是那真的古代這也纔是客觀的認識古代。聞先生研究伏羲的故事或神話,是將這神話跟人們的生活打成一片;神話不是空想,不是娛樂,而是人民的生命欲和生活力的表現。這是死活存亡的消息,是人與自然鬥爭的紀錄,非同小可。他研究《[[楚辭]]》的神話,也是一樣的態度。他看屈原,也將他放在整個時代整個社會裏看。他承認屈原是偉大的天才;但天才是活人,不是偶像,只有這麼看,屈原的真面目也許才能再現在我們心中。他研究《[[周易]]》裏的故事,也是先有一整個社會的影像在心裏。研究《[[詩經]]》也如此,他看出那些情詩裏不少歌詠性生活的句子;他常說笑話,說他研究《詩經》,越來越“形而下”了其實這正表現着生命的力量。
他是有幽默感的人;他的認識古代,有時也靠着這種幽默感。看《[[匡齋尺牘]]》裏《[[狼跋]]》一篇,便知道他能夠體會到別人從不曾體會到的古人的幽默感。而所謂“匡齋”本於匡衡說詩解人頤那句話,正是幽默的意思。他的《[[死水]]》裏《[[聞一多先生的書桌]]》,也是一首難得的幽默的詩。他有着強大的生命力,常跟我們說要活到八十歲,現在還不滿四十八歲,竟慘死在那卑鄙惡毒的槍下!有個學生曾瞻仰他的遺體,見他“遍身血跡,雙手抱頭,全身痙攣”。唉!他是不甘心的,我們也是不甘心的!
{{right|原載1946年《文藝復興》}}
==二==
聞先生的慘死尤其是中國文學方面一個不容易補償的損失。
聞先生的專門研究是《[[周易]]》、《[[詩經]]》、《[[莊子]]》、《[[楚辭]]》、唐詩,許多人都知道。他的研究工作至少有了二十年,發表的文字雖然不算太多,但積存的稿子卻很多。這些並非零散的稿子,大都是成篇的,而且他親手抄寫得很工整。只是他總覺得還不夠完密,要再加些工夫才願意編篇成書。這可見他對於學術忠實而謹慎的態度。
他最初在唐詩上多用力量。那時已見出他是個考據家,並已見出他的考據的本領。他注重詩人的年代和詩的年代。關於唐詩的許多錯誤的解釋與錯誤的批評,都由於錯誤的年代。他曾將唐代一部分詩人生卒年代可考者製成一幅圖表,誰看了都會一目瞭然。他是學過圖案畫的,這幫助他在考據上發現了一種新技術;這技術是值得發展的。但如一般所知,他又是個詩人,並且是個在領導地位的新詩人,他親自經過創作的甘苦,所以更能欣賞詩人與詩。他的《[[唐詩雜論]]》雖然只有五篇,但都是精彩逼人之作。這些不但將欣賞和考據融化得恰到好處,並且創造了一種詩樣精粹的風格,讀起來句句耐人尋味。
後來他在《詩經》、《楚辭》上多用力量。我們知道要了解古代文學,必須從語言下手,就是從文字聲韻下手。但必須能夠活用文字聲韻的種種條例,纔能有所創穫。聞先生最佩服王念孫父子,常將《[[讀書雜誌]]》、《[[經義述聞]]》當作消閒的書讀着。他在古書通讀上有許多驚人而確切的發明。對於甲骨文和金文,也往往有獨到之見。他研究《詩經》,注重那時代的風俗和信仰等等;這幾年更利用弗洛依德以及人類學的理論得到一些深入的解釋。他對《楚辭》的興趣似乎更大,而尤集中於其中的神話。他的研究神話,實在給我們學術界開闢了一條新的大路。關於伏羲的故事,他曾將許多神話綜合起來,頭頭是道,創見最多,關係極大。曾聽他談過大概,可惜寫出來的還只是一小部分。他研究《周易》,是愛其中的片段的故事,注重的是社會生活經濟生活的表現,近三四年他又專力研究《莊子》,探求原始道教的面目,併發見莊子一派政治上不合作的態度。以上種種都跟傳統的研究不同:眼光擴大了,深入了,技術也更進步了,更周密了。所以貢獻特別多,特別大。近年他又注意整個的中國文學史,打算根據經濟史觀去研究一番,可惜還沒有動手就殉了道。
這真是我們一個不容易補償的損失啊!
{{right|原載於1946年《國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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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聞一多先生在昆明慘遭暗殺,激起全國的悲憤。這是民主運動的大損失,又是中國學術的大損失。關於後一方面,作者知道的比較多,現在且說個大概,來追悼這一位多年敬佩的老朋友。
大家都知道聞先生是一位詩人。他的《[[紅燭]]》,尤其他的《[[死水]]》,讀過的人很多。這些集子的特色之一,是那些愛國詩。在抗戰以前他也許是唯一的愛國新詩人。這裏可以看出他對文學的態度。新文學運動以來,許多作者都認識了文學的政治性和社會性而有所表現,可是聞先生認識得特別親切,表現得特別強調。他在過去的詩人中最敬愛杜甫,就因爲杜詩政治性和社會性最濃厚。後來他更進一步,注意原始人的歌舞;這是集團的藝術,也是與生活打成一片的藝術。他要的是熱情,是力量,是火一樣的生命。
但是他並不忽略語言的技巧,大家都記得他是提倡詩的新格律的人,也是創造詩的新格律的人。他創造自己的詩的語言,並且創造自己的散文的語言。詩大家都知道,不必細說;散文如《[[唐詩雜論]]》,可惜只有五篇,那經濟的字句,那完密而短小的篇幅,簡直是詩。我聽他近來的演說,有兩三回也是這麼精悍,字字句句好似稱量而出,卻又那麼自然流暢。他因此也特別能夠體會古代語言的曲折處。當然,以上這些都得靠學力,但是更得靠才氣,也就是想像。單就讀古書而論,固然得先通文字聲韻之學;可是還不夠,要沒有活潑的想像力,就只能做出點滴的的工作,決不能融會貫通的。這裏需要細心,更需要大膽。聞先生能夠體會到古代語言的表現方式,他的校勘古書,有些地方膽大得嚇人,但卻是細心吟味所得;平心靜氣讀下去,不由人不信。校書本有死校活校之分;他自然是活校,而因爲知識和技術的一般進步,他的成就乎駕活校的高郵王氏父子而上之。
他研究中國古代,可是他要使局部化了石的古代復活在現代人的心目中。因爲這古代與現代究竟屬於一個社會,一個國家,而歷史是聯貫的。我們要客觀的認識古代;可是,是“我們”在客觀的認識古代,現代的我們要能夠在心目中想像古代的生活,要能夠在心目中分享古代的生活,才能認識那活的古代,也許纔是那真的古代這也纔是客觀的認識古代。聞先生研究伏羲的故事或神話,是將這神話跟人們的生活打成一片;神話不是空想,不是娛樂,而是人民的生命欲和生活力的表現。這是死活存亡的消息,是人與自然鬥爭的紀錄,非同小可。他研究《[[楚辭]]》的神話,也是一樣的態度。他看屈原,也將他放在整個時代整個社會裏看。他承認屈原是偉大的天才;但天才是活人,不是偶像,只有這麼看,屈原的真面目也許才能再現在我們心中。他研究《[[周易]]》裏的故事,也是先有一整個社會的影像在心裏。研究《[[詩經]]》也如此,他看出那些情詩裏不少歌詠性生活的句子;他常說笑話,說他研究《詩經》,越來越“形而下”了其實這正表現着生命的力量。
他是有幽默感的人;他的認識古代,有時也靠着這種幽默感。看《[[匡齋尺牘]]》裏《[[狼跋]]》一篇,便知道他能夠體會到別人從不曾體會到的古人的幽默感。而所謂“匡齋”本於匡衡說詩解人頤那句話,正是幽默的意思。他的《[[死水]]》裏《[[聞一多先生的書桌]]》,也是一首難得的幽默的詩。他有着強大的生命力,常跟我們說要活到八十歲,現在還不滿四十八歲,竟慘死在那卑鄙惡毒的槍下!有個學生曾瞻仰他的遺體,見他“遍身血跡,雙手抱頭,全身痙攣”。唉!他是不甘心的,我們也是不甘心的!
{{right|原載1946年《文藝復興》}}
==二==
聞先生的慘死尤其是中國文學方面一個不容易補償的損失。
聞先生的專門研究是《[[周易]]》、《[[詩經]]》、《[[莊子]]》、《[[楚辭]]》、唐詩,許多人都知道。他的研究工作至少有了二十年,發表的文字雖然不算太多,但積存的稿子卻很多。這些並非零散的稿子,大都是成篇的,而且他親手抄寫得很工整。只是他總覺得還不夠完密,要再加些工夫才願意編篇成書。這可見他對於學術忠實而謹慎的態度。
他最初在唐詩上多用力量。那時已見出他是個考據家,並已見出他的考據的本領。他注重詩人的年代和詩的年代。關於唐詩的許多錯誤的解釋與錯誤的批評,都由於錯誤的年代。他曾將唐代一部分詩人生卒年代可考者製成一幅圖表,誰看了都會一目瞭然。他是學過圖案畫的,這幫助他在考據上發現了一種新技術;這技術是值得發展的。但如一般所知,他又是個詩人,並且是個在領導地位的新詩人,他親自經過創作的甘苦,所以更能欣賞詩人與詩。他的《[[唐詩雜論]]》雖然只有五篇,但都是精彩逼人之作。這些不但將欣賞和考據融化得恰到好處,並且創造了一種詩樣精粹的風格,讀起來句句耐人尋味。
後來他在《詩經》、《楚辭》上多用力量。我們知道要了解古代文學,必須從語言下手,就是從文字聲韻下手。但必須能夠活用文字聲韻的種種條例,纔能有所創穫。聞先生最佩服王念孫父子,常將《[[讀書雜誌]]》、《[[經義述聞]]》當作消閒的書讀着。他在古書通讀上有許多驚人而確切的發明。對於甲骨文和金文,也往往有獨到之見。他研究《詩經》,注重那時代的風俗和信仰等等;這幾年更利用弗洛依德以及人類學的理論得到一些深入的解釋。他對《楚辭》的興趣似乎更大,而尤集中於其中的神話。他的研究神話,實在給我們學術界開闢了一條新的大路。關於伏羲的故事,他曾將許多神話綜合起來,頭頭是道,創見最多,關係極大。曾聽他談過大概,可惜寫出來的還只是一小部分。他研究《周易》,是愛其中的片段的故事,注重的是社會生活經濟生活的表現,近三四年他又專力研究《莊子》,探求原始道教的面目,併發見莊子一派政治上不合作的態度。以上種種都跟傳統的研究不同:眼光擴大了,深入了,技術也更進步了,更周密了。所以貢獻特別多,特別大。近年他又注意整個的中國文學史,打算根據經濟史觀去研究一番,可惜還沒有動手就殉了道。
這真是我們一個不容易補償的損失啊!
{{right|原載於1946年《國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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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君昆仲。今隱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學校時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漸闕。日前偶聞其一大病;適歸故鄕,迂道往訪,則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勞君遠道來視,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補矣。因大笑,出示日記二册,謂可見當日病狀,不妨獻諸舊友。持歸閱一過,知所患蓋『迫害狂』之類。語頗錯雜無倫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體不一,知非一時所書。間亦有略具聯絡者,今撮錄一篇,以供醫家硏究,記中語誤,一字不易;惟人名雖皆村人,不爲世間所知,無關大體,亦悉易去。至於書名,則本人愈後所題,不復改也。七年四月二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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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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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得有理。
==二==
今天全沒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門,{{專|趙貴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還有七八個人,交頭接耳的議論我。又怕我看見。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兇的一個人,張着嘴,對我笑了一笑;我便從頭直冷到腳跟,曉得他們布置,都已妥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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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已是五個兒女的父親了。想起聖陶喜歡用的“蝸牛背了殼”的比喻,便覺得不自在。新近一位親戚嘲笑我說,“要剝層皮呢!”更有些悚然了。十年前剛結婚的時候,在胡適之先生的《藏暉室札記》裡,見過一條,說世界上有許多偉大的人物是不結婚的;文中並引培根的話,“有妻子者,其命定矣。”當時確吃了一驚,仿佛夢醒一般;但是家裡已是不由分說給娶了媳婦,又有甚麼可說?現在是一個媳婦,跟著來了五個孩子;兩個肩頭上,加了這麼重一副擔子,真不知怎樣走才好。“命定”是不用說了;從孩子們那一面說,他們該怎樣長大,也正是可以憂慮的事。我是個徹頭徹尾自私的人,做丈夫已是勉強,做父親更是不成。自然,“子孫崇拜”,“兒童本位”的哲理或倫理,我也有些知道;既做著父親,閉了眼抹殺孩子們的權利,知道是不行的。可惜這只是理論,實際上我是仍舊按照古老的傳統,在野蠻地對付著,和普通的父親一樣。近來差不多是中年的人了,才漸漸覺得自己的殘酷;想著孩子們受過的體罰和叱責,始終不能辯解——像撫摩著舊創痕那樣,我的心酸溜溜的。有一回,讀了有島武郎《與幼小者》的譯文,對了那種偉大的,沉摯的態度,我竟流下淚來了。去年父親來信,問起阿九,那時阿九還在白馬湖呢;信上說,“我沒有耽誤你,你也不耽誤他才好。”我為這句話哭了一場;我為什麼不像父親的仁慈?我不該忘記,父親怎樣待我們來著!人性許真是二元的,我是這樣地矛盾;我的心像鐘擺似的來去。
你讀過魯迅先生的《幸福的家庭》麼?我的便是那一類的“幸福的家庭”!每天午飯和晚飯,就如兩次潮水一般。先是孩子們你來他去地在廚房與飯間裡查看,一面催我或妻發“開飯”的命令。急促繁碎的腳步,夾著笑和嚷,一陣陣襲來,直到命令發出為止。他們一遞一個地跑著喊著,將命令傳給廚房裡傭人;便立刻搶著回來搬凳子。於是這個說,“我坐這兒!”那個說,“大哥不讓我!”大哥卻說,“小妹打我!”我給他們調解,說好話。但是他們有時候很固執,我有時候也不耐煩,這便用著叱責了;叱責還不行,不由自主地,我的沉重的手掌便到他們身上了。於是哭的哭,坐的坐,局面才算定了。接著可又你要大碗,他要小碗,你說紅筷子好,他說黑筷子好;這個要乾飯,那個要稀飯,要茶要湯,要魚要肉,要豆腐,要蘿蔔;你說他菜多,他說你菜好。妻是照例安慰著他們,但這顯然是太迂緩了。我是個暴躁的人,怎麼等得及?不用說,用老法子將他們立刻征服了;雖然有哭的,不久也就抹著淚捧起碗了。吃完了,紛紛爬下凳子,桌上是飯粒呀,湯汁呀,骨頭呀,渣滓呀,加上縱橫的筷子,欹斜的匙子,就如一塊花花綠綠的地圖模型。吃飯而外,他們的大事便是遊戲。遊戲時,大的有大主意,小的有小主意,各自堅持不下,於是爭執起來;或者大的欺負了小的,或者小的竟欺負了大的,被欺負的哭著嚷著,到我或妻的面前訴苦;我大抵仍舊要用老法子來判斷的,但不理的時候也有。最為難的,是爭奪玩具的時候:這一個的與那一個的是同樣的東西,卻偏要那一個的;而那一個便偏不答應。在這種情形之下,不論如何,終於是非哭了不可的。這些事件自然不至於天天全有,但大致總有好些起。我若坐在家裡看書或寫什麼東西,管保一點鐘裡要分幾回心,或站起來一兩次的。若是雨天或禮拜日,孩子們在家的多,那麼,攤開書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筆也寫不出一個字的事,也有過的。我常和妻說,“我們家真是成日的千軍萬馬呀!”有時是不但“成日”,連夜裡也有兵馬在進行著,在有吃乳或生病的孩子的時候!
我結婚那一年,才十九歲。二十一歲,有了阿九;二十三歲,又有了阿菜。那時我正像一匹野馬,哪能容忍這些累贅的鞍韉,轡頭,和韁繩?擺脫也知是不行的,但不自覺地時時在擺脫著。現在回想起來,那些日子,真苦了這兩個孩子;真是難以寬宥的種種暴行呢!阿九才兩歲半的樣子,我們住在杭州的學校裡。不知怎地,這孩子特別愛哭,又特別怕生人。一不見了母親,或來了客,就哇哇地哭起來了。學校裡住著許多人,我不能讓他擾著他們,而客人也總是常有的;我懊惱極了,有一回,特地騙出了妻,關了門,將他按在地下打了一頓。這件事,妻到現在說起來,還覺得有些不忍;她說我的手太辣了,到底還是兩歲半的孩子!我近年常想著那時的光景,也覺黯然。阿菜在台州,那是更小了;才過了周歲,還不大會走路。也是為了纏著母親的緣故吧,我將她緊緊地按在牆角裡,直哭喊了三四分鐘;因此生了好幾天病。妻說,那時真寒心呢!但我的苦痛也是真的。我曾給聖陶寫信,說孩子們的折磨,實在無可奈何;有時竟覺得還是自殺的好。這雖是氣憤的話,但這樣的心情,確也有過的。後來孩子是多起來了,磨折也磨折得久了,少年的鋒棱漸漸地鈍起來了;加以增長的年歲增長了理性的裁制力,我能夠忍耐了——覺得從前真是一個“不成材的父親”,如我給另一個朋友信裡所說。但我的孩子們在幼小時,確比別人的特別不安靜,我至今還覺如此。我想這大約還是由於我們撫育不得法;從前只一味地責備孩子,讓他們代我們負起責任,卻未免是可恥的殘酷了!
正面意義的“幸福”,其實也未嘗沒有。正如誰所說,小的總是可愛,孩子們的小模樣,小心眼兒,確有些教人捨不得的。阿毛現在五個月了,你用手指去撥弄她的下巴,或向她做趣臉,她便會張開沒牙的嘴格格地笑,笑得像一朵正開的花。她不願在屋裡待著;待久了,便大聲兒嚷。妻常說:“姑娘又要出去溜達了。”她說她像鳥兒般,每天總得到外面溜一些時候。閏兒上個月剛過了三歲,笨得很,話還沒有學好呢。他只能說三四個字的短語或句子,文法錯誤,發音模糊,又得費氣力說出;我們老是要笑他的。他說“好”字,總變成“小”字;問他“好不好?”他便說“小”,或“不小”。我們常常逗著他說這個字玩兒;他似乎有些覺得,近來偶然也能說出正確的“好”字了——特別在我們故意說成“小”字的時候。他有一隻搪瓷碗,是一毛來錢買的;買來時,老媽子教給他,“這是一毛錢。”他便記住“一毛”兩個字,管那只碗叫“一毛”,有時竟省稱為“毛”。這在新來的老媽子,是必需翻譯了才懂的。他不好意思,或見著生客時,便咧著嘴癡笑;我們常用了土話,叫他做“呆瓜”。他是個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來,蹣跚可笑;若快走或跑,便更“好看”了。他有時學我,將兩手疊在背後,一搖一擺的;那是他自己和我們都要樂的。他的大姊便是阿菜,已是七歲多了,在小學校裡念著書。在飯桌上,一定得囉囉唆唆地報告些同學或他們父母的事情;氣喘喘地說著,不管你愛聽不愛聽。說完了總問我:“爸爸認識麼?”“爸爸知道麼?”妻常禁止她吃飯時說話,所以她總是問我。她的問題真多:看電影便問電影裡的是不是人?是不是真人?怎麼不說話?看照相也是一樣。不知誰告訴她,兵是要打人的。她回來便問,兵是人麼?為什麼打人?近來大約聽了先生的話,回來又問張作霖的兵是幫誰的?蔣介石的兵是不是幫我們的?諸如此類的問題,每天短不了,常常鬧得我不知怎樣答才行。她和閏兒在一處玩兒,一大一小,不很合式,老是吵著哭著。但合式的時候也有:譬如這個往床底下躲,那個便鑽進去追著;這個鑽出來,那個也跟著——從這個床到那個床,只聽見笑著,嚷著,喘著,真如妻所說,像小狗似的。現在在京的,便只有這三個孩子;阿九和轉兒是去年北來時,讓母親暫時帶回揚州去了。
阿九是歡喜書的孩子。他愛看《水滸》《西遊記》《三俠五義》《小朋友》等;沒有事便捧著書坐著或躺著看。只不歡喜《紅樓夢》,說是沒有味兒。是的,《紅樓夢》的味兒,一個十歲的孩子,哪裡能領略呢?去年我們事實上只能帶兩個孩子來;因為他大些,而轉兒是一直跟著祖母的,便在上海將他倆丟下。我清清楚楚記得那分別的一個早上。我領著阿九從二洋涇橋的旅館出來,送他到母親和轉兒住著的親戚家去。妻囑咐說:“買點吃的給他們吧。”我們走過四馬路,到一家茶食鋪裡。阿九說要熏魚,我給買了;又買了餅乾,是給轉兒的。便乘電車到海寧路。下車時,看著他的害怕與累贅,很覺惻然。到親戚家,因為就要回旅館收拾上船,只說了一兩句話便出來;轉兒望望我,沒說什麼,阿九是和祖母說什麼去了。我回頭看了他們一眼,硬著頭皮走了。後來妻告訴我,阿九背地裡向她說:“我知道爸爸歡喜小妹,不帶我上北京去。”其實這是冤枉的。他又曾和我們說:“暑假時一定來接我啊!”我們當時答應著;但現在已是第二個暑假了,他們還在迢迢的揚州待著。他們是恨著我們呢?還是惦著我們呢?妻是一年來老放不下這兩個,常常獨自暗中流淚;但我有什麼法子呢!想到“只為家貧成聚散”一句無名的詩,不禁有些淒然。轉兒與我較生疏些。但去年離開白馬湖時,她也曾用了生硬的揚州話(那時她還沒有到過揚州呢)和那特別尖的小嗓子向著我:“我要到北京去。”她曉得什麼北京?只跟著大孩子們說罷了;但當時聽著,現在想著的我,卻真是抱歉呢。這兄妹倆離開我,原是常事,離開母親,雖也有過一回,這回可是太長了;小小的心兒,知道是怎樣忍耐那寂寞來著!
我的朋友大概都是愛孩子的。少谷有一回寫信責備我,說兒女的吵鬧,也是很有趣的,何至可厭到如我所說;他說他真不解。子愷為他家華瞻寫的文章,真是“藹然仁者之言”。聖陶也常常為孩子操心:小學畢業了,到什麼中學好呢?——這樣的話,他和我說過兩三回了。我對他們只有慚愧!可是近來我也漸漸覺著自己的責任。我想,第一該將孩子們團聚起來,其次便該給他們些力量。我親眼見過一個愛兒女的人,因為不曾好好地教育他們,便將他們荒廢了。他並不是溺愛,只是沒有耐心去料理他們,他們便不能成材了。我想我若照現在這樣下去,孩子們也便危險了。我得計畫著,讓他們漸漸知道怎樣去做人才行。但是要不要他們像我自己呢?這一層,我在白馬湖教初中學生時,也曾從師生的立場上問過丏尊,他毫不躊躇地說:“自然囉。”近來與平伯談起教子,他卻答得妙:“總不希望比自己壞囉。”是的,只要不“比自己壞”就行,“像”不“像”倒是不在乎的。職業,人生觀等,還是由他們自己去定的好;自己頂可貴,只要指導,幫助他們去發展自己,便是極賢明的辦法。
予同說:“我們得讓子女在大學畢了業,才算盡了責任。”SK說:“不然,要看我們的經濟,他們的材質與志願;若是中學畢了業,不能或不願升學,便去做別的事,譬如做工人吧,那也並非不行的。”自然,人的好壞與成敗,也不盡靠學校教育;說是非大學畢業不可,也許只是我們的偏見。在這件事上,我現在毫不能有一定的主意;特別是這個變動不居的時代,知道將來怎樣?好在孩子們還小,將來的事且等將來吧。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培養他們基本的力量——胸襟與眼光;孩子們還是孩子們,自然說不上高的遠的,慢慢從近處小處下手便了。這自然也只能先按照我自己的樣子:“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光輝也罷,倒楣也罷,平凡也罷,讓他們各盡各的力去。我只希望如我所想的,從此好好地做一回父親,便自稱心滿意。——想到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聲,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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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兒女|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28|m=6|d=24|previous=|next=|type=|from=《小說月報》第19卷第10號|notes=}}
我現在已是五個兒女的父親了。想起聖陶喜歡用的“蝸牛背了殼”的比喻,便覺得不自在。新近一位親戚嘲笑我說,“要剝層皮呢!”更有些悚然了。十年前剛結婚的時候,在[[author:胡適|胡適之]]先生的《[[藏暉室札記]]》裡,見過一條,說世界上有許多偉大的人物是不結婚的;文中並引[[author:培根|培根]]的話,“有妻子者,其命定矣。”當時確吃了一驚,仿佛夢醒一般;但是家裡已是不由分說給娶了媳婦,又有甚麼可說?現在是一個媳婦,跟著來了五個孩子;兩個肩頭上,加了這麼重一副擔子,真不知怎樣走才好。“命定”是不用說了;從孩子們那一面說,他們該怎樣長大,也正是可以憂慮的事。我是個徹頭徹尾自私的人,做丈夫已是勉強,做父親更是不成。自然,“子孫崇拜”,“兒童本位”的哲理或倫理,我也有些知道;既做著父親,閉了眼抹殺孩子們的權利,知道是不行的。可惜這只是理論,實際上我是仍舊按照古老的傳統,在野蠻地對付著,和普通的父親一樣。近來差不多是中年的人了,才漸漸覺得自己的殘酷;想著孩子們受過的體罰和叱責,始終不能辯解——像撫摩著舊創痕那樣,我的心酸溜溜的。有一回,讀了有島武郎《與幼小者》的譯文,對了那種偉大的,沉摯的態度,我竟流下淚來了。去年父親來信,問起阿九,那時阿九還在白馬湖呢;信上說,“我沒有耽誤你,你也不耽誤他才好。”我為這句話哭了一場;我為什麼不像父親的仁慈?我不該忘記,父親怎樣待我們來著!人性許真是二元的,我是這樣地矛盾;我的心像鐘擺似的來去。
你讀過魯迅先生的《[[幸福的家庭]]》麼?我的便是那一類的“幸福的家庭”!每天午飯和晚飯,就如兩次潮水一般。先是孩子們你來他去地在廚房與飯間裡查看,一面催我或妻發“開飯”的命令。急促繁碎的腳步,夾著笑和嚷,一陣陣襲來,直到命令發出為止。他們一遞一個地跑著喊著,將命令傳給廚房裡傭人;便立刻搶著回來搬凳子。於是這個說,“我坐這兒!”那個說,“大哥不讓我!”大哥卻說,“小妹打我!”我給他們調解,說好話。但是他們有時候很固執,我有時候也不耐煩,這便用著叱責了;叱責還不行,不由自主地,我的沉重的手掌便到他們身上了。於是哭的哭,坐的坐,局面才算定了。接著可又你要大碗,他要小碗,你說紅筷子好,他說黑筷子好;這個要乾飯,那個要稀飯,要茶要湯,要魚要肉,要豆腐,要蘿蔔;你說他菜多,他說你菜好。妻是照例安慰著他們,但這顯然是太迂緩了。我是個暴躁的人,怎麼等得及?不用說,用老法子將他們立刻征服了;雖然有哭的,不久也就抹著淚捧起碗了。吃完了,紛紛爬下凳子,桌上是飯粒呀,湯汁呀,骨頭呀,渣滓呀,加上縱橫的筷子,欹斜的匙子,就如一塊花花綠綠的地圖模型。吃飯而外,他們的大事便是遊戲。遊戲時,大的有大主意,小的有小主意,各自堅持不下,於是爭執起來;或者大的欺負了小的,或者小的竟欺負了大的,被欺負的哭著嚷著,到我或妻的面前訴苦;我大抵仍舊要用老法子來判斷的,但不理的時候也有。最為難的,是爭奪玩具的時候:這一個的與那一個的是同樣的東西,卻偏要那一個的;而那一個便偏不答應。在這種情形之下,不論如何,終於是非哭了不可的。這些事件自然不至於天天全有,但大致總有好些起。我若坐在家裡看書或寫什麼東西,管保一點鐘裡要分幾回心,或站起來一兩次的。若是雨天或禮拜日,孩子們在家的多,那麼,攤開書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筆也寫不出一個字的事,也有過的。我常和妻說,“我們家真是成日的千軍萬馬呀!”有時是不但“成日”,連夜裡也有兵馬在進行著,在有吃乳或生病的孩子的時候!
我結婚那一年,才十九歲。二十一歲,有了阿九;二十三歲,又有了阿菜。那時我正像一匹野馬,哪能容忍這些累贅的鞍韉,轡頭,和韁繩?擺脫也知是不行的,但不自覺地時時在擺脫著。現在回想起來,那些日子,真苦了這兩個孩子;真是難以寬宥的種種暴行呢!阿九才兩歲半的樣子,我們住在杭州的學校裡。不知怎地,這孩子特別愛哭,又特別怕生人。一不見了母親,或來了客,就哇哇地哭起來了。學校裡住著許多人,我不能讓他擾著他們,而客人也總是常有的;我懊惱極了,有一回,特地騙出了妻,關了門,將他按在地下打了一頓。這件事,妻到現在說起來,還覺得有些不忍;她說我的手太辣了,到底還是兩歲半的孩子!我近年常想著那時的光景,也覺黯然。阿菜在台州,那是更小了;才過了周歲,還不大會走路。也是為了纏著母親的緣故吧,我將她緊緊地按在牆角裡,直哭喊了三四分鐘;因此生了好幾天病。妻說,那時真寒心呢!但我的苦痛也是真的。我曾給聖陶寫信,說孩子們的折磨,實在無可奈何;有時竟覺得還是自殺的好。這雖是氣憤的話,但這樣的心情,確也有過的。後來孩子是多起來了,磨折也磨折得久了,少年的鋒棱漸漸地鈍起來了;加以增長的年歲增長了理性的裁制力,我能夠忍耐了——覺得從前真是一個“不成材的父親”,如我給另一個朋友信裡所說。但我的孩子們在幼小時,確比別人的特別不安靜,我至今還覺如此。我想這大約還是由於我們撫育不得法;從前只一味地責備孩子,讓他們代我們負起責任,卻未免是可恥的殘酷了!
正面意義的“幸福”,其實也未嘗沒有。正如誰所說,小的總是可愛,孩子們的小模樣,小心眼兒,確有些教人捨不得的。阿毛現在五個月了,你用手指去撥弄她的下巴,或向她做趣臉,她便會張開沒牙的嘴格格地笑,笑得像一朵正開的花。她不願在屋裡待著;待久了,便大聲兒嚷。妻常說:“姑娘又要出去溜達了。”她說她像鳥兒般,每天總得到外面溜一些時候。閏兒上個月剛過了三歲,笨得很,話還沒有學好呢。他只能說三四個字的短語或句子,文法錯誤,發音模糊,又得費氣力說出;我們老是要笑他的。他說“好”字,總變成“小”字;問他“好不好?”他便說“小”,或“不小”。我們常常逗著他說這個字玩兒;他似乎有些覺得,近來偶然也能說出正確的“好”字了——特別在我們故意說成“小”字的時候。他有一隻搪瓷碗,是一毛來錢買的;買來時,老媽子教給他,“這是一毛錢。”他便記住“一毛”兩個字,管那只碗叫“一毛”,有時竟省稱為“毛”。這在新來的老媽子,是必需翻譯了才懂的。他不好意思,或見著生客時,便咧著嘴癡笑;我們常用了土話,叫他做“呆瓜”。他是個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來,蹣跚可笑;若快走或跑,便更“好看”了。他有時學我,將兩手疊在背後,一搖一擺的;那是他自己和我們都要樂的。他的大姊便是阿菜,已是七歲多了,在小學校裡念著書。在飯桌上,一定得囉囉唆唆地報告些同學或他們父母的事情;氣喘喘地說著,不管你愛聽不愛聽。說完了總問我:“爸爸認識麼?”“爸爸知道麼?”妻常禁止她吃飯時說話,所以她總是問我。她的問題真多:看電影便問電影裡的是不是人?是不是真人?怎麼不說話?看照相也是一樣。不知誰告訴她,兵是要打人的。她回來便問,兵是人麼?為什麼打人?近來大約聽了先生的話,回來又問張作霖的兵是幫誰的?蔣介石的兵是不是幫我們的?諸如此類的問題,每天短不了,常常鬧得我不知怎樣答才行。她和閏兒在一處玩兒,一大一小,不很合式,老是吵著哭著。但合式的時候也有:譬如這個往床底下躲,那個便鑽進去追著;這個鑽出來,那個也跟著——從這個床到那個床,只聽見笑著,嚷著,喘著,真如妻所說,像小狗似的。現在在京的,便只有這三個孩子;阿九和轉兒是去年北來時,讓母親暫時帶回揚州去了。
阿九是歡喜書的孩子。他愛看《水滸》《西遊記》《三俠五義》《小朋友》等;沒有事便捧著書坐著或躺著看。只不歡喜《紅樓夢》,說是沒有味兒。是的,《紅樓夢》的味兒,一個十歲的孩子,哪裡能領略呢?去年我們事實上只能帶兩個孩子來;因為他大些,而轉兒是一直跟著祖母的,便在上海將他倆丟下。我清清楚楚記得那分別的一個早上。我領著阿九從二洋涇橋的旅館出來,送他到母親和轉兒住著的親戚家去。妻囑咐說:“買點吃的給他們吧。”我們走過四馬路,到一家茶食鋪裡。阿九說要熏魚,我給買了;又買了餅乾,是給轉兒的。便乘電車到海寧路。下車時,看著他的害怕與累贅,很覺惻然。到親戚家,因為就要回旅館收拾上船,只說了一兩句話便出來;轉兒望望我,沒說什麼,阿九是和祖母說什麼去了。我回頭看了他們一眼,硬著頭皮走了。後來妻告訴我,阿九背地裡向她說:“我知道爸爸歡喜小妹,不帶我上北京去。”其實這是冤枉的。他又曾和我們說:“暑假時一定來接我啊!”我們當時答應著;但現在已是第二個暑假了,他們還在迢迢的揚州待著。他們是恨著我們呢?還是惦著我們呢?妻是一年來老放不下這兩個,常常獨自暗中流淚;但我有什麼法子呢!想到“只為家貧成聚散”一句無名的詩,不禁有些淒然。轉兒與我較生疏些。但去年離開白馬湖時,她也曾用了生硬的揚州話(那時她還沒有到過揚州呢)和那特別尖的小嗓子向著我:“我要到北京去。”她曉得什麼北京?只跟著大孩子們說罷了;但當時聽著,現在想著的我,卻真是抱歉呢。這兄妹倆離開我,原是常事,離開母親,雖也有過一回,這回可是太長了;小小的心兒,知道是怎樣忍耐那寂寞來著!
我的朋友大概都是愛孩子的。少谷有一回寫信責備我,說兒女的吵鬧,也是很有趣的,何至可厭到如我所說;他說他真不解。子愷為他家華瞻寫的文章,真是“藹然仁者之言”。聖陶也常常為孩子操心:小學畢業了,到什麼中學好呢?——這樣的話,他和我說過兩三回了。我對他們只有慚愧!可是近來我也漸漸覺著自己的責任。我想,第一該將孩子們團聚起來,其次便該給他們些力量。我親眼見過一個愛兒女的人,因為不曾好好地教育他們,便將他們荒廢了。他並不是溺愛,只是沒有耐心去料理他們,他們便不能成材了。我想我若照現在這樣下去,孩子們也便危險了。我得計畫著,讓他們漸漸知道怎樣去做人才行。但是要不要他們像我自己呢?這一層,我在白馬湖教初中學生時,也曾從師生的立場上問過丏尊,他毫不躊躇地說:“自然囉。”近來與平伯談起教子,他卻答得妙:“總不希望比自己壞囉。”是的,只要不“比自己壞”就行,“像”不“像”倒是不在乎的。職業,人生觀等,還是由他們自己去定的好;自己頂可貴,只要指導,幫助他們去發展自己,便是極賢明的辦法。
予同說:“我們得讓子女在大學畢了業,才算盡了責任。”SK說:“不然,要看我們的經濟,他們的材質與志願;若是中學畢了業,不能或不願升學,便去做別的事,譬如做工人吧,那也並非不行的。”自然,人的好壞與成敗,也不盡靠學校教育;說是非大學畢業不可,也許只是我們的偏見。在這件事上,我現在毫不能有一定的主意;特別是這個變動不居的時代,知道將來怎樣?好在孩子們還小,將來的事且等將來吧。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培養他們基本的力量——胸襟與眼光;孩子們還是孩子們,自然說不上高的遠的,慢慢從近處小處下手便了。這自然也只能先按照我自己的樣子:“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光輝也罷,倒楣也罷,平凡也罷,讓他們各盡各的力去。我只希望如我所想的,從此好好地做一回父親,便自稱心滿意。——想到那“狂人”“救救孩子”的呼聲,我怎敢不悚然自勉呢?
{{right|1928年6月24日晚寫畢,北京清華園。<br>原載1928年10月10日《小說月報》第19卷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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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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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南京開第三屆年會,我也想觀觀光;故“不遠千里”的從浙江趕到上海,決於七月二日附赴會諸公的車尾而行。
==一 殷勤的招待==
七月二日正是浙江與上海的社員乘車赴會的日子。在上海這樣大車站裡,多了幾十個改進社社員,原也不一定能夠顯出什麼異樣;但我卻覺得確乎是不同了,“一時之盛”的光景,在車站的一角上,是顯然可見的。這是在茶點室的左邊;那裡叢著一群人,正在向兩位特派的招待員接洽。壁上貼著一張黃色的磅紙,寫著龍蛇飛舞的字:“二等四元□,三等二元□”。兩位招待員開始執行職務了;這時已是六點四十分,離開車還有二十分鐘了。招待員所應做的第一大事,自然是買車票。買車票是大家都會的,買半票卻非由他們二位來“優待”一下不可。“優待”可真不是容易的事!他們實行“優待”的時候,要向每個人取名片,票價,——還得找錢。他們往還於茶點室和售票處之間,少說些,足有二十次!他們手裡是拿著一疊名片和鈔票洋錢;眼睛總是張望著前面,仿佛遺失了什麼,急急尋覓一樣;面部筋肉平板地緊張著;手和足的運動都像不是他們自己的。好容易費了二虎之力,居然買了幾張票,憑著名片分發了。每次分發時,各位候補人都一擁而上。等到得不著票子,便不免有了三三兩兩的怨聲了。那兩位招待員買票事大,卻也顧不得這些。可是鐘走得真快,不覺七點還欠五分了。這時票子還有許多人沒買著,大家都著急;而招待員竟不出來!有的人急忙尋著他們,情願取回了錢,自買全票;有的向他們頓足舞手的責備著。他們卻只是忙著照名片退錢,一言不發。——真好性兒!於是大家三步並作兩步,自己去買票子;這一擠非同小可!我除照付票價外,還出了一身大汗,才弄到一張三等車票。這時候對兩位招待員的怨聲真載道了:“這樣的飯桶!”“真飯桶!”“早做什麼事的?”“六點鐘就來了,還是自己買票,冤不冤!”我猜想這時候兩位招待員的耳朵該有些兒熱了。其實我倒能原諒他們,無論招待的成績如何,他們的眼睛和腿總算忙得可以了,這也總算是殷勤了;他們也可以對得起改進社了,改進社也可以對得起他們的社員了。——上車後,車就開了;有人問,“兩個飯桶來了沒有?”“沒有吧!”車是開了。
==二 “躬逢其盛”==
七月二日的晚上,花了約莫一點鐘的時間,才在大會註冊組買了一張旁聽的標識。這個標識很不漂亮,但頗有實用。七月三日早晨的年會開幕大典,我得躬逢其盛,全靠著它呢。
七月三日的早晨,大雨傾盆而下。這次大典在中正街公共講演廳舉行。該廳離我所住的地方有六七里路遠;但我終於冒了狂風暴雨,乘了黃包車赴會。在這一點上,我的熱心決不下於社員諸君的。
到了會場門首,早已停著許多汽車,馬車;我知道這確乎是大典了。走進會場,坐定細看,一切都很從容,似乎離開會的時間還遠得很呢!——雖然規定的時間已經到了。樓上正中是女賓席,似乎很是寥寥;兩旁都是軍警席——正和樓下的兩旁一樣。一個黑色的警察,間著一個灰色的兵士,靜默的立著。他們大概不是來聽講的,因為既沒有賽瓷的社員徽章,又沒有和我一樣的旁聽標識,而且也沒有真正的“席”——坐位。(我所謂“軍警席”,是就實際而言,當時場中並無此項名義,合行聲明。)聽說督軍省長都要“駕臨”該場;他們原是保衛“兩長”來的,他們原是監視我們來的,好一個武裝的會場!
那時“兩長”未到,盛會還未開場;我們忽然要做學生了!一位教員風的女士走上台來,像一道光閃在聽眾的眼前;她請大家練習《盡力中華》歌。大家茫然的立起,跟著她唱。但“出其不意,攻其不備”,有些人不敢高唱,有些人竟唱不出。所以唱完的時候,她溫和地笑著向大家說:“這回太低了,等等再唱一回。”她輕輕的鞠了躬,走了。等了一等,她果然又來了。說完“一——二——三——四”之後,《盡力中華》的歌聲果然很響地起來了。她將左手插在腰間,右手上下的揮著,表示節拍;揮手時候,腰部以上也隨著微微的向左右傾側,顯出極為柔軟的曲線;她的頭略略偏右仰著,嘴唇輕輕的動著,嘴唇以上,盡是微笑。唱完時,她仍笑著說,“好些了,等等再唱。”再唱的時候,她拍著兩手,發出清脆的響,其餘和前回一樣。唱完,她立刻又“一——二——三——四”的要大家唱。大家似乎很驚愕,似乎她真看得大家和學生一樣了;但是半秒鐘的驚愕與不耐以後,終於又唱起來了——自然有一部分人,因疲倦而休息。於是大家的臨時的學生時代告終。不一會,場中忽然紛擾,大家的視線都集中在東北角上;這是齊督軍,韓省長來了,開會的時間真到了!
空空的講壇上,這時竟濟濟一台了。正中有三張椅子,兩旁各有一排椅子。正中的三人是齊燮元,韓國鈞,另有一個西裝少年;後來他演說,才知是“高督辦”——就是諱“恩洪”的了——的代表。這三人端坐在台的正中,使我聯想到大雄寶殿上的三尊佛像;他們雖坦然的坐著,我卻無端的為他們“惶恐”著。——於是開會了,照著秩序單進行。詳細的情形,有各報記述可看,毋庸在下再來饒舌。現在單表齊燮元,韓國鈞和東南大學校長郭秉文博士的高論。齊燮元究竟是督軍兼巡閱使,他的聲音是加倍的洪亮;那時場中也特別肅靜——齊燮元究竟與眾不同呀!他咬字眼兒真咬得清白;他的話是“字本位”,是一個字一個字吐出來的。字與字間的時距,我不能指明,只覺比普通人說話延長罷了;最令我驚異而且焦躁的,是有幾句說完之後。那時我總以為第二句應該開始了,豈知一等不來,二等不至,三等不到;他是在唱歌呢,這兒碰著全休止符了!等到三等等完,四拍拍畢,第二句的第一個字才姍姍的來了。這其間至少有一分鐘;要用主觀的計時法,簡直可說足有五分鐘!說來說去,究竟他說的是什麼呢?我恭恭敬敬的答道:半篇八股!他用拆字法將“中華教育改進社”一題拆為四段:先做“教育”二字,是為第一股;次做“教育改進”,是為第二股;“中華教育改進”是第三股;加上“社”字,是第四股。層層遞進,如他由督軍而升巡閱使一樣。齊燮元本是廩貢生,這類文章本是他的拿手戲;只因時代維新,不免也要改良一番,才好應世;八股只剩了四股,大約便是為此了。最教我不忘記的,是他說完後的那一鞠躬。那一鞠躬真是與眾不同,鞠下去時,上半身全與講桌平行,我們只看見他一頭的黑髮;他然後慢慢的立起退下。這其間費了普通人三個一鞠躬的時間,是的的確確的。接著便是韓國鈞了。他有一篇改進社開會詞,是開會前已分發了的。裡面曾有一節,論及現在學風的不良,頗有痛心疾首之概。我很想聽聽他的高見。但他卻不曾照本宣揚,他這時另有一番說話。他也經過了許多時間;但不知是我的精神不濟,還是另有原因,我毫沒有領會他的意思。只有煞尾的時候,他提高了喉嚨,我也豎起了耳朵,這才聽見他的警句了。他說:“現在政治上南北是不統一的。今天到會諸君,卻南北都有,同以研究教育為職志,毫無畛域之見。可見統一是要靠文化的,不能靠武力!”這最後一句話確是漂亮,贏得如雷的掌聲和許多輕微的讚歎。他便在掌聲裡退下。這時我們所注意的,是在他肘腋之旁的齊燮元;可惜我眼睛不佳,不能看到他面部的變化,因而他的心情也不能詳說:這是很遺憾的。於是——是我行文的“於是”,不是事實的“於是”,請注意——來了郭秉文博士。他說,我只記得他說,“青年的思想應穩健,正確。”旁邊有一位告訴我說:“這是齊燮元的話。”但我卻發見了,這也是韓國鈞的話,便是開會辭裡所說的。究竟是誰的話呢?或者是“英雄所見,大略相同”麼?這卻要請問郭博士自己了。但我不能明白:什麼思想才算正確和穩健呢?郭博士的演說裡不曾下注腳,我也只好終於莫測高深了。
還有一事,不可不記。在那些點綴會場的警察中,有一個瘦長的,始終筆直的站著,幾乎不曾移過一步,真像石像一般,有著可怕的靜默。我最佩服他那昂著的頭和垂著的手;那天真苦了他們三位了!另有一個警官,也頗可觀。他那肥硬的身體,凸出的肚皮,老是背著的雙手,和那微微仰起的下巴,高高翹著的仁丹鬍子,以及胸前累累掛著的徽章——那天場中,這後兩件是他所獨有的——都顯出他的身份和驕傲。他在樓下左旁往來的徘徊著,似乎在督率著他的部下。我不能忘記他。
==三 第三人稱==
七月□日,正式開會。社員全體大會外,便是許多分組會議。我們知道全體大會不過是那麼回事,值得注意的是後者。我因為也忝然的做了國文教師,便決然無疑地投到國語教學組旁聽。不幸聽了一次,便生了病,不能再去。那一次所議的是採用“他,她,牠案”(大意如此,原文忘記了);足足議了兩個半鐘頭,才算不解決地解決了。這次討論,總算詳細已極,無微不至;在討論時,很有幾位英雄,舌本翻瀾,妙緒環湧,使得我茅塞頓開,搖頭佩服。這不可以不記。
其實我第一先應該佩服提案的人!在現在大家已經“採用”“他,她,牠”的時候,他才從容不迫地提出了這件議案,真可算得老成持重,“不敢為天下先”,確遵老子遺訓的了。在我們禮義之邦,無論何處,時間先生總是要先請一步的;所以這件議案不因為他的從容而被忽視,反因為他的從容而被尊崇,這就是所謂“讓德”。且看當日之情形,誰不興高而采烈?便可見該議案的號召之力了。本來呢,“新文學”裡的第三人稱代名詞也太紛歧了!既“她”“伊”之互用,又“牠”“它”之不同,更有“佢”“彼”之流,竄跳其間;於是乎烏煙瘴氣,一塌糊塗!提案人雖只為辨“性”起見,但指定的三字,皆屬於也字系統,儼然有正名之意。將來“也”字系統若竟成為正統,那開創之功一定要歸於提案人的。提案人有如彼的力量,如此的見解,怎不教人佩服?
討論的中心點是在女人,就是在“她”字。“人”讓他站著,“牛”也讓它站著;所饒不過的是“女”人,就是“她”字旁邊立著的那“女”人!於是辯論開始了。一位教師說,“據我的‘經驗’,女學生總不喜歡‘她’字——男人的‘他’,只標一個‘人’字旁,女子的‘她’,卻特別標一個‘女’字旁,表明是個女人;這是她們所不平的!我發出的講義,上面的‘他’字,她們常常要將‘人’字旁改成‘男’字旁,可以見她們報復的意思了。”大家聽了,都微微笑著,像很有味似的。另一位卻起來駁道,“我也在女學堂教書,卻沒有這種情形!”海格爾的定律不錯,調和派來了,他說,“這本來有兩派:用文言的歡喜用‘伊’字,如周作人先生便是;用白話的歡喜用‘她’字,‘伊’字用的少些;其實兩個字都是一樣的。”“用文言的歡喜用‘伊’字”,這句話卻有意思!文言裡間或有‘伊’字看見,這是真理;但若說那些‘伊’都是女人,那卻不免委屈了許多男人!周作人先生提倡用“伊”字也是實,但只是用在白話裡;我可保證,他決不曾有什麼“用文言”的話!而且若是主張“伊”字用於文言,那和主張人有兩隻手一樣,何必周先生來提倡呢?於是又冤枉了周先生!——調和終於無效,一位女教師立起來了。大家都傾耳以待,因為這是她們的切身問題,必有一番精當之論!她說話快極了,我聽到的警句只是,“歷來加‘女’字旁的字都是不好的字;‘她’字是用不得的!”一位“他”立刻駁道,“‘好’字豈不是‘女’字旁麼?”大家都大笑了,在這大笑之中。忽有蒼老的聲音:“我看‘他’字譬如我們普通人坐三等車;‘她’字加了‘女’字旁,是請她們坐二等車,有什麼不好呢?”這回真哄堂了,有幾個人笑得眼睛亮晶晶的,眼淚幾乎要出來;真是所謂“笑中有淚”了。後來的情形可有些模糊,大約便在談笑中收了場;於是乎一幕喜劇告成。
“二等車”,“三等車”這一個比喻,真是新鮮,足為修辭學開一嶄新的局面,使我有永遠的趣味。從前賈寶玉說男人的骨頭是泥做的,女人的骨頭是水做的,至今傳為佳話;現在我們的辯士又發明了這個“二三等車”的比喻,真是媲美前修,啟迪來學了。但這個“二三等之別”究竟也有例外;我離開南京那一晚,明明在三等車上看見三個“她”!我想:“她”“她”“她”何以不坐二等車呢?難道客氣不成?——那位辯士的話應該是不錯的!
{{right|1924年7月14日,溫州。<br>原載1924年《時事新報》副刊《文學週報》第1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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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南京開第三屆年會,我也想觀觀光;故“不遠千里”的從浙江趕到上海,決於七月二日附赴會諸公的車尾而行。
==一 殷勤的招待==
七月二日正是浙江與上海的社員乘車赴會的日子。在上海這樣大車站裡,多了幾十個改進社社員,原也不一定能夠顯出什麼異樣;但我卻覺得確乎是不同了,“一時之盛”的光景,在車站的一角上,是顯然可見的。這是在茶點室的左邊;那裡叢著一群人,正在向兩位特派的招待員接洽。壁上貼著一張黃色的磅紙,寫著龍蛇飛舞的字:“二等四元□,三等二元□”。兩位招待員開始執行職務了;這時已是六點四十分,離開車還有二十分鐘了。招待員所應做的第一大事,自然是買車票。買車票是大家都會的,買半票卻非由他們二位來“優待”一下不可。“優待”可真不是容易的事!他們實行“優待”的時候,要向每個人取名片,票價,——還得找錢。他們往還於茶點室和售票處之間,少說些,足有二十次!他們手裡是拿著一疊名片和鈔票洋錢;眼睛總是張望著前面,仿佛遺失了什麼,急急尋覓一樣;面部筋肉平板地緊張著;手和足的運動都像不是他們自己的。好容易費了二虎之力,居然買了幾張票,憑著名片分發了。每次分發時,各位候補人都一擁而上。等到得不著票子,便不免有了三三兩兩的怨聲了。那兩位招待員買票事大,卻也顧不得這些。可是鐘走得真快,不覺七點還欠五分了。這時票子還有許多人沒買著,大家都著急;而招待員竟不出來!有的人急忙尋著他們,情願取回了錢,自買全票;有的向他們頓足舞手的責備著。他們卻只是忙著照名片退錢,一言不發。——真好性兒!於是大家三步並作兩步,自己去買票子;這一擠非同小可!我除照付票價外,還出了一身大汗,才弄到一張三等車票。這時候對兩位招待員的怨聲真載道了:“這樣的飯桶!”“真飯桶!”“早做什麼事的?”“六點鐘就來了,還是自己買票,冤不冤!”我猜想這時候兩位招待員的耳朵該有些兒熱了。其實我倒能原諒他們,無論招待的成績如何,他們的眼睛和腿總算忙得可以了,這也總算是殷勤了;他們也可以對得起改進社了,改進社也可以對得起他們的社員了。——上車後,車就開了;有人問,“兩個飯桶來了沒有?”“沒有吧!”車是開了。
==二 “躬逢其盛”==
七月二日的晚上,花了約莫一點鐘的時間,才在大會註冊組買了一張旁聽的標識。這個標識很不漂亮,但頗有實用。七月三日早晨的年會開幕大典,我得躬逢其盛,全靠著它呢。
七月三日的早晨,大雨傾盆而下。這次大典在中正街公共講演廳舉行。該廳離我所住的地方有六七里路遠;但我終於冒了狂風暴雨,乘了黃包車赴會。在這一點上,我的熱心決不下於社員諸君的。
到了會場門首,早已停著許多汽車,馬車;我知道這確乎是大典了。走進會場,坐定細看,一切都很從容,似乎離開會的時間還遠得很呢!——雖然規定的時間已經到了。樓上正中是女賓席,似乎很是寥寥;兩旁都是軍警席——正和樓下的兩旁一樣。一個黑色的警察,間著一個灰色的兵士,靜默的立著。他們大概不是來聽講的,因為既沒有賽瓷的社員徽章,又沒有和我一樣的旁聽標識,而且也沒有真正的“席”——坐位。(我所謂“軍警席”,是就實際而言,當時場中並無此項名義,合行聲明。)聽說督軍省長都要“駕臨”該場;他們原是保衛“兩長”來的,他們原是監視我們來的,好一個武裝的會場!
那時“兩長”未到,盛會還未開場;我們忽然要做學生了!一位教員風的女士走上台來,像一道光閃在聽眾的眼前;她請大家練習《[[盡力中華]]》歌。大家茫然的立起,跟著她唱。但“出其不意,攻其不備”,有些人不敢高唱,有些人竟唱不出。所以唱完的時候,她溫和地笑著向大家說:“這回太低了,等等再唱一回。”她輕輕的鞠了躬,走了。等了一等,她果然又來了。說完“一——二——三——四”之後,《盡力中華》的歌聲果然很響地起來了。她將左手插在腰間,右手上下的揮著,表示節拍;揮手時候,腰部以上也隨著微微的向左右傾側,顯出極為柔軟的曲線;她的頭略略偏右仰著,嘴唇輕輕的動著,嘴唇以上,盡是微笑。唱完時,她仍笑著說,“好些了,等等再唱。”再唱的時候,她拍著兩手,發出清脆的響,其餘和前回一樣。唱完,她立刻又“一——二——三——四”的要大家唱。大家似乎很驚愕,似乎她真看得大家和學生一樣了;但是半秒鐘的驚愕與不耐以後,終於又唱起來了——自然有一部分人,因疲倦而休息。於是大家的臨時的學生時代告終。不一會,場中忽然紛擾,大家的視線都集中在東北角上;這是齊督軍,韓省長來了,開會的時間真到了!
空空的講壇上,這時竟濟濟一台了。正中有三張椅子,兩旁各有一排椅子。正中的三人是齊燮元,韓國鈞,另有一個西裝少年;後來他演說,才知是“高督辦”——就是諱“恩洪”的了——的代表。這三人端坐在台的正中,使我聯想到大雄寶殿上的三尊佛像;他們雖坦然的坐著,我卻無端的為他們“惶恐”著。——於是開會了,照著秩序單進行。詳細的情形,有各報記述可看,毋庸在下再來饒舌。現在單表齊燮元,韓國鈞和東南大學校長郭秉文博士的高論。齊燮元究竟是督軍兼巡閱使,他的聲音是加倍的洪亮;那時場中也特別肅靜——齊燮元究竟與眾不同呀!他咬字眼兒真咬得清白;他的話是“字本位”,是一個字一個字吐出來的。字與字間的時距,我不能指明,只覺比普通人說話延長罷了;最令我驚異而且焦躁的,是有幾句說完之後。那時我總以為第二句應該開始了,豈知一等不來,二等不至,三等不到;他是在唱歌呢,這兒碰著全休止符了!等到三等等完,四拍拍畢,第二句的第一個字才姍姍的來了。這其間至少有一分鐘;要用主觀的計時法,簡直可說足有五分鐘!說來說去,究竟他說的是什麼呢?我恭恭敬敬的答道:半篇八股!他用拆字法將“中華教育改進社”一題拆為四段:先做“教育”二字,是為第一股;次做“教育改進”,是為第二股;“中華教育改進”是第三股;加上“社”字,是第四股。層層遞進,如他由督軍而升巡閱使一樣。齊燮元本是廩貢生,這類文章本是他的拿手戲;只因時代維新,不免也要改良一番,才好應世;八股只剩了四股,大約便是為此了。最教我不忘記的,是他說完後的那一鞠躬。那一鞠躬真是與眾不同,鞠下去時,上半身全與講桌平行,我們只看見他一頭的黑髮;他然後慢慢的立起退下。這其間費了普通人三個一鞠躬的時間,是的的確確的。接著便是韓國鈞了。他有一篇改進社開會詞,是開會前已分發了的。裡面曾有一節,論及現在學風的不良,頗有痛心疾首之概。我很想聽聽他的高見。但他卻不曾照本宣揚,他這時另有一番說話。他也經過了許多時間;但不知是我的精神不濟,還是另有原因,我毫沒有領會他的意思。只有煞尾的時候,他提高了喉嚨,我也豎起了耳朵,這才聽見他的警句了。他說:“現在政治上南北是不統一的。今天到會諸君,卻南北都有,同以研究教育為職志,毫無畛域之見。可見統一是要靠文化的,不能靠武力!”這最後一句話確是漂亮,贏得如雷的掌聲和許多輕微的讚歎。他便在掌聲裡退下。這時我們所注意的,是在他肘腋之旁的齊燮元;可惜我眼睛不佳,不能看到他面部的變化,因而他的心情也不能詳說:這是很遺憾的。於是——是我行文的“於是”,不是事實的“於是”,請注意——來了郭秉文博士。他說,我只記得他說,“青年的思想應穩健,正確。”旁邊有一位告訴我說:“這是齊燮元的話。”但我卻發見了,這也是韓國鈞的話,便是開會辭裡所說的。究竟是誰的話呢?或者是“英雄所見,大略相同”麼?這卻要請問郭博士自己了。但我不能明白:什麼思想才算正確和穩健呢?郭博士的演說裡不曾下注腳,我也只好終於莫測高深了。
還有一事,不可不記。在那些點綴會場的警察中,有一個瘦長的,始終筆直的站著,幾乎不曾移過一步,真像石像一般,有著可怕的靜默。我最佩服他那昂著的頭和垂著的手;那天真苦了他們三位了!另有一個警官,也頗可觀。他那肥硬的身體,凸出的肚皮,老是背著的雙手,和那微微仰起的下巴,高高翹著的仁丹鬍子,以及胸前累累掛著的徽章——那天場中,這後兩件是他所獨有的——都顯出他的身份和驕傲。他在樓下左旁往來的徘徊著,似乎在督率著他的部下。我不能忘記他。
==三 第三人稱==
七月□日,正式開會。社員全體大會外,便是許多分組會議。我們知道全體大會不過是那麼回事,值得注意的是後者。我因為也忝然的做了國文教師,便決然無疑地投到國語教學組旁聽。不幸聽了一次,便生了病,不能再去。那一次所議的是採用“他,她,牠案”(大意如此,原文忘記了);足足議了兩個半鐘頭,才算不解決地解決了。這次討論,總算詳細已極,無微不至;在討論時,很有幾位英雄,舌本翻瀾,妙緒環湧,使得我茅塞頓開,搖頭佩服。這不可以不記。
其實我第一先應該佩服提案的人!在現在大家已經“採用”“他,她,牠”的時候,他才從容不迫地提出了這件議案,真可算得老成持重,“不敢為天下先”,確遵老子遺訓的了。在我們禮義之邦,無論何處,時間先生總是要先請一步的;所以這件議案不因為他的從容而被忽視,反因為他的從容而被尊崇,這就是所謂“讓德”。且看當日之情形,誰不興高而采烈?便可見該議案的號召之力了。本來呢,“新文學”裡的第三人稱代名詞也太紛歧了!既“她”“伊”之互用,又“牠”“它”之不同,更有“佢”“彼”之流,竄跳其間;於是乎烏煙瘴氣,一塌糊塗!提案人雖只為辨“性”起見,但指定的三字,皆屬於也字系統,儼然有正名之意。將來“也”字系統若竟成為正統,那開創之功一定要歸於提案人的。提案人有如彼的力量,如此的見解,怎不教人佩服?
討論的中心點是在女人,就是在“她”字。“人”讓他站著,“牛”也讓它站著;所饒不過的是“女”人,就是“她”字旁邊立著的那“女”人!於是辯論開始了。一位教師說,“據我的‘經驗’,女學生總不喜歡‘她’字——男人的‘他’,只標一個‘人’字旁,女子的‘她’,卻特別標一個‘女’字旁,表明是個女人;這是她們所不平的!我發出的講義,上面的‘他’字,她們常常要將‘人’字旁改成‘男’字旁,可以見她們報復的意思了。”大家聽了,都微微笑著,像很有味似的。另一位卻起來駁道,“我也在女學堂教書,卻沒有這種情形!”海格爾的定律不錯,調和派來了,他說,“這本來有兩派:用文言的歡喜用‘伊’字,如周作人先生便是;用白話的歡喜用‘她’字,‘伊’字用的少些;其實兩個字都是一樣的。”“用文言的歡喜用‘伊’字”,這句話卻有意思!文言裡間或有‘伊’字看見,這是真理;但若說那些‘伊’都是女人,那卻不免委屈了許多男人!周作人先生提倡用“伊”字也是實,但只是用在白話裡;我可保證,他決不曾有什麼“用文言”的話!而且若是主張“伊”字用於文言,那和主張人有兩隻手一樣,何必周先生來提倡呢?於是又冤枉了周先生!——調和終於無效,一位女教師立起來了。大家都傾耳以待,因為這是她們的切身問題,必有一番精當之論!她說話快極了,我聽到的警句只是,“歷來加‘女’字旁的字都是不好的字;‘她’字是用不得的!”一位“他”立刻駁道,“‘好’字豈不是‘女’字旁麼?”大家都大笑了,在這大笑之中。忽有蒼老的聲音:“我看‘他’字譬如我們普通人坐三等車;‘她’字加了‘女’字旁,是請她們坐二等車,有什麼不好呢?”這回真哄堂了,有幾個人笑得眼睛亮晶晶的,眼淚幾乎要出來;真是所謂“笑中有淚”了。後來的情形可有些模糊,大約便在談笑中收了場;於是乎一幕喜劇告成。
“二等車”,“三等車”這一個比喻,真是新鮮,足為修辭學開一嶄新的局面,使我有永遠的趣味。從前賈寶玉說男人的骨頭是泥做的,女人的骨頭是水做的,至今傳為佳話;現在我們的辯士又發明了這個“二三等車”的比喻,真是媲美前修,啟迪來學了。但這個“二三等之別”究竟也有例外;我離開南京那一晚,明明在三等車上看見三個“她”!我想:“她”“她”“她”何以不坐二等車呢?難道客氣不成?——那位辯士的話應該是不錯的!
{{right|1924年7月14日,溫州。<br>原載1924年《時事新報》副刊《文學週報》第1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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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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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旅行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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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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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梅花》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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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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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我所見的葉聖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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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談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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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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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背影》序|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28|m=7|d=31|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胡適之先生在一九二二年三月,寫了一篇《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篇末論到白話文學的成績,第三項說: 白話散文很進步了。長篇議論文的進步,那是顯而易見的,可以不論。這幾年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發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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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背影》序|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28|m=7|d=31|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胡適之先生在一九二二年三月,寫了一篇《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篇末論到白話文學的成績,第三項說:
白話散文很進步了。長篇議論文的進步,那是顯而易見的,可以不論。這幾年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發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這一類的小品,用平淡的談話,包藏著深刻的意味;有時很像笨拙,其實卻是滑稽。這一類作品的成功,就可徹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了。
胡先生共舉了四項。第一項白話詩,他說,“可以算是上了成功的路了”;第二項短篇小說,他說“也漸漸的成立了”;第四項戲劇與長篇小說,他說“成績最壞”。他沒有說那一種成績最好;但從語氣上看,小品散文的至少不比白話詩和短篇小說的壞。現在是六年以後了,情形已是不同:白話詩雖也有多少的進展,如採用西洋詩的格律,但是太需緩了;文壇上對於它,已迥非先前的熱鬧可比。胡先生那時預言,“十年之內的中國詩界,定有大放光明的一個時期;”現在看看,似乎絲毫沒有把握。短篇小說的情形,比前為好,長篇差不多和從前一樣。戲劇的演作兩面,卻已有可注意的成績,這令人高興。最發達的,要算是小品散文。三四年來風起雲湧的種種刊物,都有意或無意地發表了許多散文,近一年這種刊物更多。各書店出的散文集也不少。《東方雜誌》從二十二卷(一九二五)起,增辟“新語林”一欄,也載有許多小品散文。夏丏尊劉薰宇兩先生編的《文章作法》,於記事文,敘事文,說明文,議論文而外,有小品文的專章。去年《小說月報》的“創作號”(七號),也特辟小品一欄。小品散文,於是乎極一時之盛。東亞病夫在今年三月“復胡適的信”(《真美善》一卷十二號)裡,論這幾年文學的成績說:“第一是小品文字,含諷刺的,析心理的,寫自然的,往往著墨不多,而餘味曲包。第二是短篇小說。……第三是詩。……”這個觀察大致不錯。
但有舉出“懶惰”與“欲速”,說是小品文和短篇小說發達的原因,那卻是不夠的。現在姑且丟開短篇小說而論小品文:所謂“懶惰”與“欲速”,只是它的本質的原因之一面;它的歷史的原因,其實更來得重要些。我們知道,中國文學向來大抵以散文學為正宗;散文的發達,正是順勢。而小品散文的體制,舊來的散文學裡也盡有;只精神面目,頗不相同罷了。試以姚鼐的十三類為准,如序跋,書牘,贈序,傳狀,碑誌,雜記,哀祭七類中,都有許多小品文字;陳天定選的《古今小品》,甚至還將詔令,箴銘列入,那就未免太廣泛了。我說歷史的原因,只是歷史的背景之意,並非指出現代散文的源頭所在。胡先生說,周先生等提倡的小品散文,“可以打破‘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他說的那種“迷信”的正面,自然是“美文只能用文言了”;這也就是說,美文古已有之,只周先生等才提倡用白話去做罷了。周先生自己在《雜拌兒》序裡說:
……明代的文藝美術比較地稍有活氣,文學上頗有革新的氣象,公安派的人能夠無視古文的正統,以抒情的態度作一切的文章,雖然後代批評家貶斥它為淺率空疏,實際卻是真實的個性的表現,其價值在竟陵派之上。以前的文人對於著作的態度,可以說是二元的,而他們則是一元的,在這一點上與現代寫文章的人正是一致,……以前的人以為文是“以載道”的東西,但此外另有一種文章卻是可以寫了來消遣的;現在則又把它統一了,去寫或讀可以說是本於消遣,但同時也就傳了道了,或是聞了道。……這也可以說是與明代的新文學家的意思相差不遠的。在這個情形之下,現代的文學——現在只就散文說——與明代的有些相像,正是不足怪的,雖然並沒有去模仿,或者也還很少有人去讀明文,又因時代的關係在文字上很有歐化的地方,思想上也自然要比四百年前有了明顯的改變。
這一節話論現代散文的歷史背景,頗為扼要,且極明通。明朝那些名士派的文章,在舊來的散文學裡,確是最與現代散文相近的。但我們得知道,現代散文所受的直接的影響,還是外國的影響;這一層周先生不曾明說。我們看,周先生自己的書,如《澤瀉集》等,裡面的文章,無論從思想說,從表現說,豈是那些名士派的文章裡找得出的?——至多“情趣”有一些相似罷了。我寧可說,他所受的“外國的影響”比中國的多。而其餘的作家,外國的影響有時還要多些,像魯迅先生,徐志摩先生。歷史的背景只指給我們一個趨勢,詳細節目,原要由各人自定;所以說了外國的影響,歷史的背景並不因此抹殺的。但你要問,散文既有那樣歷史的優勢,為什麼新文學的初期,倒是詩,短篇小說和戲劇盛行呢?我想那也許是一種反動。這反動原是好的,但歷史的力量究竟太大了,你看,它們支持了幾年,終於懈弛下來,讓散文恢復了原有的位置。這種現象卻又是不健全的;要明白此層,就要說到本質的原因了。
分別文學的體制,而論其價值的高下,例如亞里士多德在《詩學》裡所做的,那是一件批評的大業,包孕著種種議論和衝突;淺學的我,不敢贊一辭。我只覺得體制的分別有時雖然很難確定,但從一般見地說,各體實在有著個別的特性;這種特性有著不同的價值。抒情的散文和純文學的詩,小說,戲劇相比,便可見出這種分別。我們可以說,前者是自由些,後者是謹嚴些:詩的字句、音節,小說的描寫、結構,戲劇的剪裁與對話,都有種種規律(廣義的,不限於古典派的),必須精心結撰,方能有成。散文就不同了,選材與表現,比較可隨便些;所謂“閒話”,在一種意義裡,便是它的很好的詮釋。它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別。但對於“懶惰”與“欲速”的人,它確是一種較為相宜的體制。這便是它的發達的另一原因了。我以為真正的文學發展,還當從純文學下手,單有散文學是不夠的;所以說,現在的現象是不健全的。——希望這只是暫時的過渡期,不久純文學便會重新發展起來,至少和散文學一樣!但就散文論散文,這三四年的發展,確是絢爛極了:有種種的樣式,種種的流派,表現著,批評著,解釋著人生的各面,遷流曼衍,日新月異:有中國名士風,有外國紳士風,有隱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寫,或諷刺,或委曲,或縝密,或勁健,或綺麗,或洗煉,或流動,或含蓄,在表現上是如此。
我是大時代中一名小卒,是個平凡不過的人。才力的單薄是不用說的,所以一向寫不出什麼好東西。我寫過詩,寫過小說,寫過散文。二十五歲以前,喜歡寫詩;近幾年詩情枯竭,擱筆已久。前年一個朋友看了我偶然寫下的《戰爭》,說我不能做抒情詩,只能做史詩;這其實就是說我不能做詩。我自己也有些覺得如此,便越發懶怠起來。短篇小說是寫過兩篇。現在翻出來看,《笑的歷史》只是庸俗主義的東西,材料的擁擠,像一個大肚皮的掌櫃;《別》的用字造句,那樣扭扭捏捏的,像半身不遂的病人,讀著真怪不好受的。我覺得小說非常地難寫;不用說長篇,就是短篇,那種經濟的,嚴密的結構,我一輩子也學不來!我不知道怎樣處置我的材料,使它們各得其所。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既不能運用純文學的那些規律,而又不免有話要說,便只好隨便一點說著;憑你說“懶惰”也罷,“欲速”也罷,我是自然而然採用了這種體制。這本小書裡,便是四年來所寫的散文。其中有兩篇,也許有些像小說;但你最好只當作散文看,那是彼此有益的。至於分作兩輯,是因為兩輯的文字,風格有些不同;怎樣不同,我想看了便會知道。關於這兩類文章,我的朋友們有相反的意見。郢看過《旅行雜記》,來信說,他不大喜歡我做這種文章,因為是在模仿著什麼人;而模仿是要不得的。這其實有些冤枉,我實在沒有一點意思要模仿什麼人。他後來看了《飄零》,又來信說,這與《背影》是我的另一面,他是喜歡的。但火就不如此。他看完《蹤跡》,說只喜歡《航船中的文明》一篇;那正是《旅行雜記》一類的東西。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對照。我自己是沒有什麼定見的,只當時覺著要怎樣寫,便怎樣寫了。我意在表現自己,盡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見,是在讀者。
{{right|朱自清<br>一九二八年,七月卅一日,北平清華園。<br>原載1928年11月25日《文學週報》第3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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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之先生在一九二二年三月,寫了一篇《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篇末論到白話文學的成績,第三項說:
:: 白話散文很進步了。長篇議論文的進步,那是顯而易見的,可以不論。這幾年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發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這一類的小品,用平淡的談話,包藏著深刻的意味;有時很像笨拙,其實卻是滑稽。這一類作品的成功,就可徹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了。
胡先生共舉了四項。第一項白話詩,他說,“可以算是上了成功的路了”;第二項短篇小說,他說“也漸漸的成立了”;第四項戲劇與長篇小說,他說“成績最壞”。他沒有說那一種成績最好;但從語氣上看,小品散文的至少不比白話詩和短篇小說的壞。現在是六年以後了,情形已是不同:白話詩雖也有多少的進展,如採用西洋詩的格律,但是太需緩了;文壇上對於它,已迥非先前的熱鬧可比。胡先生那時預言,“十年之內的中國詩界,定有大放光明的一個時期;”現在看看,似乎絲毫沒有把握。短篇小說的情形,比前為好,長篇差不多和從前一樣。戲劇的演作兩面,卻已有可注意的成績,這令人高興。最發達的,要算是小品散文。三四年來風起雲湧的種種刊物,都有意或無意地發表了許多散文,近一年這種刊物更多。各書店出的散文集也不少。《東方雜誌》從二十二卷(一九二五)起,增辟“新語林”一欄,也載有許多小品散文。夏丏尊劉薰宇兩先生編的《文章作法》,於記事文,敘事文,說明文,議論文而外,有小品文的專章。去年《小說月報》的“創作號”(七號),也特辟小品一欄。小品散文,於是乎極一時之盛。東亞病夫在今年三月“復胡適的信”(《真美善》一卷十二號)裡,論這幾年文學的成績說:“第一是小品文字,含諷刺的,析心理的,寫自然的,往往著墨不多,而餘味曲包。第二是短篇小說。……第三是詩。……”這個觀察大致不錯。
但有舉出“懶惰”與“欲速”,說是小品文和短篇小說發達的原因,那卻是不夠的。現在姑且丟開短篇小說而論小品文:所謂“懶惰”與“欲速”,只是它的本質的原因之一面;它的歷史的原因,其實更來得重要些。我們知道,中國文學向來大抵以散文學為正宗;散文的發達,正是順勢。而小品散文的體制,舊來的散文學裡也盡有;只精神面目,頗不相同罷了。試以姚鼐的十三類為准,如序跋,書牘,贈序,傳狀,碑誌,雜記,哀祭七類中,都有許多小品文字;陳天定選的《古今小品》,甚至還將詔令,箴銘列入,那就未免太廣泛了。我說歷史的原因,只是歷史的背景之意,並非指出現代散文的源頭所在。胡先生說,周先生等提倡的小品散文,“可以打破‘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他說的那種“迷信”的正面,自然是“美文只能用文言了”;這也就是說,美文古已有之,只周先生等才提倡用白話去做罷了。周先生自己在《雜拌兒》序裡說:
……明代的文藝美術比較地稍有活氣,文學上頗有革新的氣象,公安派的人能夠無視古文的正統,以抒情的態度作一切的文章,雖然後代批評家貶斥它為淺率空疏,實際卻是真實的個性的表現,其價值在竟陵派之上。以前的文人對於著作的態度,可以說是二元的,而他們則是一元的,在這一點上與現代寫文章的人正是一致,……以前的人以為文是“以載道”的東西,但此外另有一種文章卻是可以寫了來消遣的;現在則又把它統一了,去寫或讀可以說是本於消遣,但同時也就傳了道了,或是聞了道。……這也可以說是與明代的新文學家的意思相差不遠的。在這個情形之下,現代的文學——現在只就散文說——與明代的有些相像,正是不足怪的,雖然並沒有去模仿,或者也還很少有人去讀明文,又因時代的關係在文字上很有歐化的地方,思想上也自然要比四百年前有了明顯的改變。
這一節話論現代散文的歷史背景,頗為扼要,且極明通。明朝那些名士派的文章,在舊來的散文學裡,確是最與現代散文相近的。但我們得知道,現代散文所受的直接的影響,還是外國的影響;這一層周先生不曾明說。我們看,周先生自己的書,如《澤瀉集》等,裡面的文章,無論從思想說,從表現說,豈是那些名士派的文章裡找得出的?——至多“情趣”有一些相似罷了。我寧可說,他所受的“外國的影響”比中國的多。而其餘的作家,外國的影響有時還要多些,像魯迅先生,徐志摩先生。歷史的背景只指給我們一個趨勢,詳細節目,原要由各人自定;所以說了外國的影響,歷史的背景並不因此抹殺的。但你要問,散文既有那樣歷史的優勢,為什麼新文學的初期,倒是詩,短篇小說和戲劇盛行呢?我想那也許是一種反動。這反動原是好的,但歷史的力量究竟太大了,你看,它們支持了幾年,終於懈弛下來,讓散文恢復了原有的位置。這種現象卻又是不健全的;要明白此層,就要說到本質的原因了。
分別文學的體制,而論其價值的高下,例如亞里士多德在《詩學》裡所做的,那是一件批評的大業,包孕著種種議論和衝突;淺學的我,不敢贊一辭。我只覺得體制的分別有時雖然很難確定,但從一般見地說,各體實在有著個別的特性;這種特性有著不同的價值。抒情的散文和純文學的詩,小說,戲劇相比,便可見出這種分別。我們可以說,前者是自由些,後者是謹嚴些:詩的字句、音節,小說的描寫、結構,戲劇的剪裁與對話,都有種種規律(廣義的,不限於古典派的),必須精心結撰,方能有成。散文就不同了,選材與表現,比較可隨便些;所謂“閒話”,在一種意義裡,便是它的很好的詮釋。它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別。但對於“懶惰”與“欲速”的人,它確是一種較為相宜的體制。這便是它的發達的另一原因了。我以為真正的文學發展,還當從純文學下手,單有散文學是不夠的;所以說,現在的現象是不健全的。——希望這只是暫時的過渡期,不久純文學便會重新發展起來,至少和散文學一樣!但就散文論散文,這三四年的發展,確是絢爛極了:有種種的樣式,種種的流派,表現著,批評著,解釋著人生的各面,遷流曼衍,日新月異:有中國名士風,有外國紳士風,有隱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寫,或諷刺,或委曲,或縝密,或勁健,或綺麗,或洗煉,或流動,或含蓄,在表現上是如此。
我是大時代中一名小卒,是個平凡不過的人。才力的單薄是不用說的,所以一向寫不出什麼好東西。我寫過詩,寫過小說,寫過散文。二十五歲以前,喜歡寫詩;近幾年詩情枯竭,擱筆已久。前年一個朋友看了我偶然寫下的《戰爭》,說我不能做抒情詩,只能做史詩;這其實就是說我不能做詩。我自己也有些覺得如此,便越發懶怠起來。短篇小說是寫過兩篇。現在翻出來看,《笑的歷史》只是庸俗主義的東西,材料的擁擠,像一個大肚皮的掌櫃;《別》的用字造句,那樣扭扭捏捏的,像半身不遂的病人,讀著真怪不好受的。我覺得小說非常地難寫;不用說長篇,就是短篇,那種經濟的,嚴密的結構,我一輩子也學不來!我不知道怎樣處置我的材料,使它們各得其所。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既不能運用純文學的那些規律,而又不免有話要說,便只好隨便一點說著;憑你說“懶惰”也罷,“欲速”也罷,我是自然而然採用了這種體制。這本小書裡,便是四年來所寫的散文。其中有兩篇,也許有些像小說;但你最好只當作散文看,那是彼此有益的。至於分作兩輯,是因為兩輯的文字,風格有些不同;怎樣不同,我想看了便會知道。關於這兩類文章,我的朋友們有相反的意見。郢看過《旅行雜記》,來信說,他不大喜歡我做這種文章,因為是在模仿著什麼人;而模仿是要不得的。這其實有些冤枉,我實在沒有一點意思要模仿什麼人。他後來看了《飄零》,又來信說,這與《背影》是我的另一面,他是喜歡的。但火就不如此。他看完《蹤跡》,說只喜歡《航船中的文明》一篇;那正是《旅行雜記》一類的東西。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對照。我自己是沒有什麼定見的,只當時覺著要怎樣寫,便怎樣寫了。我意在表現自己,盡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見,是在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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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之先生在一九二二年三月,寫了一篇《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篇末論到白話文學的成績,第三項說:
:: 白話散文很進步了。長篇議論文的進步,那是顯而易見的,可以不論。這幾年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發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這一類的小品,用平淡的談話,包藏著深刻的意味;有時很像笨拙,其實卻是滑稽。這一類作品的成功,就可徹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了。
胡先生共舉了四項。第一項白話詩,他說,“可以算是上了成功的路了”;第二項短篇小說,他說“也漸漸的成立了”;第四項戲劇與長篇小說,他說“成績最壞”。他沒有說那一種成績最好;但從語氣上看,小品散文的至少不比白話詩和短篇小說的壞。現在是六年以後了,情形已是不同:白話詩雖也有多少的進展,如採用西洋詩的格律,但是太需緩了;文壇上對於它,已迥非先前的熱鬧可比。胡先生那時預言,“十年之內的中國詩界,定有大放光明的一個時期;”現在看看,似乎絲毫沒有把握。短篇小說的情形,比前為好,長篇差不多和從前一樣。戲劇的演作兩面,卻已有可注意的成績,這令人高興。最發達的,要算是小品散文。三四年來風起雲湧的種種刊物,都有意或無意地發表了許多散文,近一年這種刊物更多。各書店出的散文集也不少。《東方雜誌》從二十二卷(一九二五)起,增辟“新語林”一欄,也載有許多小品散文。夏丏尊劉薰宇兩先生編的《文章作法》,於記事文,敘事文,說明文,議論文而外,有小品文的專章。去年《小說月報》的“創作號”(七號),也特辟小品一欄。小品散文,於是乎極一時之盛。東亞病夫在今年三月“復胡適的信”(《真美善》一卷十二號)裡,論這幾年文學的成績說:“第一是小品文字,含諷刺的,析心理的,寫自然的,往往著墨不多,而餘味曲包。第二是短篇小說。……第三是詩。……”這個觀察大致不錯。
但有舉出“懶惰”與“欲速”,說是小品文和短篇小說發達的原因,那卻是不夠的。現在姑且丟開短篇小說而論小品文:所謂“懶惰”與“欲速”,只是它的本質的原因之一面;它的歷史的原因,其實更來得重要些。我們知道,中國文學向來大抵以散文學為正宗;散文的發達,正是順勢。而小品散文的體制,舊來的散文學裡也盡有;只精神面目,頗不相同罷了。試以姚鼐的十三類為准,如序跋,書牘,贈序,傳狀,碑誌,雜記,哀祭七類中,都有許多小品文字;陳天定選的《古今小品》,甚至還將詔令,箴銘列入,那就未免太廣泛了。我說歷史的原因,只是歷史的背景之意,並非指出現代散文的源頭所在。胡先生說,周先生等提倡的小品散文,“可以打破‘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他說的那種“迷信”的正面,自然是“美文只能用文言了”;這也就是說,美文古已有之,只周先生等才提倡用白話去做罷了。周先生自己在《雜拌兒》序裡說:
:: ……明代的文藝美術比較地稍有活氣,文學上頗有革新的氣象,公安派的人能夠無視古文的正統,以抒情的態度作一切的文章,雖然後代批評家貶斥它為淺率空疏,實際卻是真實的個性的表現,其價值在竟陵派之上。以前的文人對於著作的態度,可以說是二元的,而他們則是一元的,在這一點上與現代寫文章的人正是一致,……以前的人以為文是“以載道”的東西,但此外另有一種文章卻是可以寫了來消遣的;現在則又把它統一了,去寫或讀可以說是本於消遣,但同時也就傳了道了,或是聞了道。……這也可以說是與明代的新文學家的意思相差不遠的。在這個情形之下,現代的文學——現在只就散文說——與明代的有些相像,正是不足怪的,雖然並沒有去模仿,或者也還很少有人去讀明文,又因時代的關係在文字上很有歐化的地方,思想上也自然要比四百年前有了明顯的改變。
這一節話論現代散文的歷史背景,頗為扼要,且極明通。明朝那些名士派的文章,在舊來的散文學裡,確是最與現代散文相近的。但我們得知道,現代散文所受的直接的影響,還是外國的影響;這一層周先生不曾明說。我們看,周先生自己的書,如《澤瀉集》等,裡面的文章,無論從思想說,從表現說,豈是那些名士派的文章裡找得出的?——至多“情趣”有一些相似罷了。我寧可說,他所受的“外國的影響”比中國的多。而其餘的作家,外國的影響有時還要多些,像魯迅先生,徐志摩先生。歷史的背景只指給我們一個趨勢,詳細節目,原要由各人自定;所以說了外國的影響,歷史的背景並不因此抹殺的。但你要問,散文既有那樣歷史的優勢,為什麼新文學的初期,倒是詩,短篇小說和戲劇盛行呢?我想那也許是一種反動。這反動原是好的,但歷史的力量究竟太大了,你看,它們支持了幾年,終於懈弛下來,讓散文恢復了原有的位置。這種現象卻又是不健全的;要明白此層,就要說到本質的原因了。
分別文學的體制,而論其價值的高下,例如亞里士多德在《詩學》裡所做的,那是一件批評的大業,包孕著種種議論和衝突;淺學的我,不敢贊一辭。我只覺得體制的分別有時雖然很難確定,但從一般見地說,各體實在有著個別的特性;這種特性有著不同的價值。抒情的散文和純文學的詩,小說,戲劇相比,便可見出這種分別。我們可以說,前者是自由些,後者是謹嚴些:詩的字句、音節,小說的描寫、結構,戲劇的剪裁與對話,都有種種規律(廣義的,不限於古典派的),必須精心結撰,方能有成。散文就不同了,選材與表現,比較可隨便些;所謂“閒話”,在一種意義裡,便是它的很好的詮釋。它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別。但對於“懶惰”與“欲速”的人,它確是一種較為相宜的體制。這便是它的發達的另一原因了。我以為真正的文學發展,還當從純文學下手,單有散文學是不夠的;所以說,現在的現象是不健全的。——希望這只是暫時的過渡期,不久純文學便會重新發展起來,至少和散文學一樣!但就散文論散文,這三四年的發展,確是絢爛極了:有種種的樣式,種種的流派,表現著,批評著,解釋著人生的各面,遷流曼衍,日新月異:有中國名士風,有外國紳士風,有隱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寫,或諷刺,或委曲,或縝密,或勁健,或綺麗,或洗煉,或流動,或含蓄,在表現上是如此。
我是大時代中一名小卒,是個平凡不過的人。才力的單薄是不用說的,所以一向寫不出什麼好東西。我寫過詩,寫過小說,寫過散文。二十五歲以前,喜歡寫詩;近幾年詩情枯竭,擱筆已久。前年一個朋友看了我偶然寫下的《戰爭》,說我不能做抒情詩,只能做史詩;這其實就是說我不能做詩。我自己也有些覺得如此,便越發懶怠起來。短篇小說是寫過兩篇。現在翻出來看,《笑的歷史》只是庸俗主義的東西,材料的擁擠,像一個大肚皮的掌櫃;《別》的用字造句,那樣扭扭捏捏的,像半身不遂的病人,讀著真怪不好受的。我覺得小說非常地難寫;不用說長篇,就是短篇,那種經濟的,嚴密的結構,我一輩子也學不來!我不知道怎樣處置我的材料,使它們各得其所。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既不能運用純文學的那些規律,而又不免有話要說,便只好隨便一點說著;憑你說“懶惰”也罷,“欲速”也罷,我是自然而然採用了這種體制。這本小書裡,便是四年來所寫的散文。其中有兩篇,也許有些像小說;但你最好只當作散文看,那是彼此有益的。至於分作兩輯,是因為兩輯的文字,風格有些不同;怎樣不同,我想看了便會知道。關於這兩類文章,我的朋友們有相反的意見。郢看過《旅行雜記》,來信說,他不大喜歡我做這種文章,因為是在模仿著什麼人;而模仿是要不得的。這其實有些冤枉,我實在沒有一點意思要模仿什麼人。他後來看了《飄零》,又來信說,這與《背影》是我的另一面,他是喜歡的。但火就不如此。他看完《蹤跡》,說只喜歡《航船中的文明》一篇;那正是《旅行雜記》一類的東西。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對照。我自己是沒有什麼定見的,只當時覺著要怎樣寫,便怎樣寫了。我意在表現自己,盡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見,是在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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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之先生在一九二二年三月,寫了一篇《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篇末論到白話文學的成績,第三項說:
: 白話散文很進步了。長篇議論文的進步,那是顯而易見的,可以不論。這幾年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發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這一類的小品,用平淡的談話,包藏著深刻的意味;有時很像笨拙,其實卻是滑稽。這一類作品的成功,就可徹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了。
胡先生共舉了四項。第一項白話詩,他說,“可以算是上了成功的路了”;第二項短篇小說,他說“也漸漸的成立了”;第四項戲劇與長篇小說,他說“成績最壞”。他沒有說那一種成績最好;但從語氣上看,小品散文的至少不比白話詩和短篇小說的壞。現在是六年以後了,情形已是不同:白話詩雖也有多少的進展,如採用西洋詩的格律,但是太需緩了;文壇上對於它,已迥非先前的熱鬧可比。胡先生那時預言,“十年之內的中國詩界,定有大放光明的一個時期;”現在看看,似乎絲毫沒有把握。短篇小說的情形,比前為好,長篇差不多和從前一樣。戲劇的演作兩面,卻已有可注意的成績,這令人高興。最發達的,要算是小品散文。三四年來風起雲湧的種種刊物,都有意或無意地發表了許多散文,近一年這種刊物更多。各書店出的散文集也不少。《東方雜誌》從二十二卷(一九二五)起,增辟“新語林”一欄,也載有許多小品散文。夏丏尊劉薰宇兩先生編的《文章作法》,於記事文,敘事文,說明文,議論文而外,有小品文的專章。去年《小說月報》的“創作號”(七號),也特辟小品一欄。小品散文,於是乎極一時之盛。東亞病夫在今年三月“復胡適的信”(《真美善》一卷十二號)裡,論這幾年文學的成績說:“第一是小品文字,含諷刺的,析心理的,寫自然的,往往著墨不多,而餘味曲包。第二是短篇小說。……第三是詩。……”這個觀察大致不錯。
但有舉出“懶惰”與“欲速”,說是小品文和短篇小說發達的原因,那卻是不夠的。現在姑且丟開短篇小說而論小品文:所謂“懶惰”與“欲速”,只是它的本質的原因之一面;它的歷史的原因,其實更來得重要些。我們知道,中國文學向來大抵以散文學為正宗;散文的發達,正是順勢。而小品散文的體制,舊來的散文學裡也盡有;只精神面目,頗不相同罷了。試以姚鼐的十三類為准,如序跋,書牘,贈序,傳狀,碑誌,雜記,哀祭七類中,都有許多小品文字;陳天定選的《古今小品》,甚至還將詔令,箴銘列入,那就未免太廣泛了。我說歷史的原因,只是歷史的背景之意,並非指出現代散文的源頭所在。胡先生說,周先生等提倡的小品散文,“可以打破‘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他說的那種“迷信”的正面,自然是“美文只能用文言了”;這也就是說,美文古已有之,只周先生等才提倡用白話去做罷了。周先生自己在《雜拌兒》序裡說:
:: ……明代的文藝美術比較地稍有活氣,文學上頗有革新的氣象,公安派的人能夠無視古文的正統,以抒情的態度作一切的文章,雖然後代批評家貶斥它為淺率空疏,實際卻是真實的個性的表現,其價值在竟陵派之上。以前的文人對於著作的態度,可以說是二元的,而他們則是一元的,在這一點上與現代寫文章的人正是一致,……以前的人以為文是“以載道”的東西,但此外另有一種文章卻是可以寫了來消遣的;現在則又把它統一了,去寫或讀可以說是本於消遣,但同時也就傳了道了,或是聞了道。……這也可以說是與明代的新文學家的意思相差不遠的。在這個情形之下,現代的文學——現在只就散文說——與明代的有些相像,正是不足怪的,雖然並沒有去模仿,或者也還很少有人去讀明文,又因時代的關係在文字上很有歐化的地方,思想上也自然要比四百年前有了明顯的改變。
這一節話論現代散文的歷史背景,頗為扼要,且極明通。明朝那些名士派的文章,在舊來的散文學裡,確是最與現代散文相近的。但我們得知道,現代散文所受的直接的影響,還是外國的影響;這一層周先生不曾明說。我們看,周先生自己的書,如《澤瀉集》等,裡面的文章,無論從思想說,從表現說,豈是那些名士派的文章裡找得出的?——至多“情趣”有一些相似罷了。我寧可說,他所受的“外國的影響”比中國的多。而其餘的作家,外國的影響有時還要多些,像魯迅先生,徐志摩先生。歷史的背景只指給我們一個趨勢,詳細節目,原要由各人自定;所以說了外國的影響,歷史的背景並不因此抹殺的。但你要問,散文既有那樣歷史的優勢,為什麼新文學的初期,倒是詩,短篇小說和戲劇盛行呢?我想那也許是一種反動。這反動原是好的,但歷史的力量究竟太大了,你看,它們支持了幾年,終於懈弛下來,讓散文恢復了原有的位置。這種現象卻又是不健全的;要明白此層,就要說到本質的原因了。
分別文學的體制,而論其價值的高下,例如亞里士多德在《詩學》裡所做的,那是一件批評的大業,包孕著種種議論和衝突;淺學的我,不敢贊一辭。我只覺得體制的分別有時雖然很難確定,但從一般見地說,各體實在有著個別的特性;這種特性有著不同的價值。抒情的散文和純文學的詩,小說,戲劇相比,便可見出這種分別。我們可以說,前者是自由些,後者是謹嚴些:詩的字句、音節,小說的描寫、結構,戲劇的剪裁與對話,都有種種規律(廣義的,不限於古典派的),必須精心結撰,方能有成。散文就不同了,選材與表現,比較可隨便些;所謂“閒話”,在一種意義裡,便是它的很好的詮釋。它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別。但對於“懶惰”與“欲速”的人,它確是一種較為相宜的體制。這便是它的發達的另一原因了。我以為真正的文學發展,還當從純文學下手,單有散文學是不夠的;所以說,現在的現象是不健全的。——希望這只是暫時的過渡期,不久純文學便會重新發展起來,至少和散文學一樣!但就散文論散文,這三四年的發展,確是絢爛極了:有種種的樣式,種種的流派,表現著,批評著,解釋著人生的各面,遷流曼衍,日新月異:有中國名士風,有外國紳士風,有隱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寫,或諷刺,或委曲,或縝密,或勁健,或綺麗,或洗煉,或流動,或含蓄,在表現上是如此。
我是大時代中一名小卒,是個平凡不過的人。才力的單薄是不用說的,所以一向寫不出什麼好東西。我寫過詩,寫過小說,寫過散文。二十五歲以前,喜歡寫詩;近幾年詩情枯竭,擱筆已久。前年一個朋友看了我偶然寫下的《戰爭》,說我不能做抒情詩,只能做史詩;這其實就是說我不能做詩。我自己也有些覺得如此,便越發懶怠起來。短篇小說是寫過兩篇。現在翻出來看,《笑的歷史》只是庸俗主義的東西,材料的擁擠,像一個大肚皮的掌櫃;《別》的用字造句,那樣扭扭捏捏的,像半身不遂的病人,讀著真怪不好受的。我覺得小說非常地難寫;不用說長篇,就是短篇,那種經濟的,嚴密的結構,我一輩子也學不來!我不知道怎樣處置我的材料,使它們各得其所。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既不能運用純文學的那些規律,而又不免有話要說,便只好隨便一點說著;憑你說“懶惰”也罷,“欲速”也罷,我是自然而然採用了這種體制。這本小書裡,便是四年來所寫的散文。其中有兩篇,也許有些像小說;但你最好只當作散文看,那是彼此有益的。至於分作兩輯,是因為兩輯的文字,風格有些不同;怎樣不同,我想看了便會知道。關於這兩類文章,我的朋友們有相反的意見。郢看過《旅行雜記》,來信說,他不大喜歡我做這種文章,因為是在模仿著什麼人;而模仿是要不得的。這其實有些冤枉,我實在沒有一點意思要模仿什麼人。他後來看了《飄零》,又來信說,這與《背影》是我的另一面,他是喜歡的。但火就不如此。他看完《蹤跡》,說只喜歡《航船中的文明》一篇;那正是《旅行雜記》一類的東西。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對照。我自己是沒有什麼定見的,只當時覺著要怎樣寫,便怎樣寫了。我意在表現自己,盡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見,是在讀者。
{{right|朱自清<br>一九二八年,七月卅一日,北平清華園。<br>原載1928年11月25日《文學週報》第3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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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之先生在一九二二年三月,寫了一篇《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篇末論到白話文學的成績,第三項說:
:: 白話散文很進步了。長篇議論文的進步,那是顯而易見的,可以不論。這幾年來,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發展,乃是周作人等提倡的“小品散文”。這一類的小品,用平淡的談話,包藏著深刻的意味;有時很像笨拙,其實卻是滑稽。這一類作品的成功,就可徹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了。
胡先生共舉了四項。第一項白話詩,他說,“可以算是上了成功的路了”;第二項短篇小說,他說“也漸漸的成立了”;第四項戲劇與長篇小說,他說“成績最壞”。他沒有說那一種成績最好;但從語氣上看,小品散文的至少不比白話詩和短篇小說的壞。現在是六年以後了,情形已是不同:白話詩雖也有多少的進展,如採用西洋詩的格律,但是太需緩了;文壇上對於它,已迥非先前的熱鬧可比。胡先生那時預言,“十年之內的中國詩界,定有大放光明的一個時期;”現在看看,似乎絲毫沒有把握。短篇小說的情形,比前為好,長篇差不多和從前一樣。戲劇的演作兩面,卻已有可注意的成績,這令人高興。最發達的,要算是小品散文。三四年來風起雲湧的種種刊物,都有意或無意地發表了許多散文,近一年這種刊物更多。各書店出的散文集也不少。《東方雜誌》從二十二卷(一九二五)起,增辟“新語林”一欄,也載有許多小品散文。夏丏尊劉薰宇兩先生編的《文章作法》,於記事文,敘事文,說明文,議論文而外,有小品文的專章。去年《小說月報》的“創作號”(七號),也特辟小品一欄。小品散文,於是乎極一時之盛。東亞病夫在今年三月“復胡適的信”(《真美善》一卷十二號)裡,論這幾年文學的成績說:“第一是小品文字,含諷刺的,析心理的,寫自然的,往往著墨不多,而餘味曲包。第二是短篇小說。……第三是詩。……”這個觀察大致不錯。
但有舉出“懶惰”與“欲速”,說是小品文和短篇小說發達的原因,那卻是不夠的。現在姑且丟開短篇小說而論小品文:所謂“懶惰”與“欲速”,只是它的本質的原因之一面;它的歷史的原因,其實更來得重要些。我們知道,中國文學向來大抵以散文學為正宗;散文的發達,正是順勢。而小品散文的體制,舊來的散文學裡也盡有;只精神面目,頗不相同罷了。試以姚鼐的十三類為准,如序跋,書牘,贈序,傳狀,碑誌,雜記,哀祭七類中,都有許多小品文字;陳天定選的《古今小品》,甚至還將詔令,箴銘列入,那就未免太廣泛了。我說歷史的原因,只是歷史的背景之意,並非指出現代散文的源頭所在。胡先生說,周先生等提倡的小品散文,“可以打破‘美文不能用白話’的迷信”。他說的那種“迷信”的正面,自然是“美文只能用文言了”;這也就是說,美文古已有之,只周先生等才提倡用白話去做罷了。周先生自己在《雜拌兒》序裡說:
:: ……明代的文藝美術比較地稍有活氣,文學上頗有革新的氣象,公安派的人能夠無視古文的正統,以抒情的態度作一切的文章,雖然後代批評家貶斥它為淺率空疏,實際卻是真實的個性的表現,其價值在竟陵派之上。以前的文人對於著作的態度,可以說是二元的,而他們則是一元的,在這一點上與現代寫文章的人正是一致,……以前的人以為文是“以載道”的東西,但此外另有一種文章卻是可以寫了來消遣的;現在則又把它統一了,去寫或讀可以說是本於消遣,但同時也就傳了道了,或是聞了道。……這也可以說是與明代的新文學家的意思相差不遠的。在這個情形之下,現代的文學——現在只就散文說——與明代的有些相像,正是不足怪的,雖然並沒有去模仿,或者也還很少有人去讀明文,又因時代的關係在文字上很有歐化的地方,思想上也自然要比四百年前有了明顯的改變。
這一節話論現代散文的歷史背景,頗為扼要,且極明通。明朝那些名士派的文章,在舊來的散文學裡,確是最與現代散文相近的。但我們得知道,現代散文所受的直接的影響,還是外國的影響;這一層周先生不曾明說。我們看,周先生自己的書,如《澤瀉集》等,裡面的文章,無論從思想說,從表現說,豈是那些名士派的文章裡找得出的?——至多“情趣”有一些相似罷了。我寧可說,他所受的“外國的影響”比中國的多。而其餘的作家,外國的影響有時還要多些,像魯迅先生,徐志摩先生。歷史的背景只指給我們一個趨勢,詳細節目,原要由各人自定;所以說了外國的影響,歷史的背景並不因此抹殺的。但你要問,散文既有那樣歷史的優勢,為什麼新文學的初期,倒是詩,短篇小說和戲劇盛行呢?我想那也許是一種反動。這反動原是好的,但歷史的力量究竟太大了,你看,它們支持了幾年,終於懈弛下來,讓散文恢復了原有的位置。這種現象卻又是不健全的;要明白此層,就要說到本質的原因了。
分別文學的體制,而論其價值的高下,例如亞里士多德在《詩學》裡所做的,那是一件批評的大業,包孕著種種議論和衝突;淺學的我,不敢贊一辭。我只覺得體制的分別有時雖然很難確定,但從一般見地說,各體實在有著個別的特性;這種特性有著不同的價值。抒情的散文和純文學的詩,小說,戲劇相比,便可見出這種分別。我們可以說,前者是自由些,後者是謹嚴些:詩的字句、音節,小說的描寫、結構,戲劇的剪裁與對話,都有種種規律(廣義的,不限於古典派的),必須精心結撰,方能有成。散文就不同了,選材與表現,比較可隨便些;所謂“閒話”,在一種意義裡,便是它的很好的詮釋。它不能算作純藝術品,與詩,小說,戲劇,有高下之別。但對於“懶惰”與“欲速”的人,它確是一種較為相宜的體制。這便是它的發達的另一原因了。我以為真正的文學發展,還當從純文學下手,單有散文學是不夠的;所以說,現在的現象是不健全的。——希望這只是暫時的過渡期,不久純文學便會重新發展起來,至少和散文學一樣!但就散文論散文,這三四年的發展,確是絢爛極了:有種種的樣式,種種的流派,表現著,批評著,解釋著人生的各面,遷流曼衍,日新月異:有中國名士風,有外國紳士風,有隱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寫,或諷刺,或委曲,或縝密,或勁健,或綺麗,或洗煉,或流動,或含蓄,在表現上是如此。
我是大時代中一名小卒,是個平凡不過的人。才力的單薄是不用說的,所以一向寫不出什麼好東西。我寫過詩,寫過小說,寫過散文。二十五歲以前,喜歡寫詩;近幾年詩情枯竭,擱筆已久。前年一個朋友看了我偶然寫下的《戰爭》,說我不能做抒情詩,只能做史詩;這其實就是說我不能做詩。我自己也有些覺得如此,便越發懶怠起來。短篇小說是寫過兩篇。現在翻出來看,《笑的歷史》只是庸俗主義的東西,材料的擁擠,像一個大肚皮的掌櫃;《別》的用字造句,那樣扭扭捏捏的,像半身不遂的病人,讀著真怪不好受的。我覺得小說非常地難寫;不用說長篇,就是短篇,那種經濟的,嚴密的結構,我一輩子也學不來!我不知道怎樣處置我的材料,使它們各得其所。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既不能運用純文學的那些規律,而又不免有話要說,便只好隨便一點說著;憑你說“懶惰”也罷,“欲速”也罷,我是自然而然採用了這種體制。這本小書裡,便是四年來所寫的散文。其中有兩篇,也許有些像小說;但你最好只當作散文看,那是彼此有益的。至於分作兩輯,是因為兩輯的文字,風格有些不同;怎樣不同,我想看了便會知道。關於這兩類文章,我的朋友們有相反的意見。郢看過《旅行雜記》,來信說,他不大喜歡我做這種文章,因為是在模仿著什麼人;而模仿是要不得的。這其實有些冤枉,我實在沒有一點意思要模仿什麼人。他後來看了《飄零》,又來信說,這與《背影》是我的另一面,他是喜歡的。但火就不如此。他看完《蹤跡》,說只喜歡《航船中的文明》一篇;那正是《旅行雜記》一類的東西。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對照。我自己是沒有什麼定見的,只當時覺著要怎樣寫,便怎樣寫了。我意在表現自己,盡了自己的力便行;仁智之見,是在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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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學術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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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地、集中地进行两条路线的斗争,抓住大是大非,从思想上政治上彻底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路线,促进广大群众的革命团结,防止在枝节问題上纠纏不休,互相对立。 {{gap}}中央对处理文化大革命中档案材料问題,补充规定如下: {{gap}}(一)责成原工作组、学校党委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必须将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以后的各种整学生、整群众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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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古海岸遗址" /></noinclude>地、集中地进行两条路线的斗争,抓住大是大非,从思想上政治上彻底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路线,促进广大群众的革命团结,防止在枝节问題上纠纏不休,互相对立。
{{gap}}中央对处理文化大革命中档案材料问題,补充规定如下:
{{gap}}(一)责成原工作组、学校党委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必须将一九六六年五月十六日以后的各种整学生、整群众的材料,包括整理过的或者没有整理的材料,除在这一文件宣布以前,确实已经焚毁的外,全部集中,不许隐瞞,不许转移,不许复制,不许私自处理。否则,就将加深错误,幷将受到党的严厉处分。
{{gap}}(二)除个人被迫写出的检讨材料全部交还本人处理外,其他所有的材料,集中<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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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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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清点之后,在上级领导机关和本校学生代表的监督之下,当众焚毁。 {{gap}}(三)以上规定,完全适用于工矿企业、事业单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等组织,也完全适用于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军事机关和院校。所有这些单位,对于在文化革命运动中,因为给领导上或工作组提意见而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和“假左派、眞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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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古海岸遗址" /></noinclude>清点之后,在上级领导机关和本校学生代表的监督之下,当众焚毁。
{{gap}}(三)以上规定,完全适用于工矿企业、事业单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等组织,也完全适用于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军事机关和院校。所有这些单位,对于在文化革命运动中,因为给领导上或工作组提意见而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和“假左派、眞右派”等的革命群众,都应宣布一律无效,予以平反,当众恢复名誉,并按以上规定处理材料问题。
{{gap}}(四)在处理材料问题的过程中,各方发生爭执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守十六条的精神,根据上述规定,采取共同协商的方法解决,只许文斗,不许武斗。
{{gap}}在文化革命运动中,对待犯路线错误的领导干部,一般应该遵循毛主席关于正<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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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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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这一文件,应立即在各学校、各单位群众中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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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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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振鐸兄讓我將零碎的文字編起來,由商務印書館印入《文學研究會創作叢書》。他和商務印書館的好意,我非常感謝。但這裡所收的實在不能稱為創作,只是些雜文罷了。
寫作的時日從十三年八月起,到今年秋天止:共文二十九篇,分為甲乙兩輯。甲輯是隨筆,乙輯是序跋與讀書錄,都按寫作先後為序。用《你我》做書名,沒有什麼了不得的理由:至多只是因為這是近年來所寫較長的一篇罷了。
不記得幾年前的一個晚上,忽然心血來潮,想編集自己的零碎文字;當時思索了半天,在一張小紙片上寫下一個草目。今番這張小紙片居然還在,省我氣力不少;因為自己作文向不保存,日子久了便會忘卻,搜尋起來大是苦事。靠著那張草目,加上近年所作的,寫定了本書目錄。稿子交出了,才想起了《我所見的葉聖陶》,《葉聖陶的短篇小說》,《冬天》,《〈歐遊雜記〉自序》;稿子寄走了,才又想起了《擇偶記》,想起了《〈老張的哲學〉與〈趙子曰〉》。偶然翻舊報紙,才又發見了《論無話可說》;早已忘記得沒有影子,重逢真是意外——本書裡作者最中意的就是這篇文字。
《“海闊天空”與“古今中外”》是十四年寫的。那時在浙江白馬湖春暉中學,俞平伯兄在北京,兩人合編《我們——1925年》;這篇和《山野掇拾》都是寫給《我們》的。白馬湖是鄉下,免不了“孤陋寡聞”,所以狂妄地選了那樣大題目。《我們》出來後,葉聖陶兄來信說境界狹窄了些,與題不稱;“坐井觀天”,鄉下人到底是“少所見,多所怪”的。這回重讀此文,更覺稚氣;但因寫時頗賣了些氣力,又可作《我們》的紀念,便敝帚自珍地存下。《山野掇拾》寫了三天,躲在山坳一所屋子裡;寫完是六月一日,到了學校裡才知道那驚天動地的五卅慘案。這個最難忘記。《白采的詩》也是在白馬湖寫成,是十五年暑假中。老早應下白采兄寫這麼一篇,不知怎樣延擱下來;好容易寫起,他卻已病死,看不見了!真是遺憾之至。
十九年聖陶兄有意思出一本小說選,讓我主持選政;便有了關於他的兩篇文字。後來他不想出了,兩篇東西就存在他那裡。這回是向他借抄的。
《給〈一個兵和他的老婆〉的作者》擬原書的口語體,可惜不大像。《給亡婦》想試用不歐化的口語,但也沒有完全如願。《你我》原想寫一篇短小精悍的東西;變成那樣尾大不掉,卻非始料所及。但是以後還打算寫寫這類文法上的題目。《談抽煙》下筆最艱難,八百字花了兩個下午。這是我在《大公報·文藝副刊》上的第一篇文字;《〈老張的哲學〉與〈趙子曰〉》是在同報《文學副刊》上第一篇文字。中間相隔五年,看過了多少世變;寫到這裡,不由得要停筆吟味起來。《冬天》,《南京》都是聖陶出的題目。《萍因遺稿》是未刊本,此書不知已流落何處。《粵東之風》稿交給北新多年,最近的將來也許會和世人相見。
十幾年來的零碎文字,至少還有十一篇不在現在的目錄裡。其中一篇《中年》,是一個朋友要辦雜誌教寫的。雜誌沒辦成,稿子也散失了,算是沒見世面。另一篇記辛亥革命時自己的瑣事,登在十八年《清華大學國慶紀念刊》上。那是半張頭的報紙,誰也沒有存著;現在是連題目也想不起了。
是為序。
{{right|朱自清<br>1934年12月北平清華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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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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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論無話可說|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31|m=3|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十年前我寫過詩;後來不寫詩了,寫散文;入中年以後,散文也不大寫得出了——現在是,比散文還要“散”的無話可說!許多人苦於有話說不出,另有許多人苦於有話無處說;他們的苦還在話中,我這無話可說的苦卻在話外。我覺得自己是一張枯葉,一張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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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寫過詩;後來不寫詩了,寫散文;入中年以後,散文也不大寫得出了——現在是,比散文還要“散”的無話可說!許多人苦於有話說不出,另有許多人苦於有話無處說;他們的苦還在話中,我這無話可說的苦卻在話外。我覺得自己是一張枯葉,一張爛紙,在這個大時代裡。
在別處說過,我的“憶的路”是“平如砥”“直如矢”的;我永遠不曾有過驚心動魄的生活,即使在別人想來最風華的少年時代。我的顏色永遠是灰的。我的職業是三個教書;我的朋友永遠是那麼幾個,我的女人永遠是那麼一個。有些人生活太豐富了,太復雜了,會忘記自己,看不清楚自己,我是什麼時候都“了了玲玲地”知道,記住,自己是怎樣簡單的一個人。
但是為什麼還會寫出詩文呢?——雖然都是些廢話。這是時代為之!十年前正是五四運動的時期,大夥兒蓬蓬勃勃的朝氣,緊逼著我這個年輕的學生;於是乎跟著人家的腳印,也說說什麼自然,什麼人生。但這只是些範疇而已。我是個懶人,平心而論,又不曾遭過怎樣了不得的逆境;既不深思力索,又未親自體驗,範疇終於只是範疇,此處也只是廉價的,新瓶裡裝舊酒的感傷。當時芝麻黃豆大的事,都不惜鄭重地寫出來,現在看看,苦笑而已。
先驅者告訴我們說自己的話。不幸這些自己往往是簡單的,說來說去是那一套;終於說的聽的都膩了。——我便是其中的一個。這些人自己其實並沒有什麼話,只是說些中外賢哲說過的和並世少年將說的話。真正有自己的話要說的是不多的幾個人;因為真正一面生活一面吟味那生活的只有不多的幾個人。一般人只是生活,按著不同的程度照例生活。
這點簡單的意思也還是到中年才覺出的;少年時多少有些熱氣,想不到這裡。中年人無論怎樣不好,但看事看得清楚,看得開,卻是可取的。這時候眼前沒有霧,頂上沒有雲彩,有的只是自己的路。他負著經驗的擔子,一步步踏上這條無盡的然而實在的路。他回看少年人那些情感的玩意,覺得一種輕鬆的意味。他樂意分析他背上的經驗,不止是少年時的那些;他不願遠遠地捉摸,而願剝開來細細地看。也知道剝開後便沒了那跳躍著的力量,但他不在乎這個,他明白在冷靜中有他所需要的。這時候他若偶然說話,決不會是感傷的或印象的,他要告訴你怎樣走著他的路,不然就是,所剝開的是些什麼玩意。但中年人是很膽小的;他聽別人的話漸漸多了,說了的他不說,說得好的他不說。所以終於往往無話可說——特別是一個尋常的人像我。但沉默又是尋常的人所難堪的,我說苦在話外,以此。
中年人若還打著少年人的調子,——姑不論調子的好壞——原也未嘗不可,只總覺“像煞有介事”。他要用很大的力量去寫出那冒著熱氣或流著眼淚的話;一個神經敏銳的人對於這個是不容易忍耐的,無論在自己在別人。這好比上了年紀的太太小姐們還塗脂抹粉地到大庭廣眾裡去賣弄一般,是殊可不必的了。
其實這些都可以說是廢話,只要想一想咱們這年頭。這年頭要的是“代言人”,而且將一切說話的都看作“代言人”;壓根兒就無所謂自己的話。這樣一來,如我輩者,倒可以將從前狂妄之罪減輕,而現在是更無話可說了。
但近來在戴譯《唯物史觀的文學論》裡看到,法國俗語“無話可說”竟與“一切皆好”同意。嗚呼,這是多麼損的一句話,對於我,對於我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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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我寫過詩;後來不寫詩了,寫散文;入中年以後,散文也不大寫得出了——現在是,比散文還要“散”的無話可說!許多人苦於有話說不出,另有許多人苦於有話無處說;他們的苦還在話中,我這無話可說的苦卻在話外。我覺得自己是一張枯葉,一張爛紙,在這個大時代裡。
在別處說過,我的“憶的路”是“平如砥”“直如矢”的;我永遠不曾有過驚心動魄的生活,即使在別人想來最風華的少年時代。我的顏色永遠是灰的。我的職業是三個教書;我的朋友永遠是那麼幾個,我的女人永遠是那麼一個。有些人生活太豐富了,太復雜了,會忘記自己,看不清楚自己,我是什麼時候都“了了玲玲地”知道,記住,自己是怎樣簡單的一個人。
但是為什麼還會寫出詩文呢?——雖然都是些廢話。這是時代為之!十年前正是五四運動的時期,大夥兒蓬蓬勃勃的朝氣,緊逼著我這個年輕的學生;於是乎跟著人家的腳印,也說說什麼自然,什麼人生。但這只是些範疇而已。我是個懶人,平心而論,又不曾遭過怎樣了不得的逆境;既不深思力索,又未親自體驗,範疇終於只是範疇,此處也只是廉價的,新瓶裡裝舊酒的感傷。當時芝麻黃豆大的事,都不惜鄭重地寫出來,現在看看,苦笑而已。
先驅者告訴我們說自己的話。不幸這些自己往往是簡單的,說來說去是那一套;終於說的聽的都膩了。——我便是其中的一個。這些人自己其實並沒有什麼話,只是說些中外賢哲說過的和並世少年將說的話。真正有自己的話要說的是不多的幾個人;因為真正一面生活一面吟味那生活的只有不多的幾個人。一般人只是生活,按著不同的程度照例生活。
這點簡單的意思也還是到中年才覺出的;少年時多少有些熱氣,想不到這裡。中年人無論怎樣不好,但看事看得清楚,看得開,卻是可取的。這時候眼前沒有霧,頂上沒有雲彩,有的只是自己的路。他負著經驗的擔子,一步步踏上這條無盡的然而實在的路。他回看少年人那些情感的玩意,覺得一種輕鬆的意味。他樂意分析他背上的經驗,不止是少年時的那些;他不願遠遠地捉摸,而願剝開來細細地看。也知道剝開後便沒了那跳躍著的力量,但他不在乎這個,他明白在冷靜中有他所需要的。這時候他若偶然說話,決不會是感傷的或印象的,他要告訴你怎樣走著他的路,不然就是,所剝開的是些什麼玩意。但中年人是很膽小的;他聽別人的話漸漸多了,說了的他不說,說得好的他不說。所以終於往往無話可說——特別是一個尋常的人像我。但沉默又是尋常的人所難堪的,我說苦在話外,以此。
中年人若還打著少年人的調子,——姑不論調子的好壞——原也未嘗不可,只總覺“像煞有介事”。他要用很大的力量去寫出那冒著熱氣或流著眼淚的話;一個神經敏銳的人對於這個是不容易忍耐的,無論在自己在別人。這好比上了年紀的太太小姐們還塗脂抹粉地到大庭廣眾裡去賣弄一般,是殊可不必的了。
其實這些都可以說是廢話,只要想一想咱們這年頭。這年頭要的是“代言人”,而且將一切說話的都看作“代言人”;壓根兒就無所謂自己的話。這樣一來,如我輩者,倒可以將從前狂妄之罪減輕,而現在是更無話可說了。
但近來在戴譯《[[唯物史觀的文學論]]》裡看到,法國俗語“無話可說”竟與“一切皆好”同意。嗚呼,這是多麼損的一句話,對於我,對於我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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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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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文化大革命中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 {{ti/s}} 三、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除了每周一次讨论生产问题以外,都由群众自己商量安排,进行文化大革命。 四、坚持八小时工作制,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定额。 五、保证产品的质量,力求高质量。 六、由工人群众认真讨论,健全或者改选领导生产的班子,这个班子,对国家生产计划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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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除了每周一次讨论生产问题以外,都由群众自己商量安排,进行文化大革命。
四、坚持八小时工作制,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定额。
五、保证产品的质量,力求高质量。
六、由工人群众认真讨论,健全或者改选领导生产的班子,这个班子,对国家生产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担负责任。
七、有问题,要在本单位协商解决。必要的时候,工人群众可派少数代表到上级机关(包括省、市、自治区党委和大区中央局)反映,特别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派少数代表来京反映,不要大批离开厂矿。
八、在文化大革命中,不许厂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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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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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勤劳朴素的本色,不要搞一套脫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机构和物质装备。工人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不要脫离生产。 {{ti/s}} 十、各单位工人群众之间、工人群众组织之间,可以在业余时间,在本市革命串连,交流文化革命经验。 学生可以有计划地到厂矿,在工人业余时间进行革命串连,交流革命经验,还可以有计划地和工人一起上班,一起劳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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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各单位工人群众之间、工人群众组织之间,可以在业余时间,在本市革命串连,交流文化革命经验。
学生可以有计划地到厂矿,在工人业余时间进行革命串连,交流革命经验,还可以有计划地和工人一起上班,一起劳动,一起学习,一起讨论文化革命问题。工人也可以派代表到本市学校进行革命串连。
一切革命串连,都不要包办代替,强行干涉其他单位的文化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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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冬天|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33|m=12|d=1|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說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是一“小洋鍋”(鋁鍋)白煮豆腐,熱騰騰的。水滾著,像好些魚眼睛,一小塊一小塊豆腐養在裡面,嫩而滑,仿佛反穿的白狐大衣。鍋在“洋爐子”(煤油不打氣爐)上,和爐子都熏得烏黑烏黑,越顯出豆腐的白。這是晚上,屋子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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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冬天,忽然想到豆腐。是一“小洋鍋”(鋁鍋)白煮豆腐,熱騰騰的。水滾著,像好些魚眼睛,一小塊一小塊豆腐養在裡面,嫩而滑,仿佛反穿的白狐大衣。鍋在“洋爐子”(煤油不打氣爐)上,和爐子都熏得烏黑烏黑,越顯出豆腐的白。這是晚上,屋子老了,雖點著“洋燈”,也還是陰暗。圍著桌子坐的是父親跟我們哥兒三個。“洋爐子”太高了,父親得常常站起來,微微地仰著臉,覷著眼睛,從氤氳的熱氣裡伸進筷子,夾起豆腐,一一地放在我們的醬油碟裡。我們有時也自己動手,但爐子實在太高了,總還是坐享其成的多。這並不是吃飯,只是玩兒。父親說晚上冷,吃了大家暖和些。我們都喜歡這種白水豆腐;一上桌就眼巴巴望著那鍋,等著那熱氣,等著熱氣裡從父親筷子上掉下來的豆腐。
又是冬天,記得是陰曆十一月十六晚上,跟S君P君在西湖裡坐小劃子。S君剛到杭州教書,事先來信說:“我們要遊西湖,不管它是冬天。”那晚月色真好,現在想起來還像照在身上。本來前一晚是“月當頭”;也許十一月的月亮真有些特別吧。那時九點多了,湖上似乎只有我們一隻劃子。有點風,月光照著軟軟的水波;當間那一溜兒反光,像新砑的銀子。湖上的山只剩了淡淡的影子。山下偶爾有一兩星燈火。S君口占兩句詩道:“數星燈火認漁村,淡墨輕描遠黛痕。”我們都不大說話,只有均勻的槳聲。我漸漸地快睡著了。P君“喂”了一下,才抬起眼皮,看見他在微笑。船夫問要不要上淨寺去;是阿彌陀佛生日,那邊蠻熱鬧的。到了寺裡,殿上燈燭輝煌,滿是佛婆念佛的聲音,好像醒了一場夢。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S君還常常通著信,P君聽說轉變了好幾次,前年是在一個特稅局裡收特稅了,以後便沒有消息。
在台州過了一個冬天,一家四口子。台州是個山城,可以說在一個大谷裡。只有一條二里長的大街。別的路上白天簡直不大見人;晚上一片漆黑。偶爾人家窗戶裡透出一點燈光,還有走路的拿著的火把;但那是少極了。我們住在山腳下。有的是山上松林裡的風聲,跟天上一隻兩隻的鳥影。夏末到那裡,春初便走,卻好像老在過著冬天似的;可是即便真冬天也並不冷。我們住在樓上,書房臨著大路;路上有人說話,可以清清楚楚地聽見。但因為走路的人太少了,間或有點說話的聲音,聽起來還只當遠風送來的,想不到就在窗外。我們是外路人,除上學校去之外,常只在家裡坐著。妻也慣了那寂寞,只和我們爺兒們守著。外邊雖老是冬天,家裡卻老是春天。有一回我上街去,回來的時候,樓下廚房的大方窗開著,並排地挨著她們母子三個;三張臉都帶著天真微笑地向著我。似乎台州空空的,只有我們四人;天地空空的,也只有我們四人。那時是民國十年,妻剛從家裡出來,滿自在。現在她死了快四年了,我卻還老記著她那微笑的影子。
無論怎麼冷,大風大雪,想到這些,我心上總是溫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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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中共中央通知 (197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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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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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擇偶記|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m=|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自己是長子長孫,所以不到十一歲就說起媳婦來了。那時對於媳婦這件事簡直茫然,不知怎麼一來,就已經說上了。是曾祖母娘家人,在江蘇北部一個小縣份的鄉下住著。家裡人都在那裡住過很久,大概也帶著我;只是太笨了,記憶裡沒有留下一點影子。祖母常常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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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長子長孫,所以不到十一歲就說起媳婦來了。那時對於媳婦這件事簡直茫然,不知怎麼一來,就已經說上了。是曾祖母娘家人,在江蘇北部一個小縣份的鄉下住著。家裡人都在那裡住過很久,大概也帶著我;只是太笨了,記憶裡沒有留下一點影子。祖母常常躺在煙榻上講那邊的事,提著這個那個鄉下人的名字。起初一切都像只在那白騰騰的煙氣裡。日子久了,不知不覺熟悉起來了,親昵起來了。除了住的地方,當時覺得那叫做“花園莊”的鄉下實在是最有趣的地方了。因此聽說媳婦就定在那裡,倒也仿佛理所當然,毫無意見。每年那邊田上有人來,藍布短打扮,銜著旱煙管,帶好些大麥粉,白薯幹兒之類。他們偶然也和家裡人提到那位小姐,大概比我大四歲,個兒高,小腳;但是那時我熱心的其實還是那些大麥粉和白薯幹兒。
記得是十二歲上,那邊捎信來,說小姐癆病死了。家裡並沒有人嘆惜;大約他們看見她時她還小,年代一多,也就想不清是怎樣一個人了。父親其時在外省做官,母親頗為我親事著急,便托了常來做衣服的裁縫做媒。為的是裁縫走的人家多,而且可以看見太太小姐。主意並沒有錯,裁縫來說一家人家,有錢,兩位小姐,一位是姨太太生的;他給說的是正太太生的大小姐。他說那邊要相親。母親答應了,定下日子,由裁縫帶我上茶館。記得那是冬天,到日子母親讓我穿上棗紅寧綢袍子,黑寧綢馬褂,戴上紅帽結兒的黑緞瓜皮小帽,又叮囑自己留心些。茶館裡遇見那位相親的先生,方面大耳,同我現在年紀差不多,布袍布馬褂,像是給誰穿著孝。這個人倒是慈祥的樣子,不住地打量我,也問了些念什麼書一類的話。回來裁縫說人家看得很細:說我的“人中”長,不是短壽的樣子,又看我走路,怕腳上有毛病。總算讓人家看中了,該我們看人家了。母親派親信的老媽子去。老媽子的報告是,大小姐個兒比我大得多,坐下去滿滿一圈椅;二小姐倒苗苗條條的,母親說胖了不能生育,像親戚裡誰誰誰;教裁縫說二小姐。那邊似乎生了氣,不答應,事情就摧了。
母親在牌桌上遇見一位太太,她有個女兒,透著聰明伶俐。母親有了心,回家說那姑娘和我同年,跳來跳去的,還是個孩子。隔了些日子,便托人探探那邊口氣。那邊做的官似乎比父親的更小,那時正是光復的前年,還講究這些,所以他們樂意做這門親。事情已到九成九,忽然出了岔子。本家叔祖母用的一個寡婦老媽子熟悉這家子的事,不知怎麼教母親打聽著了。叫她來問,她的話遮遮掩掩的。到底問出來了,原來那小姑娘是抱來的,可是她一家很寵她,和親生的一樣。母親心冷了。過了兩年,聽說她已生了癆病,吸上鴉片煙了。母親說,幸虧當時沒有定下來。我已懂得一些事了,也這末想著。
光復那年,父親生傷寒病,請了許多醫生看。最後請著一位武先生,那便是我後來的岳父。有一天,常去請醫生的聽差回來說,醫生家有位小姐。父親既然病著,母親自然更該擔心我的事。一聽這話,便追問下去。聽差原只順口談天,也說不出個所以然。母親便在醫生來時,教人問他轎夫,那位小姐是不是他家的。轎夫說是的。母親便和父親商量,托舅舅問醫生的意思。那天我正在父親病榻旁,聽見他們的對話。舅舅問明了小姐還沒有人家,便說,像X翁這樣人家怎末樣?醫生說,很好呀。話到此為止,接著便是相親;還是母親那個親信的老媽子去。這回報告不壞,說就是腳大些。事情這樣定局,母親教轎夫回去說,讓小姐裹上點兒腳。妻嫁過來後,說相親的時候早躲開了,看見的是另一個人。至於轎夫捎的信兒,卻引起了一段小小風波。岳父對岳母說,早教你給她裹腳,你不信;瞧,人家怎末說來著!岳母說,偏偏不裹,看他家怎末樣!可是到底採取了折衷的辦法,直到妻嫁過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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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擇偶記|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34|m=3|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自己是長子長孫,所以不到十一歲就說起媳婦來了。那時對於媳婦這件事簡直茫然,不知怎麼一來,就已經說上了。是曾祖母娘家人,在江蘇北部一個小縣份的鄉下住著。家裡人都在那裡住過很久,大概也帶著我;只是太笨了,記憶裡沒有留下一點影子。祖母常常躺在煙榻上講那邊的事,提著這個那個鄉下人的名字。起初一切都像只在那白騰騰的煙氣裡。日子久了,不知不覺熟悉起來了,親昵起來了。除了住的地方,當時覺得那叫做“花園莊”的鄉下實在是最有趣的地方了。因此聽說媳婦就定在那裡,倒也仿佛理所當然,毫無意見。每年那邊田上有人來,藍布短打扮,銜著旱煙管,帶好些大麥粉,白薯幹兒之類。他們偶然也和家裡人提到那位小姐,大概比我大四歲,個兒高,小腳;但是那時我熱心的其實還是那些大麥粉和白薯幹兒。
記得是十二歲上,那邊捎信來,說小姐癆病死了。家裡並沒有人嘆惜;大約他們看見她時她還小,年代一多,也就想不清是怎樣一個人了。父親其時在外省做官,母親頗為我親事著急,便托了常來做衣服的裁縫做媒。為的是裁縫走的人家多,而且可以看見太太小姐。主意並沒有錯,裁縫來說一家人家,有錢,兩位小姐,一位是姨太太生的;他給說的是正太太生的大小姐。他說那邊要相親。母親答應了,定下日子,由裁縫帶我上茶館。記得那是冬天,到日子母親讓我穿上棗紅寧綢袍子,黑寧綢馬褂,戴上紅帽結兒的黑緞瓜皮小帽,又叮囑自己留心些。茶館裡遇見那位相親的先生,方面大耳,同我現在年紀差不多,布袍布馬褂,像是給誰穿著孝。這個人倒是慈祥的樣子,不住地打量我,也問了些念什麼書一類的話。回來裁縫說人家看得很細:說我的“人中”長,不是短壽的樣子,又看我走路,怕腳上有毛病。總算讓人家看中了,該我們看人家了。母親派親信的老媽子去。老媽子的報告是,大小姐個兒比我大得多,坐下去滿滿一圈椅;二小姐倒苗苗條條的,母親說胖了不能生育,像親戚裡誰誰誰;教裁縫說二小姐。那邊似乎生了氣,不答應,事情就摧了。
母親在牌桌上遇見一位太太,她有個女兒,透著聰明伶俐。母親有了心,回家說那姑娘和我同年,跳來跳去的,還是個孩子。隔了些日子,便托人探探那邊口氣。那邊做的官似乎比父親的更小,那時正是光復的前年,還講究這些,所以他們樂意做這門親。事情已到九成九,忽然出了岔子。本家叔祖母用的一個寡婦老媽子熟悉這家子的事,不知怎麼教母親打聽著了。叫她來問,她的話遮遮掩掩的。到底問出來了,原來那小姑娘是抱來的,可是她一家很寵她,和親生的一樣。母親心冷了。過了兩年,聽說她已生了癆病,吸上鴉片煙了。母親說,幸虧當時沒有定下來。我已懂得一些事了,也這末想著。
光復那年,父親生傷寒病,請了許多醫生看。最後請著一位武先生,那便是我後來的岳父。有一天,常去請醫生的聽差回來說,醫生家有位小姐。父親既然病著,母親自然更該擔心我的事。一聽這話,便追問下去。聽差原只順口談天,也說不出個所以然。母親便在醫生來時,教人問他轎夫,那位小姐是不是他家的。轎夫說是的。母親便和父親商量,托舅舅問醫生的意思。那天我正在父親病榻旁,聽見他們的對話。舅舅問明了小姐還沒有人家,便說,像X翁這樣人家怎末樣?醫生說,很好呀。話到此為止,接著便是相親;還是母親那個親信的老媽子去。這回報告不壞,說就是腳大些。事情這樣定局,母親教轎夫回去說,讓小姐裹上點兒腳。妻嫁過來後,說相親的時候早躲開了,看見的是另一個人。至於轎夫捎的信兒,卻引起了一段小小風波。岳父對岳母說,早教你給她裹腳,你不信;瞧,人家怎末說來著!岳母說,偏偏不裹,看他家怎末樣!可是到底採取了折衷的辦法,直到妻嫁過來的時候。
{{right|1934年3月作。<br>原載1934年《女青年》第13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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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08:04:05Z
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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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阶级在意识形态上的斗爭,是长期的阶级斗爭,不是匆忙做一个政治结论就可以解决。彭真有意造谣,对许多人说,主席认为对吳晗的批判可以在两个月后做政治结论。又说,两个月后再谈政治问题。他的目的,就是要把文化领域的政治斗爭,纳入资产阶级经常宣扬的所谓“纯学术”讨论。很明显,这是反对突出无产阶级的政治,而要突出资产阶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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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古海岸遗址" /></noinclude>阶级在意识形态上的斗爭,是长期的阶级斗爭,不是匆忙做一个政治结论就可以解决。彭真有意造谣,对许多人说,主席认为对吳晗的批判可以在两个月后做政治结论。又说,两个月后再谈政治问题。他的目的,就是要把文化领域的政治斗爭,纳入资产阶级经常宣扬的所谓“纯学术”讨论。很明显,这是反对突出无产阶级的政治,而要突出资产阶级的政治。
{{gap}}(三)提纲特别强调所谓“放”,但是却用偷天換目的手法,根本歪曲了毛泽东同志一九五七年三月在党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所讲的放的方针,抹煞放的阶级内容。毛泽东同志正是在讲这个问题的时候指出,'''“我们同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还要进行长期的斗争。不了解这种情况,放弃思想斗争,那就是错误的。凡是错误'''<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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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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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的思想,凡是毒草,凡是牛鬼蛇神,都应该进行批判,决不能让它们自由泛滥。”又说,“放,就是放手让大家讲意见,使人们敢于说话,敢于批评,敢于争论”'''。这个提纲却把“放”同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反动立場的揭露对立起来。它的所谓“放”,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化,只许资产阶级放,不许无产阶级放,不许无产阶级反击资产阶级,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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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古海岸遗址" /></noinclude>'''的思想,凡是毒草,凡是牛鬼蛇神,都应该进行批判,决不能让它们自由泛滥。”又说,“放,就是放手让大家讲意见,使人们敢于说话,敢于批评,敢于争论”'''。这个提纲却把“放”同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反动立場的揭露对立起来。它的所谓“放”,是资产阶级的自由化,只许资产阶级放,不许无产阶级放,不许无产阶级反击资产阶级,是包庇吳晗这一类的反动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这个提纲的所谓“放”,是反毛泽东思想的,是适应资产阶级需要的。
{{gap}}(四)在我们开始反击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时候,提纲的作者们却提出,“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口号是资产阶级的口号。他们用这个口号保护资产阶级,反对无产阶级,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根本否认真理的阶级性。无<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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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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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同资产阶级以及一切剥削阶级的谬论的斗爭,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根本谈不上什么平等。'''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在各个文化领域的专政,无产阶级继续清除资产阶级钻在共产党内打着红旗反红旗的代表人物等等,在这些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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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古海岸遗址" /></noinclude>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同资产阶级以及一切剥削阶级的谬论的斗爭,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根本谈不上什么平等。'''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在上层建筑其中包括在各个文化领域的专政,无产阶级继续清除资产阶级钻在共产党内打着红旗反红旗的代表人物等等,在这些基本问题上,难道能够允许有什么平等吗?几十年以来的老的社会民主党和十几年以来的现代修正主义,从来就不允许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有什么平等。他们根本否认几千年的人类历史是阶级斗争史,根本否认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根本否认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革命和对资产阶级的专政。相反,他们是资产阶级、帝国主义的忠实走狗,'''<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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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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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同资产阶级、帝国主义一道,坚持资产阶级压迫、剥削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和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他们是一群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分子,他们同我们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丝毫谈不到什么平等。因此,我们对他们的斗争也只能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我们对他们的关系绝对不是什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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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古海岸遗址" /></noinclude>'''同资产阶级、帝国主义一道,坚持资产阶级压迫、剥削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和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他们是一群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分子,他们同我们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丝毫谈不到什么平等。因此,我们对他们的斗争也只能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我们对他们的关系绝对不是什么平等的关系,而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关系,即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独裁或专政的关系,而不能是什么别的关系,例如所谓平等关系、被剥削阶级同剥削阶级的和平共处关系、仁义道德关系等等。'''
{{gap}}(五)提纲说,“不仅要在政治上压倒对方,而且要在学术和业务的水准上真正大大地超过和压倒对方”。这种对学术不分<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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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海岸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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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阶级界限的思想,也是很错误的。无产阶级在学术上所掌握的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毛泽东思想的真理,早已大大地超过了和压倒了资产阶级。提纲的提法,表现了作者吹捧和抬高资产阶级的所谓“学术权威”,仇视和压制我们在学术界的一批代表无产阶级的、战斗的新生力量。 {{gap}}(六)'''毛主席经常说,不破不立。破,就是批判,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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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古海岸遗址" /></noinclude>阶级界限的思想,也是很错误的。无产阶级在学术上所掌握的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毛泽东思想的真理,早已大大地超过了和压倒了资产阶级。提纲的提法,表现了作者吹捧和抬高资产阶级的所谓“学术权威”,仇视和压制我们在学术界的一批代表无产阶级的、战斗的新生力量。
{{gap}}(六)'''毛主席经常说,不破不立。破,就是批判,就是革命。破,就要讲道理,讲道理就是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在破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斗爭中建立和不断发展起来的。但这个提纲却强调“沒有立,就不可能达到真正、彻底的破”。这实际上是对资产阶级的思想不准破,对无产阶级的思想不准立,是同毛主席的思想针<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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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1976〕1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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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人,爱好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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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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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南京|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34|m=8|d=12|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南京是值得留連的地方,雖然我只是來來去去,而且又都在夏天。也想誇說誇說,可惜知道的太少;現在所寫的,只是一個旅行人的印象罷了。 逛南京像逛古董鋪子,到處都有些時代侵蝕的遺痕。你可以摩挲,可以憑弔,可以悠然遐想;想到六朝的興廢,王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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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南京|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34|m=8|d=12|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
南京是值得留連的地方,雖然我只是來來去去,而且又都在夏天。也想誇說誇說,可惜知道的太少;現在所寫的,只是一個旅行人的印象罷了。
逛南京像逛古董鋪子,到處都有些時代侵蝕的遺痕。你可以摩挲,可以憑弔,可以悠然遐想;想到六朝的興廢,王謝的風流,秦淮的豔跡。這些也許只是老調子,不過經過自家一番體貼,便不同了。所以我勸你上雞鳴寺去,最好選一個微雨天或月夜。在朦朧裡,才醞釀著那一縷幽幽的古味。你坐在一排明窗的豁蒙樓上,吃一碗茶,看面前蒼然蜿蜒著的臺城。臺城外明淨荒寒的玄武湖就像大滌子的畫。豁蒙樓一排窗子安排得最有心思,讓你看的一點不多,一點不少。寺後有一口灌園的井,可不是那陳後主和張麗華躲在一堆兒的“胭脂井”。那口胭脂井不在路邊,得破費點工夫尋覓。井欄也不在井上;要看,得老遠地上明故宮遺址的古物保存所去。
從寺後的園地,揀著路上臺城;沒有垛子,真像平臺一樣。踏在茸茸的草上,說不出的靜。夏天白晝有成群的黑蝴蝶,在微風裡飛;這些黑蝴蝶上下旋轉地飛,遠看像一根粗的圓柱子。城上可以望南京的每一角。這時候若有個熟悉歷代形勢的人,給你指點,隋兵是從這角進來的,湘軍是從那角進來的,你可以想像異樣裝束的隊伍,打著異樣的旗幟,拿著異樣的武器,洶洶湧湧地進來,遠遠仿佛還有哭喊之聲。假如你記得一些金陵懷古的詩詞,趁這時候暗誦幾回,也可印證印證,許更能領略作者當日的情思。
從前可以從臺城爬出去,在玄武湖邊;若是月夜,兩三個人,兩三個零落的影子,歪歪斜斜地挪移下去,夠多好。現在可不成了,得出寺,下山,繞著大彎兒出城。七八年前,湖裡幾乎長滿了葦子,一味地荒寒,雖有好月光,也不大能照到水上;船又窄,又小,又漏,教人逛著愁著。這幾年大不同了,一出城,看見湖,就有煙水蒼茫之意;船也大多了,有籐椅子可以躺著。水中岸上都光光的;虧得湖裡有五個洲子點綴著,不然便一覽無餘了。這裡的水是白的,又有波瀾,儼然長江大河的氣勢,與西湖的靜綠不同,最宜於看月,一片空蒙,無邊無界。若在微醺之後,迎著小風,似睡非睡地躺在籐椅上,聽著船底汩汩的波響與不知何方來的簫聲,真會教你忘卻身在哪裡。五個洲子似乎都局促無可看,但長堤宛轉相通,卻值得走走。湖上的櫻桃最出名。據說櫻桃熟時,遊人在樹下現買,現摘,現吃,談著笑著,多熱鬧的。
清涼山在一個角落裡,似乎人跡不多。掃葉樓的安排與豁蒙樓相仿佛,但窗外的景象不同。這裡是滴綠的山環抱著,山下一片滴綠的樹;那綠色真是撲到人眉宇上來。若許我再用畫來比,這怕像王石谷的手筆了。在豁蒙樓上不容易坐得久,你至少要上臺城去看看。在掃葉樓上卻不想走;窗外的光景好像滿為這座樓而設,一上樓便什麼都有了。夏天去確有一股“清涼”味。這裡與豁蒙樓全有素面吃,又可口,又賤。
莫愁湖在華嚴庵裡。湖不大,又不能泛舟,夏天卻有荷花荷葉。臨湖一帶屋子,憑欄眺望,也頗有遠情。莫愁小像,在勝棋樓下,不知誰畫的,大約不很古吧;但臉子開得秀逸之至,衣褶也柔活之至,大有“揮袖淩虛翔”的意思;若讓我題,我將毫不躊躇地寫上“仙乎仙乎”四字。另有石刻的畫像,也在這裡,想來許是那一幅畫所從出;但生氣反而差得多。這裡雖也臨湖,因為屋子深,顯得陰暗些;可是古色古香,陰暗得好。詩文聯語當然多,只記得王湘綺的半聯云:“莫輕他北地胭脂,看艇子初來,江南兒女無顏色。”氣概很不錯。所謂勝棋樓,相傳是明太祖與徐達下棋,徐達勝了,太祖便賜給他這一所屋子。太祖那樣人,居然也會做出這種雅事來了。左手臨湖的小閣卻敞亮得多,也敞亮得好。有曾國藩畫像,忘記是誰橫題著“江天小閣坐人豪”一句。我喜歡這個題句,“江天”與“坐人豪”,景象闊大,使得這屋子更加開朗起來。
秦淮河我已另有記。但那文裡所說的情形,現在已大變了。從前讀《桃花扇》《板橋雜記》一類書,頗有滄桑之感;現在想到自己十多年前身歷的情形,怕也會有滄桑之感了。前年看見夫子廟前舊日的畫舫,那樣狼狽的樣子,又在老萬全酒棧看秦淮河水,差不多全黑了,加上巴掌大,透不出氣的所謂秦淮小公園,簡直有些厭惡,再別提做什麼夢了。貢院原也在秦淮河上,現在早拆得只剩一點兒了。民國五年父親帶我去看過,已經荒涼不堪,號舍裡草都長滿了。父親曾經辦過江南闈差,熟悉考場的情形,說來頭頭是道。他說考生入場時,都有送場的,人很多,門口鬧嚷嚷的。天不亮就點名,搜夾帶。大家都歸號。似乎直到晚上,頭場題才出來,寫在燈牌上,由號軍扛著在各號裡走。所謂“號”,就是一條狹長的胡同,兩旁排列著號舍,口兒上寫著什麼天字號,地字號等等的。每一號舍之大,恰好容一個人坐著;從前人說是像轎子,真不錯。幾天裡吃飯,睡覺,做文章,都在這轎子裡;坐的伏的各有一塊硬板,如是而已。官號稍好一些,是給達官貴人的子弟預備的,但得補褂朝珠地入場,那時是夏秋之交,天還熱,也夠受的。父親又說,鄉試時場外有兵巡邏,防備通關節。場內也豎起黑幡,叫鬼魂們有冤報冤,有仇報仇;我聽到這裡,有點毛骨悚然。現在貢院已變成碎石路;在路上走的人,怕很少想起這些事情的了吧?
明故宮只是一片瓦礫場,在斜陽裡看,只感到李太白《憶秦娥》的“西風殘照,漢家陵闕”二語的妙。午門還殘存著,遙遙直對洪武門的城樓,有萬千氣象。古物保存所便在這裡,可惜規模太小,陳列得也無甚次序。明孝陵道上的石人石馬,雖然殘缺零亂,還可見泱泱大風;享殿並不巍峨,只陵下的隧道,陰森襲人,夏天在裡面待著,涼風沁人肌骨。這陵大概是開國時草創的規模,所以簡樸得很;比起長陵,差得真太遠了。然而簡樸得好。
雨花臺的石子,人人皆知;但現在怕也撿不著什麼了。那地方毫無可看。記得劉後村的詩云:“昔年講師何處在,高臺猶以‘雨花’名。有時寶向泥尋得,一片山無草敢生。”我所感的至多也只如此。還有,前些年南京槍決囚人都在雨花臺下,所以洋車夫遇見別的車夫和他爭先時,常說,“忙什麼!趕雨花臺去!”這和從前北京車夫說“趕菜市口兒”一樣。現在時移勢異,這種話漸漸聽不見了。
燕子磯在長江裡看,一片絕壁,危亭翼然,的確驚心動魄。但到了上邊,逼窄污穢,毫無可以盤桓之處。燕山十二洞,去過三個。只三台洞層層折折,由幽入明,別有匠心,可是也年久失修了。
南京的新名勝,不用說,首推中山陵。中山陵全用青白兩色,以象徵青天白日,與帝王陵寢用紅牆黃瓦的不同。假如紅牆黃瓦有富貴氣,那青琉璃瓦的享堂,青琉璃瓦的碑亭卻有名貴氣。從陵門上享堂,白石臺階不知多少級,但爬得夠累的;然而你遠看,決想不到會有這麼多的臺階兒。這是設計的妙處。德國波慈達姆無愁宮前的石階,也同此妙。享堂進去也不小;可是遠處看,簡直小得可以,和那白石的飛階不相稱,一點兒壓不住,仿佛高個兒戴著小尖帽。近處山角裡一座陣亡將士紀念塔,粗粗的,矮矮的,正當著一個青青的小山峰,讓兩邊兒的山緊緊抱著,靜極,穩極。——譚墓沒去過,聽說頗有點丘壑。中央運動場也在中山陵近處,全仿外洋的樣子。全國運動會時,也不知有多少照相與描寫登在報上;現在是時髦的游泳的地方。
若要看舊書,可以上江蘇省立圖書館去。這在漢西門龍蟠里,也是一個角落裡。這原是江南圖書館,以丁丙的善本書室藏書為底子;詞曲的書特別多。此外中央大學圖書館近年來也頗有不少書。中央大學是個散步的好地方。寬大,乾淨,有樹木;黃昏時去兜一個或大或小的圈兒,最有意思。後面有個梅庵,是那會寫字的清道人的遺跡。這裡只是隨宜地用樹枝搭成的小小的屋子。庵前有一株六朝松,但據說實在是六朝檜;檜蔭遮住了小院子,真是不染一塵。
南京茶館裡幹絲很為人所稱道。但這些人必沒有到過鎮江,揚州,那兒的幹絲比南京細得多,又從來不那麼甜。我倒是覺得芝麻燒餅好,一種長圓的,剛出爐,既香,且酥,又白,大概各茶館都有。咸板鴨才是南京的名產,要熱吃,也是香得好;肉要肥要厚,才有咬嚼。但南京人都說鹽水鴨更好,大約取其嫩,其鮮;那是冷吃的,我可不知怎樣,老覺得不大得勁兒。
{{right|1934年8月12日作。<br>原載1934年10月1日《中學生》第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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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er|title=南京|author=朱自清|section=|times=|y=1934|m=8|d=12|previous=|next=|type=寫景遊記類散文|from=|notes=}}
南京是值得留連的地方,雖然我只是來來去去,而且又都在夏天。也想誇說誇說,可惜知道的太少;現在所寫的,只是一個旅行人的印象罷了。
逛南京像逛古董鋪子,到處都有些時代侵蝕的遺痕。你可以摩挲,可以憑弔,可以悠然遐想;想到六朝的興廢,王謝的風流,秦淮的豔跡。這些也許只是老調子,不過經過自家一番體貼,便不同了。所以我勸你上雞鳴寺去,最好選一個微雨天或月夜。在朦朧裡,才醞釀著那一縷幽幽的古味。你坐在一排明窗的豁蒙樓上,吃一碗茶,看面前蒼然蜿蜒著的臺城。臺城外明淨荒寒的玄武湖就像大滌子的畫。豁蒙樓一排窗子安排得最有心思,讓你看的一點不多,一點不少。寺後有一口灌園的井,可不是那陳後主和張麗華躲在一堆兒的“胭脂井”。那口胭脂井不在路邊,得破費點工夫尋覓。井欄也不在井上;要看,得老遠地上明故宮遺址的古物保存所去。
從寺後的園地,揀著路上臺城;沒有垛子,真像平臺一樣。踏在茸茸的草上,說不出的靜。夏天白晝有成群的黑蝴蝶,在微風裡飛;這些黑蝴蝶上下旋轉地飛,遠看像一根粗的圓柱子。城上可以望南京的每一角。這時候若有個熟悉歷代形勢的人,給你指點,隋兵是從這角進來的,湘軍是從那角進來的,你可以想像異樣裝束的隊伍,打著異樣的旗幟,拿著異樣的武器,洶洶湧湧地進來,遠遠仿佛還有哭喊之聲。假如你記得一些金陵懷古的詩詞,趁這時候暗誦幾回,也可印證印證,許更能領略作者當日的情思。
從前可以從臺城爬出去,在玄武湖邊;若是月夜,兩三個人,兩三個零落的影子,歪歪斜斜地挪移下去,夠多好。現在可不成了,得出寺,下山,繞著大彎兒出城。七八年前,湖裡幾乎長滿了葦子,一味地荒寒,雖有好月光,也不大能照到水上;船又窄,又小,又漏,教人逛著愁著。這幾年大不同了,一出城,看見湖,就有煙水蒼茫之意;船也大多了,有籐椅子可以躺著。水中岸上都光光的;虧得湖裡有五個洲子點綴著,不然便一覽無餘了。這裡的水是白的,又有波瀾,儼然長江大河的氣勢,與西湖的靜綠不同,最宜於看月,一片空蒙,無邊無界。若在微醺之後,迎著小風,似睡非睡地躺在籐椅上,聽著船底汩汩的波響與不知何方來的簫聲,真會教你忘卻身在哪裡。五個洲子似乎都局促無可看,但長堤宛轉相通,卻值得走走。湖上的櫻桃最出名。據說櫻桃熟時,遊人在樹下現買,現摘,現吃,談著笑著,多熱鬧的。
清涼山在一個角落裡,似乎人跡不多。掃葉樓的安排與豁蒙樓相仿佛,但窗外的景象不同。這裡是滴綠的山環抱著,山下一片滴綠的樹;那綠色真是撲到人眉宇上來。若許我再用畫來比,這怕像王石谷的手筆了。在豁蒙樓上不容易坐得久,你至少要上臺城去看看。在掃葉樓上卻不想走;窗外的光景好像滿為這座樓而設,一上樓便什麼都有了。夏天去確有一股“清涼”味。這裡與豁蒙樓全有素面吃,又可口,又賤。
莫愁湖在華嚴庵裡。湖不大,又不能泛舟,夏天卻有荷花荷葉。臨湖一帶屋子,憑欄眺望,也頗有遠情。莫愁小像,在勝棋樓下,不知誰畫的,大約不很古吧;但臉子開得秀逸之至,衣褶也柔活之至,大有“揮袖淩虛翔”的意思;若讓我題,我將毫不躊躇地寫上“仙乎仙乎”四字。另有石刻的畫像,也在這裡,想來許是那一幅畫所從出;但生氣反而差得多。這裡雖也臨湖,因為屋子深,顯得陰暗些;可是古色古香,陰暗得好。詩文聯語當然多,只記得王湘綺的半聯云:“莫輕他北地胭脂,看艇子初來,江南兒女無顏色。”氣概很不錯。所謂勝棋樓,相傳是明太祖與徐達下棋,徐達勝了,太祖便賜給他這一所屋子。太祖那樣人,居然也會做出這種雅事來了。左手臨湖的小閣卻敞亮得多,也敞亮得好。有曾國藩畫像,忘記是誰橫題著“江天小閣坐人豪”一句。我喜歡這個題句,“江天”與“坐人豪”,景象闊大,使得這屋子更加開朗起來。
秦淮河我已另有記。但那文裡所說的情形,現在已大變了。從前讀《桃花扇》《板橋雜記》一類書,頗有滄桑之感;現在想到自己十多年前身歷的情形,怕也會有滄桑之感了。前年看見夫子廟前舊日的畫舫,那樣狼狽的樣子,又在老萬全酒棧看秦淮河水,差不多全黑了,加上巴掌大,透不出氣的所謂秦淮小公園,簡直有些厭惡,再別提做什麼夢了。貢院原也在秦淮河上,現在早拆得只剩一點兒了。民國五年父親帶我去看過,已經荒涼不堪,號舍裡草都長滿了。父親曾經辦過江南闈差,熟悉考場的情形,說來頭頭是道。他說考生入場時,都有送場的,人很多,門口鬧嚷嚷的。天不亮就點名,搜夾帶。大家都歸號。似乎直到晚上,頭場題才出來,寫在燈牌上,由號軍扛著在各號裡走。所謂“號”,就是一條狹長的胡同,兩旁排列著號舍,口兒上寫著什麼天字號,地字號等等的。每一號舍之大,恰好容一個人坐著;從前人說是像轎子,真不錯。幾天裡吃飯,睡覺,做文章,都在這轎子裡;坐的伏的各有一塊硬板,如是而已。官號稍好一些,是給達官貴人的子弟預備的,但得補褂朝珠地入場,那時是夏秋之交,天還熱,也夠受的。父親又說,鄉試時場外有兵巡邏,防備通關節。場內也豎起黑幡,叫鬼魂們有冤報冤,有仇報仇;我聽到這裡,有點毛骨悚然。現在貢院已變成碎石路;在路上走的人,怕很少想起這些事情的了吧?
明故宮只是一片瓦礫場,在斜陽裡看,只感到李太白《憶秦娥》的“西風殘照,漢家陵闕”二語的妙。午門還殘存著,遙遙直對洪武門的城樓,有萬千氣象。古物保存所便在這裡,可惜規模太小,陳列得也無甚次序。明孝陵道上的石人石馬,雖然殘缺零亂,還可見泱泱大風;享殿並不巍峨,只陵下的隧道,陰森襲人,夏天在裡面待著,涼風沁人肌骨。這陵大概是開國時草創的規模,所以簡樸得很;比起長陵,差得真太遠了。然而簡樸得好。
雨花臺的石子,人人皆知;但現在怕也撿不著什麼了。那地方毫無可看。記得劉後村的詩云:“昔年講師何處在,高臺猶以‘雨花’名。有時寶向泥尋得,一片山無草敢生。”我所感的至多也只如此。還有,前些年南京槍決囚人都在雨花臺下,所以洋車夫遇見別的車夫和他爭先時,常說,“忙什麼!趕雨花臺去!”這和從前北京車夫說“趕菜市口兒”一樣。現在時移勢異,這種話漸漸聽不見了。
燕子磯在長江裡看,一片絕壁,危亭翼然,的確驚心動魄。但到了上邊,逼窄污穢,毫無可以盤桓之處。燕山十二洞,去過三個。只三台洞層層折折,由幽入明,別有匠心,可是也年久失修了。
南京的新名勝,不用說,首推中山陵。中山陵全用青白兩色,以象徵青天白日,與帝王陵寢用紅牆黃瓦的不同。假如紅牆黃瓦有富貴氣,那青琉璃瓦的享堂,青琉璃瓦的碑亭卻有名貴氣。從陵門上享堂,白石臺階不知多少級,但爬得夠累的;然而你遠看,決想不到會有這麼多的臺階兒。這是設計的妙處。德國波慈達姆無愁宮前的石階,也同此妙。享堂進去也不小;可是遠處看,簡直小得可以,和那白石的飛階不相稱,一點兒壓不住,仿佛高個兒戴著小尖帽。近處山角裡一座陣亡將士紀念塔,粗粗的,矮矮的,正當著一個青青的小山峰,讓兩邊兒的山緊緊抱著,靜極,穩極。——譚墓沒去過,聽說頗有點丘壑。中央運動場也在中山陵近處,全仿外洋的樣子。全國運動會時,也不知有多少照相與描寫登在報上;現在是時髦的游泳的地方。
若要看舊書,可以上江蘇省立圖書館去。這在漢西門龍蟠里,也是一個角落裡。這原是江南圖書館,以丁丙的善本書室藏書為底子;詞曲的書特別多。此外中央大學圖書館近年來也頗有不少書。中央大學是個散步的好地方。寬大,乾淨,有樹木;黃昏時去兜一個或大或小的圈兒,最有意思。後面有個梅庵,是那會寫字的清道人的遺跡。這裡只是隨宜地用樹枝搭成的小小的屋子。庵前有一株六朝松,但據說實在是六朝檜;檜蔭遮住了小院子,真是不染一塵。
南京茶館裡幹絲很為人所稱道。但這些人必沒有到過鎮江,揚州,那兒的幹絲比南京細得多,又從來不那麼甜。我倒是覺得芝麻燒餅好,一種長圓的,剛出爐,既香,且酥,又白,大概各茶館都有。咸板鴨才是南京的名產,要熱吃,也是香得好;肉要肥要厚,才有咬嚼。但南京人都說鹽水鴨更好,大約取其嫩,其鮮;那是冷吃的,我可不知怎樣,老覺得不大得勁兒。
{{right|1934年8月12日作。<br>原載1934年10月1日《中學生》第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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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柘寺戒壇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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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知道潭柘寺,戒壇寺。在商務印書館的《北平指南》上,見過潭柘的銅圖,小小的一塊,模模糊糊的,看了一點沒有想去的意思。後來不斷地聽人說起這兩座廟;有時候說路上不平靜,有時候說路上紅葉好。說紅葉好的勸我秋天去;但也有人勸我夏天去。有一回騎驢上八大處,趕驢的問逛過潭柘沒有,我說沒有。他說潭柘風景好,那兒滿是老道,他去過,離八大處七八十里地,坐轎騎驢都成。我不大喜歡老道的裝束,尤其是那滿蓄著的長頭髮,看上去囉裡囉唆,齷裡齷齪的。更不想騎驢走七八十里地,因為我知道驢子與我都受不了。真打動我的倒是“潭柘寺”這個名字。不懂不是?就是不懂的妙。躲懶的人念成“潭拓寺”,那更莫名其妙了。這怕是中國文法的花樣;要是來個歐化,說是“潭和柘的寺”,那就用不著咬嚼或吟味了。還有在一部詩話裡看見近人詠戒台松的七古,詩騰挪夭矯,想來松也如此。所以去。但是在夏秋之前的春天,而且是早春;北平的早春是沒有花的。
這才認真打聽去過的人。有的說住潭柘好,有的說住戒壇好。有的人說路太難走,走到了筋疲力盡,再沒興致玩兒;有人說走路有意思。又有人說,去時坐了轎子,半路上前後兩個轎夫吵起來,把轎子擱下,直說不抬了。於是心中暗自決定,不坐轎,也不走路;取中道,騎驢子。又按普通說法,總是潭柘寺在前,戒壇寺在後,想著戒壇寺一定遠些;於是決定住潭柘,因為一天回不來,必得住。門頭溝下車時,想著人多,怕雇不著許多驢,但是並不然——雇驢的時候,才知道戒壇寺便宜一半,那就是說近一半。這時候自己忽然逞起能來,要走路。走吧。
這一段路可夠瞧的。像是河床,怎麼也挑不出沒有石子的地方,腳底下老是絆來絆去的,教人心煩。又沒有樹木,甚至於沒有一根草。這一帶原是煤窯,拉煤的大車往來不絕,塵土裡飽和著煤屑,變成黯淡的深灰色,教人看了透不出氣來。走一點鐘光景。自己覺得已經有點辦不了,怕沒有走到便筋疲力盡;幸而山上下來一條驢,如獲至寶似地雇下,騎上去。這一天東風特別大。平常騎驢就不穩,風一大真是禍不單行。山上東西都有路,很窄,下面是斜坡;本來從西邊走,驢夫看風勢太猛,將驢拉上東路。就這麼著,有一回還幾乎讓風將驢吹倒;若走西邊,沒有準兒會驢我同歸哪。想起從前人畫風雪騎驢圖,極是雅事;大概那不是上潭柘寺去的。驢背上照例該有些詩意,但是我,下有驢子,上有帽子眼鏡,都要照管;又有迎風下淚的毛病,常要掏手巾擦乾。當其時真恨不得生出第三只手來才好。
東邊山峰漸起,風是過不來了;可是驢也騎不得了,說是坎兒多。坎兒可真多。這時候精神倒好起來了:崎嶇的路正可以練腰腳,處處要眼到心到腳到,不像平地上。人多更有點競賽的心理,總想走上最前頭去,再則這兒的山勢雖然說不上險,可是突兀,丑怪,巉刻的地方有的是。我們說這才有點兒山的意思;老像八大處那樣,真教人氣悶悶的。於是一直走到潭柘寺後門;這段坎兒路比風裡走過的長一半,小驢毫無用處,驢夫說:“咳,這不過給您做個伴兒!”
牆外先看見竹子,且不想進去。又密,又粗,雖然不夠綠。北平看竹子,真不易。又想到八大處了,大悲庵殿前那一溜兒,薄得可憐,細得也可憐,比起這兒,真是小巫見大巫了。進去過一道角門,門旁突然亭亭地矗立著兩竿粗竹子,在牆上緊緊地挨著;要用批文章的成語,這兩竿竹子足稱得起“天外飛來之筆”。
正殿屋角上兩座琉璃瓦的鴟吻,在臺階下看,值得徘徊一下。神話說殿基本是青龍潭,一夕風雨,頓成平地,湧出兩鴟吻。只可惜現在的兩座太新鮮,與神話的朦朧幽秘的境界不相稱。但是還值得看,為的是大得好,在太陽裡嫩黃得好,閃亮得好;那拴著的四條黃銅鏈子也映襯得好。寺裡殿很多,層層折折高上去,走起來已經不平凡,每殿大小又不一樣,塑像擺設也各出心裁。看完了,還覺得無窮無盡似的。正殿下延清閣是待客的地方,遠處群山像屏障似的。屋子結構甚巧,穿來穿去,不知有多少間,好像一所大宅子。可惜塵封不掃,我們住不著。話說回來,這種屋子原也不是預備給我們這麼多人擠著住的。寺門前一道深溝,上有石橋;那時沒有水,若是現在去,倚在橋上聽潺潺的水聲,倒也可以忘我忘世。過橋四株馬尾松,枝枝覆蓋,葉葉交通,另成一個境界。西邊小山上有個古觀音洞。洞無可看,但上去時在山坡上看潭柘的側面,宛如仇十洲的《仙山樓閣圖》;往下看是陡峭的溝岸,越顯得深深無極,潭柘簡直有海上蓬萊的意味了。寺以泉水著名,到處有石槽引水長流,倒也涓涓可愛。只是流觴亭雅得那樣俗,在石地上楞刻著蚯蚓般的槽;那樣流觴,怕只有孩子們願意幹。現在蘭亭的“流觴曲水”也和這兒的一鼻孔出氣,不過規模大些。晚上因為帶的鋪蓋薄,凍得睜著眼,卻聽了一夜的泉聲;心裡想要不凍著,這泉聲夠多清雅啊!寺裡並無一個老道,但那幾個和尚,滿身銅臭,滿眼勢利,教人老不能忘記,倒也麻煩的。
第二天清早,二十多人滿雇了牲口,向戒壇而去,頗有浩浩蕩蕩之勢。我的是一匹騾子,據說穩得多。這是第一回,高高興興騎上去。這一路要翻羅喉嶺。只是土山,可是道兒窄,又曲折,雖不高,老那麼凸凸凹凹的。許多處只容得一匹牲口過去。平心說,是險點兒。想起古來用兵,從間道襲敵人,許也是這種光景吧。
戒壇在半山上,山門是向東的。一進去就覺得平曠;南面只有一道低低的磚欄,下邊是一片平原,平原盡處才是山,與眾山遮罩的潭柘氣象便不同。進二門,更覺得空闊疏朗,仰看正殿前的平臺,仿佛汪洋千頃。這平臺東西很長,是戒壇最勝處,眼界最寬,教人想起“振衣千仞岡”的詩句。三株名松都在這裡。“臥龍松”與“抱塔松”同是偃僕的姿勢,身軀奇偉,鱗甲蒼然,有飛動之意。“九龍松”老干槎椏,如張牙舞爪一般。若在月光底下,森森然的松影當更有可看。此地最宜低徊流連,不是匆匆一覽所可領略。潭柘以層折勝,戒壇以開朗勝;但潭柘似乎更幽靜些。戒壇的和尚,春風滿面,卻遠勝於潭柘的;我們之中頗有悔不該在潭柘的。戒壇後山上也有個觀音洞。洞寬大而深,大家點了火把嚷嚷鬧鬧地下去;半里光景的洞滿是油煙,滿是聲音。洞裡有石虎,石龜,上天梯,海眼等等,無非是湊湊人的熱鬧而已。
還是騎騾子。回到長辛店的時候,兩條腿幾乎不是我的了。
{{right|1934年8月3日作。<br>原載1934年8月6日《清華暑期週刊》第9卷第3、4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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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卿(1906年5月31日—1978年8月3日),原名其荣,因长得高大而有罗长子之称,四川南充人,中国工农红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人之一,曾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解放军总参谋长等党、政、军要职,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原副国级领导人。
== 作品 ==
[[雷锋日记/学习雷锋——写给《中国青年》]]《雷锋日记》的代序,原载于《中国青年》1963年第5、6期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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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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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 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 ==弁言== 締約國 關懷人類之健康與福利, 確認麻醉品在醫藥上用以減輕痛苦仍屬不可或缺,故須妥為規定俾麻醉品得以供此用途, 確認麻醉品成癮於個人為害至烈,對人類在社會上及經濟上之危險亦巨, 深感同有預防及消除此項弊害之責任, 認為防止濫用麻醉品之措施須出於協調及普遍行動始克有效, 深知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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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
==弁言==
締約國
關懷人類之健康與福利,
確認麻醉品在醫藥上用以減輕痛苦仍屬不可或缺,故須妥為規定俾麻醉品得以供此用途,
確認麻醉品成癮於個人為害至烈,對人類在社會上及經濟上之危險亦巨,
深感同有預防及消除此項弊害之責任,
認為防止濫用麻醉品之措施須出於協調及普遍行動始克有效,
深知此項普遍行動端賴國際合作,遵照共同原則,本同一目標以赴,
承認聯合國在麻醉品管制方面之職權,並欲將各關係國際機關置於該組織體系之內,
意欲締結普遍均可接受之一項國際公約,以替代現行各項麻醉品條約,將麻醉品限於供醫藥及科學用途,並規定繼續不輟之國際合作及管制辦法藉以實現此等宗旨與目標,
爰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一、本公約內,除明指他種意義或按上下文義須作他種解釋者外概適用下列定義:
(a)稱“管制局”者,謂國際麻醉品管制局。
(b)稱“大麻”者,謂大麻植物開花結實之梢(與梢分離之種子及葉除外),其脂質未經提取者,不論其名稱為何。
(c)稱“大麻植物”者,謂大麻屬(genus cannabis)之任何植物。
(d)稱“大麻脂”者,謂自大麻植物取得之析離脂質,不論其為粗製抑經精煉者。
(e)稱“古柯樹”者,謂紅木屬(genus erythroxylon)之任何一種植物。
(f)稱“古柯葉”者,謂古柯樹之葉,但所含愛哥寧古柯鹼或任何其他愛哥寧生物鹼經全部去除之葉除外。
(g)稱“委員會”者,謂理事會所屬之麻醉品委員會。
(h)稱“理事會”者,謂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
(i)稱“種植”者,謂鴉片罌粟、古柯樹或大麻植物之種植。
(j)稱“麻醉品”者,謂附表壹及貳內之任何物質,不論其為天然產品或合成品。
(k)稱“大會”者,謂聯合國大會。
(l)稱“非法產銷”者,謂違反本公約之規定種植或販運麻醉品之行為。
(m)稱“輸入”及“輸出”者,謂各依其本義,將麻醉品自一國實際運至他國,或自一國之一領土運至同一國之另一領土。
(n)稱“製造”者,謂除生產以外一切可用以提取麻醉品之方法,包括精鍊以及將麻醉品改變為他種麻醉品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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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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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締約國
關懷人類之健康與福利,
確認麻醉品在醫藥上用以減輕痛苦仍屬不可或缺,故須妥為規定俾麻醉品得以供此用途,
確認麻醉品成癮於個人為害至烈,對人類在社會上及經濟上之危險亦巨,
深感同有預防及消除此項弊害之責任,
認為防止濫用麻醉品之措施須出於協調及普遍行動始克有效,
深知此項普遍行動端賴國際合作,遵照共同原則,本同一目標以赴,
承認聯合國在麻醉品管制方面之職權,並欲將各關係國際機關置於該組織體系之內,
意欲締結普遍均可接受之一項國際公約,以替代現行各項麻醉品條約,將麻醉品限於供醫藥及科學用途,並規定繼續不輟之國際合作及管制辦法藉以實現此等宗旨與目標,
爰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定義==
一、本公約內,除明指他種意義或按上下文義須作他種解釋者外概適用下列定義:
(a)稱“管制局”者,謂國際麻醉品管制局。
(b)稱“大麻”者,謂大麻植物開花結實之梢(與梢分離之種子及葉除外),其脂質未經提取者,不論其名稱為何。
(c)稱“大麻植物”者,謂大麻屬(genus cannabis)之任何植物。
(d)稱“大麻脂”者,謂自大麻植物取得之析離脂質,不論其為粗製抑經精煉者。
(e)稱“古柯樹”者,謂紅木屬(genus erythroxylon)之任何一種植物。
(f)稱“古柯葉”者,謂古柯樹之葉,但所含愛哥寧古柯鹼或任何其他愛哥寧生物鹼經全部去除之葉除外。
(g)稱“委員會”者,謂理事會所屬之麻醉品委員會。
(h)稱“理事會”者,謂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
(i)稱“種植”者,謂鴉片罌粟、古柯樹或大麻植物之種植。
(j)稱“麻醉品”者,謂附表壹及貳內之任何物質,不論其為天然產品或合成品。
(k)稱“大會”者,謂聯合國大會。
(l)稱“非法產銷”者,謂違反本公約之規定種植或販運麻醉品之行為。
(m)稱“輸入”及“輸出”者,謂各依其本義,將麻醉品自一國實際運至他國,或自一國之一領土運至同一國之另一領土。
(n)稱“製造”者,謂除生產以外一切可用以提取麻醉品之方法,包括精鍊以及將麻醉品改變為他種麻醉品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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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o)稱“藥用鴉片”者,謂鴉片經施以必要之調製以供醫藥之用者。 (p)稱“鴉片”者,謂鴉片罌粟之凝結汁。 (q)稱“鴉片罌粟”者,謂催眠性罌粟種(Papaver somniferum L.)植物。 (r)稱“罌粟草”者,謂鴉片罌粟收割後之所有各部分(罌粟子除外)。 (s)稱“製劑”者,謂含有麻醉品之固體或液體混合劑。 (t) 稱“生產”者,謂將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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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o)稱“藥用鴉片”者,謂鴉片經施以必要之調製以供醫藥之用者。
(p)稱“鴉片”者,謂鴉片罌粟之凝結汁。
(q)稱“鴉片罌粟”者,謂催眠性罌粟種(Papaver somniferum L.)植物。
(r)稱“罌粟草”者,謂鴉片罌粟收割後之所有各部分(罌粟子除外)。
(s)稱“製劑”者,謂含有麻醉品之固體或液體混合劑。
(t) 稱“生產”者,謂將鴉片、古柯葉、大麻及大麻脂自其所從出之植物析離。
(u)稱“附表壹”、“附表貳”、“附表叁”及“附表肆”者,謂依此編號附於本公約之麻醉品或製劑表及其後依第三條規定隨時修訂者。
(v)稱“秘書長”者,謂聯合國秘書長。
(w)稱“特別貯存品”者,謂一國或一領土之政府在該國或該領土內為供政府特別用途及應付特殊情勢所持有之麻醉品數量;“特別用途”一詞應按此意義解釋。
(x)稱“貯存品”者,謂一國或一領土內所持有以備下列用途之麻醉品數量:
(i)供該國或該領土內醫藥及科學上消費之用者;
(ii)供在該國或該領土內用以製造麻醉品及其他物質者;或
(iii)供輸出者;
但不包括該國或該領土內所存之下列麻醉品數量:
(iv)零售藥劑師或其他經核准之零售商所持有者,或各機關或合格人員為合法執行醫療或科學業務所持有者;或
(v)作為“特別貯存品”所持有者。
(y)稱“領土”者,謂一國之任何部分為適用第三十一條所規定之輸入證及輸出准許證制度起見經劃為一各別單位者。本定義不適用於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所稱之“領土”。
二、就適用本公約而言,麻醉品經供給任何人或企業作零售分配、充醫藥用途或科學研究後,即應視為業已“消費”,“消費”一詞應按此意義解釋。
==第二條 受管制之物質==
一、除限於對特定麻醉品適用之管制措施不論外,附表壹內之麻醉品應依本公約所規定適用於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尤應依第四條(c)款、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七條所訂定之措施辦理。
二、附表貳內之麻醉品應如附表壹內之麻醉品依同樣管制措施辦理,但第三十條第二項及第五項所訂定關於零售貿易之措施除外。
三、附表叁內製劑以外之製劑應如其所含之麻醉品依同樣管制措施辦理,但除關於此等麻醉品者外,無須另就此等製劑提送估計書(第十九條)及統計報告(第二十條),又第二十九條第二項(c)款及第三十條第一項(b)(ii)款之規定可不適用。
四、附表叁內之製劑應如含有附表貳內麻醉品之製劑依同樣管制措施辦理,但第三十一條第一項(b)款及第四項至第十五項之規定可不適用,又就估計書(第十九<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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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s}}</noinclude>(o)稱“藥用鴉片”者,謂鴉片經施以必要之調製以供醫藥之用者。
(p)稱“鴉片”者,謂鴉片罌粟之凝結汁。
(q)稱“鴉片罌粟”者,謂催眠性罌粟種(Papaver somniferum L.)植物。
(r)稱“罌粟草”者,謂鴉片罌粟收割後之所有各部分(罌粟子除外)。
(s)稱“製劑”者,謂含有麻醉品之固體或液體混合劑。
(t) 稱“生產”者,謂將鴉片、古柯葉、大麻及大麻脂自其所從出之植物析離。
(u)稱“附表壹”、“附表貳”、“附表叁”及“附表肆”者,謂依此編號附於本公約之麻醉品或製劑表及其後依第三條規定隨時修訂者。
(v)稱“秘書長”者,謂聯合國秘書長。
(w)稱“特別貯存品”者,謂一國或一領土之政府在該國或該領土內為供政府特別用途及應付特殊情勢所持有之麻醉品數量;“特別用途”一詞應按此意義解釋。
(x)稱“貯存品”者,謂一國或一領土內所持有以備下列用途之麻醉品數量:
(i)供該國或該領土內醫藥及科學上消費之用者;
(ii)供在該國或該領土內用以製造麻醉品及其他物質者;或
(iii)供輸出者;
但不包括該國或該領土內所存之下列麻醉品數量:
(iv)零售藥劑師或其他經核准之零售商所持有者,或各機關或合格人員為合法執行醫療或科學業務所持有者;或
(v)作為“特別貯存品”所持有者。
(y)稱“領土”者,謂一國之任何部分為適用第三十一條所規定之輸入證及輸出准許證制度起見經劃為一各別單位者。本定義不適用於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所稱之“領土”。
二、就適用本公約而言,麻醉品經供給任何人或企業作零售分配、充醫藥用途或科學研究後,即應視為業已“消費”,“消費”一詞應按此意義解釋。
==第二條 受管制之物質==
一、除限於對特定麻醉品適用之管制措施不論外,附表壹內之麻醉品應依本公約所規定適用於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尤應依第四條(c)款、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七條所訂定之措施辦理。
二、附表貳內之麻醉品應如附表壹內之麻醉品依同樣管制措施辦理,但第三十條第二項及第五項所訂定關於零售貿易之措施除外。
三、附表叁內製劑以外之製劑應如其所含之麻醉品依同樣管制措施辦理,但除關於此等麻醉品者外,無須另就此等製劑提送估計書(第十九條)及統計報告(第二十條),又第二十九條第二項(c)款及第三十條第一項(b)(ii)款之規定可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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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0:24:0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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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條)及統計報告(第二十條)而言,所須提送之情報應以製造此等製劑所用麻醉品之數量為限。 五、附表肆內之麻醉品應同時編入附表壹,並依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此外: (a)締約國應視此種編入表內之麻醉品所具有之特殊危險性質,採取其認為必要之任何特別管制措施; (b)締約國如鑒於其國內當時一般情況,認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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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條)及統計報告(第二十條)而言,所須提送之情報應以製造此等製劑所用麻醉品之數量為限。
五、附表肆內之麻醉品應同時編入附表壹,並依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此外:
(a)締約國應視此種編入表內之麻醉品所具有之特殊危險性質,採取其認為必要之任何特別管制措施;
(b)締約國如鑒於其國內當時一般情況,認為為保護公共衛生與福利計,以禁止任何此種麻醉品之生產、製造、輸出、輸入、貿易、持有或使用最為適宜時,應予禁止,但專供醫藥及科學研究所需之份量,包括供締約國直接監督管制下所作或受其直接監督管制之診療試驗之用者,不在此限。
六、除適用於附表壹內之一切麻醉品之管制措施外,鴉片應依照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古柯葉應依照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大麻應依照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七、鴉片罌粟、古柯樹、大麻植物、罌粟草及大麻葉應分別依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八條所訂定之管制措施辦理。
八、締約國應盡最大努力對本公約範圍以外而可用以非法製造麻醉品之物質,採取實際可行之監督措施。
九、締約國對於工業上通常所用之麻醉品,而非為醫藥或科學之用者,無須適用本公約之規定,但:
(a)締約國須以解除藥性之適當方法或以其他方法確保充此用途之麻醉品不致受濫用或產生惡果(第三條第三項)並須確保其中有害物質實際上無法收回;
(b)締約國須在其所提出之統計情報(第二十條)中載明充此用途之每種麻醉品之數量。
==第三條 管制範圍之變更==
一、締約國或世界衛生組織根據情報認為有修訂任一附表之必要時,應檢同其所根據之情報通知秘書長。
二、秘書長應將此項通知及其認為有關之情報轉達各締約國及委員會,遇通知係締約國所提出時,並轉達世界衛生組織。
三、遇通知所涉及之物質不在附表壹或附表貳之內時,
(i)各締約國應參酌所有情報考慮可否對該項物質暫時依照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
(ii)委員會在其未依本項第(iii)款規定作成決議之前,得決定各締約國對該項物質暫時依照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各締約國應即對有關物質暫時適用此等措施;
(iii)如世界衛生組織斷定該項物質與附表壹或附表貳內之麻醉品易受同樣濫用或易生同樣惡果,或可改製成為麻醉品時,應將此項斷定通知委員會;委員會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決議將該項物質加入附表壹或附表貳內。
四、如世界衛生組織斷定某項製劑由於其所含質料成分,不致受濫用,且不能產生惡果(第三項),並斷定其中麻醉品不易收回,則委員會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將該項製劑加入附表 叁內。
五、如世界衛生組織斷定附表壹內某項麻醉品特別易滋濫用及易生惡果(第三<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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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c}}</noinclude>條)及統計報告(第二十條)而言,所須提送之情報應以製造此等製劑所用麻醉品之數量為限。
五、附表肆內之麻醉品應同時編入附表壹,並依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此外:
(a)締約國應視此種編入表內之麻醉品所具有之特殊危險性質,採取其認為必要之任何特別管制措施;
(b)締約國如鑒於其國內當時一般情況,認為為保護公共衛生與福利計,以禁止任何此種麻醉品之生產、製造、輸出、輸入、貿易、持有或使用最為適宜時,應予禁止,但專供醫藥及科學研究所需之份量,包括供締約國直接監督管制下所作或受其直接監督管制之診療試驗之用者,不在此限。
六、除適用於附表壹內之一切麻醉品之管制措施外,鴉片應依照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古柯葉應依照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大麻應依照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七、鴉片罌粟、古柯樹、大麻植物、罌粟草及大麻葉應分別依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八條所訂定之管制措施辦理。
八、締約國應盡最大努力對本公約範圍以外而可用以非法製造麻醉品之物質,採取實際可行之監督措施。
九、締約國對於工業上通常所用之麻醉品,而非為醫藥或科學之用者,無須適用本公約之規定,但:
(a)締約國須以解除藥性之適當方法或以其他方法確保充此用途之麻醉品不致受濫用或產生惡果(第三條第三項)並須確保其中有害物質實際上無法收回;
(b)締約國須在其所提出之統計情報(第二十條)中載明充此用途之每種麻醉品之數量。
==第三條 管制範圍之變更==
一、締約國或世界衛生組織根據情報認為有修訂任一附表之必要時,應檢同其所根據之情報通知秘書長。
二、秘書長應將此項通知及其認為有關之情報轉達各締約國及委員會,遇通知係締約國所提出時,並轉達世界衛生組織。
三、遇通知所涉及之物質不在附表壹或附表貳之內時,
(i)各締約國應參酌所有情報考慮可否對該項物質暫時依照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
(ii)委員會在其未依本項第(iii)款規定作成決議之前,得決定各締約國對該項物質暫時依照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各締約國應即對有關物質暫時適用此等措施;
(iii)如世界衛生組織斷定該項物質與附表壹或附表貳內之麻醉品易受同樣濫用或易生同樣惡果,或可改製成為麻醉品時,應將此項斷定通知委員會;委員會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決議將該項物質加入附表壹或附表貳內。
四、如世界衛生組織斷定某項製劑由於其所含質料成分,不致受濫用,且不能產生惡果(第三項),並斷定其中麻醉品不易收回,則委員會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將該項製劑加入附表 叁內。
五、如世界衛生組織斷定附表壹內某項麻醉品特別易滋濫用及易生惡果(第三<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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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0:24:3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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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項),並斷定該項麻醉品在醫療上雖有重大優點、為附表肆內麻醉品以外之物質所無,但仍弊多於利時,則委員會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將該項麻醉品列入附表肆。 六、凡遇通知所涉及者為原在附表壹或附表貳內之麻醉品、或在附表叁內之製劑時,委員會除採取第五項所規定之措施外,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以下列方式修訂任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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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項),並斷定該項麻醉品在醫療上雖有重大優點、為附表肆內麻醉品以外之物質所無,但仍弊多於利時,則委員會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將該項麻醉品列入附表肆。
六、凡遇通知所涉及者為原在附表壹或附表貳內之麻醉品、或在附表叁內之製劑時,委員會除採取第五項所規定之措施外,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以下列方式修訂任一附表:
(a)將一項麻醉品自附表壹移至附表貳,或自附表貳移至附表壹;或
(b)將某一麻醉品或製劑自附表中刪去。
七、委員會依本條所作之任何決議應由秘書長通告聯合國所有各會員國、本公約締約國之非為會員國者、世界衛生組織及管制局。此項決議對於各締約國自其接獲通告之日起發生效力;締約國應即遵照本公約採取必要之行動。
八、(a) 委員會修訂任一附表之決議如經任何締約國於接獲此項決議通知之日起九十日內提請覆核,應由理事會覆核之。覆核之請求應連同其所根據之一切有關情報向秘書長提出;
(b)秘書長應將覆核申請書及有關情報之副本分送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及所有各締約國,請分別於九十日內提具意見。凡收到之意見概應提交理事會審議;
(c)理事會得確認變更或廢棄委員會之決議;理事會所作決定係屬確定。理事會之決定應備文通知聯合國所有各會員國、本公約締約國之非為會員國者、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及管制局;
(d)在覆核未決期間,委員會之原決議仍屬有效。
九、委員會依本條所作之決議不適用第七條所規定之覆核程序。
==第四條 一般義務==
各締約國應採取必要之立法及行政措施:
(a)在其本國領土內實施及執行本公約之規定;
(b)與其他國家合作實行本公約之規定;並
(c)除本公約另有規定外,麻醉品之生產、製造、輸出、輸入、分配、貿易、使用及持有,以專供醫藥及科學上之用途為限。
==第五條 國際管制機關==
締約國承認聯合國在國際麻醉品管制方面之職權,爰同意委託經濟暨社會理事會麻醉品委員會及國際麻醉品管制局執行本公約分別授予之職務。
==第六條 國際管制機關之經費==
委員會及管制局之經費由聯合國依大會決定之方式負擔之。非聯合國會員國之締約國應按大會隨時與各該締約國政府商洽後攤派之公平數額分擔此項經費。
==第七條 委員會決議及建議之覆核==
除依第三條所為之決議外,凡委員會依本公約規定所通過之決議或建議概須與委員會之其他決議或建議同受理事會或大會核准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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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0:59:1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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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c}}</noinclude>項),並斷定該項麻醉品在醫療上雖有重大優點、為附表肆內麻醉品以外之物質所無,但仍弊多於利時,則委員會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將該項麻醉品列入附表肆。
六、凡遇通知所涉及者為原在附表壹或附表貳內之麻醉品、或在附表叁內之製劑時,委員會除採取第五項所規定之措施外,得依照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以下列方式修訂任一附表:
(a)將一項麻醉品自附表壹移至附表貳,或自附表貳移至附表壹;或
(b)將某一麻醉品或製劑自附表中刪去。
七、委員會依本條所作之任何決議應由秘書長通告聯合國所有各會員國、本公約締約國之非為會員國者、世界衛生組織及管制局。此項決議對於各締約國自其接獲通告之日起發生效力;締約國應即遵照本公約採取必要之行動。
八、(a) 委員會修訂任一附表之決議如經任何締約國於接獲此項決議通知之日起九十日內提請覆核,應由理事會覆核之。覆核之請求應連同其所根據之一切有關情報向秘書長提出;
(b)秘書長應將覆核申請書及有關情報之副本分送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及所有各締約國,請分別於九十日內提具意見。凡收到之意見概應提交理事會審議;
(c)理事會得確認變更或廢棄委員會之決議;理事會所作決定係屬確定。理事會之決定應備文通知聯合國所有各會員國、本公約締約國之非為會員國者、委員會、世界衛生組織及管制局;
(d)在覆核未決期間,委員會之原決議仍屬有效。
九、委員會依本條所作之決議不適用第七條所規定之覆核程序。
==第四條 一般義務==
各締約國應採取必要之立法及行政措施:
(a)在其本國領土內實施及執行本公約之規定;
(b)與其他國家合作實行本公約之規定;並
(c)除本公約另有規定外,麻醉品之生產、製造、輸出、輸入、分配、貿易、使用及持有,以專供醫藥及科學上之用途為限。
==第五條 國際管制機關==
締約國承認聯合國在國際麻醉品管制方面之職權,爰同意委託經濟暨社會理事會麻醉品委員會及國際麻醉品管制局執行本公約分別授予之職務。
==第六條 國際管制機關之經費==
委員會及管制局之經費由聯合國依大會決定之方式負擔之。非聯合國會員國之締約國應按大會隨時與各該締約國政府商洽後攤派之公平數額分擔此項經費。
==第七條 委員會決議及建議之覆核==
除依第三條所為之決議外,凡委員會依本公約規定所通過之決議或建議概須與委員會之其他決議或建議同受理事會或大會核准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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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第八條 委員會之職掌== 委員會有權審議所有與本公約宗旨有關之事項,尤其下列事項: (a)依第三條規定修訂各附表; (b)請管制局注意任何與該局職掌可能有關之事項; (c)提出實行本公約宗旨與規定之建議,包括科學研究方案、及科學或技術性情報之交換; (d)請非締約國之國家注意委員會依據本公約所通過之決議及建議,以期各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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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委員會之職掌==
委員會有權審議所有與本公約宗旨有關之事項,尤其下列事項:
(a)依第三條規定修訂各附表;
(b)請管制局注意任何與該局職掌可能有關之事項;
(c)提出實行本公約宗旨與規定之建議,包括科學研究方案、及科學或技術性情報之交換;
(d)請非締約國之國家注意委員會依據本公約所通過之決議及建議,以期各該國家依照各該決議及建議考慮採取行動。
==第九條 管制局之組織==
一、管制局置委員十一人,由理事會依下列規定選舉之:
(a)就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之至少五人之名單中選出具有醫學藥理學或藥學經驗之委員三人;
(b)就聯合國會員國及非聯合國會員國之締約國所提出之名單中選出委員八人。
二、管制局委員應為才能勝任公正無私、可獲各方信任之人士,在其任期內不得擔任或從事足以妨礙公正執行職務之任何職位或活動。理事會應洽商管制局採取一切必要辦法以確保管制局執行其職掌時,在技術上完全獨立。
三、理事會應顧及公平地域分配原則,注重以公平比例遴選明瞭生產國、製造國與消費國之麻醉品情況且與此等國家有關之人士充任管制局委員。
==第十條 管制局委員之任期及報酬==
一、管制局委員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管制局各委員之任期於其後任有權出席之該局首次會議即將舉行時終止。
三、管制局委員未出席會議連續三屆者,視為業已辭職。
四、理事會得根據管制局之建議,將管制局委員已不復具有第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必備條件者,予以罷免。此項建議應以管制局委員八人之可決為之。
五、管制局委員在任期內出缺時,理事會應儘速依第九條所可適用之規定另選委員補足未滿之任期。
六、管制局委員應領適當報酬,其數額由大會定之。
==第十一條 管制局議事規則==
一、管制局應自行選舉主席及其認為必要之其他職員,並自行制定議事規則。
二、管制局應常舉行其認為妥善執行職務所需之會議,但每一曆年內應至少舉行兩屆會。
三、管制局會議以委員七人之出席為法定人數。
==第十二條 估計制度之管理==
一、管制局應對第十九條所規定之估計書,訂定其提送之日期及方式,並制訂其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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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委員會之職掌==
委員會有權審議所有與本公約宗旨有關之事項,尤其下列事項:
(a)依第三條規定修訂各附表;
(b)請管制局注意任何與該局職掌可能有關之事項;
(c)提出實行本公約宗旨與規定之建議,包括科學研究方案、及科學或技術性情報之交換;
(d)請非締約國之國家注意委員會依據本公約所通過之決議及建議,以期各該國家依照各該決議及建議考慮採取行動。
==第九條 管制局之組織==
一、管制局置委員十一人,由理事會依下列規定選舉之:
(a)就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之至少五人之名單中選出具有醫學藥理學或藥學經驗之委員三人;
(b)就聯合國會員國及非聯合國會員國之締約國所提出之名單中選出委員八人。
二、管制局委員應為才能勝任公正無私、可獲各方信任之人士,在其任期內不得擔任或從事足以妨礙公正執行職務之任何職位或活動。理事會應洽商管制局採取一切必要辦法以確保管制局執行其職掌時,在技術上完全獨立。
三、理事會應顧及公平地域分配原則,注重以公平比例遴選明瞭生產國、製造國與消費國之麻醉品情況且與此等國家有關之人士充任管制局委員。
==第十條 管制局委員之任期及報酬==
一、管制局委員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二、管制局各委員之任期於其後任有權出席之該局首次會議即將舉行時終止。
三、管制局委員未出席會議連續三屆者,視為業已辭職。
四、理事會得根據管制局之建議,將管制局委員已不復具有第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必備條件者,予以罷免。此項建議應以管制局委員八人之可決為之。
五、管制局委員在任期內出缺時,理事會應儘速依第九條所可適用之規定另選委員補足未滿之任期。
六、管制局委員應領適當報酬,其數額由大會定之。
==第十一條 管制局議事規則==
一、管制局應自行選舉主席及其認為必要之其他職員,並自行制定議事規則。
二、管制局應常舉行其認為妥善執行職務所需之會議,但每一曆年內應至少舉行兩屆會。
三、管制局會議以委員七人之出席為法定人數。
==第十二條 估計制度之管理==
一、管制局應對第十九條所規定之估計書,訂定其提送之日期及方式,並制訂其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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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二、管制局應就本公約所不適用之國家及領土,請關係政府依本公約規定提送估計書。 三、如任何國家未於規定日期提送關於其任何領土之估計書;管制局應儘可能代為編訂。管制局編訂此項估計書時,應於實際可行之範圍內與關係政府合作為之。 四、管制局應審查估計書暨補充估計書,並得對任何已有估計書提出之國家或領土,除關涉特別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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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二、管制局應就本公約所不適用之國家及領土,請關係政府依本公約規定提送估計書。
三、如任何國家未於規定日期提送關於其任何領土之估計書;管制局應儘可能代為編訂。管制局編訂此項估計書時,應於實際可行之範圍內與關係政府合作為之。
四、管制局應審查估計書暨補充估計書,並得對任何已有估計書提出之國家或領土,除關涉特別用途需要之情報外,要求提出該局認為必需之情報,俾使估計書臻於完備或解釋其中任何一點。
五、管制局應儘速核定估計書暨補充估計書或於徵得關係政府同意時得修正此項估計書。
六、除第十五條所稱之報告書外,管制局應按照其所定時期但至少按年一次就估計書發表其認為足以便利本公約之實行之情報。
==第十三條 統計報告制度之管理==
一、管制局應對第二十條所規定之統計報告訂定其提送之方式及格式,並制訂其表冊。
二、管制局應審查統計報告以斷定締約國或任何其他國家是否遵守本公約之規定。
三、管制局得要求提出其認為必需之補充情報,俾使統計報告臻於完備或解釋統計報告所載之情報。
四、關於特別用途所需麻醉品之統計情報,管制局無權提出疑問或表示意見。
==第十四條 確保執行本公約規定之管制局措施==
一、(a) 管制局於審查各國政府依本公約規定向該局提出之情報或聯合國各機關所送達關於此等規定範圍內所發生問題之情報後,如有理由認為某一國家或領土未曾施行本公約之規定,致本公約宗旨大受妨害時,該局有權請該國家或領土之政府提出解釋。管制局除有權提請締約國、理事會及委員會注意本項 (c) 款所稱情事外,該局對於其依本款向政府索取情報或解釋之請求,應守秘密。
(b)管制局在依本項(a)款採取行動後,如認為確有必要時,得促請關係政府採取在實際情況下為執行本公約規定所認為必要之補救辦法。
(c)如管制局斷定關係政府雖經依本項(a)款請其解釋而未曾提出使其滿意之解釋,或雖經依本項(b)款請其採取補救辦法而未曾照辦時,則該局得將此情事提請締約國、理事會及委員會注意。
二、管制局於依照本條第一項(c)款提請締約國、理事會及委員會注意某一情事時,如認為此舉確係必要,得建議締約國停止自關係國家或領土輸入麻醉品或停止向該國或領土輸出麻醉品,或兩者均予停止,停止期限或予明定,或至管制局對該國或該領土內之情況認為滿意時為止。關係國家得將此事提出於理事會。
三、管制局應有權就其依本條規定所處理之任何情事,發表報告書,送致理事會,由理事會轉致所有各締約國。如管制局在此報告書中公布其依本條所為之決議或有關該項決議之任何情報,則遇關係政府請求時,並應在報告書中將該政府之意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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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s}}</noinclude>二、管制局應就本公約所不適用之國家及領土,請關係政府依本公約規定提送估計書。
三、如任何國家未於規定日期提送關於其任何領土之估計書;管制局應儘可能代為編訂。管制局編訂此項估計書時,應於實際可行之範圍內與關係政府合作為之。
四、管制局應審查估計書暨補充估計書,並得對任何已有估計書提出之國家或領土,除關涉特別用途需要之情報外,要求提出該局認為必需之情報,俾使估計書臻於完備或解釋其中任何一點。
五、管制局應儘速核定估計書暨補充估計書或於徵得關係政府同意時得修正此項估計書。
六、除第十五條所稱之報告書外,管制局應按照其所定時期但至少按年一次就估計書發表其認為足以便利本公約之實行之情報。
==第十三條 統計報告制度之管理==
一、管制局應對第二十條所規定之統計報告訂定其提送之方式及格式,並制訂其表冊。
二、管制局應審查統計報告以斷定締約國或任何其他國家是否遵守本公約之規定。
三、管制局得要求提出其認為必需之補充情報,俾使統計報告臻於完備或解釋統計報告所載之情報。
四、關於特別用途所需麻醉品之統計情報,管制局無權提出疑問或表示意見。
==第十四條 確保執行本公約規定之管制局措施==
一、(a) 管制局於審查各國政府依本公約規定向該局提出之情報或聯合國各機關所送達關於此等規定範圍內所發生問題之情報後,如有理由認為某一國家或領土未曾施行本公約之規定,致本公約宗旨大受妨害時,該局有權請該國家或領土之政府提出解釋。管制局除有權提請締約國、理事會及委員會注意本項 (c) 款所稱情事外,該局對於其依本款向政府索取情報或解釋之請求,應守秘密。
(b)管制局在依本項(a)款採取行動後,如認為確有必要時,得促請關係政府採取在實際情況下為執行本公約規定所認為必要之補救辦法。
(c)如管制局斷定關係政府雖經依本項(a)款請其解釋而未曾提出使其滿意之解釋,或雖經依本項(b)款請其採取補救辦法而未曾照辦時,則該局得將此情事提請締約國、理事會及委員會注意。
二、管制局於依照本條第一項(c)款提請締約國、理事會及委員會注意某一情事時,如認為此舉確係必要,得建議締約國停止自關係國家或領土輸入麻醉品或停止向該國或領土輸出麻醉品,或兩者均予停止,停止期限或予明定,或至管制局對該國或該領土內之情況認為滿意時為止。關係國家得將此事提出於理事會。
三、管制局應有權就其依本條規定所處理之任何情事,發表報告書,送致理事會,由理事會轉致所有各締約國。如管制局在此報告書中公布其依本條所為之決議或有關該項決議之任何情報,則遇關係政府請求時,並應在報告書中將該政府之意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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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四、管制局依本條所公布之決議倘係未經一致同意,則少數方面之意見應予敘明。 五、任何國家對管制局會議依本條所議之問題直接關心者,應被邀派代表列席該會議。 六、管制局依本條所作決議應以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多數同意為之。 ==第十五條 管制局之報告書== 一、管制局應編製常年工作報告書及其認為必要之補充報告書,其中並應分析該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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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四、管制局依本條所公布之決議倘係未經一致同意,則少數方面之意見應予敘明。
五、任何國家對管制局會議依本條所議之問題直接關心者,應被邀派代表列席該會議。
六、管制局依本條所作決議應以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多數同意為之。
==第十五條 管制局之報告書==
一、管制局應編製常年工作報告書及其認為必要之補充報告書,其中並應分析該局所有之估計及統計情報,如遇適當情形,並應敘述各國政府所提出或經要求而提出之解釋,並附具管制局所欲申述之意見及建議。此項報告書應經由委員會提交理事會,委員會得提出其認為適當之評論。
二、前項報告書應由秘書長分送各締約國然後予以公布。締約國應准報告書之散布而不加限制。
==第十六條 秘書處==
委員會及管制局之秘書處各項服務應由秘書長提供之。
==第十七條 特別管理機關==
各締約國應設有特別管理機關,負責施行本公約之規定。
==第十八條 締約國向秘書長提送之情報==
一、各締約國應向秘書長提送委員會所要求為執行職務所需之情報,尤其下列各項情報:
(a)本公約在該國各領土內實施情形之常年報告;
(b)為實施本公約隨時頒佈之各項法律規章全文;
(c)委員會所決定有關非法產銷案件之詳情,包括每次查獲之非法產銷案件之詳情,由於其對非法產銷之麻醉品來源提供線索或因其所牽涉之數量或非法產銷人所用之方法而可認係案情重大者;
(d)有權頒發輸出及輸入准許證或證書之政府機關之名稱與地址。
二、締約國應依委員會之請求按其所定之方式及日期並使用其所定之表冊提送上述各項所稱之情報。
==第十九條 麻醉品需要量之估計==
一、各締約國應每年就其每一領土,按照管制局所定之方式及格式,在管制局供給之表冊上填具關於下列事項之估計,提送管制局:
(a)麻醉品供醫藥及科學用途之消費數量;
(b)麻醉品用以製造其他麻醉品、附表叁內之製劑、及本公約規定範圍以外物質之數量;
(c)麻醉品於估計所涉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貯存量;
(d)為增補特別貯存品所需之麻醉品之數量。
二、關於每一領土及每項麻醉品之估計總數,除應依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予以減除外應為本條第一項(a)、(b)及(d)款所指數量之總和,另加為使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有之貯存量達到第一項(c)款所規定之估計數額所需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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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s}}</noinclude>四、管制局依本條所公布之決議倘係未經一致同意,則少數方面之意見應予敘明。
五、任何國家對管制局會議依本條所議之問題直接關心者,應被邀派代表列席該會議。
六、管制局依本條所作決議應以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多數同意為之。
==第十五條 管制局之報告書==
一、管制局應編製常年工作報告書及其認為必要之補充報告書,其中並應分析該局所有之估計及統計情報,如遇適當情形,並應敘述各國政府所提出或經要求而提出之解釋,並附具管制局所欲申述之意見及建議。此項報告書應經由委員會提交理事會,委員會得提出其認為適當之評論。
二、前項報告書應由秘書長分送各締約國然後予以公布。締約國應准報告書之散布而不加限制。
==第十六條 秘書處==
委員會及管制局之秘書處各項服務應由秘書長提供之。
==第十七條 特別管理機關==
各締約國應設有特別管理機關,負責施行本公約之規定。
==第十八條 締約國向秘書長提送之情報==
一、各締約國應向秘書長提送委員會所要求為執行職務所需之情報,尤其下列各項情報:
(a)本公約在該國各領土內實施情形之常年報告;
(b)為實施本公約隨時頒佈之各項法律規章全文;
(c)委員會所決定有關非法產銷案件之詳情,包括每次查獲之非法產銷案件之詳情,由於其對非法產銷之麻醉品來源提供線索或因其所牽涉之數量或非法產銷人所用之方法而可認係案情重大者;
(d)有權頒發輸出及輸入准許證或證書之政府機關之名稱與地址。
二、締約國應依委員會之請求按其所定之方式及日期並使用其所定之表冊提送上述各項所稱之情報。
==第十九條 麻醉品需要量之估計==
一、各締約國應每年就其每一領土,按照管制局所定之方式及格式,在管制局供給之表冊上填具關於下列事項之估計,提送管制局:
(a)麻醉品供醫藥及科學用途之消費數量;
(b)麻醉品用以製造其他麻醉品、附表叁內之製劑、及本公約規定範圍以外物質之數量;
(c)麻醉品於估計所涉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貯存量;
(d)為增補特別貯存品所需之麻醉品之數量。
二、關於每一領土及每項麻醉品之估計總數,除應依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予以減除外應為本條第一項(a)、(b)及(d)款所指數量之總和,另加為使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有之貯存量達到第一項(c)款所規定之估計數額所需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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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三、任何國家得於同一年內提出補充估計書,並說明所以須作補充估計之緣由。 四、各締約國應將其用以確定估計書所示數量之方法及此種方法之任何變更,通知管制局。 五、估計數量除依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減除外,不得超出。 ==第二十條 向管制局提送之統計報告== 一、各締約國應就其每一領土,按照管制局所定之方式及格式,在管制局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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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三、任何國家得於同一年內提出補充估計書,並說明所以須作補充估計之緣由。
四、各締約國應將其用以確定估計書所示數量之方法及此種方法之任何變更,通知管制局。
五、估計數量除依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減除外,不得超出。
==第二十條 向管制局提送之統計報告==
一、各締約國應就其每一領土,按照管制局所定之方式及格式,在管制局供給之表冊上填具關於下列事項之統計報告,提送管制局:
(a)麻醉品生產或製造情形;
(b)麻醉品用以製造其他麻醉品、附表叁內之製劑及本公約規定範圍以外物質之情形;以及罌粟草用以製造麻醉品之情形;
(c)麻醉品消費情形;
(d)麻醉品及罌粟草之輸入及輸出情形;
(e)麻醉品之緝獲及處置情形;
(f)麻醉品於統計報告所涉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貯存量。
二、(a)第一項所稱事項之統計報告,除關涉(d)款者外,應按年編製,至遲應於報告所涉年度之下一年六月三十日提送管制局。
(b)第一項(d)款所稱事項之統計報告應按季編製,於報告所涉一季終了後一個月內提送管制局。
三、除本條第一項所稱之事項外,各締約國亦得在可能範圍內將關於其每一領土內生產鴉片耕地面積(以公頃計)之情報,提送管制局。
四、各締約國無須提送特別貯存品之統計報告,但應就為特別用途輸入其本國或領土、或在其本國或領土內取得之麻醉品,以及自特別貯存品內撥供平民需要之麻醉品數量,單獨提出統計報告。
==第二十一條 製造及輸入之限制==
一、任何國家或領土在任何年度內製造及輸入每項麻醉品之全部數量不得超出下列數量之總和:
(a)在有關估計之限額內,供醫藥及科學用途消費之數量;
(b)在有關估計之限額內,供製造其他麻醉品附表叁內之製劑及本公約規定範圍以外物質所用之數量;
(c)輸出數量;
(d)為將貯存品增至有關估計所定之數額而添入之數量;
(e)在有關估計之限額內,為特別用途取得之數量。
二、凡經緝獲並發放供合法用途之數量以及自特別貯存品中撥供平民需要之數量,應自第一項所指數量之總和中減除。
三、如管制局查明某一年度內製造及輸入之數量超出本條第一項所指數量之總和減去依第二項應減數額後之差數,則所有如此確定而在年終尚剩有之超額,應在下一年度內自製造或輸入數量中並自第十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估計總數中減除。
四、(a) 如輸入或輸出統計報告(第二十條)顯示,輸出至某一國家或領土之數量<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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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s}}</noinclude>三、任何國家得於同一年內提出補充估計書,並說明所以須作補充估計之緣由。
四、各締約國應將其用以確定估計書所示數量之方法及此種方法之任何變更,通知管制局。
五、估計數量除依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減除外,不得超出。
==第二十條 向管制局提送之統計報告==
一、各締約國應就其每一領土,按照管制局所定之方式及格式,在管制局供給之表冊上填具關於下列事項之統計報告,提送管制局:
(a)麻醉品生產或製造情形;
(b)麻醉品用以製造其他麻醉品、附表叁內之製劑及本公約規定範圍以外物質之情形;以及罌粟草用以製造麻醉品之情形;
(c)麻醉品消費情形;
(d)麻醉品及罌粟草之輸入及輸出情形;
(e)麻醉品之緝獲及處置情形;
(f)麻醉品於統計報告所涉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貯存量。
二、(a)第一項所稱事項之統計報告,除關涉(d)款者外,應按年編製,至遲應於報告所涉年度之下一年六月三十日提送管制局。
(b)第一項(d)款所稱事項之統計報告應按季編製,於報告所涉一季終了後一個月內提送管制局。
三、除本條第一項所稱之事項外,各締約國亦得在可能範圍內將關於其每一領土內生產鴉片耕地面積(以公頃計)之情報,提送管制局。
四、各締約國無須提送特別貯存品之統計報告,但應就為特別用途輸入其本國或領土、或在其本國或領土內取得之麻醉品,以及自特別貯存品內撥供平民需要之麻醉品數量,單獨提出統計報告。
==第二十一條 製造及輸入之限制==
一、任何國家或領土在任何年度內製造及輸入每項麻醉品之全部數量不得超出下列數量之總和:
(a)在有關估計之限額內,供醫藥及科學用途消費之數量;
(b)在有關估計之限額內,供製造其他麻醉品附表叁內之製劑及本公約規定範圍以外物質所用之數量;
(c)輸出數量;
(d)為將貯存品增至有關估計所定之數額而添入之數量;
(e)在有關估計之限額內,為特別用途取得之數量。
二、凡經緝獲並發放供合法用途之數量以及自特別貯存品中撥供平民需要之數量,應自第一項所指數量之總和中減除。
三、如管制局查明某一年度內製造及輸入之數量超出本條第一項所指數量之總和減去依第二項應減數額後之差數,則所有如此確定而在年終尚剩有之超額,應在下一年度內自製造或輸入數量中並自第十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估計總數中減除。
四、(a) 如輸入或輸出統計報告(第二十條)顯示,輸出至某一國家或領土之數量<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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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超出第十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該國家或領土估計總數加上據報業經輸出之數量、減去依本條第三項所確定之超額以後所得之數時,管制局得將此事通知該局認為應行通知之各國; (b)締約國接此通知後,即不得再在該年度內准許有關麻醉品輸出至該國家或領土,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i)如該國家或領土就其超額輸入數量及額外需要數量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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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超出第十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該國家或領土估計總數加上據報業經輸出之數量、減去依本條第三項所確定之超額以後所得之數時,管制局得將此事通知該局認為應行通知之各國;
(b)締約國接此通知後,即不得再在該年度內准許有關麻醉品輸出至該國家或領土,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i)如該國家或領土就其超額輸入數量及額外需要數量提送補充估計書者;或
(ii)情形特殊,輸出國政府認為輸出為治療病人所必需者。
==第二十二條 適用於種植之特別規定==
倘締約國認為在其本國或所屬領土當前一般情況下,禁止種植鴉片罌粟、古柯樹或大麻植物為保護公共衛生與福利及防止麻醉品流於非法產銷之最適當辦法時,關係締約國應禁止種植。
==第二十三條 國家鴉片機關==
一、凡准許為生產鴉片而種植鴉片罌粟之締約國如尚未設立政府機關,應設立並維持一個或數個政府機關 (本條以下各項簡稱該機關),以執行本條所規定之職務。
二、各該締約國對於供生產鴉片之鴉片罌粟之種植及對於鴉片,應適用下列規定:
(a)該機關應指定准予為生產鴉片之目的種植鴉片罌粟之區域及田地。
(b)惟有經該機關特許之種植者始得從事此種種植。
(c)每一特許證應載明准許種植之土地面積。
(d)凡種植鴉片罌粟者必須將其鴉片收成全部繳與該機關。該機關應儘速收購並實際取有此項收成,至遲不得遲於收獲完畢後四個月。
(e)該機關應專有輸入輸出及批發購售鴉片之權,並除鴉片生物鹼、藥用鴉片或鴉片製劑之製造人所持有之貯存品外,應專有保持鴉片貯存品之權。締約國無須將此項專有權利推廣及於藥用鴉片及鴉片製劑。
三、倘為關係締約國憲法所許可,第二項所稱之政府職務應由單一政府機關執行之。
==第二十四條 國際貿易上鴉片生產之限制==
一、(a) 任何締約國如擬開始從事鴉片之生產或增加現有之產量應依照管制局所公布之鴉片估計,顧及當時全世界之鴉片需要量,俾該締約國之鴉片生產不致造成全世界鴉片產量過多之結果。
(b)締約國如認為在其領土內生產鴉片或增加現有產量可能使鴉片流於非法產銷,則對於此項生產或增產應不予准許。
二、(a) 除依照第一項規定外,凡締約國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其生產鴉片非供輸出者,如欲將其所產鴉片以每年不逾五噸之數量輸出時,應檢具關於下列各節之情報通知管制局:
(i)依本公約規定對於生產及輸出之鴉片所行之管制辦法;及
(ii)該國擬將此項鴉片輸出至另一國或數國之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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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c}}</noinclude>超出第十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該國家或領土估計總數加上據報業經輸出之數量、減去依本條第三項所確定之超額以後所得之數時,管制局得將此事通知該局認為應行通知之各國;
(b)締約國接此通知後,即不得再在該年度內准許有關麻醉品輸出至該國家或領土,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i)如該國家或領土就其超額輸入數量及額外需要數量提送補充估計書者;或
(ii)情形特殊,輸出國政府認為輸出為治療病人所必需者。
==第二十二條 適用於種植之特別規定==
倘締約國認為在其本國或所屬領土當前一般情況下,禁止種植鴉片罌粟、古柯樹或大麻植物為保護公共衛生與福利及防止麻醉品流於非法產銷之最適當辦法時,關係締約國應禁止種植。
==第二十三條 國家鴉片機關==
一、凡准許為生產鴉片而種植鴉片罌粟之締約國如尚未設立政府機關,應設立並維持一個或數個政府機關 (本條以下各項簡稱該機關),以執行本條所規定之職務。
二、各該締約國對於供生產鴉片之鴉片罌粟之種植及對於鴉片,應適用下列規定:
(a)該機關應指定准予為生產鴉片之目的種植鴉片罌粟之區域及田地。
(b)惟有經該機關特許之種植者始得從事此種種植。
(c)每一特許證應載明准許種植之土地面積。
(d)凡種植鴉片罌粟者必須將其鴉片收成全部繳與該機關。該機關應儘速收購並實際取有此項收成,至遲不得遲於收獲完畢後四個月。
(e)該機關應專有輸入輸出及批發購售鴉片之權,並除鴉片生物鹼、藥用鴉片或鴉片製劑之製造人所持有之貯存品外,應專有保持鴉片貯存品之權。締約國無須將此項專有權利推廣及於藥用鴉片及鴉片製劑。
三、倘為關係締約國憲法所許可,第二項所稱之政府職務應由單一政府機關執行之。
==第二十四條 國際貿易上鴉片生產之限制==
一、(a) 任何締約國如擬開始從事鴉片之生產或增加現有之產量應依照管制局所公布之鴉片估計,顧及當時全世界之鴉片需要量,俾該締約國之鴉片生產不致造成全世界鴉片產量過多之結果。
(b)締約國如認為在其領土內生產鴉片或增加現有產量可能使鴉片流於非法產銷,則對於此項生產或增產應不予准許。
二、(a) 除依照第一項規定外,凡締約國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其生產鴉片非供輸出者,如欲將其所產鴉片以每年不逾五噸之數量輸出時,應檢具關於下列各節之情報通知管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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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管制局得核准此項通知,或向該締約國建議勿從事供輸出鴉片之生產。 (b)締約國不在第三項所指之列者,如欲生產鴉片俾以每年五噸以上之數量輸出,應檢具下列各項有關情報通知理事會: (i)擬生產以供輸出之估計數量; (ii)關於所產鴉片現行或擬採行之管制辦法; (iii)該國擬將此項鴉片輸出至另一國或數國之國名。 理事會得核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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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管制局得核准此項通知,或向該締約國建議勿從事供輸出鴉片之生產。
(b)締約國不在第三項所指之列者,如欲生產鴉片俾以每年五噸以上之數量輸出,應檢具下列各項有關情報通知理事會:
(i)擬生產以供輸出之估計數量;
(ii)關於所產鴉片現行或擬採行之管制辦法;
(iii)該國擬將此項鴉片輸出至另一國或數國之國名。
理事會得核准此項通知,或向該締約國建議勿從事供輸出鴉片之生產。
三、雖有第二項(a)、(b)兩款之規定,締約國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之前十年內曾輸出其本國所產鴉片者仍得繼續輸出其所產鴉片。
四、(a) 締約國不得自任何國家或領土輸入非在下列締約國領土內出產之鴉片:
(i)第三項所稱之締約國;
(ii)已依第二項(a)款規定通知管制局之締約國;或
(iii)已依第二項(b)款規定獲得理事會核准之締約國。
(b)雖有本項(a)款之規定,締約國仍得輸入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之前十年內曾生產及輸出鴉片之任何國家所產之鴉片,惟該國家須為第二十三條所述之目的設有及維持一國家管制機關,並須實施有效辦法以確保其所產鴉片不致流於非法產銷。
五、本條之規定並不禁止締約國:
(a)生產足供其本國需要之鴉片;或
(b)將緝獲之非法產銷鴉片依照本公約之規定輸出至另一締約國。
==第二十五條 罌粟草之管制==
一、締約國准許為生產鴉片以外之目的種植鴉片罌粟者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
(a)不從此種鴉片罌粟生產鴉片;
(b)從罌粟草製造麻醉品受充分管制。
二、各締約國應對罌粟草適用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至第十五項所規定之輸入證及輸出准許證制度。
三、各締約國應就罌粟草之輸入與輸出提送依第二十條第一項(d)款及第二項(b)款關於麻醉品規定所須提送之統計情報。
==第二十六條 古柯樹與古柯葉==
一、締約國如准許種植古柯樹,應對古柯樹與古柯葉適用第二十三條所規定關於管制鴉片罌粟之管制制度,但就該條第二項(d)款而言,該款所稱之機關祗須在收穫完畢後儘速實際取有該項收成即可。
二、各締約國應儘可能執行根除所有野生之古柯樹。非法種植之古柯樹應予摧毀。
==第二十七條 關於古柯葉之附加規定==
一、各締約國得准許使用古柯葉調製不含任何生物鹼成分之調味料,並得在充此用途之必要範圍內准許古柯葉之生產、輸入、輸出、貿易及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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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締約國不在第三項所指之列者,如欲生產鴉片俾以每年五噸以上之數量輸出,應檢具下列各項有關情報通知理事會:
(i)擬生產以供輸出之估計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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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雖有第二項(a)、(b)兩款之規定,締約國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之前十年內曾輸出其本國所產鴉片者仍得繼續輸出其所產鴉片。
四、(a) 締約國不得自任何國家或領土輸入非在下列締約國領土內出產之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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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締約國准許為生產鴉片以外之目的種植鴉片罌粟者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
(a)不從此種鴉片罌粟生產鴉片;
(b)從罌粟草製造麻醉品受充分管制。
二、各締約國應對罌粟草適用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至第十五項所規定之輸入證及輸出准許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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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二、各締約國應就充調製調味料用途之古柯葉單獨提送估計書(第十九條)及統計情報(第二十條),但用同一批古柯葉提製生物鹼及調味料、並經於估計書及統計情報內作此說明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八條 大麻之管制== 一、締約國如准種大麻植物以生產大麻或大麻脂,則對此項種植應適用關於管制鴉片罌粟之第二十三條所規定之管制制度。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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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二、各締約國應就充調製調味料用途之古柯葉單獨提送估計書(第十九條)及統計情報(第二十條),但用同一批古柯葉提製生物鹼及調味料、並經於估計書及統計情報內作此說明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八條 大麻之管制==
一、締約國如准種大麻植物以生產大麻或大麻脂,則對此項種植應適用關於管制鴉片罌粟之第二十三條所規定之管制制度。
二、本公約對於專供工業用途(纖維質及種子)或園藝用途之大麻植物之種植,不適用之。
三、締約國應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大麻葉之濫用及非法產銷。
==第二十九條 製造==
一、各締約國應規定麻醉品之製造須經特許,但由國營企業機關經辦者,不在此限。
二、各締約國應:
(a)管制所有從事或經營麻醉品製造之人及企業;
(b)以核發特許證辦法管制准予製造麻醉品之場所及房地;
(c)規定持有特許證之麻醉品製造人須領取定期許可證,證內載明准其製造之麻醉品種類及數量。但對製劑無需規定須領定期許可證。
三、各締約國應視當時一般市場情況,防止麻醉品製造人所積存之麻醉品及罌粟草超出正常營業所需之數量。
==第三十條 貿易及分配==
一、(a) 各締約國應規定麻醉品之貿易及分配須經特許,但由國營企業機關經辦者不在此限。
(b)各締約國應:
(i)管制所有從事或經營麻醉品貿易或分配之人及企業;
(ii)以核發特許證辦法管制准予進行此項貿易或分配之場所及房地。特許證之限制對於製劑可不適用。
(c)(a)、(b)兩款關於特許之規定對於依法准予執行醫療或科學業務之人員於執行業務時,可不適用。
二、各締約國並應:
(a)參酌當時一般市場情況,防止商人、分配者、國營企業機關、或前項所稱依法准予執業之人員所積存之麻醉品及罌粟草超出正常業務所需之數量;
(b)(i) 規定對個人供應或配給麻醉品一律須憑處方。此項規定對於個人用於依法執行醫療業務所可合法取得、使用、配給或施用之麻醉品可不適用;
(ii)於締約國認為有此必要或認為適宜時,規定附表壹內麻醉品之處方須用政府主管機關或經受權之專業公會所發給附有存根之規定處方箋書寫。
三、各締約國允宜規定推銷麻醉品之繕寫或印刷品,關於麻醉品之各種廣告或商用說明書、麻醉品包件之內部包紙、及銷售麻醉品之標籤應註明世界衛生組織通告之國際非專用名稱。
四、締約國認為有此必要或認為適宜時,應規定裝麻醉品之內部包件或包紙上<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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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大麻之管制==
一、締約國如准種大麻植物以生產大麻或大麻脂,則對此項種植應適用關於管制鴉片罌粟之第二十三條所規定之管制制度。
二、本公約對於專供工業用途(纖維質及種子)或園藝用途之大麻植物之種植,不適用之。
三、締約國應採取必要措施以防止大麻葉之濫用及非法產銷。
==第二十九條 製造==
一、各締約國應規定麻醉品之製造須經特許,但由國營企業機關經辦者,不在此限。
二、各締約國應:
(a)管制所有從事或經營麻醉品製造之人及企業;
(b)以核發特許證辦法管制准予製造麻醉品之場所及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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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締約國應視當時一般市場情況,防止麻醉品製造人所積存之麻醉品及罌粟草超出正常營業所需之數量。
==第三十條 貿易及分配==
一、(a) 各締約國應規定麻醉品之貿易及分配須經特許,但由國營企業機關經辦者不在此限。
(b)各締約國應:
(i)管制所有從事或經營麻醉品貿易或分配之人及企業;
(ii)以核發特許證辦法管制准予進行此項貿易或分配之場所及房地。特許證之限制對於製劑可不適用。
(c)(a)、(b)兩款關於特許之規定對於依法准予執行醫療或科學業務之人員於執行業務時,可不適用。
二、各締約國並應:
(a)參酌當時一般市場情況,防止商人、分配者、國營企業機關、或前項所稱依法准予執業之人員所積存之麻醉品及罌粟草超出正常業務所需之數量;
(b)(i) 規定對個人供應或配給麻醉品一律須憑處方。此項規定對於個人用於依法執行醫療業務所可合法取得、使用、配給或施用之麻醉品可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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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締約國允宜規定推銷麻醉品之繕寫或印刷品,關於麻醉品之各種廣告或商用說明書、麻醉品包件之內部包紙、及銷售麻醉品之標籤應註明世界衛生組織通告之國際非專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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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須有顯明易見之雙道紅線標記。此項麻醉品包件之外包不應有雙道紅線標記。 五、締約國應規定銷售麻醉品所用之標籤載明麻醉品確實成分之重量或百分比。此項在標籤上載明含量之規定對於憑處方配給個人之麻醉品可不適用。 六、第二項及第五項之規定對於附表貳內麻醉品之零售貿易或零售分配可不適用。 ==第三十一條 關於國際貿易之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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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須有顯明易見之雙道紅線標記。此項麻醉品包件之外包不應有雙道紅線標記。
五、締約國應規定銷售麻醉品所用之標籤載明麻醉品確實成分之重量或百分比。此項在標籤上載明含量之規定對於憑處方配給個人之麻醉品可不適用。
六、第二項及第五項之規定對於附表貳內麻醉品之零售貿易或零售分配可不適用。
==第三十一條 關於國際貿易之特別規定==
一、除合乎下列情形外,各締約國不得故意准許向任何國家或領土輸出麻醉品:
(a)此項輸出符合該國家或領土之法律規章者;及
(b)輸出數量不超出第十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該國家或領土估計總數另加供再輸出用之數量之和者。
二、各締約國應在自由港及自由區內施行與其領土之其餘部分相同之監督及管制,但得採行更嚴格之措施。
三、各締約國應:
(a)以核發特許證辦法管制麻醉品之輸入或輸出,但由國營企業機關經辦者不在此限;
(b)管制所有從事或經營此項輸入或輸出業務之人及企業。
四、(a)凡准許輸入或輸出麻醉品之締約國應規定每次輸入或輸出一種或多種麻醉品須分別領取輸入或輸出准許證。
(b)此項准許證應載明麻醉品名稱,如有國際非專用名稱者,連同該項名稱、輸入或輸出之數量、及輸入人或輸出人之名號地址,並應註明輸入或輸出應完成之期限。
(c)輸出准許證並應載明輸入證(本條第五項)之號碼、日期及發證機關。
(d)輸入准許證得許貨品分批輸入。
五、締約國在發給輸出准許證前,應令出具輸入國或輸入領土主管機關所發給之輸入證,證明其上載明之一種或多種麻醉品之輸入業經核准;此項輸入證應由申請輸出准許證之人或機構呈繳,各締約國應儘可能採用委員會所核定之輸入證格式。
六、每批貨品應附有輸出准許證副本一份;核發輸出准許證之政府且應將副本一份送交輸入國或輸入領土之政府。
七、(a)輸入國或輸入領土之政府於輸入辦妥或輸入期限屆滿後應在輸出准許證上將此情形加簽註明,送還輸出國或輸出領土之政府。
(b)此項加簽應敘明實際輸入之數量。
(c)實際輸出數量如較輸出准許證所列者為少,實際輸出數量應由主管機關在輸出准許證及各份正式副本上註明。
八、運交郵政信箱或運交銀行存入非輸出准許證所指明收貨人帳戶之輸出應予禁止。
九、運交保稅倉庫之輸出應予禁止,但經輸入國政府在申請輸出准許證之人或機構所呈繳之輸入證上證明准予為寄存保稅倉庫而輸入者,不在此限。遇此情形,輸出准許證應敘明該項貨品係為此目的輸出。每次自保稅倉庫提貨須憑該管倉庫當局所發之許可證,所提貨品運往外國者,應作為本公約所規定之新輸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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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c}}</noinclude>須有顯明易見之雙道紅線標記。此項麻醉品包件之外包不應有雙道紅線標記。
五、締約國應規定銷售麻醉品所用之標籤載明麻醉品確實成分之重量或百分比。此項在標籤上載明含量之規定對於憑處方配給個人之麻醉品可不適用。
六、第二項及第五項之規定對於附表貳內麻醉品之零售貿易或零售分配可不適用。
==第三十一條 關於國際貿易之特別規定==
一、除合乎下列情形外,各締約國不得故意准許向任何國家或領土輸出麻醉品:
(a)此項輸出符合該國家或領土之法律規章者;及
(b)輸出數量不超出第十九條第二項所規定之該國家或領土估計總數另加供再輸出用之數量之和者。
二、各締約國應在自由港及自由區內施行與其領土之其餘部分相同之監督及管制,但得採行更嚴格之措施。
三、各締約國應:
(a)以核發特許證辦法管制麻醉品之輸入或輸出,但由國營企業機關經辦者不在此限;
(b)管制所有從事或經營此項輸入或輸出業務之人及企業。
四、(a)凡准許輸入或輸出麻醉品之締約國應規定每次輸入或輸出一種或多種麻醉品須分別領取輸入或輸出准許證。
(b)此項准許證應載明麻醉品名稱,如有國際非專用名稱者,連同該項名稱、輸入或輸出之數量、及輸入人或輸出人之名號地址,並應註明輸入或輸出應完成之期限。
(c)輸出准許證並應載明輸入證(本條第五項)之號碼、日期及發證機關。
(d)輸入准許證得許貨品分批輸入。
五、締約國在發給輸出准許證前,應令出具輸入國或輸入領土主管機關所發給之輸入證,證明其上載明之一種或多種麻醉品之輸入業經核准;此項輸入證應由申請輸出准許證之人或機構呈繳,各締約國應儘可能採用委員會所核定之輸入證格式。
六、每批貨品應附有輸出准許證副本一份;核發輸出准許證之政府且應將副本一份送交輸入國或輸入領土之政府。
七、(a)輸入國或輸入領土之政府於輸入辦妥或輸入期限屆滿後應在輸出准許證上將此情形加簽註明,送還輸出國或輸出領土之政府。
(b)此項加簽應敘明實際輸入之數量。
(c)實際輸出數量如較輸出准許證所列者為少,實際輸出數量應由主管機關在輸出准許證及各份正式副本上註明。
八、運交郵政信箱或運交銀行存入非輸出准許證所指明收貨人帳戶之輸出應予禁止。
九、運交保稅倉庫之輸出應予禁止,但經輸入國政府在申請輸出准許證之人或機構所呈繳之輸入證上證明准予為寄存保稅倉庫而輸入者,不在此限。遇此情形,輸出准許證應敘明該項貨品係為此目的輸出。每次自保稅倉庫提貨須憑該管倉庫當局所發之許可證,所提貨品運往外國者,應作為本公約所規定之新輸出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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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十、運入或運出締約國領土之麻醉品如未附有輸出准許證,應由主管機關扣留之。 十一、締約國對於經過其國境運至另一國家之麻醉品,不論在過境時是否從裝運之運輸工具移出,如未經將所運貨品之輸出准許證副本向該締約國主管機關呈驗,一律不准放行。 十二、准許麻醉品過境之任何國家或領土,其主管機關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防止此項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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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十、運入或運出締約國領土之麻醉品如未附有輸出准許證,應由主管機關扣留之。
十一、締約國對於經過其國境運至另一國家之麻醉品,不論在過境時是否從裝運之運輸工具移出,如未經將所運貨品之輸出准許證副本向該締約國主管機關呈驗,一律不准放行。
十二、准許麻醉品過境之任何國家或領土,其主管機關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防止此項貨品轉運至輸出准許證隨貨副本所列目的地以外之地點,但轉運經過境國或過境領土之政府核准者,不在此限。過境國或過境領土政府應將任何請求之轉運視為自過境國或過境領土向新目的地國或領土輸出辦理。轉運如經核准,過境國家或過境領土與原輸出麻醉品之國家或領土之間亦應適用第七項(a)、(b)兩款之規定。
十三、麻醉品在運輸途中或寄存保稅倉庫期間,不得以任何方法改變其性質。其包裝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亦不得改動。
十四、麻醉品由航空器運輸,而該航空器在過境國或過境領土並未降落者,不適用第十一項至第十三項關於麻醉品在締約國過境之規定。如載貨航空器在過境國或過境領土降落,各該項規定應視情形必要酌予適用。
十五、本條規定不妨礙任何國際協定將任何締約國對過境麻醉品所施管制加以限制之規定。
十六、本條規定,除第一項(a)款及第二項外,對於附表叁內之製劑可不適用。
==第三十二條 關於行駛國際間之船舶或航空器上急救箱內携帶麻醉品之特別規定==
一、凡船舶或航空器在國際間為備航程中救護或緊急需要而携帶有限數量之麻醉品,不得視為本公約所規定之輸入、輸出或過境。
二、登記國應採取適當防備辦法以防止第一項所稱之麻醉品受不當使用或流於非法用途。委員會應洽商主管國際組織建議此種防備辦法。
三、船舶或航空器依第一項規定所携帶之麻醉品受登記國之法律規章、許可證及特許證之管制,但不妨礙主管地方機關在船舶或航空器上實行查核、檢查及其他管制措施之任何權利。為急救而施用此項麻醉品不得視為違反第三十條第二項(b)款之規定。
==第三十三條 麻醉品之持有==
各締約國除對於依法得持有麻醉品者外,不得准許麻醉品之持有。
==第三十四條 監察及檢查措拖==
各締約國應規定:
(a)凡領得依本公約所發給之特許證者,或在依本公約規定設立之國營企業機關擔任經理或監察職位者,皆應具有足以有效並忠實執行依本公約所制定一切法律規章之資格;
(b)各政府機關、製造人、商人、科學人員、科學機關及醫院應備有紀錄載明所製每種麻醉品之數量及每次領取及處置麻醉品之數量,此項紀錄至少應分別保存二年。如使用附有存根之規定處方箋(第三十條,第二項(b)款),此項箋冊連同存根亦至少應保存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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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s}}</noinclude>十、運入或運出締約國領土之麻醉品如未附有輸出准許證,應由主管機關扣留之。
十一、締約國對於經過其國境運至另一國家之麻醉品,不論在過境時是否從裝運之運輸工具移出,如未經將所運貨品之輸出准許證副本向該締約國主管機關呈驗,一律不准放行。
十二、准許麻醉品過境之任何國家或領土,其主管機關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防止此項貨品轉運至輸出准許證隨貨副本所列目的地以外之地點,但轉運經過境國或過境領土之政府核准者,不在此限。過境國或過境領土政府應將任何請求之轉運視為自過境國或過境領土向新目的地國或領土輸出辦理。轉運如經核准,過境國家或過境領土與原輸出麻醉品之國家或領土之間亦應適用第七項(a)、(b)兩款之規定。
十三、麻醉品在運輸途中或寄存保稅倉庫期間,不得以任何方法改變其性質。其包裝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亦不得改動。
十四、麻醉品由航空器運輸,而該航空器在過境國或過境領土並未降落者,不適用第十一項至第十三項關於麻醉品在締約國過境之規定。如載貨航空器在過境國或過境領土降落,各該項規定應視情形必要酌予適用。
十五、本條規定不妨礙任何國際協定將任何締約國對過境麻醉品所施管制加以限制之規定。
十六、本條規定,除第一項(a)款及第二項外,對於附表叁內之製劑可不適用。
==第三十二條 關於行駛國際間之船舶或航空器上急救箱內携帶麻醉品之特別規定==
一、凡船舶或航空器在國際間為備航程中救護或緊急需要而携帶有限數量之麻醉品,不得視為本公約所規定之輸入、輸出或過境。
二、登記國應採取適當防備辦法以防止第一項所稱之麻醉品受不當使用或流於非法用途。委員會應洽商主管國際組織建議此種防備辦法。
三、船舶或航空器依第一項規定所携帶之麻醉品受登記國之法律規章、許可證及特許證之管制,但不妨礙主管地方機關在船舶或航空器上實行查核、檢查及其他管制措施之任何權利。為急救而施用此項麻醉品不得視為違反第三十條第二項(b)款之規定。
==第三十三條 麻醉品之持有==
各締約國除對於依法得持有麻醉品者外,不得准許麻醉品之持有。
==第三十四條 監察及檢查措拖==
各締約國應規定:
(a)凡領得依本公約所發給之特許證者,或在依本公約規定設立之國營企業機關擔任經理或監察職位者,皆應具有足以有效並忠實執行依本公約所制定一切法律規章之資格;
(b)各政府機關、製造人、商人、科學人員、科學機關及醫院應備有紀錄載明所製每種麻醉品之數量及每次領取及處置麻醉品之數量,此項紀錄至少應分別保存二年。如使用附有存根之規定處方箋(第三十條,第二項(b)款),此項箋冊連同存根亦至少應保存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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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第三十五條 取締非法產銷之行動== 在適當顧及締約國憲法法律及行政制度之情形下,各締約國應: (a)就防止及查禁非法產銷之行動,在全國之範圍內設法協調;為此目的,締約國以利事功起見得指定一主管機關負責此項協調; (b)相互協助共同取締麻醉品之非法產銷; (c)相互並與其所參加之主管國際組織密切合作,俾經常協力取締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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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取締非法產銷之行動==
在適當顧及締約國憲法法律及行政制度之情形下,各締約國應:
(a)就防止及查禁非法產銷之行動,在全國之範圍內設法協調;為此目的,締約國以利事功起見得指定一主管機關負責此項協調;
(b)相互協助共同取締麻醉品之非法產銷;
(c)相互並與其所參加之主管國際組織密切合作,俾經常協力取締非法產銷;
(d)確保各國主管機關間之合作得以迅捷之方式進行;及
(e)確保為進行訴究而在國際間遞送司法文書時,其遞送應以迅捷之方式向締約國指定之機關為之;此項規定應不妨礙一締約國要求司法文書循外交途徑送達該國之權利。
==第三十六條 罰則==
一、以不違背締約國本國憲法上之限制為限,締約國應採取措施,務使下列各項犯罪行為出於故意者悉受懲罰,其情節重大者,科以適當之刑,尤應科以徒刑或其他褫奪自由之刑罰:違反本公約規定之麻醉品之種植、生產、製造、提製、調製、持有、供給、兜售、分配、購買、販賣、以任何名義交割、經紀、發送,過境寄發、運輸、輸入及輸出,以及任何其他行為經該締約國認為違反本公約之規定者。
二、以不違背締約國憲法上之限制及其法律制度與國內法為限,
(a)(i) 第一項所列舉之每一犯罪行為,如在不同國家實施,應各自分別論罪;
(ii)對任何此等犯罪行為故意參預、共謀實施、實施未遂,及從事與本條所指各項犯罪行為有關之預備行為及財務活動皆屬依第一項規定應罰之罪;
(iii)此等犯罪行為在外國判定有案者應予計及,俾確定是否累犯;
(iv)本國人或外國人犯上述之罪情節重大者應由犯罪地之締約國訴究之;如發覺罪犯在一締約國領土,雖經向該締約國請求引渡但依該國法律不能予以引渡而該罪犯尚未受訴究裁判者,應由其所在地之該締約國訴究之。
(b)第一項及第二項(a)(ii)款所稱各項犯罪行為允宜列為各締約國間已訂或以後可能訂立之引渡條約內應予引渡之罪,在不以條約之存在或互惠為引渡條件之締約國間亦宜承認為應予引渡之罪;但引渡之准許應依受請求之締約國法律,又遇主管當局認為罪行不夠嚴重時,締約國有權拒絕實行逮捕或拒絕引渡。
三、本條之規定以不違背關係締約國本國刑法關於管轄問題之規定為限。
四、本條之規定不影響本條所稱各項犯罪行為應依締約國國內法予以認定、訴究及處罰之原則。
==第三十七條 緝獲及沒收==
凡用於或擬用於實施第三十六條所稱各項犯罪行為之麻醉品、物質及器具應予緝獲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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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取締非法產銷之行動==
在適當顧及締約國憲法法律及行政制度之情形下,各締約國應:
(a)就防止及查禁非法產銷之行動,在全國之範圍內設法協調;為此目的,締約國以利事功起見得指定一主管機關負責此項協調;
(b)相互協助共同取締麻醉品之非法產銷;
(c)相互並與其所參加之主管國際組織密切合作,俾經常協力取締非法產銷;
(d)確保各國主管機關間之合作得以迅捷之方式進行;及
(e)確保為進行訴究而在國際間遞送司法文書時,其遞送應以迅捷之方式向締約國指定之機關為之;此項規定應不妨礙一締約國要求司法文書循外交途徑送達該國之權利。
==第三十六條 罰則==
一、以不違背締約國本國憲法上之限制為限,締約國應採取措施,務使下列各項犯罪行為出於故意者悉受懲罰,其情節重大者,科以適當之刑,尤應科以徒刑或其他褫奪自由之刑罰:違反本公約規定之麻醉品之種植、生產、製造、提製、調製、持有、供給、兜售、分配、購買、販賣、以任何名義交割、經紀、發送,過境寄發、運輸、輸入及輸出,以及任何其他行為經該締約國認為違反本公約之規定者。
二、以不違背締約國憲法上之限制及其法律制度與國內法為限,
(a)(i) 第一項所列舉之每一犯罪行為,如在不同國家實施,應各自分別論罪;
(ii)對任何此等犯罪行為故意參預、共謀實施、實施未遂,及從事與本條所指各項犯罪行為有關之預備行為及財務活動皆屬依第一項規定應罰之罪;
(iii)此等犯罪行為在外國判定有案者應予計及,俾確定是否累犯;
(iv)本國人或外國人犯上述之罪情節重大者應由犯罪地之締約國訴究之;如發覺罪犯在一締約國領土,雖經向該締約國請求引渡但依該國法律不能予以引渡而該罪犯尚未受訴究裁判者,應由其所在地之該締約國訴究之。
(b)第一項及第二項(a)(ii)款所稱各項犯罪行為允宜列為各締約國間已訂或以後可能訂立之引渡條約內應予引渡之罪,在不以條約之存在或互惠為引渡條件之締約國間亦宜承認為應予引渡之罪;但引渡之准許應依受請求之締約國法律,又遇主管當局認為罪行不夠嚴重時,締約國有權拒絕實行逮捕或拒絕引渡。
三、本條之規定以不違背關係締約國本國刑法關於管轄問題之規定為限。
四、本條之規定不影響本條所稱各項犯罪行為應依締約國國內法予以認定、訴究及處罰之原則。
==第三十七條 緝獲及沒收==
凡用於或擬用於實施第三十六條所稱各項犯罪行為之麻醉品、物質及器具應予緝獲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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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第三十八條 麻醉品成癮者之治療== 一、各締約國應特別注意供給麻醉品成癮者醫療、調治及善後之設施。 二、締約國內如有嚴重之麻醉品成癮問題而為其經濟資源所許可時,允宜建立適當設施,對麻醉品成癮者施行有效治療。 ==第三十九條 採行較本公約規定更為嚴格之國內管制措施== 雖有本公約所載各項規定,並不妨礙、亦不應視為妨礙締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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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
==第三十八條 麻醉品成癮者之治療==
一、各締約國應特別注意供給麻醉品成癮者醫療、調治及善後之設施。
二、締約國內如有嚴重之麻醉品成癮問題而為其經濟資源所許可時,允宜建立適當設施,對麻醉品成癮者施行有效治療。
==第三十九條 採行較本公約規定更為嚴格之國內管制措施==
雖有本公約所載各項規定,並不妨礙、亦不應視為妨礙締約國採取較本公約所規定者更為嚴格或嚴厲之管制措施,尤不妨礙或視為妨礙締約國對附表叁之製劑或附表貳之麻醉品規定應依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或依其認為必需或允宜適用以保護公共衛生與福利之一部分管制措施辦理。
==第四十條 公約之語文及簽署、批准與加入之程序==
一、本公約於一九六一年八月一日前聽由任何聯合國會員國、為國際法院規約當事國或為聯合國專門機關會員國之任何非會員國以及經由理事會邀請為締約國之任何其他國家簽署,其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準。
二、本公約應予批准。批准書應送交秘書長存放。
三、本公約於一九六一年八月一日後聽由第一項所稱之國家加入。加入書應送交秘書長存放。
==第四十一條 發生效力==
一、本公約應自第四十份批准書或加入書依照第四十條交存之日後之第三十日起發生效力。
二、本公約對於在上述第四十份文書交存之日以後交存批准書或加入書之任何其他國家應自該國交存批准書或加入書後第三十日起發生效力。
==第四十二條 適用領土==
本公約對於由任何締約國負責代管對外關係之一切非本部領土均適用之,但依該締約國或關係領土之憲法或習慣須事先徵得該領土之同意者不在此限。在此情形下,該締約國應儘可能在最短期間內設法徵取該領土之必要同意,倘徵得此項同意,並應通知秘書長。本公約對於此項通知書所列領土自秘書長接獲通知書之日起適用之。倘事先徵得非本部領土同意非屬必要,關係締約國應於簽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約時聲明適用本公約之非本部領土。
==第四十三條 就適用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而言之領土==
一、任何締約國得通知秘書長,就適用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而言,其所屬領土之一劃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領土,或其所屬兩個或兩個以上領土合併為一個領土。
二、兩個或兩個以上之締約國得通知秘書長由於各該締約國間建立關稅同盟之結果,就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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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s}}</noinclude>
==第三十八條 麻醉品成癮者之治療==
一、各締約國應特別注意供給麻醉品成癮者醫療、調治及善後之設施。
二、締約國內如有嚴重之麻醉品成癮問題而為其經濟資源所許可時,允宜建立適當設施,對麻醉品成癮者施行有效治療。
==第三十九條 採行較本公約規定更為嚴格之國內管制措施==
雖有本公約所載各項規定,並不妨礙、亦不應視為妨礙締約國採取較本公約所規定者更為嚴格或嚴厲之管制措施,尤不妨礙或視為妨礙締約國對附表叁之製劑或附表貳之麻醉品規定應依適用於附表壹內麻醉品之一切管制措施辦理或依其認為必需或允宜適用以保護公共衛生與福利之一部分管制措施辦理。
==第四十條 公約之語文及簽署、批准與加入之程序==
一、本公約於一九六一年八月一日前聽由任何聯合國會員國、為國際法院規約當事國或為聯合國專門機關會員國之任何非會員國以及經由理事會邀請為締約國之任何其他國家簽署,其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準。
二、本公約應予批准。批准書應送交秘書長存放。
三、本公約於一九六一年八月一日後聽由第一項所稱之國家加入。加入書應送交秘書長存放。
==第四十一條 發生效力==
一、本公約應自第四十份批准書或加入書依照第四十條交存之日後之第三十日起發生效力。
二、本公約對於在上述第四十份文書交存之日以後交存批准書或加入書之任何其他國家應自該國交存批准書或加入書後第三十日起發生效力。
==第四十二條 適用領土==
本公約對於由任何締約國負責代管對外關係之一切非本部領土均適用之,但依該締約國或關係領土之憲法或習慣須事先徵得該領土之同意者不在此限。在此情形下,該締約國應儘可能在最短期間內設法徵取該領土之必要同意,倘徵得此項同意,並應通知秘書長。本公約對於此項通知書所列領土自秘書長接獲通知書之日起適用之。倘事先徵得非本部領土同意非屬必要,關係締約國應於簽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約時聲明適用本公約之非本部領土。
==第四十三條 就適用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而言之領土==
一、任何締約國得通知秘書長,就適用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一條而言,其所屬領土之一劃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領土,或其所屬兩個或兩個以上領土合併為一個領土。
二、兩個或兩個以上之締約國得通知秘書長由於各該締約國間建立關稅同盟之結果,就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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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UN Treaty Series - vol 520.pdf/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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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0:29: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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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及第三十一條而言,此等締約國構成一個領土。 三、根據本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為之通知應於通知後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前有國際條約之廢止== 一、就締約國間言,本公約發生效力後,其規定應廢止並更替下列各條約之規定: (a)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在海牙簽訂之[[各國禁煙公約]]; (b)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一日在日內瓦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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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及第三十一條而言,此等締約國構成一個領土。
三、根據本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為之通知應於通知後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前有國際條約之廢止==
一、就締約國間言,本公約發生效力後,其規定應廢止並更替下列各條約之規定:
(a)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在海牙簽訂之[[各國禁煙公約]];
(b)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一日在日內瓦簽訂之[[關於熟鴉片之製造、國內貿易及使用之協定]];
(c)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九日在日內瓦簽訂之[[國際鴉片公約]];
(d)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三日在日內瓦簽訂之[[限制製造及調節分配麻醉品公約]];
(e)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曼谷簽訂之[[遠東管制吸食鴉片協定]];
(f)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在成功湖所簽訂修正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在海牙簽訂、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一日、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三日在日內瓦簽訂、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曼谷簽訂及一九三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在日內瓦簽訂[[關於麻醉品之各種協定、公約及議定書之議定書]],但其涉及最後一項公約者除外;
(g)經(f)款所稱一九四六年議定書修正之(a)款至(e)款所稱各項公約及協定;
(h)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在巴黎所簽訂將不屬於經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在成功湖所簽訂議定書修正之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三日[[限制製造及調節分配麻醉品公約範圍之麻醉品置於國際管制下之議定書]];
(i)一九五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紐約所簽訂之[[限制與調節罌粟之種植、鴉片之生產、國際貿易、批發購售及其使用議定書]](倘該議定書已生效)。
二、本公約發生效力後,一九三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在日內瓦簽訂之取締非法販運危險麻醉品公約之第九條就該公約締約國並為本公約締約國之國家間言應即廢止而以本公約第三十六條第二項(b)款代替之;但此種締約國得以通知書告秘書長使上述第九條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 過渡條款==
一、自本公約發生效力(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日起,第九條所規定之管制局職務應視必要分別暫由依第四十四條(c)款所稱公約之修正約文第六章組成之常設中央委員會及依第四十四條(d)款所稱公約之修正約文第二章組成之監察機關執行之。
二、理事會應規定第九條所稱之新設管制局開始執行職務日期。就第四十四條所列各項條約締約國而非本公約締約國之國家言,管制局應自該日起擔任第一項所稱常設中央委員會及監察機關之職務。
==第四十六條 退約==
一、本公約自發生效力(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日起滿二年後,任何締約國得為其自身或代表由其負國際責任而業已撤回依第四十二條所表示同意之領土向秘書長交存文書,宣告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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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c}}</noinclude>及第三十一條而言,此等締約國構成一個領土。
三、根據本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為之通知應於通知後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前有國際條約之廢止==
一、就締約國間言,本公約發生效力後,其規定應廢止並更替下列各條約之規定:
(a)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在海牙簽訂之[[各國禁煙公約]];
(b)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一日在日內瓦簽訂之[[關於熟鴉片之製造、國內貿易及使用之協定]];
(c)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九日在日內瓦簽訂之[[國際鴉片公約]];
(d)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三日在日內瓦簽訂之[[限制製造及調節分配麻醉品公約]];
(e)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曼谷簽訂之[[遠東管制吸食鴉片協定]];
(f)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在成功湖所簽訂修正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在海牙簽訂、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一日、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三日在日內瓦簽訂、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曼谷簽訂及一九三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在日內瓦簽訂[[關於麻醉品之各種協定、公約及議定書之議定書]],但其涉及最後一項公約者除外;
(g)經(f)款所稱一九四六年議定書修正之(a)款至(e)款所稱各項公約及協定;
(h)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在巴黎所簽訂將不屬於經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在成功湖所簽訂議定書修正之一九三一年七月十三日[[限制製造及調節分配麻醉品公約範圍之麻醉品置於國際管制下之議定書]];
(i)一九五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在紐約所簽訂之[[限制與調節罌粟之種植、鴉片之生產、國際貿易、批發購售及其使用議定書]](倘該議定書已生效)。
二、本公約發生效力後,一九三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在日內瓦簽訂之取締非法販運危險麻醉品公約之第九條就該公約締約國並為本公約締約國之國家間言應即廢止而以本公約第三十六條第二項(b)款代替之;但此種締約國得以通知書告秘書長使上述第九條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 過渡條款==
一、自本公約發生效力(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日起,第九條所規定之管制局職務應視必要分別暫由依第四十四條(c)款所稱公約之修正約文第六章組成之常設中央委員會及依第四十四條(d)款所稱公約之修正約文第二章組成之監察機關執行之。
二、理事會應規定第九條所稱之新設管制局開始執行職務日期。就第四十四條所列各項條約締約國而非本公約締約國之國家言,管制局應自該日起擔任第一項所稱常設中央委員會及監察機關之職務。
==第四十六條 退約==
一、本公約自發生效力(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日起滿二年後,任何締約國得為其自身或代表由其負國際責任而業已撤回依第四十二條所表示同意之領土向秘書長交存文書,宣告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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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二、退約書經秘書長於某年七月一日以前收到者,應於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於七月一日之後收到者,應視為次年七月一日以前收到。 三、倘因依第一項所為退約之結果,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所規定本公約發生效力之條件不復存在時,本公約應即告廢止。 ==第四十七條 修正== 一、任何締約國均得對本公約提出修正案。此項修正案暨理由書應送交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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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二、退約書經秘書長於某年七月一日以前收到者,應於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於七月一日之後收到者,應視為次年七月一日以前收到。
三、倘因依第一項所為退約之結果,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所規定本公約發生效力之條件不復存在時,本公約應即告廢止。
==第四十七條 修正==
一、任何締約國均得對本公約提出修正案。此項修正案暨理由書應送交秘書長轉致各締約國及理事會。理事會得決定採取下列程序之一:
(a)依聯合國憲章第六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召集會議審議所提議之修正案;或
(b)查詢各締約國是否接受所提議之修正案,並請其向理事會提出關於此項提議之意見。
二、依本條第一項(b)款所分發之修正案於分發之後十八個月內未受任何締約國反對者,應隨即發生效力。惟所提議之修正案如遭任何締約國反對,理事會得參酌締約國所提具之意見,決定應否召集會議審議此項修正案。
==第四十八條 爭端==
一、兩締約國或兩個以上之締約國間如對本公約之解釋或適用發生爭端時,應彼此會商,俾以談判、調查、調停、和解、公斷、區域機關之利用、司法程序,或各該締約國自行選擇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解決。
二、任何此種爭端倘不能依照第一項所規定之方式解決,應交由國際法院裁決。
==第四十九條 過渡保留==
一、締約國得於簽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約時保留權利暫准於其所轄任何領土內:
(a)使用鴉片於準醫藥用途;
(b)吸食鴉片;
(c)咀嚼古柯葉;
(d)使用大麻、大麻脂、大麻浸膏及大麻酊於非醫藥用途;
(e)生產、製造及購售(a)款至(d)款所稱麻醉品,供各該款所述用途。
二、依第一項規定所為保留應受下列限制:
(a)第一項所稱之各種情事須在為其提出保留之領土內已屬慣常,並係該地於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所允許之限度內始可核准。
(b)第一項所稱供所述各項用途之麻醉品,不得輸出至非締約國或依第四十二條規定不適用本公約之領土。
(c)惟有經主管當局於一九六四年一月一日登記在案之人方得准予吸食鴉片。
(d)使用鴉片於準醫藥用途須於本公約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發生效力後十五年內廢除之。
(e)咀嚼古柯葉須於本公約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發生效力後二十五年內廢除之。
(f)使用大麻於醫學及科學以外之用途須儘早停止,但在任何情形下必須於本公約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發生效力後二十五年內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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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s}}</noinclude>二、退約書經秘書長於某年七月一日以前收到者,應於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其於七月一日之後收到者,應視為次年七月一日以前收到。
三、倘因依第一項所為退約之結果,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所規定本公約發生效力之條件不復存在時,本公約應即告廢止。
==第四十七條 修正==
一、任何締約國均得對本公約提出修正案。此項修正案暨理由書應送交秘書長轉致各締約國及理事會。理事會得決定採取下列程序之一:
(a)依聯合國憲章第六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召集會議審議所提議之修正案;或
(b)查詢各締約國是否接受所提議之修正案,並請其向理事會提出關於此項提議之意見。
二、依本條第一項(b)款所分發之修正案於分發之後十八個月內未受任何締約國反對者,應隨即發生效力。惟所提議之修正案如遭任何締約國反對,理事會得參酌締約國所提具之意見,決定應否召集會議審議此項修正案。
==第四十八條 爭端==
一、兩締約國或兩個以上之締約國間如對本公約之解釋或適用發生爭端時,應彼此會商,俾以談判、調查、調停、和解、公斷、區域機關之利用、司法程序,或各該締約國自行選擇之其他和平方法求得解決。
二、任何此種爭端倘不能依照第一項所規定之方式解決,應交由國際法院裁決。
==第四十九條 過渡保留==
一、締約國得於簽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約時保留權利暫准於其所轄任何領土內:
(a)使用鴉片於準醫藥用途;
(b)吸食鴉片;
(c)咀嚼古柯葉;
(d)使用大麻、大麻脂、大麻浸膏及大麻酊於非醫藥用途;
(e)生產、製造及購售(a)款至(d)款所稱麻醉品,供各該款所述用途。
二、依第一項規定所為保留應受下列限制:
(a)第一項所稱之各種情事須在為其提出保留之領土內已屬慣常,並係該地於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所允許之限度內始可核准。
(b)第一項所稱供所述各項用途之麻醉品,不得輸出至非締約國或依第四十二條規定不適用本公約之領土。
(c)惟有經主管當局於一九六四年一月一日登記在案之人方得准予吸食鴉片。
(d)使用鴉片於準醫藥用途須於本公約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發生效力後十五年內廢除之。
(e)咀嚼古柯葉須於本公約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發生效力後二十五年內廢除之。
(f)使用大麻於醫學及科學以外之用途須儘早停止,但在任何情形下必須於本公約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發生效力後二十五年內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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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g)第一項所稱供所述各項用途之麻醉品之生產、製造及購售,須隨此等用途之減少而減少,至最後同時廢除。 三、依第一項提出保留之締約國應: (a)將上年度內廢除第一項所稱之使用、生產、製造或購售情事之進度情形列入第十八條第一項(a)款提送秘書長之常年報告書內; (b)依管制局所定之方式及格式,就所保留之各項情事另向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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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g)第一項所稱供所述各項用途之麻醉品之生產、製造及購售,須隨此等用途之減少而減少,至最後同時廢除。
三、依第一項提出保留之締約國應:
(a)將上年度內廢除第一項所稱之使用、生產、製造或購售情事之進度情形列入第十八條第一項(a)款提送秘書長之常年報告書內;
(b)依管制局所定之方式及格式,就所保留之各項情事另向管制局提送估計書(第十九條)及統計報告(第二十條)。
四、(a)依第一項提出保留之締約國倘:
(i)於情報所涉之年份終了後六個月內,不提送第三項(a)款所稱報告書;
(ii)於管制局依第十二條第一項所特別規定之日期後三個月內,不提送第三項(b)款所稱估計;
(iii)於依第二十條第二項應提送統計之日期後三個月內,不提送第三項(b)款所稱統計,
則管制局或秘書長(視情形而定)應向關係締約國送致逾期通知,請其於收到通知後三個月期間內補送此項情報。
(b)倘締約國不於此項期間內遵照管制局或秘書長之請求辦理,依第一項所提出之有關保留應即失效。
五、提出保留之國家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撤回其所提保留之全部或一部。
==第五十條 其他保留==
一、除依第四十九條或下列各項規定提出之保留外,不得提出其他保留。
二、任何國家得於簽署、批准或加入時對本公約下列各項規定提出保留: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b)款;及第四十八條。
三、凡願為締約國但欲獲准在依本條第二項或第四十九條所提保留以外另提其他保留之國家得將此種意向通知秘書長。自秘書長就此項保留發出通知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後,倘在此期限內已批准或加入本公約之國家對此項保留提出異議者不足三分之一時,則此項保留應視為已獲准許。但曾對此項保留提出異議之國家無須對提出此項保留之國家承擔本公約內受該項保留影響之任何法律義務。
四、提出保留之國家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撤回其所提保留之全部或一部。
==第五十一條 通知==
秘書長應將下列事項通知第四十條第一項所稱之一切國家:
(a)依第四十條所為之簽署、批准及加入;
(b)依第四十一條本公約發生效力之日期;
(c)依第四十六條宣告之退約;
(d)依據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所為之聲明及通知。
為此下列代表各秉本國政府正式授予之權,謹簽字於本公約,以昭信守。
公曆一千九百六十一年三月三十日訂於紐約,正本一份,交存聯合國檔庫,其正式副本分送聯合國所有會員國及第四十條第一項所稱之某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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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ti/s}}</noinclude>(g)第一項所稱供所述各項用途之麻醉品之生產、製造及購售,須隨此等用途之減少而減少,至最後同時廢除。
三、依第一項提出保留之締約國應:
(a)將上年度內廢除第一項所稱之使用、生產、製造或購售情事之進度情形列入第十八條第一項(a)款提送秘書長之常年報告書內;
(b)依管制局所定之方式及格式,就所保留之各項情事另向管制局提送估計書(第十九條)及統計報告(第二十條)。
四、(a)依第一項提出保留之締約國倘:
(i)於情報所涉之年份終了後六個月內,不提送第三項(a)款所稱報告書;
(ii)於管制局依第十二條第一項所特別規定之日期後三個月內,不提送第三項(b)款所稱估計;
(iii)於依第二十條第二項應提送統計之日期後三個月內,不提送第三項(b)款所稱統計,
則管制局或秘書長(視情形而定)應向關係締約國送致逾期通知,請其於收到通知後三個月期間內補送此項情報。
(b)倘締約國不於此項期間內遵照管制局或秘書長之請求辦理,依第一項所提出之有關保留應即失效。
五、提出保留之國家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撤回其所提保留之全部或一部。
==第五十條 其他保留==
一、除依第四十九條或下列各項規定提出之保留外,不得提出其他保留。
二、任何國家得於簽署、批准或加入時對本公約下列各項規定提出保留: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b)款;及第四十八條。
三、凡願為締約國但欲獲准在依本條第二項或第四十九條所提保留以外另提其他保留之國家得將此種意向通知秘書長。自秘書長就此項保留發出通知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後,倘在此期限內已批准或加入本公約之國家對此項保留提出異議者不足三分之一時,則此項保留應視為已獲准許。但曾對此項保留提出異議之國家無須對提出此項保留之國家承擔本公約內受該項保留影響之任何法律義務。
四、提出保留之國家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撤回其所提保留之全部或一部。
==第五十一條 通知==
秘書長應將下列事項通知第四十條第一項所稱之一切國家:
(a)依第四十條所為之簽署、批准及加入;
(b)依第四十一條本公約發生效力之日期;
(c)依第四十六條宣告之退約;
(d)依據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條所為之聲明及通知。
為此下列代表各秉本國政府正式授予之權,謹簽字於本公約,以昭信守。
公曆一千九百六十一年三月三十日訂於紐約,正本一份,交存聯合國檔庫,其正式副本分送聯合國所有會員國及第四十條第一項所稱之某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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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附表== ===附表壹===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乙醯美沙多(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丙烯普魯汀(3-丙烯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α-乙醯美沙多(α-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α-美普魯汀(α-3-乙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α-美沙多(α-6-二甲氮基-4,4-二苯基-3-庚醇) α-普魯汀(α-1,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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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附表==
===附表壹===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乙醯美沙多(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丙烯普魯汀(3-丙烯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α-乙醯美沙多(α-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α-美普魯汀(α-3-乙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α-美沙多(α-6-二甲氮基-4,4-二苯基-3-庚醇)
α-普魯汀(α-1,3-二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安尼勒立汀(1-對-氨苯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苯才西汀(1-(2-芐氧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芐基嗎啡(3-芐基嗎啡)
β-乙醯美沙多(β-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β-美普魯汀(β-3-乙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β-美沙多(β-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庚醇)
β-普魯汀(β-1,3-二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大麻、大麻脂、大麻浸膏及大麻酊
克羅尼他凈(2-對-氯芐基-1-二乙氨乙基-5-硝苯駢咪唑)
古柯葉
古柯鹼(苯甲醯基愛哥寗之甲酯)
罌粟草膏(罌粟草經過其生物鹼濃縮過程所得之質料供貿易之用者)
二氫去氧嗎啡
右旋嗎拉密特((+)-4-﹝2-甲基-4-氧基-3,3-二苯基-4-(1-吡咯啶)丁基﹞嗎福啉)
狄安普魯密特(N﹝2(甲苯乙氨)丙基﹞丙醯苯胺)二乙氨二噻吩丁烯(3-二乙氨基-1,1-二-(2’-噻吩基)-1-丁烯)
二氫嗎啡
狄門諾沙多(1-乙氧基-1,1-二苯乙酸-2-二甲氨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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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壹===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乙醯美沙多(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丙烯普魯汀(3-丙烯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α-乙醯美沙多(α-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α-美普魯汀(α-3-乙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α-美沙多(α-6-二甲氮基-4,4-二苯基-3-庚醇)
α-普魯汀(α-1,3-二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安尼勒立汀(1-對-氨苯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苯才西汀(1-(2-芐氧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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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乙醯美沙多(β-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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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大麻脂、大麻浸膏及大麻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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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柯葉
古柯鹼(苯甲醯基愛哥寗之甲酯)
罌粟草膏(罌粟草經過其生物鹼濃縮過程所得之質料供貿易之用者)
二氫去氧嗎啡
右旋嗎拉密特((+)-4-﹝2-甲基-4-氧基-3,3-二苯基-4-(1-吡咯啶)丁基﹞嗎福啉)
狄安普魯密特(N﹝2(甲苯乙氨)丙基﹞丙醯苯胺)二乙氨二噻吩丁烯(3-二乙氨基-1,1-二-(2’-噻吩基)-1-丁烯)
二氫嗎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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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附表壹===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hi/s}}
乙醯美沙多(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丙烯普魯汀(3-丙烯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α-乙醯美沙多(α-3-乙醯氧基-6-二甲氨基-4,4-二苯基庚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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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尼勒立汀(1-對-氨苯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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芐基嗎啡(3-芐基嗎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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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美普魯汀(β-3-乙基-1-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β-美沙多(β-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庚醇)
β-普魯汀(β-1,3-二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
大麻、大麻脂、大麻浸膏及大麻酊
克羅尼他凈(2-對-氯芐基-1-二乙氨乙基-5-硝苯駢咪唑)
古柯葉
古柯鹼(苯甲醯基愛哥寗之甲酯)
罌粟草膏(罌粟草經過其生物鹼濃縮過程所得之質料供貿易之用者)
二氫去氧嗎啡
右旋嗎拉密特((+)-4-﹝2-甲基-4-氧基-3,3-二苯基-4-(1-吡咯啶)丁基﹞嗎福啉)
狄安普魯密特(N﹝2(甲苯乙氨)丙基﹞丙醯苯胺)二乙氨二噻吩丁烯(3-二乙氨基-1,1-二-(2’-噻吩基)-1-丁烯)
二氫嗎啡
狄門諾沙多(1-乙氧基-1,1-二苯乙酸-2-二甲氨乙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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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狄美菲坦諾(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庚醇) 二甲氨二噻吩丁烯(3-二甲氨基-1,1-二-(2’-噻吩基)-1-丁烯) 丁酸嗎福啉二苯乙酯(丁酸-4-嗎福啉-2,2-二苯乙酯) 狄芬諾西萊(1-(3-氰基-3,3-二苯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狄匹潘濃(4,4-二苯基-6-一氮陸圜-3-庚酮) 愛哥寧、其酯類及衍化物之可改製為愛哥寧及古柯鹼者 甲乙氨二噻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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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狄美菲坦諾(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庚醇)
二甲氨二噻吩丁烯(3-二甲氨基-1,1-二-(2’-噻吩基)-1-丁烯)
丁酸嗎福啉二苯乙酯(丁酸-4-嗎福啉-2,2-二苯乙酯)
狄芬諾西萊(1-(3-氰基-3,3-二苯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狄匹潘濃(4,4-二苯基-6-一氮陸圜-3-庚酮)
愛哥寧、其酯類及衍化物之可改製為愛哥寧及古柯鹼者
甲乙氨二噻吩丁烯(3-甲乙氨基-1,1-二-(2’- 噻吩基)-1-丁烯)
愛托尼他淨(1-二乙氨乙基-2-對-乙氧芐基-5-硝基苯駢咪唑)
愛托失立汀(1-﹝2-(2-羥乙氧基)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佛萊西汀(1-(2-四氫呋喃氧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海洛因(二乙醯嗎啡)
二氫可待因酮
羥二氫嗎啡(14-羥基二氫嗎啡)
二氫嗎啡酮
羥基配西汀(4-間-羥苯基-1-甲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異美沙冬(6-二甲氨基-5-甲基-4,4-二苯基-3-己酮)
比密冬酮(4-間-羥苯基-1-甲基-4-丙醯基一氮陸圜)
左旋甲嗎汎<ref>本表將右旋甲嗎汎((+)-3-甲氧基-N-甲基嗎啡喃)及右旋嗎汎((+)-3-羥基-N-甲基嗎啡喃)特別除外。</ref>((─)-3-甲氧基-N-甲基嗎啡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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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旋吩納西嗎汎((─)-3-羥基-N-苯乙醯基嗎啡喃)
左旋嗎汎*((─)-3-羥基-N-甲基嗎啡喃)
美他唑新(2’-羥基-2,5,9-三甲基-6,7-苯駢嗎汎)
美沙冬(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庚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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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
美托邦(5-甲基二氫嗎啡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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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hi/s}}</noinclude>狄美菲坦諾(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庚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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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嗎啡立汀(1-(2-嗎福啉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嗎啡 嗎啡溴甲烷及其他五價氮嗎啡衍化物 N-氧化嗎啡 密羅啡因(肉豆蔻芐基嗎啡) 菸鹼醯嗎啡(3,6-二菸鹼醯嗎啡) 左旋原嗎汎((─)-3-羥基嗎啡喃) 原美沙冬(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己酮) 原嗎啡(去甲基嗎啡) 鴉片 羥二氫可待因酮(14-羥基二氫可待因酮) 羥二氫嗎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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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嗎啡立汀(1-(2-嗎福啉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嗎啡
嗎啡溴甲烷及其他五價氮嗎啡衍化物
N-氧化嗎啡
密羅啡因(肉豆蔻芐基嗎啡)
菸鹼醯嗎啡(3,6-二菸鹼醯嗎啡)
左旋原嗎汎((─)-3-羥基嗎啡喃)
原美沙冬(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己酮)
原嗎啡(去甲基嗎啡)
鴉片
羥二氫可待因酮(14-羥基二氫可待因酮)
羥二氫嗎啡酮(14-羥基二氫嗎啡酮)
配西汀(1-甲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吩那多松(6-嗎福啉-4,4-二苯基-3-庚酮)
吩喃普魯密特(N-(1-甲基-2-一氮陸圜乙基)丙醯苯胺)
吩那唑新(2’-羥基-5,9-二甲基-2-苯乙基-6,7-苯駢嗎汎)
吩諾嗎汎(3-羥基N-苯乙基嗎啡喃)
吩諾配立汀(1-(3-羥基-3-苯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匹密諾汀(4-苯基-1-(3-苯氨丙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普魯亥他凈(1,3-二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柒圜)
普魯配立汀(1-甲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異丙酯)
外消旋甲嗎汎(±)-3-甲氧基-N-甲基嗎啡喃)
外消旋嗎拉密特(±)-4-﹝2-甲基-4-氧基-3,3-二苯基-4-(1-吡咯啶)丁基﹞嗎福啉)
外消旋嗎汎(±)-3-羥基-N-甲基嗎啡喃)
蒂巴康(乙醯二氫可待因酮)
蒂巴因
屈美配立汀(1,2,5-三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及
{{ti/s}}
本附表內麻醉品在其特定化學名稱下可能存在之同分異構物,但經特別除外者,不在此列。
本附表內麻醉品可能有之酯類及醚類,但見於另一附表者,不在此列。
本附表內麻醉品之鹽類,包括上文所稱之酯類、醚類及同分異構物可能有之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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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hi/s}}</noinclude>嗎啡立汀(1-(2-嗎福啉乙基)-4-苯基一氮陸圜-4-羧酸乙酯)
嗎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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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羅啡因(肉豆蔻芐基嗎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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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美沙冬(6-二甲氨基-4,4-二苯基-3-己酮)
原嗎啡(去甲基嗎啡)
鴉片
羥二氫可待因酮(14-羥基二氫可待因酮)
羥二氫嗎啡酮(14-羥基二氫嗎啡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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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巴因
屈美配立汀(1,2,5-三甲基-4-苯基-4-丙醯氧基一氮陸圜);及
{{hi/e}}{{ti/s}}
本附表內麻醉品在其特定化學名稱下可能存在之同分異構物,但經特別除外者,不在此列。
本附表內麻醉品可能有之酯類及醚類,但見於另一附表者,不在此列。
本附表內麻醉品之鹽類,包括上文所稱之酯類、醚類及同分異構物可能有之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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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附表貳===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乙醯二氫可待因 可待因(3-甲基嗎啡) 右旋普魯普西吩((+)-4-二甲氨基-3-甲基-1,2-二苯基-2-丙醯氧基丁烷) 二氫可待因 乙基嗎啡(3-乙基嗎啡) 原可待因(N-去甲可待因) 福可汀(嗎福乙基嗎啡);及 {{ti/s}} 本附表內麻醉品在其特定化學名稱下可能存在之同分異構物,但經特別除外者,不在此列。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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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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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貳===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乙醯二氫可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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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表內麻醉品在其特定化學名稱下可能存在之同分異構物,但經特別除外者,不在此列。
本附表所列之麻醉品之鹽類,包括上文所稱之同分異構物可能有之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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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貳===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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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表內麻醉品在其特定化學名稱下可能存在之同分異構物,但經特別除外者,不在此列。
本附表所列之麻醉品之鹽類,包括上文所稱之同分異構物可能有之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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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UN Treaty Series - vol 520.pd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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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附表叁=== 本附表包括下列製劑: 一、乙醯二氫可待因, 可待因, 右旋普魯普西吩, 二氫可待因, 乙基嗎啡, 原可待因,及 福可汀之製劑如: (a)與其他一種或數種物料調配後,所得製劑並無或極少受濫用之危險,而且其中麻醉品不能以簡便之方法收回,縱或收回,其份量亦不致有損害公共衛生之危險;及 (b)用量每一單位之麻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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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noinclude><pagequality level="1" user="Zy26" /></noinclude>
===附表叁===
本附表包括下列製劑:
一、乙醯二氫可待因,
可待因,
右旋普魯普西吩,
二氫可待因,
乙基嗎啡,
原可待因,及
福可汀之製劑如:
(a)與其他一種或數種物料調配後,所得製劑並無或極少受濫用之危險,而且其中麻醉品不能以簡便之方法收回,縱或收回,其份量亦不致有損害公共衛生之危險;及
(b)用量每一單位之麻醉品含量不超過一○○毫克,其未分裝者,濃度不超過百分之二點五。
二、古柯鹼之製劑,其所含古柯鹼以古柯鹼生物鹼計算不超過百分之零點一,及鴉片或嗎啡之製劑其所含嗎啡以無水嗎啡生物鹼計算不超過百分之零點二,且因與其他一種或數種物料調配致所得製劑並無或極少受濫用之危險,而且其中麻醉品不能以簡便之方法收回,縱或收回,其份量亦不致有損害公共衛生之危險者。
三、狄芬諾西萊之固體用量製劑其中所含之狄芬諾西萊以鹼性物質計算不超過二點五毫克,且其用量每一單位至少含有二十五微克硫酸顛茄鹼者。
四、複方鴉片吐根散:
鴉片粉10%
吐根散10%,與
不含任何麻醉品之其他粉狀物料80%勻細混合。
五、合於本附表所列任一配方之製劑及此項製劑與不含任何麻醉品之物質之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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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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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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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表包括下列製劑:
一、乙醯二氫可待因,
{{gap}}可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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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p}}二氫可待因,
{{gap}}乙基嗎啡,
{{gap}}原可待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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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製劑如:
(a)與其他一種或數種物料調配後,所得製劑並無或極少受濫用之危險,而且其中麻醉品不能以簡便之方法收回,縱或收回,其份量亦不致有損害公共衛生之危險;及
(b)用量每一單位之麻醉品含量不超過一○○毫克,其未分裝者,濃度不超過百分之二點五。
二、古柯鹼之製劑,其所含古柯鹼以古柯鹼生物鹼計算不超過百分之零點一,及鴉片或嗎啡之製劑其所含嗎啡以無水嗎啡生物鹼計算不超過百分之零點二,且因與其他一種或數種物料調配致所得製劑並無或極少受濫用之危險,而且其中麻醉品不能以簡便之方法收回,縱或收回,其份量亦不致有損害公共衛生之危險者。
三、狄芬諾西萊之固體用量製劑其中所含之狄芬諾西萊以鹼性物質計算不超過二點五毫克,且其用量每一單位至少含有二十五微克硫酸顛茄鹼者。
四、複方鴉片吐根散:
{{gap}}鴉片粉10%
{{gap}}吐根散10%,與
{{gap}}不含任何麻醉品之其他粉狀物料80%勻細混合。
五、合於本附表所列任一配方之製劑及此項製劑與不含任何麻醉品之物質之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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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UN Treaty Series - vol 520.pd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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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0:39:00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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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校对 */ 创建页面,内容为“ ===附表肆===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大麻及大麻脂 二氫去氧嗎啡 海洛因(二乙醯嗎啡) 比密冬酮(4-間-羧苯基-1-甲基-4-丙醯基一氮陸圜);及 本附表所列麻醉品之可能構成之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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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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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肆===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大麻及大麻脂
二氫去氧嗎啡
海洛因(二乙醯嗎啡)
比密冬酮(4-間-羧苯基-1-甲基-4-丙醯基一氮陸圜);及
本附表所列麻醉品之可能構成之鹽類。<noinclude></noincl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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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26
1268
2571894
proofread-page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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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肆===
本附表包括下列麻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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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及大麻脂
二氫去氧嗎啡
海洛因(二乙醯嗎啡)
比密冬酮(4-間-羧苯基-1-甲基-4-丙醯基一氮陸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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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表所列麻醉品之可能構成之鹽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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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1972年3月25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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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1:18:5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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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text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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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1979年1月11日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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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T11:34:56Z
Zy26
1268
创建页面,内容为“{{日期分类}}”
2571897
wikitext
text/x-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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