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source zhwikisource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Wikisource:%E9%A6%96%E9%A1%B5 MediaWiki 1.47.0-wmf.7 first-letter Media Special Talk User User talk Wikisource Wikisource talk File File talk MediaWiki MediaWiki talk Template Template talk Help Help talk Category Category talk Portal Portal talk Author Author talk Page Page talk Index Index talk Transwiki Transwiki talk Translation Translation talk TimedText TimedText talk Module Module talk Event Event talk Topic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2年) 0 13231 7902513 411878 2026-06-18T23:04:13Z Zbz53321374 111951 790251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92年7月9日(非現行條文)|年=2003|月=7|日=9|公布於=民國92年7月23日|y=2003|m=7|d=23|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34060號令]] | previous = | next =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8年)]] | notes = {{Textquality|75%}}<br>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  為發展國民經濟,藉由證券化提高不動產之流動性,增加不動產籌資管道,以有效開發利用不動產,提升環境品質,活絡不動產市場,並保障投資,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法律之適用) :  有關不動產之證券化,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三條 (主管機關) :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  本條例規定事項,涉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第四條 (用詞定義)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  一、不動產:指土地、建築改良物、道路、橋樑、隧道、軌道、碼頭、停車場及其他具經濟價值之土地定著物。 :  二、證券化:指受託機構依本條例之規定成立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向不特定人募集發行或向特定人私募交付受益證券,以獲取資金之行為。 :  三、不動產投資信託:依本條例之規定,向不特定人募集發行或向特定人私募交付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以投資不動產、不動產相關權利、不動產相關有價證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標的而成立之信託。 :  四、不動產資產信託:依本條例之規定,委託人移轉其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予受託機構,並由受託機構向不特定人募集發行或向特定人私募交付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以表彰受益人對該信託之不動產、不動產相關權利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之權利而成立之信託。 :  五、受益證券:指下列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 :  (一)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指受託機構為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而發行或交付表彰受益人享有該信託財產及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之受益權持分之權利憑證或證書。 :  (二)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指受託機構為不動產資產信託而發行或交付表彰受益人享有該信託財產本金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之受益權持分之權利憑證或證書。 :  六、受託機構:指得受託管理及處分信託財產,並募集或私募受益證券之機構。 :  七、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指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信託財產,其範圍包括因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所取得之價款、所生利益、孳息與其他收益及以之購入之各項資產或權利。 :  八、信託監察人:指由受託機構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之約定或經受益人會議決議所選任,為受益人之利益,行使本條例所定權限之人。 :  九、利害關係人:指[[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七條所稱之利害關係人。 :  十、不動產管理機構:指建築開發業、營造業、建築經理業、不動產租賃業或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事業。 :  十一、封閉型基金:指於基金存續期間,投資人不得請求受託機構買回其持有之受益證券,受託機構亦不得追加發行、交付或賣出受益證券之基金。 :  十二、開放型基金:指投資人得請求受託機構買回其持有之受益證券,受託機構亦得追加發行、交付或賣出受益證券之基金。 :  十三、專業估價者:指不動產估價師或其他依法律得從事不動產估價業務者。 :  前項所稱受託機構,以[[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所稱之信託業為限,設立滿三年以上者,並應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 :  僅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之信託業,主管機關得就其最低實收資本額、股東結構、負責人資格條件、經營與管理人員專門學識或經驗、業務限制另定之。 第五條 (其他有價證券) :  依本條例規定募集或私募之受益證券,為[[證券交易法 (民國91年5月立法6月公布)|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經財政部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 ==第二章 不動產投資信託== ===第一節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募集及私募=== 第六條 (募集或私募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應檢具書件) :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其審核程序、核准或生效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一、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 :  二、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 :  三、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與定型化契約範本異同之對照表。 :  四、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 :  五、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經營與管理人員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證明文件。 :  六、設有信託監察人者,其信託監察人之名單、資格證明文件及願任同意書。 :  七、受託機構董事會決議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議事錄。 :  八、信託財產之管理及處分方法說明書。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進行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者,該委任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  九、受託機構填報及會計師或律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 :  十、律師之法律意見書。 :  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主管機關於審核前項書件時,應洽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意見書。其屬於募集受益證券者,並應洽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 第七條 (擬於國外募集或私募基金先報請央行同意) :  受託機構擬於國外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國內不動產者,於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募集、追加募集或私募前,應先報請中央銀行同意。 第八條 (計畫應載事項) :  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應記載下列事項: :  一、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進行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者,其受委任機構之名稱、地址。 :  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名稱及其存續期間。 :  三、與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有關之下列事項: :  (一)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或私募總額、受益權單位總數。 :  (二)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發行或交付方式、發行或交付日期、購買每一受益權單位之金額、費用及其轉讓限制。 :  四、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或私募成立與不成立之條件及不成立時之處理方式。 :  五、信託財產預期收益之評價方法、評估基礎及專家意見。 :  六、投資計畫:包含計劃購買、管理或處分之不動產或其他投資標的之種類、地點、預定持有期間、資金來源、運用及控管程式、成本回收、財務預測及預估收益率等事項。 :  七、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  前項第五款規定出具意見之專家,應與受託機構及不動產所有人無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定之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之情事。 第九條 (投資信託計畫變更檢附文件) :  受託機構應依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之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經營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 :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後,非經受益人會議決議及申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不得變更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但其變更對受益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者,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即得變更之。 :  前項申請或申報,應以申請書或申報表載明變更內容及理由,並檢附下列文件為之: :  一、變更前、後之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及其對照表。 :  二、受益人會議議事錄。屬前項但書規定之變更者,免附。 :  三、對受益人之權益有無重大影響之評估及專家意見。 :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主管機關於審核前項書件時,應洽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意見書。 第十條 (投資信託契約記載事項) :  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並記載下列事項: :  一、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進行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者,其受委任機構之名稱、地址。 :  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名稱及其存續期間。 :  三、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或私募總面額、受益權單位總數。 :  四、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發行或交付方式、發行或交付日期、購買每一受益權單位之金額、費用及其轉讓限制。 :  五、受託機構之義務及責任;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進行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者,該機構之義務及責任。 :  六、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基本方針、範圍及投資策略。 :  七、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有關借入款項與其上限及閒置資金之事項。 :  八、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收益分配之項目、時間及給付方式。 :  九、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方法、給付方式及時間。 :  十、受託機構之報酬、種類、計算方法、支付時期及方法。 :  十一、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之計算方法(含不動產估價方法、評估基礎、進行估價期間、淨資產價值計算之期間、應為公告之期限及公告方式)。 :  十二、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計算及公告方式。 :  十三、受託機構應召集受益人會議之事由。 :  十四、受託機構應選任信託監察人之事由及其專門學識或經驗。 :  十五、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變更、解除、終止事由、終止程序及終止後之處理事項。 :  十六、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不再存續時,基金之清算方法及受益人請求返還金額或財產之計算方法、給付方式及時間。 :  十七、其他依[[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及主管機關規定事項。 第十一條 (投資信託契約變更及終止準用規定) :  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變更及終止,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章第七節之規定。但信託契約另有約定,且於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中載明者,從其所定。 第十二條 (投資信託契約範本之核定) :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應訂定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定型化契約範本,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受託機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其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訂定及修改,就受益人權益保障之程度,不得低於主管機關所核定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定型化契約範本。 第十三條 (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私募之對象) :  受託機構得對下列對象進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私募: :  一、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 :  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  前項第二款之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 :  受託機構應第一項第二款對象之合理請求,於私募完成前負有提供與本次私募有關之財務、業務或其他資訊之義務。 :  受託機構應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價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有關私募有價證券轉讓之限制,應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以明顯文字註記,並於交付應募人或購買人之相關書面文件中載明。 :  [[證券交易法 (民國91年5月)|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四十三條之七及第四十三條之八第一項之規定,於私募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準用之。 第十四條 (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期限及展延) :  受託機構申請或申報募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應於核准函送達之日或申報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始募集。但有正當理由者,得於期限屆滿前,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  受託機構應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完成後五個營業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受託機構如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期間屆滿未募足最低募集金額致無法成立時,應於募集發行期間屆滿後十個營業日內,以書面通知受益人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之規定處理後續事宜。 第十五條 (公開說明書及投資說明書之提供) :  受託機構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募集受益證券時,受託機構應依[[證券交易法 (民國91年5月)|證券交易法]]規定之方式,向應募人或購買人提供公開說明書;其應行記載事項,由證券主管機關定之。 :  受託機構私募受益證券時,受託機構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向應募人或購買人提供投資說明書。 :  前項投資說明書之內容,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六條 (以封閉型基金為限)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封閉型基金為限。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募集附買回時間、數量或其他限制之開放型基金。 ===第二節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運用=== 第十七條 (投資或運用標的限制)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投資或運用於下列標的為限: :  一、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 :  二、已有穩定收入之不動產相關權利:指地上權及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權利。 :  三、其他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依本條例或[[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  四、第十八條規定之運用範圍。 :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或運用之標的。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或運用於現金、政府債券及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投資標的之最低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交易法 (民國91年5月)|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其募集發行額度之一定比率及金額;其一定比率及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八條 (閒置資金運用方式之限制)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閒置資金之運用,應以下列各款方式為限: :  一、銀行存款。 :  二、購買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 :  三、購買國庫券或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 :  四、購買經主管機關規定一定評等等級以上銀行之保證、承兌或一定等級以上信用評等之商業票據。 :  五、購買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其他金融商品。 第十九條 (借入款項) :  受託機構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以信託財產借入款項。但借入款項之目的,以不動產營運,或以配發利益、孳息或其他收益所必需者為限。 :  受託機構得於借入款項之範圍,就信託財產為不動產抵押權或其他擔保物權之設定;該擔保物權之權利人於不動產抵押權或其他擔保物權之設定範圍內,僅得對信託財產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  受託機構依第一項規定借入款項,應於借款契約生效日起二日內,於受託機構本機構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辦理公告。 :  為確保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財務健全,主管機關得訂定受託機構依第一項規定借入款項之比率上限。受託機構超過該比率上限者,應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調整之。 第二十條 (流動性資產之範圍及比率調整) :  為確保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流動性,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流動性資產之範圍及比率。受託機構未達該比率者,應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調整之。 第二十一條 (注意事項之擬訂核定) :  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之行銷、訂約、資訊揭露、風險管理與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等應注意事項,由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同有關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受託機構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應依前項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之。 第二十二條 (估價報告書) :  受託機構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進行達主管機關規定之一定金額以上之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交易前,應先洽請專業估價者依[[不動產估價師法 (民國91年11月立法12月公布)|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出具估價報告書。 :  不動產估價主管機關或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應就前項之估價報告書,訂定估價報告書範本。 :  受託機構委請專業估價者出具估價報告書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  一、同一宗交易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者,應由二位以上之專業估價者進行估價。若專業估價者間在同一期日價格之估計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之差異,受託機構應依[[不動產估價師法 (民國91年11月立法12月公布)|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辦理。 :  二、交易契約成立日前估價者,其價格日期與契約成立日期不得逾六個月。 :  三、專業估價者及其估價人員應與交易當事人無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定之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之情事。 :  四、其他不動產估價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  第一項之交易行為,應於契約生效日起二日內,於受託機構本機構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辦理公告。 第二十三條 (投資分析報告) :  受託機構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應依據投資分析報告作成投資決定,交付執行,作成投資決定紀錄及執行紀錄,並應定期向董事會提出檢討報告。 :  前項投資分析報告,應記載分析基礎、根據及建議;投資決定紀錄,應記載投資標的之種類、數量及時機;執行紀錄,應記載實際投資、或交易標的之種類、數量、價格及時間,並說明投資或交易差異原因。 :  受託機構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自行或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進行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應依計畫、取得、銷售、經營等階段作成書面控管報告,並按季向董事會提出各階段之檢討報告。 :  前三項書面資料,受託機構應按時序記載並建檔保存;其保存期限,自信託期間屆滿日起不得少於五年。 第二十四條 (信託財產出租) :  不動產投資信託之信託財產,其全部或一部依信託契約之約定出租時,其租金得不受[[土地法 (民國90年)|土地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租賃期限不受[[民法第二編債 (民國89年)|民法]]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二十年之限制,但最長不得超過信託契約之存續期間。 第二十五條 (受託機構遵守規定) :  受託機構應依本條例之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及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募集發行或私募交付及投資運用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並遵守下列規定: :  一、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不得為保證、放款或提供擔保。 :  二、不得從事證券信用交易。 :  三、不得對於受託機構所設立之各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及不動產資產信託間為交易行為。 :  四、投資於任一公司短期票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投資當日該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十。 :  五、存放於同一金融機構之存款,以及投資於其發行、保證或承兌之債券或短期票券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投資當日該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及該金融機構淨值百分之十。 :  六、投資於其他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依本條例或[[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總額,不得超過投資當日該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二十。 :  七、依風險分散原則,投資於不動產及不動產相關權利。 :  八、不得藉該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作為保證其申請事項或文件之真實或保證受益證券獲利之宣傳。 :  九、不得為經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禁止事項。 :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規定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不動產及不動產相關權利之風險分散原則。受託機構違反該原則者,應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調整之。 ===第三節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會計=== 第二十六條 (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 :  受託機構依[[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設置之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應至少每三個月評審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信託財產一次,並於報告董事會後,於本機構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公告之。 :  信託財產評審委員會於必要時或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得洽請專業估價者或專家出具相關估價報告書或意見,作為評審信託財產之參考。 :  前項專業估價者或專家,應與受託機構無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定之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之情事。 :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應對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信託財產評審及淨資產價值之計算,擬訂評審原則及計算標準,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  受託機構對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淨資產價值,應按主管機關依前項核定之淨資產價值計算標準、有關法令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計算之。 :  受託機構應於每一營業日計算,並於本機構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公告前一營業日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但不動產或其他信託財產之資產價值於公告期間內無重大變更,且對基金之淨資產價值無重大影響者,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之約定,以附註揭露方式替代對該不動產或信託財產資產價值重新估價計算。 第二十七條 (會計獨立) :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應有獨立之會計,受託機構不得將其與自有財產或其他信託財產相互流用。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相關會計簿冊之作成,應遵守相關法令及自律規範;其保存方式及保存期限,並應依商業會計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八條 (收取手續費及報酬) :  受託機構得向受益人收取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之手續費及報酬,或逕於不動產投資信託之信託財產中扣除支付之。 :  受託機構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業務,因運用、管理所產生之費用及稅捐,得逕自信託財產中扣除繳納之。 :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所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約定應分配之收益,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分配之。 ==第三章 不動產資產信託== 第二十九條 (募集或私募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應檢具書件) :  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應檢具下列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其審核程序、核准或生效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一、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 :  二、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 :  三、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與定型化契約範本異同之對照表。 :  四、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 :  五、不動產資產信託經營與管理人員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之證明文件。 :  六、設有信託監察人者,其信託監察人之名單、資格證明文件及願任同意書。 :  七、受託機構董事會決議募集或私募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之議事錄。 :  八、信託財產之管理及處分方法說明書。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進行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者,該委任契約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  九、信託財產之估價報告書。 :  十、第三十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之書件。 :  十一、受託機構填報及會計師或律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 :  十二、律師之法律意見書。 :  十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主管機關於審核前項書件時,應洽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意見書。其屬於募集受益證券者,並應洽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 :  委託人應將信託財產相關書件及資料,提供受託機構,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  委託人違反前項規定,對於受益證券取得人或受讓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財產權之塗銷) :  依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移轉之財產權,以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規定者為限。 :  前項之財產權上有抵押權者,委託人應予塗銷,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予受託機構。因故未能塗銷者,委託人應檢具抵押權人於信託契約存續期間不實行抵押權之法院公證同意書。 :  委託人應提供債務明細之書面文件予受託機構,並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公告債權人於期限內聲明異議,並將聲明異議之文件予受託機構。 第三十一條 (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應載事項) :  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應記載下列事項: :  一、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進行信託財產之管理或處分者,其受委任機構之名稱、地址。 :  二、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名稱及其存續期間。 :  三、與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有關之下列事項: :  (一)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募集或私募總額、受益權單位總數。 :  (二)若募集或私募不同種類或期間之受益證券,其受益權之約定、受償順位及期間。 :  (三)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之發行或交付方式、發行或交付日期、購買每一受益權單位之金額、費用及其轉讓限制。 :  四、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募集或私募成立與不成立之條件及不成立時之處理方式。 :  五、信託財產之內容及經專業估價者估價之信託財產價值。 :  六、信託財產上之負擔及對該等負擔之處理方式。 :  七、受託機構因募集或私募受益證券自應募人或購買人所收受對價之運用方法。 :  八、信託財產之管理及處分方法。 :  九、信託財產預期收益之評價方法、評估基礎及專家意見。 :  十、委託人為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其交易處理程序及內部控管方式之說明。 :  十一、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  前項第九款規定出具意見之專家,應與委託人及受託機構無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定之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之情事。 第三十二條 (資產信託計畫變更檢附文件) :  受託機構應依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之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經營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 :  受託機構募集或私募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後,非經受益人會議決議及申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不得變更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但其變更對受益人之權益無重大影響者,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即得變更之。 :  前項申請或申報,應以申請書或申報表載明變更內容及理由,並檢附下列文件為之: :  一、變更前、後之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及其對照表。 :  二、受益人會議議事錄。屬前項但書規定之變更者,免附。 :  三、對受益人之權益有無重大影響之評估及專家意見。 :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  主管機關於審核前項書件時,應洽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出具意見書。 第三十三條 (資產信託契約應載事項) :  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並記載下列事項: :  一、信託目的。 :  二、信託契約之存續期間。 :  三、信託財產之種類、內容及其依第三十四條所為估價之價額。 :  四、委託人之義務及應告知受託機構之事項。 :  五、信託財產之管理及處分方法。委任不動產管理機構管理或處分者,其受委任機構之名稱、義務及責任。 :  六、信託財產本金或其所生利益、孳息及其他收益分配之方法。 :  七、各種種類或期間之受益證券,其內容、受償順位及期間。 :  八、受益證券之發行或交付方式及其轉讓限制。 :  九、受託機構支出費用之償還及損害賠償之事項。 :  十、受託機構於處理信託事務時,關於借入款項與其上限及閒置資金之運用方法等事項。 :  十一、受託機構之報酬、種類、計算方法、支付時期及方法。 :  十二、受託機構應召集受益人會議之事由。 :  十三、受託機構應選任信託監察人之事由及其專門學識或經驗。 :  十四、其他依[[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及主管機關規定事項。 第三十四條 (估價報告書) :  受託機構依第二十九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前,應先洽請專業估價者就不動產資產信託之信託財產,依[[不動產估價師法 (民國91年11月立法12月公布)|不動產估價師法]]之規定出具估價報告書。 第三十五條 (有利害關係之委託人) :  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為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時,受託機構不得就該不動產資產信託依本條例規定發行受益證券。但委託人有數人,且有利害關係之委託人就信託財產所占持分及持有擔保物權持分之合計比率未達百分之二十時,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條 (不動產資產信託準用規定) :  第七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於不動產資產信託準用之。 ==第四章 受益證券之發行交付及轉讓、受益人會議、信託監察人== ===第一節 受益證券之發行交付及轉讓=== 第三十七條 (受益證券之簽證) :  受益證券應編號、載明下列事項及由受託機構之代表人簽名、蓋章,並經發行簽證機構簽證後發行或交付之: :  一、表明其為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之文字。 :  二、受益證券發行日或交付日及到期日。 :  三、受益證券發行總金額。 :  四、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之姓名或名稱。 :  五、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 :  六、受益人之姓名或名稱。 :  七、所表彰之權利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 :  八、信託契約之存續期間。 :  九、受託機構支出費用之償還及損害賠償之事項。 :  十、受託機構之報酬、種類、計算方法、支付時期及方法。 :  十一、受益證券轉讓對象如有限制者,其限制內容及其效力。 :  十二、受益人行使權利之限制。 :  十三、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  前項受益證券之簽證,準用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之規定。 第三十八條 (受益權之行使及轉讓) :  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權之行使及轉讓,應以表彰該受益權之受益證券為之。 第三十九條 (受益證券之轉讓) :  受益證券應為記名式,其轉讓並應以背書方式為之;且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住所通知受託機構,不得對抗受託機構。 :  受益證券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該受益證券,不得對抗第三人。 :  受益證券以帳簿劃撥方式發行或交付有價證券者,得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其轉讓、買賣之交割、設質之交付等事項,依[[證券交易法 (民國91年5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辦理。 第四十條 (受讓人之權利及義務) :  受益證券之受讓人,依該受益證券所表彰受益權之種類、內容及順位,承受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委託人之權利及義務。但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就委託人之義務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一條 (收益分配請求權之時效) :  受益證券持有人之收益分配請求權,自發放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該時效消滅之收益併入信託財產。 :  除前項規定外,基於受益證券所為之其他給付,其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十五年。 第四十二條 (公示催告之聲請) :  受益證券喪失時,受益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 :  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聲請人得提供相當擔保,請求受託機構履行關於該受益證券之債務。 第四十三條 (增強信用之方式) :  受託機構依本條例規定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之規定,由國內外金融機構或法人以保證、承諾、更換部分資產或其他方式,增強其信用。 第四十四條 (信用評等結果及信用增強方式之說明) :  受託機構依本條例規定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有經信用評等機構評定其等級或增強其信用之情形者,應於公開說明書、投資說明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文件,說明其信用評等之結果及信用增強之方式,不得有虛偽不實或隱匿之情事。 第四十五條 (受益證券申請上市或買賣) :  依本條例所發行之受益證券,得依證券相關法令規定申請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第四十六條 (私募受益證券不適用之規定) :  依本條例所成立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其受益證券採私募方式者,不適用第十九條第三項及第四項、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及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第二節 受益人會議及信託監察人=== 第四十七條 (受益證券準用規定) :  不動產證券化所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條及第二章第三節之規定。但信託契約另有約定,且於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中載明者,從其所定。 第四十八條 (信託監察人之選任) :  受託機構為保護受益人之權益,得依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之約定,選任信託監察人,並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三條之規定。 :  信託監察人不得為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職員、受雇人或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 ==第五章 稅捐及相關事項== 第四十九條 (免稅) :  依本條例規定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其買賣或經受託機構依信託契約之約定收回者,免徵證券交易稅。 第五十條 (利息所得分配) :  依本條例規定募集或私募之受益證券,其信託利益應每年分配。 :  依前項規定分配之信託利益,為受益人之所得,按利息所得課稅,不計入受託機構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  第一項利息所得於分配時,應以受託機構為扣繳義務人,依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分離課稅,不併計受益人之綜合所得稅總額或營利事業所得額。 第五十一條 (課徵地價稅) :  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以土地為信託財產,並以其為標的募集或私募受益證券者,該土地之地價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受託機構為納稅義務人。其應納稅額之計算,就該信託計畫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所有信託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依[[土地稅法]]第十六條規定稅率課徵地價稅。 第五十二條 (課徵土地增值稅) :  依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約定,信託土地於信託終止後毋須返還委託人者,於信託行為成立移轉土地所有權時,以委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不適用[[土地稅法]]第二十八條之三規定。 第五十三條 (建築物折舊費用之計算) :  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投資之建築物,得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延長二分之一計算每年之折舊費用。但經選定延長年限提列折舊者,嗣後年度即不得變更。 ==第六章 行政監督== 第五十四條 (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事項提出報告) :  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或受益人權益之必要時,得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就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之執行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檢查受託機構、不動產管理機構、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或其他關係人之業務、財務或其他有關事項,或令其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 :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就前項規定應行檢查事項、報表或資料予以查核,並向主管機關據實提出報告,其費用由被查核人負擔。 :  前項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五條 (信託業務移轉公告) :  受託機構違反本條例之規定或不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經營信託業務者,主管機關得變更受託機構並命原受託機構將該業務及信託財產移轉與新受託機構,或準用[[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 :  依前項受讓之受託機構,應於業務及信託財產移轉日起二日內,於其本機構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辦理公告。 第五十六條 (終止委任契約公告) :  不動產管理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經受託機構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於指定期限內改善者,受託機構於報經主管機關洽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得終止委任契約,並得移轉其受任事項予其他不動產管理機構,不受原委任契約之限制: :  一、違反委任契約之約定事項。 :  二、業務或財務有嚴重缺失時。 :  經受託機構依第一項規定終止委任契約者,不動產管理機構應於受託機構所定期限內辦理委任事項相關業務、財務之結算及移交。不動產管理機構未於所定期限內辦理結算及移交者,受託機構得逕行結算,不動產管理機構不得為訴訟上或訴訟外之主張。 :  不動產管理機構留置於管理不動產上之機具及其他物品,應限期遷移。屆期未遷移者,視同廢棄,受託機構得逕予處置;其費用由該不動產管理機構負擔。 :  受託機構於發生第一項情事時,應於委任契約終止日起二日內,於受託機構本機構所在地之日報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辦理公告。 第五十七條 (準用信託業法規定之情事) :  受託機構依本條例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準用[[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 :  一、依本條例之規定召集受益人會議。 :  二、未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分配信託利益。 :  三、其他足以影響受益人權益之重大情事。 :  受託機構依本條例規定辦理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業務,有前項及[[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四十一條所定情事者,如該信託設有信託監察人時,並應通知信託監察人。 ==第七章 罰則== 第五十八條 (罰則)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一、非第四條第二項之受託機構而擔任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受託人,且募集發行受益證券。 :  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受託機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募集發行受益證券。 第五十九條 (罰則) :  有下列情事之一致生損害於公眾、他人或信託財產者,其行為負責人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一、受託機構依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三項、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十二條第三項或第三十六條準用第十五條規定,所提供之文件或其記載事項有虛偽不實或隱匿之情事。 :  二、受益證券之私募違反第十三條第六項準用[[證券交易法 (民國91年5月)|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 :  三、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提供虛偽不實之資料或以其他不正方法,使受託機構於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或第三十二條第三項所列文件為虛偽不實之記載者。 :  四、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就信用評等及信用增強之情形有虛偽不實或隱匿之情事。 :  五、信託監察人或受益人會議依第四十七條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選定之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 :  六、專業估價者依本條例規定所為之估價報告書有虛偽不實或隱匿之情事。 第六十條 (罰則)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一、非第四條第二項之受託機構而擔任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受託人,且私募交付受益證券。 :  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受託機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私募交付受益證券。 :  三、受益證券之私募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六條準用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 第六十一條 (罰則)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一、私募之受益證券違反第十三條第六項準用[[證券交易法 (民國91年5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第一項規定再行賣出。 :  二、違反第十五條或第三十六條準用第十五條規定,未依證券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提供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第六十二條 (連續處罰) :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責令限期辦理或改正;屆期仍未辦理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  一、違反第九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而為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之變更。 :  二、受託機構未依第十三條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三十六條準用第十三條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報請備查。 :  三、違反第十八條閒置資金之運用,或違反第三十條第一項移轉財產權之限制。 :  四、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六條準用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而借入款項。 :  五、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三十四條或第三十六條準用第二十二條第三項有關估價之規定。 :  六、信託監察人違反第四十七條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未出席受益人會議。 :  七、信託監察人違反第四十七條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未出席特定種類受益人會議。 :  八、信託監察人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 :  九、信託監察人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無正當事由,拒絕為受益人行使其權利。 :  十、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為受託機構之利害關係人、職員、受雇人或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委託人而擔任信託監察人。 第六十三條 (連續處罰) :  受託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責令限期辦理或改正;屆期仍未辦理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  一、違反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未於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契約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或契約中說明,而委任他人進行不動產之管理或處分。 :  二、違反第十一條或第三十六條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 :  三、違反第十六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開放型基金。 :  四、從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三十六條準用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禁止之行為。 :  五、違反第四十八條第一項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未將選任信託監察人之事實通知受益人。 第六十四條 (連續處罰) :  受託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責令限期辦理或改正;屆期仍未辦理或改正者,得連續處罰: :  一、違反第九條第一項或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未依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經營信託業務。 :  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三十六條準用第十九條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未公告借款契約或借款超過主管機關規定之比率且未於期限內調整。 :  三、違反第二十條規定,流動性資產未達主管機關規定之比率且未於期限內調整。 :  四、違反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六項、第三十六條準用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六項有關公告之規定。 :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或第三十六條準用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分配收益。 :  六、違反第四十七條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未設置受益人名冊,或其設置違反[[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民國91年)|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 :  七、違反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之檢查或不據實提供報告資料。 :  八、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所為之移轉處分或準用[[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四十四條所為之處分。 :  九、受託機構違反第五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五十六條第四項有關公告之規定。 :  十、受託機構有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之情事,未依[[信託業法 (民國89年12月)|信託業法]]第四十一條辦理公告或申報。 :  十一、受託機構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未通知信託監察人。 第六十五條 (罰則) :  法人之負責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職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條例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該行為人外,對於該法人亦科、處各該條之罰金或罰鍰。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不動產投資信託及資產信託之除外規定) :  [[信託法 (民國84年立法85年公布)|信託法]]第六條第三項、第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於不動產投資信託及不動產資產信託,不適用之。 第六十七條 (施行細則) :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八條 (施行日) :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法律非現行條文|民國年=92年}} [[分類:中華民國財政部]] 6ohl071rxdgh8iwmycrf01gg0xo1e3k 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 0 15247 7902498 5977203 2026-06-18T16:28:38Z ~2026-35707-94 121722 /* 豎排版 */ 790249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author=|section=|times=|y=|m=|d=|previous=|next=|type=|from=正統道藏|notes=}} {{清靜經注}} 老君曰:大道無形,生育天地;大道無情,運行日月;大道無名,長養萬物;吾不知其名,強名曰道。夫道者:有清有濁,有動有靜;天清地濁,天動地靜;男清女濁,男動女靜。降本流末,而生萬物。清者濁之源,動者靜之基。人能常清靜,天地悉皆歸。 夫人神好清,而心擾之;人心好靜,而慾牽之。常能遣其慾而心自靜,澄其心而神自清。自然六慾不生,三毒消滅。所以不能者,為心未澄,慾未遣也。能遣之者,內觀於心,心無其心;外觀於形,形無其形;遠觀於物,物無其物。三者既悟,唯見於空。觀空亦空,空無所空;所空既無,無無亦無;無無既無,湛然常寂;寂無所寂,慾豈能生?慾既不生,即是真靜。真常應物,真常得性;常應常靜,常清靜矣。如此清靜,漸入真道;既入真道,名謂得道,雖名得道,實無所得;為化眾生,名謂得道;能悟之者,可傳聖道。 老君曰:上士無爭,下士好爭;上德不德,下德執德;執著之者,不名道德。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驚其神;既驚其神,即著萬物;既著萬物,即生貪求;既生貪求,即是煩惱;煩惱妄想,憂苦身心;便遭濁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常清靜矣。 仙人葛玄曰:吾得真道,曾誦此經萬遍。此經是天人所習,不傳下士。吾昔受之於東華帝君。東華帝君受之於金闕帝君,金闕帝君受之於西王母。西王母皆口口相傳,不記文字。吾今於世書而錄之。上士悟之,昇為天官。中士修之,南宮列仙。下士得之,在世長年,遊行三界,昇入金門。 左玄真人曰:學道之士,持誦此經,即得十天善神擁護其人。然後玉符寶神,金液鍊形,形神俱妙,與道合真。 正一真人曰:人家有此經,悟解之者,災障不干,眾聖護門,神昇上界,朝拜高尊。功滿德就,相感帝君。誦持不退,身騰紫雲。 ==豎排版== {{VH1|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 {{Vtext| }} {{Vtext|老君曰:}} {{Vtext|大道無形。生育天地。大道無情。運行日月。大道無名。}} {{Vtext|長養萬物。吾不知其名。強名曰道。夫道者。有清有濁。}} {{Vtext|有動有靜。天清地濁。天動地靜。男清女濁。男動女靜。}} {{Vtext|降本流末。而生萬物。清者濁之源。動者靜之基。人能}} {{Vtext|常清靜。天地悉皆歸。夫人神好清。而心擾之。人心好}} {{Vtext|靜。而欲牽之。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靜。澄其心。而神自}} {{Vtext|清。自然六欲不生。三毒消滅。所以不能者為心未澄。}} {{Vtext|欲未遣也。能遣之者。內觀其心。心無其心。外觀其形。}} {{Vtext|形無其形。遠觀其物。物無其物。三者既悟。唯見於空。}} {{Vtext|觀空亦空。空無所空。所空既無。無無亦無。無無既無。}} {{Vtext|湛然常寂。寂無所寂。欲豈能生。欲既不生。即是真靜。}} {{Vtext|真常應物。真常得性。常應常靜。常清靜矣。如此清靜}} {{Vtext|漸入真道。既入真道。名為得道。雖名得道。實無所得。}} {{Vtext|為化眾生。名為得道。能悟之者。可傳聖道。}} {{Vtext| }} {{Vtext|老君曰:}} {{Vtext|上士無爭。下士好爭。上德不德。下德執德。執著之者。}} {{Vtext|不名道德。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有妄心。既有妄}} {{Vtext|心。即驚其神。既驚其神。即著萬物。既著萬物。即生貪}} {{Vtext|求。既生貪求。即是煩惱。煩惱妄想。憂苦身心。便遭濁}} {{Vtext|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 {{Vtext|得。得悟道者。常清靜矣。}} <div id="section_SpokenWikisource_ext" class="noprint toccolours" style="clear: right; margin: 2em 0 1em 1em; font-size: 90%; width: 300px; text-align: left; float: right;"> -{zh-hant;zh-hans|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http://www.ximalaya.com/swf/sound/red.swf?id=2640176 漢語普通話朗讀]</div>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 font-size: xx-small;">([http://www.ximalaya.com/4228109/sound/2640176 完整的外部鏈接])</div> <div style="float: left; margin-left: 5px;">[[Image:Sound-icon.png|41px|]]</div> <div style="margin-left: 50px; margin-top: 2px; font-size: xx-small;">此錄音来自外部鏈接、內容同2016年7月23日的版本、由<u>白雲出岫</u>使用漢語普通話錄製,不會隨條目修訂而自動改變。</div>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 clear: both">'''[[:Category:有聲文獻|更多有聲文獻]]'''</div> }-<includeonly>[[Category:有聲文獻]]</includeonly> </div> {{Spoken_Wikisource|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ogg|2016年|7月22日|中華民國國語}} {{PD-old}} [[Category:道教典籍]] kryut1bj220ezh0l92mx3vzv1cvlihx Translation:論動體的電動力學 114 15801 7902455 2588618 2026-06-18T13:37:42Z ~2026-35613-32 121717 790245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論動體的電動力學 | author =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 | year = 1905 |month=6 |day=30 | notranslator=維基文庫 | notes = 「論動體的電動力學」是[[:w:阿爾伯特·愛因斯坦|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於[[:w:1905年|1905年]](愛因斯坦奇蹟年)於德國《[[:w:物理年鑑|物理年鑑]]》(Annalen der Physik)發表的第一篇狹義相對論論文,德文原文為"Zur Elektrodynamik bewegter Körper", Annalen der Physik. 17:891-921. (June 30, 1905)。本文譯自英文版[http://www.fourmilab.ch/etexts/einstein/specrel/www/ "On the Electrodynamics of Moving Bodies"]。 }} [[Image:Einstein-with-habicht-and-solovine.jpg|thumb|right|240px|[[:w:奧林匹亞學院|奧林匹亞學院]](德文:Akademie Olympia)的愛因斯坦(最右),攝於1903年——伯恩專利局時期,兩年後他寫下了幾篇皆為歷史鉅作的論文。]] {{translation}} ---- {{HideH|PD-old-50-1923:原作地是德國。欧盟、德国、新加坡著作权法都是作者死后70年至年底期滿。}} <center><big>'''論動體的電動力學</big><br>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br> 1905年6月30日</center><br> <p> 如大眾所知[[:w:詹姆士·克拉克·馬克士威|馬克士威]]的[[:w:電動力學|電動力學]]——若按當前的普通看法——當運用在移動物體上,會導致不對稱性,而這不對稱性並非可見現象所固有。舉例而言:[[:w:磁鐵|磁鐵]]與[[:w:導體|導體]]兩者間相互的電動力學作用。在這上面可觀察到的現象只和導體與磁鐵的相對運動有關,然而,慣常的觀點卻將這兩種狀況劃下鮮明的界線,這些物體中不是一個在動就是另一個在動。若是磁鐵在動而導體靜止,則磁鐵週遭會生成一個帶有特定能量的電場,在部分導體所坐落的位置產生一道電流。但若是磁鐵靜止而導體在動,則磁鐵週遭不會有電場生成。然而在導體中,我們會發現[[:w:電動勢|電動勢]](electromotive force),它並不帶有相應的能量,但卻可造成——假設我們所討論的這兩種情況中,相對運動是一樣的——前例中電力(electric force)所生一模一樣的路徑與強度的電流。 <p> 像這類的例子,再加上嘗試尋找相對於「光[[:w:介質|介質]]」的任何地球運動上的失敗,指出電動力學以及力學中的現象不具有性質是相應於絕對靜止概念的。相對地,它們指出,電動力學與光學的相同定律對所有[[:w:參考系|參考系]]而言會是有效的,而力學方程式,如同已被展示的,在小量值且近似到第一階數量級時亦有良好的預測。<sup>[[論動體的電動力學#原文腳註|1]]</sup>我們會將猜想(conjecture)(其意涵此後稱作「相對性原理」)提升到基本假設(postulate)的位階,並引入另外一項基本假設,它是唯一看起來與前者相對立的,亦即,光在空無一物的空間中總是以一定速c傳播,此速度與光發射體的運動狀態無關。用這兩個假設就足夠得到一個簡單且無矛盾的動體電動力學理論,其所根據的是麥克斯韋針對靜止物體的理論。引入「光[[:w:乙太|乙太]]」(luminiferous ether)這一項會被證明是不必要的,原因是在這即將要開發的觀點中,並不需要一個帶有特殊性質的「絕對靜止空間」,也不需要對空無一物的空間中一點分派一個速度向量,好使電磁過程在其中發生。 <p> 將要開發的理論是基於——如同所有的電動力學——[[:w:剛體|剛體]]的[[:w:運動學|運動學]],既然任一這樣的理論其主張都必須與剛體(一堆座標系統)之間、時鐘之間,及電磁過程之間等關係有所關聯。對這種情況作了不充分的考慮是源於當前動體電動力學會遭遇到的根本困難。 <center> == I. 運動學部份 == ===§ 1. 同時的定義=== </center> <p> 讓我們挑選一個坐標系統使得其中的[[:w:牛頓力學|牛頓力學]]方程式可以維持有效。<sup>[[論動體的電動力學#原文腳註|2]]</sup>為了要讓我們的陳述安排得更為精準,並且就字面上能與其它隨後要介紹的座標系統做個區分,我們稱它為「靜止系統」。 <p> 如果一個質點相對於此座標系統為靜止,它的位置則可以透過運用嚴密的測量標準以及[[:w:歐幾里得幾何|歐幾里得幾何]]的方法來相對地定義,並可用[[:w:卡氏座標|卡氏座標]]表示。 <p> 如果我們要描述質點的運動,我們將它的座標值設為時間的函數。現在我們必須小心翼翼地謹記在心的是:這樣的數學描述並沒有物理意義,除非我們相當清楚透過「時間」我們了解了什麼。我們必須考慮到:在我們所有的判斷中,只要時間參與了一角,則這樣的判斷永遠是同時事件的判斷。若要舉例來說,當我說:「那班火車在7點抵達這裡。」我的意思是類似這樣:「我錶上的短針針尖在7,而火車抵達是同時的事件。」<sup>[[論動體的電動力學#原文腳註|3]]</sup> <p> 在致力於「時間」的定義時,只要將「我錶上的短針位置」取代掉「時間」,看起來似乎可以-{克服}-一切困難。而事實上,當我們僅只關注的是定義錶所在位置的時間時,這樣的定義是令人滿意的;當我們要連結不同位置鎖發生的事件的時間序列,它就變得不再令人滿意,或者──意義相同的──要評估遠離錶處所發生的事件它們的時間。 <p> 當然,我們或許可以安於一位處在座標[[:w:原點|原點]]的錶旁的觀察者他決定的時間值,並以光[[:w:訊號|訊號]]協調相應位置的錶針,每件要測量時間的事件發生時就放出光,並穿過空無一物的空間到達他。不過這樣的協同方式有缺點:它並非獨立於觀察者對錶或鐘的觀點,一如我們經驗上所知。我們將順著以下的思考方向到達一個更實際的決定方法。 <p> 如果在空間中A點有個時鐘,A處的觀察者可以決定毗鄰A事件的時間值,透過找出與這些事件同時的錶針位置。如果空間點B有另外一個時鐘與A處的鐘各方面都相似,則B處的觀察者可能能夠決定毗鄰B事件的時間值。不過若不做進一步假設,就不可能就時間而言,去比較A處的事件與B處的事件。我們至此也只定義了「A時間」與「B時間」而已。我們並沒有定義A和B的共同「時間」,因為後者根本無法定義,除非我們建立了這樣的定義:光從A行至B所花的「時間」等同於它從B行至A所花的「時間」。讓一束光在「A時間」啟程從A往B,在「B時間」它在B反射迴向A,並在「A時間」<math>t'_A</math>再次回到A。 <p> 按照定義,這兩個鐘[[:w:對時|對好了時]],若 <p> <center><math>t_B - t_A = t'_A - t_B</math> 。</center> <p> 我們假設:對時同步(synchronism)的定義沒有任何矛盾,並且對任意數的點皆可行;此外下述關係是普適的── # 若B處的鐘與A處的鐘對時同步,則A處的鐘與B處的鐘也同步。 # 若A處的鐘與B處的鐘對時同步,也與C處的鐘對時同步,則B處的鐘與C處的鐘也彼此同步。 <p> 如此,透過一些個想像性物理實驗的協助,我們已經安排妥當了所謂的不同位置的同步靜止鐘(synchronous stationary clocks),並且也明顯地得到「同時的」(simultaneous)或「同步的」(synchronous),以及「時間」方面的定義。一事件的「時間」是由事件位置的靜止鐘在事件發生時同時給出,而這個鐘是──確確實實地──在所有時間決定上,與一個特定靜止鐘同步。 <p> 與經驗相合地,我們更進一步的假設以下的量值 <center><math>\frac{2\overline{AB}}{t'_A - t_A} = c</math>,</center> 是一項通用[[:w:物理常數|常數]]──空無一物的空間中光的[[:w:光速|速度]]。 <p> 得到利用靜止系統中的靜止鐘定義出的時間事屬必要,而目前定義出適合於靜止系統的時間,我們稱它為「靜止系統的時間」。 <center> ===§ 2. 論長度與時間的相對性=== </center> 接下來的思想基於相對性原理(the principle of relativity)以及光速恆常性原理(the principle of the constancy of the velocity of light)。這兩項原理我們做如下定義:── <p> # 無論這些變化如何參照兩個相互呈勻速移動的座標系,物理系統的本質變化所遵循的定律皆不變。 # 每一道光線在「靜止座標系統」中皆以定速c移動,不論此射線是由靜止物體或移動物體所發射出來。因此 <br/:clear> <p><center><math>\text{速 度} = \frac{\text{光 行 徑}}{\text{時 間 間 隔}}</math></center> <p> 其中「時間間隔」的意義一如§ 1.中的定義。 <p> 設有一靜止的剛性桿;透過另一個也是靜止的測量桿,可測得此剛性桿有長度為l。假設桿子的軸沿著靜止系統的x軸放置,然後我們賦予它一個x軸方向上的勻速v。現在讓我們研究移動桿的長度,則可以透過以下兩種操作之一得知:── <p> :(a) :持測量桿的觀察者隨著待測桿一同移動,並直接透過兩桿相疊來測量桿長——一如此三者處在靜止狀態時那樣。 <p> :(b) :在靜止系統中時鐘(時鐘已依照§1所定義進行同步)的某特定時刻t,觀察者可找到此桿兩端位於該靜止系統中的點。透過前面所用過的測量桿——但這次測量桿是靜止的了——可測得這兩點之間的差距,也就是一個長度,可以稱為「桿長」。 <p> 根據相對論原理,通過操作(a)發現的長度可稱為「運動系統中的桿長」,其等於靜止系統中的桿長l。 <p> 通過操作(b)發現的長度可稱為「從靜止系統中測得的移動桿長」。我們將基於我們的兩個原理來估計該長度,且'''我們定將發現它不同於l'''。 <p> 在公認的運動學中,我們默認這兩個操作所定義的長度相等。或者說:在時間 t 時,在幾何上,移動中的剛體可被靜止狀態下的同一物體取代。 ==== 時間的相對性 ==== <p> 我們假設在桿的A、B兩端放置有兩個時鐘,他們已與靜止系統中的時鐘同步。亦即,這兩個時鐘的時間,與他們在靜止系統中的位置點的時間對應,從而使得此二時鐘與靜止系統同步。 <p> 我們進一步想像,在兩時鐘的位置有兩個觀察者隨之移動,並且這兩個觀察者將同步準則[譯註:應是指§1中建立的標準​​]應用到時鐘上。在<math>t_A</math>時刻,一道光線從A端射出,在<math>t_B</math>時刻被B端反射,又在<math>t'_A</math>時刻回到A端。考慮光速恆常性原理,我們有 <center> <math>t_B - t_A = \frac {r_{AB}} {c - v}</math>,</center> 以及 <center> <math>t'_A - t_B = \frac {r_{AB}} {c + v}</math>,</center> <p> 其中,<math>r_{AB}</math>表示從靜止系統中測得的移動桿長。因此,時鐘處的觀察者會發現時鐘不同步,即使靜止系統中的肯定會稱時鐘相同步。故我們得知,我們無法對同步的概念賦予絕對的意義;而從一個系統來看,是同步的兩事件,從另一個與該系統相對移動中的系統來看,也不會同步。 <center> ===§ 3. 靜止系統到勻速與之相對移動的系統間,座標系與時間的轉換理論=== </center> 於靜止空間中,給定兩個座標系統:亦即,三條兩兩垂直的直線交會於一點,這樣的組合有兩個。讓此二座標系的x軸們互相重合,而y軸們與z軸們互相平行。在兩系統中,各給定一個剛體測量桿與一定數量的時鐘,且這些桿子與時鐘完全相同。 令兩系統之一(k)的原點,有一恆定速率朝向另一個系統(K)的x軸正向,且這種運動也被傳遞到它[譯註:系統k]的桿子與時鐘上。則靜止系統K的任意時刻<math>t</math>,會對應到運動系統的座標軸的一定位置上;而由於對稱性,我們可以假設,在任意時刻<math>t</math>,k的移動恆使它的座標軸與靜止系統的座標軸平行。(當我們說「<math>t</math>」時,指的永遠是靜止系統中的時刻)[譯註:靜態系統的時刻,下稱靜系時刻;相應地,運動系統中的時刻稱為動系時刻。] 假設測量空間時,我們使用靜止系統中的靜止測量桿,以及使用運動系統中的運動測量桿,如此我們可得到靜止系統中的座標<math>(x, y, z)</math>,及動態系統中的座標<math>(\xi, \eta, \zeta)</math>。透過靜止系統中的時鐘,使用§1中所描述的光訊號,我們可以為靜止系統中的每一點確定一個靜系時刻<math>t</math>,其中每個點都有一個時鐘。而也是透過運動系統中每個點之間的光訊號,並使用§1中所描述的方法,我們也可以為各點確定一個動系時刻<math>\tau</math>:其中每個點也都有一個時鐘,相對於動態系統為靜止。 對於每個靜止系統中,完全確定位置與時間的事件的每一組<math>(x, y, z, t)</math>數值,會有相應的一組<math>(\xi, \eta, \zeta, \tau)</math>數值。現在目標是,要找到將這兩個數值相連結的方程組。 首先,顯然,由於時空的同質性,他們必然是線性方程。 若我們取<math>x'=x-vt</math>,則顯然在系統k中相對靜止的一個點上,我們會有一個獨立於時間的座標<math>(x', y, z)</math>。現在,我們欲將<math>\tau</math>看作<math>(x', y, z, t)</math>的函數並求值。為此,我們必須用方程式表示出,<math>\tau</math>不過是一個系統k中,一個已根據§1同步的靜止時鐘的時間。 設一道光線於<math>\tau_0</math>時刻從系統k的原點,沿x軸朝<math>x'</math>射出,並於<math>\tau_1</math>在該處,沿x軸朝運動系統的原點被反射回去,最後於<math>\tau_2</math>抵達。則我們必然能得出<math>\frac12(\tau_0 + \tau_2) = \tau_1</math>。或者,若我們此時[譯註:根據<math>\tau</math>為座標的函數的條件]插入<math>\tau</math>的引數,並在靜止系統中使用光速的恆常性原理,則上式可寫成:—— <center><math> \begin{align} &\frac12 \left[\tau(0, 0, 0, t) + \tau\left(0, 0, 0, \left\{t + \frac{x'}{c - v} + \frac{x'}{c + v}\right\} \right) \right]\\ =& \tau\left( x', 0, 0, t + \frac{x'}{c - v} \right) \end{align} </math></center> 因此,當我們取無限小的值作為 <math>x'</math>, <center><math> \frac12\left(\frac{1}{c - v} + \frac{1}{c + v}\right)\frac{\partial\tau}{\partial t} = \frac{\partial\tau}{\partial x'} + \frac{1}{c-v}\frac{\partial\tau}{\partial t} </math></center> 亦即 <center><math> \frac{\partial\tau}{\partial x'} + \frac{v}{c^2 - v^2}\frac{\partial\tau}{\partial t} = 0 </math></center>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座標原點,我們也可以選擇其他的點作為光線的起點,因此上述的等式對於所有<math>(x', y, z)</math>值皆成立。 當我們將類似的想法應用到y軸和z軸,同時考慮到從靜止系統中,我們看到的光線永遠以<math>\sqrt{c^2 - v^2}</math>的速度沿著該軸移動,我們會得到: <center><math> \frac{\partial \tau}{\partial y} = 0, \frac{\partial \tau}{\partial z} = 0 </math>。</center> 由於<math>\tau</math>是一個'''線性'''函數,從這些等式我們可推得 <center><math> \tau = a \left( t - \frac{v}{c^2 - v^2}x' \right) </math>。</center> 其中<math>a</math>是一個目前我們未知的函數<math>\phi(v)</math>,而為了簡潔,我們假設在時刻<math>t = 0</math>時,在系統k的原點,<math>\tau = 0</math>> 藉由此結果,透過將「從移動系統中測量光速,它仍以速率<math>c</math>傳播」寫成公式(如光速的恆常性原理所要求,並使用相對性原理),我們可以簡單地求得<math>(\xi, \eta, \zeta)</math>的值。對於一道在<math>\tau = 0</math>時刻,朝向<math>\xi</math>正向射出的光, <center><math> \xi = c \tau </math>,亦即<math> \xi = ac\left( t - \frac{v}{c^2 - v^2} x'\right) </math>。</center> 而此時,從靜止系統中,我們測得這道光以速率<math>c - v</math>相對於k的原點移動。因此可得 <center><math> \frac{x'}{c - v} = t </math>。</center> 將上式代入<math>\xi</math>方程式中的<math>t</math>值,可得 <center><math> \xi = a \frac{c^2}{c^2 - v^2}x' </math>。</center> 考慮光線沿另外兩個軸移動,則同理可證, <center><math> \eta = c \tau = ac\left( t - \frac{v}{c^2 - v^2} x'\right) </math>,</center> 其中 <center><math> \frac{y}{\sqrt{c^2 - v^2}} = t, x' = 0 </math>。</center> 因此, <center><math> \eta = a \frac{c}{\sqrt{c^2 - v^2}} y, \zeta = a \frac{c}{\sqrt{c^2 - v^2}}z </math>。</center> 將<math>x'</math>的值皆以<math>x - tv</math>代入,則可得 <center><math> \begin{align} \tau &= \phi(v) \beta \left(t - vx / c^2 \right), \\ \xi &= \phi(v) \beta(x - vt), \\ \eta &= \phi(v) y, \\ \zeta &= \phi(v) z, \end{align} </math></center> 其中 <center><math> \beta = \frac{1}{\sqrt{1 - \frac{v^2}{c^2}}} </math>,</center> 而<math>\phi(v)</math>則是一個目前未知的<math>v</math>的函數。若對於運動系統的初始位置與<math>\tau</math>的零點不多做假設,那麼上述這四條等式右側須加上各自的一個常數。 現在,我們必須證明從運動系統中測量時,任何一道光都是用速率<math>c</math>傳播,正如同我們所假設的如靜止系統中一般——這是因為我們仍未證明光速的恆常性原理與相對性原理相容。 在<math>t = \tau = 0</math>的時刻,兩座標系的原點重合。而我們從該處產生一個球形波,讓它在K系統中以速率<math>c</math>傳播。對任意一個此波剛好到達的點<math>(x, y, z)</math>,它必符合 <center><math> x^2 + y^2 + z^2 = c^2 t^2 </math>。</center> 透過我們在簡單計算後獲得的轉換公式,我們可以改寫上式 <center><math> \xi^2 + \eta^2 + \zeta^2 = c^2 \tau^2 </math>。</center> 也就是說,從運動系統觀察,此波 依然是一個以速率<math>c</math>傳播的球形波。這說明我們的這兩個基本原理相容。 [譯註:未完待續] == 原文腳註 == # [[:w:亨得里克·洛侖茲|亨得里克·洛侖茲]]較早發表的論文在此刻不為本文作者(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所知。 # 即做一階近似。 # 我們在此處不討論使兩個<u>大約</u>在同一地點的事件的同時性概念潛藏問題的不精確性,這不精確性只能透過抽象概念移除。 # 此處的「時間」表示「靜止系統的時間」,也表示「處在討論地點處的移動鐘上針的位置」。 == 1923年重印版註解 == == 英譯者註 == {{HideF}} {{Translation license|original={{Pd/1923|1955}}|translation={{GFDL}}}} [[Category:物理學]] [[Category:新加坡有版权争议的页面]] [[en:On the Electrodynamics of Moving Bodies (1920 edition)]] 9dw45gddb9jsoxlbeibvik8zv3za8hh 封神演義/卷003 0 33098 7902571 7902094 2026-06-19T07:24:20Z ~2026-35848-12 121736 劈面咬來❌ 劈面𠸂來✔️ 790257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 |section =第三回 姬昌解圍進妲己 |author =陳仲琳 |previous = [[../卷002|第二回]] |next =[[../卷004|第四回]] |notes = }}   詩曰:     崇君奉敕伐諸侯,智淺謀庸枉怨尤。白晝調兵輸戰策;黃昏劫寨失前籌。     從來女色多亡國;自古權奸不到頭。豈是紂王求妲己,應知天意屬東周。   話說崇侯虎父子帶傷,奔走一夜,不勝困乏;急收聚敗殘人馬,十停止存一停,俱是帶著重傷。侯虎一見眾軍,不勝傷感。黃元濟轉上前曰:「君侯何故感歎。『勝負軍家常事』,昨夜偶未隄防,誤中奸計。君侯且將殘兵暫行劄住。可發一道催軍文書往西岐,催西伯速調兵馬前來,以便截戰。一則添兵相助;二則可復今日之恨耳。不知君侯意下如何?」侯虎聞言,沉吟曰:「姬伯按兵不舉,坐觀成敗,我今又去催他,反便宜了他一個,違避聖旨,罪名。」正遲疑間,只聽前邊大勢人馬而來。崇侯虎不知何處人馬,駭得魂不附體,魄遶空中。急自上馬,望前看時,只見兩杆旗旛開處,見一將面如鍋底,海下赤髯,兩道白眉,眼如金鍍,帶九雲烈焰飛獸冠,身穿鎖子連環甲,大紅袍,腰繫白玉帶,騎火眼金睛獸,用兩柄湛金斧。此人乃崇侯虎兄弟崇黑虎也,官拜曹州侯。侯虎一見是親弟黑虎,其心方安。黑虎曰:「聞長兄兵敗,特來相助,不意此處相逢,實為萬幸。」崇應彪馬上亦欠背稱謝:「叔父,有勞遠涉。」黑虎曰:「小弟此來,與長兄合兵,復往冀州;弟自有處。」彼時大家合兵一處。崇黑虎只有三千飛虎兵在先,後隨二萬有餘,人馬復到冀州城下安營。曹州兵在先,吶喊叫戰。   冀州報馬飛報蘇護:「今有曹州崇黑虎兵至城下,請爺軍令定奪。」蘇護聞報,低頭默默無語;半晌,言曰:「黑虎武藝精通,曉暢玄理,滿城諸將皆非對手,如之奈何?」左右諸將聽護之言,不知詳細。只見長子全忠上前日:「『兵來將當,水來土壓』,諒一崇黑虎有何懼哉!」護曰:「汝年少不諳事體,自負英勇;不知黑虎曾遇異人傳授道術,百萬軍中取上將首級,如探囊中之物。不可輕覷。」全忠大叫曰:「父親長他銳氣,滅自己威風。孩兒此去,不生擒黑虎,誓不回來見父親之面!」護曰:「汝自取敗,勿生後悔。」全忠那裏肯住,翻身上馬,開放城門,一騎當先,厲聲高叫:「探馬的!與我報進中軍,叫崇黑虎與我打話!」   藍旗忙報與二位主帥得知:「外有蘇全忠討戰。」黑虎暗喜曰:「吾此來一則為長兄兵敗;二則為蘇護解圍,以全吾友誼交情。」令左右備坐騎,即翻身來至軍前。見全忠馬上耀武揚威。黑虎曰:「全忠賢侄,你可回去,請你父親出來,我自有話說。」全忠乃年幼之人,不諳事體,又聽父親說黑虎梟勇,焉肯善回,乃大言曰:「崇黑虎,我與你勢成敵國,我父親又與你論甚交情!速倒戈退收軍,饒你性命;不然悔之晚矣!」黑虎大怒曰:「小畜生焉敢無禮!」舉湛金斧劈面砍來。全忠將手中戟急架相還。獸馬相交,一場惡戰。怎見得:     二將陣前尋鬥賭,兩下交鋒誰敢阻。這個似搖頭獅子下山崗;那個如擺尾狻猊尋猛虎。這一個興心要定錦乾坤;那一個實意欲把江山補。從來惡戰幾千番,不似將軍多英武。 二將大戰冀州城下。蘇全忠不知崇黑虎幼拜截教真人為師,秘授一個葫蘆,背伏在脊背上,有無限神通。全忠只倚平生勇猛,又見黑虎用的是短斧,不把黑虎放在心上,眼底無人,自逞己能,欲要擒獲黑虎,遂把平日所習武藝盡行使出。戟有尖有咎,九九八十一進步,七十二開門,騰、挪、閃、賺、遲、速、收、放。怎見好戟:     能工巧匠費經營,老君爐裹煉成兵,造出一根銀尖戟,安邦定國正乾坤。黃旛展三軍害怕,豹尾動戰將心驚,沖行營猶如大蟒,踏大寨虎蕩羊群。休言鬼哭與神嚎,多少兒郎輕喪命。全憑此寶安天下,晝戟長旛定太平。 蘇全忠使盡平生精力,把崇黑虎殺了一身冷汗。黑虎歎曰:「蘇護有子如此,可謂佳兒。真是將門有種!」黑虎把斧一愰,撥馬便走。就把蘇全忠在馬上笑了一個腰軟骨酥:「若聽俺父親之言,竟為所誤。誓拿此人,以滅我父之口。」放馬趕來,那裹肯捨。緊走緊趕,慢走慢追。全忠定要成功,往前趕有多時,黑虎聞腦後金鈴響處,回頭見全忠趕來不捨,忙把脊梁上紅葫蘆頂揭去,念念有詞。只見葫蘆裡邊一道黑煙冒出,化開如網羅,大小黑煙中有「噫啞」之聲,遮天映日飛來,乃是鐵嘴神鷹,張開口,劈面𠸂來。全忠只知馬上英雄,那曉得黑虎異術?急展戟護其身面。坐下馬早被神鷹一嘴,把眼啄了。那馬跳將起來,把蘇全忠跌了個金冠倒掛,鎧甲離鞍,撞下馬來。黑虎傳令:「拿了!」眾軍一擁向前,把蘇全忠綁縛二臂。黑虎掌得勝鼓回營,轅門下馬。探馬報崇侯虎:「二老爺得勝,生擒反臣蘇全忠,轅門聽令。」侯虎傳令:「請!」黑虎上帳,見侯虎,口稱:「長兄,小弟擒蘇全忠已至轅門。」侯虎喜不自勝,傳令:「推來!」不一時把全忠推至帳前。蘇全忠立而不跪。侯虎大罵曰:「賊子,今已被擒,有何理說?尚敢倔強抗禮!前夜五崗鎮那樣英雄,今日惡貫滿盈,推出斬首示眾!」全忠厲聲大罵曰:「要殺就殺,何必作此威福!我蘇全忠視死輕如鴻毛,只不忍你一班奸賊,蠱惑聖聰,陷害萬民,將成湯基業被你等斷送了。但恨不能生啖你等之肉耳!」侯虎大怒,駕日:「黃口孺子!今已被擒,尚敢簧舌!」速令:「推出斬之!」方欲行刑,轉過崇黑虎言曰:「長兄暫息雷霆。蘇全忠被擒,雖則該斬,奈他父子皆係朝廷犯官,前聞旨意拿解朝歌,以正國法。況護有女妲己,姿貌甚美,倘天子終有憐惜之意,一朝赦其不臣之罪,那時不歸罪于我等?是有功而反無功也。且姬伯未至,我兄弟何苦任其咎。不若且將全忠囚禁後營,破了冀州,擒護滿門,解人朝歌,請旨定奪,方是上策。」侯虎曰:「賢弟之言極善。只是好了這反賊耳。」傳令:「設宴,與你二爺賀功。」按下不表。   且言冀州探馬報與蘇護:「長公子出陣被擒。」護曰:「不必言矣。此子不聽父言,自恃己能,今日被擒,理之當然。但吾為豪傑一場,今親子被擒,強敵壓境,冀州不久為他人所有,卻為何來!只因生了妲己,昏君聽信讒佞,使我滿門受禍,黎庶遭殃,這都是我生此不肖之女,以遭此無窮之禍耳。倘久後此城一破,使我妻女擒往朝歌,露面拋頭,尸骸殘暴,惹天下諸侯笑我為無謀之輩;不若先殺其妻女,然後自刎,庶幾不失丈夫之所為。」蘇護帶十分煩惱,仗劍走進後廳,只見小姐妲己,盈盈笑臉,微吐朱唇,口稱:「爹爹,為何提劍進來?」蘇護一見妲己,乃親生之女,又非讎敵,此劍焉能舉的起。蘇護不覺含淚點頭言曰:「冤家!為你,兄被他人所擒,城被他人所困,父母被他人所殺,宗廟被他人所有,生了你一人,斷送我蘇氏一門!」正感歎間,只見左右擊雲板,「請老爺升殿。崇黑虎索戰。」護傳令:「各城門嚴加防守,准備攻打。」崇黑虎有異術,誰敢拒敵。急令眾將上城,支起弓弩,架起信砲、灰瓶、滾木之類,一應完全。   黑虎在城下暗想:「蘇兄,你出來與我商議,方可退兵;為何懼我,反不出戰?這是何說。」沒奈何,暫且回兵。探馬報與侯虎。侯虎道:「請。」黑虎上帳坐下,就言蘇護閉門不出。侯虎曰:「可架雲梯攻打。」黑虎曰:「不必攻打,徒費心力。今只困其糧道,使城內百姓不能得接濟,則此城不攻自破矣。長兄可以逸待勞,俟西伯侯兵來,再作區處。」按下不題。   且言蘇護在城內,並無一籌可展,一路可投,真為束手待斃。正憂悶間,忽聽來報:「啟君侯,督糧官鄭倫候令。」護歎曰:「此糧雖來,實為無益。」急叫:「令來。」鄭倫到滴水簷前,欠背行禮畢。倫曰:「末將路聞君侯反商,崇侯奉旨征討,因此上未將心懸兩地,星夜奔回。但不知君侯勝負如何?」蘇護曰:「昨因朝商,昏君聽信讒言,欲納吾女為妃;吾以正言諫諍,致觸昏君,便欲問罪。不意費、尤二人將計就計,赦吾歸國,使吾自進其女。吾因一時暴躁,題詩反商。今天子命崇侯虎伐吾,連贏他二三陣,損軍折將,大獲全勝。不意曹州崇黑虎將吾子全忠拿去。吾想黑虎身有異術,勇貫三軍,吾非敵手。今天下諸侯八百,我蘇護不知往何處投托?自思至親不過四人,長子今已被擒,不若先殺其妻女,然後自盡,庶不使天下後世取笑。汝眾將可收拾行裝,投往別處,任諸公自為成立耳。」蘇護言罷,不勝悲泣。鄭倫聽言,大叫曰:「君侯今日是醉了?迷了?痴了?何故說出這等不堪言語!天下諸侯有名者:西伯姬昌,東伯姜桓楚,南伯鄂崇禹,總八百鎮諸侯,一齊都到冀州,也不在我鄭倫眼角之內。何苦自視卑弱如此?末將自幼相從君侯,荷蒙提挈,玉帶垂腰,末將愿效駑駘,以盡犬馬。」蘇護聽倫之言,對眾將曰:「此人催糧,路逢邪氣,口裏亂談。且不但天下八百鎮諸侯,只這崇黑虎曾拜異人,所傳道術,神鬼皆驚,胸藏韜略,萬人莫敵,你如何輕視此人?」只見鄭倫聽罷,按劍大叫曰:「君侯在上,末將不生擒黑虎來見,把項上首級納于眾將之前!」言罷,不由軍令,翻身出府,上了火眼金睛獸,使兩柄降魔杵,放跑開城,排開三千烏鴉兵,像一塊烏雲捲地。及至營前,厲聲高叫曰:「只叫崇黑虎前來見我!」   崇營探馬報入中軍:「啟二位老爺,冀州有一將請二爺答話。」黑虎欠身,「小弟一往。」調本部三千飛虎兵,一對旗旛開處,黑虎一人當先。見冀州城下有一簇人馬,按北方壬癸水,如一片烏雲相似。那一員將,面如紫棗,鬚似金針,帶九雲烈焰冠,大紅袍,金鎖甲,玉束帶,騎火眼金睛獸,兩根降魔杵。鄭倫見崇黑虎裝束稀奇:帶九雲四獸冠,大紅袍,連環鎧,玉束帶,也是金睛獸,兩柄湛金斧。黑虎認不得鄭倫,叫曰:「冀州來將通名!」倫曰:「冀州督糧上將鄭倫也。汝莫非曹州崇黑虎?擒我主將之子,自恃強暴,可速獻出我主將之子,下馬受縛。若道半字,立為齏粉!」崇黑虎大怒,罵曰:「好匹夫!蘇護違犯天條,有碎骨粉軀之禍;你皆是反賊逆黨,敢如此大膽,妄出浪言!」催開坐下獸,手中斧飛來,直取鄭倫。鄭倫手中杵急架相還。二獸相迎,一場大戰。但見:     兩陣咚咚發戰鼓,五采旛幢空中舞。三軍吶喊助神威,慣戰兒郎持弓弩。二將齊縱金睛獸,四臂齊舉斧共杵。這一個怒發如雷烈焰生;那一個自小生來性情鹵。這一個面如鍋底赤鬚長;那一個臉似紫棗紅霞吐。這一個蓬萊海島斬蛟龍;那一個萬仞山前誅猛虎。這一個崑崙山上拜明師;那一個八卦爐邊參老祖。這一個學成武藝去整江山;那一個秘授道術把乾坤補。自來也見將軍戰,不似今番杵對斧。   二獸相交,只殺的紅雲慘慘,白霧霏霏。兩家棋逢對手,將遇作家,來往有二十四五回合。鄭倫見崇黑虎脊背上背一紅葫蘆,鄭倫自思:「主將言此人有異人傳授秘術,即此是他法術。常言道:『打人不過先下手。』」──鄭倫也曾拜西崑崙度厄真人為師。真人知道鄭倫「封神榜」上有名之士,特傳他竅中二氣,吸人魂魄。凡與將對敵,逢之即擒。故此著他下山投冀州,掙一條玉帶,享人間福祿。──今日會戰,鄭倫手中杵在空中一愰,後邊三千烏鴉兵一聲喊,行如長蛇之勢,人人手拿撓鉤,個個橫拖鐵索,飛雲閃電而來。黑虎觀之,如擒人之狀。黑虎不知其故。只見鄭倫鼻竅中一聲響如鐘聲,竅中兩道白光噴將出來,吸人魂魄。崇黑虎耳聽其聲,不覺眼目昏花,跌了個金冠倒躅,鎧甲離鞍,一對戰靴空中亂舞。烏鴉兵生擒活捉,繩縛二臂。黑虎半晌方甦,定睛看時,已被綁了。黑虎怒曰:「此賊好賺眼法!如何不明不白,將我擒獲?」只見兩邊掌得勝鼓進城。詩曰:     海島名師授秘奇,英雄猛烈世應稀。神鷹十萬全無用,方顯男兒語不移。」   且言蘇護正在殿上,忽聽得城外鼓響,嘆曰:「鄭倫休矣!」心甚遲疑。只見探馬飛報進來:「啟老爺:鄭倫生擒崇黑虎,請令定奪。」蘇護不知其故,心下暗想:「倫非黑虎之敵手,如何反為所擒?」急傳令:「令來。」倫至殿前,將黑虎被擒訴說一遍。只見眾士卒把黑虎簇擁至階前。護急下殿,叱退左右,親釋其縛;跪下言曰:「護今得罪天下,乃無地可容之犯臣。鄭倫不諳事體,觸犯天威,護當死罪!」崇黑虎答曰:「仁兄與弟,一拜之交,未敢忘義。今被部下所擒,愧身無地!又蒙厚禮相看,黑虎感恩非淺!」蘇護尊黑虎上坐,命鄭倫眾將來見。黑虎曰:「鄭將軍道術精奇,今遇所擒,使黑虎終身悅服。」護令設宴,與黑虎二人歡飲。護把天子欲進女之事一一對黑虎訴了一遍。黑虎曰:「小弟此來,一則為兄失利,二則為仁兄解圍,不期令郎年紀幼小,自恃剛強,不肯進城請仁兄答話,因此被小弟擒回在後營,此小弟實為仁兄也。」蘇護謝曰:「此德此情,何敢有忘!」   不言二侯城內飲酒,單言報馬進轅門來報:「啟老爺:二爺被鄭倫擒去,未知凶吉,請令定奪。」侯虎自思:「吾弟自有道術,為何被擒?」其時略陣官言:「二爺與鄭倫正戰之間,只見鄭倫把降魔杵一擺,三千烏鴉兵一齊而至;只見鄭倫鼻子裏兩道白光出來,如鐘聲響亮,二爺便撞下馬來,故此被擒。」侯虎聽說,驚曰:「世上如何有此異術?再差探馬,打聽虛實。」言未畢,報:「西伯侯差官轅門下馬。」侯虎心中不悅,分咐:「令來。」只見散宜生素服角帶,上帳行禮畢,「卑職散宜生拜見君侯。」侯虎曰:「大夫,你主公為何偷安,竟不為國,按兵不動,違避朝廷旨意?你主公甚非為人臣之禮。今大夫此來,有何說話?」宜生答曰:「我主公言:兵者凶器也,人君不得已而用之。今因小事,勞民傷財,驚慌萬戶,所過州府縣道,調用一應錢糧,路途跋涉,百姓有征租榷稅之擾,軍將有披堅執銳之苦,因此我主公使卑職下一紙之書,以息烽煙,使蘇護進女王廷,各罷兵戈,不失一殿股肱之意。如護不從,大兵一至,勦叛除奸,罪當滅族。那時蘇護死而無悔。」侯虎聽言,大笑曰:「姬伯自知違避朝廷之罪,特用此支吾之辭,以來自釋。吾先到此,損將折兵,惡戰數場;那賊焉肯見一紙之書而獻女也。吾且看大夫往冀州見蘇護如何。如不依允,看你主公如何回旨?你且去!」宜生出營上馬,逕到城下叫門:「城上的,報與你主公,說西伯侯差官下書。」城上士卒急報上殿:「啟爺:西伯侯差官在城下,口稱上書。」蘇護與崇黑虎飲酒末散,護曰:「姬伯乃西岐之賢人,速令開城,請來相見。」不一時,宜生到殿前行禮畢。護曰:「大夫今到敝郡,有何見諭?」宜生曰:「卑職今奉西伯侯之命,前月君候怒題反詩,得罪天子,當即敕命起兵問罪。我主公素知君侯忠義,故此按兵未敢侵犯。今有書上達君侯,望君侯詳察施行。」宜生錦囊取書,獻與蘇護。護接書開拆。書曰:     「西伯侯姬昌百拜冀州君侯蘇公麾下:昌聞:『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今天子欲選豔妃,凡公卿士庶之家,豈得隱匿。今足下有女淑德,天子欲選入宮,自是美事。足下竟與天子相抗,是足下忤君。且題詩午門,意欲何為?足下之罪,已在不赦。足下僅知小節,為愛一女,而失君臣大義。昌素聞公忠義,不忍坐視,特進一言,可轉禍為福,幸垂聽焉。且足下若進女王廷,實有三利:女受宮闈之寵,父享椒房之貴,官居國戚,食祿千鍾,一利也;冀州永鎮,滿宅無驚,二利也;百姓無塗炭之苦,三軍無殺戮之慘,三利也。公若執迷,三害目下至矣:冀州失守,宗社無存,一害也。骨肉有族滅之禍,二害也;軍民遭兵燹之災,三害也。大丈夫當捨小節而全大義,豈得效區區無知之輩以自取滅亡哉。昌與足下同為商臣,不得不直言上瀆,幸賢侯留意也。草草奉聞,立候裁決。謹啟。」   蘇護看畢,半晌不言,只是點頭。宜生見護不言,乃曰:「君侯不必猶豫。如允,以一書而罷兵戈;如不從,卑職回覆主公,再調人馬。無非上從天命,中和諸侯,下免三軍之苦。此乃主公一段好意,君侯何故緘口無語。乞速降號令,以便施行。」蘇護聞言,對崇黑虎曰:「賢弟,你來看一看,姬伯之書,實是有理,果是真心為國為民,乃仁義君子也。敢不如命!」於是命酒管待散宜生於館舍。次日修書贈金帛,令先回西岐:「我隨後便進女朝商贖罪。」宜生拜辭而去。真是一封書抵十萬之師,有詩為證,詩曰:     舌辨懸河匯百川,方知君義與臣賢。數行書轉蘇侯意,何用三軍枕戟眠?   蘇護送散宜生回西岐,與崇黑虎商議:「姬伯之言甚善,可速整行裝,以便朝商,毋致遲遲,又生他議。」二人欣喜。不知其女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Footer}} s3w6p81dsmx68ygas5xj3bl803eevic 琴操 (韓愈) 0 38398 7902472 2640313 2026-06-18T14:45:57Z ~2026-35676-56 121719 /* 猗蘭操孔子傷不逢時作《猗蘭操》者,孔子所作也。孔子歷聘諸侯,莫能用。自衛反魯,隱谷之中,見香蘭獨茂,喟然嘆曰:“夫蘭當為王者香,今乃獨茂,與眾草為伍。”乃止車,援琴鼓之。自傷不逢時,托辭於香蘭雲。《古琴操》云:“習習谷風,以陰以雨。之子於歸,遠送於野。何彼蒼天,不得其所?逍遙九州,無有定處。世人暗蔽,不知賢者。”年紀逝邁,一身將老。 */ 790247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琴操十首 | section = | author = 韓愈| times = 唐 | previous =| from = 昌黎先生集 | next = | notes =按:《琴操》凡十有二,公取其十,如下所作是也。惟《水仙》、《懷陵操》,乃伯牙所作,公削之。為之詞者十事,各註於下。唐子西云:“琴操非古詩,非騷詞,惟退之為得體。退之《琴操》,柳子厚不能作也。” }} <onlyinclude> ==將歸操<ref>孔子之趙聞殺鳴犢作</ref><ref>《[[史記]]》:“孔子既不用於衛,將西見趙簡子。至於河而聞竇鳴犢、舜華之死也,臨河而嘆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濟,此命也夫。’”按:竇鳴犢,《孔叢子》作鳴犢{{PUA|}},《戰國策》作鳴犢鐸{{PUA|}},《新序》作犢{{PUA|}}鐸鳴,或又作鳴鐸竇{{PUA|}},諸說不同,未知孰是。諸本題義下皆有子註,閣本只存題義,唐本註與題義皆不出。蜀本於註雲上增又曰二字,與題義皆夾註寫,以此見雖題義亦後人以《琴操》續補也。歐、宋、荊公皆用閣本。今按歐本云:此效蔡邕作十操,事跡皆出蔡邕《琴操》雲。</ref>== 狄之水兮,其色幽幽。<ref>狄,蜀本作秋。今按:《水經》:“河水至東阿、荏平等縣,東北流四瀆津。”註云:“津西有四瀆祠,東對四瀆口。河水東分,濟水受河,蓋滎口水斷不通,始自是。出與清水合,沛瀆自河入濟,水徑周通,故有四瀆之名。昔趙殺鳴犢,孔子臨河嘆而作歌曰:‘狄之水兮風揚波,舟楫顛倒更相加。歸來歸來胡為斯?’案:臨濟,故狄也,是濟所逕,得其通稱也。”又云:“濟水逕臨濟縣南。”詳此,則是濟水自滎澤之下,潛流至此四瀆津口,而後復出河,又東分一支,與之合流,以過臨濟,而為狄水,故孔子臨河不濟而歌詠。狄水即此東分之河復出之濟也。然此皆齊地,今在濟、鄆之間。《[[史記]]》以為孔子自衛將西見趙簡子,則其道不當出此,此又不可曉者。今姑闕之,以俟深於地理者正焉。</ref>我將濟兮,不得其由。涉其淺兮,石齧我足。乘其深兮,龍入我舟。我濟而悔兮,將安歸尤?歸兮歸兮!無與石鬥兮,無應龍求。<ref>歸兮歸兮,諸本兮作乎。</ref> ==猗蘭操<ref>孔子傷不逢時作</ref><ref>《猗蘭操》者,孔子所作也。孔子歷聘諸侯,莫能用。自衛反魯,隱谷之中,見香蘭獨茂,喟然嘆曰:“夫蘭當為王者香,今乃獨茂,與眾草為伍。”乃止車,援琴鼓之。自傷不逢時,托辭於香蘭雲。《古琴操》云:“習習谷風,以陰以雨。之子於歸,遠送於野。何彼蒼天,不得其所?逍遙九州,無有定處。世人暗蔽,不知賢者。”年紀逝邁,一身將老。</ref>== 蘭之猗猗,<ref>班固《西都賦》:“蘭{{!|茝}}發色,曄曄猗猗。”</ref>揚揚其香。不采而佩,於蘭何傷?<ref>文子曰:“蘭芷不為莫服而不芳,君子行道,不為莫知而止。”此公所謂“不采而佩,何傷於蘭”之意也。</ref>今天之旋,其曷為然?我行四方,以日以年。雪霜貿貿,<ref>《禮記》,貿貿然來。貿音茂。</ref>薺麥之茂。<ref>麥秋生夏死,薺冬生中夏死。《西京雜記》曰:“建亥之月,陰氣之極,薺麥始生,由陽升也。”</ref>子如不傷,我不爾覯。薺麥之茂,薺麥之有。君子之傷,君子之守 ==龜山操<ref>孔子以季桓子受齊女樂,諫不從,望龜山而作</ref><ref>龜山,魯山也。《詩》:“奄有龜蒙。”在泰山博縣。《[[史記]]》:“季氏受齊女樂,三日不聽政,郊又不致燔俎於大夫。孔子時為魯大司寇,遂行,宿於屯。而師己送曰:‘夫子則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曰:‘彼婦之口,可以出走。彼婦之謁,可以死敗。蓋優哉遊哉,維以卒歲。’師己反,季子曰:‘孔子亦何言’,師己以實告。季氏喟然嘆曰:‘夫子罪我以群婢也。’”又《古操》云:“予欲望魯兮,龜山蔽之。手無斧柯,奈龜山何?”譬季氏於龜山,托勢利於斧柯也。</ref>== 龜之氛兮,不能雲雨。<ref>《春秋元命苞》曰:“山者氣之包含,所含精藏雲,故觸石布山。”言龜山不能然也。一作為雨,氛或作氣,雲或作為,或云上有為字。</ref>龜之枿兮,<ref>{{PUA|}},伐木之余。《前漢》“三{{PUA|}}之起”,李巡曰:“槁木之余。”{{PUA|}},牙葛切,亦作蘗。</ref>不中梁柱。<ref>不下或有能字,非是。或云,《太玄經》“梁不中,柱不隆,大廈微。”中,平聲讀。今按:此但言其木不堪作梁柱耳,與《太玄》中字意異。當只作去聲讀,文意乃協。</ref>龜之大兮,祗以奄魯。知將隳兮,<ref>知或作如,將隳,蓋取《左氏》“仲尼將隳三都”。隳,許規切。</ref>哀莫余伍。周公有鬼兮,嗟余歸輔。<ref>蓋言周公如有神,其使余歸輔其君也。鬼或作思。余歸,方作歸余,皆非是。大抵方意尚異,不問文義之如何,惟作倒語者則必取之。如下文“我豳於家”、“莫爾余追”,皆此類也。</ref> ==越裳操<ref>周公作</ref><ref>越裳在交趾國之南。《韓詩外傳》曰:“周成王之時,越裳氏重九譯而至,獻白雉於周公,曰:‘吾受命國之黃髮言曰:久矣,天不迅雷疾雨也,海不波溢,三年於茲矣。意者中國有聖人乎,盍往朝之?於是乃來。’”韓本註引《後漢·南蠻志》,事同而文少異。《古琴操》曰:“於戲嗟嗟,非旦之力,乃文王之德。”</ref>== 雨之施,物以孳。<ref>或作滋。</ref>我何意於彼為?自周之先,其艱其勤。以有疆宇,私我後人。我祖在上,四方在下。厥臨孔威,敢戲以侮。孰荒於門?孰治於田?四海既均,越裳是臣。 ==拘幽操<ref>文王羑里作</ref><ref>羑里在河內湯陰縣,亦作牖裏。《[[史記]]》:周文王篤仁敬老,禮下賢者,崇侯虎譖之於紂曰:‘將不利於帝。’紂囚文王羑里。《琴錄》曰:“文王見拘羑里,憂愁無聊,援琴而鼓之,號曰《幽拘操》。詞曰:殷道混混,浸濁煩兮。朱紫相合,不別分兮。迷亂聲色,信讒言兮。炎炎之虐,使我衍兮。幽閉牢阱,由其言兮。遘我四人,憂動勤兮。”羑音酉。</ref>== 目窈窈兮,其凝其盲。<ref>目窈窈或作窈掩掩,或作目掩掩。今按:下文有耳字,正與目字相對,窈窈二字,比之掩掩,似亦差勝。</ref>耳肅肅兮,聽不聞聲。朝不日出兮,夜不見月與星。<ref>日上或有見宇。</ref>有知無知兮,為死為生?嗚呼,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ref>伊川曰:“退之作《琴操》有曰:‘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道文王意中事,前後之人道不到此。”徐仲車言:“退之《拘幽操》,謂文王囚羑里作,乃云:‘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可謂知文王之用心矣。《凱風》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而云:‘母氏聖善,我無令人。’重自責也。”</ref> ==岐山操<ref>周公為太王作</ref><ref>岐山在岐州,今有岐山縣。《詩》:“居岐之陽。”太王,古公{{PUA|}}父也。《孟子》曰:“太王居豳,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幣,不得免焉”云云。乃屬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吾土地也,我將去之。”去豳逾梁山,邑於岐山之下居焉。此《岐山操》,而曰周公為太王作,思乃祖也。</ref>== 我家於豳,<ref>杜預云:“豳在新平漆縣東北,今{{PUA|}}州是也”。{{PUA|}}與豳同。或作我豳於家,非是。</ref>自我先公。伊我承序,敢有不同。<ref>諸本序作緒。或云《商書》“丕承基緒”,然《國語》亦有“奔走承序”。註:謂承受事業次第也。今按:序謂傳授次第。《[[漢書]]》多云:“朕承天序”,是也。緒,猶言統系,方引《商書》之言是也。二字義雖不同,然用之於此,似亦兩通。但《國語》承序,乃謂承受政役之次第,與《[[漢書]]》字同而意異。方作序,而引以為說,則誤矣。</ref>今狄之人,將土我疆。民為我戰,誰使死傷?彼岐有岨,<ref>岨與阻同,《楚辭》、《[[漢書]]》多用岨字。今以平聲讀之非也。</ref>我往獨處。爾莫余追,<ref>爾或作人,爾莫或作莫爾,非是。</ref>無思我悲。 ==履霜操<ref>尹吉甫子伯奇無罪,為後母譖而見逐,自傷作</ref><ref>《履霜操》者,尹吉甫之子伯奇所作也。吉甫聽其後妻之言逐之,伯奇編水荷而衣,采{{PUA|}}亭花而食,清朝履霜,而自傷無罪見放逐,乃援琴而鼓之。見《古樂府題解》。其詞曰:“朝履霜兮采晨寒,考不明其心兮信讒言。孤恩別離兮摧肺肝,何辜皇天兮遭斯愆,痛歿不同兮恩有偏,誰說顧兮知此冤。”</ref>== 父兮兒寒,母兮兒饑。兒罪當笞,逐兒何為?兒在中野,以宿以處。四無人聲,誰與兒語?兒寒何衣?兒饑何食?兒行於野,履霜以足。母生眾兒,有母憐之。獨無母憐,兒寧不悲?<ref>兒寧或作母寧,非是。</ref> ==雉朝飛操<ref>牧犢子七十無妻,見雉雙飛,感之而作</ref><ref>牧犢或作沐瀆。吳兢《樂府古題解》云:“舊說齊宣王時,木犢子所作也。木犢子年七十無妻,出薪於野,見雉雌雄相隨,意動心怨,乃仰天嘆曰:‘聖王在上,恩及草木鳥獸,而我獨不獲。’因援琴而歌以自傷,其聲中絕。”崔豹《古今註》述其詞曰:“雉朝飛兮鳴相和,雌雄群遊於山阿。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嗟嗟暮兮可奈何!”</ref>== 雉之飛,於朝日。群雌孤雄,意氣橫出<ref>或無氣字</ref>。當東而西,當啄而飛。隨飛隨啄,群雌粥粥。<ref>粥粥或謂字當作[QYDD],音祝。《說文》:“呼雞重言之。”杜詩:“誰話[QYDD]雞翁。”</ref>嗟我雖人,曾不如彼雉雞。生身七十年,無一妾與妃。<ref>馬大年云:“別本彼作此,無雞字,而下語妃音媲,與雉協。”</ref> ==別鵠操<ref>商陵穆子娶妻五年無子父母欲其改娶其妻聞之中夜悲嘯穆子感之而作</ref><ref>崔豹《古今註》曰:商陵牧子娶妻五年,無子,父兄欲其改娶,妻聞之,中夜起,倚戶而悲嘯。穆子聞之,愴然而悲,乃援琴而歌,為《別鶴操》,亦曰《別鵠操》。詞曰:“將乖比翼隔天端,山川悠遠路漫漫,攬衾不寐食忘{{PUA|}}食。”後仍為夫妻。</ref>== 雄鵠銜枝來,雌鵠吸泥歸。巢成不生子,大義當乖離。江漢水之大,鵠身鳥之微。更無相逢日,且可繞樹相隨飛。<ref>且或作安,又無繞樹二字,皆非是。李陵詩“長當為此別,且復立斯須”。又《古樂府》“與子如黃鵠,將別復徘徊”。亦此意也。</ref> ==殘形操<ref>曾子夢見一貍,不見其首作</ref><ref>殘形操,事出《琴錄》,其詳未聞。曾子一作魯子。</ref>== 有獸維貍兮,我夢得之;其身孔明兮,而頭不知。<ref>按《大周正樂記》:“曾子鼓琴,崔子立戶外而聽之。曲終入曰:‘善哉,鼓琴乎,身已成矣,而惜未得其首也。’曾子曰:‘吾晝臥夢見一貍,但見其身,不見其頭,起而為之弦歌也。’”</ref>吉兇何為兮,覺坐而思。巫咸上天兮<ref>古神巫也。</ref>,識者其誰?</onlyinclude> ==註釋== <references/> {{唐朝作品}} [[Category:唐詩]] [[Category:古琴]] 6l5tvksf3l5mfcpb278tfzrrq3qe5sd 7902473 7902472 2026-06-18T14:46:27Z ~2026-35676-56 121719 /* 猗蘭操孔子傷不逢時作《猗蘭操》者,孔子所作也。孔子歷聘諸侯,莫能用。自衛反魯,隱谷之中,見香蘭獨茂,喟然嘆曰:“夫蘭當為王者香,今乃獨茂,與眾草為伍。”乃止車,援琴鼓之。自傷不逢時,托辭於香蘭雲。《古琴操》云:“習習谷風,以陰以雨。之子於歸,遠送於野。何彼蒼天,不得其所?逍遙九州,無有定處。世人暗蔽,不知賢者。”年紀逝邁,一身將老。 */ 790247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琴操十首 | section = | author = 韓愈| times = 唐 | previous =| from = 昌黎先生集 | next = | notes =按:《琴操》凡十有二,公取其十,如下所作是也。惟《水仙》、《懷陵操》,乃伯牙所作,公削之。為之詞者十事,各註於下。唐子西云:“琴操非古詩,非騷詞,惟退之為得體。退之《琴操》,柳子厚不能作也。” }} <onlyinclude> ==將歸操<ref>孔子之趙聞殺鳴犢作</ref><ref>《[[史記]]》:“孔子既不用於衛,將西見趙簡子。至於河而聞竇鳴犢、舜華之死也,臨河而嘆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濟,此命也夫。’”按:竇鳴犢,《孔叢子》作鳴犢{{PUA|}},《戰國策》作鳴犢鐸{{PUA|}},《新序》作犢{{PUA|}}鐸鳴,或又作鳴鐸竇{{PUA|}},諸說不同,未知孰是。諸本題義下皆有子註,閣本只存題義,唐本註與題義皆不出。蜀本於註雲上增又曰二字,與題義皆夾註寫,以此見雖題義亦後人以《琴操》續補也。歐、宋、荊公皆用閣本。今按歐本云:此效蔡邕作十操,事跡皆出蔡邕《琴操》雲。</ref>== 狄之水兮,其色幽幽。<ref>狄,蜀本作秋。今按:《水經》:“河水至東阿、荏平等縣,東北流四瀆津。”註云:“津西有四瀆祠,東對四瀆口。河水東分,濟水受河,蓋滎口水斷不通,始自是。出與清水合,沛瀆自河入濟,水徑周通,故有四瀆之名。昔趙殺鳴犢,孔子臨河嘆而作歌曰:‘狄之水兮風揚波,舟楫顛倒更相加。歸來歸來胡為斯?’案:臨濟,故狄也,是濟所逕,得其通稱也。”又云:“濟水逕臨濟縣南。”詳此,則是濟水自滎澤之下,潛流至此四瀆津口,而後復出河,又東分一支,與之合流,以過臨濟,而為狄水,故孔子臨河不濟而歌詠。狄水即此東分之河復出之濟也。然此皆齊地,今在濟、鄆之間。《[[史記]]》以為孔子自衛將西見趙簡子,則其道不當出此,此又不可曉者。今姑闕之,以俟深於地理者正焉。</ref>我將濟兮,不得其由。涉其淺兮,石齧我足。乘其深兮,龍入我舟。我濟而悔兮,將安歸尤?歸兮歸兮!無與石鬥兮,無應龍求。<ref>歸兮歸兮,諸本兮作乎。</ref> ==猗蘭操<ref>孔子傷不逢時作</ref><ref>《猗蘭操》者,孔子所作也。孔子歷聘諸侯,莫能用。自衛反魯,隱谷之中,見香蘭獨茂,喟然嘆曰:“夫蘭當為王者香,今乃獨茂,與眾草為伍。”乃止車,援琴鼓之。自傷不逢時,托辭於香蘭雲。《古琴操》云:“習習谷風,以陰以雨。之子於歸,遠送於野。何彼蒼天,不得其所?逍遙九州,無有定處。世人暗蔽,不知賢者。”年紀逝邁,一身將老。</ref>== 蘭之猗猗,<ref>班固《西都賦》:“蘭{{!|茝}}發色,曄曄猗猗。”</ref>揚揚其香。不采而佩,於蘭何傷?<ref>文子曰:“蘭芷不為莫服而不芳,君子行道,不為莫知而止。”此公所謂“不采而佩,何傷於蘭”之意也。</ref>今天之旋,其曷為然?我行四方,以日以年。雪霜貿貿,<ref>《禮記》,貿貿然來。貿音茂。</ref>薺麥之茂。<ref>麥秋生夏死,薺冬生中夏死。《西京雜記》曰:“建亥之月,陰氣之極,薺麥始生,由陽升也。”</ref>子如不傷,我不爾覯。薺麥之茂,薺麥之有。君子之傷,君子之守。 ==龜山操<ref>孔子以季桓子受齊女樂,諫不從,望龜山而作</ref><ref>龜山,魯山也。《詩》:“奄有龜蒙。”在泰山博縣。《[[史記]]》:“季氏受齊女樂,三日不聽政,郊又不致燔俎於大夫。孔子時為魯大司寇,遂行,宿於屯。而師己送曰:‘夫子則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曰:‘彼婦之口,可以出走。彼婦之謁,可以死敗。蓋優哉遊哉,維以卒歲。’師己反,季子曰:‘孔子亦何言’,師己以實告。季氏喟然嘆曰:‘夫子罪我以群婢也。’”又《古操》云:“予欲望魯兮,龜山蔽之。手無斧柯,奈龜山何?”譬季氏於龜山,托勢利於斧柯也。</ref>== 龜之氛兮,不能雲雨。<ref>《春秋元命苞》曰:“山者氣之包含,所含精藏雲,故觸石布山。”言龜山不能然也。一作為雨,氛或作氣,雲或作為,或云上有為字。</ref>龜之枿兮,<ref>{{PUA|}},伐木之余。《前漢》“三{{PUA|}}之起”,李巡曰:“槁木之余。”{{PUA|}},牙葛切,亦作蘗。</ref>不中梁柱。<ref>不下或有能字,非是。或云,《太玄經》“梁不中,柱不隆,大廈微。”中,平聲讀。今按:此但言其木不堪作梁柱耳,與《太玄》中字意異。當只作去聲讀,文意乃協。</ref>龜之大兮,祗以奄魯。知將隳兮,<ref>知或作如,將隳,蓋取《左氏》“仲尼將隳三都”。隳,許規切。</ref>哀莫余伍。周公有鬼兮,嗟余歸輔。<ref>蓋言周公如有神,其使余歸輔其君也。鬼或作思。余歸,方作歸余,皆非是。大抵方意尚異,不問文義之如何,惟作倒語者則必取之。如下文“我豳於家”、“莫爾余追”,皆此類也。</ref> ==越裳操<ref>周公作</ref><ref>越裳在交趾國之南。《韓詩外傳》曰:“周成王之時,越裳氏重九譯而至,獻白雉於周公,曰:‘吾受命國之黃髮言曰:久矣,天不迅雷疾雨也,海不波溢,三年於茲矣。意者中國有聖人乎,盍往朝之?於是乃來。’”韓本註引《後漢·南蠻志》,事同而文少異。《古琴操》曰:“於戲嗟嗟,非旦之力,乃文王之德。”</ref>== 雨之施,物以孳。<ref>或作滋。</ref>我何意於彼為?自周之先,其艱其勤。以有疆宇,私我後人。我祖在上,四方在下。厥臨孔威,敢戲以侮。孰荒於門?孰治於田?四海既均,越裳是臣。 ==拘幽操<ref>文王羑里作</ref><ref>羑里在河內湯陰縣,亦作牖裏。《[[史記]]》:周文王篤仁敬老,禮下賢者,崇侯虎譖之於紂曰:‘將不利於帝。’紂囚文王羑里。《琴錄》曰:“文王見拘羑里,憂愁無聊,援琴而鼓之,號曰《幽拘操》。詞曰:殷道混混,浸濁煩兮。朱紫相合,不別分兮。迷亂聲色,信讒言兮。炎炎之虐,使我衍兮。幽閉牢阱,由其言兮。遘我四人,憂動勤兮。”羑音酉。</ref>== 目窈窈兮,其凝其盲。<ref>目窈窈或作窈掩掩,或作目掩掩。今按:下文有耳字,正與目字相對,窈窈二字,比之掩掩,似亦差勝。</ref>耳肅肅兮,聽不聞聲。朝不日出兮,夜不見月與星。<ref>日上或有見宇。</ref>有知無知兮,為死為生?嗚呼,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ref>伊川曰:“退之作《琴操》有曰:‘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道文王意中事,前後之人道不到此。”徐仲車言:“退之《拘幽操》,謂文王囚羑里作,乃云:‘臣罪當誅兮,天王聖明。’可謂知文王之用心矣。《凱風》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而云:‘母氏聖善,我無令人。’重自責也。”</ref> ==岐山操<ref>周公為太王作</ref><ref>岐山在岐州,今有岐山縣。《詩》:“居岐之陽。”太王,古公{{PUA|}}父也。《孟子》曰:“太王居豳,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幣,不得免焉”云云。乃屬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吾土地也,我將去之。”去豳逾梁山,邑於岐山之下居焉。此《岐山操》,而曰周公為太王作,思乃祖也。</ref>== 我家於豳,<ref>杜預云:“豳在新平漆縣東北,今{{PUA|}}州是也”。{{PUA|}}與豳同。或作我豳於家,非是。</ref>自我先公。伊我承序,敢有不同。<ref>諸本序作緒。或云《商書》“丕承基緒”,然《國語》亦有“奔走承序”。註:謂承受事業次第也。今按:序謂傳授次第。《[[漢書]]》多云:“朕承天序”,是也。緒,猶言統系,方引《商書》之言是也。二字義雖不同,然用之於此,似亦兩通。但《國語》承序,乃謂承受政役之次第,與《[[漢書]]》字同而意異。方作序,而引以為說,則誤矣。</ref>今狄之人,將土我疆。民為我戰,誰使死傷?彼岐有岨,<ref>岨與阻同,《楚辭》、《[[漢書]]》多用岨字。今以平聲讀之非也。</ref>我往獨處。爾莫余追,<ref>爾或作人,爾莫或作莫爾,非是。</ref>無思我悲。 ==履霜操<ref>尹吉甫子伯奇無罪,為後母譖而見逐,自傷作</ref><ref>《履霜操》者,尹吉甫之子伯奇所作也。吉甫聽其後妻之言逐之,伯奇編水荷而衣,采{{PUA|}}亭花而食,清朝履霜,而自傷無罪見放逐,乃援琴而鼓之。見《古樂府題解》。其詞曰:“朝履霜兮采晨寒,考不明其心兮信讒言。孤恩別離兮摧肺肝,何辜皇天兮遭斯愆,痛歿不同兮恩有偏,誰說顧兮知此冤。”</ref>== 父兮兒寒,母兮兒饑。兒罪當笞,逐兒何為?兒在中野,以宿以處。四無人聲,誰與兒語?兒寒何衣?兒饑何食?兒行於野,履霜以足。母生眾兒,有母憐之。獨無母憐,兒寧不悲?<ref>兒寧或作母寧,非是。</ref> ==雉朝飛操<ref>牧犢子七十無妻,見雉雙飛,感之而作</ref><ref>牧犢或作沐瀆。吳兢《樂府古題解》云:“舊說齊宣王時,木犢子所作也。木犢子年七十無妻,出薪於野,見雉雌雄相隨,意動心怨,乃仰天嘆曰:‘聖王在上,恩及草木鳥獸,而我獨不獲。’因援琴而歌以自傷,其聲中絕。”崔豹《古今註》述其詞曰:“雉朝飛兮鳴相和,雌雄群遊於山阿。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嗟嗟暮兮可奈何!”</ref>== 雉之飛,於朝日。群雌孤雄,意氣橫出<ref>或無氣字</ref>。當東而西,當啄而飛。隨飛隨啄,群雌粥粥。<ref>粥粥或謂字當作[QYDD],音祝。《說文》:“呼雞重言之。”杜詩:“誰話[QYDD]雞翁。”</ref>嗟我雖人,曾不如彼雉雞。生身七十年,無一妾與妃。<ref>馬大年云:“別本彼作此,無雞字,而下語妃音媲,與雉協。”</ref> ==別鵠操<ref>商陵穆子娶妻五年無子父母欲其改娶其妻聞之中夜悲嘯穆子感之而作</ref><ref>崔豹《古今註》曰:商陵牧子娶妻五年,無子,父兄欲其改娶,妻聞之,中夜起,倚戶而悲嘯。穆子聞之,愴然而悲,乃援琴而歌,為《別鶴操》,亦曰《別鵠操》。詞曰:“將乖比翼隔天端,山川悠遠路漫漫,攬衾不寐食忘{{PUA|}}食。”後仍為夫妻。</ref>== 雄鵠銜枝來,雌鵠吸泥歸。巢成不生子,大義當乖離。江漢水之大,鵠身鳥之微。更無相逢日,且可繞樹相隨飛。<ref>且或作安,又無繞樹二字,皆非是。李陵詩“長當為此別,且復立斯須”。又《古樂府》“與子如黃鵠,將別復徘徊”。亦此意也。</ref> ==殘形操<ref>曾子夢見一貍,不見其首作</ref><ref>殘形操,事出《琴錄》,其詳未聞。曾子一作魯子。</ref>== 有獸維貍兮,我夢得之;其身孔明兮,而頭不知。<ref>按《大周正樂記》:“曾子鼓琴,崔子立戶外而聽之。曲終入曰:‘善哉,鼓琴乎,身已成矣,而惜未得其首也。’曾子曰:‘吾晝臥夢見一貍,但見其身,不見其頭,起而為之弦歌也。’”</ref>吉兇何為兮,覺坐而思。巫咸上天兮<ref>古神巫也。</ref>,識者其誰?</onlyinclude> ==註釋== <references/> {{唐朝作品}} [[Category:唐詩]] [[Category:古琴]] lmf9a1yaxu9jtpnt31zg4idq7zkvp71 大唐西域記/01 0 48220 7902469 2270031 2026-06-18T14:38:35Z Liouxiao 45549 790246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卷第一 | section = | override_author = 三藏法師[[作者:玄奘|玄奘]]奉詔譯 大總持寺沙門[[作者:辯機|辯機]]撰 | previous =[[../序二|序二]] | next = [[../02|卷第二]] | notes = }} '''三十四國''' :阿耆尼國               [[w:龟兹|屈支國]] :跋禄迦國               笯{{*|奴古反}}赤建國 :赭時國                𢘥{{*|敷廢反}}捍國 :窣{{*|蘇没反}}堵利瑟那國            颯秣建國 :弭秣賀國               劫布呾那國 :屈霜{{*|去聲}}你迦國             喝捍國 :捕喝國                伐地國 :貨利習彌伽國             羯{{*|去聲}}霜那國 :呾蜜國                赤鄂衍那國 :忽露摩國               愉{{*|色俱反}}漫國 :鞠和衍那國              鑊沙國 :珂咄羅國               拘謎{{*|莫閏反}}陁國 :縛伽浪國               紇露悉泯健國 :忽懍國                縛喝國 :銳秣陀國               胡寔健國 :呾剌健國               揭職國 :梵衍那國               迦畢試國 ==序論== 歷選皇猷,遐觀帝録,庖犧出震之初,軒轅垂衣之始,所以司牧黎元,所以疆畫分野。暨乎唐堯之受天運,光格四表;虞舜之納地圖,德流九土。自茲已降,空傳書事之册;逖聽前修,徒聞記言之史。豈若時逢有道,運屬無爲者歟!我大唐御極則天,乘時握紀,一六合而光宅,四三皇而照臨。玄化滂流,祥風遐扇,同乾坤之覆載,齊風雨之鼓潤。與夫東夷入貢,西戎卽敍,創業垂統,撥亂反正,固以跨越前王,囊括先代。同文共軌,至治神功,非載記無以贊大猷,非昭宣何以光盛業?玄奘輒隨遊至,舉其風土,雖未考方辯俗,信已越五踰三。含生之疇,咸被凱澤;能言之類,莫不稱功。越自天府,暨諸天竺,幽荒異俗,絶域殊邦,咸承正朔,俱霑聲教。贊武功之績,諷成口實;美文德之盛,鬱爲稱首。詳觀載籍,所未嘗聞;緬惟圖牒,誠無與二。不有所敍,何記化洽?今據聞見,於是載述。 然則索訶世界,{{*|舊曰娑婆世界,又曰娑訶世界,皆訛也。}}三千大千國土,爲一佛之化攝也。今一日月所照臨四天下者,據三千大千世界之中,諸佛世尊,皆此垂化,現生現滅,導聖導凡。蘇迷盧山,{{*|唐言妙高山。舊曰須彌,又曰須彌婁,皆訛略也。}}四寶合成,在大海中,據金輪上,日月之所照迴,諸天之所遊舍,七山七海,環峙環列。山間海水,具八功德。七金山外,乃鹹海也。海中可居者,大略有四洲焉。東毘提訶洲,{{*|舊曰弗婆提,又曰弗干逮,訛也。}}南贍部洲,{{*|舊曰閻浮提洲,又曰剡浮洲,訛也。}}西瞿陁尼洲,{{*|舊曰瞿耶尼,又曰劬伽尼,訛也。}}北拘盧洲,{{*|舊曰鬱單越,又曰鳩樓,訛也。}}金輪王乃化被四天下,銀輪王則政隔北拘盧,銅輪王除北拘盧及西瞿陁尼,鐵輪王則唯贍部洲。夫輪王者,將卽大位,隨福所感,有大輪寶浮空來應。感有金銀銅鐵之異,境乃四三二一之差,因其先瑞,卽以爲號。 則贍部洲之中地者,阿那婆答多池也,{{*|唐言無熱惱。舊曰阿耨達池,訛也}}在香山之南,大雪山之北,周八百里矣。金、銀、瑠璃、頗胝飾其岸焉。金沙彌漫,清波皎鏡。八地菩薩以願力故,化爲龍王,於中潜宅,出清泠水,給贍部洲。是以池東面銀牛口,流出殑{{*|巨勝反}}伽河,{{*|舊曰恒河,又曰恒伽,訛也。}}繞池一匝,入東南海;池南面金象口,流出信度河,{{*|舊曰辛頭河,訛也。}}繞池一匝,入西南海;池西面瑠璃馬口,流出縛芻河,{{*|舊曰博叉河,訛也。}}繞池一匝,入西北海;池北面頗胝師子口,流出徙多河,{{*|舊曰私陁河,訛也。}}繞池一匝,入東北海。或曰潜流地下出積石山,卽徙多河之流,爲中國之河源云。 時無輪王應運,贍部洲地有四主焉。南象主則暑濕宜象,西寶主乃臨海盈寶,北馬主寒勁宜馬,東人主和暢多人。故象主之國,躁烈篤學,特閑異術,服則橫巾右袒,首則中髻四垂,族類邑居,室宇重閣。寶主之鄉,無禮義,重財賄,短製左衽,斷髮長髭,有城郭之居,務殖貨之利。馬主之俗,天資獷暴,情忍殺戮,毳帳穹廬,鳥居逐牧。人主之地,風俗機惠,仁義照明,冠帶右衽,車服有序,安土重遷,務資有類。三主之俗,東方爲上。其居室則東闢其戶,旦日則東向以拜。人主之地,南面爲尊。方俗殊風,斯其大概。至於君臣上下之禮,憲章文軌之儀,人主之地無以加也。清心釋累之訓,出離生死之教,象主之國其理優矣。斯皆著之經誥,問諸土俗,博關今古,詳考見聞。然則佛興西方,法流東國,通譯音訛,方言語謬,音訛則義失,語謬則理乖,故曰「必也正名乎」,貴無乖謬矣。 夫人有剛柔異性。言音不同,斯則繫風土之氣,亦習俗之致也。若其山川物產之異,風俗性類之差,則人主之地,國史詳焉。馬主之俗,寶主之鄉,史誥備載,可略言矣。至於象主之國,前古未詳,或書地多暑濕,或載俗好仁慈,頗存方志,莫能詳舉。豈道有行藏之致,固世有推移之運矣。是知候律以歸化,飲澤而來賓,越重險而款玉門,貢方奇而拜絳闕者,蓋難得而言焉。由是之故,訪道遠遊,請益之隙,存記風土。黑嶺已來,莫非胡俗。雖戎人同貫,而族類羣分,畫界封疆,大率土著。建城廓,務殖田畜,性重財賄,俗輕仁義。嫁娶無禮,尊卑無次,婦言是用,男位居下。死則焚骸,喪期無數。剺面截耳,斷髮裂裳,屠殺羣畜,祀祭幽魂。吉乃素服,凶則皂衣。同風類俗,略舉條貫。異政殊制,隨地別敍。印度風俗,語在後記。 出高昌故地,自近者始,曰阿耆尼國。{{*|舊曰焉耆}} ==阿耆尼國== 阿耆尼國東西六百餘里,南北四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六七里,四面據山,道險易守。泉流交帶,引水爲田。土宜穈、黍、宿麥、香棗、蒲萄、梨、柰諸菓。氣序和暢,風俗質直。文字取則印度,微有增損。服飾氈褐,斷髮無巾。貨用金錢、銀錢、小銅錢。王,其國人也,勇而寡略,好自稱伐。國無綱紀,法不整肅。伽藍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習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經教律儀,既遵印度,諸習學者,卽其文而翫之。戒行律儀,潔清勤勵,然食雜三淨,滯於漸教矣。 從此西南行二百餘里,踰一小山,越二大河,西得平川,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支國。{{*|舊曰龜茲。}} ==屈支國== 屈支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六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宜穈麥有粳稻出蒲萄石榴。多梨柰桃杏。土產黃金銅鐵鉛錫。氣序和風俗質。文字取則印度。粗有改變。管絃伎樂特善諸國。服飾錦褐斷髮巾帽。貨用金錢銀錢小銅錢。王屈支種也。智謀寡昧迫於強臣。其俗生子以木押頭。欲其遍遞也。伽藍百餘所。僧徒五千餘人習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經教律儀取則印度。其習讀者。卽本文矣。尚拘漸教食雜三淨。潔清耽翫人以功競。 國東境城北天祠前有大龍池。諸龍易形交合牝馬。遂生龍駒{{!|𢤱|⿰忄龍}}戾難馭。龍駒之子方乃馴駕。所以此國多出善馬。聞諸先志曰。近代有王。號曰金花。政教明察感龍馭乘。王欲終没鞭觸其耳。因卽潛隱以至于今。城中無井取彼池水。龍變爲人與諸婦會。生子驍勇走及奔馬。如是漸染人皆龍種。恃力作威不恭王命。王乃引搆突厥殺此城人。少長俱戮略無噍類。城今荒蕪人煙斷絕。 荒城北四十餘里。接山阿。隔一河水。有二伽藍。同名照怙釐。而東西隨稱。佛像莊飾殆越人工。僧徒清齋誠爲勤勵東。照怙釐佛堂中有玉石。面廣二尺餘。色帶黃白狀如海蛤。其上有佛足履之迹。長尺有八寸。廣餘六寸矣。或有齋日照燭光明。 大城西門外路左右各有立佛像。高九十餘尺。於此像前建五年一大會處。每歲秋分數十日間。舉國僧徒皆來會集。上自君王下至士庶。捐廢俗務奉持齋戒。受經聽法渴日忘疲。諸僧伽藍莊嚴佛像。瑩以珍寶飾之錦綺。載諸輦輿謂之行像。動以千數雲集會所。常以月十五日晦日。國王大臣謀議國事。訪及高僧然後宣布。 會場西北渡河至阿奢理貳伽藍{{*|唐言奇特}}。庭宇顯敝佛像工飾。僧徒肅穆精勤匪怠。並是耆艾宿德碩學高才。遠方俊彥慕義至止。國王大臣士庶豪右。四事供養久而彌敬。聞諸先志曰。昔此國先王崇敬三寶。將欲遊方觀禮聖迹。乃命母弟攝知留事。其弟受命。竊自割勢防未萌也。封之金函持以上王。王曰。斯何謂也。對曰。迴駕之日乃可開發。卽付執事隨軍掌護。王之還也果有搆禍者曰。王令監國婬亂中宮。王聞震怒欲置嚴刑。弟曰。不敢逃責願開金函。王遂發而視之。乃斷勢也。曰斯何異物欲何發明。對曰。王昔遊方命知留事。懼有讒禍割勢自明。今果有徵願垂照覽。王深驚異情愛彌隆。出入後庭無所禁礙。王弟於後行遇一夫擁五百牛欲事形腐。見而惟念。引類增懷。我今形虧豈非宿業。卽以財寶贖此羣牛。以慈善力男形漸具。以形具故遂不入宮。王怪而問之。乃陳其始末。王以爲奇特也。遂建伽藍。式旌美迹傳芳後葉。 從此西行六百餘里。經小沙磧至跋禄迦國{{*|舊謂姑黑又曰亟黑}}。 ==跋禄迦國== 跋禄迦國。東西六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五六里。土宜氣序人性風俗。文字法則同屈支國。語言少異。細氈細褐隣國所重。伽藍數十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 國西北行三百餘里度石磧至凌山。此則葱嶺北原。水多東流矣。山谷積雪春夏合凍。雖時消泮尋復結氷。經途險阻寒風慘烈。多暴龍難凌犯行人。由此路者。不得赭衣持瓠大聲叫喚。微有違犯災禍目覩。暴風奮發飛沙雨石。遇者喪没難以全生。 山行四百餘里至大清池{{*|或名熱海又謂鹹海}}。周千餘里。東西長南北狹。四面負山衆流交湊。色帶青黑味兼鹹苦。洪濤浩汗驚波汩㴔。龍魚雜處靈怪間起。所以往來行旅禱以祈福。水族雖多莫敢漁捕。 清池西北行五百餘里至素葉水城。城周六七里。諸國商胡雜居也。土宜糜麥蒲萄。林樹稀疎。氣序風寒人衣氈褐。 素葉已西數十孤城。城皆立長。雖不相稟命。然皆役屬突厥。 自素葉水城至羯霜那國。地名窣利。人亦謂焉。文字語言卽隨稱矣。字源簡略本二十餘言。轉而相生其流浸廣。粗有書記竪讀其文。遞相傳授師資無替。服氈褐衣皮㲲。裳服褊急齊髮露頂。或總剪剃。繒綵絡額形容偉大。志性恇怯。風俗澆訛。多行詭詐。大抵貪求。父子計利。財多爲貴。良賤無差。雖富巨萬服食麁弊。力田逐利者雜半矣。 素葉城西行四百餘里至千泉。千泉者。地方二百餘里。南面雪山三陲平陸。水土沃潤林樹扶疎。暮春之月雜花若綺。泉池千所故以名焉。突厥可汗每來避暑。中有羣鹿多飾鈴鐶。馴狎於人不甚驚走。可汗愛賞下命羣屬。敢加殺害有誅無赦。故此羣鹿得終其壽。 千泉西行百四五十里至呾邏私城。城周八九里。諸國商胡雜居也。土宜氣序大同素葉。 南行十餘里有小孤城。三百餘戶。本中國人也。昔爲突厥所掠。後遂鳩集同國。共保此城。於中宅居衣服去就遂同突厥。言辭儀範猶存本國。 從此西南行二百餘里至白水城。城周六七里。土地所產風氣所宜逾勝呾邏私。 西南行二百餘里至恭御城。城周五六里。原隰膏腴樹林蓊欝。 從此南行四五十里至笯{{*|奴故反}}赤建國。 ==笯赤建國== 笯赤建國。周千餘里。地沃壤備稼穡。草木欝茂華果繁盛。多蒲萄亦所貴也。城邑百數各別君長。進止往來不相稟命。雖則畫野區分總稱笯赤建國。 從此西行二百餘里至赭時國{{*|唐言石國}}。 ==赭時國== 赭時國。周千餘里。西臨葉河。東西狹南北長。土宜氣序同笯赤建國。城邑數十各別君長。既無總主役屬突厥。 從此東南千餘里至{{!|&#140837;|忄市}}{{*|敷發反}}捍國。 =={{!|𢘥|忄市}}捍國== {{!|𢘥|忄市}}捍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土地膏腴稼穡滋盛。多花菓宜羊馬。氣序風寒人性剛勇。語異諸國形貌醜弊。自數十年無大君長。酋豪力競不相賓伏。依川據險畫野分都。 從此西行千餘里至窣堵利瑟那國。 ==窣堵利瑟那國== 窣堵利瑟那國周千四五百里。東臨葉河。葉河出葱嶺北原。西北而流。浩汗渾濁汩㴔漂急。土宜風俗同赭時國。自有王附突厥。 從此西北入大沙磧。絕無水草。途路彌漫。疆境難測。望大山尋遺骨。以知所指。以記經途。行五百餘里至颯秣建國{{*|唐言康國}}。 ==颯秣建國== 颯秣建國。周千六七百里。東西長南北狹。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極險固多居人。異方寶貨多聚此國。土地沃壤稼穡備植。林樹蓊欝花菓滋茂。多出善馬。機巧之技特工諸國。氣序和暢風俗猛烈。凡諸胡國此爲其中。進止威儀近遠取則。其王豪勇隣國承命。兵馬強盛多諸赭羯。赭羯之人其性勇烈。視死如歸戰無前敵。 從此東南至弭秣賀國{{*|唐言米國}}。 ==弭秣賀國== 弭秣賀國。周四五百里。據川中。東西狹南北長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北至劫布呾那國{{*|唐言曹國}}。 ==劫布呾那國== 劫布呾那國。周千四五百里。東西長南北狹。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國西三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霜{{*|去聲}}爾迦國{{*|唐言何國}}。 ==屈霜爾迦國== 屈霜爾迦國。周千四五百里。東西狹南北長。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國西二百餘里至喝捍國{{*|唐言東安國}}。 ==喝捍國== 喝捍國。周千餘里。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國西四百餘里至捕喝國{{*|唐言守安國}}。 ==捕喝國== 捕喝國。周千六七百里。東西長南北狹。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國西四百餘里至伐地國{{*|唐言西安國}}。 ==伐地國== 伐地國。周四百餘里。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西南五百餘里至貨利習彌伽國。 ==貨利習彌伽國== 貨利習彌伽國。順縛芻河兩岸。東西二三十里。南北五百餘里。土宜風俗同伐地國。語言少異。從颯秣建國西南行三百餘里至羯霜{{*|去聲}}那國{{*|唐言史國}}。 ==羯霜那國== 羯霜那國。周千四五百里。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西南行二百餘里入山。山路崎嶇谿徑危險。既絕人里又少水草。東南山行三百餘里入鐵門。 鐵門者。左右帶山。山極峭峻。雖有狹徑。加之險阻。兩傍石壁其色如鐵。既設門扉又以鐵鋦。多有鐵鈴懸諸戶扇。因其險固遂以爲名。 出鐵門至覩貨邏國{{*|舊曰吐火羅國訛也}}。其地南北千餘里東西三千餘里。東阨葱嶺西接波刺斯。南大雪山北據鐵門。縛芻大河中境西流。自數百年王族絕嗣。酋豪力競各擅君長。依川據險。分爲二十七國。雖畫野區分總役屬突厥。氣序既溫疾疫亦衆。冬末春初霖雨相繼。故此境已南濫波已北。其國風土並多溫疾。而諸僧徒以十二月十六日入安居。三月十五日解安居。斯乃據其多雨。亦是設教隨時也。其俗則志性恇怯容貌鄙陋。粗知信義不甚欺詐。語言去就稍異諸國。字源二十五言。轉而相生。用之備物。書以橫讀自左向右。文記漸多逾廣窣利。多衣㲲少服褐。貨用金銀等錢。模樣異於諸國。 順縛芻河北下流至呾蜜國。 ==呾蜜國== 呾蜜國。東西六百餘里。南北四百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西長南北狹。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諸窣堵波卽舊所謂浮圖也。又曰鍮婆又曰塔婆。又曰私鍮簸。又曰藪斗波。皆訛也。及佛尊像多神異有靈鑒。 東至赤鄂衍那國。 ==赤鄂衍那國== 赤鄂衍那國。東西四百餘里。南北五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伽藍五所。僧徒尠少。 東至忽露摩國 ==忽露摩國== 忽露摩國。東西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其王奚素突厥也。伽藍二所。僧徒百餘人。 東至愉{{*|朔俱反}}漫國。 ==愉漫國== 愉漫國。東西四百餘里。南北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六七里。其王奚素突厥也。伽藍二所。僧徒寡少。 西南臨縛芻河至鞠和衍那國。 ==鞠和衍那國== 鞠和衍那國。東西二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伽藍三所。僧徒百餘人。 東至鑊沙國。 ==鑊沙國== 鑊沙國。東西三百餘里。南北五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六七里。 東至珂咄羅國。 ==珂咄羅國== 珂咄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 東接葱嶺至拘謎{{*|莫閉反}}陀國。 ==拘謎陀國== 拘謎陀國。東西二千餘里。南北二百餘里。據大葱嶺中。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西南隣縛芻河。南接尸棄尼國。南渡縛芻河至達摩悉鐵帝國。鉢鐸創那國。淫薄健國。屈浪拏國。呬{{*|火利反}}摩呾羅國。鉢利曷國。訖栗瑟摩國。曷邏胡國。阿利尼國。瞢健國。自活國東南至闊悉多國安呾邏縛國。事在迴記。 活國西南至縛伽浪國 ==縛伽浪國== 縛伽浪國。東西五十餘里。南北二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 南至紇露悉泯健國。 ==紇露悉泯健國== 紇露悉泯健國。周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 西北至忽懍國。 ==忽懍國== 忽懍國。周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五六里。伽藍十餘所。僧徒五百餘人。 西至縛喝國。 ==縛喝國== 縛喝國。東西八百餘里。南北四百餘里。北臨縛芻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人皆謂之小王舍城也。其城雖固居人甚少。土地所產物類尤多。水陸諸花難以備舉。伽藍百有餘所。僧徒三千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城外西南有納縛{{*|唐言新}}僧伽藍。此國先王之所建也。大雪山北作論諸師。唯此伽藍美業不替。其佛像則瑩以名珍。堂宇乃飾之奇寶。故諸國君長利之以攻劫。此伽藍素有毘沙門天像。靈鑒可恃冥加守衛。近突厥葉護可汗子肆葉護可汗。傾其部落率其戎旅。奄襲伽藍欲圖珍寶。去此不遠屯軍野次。其夜夢見毘沙門天曰。汝有何力敢壞伽藍。因以長戟貫徹胸背。可汗驚悟便苦心痛。遂告羣屬所夢咎徵。馳請衆僧方申懺謝。未及返命已從殞歿。 伽藍內南佛堂中有佛澡罐。量可斗餘。雜色炫燿金石難名。又有佛牙。其長寸餘。廣八九分。色黃白質光淨。又有佛掃箒。迦奢草作也。長餘二尺。圍可七寸。其把以雜寶飾之。凡此三物。每至六齋法俗咸會陳設供養。至誠所感或放光明。 伽藍北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金剛泥塗衆寶廁飾。中有舍利時燭靈光。 伽藍西南有一精廬。建立已來多歷年所。遠方輻湊高才類聚。證四果者難以詳舉。故諸羅漢將入涅槃。示現神通衆所知識。乃有建立諸窣堵波。基跡相隣數百餘矣。雖證聖果終無神變。蓋亦千計不樹封記。今僧徒百餘人。夙夜匪懈凡聖難測。 大城西北五十餘里至提謂城。城北四十餘里有波利城。城中各有一窣堵波。高餘三丈。昔者如來初證佛果。起菩提樹方詣鹿園。時二長者遇被威光。隨其行路之資遂獻麨蜜。世尊爲說人天之福。最初得聞五戒十善也。既聞法誨請所供養。如來遂授其髮爪焉。二長者將還本國請禮敬之儀式。如來以僧伽胝{{*|舊曰僧祇梨訛也}}方疊布下。次欝多羅僧。次僧却崎{{*|舊曰僧祇支訛也}}又覆鉢。竪錫杖。如是次第爲窣堵波。二人承命各還其城。擬儀聖旨式修崇建。斯則釋迦法中。最初窣堵波也。 城西七十餘里有窣堵波。高餘二丈。昔迦葉波佛時之所建也。 從大城西南入雪山阿至銳秣陀國。 ==銳秣陀國== 銳秣陀國。東西五六十里。南北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 西南至胡寔健國。 ==胡寔健國== 胡寔健國。東西五百餘里。南北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多山川出善馬。 西北至呾剌健國。 ==呾剌健國== 呾剌健國。東西五百餘里。南北五六十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西接波刺斯國界。 從縛喝國南行百餘里至揭職國。 ==揭職國== 揭職國。東西五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四五里。土地磽确陵阜連屬。少花果多菽麥。氣序寒烈風俗剛猛。伽藍十餘所。僧徒三百餘人。並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 東南入大雪山。山谷高深峯巖危險。風雪相繼盛夏合凍。積雪彌谷蹊徑難涉。山神鬼魅暴縱妖崇。羣盜橫行殺害爲務。 行六百餘里出都貨邏國境。至梵衍那國。 ==梵衍那國== 梵衍那國。東西二千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在雪山之中也。人依山谷逐勢邑居。國大都城據崖跨谷。長六七里。北背高巖。有宿麥少花果。宜畜牧多羊馬。氣序寒烈風俗剛獷。多衣皮褐亦其所宜。文字風教貨幣之用。同都貨邏國。語言少異。儀貌大同。淳信之心特甚隣國。上自三寶下至百神。莫不輸誠竭心宗敬。商估往來者。天神現徵祥。示祟變求福德。伽藍數十所。僧徒數千人。宗學小乘說出世部。 王城東北山阿有立佛石像。高百四五十尺。金色晃曜寶飾煥爛。東有伽藍。此國先王之所建也。伽藍東有鍮石釋迦佛立像高百餘尺。分身別鑄總合成立。 城東二三里伽藍中有佛入涅槃臥像。長千餘尺。其王每此設無遮大會。上自妻子下至國珍。府庫既傾復以身施。羣官僚佐就僧酬贖。若此者以爲所務矣。 臥像伽藍東南行二百餘里。度大雪山。東至小川澤。泉池澄鏡林樹青葱。有僧伽藍。中有佛齒及劫初時獨覺齒。長餘五寸。廣減四寸。復有金輪王齒。長三寸廣二寸。商諾迦縛娑{{*|舊曰商那和修訛也}}大阿羅漢所持鐵鉢量可八九升。凡三賢聖遺物。並以黃金緘封。又有商諾迦縛娑九條僧伽胝衣。絳赤色設諾迦草皮之所績成也。商諾迦縛娑者。阿難弟子也。在先身中以設諾迦草衣。於解安居日持施衆僧。承茲福力於五百身中陰生陰恒服此衣。以最後身從胎俱出。身既漸長。衣亦隨廣。及阿難之度出家也。其衣變爲法服。及受具戒。更變爲九條僧伽胝。將證寂滅入邊際定。發智願力留此袈裟。盡釋迦遺法。法盡之後方乃變壞。今已少損信有徵矣。 從此東行入雪山。踰越黑嶺至迦畢試國。 ==迦畢試國== 迦畢試國。周四千餘里。北背雪山。三陲黑嶺。國大都城周十餘里。宜穀麥多果木。出善馬欝金香。異方奇貨多聚此國。氣序風寒人性暴獷。言辭鄙媟婚姻雜亂。文字大同覩貨邏國。習俗語言風教頗異。服用毛㲲衣兼皮褐。貨用金錢銀錢及小銅錢。規矩模樣異於諸國。王剎利種也。有智略性勇烈。威懾隣境統十餘國。愛育百姓。敬崇三寶。歲造丈八尺銀佛像。兼設無遮大會。周給貧窶惠施鰥寡。伽藍百餘所。僧徒六千餘人。並多習學大乘法教。窣堵波僧伽藍。崇高弘敝廣博嚴淨。天祠數十所。異道千餘人。或露形。或塗灰。連絡髑髏以爲冠鬘。 大城東三四里。北山下有大伽藍。僧徒三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聞諸先志曰。昔健馱邏國迦膩色迦王。威被隣國化洽遠方。治兵廣地至葱嶺東。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特加禮命寒暑改館。冬居印度諸國。夏還迦畢試國。春秋止健馱邏國。故質子三時住處。各建伽藍。今此伽藍。卽夏居之所建也。故諸屋壁圖畫質子。容貌服飾頗同中夏。其後得還本國。心存故居。雖阻山川不替供養。故今僧衆每至入安居解安居。大興法會爲諸質子祈福樹善。相繼不絕。以至于今。 伽藍佛院東門南大神王像。右足下坎地藏寶。質子之所藏也。故其銘曰。伽藍朽壞取以修治。近有邊王貪婪凶暴。聞此伽藍多藏珍寶。驅逐僧徒方事發掘。神王冠中鸚鵡鳥像。乃奮羽驚鳴。地爲震動。王及軍人辟易僵仆。久而得起。謝咎以歸。 伽藍北嶺上有數石室。質子習定之處也。其中多藏雜寶。其側有銘。藥叉守衛。有欲開發取中寶者。此藥叉神變現異形。或作師子。或作蟒蛇猛獸毒虫。殊形震怒。以故無人敢得攻發。 石室西二三里大山嶺上有觀自在菩薩像。有人至誠願見者。菩薩從其像中出妙色身安慰行者。 大城東南三十餘里至曷邏怙羅僧伽藍。傍有窣堵波。高百餘尺。或至齋日時燭光明。覆鉢勢上石隙間流出黑香油。靜夜中時聞音樂之聲。聞諸先志曰。昔此國大臣遏邏怙邏之所建也。功既成已。於夜夢中有人告曰。汝所建立窣堵波。未有舍利。明旦有獻上者。宜從王請。旦入朝進請曰。不量庸昧敢有願求。王曰。夫何所欲。對曰。今有先獻者願垂恩賜。王曰。然遏邏怙羅佇立宮門瞻望所至。俄有一人持舍利瓶。大臣問曰。欲何獻上。曰佛舍利。大臣曰。吾爲爾守。宜先白王。遏邏怙羅。恐王珍貴舍利追悔前恩。疾往伽藍登窣堵波。至誠所感其石覆鉢自開安置舍利。已而疾出尚拘衣襟。王使逐之。石已掩矣。故其隙間流黑香油。 城南四十餘里。至霫{{*|蘇立反}}蔽多伐刺祠城。凡地大震山崖崩墜。周此城界無所動搖。 霫蔽多伐刺祠城南三十餘里至阿路猱{{*|奴高反}}山。崖巔峭峻巖谷杳冥。其峯每歲增高數百尺。與漕矩吒國䅳{{*|士句反下同}}那呬羅山髣髴相望。便卽崩墜。聞諸土俗曰。初䅳那天神自遠而至。欲止此山。山神震怒搖蕩谿谷。天神曰。不欲相舍故此傾動。少垂賓主當盈財寶。吾今往漕矩吒國䅳那呬羅山。每歲至我受國王大臣祀獻之時。宜相屬望。故阿路猱山增高。既已尋卽崩墜。 王城西北二百餘里至大雪山。山頂有池。請雨祈晴隨求果願。聞諸先志曰。昔健馱邏國有阿羅漢。常受此池龍王供養。每至中食以神通力。并坐繩床凌虛而往。侍者沙彌密於繩床之下攀援潛隱。而阿羅漢時至便往至龍宮。乃見沙彌。龍王因請留食。龍王以天甘露飯阿羅漢。以人間味而饌沙彌。阿羅漢飯食已訖。便爲龍王說諸法要。沙彌如常爲師滌器。器有餘粒駭其香味。卽起惡願。恨師忿龍。願諸福力於今悉現斷此龍命。我自爲王。沙彌發是願時。龍王已覺頭痛矣。羅漢說法誨喻。龍王謝咎責躬。沙彌懷忿未從誨謝。既還伽藍至誠發願。福力所致是夜命終。爲大龍王。威猛奮發。遂來入池殺龍王居龍宮。有其部屬總其統命。以宿願故興暴風雨。摧拔樹木欲壞伽藍。時迦膩色迦王怪而發問。其阿羅漢具以白王。王卽爲龍於雪山下立僧伽藍建窣堵波。高百餘尺。龍懷宿忿遂發風雨。王以弘濟爲心。龍乘瞋毒作暴。僧伽藍窣堵波。六壞七成。迦膩色迦王恥功不成。欲填龍池毀其居室。卽興兵衆至雪山下。時彼龍王深懷震懼。變作老婆羅門叩王象而諫曰。大王宿殖善本多種勝因。得爲人王無思不服。今日何故與龍交爭。夫龍者畜也。卑下惡類。然有大威不可力競。乘雲馭風蹈虛履水。非人力所制。豈王心所怒哉。王今舉國興兵。與一龍鬪。勝則王無伏遠之威。敗則王有非敵之恥。爲王計者宜可歸兵。迦膩色迦王未之從也。龍卽還池聲震雷動。暴風拔木沙石如雨。雲霧晦冥軍馬驚駭。王乃歸命三寶請求加護。曰宿殖多福得爲人王。威懾強敵統贍部州。今爲龍畜所屈。誠乃我之薄福也。願諸福力於今現前。卽於兩肩起大煙焰。龍退風靜霧卷雲開。王令軍衆人擔一石用填龍池。龍王還作婆羅門。重請王曰。我是彼池龍王懼威歸命。唯王悲愍赦其前過。王以含育覆燾生靈。如何於我獨加惡害。王若殺我。我之與王俱墮惡道。王有斷命之罪。我懷怨讎之心。業報皎然善惡明矣。王遂與龍明設要契。後更有犯必不相赦。龍曰。我以惡業受身爲龍。龍性猛惡不能自持。瞋心或起當忘所制。王今更立伽藍不敢摧毀。每遣一人候望山嶺。黑雲若起急擊揵槌。我聞其聲惡心當息。其王於是更修伽藍建窣堵波。候望雲氣於今不絕。 聞諸先志曰。窣堵波中有如來骨肉舍利。可一升餘。神變之事難以詳述。一時中窣堵波內忽有煙起。少間便出猛焰。時人謂窣堵波已從火燼。瞻仰良久火滅煙消。乃見舍利如白珠幡。循環表柱宛轉而上。升高雲際縈旋而下。 王城西北大河南岸舊王伽藍。內有釋迦菩薩弱齡齠齓。長餘一寸。其伽藍東南有一伽藍。亦名舊王。有如來頂骨一片。面廣寸餘。其色黃白髮孔分明又有如來髮。髮色青紺螺旋右縈。引長尺餘。卷可半寸。凡此三事。每至六齋王及大臣散花供養。 頂骨伽藍西南有舊王妃伽藍。中有金銅窣堵波。高百餘尺。聞諸土俗曰。其窣堵波中有佛舍利升餘。每月十五日。其夜便放圓光。燭燿露盤聯暉達曙。其光漸斂入窣堵波。 城西南有比羅娑洛山{{*|唐言象堅}}。山神作象形。故曰象堅也。昔如來在世。象堅神奉請世尊及千二百大阿羅漢。山巔有大盤石。如來卽之。受神供養。其後無憂王卽盤石上起窣堵波。高百餘尺。今人謂之象堅窣堵波也。亦云中有如來舍利可一升餘。 象堅窣堵波北山巖下有一龍泉。是如來受神飯已。及阿羅漢於中漱口嚼楊枝。因卽種根。今爲茂林。後人於此建立伽藍名鞞鐸佉{{*|唐言嚼楊枝}}。 自此東行六百餘里。山谷接連峯巖峭峻。越黑嶺入北印度境至濫波國{{*|北印度境}}。 {{footer | next = [[../02|卷第二]] }} pneqwsqpd9rodvml6nu9dn7tid9zf4m 7902470 7902469 2026-06-18T14:40:02Z Liouxiao 45549 790247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卷第一 | section = | override_author = 三藏法師[[作者:玄奘|玄奘]]奉詔譯 大總持寺沙門[[作者:辯機|辯機]]撰 | previous =[[../序二|序二]] | next = [[../02|卷第二]] | notes = }} '''三十四國''' :阿耆尼國               [[w:龟兹|屈支國]] :跋禄迦國               笯{{*|奴古反}}赤建國 :赭時國                𢘥{{*|敷廢反}}捍國 :窣{{*|蘇没反}}堵利瑟那國            颯秣建國 :弭秣賀國               劫布呾那國 :屈霜{{*|去聲}}你迦國             喝捍國 :捕喝國                伐地國 :貨利習彌伽國             羯{{*|去聲}}霜那國 :呾蜜國                赤鄂衍那國 :忽露摩國               愉{{*|色俱反}}漫國 :鞠和衍那國              鑊沙國 :珂咄羅國               拘謎{{*|莫閏反}}陁國 :縛伽浪國               紇露悉泯健國 :忽懍國                縛喝國 :銳秣陀國               胡寔健國 :呾剌健國               揭職國 :梵衍那國               迦畢試國 ==序論== 歷選皇猷,遐觀帝録,庖犧出震之初,軒轅垂衣之始,所以司牧黎元,所以疆畫分野。暨乎唐堯之受天運,光格四表;虞舜之納地圖,德流九土。自茲已降,空傳書事之册;逖聽前修,徒聞記言之史。豈若時逢有道,運屬無爲者歟!我大唐御極則天,乘時握紀,一六合而光宅,四三皇而照臨。玄化滂流,祥風遐扇,同乾坤之覆載,齊風雨之鼓潤。與夫東夷入貢,西戎卽敍,創業垂統,撥亂反正,固以跨越前王,囊括先代。同文共軌,至治神功,非載記無以贊大猷,非昭宣何以光盛業?玄奘輒隨遊至,舉其風土,雖未考方辯俗,信已越五踰三。含生之疇,咸被凱澤;能言之類,莫不稱功。越自天府,暨諸天竺,幽荒異俗,絶域殊邦,咸承正朔,俱霑聲教。贊武功之績,諷成口實;美文德之盛,鬱爲稱首。詳觀載籍,所未嘗聞;緬惟圖牒,誠無與二。不有所敍,何記化洽?今據聞見,於是載述。 然則索訶世界,{{*|舊曰娑婆世界,又曰娑訶世界,皆訛也。}}三千大千國土,爲一佛之化攝也。今一日月所照臨四天下者,據三千大千世界之中,諸佛世尊,皆此垂化,現生現滅,導聖導凡。蘇迷盧山,{{*|唐言妙高山。舊曰須彌,又曰須彌婁,皆訛略也。}}四寶合成,在大海中,據金輪上,日月之所照迴,諸天之所遊舍,七山七海,環峙環列。山間海水,具八功德。七金山外,乃鹹海也。海中可居者,大略有四洲焉。東毘提訶洲,{{*|舊曰弗婆提,又曰弗干逮,訛也。}}南贍部洲,{{*|舊曰閻浮提洲,又曰剡浮洲,訛也。}}西瞿陁尼洲,{{*|舊曰瞿耶尼,又曰劬伽尼,訛也。}}北拘盧洲,{{*|舊曰鬱單越,又曰鳩樓,訛也。}}金輪王乃化被四天下,銀輪王則政隔北拘盧,銅輪王除北拘盧及西瞿陁尼,鐵輪王則唯贍部洲。夫輪王者,將卽大位,隨福所感,有大輪寶浮空來應。感有金銀銅鐵之異,境乃四三二一之差,因其先瑞,卽以爲號。 則贍部洲之中地者,阿那婆答多池也,{{*|唐言無熱惱。舊曰阿耨達池,訛也。}}在香山之南,大雪山之北,周八百里矣。金、銀、瑠璃、頗胝飾其岸焉。金沙彌漫,清波皎鏡。八地菩薩以願力故,化爲龍王,於中潜宅,出清泠水,給贍部洲。是以池東面銀牛口,流出殑{{*|巨勝反}}伽河,{{*|舊曰恒河,又曰恒伽,訛也。}}繞池一匝,入東南海;池南面金象口,流出[[w:印度河|信度河]],{{*|舊曰辛頭河,訛也。}}繞池一匝,入西南海;池西面瑠璃馬口,流出縛芻河,{{*|舊曰博叉河,訛也。}}繞池一匝,入西北海;池北面頗胝師子口,流出徙多河,{{*|舊曰私陁河,訛也。}}繞池一匝,入東北海。或曰潜流地下出積石山,卽徙多河之流,爲中國之河源云。 時無輪王應運,贍部洲地有四主焉。南象主則暑濕宜象,西寶主乃臨海盈寶,北馬主寒勁宜馬,東人主和暢多人。故象主之國,躁烈篤學,特閑異術,服則橫巾右袒,首則中髻四垂,族類邑居,室宇重閣。寶主之鄉,無禮義,重財賄,短製左衽,斷髮長髭,有城郭之居,務殖貨之利。馬主之俗,天資獷暴,情忍殺戮,毳帳穹廬,鳥居逐牧。人主之地,風俗機惠,仁義照明,冠帶右衽,車服有序,安土重遷,務資有類。三主之俗,東方爲上。其居室則東闢其戶,旦日則東向以拜。人主之地,南面爲尊。方俗殊風,斯其大概。至於君臣上下之禮,憲章文軌之儀,人主之地無以加也。清心釋累之訓,出離生死之教,象主之國其理優矣。斯皆著之經誥,問諸土俗,博關今古,詳考見聞。然則佛興西方,法流東國,通譯音訛,方言語謬,音訛則義失,語謬則理乖,故曰「必也正名乎」,貴無乖謬矣。 夫人有剛柔異性。言音不同,斯則繫風土之氣,亦習俗之致也。若其山川物產之異,風俗性類之差,則人主之地,國史詳焉。馬主之俗,寶主之鄉,史誥備載,可略言矣。至於象主之國,前古未詳,或書地多暑濕,或載俗好仁慈,頗存方志,莫能詳舉。豈道有行藏之致,固世有推移之運矣。是知候律以歸化,飲澤而來賓,越重險而款玉門,貢方奇而拜絳闕者,蓋難得而言焉。由是之故,訪道遠遊,請益之隙,存記風土。黑嶺已來,莫非胡俗。雖戎人同貫,而族類羣分,畫界封疆,大率土著。建城廓,務殖田畜,性重財賄,俗輕仁義。嫁娶無禮,尊卑無次,婦言是用,男位居下。死則焚骸,喪期無數。剺面截耳,斷髮裂裳,屠殺羣畜,祀祭幽魂。吉乃素服,凶則皂衣。同風類俗,略舉條貫。異政殊制,隨地別敍。印度風俗,語在後記。 出高昌故地,自近者始,曰阿耆尼國。{{*|舊曰焉耆}} ==阿耆尼國== 阿耆尼國東西六百餘里,南北四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六七里,四面據山,道險易守。泉流交帶,引水爲田。土宜穈、黍、宿麥、香棗、蒲萄、梨、柰諸菓。氣序和暢,風俗質直。文字取則印度,微有增損。服飾氈褐,斷髮無巾。貨用金錢、銀錢、小銅錢。王,其國人也,勇而寡略,好自稱伐。國無綱紀,法不整肅。伽藍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習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經教律儀,既遵印度,諸習學者,卽其文而翫之。戒行律儀,潔清勤勵,然食雜三淨,滯於漸教矣。 從此西南行二百餘里,踰一小山,越二大河,西得平川,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支國。{{*|舊曰龜茲。}} ==屈支國== 屈支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六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宜穈麥有粳稻出蒲萄石榴。多梨柰桃杏。土產黃金銅鐵鉛錫。氣序和風俗質。文字取則印度。粗有改變。管絃伎樂特善諸國。服飾錦褐斷髮巾帽。貨用金錢銀錢小銅錢。王屈支種也。智謀寡昧迫於強臣。其俗生子以木押頭。欲其遍遞也。伽藍百餘所。僧徒五千餘人習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經教律儀取則印度。其習讀者。卽本文矣。尚拘漸教食雜三淨。潔清耽翫人以功競。 國東境城北天祠前有大龍池。諸龍易形交合牝馬。遂生龍駒{{!|𢤱|⿰忄龍}}戾難馭。龍駒之子方乃馴駕。所以此國多出善馬。聞諸先志曰。近代有王。號曰金花。政教明察感龍馭乘。王欲終没鞭觸其耳。因卽潛隱以至于今。城中無井取彼池水。龍變爲人與諸婦會。生子驍勇走及奔馬。如是漸染人皆龍種。恃力作威不恭王命。王乃引搆突厥殺此城人。少長俱戮略無噍類。城今荒蕪人煙斷絕。 荒城北四十餘里。接山阿。隔一河水。有二伽藍。同名照怙釐。而東西隨稱。佛像莊飾殆越人工。僧徒清齋誠爲勤勵東。照怙釐佛堂中有玉石。面廣二尺餘。色帶黃白狀如海蛤。其上有佛足履之迹。長尺有八寸。廣餘六寸矣。或有齋日照燭光明。 大城西門外路左右各有立佛像。高九十餘尺。於此像前建五年一大會處。每歲秋分數十日間。舉國僧徒皆來會集。上自君王下至士庶。捐廢俗務奉持齋戒。受經聽法渴日忘疲。諸僧伽藍莊嚴佛像。瑩以珍寶飾之錦綺。載諸輦輿謂之行像。動以千數雲集會所。常以月十五日晦日。國王大臣謀議國事。訪及高僧然後宣布。 會場西北渡河至阿奢理貳伽藍{{*|唐言奇特}}。庭宇顯敝佛像工飾。僧徒肅穆精勤匪怠。並是耆艾宿德碩學高才。遠方俊彥慕義至止。國王大臣士庶豪右。四事供養久而彌敬。聞諸先志曰。昔此國先王崇敬三寶。將欲遊方觀禮聖迹。乃命母弟攝知留事。其弟受命。竊自割勢防未萌也。封之金函持以上王。王曰。斯何謂也。對曰。迴駕之日乃可開發。卽付執事隨軍掌護。王之還也果有搆禍者曰。王令監國婬亂中宮。王聞震怒欲置嚴刑。弟曰。不敢逃責願開金函。王遂發而視之。乃斷勢也。曰斯何異物欲何發明。對曰。王昔遊方命知留事。懼有讒禍割勢自明。今果有徵願垂照覽。王深驚異情愛彌隆。出入後庭無所禁礙。王弟於後行遇一夫擁五百牛欲事形腐。見而惟念。引類增懷。我今形虧豈非宿業。卽以財寶贖此羣牛。以慈善力男形漸具。以形具故遂不入宮。王怪而問之。乃陳其始末。王以爲奇特也。遂建伽藍。式旌美迹傳芳後葉。 從此西行六百餘里。經小沙磧至跋禄迦國{{*|舊謂姑黑又曰亟黑}}。 ==跋禄迦國== 跋禄迦國。東西六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五六里。土宜氣序人性風俗。文字法則同屈支國。語言少異。細氈細褐隣國所重。伽藍數十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 國西北行三百餘里度石磧至凌山。此則葱嶺北原。水多東流矣。山谷積雪春夏合凍。雖時消泮尋復結氷。經途險阻寒風慘烈。多暴龍難凌犯行人。由此路者。不得赭衣持瓠大聲叫喚。微有違犯災禍目覩。暴風奮發飛沙雨石。遇者喪没難以全生。 山行四百餘里至大清池{{*|或名熱海又謂鹹海}}。周千餘里。東西長南北狹。四面負山衆流交湊。色帶青黑味兼鹹苦。洪濤浩汗驚波汩㴔。龍魚雜處靈怪間起。所以往來行旅禱以祈福。水族雖多莫敢漁捕。 清池西北行五百餘里至素葉水城。城周六七里。諸國商胡雜居也。土宜糜麥蒲萄。林樹稀疎。氣序風寒人衣氈褐。 素葉已西數十孤城。城皆立長。雖不相稟命。然皆役屬突厥。 自素葉水城至羯霜那國。地名窣利。人亦謂焉。文字語言卽隨稱矣。字源簡略本二十餘言。轉而相生其流浸廣。粗有書記竪讀其文。遞相傳授師資無替。服氈褐衣皮㲲。裳服褊急齊髮露頂。或總剪剃。繒綵絡額形容偉大。志性恇怯。風俗澆訛。多行詭詐。大抵貪求。父子計利。財多爲貴。良賤無差。雖富巨萬服食麁弊。力田逐利者雜半矣。 素葉城西行四百餘里至千泉。千泉者。地方二百餘里。南面雪山三陲平陸。水土沃潤林樹扶疎。暮春之月雜花若綺。泉池千所故以名焉。突厥可汗每來避暑。中有羣鹿多飾鈴鐶。馴狎於人不甚驚走。可汗愛賞下命羣屬。敢加殺害有誅無赦。故此羣鹿得終其壽。 千泉西行百四五十里至呾邏私城。城周八九里。諸國商胡雜居也。土宜氣序大同素葉。 南行十餘里有小孤城。三百餘戶。本中國人也。昔爲突厥所掠。後遂鳩集同國。共保此城。於中宅居衣服去就遂同突厥。言辭儀範猶存本國。 從此西南行二百餘里至白水城。城周六七里。土地所產風氣所宜逾勝呾邏私。 西南行二百餘里至恭御城。城周五六里。原隰膏腴樹林蓊欝。 從此南行四五十里至笯{{*|奴故反}}赤建國。 ==笯赤建國== 笯赤建國。周千餘里。地沃壤備稼穡。草木欝茂華果繁盛。多蒲萄亦所貴也。城邑百數各別君長。進止往來不相稟命。雖則畫野區分總稱笯赤建國。 從此西行二百餘里至赭時國{{*|唐言石國}}。 ==赭時國== 赭時國。周千餘里。西臨葉河。東西狹南北長。土宜氣序同笯赤建國。城邑數十各別君長。既無總主役屬突厥。 從此東南千餘里至{{!|&#140837;|忄市}}{{*|敷發反}}捍國。 =={{!|𢘥|忄市}}捍國== {{!|𢘥|忄市}}捍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土地膏腴稼穡滋盛。多花菓宜羊馬。氣序風寒人性剛勇。語異諸國形貌醜弊。自數十年無大君長。酋豪力競不相賓伏。依川據險畫野分都。 從此西行千餘里至窣堵利瑟那國。 ==窣堵利瑟那國== 窣堵利瑟那國周千四五百里。東臨葉河。葉河出葱嶺北原。西北而流。浩汗渾濁汩㴔漂急。土宜風俗同赭時國。自有王附突厥。 從此西北入大沙磧。絕無水草。途路彌漫。疆境難測。望大山尋遺骨。以知所指。以記經途。行五百餘里至颯秣建國{{*|唐言康國}}。 ==颯秣建國== 颯秣建國。周千六七百里。東西長南北狹。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極險固多居人。異方寶貨多聚此國。土地沃壤稼穡備植。林樹蓊欝花菓滋茂。多出善馬。機巧之技特工諸國。氣序和暢風俗猛烈。凡諸胡國此爲其中。進止威儀近遠取則。其王豪勇隣國承命。兵馬強盛多諸赭羯。赭羯之人其性勇烈。視死如歸戰無前敵。 從此東南至弭秣賀國{{*|唐言米國}}。 ==弭秣賀國== 弭秣賀國。周四五百里。據川中。東西狹南北長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北至劫布呾那國{{*|唐言曹國}}。 ==劫布呾那國== 劫布呾那國。周千四五百里。東西長南北狹。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國西三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霜{{*|去聲}}爾迦國{{*|唐言何國}}。 ==屈霜爾迦國== 屈霜爾迦國。周千四五百里。東西狹南北長。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國西二百餘里至喝捍國{{*|唐言東安國}}。 ==喝捍國== 喝捍國。周千餘里。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國西四百餘里至捕喝國{{*|唐言守安國}}。 ==捕喝國== 捕喝國。周千六七百里。東西長南北狹。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國西四百餘里至伐地國{{*|唐言西安國}}。 ==伐地國== 伐地國。周四百餘里。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西南五百餘里至貨利習彌伽國。 ==貨利習彌伽國== 貨利習彌伽國。順縛芻河兩岸。東西二三十里。南北五百餘里。土宜風俗同伐地國。語言少異。從颯秣建國西南行三百餘里至羯霜{{*|去聲}}那國{{*|唐言史國}}。 ==羯霜那國== 羯霜那國。周千四五百里。土宜風俗同颯秣建國。從此西南行二百餘里入山。山路崎嶇谿徑危險。既絕人里又少水草。東南山行三百餘里入鐵門。 鐵門者。左右帶山。山極峭峻。雖有狹徑。加之險阻。兩傍石壁其色如鐵。既設門扉又以鐵鋦。多有鐵鈴懸諸戶扇。因其險固遂以爲名。 出鐵門至覩貨邏國{{*|舊曰吐火羅國訛也}}。其地南北千餘里東西三千餘里。東阨葱嶺西接波刺斯。南大雪山北據鐵門。縛芻大河中境西流。自數百年王族絕嗣。酋豪力競各擅君長。依川據險。分爲二十七國。雖畫野區分總役屬突厥。氣序既溫疾疫亦衆。冬末春初霖雨相繼。故此境已南濫波已北。其國風土並多溫疾。而諸僧徒以十二月十六日入安居。三月十五日解安居。斯乃據其多雨。亦是設教隨時也。其俗則志性恇怯容貌鄙陋。粗知信義不甚欺詐。語言去就稍異諸國。字源二十五言。轉而相生。用之備物。書以橫讀自左向右。文記漸多逾廣窣利。多衣㲲少服褐。貨用金銀等錢。模樣異於諸國。 順縛芻河北下流至呾蜜國。 ==呾蜜國== 呾蜜國。東西六百餘里。南北四百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西長南北狹。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諸窣堵波卽舊所謂浮圖也。又曰鍮婆又曰塔婆。又曰私鍮簸。又曰藪斗波。皆訛也。及佛尊像多神異有靈鑒。 東至赤鄂衍那國。 ==赤鄂衍那國== 赤鄂衍那國。東西四百餘里。南北五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伽藍五所。僧徒尠少。 東至忽露摩國 ==忽露摩國== 忽露摩國。東西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其王奚素突厥也。伽藍二所。僧徒百餘人。 東至愉{{*|朔俱反}}漫國。 ==愉漫國== 愉漫國。東西四百餘里。南北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六七里。其王奚素突厥也。伽藍二所。僧徒寡少。 西南臨縛芻河至鞠和衍那國。 ==鞠和衍那國== 鞠和衍那國。東西二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伽藍三所。僧徒百餘人。 東至鑊沙國。 ==鑊沙國== 鑊沙國。東西三百餘里。南北五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六七里。 東至珂咄羅國。 ==珂咄羅國== 珂咄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 東接葱嶺至拘謎{{*|莫閉反}}陀國。 ==拘謎陀國== 拘謎陀國。東西二千餘里。南北二百餘里。據大葱嶺中。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西南隣縛芻河。南接尸棄尼國。南渡縛芻河至達摩悉鐵帝國。鉢鐸創那國。淫薄健國。屈浪拏國。呬{{*|火利反}}摩呾羅國。鉢利曷國。訖栗瑟摩國。曷邏胡國。阿利尼國。瞢健國。自活國東南至闊悉多國安呾邏縛國。事在迴記。 活國西南至縛伽浪國 ==縛伽浪國== 縛伽浪國。東西五十餘里。南北二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 南至紇露悉泯健國。 ==紇露悉泯健國== 紇露悉泯健國。周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 西北至忽懍國。 ==忽懍國== 忽懍國。周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五六里。伽藍十餘所。僧徒五百餘人。 西至縛喝國。 ==縛喝國== 縛喝國。東西八百餘里。南北四百餘里。北臨縛芻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人皆謂之小王舍城也。其城雖固居人甚少。土地所產物類尤多。水陸諸花難以備舉。伽藍百有餘所。僧徒三千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城外西南有納縛{{*|唐言新}}僧伽藍。此國先王之所建也。大雪山北作論諸師。唯此伽藍美業不替。其佛像則瑩以名珍。堂宇乃飾之奇寶。故諸國君長利之以攻劫。此伽藍素有毘沙門天像。靈鑒可恃冥加守衛。近突厥葉護可汗子肆葉護可汗。傾其部落率其戎旅。奄襲伽藍欲圖珍寶。去此不遠屯軍野次。其夜夢見毘沙門天曰。汝有何力敢壞伽藍。因以長戟貫徹胸背。可汗驚悟便苦心痛。遂告羣屬所夢咎徵。馳請衆僧方申懺謝。未及返命已從殞歿。 伽藍內南佛堂中有佛澡罐。量可斗餘。雜色炫燿金石難名。又有佛牙。其長寸餘。廣八九分。色黃白質光淨。又有佛掃箒。迦奢草作也。長餘二尺。圍可七寸。其把以雜寶飾之。凡此三物。每至六齋法俗咸會陳設供養。至誠所感或放光明。 伽藍北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金剛泥塗衆寶廁飾。中有舍利時燭靈光。 伽藍西南有一精廬。建立已來多歷年所。遠方輻湊高才類聚。證四果者難以詳舉。故諸羅漢將入涅槃。示現神通衆所知識。乃有建立諸窣堵波。基跡相隣數百餘矣。雖證聖果終無神變。蓋亦千計不樹封記。今僧徒百餘人。夙夜匪懈凡聖難測。 大城西北五十餘里至提謂城。城北四十餘里有波利城。城中各有一窣堵波。高餘三丈。昔者如來初證佛果。起菩提樹方詣鹿園。時二長者遇被威光。隨其行路之資遂獻麨蜜。世尊爲說人天之福。最初得聞五戒十善也。既聞法誨請所供養。如來遂授其髮爪焉。二長者將還本國請禮敬之儀式。如來以僧伽胝{{*|舊曰僧祇梨訛也}}方疊布下。次欝多羅僧。次僧却崎{{*|舊曰僧祇支訛也}}又覆鉢。竪錫杖。如是次第爲窣堵波。二人承命各還其城。擬儀聖旨式修崇建。斯則釋迦法中。最初窣堵波也。 城西七十餘里有窣堵波。高餘二丈。昔迦葉波佛時之所建也。 從大城西南入雪山阿至銳秣陀國。 ==銳秣陀國== 銳秣陀國。東西五六十里。南北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 西南至胡寔健國。 ==胡寔健國== 胡寔健國。東西五百餘里。南北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多山川出善馬。 西北至呾剌健國。 ==呾剌健國== 呾剌健國。東西五百餘里。南北五六十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西接波刺斯國界。 從縛喝國南行百餘里至揭職國。 ==揭職國== 揭職國。東西五百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四五里。土地磽确陵阜連屬。少花果多菽麥。氣序寒烈風俗剛猛。伽藍十餘所。僧徒三百餘人。並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 東南入大雪山。山谷高深峯巖危險。風雪相繼盛夏合凍。積雪彌谷蹊徑難涉。山神鬼魅暴縱妖崇。羣盜橫行殺害爲務。 行六百餘里出都貨邏國境。至梵衍那國。 ==梵衍那國== 梵衍那國。東西二千餘里。南北三百餘里。在雪山之中也。人依山谷逐勢邑居。國大都城據崖跨谷。長六七里。北背高巖。有宿麥少花果。宜畜牧多羊馬。氣序寒烈風俗剛獷。多衣皮褐亦其所宜。文字風教貨幣之用。同都貨邏國。語言少異。儀貌大同。淳信之心特甚隣國。上自三寶下至百神。莫不輸誠竭心宗敬。商估往來者。天神現徵祥。示祟變求福德。伽藍數十所。僧徒數千人。宗學小乘說出世部。 王城東北山阿有立佛石像。高百四五十尺。金色晃曜寶飾煥爛。東有伽藍。此國先王之所建也。伽藍東有鍮石釋迦佛立像高百餘尺。分身別鑄總合成立。 城東二三里伽藍中有佛入涅槃臥像。長千餘尺。其王每此設無遮大會。上自妻子下至國珍。府庫既傾復以身施。羣官僚佐就僧酬贖。若此者以爲所務矣。 臥像伽藍東南行二百餘里。度大雪山。東至小川澤。泉池澄鏡林樹青葱。有僧伽藍。中有佛齒及劫初時獨覺齒。長餘五寸。廣減四寸。復有金輪王齒。長三寸廣二寸。商諾迦縛娑{{*|舊曰商那和修訛也}}大阿羅漢所持鐵鉢量可八九升。凡三賢聖遺物。並以黃金緘封。又有商諾迦縛娑九條僧伽胝衣。絳赤色設諾迦草皮之所績成也。商諾迦縛娑者。阿難弟子也。在先身中以設諾迦草衣。於解安居日持施衆僧。承茲福力於五百身中陰生陰恒服此衣。以最後身從胎俱出。身既漸長。衣亦隨廣。及阿難之度出家也。其衣變爲法服。及受具戒。更變爲九條僧伽胝。將證寂滅入邊際定。發智願力留此袈裟。盡釋迦遺法。法盡之後方乃變壞。今已少損信有徵矣。 從此東行入雪山。踰越黑嶺至迦畢試國。 ==迦畢試國== 迦畢試國。周四千餘里。北背雪山。三陲黑嶺。國大都城周十餘里。宜穀麥多果木。出善馬欝金香。異方奇貨多聚此國。氣序風寒人性暴獷。言辭鄙媟婚姻雜亂。文字大同覩貨邏國。習俗語言風教頗異。服用毛㲲衣兼皮褐。貨用金錢銀錢及小銅錢。規矩模樣異於諸國。王剎利種也。有智略性勇烈。威懾隣境統十餘國。愛育百姓。敬崇三寶。歲造丈八尺銀佛像。兼設無遮大會。周給貧窶惠施鰥寡。伽藍百餘所。僧徒六千餘人。並多習學大乘法教。窣堵波僧伽藍。崇高弘敝廣博嚴淨。天祠數十所。異道千餘人。或露形。或塗灰。連絡髑髏以爲冠鬘。 大城東三四里。北山下有大伽藍。僧徒三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聞諸先志曰。昔健馱邏國迦膩色迦王。威被隣國化洽遠方。治兵廣地至葱嶺東。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特加禮命寒暑改館。冬居印度諸國。夏還迦畢試國。春秋止健馱邏國。故質子三時住處。各建伽藍。今此伽藍。卽夏居之所建也。故諸屋壁圖畫質子。容貌服飾頗同中夏。其後得還本國。心存故居。雖阻山川不替供養。故今僧衆每至入安居解安居。大興法會爲諸質子祈福樹善。相繼不絕。以至于今。 伽藍佛院東門南大神王像。右足下坎地藏寶。質子之所藏也。故其銘曰。伽藍朽壞取以修治。近有邊王貪婪凶暴。聞此伽藍多藏珍寶。驅逐僧徒方事發掘。神王冠中鸚鵡鳥像。乃奮羽驚鳴。地爲震動。王及軍人辟易僵仆。久而得起。謝咎以歸。 伽藍北嶺上有數石室。質子習定之處也。其中多藏雜寶。其側有銘。藥叉守衛。有欲開發取中寶者。此藥叉神變現異形。或作師子。或作蟒蛇猛獸毒虫。殊形震怒。以故無人敢得攻發。 石室西二三里大山嶺上有觀自在菩薩像。有人至誠願見者。菩薩從其像中出妙色身安慰行者。 大城東南三十餘里至曷邏怙羅僧伽藍。傍有窣堵波。高百餘尺。或至齋日時燭光明。覆鉢勢上石隙間流出黑香油。靜夜中時聞音樂之聲。聞諸先志曰。昔此國大臣遏邏怙邏之所建也。功既成已。於夜夢中有人告曰。汝所建立窣堵波。未有舍利。明旦有獻上者。宜從王請。旦入朝進請曰。不量庸昧敢有願求。王曰。夫何所欲。對曰。今有先獻者願垂恩賜。王曰。然遏邏怙羅佇立宮門瞻望所至。俄有一人持舍利瓶。大臣問曰。欲何獻上。曰佛舍利。大臣曰。吾爲爾守。宜先白王。遏邏怙羅。恐王珍貴舍利追悔前恩。疾往伽藍登窣堵波。至誠所感其石覆鉢自開安置舍利。已而疾出尚拘衣襟。王使逐之。石已掩矣。故其隙間流黑香油。 城南四十餘里。至霫{{*|蘇立反}}蔽多伐刺祠城。凡地大震山崖崩墜。周此城界無所動搖。 霫蔽多伐刺祠城南三十餘里至阿路猱{{*|奴高反}}山。崖巔峭峻巖谷杳冥。其峯每歲增高數百尺。與漕矩吒國䅳{{*|士句反下同}}那呬羅山髣髴相望。便卽崩墜。聞諸土俗曰。初䅳那天神自遠而至。欲止此山。山神震怒搖蕩谿谷。天神曰。不欲相舍故此傾動。少垂賓主當盈財寶。吾今往漕矩吒國䅳那呬羅山。每歲至我受國王大臣祀獻之時。宜相屬望。故阿路猱山增高。既已尋卽崩墜。 王城西北二百餘里至大雪山。山頂有池。請雨祈晴隨求果願。聞諸先志曰。昔健馱邏國有阿羅漢。常受此池龍王供養。每至中食以神通力。并坐繩床凌虛而往。侍者沙彌密於繩床之下攀援潛隱。而阿羅漢時至便往至龍宮。乃見沙彌。龍王因請留食。龍王以天甘露飯阿羅漢。以人間味而饌沙彌。阿羅漢飯食已訖。便爲龍王說諸法要。沙彌如常爲師滌器。器有餘粒駭其香味。卽起惡願。恨師忿龍。願諸福力於今悉現斷此龍命。我自爲王。沙彌發是願時。龍王已覺頭痛矣。羅漢說法誨喻。龍王謝咎責躬。沙彌懷忿未從誨謝。既還伽藍至誠發願。福力所致是夜命終。爲大龍王。威猛奮發。遂來入池殺龍王居龍宮。有其部屬總其統命。以宿願故興暴風雨。摧拔樹木欲壞伽藍。時迦膩色迦王怪而發問。其阿羅漢具以白王。王卽爲龍於雪山下立僧伽藍建窣堵波。高百餘尺。龍懷宿忿遂發風雨。王以弘濟爲心。龍乘瞋毒作暴。僧伽藍窣堵波。六壞七成。迦膩色迦王恥功不成。欲填龍池毀其居室。卽興兵衆至雪山下。時彼龍王深懷震懼。變作老婆羅門叩王象而諫曰。大王宿殖善本多種勝因。得爲人王無思不服。今日何故與龍交爭。夫龍者畜也。卑下惡類。然有大威不可力競。乘雲馭風蹈虛履水。非人力所制。豈王心所怒哉。王今舉國興兵。與一龍鬪。勝則王無伏遠之威。敗則王有非敵之恥。爲王計者宜可歸兵。迦膩色迦王未之從也。龍卽還池聲震雷動。暴風拔木沙石如雨。雲霧晦冥軍馬驚駭。王乃歸命三寶請求加護。曰宿殖多福得爲人王。威懾強敵統贍部州。今爲龍畜所屈。誠乃我之薄福也。願諸福力於今現前。卽於兩肩起大煙焰。龍退風靜霧卷雲開。王令軍衆人擔一石用填龍池。龍王還作婆羅門。重請王曰。我是彼池龍王懼威歸命。唯王悲愍赦其前過。王以含育覆燾生靈。如何於我獨加惡害。王若殺我。我之與王俱墮惡道。王有斷命之罪。我懷怨讎之心。業報皎然善惡明矣。王遂與龍明設要契。後更有犯必不相赦。龍曰。我以惡業受身爲龍。龍性猛惡不能自持。瞋心或起當忘所制。王今更立伽藍不敢摧毀。每遣一人候望山嶺。黑雲若起急擊揵槌。我聞其聲惡心當息。其王於是更修伽藍建窣堵波。候望雲氣於今不絕。 聞諸先志曰。窣堵波中有如來骨肉舍利。可一升餘。神變之事難以詳述。一時中窣堵波內忽有煙起。少間便出猛焰。時人謂窣堵波已從火燼。瞻仰良久火滅煙消。乃見舍利如白珠幡。循環表柱宛轉而上。升高雲際縈旋而下。 王城西北大河南岸舊王伽藍。內有釋迦菩薩弱齡齠齓。長餘一寸。其伽藍東南有一伽藍。亦名舊王。有如來頂骨一片。面廣寸餘。其色黃白髮孔分明又有如來髮。髮色青紺螺旋右縈。引長尺餘。卷可半寸。凡此三事。每至六齋王及大臣散花供養。 頂骨伽藍西南有舊王妃伽藍。中有金銅窣堵波。高百餘尺。聞諸土俗曰。其窣堵波中有佛舍利升餘。每月十五日。其夜便放圓光。燭燿露盤聯暉達曙。其光漸斂入窣堵波。 城西南有比羅娑洛山{{*|唐言象堅}}。山神作象形。故曰象堅也。昔如來在世。象堅神奉請世尊及千二百大阿羅漢。山巔有大盤石。如來卽之。受神供養。其後無憂王卽盤石上起窣堵波。高百餘尺。今人謂之象堅窣堵波也。亦云中有如來舍利可一升餘。 象堅窣堵波北山巖下有一龍泉。是如來受神飯已。及阿羅漢於中漱口嚼楊枝。因卽種根。今爲茂林。後人於此建立伽藍名鞞鐸佉{{*|唐言嚼楊枝}}。 自此東行六百餘里。山谷接連峯巖峭峻。越黑嶺入北印度境至濫波國{{*|北印度境}}。 {{footer | next = [[../02|卷第二]] }} r14ohp29q8ot0m7dzu324evc100rc6g 廢棄物清理法 0 90925 7902509 7902082 2026-06-18T22:16:23Z Zbz53321374 111951 /* */ 790250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廢棄物清理法 | section = 沿革 | noauthor = 中華民國法律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br><onlyinclude>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63年)|中華民國 63 年 7 月 16 日]] 制定28條 :中華民國 63 年 7 月 26 日公布<sup>1.總統(63)台統(一)義字第 330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28 條</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69年)|中華民國 69 年 4 月 1 日]] 修正第5, 6, 11, 15, 18, 21條 ::增訂第24之1條 :中華民國 69 年 4 月 9 日公布<sup>2.總統(69)台統(一)義字第 1968 號令修正公布第 5、6、11、15、18、21 條條文;並增訂第 24-1 條條文</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74年)|中華民國 74 年 11 月 8 日]] 修正全文36條 :中華民國 74 年 11 月 20 日公布<sup>3.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 36 條</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77年)|中華民國 77 年 10 月 20 日]] 修正第4, 11, 20條 ::增訂第10之1, 23之1條 :中華民國 77 年 11 月 11 日公布<sup>4.總統(77)華總義字第 5191 號令修正公布第 4、11、20 條條文;並增訂第 10-1、23-1 條條文</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86年)|中華民國 86 年 3 月 11 日]] 修正第10之1, 23之1, 31條 :中華民國 86 年 3 月 28 日公布<sup>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860007735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0-1、23-1、31 條條文</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88年)|中華民國 88 年 6 月 22 日]] 修正第5, 13, 17, 22, 34條 ::增訂第34之1條 :中華民國 88 年 7 月 14 日公布<sup>6.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159810 號令修正公布第 5、13、17、22、34 條條文;並增訂第 34-1 條條文</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88年立法89年公布)|中華民國 88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第4, 35條 :中華民國 89 年 1 月 19 日公布<sup>7.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1196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35 條條文</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90年)|中華民國 90 年 10 月 4 日]] 修正全文77條 :中華民國 90 年 10 月 24 日公布<sup>8.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0650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77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93年)|中華民國 93 年 5 月 18 日]] 修正第51條 :中華民國 93 年 6 月 2 日公布<sup>9.[[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104251號令]]修正公布第 51 條條文</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95年)|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5 日]] 修正第46, 77條 :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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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75791號令]]修正公布第 46、77 條條文;依第 77 條規定:第 47 條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sup> :中華民國 95 年 7 月 1 日施行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101年)|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3 日]] 修正第71, 77條 :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8 日公布<sup>11.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64201號令]]修正公布第 71、77 條條文;依第 77 條規定:第 71 條自一百零一年九月六日施行</sup> :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6 日施行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102年)|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14 日]] 增訂第50之1條 :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29 日公布<sup>1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01291號令]]增訂公布第 50-1 條條文</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105年立法106年公布)|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 增訂第2之1, 39之1, 63之1條 ::修正第2, 14, 28, 30, 31, 39, 41, 45, 46, 48, 52, 53, 55, 56, 58條 :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8 日公布<sup>1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05851號令]]修正公布第 2、14、28、30、31、39、41、45、46、48、52、53、55、56、58 條條文;並增訂第 2-1、39-1、63-1 條條文</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106年)|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 修正第38, 53條 :中華民國 106 年 6 月 14 日公布<sup>1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2531號令]]修正公布第 38、53 條條文<br>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21028221號公告]]第 2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3 項、第 5 項、第 2-1 條第 1 款、第 4 條、第 5 條第 6 項、第 6 條、第 7 條、第 8 條、第 9 條第 1 項、第 2 項序文、第 3 項、第 12 條第 1 項、第 14 條第 2 項、第 15 條第 2 項、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4 項、第 5 項、第 17 條第 4 款、第 5 款、第 18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6 項、第 19 條、第 20 條、第 21 條、第 22 條第 1 項、第 24 條第 2 項、第 5 項、第 27 條第 11 款、第 28 條第 1 項第 3 款第 1 目、第 4 目、第 4 款、第 2 項、第 3 項、第 5 項、第 6 項第 3 款、第 8 項、第 9 項、第 29 條第 2 項、第 30 條第 2 項、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34 條、第 35 條、第 36 條、第 37 條第 2 項、第 38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序文、第 39 條、第 39-1 條第 1 項序文、第 3 款、第 2 項、第 40 條、第 41 條第 1 項序文、第 3 款、第 7 款、第 8 款、第 2 項、第 42 條、第 43 條、第 44 條、第 46 條第 3 款、第 49 條第 1 款、第 50-1 條第 2 項、第 51 條第 2 項第 4 款、第 3 項、第 54 條、第 60 條第 5 款、第 61 條、第 63 條、第 63-1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67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4 項、第 68 條第 2 項、第 69 條第 2 項、第 72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73 條、第 74 條、第 75 條、第 76 條所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改由「環境部」管轄</sup>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115年)|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16 日]] 增訂第10之1, 16之1, 39之2至39之5, 46之1, 58之1, 63之1, 71之1, 71之2條 ::删除第21, 61, 64條 ::修正第4, 15至18, 20, 28, 39, 39之1, 41, 43, 44, 46, 50至53, 55, 58, 63, 71, 77條 ::修正第2章章名 :中華民國 115 年 月 日公布<sup>15.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號令]]修正公布第 4、15~18、20、28、39、39-1、41、43、44、46、50~53、55、58、63、71、77 條條文及第二章章名;删除第 21、61、64 條條文;增訂第 10-1、16-1、39-2~39-5、46-1、58-1、63-1、71-1、71-2 條條文;依第 77 條規定:除第 39 條至第 39-5 條及第 5 章有關上開條文之處罰規定自公布後二年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sup> </onlyinclude>}}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63年制定}} [[分類:中華民國曾經修正14次含全文2次的法律]] [[分類:中華民國曾經變更主管機關的法律]] 1q87m1iaxg2k41luw6e3p1sr2ljp12b 大唐西域記/04 0 101020 7902456 7902434 2026-06-18T13:42:52Z Liouxiao 45549 /* 設多圖盧國 */ 7902456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殑伽河,北背大山,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3mpo5kngd2srvcjk1yzlbdmzt0hssht 7902457 7902456 2026-06-18T13:59:34Z Liouxiao 45549 /* 波理夜呾羅國 */ 7902457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wikipedia|维拉特纳加尔}}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殑伽河,北背大山,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dpk704nck099r8d6wckrkbwicil7oaq 7902458 7902457 2026-06-18T14:01:17Z Liouxiao 45549 /* 秣菟羅國 */ 7902458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wikipedia|维拉特纳加尔}}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wikipedia|摩突罗国}}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殑伽河,北背大山,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s9p8o4e8t0suqmo33b4zk109p1mvugs 7902459 7902458 2026-06-18T14:03:39Z Liouxiao 45549 /* 秣菟羅國 */ 7902459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wikipedia|维拉特纳加尔}}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wikipedia|摩突罗国}}{{wikipedia|马图拉}}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殑伽河,北背大山,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88jxqtw4wwao7k97bipub6w065za1ox 7902460 7902459 2026-06-18T14:07:16Z Liouxiao 45549 /* 薩他泥濕伐羅國 */ 7902460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wikipedia|维拉特纳加尔}}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wikipedia|摩突罗国}}{{wikipedia|马图拉}}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wikipedia|塔内萨尔}}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殑伽河,北背大山,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spceyr7ez36d0gesswmb27ku9fddz6u 7902463 7902460 2026-06-18T14:08:50Z Liouxiao 45549 /* 窣祿勤那國 */ 7902463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wikipedia|维拉特纳加尔}}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wikipedia|摩突罗国}}{{wikipedia|马图拉}}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wikipedia|塔内萨尔}}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wikipedia|贾加德里}}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殑伽河,北背大山,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9t5i7g0oikrubsxae1se0nihply9vtg 7902464 7902463 2026-06-18T14:09:59Z Liouxiao 45549 /* 窣祿勤那國 */ 7902464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wikipedia|维拉特纳加尔}}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wikipedia|摩突罗国}}{{wikipedia|马图拉}}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wikipedia|塔内萨尔}}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wikipedia|贾加德里}}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w:恒河|殑伽河]],北背大山,[[w:亚穆纳河|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1297i5oqkdm5dc7bgqhut2u9fqclwuo 7902465 7902464 2026-06-18T14:12:59Z Liouxiao 45549 /* 秣底補羅國 */ 7902465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wikipedia|维拉特纳加尔}}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wikipedia|摩突罗国}}{{wikipedia|马图拉}}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wikipedia|塔内萨尔}}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wikipedia|贾加德里}}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w:恒河|殑伽河]],北背大山,[[w:亚穆纳河|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wikipedia|密拉特县}}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5dbhbqhxn8e9ytyu4q957ygxdy7112z 7902468 7902465 2026-06-18T14:29:37Z Liouxiao 45549 /* 劫比他國 */ 7902468 wikitext text/x-wiki {{Novel|[[../]]|卷第四 十五國|03|05|卷}} <onlyinclude> ==磔迦國== {{wikipedia|旁遮普省}} 磔迦國周萬餘里,東據毗播奢河,西臨信度河。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粳稻,多宿麥,出金、銀、鍮石、銅、鐵。時候暑熱,土多風飆。風俗暴惡,言辭鄙褻。衣服鮮白,所謂憍奢耶衣、朝霞衣等。少事佛法,多事天神。伽藍十所,天祠數百。此國以往多有福舍,以贍貧匱,或施藥,或施食,口腹之資,行旅無累。 ===一、奢羯羅故城及大族王興滅故事=== 大城西南十四五里,至奢羯羅故城。垣堵雖壞,基趾尚固,周二十餘里。其中更築小城,周六七里。居人富饒,即此國之故都也。 數百年前,有王號摩醯邏矩羅,{{*|(唐言大族。)}}都治此城,王諸印度。有才智,性勇烈,鄰境諸國,莫不臣伏。機務餘閑,欲習佛法,令於僧中推一俊德。時諸僧徒莫敢應命:少欲無為,不求聞達;博學高明,有懼威嚴。是時王家舊僮,染衣已久,辭論清雅,言談贍敏,眾共推舉,而以應命。王曰:「我敬佛法,遠訪名僧,眾推此隸,與我談論。常謂僧中賢明肩比,以今知之,夫何敬哉?」於是宣令五印度國,繼是佛法並皆毀滅,僧徒斥逐,無復孑遺。 摩揭陁國婆羅阿叠多王{{*|(唐言幼日。)}}崇敬佛法,愛育黎元,以大族王淫刑虐政,自守疆埸,不恭職貢。時大族王治兵將討。幼日王知其聲問,告諸臣曰:「今聞寇至,不忍鬥其兵也。幸諸僚庶赦而不罪,賜此微軀潛行草澤。」言畢出宮,依緣山野。國中感恩慕從者數萬餘人,棲竄海島。大族王以兵付弟,浮海往伐。幼日王守其厄險,輕騎誘戰,金鼓一震,奇兵四起,生擒大族,反接引見。大族王自愧失道,以衣蒙面。幼日王踞師子床,群官周衛,乃命侍臣告大族曰:「汝露其面,吾欲有辭。」大族對曰:「臣主易位,怨敵相視,既非交好,何用面談?」再三告示,終不從命。於是宣令數其罪曰:「三寶福田,四生攸賴,茍任豺狼,傾毀勝業。福不祐汝,見擒於我。罪無可赦,宜從刑辟。」時幼日王母博聞強識,善達占相。聞殺大族也,疾告幼日王曰:「我嘗聞大族奇姿多智,欲一見之。」幼日王命引大族至母宮中。幼日母曰:「嗚呼,大族幸勿恥也!世間無常,榮辱更事,吾猶汝母,汝若吾子,宜去蒙衣,一言面對。」大族曰:「昔為敵國之君,今為俘囚之虜,隳廢王業,亡滅宗祀,上愧先靈,下慚黎庶,誠恥面目。俯仰天地,不能自喪,故此蒙衣。」王母曰:「興廢隨時,存亡有運。以心齊物,則得喪俱忘;以物齊心,則毀譽更起。宜信業報,與時推移,去蒙對語,或存軀命。」大族謝曰:「茍以不才,嗣膺王業,刑政失道,國祚亡滅,雖在縲紲之中,尚貪旦夕之命。敢承大造,面謝厚恩。」於是去蒙衣,出其面。王母曰:「子其自愛,當終爾壽。」已而告幼日王曰:「先典有訓,宥過好生。今大族王積惡雖久,餘福未盡,若殺此人,十二年中,菜色相視。然有中興之氣,終非大國之王,當據北方,有小國土。」幼日王承慈母之命,湣失國之君,娉以稚女,待以殊禮,總其遺兵,更加衛從,來出海島。 大族王弟還國自立,大族失位,藏竄山野,北投迦濕彌羅國。迦濕彌羅王深加禮命,湣以失國,封以土邑。歲月既淹,率其邑人,矯殺迦濕彌羅王而自尊立。乘其戰勝之威,西討健馱邏國,潛兵伏甲,遂殺其王,國族大臣,誅鋤殄滅。毀窣堵波,廢僧伽藍,凡一千六百所。兵殺之外,餘有九億人,皆欲誅戮,無遺噍類。時諸輔佐咸進諫曰:「大王威懾強敵,兵不交鋒,誅其首惡,黎庶何咎?願以微躬,代所應死。」王曰:「汝信佛法,崇重冥福,擬成佛果,廣說本生,欲傳我惡於未來世乎?汝宜復位,勿有再辭。」於是以三億上族,臨信度河岸殺之;三億中族,下沈信度河流殺之;三億下族,分賜兵士。於是持其亡國之貨,振旅而歸。曾未改歲,尋即殂落。於時雲霧冥晦,大地震動,暴風奮發。時證果人湣而嘆曰:「妄殺無辜,毀滅佛法,墮無間獄,流轉未已。」 ===二、世親制論及其他遺跡=== 奢羯羅故城中有一伽藍,僧徒百餘人,並學小乘法。世親菩薩昔於此中制《勝義諦論》。其側窣堵波,高二百餘尺,過去四佛於此說法。又有四佛經行遺跡之所。伽藍西北五六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過去四佛說法之處。 新都城東北十餘里,至石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往北方行化中路止處。《[[印度記]]》曰:窣堵波中有多舍利,或有齋日,時放光明。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至那僕底國。{{*|(北印度境。)}} ==至那僕底國== {{wikipedia|菲罗兹布尔县}} 至那僕底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稼穡滋茂,果木稀疏。編戶安業,國用豐贍。氣序溫暑,風俗怯弱。學綜真俗,信兼邪正。伽藍十所,天祠八所。 ===一、國號由來=== 昔迦膩色迦王之御宇也,聲振鄰國,威被殊俗,河西蕃維,畏威送質。迦膩色迦王既得質子,賞遇隆厚,三時易館,四兵警衛。此國則質子冬所居也,故曰至那仆底。{{*|(唐言漢封。)}}質子所居,因為國號。此境以往,洎諸印度,土無梨、桃,質子所植,因謂桃曰至那你,{{*|(唐言漢持來。)}}梨曰至那羅阇弗呾邏。{{*|(唐言漢王子。)}}故此國人深敬東土,更相指語:「是我先王本國人也。」 ===二、暗林伽藍及迦多衍那論師遺跡=== 大城東南行五百餘里,至荅秣蘇伐那僧伽藍。{{*|(唐言暗林。)}}僧徒三百餘人,學說一切有部,眾儀肅穆,德行清高,小乘之學特為博究。賢劫千佛皆於此地集天人眾,說深妙法。釋迦如來涅槃之後第三百年中,有迦多衍那{{*|(舊曰迦旃延,訛也。)}}論師者,於此制《發智論》焉。暗林伽藍中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處。小窣堵波、諸大石室,鱗次相望,不詳其數,並是劫初已來諸果聖人於此寂滅,差難備舉,齒骨猶在。繞山伽藍周二十里,佛舍利窣堵波數百千所,連隅接影。 從此東北行百四五十里,至阇爛達羅國。{{*|(北印度境。)}} ==阇爛達羅國== {{wikipedia|賈朗達爾}} 阇爛達羅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八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二三里。宜穀稼,多粳稻,林樹扶疏,花果茂盛。氣序溫暑,風俗剛烈,容貌鄙陋,家室富饒。伽藍五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專門習學。天祠三所,外道五百餘人,並塗灰之侶也。此國先王崇敬外道,其後遇羅漢,聞法信悟,故中印度王體其淳信,五印度國三寶之事,一以總監。混彼此,忘愛惡,督察僧徒,妙窮淑慝。故道德著聞者,竭誠敬仰;戒行虧犯者,深加責罰。聖跡之所,並皆旌建,或窣堵波,或僧伽藍,印度境內,無不周遍。 從此東北,逾峻嶺,越洞谷,經危途,涉險路,行七百餘里,至屈{{*|(居勿反。)}}露多國。{{*|(北印度境。)}} ==屈露多國== {{wikipedia|古卢县}} 屈露多國周三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土地沃壤,穀稼時播,花果茂盛,卉木滋榮。既鄰雪山,遂多珍藥,出金、銀、赤銅及火珠、雨石。氣序逾寒,霜雪微降。人貌粗弊,既癭且尰,性剛猛,尚氣勇。伽藍二十餘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大乘,少習諸部。天祠十五,異道雜居。依巖據嶺,石室相距,或羅漢所居,或仙人所止。國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在昔如來曾至此國說法度人,遺跡斯記。 從此北路千八九百里,道路危險,逾山越谷,至洛護羅國。 此北二千餘里,經途艱阻,寒風飛雪,至秣邏娑國。{{*|(亦謂三波訶國)}}。 自屈露多國南行七百餘里,越大山,濟大河,至設多圖盧國。{{*|(北印度境。)}} ==設多圖盧國== {{wikipedia|卢迪亚纳}} 設多圖盧國周二千餘里,西臨[[w:萨特莱杰河|大河]]。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穀稼殷盛,果實繁茂,多金、銀,出珠珍。服用鮮素,裳衣綺靡。氣序暑熱,風俗淳和,人性善順,上下有序。敦信佛法,誠心質敬。 王城內外,伽藍十所,庭宇荒涼,僧徒鮮少。 城東南三四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復從此西南行八百餘里,至波理夜呾邏國。{{*|(中印度境。)}} ==波理夜呾羅國== {{wikipedia|维拉特纳加尔}} 波理夜呾羅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宜穀稼,豐宿麥,有異稻,種六十日而收獲焉。多牛羊,少花果。氣序暑熱,風俗剛猛。不尚學藝,信奉外道。王,吠奢種也,性勇烈,多武略。伽藍八所,傾毀已甚,僧徒寡少,習學小乘。天祠十餘所,異道千餘人。 從此東行五百餘里,至秣菟羅國。{{*|(中印度境。)}} ==秣菟羅國== {{wikipedia|摩突罗国}}{{wikipedia|马图拉}} 秣菟羅國周五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膏腴,稼穡是務。庵沒羅果家植成林,雖同一名而有兩種,小者生青熟黃,大者始終青色。出細班氎及黃金。氣序署熱,風俗善順,好修冥福,崇德尚學。伽藍二十餘所,僧徒二千餘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一、釋迦弟子等遺跡=== 有三窣堵波,並無憂王所建也。過去四佛遺跡甚多。釋迦如來諸聖弟子遺身窣堵波,謂舍利子、{{*|(舊曰舍梨子,又曰舍利弗,訛略也。)}}沒特伽羅子、{{*|(舊曰目乾連,訛也。)}}布剌拿梅呾麗衍尼弗呾羅、{{*|(唐言滿慈子。舊曰彌多羅尼子,訛略也。)}}鄔波厘、阿難陁、羅怙羅、{{*|(舊曰羅睺羅,又曰羅雲,皆訛略也。)}}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屍利,譯曰妙德,訛也。)}}諸菩薩窣堵波等。每歲三長及月六齋,僧徒相競,率其同好,賫持供具,多營奇玩,隨其所宗,而致像設。阿毗達磨眾供養舍利子,習定之眾供養沒特伽羅子,誦持經者供養滿慈子,學毗奈耶眾供養鄔波厘,諸苾芻尼供養阿難,未受具戒者供養羅怙羅,其學大乘者供養諸菩薩。是日也,諸窣堵波競修供養,珠幡布列,寶蓋駢羅,香煙若雲,花散如雨,蔽虧日月,震蕩溪谷。國王大臣,修善為務。 ===二、鄔波毱多遺跡=== 城東行五六里,至一山伽藍,疏崖為室,因谷為門,尊者鄔波毱多{{*|(唐言近護。)}}之所建也。其中則有如來指爪窣堵波。 伽藍北巖間有石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四寸細籌填積其內。尊者近護說法化導,夫妻俱證羅漢果者,乃下一籌,異室別族,雖證不記。 ===三、彌猴獻蜜及釋迦等遺跡=== 石室東南二十四五里,至大涸池,傍有窣堵波。在昔如來行經此處,時有彌猴持蜜奉佛,佛令水和,普遍大眾。彌猴喜躍,墮坑而死,乘茲福力,得生人中。 池北不遠大林中,有過去四佛經行遺跡。其側有舍利子、沒特伽羅子等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習定之處,並建窣堵波,以記遺跡。如來在世,屢遊此國,說法之所,並有封樹。 從此東北行五百餘里,至薩他泥濕伐羅國。{{*|(中印度境。)}} ==薩他泥濕伐羅國== {{wikipedia|塔内萨尔}} 薩他泥濕伐羅國周七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土地沃壤,稼穡滋盛。氣序溫暑,風俗澆薄,家室富饒,競為奢侈。深閑幻術,高尚異能。多逐利,少務農,諸方奇貨多聚其國。伽藍三所,僧徒七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百餘所,異道甚多。 ===一、福地=== 大城四周二百里內,彼土之人謂為福地。聞諸先志曰:昔五印度國二王分治,境壤相侵,干戈不息。兩主合謀,欲決兵戰,以定雌雄,以寧氓俗。黎庶胥怨,莫從君命。王以為眾庶者難與慮始也,神可動物,權可立功。時有梵志素知高才,密賫束帛,命入後庭,造作法書,藏諸巖穴。歲月既久,樹皆合拱。王於朝坐,告諸臣曰:「吾以不德,忝居大位,天帝垂照,夢賜靈書,今在某山,藏於某嶺。」於是下令營求,得書山林之下。群官稱慶,眾庶悅豫,宣示遠近,咸使聞知。其大略曰:「夫生死無涯,流轉無極,含靈淪溺,莫由自濟。我以奇謀,令離諸苦。今此王城周二百里,古先帝世福利之地。歲月極遠,銘記湮滅,生靈不悟,遂濃苦海。溺而不救,夫何謂歟?汝諸含識,臨敵兵死,得生人中,多殺無辜,受天福樂,順孫孝子,扶侍親老,經遊此地,獲福無窮。功少福多,如何失利?一喪人身,三途冥漠。是故含生,各務修業!」於是人皆兵戰,視死如歸。王遂下令,招募勇烈,兩國合戰,積屍如莽。迄於今時,遺骸遍野。時既古昔,人骸偉大。國俗相傳,謂之福地。 ===二、佛舍利窣堵波及俱昏荼僧伽藍=== 城西北四五里,有窣堵波,高二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磚皆黃赤色,甚光凈,中有如來舍利一升,光明時照,神跡多端。 城南行百餘里,至俱昏{{*|(去聲。)}}荼僧伽藍。重閣連甍,層臺間峙。僧徒清肅,威儀閑雅。 從此東北行四百餘里,至窣祿勤那國。{{*|(中印度境。)}} ==窣祿勤那國== {{wikipedia|贾加德里}} 窣祿勤那國周六千餘里,東臨[[w:恒河|殑伽河]],北背大山,[[w:亚穆纳河|閻牟那河]]中境而流。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東臨閻牟那河,荒蕪雖甚,基趾尚固。土地所產,風氣所宜,同薩他泥濕伐羅國。人性淳質,宗信外道。貴藝學,尚福慧。伽藍五所,僧徒千餘人,多學小乘,少習餘部。商榷微言,清論玄奧,異方俊彥,尋論稽疑。天祠百數,異道甚多。 ===一、如來及羅漢髮爪窣堵波=== 大城東南閻牟那河西,大伽藍東門外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曾於此說法度人。其側又一窣堵波,中有如來髮、爪也。舍利子、沒特伽羅諸阿羅漢髮、爪窣堵波周其左右,數十餘所。如來寂滅之後,此國為諸外道所詿誤焉,信受邪法,捐廢正見。今有五伽藍者,乃異國論師與諸外道及婆羅門論議勝處,因此建焉。 ===二、殑伽河源及提婆誘化故事=== 閻牟那河東行八百餘里,至殑伽河河源,廣三四里,東南流入海處廣十餘里。水色滄浪,波濤浩汗,靈怪雖多,不為物害。其味甘美,細沙隨流。彼俗書記,謂之福水。罪咎雖積,沐浴便除;輕命自沈,生天受福;死而投骸,不墮惡趣;揚波激流,亡魂獲濟。時執師子國提婆菩薩深達實相,得諸法性,湣諸愚夫,來此導誘。當是時也,士女咸會,少長畢萃,於河之濱,揚波激流。提婆菩薩和光汲引,俯首反激,狀異眾人。有外道曰:「吾子何其異乎?」提婆菩薩曰:「吾父母親宗在執師子國,恐苦饑渴,冀斯遠濟。」諸外道曰:「吾子謬矣!曾不再思,妄行此事。家國綿邈,山川遼敻,激揚此水,給濟彼饑,其猶卻行以求前及,非所聞也。」提婆菩薩曰:「幽途罪累,尚蒙此水;山川雖阻,如何不濟?」時諸外道知難謝屈,舍邪見,受正法,改過自新,願奉教誨。 渡河東岸至秣底補羅國。{{*|(中印度境。)}} ==秣底補羅國== {{wikipedia|密拉特县}} 秣底補羅國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宜穀、麥,多花果。氣序和暢,風俗淳質。崇尚學藝,深閑咒術。信邪正者,其徒相半。王,戍陀羅種也,不信佛法,敬事天神。伽藍十餘所,僧徒八百餘人,多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天祠五十餘所,異道雜居。 ===一、德光伽藍及傳說=== 大城南四五里,至小伽藍,僧徒五十餘人。昔瞿拿缽剌婆{{*|(唐言德光。)}}論師於此作《辯真》等論,凡百餘部。論師少而英傑,長而弘敏,博物強識,碩學多聞。本習大乘,未窮玄奧,因覽《毗婆沙論》,退業而學小乘,作數十部論,破大乘綱紀,成小乘執著。又制俗書數十餘部,非斥先進所作典論。覃思佛經,十數不決,研精雖久,疑情未除。時有提婆犀那{{*|(唐言天軍。)}}羅漢,往來睹史多天,德光願見慈氏,決疑請益,天軍以神通力,接上天宮。既見慈氏,長揖不禮。天軍謂曰:「慈氏菩薩次紹佛位,何乃自高,敢不致敬?方欲受業,如何不屈?」德光對曰:「尊者此言,誠為指誨。然我具戒苾芻,出家弟子,慈氏菩薩受天福樂,非出家之侶,而欲作禮,恐非所宜。」菩薩知其我慢心固,非聞法器,往來三返,不得決疑。更請天軍,重欲覲禮。天軍惡其我慢,蔑而不對。德光既不遂心,便起恚恨,即趣山林,修發通定,我慢未除,不證道果。 ===二、大伽藍及眾賢與世親故事=== 德光伽藍北三四里,有大伽藍,僧徒二百餘人,並學小乘法教,是眾賢論師壽終之處。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聰敏博達,幼傳雅譽,特深研究說一切有部《毗婆沙論》。時有世親菩薩,一心玄道,求解言外,破毗婆沙師所執,作《阿毗達磨俱舍論》,辭義善巧,理致精高。眾賢循覽,遂有心焉。於是沈研鉆極十有二歲,作《俱舍雹論》二萬五千頌,凡八十萬言矣。所謂言深致遠,窮幽洞微。告門人曰:「以我逸才,持我正論,逐斥世親,挫其鋒銳,無令老叟獨擅先名。」於是學徒四三俊彥,持所作論,推訪世親。世親是時在磔迦國奢羯羅城,遠傳聲問眾賢當至。世親聞已,即治行裝。門人懷疑,前進諫曰:「大師德高先哲,名擅當時,遠近學徒莫不推謝。今聞眾賢,一何惶遽?必有所下,我曹厚顏。」世親曰:「吾今遠遊,非避此子。顧此國中,無復鑒達。眾賢後進也,詭辯若流,我衰耄矣,莫能持論。欲以一言頹其異執,引至中印度,對諸耄彥,察乎真偽,詳乎得失。」尋即命侶,負笈遠遊。眾賢論師當後一日至此伽藍,忽覺氣衰,於是裁書謝世親曰:「如來寂滅,弟子部執,傳其宗學,各擅專門,黨同道,疾異部。愚以寡昧,猥承傳習,覽所制《阿毗達磨俱舍論》,破毗婆沙師大義,輒不量力,深究彌年,作為此論,扶正宗學。智小謀大,死其將至。菩薩宣暢微言,抑揚至理,不毀所執,得存遺文,斯為幸矣,死何悔哉?」於是歷選門人有辭辯者而告之曰:「吾誠後學,輕淩先達,命也如何?當從斯沒!汝持是書及所制論,謝彼菩薩,代我悔過。」授辭適畢,奄爾云亡。門人奉書至世親所而致辭曰:「我師眾賢已舍壽命,遺言致書,責躬謝咎。不墜其名,非所敢望。」世親菩薩覽書閱論,沈吟久之,謂門人曰:「眾賢論師聰敏後進,理雖不足,辭乃有餘。我今欲破眾賢之論,若指諸掌。顧以垂終之托,重其知難之辭,茍緣大義,存其宿志,況乎此論發明我宗?」遂為改題為《順正理論》。門人諫曰:「眾賢未沒,大師遠跡,既得其論,又為改題,凡厥學徒,何顏受愧?」世親菩薩欲除眾疑,而說頌曰:「如師子王,避豕遠逝,二力勝負,智者應知。」眾賢死已,焚屍收骨,於伽藍西北二百餘步庵沒羅林中,起窣堵波,今猶現在。 ===三、無垢友故事=== 庵沒羅林側有窣堵波,毗末羅蜜多羅{{*|(唐言無垢友。)}}論師之遺身。論師,迦濕彌羅國人也,於說一切有部而出家焉。博綜眾經,研究異論,遊五印度國,學三藏玄文,名立業成,將歸本國。途次眾賢論師窣堵波也,拊而嘆曰:「惟論師雅量清高,抑揚大義,方欲挫異部,立本宗業也,如何降年不永!我無垢友猥承末學,異時慕義,曠代懷德。世親雖沒,宗學尚傳,我盡所知,當制諸論,令贍部洲諸學人等絕大乘稱,滅世親名,斯為不朽,用盡宿心。」說是語已,心發狂亂,五舌重出,熱血流湧。知命必終,裁書悔曰:「夫大乘教者,佛法之中究竟說也。名味泯絕,理致幽玄。輕以愚昧,駁斥先進,業報皎然,滅身宜矣。敢告學人,厥鑒斯在,各慎爾志,無得懷疑。」大地為震,命遂終焉。當其死處,地陷為坑。同旅焚屍,收骸旌建。時有羅漢見而嘆曰:「惜哉!苦哉!今此論師任情執見,毀惡大乘,墮無間獄。」 ===四、摩裕羅城=== 國西北境殑伽河東岸有摩裕羅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清流交帶,出鍮石、水精、寶器。去城不遠,臨殑伽河,有大天祠,甚多靈異。其中有池,編石為岸,引殑伽水為浦,五印度人謂之殑伽河門,生福滅罪之所。常有遠方數千人,集此澡濯。樂善諸王建立福舍,備珍羞,儲醫藥,惠施鰥寡,周給孤獨。 從此北行三百餘里,至婆羅吸摩補羅國。{{*|(北印度境。)}} ==婆羅吸摩補羅國== 婆羅吸摩補羅國周四千餘里,山周四境。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居人殷盛,家室富饒。土地沃壤,稼穡時播,出鍮石、水精。氣序微寒,風俗剛猛。少學藝,多逐利。人性獷烈,邪正雜信。伽藍五所,僧徒寡少。天祠十餘所,異道雜居。 此國境北大雪山中,有蘇伐剌拿瞿呾羅國,{{*|(唐言金氏。)}}出上黃金,故以名焉。東西長,南北狹,即東女國也。世以女為王,因以女稱國。夫亦為王,不知政事。丈夫唯征伐、田種而已。土宜宿麥,多畜羊馬。氣候寒烈,人性躁暴。東接吐蕃國,北接於闐國,西接三波訶國。 從秣底補羅國東南行四百餘里,至瞿毗霜那國。{{*|(中印度境。)}} ==瞿毗霜那國== 瞿毗霜那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四五里。崇峻險固,居人殷盛。花林池沼,往往相間。氣序土宜,同秣底補羅。風俗淳質,勤學好福。多信外道,求現在樂。伽藍二所,僧眾百餘人,並皆習學小乘法教。天祠三十餘所,異道雜居。 大城側故伽藍中,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高二百餘尺。如來在昔於此一月說諸法要。傍有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外。其側有如來髮、爪二窣堵波,各高一丈餘。 自此東南行四百餘里,至堊醯掣呾邏國。{{*|(中印度境。)}} ==堊醯掣呾邏國== 堊醯掣呾邏國周三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依據險固。宜穀麥,多林泉。氣序和暢,風俗淳質。玩道篤學,多才博識。伽藍十餘所,僧徒千餘人,習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九所,異道三百餘人,事自在天,塗灰之侶也。 城外龍池側有窣堵波,無憂王之所建也。是如來在昔為龍王,七日於此說法。其側有四小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 自此南行二百六七十里,渡殑伽河,西南至毗羅刪拿國。{{*|(中印度境。)}} ==毗羅刪拿國== 毗羅刪拿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周十餘里。氣序土宜同堊醯掣呾邏國。風俗猛暴,人知學藝,崇信外道,少敬佛法。伽藍二所,僧徒三百人,並皆習學大乘法教。天祠五所,異道雜居。 大城中故伽藍內,有窣堵波,基雖傾圮,尚百餘尺,無憂王之所建也,如來在昔於此七日說《蘊界外經》之所。其側則有過去四佛座及經行遺跡斯在。 從此東南行二百餘里,至劫比他國。{{*|(舊謂僧迦舍國,中印度境。)}} ==劫比他國== {{wikipedia|桑伽施}} 劫比他國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二十餘里。氣序土宜,同毗羅刪拿國。風俗淳和,人多學藝。伽藍四所,僧徒千餘人,並學小乘正量部法。天祠十所,異道雜居,同共遵事大自在天。 ===一、大伽藍三寶階及其傳說=== 城東二十餘里有大伽藍,經制輪奐,工窮剞劂。聖形尊像,務極莊嚴。僧徒數百人,學正量部法。數萬凈人,宅居其側。 伽藍大垣內有三寶階,南北列,東面下,是如來自三十三天降還所也。昔如來起自勝林,上升天宮,居善法堂,為母說法。過三月已,將欲下降,天帝釋乃縱神力,建立寶階,中階黃金,左水精,右白銀。如來起善法堂,從諸天眾,履中階而下;大梵王執白拂,履銀階而右侍;天帝釋持寶蓋,蹈水精階而左侍。天眾淩虛,散花贊德。數百年前,猶有階級,逮至今時,陷沒已盡。諸國君王悲慨不遇,壘以磚石,飾以珍寶,於其故基,擬昔寶階,其高七十餘尺,上起精舍。中有石佛像,而左右之階有釋、梵之像,形擬厥初,猶為下勢。傍有石柱,高七十餘尺,無憂王所建。色紺光潤,質堅密理,上作師子蹲踞向階,雕鏤奇形,周其方面,隨人罪福,影現柱中。 寶階側不遠有窣堵波,是過去四佛坐及經行遺跡之所。其側窣堵波,如來在昔於此澡浴。其側精舍,是如來入定之處。精舍側有大石基,長五十餘步,高七尺,是如來經行之處。足所履跡,皆有蓮花之文。基左右各有小窣堵波,帝釋、梵王之所建也。 ===二、蓮花色尼見佛處及傳說=== 釋、梵窣堵波前,是蓮花色苾芻尼欲先見佛,化作轉輪王處。如來自天宮還贍部洲也,時蘇部底{{*|(唐言善現。舊曰須扶提,或曰須菩提,譯曰善吉,皆訛也。)}}宴坐石室,竊自思曰:「今佛還降,人、天導從,如我今者,何所宜行?嘗聞佛說,知諸法空,體諸法性,是則以慧眼觀法身也。」時蓮花色苾芻尼欲初見佛,化為轉輪王,七寶導從,四兵警衛,至世尊所,復苾芻尼。如來告曰:「汝非初見。夫善現者,觀諸法空,是見法身。」 聖跡坦內,靈異相繼。其大窣堵波東南有一龍池,恒護聖跡。既有冥衛,難以輕犯。歲久自壞,人莫能毀。 從此東南行減二百里,至羯若鞠阇國。{{*|(唐言曲女城國。中印度境。)}} </onlyinclude> {{footer|previous=[[../03|上一卷]]|next=[[../05|下一卷]]}} smowqer394f9myq8q12uztj89jnkfd6 國民體育法 0 101998 7902510 7902088 2026-06-18T22:24:47Z Zbz53321374 111951 /* */ 7902510 wikitext text/x-wiki {{ROC-PRC-law|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header | title = 國民體育法 | section = 沿革 | noauthor = 中華民國法律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br><onlyinclude> :[[國民體育法 (民國18年)|中華民國 18 年 3 月 30 日]] 制定13條 :中華民國 18 年 4 月 16 日公布<sup>1.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3 條 刊[[國民政府公報]]第 143 號</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30年)|中華民國 30 年 8 月 9 日]] 修正全文11條 :中華民國 30 年 9 月 9 日公布<sup>2.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1 條 刊[[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 395 號</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71年)|中華民國 71 年 11 月 9 日]] 修正全文15條 :中華民國 71 年 11 月 19 日公布<sup>3.總統(71)台統(一)義字第 6835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5 條 刊[[總統府公報 (民國71年11月19日)|總統府公報]]第 4062 號令</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87年)|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 日]] 修正第4至10, 12至14條 :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1 日公布<sup>4.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21564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10、12~14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88年立法89年公布)|中華民國 88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第4條 :中華民國 89 年 1 月 19 日公布<sup>5.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1193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89年)|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1 日]] 修正全文22條 :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20 日公布<sup>6.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30107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2 條</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92年)|中華民國 92 年 1 月 13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92 年 2 月 6 日公布<sup>7.[[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9220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96年)|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15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sup>8.[[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621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00年)|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25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9 日公布<sup>9.[[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46161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第 13 條修正增訂之第 5 項,其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br>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 4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改由「教育部」管轄<br>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30011559B號令]]發布第 13 條第 5 項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五月一日施行</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02年)|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26 日]] 修正第3, 6條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公布<sup>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225251號令]]修正公布第 3、6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05年)|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26 日]] 修正第4, 8, 18條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公布<sup>11.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40041號令]]修正公布第 4、8、18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06年)|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 修正全文46條 :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20 日公布<sup>1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1513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46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10年立法111年公布)|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第22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sup>1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611號令]]修正公布第 22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13年)|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15 日]] 增訂第20之1條 ::修正第5, 23條 :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7 日公布<sup>1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9591號令]]修正公布第 5、23 條條文;增訂 20-1 條條文<br>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45016435號公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款、第 3 款、第 6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7 條、第 8 條第 3 項、第 9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3 條、第 14 條第 2 項、第 15 條第 1 項、第 5 項、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8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9 條第 2 項、第 20 條第 1 項、第 21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5 項、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2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24 條、第 26 條、第 27 條第 3 項、第 5 項、第 28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29 條第 1 項、第 30 條第 3 項、第 31 條、第 32 條第 2 項、第 33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3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37 條第 1 項序文、第 4 項、第 7 項、第 39 條第 5 項、第 40 條第 2 項、第 41 條第 3 項、第 42 條第 1 項、第 43 條序文、第 4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45 條所列屬「教育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九日起改由「運動部」管轄。但下列權責事項仍由「教育部」管轄:<br>(一)第 14 條第 2 項有關各級學校體育之目標、課程內容與時數及其相關事項;<br>(二)第 15 條第 1 項有關體育班員額編制、入學測驗、編班方式、課程教學及其相關事項;<br>(三)第 16 條第 1 項有關專任運動教練之退休、撫卹、離職、資遣事項;<br>第 17 條第 3 項所列屬「教育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九日起仍由「教育部」管轄</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15年)|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23 日]] 修正第2, 3, 39, 44, 45條 :中華民國 115 年 月 日公布<su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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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9591號令]]修正公布第 5、23 條條文;增訂 20-1 條條文<br>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45016435號公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款、第 3 款、第 6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7 條、第 8 條第 3 項、第 9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3 條、第 14 條第 2 項、第 15 條第 1 項、第 5 項、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8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9 條第 2 項、第 20 條第 1 項、第 21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5 項、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2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24 條、第 26 條、第 27 條第 3 項、第 5 項、第 28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29 條第 1 項、第 30 條第 3 項、第 31 條、第 32 條第 2 項、第 33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3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37 條第 1 項序文、第 4 項、第 7 項、第 39 條第 5 項、第 40 條第 2 項、第 41 條第 3 項、第 42 條第 1 項、第 43 條序文、第 4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45 條所列屬「教育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九日起改由「運動部」管轄。但下列權責事項仍由「教育部」管轄:<br>(一)第 14 條第 2 項有關各級學校體育之目標、課程內容與時數及其相關事項;<br>(二)第 15 條第 1 項有關體育班員額編制、入學測驗、編班方式、課程教學及其相關事項;<br>(三)第 16 條第 1 項有關專任運動教練之退休、撫卹、離職、資遣事項;<br>第 17 條第 3 項所列屬「教育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九日起仍由「教育部」管轄</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15年)|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23 日]] 修正第2, 3, 39, 44, 45條 :中華民國 115 年 月 日公布<sup>15.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號令]]修正公布第 2、3、39、44、45 條條文</sup> </onlyinclude>}}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8年制定}} [[分類:中華民國曾經修正13次含全文4次的法律]] [[分類:中華民國曾經變更主管機關的法律]] r96qunwh7nli708h4179l46wlwv9bex 7902512 7902511 2026-06-18T22:30:05Z Zbz53321374 111951 /* */ 7902512 wikitext text/x-wiki {{ROC-PRC-law|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header | title = 國民體育法 | section = 沿革 | noauthor = 中華民國法律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br><onlyinclude> :[[國民體育法 (民國18年)|中華民國 18 年 3 月 30 日]] 制定13條 :中華民國 18 年 4 月 16 日公布<sup>1.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3 條 刊[[國民政府公報]]第 143 號</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30年)|中華民國 30 年 8 月 9 日]] 修正全文11條 :中華民國 30 年 9 月 9 日公布<sup>2.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1 條 刊[[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 395 號</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71年)|中華民國 71 年 11 月 9 日]] 修正全文15條 :中華民國 71 年 11 月 19 日公布<sup>3.總統(71)台統(一)義字第 6835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15 條 刊[[總統府公報 (民國71年11月19日)|總統府公報]]第 4062 號令</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87年)|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 日]] 修正第4至10, 12至14條 :中華民國 87 年 10 月 21 日公布<sup>4.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 870021564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10、12~14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88年立法89年公布)|中華民國 88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第4條 :中華民國 89 年 1 月 19 日公布<sup>5.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01193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89年)|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1 日]] 修正全文22條 :中華民國 89 年 12 月 20 日公布<sup>6.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301070 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2 條</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92年)|中華民國 92 年 1 月 13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92 年 2 月 6 日公布<sup>7.[[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9220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96年)|中華民國 96 年 6 月 15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sup>8.[[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8621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00年)|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25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9 日公布<sup>9.[[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46161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第 13 條修正增訂之第 5 項,其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br>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臺規揆字第1010154558號公告]]第 4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改由「教育部」管轄<br>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1030011559B號令]]發布第 13 條第 5 項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五月一日施行</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02年)|中華民國 102 年 11 月 26 日]] 修正第3, 6條 :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1 日公布<sup>10.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225251號令]]修正公布第 3、6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05年)|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26 日]] 修正第4, 8, 18條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公布<sup>11.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040041號令]]修正公布第 4、8、18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06年)|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31 日]] 修正全文46條 :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20 日公布<sup>12.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1513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46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10年立法111年公布)|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第22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sup>13.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611號令]]修正公布第 22 條條文</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13年)|中華民國 113 年 7 月 15 日]] 增訂第20之1條 ::修正第5, 23條 :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7 日公布<sup>14.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9591號令]]修正公布第 5、23 條條文;增訂 20-1 條條文<br>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45016435號公告]]第 2 條、第 3 條第 1 款、第 3 款、第 6 條第 2 項、第 3 項、第 7 條、第 8 條第 3 項、第 9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1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3 條、第 14 條第 2 項、第 15 條第 1 項、第 5 項、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8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19 條第 2 項、第 20 條第 1 項、第 21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5 項、第 22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23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24 條、第 26 條、第 27 條第 3 項、第 5 項、第 28 條第 1 項序文、第 2 項、第 29 條第 1 項、第 30 條第 3 項、第 31 條、第 32 條第 2 項、第 33 條第 1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35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3 項、第 4 項、第 37 條第 1 項序文、第 4 項、第 7 項、第 39 條第 5 項、第 40 條第 2 項、第 41 條第 3 項、第 42 條第 1 項、第 43 條序文、第 44 條第 1 項、第 2 項、第 45 條所列屬「教育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九日起改由「運動部」管轄。但下列權責事項仍由「教育部」管轄:<br>(一)第 14 條第 2 項有關各級學校體育之目標、課程內容與時數及其相關事項;<br>(二)第 15 條第 1 項有關體育班員額編制、入學測驗、編班方式、課程教學及其相關事項;<br>(三)第 16 條第 1 項有關專任運動教練之退休、撫卹、離職、資遣事項;<br>第 17 條第 3 項所列屬「教育部」之權責事項,自一百十四年九月九日起仍由「教育部」管轄</sup> :[[國民體育法 (民國115年)|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23 日]] 修正第2, 3, 39, 44, 45條 :中華民國 115 年 月 日公布<sup>15.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號令]]修正公布第 2、3、39、44、45 條條文</sup> </onlyinclude>}}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8年制定}} [[分類:中華民國曾經修正13次含全文4次的法律]] [[分類:中華民國曾經變更主管機關的法律]] jjsuhov86zx8d6pbfcqgkdnopz5m5qe Portal: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100 110127 7902462 2532474 2026-06-18T14:08:22Z 银色雪莉 28258 790246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 | is_main_of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 portal = 联合国 | notes = 出自 https://www.un.org/securitycouncil/zh/content/presidential-statements 。正文著作權許可是{{tl|PD-UN}}。 }} {| class="wikitable" border="1" |+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声明 |- | :[[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主席声明|1994年]] :[[联合国安理会1995年主席声明|1995年]] :[[联合国安理会1996年主席声明|1996年]] :[[联合国安理会1997年主席声明|1997年]] :[[联合国安理会1998年主席声明|1998年]] :[[联合国安理会1999年主席声明|1999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0年主席声明|2000年]] | :[[联合国安理会2001年主席声明|2001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2年主席声明|2002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3年主席声明|2003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4年主席声明|2004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5年主席声明|2005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6年主席声明|2006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7年主席声明|2007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8年主席声明|2008年]] :[[联合国安理会2009年主席声明|2009年]] :[[联合国安理会2010年主席声明|2010年]] | :[[联合国安理会2011年主席声明|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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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所稱菸草,指得自茄科菸草屬中,含菸鹼之菸葉、菸株、菸苗、菸種子、菸骨、菸砂等或其加工品,尚未達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者。 第四條 (酒之定義) :  本法所稱酒,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五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  本法所稱酒精成分,指攝氏檢溫器二十度時,原容量中含有乙醇之容量百分比而言。 :  第一項所稱未變性酒精,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九十,且未添加變性劑之酒精。 :  第一項未變性酒精之進口,以供工業、製藥、軍事、加工使用或分裝銷售為限。有關未變性酒精之產製、進口、銷售及變性劑添加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條 (菸酒業者之種類及定義) :  本法所稱菸酒業者,為下列三種: :  一、菸酒製造業者:指經營菸酒產製之業者。 :  二、菸酒進口業者:指經營菸酒進口之業者。 :  三、菸酒販賣業者:指經營菸酒批發或零售之業者。 :  本法所稱產製,包括製造、分裝等有關行為。 第六條 (私菸私酒之定義) :  本法所稱私菸、私酒,指未經許可產製或輸入之菸酒。 第七條 (劣菸劣酒之定義) :  本法所稱劣菸、劣酒,指菸酒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  一、超過菸害防制法所定尼古丁或焦油之最高含量,或有明顯霉變、潮損或其他變質情形之菸。 :  二、不符衛生標準及有關規定之酒。 第八條 (負責人之定義) :  本法所稱負責人,指依[[公司法 (民國101年)|公司法]]、[[商業登記法 (民國98年)|商業登記法]]或其他法律或其組織章程所定應負責之人。 ==第二章 菸酒業者之管理== 第九條 (公司性質) :  菸及未變性酒精製造業者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未變性酒精以外酒製造業者之組織,非屬股份有限公司者,除領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農會及農業合作社外,其年產量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數量。 第十條 (菸酒製造業申請設立許可應檢附文件) :  已成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及其他依法設立之農業組織申請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產製及營業;其屬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者,應於領得許可執照後辦妥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 :  一、菸酒製造業者許可設立申請書。 :  二、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經其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  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  四、生產及營運計畫表。 :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檢附之文件。 :  籌設中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申請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先檢附前項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並於取得公司或商業登記及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後,檢附該等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 :  第一項第三款及前項所定之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於非公司組織者,得以下列文件代之: :  一、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律及法規命令規定之證明文件。但非屬環境保護法律及法規命令列管者,應檢附非列管之證明文件代之。 :  二、衛生主管機關審查符合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良好衛生標準之證明文件。 :  三、菸酒產製場所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合法權源之文件;該場所土地及建物非屬自有者,應檢附租賃合約書影本或使用同意書。 :  開放菸酒製造之時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區分菸酒種類,分別定之。 第十一條 (酒製造業申請設立程序) :  農民或原住民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生產可供釀酒農產原料者,得於同一用地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其製酒場所應符合環境保護、衛生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且以一處為限;其年產量並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數量,亦不得從事酒類之受託產製及分裝銷售。 :  依前項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產製及營業;其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條件、產製及銷售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二條 (菸酒製造業申請設立不予許可之情形) :  申請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 :  一、申請人或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 :  二、申請人或負責人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在處分前。 :  三、申請人或負責人曾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或違反稅捐稽徵法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二年。 :  四、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許可未滿三年。 :  五、申請人或負責人曾任菸酒製造業者之負責人,該業者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未滿三年。 :  六、生產及營運計畫表所載內容不足以實現其營運計畫。 :  七、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不完備。 第十三條 (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應載事項) :  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應載明下列事項: :  一、業者名稱。 :  二、產品種類。 :  三、資本總額。 :  四、總機構及工廠所在地。 :  五、負責人姓名。 :  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第十四條 (增設工廠之程序) :  菸酒製造業者增設工廠時,應以書面載明工廠所在地,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於取得工廠登記證後,始得產製及營業。 第十五條 (菸酒製造業變更設立許可之程序) :  菸酒製造業者對於產品種類、工廠所在地或負責人姓名,擬予變更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  菸酒製造業者對於業者名稱、資本總額、總機構所在地或第十三條第六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同時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第十六條 (菸酒製造業解散或結束事業) :  菸酒製造業者解散或結束菸酒業務,應自解散或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自動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註銷之。 第十七條 (菸酒製造業撤銷或廢止許可執照) :  菸酒製造業者經撤銷或廢止其許可時,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繳銷許可執照;屆期不繳銷者,公告註銷之。 第十八條 (菸酒進口業申請設立許可應檢附文件) :  已成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申請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營業,並應於領得許可執照後辦妥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 :  一、菸酒進口業者許可設立申請書。 :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檢附之文件。 :  籌設中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申請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應先檢附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並於取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後,檢附該等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 第十九條 (菸酒進口業申請設立不予許可之情形) :  申請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 :  一、申請人或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 :  二、申請人或負責人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在處分前。 :  三、申請人或負責人曾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或違反稅捐稽徵法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二年。 :  四、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許可未滿三年。 :  五、申請人或負責人曾任菸酒進口業者之負責人,該業者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未滿三年。 :  六、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不完備。 第二十條 (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應載事項) :  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應載明下列事項: :  一、業者名稱。 :  二、菸酒營業項目。 :  三、總機構所在地。 :  四、負責人姓名。 :  五、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第二十一條 (菸酒進口業變更設立許可之程序) :  菸酒進口業者對於菸酒營業項目或負責人姓名,擬予變更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  菸酒進口業者對於業者名稱、總機構所在地或前條第五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同時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第二十二條 (菸酒進口業解散或結束事業) :  菸酒進口業者解散或結束菸酒業務,應自解散或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自動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註銷之。 第二十三條 (菸酒進口業撤銷或廢止許可執照) :  菸酒進口業者經撤銷或廢止其許可時,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繳銷執照;屆期不繳銷者,公告註銷之。 第二十四條 (委託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事項) :  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申報事項之變更、解散或其他許可處理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第二十五條 (不得為菸酒販賣業之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菸酒販賣業者: :  一、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 :  二、負責人曾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或違反稅捐稽徵法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二年。 ==第三章 菸酒之衛生管理== 第二十六條 (尼古丁及焦油之最高含量) :  菸之尼古丁及焦油最高含量,不得超過菸害防制法之規定。 第二十七條 (酒之衛生標準) :  酒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衛生標準及有關規定。 :  酒盛裝容器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之衛生標準。 第二十八條 (衛生標準及設廠標準) :  菸酒製造業者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或添加物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制度,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良好衛生標準。 :  菸酒產製工廠之建築及設備,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及工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設廠標準。 ==第四章 產製、輸入及販賣== 第二十九條 (受託製造菸酒之備查) :  非菸酒製造業者,不得受託製造菸酒。 :  菸酒製造業者受託製造菸酒,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格。 :  符合前項規定之菸酒製造業者於受託製造菸酒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產製。 第三十條 (辦理菸酒分裝之證明文件) :  菸酒製造業者辦理菸酒分裝銷售,以不改變原品牌為限,且應取得原廠授權之證明文件。 :  輸入供分裝之菸酒者,於報關時應檢附生產國政府或政府授權之商會所出具之原產地證明。 :  菸酒製造業者得辦理菸酒分裝銷售之時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區分菸酒種類,分別定之。 第三十一條 (販賣之禁止規定) :  酒之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  菸酒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 :  菸之販賣,依[[菸害防制法 (民國98年)|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菸酒標示及廣告促銷管理== 第三十二條 (菸之標示事項) :  菸經包裝出售者,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應於直接接觸菸之容器上標示下列事項: :  一、品牌名稱。 :  二、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其屬進口者,並應加註進口業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託製造者,並應加註委託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分裝銷售者,並應加註分裝之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 :  三、重量或數量。 :  四、主要原料。 :  五、尼古丁及焦油含量。 :  六、有害健康之警語。 :  七、有效日期或產製日期,標示產製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 :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 :  菸品容器及其外包裝之標示,不得有不實或使人誤信之情事。 :  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尼古丁、焦油含量及有害健康之警語,其標示及處罰,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  第一項第八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於公告十八個月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酒之標示事項) :  酒經包裝出售者,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應於直接接觸酒之容器上標示下列事項: :  一、品牌名稱。 :  二、產品種類。 :  三、酒精成分。 :  四、進口酒之原產地。 :  五、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其屬進口者,並應加註進口業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託製造者,並應加註委託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分裝銷售者,並應加註分裝之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 :  六、容量。 :  七、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應加註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 :  八、「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 :  前項之酒,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得標示年份、酒齡或地理標示。 :  酒之容器外表面積過小,致無法依第一項規定標示時,得附標籤標示之。 :  酒之容器與其外包裝之標示及說明書,不得有不實或使人誤信之情事,亦不得利用翻譯用語或同類、同型、同風格或相仿等其他類似標示或補充說明係產自其他地理來源。其已正確標示實際原產地者,亦同;其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一項第九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於公告十八個月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標示所用文字) :  菸酒標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得輔以外文。但供外銷者,不在此限。 :  外銷菸酒改為內銷或進口菸酒出售時,應加中文標示。 :  菸酒之下列標示,得不以中文為之: :  一、進口菸酒之品牌名稱與其國外製造商名稱及地址。 :  二、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或前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標示委託製造之國外業者名稱及地址。 第三十五條 (非菸酒製品不得為菸酒標示或宣傳) :  非屬本法所稱菸、酒之製品,不得為菸、酒或使人誤信為菸、酒之標示或宣傳。 第三十六條 (菸廣告或促銷方式之限制) :  菸之廣告或促銷,依[[菸害防制法 (民國98年)|菸害防制法]]之規定。 第三十七條 (酒廣告或促銷方式之限制) :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  一、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  二、鼓勵或提倡飲酒。 :  三、妨害青少年、孕婦身心健康。 :  四、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 :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 ==第六章 稽查及取締== 第三十八條 (相關事項之抽檢) :  主管機關對於菸酒業者依本法規定相關事項,應派員抽檢。必要時,得要求業者提供帳簿、文據及其他必要之資料,並得取樣檢驗,受檢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但取樣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 :  菸酒業者依前項規定提供帳簿、文據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時,主管機關應掣給收據,除涉嫌違反本法規定者外,應自帳簿、文據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提送完全之日起七日內發還之;其有特殊情形,得延長發還時間七日。 第三十九條 (衛生檢查及採書面核放方式辦理之情形) :  衛生主管機關得抽查菸酒製造業者之作業衛生及紀錄;必要時,並得取樣檢驗及查扣紀錄,業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但取樣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 :  前項衛生檢查,必要時,衛生主管機關得會同主管機關為之。 :  進口酒類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符合衛生標準後,始得輸入。 :  前項查驗,得採逐批查驗、抽批查驗或書面核放方式辦理。 :  未變性酒精以外之進口酒類,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書面核放方式辦理: :  一、輸入時曾經查驗合格者。 :  二、採抽批查驗方式,未經抽中批。 :  三、具有與我國相互承認之國外機關(構)所簽發該批產品之試驗報告、檢驗證明或相關驗證證明。 :  第三項所定進口酒類查驗,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構)為之;其委託及查驗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條 (檢查人員出示證明文件) :  前二條檢查人員執行任務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第四十一條 (違法菸酒之封存或扣押) :  主管機關對於涉嫌之私菸、私酒、劣菸或劣酒,得予以封存或扣押,並抽樣查核檢驗。其有繼續發酵或危害環境衛生之虞者,得為必要之處置。 :  前項檢驗,主管機關得委託衛生主管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構)為之。 第四十二條 (有危害人體健康菸酒之處理) :  主管機關或衛生主管機關發現經許可之菸酒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所產製或輸入之菸酒,有重大危害人體健康時,應由主管機關認定公告禁止產製、輸入、販賣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  前項菸酒,主管機關應公告停止吸食或飲用,並命菸酒製造業者或菸酒進口業者限期予以收回及銷毀;菸酒批發業者及菸酒零售業者並應配合收回及銷毀。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代為收回及銷毀,並收取必要之費用。受損害之消費者得請求賠償。 第四十三條 (警察或治安人員協助義務) :  主管機關及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實施檢查或取締時,得洽請警察或其他治安機關派員協助。 第四十四條 (檢舉人之保護獎勵) :  檢舉或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菸酒或菸酒業者,除對檢舉人姓名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  前項對檢舉人及查緝機關之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五條 (沒入物品之處理方式) :  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沒收或沒入之菸、酒與供產製菸、酒所用之原料、器具及酒類容器,得予以銷毀或為其他處置。 ==第七章 罰則== 第四十六條 (罰則) :  產製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  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產製或輸入私菸、私酒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或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二十五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不適用[[海關緝私條例 (民國99年)|海關緝私條例]]之處罰規定。 :  第三項所稱之一定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本條中華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修正之規定,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第四十七條 (罰則) :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第四十八條 (罰則) :  產製或輸入劣菸、劣酒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  前項產製或輸入之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十九條 (罰則) :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劣菸、劣酒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  前項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之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十條 (罰則) :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四十六條第四項及前二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處以各該條之罰金。 第五十一條 (罰則) :  經許可設立之菸酒製造業者,其負責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更換負責人、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有第十二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 :  二、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 第五十二條 (罰則) :  經許可設立之菸酒進口業者,其負責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更換負責人、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  一、有第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 :  二、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 第五十三條 (罰則) :  酒販賣業者之負責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更換負責人: :  一、有第二十五條各款情形之一。 :  二、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 :  違反前項第一款之規定者,主管機關除命其限期更換負責人外,並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十四條 (加倍處罰) :  菸酒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四條之標示規定而為製造或進口行為者,按查獲次數每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限期回收補正;屆期不遵行者,由主管機關停止其製造或進口六個月至一年,並沒入違規之菸酒。 :  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不符本法標示規定之菸酒,處販賣或轉讓者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並沒入違規之菸酒。 第五十五條 (連續處罰) :  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而為酒之廣告或促銷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  電視、廣播、報紙、雜誌、圖書等事業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播放或刊載酒廣告者,由新聞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五十六條 (罰鍰)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一、違反第四條第四項所定用途及管理辦法。 :  二、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年產量超過一定數量。 :  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年產量超過一定數量、受託產製或分裝銷售酒類。 :  四、菸酒製造業者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  五、菸酒進口業者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  六、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定容器衛生標準。 :  七、菸酒製造業者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良好衛生標準。 :  八、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託製造菸酒。 :  九、菸酒業者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販賣逾有效日期或期限之菸酒。 :  十、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為標示或宣傳。 :  十一、菸酒業者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八條規定或衛生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九條規定執行之事項,為拒絕、規避或妨礙之行為。 :  十二、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未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收回及銷毀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之菸酒。 :  菸酒製造業者、進口業者有前項第四款、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十二款之情形,並由主管機關通知其限期補正或收回及銷毀;屆期未補正或收回及銷毀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  酒製造業者,違反第九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年產量限制、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良好衛生標準或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者,除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七款或第八款規定處罰鍰外,並廢止其許可。 :  違反依第四條第四項所定用途及管理辦法者,除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處罰鍰外,中央主管機關並得禁止其產製、進口或販賣六個月至一年。 第五十七條 (罰鍰)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一、菸酒製造業者、進口業者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  二、酒之販賣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  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並得按日連續處罰至違反之行為停止為止。 第五十八條 (沒收沒入) :  依本法查獲之私菸、私酒、劣菸、劣酒與供產製私菸、私酒之原料、器具及酒類容器,沒收或沒入之。 第五十九條 (強制執行) :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強制執行法 (民國100年)|法]]移送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條 (委託其他機關辦理業務) :  主管機關為加強菸酒品質之提升,得就菸酒品質認證及查驗等業務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 第六十一條 (審查費及證照費) :  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許可及核發、換發或補發執照,應收取審查費及證照費;並得對菸酒製造業者,按年收取許可費;其各項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二條 (施行細則) :  [[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三條 (施行日)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本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中華民國法律<!--非-->現行條文|民國年=101年}} {{中華民國以行政院令特定施行日期的法律|民國年=101年}} [[分類:2013年1月1日]] 1pi4k2n9ivbcgyw2qey5xkcverkc20b 7902515 7902514 2026-06-18T23:14:46Z Zbz53321374 111951 790251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菸酒管理法]]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101年7月26日(非現行條文)|年=2012|月=7|日=26|公布於=民國101年8月8日|y=2012|m=8|d=8|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177961號令]]| | previous = [[菸酒管理法 (民國98年)]] | next = [[菸酒管理法 (民國103年)]] | notes = {{Textquality|75%}}<br> {{:菸酒管理法}}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  為健全菸酒管理,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財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菸之定義) :  本法所稱菸,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作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製品。 :  前項所稱菸草,指得自茄科菸草屬中,含菸鹼之菸葉、菸株、菸苗、菸種子、菸骨、菸砂等或其加工品,尚未達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者。 第四條 (酒之定義) :  本法所稱酒,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五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相關法律或法規命令認屬藥品之酒類製劑,不以酒類管理。 :  本法所稱酒精成分,指攝氏檢溫器二十度時,原容量中含有乙醇之容量百分比而言。 :  第一項所稱未變性酒精,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九十,且未添加變性劑之酒精。 :  第一項未變性酒精之進口,以供工業、製藥、軍事、加工使用或分裝銷售為限。有關未變性酒精之產製、進口、銷售及變性劑添加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條 (菸酒業者之種類及定義) :  本法所稱菸酒業者,為下列三種: :  一、菸酒製造業者:指經營菸酒產製之業者。 :  二、菸酒進口業者:指經營菸酒進口之業者。 :  三、菸酒販賣業者:指經營菸酒批發或零售之業者。 :  本法所稱產製,包括製造、分裝等有關行為。 第六條 (私菸私酒之定義) :  本法所稱私菸、私酒,指未經許可產製或輸入之菸酒。 第七條 (劣菸劣酒之定義) :  本法所稱劣菸、劣酒,指菸酒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  一、超過菸害防制法所定尼古丁或焦油之最高含量,或有明顯霉變、潮損或其他變質情形之菸。 :  二、不符衛生標準及有關規定之酒。 第八條 (負責人之定義) :  本法所稱負責人,指依[[公司法 (民國101年)|公司法]]、[[商業登記法 (民國98年)|商業登記法]]或其他法律或其組織章程所定應負責之人。 ==第二章 菸酒業者之管理== 第九條 (公司性質) :  菸及未變性酒精製造業者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  未變性酒精以外酒製造業者之組織,非屬股份有限公司者,除領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農會及農業合作社外,其年產量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數量。 第十條 (菸酒製造業申請設立許可應檢附文件) :  已成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及其他依法設立之農業組織申請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產製及營業;其屬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者,應於領得許可執照後辦妥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 :  一、菸酒製造業者許可設立申請書。 :  二、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經其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  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  四、生產及營運計畫表。 :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檢附之文件。 :  籌設中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申請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先檢附前項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並於取得公司或商業登記及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後,檢附該等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 :  第一項第三款及前項所定之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於非公司組織者,得以下列文件代之: :  一、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律及法規命令規定之證明文件。但非屬環境保護法律及法規命令列管者,應檢附非列管之證明文件代之。 :  二、衛生主管機關審查符合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良好衛生標準之證明文件。 :  三、菸酒產製場所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合法權源之文件;該場所土地及建物非屬自有者,應檢附租賃合約書影本或使用同意書。 :  開放菸酒製造之時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區分菸酒種類,分別定之。 第十一條 (酒製造業申請設立程序) :  農民或原住民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生產可供釀酒農產原料者,得於同一用地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其製酒場所應符合環境保護、衛生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且以一處為限;其年產量並不得超過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一定數量,亦不得從事酒類之受託產製及分裝銷售。 :  依前項規定申請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產製及營業;其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條件、產製及銷售等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二條 (菸酒製造業申請設立不予許可之情形) :  申請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 :  一、申請人或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 :  二、申請人或負責人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在處分前。 :  三、申請人或負責人曾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或違反稅捐稽徵法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二年。 :  四、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菸酒製造業者之設立許可未滿三年。 :  五、申請人或負責人曾任菸酒製造業者之負責人,該業者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未滿三年。 :  六、生產及營運計畫表所載內容不足以實現其營運計畫。 :  七、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不完備。 第十三條 (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應載事項) :  菸酒製造業許可執照應載明下列事項: :  一、業者名稱。 :  二、產品種類。 :  三、資本總額。 :  四、總機構及工廠所在地。 :  五、負責人姓名。 :  六、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第十四條 (增設工廠之程序) :  菸酒製造業者增設工廠時,應以書面載明工廠所在地,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於取得工廠登記證後,始得產製及營業。 第十五條 (菸酒製造業變更設立許可之程序) :  菸酒製造業者對於產品種類、工廠所在地或負責人姓名,擬予變更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  菸酒製造業者對於業者名稱、資本總額、總機構所在地或第十三條第六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同時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第十六條 (菸酒製造業解散或結束事業) :  菸酒製造業者解散或結束菸酒業務,應自解散或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自動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註銷之。 第十七條 (菸酒製造業撤銷或廢止許可執照) :  菸酒製造業者經撤銷或廢止其許可時,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繳銷許可執照;屆期不繳銷者,公告註銷之。 第十八條 (菸酒進口業申請設立許可應檢附文件) :  已成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申請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並領得許可執照者,始得營業,並應於領得許可執照後辦妥公司或商業變更登記: :  一、菸酒進口業者許可設立申請書。 :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行檢附之文件。 :  籌設中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事業申請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應先檢附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籌設許可,並於取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後,檢附該等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 第十九條 (菸酒進口業申請設立不予許可之情形) :  申請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 :  一、申請人或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 :  二、申請人或負責人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在處分前。 :  三、申請人或負責人曾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或違反稅捐稽徵法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二年。 :  四、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許可未滿三年。 :  五、申請人或負責人曾任菸酒進口業者之負責人,該業者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未滿三年。 :  六、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文件不全或其記載內容不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而仍不完備。 第二十條 (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應載事項) :  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應載明下列事項: :  一、業者名稱。 :  二、菸酒營業項目。 :  三、總機構所在地。 :  四、負責人姓名。 :  五、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 第二十一條 (菸酒進口業變更設立許可之程序) :  菸酒進口業者對於菸酒營業項目或負責人姓名,擬予變更者,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並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  菸酒進口業者對於業者名稱、總機構所在地或前條第五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載明之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同時申請換發許可執照。 第二十二條 (菸酒進口業解散或結束事業) :  菸酒進口業者解散或結束菸酒業務,應自解散或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繳銷許可執照;屆期未自動繳銷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註銷之。 第二十三條 (菸酒進口業撤銷或廢止許可執照) :  菸酒進口業者經撤銷或廢止其許可時,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繳銷執照;屆期不繳銷者,公告註銷之。 第二十四條 (委託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事項) :  菸酒進口業者之設立、申報事項之變更、解散或其他許可處理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第二十五條 (不得為菸酒販賣業之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菸酒販賣業者: :  一、負責人為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或破產人。 :  二、負責人曾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或違反稅捐稽徵法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二年。 ==第三章 菸酒之衛生管理== 第二十六條 (尼古丁及焦油之最高含量) :  菸之尼古丁及焦油最高含量,不得超過菸害防制法之規定。 第二十七條 (酒之衛生標準) :  酒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衛生標準及有關規定。 :  酒盛裝容器之衛生,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之衛生標準。 第二十八條 (衛生標準及設廠標準) :  菸酒製造業者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或添加物之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制度,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良好衛生標準。 :  菸酒產製工廠之建築及設備,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及工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設廠標準。 ==第四章 產製、輸入及販賣== 第二十九條 (受託製造菸酒之備查) :  非菸酒製造業者,不得受託製造菸酒。 :  菸酒製造業者受託製造菸酒,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資格。 :  符合前項規定之菸酒製造業者於受託製造菸酒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後,始得產製。 第三十條 (辦理菸酒分裝之證明文件) :  菸酒製造業者辦理菸酒分裝銷售,以不改變原品牌為限,且應取得原廠授權之證明文件。 :  輸入供分裝之菸酒者,於報關時應檢附生產國政府或政府授權之商會所出具之原產地證明。 :  菸酒製造業者得辦理菸酒分裝銷售之時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區分菸酒種類,分別定之。 第三十一條 (販賣之禁止規定) :  酒之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  菸酒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 :  菸之販賣,依[[菸害防制法 (民國98年)|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菸酒標示及廣告促銷管理== 第三十二條 (菸之標示事項) :  菸經包裝出售者,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應於直接接觸菸之容器上標示下列事項: :  一、品牌名稱。 :  二、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其屬進口者,並應加註進口業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託製造者,並應加註委託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分裝銷售者,並應加註分裝之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 :  三、重量或數量。 :  四、主要原料。 :  五、尼古丁及焦油含量。 :  六、有害健康之警語。 :  七、有效日期或產製日期,標示產製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 :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 :  菸品容器及其外包裝之標示,不得有不實或使人誤信之情事。 :  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尼古丁、焦油含量及有害健康之警語,其標示及處罰,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  第一項第八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於公告十八個月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酒之標示事項) :  酒經包裝出售者,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應於直接接觸酒之容器上標示下列事項: :  一、品牌名稱。 :  二、產品種類。 :  三、酒精成分。 :  四、進口酒之原產地。 :  五、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其屬進口者,並應加註進口業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託製造者,並應加註委託者名稱及地址;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分裝銷售者,並應加註分裝之製造業者名稱及地址。 :  六、容量。 :  七、酒精成分在百分之七以下之酒,應加註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標示裝瓶日期者,應加註有效期限。 :  八、「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 :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 :  前項之酒,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得標示年份、酒齡或地理標示。 :  酒之容器外表面積過小,致無法依第一項規定標示時,得附標籤標示之。 :  酒之容器與其外包裝之標示及說明書,不得有不實或使人誤信之情事,亦不得利用翻譯用語或同類、同型、同風格或相仿等其他類似標示或補充說明係產自其他地理來源。其已正確標示實際原產地者,亦同;其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一項第九款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示事項,於公告十八個月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標示所用文字) :  菸酒標示所用文字,以中文為主,得輔以外文。但供外銷者,不在此限。 :  外銷菸酒改為內銷或進口菸酒出售時,應加中文標示。 :  菸酒之下列標示,得不以中文為之: :  一、進口菸酒之品牌名稱與其國外製造商名稱及地址。 :  二、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或前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標示委託製造之國外業者名稱及地址。 第三十五條 (非菸酒製品不得為菸酒標示或宣傳) :  非屬本法所稱菸、酒之製品,不得為菸、酒或使人誤信為菸、酒之標示或宣傳。 第三十六條 (菸廣告或促銷方式之限制) :  菸之廣告或促銷,依[[菸害防制法 (民國98年)|菸害防制法]]之規定。 第三十七條 (酒廣告或促銷方式之限制) :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  一、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  二、鼓勵或提倡飲酒。 :  三、妨害青少年、孕婦身心健康。 :  四、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 :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 ==第六章 稽查及取締== 第三十八條 (相關事項之抽檢) :  主管機關對於菸酒業者依本法規定相關事項,應派員抽檢。必要時,得要求業者提供帳簿、文據及其他必要之資料,並得取樣檢驗,受檢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但取樣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 :  菸酒業者依前項規定提供帳簿、文據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時,主管機關應掣給收據,除涉嫌違反本法規定者外,應自帳簿、文據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提送完全之日起七日內發還之;其有特殊情形,得延長發還時間七日。 第三十九條 (衛生檢查及採書面核放方式辦理之情形) :  衛生主管機關得抽查菸酒製造業者之作業衛生及紀錄;必要時,並得取樣檢驗及查扣紀錄,業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但取樣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 :  前項衛生檢查,必要時,衛生主管機關得會同主管機關為之。 :  進口酒類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查驗符合衛生標準後,始得輸入。 :  前項查驗,得採逐批查驗、抽批查驗或書面核放方式辦理。 :  未變性酒精以外之進口酒類,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書面核放方式辦理: :  一、輸入時曾經查驗合格者。 :  二、採抽批查驗方式,未經抽中批。 :  三、具有與我國相互承認之國外機關(構)所簽發該批產品之試驗報告、檢驗證明或相關驗證證明。 :  第三項所定進口酒類查驗,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其他機關(構)為之;其委託及查驗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條 (檢查人員出示證明文件) :  前二條檢查人員執行任務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第四十一條 (違法菸酒之封存或扣押) :  主管機關對於涉嫌之私菸、私酒、劣菸或劣酒,得予以封存或扣押,並抽樣查核檢驗。其有繼續發酵或危害環境衛生之虞者,得為必要之處置。 :  前項檢驗,主管機關得委託衛生主管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構)為之。 第四十二條 (有危害人體健康菸酒之處理) :  主管機關或衛生主管機關發現經許可之菸酒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所產製或輸入之菸酒,有重大危害人體健康時,應由主管機關認定公告禁止產製、輸入、販賣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  前項菸酒,主管機關應公告停止吸食或飲用,並命菸酒製造業者或菸酒進口業者限期予以收回及銷毀;菸酒批發業者及菸酒零售業者並應配合收回及銷毀。必要時,主管機關得代為收回及銷毀,並收取必要之費用。受損害之消費者得請求賠償。 第四十三條 (警察或治安人員協助義務) :  主管機關及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實施檢查或取締時,得洽請警察或其他治安機關派員協助。 第四十四條 (檢舉人之保護獎勵) :  檢舉或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菸酒或菸酒業者,除對檢舉人姓名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  前項對檢舉人及查緝機關之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五條 (沒入物品之處理方式) :  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沒收或沒入之菸、酒與供產製菸、酒所用之原料、器具及酒類容器,得予以銷毀或為其他處置。 ==第七章 罰則== 第四十六條 (罰則) :  產製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  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產製或輸入私菸、私酒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或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  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二十五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不適用[[海關緝私條例 (民國99年)|海關緝私條例]]之處罰規定。 :  第三項所稱之一定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本條中華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修正之規定,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第四十七條 (罰則) :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第四十八條 (罰則) :  產製或輸入劣菸、劣酒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  前項產製或輸入之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十九條 (罰則) :  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劣菸、劣酒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二百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 :  前項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之劣菸、劣酒含有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危害之物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五十條 (罰則) :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四十六條第四項及前二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處以各該條之罰金。 第五十一條 (罰則) :  經許可設立之菸酒製造業者,其負責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更換負責人、撤銷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有第十二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 :  二、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 第五十二條 (罰則) :  經許可設立之菸酒進口業者,其負責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更換負責人、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  一、有第十九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 :  二、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 第五十三條 (罰則) :  酒販賣業者之負責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更換負責人: :  一、有第二十五條各款情形之一。 :  二、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或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經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者。 :  違反前項第一款之規定者,主管機關除命其限期更換負責人外,並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五十四條 (加倍處罰) :  菸酒製造業者或進口業者違反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或第三十四條之標示規定而為製造或進口行為者,按查獲次數每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限期回收補正;屆期不遵行者,由主管機關停止其製造或進口六個月至一年,並沒入違規之菸酒。 :  販賣、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不符本法標示規定之菸酒,處販賣或轉讓者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並沒入違規之菸酒。 第五十五條 (連續處罰) :  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而為酒之廣告或促銷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  電視、廣播、報紙、雜誌、圖書等事業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播放或刊載酒廣告者,由新聞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五十六條 (罰鍰)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  一、違反第四條第四項所定用途及管理辦法。 :  二、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年產量超過一定數量。 :  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年產量超過一定數量、受託產製或分裝銷售酒類。 :  四、菸酒製造業者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 :  五、菸酒進口業者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  六、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所定容器衛生標準。 :  七、菸酒製造業者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良好衛生標準。 :  八、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託製造菸酒。 :  九、菸酒業者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販賣逾有效日期或期限之菸酒。 :  十、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為標示或宣傳。 :  十一、菸酒業者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八條規定或衛生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九條規定執行之事項,為拒絕、規避或妨礙之行為。 :  十二、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未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收回及銷毀重大危害人體健康之菸酒。 :  菸酒製造業者、進口業者有前項第四款、第五款、第八款、第九款或第十二款之情形,並由主管機關通知其限期補正或收回及銷毀;屆期未補正或收回及銷毀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  酒製造業者,違反第九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年產量限制、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良好衛生標準或第二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者,除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七款或第八款規定處罰鍰外,並廢止其許可。 :  違反依第四條第四項所定用途及管理辦法者,除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處罰鍰外,中央主管機關並得禁止其產製、進口或販賣六個月至一年。 第五十七條 (罰鍰)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一、菸酒製造業者、進口業者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  二、酒之販賣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  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並得按日連續處罰至違反之行為停止為止。 第五十八條 (沒收沒入) :  依本法查獲之私菸、私酒、劣菸、劣酒與供產製私菸、私酒之原料、器具及酒類容器,沒收或沒入之。 第五十九條 (強制執行) :  依本法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強制執行法 (民國100年)|法]]移送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六十條 (委託其他機關辦理業務) :  主管機關為加強菸酒品質之提升,得就菸酒品質認證及查驗等業務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 第六十一條 (審查費及證照費) :  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申請許可及核發、換發或補發執照,應收取審查費及證照費;並得對菸酒製造業者,按年收取許可費;其各項收費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二條 (施行細則) :  [[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三條 (施行日)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本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中華民國法律非現行條文|民國年=101年}} {{中華民國以行政院令特定施行日期的法律|民國年=101年}} [[分類:2013年1月1日]] 2pg2eylqphbo2k32l3g9tamlcask71x User:Hamham 2 331265 7902546 7902372 2026-06-19T03:15:20Z Hamham 27680 /* 周作人 */ 7902546 wikitext text/x-wiki [[File:Hamham's homepage.png|无框|居中|1000px]] ==專題類別散文== *'''[[:分类:写景游记类散文|写景游记]]''': **郁達夫:[[記閩中的風雅]]、[[北平的四季]]、[[感傷的行旅]]、[[城裡的吳山]]、[[青島、濟南、北平、北戴河的巡遊]]、[[過富春江]] **朱自清:[[歐遊雜記]]、[[揚州的夏日]]、[[南京]]、[[潭柘寺戒壇寺]]、[[倫敦雜記]]、[[看花 (朱自清)|看花]] **其他作家:[[廬山遊記]](胡適) *'''[[:分类:纪念人物类散文|懷人追憶]]''': **追忆章太炎:[[記章太炎與余訂交始末]](馮自由)、[[回憶章太炎先生]](劉文典)、[[從章先生學]](許壽裳)、[[談章太炎先生]](曹亞伯)、[[章太炎先生轶事]](蔣竹莊)、[[記鳳凰山館論學]](沈瓞民)、[[章先生別傳]](但植之)、[[餘杭章先生墓誌銘]](汪東)、[[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章士釗)、[[章太炎]](馬敘倫) **追忆王国维:[[海甯王忠愨公傳]](羅振玉)、[[王靜安先生遺書序]](陳寅恪)、[[王靜安]](馬敘倫) **追忆鲁迅:[[懷魯迅]]、[[魯迅先生逝世一週年]]、[[回憶魯迅]](郁达夫)、[[魯迅的笑]]、[[魯迅的別號]]、[[魯迅的編輯工作]]、[[關於魯迅]]、[[關於魯迅之二]]、[[關於魯迅三數事]](周作人) **追忆徐志摩:[[志摩在回憶裡]]、[[懷四十歲的志摩]](郁达夫)、[[志摩紀念]](周作人) **追忆蔡元培:[[蔡元培傳]](夏敬觀)、[[民國教育總長蔡元培]](蔣維喬)、[[紀念蔡孑民先生]](張一麟)、[[蔡先生的志願]](吴敬恒)、[[百年八期憶蔡公]](李石曾)、[[記蔡孑民先生的事]](周作人)、[[蔡孑民先生的生活]](许寿裳)、[[關於蔡先生的回憶]](陈西滢)、[[蔡元培逸事]](马叙伦)、[[四十年前之小故事]](吴敬恒) **其他:[[光慈的晚年]]、[[敬悼许地山先生]]、[[打聽詩人的消息]]、[[祝趙母王太夫人的壽]]、[[雕刻家劉開渠]]、[[追懷洪雪帆先生]]、[[記耀春之殤]]、[[送王余杞去黃山]]、[[記曾孟樸先生]]、[[王二南先生傳]](郁达夫)、[[懷魏握青君]]、[[哀韋杰三君]]、[[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我所見的葉聖陶]]、[[白采]]、[[《梅花》後記]]、[[給亡婦]](朱自清)、[[悼瑋德]](闻一多)、[[悼念罗常培先生]]、[[梅兰芳同志千古]]、[[大地的女儿]](老舍)、[[孫伏園與副刊]]、[[錢玄同]]、[[王敬軒]]、[[餅齋的名號]]、[[餅齋的名號(二)]]、[[懷廢名]]、[[紀念戴望舒君]]……(周作人懷人散文詳見後文) *[[Porta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最高院指导案例]]:[[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83号]]、[[指导案例190号]]、[[指导案例201号]] *VOA系列:[[庆祝宗教自由]]、[[捍卫美国国家安全和言论自由]] == 窗边呓语 == [[File:Inscribed board of Wenlan Pavilion.JPG|right|200px|thumb|此處可略顯武林氣質之一二]] {{cquote|Imagine a world in which every single person on the planet is given free access to the sum of all human knowledge. That's what we're doing.|Jimmy Wales}} {{color|red|{{center|'''⇒[[Help:模板/格式|編寫維基文庫所需要的格式模版]]⇐'''}}}} 2005年开始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世界,至今已经12个年头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身在大陆,只能退而编辑维基文库。希望为中文知识世界增添几颗螺丝钉吧。在情人节的夜晚编辑胡适之先生的《[[美国的妇人]]》,也算是一种趣味吧。--[[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2月14日 (二) 14:21 (UTC) 从知道日本的[https://www.aozora.gr.jp/ 青空文库]和西方的[https://www.gutenberg.org/ 古登堡计划]以来,我一直梦想中文世界也有同样优秀的文本共享平台。百度文库这种充满铜臭味和侵权的自然不在眼中,而维基文库本来应该担当起这个重任,但从华语世界的表现来看,似乎缺乏有心人来做这一项大事业。我也只能学愚公,为这个事业添砖加瓦。作为文档编辑和浏览平台,我曾经使用过新浪博客、腾讯博客、QQ空间来存放文档,但上述平台的缺点在于:管理方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文本编辑器不统一、阅读浏览页面不简洁。当初我也考虑过维基文库,但一直没有解决段首缩进两字的“技术难题”。突然在前几天,发现原来可以用全角空格来实现上述目标,顿时疑惑如冰山瓦解。今后应该会以维基文库为主,努力加载胡适等民国学人的文集。--[[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讨论]]) 2017年11月3日 (五) 15:30 (UTC) 七年前的情人節,我編輯了胡適先生的文集,至今仍然未輸入完成其文集的一半,效率低下令人慚愧。但好在目前的文字識別技術在提高,文字校對錄入會越來越容易。希望早日完成「胡適文集」的錄入,使其成為維基文庫中繼魯迅之後文章最多的作者。--[[User:Hamham|Hamham]] 2024年2月14日(甲辰年正月初四) 最近對文庫工作如癡如醉,胡適、郁達夫、傅雷多點開花,貪多必失,還是以胡適文集的完成為首要目標!--[[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5:49 (UTC) 開始錄校朱自清與聞一多散文。--[[User:Hamham|Hamham]]([[User talk:Hamham|留言]]) 2025年5月4日 (日) 09:32 (UTC) ==胡適文集(二)== 即《胡適文存一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卷一''' *[[寄陳獨秀]]/3 *[[文學改良芻議]]/6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一|  附錄一]]/15 *[[文學改良芻議附錄二|  附錄二]]/18 *[[寄陳獨秀]]/24 *[[附錄答書|  附錄答書]]/26 *[[歷史的文學觀念論]]/27 *[[再寄陳獨秀答錢玄同]]/30 *[[答錢玄同書]]/33 *[[答錢玄同書附錄一|  附錄一]]/36 *[[答錢玄同書附錄二|  附錄二]]/42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44 *[[論文學改革的進行程序]]/58 *[[答汪懋祖]]/64 *[[答朱經農]]/66 *[[答任叔永]]/73 *[[跋朱我農來信]]/80 *[[致藍志先書]]/82 *[[答藍志先書]]/83 *[[論句讀符號]]/87 *[[答黃覺僧君《折衷的文學革新論》]]/89 *[[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修正案)|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94 *[[論短篇小說]]/104 *[[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115 *[[追答李濂鏜君]]/127 *[[讀沈尹默的舊詩詞]]/130 *[[談新詩(八年來一件大事)]]/133 *[[《嘗試集》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嘗試集》再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什麽是文學(答錢玄同)|什麽是文學]]/149 *[[中學國文的教授]]/152 *[[《國語講習所同學錄》序]]/164 '''卷二''' *[[詩三百篇言字解]]/169 *[[爾汝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一)|爾汝篇]]/172 *[[吾我篇(藏暉室讀書筆記之二)|吾我篇]]/176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180 *[[《墨子·小取》篇新詁]]/187 *[[實驗主義]]/208 *[[問題與主義]]/249 *[[杜威先生與中國]]/279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82 *[[井田辨]]/305 *[[論國故學(答毛子水)|答毛子水]]/327 '''卷三''' *[[國語文法概論]]/331 *[[《水滸傳》考證]]/374 *[[《水滸傳》後考]]/411 *[[《紅樓夢》考證(改定稿)|《紅樓夢考證》]]/432 '''卷四''' *[[歸國雜感]]/469 *[[易卜生主義]]/475 *[[美國的婦人]]/490 *[[貞操問題]]/503 *[[論貞操問題(答藍誌先)|論貞操問題]]/511 *[[論女子為強暴所污]]/518 *[[“我的兒子”]]/520 *[[不朽(我的宗教)|不朽]]/525 *[[不老(跋梁漱溟先生致陳獨秀書)|不老]]/533 *[[我對於喪禮的改革]]/538 *[[新生活(為《新生活》雜誌第一期做的)|新生活]]/549 *[[新思潮的意義]]/551 *[[工讀主義試行的觀察]]/559 *[[非個人主義的新生活]]/564 *[[許怡蓀傳]]/573 *[[李超傳]]/582 *[[吳敬梓傳]]/592 *[[先母行述(1873-1918)|先母行述]]/599 *[[寄吳又陵先生書]]/603 *[[朋友與兄弟(答王子直)|朋友與兄弟]]/605 *[[《曹氏顯承堂族譜》序]]/606 *[[《吳虞文錄》序]]/608 *[[《林肯》序]]/611 *[[一個問題]]/617 *[[終身大事(遊戲的喜劇)|終身大事]]/624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三)== 即《胡適文存二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三)》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序/1 '''卷一''' *[[《國學季刊》發刊宣言]]/5 *[[發起《讀書雜誌》的緣起]]/18 *[[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個社會主義者)|王莽]]/19 *[[記李覯的學說(一個不曾得君行道的王安石)|記李覯的學說]]/25 *[[費經虞與費密(清學的兩個先驅者)|費經虞與費密]]/41 *[[讀《楚辭》]]/73 *[[古史討論的讀後感]]/79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87 *[[附錄一 《清華週刊》記者來書|  附錄一]]/97 *[[一個最低限度的國學書目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98 *[[附錄三 《國學入門書要目及其讀法》|  附錄三]]/100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124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一 梁任公先生來書|  附錄一]]/129 *[[梁任公《墨經校釋》序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32 *[[論墨學]]/135 *《章實齋年譜》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7冊) *[[《淮南鴻烈集解》序]]/143 '''卷二''' *[[《科學與人生觀》序]]/151 *[[附錄一 陳獨秀先生序|  附錄一]]/166 *[[附錄二 答陳獨秀先生|  附錄二]]/172 *[[附錄三 答適之|  附錄三]]/174 *[[孫行者與張君勱]]/179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182 *  附錄一 梁漱冥先生第一次來書/197 *[[讀梁漱冥先生的《東西文化及其哲學》附錄二 答書|  附錄二]]/198 *  附錄三 第二次來書/199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200 *[[五十年來之世界哲學]]/266 '''卷三''' *[[十七年的回顧]]/313 *[[祝《白話晚報》]]/318 *[[黃梨洲論學生運動]]/319 *[[《政治概論》序]]/322 *[[《天乎帝乎》序]]/327 *我們的政治主張/328 *  附錄 關於《我們的政治主張》的討論/332 *[[我的歧路]]/361 *  附錄一 王伯秋先生來信/367 *  附錄二 傅斯稜先生來信/368 *[[附錄三 答伯秋與傅斯稜兩先生|  附錄三]]/369 *[[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答陳獨秀)|聯省自治與軍閥割據]]/371 *[[附錄 對於現在中國政治問題的我見|  附錄]]/376 *[[國際的中國]]/382 *[[一個平庸的提議(解決目前時局的計畫)|一個平庸的提議]]/387 *[[一年半的回顧]]/393 *[[與一涵等四位的信]]/399 *[[這一周(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四月)|這一周]]/401 '''卷四''' *[[吳敬梓年譜]]/475 *[[《西遊記》考證]]/500 *  附錄 《讀〈西遊記〉考證》/529 *[[《鏡花緣》的引論]]/536 *[[跋《紅樓夢考證》]]/562 *  附錄 《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569 *[[《水滸續集兩種》序]]/574 *[[《三國志演義》序]]/587 *[[高元《國音學》序]]/594 *[[趙元任《國語留聲片》序]]/597 *[[再論中學的國文教學]]/601 *[[《中古文學概論》序]]/609 *[[評新詩集]]/613 *《嘗試集》四版自序/<br>(收入《胡適文集》第9冊) *[[《蕙的風》序]]/623 *[[歌謠的比較的研究法的一個例]]/630 *[[北京的平民文學]]/637 *  附錄 談北京的歌謠/642 *[[《國語月刊》“漢字改革號”卷頭言]]/651 *[[讀王國維先生的《曲錄》]]/654 </small> </div> ==胡適文集(四)== 即《胡適文存三集》,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四)》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胡適文存三集自序|自序]]/自序5 '''卷一''' *[[我們對於西洋近代文明的態度]]/3 *  附錄 機器與精神 林語堂/14 *[[請大家來照照鏡子]]/23 *[[漫遊的感想]]/29 *[[歐遊道中寄書]]/41 *[[名教]]/51 '''卷二''' *[[幾個反理學的思想家]]/63 *[[治學的方法與材料]]/105 *[[整理國故與“打鬼”(給浩徐先生信)]]/115 *  附錄一 西瀅跋語/118 *  附錄二 主客答問(浩徐)/121 *[[讀書(胡適)|讀書]]/123 *[[廬山遊記]]/131 '''卷三''' *[[《〈左傳〉真偽考》的提要與批評]]/155 *[[入聲考]]/174 *  [[附錄 寄夏劍丞先生書]]/188 *  [[後記(胡適文存三)|後記]]/194 *[[讀《呂氏春秋》]]/196 '''卷四''' *[[禪學古史考]]/221 *[[從譯本裡研究佛教的禪法]]/236 *[[菩提達摩考(中國中古哲學史的一章)]]/250 *  [[書《菩提達摩考》後]]/257 *[[論禪宗史的綱領]]/260 *[[白居易時代的禪宗世系]]/264 *[[跋宋刻本《白氏文集》影本]]/267 *  [[附錄 單不庵先生來書及答書]]/271 *[[海外讀書雜記]]/295 '''卷五''' *[[重印乾隆壬子本《紅樓夢》序]]/307 *[[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315 *[[百二十回本《忠義水滸傳》序]]/338 '''卷六''' *[[《三俠五義》序]]/369 *[[《海上花列傳》序]]/394 *[[《兒女英雄傳》序]]/413 *[[《官場現形記》序]]/427 *[[《老殘遊記》序]]/439 *[[《宋人話本八種》序]]/459 *  附錄 《燈花婆婆》(節本)/471 *[[讀吳承恩《射陽文存》(吳進輯,冒廣生刻,《楚州叢書》本)]]/473 *[[重印《文木山房集》序]]/475 *[[關於《鏡花緣》的通信]]/478 *  附錄一 孫佳訊先生回信/478 *  附錄二 《鏡花緣》補考(孫佳訊)/480 '''卷七''' *[[陸賈《新語》考(跋潮陽鄭氏《龍溪精舍叢書》本《新語》)]]/487 *[[漢初儒道之爭]]/490 *[[再論王莽]]/493 *[[讀《北史》雜記]]/496 *[[蘇洵的《辨奸》]]/501 *[[歐陽修的兩次獄事]]/502 *[[考作象棋的年代]]/506 *[[《胡笳十八拍》]]/508 *[[建文遜國傳說的演變(跋崇禎本《遜國逸書》殘本)]]/510 *[[焦循的《〈論語〉通釋》(與馬幼漁先生書)]]/517 *[[翁方綱與《墨子》]]/518 *[[跋郎兆玉刻本《墨子》(傅沅叔先生藏)]]/520 *[[墨字]]/525 *  附錄一 邵瑞彭先生來信/526 *  附錄二 墨子入神仙家之雜考(邵瑞彭)/526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529 *  附錄 《宋元學案補遺》四十二卷本跋(單不庵)/530 *[[除非]]/533 *[[中國教育史料(與陳世棻書)]]/540 *[[《吳淞月刊》發刊詞]]/543 '''卷八''' *[[白話文學史/自序|《白話文學史》自序]]/(收入《胡適文集》第8冊,此處存目) *[[《詞選》自序]]/547 *[[詞的起原]]/553 *[[元人的曲子]]/564 *[[《曲海》序]]/569 *[[揚州的小曲]]/572 *[[《吳歌甲集》序]]/574 *[[跋《白屋文話》]]/578 *  附錄 《白屋文話》自序(劉大白)/581 *[[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閨秀藝文略》序)]]/585 *[[賀雙卿考]]/592 *[[《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序]]/595 *[[《小雨點》序]]/598 *[[論長腳韻]]/601 *[[論翻譯(與曾孟朴先生書)]]/613 *  附錄 曾先生答書/614 '''卷九''' *[[人生有何意義]]/625 *[[愛國運動與求學]]/627 *[[中國公學十八年級畢業贈言]]/632 *[[今日教會教育的難關]]/634 *[[祝賀女青年會]]/641 *[[慈幼的問題]]/643 *[[《市政制度》序]]/647 *[[《四角號碼檢字法》序]]/650 *[[追想胡明復]]/661 </small> </div> ==胡適文集(七)== 本集收錄數篇長篇人物傳記年譜以及其他懷念類文章。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七)》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章實齋先生年譜''' *何序 何炳松/3 *姚序 姚名達/19 *[[胡序 胡適]]/25 *[[大事索引]]/29 *[[章實齋先生年譜]]/31 *[[校後補記(姚名達)]]/123 *[[附錄 更正《章實齋年譜》的錯誤(胡適給姚敬存的一封信)]]/125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 *[[《崔東壁遺書》序]]/129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年譜目|年譜目]]/136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1740—1816)]]/140 *一 家世/143 *二 崔述的年譜(上)/146 *三 崔述的年譜(下)/183 *[[科學的古史家崔述後記|後記]]/229 *補敘 趙貞信/231 '''戴東原的哲學''' *[[一 引論]]/239 *[[二 戴東原的哲學]]/250 *[[三 戴學的反響]]/281 '''齊白石年譜''' *[[序一 胡適]]/346 *序二 黎錦熙/351 *[[齊白石年譜]]/353 *跋 鄧廣銘/395 '''[[丁文江的傳記]]''' *[[丁文江的傳記/引言|引言]]/401 *[[丁文江的傳記/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一 家世和幼年生活]]/402 *[[丁文江的傳記/二 他的恩師——龍研仙先生|二 他的恩師——龍研仙先生]]/404 *[[丁文江的傳記/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三 他在日本一年多——計畫往英國留學]]/406 *[[丁文江的傳記/四 海上的救星|四 海上的救星]]/408 *[[丁文江的傳記/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五 在英國留學七年(1904—1911)]]/410 *[[丁文江的傳記/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六 第一次中國內地的旅行]]/414 *[[丁文江的傳記/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七 地質科科長——地質研究所——北大地質系]]/417 *[[丁文江的傳記/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八 民國初年的旅行——太行山與山西鐵礦——雲南與四川]]/421 *[[丁文江的傳記/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九 丁在君與徐霞客]]/428 *[[丁文江的傳記/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十 地質調查所所長(1916—1921)]]/434 *[[丁文江的傳記/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十一 北票煤礦公司(1921-1925)——《努力週報》(1922—1923)]]/439 *[[丁文江的傳記/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十二 《玄學與科學》的論爭(1923)]]/451 *[[丁文江的傳記/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十三 “大上海”的計畫與實施(1926)]]/472 *[[丁文江的傳記/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十四 回到地質學來:廣西的地質調查(1928)——西南地質調查隊(1929—1930)——北大地質學教授(1931—1934)]]/487 *[[丁文江的傳記/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十五 獨立評論(1932—1935)]]/500 *[[丁文江的傳記/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十六 蘇俄的旅行(1933)——最後三年的政論]]/510 *[[丁文江的傳記/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十七 “就像你永永不會死一樣”]]/531 *[[丁文江的傳記/附錄 丁文江遺囑|附錄 丁文江遺囑]]/546 *[[丁文江的傳記/校勘後記|校勘後記]]/548 *[[丁文江的傳記/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附錄一 收回上海會審公廨暫行章程]]/551 *[[丁文江的傳記/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附錄二 龍研仙同情革命]](芝翁撰)/554 *[[丁文江的傳記/後記|後記]](毛子水撰)/555 '''懷人集''' *[[林琴南先生的白話詩]]/559 *[[追悼志摩]]/564 *[[國府主席林森先生]]/572 *[[追憶曾孟樸先生]]/575 *[[興登堡]]/578 *[[劉半農先生挽辭]]/585 *[[記辜鴻銘]]/586 *[[海濱半日談|海浜半日談(紀念田中玉將軍)]]/591 *[[丁在君這個人]]/596 *[[高夢旦先生小傳]]/605 *[[張伯苓]]/608 *[[追念熊秉三先生]]/614 *[[紀念席德懋先生]]/617 *[[記美國醫學教育與大學教育的改造者弗勒斯納先生]]/618 *[[懷念曾慕韓先生]]/624 *[[追忆太戈尔在中国]]/625 </small> </div> ==胡適文集(八)== 本集收錄兩部文學史:《國語文學史》及《白話文學史》,此外還有序跋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八)》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國語文學史]]''' *代序(黎錦熙)/3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8<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第二章 漢朝的平民文學]]/22<br> *[[國語文學史/第一編 漢魏六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的平民文學]]/31<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一章 盛唐|第一章 盛唐]]/38<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第二章 中唐的白話詩]]/43<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第三章 中唐的白話散文]]/49<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晚唐的白話文學]]/54<br> *[[國語文學史/第二編 唐代文學的白話化#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第五章 晚唐五代的詞]]/60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一章 緒論|第一章 緒論]]/71<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二章 北宋詩|第二章 北宋詩]]/74<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第三章 南宋的白話詩]]/83<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四章 北宋的詞|第四章 北宋的詞]]/9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第五章 南宋的白話詞]]/102<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第六章 兩宋白話語錄]]/115<br> *[[國語文學史/第三編 兩宋的白話文學#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第七章 南宋以後國語文學的概論]]/122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附錄 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附錄一 國語運動的歷史]]/127<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附錄二 國語運動與文學]]/129<br> *[[國語文學史/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附錄三 《國語文學史》大要]]/132 '''[[白話文學史]]''' *[[白話文學史/自序|自序]]/141 *[[白話文學史/引子|引子]]/149 第一編 唐以前/153 *[[白話文學史/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第一章 古文是何時死的]]/153 *[[白話文學史/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第二章 白話文學的背景]]/157 *[[白話文學史/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第三章 漢朝的民歌]]/160 *[[白話文學史/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第四章 漢朝的散文]]/167 *[[白話文學史/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第五章 漢末魏晉的文學]]/177 *[[白話文學史/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第六章 故事詩的起來]]/188 *[[白話文學史/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第七章 南北新民族的文學]]/204 *[[白話文學史/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第八章 唐以前三百年中的文學趨勢(300—600)]]/211 *[[白話文學史/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第九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上)]]/230 *[[白話文學史/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第十章 佛教的翻譯文學(下)]]/245 第二編 唐朝/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話詩]]/260 *[[白話文學史/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第十二章 八世紀的樂府新詞]]/278 *[[白話文學史/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第十三章 歌唱自然的詩人]]/299 *[[白話文學史/第十四章 杜甫|第十四章 杜甫]]/306 *[[白話文學史/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第十五章 大曆長慶間的詩人]]/331 *[[白話文學史/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第十六章 元稹 白居易]]/361 '''序跋集''' *[[序曾琦君的《國體與青年》]]/393 *[[《歐戰全史》序]]/396 *[[湯爾和譯《到田間去》的序]]/399 *[[《清季外交史料》序]]/403 *[[公共衛生與東西方文明(陳方之《衛生學與衛生行政》序)]]/406 *[[《行己有恥與悔過自新》序]]/410 *[[《人與醫學》的中譯本序]]/411 *[[《中華民族的人格》序]]/417 *[[《日本的幽默》序]]/420 *[[《白話詩的三大條件》跋]]/423 *[[《短篇小說第一集》序]]/424 *[[《英文現代讀物》序例]]/426 *[[《胡思永的遺詩》序]]/428 *[[跋張為騏論《孔雀東南飛》]]/433 *[[《繡餘草》序]]/436 *[[《短篇小說第二集》序言]]/439 *[[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序]]/441 *[[《綴白裘》序]]/444 *[[為陶冷月的畫所寫的跋語]]/451 *[[《絕句一百首》後記]]/452 *[[《句餘土音》跋]]/453 *[[《豆棚閒話》序]]/454 *[[脂硯齋評本《石頭記》題記(三則)]]/456 *[[影印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緣起]]/457 *[[胡天獵先生影印乾隆壬子年活字版百廿回《紅樓夢》短序]]/460 *[[跋《紅樓夢書錄》]]/462 *[[跋子水藏的有正書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紅樓夢》的小字本]]/465 *[[跋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影印本]]/467 *[[題劉銓福家的《竹樓藏書圖》]]/488 *[[《喬答摩底死》序]]/489 *[[《上海小志》序]]/491 *[[跋《知非集》抄本]]/492 *[[跋《銷釋真空寶卷》]]/499 *[[新鍥《孔聖宗師出身全傳》跋]]/505 *[[《西洋現代史》序]]/506 *[[跋余炳文先生的《官禮今辨》]]/508 *[[跋北平圖書館藏《王韜手稿》七冊]]/509 *[[《湯晉遺著》序]]/511 *[[《兩千年中西曆對照表》序]]/513 *[[北京大學新印程廷祚《青溪全集》序]]/514 *[[《敦煌石室寫經題記》與《敦煌雜錄》序]]/518 *[[《汪龍莊晚年手劄》跋語]]/522 *[[跋定遠方氏所藏《岳忠武奏草卷子》]]/524 *[[跋《于文襄手劄》影印本]]/527 *[[跋《四明盧氏抱經樓書目》]]/540 *[[跋《李木齋舊藏抱經樓書目》]]/542 *[[六十年前洞庭山裡一個故事(《林屋山民送米圖卷子》序)]]/544 *[[《傅孟真先生遺著》序]]/546 *[[《明清名賢百家書劄真跡》序]]/549 *[[跋《清代學人書劄詩箋》十二冊]]/551 *[[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的《毅軍函劄》中的袁克定給馮國璋的手劄]]/556 *[[《磧砂藏經》序]]/559 *[[陳伯莊《卅年存稿》序]]/560 *[[跋金門新發現《皇明監國魯王壙志》]]/563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568 *[[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579 *附:跋裴休的《唐故圭峰定慧禪師傳法碑》(再改稿)/591 *[[《赫爾回憶錄》序]]/606 *[[《師門五年記》序]]/614 *[[附:《師門五年記》後記]]/615 *[[介紹一本最值得讀的自傳(《克難苦學記》)序]]/617 *[[《中年自述》序]]/626 *[[《梁任公先生年譜長編初稿》序]]/633 *[[《施植之先生早年回憶錄》序]]/638 *[[《清末民初洋學學生題名錄初輯》序]]/642 *[[《詹天佑先生年譜》序]]/646 </small> </div> ==胡适文集(十一)== 收录胡适时论文字。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成美學會緣起]] *[[研究所主任會議紀事]] *[[什麼話]] *[[論《新青年》之主張]] *[[差不多先生傳]] *[[歡迎《新聲》]] *[[求雨]] *[[歡迎我們的兄弟]] *[[愛情與痛苦(1919年6月29日)]] *[[研究室與監獄]] *[[他也配]] *[[北京大學與青島]] *[[數目作怪]] *[[愛情與痛苦(1919年7月6日)]] *[[怪不得他]] *[[七千個電報]] *[[方還與杜威夫人]] *[[論大學學制]] *[[《孫文學說》之內容及評論]] *[[合肥是誰?]] *[[孔教精義?]] *[[女子解放從那裡做起?]] *[[微妙之言]] *[[辟謬與息邪]] *[[辜鴻銘(1919年8月3日)]] *[[談“女子解放與家庭改組”]] *[[介紹新出版物]] *[[兩偕同業]] *[[又一偕同業]] *[[辜鴻銘(1919年8月24日)]] *[[大學開女禁的問題]] *[[蔡元培《洪水與猛獸》附言]] *[[我們對於學生的希望]] *[[胡適、高一涵啟事]] *[[對於新學制的感想]] *[[國立北京大學助學金及獎學金條例]] *[[我對於運動會的感想]] *[[讀仲密君《思想界的傾向》]] *[[大家起來監督財政]] *[[政論家與政黨]] *[[天津、保定間的搗鬼]] *[[宣統與胡適]] *[[本報特別啟事]] *[[假使我們做了今日的國務總理]] *[[記第八屆全國教育聯合會討論新學制的經過]] *[[我們還主張召集各省會議]] *[[誰是中國今日的十二個大人物?]] *[[回顧與反省]] *[[新年的舊話]] *[[胡適啟事(二則)(1922年12月24日)]] *[[“胡適先生到底怎樣?”]] *[[蔡元培與北京教育界]] *[[一年了!]] *[[一師毒案感言]] *[[“大國民”的外交]] *[[胡適啟事(二則)(1923年1月7日、10月21日)]] *[[劉熙關於《愛國運動與求學》的來信附言]] *[[這回為本校脫離教育部事抗議的始末]] *[[時間不值錢]] *[[拜金主義]] *[[張慰慈《薩各與樊才第的案件》附記]] *[[記某女士]] *[[說難(胡適)|說難]] *[[新年的好夢]] *[[我們要我們的自由]] *[[中國公學校史]] *[[從思想上看中國問題]] *[[我們對於政治的主張]] *[[文化的衝突]] *[[保壽的意義]] *[[讀書雜記]] *[[東西文化之比較]] *[[《績溪公墓簡章》啟]] *[[贈言北大哲學系畢業紀念]] *[[後生可畏]] *[[思想革命與思想自由]] *[[《獨立評論》引言]] *[[憲政問題]] *[[上海戰事的結束]] *[[廢止內戰大同盟]] *[[論對日外交方針]] *[[所謂教育的“法西斯蒂化”]] *[[論學潮]]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7月17日)]] *[[汪精衛與張學良]] *[[內田對世界的挑戰]] *[[英庚款的管理 (1932年9月4日)]] *[[中國政治出路的討論]] *[[究竟那一個條約是廢紙]] *[[陶希聖《一個時代錯誤的意見》附記]] *[[一個代表世界公論的報告]] *[[侮辱回教事件及其處分]] *[[統一的路]] *[[敬答江紹原先生]] *[[附答江紹原先生]] *[[國聯新決議草案的重大意義]] *[[國民參政會應該如何組織]] *[[國聯調解的前途]] *[[民權的保障]] *[[國聯報告書與建議案的述評]] *[[全國震驚以後]] *[[日本人應該醒醒了!]] *[[我們可以等候五十年]] *[[跋蔣廷黻先生的論文]] *[[我的意見也不過如此]] *[[從農村救濟談到無為的政治]] *[[制憲不如守法]] *[[《獨立評論》的一周年]] *[[熊十力《要在根本處注意》一文的編者附言]] *[[保全華北的重要]] *[[建國問題引論]] *[[世界新形勢裡的中國外交方針]] *[[福建的大變局]] *[[建國與專制]] *[[再論建國與專制]] *[[為《東方雜誌·新年的夢想》欄所寫的應徵答案]] *[[關於外交問題的幾點意見]] *[[報紙文字應該完全用白話]] *[[武力統一論]] *[[政治統一的途徑]] *[[“舊瓶不能裝新酒”嗎?]] *[[再論無為的政治]] *[[國際流言中的一個夢想]] *[[公開薦舉議]] *[[為新生活運動進一解]] *[[建設與無為]] *[[今日可做的建設事業]] *[[論《憲法初稿》]] *[[“協和外交”原來還是“焦土外交”]] *[[一個民族的自殺]] *[[今日的危機]] *[[中華民國華北軍第七軍團第五十九軍抗日戰死將士公墓碑]] *[[解決中日的任何懸案?]] *[[看了裁軍會議的爭論以後]] *[[寫在徐梅女士的文章的後面]] *[[從私立學校談到燕京大學]] *[[所謂“東歐洛加諾協約”]] *[[奧國的大政變]] *[[“九一八”的第三周年紀念]] *[[整整三年了!]] *[[論國聯大會的兩件事]] *[[雙十節的感想]] *[[政治統一的意義]] *[[記全國考銓會議]] *[[誰教青年學生造假文憑的?]] *[[中國無獨裁的必要與可能]] *[[一年來關於民治與獨裁的討論]] *[[汪蔣通電裡提起的自由]] *[[國際危機的逼近]] *[[答丁在君先生論民主與獨裁]] *[[新年的夢想]]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4年)]] *[[從民主與獨裁的討論裡求得一個共同政治信仰]] *[[中日提攜,答客問]] *[[紀念“五四”(1935年5月5日)]] *[[雜碎錄(一)]] *[[個人自由與社會進步]] *[[又大一歲了]] *[[今日思想界的一個大弊病]] *[[“無不納悶,都有些傷心”]] *[[略答陶希聖先生]] *[[沉默的忍受]] *[[答陳序經先生]] *[[平綏路旅行小記]] *[[蘇俄外交史上的又一頁及其教訓]] *[[政制改革的大路]] *[[國聯的抬頭]] *[[從一黨到無黨的政治]] *[[敬告日本國民]] *[[再記國聯的抬頭]] *[[用統一的力量守衛國家!]] *[[華北問題]] *[[冀察時局的收拾]] *[[為學生運動進一言]] *[[再論學生運動]] *[[我們要求外交公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5年)]] *[[再論外交文件的公開]] *[[東京的兵變]] *[[《洛加諾公約》的撕毀]] *[[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關於《調整中日關係的先決條件》]] *[[《獨立評論》的四周年]] *[[國聯還可以抬頭]] *[[敬告宋哲元先生]] *[[“親者所痛,仇者所快!”]] *[[《新青年》重印題辭]] *[[張學良的叛國]]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6年)]] *[[新年的幾個期望]] *[[日本霸權的衰落與太平洋的國際新形勢]] *[[中日問題的現階段]] *[[讀經平議]] *[[倫敦的英、日談判]] *[[再談談憲政]] *[[冀察平津舉辦“國大”選舉]] *[[我們能行的憲政與憲法]] *[[獨立評論編輯後記(1937年)]] *[[中國和日本的西化]] *[[關於國民黨國際宣傳工作的意見(稿)]] *[[“五四”的第二十八周年]] *[[眼前“兩個世界”的明朗化]] *[[青年人的苦悶]] *[[爭取學術獨立的十年計畫]] *[[援助與自助]] *[[北京大學五十周年]]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述艾森豪總統的兩個故事給蔣總統祝壽]] *[[容忍與自由(1959年3月16日)]] *[[讀程天放先生的《美國論》後記]] </small> </div> == 胡適文集(十二)== 收錄胡適演說文字,斜杠後數字為《胡適文集(十二)》書中頁碼。 <div style="column-count:4;-moz-column-count:4;-webkit-column-count:4"> <small> '''卷一''' *[[白話文法]] *[[談談《詩經》]] *[[新文學運動之意義]] *[[中國文學過去與來路]] *[[陳獨秀與文學革命]] *[[中國文學史的一個看法]] *[[中國文藝復興]] *[[白話文運動]] *[[提倡白話文的起因]] *[[什麼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什麽是“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提倡拼音字(《國語日報》歡迎會上答問)]] *[[傳記文學]] *[[白話文的意義]] *[[談《紅樓夢》作者的背景]] *[[四十年來的文學革命]] '''卷二''' *[[研究國故的方法]] *[[再談談整理國故]] *[[中國近一千年是停滯不進步嗎?]] *[[中國歷史的一個看法]] *[[考證學方法之來歷]] *[[中國再生時期]] *[[治學方法]] *[[《水經注》考]] *[[蒐集史料重於修史(台灣省文獻委員會歡迎會上講詞)|搜集史料重於修史]] *[[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的一個看法]] *[[歷史科學的方法]] *[[中國傳統與將來]] '''卷三''' *[[墨家哲學]] *[[談談實驗主義]] *[[中國哲學的線索]] *[[哲學與人生]] *[[從歷史上看哲學是什麽]] *[[思想的方法]] *[[哲學的將來(提要)]] *[[儒教的使命]] *[[中國禪學的發展]] *[[顏習齋哲學及其與程朱陸王之異同]] *中國人思想中的不朽觀念(譯文有版權) *[[談談中國思想史]] *[[杜威哲學]] *[[禪宗史的一個新看法]] *中國哲學裏的科學精神與方法(譯文有版權) *[[杜威在中國]] '''卷四''' *[[提高和普及]] *[[在北大開學典禮會上的講話]] *[[學生與社會]] *[[在北大學潮平定後之師生大會上的講話]] *[[在北大成立二十五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在北大成立二十五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書院制史略]] *[[學術救國]] *[[中國書的收集法]] *[[為什麽讀書]] *[[治學方法]] *[[新文化運動與教育問題]] *[[讀書的習慣重於方法]] *[[智識的準備]] *[[在北大開學典禮上的致詞]] *[[大學教育與科學研究]] *[[考試與教育]] *[[在北大工學院四十四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 *[[選科與擇業(臺中農學院座談會上答問)]] *[[教育學生培養興趣(臺北市中學以上學校校長座談會上答問)]] *[[回憶中國公學(中國公學校友會歡迎會上講詞)]] *[[中學生的修養與擇業]] *[[美國大學教育的革新者吉爾曼的貢獻]] *[[談談大學]] *[[大學的生活]] *[[找書的快樂]] *[[中國教育史的資料]] *[[教師的模範]] *[[在北京大學六十二週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在北京大學六十二周年校慶紀念會上的演說詞]] '''卷五''' *[[少年中國之精神]] *[[在同樂會的演說]] *[[研究社會問題底方法]] *[[女子問題 (胡適)|女子問題]] *[[科學的人生觀]] *[[打破浪漫病]] *[[究竟在這二十三年裏做些什麼]] *[[在上海文教界歡迎會上的講話]] *[[人生問題]] *[[新聞獨立與言論自由(臺北市編輯人協會歡迎會上講詞)]] *[[辯冤自謗為第一天理(監察院歡迎會上講詞)]] *[[工程師的人生觀]] *[[報業的真精神(臺北市報業公會歡迎會上講詞)]] *[[大宇宙中談博愛]] *[[紀念林肯的新意義]] *[[新聞記者的修養]] *[[怕老婆的故事]] *[[一個防身藥方的三味藥]] *[[談談四健會的哲學]] '''卷六''' *[[太平洋會的規律]] *[[太平洋學會]] *[[海外雜感]] *[[太平洋國際之認識與感想]] *[[海外歸來之感想]] *[[迎頭趕上世界先進國家]] *[[在中研院第一屆院士會議上的講話]] *[[眼前世界文化的趨向]] *[[當前中國文化問題]] *[[中國文化裡的自由傳統]] *[[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典禮致詞]]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終身做科學實驗的愛迪生]] *[[科學發展所需要的社會改革]] '''卷七''' *[[武力解決與解決武力]] *[[好政府主義 (胡適)|好政府主義]] *[[對於滬漢事件的感想]] *[[五四運動紀念]] *[[中國問題的一個診察]] *[[日本在中國之侵略戰]] *[[中國抗戰的展望]] *[[我們還要作戰下去]] *[[國際大家庭]] *[[偉大的同情心]] *[[中國目前的情勢]] *[[中國與日本的現代化運動(文化衝突的比較研究)]] *[[中國為一個作戰的盟邦]] *[[中國抗戰也是要保衛一種文化方式]] *[[紀念“五四”‎(1942年5月4日)]] *[[論戰後新世界之建設]] *[[抗戰五週年紀念|抗戰五周年紀念]] *[[我們能做什麽?]] *[[自由主義]] *[[對立法院的寄望(立法院歡迎會上講詞)]] *[[談護憲]] *[[五十年來的美國]] *[[從《到奴役之路》說起]] *[[容忍與自由(1959年11月20日)]] *[[五四運動是青年愛國的運動]] <br> *編後記 ——文集主編作品,尚有版權。 </small> </div> ==[[author:傅雷|傅雷]]== *'''[[貝多芬的作品及其精神]]'''——版式完整,格式准确。 ==[[author:郁達夫|郁達夫]]== *未對照原本校對:[[南遷 (郁達夫)|南遷]]、[[茫茫夜]]、[[胃病 (郁達夫)|胃病]]、[[懷鄉病者]]、[[空虛 (郁達夫)|空虛]]、[[採石磯 (郁達夫)|採石磯]]、[[血淚 (郁達夫)|血淚]]、[[春潮 (郁達夫)|春潮]]、 *對照《歸航》錄校:[[歸航]]、[[蔦蘿行 (郁達夫)|蔦蘿行]]、[[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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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語文影及其他]]》'''({{small|[[《語文影及其他》自序|自序]]、[[說話]]、[[沉默]]、[[撩天兒]]、[[如面談]]、[[人話]]、[[論廢話]]、[[很好]]、[[是嘍嘛]]、[[不知道]]、[[話中有鬼]]、[[正義]]、[[論自己]]、[[論別人]]、[[論誠意]]、[[論做作]]、[[論青年]]、[[論東西]]、[[論轟炸]]}}) **散文集'''《[[語文零拾]]》'''({{small|[[《語文零拾》序|序]]、[[陶詩的深度]]、[[甚麼是宋詩的精華]]、[[詩文評的發展]]、[[歷史在戰鬥中]]、[[生活方法論]]、[[短長書]]、[[修辭學的比興觀]]、[[中國語的特徵在那裏]]、[[中國文學與用語]]、[[日本語的歐化]]、[[日本語的面目]]、調整你的語調——與為人、回到大的氣派、靈魂工程師【最後三篇版權仍存,不錄】}}) **散文集'''《[[論雅俗共賞]]》'''({{small|[[《論雅俗共賞》序|序]]、[[論雅俗共賞]]、[[論百讀不厭]]、[[論逼真與如畫]]、[[論書生的酸氣]]、[[論朗誦詩]]、[[美國的朗誦詩]]、[[常識的詩]]、[[詩與話]]、[[歌謠里的重疊]]、[[中國文的三種型]]、[[禪家的語言]]、[[論老實話]]、[[魯迅先生的雜感]]、[[聞一多先生怎樣走著中國文學的道路]]}}) **散文集'''《[[標准與尺度]]》'''({{small|[[《標准與尺度》自序|自序]]、[[動亂時代]]、[[中國學術界的大損失——悼聞一多先生]]、[[回來雜記]]、[[文學的標準與尺度]]、[[論嚴肅]]、[[論通俗化]]、[[論標語口號]]、[[論氣節]]、[[論吃飯]]、[[什麼是文學?]]、[[什麼是文學的“生路”?]]、[[低級趣味]]、[[語文學常談]]、[[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誦讀教學]]、[[誦讀教學與“文學的國語”]]、[[論誦讀]]、[[論國語教育]]、[[古文學的欣賞]]、[[現代人眼中的古代]]、[[什麼是中國文學史的主潮?]]、[[日常生活的詩]]}}) *未對照原本校對:[[新詩的進步]]、[[溫州的蹤跡]]、[[女人]]、[[论教本与写作]]、[[论朗读]]、[[剪裁一例]]、[[文病類例]]、[[关于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两个意见]]、[[論中國文學選本與專籍]]、[[懷魏握青君]]、[[子愷畫集跋]]、[[哀韋杰三君]]、[[我是揚州人]] ==[[author:聞一多|聞一多]]== *散文集'''《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small|[[詩的格律]]、[[詩人的橫蠻]]、[[談商籟體]]、[[畫展]]、[[字與畫]]、[[詩與批評]]、[[電影是不是藝術?]]、[[《女神》之時代精神]]、[[《女神》之地方色彩]]、[[泰果爾批評]]、[[文藝與愛國——紀念三月十八]]、[[鄧以蟄《詩與歷史》題記]]、[[戲劇的歧途]]、[[論《悔與回》]]、[[論形體——介紹唐仲明先生的畫]]、[[匡齋談藝]]、[[悼瑋德]]、[[宣傳與藝術]]、[[《西南采風錄》序]]、[[時代的鼓手]]、[[五四與中國新文藝]]、[[戰後文藝的道路]]、[[名譽談]]、[[聞多]]、[[《烙印》序]]、[[旅客式的學生]]、[[清華底出版物與言論家]]、[[恢復倫理演講]]、[[痛心的話]]、[[恢復和平!]]、[[敗]]、[[青島]]、[[復古的空氣]]、[[《現代英國詩人》序]]、[[《晨夜詩庋》跋]]、[[偉大的事實 不朽的意義]]、[[可怕的冷靜]]、[[愈戰愈強]]、[[組織民眾與保衛大西南]]、[[在魯迅逝世八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一個白日夢]]、[[說舞]]、[[五四運動的歷史法則]]、[[人民的世紀]]、[[“五四”斷想]]、[[給西南聯大的從軍回校同學講話]]、[[獸·人·鬼]]、[[八年的回憶與感想]]、[[一二·一運動始末記]]}})←據《爐邊獨語·聞一多散文精選》/聞一多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6-6 錄校 ==[[author:老舍|老舍]]== *[[二馬]]——原文質量高未校對 *[[牛天賜傳]]——原文質量高未校對 *散文集《[[老牛破車]]》({{small|[[我怎樣寫老張的哲學]]、[[我怎樣寫趙子曰]]、[[我怎樣寫二馬]]、[[我怎樣寫小坡的生日]]、[[我怎樣寫大明湖]]、[[我怎樣寫貓城記]]、[[我怎樣寫離婚]]、[[我怎樣寫短篇小說]]、[[我怎樣寫牛天賜傳]]、[[談幽默]]、[[景物的描寫]]、[[人物的描寫]]、[[事實的運用]]、[[言語與風格]]、[[AB與C]]、[[我的創作經驗]]、[[我怎樣寫《駱駝祥子》]]、[[記寫《殘霧》]]、[[我怎樣寫《劍北篇》]]、[[三年寫作自述]]、[[我怎樣寫通俗文藝]]、[[閒話我的七個話劇]]、[[我怎樣寫《火葬》]]、[[習作二十年]]、[[談《方珍珠》劇本]]、[[《龍鬚溝》寫作經過]]、[[《龍鬚溝》的人物]]、[[《老舍選集》自序]]、[[我怎麼寫的《春華秋實》劇本]]、[[《無名高地有了名》後記]]、[[有關《西望長安》的兩封信]]、[[答覆有關《茶館》的幾個問題]]、[[我為什麼寫《全家福》]]、[[十年筆墨]]、[[勤有功]]、[[荷珠配/序言|《荷珠配》序言]]、[[吐了一口氣]]、[[我的“話”]]、[[我怎樣學習語言]]}})←據《老牛破車新編—老舍創作自述》/老舍著.香港:三聯書店香港分店 1986出版 錄校 *散文:[[悼念罗常培先生]]、[[梅兰芳同志千古]]、[[大地的女儿]](未校对) ==[[作者:李叔同|李叔同]]== *[[弘一法師致夏丏尊書]]——未校對 ==[[作者:羅家倫|羅家倫]]== *[[五四運動宣言]]、[[五四運動的精神]]、[[學術獨立與新清華]]、[[我和清華大學]]、[[抗戰時期中央大學的遷校]]、[[中國大學教育之危機]]、[[新樂教]]、[[生命的意義]]、[[知識的責任]]、[[文化的修養]]、[[俠出於偉大的同情]]、[[信仰理想熱忱]]、[[歷史的先見]]、[[最近十年的回顧]]、[[記辜鴻銘(羅家倫)|記辜鴻銘]]、[[吳稚暉先生的風格]]、[[蔡元培時代的北京大學與五四運動]]、[[留德學生痛擊梁士詒]]、[[我所認識的戴季陶先生]]、[[胡適之先生出任駐美大使的經過]]、[[壇坫風淒]]、[[元氣淋漓的傅孟真]]、[[劉師培做偵探的經過]]、[[女畫家孫多慈]]、[[從朱德群教授的畫談到藝術]]、[[為地質學而追念兩位亡友]]、[[聖雄證果記]]、[[和平村紀遊]]、[[諾曼第巡禮]]、[[海邊寂寞的生辰]](2025年10月21日錄入)、[[重遊巴黎]]、[[一次訪問一個觀摩]]←據《爐邊獨語·羅家倫散文精選》/羅家倫著.濟南:泰山出版社 2024.1出版 ISBN 978-7-5519-0783-5 錄校 ==[[作者:蔣廷黻|蔣廷黻]]== *論文集《中國近代史論集》({{small|[[中國近代史大綱]]、[[評清史稿邦交志]]、[[近代中國外交史資料輯要上卷]]、[[琦善與鴉片戰爭]]、[[東北外交史中的日俄密約]]、[[外交史及外交史料]]、[[最近三百年東北外患史]]、[[東北問題的新史料]]、[[姚薇元《鴉片戰爭史事考》序]]、[[從日俄對敵到日俄合作]]、[[民國初年之中日關係]]、[[《清季外交史料》序(蔣廷黻)|《清季外交史料》序]]、[[中國與近代世界的大變局]]、[[近代中國外交史資料輯要中卷]]、}})←據《中國近代史論集:蔣廷黻外交史著作選(復刻典藏本)》/蔣廷黻著.臺北市:新銳文創 2017.10出版 ISBN 978-986-95251-4-5 錄校 ==工具== 常見繁體字辨異: *丑/醜:辛丑、丑角/醜陋、醜惡 *云/雲:人云亦云、書云:/雲山不知處、烏雲 *余/餘:與余同歲、余滄海/剩餘、僅餘百人 ==[[作者:周作人|周作人]]== *散文集《[[看雲集]]》({{small|[[《看雲集》自序|自序]]、[[娼女礼赞]]、[[哑吧礼赞]]、[[麻醉礼赞]]、[[《草木虫魚》小引|小引]]、[[金鱼]]、[[虱子]]、[[两株树]]、[[苋菜梗]]、[[水里的东西]]、[[案山子]]、[[关于蝙蝠]]、[[伟大的捕风]]、[[中年 (周作人)|中年]]、[[体罚]]、[[吃菜]]、[[志摩纪念]]、[[论居丧]]、[[论八股文]]、[[文学论译本序]]、[[《修辞学》序]]、[[《英吉利谣俗》序]]、[[《蒙古故事集》序]]、[[《朝鲜童话集》序]]、[[重刊《霓裳续谱》序]]、[[《冰雪小品选》序]]、[[《枣》和《桥》的序]]、[[《战中人》译本序]]、[[读《游仙窟》]]、[[西班牙的古城]]、[[希腊的古歌]]、[[古希腊《拟曲》]]、[[蔷薇颊的故事]]、[[《杨柳风》]]、[[拥护《达生编》等]]、[[介绍政治工作]]、[[论剽窃]]、[[文字的魔力]]、[[論駡人|论骂人]]、[[村里的戏班子]]、[[关于征兵]]}})←據《看雲集》/周作人著.長沙:岳麓書社 2019.1出版 ISBN 978-7-5538-0898-7 錄校 *非自選集《怀人散文》:({{small|[[關於魯迅]]、[[關於魯迅之二]]、[[魯迅的笑]]、[[魯迅的別號]]、[[魯迅的編輯工作]]、[[關於魯迅三數事]]、[[孫伏園與副刊]]、[[錢玄同]]、[[王敬軒]]、[[餅齋的名號]]、[[餅齋的名號(二)]]、[[志摩紀念]]、[[懷廢名]]、[[紀念戴望舒君]]、[[郁達夫的書簡]]、[[許地山的舊話]]、[[劉半農]]、[[半農紀念]]、[[劉半農與禮拜六派]]、[[卯字號的名人(三)]]、[[關於林琴南]]、[[林琴南與章太炎]]、[[記太炎先生學梵文事]]、[[章太炎的法律]]、[[章太炎與國民黨]]、[[記蔡孑民先生的事]]、[[蔡孑民]]、[[許壽裳之死]]、[[關於沈尹默]]、[[傅斯年]]、[[秋瑾]]、[[徐錫麟事件]]、[[徐伯蓀在東湖]]、[[蔣抑卮]]、[[王金發]]、[[孫德卿]]、[[范愛農 (周作人)|范愛農]]、[[陶煥卿]]、[[陳子英]]、[[卯字號的名人]]、[[三沈二馬]]、[[二馬之餘]]、[[北大感舊錄]]、[[祖父之喪]]、[[祖母的一生]]、[[父親的病 (周作人)|父親的病]]、[[先母事略]]、[[宗族裡的畸人]]、[[老壽先生]]、[[老師]]、[[唁辭]]、[[我的酒友]]、[[森鷗外博士]]、[[愛羅先珂君]]、[[有島武郎]]、[[武者先生和我]]、[[與謝野先生紀念]]、[[太戈爾的生日]]、[[宮本百合子]]}})←據《二十世纪中国作家怀人散文·周作人集》/陈漱渝主编;周作人著.北京:知识出版社 1997.5出版 ISBN 7-5015-1468-2 錄校 *其他怀人散文(''前書已收集者不錄''):({{small|[[曾祖母]]、[[介孚公]]、[[介孚公二]]、[[祖母的一生]]、[[祖母]]、[[伯宜公]]、[[魯老太太]]、[[大姑母]]、[[姑母的事情]]、[[談魯迅]]、[[一幅畫]]、[[四弟]]、[[若子的病]]、[[若子的死]]、[[再記若子的死]]、[[壽先生]]、[[壽先生二]]、[[章太炎的北遊]]、[[李守常君之死]]、[[隅卿紀念]]、[[玄同紀念]]、[[錢玄同的復古與反復古]]、[[孟心史]]、[[黃晦聞]]、[[馮漢叔]]、[[孫中山先生]]、[[王國維之死]]、[[周玉山的印象]]、[[丁初我]]、[[紀念蔣抑卮君]]、[[關於范愛農]]、[[范愛農 (周作人1950)|范愛農]]、[[蔣觀雲]]、[[懷陶君煥卿]]、[[煥強盜與蔣二禿子]]、[[丁耀卿]]、[[胡韻仙]]、[[紀念壽石工]]、[[司徒喬]]、[[盧冀野與趙南星]]、[[關於三月十八日的死者]]、[[青年朋友之死]]、[[關於失戀]]、[[初戀 (周作人)]]、[[娛園]]、[[送愛羅先珂君]]、[[懷愛羅先珂君]]、[[再送愛羅先珂君]]、[[愛羅先珂]]、[[大杉榮之死]]、[[市河先生]]}})←據《周作人懷人散文》/张伯存,王寒编;周作人著.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10出版 ISBN 978-7-5598-1179-0 錄校 [[User:Hamham/草稿室|草稿室1]] [[User:Hamham/草稿室2|草稿室2]]</br> hej3zh4umtozb2m5wzqw9zquz8em48w 欽定舊遺詔聖書 0 1000002 7902482 7900105 2026-06-18T15:10:42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7902482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太平天囯癸好三年新刻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聖經 | type = | previous= | next=[[欽定前遺詔聖書]] | from = | notes = {{Textquality|25%}}此書是《聖經舊約》在太平天國的版本。1853年(癸好三年)出版,共六卷,<ref>[http://www.christianweekly.net/2001/ta3964.htm 天王洪秀全讀過聖經]</ref>為天王洪秀全的欽定本。部份章節的天頭位置有評論性文字,並非聖經原文,係天王洪秀全寫的批註。 }} [[File:Harvard_drs_431436733_舊遺詔聖書.pdf|thumb|Harvard drs 431436733 舊遺詔聖書]] *[[欽定舊遺詔聖書/旨准頒行詔書總目|旨准頒行詔書總目]]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一|創世傳卷一]]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三|利未書卷三]]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註釋== <small> <references /> </small> ==外部連結==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 1853年欽定舊遺詔聖書卷之一,太平天國] {{PD-old}} 7hnii0uhg93jocqv96i5burzsafuuau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三 0 1000045 7902466 7902449 2026-06-18T14:21:00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1|第十一章}} */ 7902466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ir60g2w1l750749nd0m1o91t5wsxv1w 7902467 7902466 2026-06-18T14:22:21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2|第十二章}} */ 7902467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jgmwipwe69dswlb77dx0kbd6vhfzh1c 7902471 7902467 2026-06-18T14:40:12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3|第十三章}} */ 7902471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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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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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tcv2vu0vw669uwt13i81574qsrn62w8 7902475 7902474 2026-06-18T14:53:0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5|第十五章}} */ 7902475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k5lf9j7zh45efd8c5t8u0cjqa3y2ycg 7902476 7902475 2026-06-18T14:57:5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6|第十六章}} */ 7902476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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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pl5y6fedjbg5axx8hmhzeduf0ctqcjx 7902477 7902476 2026-06-18T15:00:30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7|第十七章}} */ 7902477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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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iur1jhmadbeu1h1w8df5bp8ihtctf3z 7902479 7902477 2026-06-18T15:05:00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8|第十八章}} */ 7902479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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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tux16d29i7qf3v6fhrnhq6ys4911bal 7902481 7902479 2026-06-18T15:10:20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9|第十九章}} */ 7902481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mmupzae7i82euz0c6q1xrz3h5v7bl6m 7902483 7902481 2026-06-18T15:14:3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0|第二十章}} */ 7902483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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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5ecncyhodi9fkdh5nu82s72qkj4vpfb 7902484 7902483 2026-06-18T15:21:0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1|第二十一章}} */ 7902484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爾可諭祭司、即亞倫諸子、謂之云.勿以民中之屍自污也. {{verse|21|2}}獨為親近骨肉、即父母子女兄弟。 {{verse|21|3}}亦因親姊妹未嫁丈夫之貞女、自染污可也。 {{verse|21|4}}然祭司係民中之長者、則不宜自污成俗焉。 {{verse|21|5}}祭司不可剃頭禿、亦勿剃鬢邊、並勿自劃身也。 {{verse|21|6}}而當成聖在上帝之前、並不褻瀆上帝之名、蓋奉皇上帝化炎之祀、並獻本上帝之餅、故當為聖也。 {{verse|21|7}}祭司為聖、歸上帝、故勿得娶娼妓淫婦又勿與丈夫所逐之妻結親。 {{verse|21|8}}朕乃皇上帝成汝聖者、亦係聖焉.故奉皇上帝之餅之祭司、當為聖、而必成聖之也。 {{verse|21|9}}倘祭司之女淫邪、自污、則辱本父、故當以炎焚之也。 {{verse|21|10}}諸兄弟中為祭司元魁、而傅油盛其首上曾赴聖職、以穿公服者.則勿露首裂衣矣。 {{verse|21|11}}並勿赴屍、並為父母勿自污也。 {{verse|21|12}}勿出聖所、勿瀆上帝之聖處蓋上帝傅油之冕旒在其首上、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21|13}}其宜娶貞女為妻。 {{verse|21|14}}但寡婦、抑被逐之妻、抑淫婦娼妓者兼勿娶也.只可娶本民之貞女為妻也。 {{verse|21|15}}亦勿辱其苗裔在民中、蓋朕皇上帝祝聖之矣。 {{verse|21|16}}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1|17}}且諭亞倫云、凡爾世代之苗裔、有殘疾者則勿近前、以奉上帝之餅也。 {{verse|21|18}}蓋凡有病殘之人、或盲、或跛、或扁鼻、或有餘肢。 {{verse|21|19}}或斷脚、折手、 {{verse|21|20}}或駝背、或矮短、或瞕翳、或生癬.或有瘡或壞腎、俱不得近就也。 {{verse|21|21}}凡祭司亞倫之族、有殘疾者、以炎之祀所奉皇上帝者、不得近就也.彼有殘疾.故不得近來獻本皇上帝之餅也。 {{verse|21|22}}乃可食上帝之餅.其即聖、兼其至聖者。 {{verse|21|23}}但既有殘疾則不可進幬內、並不可就壇、恐染污朕聖處、蓋朕係皇上帝而成聖之也。 {{verse|21|24}}且摩西以此諭傳亞倫及其諸子、並以色列諸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fpb3ty0v77ukdjzxw1amv7nldj165z5 7902485 7902484 2026-06-18T15:26:02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2|第二十二章}} */ 7902485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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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爾可諭祭司、即亞倫諸子、謂之云.勿以民中之屍自污也. {{verse|21|2}}獨為親近骨肉、即父母子女兄弟。 {{verse|21|3}}亦因親姊妹未嫁丈夫之貞女、自染污可也。 {{verse|21|4}}然祭司係民中之長者、則不宜自污成俗焉。 {{verse|21|5}}祭司不可剃頭禿、亦勿剃鬢邊、並勿自劃身也。 {{verse|21|6}}而當成聖在上帝之前、並不褻瀆上帝之名、蓋奉皇上帝化炎之祀、並獻本上帝之餅、故當為聖也。 {{verse|21|7}}祭司為聖、歸上帝、故勿得娶娼妓淫婦又勿與丈夫所逐之妻結親。 {{verse|21|8}}朕乃皇上帝成汝聖者、亦係聖焉.故奉皇上帝之餅之祭司、當為聖、而必成聖之也。 {{verse|21|9}}倘祭司之女淫邪、自污、則辱本父、故當以炎焚之也。 {{verse|21|10}}諸兄弟中為祭司元魁、而傅油盛其首上曾赴聖職、以穿公服者.則勿露首裂衣矣。 {{verse|21|11}}並勿赴屍、並為父母勿自污也。 {{verse|21|12}}勿出聖所、勿瀆上帝之聖處蓋上帝傅油之冕旒在其首上、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21|13}}其宜娶貞女為妻。 {{verse|21|14}}但寡婦、抑被逐之妻、抑淫婦娼妓者兼勿娶也.只可娶本民之貞女為妻也。 {{verse|21|15}}亦勿辱其苗裔在民中、蓋朕皇上帝祝聖之矣。 {{verse|21|16}}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1|17}}且諭亞倫云、凡爾世代之苗裔、有殘疾者則勿近前、以奉上帝之餅也。 {{verse|21|18}}蓋凡有病殘之人、或盲、或跛、或扁鼻、或有餘肢。 {{verse|21|19}}或斷脚、折手、 {{verse|21|20}}或駝背、或矮短、或瞕翳、或生癬.或有瘡或壞腎、俱不得近就也。 {{verse|21|21}}凡祭司亞倫之族、有殘疾者、以炎之祀所奉皇上帝者、不得近就也.彼有殘疾.故不得近來獻本皇上帝之餅也。 {{verse|21|22}}乃可食上帝之餅.其即聖、兼其至聖者。 {{verse|21|23}}但既有殘疾則不可進幬內、並不可就壇、恐染污朕聖處、蓋朕係皇上帝而成聖之也。 {{verse|21|24}}且摩西以此諭傳亞倫及其諸子、並以色列諸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2|2}}朕乃皇上帝、爾可命亞倫及其諸子.當自分別與以色列族之聖物、免以捨朕之物.毋褻瀆本聖名焉. {{verse|22|3}}朕乃皇上帝、可命曰.凡爾歷代之子孫之中、自染污身、就以色列族所獻皇上帝之聖物者.則必絕之於朕前矣。 {{verse|22|4}}凡屬亞倫之族、有麻病者、流白濁者、並勿食聖物待自淨也.凡摸屍骸之污穢、抑流精之人。 {{verse|22|5}}抑摸浼人之匍蟲.或摸污人致自染. {{verse|22|6}}凡摸上等者至夕必污.並未水內浴身之前、不可食聖物矣。 {{verse|22|7}}日落之時、其係清物、因聖物乃其口糧. {{verse|22|8}}嗣後食聖物可也。朕乃皇上帝、凡自斃抑被野獸所抓死者、自不可食之.以免染污、 {{verse|22|9}}蓋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當守朕禮儀、免瀆之負罪而死矣 {{verse|22|10}}旅客毋食聖物、祭司之客.兼傭人咸勿得食聖物。 {{verse|22|11}}惟若祭司以銀買人.則可食之.家裏所生者、亦可食其糧也。 {{verse|22|12}}倘祭司之女嫁與異人.並不可食所祭之聖物。 {{verse|22|13}}惟若祭司之女守寡、或被休、並無子而歸父家.仍幼時者.則可食父親之糧.但異人不可食之也。 {{verse|22|14}}苟人悞食聖物者、則必加五分之一.連聖物賠還祭司也。 {{verse|22|15}}且以色列族所奉皇上帝之聖物、不可瀆也。 {{verse|22|16}}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食聖物之時、不可容之負本罪愆也。 {{verse|22|1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18}}爾可命亞倫並其諸子、及以色列族庶人云.凡以色列之家、或住在以色列之異人.因悉所發願.又因悉所甘心獻物所要之設祭.奉皇上帝為焚祭. {{verse|22|19}}則宜甘心奉牷牡.或牛、或綿羊.或草羊. {{verse|22|20}}但凡殘疾者、不可獻之、又汝不得取之。 {{verse|22|21}}凡依所願獻牛羊犧為謝祭、或甘心設祭祀皇上帝者、宜奉牷牡並無疵者。 {{verse|22|22}}凡瞽者蹶者、傷者、有痘瘤者、生癬疥者俱不可獻皇上帝、又不可以炎化壇上奉皇上帝矣。 {{verse|22|23}}卻牛羊肢有缺有餘者、可獻為甘心之祭、惟發願則不得納也. {{verse|22|24}}凡閹碎割斷勢之牲、毋可奉皇上帝並在汝地、不得祭之。 {{verse|22|25}}既壞又有疵、不得取之.並以此諸物不得向異人之手而牧之且奉汝上帝之餅矣。 {{verse|22|2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27}}凡牛.綿羊草羊產時、則當偕母七日.然自八日以後、可取之化炎祀皇上帝也。 {{verse|22|28}}不論牛羊母、不可同日殺、母兼殺子也. {{verse|22|29}}倘爾欲獻讚頌之祭奉皇上帝.則必甘心獻之焉。 {{verse|22|30}}朕乃皇上帝.汝即日必食之.勿留之至明日矣。 {{verse|22|31}}朕乃皇上帝、汝當遵照朕律例而行。 {{verse|22|32}}朕乃皇上帝成聖汝者故勿褻瀆本聖名.卻在以色列族中朕必為聖焉。 {{verse|22|33}}朕乃皇上帝也、昔率爾等出麥西為爾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d5166lrqf9de2urbxpybr6u64eippel 7902486 7902485 2026-06-18T15:32:0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3|第二十三章}} */ 7902486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爾可諭祭司、即亞倫諸子、謂之云.勿以民中之屍自污也. {{verse|21|2}}獨為親近骨肉、即父母子女兄弟。 {{verse|21|3}}亦因親姊妹未嫁丈夫之貞女、自染污可也。 {{verse|21|4}}然祭司係民中之長者、則不宜自污成俗焉。 {{verse|21|5}}祭司不可剃頭禿、亦勿剃鬢邊、並勿自劃身也。 {{verse|21|6}}而當成聖在上帝之前、並不褻瀆上帝之名、蓋奉皇上帝化炎之祀、並獻本上帝之餅、故當為聖也。 {{verse|21|7}}祭司為聖、歸上帝、故勿得娶娼妓淫婦又勿與丈夫所逐之妻結親。 {{verse|21|8}}朕乃皇上帝成汝聖者、亦係聖焉.故奉皇上帝之餅之祭司、當為聖、而必成聖之也。 {{verse|21|9}}倘祭司之女淫邪、自污、則辱本父、故當以炎焚之也。 {{verse|21|10}}諸兄弟中為祭司元魁、而傅油盛其首上曾赴聖職、以穿公服者.則勿露首裂衣矣。 {{verse|21|11}}並勿赴屍、並為父母勿自污也。 {{verse|21|12}}勿出聖所、勿瀆上帝之聖處蓋上帝傅油之冕旒在其首上、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21|13}}其宜娶貞女為妻。 {{verse|21|14}}但寡婦、抑被逐之妻、抑淫婦娼妓者兼勿娶也.只可娶本民之貞女為妻也。 {{verse|21|15}}亦勿辱其苗裔在民中、蓋朕皇上帝祝聖之矣。 {{verse|21|16}}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1|17}}且諭亞倫云、凡爾世代之苗裔、有殘疾者則勿近前、以奉上帝之餅也。 {{verse|21|18}}蓋凡有病殘之人、或盲、或跛、或扁鼻、或有餘肢。 {{verse|21|19}}或斷脚、折手、 {{verse|21|20}}或駝背、或矮短、或瞕翳、或生癬.或有瘡或壞腎、俱不得近就也。 {{verse|21|21}}凡祭司亞倫之族、有殘疾者、以炎之祀所奉皇上帝者、不得近就也.彼有殘疾.故不得近來獻本皇上帝之餅也。 {{verse|21|22}}乃可食上帝之餅.其即聖、兼其至聖者。 {{verse|21|23}}但既有殘疾則不可進幬內、並不可就壇、恐染污朕聖處、蓋朕係皇上帝而成聖之也。 {{verse|21|24}}且摩西以此諭傳亞倫及其諸子、並以色列諸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2|2}}朕乃皇上帝、爾可命亞倫及其諸子.當自分別與以色列族之聖物、免以捨朕之物.毋褻瀆本聖名焉. {{verse|22|3}}朕乃皇上帝、可命曰.凡爾歷代之子孫之中、自染污身、就以色列族所獻皇上帝之聖物者.則必絕之於朕前矣。 {{verse|22|4}}凡屬亞倫之族、有麻病者、流白濁者、並勿食聖物待自淨也.凡摸屍骸之污穢、抑流精之人。 {{verse|22|5}}抑摸浼人之匍蟲.或摸污人致自染. {{verse|22|6}}凡摸上等者至夕必污.並未水內浴身之前、不可食聖物矣。 {{verse|22|7}}日落之時、其係清物、因聖物乃其口糧. {{verse|22|8}}嗣後食聖物可也。朕乃皇上帝、凡自斃抑被野獸所抓死者、自不可食之.以免染污、 {{verse|22|9}}蓋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當守朕禮儀、免瀆之負罪而死矣 {{verse|22|10}}旅客毋食聖物、祭司之客.兼傭人咸勿得食聖物。 {{verse|22|11}}惟若祭司以銀買人.則可食之.家裏所生者、亦可食其糧也。 {{verse|22|12}}倘祭司之女嫁與異人.並不可食所祭之聖物。 {{verse|22|13}}惟若祭司之女守寡、或被休、並無子而歸父家.仍幼時者.則可食父親之糧.但異人不可食之也。 {{verse|22|14}}苟人悞食聖物者、則必加五分之一.連聖物賠還祭司也。 {{verse|22|15}}且以色列族所奉皇上帝之聖物、不可瀆也。 {{verse|22|16}}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食聖物之時、不可容之負本罪愆也。 {{verse|22|1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18}}爾可命亞倫並其諸子、及以色列族庶人云.凡以色列之家、或住在以色列之異人.因悉所發願.又因悉所甘心獻物所要之設祭.奉皇上帝為焚祭. {{verse|22|19}}則宜甘心奉牷牡.或牛、或綿羊.或草羊. {{verse|22|20}}但凡殘疾者、不可獻之、又汝不得取之。 {{verse|22|21}}凡依所願獻牛羊犧為謝祭、或甘心設祭祀皇上帝者、宜奉牷牡並無疵者。 {{verse|22|22}}凡瞽者蹶者、傷者、有痘瘤者、生癬疥者俱不可獻皇上帝、又不可以炎化壇上奉皇上帝矣。 {{verse|22|23}}卻牛羊肢有缺有餘者、可獻為甘心之祭、惟發願則不得納也. {{verse|22|24}}凡閹碎割斷勢之牲、毋可奉皇上帝並在汝地、不得祭之。 {{verse|22|25}}既壞又有疵、不得取之.並以此諸物不得向異人之手而牧之且奉汝上帝之餅矣。 {{verse|22|2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27}}凡牛.綿羊草羊產時、則當偕母七日.然自八日以後、可取之化炎祀皇上帝也。 {{verse|22|28}}不論牛羊母、不可同日殺、母兼殺子也. {{verse|22|29}}倘爾欲獻讚頌之祭奉皇上帝.則必甘心獻之焉。 {{verse|22|30}}朕乃皇上帝.汝即日必食之.勿留之至明日矣。 {{verse|22|31}}朕乃皇上帝、汝當遵照朕律例而行。 {{verse|22|32}}朕乃皇上帝成聖汝者故勿褻瀆本聖名.卻在以色列族中朕必為聖焉。 {{verse|22|33}}朕乃皇上帝也、昔率爾等出麥西為爾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爾當轉諭以色列云、所有皇上帝之節期、爾所當招聖覲之時、朕瞻禮如左。 {{verse|23|3}}六日之間、可作百工、惟於第七日為安息之瞻日聖覲之時、為皇上帝之安息日、在爾諸房、於是日勿作百工也。 {{verse|23|4}}另有聖覲之際、皇上帝之禮節隨期、當宣之也。 {{verse|23|5}}正月十四日晚時候、為皇上帝逾越之節期也。 {{verse|23|6}}是月望日、為皇上帝無酵餅之節期、七日之間爾必食無酵餅也。 {{verse|23|7}}初日宜招聖會、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8}}乃七日問、必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惟第七日、可招聖覲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9}}於是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10}}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既到朕所將錫爾之地、而穫時、則當以稼穡之初實帶禾一束、奉與祭司。 {{verse|23|11}}且將其稻束搖之在皇上帝之前、致蒙其納享、正安息後日、其祭司應搖之也。 {{verse|23|12}}當搖束禾之日、必獻初年牷牡羔、為皇上帝之焚祭。 {{verse|23|13}}其饌乃二升幼麵粉交油、化炎為薰香祀皇上帝、其奠祭者、當有甕汁四分之一也。 {{verse|23|14}}爾等未祭汝皇上帝之日以前、不可喫餅、抑炙穀抑播種、此乃統歷代在各宅之永例。 {{verse|23|15}}自安息日後一日、爾奉束稻、為搖祭之時、宜算七禮拜完。 {{verse|23|16}}至第七禮拜之後日、共計五旬、就以新饌祭皇上帝也。 {{verse|23|17}}爾當自居處攜出二升幼麵、以酵炕之為搖餅屬皇上帝之初實也。 {{verse|23|18}}偕此餅將初年牷之羔七隻、兼一犢二羝、以為焚祭奉皇上帝、兼其饌膳奠湯、以炎化之、薰香奉皇上帝也。 {{verse|23|19}}遂將羝子為罪祭、暨初年之羔兩口為謝祀也。 {{verse|23|20}}惟祭司將此物與初實之餅、及兩隻羔搖之、為搖祭在皇上帝之前、皇上帝之聖物歸祭司矣。 {{verse|23|21}}當是日、爾宜招聖會、並罷百工、此乃遍宅統歷代永例也。 {{verse|23|22}}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既刈田產之時、毋將盡刈田隅之稻、並勿收斂散穗、乃遺之與貧民異人矣。 {{verse|23|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4}}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是月之初一日、可守安息日、即招聖會、及鳴號筒為誌矣。 {{verse|23|25}}是日必罷百工、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26}}○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3|27}}七月初十日.為贖罪之日、宜招聖覲、並自加苦、又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矣。 {{verse|23|28}}是日為贖罪之日、代爾贖罪、在爾上主皇上帝之前、故必罷百工也。 {{verse|23|29}}但凡是日不自加苦者、則必絕之於民中也。 {{verse|23|30}}又當日凡作工者、吾將殄滅之民中。 {{verse|23|31}}切不可作工、斯乃遍宅統歷代之永例焉。 {{verse|23|32}}是日將為安息之瞻禮、於是月初九日晚時、當自加苦.即自今夕至明夕、必守安息日矣。 {{verse|23|3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34}}爾宜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望日、為搭棚之節期、緣皇上帝守之連七日矣。 {{verse|23|35}}首日宜招聖覲、必罷百工。 {{verse|23|36}}七日之間、可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及第八日宜招聖覲、以災化之祭、奉皇上帝、正乃肅覲、斷勿作俗工也。 {{verse|23|37}}斯乃皇上帝之節期當時宜招聖覲、以炎化之物祭皇上帝、即焚祭、饌膳、祀禮、奠汁每日有之。 {{verse|23|38}}另必守皇上帝之安息日、亦獻爾禮物、另凡所發還凡甘心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39}}七月望日、斂土產之後、七日之間、宜守皇上帝之節期、於初日為安息、及第八日亦有安息日。 {{verse|23|40}}當首日時、爾必將茂樹之枝、棗樹之枝、蓁樹之枝、與溪柳之枝、遂七日間、在爾上主皇上帝前面必歡喜焉。 {{verse|23|41}}每年七月、當守是日、為皇上帝之節期、此係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3|42}}爾連七日間、必居在支棚內、凡生為以色列人者、宜居支棚內。 {{verse|23|43}}如此爾苗裔可知、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朕率以色列族出麥西地之時、使之居支棚內。 {{verse|23|44}}夫摩西以皇上帝之節期傳報以色列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aqmkjhl31f030s7p2kz8tlvd6gc220j 7902487 7902486 2026-06-18T15:35:35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4|第二十四章}} */ 7902487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爾可諭祭司、即亞倫諸子、謂之云.勿以民中之屍自污也. {{verse|21|2}}獨為親近骨肉、即父母子女兄弟。 {{verse|21|3}}亦因親姊妹未嫁丈夫之貞女、自染污可也。 {{verse|21|4}}然祭司係民中之長者、則不宜自污成俗焉。 {{verse|21|5}}祭司不可剃頭禿、亦勿剃鬢邊、並勿自劃身也。 {{verse|21|6}}而當成聖在上帝之前、並不褻瀆上帝之名、蓋奉皇上帝化炎之祀、並獻本上帝之餅、故當為聖也。 {{verse|21|7}}祭司為聖、歸上帝、故勿得娶娼妓淫婦又勿與丈夫所逐之妻結親。 {{verse|21|8}}朕乃皇上帝成汝聖者、亦係聖焉.故奉皇上帝之餅之祭司、當為聖、而必成聖之也。 {{verse|21|9}}倘祭司之女淫邪、自污、則辱本父、故當以炎焚之也。 {{verse|21|10}}諸兄弟中為祭司元魁、而傅油盛其首上曾赴聖職、以穿公服者.則勿露首裂衣矣。 {{verse|21|11}}並勿赴屍、並為父母勿自污也。 {{verse|21|12}}勿出聖所、勿瀆上帝之聖處蓋上帝傅油之冕旒在其首上、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21|13}}其宜娶貞女為妻。 {{verse|21|14}}但寡婦、抑被逐之妻、抑淫婦娼妓者兼勿娶也.只可娶本民之貞女為妻也。 {{verse|21|15}}亦勿辱其苗裔在民中、蓋朕皇上帝祝聖之矣。 {{verse|21|16}}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1|17}}且諭亞倫云、凡爾世代之苗裔、有殘疾者則勿近前、以奉上帝之餅也。 {{verse|21|18}}蓋凡有病殘之人、或盲、或跛、或扁鼻、或有餘肢。 {{verse|21|19}}或斷脚、折手、 {{verse|21|20}}或駝背、或矮短、或瞕翳、或生癬.或有瘡或壞腎、俱不得近就也。 {{verse|21|21}}凡祭司亞倫之族、有殘疾者、以炎之祀所奉皇上帝者、不得近就也.彼有殘疾.故不得近來獻本皇上帝之餅也。 {{verse|21|22}}乃可食上帝之餅.其即聖、兼其至聖者。 {{verse|21|23}}但既有殘疾則不可進幬內、並不可就壇、恐染污朕聖處、蓋朕係皇上帝而成聖之也。 {{verse|21|24}}且摩西以此諭傳亞倫及其諸子、並以色列諸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2|2}}朕乃皇上帝、爾可命亞倫及其諸子.當自分別與以色列族之聖物、免以捨朕之物.毋褻瀆本聖名焉. {{verse|22|3}}朕乃皇上帝、可命曰.凡爾歷代之子孫之中、自染污身、就以色列族所獻皇上帝之聖物者.則必絕之於朕前矣。 {{verse|22|4}}凡屬亞倫之族、有麻病者、流白濁者、並勿食聖物待自淨也.凡摸屍骸之污穢、抑流精之人。 {{verse|22|5}}抑摸浼人之匍蟲.或摸污人致自染. {{verse|22|6}}凡摸上等者至夕必污.並未水內浴身之前、不可食聖物矣。 {{verse|22|7}}日落之時、其係清物、因聖物乃其口糧. {{verse|22|8}}嗣後食聖物可也。朕乃皇上帝、凡自斃抑被野獸所抓死者、自不可食之.以免染污、 {{verse|22|9}}蓋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當守朕禮儀、免瀆之負罪而死矣 {{verse|22|10}}旅客毋食聖物、祭司之客.兼傭人咸勿得食聖物。 {{verse|22|11}}惟若祭司以銀買人.則可食之.家裏所生者、亦可食其糧也。 {{verse|22|12}}倘祭司之女嫁與異人.並不可食所祭之聖物。 {{verse|22|13}}惟若祭司之女守寡、或被休、並無子而歸父家.仍幼時者.則可食父親之糧.但異人不可食之也。 {{verse|22|14}}苟人悞食聖物者、則必加五分之一.連聖物賠還祭司也。 {{verse|22|15}}且以色列族所奉皇上帝之聖物、不可瀆也。 {{verse|22|16}}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食聖物之時、不可容之負本罪愆也。 {{verse|22|1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18}}爾可命亞倫並其諸子、及以色列族庶人云.凡以色列之家、或住在以色列之異人.因悉所發願.又因悉所甘心獻物所要之設祭.奉皇上帝為焚祭. {{verse|22|19}}則宜甘心奉牷牡.或牛、或綿羊.或草羊. {{verse|22|20}}但凡殘疾者、不可獻之、又汝不得取之。 {{verse|22|21}}凡依所願獻牛羊犧為謝祭、或甘心設祭祀皇上帝者、宜奉牷牡並無疵者。 {{verse|22|22}}凡瞽者蹶者、傷者、有痘瘤者、生癬疥者俱不可獻皇上帝、又不可以炎化壇上奉皇上帝矣。 {{verse|22|23}}卻牛羊肢有缺有餘者、可獻為甘心之祭、惟發願則不得納也. {{verse|22|24}}凡閹碎割斷勢之牲、毋可奉皇上帝並在汝地、不得祭之。 {{verse|22|25}}既壞又有疵、不得取之.並以此諸物不得向異人之手而牧之且奉汝上帝之餅矣。 {{verse|22|2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27}}凡牛.綿羊草羊產時、則當偕母七日.然自八日以後、可取之化炎祀皇上帝也。 {{verse|22|28}}不論牛羊母、不可同日殺、母兼殺子也. {{verse|22|29}}倘爾欲獻讚頌之祭奉皇上帝.則必甘心獻之焉。 {{verse|22|30}}朕乃皇上帝.汝即日必食之.勿留之至明日矣。 {{verse|22|31}}朕乃皇上帝、汝當遵照朕律例而行。 {{verse|22|32}}朕乃皇上帝成聖汝者故勿褻瀆本聖名.卻在以色列族中朕必為聖焉。 {{verse|22|33}}朕乃皇上帝也、昔率爾等出麥西為爾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爾當轉諭以色列云、所有皇上帝之節期、爾所當招聖覲之時、朕瞻禮如左。 {{verse|23|3}}六日之間、可作百工、惟於第七日為安息之瞻日聖覲之時、為皇上帝之安息日、在爾諸房、於是日勿作百工也。 {{verse|23|4}}另有聖覲之際、皇上帝之禮節隨期、當宣之也。 {{verse|23|5}}正月十四日晚時候、為皇上帝逾越之節期也。 {{verse|23|6}}是月望日、為皇上帝無酵餅之節期、七日之間爾必食無酵餅也。 {{verse|23|7}}初日宜招聖會、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8}}乃七日問、必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惟第七日、可招聖覲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9}}於是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10}}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既到朕所將錫爾之地、而穫時、則當以稼穡之初實帶禾一束、奉與祭司。 {{verse|23|11}}且將其稻束搖之在皇上帝之前、致蒙其納享、正安息後日、其祭司應搖之也。 {{verse|23|12}}當搖束禾之日、必獻初年牷牡羔、為皇上帝之焚祭。 {{verse|23|13}}其饌乃二升幼麵粉交油、化炎為薰香祀皇上帝、其奠祭者、當有甕汁四分之一也。 {{verse|23|14}}爾等未祭汝皇上帝之日以前、不可喫餅、抑炙穀抑播種、此乃統歷代在各宅之永例。 {{verse|23|15}}自安息日後一日、爾奉束稻、為搖祭之時、宜算七禮拜完。 {{verse|23|16}}至第七禮拜之後日、共計五旬、就以新饌祭皇上帝也。 {{verse|23|17}}爾當自居處攜出二升幼麵、以酵炕之為搖餅屬皇上帝之初實也。 {{verse|23|18}}偕此餅將初年牷之羔七隻、兼一犢二羝、以為焚祭奉皇上帝、兼其饌膳奠湯、以炎化之、薰香奉皇上帝也。 {{verse|23|19}}遂將羝子為罪祭、暨初年之羔兩口為謝祀也。 {{verse|23|20}}惟祭司將此物與初實之餅、及兩隻羔搖之、為搖祭在皇上帝之前、皇上帝之聖物歸祭司矣。 {{verse|23|21}}當是日、爾宜招聖會、並罷百工、此乃遍宅統歷代永例也。 {{verse|23|22}}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既刈田產之時、毋將盡刈田隅之稻、並勿收斂散穗、乃遺之與貧民異人矣。 {{verse|23|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4}}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是月之初一日、可守安息日、即招聖會、及鳴號筒為誌矣。 {{verse|23|25}}是日必罷百工、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26}}○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3|27}}七月初十日.為贖罪之日、宜招聖覲、並自加苦、又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矣。 {{verse|23|28}}是日為贖罪之日、代爾贖罪、在爾上主皇上帝之前、故必罷百工也。 {{verse|23|29}}但凡是日不自加苦者、則必絕之於民中也。 {{verse|23|30}}又當日凡作工者、吾將殄滅之民中。 {{verse|23|31}}切不可作工、斯乃遍宅統歷代之永例焉。 {{verse|23|32}}是日將為安息之瞻禮、於是月初九日晚時、當自加苦.即自今夕至明夕、必守安息日矣。 {{verse|23|3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34}}爾宜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望日、為搭棚之節期、緣皇上帝守之連七日矣。 {{verse|23|35}}首日宜招聖覲、必罷百工。 {{verse|23|36}}七日之間、可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及第八日宜招聖覲、以災化之祭、奉皇上帝、正乃肅覲、斷勿作俗工也。 {{verse|23|37}}斯乃皇上帝之節期當時宜招聖覲、以炎化之物祭皇上帝、即焚祭、饌膳、祀禮、奠汁每日有之。 {{verse|23|38}}另必守皇上帝之安息日、亦獻爾禮物、另凡所發還凡甘心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39}}七月望日、斂土產之後、七日之間、宜守皇上帝之節期、於初日為安息、及第八日亦有安息日。 {{verse|23|40}}當首日時、爾必將茂樹之枝、棗樹之枝、蓁樹之枝、與溪柳之枝、遂七日間、在爾上主皇上帝前面必歡喜焉。 {{verse|23|41}}每年七月、當守是日、為皇上帝之節期、此係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3|42}}爾連七日間、必居在支棚內、凡生為以色列人者、宜居支棚內。 {{verse|23|43}}如此爾苗裔可知、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朕率以色列族出麥西地之時、使之居支棚內。 {{verse|23|44}}夫摩西以皇上帝之節期傳報以色列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24|2}}爾宜命以色列族、將所醡出清橄欖油點燈為恆光、即是在聖殿㡘外會堂之內. {{verse|24|3}}亞倫必置之、從夕至旦、常焰、在皇上帝面前、以為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4|4}}且亞倫排燈在清燈、其恆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24|5}}爾可將幼麵粉、炕十二餅、每餅以二升也。 {{verse|24|6}}且排之兩行、一行六餅於清殿上、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4|7}}每行必排淨乳香在餅上、為記表、即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4|8}}每安息日.必常排其餅在皇上帝面前、按永約向以色列取之矣。 {{verse|24|9}}此物歸亞倫並其子、且必食之在聖處、按永例、此在炎化奉皇上帝之祭中為至聖矣。 {{verse|24|10}}有以色列族婦之子.其父係麥西人、出遊以色列族中、且此以色列婦之子、與以色列人寨中相鬥也。 {{verse|24|11}}原來此以色列婦屬但之宗派、乃底伯俚之女、名示羅密、夫其子褻瀆詛皇上帝之名、遂帶到摩西。 {{verse|24|12}}且監禁之、一俟皇上帝啟聖旨矣。 {{verse|24|13}}惟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4|14}}彼咒詛之人、可帶出寨外、而諸聽之者、宜按手其首上、方眾覲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4|15}}且爾可諭以色列族云、但凡咒詛其上帝、必負其罪也。 {{verse|24|16}}褻瀆皇上帝之諱。一定必誅之、乃眾會必以石擊之也、不論土人異客、褻瀆皇上帝名之時、俱必受死也。 {{verse|24|17}}凡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18}}凡戮牲者、必賠還之、以牲償牲。 {{verse|24|19}}凡殘害伴、依其所作、必如此行之、 {{verse|24|20}}即傷償傷、目償目、齒償齒、如其所殘人者、亦必如是行之也。 {{verse|24|21}}殺畜牲者、必賠還之、但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22}}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此不論土人異客、其例必同也。 {{verse|24|23}}維時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所咒詛者必帶出寨外、致以石擊之.方以色列人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nmwlyrjvgb3fzekph9lgz0gyewrk3xf 7902488 7902487 2026-06-18T15:43:36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5|第二十五章}} */ 7902488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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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爾可諭祭司、即亞倫諸子、謂之云.勿以民中之屍自污也. {{verse|21|2}}獨為親近骨肉、即父母子女兄弟。 {{verse|21|3}}亦因親姊妹未嫁丈夫之貞女、自染污可也。 {{verse|21|4}}然祭司係民中之長者、則不宜自污成俗焉。 {{verse|21|5}}祭司不可剃頭禿、亦勿剃鬢邊、並勿自劃身也。 {{verse|21|6}}而當成聖在上帝之前、並不褻瀆上帝之名、蓋奉皇上帝化炎之祀、並獻本上帝之餅、故當為聖也。 {{verse|21|7}}祭司為聖、歸上帝、故勿得娶娼妓淫婦又勿與丈夫所逐之妻結親。 {{verse|21|8}}朕乃皇上帝成汝聖者、亦係聖焉.故奉皇上帝之餅之祭司、當為聖、而必成聖之也。 {{verse|21|9}}倘祭司之女淫邪、自污、則辱本父、故當以炎焚之也。 {{verse|21|10}}諸兄弟中為祭司元魁、而傅油盛其首上曾赴聖職、以穿公服者.則勿露首裂衣矣。 {{verse|21|11}}並勿赴屍、並為父母勿自污也。 {{verse|21|12}}勿出聖所、勿瀆上帝之聖處蓋上帝傅油之冕旒在其首上、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21|13}}其宜娶貞女為妻。 {{verse|21|14}}但寡婦、抑被逐之妻、抑淫婦娼妓者兼勿娶也.只可娶本民之貞女為妻也。 {{verse|21|15}}亦勿辱其苗裔在民中、蓋朕皇上帝祝聖之矣。 {{verse|21|16}}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1|17}}且諭亞倫云、凡爾世代之苗裔、有殘疾者則勿近前、以奉上帝之餅也。 {{verse|21|18}}蓋凡有病殘之人、或盲、或跛、或扁鼻、或有餘肢。 {{verse|21|19}}或斷脚、折手、 {{verse|21|20}}或駝背、或矮短、或瞕翳、或生癬.或有瘡或壞腎、俱不得近就也。 {{verse|21|21}}凡祭司亞倫之族、有殘疾者、以炎之祀所奉皇上帝者、不得近就也.彼有殘疾.故不得近來獻本皇上帝之餅也。 {{verse|21|22}}乃可食上帝之餅.其即聖、兼其至聖者。 {{verse|21|23}}但既有殘疾則不可進幬內、並不可就壇、恐染污朕聖處、蓋朕係皇上帝而成聖之也。 {{verse|21|24}}且摩西以此諭傳亞倫及其諸子、並以色列諸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2|2}}朕乃皇上帝、爾可命亞倫及其諸子.當自分別與以色列族之聖物、免以捨朕之物.毋褻瀆本聖名焉. {{verse|22|3}}朕乃皇上帝、可命曰.凡爾歷代之子孫之中、自染污身、就以色列族所獻皇上帝之聖物者.則必絕之於朕前矣。 {{verse|22|4}}凡屬亞倫之族、有麻病者、流白濁者、並勿食聖物待自淨也.凡摸屍骸之污穢、抑流精之人。 {{verse|22|5}}抑摸浼人之匍蟲.或摸污人致自染. {{verse|22|6}}凡摸上等者至夕必污.並未水內浴身之前、不可食聖物矣。 {{verse|22|7}}日落之時、其係清物、因聖物乃其口糧. {{verse|22|8}}嗣後食聖物可也。朕乃皇上帝、凡自斃抑被野獸所抓死者、自不可食之.以免染污、 {{verse|22|9}}蓋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當守朕禮儀、免瀆之負罪而死矣 {{verse|22|10}}旅客毋食聖物、祭司之客.兼傭人咸勿得食聖物。 {{verse|22|11}}惟若祭司以銀買人.則可食之.家裏所生者、亦可食其糧也。 {{verse|22|12}}倘祭司之女嫁與異人.並不可食所祭之聖物。 {{verse|22|13}}惟若祭司之女守寡、或被休、並無子而歸父家.仍幼時者.則可食父親之糧.但異人不可食之也。 {{verse|22|14}}苟人悞食聖物者、則必加五分之一.連聖物賠還祭司也。 {{verse|22|15}}且以色列族所奉皇上帝之聖物、不可瀆也。 {{verse|22|16}}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食聖物之時、不可容之負本罪愆也。 {{verse|22|1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18}}爾可命亞倫並其諸子、及以色列族庶人云.凡以色列之家、或住在以色列之異人.因悉所發願.又因悉所甘心獻物所要之設祭.奉皇上帝為焚祭. {{verse|22|19}}則宜甘心奉牷牡.或牛、或綿羊.或草羊. {{verse|22|20}}但凡殘疾者、不可獻之、又汝不得取之。 {{verse|22|21}}凡依所願獻牛羊犧為謝祭、或甘心設祭祀皇上帝者、宜奉牷牡並無疵者。 {{verse|22|22}}凡瞽者蹶者、傷者、有痘瘤者、生癬疥者俱不可獻皇上帝、又不可以炎化壇上奉皇上帝矣。 {{verse|22|23}}卻牛羊肢有缺有餘者、可獻為甘心之祭、惟發願則不得納也. {{verse|22|24}}凡閹碎割斷勢之牲、毋可奉皇上帝並在汝地、不得祭之。 {{verse|22|25}}既壞又有疵、不得取之.並以此諸物不得向異人之手而牧之且奉汝上帝之餅矣。 {{verse|22|2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27}}凡牛.綿羊草羊產時、則當偕母七日.然自八日以後、可取之化炎祀皇上帝也。 {{verse|22|28}}不論牛羊母、不可同日殺、母兼殺子也. {{verse|22|29}}倘爾欲獻讚頌之祭奉皇上帝.則必甘心獻之焉。 {{verse|22|30}}朕乃皇上帝.汝即日必食之.勿留之至明日矣。 {{verse|22|31}}朕乃皇上帝、汝當遵照朕律例而行。 {{verse|22|32}}朕乃皇上帝成聖汝者故勿褻瀆本聖名.卻在以色列族中朕必為聖焉。 {{verse|22|33}}朕乃皇上帝也、昔率爾等出麥西為爾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爾當轉諭以色列云、所有皇上帝之節期、爾所當招聖覲之時、朕瞻禮如左。 {{verse|23|3}}六日之間、可作百工、惟於第七日為安息之瞻日聖覲之時、為皇上帝之安息日、在爾諸房、於是日勿作百工也。 {{verse|23|4}}另有聖覲之際、皇上帝之禮節隨期、當宣之也。 {{verse|23|5}}正月十四日晚時候、為皇上帝逾越之節期也。 {{verse|23|6}}是月望日、為皇上帝無酵餅之節期、七日之間爾必食無酵餅也。 {{verse|23|7}}初日宜招聖會、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8}}乃七日問、必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惟第七日、可招聖覲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9}}於是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10}}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既到朕所將錫爾之地、而穫時、則當以稼穡之初實帶禾一束、奉與祭司。 {{verse|23|11}}且將其稻束搖之在皇上帝之前、致蒙其納享、正安息後日、其祭司應搖之也。 {{verse|23|12}}當搖束禾之日、必獻初年牷牡羔、為皇上帝之焚祭。 {{verse|23|13}}其饌乃二升幼麵粉交油、化炎為薰香祀皇上帝、其奠祭者、當有甕汁四分之一也。 {{verse|23|14}}爾等未祭汝皇上帝之日以前、不可喫餅、抑炙穀抑播種、此乃統歷代在各宅之永例。 {{verse|23|15}}自安息日後一日、爾奉束稻、為搖祭之時、宜算七禮拜完。 {{verse|23|16}}至第七禮拜之後日、共計五旬、就以新饌祭皇上帝也。 {{verse|23|17}}爾當自居處攜出二升幼麵、以酵炕之為搖餅屬皇上帝之初實也。 {{verse|23|18}}偕此餅將初年牷之羔七隻、兼一犢二羝、以為焚祭奉皇上帝、兼其饌膳奠湯、以炎化之、薰香奉皇上帝也。 {{verse|23|19}}遂將羝子為罪祭、暨初年之羔兩口為謝祀也。 {{verse|23|20}}惟祭司將此物與初實之餅、及兩隻羔搖之、為搖祭在皇上帝之前、皇上帝之聖物歸祭司矣。 {{verse|23|21}}當是日、爾宜招聖會、並罷百工、此乃遍宅統歷代永例也。 {{verse|23|22}}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既刈田產之時、毋將盡刈田隅之稻、並勿收斂散穗、乃遺之與貧民異人矣。 {{verse|23|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4}}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是月之初一日、可守安息日、即招聖會、及鳴號筒為誌矣。 {{verse|23|25}}是日必罷百工、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26}}○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3|27}}七月初十日.為贖罪之日、宜招聖覲、並自加苦、又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矣。 {{verse|23|28}}是日為贖罪之日、代爾贖罪、在爾上主皇上帝之前、故必罷百工也。 {{verse|23|29}}但凡是日不自加苦者、則必絕之於民中也。 {{verse|23|30}}又當日凡作工者、吾將殄滅之民中。 {{verse|23|31}}切不可作工、斯乃遍宅統歷代之永例焉。 {{verse|23|32}}是日將為安息之瞻禮、於是月初九日晚時、當自加苦.即自今夕至明夕、必守安息日矣。 {{verse|23|3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34}}爾宜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望日、為搭棚之節期、緣皇上帝守之連七日矣。 {{verse|23|35}}首日宜招聖覲、必罷百工。 {{verse|23|36}}七日之間、可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及第八日宜招聖覲、以災化之祭、奉皇上帝、正乃肅覲、斷勿作俗工也。 {{verse|23|37}}斯乃皇上帝之節期當時宜招聖覲、以炎化之物祭皇上帝、即焚祭、饌膳、祀禮、奠汁每日有之。 {{verse|23|38}}另必守皇上帝之安息日、亦獻爾禮物、另凡所發還凡甘心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39}}七月望日、斂土產之後、七日之間、宜守皇上帝之節期、於初日為安息、及第八日亦有安息日。 {{verse|23|40}}當首日時、爾必將茂樹之枝、棗樹之枝、蓁樹之枝、與溪柳之枝、遂七日間、在爾上主皇上帝前面必歡喜焉。 {{verse|23|41}}每年七月、當守是日、為皇上帝之節期、此係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3|42}}爾連七日間、必居在支棚內、凡生為以色列人者、宜居支棚內。 {{verse|23|43}}如此爾苗裔可知、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朕率以色列族出麥西地之時、使之居支棚內。 {{verse|23|44}}夫摩西以皇上帝之節期傳報以色列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24|2}}爾宜命以色列族、將所醡出清橄欖油點燈為恆光、即是在聖殿㡘外會堂之內. {{verse|24|3}}亞倫必置之、從夕至旦、常焰、在皇上帝面前、以為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4|4}}且亞倫排燈在清燈、其恆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24|5}}爾可將幼麵粉、炕十二餅、每餅以二升也。 {{verse|24|6}}且排之兩行、一行六餅於清殿上、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4|7}}每行必排淨乳香在餅上、為記表、即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4|8}}每安息日.必常排其餅在皇上帝面前、按永約向以色列取之矣。 {{verse|24|9}}此物歸亞倫並其子、且必食之在聖處、按永例、此在炎化奉皇上帝之祭中為至聖矣。 {{verse|24|10}}有以色列族婦之子.其父係麥西人、出遊以色列族中、且此以色列婦之子、與以色列人寨中相鬥也。 {{verse|24|11}}原來此以色列婦屬但之宗派、乃底伯俚之女、名示羅密、夫其子褻瀆詛皇上帝之名、遂帶到摩西。 {{verse|24|12}}且監禁之、一俟皇上帝啟聖旨矣。 {{verse|24|13}}惟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4|14}}彼咒詛之人、可帶出寨外、而諸聽之者、宜按手其首上、方眾覲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4|15}}且爾可諭以色列族云、但凡咒詛其上帝、必負其罪也。 {{verse|24|16}}褻瀆皇上帝之諱。一定必誅之、乃眾會必以石擊之也、不論土人異客、褻瀆皇上帝名之時、俱必受死也。 {{verse|24|17}}凡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18}}凡戮牲者、必賠還之、以牲償牲。 {{verse|24|19}}凡殘害伴、依其所作、必如此行之、 {{verse|24|20}}即傷償傷、目償目、齒償齒、如其所殘人者、亦必如是行之也。 {{verse|24|21}}殺畜牲者、必賠還之、但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22}}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此不論土人異客、其例必同也。 {{verse|24|23}}維時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所咒詛者必帶出寨外、致以石擊之.方以色列人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昔在西乃山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2}}爾可諭以色列族曰、既到朕所錫之地、則必給地安息以敬皇上帝也。 {{verse|25|3}}連六年、可種田畝、六年間、可削葡園藤、以摘其果也。 {{verse|25|4}}惟第七年、宜給地安息、即皇上帝之安息、當時勿種田畝、勿削葡萄藤。 {{verse|25|5}}此乃地之安息年、故穡後之穞毋可收斂、並毋摘禾、削葡萄藤之果。 {{verse|25|6}}且地之安息年、可養爾與奴婢傭人、及偕汝寓、旅客、 {{verse|25|7}}又其土產與牲口、並在地之獸為食也、 {{verse|25|8}}爾宜算七年安息、即七乘七年、且七安息年期、共算為四十九年焉、 {{verse|25|9}}當年七月初十日、即贖罪之日、爾等宜欣慶、吹號筒、而遍地必吹號筒也。 {{verse|25|10}}爾當以第五十年成聖、遍地布告、庶居民之釋放、此係樂喜年、各人必歸其本業、各人必歸其本家焉。 {{verse|25|11}}第五十年為樂歲、勿稼、毋收穞、並以其未削之葡萄藤、勿摘其果也。 {{verse|25|12}}是乃樂歲、當為聖年所生諸田者、爾可食也。 {{verse|25|13}}當此樂歲之際、各人宜歸本業也。 {{verse|25|14}}倘向別人賣、抑向他人之手買也、勿相欺焉。 {{verse|25|15}}依樂歲後年數、爾向他人可買、又依出果之年數、其可賣與汝也。 {{verse|25|16}}據年之多、爾可起價、照載之少、爾當減價、蓋人賣業、當估果實、而賣之與爾也。 {{verse|25|17}}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故勿相欺、乃敬畏上帝也。 {{verse|25|18}}是以宜遵朕法度、守朕律例而遵行焉、則可安居地中也。 {{verse|25|19}}地將出其土產、致爾食飽、而安居也、 {{verse|25|20}}倘爾問云、在第七年、既不可稼並不穫產則將何食哉。 {{verse|25|21}}夫第六年朕將諭有豐盛、可出三載之實矣。 {{verse|25|22}}及第八年、方可耕種、至第九年尚食舊穀、待新穀稔熟、可食舊焉。 {{verse|25|23}}○其田屬朕、汝係朕旅客、故不得不買其田。 {{verse|25|24}}在遍地諸業、爾為地准贖價也。 {{verse|25|25}}設使兄弟為貧、巳售產業、若親戚來贖之、則可贖兄弟所售之業。 {{verse|25|26}}倘無人可贖、然自巳能贖之、 {{verse|25|27}}則當算所賣之年數、遂將其餘還諸賣人、致歸其業也。 {{verse|25|28}}如不能交回、則見賣人之業、可存在買者之手、待樂歲、然當樂歲之時、可出、而原主歸本業可也。 {{verse|25|29}}倘人賣城裏之屋、則賣後週年可贖之、待一年滿、可贖之也。 {{verse|25|30}}惟全年間、不復贖之、則城裏之屋、必歸買者、及其子孫為恆業也、並在樂歲、不交回矣、 {{verse|25|31}}但鄉裏無圍牆者之屋、可視之如田畝、可以贖之、及樂歲必交回矣。 {{verse|25|32}}惟利未宗派之邑、兼本邑之屋宇、利未人隨時可贖也。 {{verse|25|33}}倘人買利未人之業、則所售之屋、並產業之邑、當樂歲年、必交回也。蓋利未輩之家邑、為其產業、在以色列族中矣。 {{verse|25|34}}惟其邑郊之田、永為其業、故不可賣也。 {{verse|25|35}}倘爾兄弟、成貧衰微、則當濟之、雖為賓客、必偕汝活也。 {{verse|25|36}}汝宜敬畏上帝、致兄弟偕汝居、並勿取其利息矣。 {{verse|25|37}}如借銀、毋圖利、倘借糧食、勿討息矣。 {{verse|25|38}}蓋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昔引爾出麥西國以迦南地賜爾、並為汝上帝矣。 {{verse|25|39}}如近住之兄弟窮乏、賣躬與爾則勿強之服役如奴也。 {{verse|25|40}}彼當偕居、如傭人旅客、且服事爾、待樂年焉。 {{verse|25|41}}於是時可攜子女出、且離爾且歸本家、又回祖業矣。 {{verse|25|42}}其乃朕僕輩、朕所率出麥西地者、故不得賣之為奴也。 {{verse|25|43}}爾勿嚴管之、乃敬畏爾上帝也。 {{verse|25|44}}爾所有之奴婢、宜為四方之夷人、可買之為僕婢也。 {{verse|25|45}}爾中所寓之異人之子、及在爾地所生之家孥、爾可買以為汝業也。 {{verse|25|46}}爾可交之與後爾之子輩、嗣接之為業、永為爾奴、但不得嚴管以色列族、正是汝兄弟矣。 {{verse|25|47}}設使寓中之異客遠人發財、且同住之兄弟窮乏、賣自與遠客異人、或與遠人家之苗裔。 {{verse|25|48}}則賣後可贖還之、兄弟可贖之也。 {{verse|25|49}}伯、或伯子、或親屬者可贖之、或自能自贖可也。 {{verse|25|50}}則與買長計算、自見賣之年、迨及樂歲且賣之價、宜照年數、據僱工者之期可算也。 {{verse|25|51}}倘有多年、則按照所買之價、必給其贖之值也。 {{verse|25|52}}倘樂歲年、尚差幾載、則當合算、據年之多少、還其贖價也。 {{verse|25|53}}彼當偕居、如每年之僱人、毋容管迫之、在爾眼前焉。 {{verse|25|54}}倘此年之間、不得贖出、則適樂歲之際、自攜子女而出矣。 {{verse|25|5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而以色列為本僕、正是朕所率出麥西地之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lxju97vcoyjehua49qfw68z5b15ynla 7902489 7902488 2026-06-18T15:50:50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6|第二十六章}} */ 7902489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爾可諭祭司、即亞倫諸子、謂之云.勿以民中之屍自污也. {{verse|21|2}}獨為親近骨肉、即父母子女兄弟。 {{verse|21|3}}亦因親姊妹未嫁丈夫之貞女、自染污可也。 {{verse|21|4}}然祭司係民中之長者、則不宜自污成俗焉。 {{verse|21|5}}祭司不可剃頭禿、亦勿剃鬢邊、並勿自劃身也。 {{verse|21|6}}而當成聖在上帝之前、並不褻瀆上帝之名、蓋奉皇上帝化炎之祀、並獻本上帝之餅、故當為聖也。 {{verse|21|7}}祭司為聖、歸上帝、故勿得娶娼妓淫婦又勿與丈夫所逐之妻結親。 {{verse|21|8}}朕乃皇上帝成汝聖者、亦係聖焉.故奉皇上帝之餅之祭司、當為聖、而必成聖之也。 {{verse|21|9}}倘祭司之女淫邪、自污、則辱本父、故當以炎焚之也。 {{verse|21|10}}諸兄弟中為祭司元魁、而傅油盛其首上曾赴聖職、以穿公服者.則勿露首裂衣矣。 {{verse|21|11}}並勿赴屍、並為父母勿自污也。 {{verse|21|12}}勿出聖所、勿瀆上帝之聖處蓋上帝傅油之冕旒在其首上、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21|13}}其宜娶貞女為妻。 {{verse|21|14}}但寡婦、抑被逐之妻、抑淫婦娼妓者兼勿娶也.只可娶本民之貞女為妻也。 {{verse|21|15}}亦勿辱其苗裔在民中、蓋朕皇上帝祝聖之矣。 {{verse|21|16}}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1|17}}且諭亞倫云、凡爾世代之苗裔、有殘疾者則勿近前、以奉上帝之餅也。 {{verse|21|18}}蓋凡有病殘之人、或盲、或跛、或扁鼻、或有餘肢。 {{verse|21|19}}或斷脚、折手、 {{verse|21|20}}或駝背、或矮短、或瞕翳、或生癬.或有瘡或壞腎、俱不得近就也。 {{verse|21|21}}凡祭司亞倫之族、有殘疾者、以炎之祀所奉皇上帝者、不得近就也.彼有殘疾.故不得近來獻本皇上帝之餅也。 {{verse|21|22}}乃可食上帝之餅.其即聖、兼其至聖者。 {{verse|21|23}}但既有殘疾則不可進幬內、並不可就壇、恐染污朕聖處、蓋朕係皇上帝而成聖之也。 {{verse|21|24}}且摩西以此諭傳亞倫及其諸子、並以色列諸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2|2}}朕乃皇上帝、爾可命亞倫及其諸子.當自分別與以色列族之聖物、免以捨朕之物.毋褻瀆本聖名焉. {{verse|22|3}}朕乃皇上帝、可命曰.凡爾歷代之子孫之中、自染污身、就以色列族所獻皇上帝之聖物者.則必絕之於朕前矣。 {{verse|22|4}}凡屬亞倫之族、有麻病者、流白濁者、並勿食聖物待自淨也.凡摸屍骸之污穢、抑流精之人。 {{verse|22|5}}抑摸浼人之匍蟲.或摸污人致自染. {{verse|22|6}}凡摸上等者至夕必污.並未水內浴身之前、不可食聖物矣。 {{verse|22|7}}日落之時、其係清物、因聖物乃其口糧. {{verse|22|8}}嗣後食聖物可也。朕乃皇上帝、凡自斃抑被野獸所抓死者、自不可食之.以免染污、 {{verse|22|9}}蓋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當守朕禮儀、免瀆之負罪而死矣 {{verse|22|10}}旅客毋食聖物、祭司之客.兼傭人咸勿得食聖物。 {{verse|22|11}}惟若祭司以銀買人.則可食之.家裏所生者、亦可食其糧也。 {{verse|22|12}}倘祭司之女嫁與異人.並不可食所祭之聖物。 {{verse|22|13}}惟若祭司之女守寡、或被休、並無子而歸父家.仍幼時者.則可食父親之糧.但異人不可食之也。 {{verse|22|14}}苟人悞食聖物者、則必加五分之一.連聖物賠還祭司也。 {{verse|22|15}}且以色列族所奉皇上帝之聖物、不可瀆也。 {{verse|22|16}}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食聖物之時、不可容之負本罪愆也。 {{verse|22|1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18}}爾可命亞倫並其諸子、及以色列族庶人云.凡以色列之家、或住在以色列之異人.因悉所發願.又因悉所甘心獻物所要之設祭.奉皇上帝為焚祭. {{verse|22|19}}則宜甘心奉牷牡.或牛、或綿羊.或草羊. {{verse|22|20}}但凡殘疾者、不可獻之、又汝不得取之。 {{verse|22|21}}凡依所願獻牛羊犧為謝祭、或甘心設祭祀皇上帝者、宜奉牷牡並無疵者。 {{verse|22|22}}凡瞽者蹶者、傷者、有痘瘤者、生癬疥者俱不可獻皇上帝、又不可以炎化壇上奉皇上帝矣。 {{verse|22|23}}卻牛羊肢有缺有餘者、可獻為甘心之祭、惟發願則不得納也. {{verse|22|24}}凡閹碎割斷勢之牲、毋可奉皇上帝並在汝地、不得祭之。 {{verse|22|25}}既壞又有疵、不得取之.並以此諸物不得向異人之手而牧之且奉汝上帝之餅矣。 {{verse|22|2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27}}凡牛.綿羊草羊產時、則當偕母七日.然自八日以後、可取之化炎祀皇上帝也。 {{verse|22|28}}不論牛羊母、不可同日殺、母兼殺子也. {{verse|22|29}}倘爾欲獻讚頌之祭奉皇上帝.則必甘心獻之焉。 {{verse|22|30}}朕乃皇上帝.汝即日必食之.勿留之至明日矣。 {{verse|22|31}}朕乃皇上帝、汝當遵照朕律例而行。 {{verse|22|32}}朕乃皇上帝成聖汝者故勿褻瀆本聖名.卻在以色列族中朕必為聖焉。 {{verse|22|33}}朕乃皇上帝也、昔率爾等出麥西為爾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爾當轉諭以色列云、所有皇上帝之節期、爾所當招聖覲之時、朕瞻禮如左。 {{verse|23|3}}六日之間、可作百工、惟於第七日為安息之瞻日聖覲之時、為皇上帝之安息日、在爾諸房、於是日勿作百工也。 {{verse|23|4}}另有聖覲之際、皇上帝之禮節隨期、當宣之也。 {{verse|23|5}}正月十四日晚時候、為皇上帝逾越之節期也。 {{verse|23|6}}是月望日、為皇上帝無酵餅之節期、七日之間爾必食無酵餅也。 {{verse|23|7}}初日宜招聖會、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8}}乃七日問、必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惟第七日、可招聖覲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9}}於是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10}}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既到朕所將錫爾之地、而穫時、則當以稼穡之初實帶禾一束、奉與祭司。 {{verse|23|11}}且將其稻束搖之在皇上帝之前、致蒙其納享、正安息後日、其祭司應搖之也。 {{verse|23|12}}當搖束禾之日、必獻初年牷牡羔、為皇上帝之焚祭。 {{verse|23|13}}其饌乃二升幼麵粉交油、化炎為薰香祀皇上帝、其奠祭者、當有甕汁四分之一也。 {{verse|23|14}}爾等未祭汝皇上帝之日以前、不可喫餅、抑炙穀抑播種、此乃統歷代在各宅之永例。 {{verse|23|15}}自安息日後一日、爾奉束稻、為搖祭之時、宜算七禮拜完。 {{verse|23|16}}至第七禮拜之後日、共計五旬、就以新饌祭皇上帝也。 {{verse|23|17}}爾當自居處攜出二升幼麵、以酵炕之為搖餅屬皇上帝之初實也。 {{verse|23|18}}偕此餅將初年牷之羔七隻、兼一犢二羝、以為焚祭奉皇上帝、兼其饌膳奠湯、以炎化之、薰香奉皇上帝也。 {{verse|23|19}}遂將羝子為罪祭、暨初年之羔兩口為謝祀也。 {{verse|23|20}}惟祭司將此物與初實之餅、及兩隻羔搖之、為搖祭在皇上帝之前、皇上帝之聖物歸祭司矣。 {{verse|23|21}}當是日、爾宜招聖會、並罷百工、此乃遍宅統歷代永例也。 {{verse|23|22}}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既刈田產之時、毋將盡刈田隅之稻、並勿收斂散穗、乃遺之與貧民異人矣。 {{verse|23|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4}}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是月之初一日、可守安息日、即招聖會、及鳴號筒為誌矣。 {{verse|23|25}}是日必罷百工、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26}}○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3|27}}七月初十日.為贖罪之日、宜招聖覲、並自加苦、又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矣。 {{verse|23|28}}是日為贖罪之日、代爾贖罪、在爾上主皇上帝之前、故必罷百工也。 {{verse|23|29}}但凡是日不自加苦者、則必絕之於民中也。 {{verse|23|30}}又當日凡作工者、吾將殄滅之民中。 {{verse|23|31}}切不可作工、斯乃遍宅統歷代之永例焉。 {{verse|23|32}}是日將為安息之瞻禮、於是月初九日晚時、當自加苦.即自今夕至明夕、必守安息日矣。 {{verse|23|3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34}}爾宜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望日、為搭棚之節期、緣皇上帝守之連七日矣。 {{verse|23|35}}首日宜招聖覲、必罷百工。 {{verse|23|36}}七日之間、可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及第八日宜招聖覲、以災化之祭、奉皇上帝、正乃肅覲、斷勿作俗工也。 {{verse|23|37}}斯乃皇上帝之節期當時宜招聖覲、以炎化之物祭皇上帝、即焚祭、饌膳、祀禮、奠汁每日有之。 {{verse|23|38}}另必守皇上帝之安息日、亦獻爾禮物、另凡所發還凡甘心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39}}七月望日、斂土產之後、七日之間、宜守皇上帝之節期、於初日為安息、及第八日亦有安息日。 {{verse|23|40}}當首日時、爾必將茂樹之枝、棗樹之枝、蓁樹之枝、與溪柳之枝、遂七日間、在爾上主皇上帝前面必歡喜焉。 {{verse|23|41}}每年七月、當守是日、為皇上帝之節期、此係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3|42}}爾連七日間、必居在支棚內、凡生為以色列人者、宜居支棚內。 {{verse|23|43}}如此爾苗裔可知、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朕率以色列族出麥西地之時、使之居支棚內。 {{verse|23|44}}夫摩西以皇上帝之節期傳報以色列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24|2}}爾宜命以色列族、將所醡出清橄欖油點燈為恆光、即是在聖殿㡘外會堂之內. {{verse|24|3}}亞倫必置之、從夕至旦、常焰、在皇上帝面前、以為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4|4}}且亞倫排燈在清燈、其恆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24|5}}爾可將幼麵粉、炕十二餅、每餅以二升也。 {{verse|24|6}}且排之兩行、一行六餅於清殿上、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4|7}}每行必排淨乳香在餅上、為記表、即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4|8}}每安息日.必常排其餅在皇上帝面前、按永約向以色列取之矣。 {{verse|24|9}}此物歸亞倫並其子、且必食之在聖處、按永例、此在炎化奉皇上帝之祭中為至聖矣。 {{verse|24|10}}有以色列族婦之子.其父係麥西人、出遊以色列族中、且此以色列婦之子、與以色列人寨中相鬥也。 {{verse|24|11}}原來此以色列婦屬但之宗派、乃底伯俚之女、名示羅密、夫其子褻瀆詛皇上帝之名、遂帶到摩西。 {{verse|24|12}}且監禁之、一俟皇上帝啟聖旨矣。 {{verse|24|13}}惟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4|14}}彼咒詛之人、可帶出寨外、而諸聽之者、宜按手其首上、方眾覲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4|15}}且爾可諭以色列族云、但凡咒詛其上帝、必負其罪也。 {{verse|24|16}}褻瀆皇上帝之諱。一定必誅之、乃眾會必以石擊之也、不論土人異客、褻瀆皇上帝名之時、俱必受死也。 {{verse|24|17}}凡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18}}凡戮牲者、必賠還之、以牲償牲。 {{verse|24|19}}凡殘害伴、依其所作、必如此行之、 {{verse|24|20}}即傷償傷、目償目、齒償齒、如其所殘人者、亦必如是行之也。 {{verse|24|21}}殺畜牲者、必賠還之、但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22}}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此不論土人異客、其例必同也。 {{verse|24|23}}維時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所咒詛者必帶出寨外、致以石擊之.方以色列人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昔在西乃山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2}}爾可諭以色列族曰、既到朕所錫之地、則必給地安息以敬皇上帝也。 {{verse|25|3}}連六年、可種田畝、六年間、可削葡園藤、以摘其果也。 {{verse|25|4}}惟第七年、宜給地安息、即皇上帝之安息、當時勿種田畝、勿削葡萄藤。 {{verse|25|5}}此乃地之安息年、故穡後之穞毋可收斂、並毋摘禾、削葡萄藤之果。 {{verse|25|6}}且地之安息年、可養爾與奴婢傭人、及偕汝寓、旅客、 {{verse|25|7}}又其土產與牲口、並在地之獸為食也、 {{verse|25|8}}爾宜算七年安息、即七乘七年、且七安息年期、共算為四十九年焉、 {{verse|25|9}}當年七月初十日、即贖罪之日、爾等宜欣慶、吹號筒、而遍地必吹號筒也。 {{verse|25|10}}爾當以第五十年成聖、遍地布告、庶居民之釋放、此係樂喜年、各人必歸其本業、各人必歸其本家焉。 {{verse|25|11}}第五十年為樂歲、勿稼、毋收穞、並以其未削之葡萄藤、勿摘其果也。 {{verse|25|12}}是乃樂歲、當為聖年所生諸田者、爾可食也。 {{verse|25|13}}當此樂歲之際、各人宜歸本業也。 {{verse|25|14}}倘向別人賣、抑向他人之手買也、勿相欺焉。 {{verse|25|15}}依樂歲後年數、爾向他人可買、又依出果之年數、其可賣與汝也。 {{verse|25|16}}據年之多、爾可起價、照載之少、爾當減價、蓋人賣業、當估果實、而賣之與爾也。 {{verse|25|17}}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故勿相欺、乃敬畏上帝也。 {{verse|25|18}}是以宜遵朕法度、守朕律例而遵行焉、則可安居地中也。 {{verse|25|19}}地將出其土產、致爾食飽、而安居也、 {{verse|25|20}}倘爾問云、在第七年、既不可稼並不穫產則將何食哉。 {{verse|25|21}}夫第六年朕將諭有豐盛、可出三載之實矣。 {{verse|25|22}}及第八年、方可耕種、至第九年尚食舊穀、待新穀稔熟、可食舊焉。 {{verse|25|23}}○其田屬朕、汝係朕旅客、故不得不買其田。 {{verse|25|24}}在遍地諸業、爾為地准贖價也。 {{verse|25|25}}設使兄弟為貧、巳售產業、若親戚來贖之、則可贖兄弟所售之業。 {{verse|25|26}}倘無人可贖、然自巳能贖之、 {{verse|25|27}}則當算所賣之年數、遂將其餘還諸賣人、致歸其業也。 {{verse|25|28}}如不能交回、則見賣人之業、可存在買者之手、待樂歲、然當樂歲之時、可出、而原主歸本業可也。 {{verse|25|29}}倘人賣城裏之屋、則賣後週年可贖之、待一年滿、可贖之也。 {{verse|25|30}}惟全年間、不復贖之、則城裏之屋、必歸買者、及其子孫為恆業也、並在樂歲、不交回矣、 {{verse|25|31}}但鄉裏無圍牆者之屋、可視之如田畝、可以贖之、及樂歲必交回矣。 {{verse|25|32}}惟利未宗派之邑、兼本邑之屋宇、利未人隨時可贖也。 {{verse|25|33}}倘人買利未人之業、則所售之屋、並產業之邑、當樂歲年、必交回也。蓋利未輩之家邑、為其產業、在以色列族中矣。 {{verse|25|34}}惟其邑郊之田、永為其業、故不可賣也。 {{verse|25|35}}倘爾兄弟、成貧衰微、則當濟之、雖為賓客、必偕汝活也。 {{verse|25|36}}汝宜敬畏上帝、致兄弟偕汝居、並勿取其利息矣。 {{verse|25|37}}如借銀、毋圖利、倘借糧食、勿討息矣。 {{verse|25|38}}蓋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昔引爾出麥西國以迦南地賜爾、並為汝上帝矣。 {{verse|25|39}}如近住之兄弟窮乏、賣躬與爾則勿強之服役如奴也。 {{verse|25|40}}彼當偕居、如傭人旅客、且服事爾、待樂年焉。 {{verse|25|41}}於是時可攜子女出、且離爾且歸本家、又回祖業矣。 {{verse|25|42}}其乃朕僕輩、朕所率出麥西地者、故不得賣之為奴也。 {{verse|25|43}}爾勿嚴管之、乃敬畏爾上帝也。 {{verse|25|44}}爾所有之奴婢、宜為四方之夷人、可買之為僕婢也。 {{verse|25|45}}爾中所寓之異人之子、及在爾地所生之家孥、爾可買以為汝業也。 {{verse|25|46}}爾可交之與後爾之子輩、嗣接之為業、永為爾奴、但不得嚴管以色列族、正是汝兄弟矣。 {{verse|25|47}}設使寓中之異客遠人發財、且同住之兄弟窮乏、賣自與遠客異人、或與遠人家之苗裔。 {{verse|25|48}}則賣後可贖還之、兄弟可贖之也。 {{verse|25|49}}伯、或伯子、或親屬者可贖之、或自能自贖可也。 {{verse|25|50}}則與買長計算、自見賣之年、迨及樂歲且賣之價、宜照年數、據僱工者之期可算也。 {{verse|25|51}}倘有多年、則按照所買之價、必給其贖之值也。 {{verse|25|52}}倘樂歲年、尚差幾載、則當合算、據年之多少、還其贖價也。 {{verse|25|53}}彼當偕居、如每年之僱人、毋容管迫之、在爾眼前焉。 {{verse|25|54}}倘此年之間、不得贖出、則適樂歲之際、自攜子女而出矣。 {{verse|25|5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而以色列為本僕、正是朕所率出麥西地之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爾勿造該殺勿刻塑、勿設神像、勿立石碑於爾地、以伏拜之也。 {{verse|26|2}}朕乃皇上帝、故爾守朕安息日、而敬畏朕聖堂。 {{verse|26|3}}倘遵朕法度、而守朕律例、且遵行焉。 {{verse|26|4}}則應期將降雨、其地將出土產、且埔之樹將結果矣。 {{verse|26|5}}且爾打稻之時、將至葡萄果熟.惟收葡萄時、將逮播種之際、又爾將飽食、安居其地也。 {{verse|26|6}}境內朕亦賜爾平安、爾可睡卧、而無人嚇爾、朕驅惡獸出境、並不許劍廵爾地方也。 {{verse|26|7}}爾將趕做而在爾前、必以刀倒也。 {{verse|26|8}}爾中五人、將驅一百、又爾一百人、將破一萬人、又敵必爾前被刀刺死。 {{verse|26|9}}朕將垂顧汝等、令爾加蕃庶、亦與爾立約也。 {{verse|26|10}}夫爾將得食舊糧、又帶出舊糧為新糧也。 {{verse|26|11}}且朕將設朕堂在爾中、而本心不厭恨爾也。 {{verse|26|12}}朕將遊爾中、為爾之上帝、且爾將為朕民也。 {{verse|26|13}}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昔率爾出、麥西郭免爾為奴、且破爾所負之軛、且扶汝直行焉。 {{verse|26|14}}但爾等若不聽順朕、並不遵此諸命。 {{verse|26|15}}若輕朕法.而棄朕制令、並不願遵朕諸律例且背朕約。 {{verse|26|16}}則朕驚行是降爾以震驚、癆病熱瘧、致廢目愁心、又爾將徒然播種、乃敵將食之。 {{verse|26|17}}朕將拒敵爾者、在仇前見殺、及恨爾者、將管爾也、無人追時、爾將奔也。 {{verse|26|18}}倘如此未肯聽朕、則朕將治罪、七倍更重也。 {{verse|26|19}}且破爾傲心之勢、令爾天如鐵、爾地如銅。 {{verse|26|20}}徒然費力、爾田畝不出其土產、並埔之樹不結果實也。 {{verse|26|21}}倘爾尚逆、並不聽朕令、則按汝罪七倍降災。 {{verse|26|22}}朕將驅野獸爾中、致掠爾子、害爾牲口.致人丁稀少道路荒蕪也。 {{verse|26|23}}緣此還不改過、仍違逆朕。 {{verse|26|24}}則朕將拒汝、責罪七倍。 {{verse|26|25}}且朕將執劍為本約雪恨、倘爾聚集城裏、朕將降瘟疫、且交爾與敵之手。 {{verse|26|26}}朕既斷汝餅之時、則十婦將炕餅在一爐裏、且稱而交之與汝、然汝必食、並不得飽也。 {{verse|26|27}}倘汝還不聽朕言而違逆朕。 {{verse|26|28}}朕則將憤爾、且朕將治爾罪七倍、 {{verse|26|29}}致爾食親子之肉、又食親女也。 {{verse|26|30}}朕將毀爾臺榭、折爾塐偶、投爾屍骸、在假神之屍骸上、而本心厭爾等。 {{verse|26|31}}且朕將毀爾城邑、荒圮、掃蕩爾聖所、而不享爾薰香焉。 {{verse|26|32}}朕將其地為荒蕪、且爾仇敵住彼、將驚駭矣。 {{verse|26|33}}且令爾敗散四夷之中、其挺劍追爾、又爾城必毀壞、爾地必荒蕪也。 {{verse|26|34}}爾在敵地之時、本地荒蕪之際、則將享安息、地為甚康寧焉、而享安息也。 {{verse|26|35}}汝居在安息日、地無安焉、故地蕪時可獲安息。 {{verse|26|36}}但凡爾中尚活之人、在敵地時、朕令膽怯、致搖葉之聲驚動之、只管奔外、避兵刃焉、連無人追、跌倒也。 {{verse|26|37}}既無人趕爾、必相跌、如遭劍害.且擋敵無能也矣。 {{verse|26|38}}且四夷之中爾將泯滅、且敵地將吞爾等也。 {{verse|26|39}}爾中所遺者、必負罪而死亡於敵地、緣祖之咎必泯沒也。 {{verse|26|40}}既違朕而行焉、然必認本罪、並祖宗之咎、及所逆朕之弊。 {{verse|26|41}}然朕逆之、且引之到敵地、倘在彼地若謙卑惡心、而承罪責。 {{verse|26|42}}遂記雅哥伯之約、以撒之約並亞伯拉罕之約、朕將俯念、亦俯念其地也。 {{verse|26|43}}蓋輕本法、而心恨本制令、故其人必離其地、其田荒蕪、將享安息、且其人將受咎之刑。 {{verse|26|44}}朕乃其上主皇上帝、雖然如此、既在敵郭時、朕不得棄絕之、並不恨惡之、以盡滅之、免與之失約也。 {{verse|26|45}}朕乃皇上帝、緣是人朕將記憶、昔與厥祖所立之約、蓋朕在夷眠之前、率之出麥西郭而為其上帝。 {{verse|26|46}}斯乃在西柰山上、皇上帝與以色列民、藉摩西手所立之法度、制令、律例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dpry04i0ld9w9s808eizgvly7vpdiin 7902490 7902489 2026-06-18T15:55:49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7|第二十七章}} */ 7902490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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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爾可諭祭司、即亞倫諸子、謂之云.勿以民中之屍自污也. {{verse|21|2}}獨為親近骨肉、即父母子女兄弟。 {{verse|21|3}}亦因親姊妹未嫁丈夫之貞女、自染污可也。 {{verse|21|4}}然祭司係民中之長者、則不宜自污成俗焉。 {{verse|21|5}}祭司不可剃頭禿、亦勿剃鬢邊、並勿自劃身也。 {{verse|21|6}}而當成聖在上帝之前、並不褻瀆上帝之名、蓋奉皇上帝化炎之祀、並獻本上帝之餅、故當為聖也。 {{verse|21|7}}祭司為聖、歸上帝、故勿得娶娼妓淫婦又勿與丈夫所逐之妻結親。 {{verse|21|8}}朕乃皇上帝成汝聖者、亦係聖焉.故奉皇上帝之餅之祭司、當為聖、而必成聖之也。 {{verse|21|9}}倘祭司之女淫邪、自污、則辱本父、故當以炎焚之也。 {{verse|21|10}}諸兄弟中為祭司元魁、而傅油盛其首上曾赴聖職、以穿公服者.則勿露首裂衣矣。 {{verse|21|11}}並勿赴屍、並為父母勿自污也。 {{verse|21|12}}勿出聖所、勿瀆上帝之聖處蓋上帝傅油之冕旒在其首上、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21|13}}其宜娶貞女為妻。 {{verse|21|14}}但寡婦、抑被逐之妻、抑淫婦娼妓者兼勿娶也.只可娶本民之貞女為妻也。 {{verse|21|15}}亦勿辱其苗裔在民中、蓋朕皇上帝祝聖之矣。 {{verse|21|16}}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1|17}}且諭亞倫云、凡爾世代之苗裔、有殘疾者則勿近前、以奉上帝之餅也。 {{verse|21|18}}蓋凡有病殘之人、或盲、或跛、或扁鼻、或有餘肢。 {{verse|21|19}}或斷脚、折手、 {{verse|21|20}}或駝背、或矮短、或瞕翳、或生癬.或有瘡或壞腎、俱不得近就也。 {{verse|21|21}}凡祭司亞倫之族、有殘疾者、以炎之祀所奉皇上帝者、不得近就也.彼有殘疾.故不得近來獻本皇上帝之餅也。 {{verse|21|22}}乃可食上帝之餅.其即聖、兼其至聖者。 {{verse|21|23}}但既有殘疾則不可進幬內、並不可就壇、恐染污朕聖處、蓋朕係皇上帝而成聖之也。 {{verse|21|24}}且摩西以此諭傳亞倫及其諸子、並以色列諸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2|2}}朕乃皇上帝、爾可命亞倫及其諸子.當自分別與以色列族之聖物、免以捨朕之物.毋褻瀆本聖名焉. {{verse|22|3}}朕乃皇上帝、可命曰.凡爾歷代之子孫之中、自染污身、就以色列族所獻皇上帝之聖物者.則必絕之於朕前矣。 {{verse|22|4}}凡屬亞倫之族、有麻病者、流白濁者、並勿食聖物待自淨也.凡摸屍骸之污穢、抑流精之人。 {{verse|22|5}}抑摸浼人之匍蟲.或摸污人致自染. {{verse|22|6}}凡摸上等者至夕必污.並未水內浴身之前、不可食聖物矣。 {{verse|22|7}}日落之時、其係清物、因聖物乃其口糧. {{verse|22|8}}嗣後食聖物可也。朕乃皇上帝、凡自斃抑被野獸所抓死者、自不可食之.以免染污、 {{verse|22|9}}蓋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當守朕禮儀、免瀆之負罪而死矣 {{verse|22|10}}旅客毋食聖物、祭司之客.兼傭人咸勿得食聖物。 {{verse|22|11}}惟若祭司以銀買人.則可食之.家裏所生者、亦可食其糧也。 {{verse|22|12}}倘祭司之女嫁與異人.並不可食所祭之聖物。 {{verse|22|13}}惟若祭司之女守寡、或被休、並無子而歸父家.仍幼時者.則可食父親之糧.但異人不可食之也。 {{verse|22|14}}苟人悞食聖物者、則必加五分之一.連聖物賠還祭司也。 {{verse|22|15}}且以色列族所奉皇上帝之聖物、不可瀆也。 {{verse|22|16}}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食聖物之時、不可容之負本罪愆也。 {{verse|22|1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18}}爾可命亞倫並其諸子、及以色列族庶人云.凡以色列之家、或住在以色列之異人.因悉所發願.又因悉所甘心獻物所要之設祭.奉皇上帝為焚祭. {{verse|22|19}}則宜甘心奉牷牡.或牛、或綿羊.或草羊. {{verse|22|20}}但凡殘疾者、不可獻之、又汝不得取之。 {{verse|22|21}}凡依所願獻牛羊犧為謝祭、或甘心設祭祀皇上帝者、宜奉牷牡並無疵者。 {{verse|22|22}}凡瞽者蹶者、傷者、有痘瘤者、生癬疥者俱不可獻皇上帝、又不可以炎化壇上奉皇上帝矣。 {{verse|22|23}}卻牛羊肢有缺有餘者、可獻為甘心之祭、惟發願則不得納也. {{verse|22|24}}凡閹碎割斷勢之牲、毋可奉皇上帝並在汝地、不得祭之。 {{verse|22|25}}既壞又有疵、不得取之.並以此諸物不得向異人之手而牧之且奉汝上帝之餅矣。 {{verse|22|2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27}}凡牛.綿羊草羊產時、則當偕母七日.然自八日以後、可取之化炎祀皇上帝也。 {{verse|22|28}}不論牛羊母、不可同日殺、母兼殺子也. {{verse|22|29}}倘爾欲獻讚頌之祭奉皇上帝.則必甘心獻之焉。 {{verse|22|30}}朕乃皇上帝.汝即日必食之.勿留之至明日矣。 {{verse|22|31}}朕乃皇上帝、汝當遵照朕律例而行。 {{verse|22|32}}朕乃皇上帝成聖汝者故勿褻瀆本聖名.卻在以色列族中朕必為聖焉。 {{verse|22|33}}朕乃皇上帝也、昔率爾等出麥西為爾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爾當轉諭以色列云、所有皇上帝之節期、爾所當招聖覲之時、朕瞻禮如左。 {{verse|23|3}}六日之間、可作百工、惟於第七日為安息之瞻日聖覲之時、為皇上帝之安息日、在爾諸房、於是日勿作百工也。 {{verse|23|4}}另有聖覲之際、皇上帝之禮節隨期、當宣之也。 {{verse|23|5}}正月十四日晚時候、為皇上帝逾越之節期也。 {{verse|23|6}}是月望日、為皇上帝無酵餅之節期、七日之間爾必食無酵餅也。 {{verse|23|7}}初日宜招聖會、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8}}乃七日問、必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惟第七日、可招聖覲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9}}於是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10}}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既到朕所將錫爾之地、而穫時、則當以稼穡之初實帶禾一束、奉與祭司。 {{verse|23|11}}且將其稻束搖之在皇上帝之前、致蒙其納享、正安息後日、其祭司應搖之也。 {{verse|23|12}}當搖束禾之日、必獻初年牷牡羔、為皇上帝之焚祭。 {{verse|23|13}}其饌乃二升幼麵粉交油、化炎為薰香祀皇上帝、其奠祭者、當有甕汁四分之一也。 {{verse|23|14}}爾等未祭汝皇上帝之日以前、不可喫餅、抑炙穀抑播種、此乃統歷代在各宅之永例。 {{verse|23|15}}自安息日後一日、爾奉束稻、為搖祭之時、宜算七禮拜完。 {{verse|23|16}}至第七禮拜之後日、共計五旬、就以新饌祭皇上帝也。 {{verse|23|17}}爾當自居處攜出二升幼麵、以酵炕之為搖餅屬皇上帝之初實也。 {{verse|23|18}}偕此餅將初年牷之羔七隻、兼一犢二羝、以為焚祭奉皇上帝、兼其饌膳奠湯、以炎化之、薰香奉皇上帝也。 {{verse|23|19}}遂將羝子為罪祭、暨初年之羔兩口為謝祀也。 {{verse|23|20}}惟祭司將此物與初實之餅、及兩隻羔搖之、為搖祭在皇上帝之前、皇上帝之聖物歸祭司矣。 {{verse|23|21}}當是日、爾宜招聖會、並罷百工、此乃遍宅統歷代永例也。 {{verse|23|22}}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既刈田產之時、毋將盡刈田隅之稻、並勿收斂散穗、乃遺之與貧民異人矣。 {{verse|23|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4}}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是月之初一日、可守安息日、即招聖會、及鳴號筒為誌矣。 {{verse|23|25}}是日必罷百工、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26}}○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3|27}}七月初十日.為贖罪之日、宜招聖覲、並自加苦、又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矣。 {{verse|23|28}}是日為贖罪之日、代爾贖罪、在爾上主皇上帝之前、故必罷百工也。 {{verse|23|29}}但凡是日不自加苦者、則必絕之於民中也。 {{verse|23|30}}又當日凡作工者、吾將殄滅之民中。 {{verse|23|31}}切不可作工、斯乃遍宅統歷代之永例焉。 {{verse|23|32}}是日將為安息之瞻禮、於是月初九日晚時、當自加苦.即自今夕至明夕、必守安息日矣。 {{verse|23|3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34}}爾宜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望日、為搭棚之節期、緣皇上帝守之連七日矣。 {{verse|23|35}}首日宜招聖覲、必罷百工。 {{verse|23|36}}七日之間、可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及第八日宜招聖覲、以災化之祭、奉皇上帝、正乃肅覲、斷勿作俗工也。 {{verse|23|37}}斯乃皇上帝之節期當時宜招聖覲、以炎化之物祭皇上帝、即焚祭、饌膳、祀禮、奠汁每日有之。 {{verse|23|38}}另必守皇上帝之安息日、亦獻爾禮物、另凡所發還凡甘心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39}}七月望日、斂土產之後、七日之間、宜守皇上帝之節期、於初日為安息、及第八日亦有安息日。 {{verse|23|40}}當首日時、爾必將茂樹之枝、棗樹之枝、蓁樹之枝、與溪柳之枝、遂七日間、在爾上主皇上帝前面必歡喜焉。 {{verse|23|41}}每年七月、當守是日、為皇上帝之節期、此係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3|42}}爾連七日間、必居在支棚內、凡生為以色列人者、宜居支棚內。 {{verse|23|43}}如此爾苗裔可知、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朕率以色列族出麥西地之時、使之居支棚內。 {{verse|23|44}}夫摩西以皇上帝之節期傳報以色列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24|2}}爾宜命以色列族、將所醡出清橄欖油點燈為恆光、即是在聖殿㡘外會堂之內. {{verse|24|3}}亞倫必置之、從夕至旦、常焰、在皇上帝面前、以為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4|4}}且亞倫排燈在清燈、其恆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24|5}}爾可將幼麵粉、炕十二餅、每餅以二升也。 {{verse|24|6}}且排之兩行、一行六餅於清殿上、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4|7}}每行必排淨乳香在餅上、為記表、即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4|8}}每安息日.必常排其餅在皇上帝面前、按永約向以色列取之矣。 {{verse|24|9}}此物歸亞倫並其子、且必食之在聖處、按永例、此在炎化奉皇上帝之祭中為至聖矣。 {{verse|24|10}}有以色列族婦之子.其父係麥西人、出遊以色列族中、且此以色列婦之子、與以色列人寨中相鬥也。 {{verse|24|11}}原來此以色列婦屬但之宗派、乃底伯俚之女、名示羅密、夫其子褻瀆詛皇上帝之名、遂帶到摩西。 {{verse|24|12}}且監禁之、一俟皇上帝啟聖旨矣。 {{verse|24|13}}惟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4|14}}彼咒詛之人、可帶出寨外、而諸聽之者、宜按手其首上、方眾覲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4|15}}且爾可諭以色列族云、但凡咒詛其上帝、必負其罪也。 {{verse|24|16}}褻瀆皇上帝之諱。一定必誅之、乃眾會必以石擊之也、不論土人異客、褻瀆皇上帝名之時、俱必受死也。 {{verse|24|17}}凡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18}}凡戮牲者、必賠還之、以牲償牲。 {{verse|24|19}}凡殘害伴、依其所作、必如此行之、 {{verse|24|20}}即傷償傷、目償目、齒償齒、如其所殘人者、亦必如是行之也。 {{verse|24|21}}殺畜牲者、必賠還之、但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22}}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此不論土人異客、其例必同也。 {{verse|24|23}}維時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所咒詛者必帶出寨外、致以石擊之.方以色列人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昔在西乃山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2}}爾可諭以色列族曰、既到朕所錫之地、則必給地安息以敬皇上帝也。 {{verse|25|3}}連六年、可種田畝、六年間、可削葡園藤、以摘其果也。 {{verse|25|4}}惟第七年、宜給地安息、即皇上帝之安息、當時勿種田畝、勿削葡萄藤。 {{verse|25|5}}此乃地之安息年、故穡後之穞毋可收斂、並毋摘禾、削葡萄藤之果。 {{verse|25|6}}且地之安息年、可養爾與奴婢傭人、及偕汝寓、旅客、 {{verse|25|7}}又其土產與牲口、並在地之獸為食也、 {{verse|25|8}}爾宜算七年安息、即七乘七年、且七安息年期、共算為四十九年焉、 {{verse|25|9}}當年七月初十日、即贖罪之日、爾等宜欣慶、吹號筒、而遍地必吹號筒也。 {{verse|25|10}}爾當以第五十年成聖、遍地布告、庶居民之釋放、此係樂喜年、各人必歸其本業、各人必歸其本家焉。 {{verse|25|11}}第五十年為樂歲、勿稼、毋收穞、並以其未削之葡萄藤、勿摘其果也。 {{verse|25|12}}是乃樂歲、當為聖年所生諸田者、爾可食也。 {{verse|25|13}}當此樂歲之際、各人宜歸本業也。 {{verse|25|14}}倘向別人賣、抑向他人之手買也、勿相欺焉。 {{verse|25|15}}依樂歲後年數、爾向他人可買、又依出果之年數、其可賣與汝也。 {{verse|25|16}}據年之多、爾可起價、照載之少、爾當減價、蓋人賣業、當估果實、而賣之與爾也。 {{verse|25|17}}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故勿相欺、乃敬畏上帝也。 {{verse|25|18}}是以宜遵朕法度、守朕律例而遵行焉、則可安居地中也。 {{verse|25|19}}地將出其土產、致爾食飽、而安居也、 {{verse|25|20}}倘爾問云、在第七年、既不可稼並不穫產則將何食哉。 {{verse|25|21}}夫第六年朕將諭有豐盛、可出三載之實矣。 {{verse|25|22}}及第八年、方可耕種、至第九年尚食舊穀、待新穀稔熟、可食舊焉。 {{verse|25|23}}○其田屬朕、汝係朕旅客、故不得不買其田。 {{verse|25|24}}在遍地諸業、爾為地准贖價也。 {{verse|25|25}}設使兄弟為貧、巳售產業、若親戚來贖之、則可贖兄弟所售之業。 {{verse|25|26}}倘無人可贖、然自巳能贖之、 {{verse|25|27}}則當算所賣之年數、遂將其餘還諸賣人、致歸其業也。 {{verse|25|28}}如不能交回、則見賣人之業、可存在買者之手、待樂歲、然當樂歲之時、可出、而原主歸本業可也。 {{verse|25|29}}倘人賣城裏之屋、則賣後週年可贖之、待一年滿、可贖之也。 {{verse|25|30}}惟全年間、不復贖之、則城裏之屋、必歸買者、及其子孫為恆業也、並在樂歲、不交回矣、 {{verse|25|31}}但鄉裏無圍牆者之屋、可視之如田畝、可以贖之、及樂歲必交回矣。 {{verse|25|32}}惟利未宗派之邑、兼本邑之屋宇、利未人隨時可贖也。 {{verse|25|33}}倘人買利未人之業、則所售之屋、並產業之邑、當樂歲年、必交回也。蓋利未輩之家邑、為其產業、在以色列族中矣。 {{verse|25|34}}惟其邑郊之田、永為其業、故不可賣也。 {{verse|25|35}}倘爾兄弟、成貧衰微、則當濟之、雖為賓客、必偕汝活也。 {{verse|25|36}}汝宜敬畏上帝、致兄弟偕汝居、並勿取其利息矣。 {{verse|25|37}}如借銀、毋圖利、倘借糧食、勿討息矣。 {{verse|25|38}}蓋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昔引爾出麥西國以迦南地賜爾、並為汝上帝矣。 {{verse|25|39}}如近住之兄弟窮乏、賣躬與爾則勿強之服役如奴也。 {{verse|25|40}}彼當偕居、如傭人旅客、且服事爾、待樂年焉。 {{verse|25|41}}於是時可攜子女出、且離爾且歸本家、又回祖業矣。 {{verse|25|42}}其乃朕僕輩、朕所率出麥西地者、故不得賣之為奴也。 {{verse|25|43}}爾勿嚴管之、乃敬畏爾上帝也。 {{verse|25|44}}爾所有之奴婢、宜為四方之夷人、可買之為僕婢也。 {{verse|25|45}}爾中所寓之異人之子、及在爾地所生之家孥、爾可買以為汝業也。 {{verse|25|46}}爾可交之與後爾之子輩、嗣接之為業、永為爾奴、但不得嚴管以色列族、正是汝兄弟矣。 {{verse|25|47}}設使寓中之異客遠人發財、且同住之兄弟窮乏、賣自與遠客異人、或與遠人家之苗裔。 {{verse|25|48}}則賣後可贖還之、兄弟可贖之也。 {{verse|25|49}}伯、或伯子、或親屬者可贖之、或自能自贖可也。 {{verse|25|50}}則與買長計算、自見賣之年、迨及樂歲且賣之價、宜照年數、據僱工者之期可算也。 {{verse|25|51}}倘有多年、則按照所買之價、必給其贖之值也。 {{verse|25|52}}倘樂歲年、尚差幾載、則當合算、據年之多少、還其贖價也。 {{verse|25|53}}彼當偕居、如每年之僱人、毋容管迫之、在爾眼前焉。 {{verse|25|54}}倘此年之間、不得贖出、則適樂歲之際、自攜子女而出矣。 {{verse|25|5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而以色列為本僕、正是朕所率出麥西地之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爾勿造該殺勿刻塑、勿設神像、勿立石碑於爾地、以伏拜之也。 {{verse|26|2}}朕乃皇上帝、故爾守朕安息日、而敬畏朕聖堂。 {{verse|26|3}}倘遵朕法度、而守朕律例、且遵行焉。 {{verse|26|4}}則應期將降雨、其地將出土產、且埔之樹將結果矣。 {{verse|26|5}}且爾打稻之時、將至葡萄果熟.惟收葡萄時、將逮播種之際、又爾將飽食、安居其地也。 {{verse|26|6}}境內朕亦賜爾平安、爾可睡卧、而無人嚇爾、朕驅惡獸出境、並不許劍廵爾地方也。 {{verse|26|7}}爾將趕做而在爾前、必以刀倒也。 {{verse|26|8}}爾中五人、將驅一百、又爾一百人、將破一萬人、又敵必爾前被刀刺死。 {{verse|26|9}}朕將垂顧汝等、令爾加蕃庶、亦與爾立約也。 {{verse|26|10}}夫爾將得食舊糧、又帶出舊糧為新糧也。 {{verse|26|11}}且朕將設朕堂在爾中、而本心不厭恨爾也。 {{verse|26|12}}朕將遊爾中、為爾之上帝、且爾將為朕民也。 {{verse|26|13}}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昔率爾出、麥西郭免爾為奴、且破爾所負之軛、且扶汝直行焉。 {{verse|26|14}}但爾等若不聽順朕、並不遵此諸命。 {{verse|26|15}}若輕朕法.而棄朕制令、並不願遵朕諸律例且背朕約。 {{verse|26|16}}則朕驚行是降爾以震驚、癆病熱瘧、致廢目愁心、又爾將徒然播種、乃敵將食之。 {{verse|26|17}}朕將拒敵爾者、在仇前見殺、及恨爾者、將管爾也、無人追時、爾將奔也。 {{verse|26|18}}倘如此未肯聽朕、則朕將治罪、七倍更重也。 {{verse|26|19}}且破爾傲心之勢、令爾天如鐵、爾地如銅。 {{verse|26|20}}徒然費力、爾田畝不出其土產、並埔之樹不結果實也。 {{verse|26|21}}倘爾尚逆、並不聽朕令、則按汝罪七倍降災。 {{verse|26|22}}朕將驅野獸爾中、致掠爾子、害爾牲口.致人丁稀少道路荒蕪也。 {{verse|26|23}}緣此還不改過、仍違逆朕。 {{verse|26|24}}則朕將拒汝、責罪七倍。 {{verse|26|25}}且朕將執劍為本約雪恨、倘爾聚集城裏、朕將降瘟疫、且交爾與敵之手。 {{verse|26|26}}朕既斷汝餅之時、則十婦將炕餅在一爐裏、且稱而交之與汝、然汝必食、並不得飽也。 {{verse|26|27}}倘汝還不聽朕言而違逆朕。 {{verse|26|28}}朕則將憤爾、且朕將治爾罪七倍、 {{verse|26|29}}致爾食親子之肉、又食親女也。 {{verse|26|30}}朕將毀爾臺榭、折爾塐偶、投爾屍骸、在假神之屍骸上、而本心厭爾等。 {{verse|26|31}}且朕將毀爾城邑、荒圮、掃蕩爾聖所、而不享爾薰香焉。 {{verse|26|32}}朕將其地為荒蕪、且爾仇敵住彼、將驚駭矣。 {{verse|26|33}}且令爾敗散四夷之中、其挺劍追爾、又爾城必毀壞、爾地必荒蕪也。 {{verse|26|34}}爾在敵地之時、本地荒蕪之際、則將享安息、地為甚康寧焉、而享安息也。 {{verse|26|35}}汝居在安息日、地無安焉、故地蕪時可獲安息。 {{verse|26|36}}但凡爾中尚活之人、在敵地時、朕令膽怯、致搖葉之聲驚動之、只管奔外、避兵刃焉、連無人追、跌倒也。 {{verse|26|37}}既無人趕爾、必相跌、如遭劍害.且擋敵無能也矣。 {{verse|26|38}}且四夷之中爾將泯滅、且敵地將吞爾等也。 {{verse|26|39}}爾中所遺者、必負罪而死亡於敵地、緣祖之咎必泯沒也。 {{verse|26|40}}既違朕而行焉、然必認本罪、並祖宗之咎、及所逆朕之弊。 {{verse|26|41}}然朕逆之、且引之到敵地、倘在彼地若謙卑惡心、而承罪責。 {{verse|26|42}}遂記雅哥伯之約、以撒之約並亞伯拉罕之約、朕將俯念、亦俯念其地也。 {{verse|26|43}}蓋輕本法、而心恨本制令、故其人必離其地、其田荒蕪、將享安息、且其人將受咎之刑。 {{verse|26|44}}朕乃其上主皇上帝、雖然如此、既在敵郭時、朕不得棄絕之、並不恨惡之、以盡滅之、免與之失約也。 {{verse|26|45}}朕乃皇上帝、緣是人朕將記憶、昔與厥祖所立之約、蓋朕在夷眠之前、率之出麥西郭而為其上帝。 {{verse|26|46}}斯乃在西柰山上、皇上帝與以色列民、藉摩西手所立之法度、制令、律例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7|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人若發願、則其人物必歸皇上帝、依爾估價也。 {{verse|27|3}}若係男子、自二十歲至六十歲、則爾所估之價、據聖堂之量、宜為二十五兩銀。 {{verse|27|4}}倘係女人、則爾所估之價、必十五兩銀也、自五歲及二十歲、則爾之估價若男、當為二十兩、若女十兩銀也、 {{verse|27|5}}且一月至五歲、則爾之估價若男、 {{verse|27|6}}當五兩、若女三兩。 {{verse|27|7}}自六十歲以上、則爾之估價若男、必乃十五兩、若女十兩銀也。 {{verse|27|8}}倘其人為貧、不能完繳爾所估之價、則宜親見祭司、祭司估之、祭司估之依願之能。 {{verse|27|9}}倘人帶牲口奉皇上帝、則凡所獻皇上帝之物、俱必成聖也、 {{verse|27|10}}不得以嘉易醜、以醜變嘉也、消以畜易畜、則所變者為聖焉、 {{verse|27|11}}若係穢獸、所不奉祭與皇上帝者、則當牽獸赴祭司。 {{verse|27|12}}且祭司必估、或嘉或醜、且依祭司所估者必乃如是也。 {{verse|27|13}}倘要贖之、則宜加估價五分之一也。 {{verse|27|14}}若人願捨屋奉皇上帝、則祭司必估之、或好或不好、且依祭司所估價、必定如是也。 {{verse|27|15}}若捨屋者、欲再贖之、則必加所估之價五分之一、屋遂歸已也。 {{verse|27|16}}如人捨產業之田畝、奉皇上帝、則爾所估之價、必照種之多少、每斛大麥種、可估五十兩銀也。 {{verse|27|17}}倘於樂歲之時捨田、則依爾所估之價定必如是也。 {{verse|27|18}}倘樂歲後捨田、則祭司必算尚有之年、待樂歲至、而估價、遂可減價、依爾所估者。 {{verse|27|19}}倘捨田者要再贖之、則當加其估價五分之一、方田歸已也。 {{verse|27|20}}倘其不贖田、或賣田與別人、則永不可贖也。 {{verse|27|21}}倘樂歲之時、而出田畝也、與皇上帝為聖焉、若捨田一然、其業必歸祭司也。 {{verse|27|22}}人若以所買之田、非本業之田、捨皇上帝、 {{verse|27|23}}則祭司可估其價、至樂之年之時、且當日必完繳所有捨皇上帝之物也。 {{verse|27|24}}正樂歲、其田、宜歸本業之長、所賣其田者也、 {{verse|27|25}}且爾所估之價、皆必照聖堂之秤銀、每塊銀必二十分也。 {{verse|27|26}}夫初生之畜、係皇上帝之初生、屬皇上帝、不論牛羊者.不可捨之。 {{verse|27|27}}倘係穢獸、則依爾所估之價、加五分之一當贖之、若不欲贖之、則當依估價賣之也、 {{verse|27|28}}夫各所捨之物、為皇上帝至聖之體故所捨之物、或人獸、或田業、俱不可賣、並不可贖也。 {{verse|27|29}}凡人所捨所捐之物、不可再贖乃必見殺矣。 {{verse|27|30}}不論土種產樹果凡地十分之一者、俱屬皇上帝、為皇上帝之聖物。 {{verse|27|31}}倘人欲贖其什一者.則必加五分之一也、 {{verse|27|32}}論及牛羊之物、凡行在牧之杖下、什一者、必抽十分之一、捨皇上帝矣。 {{verse|27|33}}勿查嘉醜、又勿易之、倘若易之則本物與所易者.俱必成聖、不得再贖也。 {{verse|27|34}}斯乃在西乃山、皇上帝所諭摩西以轉諭以色列族之命令也。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ihagbakqgl6gn8643f4s7hytzwxd1cq 7902491 7902490 2026-06-18T15:56:10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790249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利未書卷三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二|出麥西郭傳卷二]] |next=[[../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利未記|利未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287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皇上帝遂召摩西由會帳房、而諭之云。 {{verse|1|2}}且命以色列族云汝中有人以焚祭獻皇上帝。則必牽牛羊之犧、以祀之也。 {{verse|1|3}}即係羣牲之焚祭、必須牡牷而甘願設在皇上帝之前、於會帳房之門也。 {{verse|1|4}}當下必按手在將焚之犧首、遂爲之接之、以行贖矣。 {{verse|1|5}}方屠其牛在皇上帝之前、而亞倫之子、即其祭司必帶其血、且在附會帳房門之壇、周灑其血矣。 {{verse|1|6}}便剝其焚犧之皮、且切之。 {{verse|1|7}}祭司亞倫之子在壇上必燃炎、且在炎上排柴也。 {{verse|1|8}}其祭祀等即亞倫之子宜以肢首脂、兼排在壇於炎柴之上。 {{verse|1|9}}其臟脚祭司必以水洗、悉帶而以炎焚。 {{verse|1|10}}即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係羣羊、或棉、或山羊必牷牡爲將焚之犧矣。 {{verse|1|11}}望北在皇上帝之前、附壇必屠之、即其祭司正是亞倫之子、在壇上周灑其血矣。 {{verse|1|12}}且切之連首脂、而祭司在壇於炎柴上排之也。 {{verse|1|13}}但其祭司必洗臟脚以水、悉帶而焚之壇上、正是焚犧。 {{verse|1|14}}炎祀皇上帝之薰香。或所獻皇上帝之犧係禽、則必帶獻斑鳩鴿子。 {{verse|1|15}}其祭司必帶之到壇、扭頸後、而焚之在壇上、其血附壇必擰也。 {{verse|1|16}}又必拔嗉並其毛、而丟之在壇之附灰之處、東向。 {{verse|1|17}}乃裂折之連翼、並不判之。而祭司在壇、於炎上之柴必焚之也。即是焚犧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設要以饌奉皇上帝、則必以細麵粉、斟油而加香也。 {{verse|2|2}}遂帶之到亞倫之子、即其祭司、撮取麵粉油凡香、而祭司必焚之在壇為記、乃炎祀皇上帝之薰香。 {{verse|2|3}}夫其饌之剩歸亞倫並其子、以炎祀皇上帝之祭中、斯為至聖之祭。 {{verse|2|4}}倘若以饌之祭、炕爐、而獻之必用細麵粉為無酵之餅、雜油、或揸油之無酵之餅矣。 {{verse|2|5}}或係在鑊內所備之饌祭、則必用細麵粉、無酵雜油而造之。 {{verse|2|6}}因係屬饌祭、必判之而斟油也。 {{verse|2|7}}即獻在鑊備之饌祭、必用細麵粉暨油也。 {{verse|2|8}}用此物所造之饌祭、必奉皇上帝、一奉之與祭司、則必帶之到壇焉。 {{verse|2|9}}其祭司方取其饌祭、為記、而焚之在壇上、即係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2|10}}夫饌祭之所剩、因係祭之至聖物、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2|11}}所有奉皇上帝之饌祭、毋得用酵也、乃所化炎奉皇上帝之祭者、毋庸焚蜜酵等物。 {{verse|2|12}}若祭初果、必獻之與皇上帝。但不得焚之在壇上、以為薰香也。 {{verse|2|13}}各饌祭必以鹽調、並不得以汝上帝約之監絕饌祭矣。乃與各祀亦必獻鹽焉。 {{verse|2|14}}若要以初果為饌祭、奉皇上帝、則以祀果饌祭烘炎之生穗乃穀滿穗所打出也。 {{verse|2|15}}其上必斟油加香、正是饌祭矣。 {{verse|2|16}}其祭司必焚碎穀油、並諸香、即係皇上帝化炎之祀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若要祭犧、正獻謝祭之祀、不拘牡牝、則必牷純、獻之在皇上帝前。 {{verse|3|2}}手按犧上、而屠之在會帳房門、即祭司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3}}正以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為以炎化祀矣、是覆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4}}兩腎與其脂、即在其膀、並所有在腎肝之皮、悉必除矣。 {{verse|3|5}}然亞倫之子必燒之在壇、焚祭上。炎柴上者、乃化炎之祀、皇上帝之薰香也。 {{verse|3|6}}獻奉皇上帝之祀屬畜犧、若係謝祭牡牝必係牷純而獻之。 {{verse|3|7}}但以羔獻為祭、則必設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8}}以手按犧之首上、且屠之在帳房之門前、乃亞倫之子必周壇灑血矣。 {{verse|3|9}}以此謝祭之祀必獻皇上帝、致為以炎之祀、其脂與渾身必斷在腰也、其脂蓋其臟者、並在臟之諸脂矣。 {{verse|3|10}}其兩腎並其上之脂、正在膀者在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1}}正乃皇上帝化炎祭之物、而其祭司必燒之於壇上。 {{verse|3|12}}若犧係羊、則必祀之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13}}又必以手按首上、而屠之在會帳房之前、且亞倫之子必以血周灑壇。 {{verse|3|14}}在上必設其祭、正是皇上帝化炎之祀矣、即蓋臟之脂、並臟上之諸脂矣。 {{verse|3|15}}兩腎並脇上之脂、肝上之皮、並其腎必俱除也。 {{verse|3|16}}凡脂屬皇上帝、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此係以炎祀物為薰香。 {{verse|3|17}}遍宅歷代恆為永例、毋得食血脂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4|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有人悞干皇上帝之律例所禁者並犯之也。 {{verse|4|3}}然受傅油之祭司、犯罪如民之罪、則緣所犯之罪必牽牷純牛子、奉皇上帝為罪祭矣。 {{verse|4|4}}遂必牽牛在皇上帝之前、到會帳房、手按牛首、而在皇上帝之前屠其牛也。 {{verse|4|5}}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 {{verse|4|6}}而其祭司必沉指血內、而七次灑血在皇上帝之前在幬前也。 {{verse|4|7}}所有會帳房內、薰香之壇、祭司在皇上帝之前、必以血貼角也、而在焚祭壇之底、必斟牛之諸血矣、正是在會帳之門也。 {{verse|4|8}}又取牛之諸脂、即蓋臟之脂、並在臟之諸脂。 {{verse|4|9}}兩腎與其上之脂、正是在脇及肝上之皮、並其腎、俱必除也。 {{verse|4|10}}仍除之謝犧牛無異.其祭司必燒之在焚祭之壇上。 {{verse|4|11}}並其肉、其首、其脚其臟、兼其糞也。 {{verse|4|12}}然必帶全牛出營外、到清處、所傾灰之所、而以炎燒之在柴上、乃在傾灰之所必燬之。 {{verse|4|13}}但以色列全會犯罪、而其情在會黨之眼前不明、即犯皇上帝之諭命者、所禁之事而干辜也。 {{verse|4|14}}但所犯之罪係明焉、則其會黨為本罪、必將牛子、且牽之到會帳房之前。 {{verse|4|15}}且其會長老輩必在皇上帝之前、手按牛首上.而在皇上帝之前、殺其牛也。 {{verse|4|16}}夫受傅油之祭司、必帶牛血、到會帳房。 {{verse|4|17}}乃祭司以指必沉血內、而七次在幬、即在皇上帝之前、灑之也。 {{verse|4|18}}以其血必染在皇上帝前之壇角、是在會帳房內、而以諸血斟焚祭壇之地下、正是在會帳房之門焉。 {{verse|4|19}}且取諸脂、而焚之在壇上。 {{verse|4|20}}仍所行與罪祭之牛、仍亦必行與此牛矣、而其祭司必蔽其辜、遂可赦之也. {{verse|4|21}}此乃會黨之罪祭、故必牽牛營外而焚之、如燒其初牛也。 {{verse|4|22}}遇有官干罪、悞犯其上主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且有辜矣。 {{verse|4|23}}方知所于之罪、則必帶犧、正係羊子牷純之男。 {{verse|4|24}}遂手按羊之首上、且殺之在屠焚祭犧之處、在皇上帝之前、正是罪之祭矣。 {{verse|4|25}}其祭司遂必以指將罪祭犧牲之血、且貼焚祭壇之角上、而盛其血在焚祭壇之地也。 {{verse|4|26}}又以諸脂必焚壇上、如謝祭之祀脂矣、其祭司則為之、緣其罪必設贖、則可赦也。 {{verse|4|27}}遇有俗民悞犯罪、而干皇上帝之律例所不必行者、而取事也。 {{verse|4|28}}倘所干之罪若知識、則必牽其羊子、即是牷純之牝、緣所犯為罪祭矣。 {{verse|4|29}}即以手按罪犧首、宰罪犧在焚祭處。 {{verse|4|30}}其祭司遂以指必將血、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上、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1}}且必取諸脂如取謝祭之脂、而祭司必焚之在壇上、為皇上帝薰香、其祭司則必為之贖罪、方必赦之也。 {{verse|4|32}}但牽羊羔為罪之祭矣、則必牽牷純之牝焉。 {{verse|4|33}}且手按罪祭犧之首上、而屠之在殺罪犧之處、 {{verse|4|34}}其祭司必以指拈罪祭犧之血、 而抹之在焚祭壇之角、而盛諸血在壇之地矣、 {{verse|4|35}}亦必取諸脂、如取謝祭犧之脂、而其祭司必焚之在壇上、仍祭皇上帝之炎祀.其祭司必贖所干之罪也.遂可赦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遇有人犯罪、而聞發誓之聲為證見、或看、或知之、但不吐出、則必取其辜矣。 {{verse|5|2}}遇有人𢳀穢物、或係污獸之屍、或污牲之屍、或污蟲之屍、然不覺之、 {{verse|5|3}}倘若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4}}遇有人發誓、以口唇吐、或要作善或惡、凡人所吐誓者、而不覺之、則可、然知之則有罪矣。 {{verse|5|5}}但緣此事有罪矣、則必認其罪矣。 {{verse|5|6}}於是緣其罪必帶愆祭到皇上帝、即群牲之牝、或棉羊羔、或山羊子、為罪祭、而其祭司必緣其罪代之設罪祭矣。 {{verse|5|7}}但不能帶羔、則緣所行之愆、必以班鳩兩隻、或以鴿子兩隻、奉皇上帝、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 {{verse|5|8}}且交之與祭司、其必初設其罪祭、且扭頸並不判之。 {{verse|5|9}}且以罪之血灑壇之旁、其餘血必在壇之地擰出。 {{verse|5|10}}以第二隻仍規必為焚祭、而緣犯罪、其祭司必為贖、則將赦之。 {{verse|5|11}}設不能奉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則有罪人、必獻帶細麵粉一升、為罪祭、緣係罪祭、不得調油、又不得加香焉。 {{verse|5|12}}遂必帶之到祭司、而祭司必撮一握為詛衣、且焚之在壇上、按照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此乃罪祭。 {{verse|5|13}}其祭司以此一件、緣其所犯之罪必為贖、則可赦之、其餘歸祭司為饌祭。 {{verse|5|14}}○維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5}}遇有人悞犯皇上帝聖物之罪、則將群中牷羝、為愆奉皇上帝矣、以銀兩估之、按照聖處之兩度、以為愆祭矣。 {{verse|5|16}}遂緣所害之聖物必抵償、即加五分之一、給之祭司、且其祭司必以愆之羝為之贖也、則可赦之也。 {{verse|5|17}}所有皇上帝之禁例、遇有人不覺而犯干為獘、郤有罪、而取其戾矣。 {{verse|5|18}}則將在群中之牷羝、估之為愆祭、奉祭司、而其祭司、按照所悞錯、並不覺者、必為贖、則可赦之。 {{verse|5|19}}其果然犯皇上帝、而此乃其愆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遇有人行罪犯皇上帝矣、或以所有受托而騙之、或結夥而強奪物件、或哄伴焉、 {{verse|6|3}}或著所失者、而誣誓詐語、凡此人所行者、而干罪矣。 {{verse|6|4}}於是因犯罪有辜者、必交還所強奪者、或騙而獲之物、或所守托者、或所著失物矣。 {{verse|6|5}}凡所誣誓者、必交還原長、愈加五分之一、而當設愆祭之日、交之與所屬者。 {{verse|6|6}}此人以愆祭必奉皇上帝、正是所估為愆祭群中之牷羝、而奉之祭司矣。 {{verse|6|7}}其祭司遂在皇上帝之前、必為贖矣.且凡犯者必赦矣。 {{verse|6|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9}}汝轉諭亞倫並其子云.此乃焚之例、終夜及旦、焚之在壇上、是以係焚祭、並壇之炎、必內燒矣。 {{verse|6|10}}其祭司則穿麻衣、身著麻裳、將炎所燼之灰、並壇之焚祭、俱按在壇之旁也。 {{verse|6|11}}遂脫本衣而穿他衣矣、而以灰帶出營外、在清處矣。 {{verse|6|12}}然其壇之炎必燒並不滅矣、每日其祭司必焚柴、且排按其焚祭、在上必焚其謝祭犧之脂矣. {{verse|6|13}}其炎在壇上必恆燒、並不息矣。 {{verse|6|14}}○饌祭之例如左、亞倫之子、必祭之在上主皇上帝之前、在壇之前焉。 {{verse|6|15}}遂取饌祭麵粉之一握、其油並在饌祭上之諸香、而焚之在壇上為薰香、 {{verse|6|16}}皇上之記表矣。亞倫並其子必兼食其餘矣、即以不醉之餅食之在聖處、而吃之在會帳房之院內也。 {{verse|6|17}}朕以本祭以炎所燒者之分頒之也、此如罪祭愆祭係最聖者、 {{verse|6|18}}亞倫之子中諸男必食之、此係皇上帝以炎化祀、在汝世代之恆例、凡𢳀之者、必為聖焉。 {{verse|6|1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6|20}}當傅油之日、亞倫並其子所宜奉皇上帝之祭如左、一升幼麵粉為恆饌祭、一半早、一半晚。 {{verse|6|21}}此必在鑊內以油備之、一炕必帶之進來、而所炕饌祭之塊必獻為皇上帝之薰香。 {{verse|6|22}}此乃皇上帝永例、歷代之受傅油之祭司之子者、必獻之並盡焚之也。 {{verse|6|23}}夫祭司之各饌祭必盡焚、並不食矣。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5}}汝必轉諭亞倫並其子曰.此乃罪祭之例、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罪祭犧在皇上帝之前焉、其乃最聖焉。 {{verse|6|26}}為罪所設之祭司必食之.且食之在聖處、正是在會帳房院。 {{verse|6|27}}凡𢳀其肉者必為聖.但將其血而灑血在衣上、汝必在聖處洗所灑者、 {{verse|6|28}}所烹之瓦器必折、抑在銅壺煮之、則必以水淡滌之也、 {{verse|6|29}}祭司中之諸男人必食之、此乃至聖也。 {{verse|6|30}}所有罪祭之犧其血帶進會帳房、以贖聖處者、此不得食、乃焚之以炎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其愆祭最聖、例如左。 {{verse|7|2}}在屠焚祭犧之處、亦必屠愆祭犧、其血在壇上周灑矣。 {{verse|7|3}}以諸脂、即其體並蓋臟之脂必祭矣。 {{verse|7|4}}乃除兩腎並所有之脂、即在脇者.並在肝之皮兼腎也、其祭司 {{verse|7|5}}則在壇上必焚之.此係皇上帝以水之祀、乃愆祭矣。 {{verse|7|6}}此乃最聖祭司之各男人必食之、卻吃之在聖處也。 {{verse|7|7}}其罪祭與愆罪無異、並無例矣.以此為贖之祭司必有之也。 {{verse|7|8}}夫設人之焚祀之祭司、此祭司自必得所祀之焚祭犧之皮矣。 {{verse|7|9}}凡在爐內之炙膳、而所燔在鑊盤內者、俱歸祭之者之祭司矣。 {{verse|7|10}}亞倫之子、均得雜油並早之諸饌。 {{verse|7|11}}所獻皇上謝祭之祀例如左。 {{verse|7|12}}緣鳴謝之事祭之.則與謝祭必加以油雜、無酵之餅、並以油抺之無酵扁餅、而幼麵粉雜油燔之餅矣。 {{verse|7|13}}除餅外必設有酵之餅與謝祭之頌祀矣。 {{verse|7|14}}眾禮物之中若獻一件為搖祭奉皇上帝、此歸祭司、以謝祭犧之血、灑在壇上者也。 {{verse|7|15}}當祭之日、亦必食謝祭頌祀之胙、並不必存之迨明日也。 {{verse|7|16}}但發願、或甘心設祭、則必食之、當祭之日、異日亦必食其剩者。 {{verse|7|17}}但祭胙之餘、必於第三日以炎焚也。 {{verse|7|18}}倘於三日若食謝祀之膳、不得接之、亦不算與所祭者.乃係壓物.而人所食之者必負辜矣。 {{verse|7|19}}𢳀穢物之胙者、不得食矣.卻以炎焚之.然其胙凡係純者可食矣。 {{verse|7|20}}但玷污之人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其民焉。 {{verse|7|21}}遇有人𢳀污物、如人之污、污獸、或可壓濁物、並食謝祭之胙、所屬皇上帝者、以此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2}}○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 {{verse|7|23}}毋得食牛山羊之脂矣。 {{verse|7|24}}但自斃之獸脂.或野獸所殺者之脂、俱可使他用.但不得食矣。 {{verse|7|25}}凡人食以炎所祭皇上帝犧之脂、則以具吃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7|26}}禽獸之血、兼不得食在汝宅矣。 {{verse|7|27}}凡食血者、以此人必絕於水民焉。 {{verse|7|2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7|29}}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有人以謝祀祭皇上帝、奉其禮矣. {{verse|7|30}}即以親手必帶以{{?|⿱穴火}}祭皇上之祀.即帶其脂與其胸、以搖其胸、致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7|31}}其祭司必以脂焚在壇上、乃其胸必歸亞倫並其子矣。 {{verse|7|32}}以右肩必給祭司、為搖祭在謝祭祀之中也。 {{verse|7|33}}即亞倫子之中者.祭謝祀之犧血.並其脂.此人自得右肩焉。 {{verse|7|34}}朕在以色列族所動之胸與搖肩、朕取在謝祭祀中、而賜之與祭司亞倫並其子、此乃以色列族中之永例矣。 {{verse|7|35}}當日引是人以供祭司之職、以奉事皇上帝也、則在化炎祀皇上帝之祭中、必取此物、給愛傅油之亞倫並愛傅油之子矣。 {{verse|7|36}}即當日以油傅之、皇上帝諭以色列族給之、為通歷代之永例矣。 {{verse|7|37}}此乃焚祭、饌祭、罪祭、愆祭、供職、謝頌祭之例矣、 {{verse|7|38}}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以色列族、以祭獻皇上帝、於是諭令摩西在西乃山之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汝且帶同亞倫並其子、其衣、其傅油及牛一隻、以為罪祭、並羝二隻、暨無酵之餅一籃. {{verse|8|3}}而聚全黨在會帳房之門也。 {{verse|8|4}}且摩西遵皇上帝所諭而行焉、而其黨在會帳房之門聚矣。 {{verse|8|5}}摩西謂其會、此事是皇上帝所諭行焉。 {{verse|8|6}}摩西帶亞倫並其子、方以水洗之、 {{verse|8|7}}以衣著之、以帶束之、以袍穿之、又著公服、而束之以公服之彩帶、日縛之也。 {{verse|8|8}}亦以胸牌着身、但在胸牌內有光誠之號。 {{verse|8|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首帕戴首、乃在額上貼其金扁正是其聖號、 {{verse|8|10}}且摩西將其傅油、以之傅帳房、及凡內所有者、而成聖之。 {{verse|8|11}}七次以之灑壇、傅壇並諸器、即其洗盤.其墩.而成聖之。 {{verse|8|12}}又將其傅油.而盛之在亞倫之首上以成聖之也。 {{verse|8|1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帶亞倫之子.而穿之以衣、又束之以紳、又戴頭包. {{verse|8|14}}又牽牛為罪之祭、而亞倫並其子、手按在罪祭之牛首上也。 {{verse|8|15}}遂屠之、而摩西將其血以指貼在周壇之角且滌其壇、又盛血在壇之地矣。 {{verse|8|16}}又取臟之諸脂、肝上之皮、與兩腎、並其脂、且焚之在壇上。 {{verse|8|1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牛、以皮肉、以糞燒在營外也。 {{verse|8|18}}且牽其羝為焚祭矣、乃亞倫並其子、兼按手在羝之首上。 {{verse|8|19}}屠後、摩西以其血周灑壇焉。 {{verse|8|20}}且切其羝後、摩西焚其首、肉塊、並其脂矣。 {{verse|8|2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以臟與脚洗水內、乃摩西焚全羝在壇上、正是焚祭之薰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8|22}}又牽他羝、即供職之羝、且亞倫並其子、手按羝之首凡屠之、 {{verse|8|23}}且摩西殺之、而取其血、且貼之在亞倫左耳之𦕰、又在左手之拇、並在右脚之拇。 {{verse|8|24}}遂帶亞倫之子來、且摩西將血而貼之在右耳之𦕰、及左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摩西即以血周灑壇焉。 {{verse|8|25}}方將其脂、其體、並在臟之諸脂、其肝之皮、其兩腎其脂並右肩焉。 {{verse|8|26}}又由皇上帝之前無酵之籃、取出無酵之餅、並油饅、暨扁餅、且按之在脂、並在右肩之上也。 {{verse|8|27}}悉交亞倫之手、並其子之手、而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之祭矣。 {{verse|8|28}}摩西即收之由其手也、且燒之在焚祭上、於壇焉、此物捨去為薰香、正是皇上帝以炎之祀矣。 {{verse|8|29}}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供職之羝、屬摩西然摩西將其胸而搖之、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8|30}}且摩西將其傅油、並在壇之血、而灑之在亞倫並其衣上、又在其子並其衣上、而以亞倫並其衣、以其子並其衣、兼成聖焉。 {{verse|8|31}}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云、在會帳房之門必煮其胙、按照我所諭云、亞倫並其子必食之、所有供職之籃內之餅、必在彼兼吃矣。 {{verse|8|32}}但昨餅所剩者、必以炎燒矣。 {{verse|8|33}}七日內必拜契、故限七日不得出會帳房之門、迨及拜契之日滿焉。 {{verse|8|34}}皇上帝諭、依今日所行者、仍行、致代汝為贖矣。 {{verse|8|35}}故此按照我所諭者、汝必七日晝夜住在會帳房之門、而守皇上帝所囑者、以免死矣。 {{verse|8|36}}如此亞倫並其子悉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轉諭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適八日、摩西招亞倫其子並以色列長老輩、 {{verse|9|2}}諭亞倫云汝且取幼犢、為罪之祭犧、羝一隻為禁祭犧.兼必牷純、而祭之皇上帝矣。 {{verse|9|3}}即必諭以色列族云、汝在羊中必取山羊子為罪祭之犧、初年牷純之一犢一羔、為焚祭之犧。 {{verse|9|4}}又半羝各一隻為謝祭、致祀之皇上帝之前、並饌祭以油所謂者、正是今日皇上帝與汝必現焉。 {{verse|9|5}}遂牽摩西所諭者到會帳房之門前、並全黨近來、而侍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9|6}}且摩西曰此乃皇上帝所諭、汝所宜行者、則皇上帝之煌榮與汝必現焉。 {{verse|9|7}}且摩西諭亞倫云、按照皇上帝所諭令、汝且赴到壇、而設罪之焚祀等、代巳並民為贖、又設民之祭、代之為贖。 {{verse|9|8}}故此亞倫往到壇、為巳屠罪祭之犢。 {{verse|9|9}}且亞倫之子帶到其血、遂以指沉血、貼之在壇角、且盛其血在壇之地矣。 {{verse|9|10}}按照皇上帝所諭摩西者將其脂其腎及肝上之皮、焚在壇焉。 {{verse|9|11}}但其肉並其皮、一概焚之在營外。 {{verse|9|12}}又屠其焚祭之犧而亞倫之子奉之以血、所灑周壇焉。 {{verse|9|13}}又奉之以焚祭並胙塊首等、遂焚之在壇焉。 {{verse|9|14}}且洗其臟並其脚、燒之在壇、於焚祭之上也。 {{verse|9|15}}又帶民之祭、牽民之罪祭羝犧矣、仍初屠而設之為罪祭矣。 {{verse|9|16}}又帶其焚祭、照例設之。 {{verse|9|17}}遂帶其饌祭、撮取而焚之在壇、在早時焚祭之邊。 {{verse|9|18}}兼屠牛羝、以為民之謝祭、亞倫之子遂奉之以血、所周灑在壇。 {{verse|9|19}}並牛羝之脂、其體、其臟之蓋其腎、其肝之皮矣。 {{verse|9|20}}又在胸上按其脂、而焚脂在壇上。 {{verse|9|21}}遵照摩西所諭、亞倫將其胸並右肩搖之、以為皇上帝前之搖祭矣。 {{verse|9|22}}且亞倫向民舉手而祝之、祭罪祀、焚祀並謝祀畢而去矣。 {{verse|9|23}}且摩西 亞倫等進會帳房後出、而祝其民、於是皇上帝之煌榮現與庶民焉。 {{verse|9|24}}當下由皇上帝之前、有炎沖出、而燼在壇之焚祭並其脂矣、庶民一看之、歡呼面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亞倫之子拏答亞庇戶等、各將爐而內裝炎也、在其上排香而祭皇上帝所不諭之異炎。 {{verse|10|2}}忽有炎出皇上帝而燬之、且死在皇上帝之前。 {{verse|10|3}}摩西遂謂亞倫云、此係皇上帝所諭曰、所有就來朕者、朕必以之成聖、而在庶民前獲榮焉、然亞倫禁口也。 {{verse|10|4}}摩西遂招亞倫之感烏泄之子、米沙耳以利沙番等、謂之曰、就來、且攜兄弟離聖處往營外也。 {{verse|10|5}}遂遵摩西之論、以本衣包之、且擔之營外也。 {{verse|10|6}}且摩西諭亞倫並其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曰、汝毋露首並毋裂衣、恐怒忌臨庶民、又汝死矣、但汝兄弟即以色列全家緣皇上帝所燃之燬哀哭可也. {{verse|10|7}}汝蒙抹以皇上帝之油、故不得出會帳房之門、恐汝死矣、其則遵摩西所諭矣。 {{verse|10|8}}○於是皇上帝諭亞倫云. {{verse|10|9}}汝巳並子入會帳房之時毋飲酒釀、恐汝死矣、此乃汝萬代之永例矣、 {{verse|10|10}}致汝分別聖者與不聖者、潔者與污者。 {{verse|10|11}}致汝可教以色列族以萬條例、皇上帝所諭者以摩西之手也、 {{verse|10|12}}且摩西、諭亞倫並所存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以皇上帝之炎祀所剩者之饌祭、此係最聖者、故必食之在壇之邊、並毋庸酵矣。 {{verse|10|13}}我不諭以此物歸汝、並歸汝子、由以炎所祀皇上帝之祭、故必食之在聖處矣。 {{verse|10|14}}汝並子女兼必食搖之胸與所動之肩在清處、以色列族所祭之物、亦歸汝並歸汝子矣。 {{verse|10|15}}其必帶所動之肩、並其搖之胸暨以炎所祭之脂、在皇上帝之前搖之為搖祭、而歸汝並汝子也、此乃永例皇上帝所諭者、 {{verse|10|16}}夫摩西勒尋罪祭之羝、卻巳焚焉、則怒所存者、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以大馬等云。 {{verse|10|17}}既係最聖物而賜之與汝、以負其公會之咎、致在皇上帝之前代之為贖、因何不食其罪祭在聖處乎。 {{verse|10|18}}卻不帶血入聖處內、但汝必遵所諭者而食之在聖所矣。 {{verse|10|19}}且亞倫謂摩西云、今日在皇上帝之前祀罪祭焚祭、而此情臨我、倘今日食罪祭、則皇上帝眼內、豈可取我乎。 {{verse|10|20}}摩西問此、則安心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亞倫等云、 {{verse|11|2}}汝轉諭以色列族地上之諸獸類中所宜食之禽獸如左. {{verse|11|3}}在牲中凡分蹄、支蹄者、復嚼者、俱可食矣。 {{verse|11|4}}所有復嚼分蹄並不得食者、即係駝、因復嚼並不分蹄.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1|5}}其光復嚼、並不分蹄、與汝係污矣。 {{verse|11|6}}其䨲因復嚼、但不分蹄者、與汝為污矣。 {{verse|11|7}}其豬雖分蹄支蹄、但不復嚼與汝為污矣。 {{verse|11|8}}其肉不得食、其屍不得擵、與汝為污矣。 {{verse|11|9}}凡在水所可食者如左、凡在海河水內.有翅鱗者、可以食也。 {{verse|11|10}}但凡在水動者、並各在水之生物、凡在海河內無翅鱗者此屬堪憎之物。 {{verse|11|11}}汝以為堪憎之物故不得食其肉、乃以其屍可壓惡矣。 {{verse|11|12}}凡在水無翅無鱗者汝堪憎之。 {{verse|11|13}}在鳥中所堪憎、並不得食者、係鷹鵰𩾲。 {{verse|11|14}}鸇鴉等類 {{verse|11|15}}各鴉等類、 {{verse|11|16}}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1|17}}鸕鷀、塘鵞、線鴿。 {{verse|11|18}}鶬鴰、泄鵝鸛鵠 {{verse|11|19}}鸚鵡等類鴽蝙蝠等。 {{verse|11|20}}凡以四脚行爬之飛物、汝堪憎矣。 {{verse|11|21}}但凡飛爬以四脚行之物、在足上右腿者可以在地跳等物、食之可也。 {{verse|11|22}}所可食者、係螞蝗類、蝵蟬類、螳螂類。 {{verse|11|23}}其餘飛爬有四脚之物、汝必堪憎矣。 {{verse|11|24}}因此汝不為污、凡𢳀其屍者、迨晚必染污矣。 {{verse|11|25}}凡擔其屍者必洗其衣、迨晚染污矣。 {{verse|11|26}}各牲分蹄、但不支蹄者並不復嚼、汝必為污矣、凡摸之者染污迨晚焉。 {{verse|11|27}}各獸類之中、以四足行者凡以脚行者、汝必以之為污矣。 {{verse|11|28}}此與汝為污、擔其屍者必為污迨晚焉、而洗其衣矣。 {{verse|11|29}}汝還必以虫為污如左、在爬物中、在地上所匍匐者、䶇蜥等類、 {{verse|11|30}}䗂肥蛛、壁虎、𧌃鼢。 {{verse|11|31}}凡爬者中、此乃其污物、汝必為污矣、死後各摸之者、迨晚染污矣。 {{verse|11|32}}死後不論落何處者亦染污矣、或係本器或衣、皮、袋、不拘作工何器者、則必裝之水內、迨晚染污而必潔之矣。 {{verse|11|33}}但落瓦器內.凡所有內者必為污、汝又必破之。 {{verse|11|34}}凡以此水所調之物必為污矣、而凡飲物所吃在各器內、亦必為污矣。 {{verse|11|35}}凡物其屍所落者、亦為污矣、或爐或壺處.因係污又汝必以之為穢、悉必拆矣。 {{verse|11|36}}乃井派有盛水者係清矣.但摸其屍者必為污矣。 {{verse|11|37}}自其屍落所要播種之所係清矣。 {{verse|11|38}}然種上盛水、而屍落其上、則必為污矣。 {{verse|11|39}}所可食之物若斃、摸屍者必染污、迨晚染污。 {{verse|11|40}}凡食其屍者、必染污迨晚焉、並洗其衣矣.又其屍者必染污迨晚、而洗其衣矣。 {{verse|11|41}}凡在地上匍匐之物者、係堪憎之物、不可食之矣. {{verse|11|42}}凡以肚而行者、凡以四足而行者、凡在眾生中在地上所爬者有繁足、俱係堪憎之物、並汝毋可食矣。 {{verse|11|43}}汝毋以爬虫者自為可堪憎、並毋自穢、恐汝染污矣。 {{verse|11|44}}朕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聖、又汝必自備修、而為聖焉、並不得以所爬地上之蟲類自染污也。 {{verse|11|45}}朕係皇上帝率領汝出麥西郭為汝皇上帝乃聖、又汝必為聖焉。 {{verse|11|46}}右乃禽獸及凡在水中之生物、並各在地上爬物之例矣. {{verse|11|47}}致以清污及可食之獸、並不可食之獸為分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2}}汝且轉諭以色列族云.婦若懷孕生男子者、則染污連七日矣.按照因疾離別之日期必染汗矣。 {{verse|12|3}}於八日必斷其勢皮矣. {{verse|12|4}}則仍住連三十三日在血之潔清矣.毋得摸聖物、並毋進聖處、迨及修潔之日滿焉。 {{verse|12|5}}倘生女孩、則如在離別之時。必連十四日染污、仍住連六十六日在血之潔清矣。 {{verse|12|6}}本女自清潔之日滿、則必將初年之羔為焚祭、鴿子暨班鳩為罪祭、帶到會帳房、奉祭司矣。 {{verse|12|7}}其必祭之在皇上帝之前、而代之為贖、且除清所出之血、此係生男女兒之例矣。 {{verse|12|8}}但婦不能帶羔、則必帶班鳩二隻、鴿子二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其祭司、則以之為贖、而婦必為清潔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曰. {{verse|13|2}}還有人在肉膚痂疕黶、而其肉膚猶痲瘋之恙、則必帶之到祭司亞倫、或到其子之一、即其祭司矣。 {{verse|13|3}}其祭司遂必觀肉膚之恙、若其羔之髮變白、並所看之、恙深、於肉膚者、正是痲瘋之恙、其祭司遂必觀之、而稱之污也。 {{verse|13|4}}倘黶在肉膚係白、看之非深於膚、又其髮不變白、則祭司以染此恙者必禁連七日矣。 {{verse|13|5}}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卻看其恙止矣、並痒不流於膚、則其祭司必還連七日禁之。 {{verse|13|6}}當七日其祭司再必觀之、卻其痒變黑、並其痒不流於膚、則係痂而巳、且祭司必稱之潔矣、但白必洗其衣為清矣。 {{verse|13|7}}設祭司觀之、以為清後但其痂多流、方祭司必再觀之。 {{verse|13|8}}倘祭司看痂流在膚者、則係麻瘋、而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9}}以所有痲瘋之人必帶到祭司矣。 {{verse|13|10}}但其祭司看出在膚之痒白、其髮亦變白矣、又在痒有厭肉焉。 {{verse|13|11}}正是肉膚之舊痲瘋此人係污、而祭司必稱之穢、且禁之也。 {{verse|13|12}}設痲瘋在膚發出、而麻瘋延其染病之膚、自頂至踵、祭司遍所看者。 {{verse|13|13}}其祭司則觀看麻瘋延遍肉否、因悉變白、其人係清焉、且必稱染痒之人為潔矣。 {{verse|13|14}}但𦜓肉發、則係污矣。 {{verse|13|15}}其祭司一看𦜓、而稱之污矣、即其𦜓係穢、正是麻瘋也。 {{verse|13|16}}但𦜓變改白、則必來到祭司矣。 {{verse|13|17}}若祭司看之、郤痒變白、則係清矣、且祭司以染病之人必稱潔矣。 {{verse|13|18}}設在肉之膚有瘡而醫矣。 {{verse|13|19}}但在瘡之處有白痒、紅白之黶、則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20}}祭司看之、係在膚之下、而其髮變白、則係在瘡所出之麻瘋之疾矣。 {{verse|13|21}}但祭司看之、並無白髮、並不在膚下、而係黑矣、則祭司必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22}}倘延在膚上、則係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23}}倘若黶止並不延、則係痂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24}}設在膚有肉、則係痂而𦜓所發者有白黶、紅白樣。 {{verse|13|25}}其祭司遂必觀之、郤其黶之髮、而看之深於膚者、則係痂之所發之麻瘋、正是麻瘋之疾、而祭司必稱之汁矣。 {{verse|13|26}}但祭司看出在黶無白髮、並不深於膚、乃係黑祭司遂連七日必禁之。 {{verse|13|27}}於七日、祭司必觀之、即多延於膚、則係麻瘋之疾、而其祭司必稱之污矣。 {{verse|13|28}}但黶在本處止矣、並不延在膚、乃係黑樣、則係癤、乃癤瘇、而其祭司必稱之清焉。 {{verse|13|29}}設男女在首鬚有痒。 {{verse|13|30}}其祭司必觀痒、若看係深於膚、內有黃毫髮、則係癬、首鬚之麻瘋。 {{verse|13|31}}但祭司觀痒癬、郤不看之深於膚者、並無黑髮、祭司則以染痒癬人、連七日必禁矣。 {{verse|13|32}}於七日、其祭司必觀其痒郤若癬不延、並無黃髮、而其癬於膚、 {{verse|13|33}}則必剃之、但不剃其癬、而祭司以染癬者必禁七口矣。 {{verse|13|34}}於七日其祭司必觀癬、倘癬未延在膚、並不深於膚者、則其祭司必稱清、而自必洗其衣矣。 {{verse|13|35}}但洗後多延在膚上. {{verse|13|36}}則其祭司必觀之、郤癬延在膚、其人係污、並祭司不必尋其黃髮矣。 {{verse|13|37}}但看出其癬止矣、而發黑髮、而其癬巳痊焉、其人係清矣、又其祭司必稱之清矣。 {{verse|13|38}}男女若在膚上有黶白痣矣。 {{verse|13|39}}其祭司即必觀、即有在肉膚之黶、係白黑樣、其人係清、此乃生膚之疕矣。 {{verse|13|40}}人有光首者為禿、係清矣。 {{verse|13|41}}首面向之處髮已凋、其顙係禿、郤係清矣。 {{verse|13|42}}但在禿首、或在禿顙、若有𦟰紅白樣、正是在禿首、或在禿顙所發之麻瘋也。 {{verse|13|43}}其祭司必觀之、若其𦟰黶在禿首、禿顙上、若係紅白樣、或其麻瘋在膚肉內. {{verse|13|44}}則係穢之痲瘋人、其痒在其首上、而其祭司必稱之污也。 {{verse|13|45}}其麻瘋人染此痒者、必裂衣光首、蓋其唇呼曰、污乎污乎。 {{verse|13|46}}染是痒之終日、亦染污矣、並為穢矣、必獨住、而其字必在營外矣。 {{verse|13|47}}麻瘋所玷之衣、或呢、或麻之裳。 {{verse|13|48}}或經緯呢麻之織、或皮、或用皮而造物. {{verse|13|49}}其痒在衣、在皮、在經在緯之織、或在皮之器、或青、或紅樣、則係麻瘋之痒、而必示之與祭司矣。 {{verse|13|50}}其祭司宜觀其痒連七日、禁有染是痒之人。 {{verse|13|51}}於七日必觀、若痒延在衣、於經緯之織、抑在皮、並以皮所造之器、其痒係麻瘋、係污也。 {{verse|13|52}}此係麻瘋、故此以其衣、或呢、或麻之經緯之織、或皮物染痒者、俱必燒之、然以炎燬之也。 {{verse|13|53}}其祭司必觀、看出其痒延在衣或在經或在緯之織、或在皮物。 {{verse|13|54}}於是祭司宜諭、致洗所染痒者、而尚禁之連七日矣。 {{verse|13|55}}洗後、祭司必觀其痒、卻具痒未變色、而其痒未延者.則係穢、必以炎焚之、或在內外係光乃痱。 {{verse|13|56}}洗後、祭司若觀痒係黑樣、則必裂之出衣皮、經緯織等物、 {{verse|13|57}}尚現在衣、在經緯織皮物.則係延痒、遂所染痒者、必以炎而燒矣。 {{verse|13|58}}其衣或經緯之織、不任何皮物者必洗矣、若痒清矣、必再洗之、而為潔矣。 {{verse|13|59}}麻瘋之痒、或在呢麻之衣、或在經緯者、或在皮物件、若稱之清、若稱之污穢例如右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4|2}}當日麻瘋者自潔、其例如左、必帶之到祭司矣。 {{verse|14|3}}其祭司遂出營、又其祭司必觀看、其麻瘋之痒巳醫否。 {{verse|14|4}}祭司遂諭由將潔之人生清鳥二隻、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其祭司遂必諭以鳥一隻在瓦壺內於流水殺也。 {{verse|14|6}}又將其生鳥、香松木、絳布、並其生鳥牛膝草、皆沉在流水上所殺之鳥血矣。 {{verse|14|7}}則以之七次灑所要潔麻瘋之人、而稱之清、且放生鳥在野面。 {{verse|14|8}}其清人則洗本衣剃諸髮、自滌在水內以為清矣、嗣後必進營、而連七日住帳房外。 {{verse|14|9}}於七日必剃首鬚眉之眾髮、則必剃諸髮、而洗衣、在水浴身而為清矣。 {{verse|14|10}}八日必將純牷羔二隻、純牷初年之牝羔、三升幼麵粉、以油所雜者、並一斗油以為饌祭。 {{verse|14|11}}成潔之祭司、必帶該人並其物件、在會帳房之門、到皇上帝之前。 {{verse|14|12}}其祭司遂必將牝羔、以為愆祭、並一斗油而在皇上帝之前動之、為搖祭矣。 {{verse|14|13}}屠罪焚祭等犧之處、正是在聖所、亦必宰之、此係至聖、猶罪祭屬祭司、其愆祭仍此焉。 {{verse|14|14}}其祭司遂必取愆祭之血、而祭司必貼之在成潔人之右耳、在右手之拇、又在右脚之拇。 {{verse|14|15}}且祭司必取是升之油、而盛之在左手之掌。 {{verse|14|16}}其祭司右指沉在所執左手之油、且在皇上帝之前七次灑矣。 {{verse|14|17}}其祭司即將在手之餘油、而貼之在成潔之右耳𦕰、在右手之拇、在左脚之拇、在愆祭之血上矣。 {{verse|14|18}}祭司手內之餘油、必盤在將潔之首、而祭司代之、必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19}}緣所將滌穢之人、其祭司必作贖、而設罪祭、嗣後必屠焚祭之犧。 {{verse|14|20}}且其祭司必祀焚祭饌祭在壇上、又其祭司必為之作贖、而自為潔矣。 {{verse|14|21}}倘其人係貧、並未得此、則必將羔一隻為愆祭、而搖之、代為贖、而幼麵粉、維以油一升、並油一斗為饌祭。 {{verse|14|22}}另所可得之、或班鳩二隻、或鴿子二隻、為罪祭、一為焚祭等。 {{verse|14|23}}於八日必帶之到會帳房之門、在皇上帝之前奉之與祭司、致潔之。 {{verse|14|24}}其祭司遂必將愆祭之羔、並一斗油、且其祭司必搖之在皇上帝之前、為搖祭矣. {{verse|14|25}}且必屠愆祭之羔、而其祭司必將愆祭之血、且貼之於將潔之右耳𦕰、並右手之拇、暨右脚之拇也。 {{verse|14|26}}其祭司必盛油於右手之掌也。 {{verse|14|27}}且其祭司以右指七次必灑在左手於皇上帝之前。 {{verse|14|28}}其祭司遂以手指之油、必貼將潔之右耳𦕰、其右手之拇、及右脚之拇、在愆祭之處也。 {{verse|14|29}}在祭司之手之餘油、必斟於將清人之首、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矣。 {{verse|14|30}}所能得之班鳩一隻、或鴿子一隻必祭矣。 {{verse|14|31}}即所能得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暨饌祭、而其祭司必在皇上帝之前、代將清之人為贖矣。 {{verse|14|32}}有染麻瘋以手不得以潔之者之例如右矣。 {{verse|14|33}}○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34}}汝進加南地朕所賜汝為業、而朕以麻瘋染業之宅。 {{verse|14|35}}其屋長遂來、報祭司云、我想在本屋有痒矣。 {{verse|14|36}}祭司遂必進屋、以觀痒以前、其祭司必諭備之恐在屋內諸物不染污矣、嗣後其祭司進屋以觀之也。 {{verse|14|37}}遂睹痒、看在屋之牆、有青紅樣之班條、沉於牆者。 {{verse|14|38}}祭司則出屋門、關宅七日、 {{verse|14|39}}及第七日祭司必返來觀看、若其痒延在屋牆否。 {{verse|14|40}}祭司必遂吩咐、取去所染痒之磚、而投之城外於污處。 {{verse|14|41}}亦使周刮屋、且倒出其所刮之塵埃在城外穢處。 {{verse|14|42}}另帶別磚、代彼磚置之、另用灰以刷其屋也。 {{verse|14|43}}倘取磚、刮屋、刷之後、其痒再染復發在屋中。 {{verse|14|44}}方祭司宜來觀看其痒延屋中否、係毒麻在屋、而係污也. {{verse|14|45}}遂必將屋磚構、與屋眾灰俱折、扛出城外到何處也。 {{verse|14|46}}且屋關之際進之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4|47}}卧其屋裏者宜洗其衣、食其屋裏者亦宜洗其衣也。 {{verse|14|48}}惟刷屋後、若祭司進來、看麻染不延、則其痒已除、而祭司遂宜以屋稱潔。 {{verse|14|49}}欲淨其屋、則宜取一對鳥、香松木、絳布、牛膝草。 {{verse|14|50}}且宰其一隻鳥、於瓦器內、在流水上。 {{verse|14|51}}遂將其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並其生鳥、沉之在屠鳥之血、並在流水、且灑屋七次也。 {{verse|14|52}}方以鳥血、流水、生鳥、香松木、牛膝草、絳布等物、必淨其屋也。 {{verse|14|53}}惟放其生鳥城外之野、代屋為贖就為清也。 {{verse|14|54}}此例涉各項麻瘋瘍病。 {{verse|14|55}}並屋宇、衣服之染麻。 {{verse|14|56}}兼痂黶癬. {{verse|14|57}}以教清何也而污何也.乃麻病之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宜轉諭以色列族曰、若人身上有白濁症、則其人因其濁染汙也。 {{verse|15|3}}且白濁染身乃如是、身或有疾、抑身之淋止、正染污矣。 {{verse|15|4}}凡有淋者、所卧之床染穢、所坐之各物玷污也。 {{verse|15|5}}凡摸其床者必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 {{verse|15|6}}凡坐有白濁症者之同座、宜洗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7}}凡摸有白濁者之身、應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8}}若其白濁者唾向潔人、彼宜浣本衣水內浴身至夕染污也。 {{verse|15|9}}有白濁者凡所騎之鞍、即為污也。 {{verse|15|10}}凡摸其下諸物者至夕為污、污負其物、宜浣衣在流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11}}倘其染白濁者、不先澣手、而摸人、則宜洗水、水內浴身、至夕染污矣。 {{verse|15|12}}有白濁者所摸之瓦器者、宜破之、凡木器者、宜水內洗矣。 {{verse|15|13}}且有白濁者得淨其淋、則必計七日以白淨、後宜浣衣、在流水浴身、遂為清也。 {{verse|15|14}}及第八日須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至會帳房門外、在皇上帝前奉之與祭司。 {{verse|15|15}}且祭司必獻之一為罪祭、一為焚祭、乃祭司緣其白濁為贖在皇上帝之前矣。 {{verse|15|16}}倘人遺精、宜渾身水內沐浴、至夕為污。 {{verse|15|17}}凡精染之衣皮宜以水洗之至夕為污也。 {{verse|15|18}}倘男女相交流精、則兩者以水浴身、至夕為污矣。 {{verse|15|19}}若女人抱淋病、身流血、則必獨居七日、凡摸之者至夕為污矣。 {{verse|15|20}}當守月經之時、凡所偃之物為污、凡所坐之物為污也。 {{verse|15|21}}凡摸其床者、宜洗衣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2}}凡摸其所坐上之物者須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 {{verse|15|23}}若在其床兼所坐之物者、人一摸之、至夕為污。 {{verse|15|24}}正有經時、若人與女相交、則其人染污七日、其所偃之全床亦係污也。 {{verse|15|25}}若女人月經之外、或逾月經之期、有血流者、則血流諸日之時、其必染污如月經之時一然。 {{verse|15|26}}當血流之諸日、其所卧之床、必如月經之床一然、亦所坐之物係污、如月經之物一然污也。 {{verse|15|27}}凡摸此物者必為污穢、宜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5|28}}倘女人得淨血流、則可計七日後全潔也。 {{verse|15|29}}及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奉祭司會帳房門前也。 {{verse|15|30}}且祭司必獻、一隻為罪祭、一隻為焚祭、而祭司緣女之血流必為贖、在皇上帝面前也。 {{verse|15|31}}如此可淨以色列族、脫其污穢、恐染污而濁其中之本帳房、而死也。 {{verse|15|32}}有白濁者、有遺精且染者、 {{verse|15|33}}女有月經者、或男女有血流者、及男交污女者、俱歸此例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且亞倫之兩子、設祭而在皇上帝前死之後。 {{verse|16|2}}皇上帝諭摩西云、朕將乘雲、而現在恩殿之上、爾可轉諭兄亞倫云、毋當時進聖所、即簾內、在法箱上恩殿之前者、恐其即死、 {{verse|16|3}}然亞倫進聖所宜乃如是即牽犢為罪祭羝為焚犧矣。 {{verse|16|4}}遂穿蔴布之聖衣、以蔴布之裳穿身、腰束蔴布之紳、首戴蔴布之冠、正是聖衣、故當水內浴身、後可着之也。 {{verse|16|5}}亦可牽由以色列之會黨之二口羊子、為罪祭、一羝為焚祭矣。 {{verse|16|6}}夫亞倫宜緣巳獻犢為罪祭、代巳及本家為贖。 {{verse|16|7}}亦牽二羊詣會帳房、而獻之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8}}且亞倫因羝必掣鬮、一隻屬皇上帝、一隻為放生之羝也。 {{verse|16|9}}且亞倫得皇上帝鬮之羝、以之設為罪祭矣。 {{verse|16|10}}惟得鬮當放生之羝者、必奉之活生在皇上帝面前、以為贖、後釋之為放生羝、容走野外矣。 {{verse|16|11}}且亞倫親自必牽本牛犧之罪祭為贖、即緣、自躬、並其家、而屠親自之罪祭之牛犧矣。 {{verse|16|12}}遂由皇上帝面前之壇、必取一爐、滿於燒炎炭、且盈握破碎之馥香料、帶進簾內、 {{verse|16|13}}便將香料置諸炎上、在皇上帝之前、令香煙雲遮箱之恩殿、免其死亡。 {{verse|16|14}}將牛血、以指選之恩座東向、又以指灑血在恩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6|15}}遂將緣民之罪、祭羊屠之、帶血簾內、以此血所行、如牛血一然、且灑之諸恩座之上、及恩座之前也。 {{verse|16|16}}緣以色列族之污獘、又緣所犯之諸罪、亞倫代聖處可寫贖、然在其汙中、所有會帳房、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6|17}}正亞倫進聖所以為贖、無人可同在會帳房內、然亞倫緣自已、緣本家、並緣以色列眾會為贖、便可出去。 {{verse|16|18}}於是出到皇上帝面前之壇、因此行贖、且取牛之血並羊之血、周壇貼角、 {{verse|16|19}}並以指染灑壇七次、修深而淨以色列族之汙獘。 {{verse|16|20}}贖聖所會帳房等壇贖畢、則必牽活羝。 {{verse|16|21}}惟亞倫必按雙手首上、認謝以色列族諸咎及悉所犯之諸罪、置之羊之首上、以能人之手放之曠野。 {{verse|16|22}}其羊將負其諸罪、往荒蕪及其人放羝曠野矣。 {{verse|16|23}}且亞倫必進會帳房、而將初入聖處、所穿之蔴布之衣、脫之放留彼。 {{verse|16|24}}遂於聖所以水浴身、穿衣出來設本焚祭、兼民之焚祭、緣巳緣民為贖也。 {{verse|16|25}}然罪祭之膏焚諸壇上也。 {{verse|16|26}}且放羝宜釋羊之人、必浣衣、水內浴身、後進寨可也。 {{verse|16|27}}乃罪祭之牛、並罪祭之羝血、所帶進聖所、以為贖、宜帶在營外、其皮肉糞俱炎燒也。 {{verse|16|28}}然焚之者宜浣衣、水內浴身、然後進寨可也。 {{verse|16|29}}斯乃汝之恆例、即七月、是月之初十日、爾等必須自磨難、不論本國人、與寓汝中之旅客、兼必罷百工。 {{verse|16|30}}蓋是日祭司宜代爾為贖、淨爾、致爾為潔、盡脫諸罪、在皇上帝面前。 {{verse|16|31}}且是日將為安息日、爾應磨難親自、此是恆例矣。 {{verse|16|32}}且亞倫所傅油之祭司、而派代父當祭司之職、此人必穿幼蔴布之衣、即係聖衣、以為贖也、 {{verse|16|33}}其必緣聖堂為贖、緣會帳房壇等為贖、又緣祭司兼眾會之庶民悉為贖矣。 {{verse|16|34}}每年一次、爾必緣以色列族諸罪行贖、以為恆例。且亞倫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7|2}}爾等諭亞倫與其諸子、及以色列眾族云皇上帝諭曰、 {{verse|17|3}}凡屬以色列家屠牛、羔羊、或屠之於寨內、或屠之於並外、 {{verse|17|4}}並不牽到會帳房、門以祭祀皇上帝、在皇上帝神堂之前者、則其血必歸此人、其已流血、故此以是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7|5}}故此以色列族將野所獻之祭攜帶到會帳房門而攜之到皇上帝、且交之祭司、以祭皇上帝、為謝祀矣。 {{verse|17|6}}且祭司在會堂門前、必灑其血在皇上帝之壇上、並焚其膏、為皇上帝之薰香矣。 {{verse|17|7}}昔所婟嫪之鬼、再不必祭矣、此為歷代之永例矣。 {{verse|17|8}}亦必諭之云、凡以色列家人、或寓汝中之客族、各人焚祭獻祀、 {{verse|17|9}}若不帶之到會帳房之門、以祭之與皇上帝者、以是人必絕於民焉。 {{verse|17|10}}凡以色列家各人、並寓汝中旅客者食血、朕則必對頭食血之人、而絕之於本民。 {{verse|17|11}}蓋身之生只掛諸血、且朕與汝賜之在壇、緣本靈𠇌為贖、係乃血以贖靈𠇌焉。 {{verse|17|12}}故此諭以色列族云、爾中諸人、不可食血、並寓汝中旅客毋食血。 {{verse|17|13}}但凡以色列族、並汝中寓之旅客獵獲可食之獸、則必須傾出其血。 {{verse|17|14}}蓋血乃眾生之命、故此朕禁以色列族云、諸生之血切不可食、蓋眾生之生命係血矣。 {{verse|17|15}}但凡食之者必見絕誅矣、不論本國人、或旅客、但凡食自獘之屍、或野獸所抓裂者、應浣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於是為潔也。 {{verse|17|16}}倘不浣衣浴身者、則必負本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8|2}}諭以色列族曰、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8|3}}昔居麥西地所行者、汝不得仍行、又朕率汝到迦南地、亦不得效其行焉、並勿循其法度也。 {{verse|18|4}}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然爾當順遵本律例、守本法度、而遵行焉。 {{verse|18|5}}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本法度、而遵朕律例、蓋人行之、可保命也。 {{verse|18|6}}朕乃皇上帝汝中毋必與親眷相交苟合。 {{verse|18|7}}勿露父身、毋露母之身、既係汝母勿露其身哉。 {{verse|18|8}}勿露後母之身、正是父親之身焉。 {{verse|18|9}}勿與同父或同母之姊妹相交、不論生家內家外者、俱不、可露身也。 {{verse|18|10}}勿與孫女、或外孫相交、正乃如本身也。 {{verse|18|11}}勿與後母之女相交、其亦係妹、故勿露其身焉。 {{verse|18|12}}勿與姑母露身、正乃父親之骨肉也。 {{verse|18|13}}勿與母姨露身、正乃母之親眷也。 {{verse|18|14}}勿露伯叔之身並毋與其妻交、其乃爾嬸也。 {{verse|18|15}}勿與母媳婦相交因乃本子之妻、故勿露其身也。 {{verse|18|16}}勿與兄弟之妻露身、正乃兄弟之身焉。 {{verse|18|17}}毋露婦並其女之身、又勿與其女孫或外孫女露身、蓋係親眷、斯乃惡獘也。 {{verse|18|18}}本妻尚生時另勿娶其妹、而露身、致生嫉妒婦 {{verse|18|19}}月經之時、勿與之相露身交也。 {{verse|18|20}}勿與他人之妻苟交致自染污也。 {{verse|18|21}}朕乃皇上帝、勿容苗裔通炎、以奉魔洛該殺、亦勿褻瀆爾上帝之名也。 {{verse|18|22}}勿與男相交如媾諸女、正是甚可醜獘也。 {{verse|18|23}}勿與禽獸相交、以染污本身.其女母必招禽獸以交之、正乃亂倫。 {{verse|18|24}}勿以此惡獘自污.蓋朕所逐之人類.皆以是獘自污焉。 {{verse|18|25}}是故其地染污、且朕治其罪、又其地自吐居民矣。 {{verse|18|26}}是故不論爾本郭人、或在汝中之旅客、皆當守本法度律例.並毋行此醜獘也。 {{verse|18|27}}蓋古來之本地人、行此諸惡獘、而其地染污也。 {{verse|18|28}}恐爾若污地、地亦吐爾出、如吐汝前之人類也。 {{verse|18|29}}但凡行此可醜之獘者。則以犯之人、必絕於本民焉。 {{verse|18|30}}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應守本法度並勿行汝前所行之醜規矩、免自染汙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9|2}}爾可諭以色列族眾會曰、爾上主皇上帝、本乃聖、故爾當為聖焉。 {{verse|19|3}}朕係爾上主皇上帝爾中各人宜敬畏父母、並守本安息日也。 {{verse|19|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汝勿崇該殺、勿鑄塑像。 {{verse|19|5}}倘爾以謝祭祀皇上帝、則宜甘心奉之矣、 {{verse|19|6}}獻之日、或明日必食之、若於第三日尚存者、宜焚之以炎。 {{verse|19|7}}倘祭物第三日見食、甚屬為可惡、並毋可取之也。 {{verse|19|8}}故此凡食之必褻瀆皇上帝之聖物、而必負其罪、又緣此必絕之於本民焉。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即爾獲土產之時、則勿盡刈田地諸隅、 {{verse|19|9}}亦勿歛其穡之遺穀。 {{verse|19|10}}又勿盡摘爾葡萄園、並勿歛其葡萄剩菓、乃宜遺之與貧窮旅客。 {{verse|19|11}}朕乃皇上帝、毋偷、毋騙、並勿相謊。 {{verse|19|12}}勿指朕名誣誓、勿瀆爾上帝之名。 {{verse|19|13}}勿哄、毋劫伴侶、傭人之工錢、終夜至旦毋留也。 {{verse|19|14}}朕乃皇上帝勿詛聾人、勿置磯在瞽者之前、乃宜敬畏爾上帝矣。 {{verse|19|15}}在判斷之際、勿行不義、勿顧貧人、勿偏恭富人、乃公平判斷他人。 {{verse|19|16}}朕乃皇上帝、勿在民中來往說人之是非、並以他人之血辜、不得反也。 {{verse|19|17}}朕乃皇上帝、汝心內毋怨兄弟、乃責之、並毋陷罪。 {{verse|19|18}}勿報仇憾恨民之子、乃愛他如已。 {{verse|19|19}}爾應守朕法度、勿容汝畜與異獸類苟交勿以雜種播田、勿穿布衣參絨也。 {{verse|19|20}}女婢與丈夫許聘者、並未釋放、若與人私通、亦必正法、因犯姦則必斬也. {{verse|19|21}}其男宜帶一羝為愆祭、諸會帳房之門前、奉皇上帝為愆祭、 {{verse|19|22}}祭司必將愆羝犧、因祈行之罪已祭、在皇上帝前、則所犯之罪可赦也。 {{verse|19|23}}爾既至彼地、栽植各樣果樹、則三年間可算其果、若猶不淨、既係污穢、勿食之也。 {{verse|19|24}}及第四年各果係聖、可讚皇上帝矣。 {{verse|19|2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待第五年、方可食其果、則可產生矣。 {{verse|19|26}}爾勿食物包血、毋用邪術守期。 {{verse|19|27}}勿剃首角、勿剃鬍角。 {{verse|19|28}}朕乃皇上帝、勿為死者劃肉身、勿點號身上、 {{verse|19|29}}勿辱本女以令之為娼妓、恐其地淫亂、又其地滿以乖戻。 {{verse|19|30}}朕乃皇上帝、爾宜守朕安息日、並敬本聖所矣。 {{verse|19|31}}朕乃皇上帝、汝勿顧邪術之人、勿問巫師、以免自染污。 {{verse|19|32}}朕乃皇上帝、在皓首之傍宜起、而宜遵老人之面、且敬畏爾上帝。 {{verse|19|33}}若旅客寓爾地者、則勿難為之。 {{verse|19|34}}朕乃上主皇上帝、汝昔係旅客在麥西郭、故所寓爾中之旅客者、汝宜待如生爾中一然、又當愛之如己。 {{verse|19|35}}在審案在量度秤碼等斷勿為非義矣。 {{verse|19|36}}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地、汝必有公平秤、公平碼、公平秤公平升也。 {{verse|19|37}}朕乃皇上帝、故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兼、遵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2}}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凡以色列族人、或寓以色列地之旅客、以親兒奉魔洛該殺者、一定必誅之而本地民、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0|3}}既以本兒奉魔洛以瀆本聖所而褻本聖名、故朕將對頭彼人、而殄滅之、 {{verse|20|4}}在本民中。若地民閉眼、並不看之以本兒奉魔洛、且殺之。 {{verse|20|5}}則朕將對頭彼人、兼其家、及凡淫隨與魔洛苟合者、俱殄絕之民中矣。 {{verse|20|6}}但人歸邪術、巫師、以戀慕之者、朕將對頭是人、而殄絕之於民中矣。 {{verse|20|7}}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當日潔成聖也。 {{verse|20|8}}朕乃皇上帝成聖、汝故當守本法度。遵照而行焉。 {{verse|20|9}}凡咒父母者.一定必誅也、彼詛父母者、其血歸之。 {{verse|20|10}}凡淫他人之妻苟合伴之妻、其姦夫淫婦、並必殺也。 {{verse|20|11}}人與父之妻相交、巳露父親之裸、其兩者並必殺、其血必歸之矣。 {{verse|20|12}}凡與媳婦共枕者既亂人倫也.二人必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3}}凡與男交、如與女合房者、俱行醜獘、兩者必定死、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4}}倘人娶妻、另娶外母者.係屬惡獘、三人必以炎焚、並爾中無惡獘也。 {{verse|20|15}}凡人與獸共交者、一定必死、汝亦必殺其獸矣。 {{verse|20|16}}倘女人合獸同卧者、則當戮兩者、及其血歸已也。 {{verse|20|17}}倘人娶其同母之姊妹、以相交合房者、則乃惡獘、即民同眼、必誅戮之、因露姊妹之身、故自負罪矣。 {{verse|20|18}}倘人與有月經之婦共合房者、則露婦之產門、婦亦露其血之源、兩者必殄滅民中矣。 {{verse|20|19}}爾勿與母姨兼姑母相交、因與骨肉行房、必負其罪也。 {{verse|20|20}}凡與伯叔之妻共交者、既辱伯叔也、兩者必負其罪、並該正天法矣。 {{verse|20|21}}娶兄嫂者、而露兄之身、此係污獘、俱必無留正法矣。 {{verse|20|22}}爾當守本諸法度.諸律例、遵行.則朕所率爾到之地、不將吐爾出也。 {{verse|20|23}}但勿效朕所逐爾前人類之規矩、因作此諸獘、朕恨壓之。 {{verse|20|24}}朕乃爾上主皇上帝、分別汝與他國者朕應承、爾將嗣接其地、又朕將賜之與爾、致據之即是有乳密流之地也。 {{verse|20|25}}故以潔污獸潔污禽別也、免以朕靈𠇌見壓、以朕所辨別為污之禽獸、抑匍匐地各項活動之物 {{verse|20|26}}朕係皇上帝乃聖、又擇爾出他國歸朕.故爾當為聖也。 {{verse|20|27}}男女賦巫神為覡、必誅之、即以石擊之死、而其血歸已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爾可諭祭司、即亞倫諸子、謂之云.勿以民中之屍自污也. {{verse|21|2}}獨為親近骨肉、即父母子女兄弟。 {{verse|21|3}}亦因親姊妹未嫁丈夫之貞女、自染污可也。 {{verse|21|4}}然祭司係民中之長者、則不宜自污成俗焉。 {{verse|21|5}}祭司不可剃頭禿、亦勿剃鬢邊、並勿自劃身也。 {{verse|21|6}}而當成聖在上帝之前、並不褻瀆上帝之名、蓋奉皇上帝化炎之祀、並獻本上帝之餅、故當為聖也。 {{verse|21|7}}祭司為聖、歸上帝、故勿得娶娼妓淫婦又勿與丈夫所逐之妻結親。 {{verse|21|8}}朕乃皇上帝成汝聖者、亦係聖焉.故奉皇上帝之餅之祭司、當為聖、而必成聖之也。 {{verse|21|9}}倘祭司之女淫邪、自污、則辱本父、故當以炎焚之也。 {{verse|21|10}}諸兄弟中為祭司元魁、而傅油盛其首上曾赴聖職、以穿公服者.則勿露首裂衣矣。 {{verse|21|11}}並勿赴屍、並為父母勿自污也。 {{verse|21|12}}勿出聖所、勿瀆上帝之聖處蓋上帝傅油之冕旒在其首上、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21|13}}其宜娶貞女為妻。 {{verse|21|14}}但寡婦、抑被逐之妻、抑淫婦娼妓者兼勿娶也.只可娶本民之貞女為妻也。 {{verse|21|15}}亦勿辱其苗裔在民中、蓋朕皇上帝祝聖之矣。 {{verse|21|16}}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1|17}}且諭亞倫云、凡爾世代之苗裔、有殘疾者則勿近前、以奉上帝之餅也。 {{verse|21|18}}蓋凡有病殘之人、或盲、或跛、或扁鼻、或有餘肢。 {{verse|21|19}}或斷脚、折手、 {{verse|21|20}}或駝背、或矮短、或瞕翳、或生癬.或有瘡或壞腎、俱不得近就也。 {{verse|21|21}}凡祭司亞倫之族、有殘疾者、以炎之祀所奉皇上帝者、不得近就也.彼有殘疾.故不得近來獻本皇上帝之餅也。 {{verse|21|22}}乃可食上帝之餅.其即聖、兼其至聖者。 {{verse|21|23}}但既有殘疾則不可進幬內、並不可就壇、恐染污朕聖處、蓋朕係皇上帝而成聖之也。 {{verse|21|24}}且摩西以此諭傳亞倫及其諸子、並以色列諸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2|2}}朕乃皇上帝、爾可命亞倫及其諸子.當自分別與以色列族之聖物、免以捨朕之物.毋褻瀆本聖名焉. {{verse|22|3}}朕乃皇上帝、可命曰.凡爾歷代之子孫之中、自染污身、就以色列族所獻皇上帝之聖物者.則必絕之於朕前矣。 {{verse|22|4}}凡屬亞倫之族、有麻病者、流白濁者、並勿食聖物待自淨也.凡摸屍骸之污穢、抑流精之人。 {{verse|22|5}}抑摸浼人之匍蟲.或摸污人致自染. {{verse|22|6}}凡摸上等者至夕必污.並未水內浴身之前、不可食聖物矣。 {{verse|22|7}}日落之時、其係清物、因聖物乃其口糧. {{verse|22|8}}嗣後食聖物可也。朕乃皇上帝、凡自斃抑被野獸所抓死者、自不可食之.以免染污、 {{verse|22|9}}蓋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當守朕禮儀、免瀆之負罪而死矣 {{verse|22|10}}旅客毋食聖物、祭司之客.兼傭人咸勿得食聖物。 {{verse|22|11}}惟若祭司以銀買人.則可食之.家裏所生者、亦可食其糧也。 {{verse|22|12}}倘祭司之女嫁與異人.並不可食所祭之聖物。 {{verse|22|13}}惟若祭司之女守寡、或被休、並無子而歸父家.仍幼時者.則可食父親之糧.但異人不可食之也。 {{verse|22|14}}苟人悞食聖物者、則必加五分之一.連聖物賠還祭司也。 {{verse|22|15}}且以色列族所奉皇上帝之聖物、不可瀆也。 {{verse|22|16}}朕係皇上帝成聖之.故食聖物之時、不可容之負本罪愆也。 {{verse|22|1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18}}爾可命亞倫並其諸子、及以色列族庶人云.凡以色列之家、或住在以色列之異人.因悉所發願.又因悉所甘心獻物所要之設祭.奉皇上帝為焚祭. {{verse|22|19}}則宜甘心奉牷牡.或牛、或綿羊.或草羊. {{verse|22|20}}但凡殘疾者、不可獻之、又汝不得取之。 {{verse|22|21}}凡依所願獻牛羊犧為謝祭、或甘心設祭祀皇上帝者、宜奉牷牡並無疵者。 {{verse|22|22}}凡瞽者蹶者、傷者、有痘瘤者、生癬疥者俱不可獻皇上帝、又不可以炎化壇上奉皇上帝矣。 {{verse|22|23}}卻牛羊肢有缺有餘者、可獻為甘心之祭、惟發願則不得納也. {{verse|22|24}}凡閹碎割斷勢之牲、毋可奉皇上帝並在汝地、不得祭之。 {{verse|22|25}}既壞又有疵、不得取之.並以此諸物不得向異人之手而牧之且奉汝上帝之餅矣。 {{verse|22|2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2|27}}凡牛.綿羊草羊產時、則當偕母七日.然自八日以後、可取之化炎祀皇上帝也。 {{verse|22|28}}不論牛羊母、不可同日殺、母兼殺子也. {{verse|22|29}}倘爾欲獻讚頌之祭奉皇上帝.則必甘心獻之焉。 {{verse|22|30}}朕乃皇上帝.汝即日必食之.勿留之至明日矣。 {{verse|22|31}}朕乃皇上帝、汝當遵照朕律例而行。 {{verse|22|32}}朕乃皇上帝成聖汝者故勿褻瀆本聖名.卻在以色列族中朕必為聖焉。 {{verse|22|33}}朕乃皇上帝也、昔率爾等出麥西為爾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爾當轉諭以色列云、所有皇上帝之節期、爾所當招聖覲之時、朕瞻禮如左。 {{verse|23|3}}六日之間、可作百工、惟於第七日為安息之瞻日聖覲之時、為皇上帝之安息日、在爾諸房、於是日勿作百工也。 {{verse|23|4}}另有聖覲之際、皇上帝之禮節隨期、當宣之也。 {{verse|23|5}}正月十四日晚時候、為皇上帝逾越之節期也。 {{verse|23|6}}是月望日、為皇上帝無酵餅之節期、七日之間爾必食無酵餅也。 {{verse|23|7}}初日宜招聖會、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8}}乃七日問、必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惟第七日、可招聖覲並毋作俗工也。 {{verse|23|9}}於是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10}}爾可轉諭以色列族云既到朕所將錫爾之地、而穫時、則當以稼穡之初實帶禾一束、奉與祭司。 {{verse|23|11}}且將其稻束搖之在皇上帝之前、致蒙其納享、正安息後日、其祭司應搖之也。 {{verse|23|12}}當搖束禾之日、必獻初年牷牡羔、為皇上帝之焚祭。 {{verse|23|13}}其饌乃二升幼麵粉交油、化炎為薰香祀皇上帝、其奠祭者、當有甕汁四分之一也。 {{verse|23|14}}爾等未祭汝皇上帝之日以前、不可喫餅、抑炙穀抑播種、此乃統歷代在各宅之永例。 {{verse|23|15}}自安息日後一日、爾奉束稻、為搖祭之時、宜算七禮拜完。 {{verse|23|16}}至第七禮拜之後日、共計五旬、就以新饌祭皇上帝也。 {{verse|23|17}}爾當自居處攜出二升幼麵、以酵炕之為搖餅屬皇上帝之初實也。 {{verse|23|18}}偕此餅將初年牷之羔七隻、兼一犢二羝、以為焚祭奉皇上帝、兼其饌膳奠湯、以炎化之、薰香奉皇上帝也。 {{verse|23|19}}遂將羝子為罪祭、暨初年之羔兩口為謝祀也。 {{verse|23|20}}惟祭司將此物與初實之餅、及兩隻羔搖之、為搖祭在皇上帝之前、皇上帝之聖物歸祭司矣。 {{verse|23|21}}當是日、爾宜招聖會、並罷百工、此乃遍宅統歷代永例也。 {{verse|23|22}}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既刈田產之時、毋將盡刈田隅之稻、並勿收斂散穗、乃遺之與貧民異人矣。 {{verse|23|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24}}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是月之初一日、可守安息日、即招聖會、及鳴號筒為誌矣。 {{verse|23|25}}是日必罷百工、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26}}○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3|27}}七月初十日.為贖罪之日、宜招聖覲、並自加苦、又以炎化之祀、祭皇上帝矣。 {{verse|23|28}}是日為贖罪之日、代爾贖罪、在爾上主皇上帝之前、故必罷百工也。 {{verse|23|29}}但凡是日不自加苦者、則必絕之於民中也。 {{verse|23|30}}又當日凡作工者、吾將殄滅之民中。 {{verse|23|31}}切不可作工、斯乃遍宅統歷代之永例焉。 {{verse|23|32}}是日將為安息之瞻禮、於是月初九日晚時、當自加苦.即自今夕至明夕、必守安息日矣。 {{verse|23|3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3|34}}爾宜諭以色列族云、七月望日、為搭棚之節期、緣皇上帝守之連七日矣。 {{verse|23|35}}首日宜招聖覲、必罷百工。 {{verse|23|36}}七日之間、可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及第八日宜招聖覲、以災化之祭、奉皇上帝、正乃肅覲、斷勿作俗工也。 {{verse|23|37}}斯乃皇上帝之節期當時宜招聖覲、以炎化之物祭皇上帝、即焚祭、饌膳、祀禮、奠汁每日有之。 {{verse|23|38}}另必守皇上帝之安息日、亦獻爾禮物、另凡所發還凡甘心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3|39}}七月望日、斂土產之後、七日之間、宜守皇上帝之節期、於初日為安息、及第八日亦有安息日。 {{verse|23|40}}當首日時、爾必將茂樹之枝、棗樹之枝、蓁樹之枝、與溪柳之枝、遂七日間、在爾上主皇上帝前面必歡喜焉。 {{verse|23|41}}每年七月、當守是日、為皇上帝之節期、此係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3|42}}爾連七日間、必居在支棚內、凡生為以色列人者、宜居支棚內。 {{verse|23|43}}如此爾苗裔可知、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朕率以色列族出麥西地之時、使之居支棚內。 {{verse|23|44}}夫摩西以皇上帝之節期傳報以色列族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皇上帝遂諭摩西曰、 {{verse|24|2}}爾宜命以色列族、將所醡出清橄欖油點燈為恆光、即是在聖殿㡘外會堂之內. {{verse|24|3}}亞倫必置之、從夕至旦、常焰、在皇上帝面前、以為統歷代之永例矣。 {{verse|24|4}}且亞倫排燈在清燈、其恆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24|5}}爾可將幼麵粉、炕十二餅、每餅以二升也。 {{verse|24|6}}且排之兩行、一行六餅於清殿上、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4|7}}每行必排淨乳香在餅上、為記表、即以炎化之祭奉皇上帝矣。 {{verse|24|8}}每安息日.必常排其餅在皇上帝面前、按永約向以色列取之矣。 {{verse|24|9}}此物歸亞倫並其子、且必食之在聖處、按永例、此在炎化奉皇上帝之祭中為至聖矣。 {{verse|24|10}}有以色列族婦之子.其父係麥西人、出遊以色列族中、且此以色列婦之子、與以色列人寨中相鬥也。 {{verse|24|11}}原來此以色列婦屬但之宗派、乃底伯俚之女、名示羅密、夫其子褻瀆詛皇上帝之名、遂帶到摩西。 {{verse|24|12}}且監禁之、一俟皇上帝啟聖旨矣。 {{verse|24|13}}惟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4|14}}彼咒詛之人、可帶出寨外、而諸聽之者、宜按手其首上、方眾覲必以石擊之也。 {{verse|24|15}}且爾可諭以色列族云、但凡咒詛其上帝、必負其罪也。 {{verse|24|16}}褻瀆皇上帝之諱。一定必誅之、乃眾會必以石擊之也、不論土人異客、褻瀆皇上帝名之時、俱必受死也。 {{verse|24|17}}凡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18}}凡戮牲者、必賠還之、以牲償牲。 {{verse|24|19}}凡殘害伴、依其所作、必如此行之、 {{verse|24|20}}即傷償傷、目償目、齒償齒、如其所殘人者、亦必如是行之也。 {{verse|24|21}}殺畜牲者、必賠還之、但殺人者、必致死也。 {{verse|24|22}}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故此不論土人異客、其例必同也。 {{verse|24|23}}維時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所咒詛者必帶出寨外、致以石擊之.方以色列人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者而行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昔在西乃山時、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2}}爾可諭以色列族曰、既到朕所錫之地、則必給地安息以敬皇上帝也。 {{verse|25|3}}連六年、可種田畝、六年間、可削葡園藤、以摘其果也。 {{verse|25|4}}惟第七年、宜給地安息、即皇上帝之安息、當時勿種田畝、勿削葡萄藤。 {{verse|25|5}}此乃地之安息年、故穡後之穞毋可收斂、並毋摘禾、削葡萄藤之果。 {{verse|25|6}}且地之安息年、可養爾與奴婢傭人、及偕汝寓、旅客、 {{verse|25|7}}又其土產與牲口、並在地之獸為食也、 {{verse|25|8}}爾宜算七年安息、即七乘七年、且七安息年期、共算為四十九年焉、 {{verse|25|9}}當年七月初十日、即贖罪之日、爾等宜欣慶、吹號筒、而遍地必吹號筒也。 {{verse|25|10}}爾當以第五十年成聖、遍地布告、庶居民之釋放、此係樂喜年、各人必歸其本業、各人必歸其本家焉。 {{verse|25|11}}第五十年為樂歲、勿稼、毋收穞、並以其未削之葡萄藤、勿摘其果也。 {{verse|25|12}}是乃樂歲、當為聖年所生諸田者、爾可食也。 {{verse|25|13}}當此樂歲之際、各人宜歸本業也。 {{verse|25|14}}倘向別人賣、抑向他人之手買也、勿相欺焉。 {{verse|25|15}}依樂歲後年數、爾向他人可買、又依出果之年數、其可賣與汝也。 {{verse|25|16}}據年之多、爾可起價、照載之少、爾當減價、蓋人賣業、當估果實、而賣之與爾也。 {{verse|25|17}}朕乃汝上主皇上帝、故勿相欺、乃敬畏上帝也。 {{verse|25|18}}是以宜遵朕法度、守朕律例而遵行焉、則可安居地中也。 {{verse|25|19}}地將出其土產、致爾食飽、而安居也、 {{verse|25|20}}倘爾問云、在第七年、既不可稼並不穫產則將何食哉。 {{verse|25|21}}夫第六年朕將諭有豐盛、可出三載之實矣。 {{verse|25|22}}及第八年、方可耕種、至第九年尚食舊穀、待新穀稔熟、可食舊焉。 {{verse|25|23}}○其田屬朕、汝係朕旅客、故不得不買其田。 {{verse|25|24}}在遍地諸業、爾為地准贖價也。 {{verse|25|25}}設使兄弟為貧、巳售產業、若親戚來贖之、則可贖兄弟所售之業。 {{verse|25|26}}倘無人可贖、然自巳能贖之、 {{verse|25|27}}則當算所賣之年數、遂將其餘還諸賣人、致歸其業也。 {{verse|25|28}}如不能交回、則見賣人之業、可存在買者之手、待樂歲、然當樂歲之時、可出、而原主歸本業可也。 {{verse|25|29}}倘人賣城裏之屋、則賣後週年可贖之、待一年滿、可贖之也。 {{verse|25|30}}惟全年間、不復贖之、則城裏之屋、必歸買者、及其子孫為恆業也、並在樂歲、不交回矣、 {{verse|25|31}}但鄉裏無圍牆者之屋、可視之如田畝、可以贖之、及樂歲必交回矣。 {{verse|25|32}}惟利未宗派之邑、兼本邑之屋宇、利未人隨時可贖也。 {{verse|25|33}}倘人買利未人之業、則所售之屋、並產業之邑、當樂歲年、必交回也。蓋利未輩之家邑、為其產業、在以色列族中矣。 {{verse|25|34}}惟其邑郊之田、永為其業、故不可賣也。 {{verse|25|35}}倘爾兄弟、成貧衰微、則當濟之、雖為賓客、必偕汝活也。 {{verse|25|36}}汝宜敬畏上帝、致兄弟偕汝居、並勿取其利息矣。 {{verse|25|37}}如借銀、毋圖利、倘借糧食、勿討息矣。 {{verse|25|38}}蓋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昔引爾出麥西國以迦南地賜爾、並為汝上帝矣。 {{verse|25|39}}如近住之兄弟窮乏、賣躬與爾則勿強之服役如奴也。 {{verse|25|40}}彼當偕居、如傭人旅客、且服事爾、待樂年焉。 {{verse|25|41}}於是時可攜子女出、且離爾且歸本家、又回祖業矣。 {{verse|25|42}}其乃朕僕輩、朕所率出麥西地者、故不得賣之為奴也。 {{verse|25|43}}爾勿嚴管之、乃敬畏爾上帝也。 {{verse|25|44}}爾所有之奴婢、宜為四方之夷人、可買之為僕婢也。 {{verse|25|45}}爾中所寓之異人之子、及在爾地所生之家孥、爾可買以為汝業也。 {{verse|25|46}}爾可交之與後爾之子輩、嗣接之為業、永為爾奴、但不得嚴管以色列族、正是汝兄弟矣。 {{verse|25|47}}設使寓中之異客遠人發財、且同住之兄弟窮乏、賣自與遠客異人、或與遠人家之苗裔。 {{verse|25|48}}則賣後可贖還之、兄弟可贖之也。 {{verse|25|49}}伯、或伯子、或親屬者可贖之、或自能自贖可也。 {{verse|25|50}}則與買長計算、自見賣之年、迨及樂歲且賣之價、宜照年數、據僱工者之期可算也。 {{verse|25|51}}倘有多年、則按照所買之價、必給其贖之值也。 {{verse|25|52}}倘樂歲年、尚差幾載、則當合算、據年之多少、還其贖價也。 {{verse|25|53}}彼當偕居、如每年之僱人、毋容管迫之、在爾眼前焉。 {{verse|25|54}}倘此年之間、不得贖出、則適樂歲之際、自攜子女而出矣。 {{verse|25|55}}朕乃汝上主皇上帝、而以色列為本僕、正是朕所率出麥西地之僕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朕乃爾上主皇上帝、爾勿造該殺勿刻塑、勿設神像、勿立石碑於爾地、以伏拜之也。 {{verse|26|2}}朕乃皇上帝、故爾守朕安息日、而敬畏朕聖堂。 {{verse|26|3}}倘遵朕法度、而守朕律例、且遵行焉。 {{verse|26|4}}則應期將降雨、其地將出土產、且埔之樹將結果矣。 {{verse|26|5}}且爾打稻之時、將至葡萄果熟.惟收葡萄時、將逮播種之際、又爾將飽食、安居其地也。 {{verse|26|6}}境內朕亦賜爾平安、爾可睡卧、而無人嚇爾、朕驅惡獸出境、並不許劍廵爾地方也。 {{verse|26|7}}爾將趕做而在爾前、必以刀倒也。 {{verse|26|8}}爾中五人、將驅一百、又爾一百人、將破一萬人、又敵必爾前被刀刺死。 {{verse|26|9}}朕將垂顧汝等、令爾加蕃庶、亦與爾立約也。 {{verse|26|10}}夫爾將得食舊糧、又帶出舊糧為新糧也。 {{verse|26|11}}且朕將設朕堂在爾中、而本心不厭恨爾也。 {{verse|26|12}}朕將遊爾中、為爾之上帝、且爾將為朕民也。 {{verse|26|13}}朕乃爾上主皇上帝、昔率爾出、麥西郭免爾為奴、且破爾所負之軛、且扶汝直行焉。 {{verse|26|14}}但爾等若不聽順朕、並不遵此諸命。 {{verse|26|15}}若輕朕法.而棄朕制令、並不願遵朕諸律例且背朕約。 {{verse|26|16}}則朕驚行是降爾以震驚、癆病熱瘧、致廢目愁心、又爾將徒然播種、乃敵將食之。 {{verse|26|17}}朕將拒敵爾者、在仇前見殺、及恨爾者、將管爾也、無人追時、爾將奔也。 {{verse|26|18}}倘如此未肯聽朕、則朕將治罪、七倍更重也。 {{verse|26|19}}且破爾傲心之勢、令爾天如鐵、爾地如銅。 {{verse|26|20}}徒然費力、爾田畝不出其土產、並埔之樹不結果實也。 {{verse|26|21}}倘爾尚逆、並不聽朕令、則按汝罪七倍降災。 {{verse|26|22}}朕將驅野獸爾中、致掠爾子、害爾牲口.致人丁稀少道路荒蕪也。 {{verse|26|23}}緣此還不改過、仍違逆朕。 {{verse|26|24}}則朕將拒汝、責罪七倍。 {{verse|26|25}}且朕將執劍為本約雪恨、倘爾聚集城裏、朕將降瘟疫、且交爾與敵之手。 {{verse|26|26}}朕既斷汝餅之時、則十婦將炕餅在一爐裏、且稱而交之與汝、然汝必食、並不得飽也。 {{verse|26|27}}倘汝還不聽朕言而違逆朕。 {{verse|26|28}}朕則將憤爾、且朕將治爾罪七倍、 {{verse|26|29}}致爾食親子之肉、又食親女也。 {{verse|26|30}}朕將毀爾臺榭、折爾塐偶、投爾屍骸、在假神之屍骸上、而本心厭爾等。 {{verse|26|31}}且朕將毀爾城邑、荒圮、掃蕩爾聖所、而不享爾薰香焉。 {{verse|26|32}}朕將其地為荒蕪、且爾仇敵住彼、將驚駭矣。 {{verse|26|33}}且令爾敗散四夷之中、其挺劍追爾、又爾城必毀壞、爾地必荒蕪也。 {{verse|26|34}}爾在敵地之時、本地荒蕪之際、則將享安息、地為甚康寧焉、而享安息也。 {{verse|26|35}}汝居在安息日、地無安焉、故地蕪時可獲安息。 {{verse|26|36}}但凡爾中尚活之人、在敵地時、朕令膽怯、致搖葉之聲驚動之、只管奔外、避兵刃焉、連無人追、跌倒也。 {{verse|26|37}}既無人趕爾、必相跌、如遭劍害.且擋敵無能也矣。 {{verse|26|38}}且四夷之中爾將泯滅、且敵地將吞爾等也。 {{verse|26|39}}爾中所遺者、必負罪而死亡於敵地、緣祖之咎必泯沒也。 {{verse|26|40}}既違朕而行焉、然必認本罪、並祖宗之咎、及所逆朕之弊。 {{verse|26|41}}然朕逆之、且引之到敵地、倘在彼地若謙卑惡心、而承罪責。 {{verse|26|42}}遂記雅哥伯之約、以撒之約並亞伯拉罕之約、朕將俯念、亦俯念其地也。 {{verse|26|43}}蓋輕本法、而心恨本制令、故其人必離其地、其田荒蕪、將享安息、且其人將受咎之刑。 {{verse|26|44}}朕乃其上主皇上帝、雖然如此、既在敵郭時、朕不得棄絕之、並不恨惡之、以盡滅之、免與之失約也。 {{verse|26|45}}朕乃皇上帝、緣是人朕將記憶、昔與厥祖所立之約、蓋朕在夷眠之前、率之出麥西郭而為其上帝。 {{verse|26|46}}斯乃在西柰山上、皇上帝與以色列民、藉摩西手所立之法度、制令、律例者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27|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人若發願、則其人物必歸皇上帝、依爾估價也。 {{verse|27|3}}若係男子、自二十歲至六十歲、則爾所估之價、據聖堂之量、宜為二十五兩銀。 {{verse|27|4}}倘係女人、則爾所估之價、必十五兩銀也、自五歲及二十歲、則爾之估價若男、當為二十兩、若女十兩銀也、 {{verse|27|5}}且一月至五歲、則爾之估價若男、 {{verse|27|6}}當五兩、若女三兩。 {{verse|27|7}}自六十歲以上、則爾之估價若男、必乃十五兩、若女十兩銀也。 {{verse|27|8}}倘其人為貧、不能完繳爾所估之價、則宜親見祭司、祭司估之、祭司估之依願之能。 {{verse|27|9}}倘人帶牲口奉皇上帝、則凡所獻皇上帝之物、俱必成聖也、 {{verse|27|10}}不得以嘉易醜、以醜變嘉也、消以畜易畜、則所變者為聖焉、 {{verse|27|11}}若係穢獸、所不奉祭與皇上帝者、則當牽獸赴祭司。 {{verse|27|12}}且祭司必估、或嘉或醜、且依祭司所估者必乃如是也。 {{verse|27|13}}倘要贖之、則宜加估價五分之一也。 {{verse|27|14}}若人願捨屋奉皇上帝、則祭司必估之、或好或不好、且依祭司所估價、必定如是也。 {{verse|27|15}}若捨屋者、欲再贖之、則必加所估之價五分之一、屋遂歸已也。 {{verse|27|16}}如人捨產業之田畝、奉皇上帝、則爾所估之價、必照種之多少、每斛大麥種、可估五十兩銀也。 {{verse|27|17}}倘於樂歲之時捨田、則依爾所估之價定必如是也。 {{verse|27|18}}倘樂歲後捨田、則祭司必算尚有之年、待樂歲至、而估價、遂可減價、依爾所估者。 {{verse|27|19}}倘捨田者要再贖之、則當加其估價五分之一、方田歸已也。 {{verse|27|20}}倘其不贖田、或賣田與別人、則永不可贖也。 {{verse|27|21}}倘樂歲之時、而出田畝也、與皇上帝為聖焉、若捨田一然、其業必歸祭司也。 {{verse|27|22}}人若以所買之田、非本業之田、捨皇上帝、 {{verse|27|23}}則祭司可估其價、至樂之年之時、且當日必完繳所有捨皇上帝之物也。 {{verse|27|24}}正樂歲、其田、宜歸本業之長、所賣其田者也、 {{verse|27|25}}且爾所估之價、皆必照聖堂之秤銀、每塊銀必二十分也。 {{verse|27|26}}夫初生之畜、係皇上帝之初生、屬皇上帝、不論牛羊者.不可捨之。 {{verse|27|27}}倘係穢獸、則依爾所估之價、加五分之一當贖之、若不欲贖之、則當依估價賣之也、 {{verse|27|28}}夫各所捨之物、為皇上帝至聖之體故所捨之物、或人獸、或田業、俱不可賣、並不可贖也。 {{verse|27|29}}凡人所捨所捐之物、不可再贖乃必見殺矣。 {{verse|27|30}}不論土種產樹果凡地十分之一者、俱屬皇上帝、為皇上帝之聖物。 {{verse|27|31}}倘人欲贖其什一者.則必加五分之一也、 {{verse|27|32}}論及牛羊之物、凡行在牧之杖下、什一者、必抽十分之一、捨皇上帝矣。 {{verse|27|33}}勿查嘉醜、又勿易之、倘若易之則本物與所易者.俱必成聖、不得再贖也。 {{verse|27|34}}斯乃在西乃山、皇上帝所諭摩西以轉諭以色列族之命令也。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二|出麥西郭傳]]|next=[[../卷四|戸口冊紀]]}} {{PD-old}} o0nvbssdsbbjpvrca3g9cd5sfyzbw2l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四 0 1000046 7902492 1740142 2026-06-18T16:02:19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第二章}} */ 7902492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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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gototop}}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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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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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jf6qwg4sjpu62gklp3dkb8wpb4kkelh 7902496 7902494 2026-06-18T16:22:18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5|第五章}} */ 7902496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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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b2biwq92ots9bkrxxgl8pq42u6khkw4 7902499 7902497 2026-06-18T16:43:1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7|第七章}} */ 7902499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in4a06egwc4lmwpdu4onrh4trbp0p1p 7902500 7902499 2026-06-18T16:47:28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8|第八章}} */ 7902500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5rhsnd7xgouwfj3sh1ltg2cxkkcvvrt 7902501 7902500 2026-06-18T16:52:39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9|第九章}} */ 7902501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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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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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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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izs9iarx7zniutuyl9ayaueo1c7nypt 7902505 7902504 2026-06-18T17:11:3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3|第十三章}} */ 7902505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0kfai0j3jndk51urbflrvhb0ckiiwwy 7902506 7902505 2026-06-18T17:19:02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4|第十四章}} */ 7902506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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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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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b6xs1dc7m7d356h6tq9rg60syaep3kl 7902508 7902507 2026-06-18T17:30:5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6|第十六章}} */ 7902508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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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gpzfebe1snq56tf0fnducd9pjb8d4ju 7902572 7902508 2026-06-19T08:04:2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7|第十七章}} */ 7902572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pgb7d508jj9dgt6iqguf83j1nbp308z 7902573 7902572 2026-06-19T08:10:39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8|第十八章}} */ 7902573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i3hor6ts8kz953wrtmaeko2x1k0cx2f 7902574 7902573 2026-06-19T08:13:56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9|第十九章}} */ 7902574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68m2itq8f50vkff9nmdldgqxiwnj79y 7902575 7902574 2026-06-19T08:18:20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0|第二十章}} */ 7902575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d6hvt1a75es3ym0cbc9l8j7sripw8cs 7902576 7902575 2026-06-19T08:23:4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1|第二十一章}} */ 7902576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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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9dvq3bjl3xw82kfglgnka8ffcsjultk 7902577 7902576 2026-06-19T08:30:1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2|第二十二章}} */ 7902577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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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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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97uw8i0zeahx33pqittitcths6p6txj 7902579 7902578 2026-06-19T08:37:49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4|第二十四章}} */ 7902579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lzh67dsgdvei6zh8tx44wz2un87q1x6 7902580 7902579 2026-06-19T08:40:33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5|第二十五章}} */ 7902580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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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pr4z65bfq9qy2mwredyeg6arj6fsl6g 7902581 7902580 2026-06-19T08:49:0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6|第二十六章}} */ 7902581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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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9pctd9398zrpilfiy1abtc7sf8m9ypq 7902582 7902581 2026-06-19T08:52:10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7|第二十七章}} */ 7902582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ghkjwg18xpzs40ku9u3x30qmjy85nz9 7902583 7902582 2026-06-19T08:57:45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8|第二十八章}} */ 7902583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jria9pfmcir10nxryfmkelw6woilft9 7902584 7902583 2026-06-19T09:03:19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9|第二十九章}} */ 7902584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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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thcjm2ey5ztnv1bo7gx28a2qsezgcvr 7902587 7902584 2026-06-19T09:05:46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30|第三十章}} */ 7902587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且摩西諭以色列族、謂宗派之首領曰、皇上帝諭此. {{verse|30|2}}即使人發願與皇上帝、或發誓以結其𠇌、則不得失其言、乃循悉所出其嘴者、可行焉。 {{verse|30|3}}若有女幼時在父家發願而甘結矣、 {{verse|30|4}}其父聞其願。並所甘結其心之言、又其父默然、則凡所發願者必立、又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5}}但父於所聽之之日不准之、即所發願所甘結本𠇌、並不得立因父不准之、皇上帝亦將赦之也。 {{verse|30|6}}倘發願或吐唇言之時、若有丈夫、 {{verse|30|7}}乃丈夫於聞之日、聽時默然不言、則其願必立、並所甘結本𠇌、亦必立矣。 {{verse|30|8}}但聞之之日、其丈夫不准之、則以所發願者、並唇所吐者、及所甘結𠇌者兼必廢、而皇上帝將赦之。 {{verse|30|9}}乃寡婦並所休之妻、凡所發願以結其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0}}倘在丈夫之屋發願、或發誓以結其𠇌、 {{verse|30|11}}然其丈夫聽之、並不語、又不禁之、則凡所發願者必立、而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2}}乃丈夫於聽之之日廢之、則凡願出唇者、或所結𠇌者不得立、其丈夫廢之、而皇上帝必赦之也。 {{verse|30|13}}凡願凡誓以磨難𠇌者、其丈夫可立、亦可廢也。 {{verse|30|14}}倘丈夫每日不語、則以婦之凡願、凡所結者立矣、因於聞之日、默言不語、是以立之。 {{verse|30|15}}但聞之之後、若廢之、夫則必負其罪矣。 {{verse|30|16}}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管夫婦、並在父家之幼女、與其父、正如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4vsc6k934sdig44hqo4arc3hwpplte8 7902588 7902587 2026-06-19T09:13:11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31|第三十一章}} */ 7902588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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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且摩西諭以色列族、謂宗派之首領曰、皇上帝諭此. {{verse|30|2}}即使人發願與皇上帝、或發誓以結其𠇌、則不得失其言、乃循悉所出其嘴者、可行焉。 {{verse|30|3}}若有女幼時在父家發願而甘結矣、 {{verse|30|4}}其父聞其願。並所甘結其心之言、又其父默然、則凡所發願者必立、又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5}}但父於所聽之之日不准之、即所發願所甘結本𠇌、並不得立因父不准之、皇上帝亦將赦之也。 {{verse|30|6}}倘發願或吐唇言之時、若有丈夫、 {{verse|30|7}}乃丈夫於聞之日、聽時默然不言、則其願必立、並所甘結本𠇌、亦必立矣。 {{verse|30|8}}但聞之之日、其丈夫不准之、則以所發願者、並唇所吐者、及所甘結𠇌者兼必廢、而皇上帝將赦之。 {{verse|30|9}}乃寡婦並所休之妻、凡所發願以結其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0}}倘在丈夫之屋發願、或發誓以結其𠇌、 {{verse|30|11}}然其丈夫聽之、並不語、又不禁之、則凡所發願者必立、而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2}}乃丈夫於聽之之日廢之、則凡願出唇者、或所結𠇌者不得立、其丈夫廢之、而皇上帝必赦之也。 {{verse|30|13}}凡願凡誓以磨難𠇌者、其丈夫可立、亦可廢也。 {{verse|30|14}}倘丈夫每日不語、則以婦之凡願、凡所結者立矣、因於聞之日、默言不語、是以立之。 {{verse|30|15}}但聞之之後、若廢之、夫則必負其罪矣。 {{verse|30|16}}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管夫婦、並在父家之幼女、與其父、正如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汝且以以色列族之仇報米田、而後可歸列祖也。 {{verse|31|3}}且摩西諭民曰、汝必持械備戰、且攻米田、以雪皇上帝所怨米田焉。 {{verse|31|4}}即以色列諸宗派、每宗派以一千丁、必調以戰焉。 {{verse|31|5}}且摩西調祭司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手帶聖器。 {{verse|31|6}}並其號筒以吹、而往戰、率同每宗派一千丁、致交戰焉。 {{verse|31|7}}遂遵照皇上之諭與米田交戰、而殺凡男。 {{verse|31|8}}另所戮者、亦殺米田侯以未、哩金、蘇耳、戶耳哩巴等、即侯五位、又以刀刺庇耳之子巴闌。 {{verse|31|9}}且以色列族擄米田之諸女子、又搶該畜牲、諸群羊、諸貲貨也。 {{verse|31|10}}其所居邑、並其鞏堡、一概以炎燬矣。 {{verse|31|11}}且奪人獸之各贜物件。 {{verse|31|12}}遂帶所掠贜各物件、赴到摩西祭司以利亞薩而以色列族之會、即在約耳但河、附也哩哥於摩亞伯之坦。 {{verse|31|13}}且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會之諸君、俱出以接之在營外。 {{verse|31|14}}但摩西怒戰來軍之武官、管千之宮、管百之官。 {{verse|31|15}}然摩西謂之云、汝且救各女之活乎。 {{verse|31|16}}卻此女從巴闌之計、而誘以色列族、致因庇耳之事、犯罪乎皇上帝、於是在皇上帝之覲內有禍也。 {{verse|31|17}}故此在孩兒之中、必殺各男、又殺與男所交各女人、 {{verse|31|18}}乃凡女兒、未與男交者、可以保活為已用也。 {{verse|31|19}}凡殺人、凡摸斃者、必本身、並被虜輩俱清淨、即於第三日、及於第七日、而住在營外、連七日矣。 {{verse|31|20}}又必淨汝諸衣、凡以皮所作者、凡羊毛之物、並凡本物也。 {{verse|31|21}}且以利亞薩諭往戰之武士曰、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如左。 {{verse|31|22}}金、銀、銅、鐵、錫、鉛。 {{verse|31|23}}各物炎所不燒者、可煉以炎而為清矣、卻必在離俗水浸之、而凡炎所燒者、必以水辦也。 {{verse|31|24}}於第七日、必淨衣而為清、而後來營焉。 {{verse|31|25}}皇上帝亦諭摩西云、 {{verse|31|26}}汝自並祭司以利亞薩、率同覲之首父、咸必共計其贜也。 {{verse|31|27}}且判其贜為兩分、一歸人在交戰出打仗、一歸聖庫、 {{verse|31|28}}向出戰之武士、必進皇上帝之責、每五百人中之一人、即人、牛、驢、羊、一然、 {{verse|31|29}}即向其半贜、必取之交祭司以利亞薩、為皇上帝之搖祭矣。 {{verse|31|30}}乃向以色列之半、汝必在五千人中、取一分、即人牛驢羊、各項獸、且交之與守皇上帝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31}}乃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遵照皇上帝諭摩西而行焉。 {{verse|31|32}}其武士所掠之餘贜、共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verse|31|33}}牛六十一萬二千隻。 {{verse|31|34}}驢六萬一千隻。 {{verse|31|35}}女人未與男交房者共三萬二千名。 {{verse|31|36}}即其半歸出交戰之輩、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37}}皇上帝之貢、係六百七十五隻。 {{verse|31|38}}其牛係三萬六千隻。乃皇上帝之貢、係七十二隻。 {{verse|31|39}}其驢係三萬零五百隻.乃皇上帝之貢係六十一隻。 {{verse|31|40}}其人係一萬六千名、乃皇上帝之貢係三十二口。 {{verse|31|4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將其貢物、正是皇上帝之搖祭.交祭司以利亞薩。 {{verse|31|42}}夫摩西向武士所取交以色列贜一半. {{verse|31|43}}即歸聖會之半、係羊共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44}}牛三萬六千隻、 {{verse|31|45}}驢三萬零五百隻。 {{verse|31|46}}人一萬六千名。 {{verse|31|4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者、即摩西向以色列之半贜、取人連牲、五十分之一、而交之與守皇上帝覲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48}}夫管軍之一千丁、管千之官、管百之官、咸就近摩西。 {{verse|31|49}}謂摩西云、從算所屬權之武士、並無失一人也。 {{verse|31|50}}故此各人所得之寶金、鏈、鐲戒指、耳環、牌等物、我帶以獻皇上帝、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也。 {{verse|31|51}}維時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收其金、兼凡珍寶也。 {{verse|31|52}}夫管千之官、管百之官、所獻之諸金、共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兩。 {{verse|31|53}}乃武士各人自亦取贜也。 {{verse|31|54}}且摩西兼祭司以利亞薩收管千官、並管百官之金.而帶之到覲帳殿、即是在皇上帝之前、以色列族之表記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r7dnvpiwctum4biko5gokg3npr5rh8f 7902589 7902588 2026-06-19T09:18:22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32|第三十二章}} */ 7902589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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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且摩西諭以色列族、謂宗派之首領曰、皇上帝諭此. {{verse|30|2}}即使人發願與皇上帝、或發誓以結其𠇌、則不得失其言、乃循悉所出其嘴者、可行焉。 {{verse|30|3}}若有女幼時在父家發願而甘結矣、 {{verse|30|4}}其父聞其願。並所甘結其心之言、又其父默然、則凡所發願者必立、又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5}}但父於所聽之之日不准之、即所發願所甘結本𠇌、並不得立因父不准之、皇上帝亦將赦之也。 {{verse|30|6}}倘發願或吐唇言之時、若有丈夫、 {{verse|30|7}}乃丈夫於聞之日、聽時默然不言、則其願必立、並所甘結本𠇌、亦必立矣。 {{verse|30|8}}但聞之之日、其丈夫不准之、則以所發願者、並唇所吐者、及所甘結𠇌者兼必廢、而皇上帝將赦之。 {{verse|30|9}}乃寡婦並所休之妻、凡所發願以結其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0}}倘在丈夫之屋發願、或發誓以結其𠇌、 {{verse|30|11}}然其丈夫聽之、並不語、又不禁之、則凡所發願者必立、而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2}}乃丈夫於聽之之日廢之、則凡願出唇者、或所結𠇌者不得立、其丈夫廢之、而皇上帝必赦之也。 {{verse|30|13}}凡願凡誓以磨難𠇌者、其丈夫可立、亦可廢也。 {{verse|30|14}}倘丈夫每日不語、則以婦之凡願、凡所結者立矣、因於聞之日、默言不語、是以立之。 {{verse|30|15}}但聞之之後、若廢之、夫則必負其罪矣。 {{verse|30|16}}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管夫婦、並在父家之幼女、與其父、正如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汝且以以色列族之仇報米田、而後可歸列祖也。 {{verse|31|3}}且摩西諭民曰、汝必持械備戰、且攻米田、以雪皇上帝所怨米田焉。 {{verse|31|4}}即以色列諸宗派、每宗派以一千丁、必調以戰焉。 {{verse|31|5}}且摩西調祭司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手帶聖器。 {{verse|31|6}}並其號筒以吹、而往戰、率同每宗派一千丁、致交戰焉。 {{verse|31|7}}遂遵照皇上之諭與米田交戰、而殺凡男。 {{verse|31|8}}另所戮者、亦殺米田侯以未、哩金、蘇耳、戶耳哩巴等、即侯五位、又以刀刺庇耳之子巴闌。 {{verse|31|9}}且以色列族擄米田之諸女子、又搶該畜牲、諸群羊、諸貲貨也。 {{verse|31|10}}其所居邑、並其鞏堡、一概以炎燬矣。 {{verse|31|11}}且奪人獸之各贜物件。 {{verse|31|12}}遂帶所掠贜各物件、赴到摩西祭司以利亞薩而以色列族之會、即在約耳但河、附也哩哥於摩亞伯之坦。 {{verse|31|13}}且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會之諸君、俱出以接之在營外。 {{verse|31|14}}但摩西怒戰來軍之武官、管千之宮、管百之官。 {{verse|31|15}}然摩西謂之云、汝且救各女之活乎。 {{verse|31|16}}卻此女從巴闌之計、而誘以色列族、致因庇耳之事、犯罪乎皇上帝、於是在皇上帝之覲內有禍也。 {{verse|31|17}}故此在孩兒之中、必殺各男、又殺與男所交各女人、 {{verse|31|18}}乃凡女兒、未與男交者、可以保活為已用也。 {{verse|31|19}}凡殺人、凡摸斃者、必本身、並被虜輩俱清淨、即於第三日、及於第七日、而住在營外、連七日矣。 {{verse|31|20}}又必淨汝諸衣、凡以皮所作者、凡羊毛之物、並凡本物也。 {{verse|31|21}}且以利亞薩諭往戰之武士曰、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如左。 {{verse|31|22}}金、銀、銅、鐵、錫、鉛。 {{verse|31|23}}各物炎所不燒者、可煉以炎而為清矣、卻必在離俗水浸之、而凡炎所燒者、必以水辦也。 {{verse|31|24}}於第七日、必淨衣而為清、而後來營焉。 {{verse|31|25}}皇上帝亦諭摩西云、 {{verse|31|26}}汝自並祭司以利亞薩、率同覲之首父、咸必共計其贜也。 {{verse|31|27}}且判其贜為兩分、一歸人在交戰出打仗、一歸聖庫、 {{verse|31|28}}向出戰之武士、必進皇上帝之責、每五百人中之一人、即人、牛、驢、羊、一然、 {{verse|31|29}}即向其半贜、必取之交祭司以利亞薩、為皇上帝之搖祭矣。 {{verse|31|30}}乃向以色列之半、汝必在五千人中、取一分、即人牛驢羊、各項獸、且交之與守皇上帝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31}}乃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遵照皇上帝諭摩西而行焉。 {{verse|31|32}}其武士所掠之餘贜、共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verse|31|33}}牛六十一萬二千隻。 {{verse|31|34}}驢六萬一千隻。 {{verse|31|35}}女人未與男交房者共三萬二千名。 {{verse|31|36}}即其半歸出交戰之輩、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37}}皇上帝之貢、係六百七十五隻。 {{verse|31|38}}其牛係三萬六千隻。乃皇上帝之貢、係七十二隻。 {{verse|31|39}}其驢係三萬零五百隻.乃皇上帝之貢係六十一隻。 {{verse|31|40}}其人係一萬六千名、乃皇上帝之貢係三十二口。 {{verse|31|4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將其貢物、正是皇上帝之搖祭.交祭司以利亞薩。 {{verse|31|42}}夫摩西向武士所取交以色列贜一半. {{verse|31|43}}即歸聖會之半、係羊共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44}}牛三萬六千隻、 {{verse|31|45}}驢三萬零五百隻。 {{verse|31|46}}人一萬六千名。 {{verse|31|4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者、即摩西向以色列之半贜、取人連牲、五十分之一、而交之與守皇上帝覲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48}}夫管軍之一千丁、管千之官、管百之官、咸就近摩西。 {{verse|31|49}}謂摩西云、從算所屬權之武士、並無失一人也。 {{verse|31|50}}故此各人所得之寶金、鏈、鐲戒指、耳環、牌等物、我帶以獻皇上帝、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也。 {{verse|31|51}}維時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收其金、兼凡珍寶也。 {{verse|31|52}}夫管千之官、管百之官、所獻之諸金、共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兩。 {{verse|31|53}}乃武士各人自亦取贜也。 {{verse|31|54}}且摩西兼祭司以利亞薩收管千官、並管百官之金.而帶之到覲帳殿、即是在皇上帝之前、以色列族之表記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verse|32|1}}夫流便族並迦得族、多有畜牲、一看雅設人之地、並其列之地、正是畜牲之處。 {{verse|32|2}}且流便族並迦得族、赴來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其覲之君。 {{verse|32|3}}亞大綠、底本、雅設、寧喇、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破、庇穩之地。 {{verse|32|4}}正是皇上帝在以色列覲面前、所擊之地、卻此處係畜牲之處也、乃從等有畜牲矣、 {{verse|32|5}}故曰、若我在眼內獲恩焉、則以此地賜從等為業、並毋率我渡約耳但河。 {{verse|32|6}}且摩西謂迦得族、並流便族云、汝兄弟往交戰之時、汝要坐此乎。 {{verse|32|7}}汝為何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得渡皇上帝所賜者之地。 {{verse|32|8}}我由迦鐵巴尼亞差汝祖以探地、其行亦然。 {{verse|32|9}}赴以實各谷之時、即看其地、則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往皇上帝所賜者之地矣。 {{verse|32|10}}當時皇上帝亦烈怒也.且發誓曰.既不盡心而從朕。 {{verse|32|11}}故所有二十歲以上之人、出麥西郭者、無一名將觀其地、朕所發誓、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 {{verse|32|12}}獨居尼人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盡心從皇上帝.故存之也。 {{verse|32|13}}且皇上帝烈怒以色列、而連四十年、令之遊野、迨及在皇上帝之眼內所作惡弊之眾、世代盡亡也。 {{verse|32|14}}卻汝代祖起矣、而增其罪人、致加皇上帝之烈怒以色列矣。 {{verse|32|15}}倘若背之、則再將遺之在野、而汝將滅庶民焉、其人方就摩西曰. {{verse|32|16}}我為畜牲將搭欄、而為孫兒築城. {{verse|32|17}}我孩兒緣其士民、必居在鞏城內、但我自已要持械、而往在以色列前、迨及攜之到本處. {{verse|32|18}}我不肯歸本家、迨及以色列族各人、接其基業矣。 {{verse|32|19}}但我不肯接業在約耳但河外境、乃本業歸我、在約耳但河此邊東向。 {{verse|32|20}}摩西遂謂之曰、若要如此行、而持械而往、在皇上帝之前致交戰。 {{verse|32|21}}然眾在皇上帝之前、持械而渡約耳但河、迨及驅其敵其前焉. {{verse|32|22}}而服此地、在皇上帝前、嗣後可歸而在皇上帝之前、並以色列前無辜矣、但此地為汝業、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2|23}}倘不肯如此行、卻汝犯罪於皇上帝、而果然可知.其罪將累汝。 {{verse|32|24}}汝必為孩兒建邑、而為羊搭欄、而循所吐口者亦必行焉。 {{verse|32|25}}於是迦得族、並流便族、謂摩西云.臣等將遵主之諭而行焉。 {{verse|32|26}}我妻我兒、我群羊、並凡畜牲.必在其列之邑矣。 {{verse|32|27}}但臣等循我主所言、各人將持械、在皇上帝前渡河、而交戰焉。 {{verse|32|28}}且摩西論此人、諭祭司以利亞薩、並嫩之子約書亞、以色列族宗派之首、 {{verse|32|29}}父摩西又謂之云.迦得族並流便族、各人持械以交戰、在皇上帝前、若要陪汝渡約耳但河、服地在汝面前、遂必以其列之地、賜之為業矣。 {{verse|32|30}}倘不肯持械而陪汝渡.則必存爾中於迦南地有業矣. {{verse|32|31}}維時迦得族並流便族答曰。按照皇上帝諭臣等我將行焉。 {{verse|32|32}}我將持械在皇上帝前。往到迦南地、致本業在約耳但河此邊歸我也。 {{verse|32|33}}於是摩西將亞摩哩 西弘侯之郭、巴山侯惡之地、並境內邑、兼週地之城、俱給迦得族、流便族、並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半宗派。 {{verse|32|34}}夫迦得族建底本、亞大綠、亞囉耳、 {{verse|32|35}}亞突、說反、雅設、約庇亞、 {{verse|32|36}}伯寧喇、伯哈蘭、即乃鞏城、並羊欄。 {{verse|32|37}}流便族建希實本、以利亞利、居烈太音。 {{verse|32|38}}尼破 巴勒免、悉馬等邑、且改其名、而稱所建之邑以他名焉。 {{verse|32|39}}夫馬拏西之子馬吉之族、往到其列、驅內所有、亞摩哩等、並據之也。 {{verse|32|40}}且摩西以其列地賜馬拏西之子馬吉、其在彼居矣。 {{verse|32|41}}乃馬拏西之子睚耳、取小邑而稱之哈物睚耳。 {{verse|32|42}}且挪巴往而取居納並其村、而按本名稱之挪巴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e2ru8hc3k4zfcanhdn9oz4n0amlud49 7902590 7902589 2026-06-19T09:25:53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33|第三十三章}} */ 7902590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且摩西諭以色列族、謂宗派之首領曰、皇上帝諭此. {{verse|30|2}}即使人發願與皇上帝、或發誓以結其𠇌、則不得失其言、乃循悉所出其嘴者、可行焉。 {{verse|30|3}}若有女幼時在父家發願而甘結矣、 {{verse|30|4}}其父聞其願。並所甘結其心之言、又其父默然、則凡所發願者必立、又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5}}但父於所聽之之日不准之、即所發願所甘結本𠇌、並不得立因父不准之、皇上帝亦將赦之也。 {{verse|30|6}}倘發願或吐唇言之時、若有丈夫、 {{verse|30|7}}乃丈夫於聞之日、聽時默然不言、則其願必立、並所甘結本𠇌、亦必立矣。 {{verse|30|8}}但聞之之日、其丈夫不准之、則以所發願者、並唇所吐者、及所甘結𠇌者兼必廢、而皇上帝將赦之。 {{verse|30|9}}乃寡婦並所休之妻、凡所發願以結其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0}}倘在丈夫之屋發願、或發誓以結其𠇌、 {{verse|30|11}}然其丈夫聽之、並不語、又不禁之、則凡所發願者必立、而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2}}乃丈夫於聽之之日廢之、則凡願出唇者、或所結𠇌者不得立、其丈夫廢之、而皇上帝必赦之也。 {{verse|30|13}}凡願凡誓以磨難𠇌者、其丈夫可立、亦可廢也。 {{verse|30|14}}倘丈夫每日不語、則以婦之凡願、凡所結者立矣、因於聞之日、默言不語、是以立之。 {{verse|30|15}}但聞之之後、若廢之、夫則必負其罪矣。 {{verse|30|16}}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管夫婦、並在父家之幼女、與其父、正如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汝且以以色列族之仇報米田、而後可歸列祖也。 {{verse|31|3}}且摩西諭民曰、汝必持械備戰、且攻米田、以雪皇上帝所怨米田焉。 {{verse|31|4}}即以色列諸宗派、每宗派以一千丁、必調以戰焉。 {{verse|31|5}}且摩西調祭司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手帶聖器。 {{verse|31|6}}並其號筒以吹、而往戰、率同每宗派一千丁、致交戰焉。 {{verse|31|7}}遂遵照皇上之諭與米田交戰、而殺凡男。 {{verse|31|8}}另所戮者、亦殺米田侯以未、哩金、蘇耳、戶耳哩巴等、即侯五位、又以刀刺庇耳之子巴闌。 {{verse|31|9}}且以色列族擄米田之諸女子、又搶該畜牲、諸群羊、諸貲貨也。 {{verse|31|10}}其所居邑、並其鞏堡、一概以炎燬矣。 {{verse|31|11}}且奪人獸之各贜物件。 {{verse|31|12}}遂帶所掠贜各物件、赴到摩西祭司以利亞薩而以色列族之會、即在約耳但河、附也哩哥於摩亞伯之坦。 {{verse|31|13}}且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會之諸君、俱出以接之在營外。 {{verse|31|14}}但摩西怒戰來軍之武官、管千之宮、管百之官。 {{verse|31|15}}然摩西謂之云、汝且救各女之活乎。 {{verse|31|16}}卻此女從巴闌之計、而誘以色列族、致因庇耳之事、犯罪乎皇上帝、於是在皇上帝之覲內有禍也。 {{verse|31|17}}故此在孩兒之中、必殺各男、又殺與男所交各女人、 {{verse|31|18}}乃凡女兒、未與男交者、可以保活為已用也。 {{verse|31|19}}凡殺人、凡摸斃者、必本身、並被虜輩俱清淨、即於第三日、及於第七日、而住在營外、連七日矣。 {{verse|31|20}}又必淨汝諸衣、凡以皮所作者、凡羊毛之物、並凡本物也。 {{verse|31|21}}且以利亞薩諭往戰之武士曰、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如左。 {{verse|31|22}}金、銀、銅、鐵、錫、鉛。 {{verse|31|23}}各物炎所不燒者、可煉以炎而為清矣、卻必在離俗水浸之、而凡炎所燒者、必以水辦也。 {{verse|31|24}}於第七日、必淨衣而為清、而後來營焉。 {{verse|31|25}}皇上帝亦諭摩西云、 {{verse|31|26}}汝自並祭司以利亞薩、率同覲之首父、咸必共計其贜也。 {{verse|31|27}}且判其贜為兩分、一歸人在交戰出打仗、一歸聖庫、 {{verse|31|28}}向出戰之武士、必進皇上帝之責、每五百人中之一人、即人、牛、驢、羊、一然、 {{verse|31|29}}即向其半贜、必取之交祭司以利亞薩、為皇上帝之搖祭矣。 {{verse|31|30}}乃向以色列之半、汝必在五千人中、取一分、即人牛驢羊、各項獸、且交之與守皇上帝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31}}乃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遵照皇上帝諭摩西而行焉。 {{verse|31|32}}其武士所掠之餘贜、共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verse|31|33}}牛六十一萬二千隻。 {{verse|31|34}}驢六萬一千隻。 {{verse|31|35}}女人未與男交房者共三萬二千名。 {{verse|31|36}}即其半歸出交戰之輩、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37}}皇上帝之貢、係六百七十五隻。 {{verse|31|38}}其牛係三萬六千隻。乃皇上帝之貢、係七十二隻。 {{verse|31|39}}其驢係三萬零五百隻.乃皇上帝之貢係六十一隻。 {{verse|31|40}}其人係一萬六千名、乃皇上帝之貢係三十二口。 {{verse|31|4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將其貢物、正是皇上帝之搖祭.交祭司以利亞薩。 {{verse|31|42}}夫摩西向武士所取交以色列贜一半. {{verse|31|43}}即歸聖會之半、係羊共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44}}牛三萬六千隻、 {{verse|31|45}}驢三萬零五百隻。 {{verse|31|46}}人一萬六千名。 {{verse|31|4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者、即摩西向以色列之半贜、取人連牲、五十分之一、而交之與守皇上帝覲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48}}夫管軍之一千丁、管千之官、管百之官、咸就近摩西。 {{verse|31|49}}謂摩西云、從算所屬權之武士、並無失一人也。 {{verse|31|50}}故此各人所得之寶金、鏈、鐲戒指、耳環、牌等物、我帶以獻皇上帝、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也。 {{verse|31|51}}維時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收其金、兼凡珍寶也。 {{verse|31|52}}夫管千之官、管百之官、所獻之諸金、共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兩。 {{verse|31|53}}乃武士各人自亦取贜也。 {{verse|31|54}}且摩西兼祭司以利亞薩收管千官、並管百官之金.而帶之到覲帳殿、即是在皇上帝之前、以色列族之表記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verse|32|1}}夫流便族並迦得族、多有畜牲、一看雅設人之地、並其列之地、正是畜牲之處。 {{verse|32|2}}且流便族並迦得族、赴來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其覲之君。 {{verse|32|3}}亞大綠、底本、雅設、寧喇、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破、庇穩之地。 {{verse|32|4}}正是皇上帝在以色列覲面前、所擊之地、卻此處係畜牲之處也、乃從等有畜牲矣、 {{verse|32|5}}故曰、若我在眼內獲恩焉、則以此地賜從等為業、並毋率我渡約耳但河。 {{verse|32|6}}且摩西謂迦得族、並流便族云、汝兄弟往交戰之時、汝要坐此乎。 {{verse|32|7}}汝為何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得渡皇上帝所賜者之地。 {{verse|32|8}}我由迦鐵巴尼亞差汝祖以探地、其行亦然。 {{verse|32|9}}赴以實各谷之時、即看其地、則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往皇上帝所賜者之地矣。 {{verse|32|10}}當時皇上帝亦烈怒也.且發誓曰.既不盡心而從朕。 {{verse|32|11}}故所有二十歲以上之人、出麥西郭者、無一名將觀其地、朕所發誓、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 {{verse|32|12}}獨居尼人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盡心從皇上帝.故存之也。 {{verse|32|13}}且皇上帝烈怒以色列、而連四十年、令之遊野、迨及在皇上帝之眼內所作惡弊之眾、世代盡亡也。 {{verse|32|14}}卻汝代祖起矣、而增其罪人、致加皇上帝之烈怒以色列矣。 {{verse|32|15}}倘若背之、則再將遺之在野、而汝將滅庶民焉、其人方就摩西曰. {{verse|32|16}}我為畜牲將搭欄、而為孫兒築城. {{verse|32|17}}我孩兒緣其士民、必居在鞏城內、但我自已要持械、而往在以色列前、迨及攜之到本處. {{verse|32|18}}我不肯歸本家、迨及以色列族各人、接其基業矣。 {{verse|32|19}}但我不肯接業在約耳但河外境、乃本業歸我、在約耳但河此邊東向。 {{verse|32|20}}摩西遂謂之曰、若要如此行、而持械而往、在皇上帝之前致交戰。 {{verse|32|21}}然眾在皇上帝之前、持械而渡約耳但河、迨及驅其敵其前焉. {{verse|32|22}}而服此地、在皇上帝前、嗣後可歸而在皇上帝之前、並以色列前無辜矣、但此地為汝業、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2|23}}倘不肯如此行、卻汝犯罪於皇上帝、而果然可知.其罪將累汝。 {{verse|32|24}}汝必為孩兒建邑、而為羊搭欄、而循所吐口者亦必行焉。 {{verse|32|25}}於是迦得族、並流便族、謂摩西云.臣等將遵主之諭而行焉。 {{verse|32|26}}我妻我兒、我群羊、並凡畜牲.必在其列之邑矣。 {{verse|32|27}}但臣等循我主所言、各人將持械、在皇上帝前渡河、而交戰焉。 {{verse|32|28}}且摩西論此人、諭祭司以利亞薩、並嫩之子約書亞、以色列族宗派之首、 {{verse|32|29}}父摩西又謂之云.迦得族並流便族、各人持械以交戰、在皇上帝前、若要陪汝渡約耳但河、服地在汝面前、遂必以其列之地、賜之為業矣。 {{verse|32|30}}倘不肯持械而陪汝渡.則必存爾中於迦南地有業矣. {{verse|32|31}}維時迦得族並流便族答曰。按照皇上帝諭臣等我將行焉。 {{verse|32|32}}我將持械在皇上帝前。往到迦南地、致本業在約耳但河此邊歸我也。 {{verse|32|33}}於是摩西將亞摩哩 西弘侯之郭、巴山侯惡之地、並境內邑、兼週地之城、俱給迦得族、流便族、並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半宗派。 {{verse|32|34}}夫迦得族建底本、亞大綠、亞囉耳、 {{verse|32|35}}亞突、說反、雅設、約庇亞、 {{verse|32|36}}伯寧喇、伯哈蘭、即乃鞏城、並羊欄。 {{verse|32|37}}流便族建希實本、以利亞利、居烈太音。 {{verse|32|38}}尼破 巴勒免、悉馬等邑、且改其名、而稱所建之邑以他名焉。 {{verse|32|39}}夫馬拏西之子馬吉之族、往到其列、驅內所有、亞摩哩等、並據之也。 {{verse|32|40}}且摩西以其列地賜馬拏西之子馬吉、其在彼居矣。 {{verse|32|41}}乃馬拏西之子睚耳、取小邑而稱之哈物睚耳。 {{verse|32|42}}且挪巴往而取居納並其村、而按本名稱之挪巴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verse|33|1}}且摩西、亞倫等、手率其軍、並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其程如左。 {{verse|33|2}}乃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錄所趲之程、其趲程之來歷如左。 {{verse|33|3}}正月、即於正月之十五日離喇米西、正於逾越節之次日、以色列族、蒙高手之祐而出、在眾麥西人眼同焉。 {{verse|33|4}}夫麥西人將皇上帝所戮其中之諸初生而葬之、皇上帝亦究辯其該殺也。 {{verse|33|5}}夫以色列族、離喇米西而搭營在穌割. {{verse|33|6}}遂離穌割、且搭營在野之界、於以但。 {{verse|33|7}}遂離以但、再歸庇哈希綠、正是在巴勒洗分之前、而搭營在密奪之前. {{verse|33|8}}遂離庇哈希綠之前、通海行而進野、三日程、即在以但野、且搭營在馬喇。 {{verse|33|9}}遂離馬喇而到以林、乃在以林有十二水泉、棗樹七十株、在彼搭營焉。 {{verse|33|10}}遂離以林而搭營附紅海。 {{verse|33|11}}遂離紅海而搭營在汛野、 {{verse|33|12}}遂離汛野而搭營在多弗迦。 {{verse|33|13}}遂離多弗迦而搭營在亞綠。 {{verse|33|14}}遂離亞綠而搭營在哩非亭、在彼、民無水以飲焉。 {{verse|33|15}}遂離哩非亭而在西柰野搭營、 {{verse|33|16}}遂離哩非亭野而搭營在及錄哈大瓦也、 {{verse|33|17}}遂離及錄哈大瓦、而搭營在哈西錄。 {{verse|33|18}}遂離哈西錄而搭營於勒馬。 {{verse|33|19}}遂離勒馬而搭營在臨門帕烈。 {{verse|33|20}}遂離臨門帕烈而搭營在立拏。 {{verse|33|21}}遂離立拏而搭營在勒撒、 {{verse|33|22}}遂離勒撒而搭營在其希拉大。 {{verse|33|23}}遂離其希拉大而搭營在沙百山、 {{verse|33|24}}遂離沙百山、而搭營在哈喇大。 {{verse|33|25}}送離哈喇大而搭營在馬希錄、 {{verse|33|26}}遂離馬希錄而搭營在大哈、 {{verse|33|27}}遂離大哈而搭營在大喇、 {{verse|33|28}}遂離大喇而搭營在麥迦、 {{verse|33|29}}遂離麥迦而搭營在哈摩拏、 {{verse|33|30}}遂離哈摩拏而搭營在摩西錄、 {{verse|33|31}}遂離摩西錄、而搭營在庇尼雅千、 {{verse|33|32}}遂離庇尼雅千而搭營在何喇及迦得、 {{verse|33|33}}遂離何喇及迦得、而搭營在約巴大。 {{verse|33|34}}遂離約巴大而搭營在以破拏. {{verse|33|35}}遂離以破拏而搭營在以旬迦別、 {{verse|33|36}}遂離以旬迦別而搭營在汛野、正是迦鐵、 {{verse|33|37}}遂離迦鐵且搭營在何耳山、 {{verse|33|38}}且祭司亞倫遵皇上帝之諭、且上何耳山、在彼昇矣、正是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後四十年、於五月初一日矣、 {{verse|33|39}}夫亞倫在何耳山昇時、有一百二十三歲矣、 {{verse|33|40}}夫迦南人、迦南地、亞喇得侯、聞以色列族來、 {{verse|33|41}}遂離何耳山、而搭營在薩摩拏、 {{verse|33|42}}遂離薩摩拏而搭營在部嫩、 {{verse|33|43}}遂離部嫩而搭營在阿不、 {{verse|33|44}}遂離阿不而搭營在摩亞伯之界、在也亞巴林、 {{verse|33|45}}遂離也亞巴林而搭營在底本迦得、 {{verse|33|46}}遂離底本迦得而搭營在亞門特拉太音、 {{verse|33|47}}遂離亞門特拉太音而搭營在尼破前、於亞巴林之山、 {{verse|33|48}}遂離亞巴林山、而搭營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 {{verse|33|49}}即搭營在約耳但河、在摩亞伯之坦、自伯也西末乃亞伯示亭 {{verse|33|50}}○且皇上帝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諭摩西云、 {{verse|33|51}}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渡約耳但河、到迦南地之時、 {{verse|33|52}}方必驅地之庶民居汝前、而壞其諸像形、毀凡塑偶、且掃平凡臺榭也。 {{verse|33|53}}汝且必取其地、而居之、正是朕賜汝以其地、致據之也。 {{verse|33|54}}且汝必掣籤、而分地在汝家中為業、其多應給多業、其少應給少業、各人之業必在掣籤之處也、又汝必接其業、按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3|55}}但以地之庶民、不驅汝前、則所存者、將刺汝眼、而擃脇旁、而在居之地將擾汝。 {{verse|33|56}}於是朕將行與汝、仍所想行與是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c2c9tdx9qacnmy8usq00uoyie58yy6g 7902591 7902590 2026-06-19T09:30:15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34|第三十四章}} */ 7902591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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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且摩西諭以色列族、謂宗派之首領曰、皇上帝諭此. {{verse|30|2}}即使人發願與皇上帝、或發誓以結其𠇌、則不得失其言、乃循悉所出其嘴者、可行焉。 {{verse|30|3}}若有女幼時在父家發願而甘結矣、 {{verse|30|4}}其父聞其願。並所甘結其心之言、又其父默然、則凡所發願者必立、又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5}}但父於所聽之之日不准之、即所發願所甘結本𠇌、並不得立因父不准之、皇上帝亦將赦之也。 {{verse|30|6}}倘發願或吐唇言之時、若有丈夫、 {{verse|30|7}}乃丈夫於聞之日、聽時默然不言、則其願必立、並所甘結本𠇌、亦必立矣。 {{verse|30|8}}但聞之之日、其丈夫不准之、則以所發願者、並唇所吐者、及所甘結𠇌者兼必廢、而皇上帝將赦之。 {{verse|30|9}}乃寡婦並所休之妻、凡所發願以結其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0}}倘在丈夫之屋發願、或發誓以結其𠇌、 {{verse|30|11}}然其丈夫聽之、並不語、又不禁之、則凡所發願者必立、而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2}}乃丈夫於聽之之日廢之、則凡願出唇者、或所結𠇌者不得立、其丈夫廢之、而皇上帝必赦之也。 {{verse|30|13}}凡願凡誓以磨難𠇌者、其丈夫可立、亦可廢也。 {{verse|30|14}}倘丈夫每日不語、則以婦之凡願、凡所結者立矣、因於聞之日、默言不語、是以立之。 {{verse|30|15}}但聞之之後、若廢之、夫則必負其罪矣。 {{verse|30|16}}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管夫婦、並在父家之幼女、與其父、正如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汝且以以色列族之仇報米田、而後可歸列祖也。 {{verse|31|3}}且摩西諭民曰、汝必持械備戰、且攻米田、以雪皇上帝所怨米田焉。 {{verse|31|4}}即以色列諸宗派、每宗派以一千丁、必調以戰焉。 {{verse|31|5}}且摩西調祭司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手帶聖器。 {{verse|31|6}}並其號筒以吹、而往戰、率同每宗派一千丁、致交戰焉。 {{verse|31|7}}遂遵照皇上之諭與米田交戰、而殺凡男。 {{verse|31|8}}另所戮者、亦殺米田侯以未、哩金、蘇耳、戶耳哩巴等、即侯五位、又以刀刺庇耳之子巴闌。 {{verse|31|9}}且以色列族擄米田之諸女子、又搶該畜牲、諸群羊、諸貲貨也。 {{verse|31|10}}其所居邑、並其鞏堡、一概以炎燬矣。 {{verse|31|11}}且奪人獸之各贜物件。 {{verse|31|12}}遂帶所掠贜各物件、赴到摩西祭司以利亞薩而以色列族之會、即在約耳但河、附也哩哥於摩亞伯之坦。 {{verse|31|13}}且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會之諸君、俱出以接之在營外。 {{verse|31|14}}但摩西怒戰來軍之武官、管千之宮、管百之官。 {{verse|31|15}}然摩西謂之云、汝且救各女之活乎。 {{verse|31|16}}卻此女從巴闌之計、而誘以色列族、致因庇耳之事、犯罪乎皇上帝、於是在皇上帝之覲內有禍也。 {{verse|31|17}}故此在孩兒之中、必殺各男、又殺與男所交各女人、 {{verse|31|18}}乃凡女兒、未與男交者、可以保活為已用也。 {{verse|31|19}}凡殺人、凡摸斃者、必本身、並被虜輩俱清淨、即於第三日、及於第七日、而住在營外、連七日矣。 {{verse|31|20}}又必淨汝諸衣、凡以皮所作者、凡羊毛之物、並凡本物也。 {{verse|31|21}}且以利亞薩諭往戰之武士曰、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如左。 {{verse|31|22}}金、銀、銅、鐵、錫、鉛。 {{verse|31|23}}各物炎所不燒者、可煉以炎而為清矣、卻必在離俗水浸之、而凡炎所燒者、必以水辦也。 {{verse|31|24}}於第七日、必淨衣而為清、而後來營焉。 {{verse|31|25}}皇上帝亦諭摩西云、 {{verse|31|26}}汝自並祭司以利亞薩、率同覲之首父、咸必共計其贜也。 {{verse|31|27}}且判其贜為兩分、一歸人在交戰出打仗、一歸聖庫、 {{verse|31|28}}向出戰之武士、必進皇上帝之責、每五百人中之一人、即人、牛、驢、羊、一然、 {{verse|31|29}}即向其半贜、必取之交祭司以利亞薩、為皇上帝之搖祭矣。 {{verse|31|30}}乃向以色列之半、汝必在五千人中、取一分、即人牛驢羊、各項獸、且交之與守皇上帝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31}}乃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遵照皇上帝諭摩西而行焉。 {{verse|31|32}}其武士所掠之餘贜、共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verse|31|33}}牛六十一萬二千隻。 {{verse|31|34}}驢六萬一千隻。 {{verse|31|35}}女人未與男交房者共三萬二千名。 {{verse|31|36}}即其半歸出交戰之輩、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37}}皇上帝之貢、係六百七十五隻。 {{verse|31|38}}其牛係三萬六千隻。乃皇上帝之貢、係七十二隻。 {{verse|31|39}}其驢係三萬零五百隻.乃皇上帝之貢係六十一隻。 {{verse|31|40}}其人係一萬六千名、乃皇上帝之貢係三十二口。 {{verse|31|4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將其貢物、正是皇上帝之搖祭.交祭司以利亞薩。 {{verse|31|42}}夫摩西向武士所取交以色列贜一半. {{verse|31|43}}即歸聖會之半、係羊共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44}}牛三萬六千隻、 {{verse|31|45}}驢三萬零五百隻。 {{verse|31|46}}人一萬六千名。 {{verse|31|4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者、即摩西向以色列之半贜、取人連牲、五十分之一、而交之與守皇上帝覲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48}}夫管軍之一千丁、管千之官、管百之官、咸就近摩西。 {{verse|31|49}}謂摩西云、從算所屬權之武士、並無失一人也。 {{verse|31|50}}故此各人所得之寶金、鏈、鐲戒指、耳環、牌等物、我帶以獻皇上帝、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也。 {{verse|31|51}}維時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收其金、兼凡珍寶也。 {{verse|31|52}}夫管千之官、管百之官、所獻之諸金、共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兩。 {{verse|31|53}}乃武士各人自亦取贜也。 {{verse|31|54}}且摩西兼祭司以利亞薩收管千官、並管百官之金.而帶之到覲帳殿、即是在皇上帝之前、以色列族之表記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verse|32|1}}夫流便族並迦得族、多有畜牲、一看雅設人之地、並其列之地、正是畜牲之處。 {{verse|32|2}}且流便族並迦得族、赴來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其覲之君。 {{verse|32|3}}亞大綠、底本、雅設、寧喇、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破、庇穩之地。 {{verse|32|4}}正是皇上帝在以色列覲面前、所擊之地、卻此處係畜牲之處也、乃從等有畜牲矣、 {{verse|32|5}}故曰、若我在眼內獲恩焉、則以此地賜從等為業、並毋率我渡約耳但河。 {{verse|32|6}}且摩西謂迦得族、並流便族云、汝兄弟往交戰之時、汝要坐此乎。 {{verse|32|7}}汝為何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得渡皇上帝所賜者之地。 {{verse|32|8}}我由迦鐵巴尼亞差汝祖以探地、其行亦然。 {{verse|32|9}}赴以實各谷之時、即看其地、則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往皇上帝所賜者之地矣。 {{verse|32|10}}當時皇上帝亦烈怒也.且發誓曰.既不盡心而從朕。 {{verse|32|11}}故所有二十歲以上之人、出麥西郭者、無一名將觀其地、朕所發誓、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 {{verse|32|12}}獨居尼人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盡心從皇上帝.故存之也。 {{verse|32|13}}且皇上帝烈怒以色列、而連四十年、令之遊野、迨及在皇上帝之眼內所作惡弊之眾、世代盡亡也。 {{verse|32|14}}卻汝代祖起矣、而增其罪人、致加皇上帝之烈怒以色列矣。 {{verse|32|15}}倘若背之、則再將遺之在野、而汝將滅庶民焉、其人方就摩西曰. {{verse|32|16}}我為畜牲將搭欄、而為孫兒築城. {{verse|32|17}}我孩兒緣其士民、必居在鞏城內、但我自已要持械、而往在以色列前、迨及攜之到本處. {{verse|32|18}}我不肯歸本家、迨及以色列族各人、接其基業矣。 {{verse|32|19}}但我不肯接業在約耳但河外境、乃本業歸我、在約耳但河此邊東向。 {{verse|32|20}}摩西遂謂之曰、若要如此行、而持械而往、在皇上帝之前致交戰。 {{verse|32|21}}然眾在皇上帝之前、持械而渡約耳但河、迨及驅其敵其前焉. {{verse|32|22}}而服此地、在皇上帝前、嗣後可歸而在皇上帝之前、並以色列前無辜矣、但此地為汝業、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2|23}}倘不肯如此行、卻汝犯罪於皇上帝、而果然可知.其罪將累汝。 {{verse|32|24}}汝必為孩兒建邑、而為羊搭欄、而循所吐口者亦必行焉。 {{verse|32|25}}於是迦得族、並流便族、謂摩西云.臣等將遵主之諭而行焉。 {{verse|32|26}}我妻我兒、我群羊、並凡畜牲.必在其列之邑矣。 {{verse|32|27}}但臣等循我主所言、各人將持械、在皇上帝前渡河、而交戰焉。 {{verse|32|28}}且摩西論此人、諭祭司以利亞薩、並嫩之子約書亞、以色列族宗派之首、 {{verse|32|29}}父摩西又謂之云.迦得族並流便族、各人持械以交戰、在皇上帝前、若要陪汝渡約耳但河、服地在汝面前、遂必以其列之地、賜之為業矣。 {{verse|32|30}}倘不肯持械而陪汝渡.則必存爾中於迦南地有業矣. {{verse|32|31}}維時迦得族並流便族答曰。按照皇上帝諭臣等我將行焉。 {{verse|32|32}}我將持械在皇上帝前。往到迦南地、致本業在約耳但河此邊歸我也。 {{verse|32|33}}於是摩西將亞摩哩 西弘侯之郭、巴山侯惡之地、並境內邑、兼週地之城、俱給迦得族、流便族、並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半宗派。 {{verse|32|34}}夫迦得族建底本、亞大綠、亞囉耳、 {{verse|32|35}}亞突、說反、雅設、約庇亞、 {{verse|32|36}}伯寧喇、伯哈蘭、即乃鞏城、並羊欄。 {{verse|32|37}}流便族建希實本、以利亞利、居烈太音。 {{verse|32|38}}尼破 巴勒免、悉馬等邑、且改其名、而稱所建之邑以他名焉。 {{verse|32|39}}夫馬拏西之子馬吉之族、往到其列、驅內所有、亞摩哩等、並據之也。 {{verse|32|40}}且摩西以其列地賜馬拏西之子馬吉、其在彼居矣。 {{verse|32|41}}乃馬拏西之子睚耳、取小邑而稱之哈物睚耳。 {{verse|32|42}}且挪巴往而取居納並其村、而按本名稱之挪巴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verse|33|1}}且摩西、亞倫等、手率其軍、並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其程如左。 {{verse|33|2}}乃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錄所趲之程、其趲程之來歷如左。 {{verse|33|3}}正月、即於正月之十五日離喇米西、正於逾越節之次日、以色列族、蒙高手之祐而出、在眾麥西人眼同焉。 {{verse|33|4}}夫麥西人將皇上帝所戮其中之諸初生而葬之、皇上帝亦究辯其該殺也。 {{verse|33|5}}夫以色列族、離喇米西而搭營在穌割. {{verse|33|6}}遂離穌割、且搭營在野之界、於以但。 {{verse|33|7}}遂離以但、再歸庇哈希綠、正是在巴勒洗分之前、而搭營在密奪之前. {{verse|33|8}}遂離庇哈希綠之前、通海行而進野、三日程、即在以但野、且搭營在馬喇。 {{verse|33|9}}遂離馬喇而到以林、乃在以林有十二水泉、棗樹七十株、在彼搭營焉。 {{verse|33|10}}遂離以林而搭營附紅海。 {{verse|33|11}}遂離紅海而搭營在汛野、 {{verse|33|12}}遂離汛野而搭營在多弗迦。 {{verse|33|13}}遂離多弗迦而搭營在亞綠。 {{verse|33|14}}遂離亞綠而搭營在哩非亭、在彼、民無水以飲焉。 {{verse|33|15}}遂離哩非亭而在西柰野搭營、 {{verse|33|16}}遂離哩非亭野而搭營在及錄哈大瓦也、 {{verse|33|17}}遂離及錄哈大瓦、而搭營在哈西錄。 {{verse|33|18}}遂離哈西錄而搭營於勒馬。 {{verse|33|19}}遂離勒馬而搭營在臨門帕烈。 {{verse|33|20}}遂離臨門帕烈而搭營在立拏。 {{verse|33|21}}遂離立拏而搭營在勒撒、 {{verse|33|22}}遂離勒撒而搭營在其希拉大。 {{verse|33|23}}遂離其希拉大而搭營在沙百山、 {{verse|33|24}}遂離沙百山、而搭營在哈喇大。 {{verse|33|25}}送離哈喇大而搭營在馬希錄、 {{verse|33|26}}遂離馬希錄而搭營在大哈、 {{verse|33|27}}遂離大哈而搭營在大喇、 {{verse|33|28}}遂離大喇而搭營在麥迦、 {{verse|33|29}}遂離麥迦而搭營在哈摩拏、 {{verse|33|30}}遂離哈摩拏而搭營在摩西錄、 {{verse|33|31}}遂離摩西錄、而搭營在庇尼雅千、 {{verse|33|32}}遂離庇尼雅千而搭營在何喇及迦得、 {{verse|33|33}}遂離何喇及迦得、而搭營在約巴大。 {{verse|33|34}}遂離約巴大而搭營在以破拏. {{verse|33|35}}遂離以破拏而搭營在以旬迦別、 {{verse|33|36}}遂離以旬迦別而搭營在汛野、正是迦鐵、 {{verse|33|37}}遂離迦鐵且搭營在何耳山、 {{verse|33|38}}且祭司亞倫遵皇上帝之諭、且上何耳山、在彼昇矣、正是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後四十年、於五月初一日矣、 {{verse|33|39}}夫亞倫在何耳山昇時、有一百二十三歲矣、 {{verse|33|40}}夫迦南人、迦南地、亞喇得侯、聞以色列族來、 {{verse|33|41}}遂離何耳山、而搭營在薩摩拏、 {{verse|33|42}}遂離薩摩拏而搭營在部嫩、 {{verse|33|43}}遂離部嫩而搭營在阿不、 {{verse|33|44}}遂離阿不而搭營在摩亞伯之界、在也亞巴林、 {{verse|33|45}}遂離也亞巴林而搭營在底本迦得、 {{verse|33|46}}遂離底本迦得而搭營在亞門特拉太音、 {{verse|33|47}}遂離亞門特拉太音而搭營在尼破前、於亞巴林之山、 {{verse|33|48}}遂離亞巴林山、而搭營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 {{verse|33|49}}即搭營在約耳但河、在摩亞伯之坦、自伯也西末乃亞伯示亭 {{verse|33|50}}○且皇上帝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諭摩西云、 {{verse|33|51}}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渡約耳但河、到迦南地之時、 {{verse|33|52}}方必驅地之庶民居汝前、而壞其諸像形、毀凡塑偶、且掃平凡臺榭也。 {{verse|33|53}}汝且必取其地、而居之、正是朕賜汝以其地、致據之也。 {{verse|33|54}}且汝必掣籤、而分地在汝家中為業、其多應給多業、其少應給少業、各人之業必在掣籤之處也、又汝必接其業、按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3|55}}但以地之庶民、不驅汝前、則所存者、將刺汝眼、而擃脇旁、而在居之地將擾汝。 {{verse|33|56}}於是朕將行與汝、仍所想行與是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verse|34|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2}}汝且諭以色列族曰到迦南地之時、即其邦係迦南地、並其境、將歸汝為業矣。 {{verse|34|3}}其南界自汛野、延以東之界東向、其南界、係鹽海之極邊。 {{verse|34|4}}其界則自南轉上到亞卑勒濱、延到汛、自南出到迦鐵巴尼亞及哈薩亞伯、至押門. {{verse|34|5}}其界遂週押門及麥西之河而至海也。 {{verse|34|6}}其西界正是大海為疆也、此乃其西界。 {{verse|34|7}}其北界如左、白大洋必指黑門山、 {{verse|34|8}}自黑門山必指哈末之進處、而其界及西撻、 {{verse|34|9}}其界必至西分至及哈薩以南、此乃汝北界。 {{verse|34|10}}其東界必至畫自哈薩以南至示番. {{verse|34|11}}其界下延自示番、自立拉、正是亞因之東邊、其界下延及居尼烈湖之東向. {{verse|34|12}}其界必下延約耳但、至及鹽湖.此必為汝地、並其周之境也。 {{verse|34|13}}且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此乃皇上帝所諭賜九宗派並半宗派之地、汝必掣籤而接之也。 {{verse|34|14}}流便族宗派、按其家宗、迦得族宗派、按其家宗、已接業、而馬拏西半宗派、亦已接業。 {{verse|34|15}}其兩宗派、並其半宗派、已接其業、在約耳但此邊、日起之向、也利哥東向。 {{verse|34|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所將分地給汝、其人名如左。 {{verse|34|17}}祭司以利亞薩、嫩之子約書亞等。 {{verse|34|18}}各宗派中、必擇君一位、以分地之業矣。 {{verse|34|19}}其人之名如左.猶大宗派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34|20}}西面宗派亞米忽之子示母耳. {{verse|34|21}}便雅民之宗派、其斯倫之子以利撻。 {{verse|34|22}}但族宗派之君、係約利之子布居。 {{verse|34|23}}約色弗裔之君、正是馬拏西宗派以弗之子歎業。 {{verse|34|24}}以法蓮族宗派之君係十但之子居母耳。 {{verse|34|25}}西布倫族宗派之君、係帕結之子以利沙番、 {{verse|34|26}}以薩迦族宗派之君、係押散之子人鐵. {{verse|34|27}}亞沙族宗派之君、係示羅米之子亞希忽. {{verse|34|28}}納大利族宗派之君係暗米忽之子比大黑。 {{verse|34|29}}正是此人、皇上帝所諭分業、在迦南地、與以色列族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8garbr4fhkfefqfdgkk1qrgj6bm4rz7 7902592 7902591 2026-06-19T09:35:3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35|第三十五章}} */ 7902592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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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且摩西諭以色列族、謂宗派之首領曰、皇上帝諭此. {{verse|30|2}}即使人發願與皇上帝、或發誓以結其𠇌、則不得失其言、乃循悉所出其嘴者、可行焉。 {{verse|30|3}}若有女幼時在父家發願而甘結矣、 {{verse|30|4}}其父聞其願。並所甘結其心之言、又其父默然、則凡所發願者必立、又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5}}但父於所聽之之日不准之、即所發願所甘結本𠇌、並不得立因父不准之、皇上帝亦將赦之也。 {{verse|30|6}}倘發願或吐唇言之時、若有丈夫、 {{verse|30|7}}乃丈夫於聞之日、聽時默然不言、則其願必立、並所甘結本𠇌、亦必立矣。 {{verse|30|8}}但聞之之日、其丈夫不准之、則以所發願者、並唇所吐者、及所甘結𠇌者兼必廢、而皇上帝將赦之。 {{verse|30|9}}乃寡婦並所休之妻、凡所發願以結其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0}}倘在丈夫之屋發願、或發誓以結其𠇌、 {{verse|30|11}}然其丈夫聽之、並不語、又不禁之、則凡所發願者必立、而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2}}乃丈夫於聽之之日廢之、則凡願出唇者、或所結𠇌者不得立、其丈夫廢之、而皇上帝必赦之也。 {{verse|30|13}}凡願凡誓以磨難𠇌者、其丈夫可立、亦可廢也。 {{verse|30|14}}倘丈夫每日不語、則以婦之凡願、凡所結者立矣、因於聞之日、默言不語、是以立之。 {{verse|30|15}}但聞之之後、若廢之、夫則必負其罪矣。 {{verse|30|16}}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管夫婦、並在父家之幼女、與其父、正如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汝且以以色列族之仇報米田、而後可歸列祖也。 {{verse|31|3}}且摩西諭民曰、汝必持械備戰、且攻米田、以雪皇上帝所怨米田焉。 {{verse|31|4}}即以色列諸宗派、每宗派以一千丁、必調以戰焉。 {{verse|31|5}}且摩西調祭司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手帶聖器。 {{verse|31|6}}並其號筒以吹、而往戰、率同每宗派一千丁、致交戰焉。 {{verse|31|7}}遂遵照皇上之諭與米田交戰、而殺凡男。 {{verse|31|8}}另所戮者、亦殺米田侯以未、哩金、蘇耳、戶耳哩巴等、即侯五位、又以刀刺庇耳之子巴闌。 {{verse|31|9}}且以色列族擄米田之諸女子、又搶該畜牲、諸群羊、諸貲貨也。 {{verse|31|10}}其所居邑、並其鞏堡、一概以炎燬矣。 {{verse|31|11}}且奪人獸之各贜物件。 {{verse|31|12}}遂帶所掠贜各物件、赴到摩西祭司以利亞薩而以色列族之會、即在約耳但河、附也哩哥於摩亞伯之坦。 {{verse|31|13}}且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會之諸君、俱出以接之在營外。 {{verse|31|14}}但摩西怒戰來軍之武官、管千之宮、管百之官。 {{verse|31|15}}然摩西謂之云、汝且救各女之活乎。 {{verse|31|16}}卻此女從巴闌之計、而誘以色列族、致因庇耳之事、犯罪乎皇上帝、於是在皇上帝之覲內有禍也。 {{verse|31|17}}故此在孩兒之中、必殺各男、又殺與男所交各女人、 {{verse|31|18}}乃凡女兒、未與男交者、可以保活為已用也。 {{verse|31|19}}凡殺人、凡摸斃者、必本身、並被虜輩俱清淨、即於第三日、及於第七日、而住在營外、連七日矣。 {{verse|31|20}}又必淨汝諸衣、凡以皮所作者、凡羊毛之物、並凡本物也。 {{verse|31|21}}且以利亞薩諭往戰之武士曰、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如左。 {{verse|31|22}}金、銀、銅、鐵、錫、鉛。 {{verse|31|23}}各物炎所不燒者、可煉以炎而為清矣、卻必在離俗水浸之、而凡炎所燒者、必以水辦也。 {{verse|31|24}}於第七日、必淨衣而為清、而後來營焉。 {{verse|31|25}}皇上帝亦諭摩西云、 {{verse|31|26}}汝自並祭司以利亞薩、率同覲之首父、咸必共計其贜也。 {{verse|31|27}}且判其贜為兩分、一歸人在交戰出打仗、一歸聖庫、 {{verse|31|28}}向出戰之武士、必進皇上帝之責、每五百人中之一人、即人、牛、驢、羊、一然、 {{verse|31|29}}即向其半贜、必取之交祭司以利亞薩、為皇上帝之搖祭矣。 {{verse|31|30}}乃向以色列之半、汝必在五千人中、取一分、即人牛驢羊、各項獸、且交之與守皇上帝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31}}乃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遵照皇上帝諭摩西而行焉。 {{verse|31|32}}其武士所掠之餘贜、共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verse|31|33}}牛六十一萬二千隻。 {{verse|31|34}}驢六萬一千隻。 {{verse|31|35}}女人未與男交房者共三萬二千名。 {{verse|31|36}}即其半歸出交戰之輩、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37}}皇上帝之貢、係六百七十五隻。 {{verse|31|38}}其牛係三萬六千隻。乃皇上帝之貢、係七十二隻。 {{verse|31|39}}其驢係三萬零五百隻.乃皇上帝之貢係六十一隻。 {{verse|31|40}}其人係一萬六千名、乃皇上帝之貢係三十二口。 {{verse|31|4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將其貢物、正是皇上帝之搖祭.交祭司以利亞薩。 {{verse|31|42}}夫摩西向武士所取交以色列贜一半. {{verse|31|43}}即歸聖會之半、係羊共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44}}牛三萬六千隻、 {{verse|31|45}}驢三萬零五百隻。 {{verse|31|46}}人一萬六千名。 {{verse|31|4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者、即摩西向以色列之半贜、取人連牲、五十分之一、而交之與守皇上帝覲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48}}夫管軍之一千丁、管千之官、管百之官、咸就近摩西。 {{verse|31|49}}謂摩西云、從算所屬權之武士、並無失一人也。 {{verse|31|50}}故此各人所得之寶金、鏈、鐲戒指、耳環、牌等物、我帶以獻皇上帝、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也。 {{verse|31|51}}維時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收其金、兼凡珍寶也。 {{verse|31|52}}夫管千之官、管百之官、所獻之諸金、共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兩。 {{verse|31|53}}乃武士各人自亦取贜也。 {{verse|31|54}}且摩西兼祭司以利亞薩收管千官、並管百官之金.而帶之到覲帳殿、即是在皇上帝之前、以色列族之表記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verse|32|1}}夫流便族並迦得族、多有畜牲、一看雅設人之地、並其列之地、正是畜牲之處。 {{verse|32|2}}且流便族並迦得族、赴來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其覲之君。 {{verse|32|3}}亞大綠、底本、雅設、寧喇、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破、庇穩之地。 {{verse|32|4}}正是皇上帝在以色列覲面前、所擊之地、卻此處係畜牲之處也、乃從等有畜牲矣、 {{verse|32|5}}故曰、若我在眼內獲恩焉、則以此地賜從等為業、並毋率我渡約耳但河。 {{verse|32|6}}且摩西謂迦得族、並流便族云、汝兄弟往交戰之時、汝要坐此乎。 {{verse|32|7}}汝為何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得渡皇上帝所賜者之地。 {{verse|32|8}}我由迦鐵巴尼亞差汝祖以探地、其行亦然。 {{verse|32|9}}赴以實各谷之時、即看其地、則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往皇上帝所賜者之地矣。 {{verse|32|10}}當時皇上帝亦烈怒也.且發誓曰.既不盡心而從朕。 {{verse|32|11}}故所有二十歲以上之人、出麥西郭者、無一名將觀其地、朕所發誓、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 {{verse|32|12}}獨居尼人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盡心從皇上帝.故存之也。 {{verse|32|13}}且皇上帝烈怒以色列、而連四十年、令之遊野、迨及在皇上帝之眼內所作惡弊之眾、世代盡亡也。 {{verse|32|14}}卻汝代祖起矣、而增其罪人、致加皇上帝之烈怒以色列矣。 {{verse|32|15}}倘若背之、則再將遺之在野、而汝將滅庶民焉、其人方就摩西曰. {{verse|32|16}}我為畜牲將搭欄、而為孫兒築城. {{verse|32|17}}我孩兒緣其士民、必居在鞏城內、但我自已要持械、而往在以色列前、迨及攜之到本處. {{verse|32|18}}我不肯歸本家、迨及以色列族各人、接其基業矣。 {{verse|32|19}}但我不肯接業在約耳但河外境、乃本業歸我、在約耳但河此邊東向。 {{verse|32|20}}摩西遂謂之曰、若要如此行、而持械而往、在皇上帝之前致交戰。 {{verse|32|21}}然眾在皇上帝之前、持械而渡約耳但河、迨及驅其敵其前焉. {{verse|32|22}}而服此地、在皇上帝前、嗣後可歸而在皇上帝之前、並以色列前無辜矣、但此地為汝業、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2|23}}倘不肯如此行、卻汝犯罪於皇上帝、而果然可知.其罪將累汝。 {{verse|32|24}}汝必為孩兒建邑、而為羊搭欄、而循所吐口者亦必行焉。 {{verse|32|25}}於是迦得族、並流便族、謂摩西云.臣等將遵主之諭而行焉。 {{verse|32|26}}我妻我兒、我群羊、並凡畜牲.必在其列之邑矣。 {{verse|32|27}}但臣等循我主所言、各人將持械、在皇上帝前渡河、而交戰焉。 {{verse|32|28}}且摩西論此人、諭祭司以利亞薩、並嫩之子約書亞、以色列族宗派之首、 {{verse|32|29}}父摩西又謂之云.迦得族並流便族、各人持械以交戰、在皇上帝前、若要陪汝渡約耳但河、服地在汝面前、遂必以其列之地、賜之為業矣。 {{verse|32|30}}倘不肯持械而陪汝渡.則必存爾中於迦南地有業矣. {{verse|32|31}}維時迦得族並流便族答曰。按照皇上帝諭臣等我將行焉。 {{verse|32|32}}我將持械在皇上帝前。往到迦南地、致本業在約耳但河此邊歸我也。 {{verse|32|33}}於是摩西將亞摩哩 西弘侯之郭、巴山侯惡之地、並境內邑、兼週地之城、俱給迦得族、流便族、並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半宗派。 {{verse|32|34}}夫迦得族建底本、亞大綠、亞囉耳、 {{verse|32|35}}亞突、說反、雅設、約庇亞、 {{verse|32|36}}伯寧喇、伯哈蘭、即乃鞏城、並羊欄。 {{verse|32|37}}流便族建希實本、以利亞利、居烈太音。 {{verse|32|38}}尼破 巴勒免、悉馬等邑、且改其名、而稱所建之邑以他名焉。 {{verse|32|39}}夫馬拏西之子馬吉之族、往到其列、驅內所有、亞摩哩等、並據之也。 {{verse|32|40}}且摩西以其列地賜馬拏西之子馬吉、其在彼居矣。 {{verse|32|41}}乃馬拏西之子睚耳、取小邑而稱之哈物睚耳。 {{verse|32|42}}且挪巴往而取居納並其村、而按本名稱之挪巴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verse|33|1}}且摩西、亞倫等、手率其軍、並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其程如左。 {{verse|33|2}}乃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錄所趲之程、其趲程之來歷如左。 {{verse|33|3}}正月、即於正月之十五日離喇米西、正於逾越節之次日、以色列族、蒙高手之祐而出、在眾麥西人眼同焉。 {{verse|33|4}}夫麥西人將皇上帝所戮其中之諸初生而葬之、皇上帝亦究辯其該殺也。 {{verse|33|5}}夫以色列族、離喇米西而搭營在穌割. {{verse|33|6}}遂離穌割、且搭營在野之界、於以但。 {{verse|33|7}}遂離以但、再歸庇哈希綠、正是在巴勒洗分之前、而搭營在密奪之前. {{verse|33|8}}遂離庇哈希綠之前、通海行而進野、三日程、即在以但野、且搭營在馬喇。 {{verse|33|9}}遂離馬喇而到以林、乃在以林有十二水泉、棗樹七十株、在彼搭營焉。 {{verse|33|10}}遂離以林而搭營附紅海。 {{verse|33|11}}遂離紅海而搭營在汛野、 {{verse|33|12}}遂離汛野而搭營在多弗迦。 {{verse|33|13}}遂離多弗迦而搭營在亞綠。 {{verse|33|14}}遂離亞綠而搭營在哩非亭、在彼、民無水以飲焉。 {{verse|33|15}}遂離哩非亭而在西柰野搭營、 {{verse|33|16}}遂離哩非亭野而搭營在及錄哈大瓦也、 {{verse|33|17}}遂離及錄哈大瓦、而搭營在哈西錄。 {{verse|33|18}}遂離哈西錄而搭營於勒馬。 {{verse|33|19}}遂離勒馬而搭營在臨門帕烈。 {{verse|33|20}}遂離臨門帕烈而搭營在立拏。 {{verse|33|21}}遂離立拏而搭營在勒撒、 {{verse|33|22}}遂離勒撒而搭營在其希拉大。 {{verse|33|23}}遂離其希拉大而搭營在沙百山、 {{verse|33|24}}遂離沙百山、而搭營在哈喇大。 {{verse|33|25}}送離哈喇大而搭營在馬希錄、 {{verse|33|26}}遂離馬希錄而搭營在大哈、 {{verse|33|27}}遂離大哈而搭營在大喇、 {{verse|33|28}}遂離大喇而搭營在麥迦、 {{verse|33|29}}遂離麥迦而搭營在哈摩拏、 {{verse|33|30}}遂離哈摩拏而搭營在摩西錄、 {{verse|33|31}}遂離摩西錄、而搭營在庇尼雅千、 {{verse|33|32}}遂離庇尼雅千而搭營在何喇及迦得、 {{verse|33|33}}遂離何喇及迦得、而搭營在約巴大。 {{verse|33|34}}遂離約巴大而搭營在以破拏. {{verse|33|35}}遂離以破拏而搭營在以旬迦別、 {{verse|33|36}}遂離以旬迦別而搭營在汛野、正是迦鐵、 {{verse|33|37}}遂離迦鐵且搭營在何耳山、 {{verse|33|38}}且祭司亞倫遵皇上帝之諭、且上何耳山、在彼昇矣、正是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後四十年、於五月初一日矣、 {{verse|33|39}}夫亞倫在何耳山昇時、有一百二十三歲矣、 {{verse|33|40}}夫迦南人、迦南地、亞喇得侯、聞以色列族來、 {{verse|33|41}}遂離何耳山、而搭營在薩摩拏、 {{verse|33|42}}遂離薩摩拏而搭營在部嫩、 {{verse|33|43}}遂離部嫩而搭營在阿不、 {{verse|33|44}}遂離阿不而搭營在摩亞伯之界、在也亞巴林、 {{verse|33|45}}遂離也亞巴林而搭營在底本迦得、 {{verse|33|46}}遂離底本迦得而搭營在亞門特拉太音、 {{verse|33|47}}遂離亞門特拉太音而搭營在尼破前、於亞巴林之山、 {{verse|33|48}}遂離亞巴林山、而搭營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 {{verse|33|49}}即搭營在約耳但河、在摩亞伯之坦、自伯也西末乃亞伯示亭 {{verse|33|50}}○且皇上帝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諭摩西云、 {{verse|33|51}}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渡約耳但河、到迦南地之時、 {{verse|33|52}}方必驅地之庶民居汝前、而壞其諸像形、毀凡塑偶、且掃平凡臺榭也。 {{verse|33|53}}汝且必取其地、而居之、正是朕賜汝以其地、致據之也。 {{verse|33|54}}且汝必掣籤、而分地在汝家中為業、其多應給多業、其少應給少業、各人之業必在掣籤之處也、又汝必接其業、按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3|55}}但以地之庶民、不驅汝前、則所存者、將刺汝眼、而擃脇旁、而在居之地將擾汝。 {{verse|33|56}}於是朕將行與汝、仍所想行與是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verse|34|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2}}汝且諭以色列族曰到迦南地之時、即其邦係迦南地、並其境、將歸汝為業矣。 {{verse|34|3}}其南界自汛野、延以東之界東向、其南界、係鹽海之極邊。 {{verse|34|4}}其界則自南轉上到亞卑勒濱、延到汛、自南出到迦鐵巴尼亞及哈薩亞伯、至押門. {{verse|34|5}}其界遂週押門及麥西之河而至海也。 {{verse|34|6}}其西界正是大海為疆也、此乃其西界。 {{verse|34|7}}其北界如左、白大洋必指黑門山、 {{verse|34|8}}自黑門山必指哈末之進處、而其界及西撻、 {{verse|34|9}}其界必至西分至及哈薩以南、此乃汝北界。 {{verse|34|10}}其東界必至畫自哈薩以南至示番. {{verse|34|11}}其界下延自示番、自立拉、正是亞因之東邊、其界下延及居尼烈湖之東向. {{verse|34|12}}其界必下延約耳但、至及鹽湖.此必為汝地、並其周之境也。 {{verse|34|13}}且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此乃皇上帝所諭賜九宗派並半宗派之地、汝必掣籤而接之也。 {{verse|34|14}}流便族宗派、按其家宗、迦得族宗派、按其家宗、已接業、而馬拏西半宗派、亦已接業。 {{verse|34|15}}其兩宗派、並其半宗派、已接其業、在約耳但此邊、日起之向、也利哥東向。 {{verse|34|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所將分地給汝、其人名如左。 {{verse|34|17}}祭司以利亞薩、嫩之子約書亞等。 {{verse|34|18}}各宗派中、必擇君一位、以分地之業矣。 {{verse|34|19}}其人之名如左.猶大宗派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34|20}}西面宗派亞米忽之子示母耳. {{verse|34|21}}便雅民之宗派、其斯倫之子以利撻。 {{verse|34|22}}但族宗派之君、係約利之子布居。 {{verse|34|23}}約色弗裔之君、正是馬拏西宗派以弗之子歎業。 {{verse|34|24}}以法蓮族宗派之君係十但之子居母耳。 {{verse|34|25}}西布倫族宗派之君、係帕結之子以利沙番、 {{verse|34|26}}以薩迦族宗派之君、係押散之子人鐵. {{verse|34|27}}亞沙族宗派之君、係示羅米之子亞希忽. {{verse|34|28}}納大利族宗派之君係暗米忽之子比大黑。 {{verse|34|29}}正是此人、皇上帝所諭分業、在迦南地、與以色列族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verse|35|1}}且皇上帝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諭摩西曰. {{verse|35|2}}汝必諭以色列族、將基業而給利未輩、致居矣、亦必周以邑之郊原、給利未輩。 {{verse|35|3}}其邑以居也、其郊原為畜牲用、為貲物、並眾牲口也。 {{verse|35|4}}其郊之郭、所必給利未輩、週邑之城、周延一百丈. {{verse|35|5}}城外東向、汝必量度二百丈、南向二百丈、北向二百丈、其邑在中間、此係其邑之郭也。 {{verse|35|6}}所必賜利未輩之邑中、係躲身之六座邑、此立與悞殺人者、可以逃避矣、尚加邑四十二座. {{verse|35|7}}故所給利未輩之邑、共四十八邑、又給其郭也。 {{verse|35|8}}所給之邑、係以色列之業、有多者必給多、有少者必給少、各人按所接之業、必給其邑、與利未輩也. {{verse|35|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5|10}}汝渡約耳但河、到迦南地. {{verse|35|11}}則必定邑為汝躲身之邑、致悞殺人之兇手逃彼矣。 {{verse|35|12}}此乃躲身之邑、以避報仇者、致兇手一俟侍在會前、受審以前、不得死也。 {{verse|35|13}}所給之邑中、必有六座為躲身之邑。 {{verse|35|14}}汝必給六座邑於約耳但河此邊、而必給六座邑在迦南地、為躲身之邑也。 {{verse|35|15}}此六座邑、係以色列族、暨異人、並寓汝中客之躲身之處、致各人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35|16}}倘若以鐵器擊殺之、則係兇手、必須誅也。 {{verse|35|17}}若擲石擊殺之、則係兇手、其兇手必須誅也。 {{verse|35|18}}若木械擊之、可以死矣、而其人死.必須誅兇手也。 {{verse|35|19}}其報血仇者、必自殺其兇手、即遇之時必戮之也。 {{verse|35|20}}若恨而刺之、或埋伏衝之、致死亡矣. {{verse|35|21}}或懷仇以手擊之死矣.擊之者係兇手.必誅也、報血仇者一遇兇手必戮之也。 {{verse|35|22}}倘卒然無懷仇而刺之、或非埋伏丟物著之. {{verse|35|23}}或不見之、而用石致人死、或丟著致死、但不係其仇、並不要害之. {{verse|35|24}}則其覲按此審例、必定殺者、並報血仇之案焉。 {{verse|35|25}}乃其聖覲、必將其悞殺者而援之、脫報血仇之手、而其聖覲、必送之到前所逃躲身之邑、在彼必住、待以聖油所受傅之祭司元魁昇矣。 {{verse|35|26}}但其悞殺人者、或出所逃躲身之邑境。 {{verse|35|27}}而其報血仇者、遇之在躲身邑境之外、報血仇之人、方戮其悞殺人者、則無血辜也。 {{verse|35|28}}即其人必待祭司元魁昇、而住在其邑矣、乃祭司元魁之昇後、其悞殺人者必歸本業之地矣。 {{verse|35|29}}夫統歷代遍所居之宅、此必為律例矣。 {{verse|35|30}}凡殺人者、則據證之口詞、而誅兇手也、但證一名、不得對人言以死矣。 {{verse|35|31}}宜死兇手之命、毋得抵償、乃一定必誅之也。 {{verse|35|32}}祭司之昇前不得為逃躲身邑之人受抵償、致再來而居地矣。 {{verse|35|33}}如此不染所居之地、夫血染地、若不用流他人之血而淨地、亦不得淨焉。 {{verse|35|34}}故此不得染汝所居之地、即朕所居者、蓋朕乃皇上帝、而居在以色列族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crvrzchujx5ubucps8zwqnq6r14yarl 7902593 7902592 2026-06-19T09:37:43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36|第三十六章}} */ 7902593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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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且摩西諭以色列族、謂宗派之首領曰、皇上帝諭此. {{verse|30|2}}即使人發願與皇上帝、或發誓以結其𠇌、則不得失其言、乃循悉所出其嘴者、可行焉。 {{verse|30|3}}若有女幼時在父家發願而甘結矣、 {{verse|30|4}}其父聞其願。並所甘結其心之言、又其父默然、則凡所發願者必立、又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5}}但父於所聽之之日不准之、即所發願所甘結本𠇌、並不得立因父不准之、皇上帝亦將赦之也。 {{verse|30|6}}倘發願或吐唇言之時、若有丈夫、 {{verse|30|7}}乃丈夫於聞之日、聽時默然不言、則其願必立、並所甘結本𠇌、亦必立矣。 {{verse|30|8}}但聞之之日、其丈夫不准之、則以所發願者、並唇所吐者、及所甘結𠇌者兼必廢、而皇上帝將赦之。 {{verse|30|9}}乃寡婦並所休之妻、凡所發願以結其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0}}倘在丈夫之屋發願、或發誓以結其𠇌、 {{verse|30|11}}然其丈夫聽之、並不語、又不禁之、則凡所發願者必立、而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2}}乃丈夫於聽之之日廢之、則凡願出唇者、或所結𠇌者不得立、其丈夫廢之、而皇上帝必赦之也。 {{verse|30|13}}凡願凡誓以磨難𠇌者、其丈夫可立、亦可廢也。 {{verse|30|14}}倘丈夫每日不語、則以婦之凡願、凡所結者立矣、因於聞之日、默言不語、是以立之。 {{verse|30|15}}但聞之之後、若廢之、夫則必負其罪矣。 {{verse|30|16}}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管夫婦、並在父家之幼女、與其父、正如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汝且以以色列族之仇報米田、而後可歸列祖也。 {{verse|31|3}}且摩西諭民曰、汝必持械備戰、且攻米田、以雪皇上帝所怨米田焉。 {{verse|31|4}}即以色列諸宗派、每宗派以一千丁、必調以戰焉。 {{verse|31|5}}且摩西調祭司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手帶聖器。 {{verse|31|6}}並其號筒以吹、而往戰、率同每宗派一千丁、致交戰焉。 {{verse|31|7}}遂遵照皇上之諭與米田交戰、而殺凡男。 {{verse|31|8}}另所戮者、亦殺米田侯以未、哩金、蘇耳、戶耳哩巴等、即侯五位、又以刀刺庇耳之子巴闌。 {{verse|31|9}}且以色列族擄米田之諸女子、又搶該畜牲、諸群羊、諸貲貨也。 {{verse|31|10}}其所居邑、並其鞏堡、一概以炎燬矣。 {{verse|31|11}}且奪人獸之各贜物件。 {{verse|31|12}}遂帶所掠贜各物件、赴到摩西祭司以利亞薩而以色列族之會、即在約耳但河、附也哩哥於摩亞伯之坦。 {{verse|31|13}}且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會之諸君、俱出以接之在營外。 {{verse|31|14}}但摩西怒戰來軍之武官、管千之宮、管百之官。 {{verse|31|15}}然摩西謂之云、汝且救各女之活乎。 {{verse|31|16}}卻此女從巴闌之計、而誘以色列族、致因庇耳之事、犯罪乎皇上帝、於是在皇上帝之覲內有禍也。 {{verse|31|17}}故此在孩兒之中、必殺各男、又殺與男所交各女人、 {{verse|31|18}}乃凡女兒、未與男交者、可以保活為已用也。 {{verse|31|19}}凡殺人、凡摸斃者、必本身、並被虜輩俱清淨、即於第三日、及於第七日、而住在營外、連七日矣。 {{verse|31|20}}又必淨汝諸衣、凡以皮所作者、凡羊毛之物、並凡本物也。 {{verse|31|21}}且以利亞薩諭往戰之武士曰、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如左。 {{verse|31|22}}金、銀、銅、鐵、錫、鉛。 {{verse|31|23}}各物炎所不燒者、可煉以炎而為清矣、卻必在離俗水浸之、而凡炎所燒者、必以水辦也。 {{verse|31|24}}於第七日、必淨衣而為清、而後來營焉。 {{verse|31|25}}皇上帝亦諭摩西云、 {{verse|31|26}}汝自並祭司以利亞薩、率同覲之首父、咸必共計其贜也。 {{verse|31|27}}且判其贜為兩分、一歸人在交戰出打仗、一歸聖庫、 {{verse|31|28}}向出戰之武士、必進皇上帝之責、每五百人中之一人、即人、牛、驢、羊、一然、 {{verse|31|29}}即向其半贜、必取之交祭司以利亞薩、為皇上帝之搖祭矣。 {{verse|31|30}}乃向以色列之半、汝必在五千人中、取一分、即人牛驢羊、各項獸、且交之與守皇上帝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31}}乃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遵照皇上帝諭摩西而行焉。 {{verse|31|32}}其武士所掠之餘贜、共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verse|31|33}}牛六十一萬二千隻。 {{verse|31|34}}驢六萬一千隻。 {{verse|31|35}}女人未與男交房者共三萬二千名。 {{verse|31|36}}即其半歸出交戰之輩、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37}}皇上帝之貢、係六百七十五隻。 {{verse|31|38}}其牛係三萬六千隻。乃皇上帝之貢、係七十二隻。 {{verse|31|39}}其驢係三萬零五百隻.乃皇上帝之貢係六十一隻。 {{verse|31|40}}其人係一萬六千名、乃皇上帝之貢係三十二口。 {{verse|31|4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將其貢物、正是皇上帝之搖祭.交祭司以利亞薩。 {{verse|31|42}}夫摩西向武士所取交以色列贜一半. {{verse|31|43}}即歸聖會之半、係羊共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44}}牛三萬六千隻、 {{verse|31|45}}驢三萬零五百隻。 {{verse|31|46}}人一萬六千名。 {{verse|31|4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者、即摩西向以色列之半贜、取人連牲、五十分之一、而交之與守皇上帝覲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48}}夫管軍之一千丁、管千之官、管百之官、咸就近摩西。 {{verse|31|49}}謂摩西云、從算所屬權之武士、並無失一人也。 {{verse|31|50}}故此各人所得之寶金、鏈、鐲戒指、耳環、牌等物、我帶以獻皇上帝、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也。 {{verse|31|51}}維時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收其金、兼凡珍寶也。 {{verse|31|52}}夫管千之官、管百之官、所獻之諸金、共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兩。 {{verse|31|53}}乃武士各人自亦取贜也。 {{verse|31|54}}且摩西兼祭司以利亞薩收管千官、並管百官之金.而帶之到覲帳殿、即是在皇上帝之前、以色列族之表記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verse|32|1}}夫流便族並迦得族、多有畜牲、一看雅設人之地、並其列之地、正是畜牲之處。 {{verse|32|2}}且流便族並迦得族、赴來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其覲之君。 {{verse|32|3}}亞大綠、底本、雅設、寧喇、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破、庇穩之地。 {{verse|32|4}}正是皇上帝在以色列覲面前、所擊之地、卻此處係畜牲之處也、乃從等有畜牲矣、 {{verse|32|5}}故曰、若我在眼內獲恩焉、則以此地賜從等為業、並毋率我渡約耳但河。 {{verse|32|6}}且摩西謂迦得族、並流便族云、汝兄弟往交戰之時、汝要坐此乎。 {{verse|32|7}}汝為何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得渡皇上帝所賜者之地。 {{verse|32|8}}我由迦鐵巴尼亞差汝祖以探地、其行亦然。 {{verse|32|9}}赴以實各谷之時、即看其地、則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往皇上帝所賜者之地矣。 {{verse|32|10}}當時皇上帝亦烈怒也.且發誓曰.既不盡心而從朕。 {{verse|32|11}}故所有二十歲以上之人、出麥西郭者、無一名將觀其地、朕所發誓、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 {{verse|32|12}}獨居尼人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盡心從皇上帝.故存之也。 {{verse|32|13}}且皇上帝烈怒以色列、而連四十年、令之遊野、迨及在皇上帝之眼內所作惡弊之眾、世代盡亡也。 {{verse|32|14}}卻汝代祖起矣、而增其罪人、致加皇上帝之烈怒以色列矣。 {{verse|32|15}}倘若背之、則再將遺之在野、而汝將滅庶民焉、其人方就摩西曰. {{verse|32|16}}我為畜牲將搭欄、而為孫兒築城. {{verse|32|17}}我孩兒緣其士民、必居在鞏城內、但我自已要持械、而往在以色列前、迨及攜之到本處. {{verse|32|18}}我不肯歸本家、迨及以色列族各人、接其基業矣。 {{verse|32|19}}但我不肯接業在約耳但河外境、乃本業歸我、在約耳但河此邊東向。 {{verse|32|20}}摩西遂謂之曰、若要如此行、而持械而往、在皇上帝之前致交戰。 {{verse|32|21}}然眾在皇上帝之前、持械而渡約耳但河、迨及驅其敵其前焉. {{verse|32|22}}而服此地、在皇上帝前、嗣後可歸而在皇上帝之前、並以色列前無辜矣、但此地為汝業、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2|23}}倘不肯如此行、卻汝犯罪於皇上帝、而果然可知.其罪將累汝。 {{verse|32|24}}汝必為孩兒建邑、而為羊搭欄、而循所吐口者亦必行焉。 {{verse|32|25}}於是迦得族、並流便族、謂摩西云.臣等將遵主之諭而行焉。 {{verse|32|26}}我妻我兒、我群羊、並凡畜牲.必在其列之邑矣。 {{verse|32|27}}但臣等循我主所言、各人將持械、在皇上帝前渡河、而交戰焉。 {{verse|32|28}}且摩西論此人、諭祭司以利亞薩、並嫩之子約書亞、以色列族宗派之首、 {{verse|32|29}}父摩西又謂之云.迦得族並流便族、各人持械以交戰、在皇上帝前、若要陪汝渡約耳但河、服地在汝面前、遂必以其列之地、賜之為業矣。 {{verse|32|30}}倘不肯持械而陪汝渡.則必存爾中於迦南地有業矣. {{verse|32|31}}維時迦得族並流便族答曰。按照皇上帝諭臣等我將行焉。 {{verse|32|32}}我將持械在皇上帝前。往到迦南地、致本業在約耳但河此邊歸我也。 {{verse|32|33}}於是摩西將亞摩哩 西弘侯之郭、巴山侯惡之地、並境內邑、兼週地之城、俱給迦得族、流便族、並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半宗派。 {{verse|32|34}}夫迦得族建底本、亞大綠、亞囉耳、 {{verse|32|35}}亞突、說反、雅設、約庇亞、 {{verse|32|36}}伯寧喇、伯哈蘭、即乃鞏城、並羊欄。 {{verse|32|37}}流便族建希實本、以利亞利、居烈太音。 {{verse|32|38}}尼破 巴勒免、悉馬等邑、且改其名、而稱所建之邑以他名焉。 {{verse|32|39}}夫馬拏西之子馬吉之族、往到其列、驅內所有、亞摩哩等、並據之也。 {{verse|32|40}}且摩西以其列地賜馬拏西之子馬吉、其在彼居矣。 {{verse|32|41}}乃馬拏西之子睚耳、取小邑而稱之哈物睚耳。 {{verse|32|42}}且挪巴往而取居納並其村、而按本名稱之挪巴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verse|33|1}}且摩西、亞倫等、手率其軍、並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其程如左。 {{verse|33|2}}乃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錄所趲之程、其趲程之來歷如左。 {{verse|33|3}}正月、即於正月之十五日離喇米西、正於逾越節之次日、以色列族、蒙高手之祐而出、在眾麥西人眼同焉。 {{verse|33|4}}夫麥西人將皇上帝所戮其中之諸初生而葬之、皇上帝亦究辯其該殺也。 {{verse|33|5}}夫以色列族、離喇米西而搭營在穌割. {{verse|33|6}}遂離穌割、且搭營在野之界、於以但。 {{verse|33|7}}遂離以但、再歸庇哈希綠、正是在巴勒洗分之前、而搭營在密奪之前. {{verse|33|8}}遂離庇哈希綠之前、通海行而進野、三日程、即在以但野、且搭營在馬喇。 {{verse|33|9}}遂離馬喇而到以林、乃在以林有十二水泉、棗樹七十株、在彼搭營焉。 {{verse|33|10}}遂離以林而搭營附紅海。 {{verse|33|11}}遂離紅海而搭營在汛野、 {{verse|33|12}}遂離汛野而搭營在多弗迦。 {{verse|33|13}}遂離多弗迦而搭營在亞綠。 {{verse|33|14}}遂離亞綠而搭營在哩非亭、在彼、民無水以飲焉。 {{verse|33|15}}遂離哩非亭而在西柰野搭營、 {{verse|33|16}}遂離哩非亭野而搭營在及錄哈大瓦也、 {{verse|33|17}}遂離及錄哈大瓦、而搭營在哈西錄。 {{verse|33|18}}遂離哈西錄而搭營於勒馬。 {{verse|33|19}}遂離勒馬而搭營在臨門帕烈。 {{verse|33|20}}遂離臨門帕烈而搭營在立拏。 {{verse|33|21}}遂離立拏而搭營在勒撒、 {{verse|33|22}}遂離勒撒而搭營在其希拉大。 {{verse|33|23}}遂離其希拉大而搭營在沙百山、 {{verse|33|24}}遂離沙百山、而搭營在哈喇大。 {{verse|33|25}}送離哈喇大而搭營在馬希錄、 {{verse|33|26}}遂離馬希錄而搭營在大哈、 {{verse|33|27}}遂離大哈而搭營在大喇、 {{verse|33|28}}遂離大喇而搭營在麥迦、 {{verse|33|29}}遂離麥迦而搭營在哈摩拏、 {{verse|33|30}}遂離哈摩拏而搭營在摩西錄、 {{verse|33|31}}遂離摩西錄、而搭營在庇尼雅千、 {{verse|33|32}}遂離庇尼雅千而搭營在何喇及迦得、 {{verse|33|33}}遂離何喇及迦得、而搭營在約巴大。 {{verse|33|34}}遂離約巴大而搭營在以破拏. {{verse|33|35}}遂離以破拏而搭營在以旬迦別、 {{verse|33|36}}遂離以旬迦別而搭營在汛野、正是迦鐵、 {{verse|33|37}}遂離迦鐵且搭營在何耳山、 {{verse|33|38}}且祭司亞倫遵皇上帝之諭、且上何耳山、在彼昇矣、正是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後四十年、於五月初一日矣、 {{verse|33|39}}夫亞倫在何耳山昇時、有一百二十三歲矣、 {{verse|33|40}}夫迦南人、迦南地、亞喇得侯、聞以色列族來、 {{verse|33|41}}遂離何耳山、而搭營在薩摩拏、 {{verse|33|42}}遂離薩摩拏而搭營在部嫩、 {{verse|33|43}}遂離部嫩而搭營在阿不、 {{verse|33|44}}遂離阿不而搭營在摩亞伯之界、在也亞巴林、 {{verse|33|45}}遂離也亞巴林而搭營在底本迦得、 {{verse|33|46}}遂離底本迦得而搭營在亞門特拉太音、 {{verse|33|47}}遂離亞門特拉太音而搭營在尼破前、於亞巴林之山、 {{verse|33|48}}遂離亞巴林山、而搭營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 {{verse|33|49}}即搭營在約耳但河、在摩亞伯之坦、自伯也西末乃亞伯示亭 {{verse|33|50}}○且皇上帝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諭摩西云、 {{verse|33|51}}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渡約耳但河、到迦南地之時、 {{verse|33|52}}方必驅地之庶民居汝前、而壞其諸像形、毀凡塑偶、且掃平凡臺榭也。 {{verse|33|53}}汝且必取其地、而居之、正是朕賜汝以其地、致據之也。 {{verse|33|54}}且汝必掣籤、而分地在汝家中為業、其多應給多業、其少應給少業、各人之業必在掣籤之處也、又汝必接其業、按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3|55}}但以地之庶民、不驅汝前、則所存者、將刺汝眼、而擃脇旁、而在居之地將擾汝。 {{verse|33|56}}於是朕將行與汝、仍所想行與是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verse|34|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2}}汝且諭以色列族曰到迦南地之時、即其邦係迦南地、並其境、將歸汝為業矣。 {{verse|34|3}}其南界自汛野、延以東之界東向、其南界、係鹽海之極邊。 {{verse|34|4}}其界則自南轉上到亞卑勒濱、延到汛、自南出到迦鐵巴尼亞及哈薩亞伯、至押門. {{verse|34|5}}其界遂週押門及麥西之河而至海也。 {{verse|34|6}}其西界正是大海為疆也、此乃其西界。 {{verse|34|7}}其北界如左、白大洋必指黑門山、 {{verse|34|8}}自黑門山必指哈末之進處、而其界及西撻、 {{verse|34|9}}其界必至西分至及哈薩以南、此乃汝北界。 {{verse|34|10}}其東界必至畫自哈薩以南至示番. {{verse|34|11}}其界下延自示番、自立拉、正是亞因之東邊、其界下延及居尼烈湖之東向. {{verse|34|12}}其界必下延約耳但、至及鹽湖.此必為汝地、並其周之境也。 {{verse|34|13}}且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此乃皇上帝所諭賜九宗派並半宗派之地、汝必掣籤而接之也。 {{verse|34|14}}流便族宗派、按其家宗、迦得族宗派、按其家宗、已接業、而馬拏西半宗派、亦已接業。 {{verse|34|15}}其兩宗派、並其半宗派、已接其業、在約耳但此邊、日起之向、也利哥東向。 {{verse|34|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所將分地給汝、其人名如左。 {{verse|34|17}}祭司以利亞薩、嫩之子約書亞等。 {{verse|34|18}}各宗派中、必擇君一位、以分地之業矣。 {{verse|34|19}}其人之名如左.猶大宗派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34|20}}西面宗派亞米忽之子示母耳. {{verse|34|21}}便雅民之宗派、其斯倫之子以利撻。 {{verse|34|22}}但族宗派之君、係約利之子布居。 {{verse|34|23}}約色弗裔之君、正是馬拏西宗派以弗之子歎業。 {{verse|34|24}}以法蓮族宗派之君係十但之子居母耳。 {{verse|34|25}}西布倫族宗派之君、係帕結之子以利沙番、 {{verse|34|26}}以薩迦族宗派之君、係押散之子人鐵. {{verse|34|27}}亞沙族宗派之君、係示羅米之子亞希忽. {{verse|34|28}}納大利族宗派之君係暗米忽之子比大黑。 {{verse|34|29}}正是此人、皇上帝所諭分業、在迦南地、與以色列族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verse|35|1}}且皇上帝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諭摩西曰. {{verse|35|2}}汝必諭以色列族、將基業而給利未輩、致居矣、亦必周以邑之郊原、給利未輩。 {{verse|35|3}}其邑以居也、其郊原為畜牲用、為貲物、並眾牲口也。 {{verse|35|4}}其郊之郭、所必給利未輩、週邑之城、周延一百丈. {{verse|35|5}}城外東向、汝必量度二百丈、南向二百丈、北向二百丈、其邑在中間、此係其邑之郭也。 {{verse|35|6}}所必賜利未輩之邑中、係躲身之六座邑、此立與悞殺人者、可以逃避矣、尚加邑四十二座. {{verse|35|7}}故所給利未輩之邑、共四十八邑、又給其郭也。 {{verse|35|8}}所給之邑、係以色列之業、有多者必給多、有少者必給少、各人按所接之業、必給其邑、與利未輩也. {{verse|35|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5|10}}汝渡約耳但河、到迦南地. {{verse|35|11}}則必定邑為汝躲身之邑、致悞殺人之兇手逃彼矣。 {{verse|35|12}}此乃躲身之邑、以避報仇者、致兇手一俟侍在會前、受審以前、不得死也。 {{verse|35|13}}所給之邑中、必有六座為躲身之邑。 {{verse|35|14}}汝必給六座邑於約耳但河此邊、而必給六座邑在迦南地、為躲身之邑也。 {{verse|35|15}}此六座邑、係以色列族、暨異人、並寓汝中客之躲身之處、致各人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35|16}}倘若以鐵器擊殺之、則係兇手、必須誅也。 {{verse|35|17}}若擲石擊殺之、則係兇手、其兇手必須誅也。 {{verse|35|18}}若木械擊之、可以死矣、而其人死.必須誅兇手也。 {{verse|35|19}}其報血仇者、必自殺其兇手、即遇之時必戮之也。 {{verse|35|20}}若恨而刺之、或埋伏衝之、致死亡矣. {{verse|35|21}}或懷仇以手擊之死矣.擊之者係兇手.必誅也、報血仇者一遇兇手必戮之也。 {{verse|35|22}}倘卒然無懷仇而刺之、或非埋伏丟物著之. {{verse|35|23}}或不見之、而用石致人死、或丟著致死、但不係其仇、並不要害之. {{verse|35|24}}則其覲按此審例、必定殺者、並報血仇之案焉。 {{verse|35|25}}乃其聖覲、必將其悞殺者而援之、脫報血仇之手、而其聖覲、必送之到前所逃躲身之邑、在彼必住、待以聖油所受傅之祭司元魁昇矣。 {{verse|35|26}}但其悞殺人者、或出所逃躲身之邑境。 {{verse|35|27}}而其報血仇者、遇之在躲身邑境之外、報血仇之人、方戮其悞殺人者、則無血辜也。 {{verse|35|28}}即其人必待祭司元魁昇、而住在其邑矣、乃祭司元魁之昇後、其悞殺人者必歸本業之地矣。 {{verse|35|29}}夫統歷代遍所居之宅、此必為律例矣。 {{verse|35|30}}凡殺人者、則據證之口詞、而誅兇手也、但證一名、不得對人言以死矣。 {{verse|35|31}}宜死兇手之命、毋得抵償、乃一定必誅之也。 {{verse|35|32}}祭司之昇前不得為逃躲身邑之人受抵償、致再來而居地矣。 {{verse|35|33}}如此不染所居之地、夫血染地、若不用流他人之血而淨地、亦不得淨焉。 {{verse|35|34}}故此不得染汝所居之地、即朕所居者、蓋朕乃皇上帝、而居在以色列族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verse|36|1}}夫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其列之族之家宗之首領、正是屬約色弗之家、就近而在摩西在君、在以色列族之首領前、言曰。 {{verse|36|2}}皇上帝諭我長掣籤、而將地賜以色列族為業、我長亦奉命、以我弟西羅非撻之業、給其女矣。 {{verse|36|3}}倘若嫁屬以色列他宗派之人、則將其業由本祖之業、而加之與所接之之宗派、如此、必取之由本分基業矣。 {{verse|36|4}}但以色列族守樂歲之際、則必以其業、加與所接之宗派之業、如此取其業、除列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6|5}}且摩西遵照皇上帝之諭飭令以色列族云、屬約色弗子之宗派喜言焉。 {{verse|36|6}}論西羅非撻之女、皇上帝諭令曰、如意嫁夫可也、但必嫁其祖宗派之人。 {{verse|36|7}}如此以色列族之業、不得由一宗派移他宗派、乃以色列族各人、必據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6|8}}凡女在以色列族宗派據業者、必為屬本祖宗派定人之妻、如此以色列族各人、可享列祖之業矣。 {{verse|36|9}}其業不得移、由此宗派、而歸他宗派、乃以色列族各宗派、必守本業矣。 {{verse|36|10}}夫西羅非撻之女、遵皇上帝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36|11}}乃馬拉、的薩、何客拉、密迦、挪亞等、即西羅非撻之女、娶其叔之子。 {{verse|36|12}}即與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家結親、而其業存在本祖家之宗派也。 {{verse|36|13}}在摩亞伯之坦、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皇上帝所諭以色列族、以摩西手之法度律例、係如右也. {{gototop}} 戶口冊紀卷四終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h67cyjbbtj9y0e7z0yswoajqpmofsps 7902594 7902593 2026-06-19T09:37:55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790259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戸口冊紀卷四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三|利未書卷三]] |next=[[../卷五|復傳律例卷五]]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民數記|民數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 · [[#第三十五章|35]] · [[#第三十六章|36]]</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32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出麥西郭後次年、仲春朔日、尙在西柰山野、在會帳房、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2}}爾宜編以色列族衆會之口、依其門戸、據祖家、照其名數、各男人丁。 {{verse|1|3}}凡以色列人能上陣、二十歲以上、爾兼亞倫可數之、按其軍營。 {{verse|1|4}}且汝必有每宗派一人、各爲祖宗之首。 {{verse|1|5}}應副爾之人名、開列於左。由流便之宗派、有示丟耳之子以利蓿。 {{verse|1|6}}由西面之宗派、有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 {{verse|1|7}}由猶大之宗派、有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1|8}}由以薩迦之宗派、有蘇亞耳之子拏單業。 {{verse|1|9}}由西布倫之宗派、有希倫之子以利押。 {{verse|1|10}}約色弗子中、由法蓮之宗派、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由馬拏西之宗派、有比大蓿之子迦馬列。 {{verse|1|11}}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其田尼之子亞庇但。 {{verse|1|12}}由但之宗派、有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 {{verse|1|13}}由亞沙之宗派、有亞革蘭之子帕結。 {{verse|1|14}}由迦得之宗派、有丟耳之子以利亞薩。 {{verse|1|15}}由納大利之宗派、有以南之子亞希喇斯。 {{verse|1|16}}乃會中之大名人、祖宗派之君長、以色列千家之掌。 {{verse|1|17}}且所有錄名之人、是摩西、亞倫等所取也。 {{verse|1|18}}即仲春朔日、招眾會集、陳明其譜、依其宗派、按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二十歲以上之人丁。 {{verse|1|19}}如是摩西在西柰野按照皇上帝之命算民焉。 {{verse|1|20}}夫以色列之長子流便人苗裔、據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男二十歲以上、凡人能上陣、 {{verse|1|21}}即流便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六千五百口也。 {{verse|1|22}}西面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按籍凡二十歲以上、凡男能上陣、 {{verse|1|23}}即西面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九千三百口也。 {{verse|1|24}}迦得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能上陣、 {{verse|1|25}}即迦得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五千六百五十口也。 {{verse|1|26}}猶大之苗裔、依其宗派、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7}}即猶大之宗派所算者、乃七萬四千六百口也。 {{verse|1|28}}以薩迦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29}}即以薩迦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四千四百口也。 {{verse|1|30}}西布倫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能上陣焉。 {{verse|1|31}}即西布倫之宗派所算者乃五萬七千四百口也。 {{verse|1|32}}約色弗之子以法蓮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3}}即以法蓮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零五百口也。 {{verse|1|34}}馬拏西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5}}即馬拏西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二千二百口也。 {{verse|1|36}}便雅民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7}}即便雅民之宗派所算者、乃三萬五千四百口也。 {{verse|1|38}}但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39}}即但之宗派所算者、乃六萬二千七百口也。 {{verse|1|40}}亞沙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據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1}}即亞沙之宗派所算者、乃四萬一千五百口也。 {{verse|1|42}}納大利之苗裔、依其世代門戸、依其祖家、照其名數、凡二十歲以上者、能上陣焉。 {{verse|1|43}}即納大利之宗派所籍者、乃五萬三千四百口也。 {{verse|1|44}}乃見籍者、正乃摩西亞倫等所算者、以色列宗派有十二君長各代祖家也。 {{verse|1|45}}且以色列族凡算按其祖家、以二十歲以上、眾在以色列能上陣焉。 {{verse|1|46}}凡所籍者、共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口也。 {{verse|1|47}}惟利未人、依其祖之宗派、不同上籍也。 {{verse|1|48}}蓋皇上帝已諭摩西云。 {{verse|1|49}}勿算利未宗派、並在以色列族中、勿載籍矣。 {{verse|1|50}}乃派利未人管理法箱之會堂、及諸器皿、並凡係屬之物、且利未人將擔帳房兼諸器皿、又司理之、且周其帳房搭營也。 {{verse|1|51}}且帳房將移之時、則利未人宜拆之、又帳房將立之際、則利未人宜搭之。但異人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1|52}}惟以色列通軍、宜搭帳殿、各人近本營、凡本麾下。 {{verse|1|53}}然利未人必周法箱之帳房搭營、免怒臨以色列族之覲。而利未人宜守法箱之帳殿也。 {{verse|1|54}}夫以色列族遵照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2|2}}以色列族、凡隨旗必搭營、各依本營祖家麾下、周覲帳殿遙離必下寨也。 {{verse|2|3}}在東邊日起之方、猶大營旗下人、依其軍營、必下寨也.夫亞米拏撻之子拏順、必為猶大族之首領。 {{verse|2|4}}其軍其算七萬四千六百人也。 {{verse|2|5}}次此下營、係以薩迦之宗派、夫蘇亞耳之子拏單。係以薩迦族之首領. {{verse|2|6}}其軍共算五萬四千四百人也。 {{verse|2|7}}後西布倫之宗派、且希倫之子以利押為西布倫族之首領. {{verse|2|8}}其軍共算五萬七千四百人也。 {{verse|2|9}}在猶大營通軍、凡所算者十八萬六千四百人、此必前往。 {{verse|2|10}}在南邊必有流便軍之旗、依其營焉.夫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為流便族之首領。 {{verse|2|11}}其軍共算四萬六千五百人也。 {{verse|2|12}}次之搭營乃西面之宗派、夫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必為西面族之首領。 {{verse|2|13}}其軍共算五萬九千三百人也。 {{verse|2|14}}次後有迦得之宗派、夫流耳之子以利亞薩、為迦得族之首領. {{verse|2|15}}其軍共算四萬五千六百五十人也。 {{verse|2|16}}如是通軍凡在流便營所計數者、十五萬一千四百五十人焉.此必於次伍而往焉。 {{verse|2|17}}次後會帳房宜前進、偕利未軍營在諸寨中、依其搭營.如是必前進、各人在其處、在其麾下矣。 {{verse|2|18}}在西邊必有以法蓮營之旗、依其軍焉、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為以法蓮族之首領. {{verse|2|19}}其軍共算四萬零五百人矣。 {{verse|2|20}}次必有馬拏西之宗派、夫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為馬拏西之首領. {{verse|2|21}}其軍共算三萬二千二百人矣。 {{verse|2|22}}次之便雅民之宗派、夫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為便雅民族之首領. {{verse|2|23}}其軍共算三萬五千四百人矣。 {{verse|2|24}}如是以法蓮營、共計十萬八千一百人、依其軍焉.斯為第三伍而往焉。 {{verse|2|25}}在北邊必有但軍營之旗依其軍焉、夫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為但族之首領、 {{verse|2|26}}其軍共算六萬二千七百人也。 {{verse|2|27}}次之搭營者、係亞沙之宗派.夫亞革蘭之子帕結、為亞沙族之首領. {{verse|2|28}}其軍共算四萬一千五百人。 {{verse|2|29}}後納大利之宗派下營.夫以南之子亞希拉為納大利族之首領。 {{verse|2|30}}其軍共算五萬三千四百人。 {{verse|2|31}}如是凡但營中、共計十五萬七千六百人、斯乃持旗而後往焉。 {{verse|2|32}}正是以色列族、依其祖家所算者、凡通軍營、共計六十萬三千五百五十人。 {{verse|2|33}}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其利未人不入以色列族內。 {{verse|2|34}}夫以色列族、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之諸命而行.即麾下搭營、各隨祖宗本家而往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當日在西柰山.皇上帝諭摩西則摩西 亞倫之族譜乃如左 {{verse|3|2}}此乃亞倫子之名拏答為家率、亞庇戶 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3|3}}斯乃亞倫子之名、正是以油所傅之祭司、拜契以供祭職矣。 {{verse|3|4}}夫拏答 亞庇戶等、因焚異炎在皇上帝之前、即當皇上帝之前、死在西柰野.既無子、則以利薩 以大馬等、侍父亞倫之眼前、供祭司之職也。 {{verse|3|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6}}爾宜帶利未宗派近來、引到祭司亞倫、致服事之、 {{verse|3|7}}亦顧其事務、及全覲之事務、在覲帳之前、而行帳殿之事. {{verse|3|8}}又守覲帳殿之諸器、並以色列族之事務者、而帳殿內之事。 {{verse|3|9}}爾亦當以利未等、交亞倫並其子、乃在以色列族中、此人盡歸亞倫焉。 {{verse|3|10}}爾且當調亞倫及其子、供祭司之職、惟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夫在以色列族中、朕取利未人代、諸啟胎初生者.且利未人係屬朕也。 {{verse|3|13}}朕乃皇上帝、昔日朕盡殺麥西郭諸初生者、不論人獸、自取以色列各初生者歸己、諸凡初生者屬朕也。 {{verse|3|14}}○皇上帝在西柰野諭摩西云. {{verse|3|15}}爾宜計籍利未族人、按其祖家門戶、自一月以上、爾當數各男焉。 {{verse|3|16}}夫摩西遵照皇上帝之命所諭之者、計算之。 {{verse|3|17}}夫此乃利未子之名、革順、哥哈特、米喇哩. {{verse|3|18}}革順之子、按家之名、乃立尼、母示等。 {{verse|3|19}}且哥哈特之子、按家之名、乃暗蘭、以斯迦、希伯崙、烏泄也。 {{verse|3|20}}且米喇哩之子、照其門戶、馬利 母示等、斯乃利未門戶、依其祖家也。 {{verse|3|21}}夫革順所生者、乃立尼之家、並母示之家、即革順之家也。 {{verse|3|22}}其數所算諸男、自一月以上者、係共計七千五百人矣。 {{verse|3|23}}夫革順家、宜搭營覲帳殿之、後西向。 {{verse|3|24}}且拉耳之子以利亞薩係革順家族之首領。 {{verse|3|25}}夫革順苗裔、在覲帳殿裏所司理者、即神堂、與其帳幔幪、及覲帳殿之門𢅏. {{verse|3|26}}宮之㡘、宮門之幔、並在帳周壇、並凡所用之索也。 {{verse|3|27}}夫哥哈特、係暗蘭家、以斯迦家人、希伯崙家人、及烏泄家人皆係哥哈特之家. {{verse|3|28}}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八千六百人、以守聖所矣。 {{verse|3|29}}且哥哈特家族、宜搭營在帳殿之南邊。 {{verse|3|30}}且烏泄之子以利撒、為哥哈特祖家之長領。 {{verse|3|31}}其所司理者、係法箱、殿臺、燈臺.諸壇、及聖處所用諸器、兼㡘、並其中所用之物也。 {{verse|3|32}}夫亞倫之子祭司以利亞薩必管利未之長領、而統理守聖所之人也。 {{verse|3|33}}夫米喇哩乃馬利家人、母示家人、皆係米喇哩之家也。 {{verse|3|34}}其所見算之數、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乃六千二百人。 {{verse|3|35}}且亞庇孩之子蘇列、為米喇哩家之長領、此必下營、在帳殿之北邊也。 {{verse|3|36}}且米喇哩苗裔所管理守者、乃帳殿之板、與其閂柱墪、凡器等、及家所用、 {{verse|3|37}}並周院住墪釘索等物矣。 {{verse|3|38}}夫摩西 亞倫兼其子、宜搭營在帳殿之東向、在覲帳殿之前、代以色列族所守護聖所之事.但凡異客就近者、必致死也。 {{verse|3|39}}且摩西 亞倫等、循皇上帝之命、計諸利未族、所算者、依其門戶、自一月以上、諸男共計二萬二千人矣。 {{verse|3|4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爾宜計籍以色列族諸初生男子、自一月以上者、共計其名之數也。 {{verse|3|41}}我乃皇上帝、汝且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可取利未人歸我、並利未人之畜生、代以色列族牲口之初生者也。 {{verse|3|42}}且摩西循皇上帝之命、計以色列族之諸初生者. {{verse|3|43}}且初生諸男、依其名數、自一月以上者、共計二萬二千七十三人也。 {{verse|3|4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5}}爾宜擇利未人代以色列族諸初生者、兼利未畜生、則利未人歸我、且朕乃皇上帝矣。 {{verse|3|46}}論及以色列族之初生、比利未人多三百七十三口者、為此人必行贖也。 {{verse|3|47}}即為其人丁、各人取五塊銀、即依聖堂之秤、每塊二十分也。 {{verse|3|48}}且以餘數所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verse|3|49}}惟摩西取利未輩贖餘數所償之銀焉。 {{verse|3|50}}即向以色列族初生、取銀一千三百六十五塊、依聖所之秤者也。 {{verse|3|5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循照皇上帝之命摩西、以見贖之銀、奉與亞倫及其子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2}}爾宜計數哥哈特之子、在利未族中照其祖家門戶也. {{verse|4|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壯民能務事會帳房之中也. {{verse|4|4}}哥哈特族所司在覲帳殿、理至聖之物也。 {{verse|4|5}}其軍前進之時、亞倫與其子俱必來、除其帳簾、以之蓋諸法箱矣。 {{verse|4|6}}將芝蔴貂皮蔽之、另以葡青之布蓋之、及穿箱扛在傍矣。 {{verse|4|7}}且用葡青色布、蓋面餅之殿、另排盤碗匙蓋等以遮之、並設恆餅也。 {{verse|4|8}}且用絳色之布鋪殿上、亦以芝蔴貂皮蓋之、遂穿扛也. {{verse|4|9}}便將葡青之布、蓋炎之燭臺燈、及其盞燭剪盤等、兼其諸油器、及所用理事之物. {{verse|4|10}}將之及諸血、以芝蔴貂皮包之、及穿扛也。 {{verse|4|11}}又將葡青布、鋪在金壇、亦用芝蔴貂皮蓋之、亦穿扛矣。 {{verse|4|12}}且必取聖所用事理之器、置在萄青布裏以芝蔴貂皮蓋之、及穿扛也。 {{verse|4|13}}取壇上之灰去、而張葡青布. {{verse|4|14}}亦將壇上事理所用諸器、即香爐、肉鈎鍫、盂、及壇各器、置在壇上、以芝蔴布蓋之、且穿扛矣。 {{verse|4|15}}乃亞倫並其子蓋其聖所、兼聖所諸器、即移營之時、哥哈特之子其後必來擔之、但不可摸聖物、恐致死也、此乃哥哈特子所當負會帳房之物也。 {{verse|4|16}}夫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所當司理者、乃燈油馨香、每日之饌、與其傅油、又必統理全覲帳殿、及內所有諸物、兼聖所內器皿也。 {{verse|4|17}}○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4|18}}以哥哈特之家族、毋滅絕在利未族中、 {{verse|4|19}}俱近至聖之物時、致保命免死、可行如此、即亞倫及其子宜進、而派各人所負擔事理也。 {{verse|4|20}}但聖物覆蓋之時、不可入而看、恐死矣。 {{verse|4|2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4|22}}爾宜算革順子之數、依其初家門戶。 {{verse|4|23}}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可計之、即凡進事務、作工、在覲帳房中也。 {{verse|4|24}}此乃革順家之事、並後所擔焉。 {{verse|4|25}}即宜負帳殿之幬、及覲帳殿、兼其覆幔、並在上之芝蔴貂皮蓋、與覲帳殿之門簾、宮帳、 {{verse|4|26}}並宮門簾、此近帳殿周壇、及其索、並事理所用之諸器、亦凡所為者、如是可事也。 {{verse|4|27}}夫亞倫及其子、並將派革順之子諸事、凡負擔、凡服役、且爾可調之以守所負之物。 {{verse|4|28}}乃革順家之子、於覲帳殿之事、所囑者、托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29}}爾宜計米喇哩子之數、依耳祖家門戶 {{verse|4|30}}且算之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各人供事、以理覲帳殿之事。 {{verse|4|31}}其所宜負擔、依覲帳殿諸事、乃帳殿之板其閂其柱與墩焉。 {{verse|4|32}}乃周宮之諸柱、墩、釘、索、等、並諸器皿諸服事之物、所托之負物件、必按名而算焉。 {{verse|4|33}}米喇哩子之家事、按照在覲帳殿內之凡事理、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 {{verse|4|34}}且摩西 亞倫等並覲之首領、按照其家宗依其祖家、算哥哈特之後裔。 {{verse|4|35}}即自三十年以上、至五十歲、各人緣工在覲帳殿供事矣。 {{verse|4|36}}所算之在家中、共二千七百五十名。 {{verse|4|37}}正乃哥哈特家中所算者、致行事在覲帳殿內、此乃摩西 亞倫等所算、遵照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者。 {{verse|4|38}}又革順子所算者、依其家、按其祖宗、 {{verse|4|39}}自三十歲以上、至五十歲、凡進理事在覲帳殿內。 {{verse|4|40}}在其祖宗、依其門戶、所算者、共計二千六百三十名。 {{verse|4|41}}此乃革順子之家所算者、凡在覲帳殿內能作工、摩西 亞倫等、遵照皇上帝之諭飭所算者。 {{verse|4|42}}此乃米喇哩子之家、依其家、按其祖家所見算焉。 {{verse|4|43}}自三十年以上、及五十歲、各人緣工在會帳房供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2}}爾宜命以色列族云、須逐各痲瘋血淋、凡摸屍者、俱出寨焉、 {{verse|5|3}}男女俱驅而逐寨外、免得染污寨、蓋朕住其中也。 {{verse|5|4}}而以色列族遵皇上帝、以摩西所諭以色列族仍然行焉、且逐之請營外。 {{verse|5|5}}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6}}爾宜諭以色列族云、男女干犯人所行之罪、即獲罪於皇上帝、而自取咎戾. {{verse|5|7}}則宜認所行之罪、亦以本物並加五分之一、償其罪過、給其所觸犯之人。 {{verse|5|8}}倘其人無親屬以償罪.則必償之與皇上帝、即其祭司、另奉贖之羝代之行贖矣、 {{verse|5|9}}亦以色列族聖物之祭、所奉祭司者、必歸祭司也。 {{verse|5|10}}凡人所捨之物、亦歸祭司、兼所奉祭司者亦然。 {{verse|5|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5|12}}爾可諭飭以色列族云.人之妻若蹈非而犯夫、 {{verse|5|13}}倘人與妻私通染污、而此弊隱瞞與夫之眼、並不露出、又無證人、又犯間不捉之、 {{verse|5|14}}郤夫起忌、恨其染污之妻、或夫起忌而嫌未染之妻。 {{verse|5|15}}夫則必帶其婦赴祭司、亦提一升大麥粉為祭、既係猜忌之祭、記誌之祀、為繫念罪過者、則不可斟油亦不可加香焉。 {{verse|5|16}}且祭司宜引婦近皇上帝面前。 {{verse|5|17}}祭司遂將磁器盛聖水、祭司亦必拈帳房地坂之塵埃丟水內。 {{verse|5|18}}且祭司必引其婦至皇上帝面前、且露女首、以猜忌記誌之祭祀、交婦手、祭司亦必手執苦水矣。 {{verse|5|19}}且祭司必令婦發誓云、若無人與汝苟合、又汝不棄丈夫、並不私通、則免令詛之。 {{verse|5|20}}倘棄本夫、與他私通而染污、除夫外、有他人與汝苟合、 {{verse|5|21}}則祭司宜令婦發咒誓、祭司亦必告婦云、皇上帝必令汝遭咒誓在汝民中、皇上帝、亦必令汝髀衰、腹脹也。 {{verse|5|22}}此致咒之水滯汝腹、令汝肚腹髀衰也、且婦宜云、實在正心所願也。 {{verse|5|23}}且祭司宜錄此咒載書、及以苦水塗抹之。 {{verse|5|24}}令婦人飲致咒之苦水、且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矣。 {{verse|5|25}}且祭司遂宜取猜忌之祭、接由婦手、及搖其禮物在皇上帝前、而獻之在壇上焉。 {{verse|5|26}}祭司則宜撮取誌之祭物、焚之在諸壇上、且將水與婦飲焉。 {{verse|5|27}}既使婦飲水、倘該婦染污獲罪於本夫。則其致咒之水、將浸之為苦、使其腹脹髀衰、及其婦將遭咒在民之中也。 {{verse|5|28}}倘婦非染污、乃為清潔則釋之、後懷孕可也。 {{verse|5|29}}斯乃猜忌、妻棄夫、私通、自染污之法也。 {{verse|5|30}}或夫起疑、或猜忌本妻、隨引其婦詣皇上帝面前、且祭司與婦、必行此全法矣。 {{verse|5|31}}則夫無罪辜、惟妻必負罪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6|2}}爾可諭以色列族云、男女若自離俗發願捨世、自歸皇上帝、 {{verse|6|3}}則宜戒酒醴、毋飲酒醋並無醴之醋、又勿飲葡萄之汁、亦勿食青葡萄菓、及其乾菓也。 {{verse|6|4}}離世終時候、葡萄藤所產者、連仁皮、切不可食焉。 {{verse|6|5}}發願捨世之諸日、切勿剃頭、待及其自歸皇上帝之日滿焉、其必為聖、且容頭綣髮生長也。 {{verse|6|6}}當離世歸皇上帝之諸日、毋就屍骸也。 {{verse|6|7}}因首戴自捨皇上帝之冕、則父母兄弟姊妹、死時、不得自污也。 {{verse|6|8}}其捨世諸日、為聖與皇上帝也。 {{verse|6|9}}倘人近居、卒然死亡、致其首之聖染污、則必剃頭於自淨之日、即第七日剃頭也。 {{verse|6|10}}於第八日、必帶一對班鳩、或一對嫩鴿、諸覲帳殿之門前、且奉之祭司。 {{verse|6|11}}祭司必將其一鳥為罪祭、以次鳥為焚禁、因摸屍犯罪、當行贖罪、即日必淨潔其首也。 {{verse|6|12}}其人必帶初年之羔為愆祭、而盡其捨世之日、奉皇上帝矣、因其捨世之情染、故不論其先日矣。 {{verse|6|13}}斯乃離俗世人之法也、捨世之日滿.則宜引之覲帳殿門。 {{verse|6|14}}以禮物奉皇上帝、即是初年牷純之牡羔、為焚犧、及初年牷純之牝羔為謝祭也。 {{verse|6|15}}並無酵餅一筐、與麪粉調油之餅、及調油無酵之薄餅、其饌祭並灌奠焉。 {{verse|6|16}}且祭司必帶此物、詣皇上帝前、獻罪祭、兼焚祭。 {{verse|6|17}}又獻羝為謝犧、奉皇上帝、陪筐裏之無酵餅、亦奉其饌灌焉。 {{verse|6|18}}未離俗世之人、必削捨世首之髮、在會帳房門、而將其捨世頭髮投諸炎、在謝祭之祀下。 {{verse|6|19}}且祭司遂必將其羝之煮肩、並筐中取出一個無酵餅、兼一個無酵薄餅、離俗世人剃髮後、俱置其手上。 {{verse|6|20}}且祭司以此必搖祭在皇上帝之前、且此等物、與所搖之胸、所動之肩、必歸祭司為聖物、嗣後其離俗之人、毋飲酒也。 {{verse|6|21}}斯乃發願離俗人、並為捨世所奉皇上帝之祭、兼其手另所得者、循所發之願必行、按離俗之法也。 {{verse|6|2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6|23}}爾諭亞倫及其子云、爾稱祝以色列族宜如此云、 {{verse|6|24}}願皇上帝祝庥爾、 {{verse|6|25}}願皇上帝之面照爾、且恩惠爾、 {{verse|6|26}}願皇上帝之面照顧爾、賜平安焉、 {{verse|6|27}}然以本名、必加諸以色列族、而朕將祝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當日摩西排覲帳殿以油傅、且成聖之、並諸器、祭壇與其諸皿、兼傅油成聖了。 {{verse|7|2}}則以色列祖家之君、正是其首領、即宗派之君長、管諸上籍者獻禮矣、 {{verse|7|3}}遂將禮物獻皇上帝前、即裝之在有。蓋之車六輛、牛十二頭、每二君一車、各君一隻牛、且牽之到帳房之前。 {{verse|7|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7|5}}爾宜收其物、以行覲帳殿之事、給之與利未輩、各人按其事也。 {{verse|7|6}}夫摩西遂接車與牛、給之與利未人。 {{verse|7|7}}以兩車四牛、給革順之子、按其事也。 {{verse|7|8}}將四車八牛、給米喇哩家、照其事、在祭司亞倫之子以大馬之手下也。 {{verse|7|9}}夫哥哈特之子、所庶務聖堂之事、乃肩上負物、故不給之也。 {{verse|7|10}}當油傅壇之日、其君帶釁之祭、而其君設禮物在壇前、 {{verse|7|1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各君宜隨其日、帶其禮物、以釁壇焉。 {{verse|7|12}}第一日奉禮物者、乃猶大宗派亞米拏撻之子拏順 {{verse|7|13}}所奉者乃一個銀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按聖堂之秤、俱滿以麵粉參油為饌祭、 {{verse|7|14}}另有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15}}犢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16}}山羊之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1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拏撻之子拏順所獻者也。 {{verse|7|18}}第二日以撒迦宗派之君蘇亞耳之子拏單獻禮物、 {{verse|7|19}}所奉者乃一個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一個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0}}兼金匙重十兩、滿諸香焉。 {{verse|7|21}}並犢一隻、羯一隻、並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3}}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亞耳之子拏單業。所獻之禮也。 {{verse|7|24}}第三日西布倫宗派之君希倫之子以利押獻禮、 {{verse|7|25}}所獻者乃銀盆、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26}}又金匙重十兩、盈諸香焉、 {{verse|7|27}}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2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29}}牛二隻、羝五隻、羯五隻、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即是希倫之子以利押所獻之禮也。 {{verse|7|30}}第四日流便宗派之君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獻禮、 {{verse|7|3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2}}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3}}並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3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35}}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示丟耳之子以利蓿所獻之禮也。 {{verse|7|36}}第五日西面宗派之君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獻禮、 {{verse|7|3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3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39}}犢一隻、羯一隻、乃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1}}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所獻之禮也。 {{verse|7|42}}第六日迦得宗派之君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獻禮。 {{verse|7|4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供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44}}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45}}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4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47}}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丟耳之子以利亞撒所獻之禮也。 {{verse|7|48}}第七日、以法蓮宗派之君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獻禮、 {{verse|7|4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51}}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所獻之禮也。 {{verse|7|54}}第八日、馬拏西宗派之君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獻禮. {{verse|7|55}}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56}}並金匙重十兩、滿以香焉、 {{verse|7|57}}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58}}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59}}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比大蓿之子迦馬列所獻之禮也。 {{verse|7|60}}第九日、便雅民宗派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獻禮、 {{verse|7|61}}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2}}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3}}兼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64}}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65}}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其田尼之子亞庇但所獻之禮也。 {{verse|7|66}}第十日、但宗派之君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獻禮. {{verse|7|67}}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俱盛以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68}}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69}}兼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0}}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1}}牛二隻、及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米沙大之子亞劦斯所獻之禮也。 {{verse|7|72}}第十一日亞沙之君亞革蘭之子帕結獻禮、 {{verse|7|73}}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74}}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75}}並犢一隻、羯一隻、及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76}}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77}}又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亞革蘭之子帕結所獻之禮也。 {{verse|7|78}}第十二日、納大利宗派之君以南之子亞希喇獻禮、 {{verse|7|79}}所獻者乃銀盤、按聖堂之秤、重一百三十兩、銀碗重七十兩、內盛麵粉調油為饌祭、 {{verse|7|80}}又金匙重十兩、滿於香焉、 {{verse|7|81}}並犢一隻、羯一隻、初年之羔一隻為焚祭、 {{verse|7|82}}草羊子一隻、為罪祭、 {{verse|7|83}}另牛二隻、羯五隻、羝五隻、與初年之羔五隻為謝祭、正是以南之子亞希喇所獻之禮也。 {{verse|7|84}}夫祭壇傅油日、斯乃以色列諸君所獻以釁壇、即十二銀盤、十二銀碗、十二金匙。 {{verse|7|85}}各盤重一百三十兩.各碗重七十兩、即按聖堂之秤各銀器共計二千四百兩也、 {{verse|7|86}}亦有金匙十二盈香、各按聖堂之秤、重十兩、如是共匙之諸金、共計一百二十兩。 {{verse|7|87}}夫焚祭之諸犧、共牛十二隻、羯十二隻、初年之羔與其饌祭另有十二草羊之子為罪祭、 {{verse|7|88}}並謝祭諸犧、共二十四隻、羝六十隻、羯六十隻、初年之羔六十隻、正是釁壇傅油之後所用也。 {{verse|7|89}}且摩西進覲帳殿之時以相論、卻法箱恩殿之上、二位靈仙之間、聽有言之聲、與之敘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爾可告亞倫曰、點燈之時、其七盞燈、宜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3}}且亞倫遵皇上帝所諭飭摩西而行、且點燈與燈臺對照也。 {{verse|8|4}}製燈臺用金、車鏇作榦而加花、俱是車鏇之工作、按皇上帝所指示摩西之式樣、亦造其燈臺。 {{verse|8|5}}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6}}以色列族中、可擇利未輩而潔之也。 {{verse|8|7}}如此必行以淨之、可取淨水、灑諸身上、而剃渾身、洗其衣以為清潔矣。 {{verse|8|8}}則必牽犢一隻、兼麵粉調油為饌祭、另帶一犢為罪祭也。 {{verse|8|9}}遂引利未輩到會帳房之前、招以色列眾覲集矣。 {{verse|8|10}}且引其利未輩赴皇上帝前、且以色列族、必以手按在利未輩首上。 {{verse|8|11}}惟亞倫必奉利未輩在皇上帝面前、為以色列族所獻之禮、以盡皇上帝之職事。 {{verse|8|12}}且利未輩遂必按手諸犢首上、遂可獻一隻為焚祭、一隻為罪祭、奉皇上帝、致贖利未人也。 {{verse|8|13}}爾且帶利未輩在亞倫兼其子之前、且奉之以歸皇上帝之祭矣。 {{verse|8|14}}如是可分利未輩離以色列族、且利未人屬朕也。 {{verse|8|15}}此後利未人可進以行覲帳殿之事、且爾必淨之而奉之為祭矣。 {{verse|8|16}}蓋在以色列族中、其人盡歸朕、而朕接之、代以色列諸族凡開胎初生也。 {{verse|8|17}}當朕殺麥西國各初生之日、朕自成聖之、是以以色列凡初生者連人及獸兼歸朕。 {{verse|8|18}}朕接利未人代以色列諸初生者、 {{verse|8|19}}且朕取利未人由以色列族中、賜與亞倫及其子、代以色列族供事、在覲帳殿中、亦替以色列族贖罪、恐以色列族就近聖所、而以色列族中遭災也。 {{verse|8|20}}且摩西 亞倫暨以色列族眾覲行與利未人、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悉所諭摩西者、以色列所行、正如是也。 {{verse|8|21}}夫利未輩得清淨洗衣、且亞倫奉之在皇上帝前為祭司、然亞倫替之、行贖罪、以淨之也。 {{verse|8|22}}嗣後利未輩、往供事於覲帳殿中、在亞倫兼其子之前、按照皇上帝諭利未輩、所諭摩西者仍行焉。 {{verse|8|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8|24}}斯乃利未輩之職、人自二十五歲以上、必侍奉於覲帳殿之事中。 {{verse|8|25}}自五十歲以上、可且息侍奉服事、並罷事也。 {{verse|8|26}}只陪兄弟侍在覲帳殿中、以守厥職、並不作工、如此、可行諸利未輩、論其職分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以色列族出麥西郭後、次年、正月、在西柰野、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9|2}}屆期以色列族、宜守逾越節禮。 {{verse|9|3}}即於本月十四日、黃昏時候、於定期、可守之、按其諸禮、照諸儀、必守之也。 {{verse|9|4}}且摩西命以色列族行逾越節之禮。 {{verse|9|5}}故正月十四日夕時、在西柰野、以色列族守逾越節禮。循皇上帝悉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9|6}}當下有人摸屍自染、故不可於是日、守逾越節之禮、當日赴摩西 亞倫等。 {{verse|9|7}}此人稟曰、吾等摸死人之屍染污、奚有阻我、在定期、於以色列族中、不得祭皇上帝乎。 {{verse|9|8}}且摩西謂之曰、侍此、迨我聽皇上帝論爾所諭者也。 {{verse|9|9}}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9|10}}爾以色列族、爾自巳、抑爾苗裔、有摸屍染污、或行遠路自染污、郤當守皇上帝之逾越節禮矣。 {{verse|9|11}}當二月十四日夕時、可守此節、且食之與酵餅苦菜。 {{verse|9|12}}毋留之及旦、勿拆其骨、依逾越節之諸禮儀、可守之也。 {{verse|9|13}}倘人乃清、並不追程、卻弗行逾越節禮、既於定期不奉皇上帝之禮物、此人宜負其罪、而殄滅之在民中。 {{verse|9|14}}有遠人居爾中者、肯守皇上帝逾越之節、按逾越節之禮、依其儀矣、亦可行之也、其異人並生於地者、均有一例矣。 {{verse|9|15}}當搭其帳殿之日、郤雲覆其堂、即法箱之帳殿、自夕時至旦、似有炎光覆堂。 {{verse|9|16}}常時亦然、晝有雲蔽之、夜有炎光焉。 {{verse|9|17}}雲一昇離帳殿、嗣後以色列族趲程、及雲止息之所、以色列族搭帳殿焉。 {{verse|9|18}}夫以色列族起程、遵皇上帝之命、下營亦遵皇上帝之命、正雲覆帳殿之際、其歇在帳殿矣。 {{verse|9|19}}若雲連多日久覆帳殿、以色列族守皇上帝之命、並不涉路也。 {{verse|9|20}}倘雲覆帳殿連數日、則遵皇上帝之命寓帳殿內、遵皇上帝之命、亦赴程焉。 {{verse|9|21}}設使雲止、自旦至夕、及早時、雲昇則前進、不論晝夜、雲昇即追程焉。 {{verse|9|22}}或兩日、或一月、或一年、其雲止帳殿上不動、則以色列族居內、而弗前進也、惟雲昇則進前焉。 {{verse|9|23}}遵皇上帝之命、其歇帳殿、遵皇上帝之命、其追程、正是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飭令者、恭守其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0|2}}爾應用銀車鏇、作兩口號筒、可用之招以色列族集覲、且遷營焉、 {{verse|10|3}}既吹之時、則眾聖覲宜聚集在覲帳殿門前赴爾也。 {{verse|10|4}}獨吹一口號筒時、即以色列千夫之首領、宜覲赴爾也。 {{verse|10|5}}太吹之時、則東邊之營宜前進、 {{verse|10|6}}二次太吹、則南向之營宜起程、追程時、必太吹號筒矣。 {{verse|10|7}}即欲招聖覲聚集、亦可、惟不得慫吹也。 {{verse|10|8}}且其祭司等、即亞倫之子、必吹號筒、乃歷世代之永例矣。 {{verse|10|9}}爾在本地、攻戰所迫汝之敵、則必太吹號筒、記及汝上主皇上帝、又由敵得救。 {{verse|10|10}}朕乃汝上主皇上帝、在喜日、瞻禮日、月之朔、正焚祭設謝祭之時、亦必吹號筒、致上帝之前、為表記矣。 {{verse|10|11}}適次年、二月二十日、其雲昇舉、離其法箱之覲帳殿。 {{verse|10|12}}於是以色列族去西柰野、乃雲止於帕蘭之野。 {{verse|10|13}}且遵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而起程焉。 {{verse|10|14}}猶大族營之旗、按其軍先行、且亞米拏撻之子拏順管之目、 {{verse|10|15}}蘇亞耳之子拏單。管以撒迦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6}}希倫之子以利押管西布倫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17}}於是拔帳房、且革順之子並米喇哩之子、前往負之也、 {{verse|10|18}}流便營旗、按其軍遂前往、且示丟耳之子以利蓿管其軍焉。 {{verse|10|19}}蘇哩沙大之子示路滅、管西面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0}}丟耳之子以利亞撒管迦得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1}}哥哈特輩、擔其聖堂前進、且其先行者、待此人至、而搭帳殿也。 {{verse|10|22}}以法蓮之族營旗、按其軍前往、且亞米忽之子以利沙馬管其軍也。 {{verse|10|23}}比大蓿之子迦馬列管馬拏西族宗派之軍。 {{verse|10|24}}其田尼之子亞庇但管便雅民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5}}且眾營統軍之後衛、即但族營之旗、且亞米沙大之子亞協斯管其軍焉。 {{verse|10|26}}亞革蘭之子帕結管亞沙族宗派之軍。 {{verse|10|27}}以南之子亞希喇管納大利族宗派之軍也。 {{verse|10|28}}如是以色列族按其軍起程焉。 {{verse|10|29}}○且摩西謂米田人流耳、即摩西岳父之子何拔云、我等往向地、皇上帝所諭及而言云.朕將以之賜汝、汝且陪我而我與汝將善行、蓋皇上帝諭以色列好言也。 {{verse|10|30}}曰、不肯往、然我要回本地、而歸我親屬。 {{verse|10|31}}曰請勿別我、蓋我必在野處下寨、且爾可為我目矣、 {{verse|10|32}}倘陪我行、則皇上帝所施我之恩、亦施爾一然。 {{verse|10|33}}遂離皇上帝之山三日路程、此三日程間、皇上帝之法箱在前行焉、以尋歇處矣。 {{verse|10|34}}且日間出營之時、皇上帝之雲覆之、 {{verse|10|35}}待法箱前進、摩西云.願皇上帝起來、散敵、又令恨爾者、在爾面前奔焉。 {{verse|10|36}}既息、則云.願皇上帝歸以色列之億兆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當百姓怨時、皇上帝不悅、且皇上帝一聽之、烈怒、乃皇上帝之炎焚於民中、燒燬在營極者。 {{verse|11|2}}且庶民呼及摩西、然摩西禱皇上帝、其炎隨息矣。 {{verse|11|3}}蓋皇上帝之炎燒在其中、故稱處名曰炎燒也。 {{verse|11|4}}且其中市井之人嗜慾、亦以色列族復泣云、誰給我食肉哉。 {{verse|11|5}}昔在麥西郭時、我繫念任意吃魚、金瓜、匏瓜、韮菜、葱頭、蒜頭。 {{verse|11|6}}但今心涸、目前止有此甜露而巳。 {{verse|11|7}}夫甜露如莞荽仁、其色似清香。 {{verse|11|8}}且其民巡行歛之、或以礱磨之、或臼內擣之、遂釜內炕為餅、其味若生油之味。 {{verse|11|9}}夜間露下營時、甜露亦落矣。 {{verse|11|10}}且摩西間庶民舉家各人立帳殿門內、哭泣、皇上帝遂太烈怒、又摩西不悅矣。 {{verse|11|11}}且摩西奏皇上帝曰、為何憂主僕、奚不蒙主恩、在主之眼內郤以此眾民之任委我哉. {{verse|11|12}}我豈懷孕.生出此眾民乎、而諭我抱之猶養父抱赤子、迨及至地、主所誓將賜其列祖也。 {{verse|11|13}}其向我哭云、俾我食肉、由何得肉、給此庶民哉。 {{verse|11|14}}所任太重、故我獨不能任此庶民。 {{verse|11|15}}倘如此行與我、若獲恩在主之眼內.莫若請即時殺我、以免自視本苦難焉。 {{verse|11|16}}且皇上帝諭摩西曰、可招覲以色列族中七十長老、自知係民長監率者、且帶之到覲帳殿門前、致陪爾侍焉。 {{verse|11|17}}且朕將降下在彼、與爾相論、又取爾所感之神而賦是人、則陪爾當民之任、免爾獨負之。 {{verse|11|18}}且諭民云.待明日可自聖食肉、蓋爾號泣聽皇上帝之耳云、在麥西郭時、尚有好處、今誰將給我肉食、是故皇上帝將以肉賜食矣。 {{verse|11|19}}爾不得食之非一日、兩日、非五日、十日非二十日而巳. {{verse|11|20}}乃一月之久、待流出鼻孔、致爾壓之、蓋爾輕忽住爾中之皇上帝、乃在其前云.我等為何出麥西郭乎。 {{verse|11|21}}且摩西曰、我所住中之民、乃六十萬步行之人、且主云.將給之肉.可食全月也。 {{verse|11|22}}豈可屠牛羊以飽之、抑收海之諸魚以足之乎。 {{verse|11|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皇上帝之手豈短乎、汝將見朕言應驗。 {{verse|11|24}}○且摩西出去、以皇上帝之諭傳民、且召民之長老七十人、周堂而立之也。 {{verse|11|25}}當下皇上帝乘雲降下、與摩西相論、又取其所感之神、賦長老七十人、郤其神臨住之時、則誦預言不絕。 {{verse|11|26}}夫所上籍者二名、一曰耳達、一曰米達、俱留營裏不出帳殿、惟神感之、遂在營裏誦預言焉。 {{verse|11|27}}維時有童走報摩西云、耳達、米達在營裏俱誦預言焉。 {{verse|11|28}}有某童即係摩西之僕嫩之子名約書亞答曰、請長摩西禁之。 {{verse|11|29}}且摩西曰、豈為我懷忌乎、願庶民俱誦預言、且皇上帝以神賦之也。 {{verse|11|30}}乃摩西並以色列長老輩俱回營焉。 {{verse|11|31}}於是皇上帝使風吹帶鵪鶉自海上來、近營落下、此邊似一日路程、彼邊似一日路程、周營地面似二尺之高矣。 {{verse|11|32}}夫民起來終日終夜、及次日、收拾鵪鶉、歛少者獲十斛、且民撒之周營四方為己用也。 {{verse|11|33}}其肉正在齒間、尚未噍之、郤皇上帝烈怒民、又皇上帝以太災擊之。 {{verse|11|34}}因在彼葬埋嗜慾之民、故稱該處之名曰慾墓也。 {{verse|11|35}}惟民離慾墓而往、到哈洗錄且住哈洗錄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夫摩西既娶古實之女、故此米蓮氏並亞倫譭謗摩西為其所娶之古實之妻。 {{verse|12|2}}曰、上帝豈獨以摩西而言、豈非亦由我而諭乎、且上帝聞之。 {{verse|12|3}}夫摩西係溫和勝於地面諸人矣。 {{verse|12|4}}且皇上帝率然諭摩西 亞倫 米蓮等曰、爾三人宜出覲帳殿.其三人遂俱出也。 {{verse|12|5}}且皇上帝乘雲柱降下覲帳殿內、召亞倫 米蓮等兩人出來。 {{verse|12|6}}皇上帝遂曰、宜聽朕言、倘在爾間有先知之師、朕乃皇上帝、將默示啟之、托夢言之。 {{verse|12|7}}但朕僕摩西、乃忠在本全家、並不如此也。 {{verse|12|8}}朕與之面諭明然、不用隱語.其亦觀皇上帝之像.曷不畏、謗朕僕摩西哉。 {{verse|12|9}}皇上帝遂發烈怒而離之。 {{verse|12|10}}且雲去帳殿之後、卻米蓮氏染麻瘋、白如雪矣.乃亞倫視米蓮、郤染麻瘋也。 {{verse|12|11}}亞倫遂謂摩西云.嗚呼我長、因妄作得罪、毋以此罪歸我也。 {{verse|12|12}}毋容成之、如出母胎、而肉半腐、如死無異矣。 {{verse|12|13}}摩西遂懇籲上帝云、祈上帝醫之。 {{verse|12|14}}皇上帝遂諭摩西曰.父若親唾面、豈不見差七日哉、故連七日禁之在寨外.然後收之可也。 {{verse|12|15}}故禁米蓮寨外七日、但民不起程、待米蓮復引進焉。 {{verse|12|16}}此後其民離哈洗錄、而住在帕蘭野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3|2}}朕所錫以色列族之迦南地、汝必由各宗調祖家中長領一人、而差其人探是地矣。 {{verse|13|3}}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由帕蘭野差之、此人俱乃以色列族之君長也。 {{verse|13|4}}其名如左、由流便之宗派、有撒古耳之子沙母亞 {{verse|13|5}}由西面之宗派、有何哩之子沙法。 {{verse|13|6}}由猶大之宗派、有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13|7}}由以薩迦之宗派有約色弗之子以迦勒。 {{verse|13|8}}由以法蓮之宗派、有嫩之子約書亞 {{verse|13|9}}由便雅民之宗派、有喇孚之子八氐。 {{verse|13|10}}由西布倫之宗派、有鎻底之子迦鐵。 {{verse|13|11}}由約色弗即馬拿西之宗派、有蘇西之子迦底。 {{verse|13|12}}由但之宗派、有其馬利之子亞米耳。 {{verse|13|13}}由亞沙之宗派有米迦耳之子西帖. {{verse|13|14}}由納大利之宗派、有縛弗西之子拿庇. {{verse|13|15}}由伽得之宗派、有馬其之子求耳. {{verse|13|16}}斯乃摩西所差偵探迦南地人名。且摩西以嫩之子阿邪改名稱為也何書亞。 {{verse|13|17}}當下摩西差之窺探迦南地曰.爾宜往南向而上山也。 {{verse|13|18}}且查其地、並其居民、強弱多寡。 {{verse|13|19}}住於何地、或嘉或磽、居何邑、或在帳房或在衛也。 {{verse|13|20}}另視其田肥瘦、有樹木否、汝且大着膽、亦帶其地之菓實來矣、卻此時、乃葡萄實初稔之際矣。 {{verse|13|21}}遂上往窺地自汛野至哩合邑、人到哈抺之處. {{verse|13|22}}南向抵希伯崙、夫希伯崙在麥西郭鎻安邑七年前、得建焉、在彼有拿革之子亞希慢 示篩、達買等。 {{verse|13|23}}偵伺遂至葡萄溪、砍下一捆葡萄菓、且二人穿杠抬之、另取石榴與無花菓矣。 {{verse|13|24}}因以色列族砍下一捆葡萄菓、故稱其處為葡萄溪矣。 {{verse|13|25}}四十日後.窺探地畢、則回來矣。 {{verse|13|26}}遂赴摩西 亞倫並以色列族諸聖覲在帕蘭野、乃迦銕邑而回報之並庶眾、且指示以土產. {{verse|13|27}}告之曰.我到所差往之地、其地誠蜜流乳流、此乃其菓也。 {{verse|13|28}}乃居地之民壯、其城鞏甚廣、在彼我亦看亞拿革之子。 {{verse|13|29}}亞馬力族居南方、黑、也布士並亞摩哩等類居山上、且迦南人居海濱、及約耳但河濱也。 {{verse|13|30}}維時在摩西前、迦利伯撫馭民云、我有能以克之、莫若即去、而據其地也。 {{verse|13|31}}陪行之人曰、其民強於我、我不能往攻之也。 {{verse|13|32}}窺探地者並妄言、謂以色列族曰、我所廵行窺探之地、係地所吞其居民、我所看之諸民、身長骨大. {{verse|13|33}}在彼亦觀傀偉之類、即亞拿革之子、由傀偉所生之子、我自較之、猶蜢其亦如此視我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且眾覲興聲而哭、當夜民涕矣。 {{verse|14|2}}且諸以色列族、怨摩西 亞倫等、眾庶遂對兩人曰、莫若我等死於麥西郭、抑亡在此野也。 {{verse|14|3}}為何皇上帝率我等抵此地方、致以刀而倒亡、而本妻子被擄、莫若歸麥西郭幸矣哉。 {{verse|14|4}}且相議曰、不如立一長領、自歸麥西郭矣。 {{verse|14|5}}摩西 亞倫等遂面伏在以色列族眾覲之前。 {{verse|14|6}}於是窺地之人、有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並也孚尼之子迦利伯兼裂衣矣. {{verse|14|7}}謂以色列族庶眾云.我所廵探之地、嘉美不勝. {{verse|14|8}}皇上帝若悅我、則將導我等入其地、又賜之與我矣.乃此地內蜜乳流矣。 {{verse|14|9}}但爾等勿叛皇上帝、夫其土人無保護者、乃皇上帝佑我、故勿畏矣、毋懼之、我將吞之也。 {{verse|14|10}}乃眾覲囑以石擊此人.纔皇上帝之榮威、現於覲帳殿、當凡以色列族之前也。 {{verse|14|11}}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斯民惹朕幾久乎、朕雖在其中、囚所行各異蹟、不信朕幾久乎。 {{verse|14|12}}朕必降禍除其業、而將爾為民、大有權愈於彼也。 {{verse|14|13}}且摩西奏皇上帝曰.主表權、率本民、出其中間、而麥西人將聞之。 {{verse|14|14}}且報之與此地居民、此人經聽皇上帝、住在此民之中、又見皇上帝之面且主之雲立其上、晝主乘雲柱、夜主乘炎柱、而前往也。 {{verse|14|15}}今若欲盡殺庶民如一人.則聞主聲名之郭、將言曰。 {{verse|14|16}}皇上帝不能導此民至其所誓賜之地、故滅之在野也。 {{verse|14|17}}今求主之權、必浩大、按所言云. {{verse|14|18}}皇上帝寬容慈格外恕罪、赦愆、而不狥有罪者、向子討父之罪、及三四代也。 {{verse|14|19}}今求大施鴻憫、赦此民之罪、如自麥西郭、及今赦民也。 {{verse|14|20}}皇上帝遂曰.據爾所言、朕巳赦之也。 {{verse|14|21}}惟朕真活、全地將以皇上帝之榮盈滿焉。 {{verse|14|22}}乃眾人曾看朕榮.兼所行在麥西郭、及於曠野之神跡、尚且試朕十次、並不聽本聲焉。 {{verse|14|23}}故此必不得見所誓列祖之地、並惹朕之人、無一者可見之也。 {{verse|14|24}}但朕臣迦利伯、心懷別意、盡忠隨朕者故朕將帶之進所履之地、然其苗裔將據之矣.明日宜返、且往廣野由紅海之路矣。 {{verse|14|25}}當時亞馬力 迦南等人、住在平地矣。 {{verse|14|26}}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4|27}}朕曾聞以色列族怨朕之瀆言、此惡黨之怨、必忍幾久乎。 {{verse|14|28}}且諭之云.皇上帝果自活、正如爾本耳內所言者、朕將行與汝矣。 {{verse|14|29}}爾凡所入籍之總數自二十歲以上者、因怨瀆朕。故汝屍必俱殞在此野。 {{verse|14|30}}斷不可入朕所發誓將給汝居之地矣止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將入之矣。 {{verse|14|31}}惟爾子女、爾所說將見擄、朕將引進之、而是人將知爾所輕忽之地矣。 {{verse|14|32}}但爾之身屍、將殞沒在野也。 {{verse|14|33}}爾子女將遊野連四十年間、負爾邪獘、致身屍腐爛、在野外矣。 {{verse|14|34}}據爾窺探其地之日數、即四十日、每日當為一年、爾將負汝罪四十年間、方知朕拒絕爾等矣。 {{verse|14|35}}朕乃皇上帝曾言之、朕必將行此與糾反朕之惡黨、使之亡沒於此野地矣。 {{verse|14|36}}且摩西所差窺地之人、既返來譭地、致令眾會怨恨 {{verse|14|37}}其播譭地之人、染災而亡在皇上帝面前矣. {{verse|14|38}}惟往窺地之兩人、即嫩之子約書亞 也孚尼之子迦伯利者、存然尚活也。 {{verse|14|39}}摩西遂傳此言與以色列眾族且其民憂悶不勝. {{verse|14|40}}早晨起登山頂云.我在此而獲罪、欲赴皇上帝所應承之處。 {{verse|14|41}}且摩西曰、因何犯皇上帝之命哉、然不得如意。 {{verse|14|42}}夫皇上帝不在爾中.故忽上去、恐被敵殺也 {{verse|14|43}}蓋亞馬力族並迦南人、在爾面前、汝即背皇上帝故皇上帝弗佑爾乃必以刀倒亡也。 {{verse|14|44}}乃其人擅自上山頂、卻皇上帝之約箱、並摩西咸不出營矣。 {{verse|14|45}}當時居彼山上之亞馬力、並迦南等類下來克之、趕到何耳馬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2}}爾可命以色列族云. {{verse|15|3}}爾既至朕所賜爾之居地若欲以炎祀奉皇上帝、正是焚祭、或發願設祭、或甘心祀、或於瞻禮日將牛羊以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4}}則獻祭奉皇上帝之人宜取麵粉一升調瓶油四分一奉為饌祭。 {{verse|15|5}}每一隻羔、所焚或設祭、必備瓶湯四分之一為奠焉。 {{verse|15|6}}緣羝可辦二升麵粉調瓶油三分一為饌祭矣。 {{verse|15|7}}又將瓶汁三分一為奠、乃皇上帝之馨香。 {{verse|15|8}}倘用牛為焚祭、抑祀以盡願、抑以祭謝皇上帝。 {{verse|15|9}}則其牛必帶三升麵粉、以半瓶油參之為饌祭。 {{verse|15|10}}又必將汁半瓶為奠、以炎燒之、祀為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15|11}}獻比行可緣一隻牛、一隻羝、一隻羔、一隻羊子。 {{verse|15|12}}然按其備之數汝必各人辦而按數行焉。 {{verse|15|13}}凡生在本地人、炎燒祀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4}}有異人共汝住、暨歷世代、凡住在汝中、欲以炎燒祭為皇上帝之馨香、亦必如此行焉。 {{verse|15|15}}爾會之人、兼共汝寓之旅客、永世必有同例矣在皇上帝面前、達客與爾等無異矣。 {{verse|15|16}}爾等暨在汝寓之旅、必有同例均法矣。 {{verse|15|17}}且皇上帝諭摩西曰。 {{verse|15|18}}爾宜轉諭以色列族云、汝既到朕所引汝之地。 {{verse|15|19}}適纔爾食其地之餅、則宜獻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0}}爾始攪麵粉、宜獻一餅為搖祭、正如打穀場之搖祭、如是當搖之焉。 {{verse|15|21}}恆歷代宜將其麵之初、獻物為搖祭、奉皇上帝矣。 {{verse|15|22}}倘爾差悞、並不遵皇上帝所命摩西諸條法。 {{verse|15|23}}凡皇上帝以摩西之手諭汝者、自是日皇上帝諭爾歷代以來者。 {{verse|15|24}}倘公會不知、若悞犯法、則諸公會將犢一隻為焚祭、皇上帝之馨香、依其法樣其饌、其奠、並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矣。 {{verse|15|25}}且祭司為以色列族全公會宜為贖、若悞作可赦之、因其錯將獻其祭、以炎化之、奉皇上帝、並罪祭奉在皇上帝之前焉。 {{verse|15|26}}因庶民無知而作之、可赦以色列族全會、兼其中所寓之異人也。 {{verse|15|27}}倘一人無知犯法、則宜獻初年之羯為罪祭、 {{verse|15|28}}且祭司緣悞犯罪之人必為贖、即在皇上帝之前、無知而犯罪.亦必為贖、而將赦之也。 {{verse|15|29}}若是以色列族中所生之人、抑寓其中之異人、悞犯法者、俱歸一例也、 {{verse|15|30}}但凡故意犯法、不論本地異人、正褻瀆皇上帝此等人必殄滅在民中也。 {{verse|15|31}}蓋其輕慢皇上帝之諭、而犯其律例.故必負罪並盡滅此等人矣。 {{verse|15|32}}○且以色列族正居曠野時、在安息日遇人拾柴。 {{verse|15|33}}看所有之拾柴之人、遂送之到摩西 亞倫並到諸公會、 {{verse|15|34}}既未告明如何處治之也是以囚之。 {{verse|15|35}}且皇上帝方命摩西曰、其人必死、諸聖覲在營外、須以石擊其人、 {{verse|15|36}}故循皇上帝所諭、並摩西之命、而諸聖覲押其人出營、以石擊之死矣。 {{verse|15|3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5|38}}宜命以色列族云、當歷年世代、在袍邊必作纓、其邊上纓必貼藍帶。 {{verse|15|39}}既有此纓則可觀之、以仰憶皇上帝諸誠而行之、切勿仍婟嫪並毋恁縱本心本眼焉。 {{verse|15|40}}爾遂可記、且行朕之諸律例、為聖、而歸汝上帝矣。 {{verse|15|41}}朕乃汝上主皇上帝、素率爾等出麥西郭、而為汝上帝矣、朕乃爾上主皇上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夫利未後裔、哥哈特之孫以斯哈之子哥喇、及流便後裔以利押之二子大單並亞庇蘭、同比利特之子安等結黨。 {{verse|16|2}}會同以色列族數人、其會之君、在聖覲中揚顯名聲者二百五十位、在摩西前起也。 {{verse|16|3}}糾串反摩西 亞倫等云、聖覲各人係聖、且皇上帝寓其中、則汝等自重太甚.為何超逾於皇上帝之聖覲哉、 {{verse|16|4}}摩西既聽之、俯伏在地。 {{verse|16|5}}且語哥喇及其諸黨曰、明日皇上帝將示孰為聖人、誰乃屬之、且招被擇者近來而就赴也。 {{verse|16|6}}汝可行作如此、哥喇及其眾黨.兼宜執香爐。 {{verse|16|7}}明日、點炎置香、當皇上帝面前、惟皇上帝所擇者即為聖也、汝利未族自重太甚也。 {{verse|16|8}}且摩西謂哥喇曰.噫、利未族類、聽我言矣。 {{verse|16|9}}以色列族之上帝、擇爾等出以色列族中、召汝近來服事於皇上帝之帳殿、且立聖覲之前奉事之、豈為小事乎。 {{verse|16|10}}上主召汝及諸兄弟即利未之族俱近來、汝亦求祭司之職乎。 {{verse|16|11}}夫汝兼諸黨糾逆皇上帝、正為斯意.且亞倫何人、爾得怨之乎。 {{verse|16|12}}摩西遂差人召以利押之子大單 亞庇蘭等.其曰我不肯來。 {{verse|16|13}}汝導我等出蜜乳所流之地、致殺我於廣野、豈小事乎、尚且自立為君管我乎。 {{verse|16|14}}爾未領我至蜜乳所流之地、並未賜我田畝葡萄園為業、豈欲鑿此人之目睛哉、然我等不肯來也。 {{verse|16|15}}摩西遂發怒不勝、奏皇上帝云、請勿俯顧其禮物也.我未搶其驢一口、亦未害一人也。 {{verse|16|16}}摩西遂謂哥喇曰.爾兼諸黨同亞倫明日宜侍皇上帝面前。 {{verse|16|17}}各人可執其爐載香、共二百五十香爐、近皇上帝面前、即爾兼亞倫各人.宜拏其香爐矣。 {{verse|16|18}}於是各人拏本香爐、點炎置香陪摩西及亞倫等咸立覲帳殿之門前。 {{verse|16|19}}且哥喇遂招諸聖覲於覲帳殿之門前對立、忽然皇上帝之榮儀、顯諸聖覲之面前焉。 {{verse|16|20}}皇上帝遂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6|21}}爾宜離此會黨待我頃刻之間、盡滅之也。 {{verse|16|22}}兩人遂俯伏在地、云.上帝也.萬人生靈之上帝也因一人獲罪、曷怒諸聖覲乎。 {{verse|16|23}}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6|24}}宜諭諸聖覲云.必須即赴、離哥喇大單 亞庇蘭之帳房也。 {{verse|16|25}}維時摩西起來往向大單 亞庇蘭之所、即以色列族之長老隨之。 {{verse|16|26}}遂謂聖覲云.請離此惡黨之帳房、勿摸其物、恐罹諸罪偕亡也。 {{verse|16|27}}隨離去哥喇 大單 亞庇蘭等、出來、帶妻孥小兒、趈於帳殿門。 {{verse|16|28}}且摩西云.皇上帝遣我行此諸事、並非擅自而行之者、以是可知也。 {{verse|16|29}}倘此人死如人常死、抑受責猶諸人之責、則皇上帝未遣我也、 {{verse|16|30}}倘皇上帝行新事、即地開口吞之、兼其親屬尚活落坑、由是觀之、此人觸犯皇上帝也。 {{verse|16|31}}正語此諸言畢、哥喇等脚下之土裂開. {{verse|16|32}}而地啟口活吞哥喇兼親屬房屋諸業. {{verse|16|33}}且眾並諸親屬尚活兼下坑、且地覆之、而在聖覲之中亡沒也。 {{verse|16|34}}周立以色列諸族聽其哭聲、曰、恐地亦吞我等.且奔逃也。 {{verse|16|35}}於是由皇上帝之面前.有炎出燒其焚香者、二百五十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2}}爾可諭祭司亞倫之子以利亞薩曰、其香爐係聖必在炎中收拾之、並必散其炎也。 {{verse|17|3}}此自干罪人之香爐、經捨與皇上帝、莫非係聖物.則可取之、打薄為廣扁以鑲壇以為以色列族之記號。 {{verse|17|4}}且祭司以利亞薩、遂取其燒死者所獻之銅香爐打薄鑲壇、 {{verse|17|5}}使以色列族繫念、免得異人非亞倫後裔者.不得近來獻香皇上帝面前、並不成如哥喇兼其黨.正如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命者。 {{verse|17|6}}且於次日舉以色列族眾覲怨摩西 亞倫等云.爾等殺皇上帝之民也。 {{verse|17|7}}且聖覲正聚集逆摩西 亞倫等之時、忽望其帳殿被雲遮蓋、乃皇上帝之榮儀顯焉。 {{verse|17|8}}且摩西 亞倫等來覲堂之前、 {{verse|17|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0}}爾宜離此聖覲.待我頃間減之、遂俯伏在地矣。 {{verse|17|11}}摩西遂諭亞倫云.皇上帝巳發怒、其災已流矣、且可執香爐取壇上之炎置香.急進聖覲、替之為贖也。 {{verse|17|12}}且亞倫循摩西之諭奔入聖覲之中.郤其災巳始流諸民之中、故亞倫置香為民贖罪、 {{verse|17|13}}正立在活者死者之中間、其災禍即止矣。 {{verse|17|14}}夫除為哥喇之事而死者之外、另染災而遭死者、共計一萬四千七百人矣. {{verse|17|15}}且亞倫即歸摩西在覲堂之門前.災禍方止矣。 {{verse|17|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17|17}}轉諭以色列族、按其祖之家、諸君中、依其宗家、必向各人取杖一支矣、共十二杖、並寫各人之名在諸杖上。 {{verse|17|18}}可寫亞倫之名於利未杖上.乃宗之首、各必有杖也。 {{verse|17|19}}且按覲帳殿在法箱之前、在彼朕與爾將相遇也。 {{verse|17|20}}且朕所選之杖、必萌芽、如此朕將除以色列族、所怨爾之譭言焉。 {{verse|17|21}}且摩西遂諭以色列族、於是各君按其宗家、每君給一杖、共計杖十二支、乃亞倫之杖在其杖中矣。 {{verse|17|22}}摩西方按其杖在法箱之帳殿、在皇上帝之面前。 {{verse|17|23}}適次日摩西入諸法箱之帳殿、郤利未家亞倫之杖萌芽、開花結杏焉。 {{verse|17|24}}且摩西由皇上帝前、取出諸杖、與以色列諸族看觀、而各人取本杖也。 {{verse|17|25}}且皇上帝遂諭摩西云.復按亞倫之杖在法箱之前且存之為諸逆人之記號、致止怨朕而免死亡之言. {{verse|17|26}}夫摩西作此、循皇上帝之命而行焉。 {{verse|17|27}}以色列族遂謂摩西云.郤我死、我亡、庶亡也. {{verse|17|28}}凡就皇上帝之帳殿必死.莫非我盡亡乎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且皇上帝諭亞倫云.爾兼子並爾祖家、俱宜負聖所之戾、又爾兼子、應負祭職之戾也。 {{verse|18|2}}且以爾祖父之家、利未宗派之兄弟、爾可帶來陪爾奉事.但爾兼子、俱將在法箱帳殿前而事也。 {{verse|18|3}}必守爾職、並守全帳殿之職、卻勿近諸聖所及祭壇之器、免彼並爾偕亡也。 {{verse|18|4}}可陪爾守覲帳殿、為帳房之各事、乃異人不可就爾矣。 {{verse|18|5}}且爾應守聖所、又守祭壇、務免復加怒以色列族也。 {{verse|18|6}}夫朕在以色列族中.巳取爾兄弟利未輩、猶皇上帝賜之以行覲帳殿之事也。 {{verse|18|7}}如是爾並汝子、兼宜守祭司之職、行祭壇及簾裏、諸情以奉事也.蓋朕以祭司之職給爾、如賞賜之事、倘異人近來者必死也。 {{verse|18|8}}且皇上帝諭亞倫云.朕托汝以守之、以色列族凡所捨之搖祭.因汝受傅油、朕已賜給汝、並汝子、為永例矣。 {{verse|18|9}}屬炎未化至聖之物可歸汝、凡禮物凡饌祭、凡罪祭凡愆祀等、所奉朕者、咸與汝並汝子、為至聖焉。 {{verse|18|10}}宜在至聖所食之、各男人應吃之、汝又必視之如聖也。 {{verse|18|11}}且以色列族所奉之搖祭之禮物、並諸舉祭咸歸汝、蓋朕以之賜汝並子女、為永世之例、諸家內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2}}凡上好油、與頂好汁、及麥、俱所奉皇上帝之初實者.朕巳賜爾矣。 {{verse|18|13}}且地初熟之物、人所奉皇上帝者、應歸爾、家內眾潔人可食之也。 {{verse|18|14}}以色列中所供奉之物、皆必歸爾矣. {{verse|18|15}}凡生物開胎者、不論人獸、所獻皇上者、皆必歸爾、但初生之人必須贖也。又以初生之污獸亦必贖。 {{verse|18|16}}所當贖者。自一月以上、亦宜贖也、按爾所定之價即五塊銀、依聖堂之秤、每塊銀二十分也。 {{verse|18|17}}惟牛初生隻、綿羊初生隻草羊初生隻、因係聖物、爾不贖之、乃必灑其血在壇上而焚膏為炎燒之祭、皇上帝之馨香矣。 {{verse|18|18}}惟其肉可歸爾、其搖胸右肩一然。 {{verse|18|19}}夫以色列族凡舉祭皇上帝之聖物、朕巳賜汝並汝子女、為永世之例、正乃皇上帝前.與爾兼苗裔、所立之永鹽約也。 {{verse|18|20}}且皇上帝諭亞倫云.在其上地、爾不得嗣業、並無共分、蓋在以色列族間朕乃爾分業也。 {{verse|18|21}}惟以色列中諸物、十抽其一、朕巳賜利未族為業、緣覲帳殿中所務之事也。 {{verse|18|22}}自今以後、以色列族不可就近覲帳殿、恐負罪而亡也。 {{verse|18|23}}但利未輩宜盡覲帳殿之事務、而負其罪。且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乃永世之例矣。 {{verse|18|24}}惟以色列族、抽十分之一、所獻為皇上帝之舉祭、朕已賜利未輩為嗣業、故朕諭之曰.以色列族中利未人、不獲產業矣。 {{verse|18|25}}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18|26}}且傳諭利未輩如此云、爾既抽以色列族十分之一、朕所賜汝為產業者、則當在什一物中、再抽十分之一、獻為舉祭、奉皇上帝也、 {{verse|18|27}}且爾所舉之祭、可視為穀場油醡之盛焉。 {{verse|18|28}}如此凡收以色列族之物、什一之中、爾可獻舉祭與皇上帝、且必獻皇上帝之舉祭、而許祭司亞倫也。 {{verse|18|29}}凡爾所得贈物之中、必獻舉祭奉皇上帝、由各項物、必獻最嘉者、即其聖分也。 {{verse|18|30}}故必諭之口.爾既舉奉禮物之最嘉者、則可視之為利未人之穀場油醡之產物焉。 {{verse|18|31}}爾兼本家到處可食之.因乃覲帳殿事務之工當焉。 {{verse|18|32}}倘舉禮物之最嘉者、則不負其罪.亦不得污以色列族之聖物、以免死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且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 {{verse|19|2}}斯乃皇上帝所諭之律例、法度、即使以色列族牽純牷紅牛、從未載軛者。 {{verse|19|3}}給之祭司以利亞薩帶出寨外.當面必有屠之也。 {{verse|19|4}}且祭司以利亞薩以手指染牛之血灑之覲帳殿之前七次也。 {{verse|19|5}}遂當面焚牛炎上、皮肉血糞俱焚。 {{verse|19|6}}且祭司亦應將香松木、牛膝草、絳色綿、投諸燒牛炎上也。 {{verse|19|7}}祭司亦必浣衣、水內洗身、此後入營、但祭司至夕必為污也。 {{verse|19|8}}且焚牛者用水洗衣、水內浴身、至夕為污也。 {{verse|19|9}}惟潔人將拾其牛之灰、丟在營外、於清處、可存與以色列族公會、為去俗之水、即淨罪之禮矣。 {{verse|19|10}}拾牛灰者宜浣其衣、至夕為污、斯乃本地人、及寓爾中之旅客、永世之例矣。 {{verse|19|11}}凡摸人之屍、必七日為污。 {{verse|19|12}}於第三日、必以斯水自淨、及第七日可為清也、惟於第三日不自淨、則於第七日不得清矣、 {{verse|19|13}}凡摸人之屍、而不自淨者.則染污皇上帝之帳殿、故必消滅此人在以色列族中、蓋去俗之水未灑其上、故必染污、而其污尚存矣。 {{verse|19|14}}倘人死在帳殿、則有斯例、凡在帳內、抑進帳者、連七日為染也。 {{verse|19|15}}凡開口未加蓋之諸器皿亦為污也。 {{verse|19|16}}凡摸野外以劍斃者、抑身屍、抑人骨、抑墳墓必連七日為污也。 {{verse|19|17}}有污人以濯罪、必將燒牛之灰、調流水而裝之體內矣。 {{verse|19|18}}且潔人必將牛膝草浸水、灑帳內諸器、與所有之人、或灑在人、摸骨骸身屍墳墓。 {{verse|19|19}}乃於第三日、第七日其潔人必灑污人、且於第七日必自潔、洗衣、水內浴身、待夕方潔矣。 {{verse|19|20}}倘人染污而不自淨者、既污浼皇上帝之聖堂、必殄滅之在聖覲之中矣、夫以去俗之水未灑其身、故乃污矣。 {{verse|19|21}}斯乃永例、凡灑以去俗之水者、宜浣衣、摸去俗之水者、至夕為污也。 {{verse|19|22}}凡污人所摸者、將染污且摸之之人、至夕為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當正月、以色列族全聖覲、赴汛曠野、而民住在迦鐵、在彼米蓮死而見葬焉。 {{verse|20|2}}當下聖覲無水、遂糾逆摩西 亞倫等、 {{verse|20|3}}惟民責摩西云、願兄弟亡時、偕亡在皇上帝面前。 {{verse|20|4}}曷導皇上帝之覲至此野地、致我兼本畜生斃乎。 {{verse|20|5}}奚導我出麥西郭、到此惡處、在此無播種、未有無花果、抑葡萄、抑石榴、並無水可飲也。 {{verse|20|6}}維時摩西 亞倫等離聖覲、赴覲堂門前、俯伏在地、且皇上帝之榮儀出現矣、 {{verse|20|7}}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0|8}}爾可執杖、遂其兄亞倫招聖覲聚集、當面諭磐出水、且爾等可令水出磐、與聖覲、及其畜生飲焉。 {{verse|20|9}}夫摩西遵命而在皇上帝面前取其杖也。 {{verse|20|10}}且摩西 亞倫等招聖覲聚集在磐前、曰、逆民且聽矣、我等豈必由磐取水乎。 {{verse|20|11}}摩西遂舉手以杖擊石二次、即水盛流、且聖覲兼其畜生飲焉。 {{verse|20|12}}夫皇上帝諭摩西 亞倫等云、蓋汝不信朕、並以朕不成聖在以色列族之眼內、故不得率大眾入朕所賜之地也。 {{verse|20|13}}斯乃爭水因以色列族與皇上帝爭鬥、又緣此人成聖焉 {{verse|20|14}}○且摩西自迦鐵遣差到以東侯云、亞弟以色列曰、我所遭諸苦、是爾知也。 {{verse|20|15}}蓋我祖遷移麥西郭、許久居麥西郭.乃麥西人磨難我並列祖也。 {{verse|20|16}}維時禱告皇上帝、即聽本聲、且差天使導我出麥西郭、今抵迦鐵、即極邊之邑矣。 {{verse|20|17}}今求汝准我經過汝地、決不入田園、不飲井水、乃隨大路不轉左右、待過貴境也。 {{verse|20|18}}惟以東侯曰、勿經過我地、恐我拉劍逢汝矣。 {{verse|20|19}}且以色列族遂曰、我將在大路上而行、倘我與本畜飲爾之水必償、只要步行過去而巳矣。 {{verse|20|20}}曰、不得經過也、且以東率多軍民、強手敵之也。 {{verse|20|21}}如此以東不准以色列經過其境、故此以色列轉而離之也。 {{verse|20|22}}○皇上帝方謂摩西 亞倫於何耳山、在山東之交界云、 {{verse|20|23}}緣汝在爭水、違逆本諭、故此亞倫不進朕所賜以色列族之地、乃必過世而歸先祖焉。 {{verse|20|24}}故帶亞倫兼其子以利亞薩上何耳山、 {{verse|20|25}}亦脫亞倫之衣、以之穿其子以利亞薩、但亞倫將歸祖、並在彼昇矣。 {{verse|20|26}}夫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當諸聖覲面前上何耳山。 {{verse|20|27}}且摩西脫亞倫之衣、而穿之與本子以利亞薩、且亞倫昇於山頂、於是摩西 以利亞薩等下山也。 {{verse|20|28}}諸聖覲見亞倫既昇、則以色列全家、為亞倫守喪三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夫住南方、迦南人侯亞喇得、一間以色列由探子之路而來、則與以色列交鋒、且擄數人。 {{verse|21|2}}當下以色列與皇上帝發願曰、主若以此種類付本手、則我將盡滅其城焉。 {{verse|21|3}}乃皇上聽以色列聲、且付其迦南人盡勦之、並其邑矣、而稱其名何耳焉。 {{verse|21|4}}遂山紅海之路離何耳山前往以週以東地、乃民心內、緣此路甚失望也。 {{verse|21|5}}其民遂對上帝並摩西云、為何率我等出麥西、致死在野、在此無餅無水、而心厭此輕餅矣. {{verse|21|6}}且皇上帝遣炎蛇在民中叱咬民、而以色列百姓多名斃矣。 {{verse|21|7}}故此其民赴摩西云.我瀆皇上帝、又浼汝、且放罪矣、請祈上帝、致在我中除蛇矣、且摩西代民祈禱也。 {{verse|21|8}}皇上帝遂諭摩西云、汝且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則各人見咬者、一仰觀之、得活矣。 {{verse|21|9}}且摩西造銅蛇、而插之在木柱上、適有蛇咬人、即仰觀銅蛇、而得活矣。 {{verse|21|10}}○維時以色列族前進、而搭營在阿泊 {{verse|21|11}}離阿泊後在摩亞伯前於野、日起之向、在以雅巴林搭營焉。 {{verse|21|12}}且離彼在撒烈谷搭營焉。 {{verse|21|13}}離彼而在亞耳嫩溪外搭營、正是出亞摩哩之野、乃亞耳嫩溪、係亞摩哩之交界、在摩亞伯 亞摩哩之間。 {{verse|21|14}}故此在皇上帝之戰書紀曰、所行在紅海、並在亞耳嫩溪。 {{verse|21|15}}在溪之用、即流到亞耳之居宅、在摩亞伯之界也。 {{verse|21|16}}且離彼到庇耳、此乃皇上帝所諭及而詔摩西云、汝且聚民、而朕將賜之以水也。 {{verse|21|17}}於是以色列咏此歌曰、泉必湧哉、而應之也。 {{verse|21|18}}其君掘井、其民之爵士以本杖、遵設法士之諭、而掘之.等語。且其離野而往到馬大拏。 {{verse|21|19}}離馬拏、到拏哈列、到巴未、 {{verse|21|20}}正是在摩亞伯地巴未之谷.且離彼而到望也示門、比士伽山頂。 {{verse|21|21}}且以色列差使赴亞摩哩侯西弘曰、 {{verse|21|22}}容我通汝地行、我將避田畝、葡萄園、並不飲井之水、郤欲行大路、迨及過汝界也。 {{verse|21|23}}乃西弘不肯容以色列過其境、即聚庶民、出逢以色列在野、到雅哈斯則與以色列交戰焉。 {{verse|21|24}}乃以色列擊之以利劍、且據其地、自亞耳嫩、及雅泊之溪、至亞門族之地、乃亞門族之界係鞏也。 {{verse|21|25}}然以色列破此諸邑、且以色列居在亞摩哩之諸邑、在希實本並諸鄉里。 {{verse|21|26}}夫亞摩哩侯西弘之郡係希實本、此位與摩亞伯之前侯交戰、而向其手取全地、及亞耳嫩也。 {{verse|21|27}}故此言諺者云.來希實本、且必備建西弘之郡矣。 {{verse|21|28}}有炎出諸希實本、有熖出西弘之郡、而燬摩亞伯之亞耳並亞耳嫩高處之長也。 {{verse|21|29}}哀哉、摩亞伯 居摩實之民敗矣.其將所逃之子、並其女、給之與亞摩哩侯西弘、致被擄也。 {{verse|21|30}}我射之希實及底本亡、我壞荒之、及挪法、米底巴等處。 {{verse|21|31}}於是以色列居在亞摩哩地。 {{verse|21|32}}且摩西差偵探雅設、遂破其鄉、而驅所有之亞摩哩等。 {{verse|21|33}}且以色列出而去、由巴山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出逢之、而交戰在以得來。 {{verse|21|3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毋畏之、朕已將昊侯、其庶民、其地咸付汝手、且汝應處之、如處駐希實本 亞摩哩侯西弘。 {{verse|21|35}}如此擊侯、其子並庶民、迨及不遺人活也.於是據其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且以色列族、前往在約耳但河、此邊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搭營焉。 {{verse|22|2}}夫西撥之子巴拉見以色列悉所行與亞摩哩等. {{verse|22|3}}然其民係多而摩亞伯畏之、且摩亞伯焦憂、緣以色列族。 {{verse|22|4}}當是時、西撥之子巴拉係摩亞伯侯、摩亞伯遂謂米田之長老云、此群今將吞凡所有在四方、如牛吞野草。 {{verse|22|5}}方差使到比奪、見庇耳之子巴闌、即在其民子地之河也。且召之云、卻有民由麥西來、其覆地面、而對我面居住也。 {{verse|22|6}}我知汝所祝者獲祝、汝所詛者獲詛、故請汝來而為我詛此民、既有能多愈於孤、庶乎擊勝之、而驅之出地。 {{verse|22|7}}維時摩亞伯之長老輩、暨米田長老輩、手帶同卜卦之賞銀而去矣.一到巴闌、則以巴拉之言報之也。 {{verse|22|8}}曰、此夜汝且宿此、循皇上帝之諭、我將報覆、其摩亞伯之長、方陪巴闌寓矣。 {{verse|22|9}}且皇上帝諭詔巴闌曰、陪汝者、是誰人乎。 {{verse|22|10}}乃巴闌奏上帝云、摩亞伯之侯西撥之子巴拉差之到我曰。 {{verse|22|11}}郤有民由麥西來、而覆地面、汝且為我來詛之、庶乎我能勝而驅之也。 {{verse|22|12}}且皇上帝諭巴闌曰、其民已獲祝、毋可陪此人行、並毋詛之。 {{verse|22|13}}早時巴闌起身、謂巴拉之長曰、皇上帝不准余陪汝往、汝且歸本地矣。 {{verse|22|14}}當下摩亞伯之長、起赴巴拉曰、巴闌不肯陪我而來也。 {{verse|22|15}}且巴拉再差愈尊之長。 {{verse|22|16}}來到巴闌曰、西撥之子巴拉如此曰、汝來到孤、毋容阻礙。 {{verse|22|17}}孤將陞汝乘大榮、凡所言者、孤亦將行焉、故此來而為孤詛此民焉。 {{verse|22|18}}乃巴闌答巴拉之屬云、我不得大小逆我上主皇上帝之諭、連巴拉滿衙以金銀、而賜我、亦不可也。 {{verse|22|19}}汝且終夜宿此、致我可知、皇上帝更所諭我也。 {{verse|22|20}}夜間、上帝諭巴闌云、其人若來招汝、且起而陪之行焉、乃朕所諭、汝必行焉。 {{verse|22|21}}且巴闌早起、備驢陪摩亞伯之長而往焉。 {{verse|22|22}}於是騎驢而爾役陪之、乃緣其往、上帝烈怒之、而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路中對之。 {{verse|22|23}}夫其驢見皇上帝之天使、手持刀立在路中、乃其驢避路而往田、但巴闌撻其驢、致歸路也。 {{verse|22|24}}乃皇上帝之天使、立在葡萄埔之徑、在此邊有壁、在彼邊亦有壁矣。 {{verse|22|25}}維時驢見天使、則迫壁、並向壁逼巴闌之腳、然其再撻之也。 {{verse|22|26}}皇上帝之天使、遂前往、而立在窄處、無轉左右路也。 {{verse|22|27}}其驢一見皇上帝之天使、而跌在巴闌下、乃巴闌以杖撻驢也。 {{verse|22|28}}皇上帝遂開驢口、謂巴闌曰、汝三次撻我、我與汝有何干哉。 {{verse|22|29}}且巴闌曰、汝戲弄我、願持刀、今要殺汝。 {{verse|22|30}}且其驢謂巴闌曰、我係屬汝、即自屬汝之日、汝騎在我上、及今日矣、我素與汝何行哉、曰否。 {{verse|22|31}}當下皇上帝之真神、開巴闌之眼、乃見皇上帝之真神、手持刀立在路中、即俯首伏面焉。 {{verse|22|32}}乃皇上帝之真神謂之曰、為何此三次撻汝驢也、汝道係逆在朕前矣、郤朕出以擋汝也。 {{verse|22|33}}乃驢見朕、避此三次、倘若不避朕果已殺汝、並保驢之命也。 {{verse|22|34}}且巴闌對皇上帝之真神云、我不知主攻我立在路中、我犯罪矣.設主不悅意、我將歸也。 {{verse|22|35}}夫皇上帝之真神諭巴闌云、汝且陪此人而去、獨朕所諭汝之言、汝必言焉、如此、巴闌陪巴拉之長而往。 {{verse|22|36}}夫巴拉一聞巴闌已來、則出到摩亞伯之某邑、以接之矣、此乃在極境、在亞耳嫩之界也。 {{verse|22|37}}乃巴拉謂巴闌云、莫非勤差召、為何不來到孤、豈非不能陞汝乘榮乎。 {{verse|22|38}}且巴闌謂巴拉曰、我卻來到汝、我曷有能言事乎、上帝所插本嘴之言、我亦將語矣。 {{verse|22|39}}夫巴闌陪巴拉到居烈關槊、 {{verse|22|40}}且巴拉獻牛羊而送到巴闌並所陪之長焉。 {{verse|22|41}}適早、巴拉引巴闌到巴勒之高處、山彼觀其民之極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夫巴闌謂巴拉曰、汝且築七壇、而備牛七隻、羝七隻矣。 {{verse|23|2}}乃巴拉遵巴闌之言而行焉、即巴拉 巴闌等、在各壇上祭一隻牛、並一隻羝矣。 {{verse|23|3}}夫巴闌對巴拉曰、汝且附焚祭立、而我將去矣、庶乎皇上帝將來以接我、凡所啟我者、亦將稟汝矣。 {{verse|23|4}}且皇上帝逢巴闌、其謂之云、我築七壇而在各壇祭一隻牛、及一隻羝。 {{verse|23|5}}且皇上帝以言插巴闌之嘴曰、汝且歸巴拉、必如此言云。 {{verse|23|6}}一歸郤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 {{verse|23|7}}遂開詞曰、摩亞伯之侯巴拉引我由亞蘭來、即由東山也、且云、汝且詛雅哥伯且淩以色列。 {{verse|23|8}}但上帝若不詛之、我郤何詛之、皇上帝若不淩之、我卻何淩之乎。 {{verse|23|9}}由磐之頂我觀之由山頂、我望之、卻其民必獨居、並不算之在國中也。 {{verse|23|10}}誰能算雅哥伯之塵、並以色列四分之一乎、願死如義人逝世、然我臨終、如是人無異矣。 {{verse|23|11}}且巴拉謂巴闌曰、汝與我何行哉、我引汝致詛我敵、乃汝祝嘏也。 {{verse|23|12}}答曰、皇上帝所插本嘴內、我莫非宜言乎。 {{verse|23|13}}且巴拉謂之曰、請陪我由所能觀之、而求他處、汝必觀其極但不見其眾、由彼必詛之也。 {{verse|23|14}}遂引之到庇士伽山頂、在鎖非田、且築七壇、而在各壇祭牛羝各一隻矣。 {{verse|23|15}}遂謂巴拉曰、汝且附焚祭而立矣、乃我在彼、將逢皇上帝矣。 {{verse|23|16}}且皇上帝逢巴闌、以言插其嘴內曰、再赴巴拉如此言云. {{verse|23|17}}回時、卻自並摩亞伯之諸長、附焚祭而立矣、且巴拉謂之曰、皇上帝言何哉。 {{verse|23|18}}遂開詞曰、巴拉起而聽哉、西撥之子、必聽我哉。 {{verse|23|19}}上帝非係人而能謊、並非人之子致惜矣、其意莫非行此乎、其語莫非應之乎。 {{verse|23|20}}卻我奉祝、而其祝之也、而我不能反之。 {{verse|23|21}}主在雅哥伯不觀咎、在以色列亦不見逆弊、其上主皇上帝佑之、其中有王之歡呼也。 {{verse|23|22}}上帝率之出麥西、而其有兕之鼎力矣。 {{verse|23|23}}夫反雅哥伯不得誣、又反以色列不得占、於此時論雅哥伯 以色列等將云、上帝何行哉。 {{verse|23|24}}其民必興起如大獅、而起如狻也、未食所捉、並飲亡之血、亦不偃焉。 {{verse|23|25}}且巴拉謂巴闌云、汝毋、並毋祝之。 {{verse|23|26}}乃巴闌答巴拉曰、我莫非報汝、凡皇上帝所諭我必行焉。 {{verse|23|27}}巴拉遂謂巴闌云、汝且來、我將引汝到他處、庶乎上帝悅意、致汝由彼詛之也。 {{verse|23|28}}巴拉遂引巴闌望也示門到庇耳山頂。 {{verse|23|29}}且巴闌謂巴拉曰、在此必築七壇、在彼亦備牛七隻、羝七隻。 {{verse|23|30}}且巴拉循巴闌之言而行、在各壇祭牛一隻、羝一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夫巴闌一看皇上帝悅意、祝以色列、不仍舊往而求邪術、卻面望野。 {{verse|24|2}}乃巴闌抬眼看以色列、按其宗派、駐帳房內、於是皇上帝之神臨之也。 {{verse|24|3}}開詞曰、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士云。 {{verse|24|4}}聽上帝言者、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睡覺矣。 {{verse|24|5}}此人曰、雅哥伯之幄幃、以色列之帳房係嘉哉。 {{verse|24|6}}如谷延焉、如在河邊之埔、如皇上帝所植之檀樹、如香松在水邊。 {{verse|24|7}}其將倒水出桶、其種多在水、其王高愈亞甲、而必舉其國也。 {{verse|24|8}}皇上帝之出麥西、其有如兕之鼎力、其必吞其敵國、折其骨、而刺之以箭焉。 {{verse|24|9}}其埋伏如獅、若大獅、誰將慫之乎.祝汝者將獲祝、詛汝者將獲詛矣。 {{verse|24|10}}且巴拉烈怒巴闌以掌相拍、且巴拉謂巴闌曰、我召汝以詛本敵、乃汝三次祝之。 {{verse|24|11}}汝且逃到本處、我想陞汝乘大榮、乃皇上帝阻汝獲榮焉。 {{verse|24|12}}巴闌遂謂巴拉云、汝所差之使、我莫非謂之云。 {{verse|24|13}}巴拉若以滿衙金銀而賜、我不得逆皇上帝之諭、並不隨意行好歹也.乃皇上帝所諭者我將言焉。 {{verse|24|14}}卻令我歸本民、汝且來而我將以此竟日所行之情稟汝。 {{verse|24|15}}遂開詞云、庇耳之子巴闌曰、有開眼之人云。 {{verse|24|16}}聽上帝言者、有峻魏者之知識、且見全能主之啟、開眼而神覺矣。 {{verse|24|17}}此人曰我將見之、但不今在、我將觀之、但不近焉、由雅哥伯必星來、由以色列其柄必起、其將擊摩亞伯之隅、並壞諸該族也。 {{verse|24|18}}乃以東必為西耳之業、亦為敵之業、乃以色列必勇行焉。 {{verse|24|19}}其操權之主、將由雅哥伯來、而壞城中所存者。 {{verse|24|20}}且顧亞馬力、開此詞曰、亞馬力為國首、乃必臨終而永亡矣。 {{verse|24|21}}顧居尼人開詞曰、汝居宅鞏也、在巖內結巢矣。 {{verse|24|22}}卻居尼必見掃乎、迨及亞書耳人、擄押汝去矣。 {{verse|24|23}}遂開詞曰上帝行此之時誰將活乎。 {{verse|24|24}}乃必有船、由其亭之境來、磨難亞書耳、又擾希伯耳、此亦必永亡也。 {{verse|24|25}}巴闌遂起、而歸本處也、巴拉亦去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維時以色列住在米田、乃民與摩亞伯之女始苟合。 {{verse|25|2}}且請其民赴其該殺之祭、而民食且拜伏其神明焉。 {{verse|25|3}}蓋以色列與巴勒庇耳相合、皇上帝遂烈怒以色列。 {{verse|25|4}}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將百姓之諸首領、且掛縊之在皇上帝之前、太陽向、致皇上帝之烈怒避以色列。 {{verse|25|5}}摩西方諭以色列眾臬司云、汝各人必戮殺與巴勒庇耳相合之人。 {{verse|25|6}}適在覲帳殿門前涕哭之際、有以色列族之人、摩西眼同並以色列族眾眼同之時、攜米田女、赴其昆仲。 {{verse|25|7}}維時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看此、則在覲中起手將槍。 {{verse|25|8}}隨以色列人進帳房、而刺該以色列、並該女之肚、乃是如此、其禍在以色列族中止矣。 {{verse|25|9}}因此禍所斃者、共計二萬四千人。 {{verse|25|10}}皇上帝遂諭摩西云。 {{verse|25|11}}祭司亞倫之孫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在其中、緣朕懷熱氣、且令本怒避以色列、而朕忌心不得吞以色列族。 {{verse|25|12}}蓋緣其上帝懷熱氣、而緣以色列行贖。 {{verse|25|13}}故此必曰、朕賜之以本安之約、自必接之、並其後之苗裔亦然、正是永祭司職之約也。 {{verse|25|14}}夫所殺之以色列人之名、正所共戮會同米田婦者係心哩、其屬西面、係家宗之首領、撒路之子。 {{verse|25|15}}其米田婦、係哥斯庇之女、名蘇耳、其父係民之長領、而屬米田之首家也。 {{verse|25|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5|17}}汝且擾擊其米田人也。 {{verse|25|18}}當禍之日、緣庇耳殺其妹、正是米田長哥斯庇之女、此等人挑汝以庇耳之事、且誘惑汝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verse|26|1}}此禍後、皇上帝諭摩西並亞倫之子以利亞薩云、 {{verse|26|2}}汝且將在以色列中、自二十歲以上、各人能上陣者、依其祖宗、而算以色列覲眾。 {{verse|26|3}}於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言之曰、 {{verse|26|4}}遵照皇上帝諭摩西、並所出麥西地之以色列族、汝必算有二十歲以上之人。 {{verse|26|5}}以色列之長子流便此係流便族、哈諾並哈諾之家、巴路並巴路之家、 {{verse|26|6}}希斯倫並希斯倫之家、迦米並迦米之家。 {{verse|26|7}}此乃流便之家、所算者、係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8}}巴路之子、係以利押、 {{verse|26|9}}以利押之子、係尼母耳、大單、亞庇蘭等、此乃是大單 亞庇蘭等、在覲內有聲名、正共哥喇反皇上帝、亦攻摩西 亞倫等。 {{verse|26|10}}且地開口、會同哥喇一概吞之、當下、其黨亡、而其炎燬二百五十人、俱為兆號也、 {{verse|26|11}}然哥喇族不亡也。 {{verse|26|12}}西面之裔、照其祖宗、即尼母耳並尼母耳之家、雅民並雅民之家、雅斤並雅斤之家、 {{verse|26|13}}西喇並西喇之家、沙羅並沙羅之家。 {{verse|26|14}}此乃西面之家、共二萬二千二百名。 {{verse|26|15}}迦得之裔、按其家也、即西分並西分之家、哈其並哈其之家、書尼並書尼之家、 {{verse|26|16}}阿士尼並阿士尼之家、以哩並以哩之家、 {{verse|26|17}}亞律並亞律之家、亞哩利並亞哩利之家。 {{verse|26|18}}此乃迦得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四萬零四百名。 {{verse|26|19}}猶大之裔、係耳、阿南等、乃耳、阿南等在迦南地死矣。 {{verse|26|20}}猶大之裔按家即係示拉並示拉之家、法哩示並其家、西喇並西喇之家。 {{verse|26|21}}法哩士之子係希斯崙、並其家哈末並其家。 {{verse|26|22}}此乃猶大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七萬六千五百名。 {{verse|26|23}}以薩迦之裔、按其家、即多拉、並多拉之家、部亞並部亞之家。 {{verse|26|24}}雅書伯、並雅書伯之家、伸崙並伸崙之家。 {{verse|26|25}}此係以薩迦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四千三百名。 {{verse|26|26}}西布倫按其家、即係西烈、並西烈之家、以倫並以倫之家、雅烈並雅烈之家。 {{verse|26|27}}此乃西布倫之家、按照所算者、共六萬五百名。 {{verse|26|28}}約色弗之裔、按其家、係馬拏西 以法蓮等。 {{verse|26|29}}馬拏西之裔、即係馬吉、並馬吉之家、乃馬吉生其列、乃其列生出其列之家。 {{verse|26|30}}其列之子、即係也斯、並也斯之家希勒、並希勒之家。 {{verse|26|31}}亞薩烈並薩烈之家、示劍並示劍之家。 {{verse|26|32}}示米大並示米大之家、希非耳並希非耳之家。 {{verse|26|33}}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無子、乃有女、即西羅非撻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6|34}}此乃馬拏西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二千七百名。 {{verse|26|35}}以法蓮之裔、按其家、即係書提拉並書提拉之家、庇迦並庇迦之家、大漢並大漢之家。 {{verse|26|36}}書提拉之子係以蘭並以蘭之家。 {{verse|26|37}}此乃以法蓮之家、正是約色弗之子、按其家也、即據所算者其三萬二千五百名。 {{verse|26|38}}便雅民之裔、按其家、即係庇拉、並庇拉之家、亞實別並亞實別之家、亞希蘭並亞希蘭之家。 {{verse|26|39}}書反並書反之家、戶班並戶班之家。 {{verse|26|40}}庇拉之子係亞耳得、拏慢等、即亞耳得之家、拏慢並拏慢之家。 {{verse|26|41}}此乃便雅民之族、按其家、所算者、共四萬五千六百名。 {{verse|26|42}}但之裔按其家、係書含並書含之家、此乃但之宗按其家也。 {{verse|26|43}}眾書含人所算者按其家、共六萬四千四百名。 {{verse|26|44}}亞沙之子按其家、係音拏並音拏之家、也遂並也遂之家、庇哩亞並庇哩亞之家。 {{verse|26|45}}此哩亞之子係希伯、即希伯並其家、馬勒吉、並馬勒吉之家。 {{verse|26|46}}亞沙女之名係撒喇。 {{verse|26|47}}此乃亞沙族之家、按照所算者、共五萬三千四百名。 {{verse|26|48}}納大利之裔按其家、係雅設並雅設之家、姑尼並姑尼之家、 {{verse|26|49}}也設並也設之家、示連並示連之家。 {{verse|26|50}}此乃納大利之家按其家宗、共算四萬五千四百名。 {{verse|26|51}}夫以色列族共計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verse|26|5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必以地分給此人、按照其名之數。 {{verse|26|53}}即與多必給多業、與少必給與少業。 {{verse|26|54}}按照所計之數、必與各人給其業矣。 {{verse|26|55}}但必掣籤而分其地矣、正是按照列祖宗派之名、必據業矣。 {{verse|26|56}}依籤必分給其業、與多及與少也。 {{verse|26|57}}利未輩按其家、所算者係革順之家、哥哈特並哥哈特之家、米喇哩並米喇哩之家。 {{verse|26|58}}此乃利未輩之家、立拏之家、希伯崙之家、馬利之家、母示之家哥喇之家。 {{verse|26|59}}暗蘭之妻名曰約居別、即係利未之女、利未所生在麥西地、此婦生暗蘭、亞倫、摩西、米蓮等。 {{verse|26|60}}夫亞倫生拏答、亞庇戶、以利亞薩、以大馬等。 {{verse|26|61}}夫拏答 亞庇戶等、祭異炎在皇上帝前面死矣。 {{verse|26|62}}與利未給業在以色列族中、故不算之在以色列族中、即各男一月以上之紀、共計三萬三千人。 {{verse|26|63}}即是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所算此人、其算之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 {{verse|26|64}}昔在西柰野、摩西並祭司亞倫等算以色列族之時、但此次無一在其中間。 {{verse|26|65}}夫皇上帝諭之諭曰、必在野死矣、故除非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不存一人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verse|27|1}}於是其列之孫、希非耳之子、西羅非撻之女、正屬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宗、而其列係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即其女之名、係馬拉、那亞、何客拉、密迦、的薩等。 {{verse|27|2}}俱來侍摩西祭司以利亞薩、眾覲之君、在覲帳殿之門前曰。 {{verse|27|3}}父親在野死、乃不在糾反皇上帝之黨內、即哥喇黨、因本罪死、並無子矣。 {{verse|27|4}}既無子、為何父親之名在家內、必刪除乎.故在父之兄弟中、必以業賜我。 {{verse|27|5}}且摩西以此案報皇上矣。 {{verse|27|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西羅非撻之女所言屬是矣、汝一定必賜之以業、在父兄弟基業之中。 {{verse|27|7}}乃必令之接父之業矣。 {{verse|27|8}}但汝必謂以色列族云、人死並無子、其業必歸其女矣。 {{verse|27|9}}倘無女.其業必歸其兄弟矣。 {{verse|27|10}}即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叔。 {{verse|27|11}}但父無兄弟、則以業必歸家之親屬以據之、按照皇上帝諭摩西、此必為以色列族制令之律例。 {{verse|27|12}}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汝且登亞巴林山、致觀朕所賜以色列之地矣。 {{verse|27|13}}觀之後、汝且如兄亞倫之歸、亦必歸覲本民焉。 {{verse|27|14}}即在汛野、其聖覲爭時、在迦鐵於汛野、於米哩巴、而汝等叛朕、並不在彼川、於其眼前、稱聖朕也。 {{verse|27|15}}且摩西奏皇上帝云. {{verse|27|16}}願凡胎各人之上帝、派人管其覲也。 {{verse|27|17}}此人可率之而出、率之而進、可引之出、亦可引之進焉、免得皇上帝之覲、成如無牧之羊也。 {{verse|27|18}}且皇上帝諭曰、汝且取感神之人、嫩之子、約書亞、而以手按其上也。 {{verse|27|19}}且引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覲眾之前、而其眼同之時、必諭囑之也。 {{verse|27|20}}汝且以本榮、頗必加之、致以色列覲眾遵之也。 {{verse|27|21}}此人必侍在祭司以利亞薩之前、而在皇上帝之前、必依光之例、為之詢事、自已並凡以色列族、即是眾覲、必聽其諭而出、亦聽其諭而進焉。 {{verse|27|22}}且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行焉、即取約書亞而攜之到祭司以利亞薩之前、並眾覲之前焉。 {{verse|27|23}}蓋依皇上帝以摩西之手所諭者、亦按手其上、而囑伸諭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verse|28|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28|2}}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等必隨時留心、以獻本餅祭祀、並以炎所祀為馨香者。 {{verse|28|3}}汝必諭之云、以炎所祀、祭皇上帝者、正是初年牷羔二隻、乃日日恆用之焚祭矣。 {{verse|28|4}}其羔一隻、必祭早時、其羔一隻、必祭晚時。 {{verse|28|5}}乃麵粉一升、係饌祭、必以精油一罇、四分之一而調也。 {{verse|28|6}}此乃在西柰山所飭之恆焚祭、係馨香、以炎所祀之皇上帝矣。 {{verse|28|7}}其奠必一罇四分之一、羔一隻、即在聖處、以好汁必灌在皇上帝為奠焉。 {{verse|28|8}}另他隻羔、必晚時祭、仍朝之饌祭、並其奠、且設此祭、係以炎所祀皇上帝之馨香焉。 {{verse|28|9}}在安息日、必將初年牷羔二隻、麵粉二升、調以油為饌祭、並其奠焉。 {{verse|28|10}}此乃每安息日之焚祭、此外別有恆用之焚祭、並其灌奠。 {{verse|28|11}}在月之初時、汝必與皇上帝設焚祭、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8|12}}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油為饌祭、每一隻羝、麵粉二升、調油為饌祭矣。 {{verse|28|13}}每一隻羔、麵粉一升、調油為饌祭、正乃焚祭、以炎所祀皇上帝為馨香也。 {{verse|28|14}}每一隻牛、汁半罇為奠、每羝一隻、一罇三分之一、每一隻羔、一罇四分之一此乃每月之焚祭、正是終年各月矣。 {{verse|28|15}}除恆用焚祭灌奠外、亦必將山羊之子一隻、獻皇上帝、為罪之祭矣。 {{verse|28|16}}乃正月十四日、係皇上帝逾節之瞻禮。 {{verse|28|17}}其瞻禮、在是月之十五日、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矣。 {{verse|28|18}}於初一日必招聖會、於是日、毋得作役事矣。 {{verse|28|19}}乃必以炎化而祀、為皇上帝之焚祭、即幼牛二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必牷純焉。 {{verse|28|20}}其饌祭、必係麵粉調以油者、每一隻牛三升、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8|21}}凡七隻羔、每一隻羔、必祭一升也。 {{verse|28|22}}並羊子一隻、為罪祭、而行贖也。 {{verse|28|23}}悉必並焚祭、朝時祭矣、即係恆用之焚祭。 {{verse|28|24}}除恆用焚祭並灌奠外、汝必連七日、每日設祭、以炎化所祀之物、為皇上帝之馨香。 {{verse|28|25}}於第七日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6}}其菓初熟之日、汝以饌祭奉皇上帝之時、其七日畢、必有聖覲集並毋作役事矣。 {{verse|28|27}}乃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二隻、羝一隻、並初年羔七隻、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之以油。 {{verse|28|28}}每一隻羝、麵粉二升。 {{verse|28|29}}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8|30}}另一隻羊子、致為汝行贖也。 {{verse|28|31}}除恆用焚祭饌祭並灌奠外、俱必牷純、且祭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verse|29|1}}於七月、是月之初一日、汝必招聖覲集汝不得作役事、正是吹號筒之日矣。 {{verse|29|2}}汝必設焚祭、為皇上帝之馨香、即幼牛一隻、羝一隻、並初年牷羔七隻。 {{verse|29|3}}其饌祭、每一隻牛、麵粉三升調以油、每羝二升。 {{verse|29|4}}凡羔七隻、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5}}草羊子一隻為罪祭、緣汝行贖也。 {{verse|29|6}}此外其月之焚祭、兼其饌祭、並其日之焚祭、及其饌祭、其灌奠、照其樣也、此為之馨香、皇上帝化炎之祀矣。 {{verse|29|7}}於七月初十日、必招聖覲、而磨難汝靈𠇌、並不行何工、 {{verse|29|8}}乃必以焚祭奉皇上帝為馨香、即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9}}每一隻牛之饌祭、備以麵粉三升、調以油也、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0}}凡七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1}}一隻羊子為罪祭、此外有贖之罪祭、其恆焚祭、其饌祭、並其灌奠焉。 {{verse|29|12}}於七月十五日、汝必招聖會集、連七日、必守皇上帝之瞻禮、並不行役事矣。 {{verse|29|13}}於是汝必設焚祭、即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幼牛十三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4}}其饌祭、係麵粉調以油、凡十三隻牛、每一隻牛三升、各二隻羝、每一隻羝二升、 {{verse|29|15}}凡十四隻羔、每一隻羔一升。 {{verse|29|16}}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饌祭並灌奠。 {{verse|29|17}}於二日幼牛十二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18}}其饌祭、其灌奠、為牛、為羝、為羔、俱必照其數樣。 {{verse|29|19}}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祭、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20}}於三日、牛十一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 {{verse|29|21}}乃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必照牛羝羔等之數樣也。 {{verse|29|22}}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3}}於四日、牛十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4}}其饌祭、其灌奠、俱必照牛羝羔數之樣。 {{verse|29|25}}羊子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 {{verse|29|26}}於五日、牛九隻、羝二隻、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27}}其饌祭、其灌奠、俱照牛羝羔之數樣。 {{verse|29|2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焉。 {{verse|29|29}}於六日、牛八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0}}其饌祭、其灌奠、皆照牛羝羔等數樣。 {{verse|29|31}}羊一隻為罪祭、此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2}}於七日、牛七隻、羝二隻、初年之羔十四隻、俱牷純焉。 {{verse|29|33}}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等之數樣。 {{verse|29|34}}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饌祭、灌奠焉。 {{verse|29|35}}於八日、必招肅會、並不作役事矣。 {{verse|29|36}}乃必設焚祭、以炎化之祀皇上帝之馨香、正是牛一隻、羝一隻、初年之羔七隻、俱牷純焉。 {{verse|29|37}}其饌祭、及灌奠、皆照牛羝羔等之數樣。 {{verse|29|38}}羊一隻為罪祭、此外其恆用之焚祭、其饌祭、其灌奠。 {{verse|29|39}}此事必行與皇上帝在瞻節、另有發願、甘心獻禮、其焚祭、其饌祭、其灌奠、其謝祭。 {{verse|29|40}}按照皇上帝凡所諭摩西、摩西亦轉諭以色列族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verse|30|1}}且摩西諭以色列族、謂宗派之首領曰、皇上帝諭此. {{verse|30|2}}即使人發願與皇上帝、或發誓以結其𠇌、則不得失其言、乃循悉所出其嘴者、可行焉。 {{verse|30|3}}若有女幼時在父家發願而甘結矣、 {{verse|30|4}}其父聞其願。並所甘結其心之言、又其父默然、則凡所發願者必立、又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5}}但父於所聽之之日不准之、即所發願所甘結本𠇌、並不得立因父不准之、皇上帝亦將赦之也。 {{verse|30|6}}倘發願或吐唇言之時、若有丈夫、 {{verse|30|7}}乃丈夫於聞之日、聽時默然不言、則其願必立、並所甘結本𠇌、亦必立矣。 {{verse|30|8}}但聞之之日、其丈夫不准之、則以所發願者、並唇所吐者、及所甘結𠇌者兼必廢、而皇上帝將赦之。 {{verse|30|9}}乃寡婦並所休之妻、凡所發願以結其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0}}倘在丈夫之屋發願、或發誓以結其𠇌、 {{verse|30|11}}然其丈夫聽之、並不語、又不禁之、則凡所發願者必立、而凡所甘結𠇌者、亦必立矣。 {{verse|30|12}}乃丈夫於聽之之日廢之、則凡願出唇者、或所結𠇌者不得立、其丈夫廢之、而皇上帝必赦之也。 {{verse|30|13}}凡願凡誓以磨難𠇌者、其丈夫可立、亦可廢也。 {{verse|30|14}}倘丈夫每日不語、則以婦之凡願、凡所結者立矣、因於聞之日、默言不語、是以立之。 {{verse|30|15}}但聞之之後、若廢之、夫則必負其罪矣。 {{verse|30|16}}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管夫婦、並在父家之幼女、與其父、正如右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verse|31|1}}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1|2}}汝且以以色列族之仇報米田、而後可歸列祖也。 {{verse|31|3}}且摩西諭民曰、汝必持械備戰、且攻米田、以雪皇上帝所怨米田焉。 {{verse|31|4}}即以色列諸宗派、每宗派以一千丁、必調以戰焉。 {{verse|31|5}}且摩西調祭司以利亞薩之子非尼亞、手帶聖器。 {{verse|31|6}}並其號筒以吹、而往戰、率同每宗派一千丁、致交戰焉。 {{verse|31|7}}遂遵照皇上之諭與米田交戰、而殺凡男。 {{verse|31|8}}另所戮者、亦殺米田侯以未、哩金、蘇耳、戶耳哩巴等、即侯五位、又以刀刺庇耳之子巴闌。 {{verse|31|9}}且以色列族擄米田之諸女子、又搶該畜牲、諸群羊、諸貲貨也。 {{verse|31|10}}其所居邑、並其鞏堡、一概以炎燬矣。 {{verse|31|11}}且奪人獸之各贜物件。 {{verse|31|12}}遂帶所掠贜各物件、赴到摩西祭司以利亞薩而以色列族之會、即在約耳但河、附也哩哥於摩亞伯之坦。 {{verse|31|13}}且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會之諸君、俱出以接之在營外。 {{verse|31|14}}但摩西怒戰來軍之武官、管千之宮、管百之官。 {{verse|31|15}}然摩西謂之云、汝且救各女之活乎。 {{verse|31|16}}卻此女從巴闌之計、而誘以色列族、致因庇耳之事、犯罪乎皇上帝、於是在皇上帝之覲內有禍也。 {{verse|31|17}}故此在孩兒之中、必殺各男、又殺與男所交各女人、 {{verse|31|18}}乃凡女兒、未與男交者、可以保活為已用也。 {{verse|31|19}}凡殺人、凡摸斃者、必本身、並被虜輩俱清淨、即於第三日、及於第七日、而住在營外、連七日矣。 {{verse|31|20}}又必淨汝諸衣、凡以皮所作者、凡羊毛之物、並凡本物也。 {{verse|31|21}}且以利亞薩諭往戰之武士曰、皇上帝所諭摩西之例如左。 {{verse|31|22}}金、銀、銅、鐵、錫、鉛。 {{verse|31|23}}各物炎所不燒者、可煉以炎而為清矣、卻必在離俗水浸之、而凡炎所燒者、必以水辦也。 {{verse|31|24}}於第七日、必淨衣而為清、而後來營焉。 {{verse|31|25}}皇上帝亦諭摩西云、 {{verse|31|26}}汝自並祭司以利亞薩、率同覲之首父、咸必共計其贜也。 {{verse|31|27}}且判其贜為兩分、一歸人在交戰出打仗、一歸聖庫、 {{verse|31|28}}向出戰之武士、必進皇上帝之責、每五百人中之一人、即人、牛、驢、羊、一然、 {{verse|31|29}}即向其半贜、必取之交祭司以利亞薩、為皇上帝之搖祭矣。 {{verse|31|30}}乃向以色列之半、汝必在五千人中、取一分、即人牛驢羊、各項獸、且交之與守皇上帝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31}}乃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遵照皇上帝諭摩西而行焉。 {{verse|31|32}}其武士所掠之餘贜、共羊六十七萬五千隻。 {{verse|31|33}}牛六十一萬二千隻。 {{verse|31|34}}驢六萬一千隻。 {{verse|31|35}}女人未與男交房者共三萬二千名。 {{verse|31|36}}即其半歸出交戰之輩、共計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37}}皇上帝之貢、係六百七十五隻。 {{verse|31|38}}其牛係三萬六千隻。乃皇上帝之貢、係七十二隻。 {{verse|31|39}}其驢係三萬零五百隻.乃皇上帝之貢係六十一隻。 {{verse|31|40}}其人係一萬六千名、乃皇上帝之貢係三十二口。 {{verse|31|41}}按照皇上帝諭摩西、即摩西將其貢物、正是皇上帝之搖祭.交祭司以利亞薩。 {{verse|31|42}}夫摩西向武士所取交以色列贜一半. {{verse|31|43}}即歸聖會之半、係羊共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 {{verse|31|44}}牛三萬六千隻、 {{verse|31|45}}驢三萬零五百隻。 {{verse|31|46}}人一萬六千名。 {{verse|31|47}}按照皇上帝諭摩西者、即摩西向以色列之半贜、取人連牲、五十分之一、而交之與守皇上帝覲帳殿之利未輩。 {{verse|31|48}}夫管軍之一千丁、管千之官、管百之官、咸就近摩西。 {{verse|31|49}}謂摩西云、從算所屬權之武士、並無失一人也。 {{verse|31|50}}故此各人所得之寶金、鏈、鐲戒指、耳環、牌等物、我帶以獻皇上帝、致在皇上帝之前為贖也。 {{verse|31|51}}維時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收其金、兼凡珍寶也。 {{verse|31|52}}夫管千之官、管百之官、所獻之諸金、共一萬六千七百五十兩。 {{verse|31|53}}乃武士各人自亦取贜也。 {{verse|31|54}}且摩西兼祭司以利亞薩收管千官、並管百官之金.而帶之到覲帳殿、即是在皇上帝之前、以色列族之表記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verse|32|1}}夫流便族並迦得族、多有畜牲、一看雅設人之地、並其列之地、正是畜牲之處。 {{verse|32|2}}且流便族並迦得族、赴來摩西、並祭司以利亞薩及其覲之君。 {{verse|32|3}}亞大綠、底本、雅設、寧喇、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破、庇穩之地。 {{verse|32|4}}正是皇上帝在以色列覲面前、所擊之地、卻此處係畜牲之處也、乃從等有畜牲矣、 {{verse|32|5}}故曰、若我在眼內獲恩焉、則以此地賜從等為業、並毋率我渡約耳但河。 {{verse|32|6}}且摩西謂迦得族、並流便族云、汝兄弟往交戰之時、汝要坐此乎。 {{verse|32|7}}汝為何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得渡皇上帝所賜者之地。 {{verse|32|8}}我由迦鐵巴尼亞差汝祖以探地、其行亦然。 {{verse|32|9}}赴以實各谷之時、即看其地、則破以色列族之心、致不往皇上帝所賜者之地矣。 {{verse|32|10}}當時皇上帝亦烈怒也.且發誓曰.既不盡心而從朕。 {{verse|32|11}}故所有二十歲以上之人、出麥西郭者、無一名將觀其地、朕所發誓、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 {{verse|32|12}}獨居尼人也孚尼之子迦利伯、並嫩之子約書亞、盡心從皇上帝.故存之也。 {{verse|32|13}}且皇上帝烈怒以色列、而連四十年、令之遊野、迨及在皇上帝之眼內所作惡弊之眾、世代盡亡也。 {{verse|32|14}}卻汝代祖起矣、而增其罪人、致加皇上帝之烈怒以色列矣。 {{verse|32|15}}倘若背之、則再將遺之在野、而汝將滅庶民焉、其人方就摩西曰. {{verse|32|16}}我為畜牲將搭欄、而為孫兒築城. {{verse|32|17}}我孩兒緣其士民、必居在鞏城內、但我自已要持械、而往在以色列前、迨及攜之到本處. {{verse|32|18}}我不肯歸本家、迨及以色列族各人、接其基業矣。 {{verse|32|19}}但我不肯接業在約耳但河外境、乃本業歸我、在約耳但河此邊東向。 {{verse|32|20}}摩西遂謂之曰、若要如此行、而持械而往、在皇上帝之前致交戰。 {{verse|32|21}}然眾在皇上帝之前、持械而渡約耳但河、迨及驅其敵其前焉. {{verse|32|22}}而服此地、在皇上帝前、嗣後可歸而在皇上帝之前、並以色列前無辜矣、但此地為汝業、在皇上帝之前。 {{verse|32|23}}倘不肯如此行、卻汝犯罪於皇上帝、而果然可知.其罪將累汝。 {{verse|32|24}}汝必為孩兒建邑、而為羊搭欄、而循所吐口者亦必行焉。 {{verse|32|25}}於是迦得族、並流便族、謂摩西云.臣等將遵主之諭而行焉。 {{verse|32|26}}我妻我兒、我群羊、並凡畜牲.必在其列之邑矣。 {{verse|32|27}}但臣等循我主所言、各人將持械、在皇上帝前渡河、而交戰焉。 {{verse|32|28}}且摩西論此人、諭祭司以利亞薩、並嫩之子約書亞、以色列族宗派之首、 {{verse|32|29}}父摩西又謂之云.迦得族並流便族、各人持械以交戰、在皇上帝前、若要陪汝渡約耳但河、服地在汝面前、遂必以其列之地、賜之為業矣。 {{verse|32|30}}倘不肯持械而陪汝渡.則必存爾中於迦南地有業矣. {{verse|32|31}}維時迦得族並流便族答曰。按照皇上帝諭臣等我將行焉。 {{verse|32|32}}我將持械在皇上帝前。往到迦南地、致本業在約耳但河此邊歸我也。 {{verse|32|33}}於是摩西將亞摩哩 西弘侯之郭、巴山侯惡之地、並境內邑、兼週地之城、俱給迦得族、流便族、並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半宗派。 {{verse|32|34}}夫迦得族建底本、亞大綠、亞囉耳、 {{verse|32|35}}亞突、說反、雅設、約庇亞、 {{verse|32|36}}伯寧喇、伯哈蘭、即乃鞏城、並羊欄。 {{verse|32|37}}流便族建希實本、以利亞利、居烈太音。 {{verse|32|38}}尼破 巴勒免、悉馬等邑、且改其名、而稱所建之邑以他名焉。 {{verse|32|39}}夫馬拏西之子馬吉之族、往到其列、驅內所有、亞摩哩等、並據之也。 {{verse|32|40}}且摩西以其列地賜馬拏西之子馬吉、其在彼居矣。 {{verse|32|41}}乃馬拏西之子睚耳、取小邑而稱之哈物睚耳。 {{verse|32|42}}且挪巴往而取居納並其村、而按本名稱之挪巴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verse|33|1}}且摩西、亞倫等、手率其軍、並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其程如左。 {{verse|33|2}}乃摩西遵皇上帝之命而錄所趲之程、其趲程之來歷如左。 {{verse|33|3}}正月、即於正月之十五日離喇米西、正於逾越節之次日、以色列族、蒙高手之祐而出、在眾麥西人眼同焉。 {{verse|33|4}}夫麥西人將皇上帝所戮其中之諸初生而葬之、皇上帝亦究辯其該殺也。 {{verse|33|5}}夫以色列族、離喇米西而搭營在穌割. {{verse|33|6}}遂離穌割、且搭營在野之界、於以但。 {{verse|33|7}}遂離以但、再歸庇哈希綠、正是在巴勒洗分之前、而搭營在密奪之前. {{verse|33|8}}遂離庇哈希綠之前、通海行而進野、三日程、即在以但野、且搭營在馬喇。 {{verse|33|9}}遂離馬喇而到以林、乃在以林有十二水泉、棗樹七十株、在彼搭營焉。 {{verse|33|10}}遂離以林而搭營附紅海。 {{verse|33|11}}遂離紅海而搭營在汛野、 {{verse|33|12}}遂離汛野而搭營在多弗迦。 {{verse|33|13}}遂離多弗迦而搭營在亞綠。 {{verse|33|14}}遂離亞綠而搭營在哩非亭、在彼、民無水以飲焉。 {{verse|33|15}}遂離哩非亭而在西柰野搭營、 {{verse|33|16}}遂離哩非亭野而搭營在及錄哈大瓦也、 {{verse|33|17}}遂離及錄哈大瓦、而搭營在哈西錄。 {{verse|33|18}}遂離哈西錄而搭營於勒馬。 {{verse|33|19}}遂離勒馬而搭營在臨門帕烈。 {{verse|33|20}}遂離臨門帕烈而搭營在立拏。 {{verse|33|21}}遂離立拏而搭營在勒撒、 {{verse|33|22}}遂離勒撒而搭營在其希拉大。 {{verse|33|23}}遂離其希拉大而搭營在沙百山、 {{verse|33|24}}遂離沙百山、而搭營在哈喇大。 {{verse|33|25}}送離哈喇大而搭營在馬希錄、 {{verse|33|26}}遂離馬希錄而搭營在大哈、 {{verse|33|27}}遂離大哈而搭營在大喇、 {{verse|33|28}}遂離大喇而搭營在麥迦、 {{verse|33|29}}遂離麥迦而搭營在哈摩拏、 {{verse|33|30}}遂離哈摩拏而搭營在摩西錄、 {{verse|33|31}}遂離摩西錄、而搭營在庇尼雅千、 {{verse|33|32}}遂離庇尼雅千而搭營在何喇及迦得、 {{verse|33|33}}遂離何喇及迦得、而搭營在約巴大。 {{verse|33|34}}遂離約巴大而搭營在以破拏. {{verse|33|35}}遂離以破拏而搭營在以旬迦別、 {{verse|33|36}}遂離以旬迦別而搭營在汛野、正是迦鐵、 {{verse|33|37}}遂離迦鐵且搭營在何耳山、 {{verse|33|38}}且祭司亞倫遵皇上帝之諭、且上何耳山、在彼昇矣、正是以色列族出麥西地後四十年、於五月初一日矣、 {{verse|33|39}}夫亞倫在何耳山昇時、有一百二十三歲矣、 {{verse|33|40}}夫迦南人、迦南地、亞喇得侯、聞以色列族來、 {{verse|33|41}}遂離何耳山、而搭營在薩摩拏、 {{verse|33|42}}遂離薩摩拏而搭營在部嫩、 {{verse|33|43}}遂離部嫩而搭營在阿不、 {{verse|33|44}}遂離阿不而搭營在摩亞伯之界、在也亞巴林、 {{verse|33|45}}遂離也亞巴林而搭營在底本迦得、 {{verse|33|46}}遂離底本迦得而搭營在亞門特拉太音、 {{verse|33|47}}遂離亞門特拉太音而搭營在尼破前、於亞巴林之山、 {{verse|33|48}}遂離亞巴林山、而搭營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坦、 {{verse|33|49}}即搭營在約耳但河、在摩亞伯之坦、自伯也西末乃亞伯示亭 {{verse|33|50}}○且皇上帝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諭摩西云、 {{verse|33|51}}汝必諭以色列族云、汝渡約耳但河、到迦南地之時、 {{verse|33|52}}方必驅地之庶民居汝前、而壞其諸像形、毀凡塑偶、且掃平凡臺榭也。 {{verse|33|53}}汝且必取其地、而居之、正是朕賜汝以其地、致據之也。 {{verse|33|54}}且汝必掣籤、而分地在汝家中為業、其多應給多業、其少應給少業、各人之業必在掣籤之處也、又汝必接其業、按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3|55}}但以地之庶民、不驅汝前、則所存者、將刺汝眼、而擃脇旁、而在居之地將擾汝。 {{verse|33|56}}於是朕將行與汝、仍所想行與是人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verse|34|1}}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4|2}}汝且諭以色列族曰到迦南地之時、即其邦係迦南地、並其境、將歸汝為業矣。 {{verse|34|3}}其南界自汛野、延以東之界東向、其南界、係鹽海之極邊。 {{verse|34|4}}其界則自南轉上到亞卑勒濱、延到汛、自南出到迦鐵巴尼亞及哈薩亞伯、至押門. {{verse|34|5}}其界遂週押門及麥西之河而至海也。 {{verse|34|6}}其西界正是大海為疆也、此乃其西界。 {{verse|34|7}}其北界如左、白大洋必指黑門山、 {{verse|34|8}}自黑門山必指哈末之進處、而其界及西撻、 {{verse|34|9}}其界必至西分至及哈薩以南、此乃汝北界。 {{verse|34|10}}其東界必至畫自哈薩以南至示番. {{verse|34|11}}其界下延自示番、自立拉、正是亞因之東邊、其界下延及居尼烈湖之東向. {{verse|34|12}}其界必下延約耳但、至及鹽湖.此必為汝地、並其周之境也。 {{verse|34|13}}且摩西諭以色列族云.此乃皇上帝所諭賜九宗派並半宗派之地、汝必掣籤而接之也。 {{verse|34|14}}流便族宗派、按其家宗、迦得族宗派、按其家宗、已接業、而馬拏西半宗派、亦已接業。 {{verse|34|15}}其兩宗派、並其半宗派、已接其業、在約耳但此邊、日起之向、也利哥東向。 {{verse|34|16}}且皇上帝諭摩西云、所將分地給汝、其人名如左。 {{verse|34|17}}祭司以利亞薩、嫩之子約書亞等。 {{verse|34|18}}各宗派中、必擇君一位、以分地之業矣。 {{verse|34|19}}其人之名如左.猶大宗派也孚尼之子迦利伯. {{verse|34|20}}西面宗派亞米忽之子示母耳. {{verse|34|21}}便雅民之宗派、其斯倫之子以利撻。 {{verse|34|22}}但族宗派之君、係約利之子布居。 {{verse|34|23}}約色弗裔之君、正是馬拏西宗派以弗之子歎業。 {{verse|34|24}}以法蓮族宗派之君係十但之子居母耳。 {{verse|34|25}}西布倫族宗派之君、係帕結之子以利沙番、 {{verse|34|26}}以薩迦族宗派之君、係押散之子人鐵. {{verse|34|27}}亞沙族宗派之君、係示羅米之子亞希忽. {{verse|34|28}}納大利族宗派之君係暗米忽之子比大黑。 {{verse|34|29}}正是此人、皇上帝所諭分業、在迦南地、與以色列族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5|第三十五章}}</span>== {{verse|35|1}}且皇上帝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在摩亞伯之坦、諭摩西曰. {{verse|35|2}}汝必諭以色列族、將基業而給利未輩、致居矣、亦必周以邑之郊原、給利未輩。 {{verse|35|3}}其邑以居也、其郊原為畜牲用、為貲物、並眾牲口也。 {{verse|35|4}}其郊之郭、所必給利未輩、週邑之城、周延一百丈. {{verse|35|5}}城外東向、汝必量度二百丈、南向二百丈、北向二百丈、其邑在中間、此係其邑之郭也。 {{verse|35|6}}所必賜利未輩之邑中、係躲身之六座邑、此立與悞殺人者、可以逃避矣、尚加邑四十二座. {{verse|35|7}}故所給利未輩之邑、共四十八邑、又給其郭也。 {{verse|35|8}}所給之邑、係以色列之業、有多者必給多、有少者必給少、各人按所接之業、必給其邑、與利未輩也. {{verse|35|9}}○且皇上帝諭摩西云. {{verse|35|10}}汝渡約耳但河、到迦南地. {{verse|35|11}}則必定邑為汝躲身之邑、致悞殺人之兇手逃彼矣。 {{verse|35|12}}此乃躲身之邑、以避報仇者、致兇手一俟侍在會前、受審以前、不得死也。 {{verse|35|13}}所給之邑中、必有六座為躲身之邑。 {{verse|35|14}}汝必給六座邑於約耳但河此邊、而必給六座邑在迦南地、為躲身之邑也。 {{verse|35|15}}此六座邑、係以色列族、暨異人、並寓汝中客之躲身之處、致各人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35|16}}倘若以鐵器擊殺之、則係兇手、必須誅也。 {{verse|35|17}}若擲石擊殺之、則係兇手、其兇手必須誅也。 {{verse|35|18}}若木械擊之、可以死矣、而其人死.必須誅兇手也。 {{verse|35|19}}其報血仇者、必自殺其兇手、即遇之時必戮之也。 {{verse|35|20}}若恨而刺之、或埋伏衝之、致死亡矣. {{verse|35|21}}或懷仇以手擊之死矣.擊之者係兇手.必誅也、報血仇者一遇兇手必戮之也。 {{verse|35|22}}倘卒然無懷仇而刺之、或非埋伏丟物著之. {{verse|35|23}}或不見之、而用石致人死、或丟著致死、但不係其仇、並不要害之. {{verse|35|24}}則其覲按此審例、必定殺者、並報血仇之案焉。 {{verse|35|25}}乃其聖覲、必將其悞殺者而援之、脫報血仇之手、而其聖覲、必送之到前所逃躲身之邑、在彼必住、待以聖油所受傅之祭司元魁昇矣。 {{verse|35|26}}但其悞殺人者、或出所逃躲身之邑境。 {{verse|35|27}}而其報血仇者、遇之在躲身邑境之外、報血仇之人、方戮其悞殺人者、則無血辜也。 {{verse|35|28}}即其人必待祭司元魁昇、而住在其邑矣、乃祭司元魁之昇後、其悞殺人者必歸本業之地矣。 {{verse|35|29}}夫統歷代遍所居之宅、此必為律例矣。 {{verse|35|30}}凡殺人者、則據證之口詞、而誅兇手也、但證一名、不得對人言以死矣。 {{verse|35|31}}宜死兇手之命、毋得抵償、乃一定必誅之也。 {{verse|35|32}}祭司之昇前不得為逃躲身邑之人受抵償、致再來而居地矣。 {{verse|35|33}}如此不染所居之地、夫血染地、若不用流他人之血而淨地、亦不得淨焉。 {{verse|35|34}}故此不得染汝所居之地、即朕所居者、蓋朕乃皇上帝、而居在以色列族中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6|第三十六章}}</span>== {{verse|36|1}}夫馬拏西之孫、馬吉之子、其列之族之家宗之首領、正是屬約色弗之家、就近而在摩西在君、在以色列族之首領前、言曰。 {{verse|36|2}}皇上帝諭我長掣籤、而將地賜以色列族為業、我長亦奉命、以我弟西羅非撻之業、給其女矣。 {{verse|36|3}}倘若嫁屬以色列他宗派之人、則將其業由本祖之業、而加之與所接之之宗派、如此、必取之由本分基業矣。 {{verse|36|4}}但以色列族守樂歲之際、則必以其業、加與所接之宗派之業、如此取其業、除列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6|5}}且摩西遵照皇上帝之諭飭令以色列族云、屬約色弗子之宗派喜言焉。 {{verse|36|6}}論西羅非撻之女、皇上帝諭令曰、如意嫁夫可也、但必嫁其祖宗派之人。 {{verse|36|7}}如此以色列族之業、不得由一宗派移他宗派、乃以色列族各人、必據祖宗派之業矣。 {{verse|36|8}}凡女在以色列族宗派據業者、必為屬本祖宗派定人之妻、如此以色列族各人、可享列祖之業矣。 {{verse|36|9}}其業不得移、由此宗派、而歸他宗派、乃以色列族各宗派、必守本業矣。 {{verse|36|10}}夫西羅非撻之女、遵皇上帝所諭摩西者而行焉。 {{verse|36|11}}乃馬拉、的薩、何客拉、密迦、挪亞等、即西羅非撻之女、娶其叔之子。 {{verse|36|12}}即與約色弗之子馬拏西之家結親、而其業存在本祖家之宗派也。 {{verse|36|13}}在摩亞伯之坦、沿約耳但河、附也哩哥皇上帝所諭以色列族、以摩西手之法度律例、係如右也. {{gototop}} 戶口冊紀卷四終 {{footer|previous=[[../卷三|利未書]]|next=[[../卷五|復傳律例]]}} {{PD-old}} 6k8oa6rlfmxq8smw541wema0qo5rtvr 欽定舊遺詔聖書/卷五 0 1000048 7902595 1740152 2026-06-19T09:44:2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7902595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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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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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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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2598 7902597 2026-06-19T10:03:0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5|第五章}} */ 7902598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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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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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ccfao5i8qb84m5luqdtovdfpj2fqqki 7902601 7902600 2026-06-19T10:12:48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8|第八章}} */ 7902601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be3ygt2hd6fpvn7plgeuhhino7pc3qj 7902602 7902601 2026-06-19T10:16:51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9|第九章}} */ 7902602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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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bvjia1kwawp4udblzuywy2lj25b9hvv 7902603 7902602 2026-06-19T10:19:54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0|第十章}} */ 7902603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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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ay1dxm2yfgz8ovaixtwo84nkj42807b 7902605 7902604 2026-06-19T10:29:12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2|第十二章}} */ 7902605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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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4r8ez78bl4g2ce87l7bg7k99ar0smic 7902606 7902605 2026-06-19T10:31:51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3|第十三章}} */ 7902606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6|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6|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6|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6|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6|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6|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6|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6|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6|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6|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6|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6|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6|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6|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6|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6|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6|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6|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05y17o04eve6peenbbjbugrwvdc1alq 7902607 7902606 2026-06-19T10:32:28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3|第十三章}} */ 7902607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5oq04ixwm1xkq6jhkhwvqux4e8kb8qj 7902608 7902607 2026-06-19T10:36:18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4|第十四章}} */ 7902608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6nbkj6jo1buqp8t2rlar0lsryhvggzs 7902609 7902608 2026-06-19T10:39:26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5|第十五章}} */ 7902609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jcxtoha0vsnk0u8a05dgbrc7gun4pqz 7902610 7902609 2026-06-19T10:42:3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6|第十六章}} */ 7902610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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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jrmef1r59ynda84dahsz33zxam3q79k 7902611 7902610 2026-06-19T10:45:19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7|第十七章}} */ 7902611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620tbxbguy1b41e2etm4tqvm3gyyfhi 7902612 7902611 2026-06-19T10:48:15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8|第十八章}} */ 7902612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其祭司、其利未輩、並眾利未之宗派、不得有分業與以色列矣、然必食與皇上帝所炎化祀者、並其業矣。 {{verse|18|2}}按照所諭、皇上帝係其業、故在兄弟之中、自無業矣。 {{verse|18|3}}民祭牛羊者、有所歸祭司矣。 {{verse|18|4}}然與祭司必供其肩雙頰脾胃、又必給之以穀、麥、油、所初生者、並以初剪棉羊毛必供之。 {{verse|18|5}}乃汝上主皇上帝、永擇之、並其子孫、在以色列諸宗派中、致藉皇上帝之名、而侍事矣。 {{verse|18|6}}倘利未人來由諸以色列門所寓之處、且心最慕赴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8|7}}則必藉其上主皇上帝之名而奉事、則必行如侍皇上帝前、諸利未兄弟所行者無異。 {{verse|18|8}}除賣基業之外、其必有均分。 {{verse|18|9}}○到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不得學效該郭之醜獘。 {{verse|18|10}}有人令子女通炎過、卜卦、觀期、覡巫者等人、勿得遇在汝中也。 {{verse|18|11}}又禁光公、香公、交邪神之師、妖怪等。 {{verse|18|12}}緣此惡獘、汝上主皇上帝驅斥之在汝前、又皇上帝以凡行此諸情、視為醜獘矣。 {{verse|18|13}}在汝皇上帝之前必係全備。 {{verse|18|14}}即汝所將據之國、聽觀期者、並卜卦者、乃汝上主皇上帝、不容汝行如此也。 {{verse|18|15}}夫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必舉聖人像似我也、又汝必聽之。 {{verse|18|16}}於會之日、在何烈山、凡汝所求汝上主皇上帝曰、毋容我再聞我上主皇上帝之聲、並毋容看此大炎、恐我死矣。 {{verse|18|17}}乃皇上帝謂我曰、所言者係講善焉。 {{verse|18|18}}我在其兄弟中、將舉聖人像似汝矣、而朕將以本言插其嘴內、郤以凡所諭者、其必傅也。 {{verse|18|19}}但凡不聽朕諭、所藉本名而講者、朕必向之討也。 {{verse|18|20}}但其聖人擅自藉本名、而言朕所不諭之詞或藉異神之名、而言者此聖人必死矣。 {{verse|18|21}}但汝心內曰、皇上帝所不諭之言、如何知之乎。 {{verse|18|22}}郤先知之師、藉皇上帝名言語、而其情不成、並不應驗正是皇上帝所不諭之情、然其先知之師擅自而言之、又汝毋得畏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3tvrg3z9syjtvlqtn2dqyw6gzxykzt3 7902613 7902612 2026-06-19T10:51:0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19|第十九章}} */ 7902613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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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其祭司、其利未輩、並眾利未之宗派、不得有分業與以色列矣、然必食與皇上帝所炎化祀者、並其業矣。 {{verse|18|2}}按照所諭、皇上帝係其業、故在兄弟之中、自無業矣。 {{verse|18|3}}民祭牛羊者、有所歸祭司矣。 {{verse|18|4}}然與祭司必供其肩雙頰脾胃、又必給之以穀、麥、油、所初生者、並以初剪棉羊毛必供之。 {{verse|18|5}}乃汝上主皇上帝、永擇之、並其子孫、在以色列諸宗派中、致藉皇上帝之名、而侍事矣。 {{verse|18|6}}倘利未人來由諸以色列門所寓之處、且心最慕赴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8|7}}則必藉其上主皇上帝之名而奉事、則必行如侍皇上帝前、諸利未兄弟所行者無異。 {{verse|18|8}}除賣基業之外、其必有均分。 {{verse|18|9}}○到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不得學效該郭之醜獘。 {{verse|18|10}}有人令子女通炎過、卜卦、觀期、覡巫者等人、勿得遇在汝中也。 {{verse|18|11}}又禁光公、香公、交邪神之師、妖怪等。 {{verse|18|12}}緣此惡獘、汝上主皇上帝驅斥之在汝前、又皇上帝以凡行此諸情、視為醜獘矣。 {{verse|18|13}}在汝皇上帝之前必係全備。 {{verse|18|14}}即汝所將據之國、聽觀期者、並卜卦者、乃汝上主皇上帝、不容汝行如此也。 {{verse|18|15}}夫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必舉聖人像似我也、又汝必聽之。 {{verse|18|16}}於會之日、在何烈山、凡汝所求汝上主皇上帝曰、毋容我再聞我上主皇上帝之聲、並毋容看此大炎、恐我死矣。 {{verse|18|17}}乃皇上帝謂我曰、所言者係講善焉。 {{verse|18|18}}我在其兄弟中、將舉聖人像似汝矣、而朕將以本言插其嘴內、郤以凡所諭者、其必傅也。 {{verse|18|19}}但凡不聽朕諭、所藉本名而講者、朕必向之討也。 {{verse|18|20}}但其聖人擅自藉本名、而言朕所不諭之詞或藉異神之名、而言者此聖人必死矣。 {{verse|18|21}}但汝心內曰、皇上帝所不諭之言、如何知之乎。 {{verse|18|22}}郤先知之師、藉皇上帝名言語、而其情不成、並不應驗正是皇上帝所不諭之情、然其先知之師擅自而言之、又汝毋得畏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汝上主皇上帝若絕其國、正是其地、上主皇上帝賜汝、然汝接之、且居其城、及其屋內。 {{verse|19|2}}則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據之地內、必擇三座邑。 {{verse|19|3}}乃必守路、且分汝地之境、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致為三分、則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19|4}}此乃逃彼悞殺人之事、致逃彼而保命、即悞殺昔非恨之伴也。 {{verse|19|5}}即如人陪伴進林砍木、用手以斧擊、然其鐵滑出柄、沖伴致死矣、其人則必逃其邑而活也。 {{verse|19|6}}則因昔時不恨之、是以不當死也、恐報血仇者。追悞殺人者、然路長、心熱、一趕且誅之。 {{verse|19|7}}故此我諭汝曰、必擇邑三座。 {{verse|19|8}}但汝上主皇上帝、仍所誓與列祖者、若廣汝境、且賜汝以全地所應許、將錫列祖者。 {{verse|19|9}}然汝將行我今日所諭汝者諸命、而敬愛汝上主皇上帝、而恆行其道、則此三座之外、另必添三邑矣。 {{verse|19|10}}致免在上主皇上帝所賜為業之地、流無辜之血、而汝染血矣、 {{verse|19|11}}倘有人恨其伴、埋伏攻之、擊之死矣、且逃到此邑。 {{verse|19|12}}於是其邑之長老輩、必招而帶之來、且付之與報血之手、致死矣。 {{verse|19|13}}汝眼毋得寬貸、乃汝必在以色列除無辜血之罪、致旺相也。 {{verse|19|1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地內、在汝所據之業毋得移鄰人之界址、古時所設者、 {{verse|19|15}}所干愆犯之罪咎矣、毋得以一人起供證、乃以二證之口、或以三證之口、必立兵情焉。 {{verse|19|16}}乃有誣證對人假立憑、 {{verse|19|17}}則爭論之兩人、必侍在皇上帝之前、並當是日之祭司臬司之前矣。 {{verse|19|18}}乃其臬司必勤探、倘其證係假、而對兄弟誣證、 {{verse|19|19}}則必行此人、如其想行與兄弟、如此必以惡獘除在汝中也。 {{verse|19|20}}則其存者必聽而畏、而後在汝中、不犯此等之惡弊。 {{verse|19|21}}乃以命必償命、以眼必償眼、以齒必償齒、以手償手、以脚償脚、而眼毋得寬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2oqwtlv39awttpa1z00fkqw7j32zgwd 7902614 7902613 2026-06-19T10:53:58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0|第二十章}} */ 7902614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其祭司、其利未輩、並眾利未之宗派、不得有分業與以色列矣、然必食與皇上帝所炎化祀者、並其業矣。 {{verse|18|2}}按照所諭、皇上帝係其業、故在兄弟之中、自無業矣。 {{verse|18|3}}民祭牛羊者、有所歸祭司矣。 {{verse|18|4}}然與祭司必供其肩雙頰脾胃、又必給之以穀、麥、油、所初生者、並以初剪棉羊毛必供之。 {{verse|18|5}}乃汝上主皇上帝、永擇之、並其子孫、在以色列諸宗派中、致藉皇上帝之名、而侍事矣。 {{verse|18|6}}倘利未人來由諸以色列門所寓之處、且心最慕赴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8|7}}則必藉其上主皇上帝之名而奉事、則必行如侍皇上帝前、諸利未兄弟所行者無異。 {{verse|18|8}}除賣基業之外、其必有均分。 {{verse|18|9}}○到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不得學效該郭之醜獘。 {{verse|18|10}}有人令子女通炎過、卜卦、觀期、覡巫者等人、勿得遇在汝中也。 {{verse|18|11}}又禁光公、香公、交邪神之師、妖怪等。 {{verse|18|12}}緣此惡獘、汝上主皇上帝驅斥之在汝前、又皇上帝以凡行此諸情、視為醜獘矣。 {{verse|18|13}}在汝皇上帝之前必係全備。 {{verse|18|14}}即汝所將據之國、聽觀期者、並卜卦者、乃汝上主皇上帝、不容汝行如此也。 {{verse|18|15}}夫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必舉聖人像似我也、又汝必聽之。 {{verse|18|16}}於會之日、在何烈山、凡汝所求汝上主皇上帝曰、毋容我再聞我上主皇上帝之聲、並毋容看此大炎、恐我死矣。 {{verse|18|17}}乃皇上帝謂我曰、所言者係講善焉。 {{verse|18|18}}我在其兄弟中、將舉聖人像似汝矣、而朕將以本言插其嘴內、郤以凡所諭者、其必傅也。 {{verse|18|19}}但凡不聽朕諭、所藉本名而講者、朕必向之討也。 {{verse|18|20}}但其聖人擅自藉本名、而言朕所不諭之詞或藉異神之名、而言者此聖人必死矣。 {{verse|18|21}}但汝心內曰、皇上帝所不諭之言、如何知之乎。 {{verse|18|22}}郤先知之師、藉皇上帝名言語、而其情不成、並不應驗正是皇上帝所不諭之情、然其先知之師擅自而言之、又汝毋得畏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汝上主皇上帝若絕其國、正是其地、上主皇上帝賜汝、然汝接之、且居其城、及其屋內。 {{verse|19|2}}則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據之地內、必擇三座邑。 {{verse|19|3}}乃必守路、且分汝地之境、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致為三分、則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19|4}}此乃逃彼悞殺人之事、致逃彼而保命、即悞殺昔非恨之伴也。 {{verse|19|5}}即如人陪伴進林砍木、用手以斧擊、然其鐵滑出柄、沖伴致死矣、其人則必逃其邑而活也。 {{verse|19|6}}則因昔時不恨之、是以不當死也、恐報血仇者。追悞殺人者、然路長、心熱、一趕且誅之。 {{verse|19|7}}故此我諭汝曰、必擇邑三座。 {{verse|19|8}}但汝上主皇上帝、仍所誓與列祖者、若廣汝境、且賜汝以全地所應許、將錫列祖者。 {{verse|19|9}}然汝將行我今日所諭汝者諸命、而敬愛汝上主皇上帝、而恆行其道、則此三座之外、另必添三邑矣。 {{verse|19|10}}致免在上主皇上帝所賜為業之地、流無辜之血、而汝染血矣、 {{verse|19|11}}倘有人恨其伴、埋伏攻之、擊之死矣、且逃到此邑。 {{verse|19|12}}於是其邑之長老輩、必招而帶之來、且付之與報血之手、致死矣。 {{verse|19|13}}汝眼毋得寬貸、乃汝必在以色列除無辜血之罪、致旺相也。 {{verse|19|1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地內、在汝所據之業毋得移鄰人之界址、古時所設者、 {{verse|19|15}}所干愆犯之罪咎矣、毋得以一人起供證、乃以二證之口、或以三證之口、必立兵情焉。 {{verse|19|16}}乃有誣證對人假立憑、 {{verse|19|17}}則爭論之兩人、必侍在皇上帝之前、並當是日之祭司臬司之前矣。 {{verse|19|18}}乃其臬司必勤探、倘其證係假、而對兄弟誣證、 {{verse|19|19}}則必行此人、如其想行與兄弟、如此必以惡獘除在汝中也。 {{verse|19|20}}則其存者必聽而畏、而後在汝中、不犯此等之惡弊。 {{verse|19|21}}乃以命必償命、以眼必償眼、以齒必償齒、以手償手、以脚償脚、而眼毋得寬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率汝出麥西地、即汝往出戰、攻敵、且觀馬車、及民繁於汝、則毋畏之。 {{verse|20|2}}汝就近戰陣之時、其祭司必附來而對其民言。 {{verse|20|3}}且必謂之云、噫、以色列必聽、汝今日近來以攻敵、毋心怯、並毋畏、並毋緣之戰慄矣。 {{verse|20|4}}乃汝上主皇上帝是陪汝行、與敵代汝將交戰、以救汝矣。 {{verse|20|5}}其官府遂必謂其民曰、若有人建新屋、並未供奉之、必往歸其家、恐戰亡、而他人供奉之。 {{verse|20|6}}或有人種葡萄埔、並未食之、則必往回家、恐陣亡、而他人食之。 {{verse|20|7}}抑人有聘妻、而未娶之、可往歸家、恐陣亡、並他人娶之。 {{verse|20|8}}其官府亦必謂其民云、怯心無膽之人、可往回家、恐其兄弟怯心、如其心無異。 {{verse|20|9}}其官府謂民言畢、則必調首領以率民。 {{verse|20|10}}但汝近城而要攻之、則必示平安。 {{verse|20|11}}倘若平安而答、且開門、則所遇之庶民必服而事汝。 {{verse|20|12}}倘不肯結平、乃與汝要交戰、則必圍之。 {{verse|20|13}}然若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則必以利刀擊各男也。 {{verse|20|14}}但汝必自取城內凡所有者、正是其女、其兒、其畜牲、諸贜、且食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敵之贜也。 {{verse|20|15}}如此必待離汝最遠之諸邑、即係不屬此郭之邑矣。 {{verse|20|16}}然此必蓋滅、正是黑、亞摩哩、迦南、哈瓦、比哩洗、也布斯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者。 {{verse|20|17}}以免其教汝行、所自作與各該殺之諸醜弊、倘若如此、於上主皇上帝犯罪矣。 {{verse|20|18}}倘汝久圍攻城以破之、不以斧砍樹。 {{verse|20|19}}夫樹養人、又汝可食其果、毋得斷之、以為圍城之用也。 {{verse|20|20}}惟汝所知之木、即係無果之樹、砍斷之可也、用之堆壘與交戰之城、迨及降之亦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1x6d5tcpsmsq4j042tn0k5uokrs7p13 7902615 7902614 2026-06-19T10:57:42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1|第二十一章}} */ 7902615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其祭司、其利未輩、並眾利未之宗派、不得有分業與以色列矣、然必食與皇上帝所炎化祀者、並其業矣。 {{verse|18|2}}按照所諭、皇上帝係其業、故在兄弟之中、自無業矣。 {{verse|18|3}}民祭牛羊者、有所歸祭司矣。 {{verse|18|4}}然與祭司必供其肩雙頰脾胃、又必給之以穀、麥、油、所初生者、並以初剪棉羊毛必供之。 {{verse|18|5}}乃汝上主皇上帝、永擇之、並其子孫、在以色列諸宗派中、致藉皇上帝之名、而侍事矣。 {{verse|18|6}}倘利未人來由諸以色列門所寓之處、且心最慕赴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8|7}}則必藉其上主皇上帝之名而奉事、則必行如侍皇上帝前、諸利未兄弟所行者無異。 {{verse|18|8}}除賣基業之外、其必有均分。 {{verse|18|9}}○到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不得學效該郭之醜獘。 {{verse|18|10}}有人令子女通炎過、卜卦、觀期、覡巫者等人、勿得遇在汝中也。 {{verse|18|11}}又禁光公、香公、交邪神之師、妖怪等。 {{verse|18|12}}緣此惡獘、汝上主皇上帝驅斥之在汝前、又皇上帝以凡行此諸情、視為醜獘矣。 {{verse|18|13}}在汝皇上帝之前必係全備。 {{verse|18|14}}即汝所將據之國、聽觀期者、並卜卦者、乃汝上主皇上帝、不容汝行如此也。 {{verse|18|15}}夫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必舉聖人像似我也、又汝必聽之。 {{verse|18|16}}於會之日、在何烈山、凡汝所求汝上主皇上帝曰、毋容我再聞我上主皇上帝之聲、並毋容看此大炎、恐我死矣。 {{verse|18|17}}乃皇上帝謂我曰、所言者係講善焉。 {{verse|18|18}}我在其兄弟中、將舉聖人像似汝矣、而朕將以本言插其嘴內、郤以凡所諭者、其必傅也。 {{verse|18|19}}但凡不聽朕諭、所藉本名而講者、朕必向之討也。 {{verse|18|20}}但其聖人擅自藉本名、而言朕所不諭之詞或藉異神之名、而言者此聖人必死矣。 {{verse|18|21}}但汝心內曰、皇上帝所不諭之言、如何知之乎。 {{verse|18|22}}郤先知之師、藉皇上帝名言語、而其情不成、並不應驗正是皇上帝所不諭之情、然其先知之師擅自而言之、又汝毋得畏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汝上主皇上帝若絕其國、正是其地、上主皇上帝賜汝、然汝接之、且居其城、及其屋內。 {{verse|19|2}}則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據之地內、必擇三座邑。 {{verse|19|3}}乃必守路、且分汝地之境、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致為三分、則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19|4}}此乃逃彼悞殺人之事、致逃彼而保命、即悞殺昔非恨之伴也。 {{verse|19|5}}即如人陪伴進林砍木、用手以斧擊、然其鐵滑出柄、沖伴致死矣、其人則必逃其邑而活也。 {{verse|19|6}}則因昔時不恨之、是以不當死也、恐報血仇者。追悞殺人者、然路長、心熱、一趕且誅之。 {{verse|19|7}}故此我諭汝曰、必擇邑三座。 {{verse|19|8}}但汝上主皇上帝、仍所誓與列祖者、若廣汝境、且賜汝以全地所應許、將錫列祖者。 {{verse|19|9}}然汝將行我今日所諭汝者諸命、而敬愛汝上主皇上帝、而恆行其道、則此三座之外、另必添三邑矣。 {{verse|19|10}}致免在上主皇上帝所賜為業之地、流無辜之血、而汝染血矣、 {{verse|19|11}}倘有人恨其伴、埋伏攻之、擊之死矣、且逃到此邑。 {{verse|19|12}}於是其邑之長老輩、必招而帶之來、且付之與報血之手、致死矣。 {{verse|19|13}}汝眼毋得寬貸、乃汝必在以色列除無辜血之罪、致旺相也。 {{verse|19|1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地內、在汝所據之業毋得移鄰人之界址、古時所設者、 {{verse|19|15}}所干愆犯之罪咎矣、毋得以一人起供證、乃以二證之口、或以三證之口、必立兵情焉。 {{verse|19|16}}乃有誣證對人假立憑、 {{verse|19|17}}則爭論之兩人、必侍在皇上帝之前、並當是日之祭司臬司之前矣。 {{verse|19|18}}乃其臬司必勤探、倘其證係假、而對兄弟誣證、 {{verse|19|19}}則必行此人、如其想行與兄弟、如此必以惡獘除在汝中也。 {{verse|19|20}}則其存者必聽而畏、而後在汝中、不犯此等之惡弊。 {{verse|19|21}}乃以命必償命、以眼必償眼、以齒必償齒、以手償手、以脚償脚、而眼毋得寬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率汝出麥西地、即汝往出戰、攻敵、且觀馬車、及民繁於汝、則毋畏之。 {{verse|20|2}}汝就近戰陣之時、其祭司必附來而對其民言。 {{verse|20|3}}且必謂之云、噫、以色列必聽、汝今日近來以攻敵、毋心怯、並毋畏、並毋緣之戰慄矣。 {{verse|20|4}}乃汝上主皇上帝是陪汝行、與敵代汝將交戰、以救汝矣。 {{verse|20|5}}其官府遂必謂其民曰、若有人建新屋、並未供奉之、必往歸其家、恐戰亡、而他人供奉之。 {{verse|20|6}}或有人種葡萄埔、並未食之、則必往回家、恐陣亡、而他人食之。 {{verse|20|7}}抑人有聘妻、而未娶之、可往歸家、恐陣亡、並他人娶之。 {{verse|20|8}}其官府亦必謂其民云、怯心無膽之人、可往回家、恐其兄弟怯心、如其心無異。 {{verse|20|9}}其官府謂民言畢、則必調首領以率民。 {{verse|20|10}}但汝近城而要攻之、則必示平安。 {{verse|20|11}}倘若平安而答、且開門、則所遇之庶民必服而事汝。 {{verse|20|12}}倘不肯結平、乃與汝要交戰、則必圍之。 {{verse|20|13}}然若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則必以利刀擊各男也。 {{verse|20|14}}但汝必自取城內凡所有者、正是其女、其兒、其畜牲、諸贜、且食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敵之贜也。 {{verse|20|15}}如此必待離汝最遠之諸邑、即係不屬此郭之邑矣。 {{verse|20|16}}然此必蓋滅、正是黑、亞摩哩、迦南、哈瓦、比哩洗、也布斯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者。 {{verse|20|17}}以免其教汝行、所自作與各該殺之諸醜弊、倘若如此、於上主皇上帝犯罪矣。 {{verse|20|18}}倘汝久圍攻城以破之、不以斧砍樹。 {{verse|20|19}}夫樹養人、又汝可食其果、毋得斷之、以為圍城之用也。 {{verse|20|20}}惟汝所知之木、即係無果之樹、砍斷之可也、用之堆壘與交戰之城、迨及降之亦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在埔遇有屍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並不識之者。 {{verse|21|2}}則其臬司長老輩必出、所有見殺之邑、週必量度也。 {{verse|21|3}}且附遭殺之邑、該邑之長老輩、必將未耕、並未載枙之牛。 {{verse|21|4}}其城之長老輩、即必牽其牛、到未耙未種之巖谷、而在其谷、必斬牛之頸也。 {{verse|21|5}}夫汝上主皇上帝、擇利未輩、以奉事之、且藉皇上帝之名而稱祝也。 {{verse|21|6}}殺死附近人邑之眾長老輩、必在牛上、所斬於谷者、洗手矣。 {{verse|21|7}}遂必答云、本手不流此血、而親眼非見之、 {{verse|21|8}}祈皇上帝憫恤本民以色列主所贖者、並以無辜之血、毋歸本民以色列、於是必以是血報之也。 {{verse|21|9}}若行在皇上帝眼內所宜、則可除無辜之血在汝中間、 {{verse|21|10}}○汝出戰攻敵、且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而擄之、 {{verse|21|11}}而在虜中、見美女、而要娶之為妻矣。 {{verse|21|12}}則必帶之回家、剃髮剪指甲。 {{verse|21|13}}而脫俘衣、且居在本屋、連兩月為父母哀哭、嗣後可與之相交汝為其夫、其為汝妻矣。 {{verse|21|14}}倘汝不悅之、則隨意容之去、但汝既屈之、故不得以之販賣也。 {{verse|21|15}}人若有妻二名、一愛一恨、其受愛者、並其受恨者生子、然其長子屬見恨之女矣、 {{verse|21|16}}然令子嗣接所有者、不得以愛妻之子為長子、而廢實之長子、即所恨妻之子矣。 {{verse|21|17}}其必認恨妻之子為長子、其係其初力、其家督之義屬之、故以凡所有者、必賜之兩倍矣。 {{verse|21|18}}○人若有忤逆之子、不遵其父之聲、或其母之聲、責之後、亦不順之。 {{verse|21|19}}於是其父母必捉之、押到邑之長老輩、在本處之門。 {{verse|21|20}}且必謂邑之長老輩云、此本子忤逆、並不肯順本聲、又飫醉矣。 {{verse|21|21}}則邑之庶民、必以石擊之致死、如此汝必除惡弊在汝中、而眾以色列必將聞而畏之也。 {{verse|21|22}}若有人犯當死之罪、則必掛之於樹而誅之。 {{verse|21|23}}夫見掛縊者、被上帝見詛、其屍不得終夜留在樹、郤當日必葬之、則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不得染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sjegufs2cri27bdm6y5robp1a0rr0gn 7902616 7902615 2026-06-19T11:01:57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2|第二十二章}} */ 7902616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其祭司、其利未輩、並眾利未之宗派、不得有分業與以色列矣、然必食與皇上帝所炎化祀者、並其業矣。 {{verse|18|2}}按照所諭、皇上帝係其業、故在兄弟之中、自無業矣。 {{verse|18|3}}民祭牛羊者、有所歸祭司矣。 {{verse|18|4}}然與祭司必供其肩雙頰脾胃、又必給之以穀、麥、油、所初生者、並以初剪棉羊毛必供之。 {{verse|18|5}}乃汝上主皇上帝、永擇之、並其子孫、在以色列諸宗派中、致藉皇上帝之名、而侍事矣。 {{verse|18|6}}倘利未人來由諸以色列門所寓之處、且心最慕赴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8|7}}則必藉其上主皇上帝之名而奉事、則必行如侍皇上帝前、諸利未兄弟所行者無異。 {{verse|18|8}}除賣基業之外、其必有均分。 {{verse|18|9}}○到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不得學效該郭之醜獘。 {{verse|18|10}}有人令子女通炎過、卜卦、觀期、覡巫者等人、勿得遇在汝中也。 {{verse|18|11}}又禁光公、香公、交邪神之師、妖怪等。 {{verse|18|12}}緣此惡獘、汝上主皇上帝驅斥之在汝前、又皇上帝以凡行此諸情、視為醜獘矣。 {{verse|18|13}}在汝皇上帝之前必係全備。 {{verse|18|14}}即汝所將據之國、聽觀期者、並卜卦者、乃汝上主皇上帝、不容汝行如此也。 {{verse|18|15}}夫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必舉聖人像似我也、又汝必聽之。 {{verse|18|16}}於會之日、在何烈山、凡汝所求汝上主皇上帝曰、毋容我再聞我上主皇上帝之聲、並毋容看此大炎、恐我死矣。 {{verse|18|17}}乃皇上帝謂我曰、所言者係講善焉。 {{verse|18|18}}我在其兄弟中、將舉聖人像似汝矣、而朕將以本言插其嘴內、郤以凡所諭者、其必傅也。 {{verse|18|19}}但凡不聽朕諭、所藉本名而講者、朕必向之討也。 {{verse|18|20}}但其聖人擅自藉本名、而言朕所不諭之詞或藉異神之名、而言者此聖人必死矣。 {{verse|18|21}}但汝心內曰、皇上帝所不諭之言、如何知之乎。 {{verse|18|22}}郤先知之師、藉皇上帝名言語、而其情不成、並不應驗正是皇上帝所不諭之情、然其先知之師擅自而言之、又汝毋得畏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汝上主皇上帝若絕其國、正是其地、上主皇上帝賜汝、然汝接之、且居其城、及其屋內。 {{verse|19|2}}則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據之地內、必擇三座邑。 {{verse|19|3}}乃必守路、且分汝地之境、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致為三分、則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19|4}}此乃逃彼悞殺人之事、致逃彼而保命、即悞殺昔非恨之伴也。 {{verse|19|5}}即如人陪伴進林砍木、用手以斧擊、然其鐵滑出柄、沖伴致死矣、其人則必逃其邑而活也。 {{verse|19|6}}則因昔時不恨之、是以不當死也、恐報血仇者。追悞殺人者、然路長、心熱、一趕且誅之。 {{verse|19|7}}故此我諭汝曰、必擇邑三座。 {{verse|19|8}}但汝上主皇上帝、仍所誓與列祖者、若廣汝境、且賜汝以全地所應許、將錫列祖者。 {{verse|19|9}}然汝將行我今日所諭汝者諸命、而敬愛汝上主皇上帝、而恆行其道、則此三座之外、另必添三邑矣。 {{verse|19|10}}致免在上主皇上帝所賜為業之地、流無辜之血、而汝染血矣、 {{verse|19|11}}倘有人恨其伴、埋伏攻之、擊之死矣、且逃到此邑。 {{verse|19|12}}於是其邑之長老輩、必招而帶之來、且付之與報血之手、致死矣。 {{verse|19|13}}汝眼毋得寬貸、乃汝必在以色列除無辜血之罪、致旺相也。 {{verse|19|1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地內、在汝所據之業毋得移鄰人之界址、古時所設者、 {{verse|19|15}}所干愆犯之罪咎矣、毋得以一人起供證、乃以二證之口、或以三證之口、必立兵情焉。 {{verse|19|16}}乃有誣證對人假立憑、 {{verse|19|17}}則爭論之兩人、必侍在皇上帝之前、並當是日之祭司臬司之前矣。 {{verse|19|18}}乃其臬司必勤探、倘其證係假、而對兄弟誣證、 {{verse|19|19}}則必行此人、如其想行與兄弟、如此必以惡獘除在汝中也。 {{verse|19|20}}則其存者必聽而畏、而後在汝中、不犯此等之惡弊。 {{verse|19|21}}乃以命必償命、以眼必償眼、以齒必償齒、以手償手、以脚償脚、而眼毋得寬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率汝出麥西地、即汝往出戰、攻敵、且觀馬車、及民繁於汝、則毋畏之。 {{verse|20|2}}汝就近戰陣之時、其祭司必附來而對其民言。 {{verse|20|3}}且必謂之云、噫、以色列必聽、汝今日近來以攻敵、毋心怯、並毋畏、並毋緣之戰慄矣。 {{verse|20|4}}乃汝上主皇上帝是陪汝行、與敵代汝將交戰、以救汝矣。 {{verse|20|5}}其官府遂必謂其民曰、若有人建新屋、並未供奉之、必往歸其家、恐戰亡、而他人供奉之。 {{verse|20|6}}或有人種葡萄埔、並未食之、則必往回家、恐陣亡、而他人食之。 {{verse|20|7}}抑人有聘妻、而未娶之、可往歸家、恐陣亡、並他人娶之。 {{verse|20|8}}其官府亦必謂其民云、怯心無膽之人、可往回家、恐其兄弟怯心、如其心無異。 {{verse|20|9}}其官府謂民言畢、則必調首領以率民。 {{verse|20|10}}但汝近城而要攻之、則必示平安。 {{verse|20|11}}倘若平安而答、且開門、則所遇之庶民必服而事汝。 {{verse|20|12}}倘不肯結平、乃與汝要交戰、則必圍之。 {{verse|20|13}}然若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則必以利刀擊各男也。 {{verse|20|14}}但汝必自取城內凡所有者、正是其女、其兒、其畜牲、諸贜、且食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敵之贜也。 {{verse|20|15}}如此必待離汝最遠之諸邑、即係不屬此郭之邑矣。 {{verse|20|16}}然此必蓋滅、正是黑、亞摩哩、迦南、哈瓦、比哩洗、也布斯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者。 {{verse|20|17}}以免其教汝行、所自作與各該殺之諸醜弊、倘若如此、於上主皇上帝犯罪矣。 {{verse|20|18}}倘汝久圍攻城以破之、不以斧砍樹。 {{verse|20|19}}夫樹養人、又汝可食其果、毋得斷之、以為圍城之用也。 {{verse|20|20}}惟汝所知之木、即係無果之樹、砍斷之可也、用之堆壘與交戰之城、迨及降之亦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在埔遇有屍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並不識之者。 {{verse|21|2}}則其臬司長老輩必出、所有見殺之邑、週必量度也。 {{verse|21|3}}且附遭殺之邑、該邑之長老輩、必將未耕、並未載枙之牛。 {{verse|21|4}}其城之長老輩、即必牽其牛、到未耙未種之巖谷、而在其谷、必斬牛之頸也。 {{verse|21|5}}夫汝上主皇上帝、擇利未輩、以奉事之、且藉皇上帝之名而稱祝也。 {{verse|21|6}}殺死附近人邑之眾長老輩、必在牛上、所斬於谷者、洗手矣。 {{verse|21|7}}遂必答云、本手不流此血、而親眼非見之、 {{verse|21|8}}祈皇上帝憫恤本民以色列主所贖者、並以無辜之血、毋歸本民以色列、於是必以是血報之也。 {{verse|21|9}}若行在皇上帝眼內所宜、則可除無辜之血在汝中間、 {{verse|21|10}}○汝出戰攻敵、且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而擄之、 {{verse|21|11}}而在虜中、見美女、而要娶之為妻矣。 {{verse|21|12}}則必帶之回家、剃髮剪指甲。 {{verse|21|13}}而脫俘衣、且居在本屋、連兩月為父母哀哭、嗣後可與之相交汝為其夫、其為汝妻矣。 {{verse|21|14}}倘汝不悅之、則隨意容之去、但汝既屈之、故不得以之販賣也。 {{verse|21|15}}人若有妻二名、一愛一恨、其受愛者、並其受恨者生子、然其長子屬見恨之女矣、 {{verse|21|16}}然令子嗣接所有者、不得以愛妻之子為長子、而廢實之長子、即所恨妻之子矣。 {{verse|21|17}}其必認恨妻之子為長子、其係其初力、其家督之義屬之、故以凡所有者、必賜之兩倍矣。 {{verse|21|18}}○人若有忤逆之子、不遵其父之聲、或其母之聲、責之後、亦不順之。 {{verse|21|19}}於是其父母必捉之、押到邑之長老輩、在本處之門。 {{verse|21|20}}且必謂邑之長老輩云、此本子忤逆、並不肯順本聲、又飫醉矣。 {{verse|21|21}}則邑之庶民、必以石擊之致死、如此汝必除惡弊在汝中、而眾以色列必將聞而畏之也。 {{verse|21|22}}若有人犯當死之罪、則必掛之於樹而誅之。 {{verse|21|23}}夫見掛縊者、被上帝見詛、其屍不得終夜留在樹、郤當日必葬之、則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不得染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汝見汝兄弟之牛羊迷行、毋得自藏、乃必再牽之回兄弟矣。 {{verse|22|2}}即兄弟無近、又不識之、則必牽之到本家、住彼迨及汝兄弟求之、於是必交還之也。 {{verse|22|3}}與驢亦必如此行焉、如此亦行以其衣、並以兄弟凡所失之虧物、汝所著者、又必作亦然、並不得自藏也。 {{verse|22|4}}毋容見汝兄弟之牛驢、在路邊倒也並自藏焉、乃必助而扶之也。 {{verse|22|5}}○女毋扮屬男者、男亦不得著女之衣、卻凡行此者、係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焉。 {{verse|22|6}}在汝前、在路、在地、在樹、若有巢、內或有蛋、或有子、而其母覆、或子或蛋、毋得捉母連子矣。 {{verse|22|7}}乃必容母去、而取其子如此可旺相而長壽也。 {{verse|22|8}}汝建新屋、則在屋頂必造欄、恐人落下而以血染屋也。 {{verse|22|9}}汝毋得以異種播葡萄園、恐汝所種之果、並其葡萄園之果染污矣。 {{verse|22|10}}毋得以牛及以驢並耕焉。 {{verse|22|11}}毋得以雜布穿衣、即如麻呢之布。 {{verse|22|12}}汝所穿之衣、在四角必造纓矣。 {{verse|22|13}}○即有人娶妻、而相交後恨之。 {{verse|22|14}}譭謗揚惡名曰、我娶此女、但與之交時、看出其係非貞節之女。 {{verse|22|15}}於是該童女之父母、必帶其貞號、赴到邑門內之長老輩、 {{verse|22|16}}其女之父、則必謂其長老輩云、我以本女嫁此人而自恨之. {{verse|22|17}}且謗之曰、我遇女、非係貞焉、卻此係本女之貞號、則以布必鋪在邑長老輩之前。 {{verse|22|18}}其邑之長老輩、則必將其人而責之、 {{verse|22|19}}蓋揚以色列貞女之惡名、故必罰之銀一百兩、且交銀與女之父、則必為其妻、又終生日、毋得休之。 {{verse|22|20}}倘若其事屬實、而貞之號、在女不著。 {{verse|22|21}}既女在以色列中妄行、而為娼妓在父之家、則必帶其女到父屋之門、而其邑之人、必以石擊之致死矣、如此在爾中、必除惡弊矣。 {{verse|22|22}}若遇人與他人之妻苟合、則與妻苟合之人、並其妻兩者必死矣、如此在以色列中必除惡弊矣。 {{verse|22|23}}若貞女結聘與夫、而人遇之在城內而苟合。 {{verse|22|24}}則必帶兩者出邑門、以石擊之致死矣、夫其女在城裏、並不呼喊、其夫因屈其伴之妻、如此在汝中可除惡矣。 {{verse|22|25}}即人遇結聘之女在野、而其人強苟合、則其苟合之人、獨必死矣。 {{verse|22|26}}其女無當死之罪、其案如若人攻殺伴、故不得刑其女矣、 {{verse|22|27}}正是遇之在野、而其結聘之女呼喊、並無人以救之也。 {{verse|22|28}}人若遇未聘之女、捉之苟合而露出、 {{verse|22|29}}則其苟合之人、是強姦、是犯第七天條必按天法誅、之女亦無罪、因非其本心願也人、 {{verse|22|30}}不得娶其父之妻、並不得露父親之衣邊、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si6ocq71hi0xqsff3qw7i8av00fk9yh 7902617 7902616 2026-06-19T11:06:08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3|第二十三章}} */ 7902617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其祭司、其利未輩、並眾利未之宗派、不得有分業與以色列矣、然必食與皇上帝所炎化祀者、並其業矣。 {{verse|18|2}}按照所諭、皇上帝係其業、故在兄弟之中、自無業矣。 {{verse|18|3}}民祭牛羊者、有所歸祭司矣。 {{verse|18|4}}然與祭司必供其肩雙頰脾胃、又必給之以穀、麥、油、所初生者、並以初剪棉羊毛必供之。 {{verse|18|5}}乃汝上主皇上帝、永擇之、並其子孫、在以色列諸宗派中、致藉皇上帝之名、而侍事矣。 {{verse|18|6}}倘利未人來由諸以色列門所寓之處、且心最慕赴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8|7}}則必藉其上主皇上帝之名而奉事、則必行如侍皇上帝前、諸利未兄弟所行者無異。 {{verse|18|8}}除賣基業之外、其必有均分。 {{verse|18|9}}○到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不得學效該郭之醜獘。 {{verse|18|10}}有人令子女通炎過、卜卦、觀期、覡巫者等人、勿得遇在汝中也。 {{verse|18|11}}又禁光公、香公、交邪神之師、妖怪等。 {{verse|18|12}}緣此惡獘、汝上主皇上帝驅斥之在汝前、又皇上帝以凡行此諸情、視為醜獘矣。 {{verse|18|13}}在汝皇上帝之前必係全備。 {{verse|18|14}}即汝所將據之國、聽觀期者、並卜卦者、乃汝上主皇上帝、不容汝行如此也。 {{verse|18|15}}夫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必舉聖人像似我也、又汝必聽之。 {{verse|18|16}}於會之日、在何烈山、凡汝所求汝上主皇上帝曰、毋容我再聞我上主皇上帝之聲、並毋容看此大炎、恐我死矣。 {{verse|18|17}}乃皇上帝謂我曰、所言者係講善焉。 {{verse|18|18}}我在其兄弟中、將舉聖人像似汝矣、而朕將以本言插其嘴內、郤以凡所諭者、其必傅也。 {{verse|18|19}}但凡不聽朕諭、所藉本名而講者、朕必向之討也。 {{verse|18|20}}但其聖人擅自藉本名、而言朕所不諭之詞或藉異神之名、而言者此聖人必死矣。 {{verse|18|21}}但汝心內曰、皇上帝所不諭之言、如何知之乎。 {{verse|18|22}}郤先知之師、藉皇上帝名言語、而其情不成、並不應驗正是皇上帝所不諭之情、然其先知之師擅自而言之、又汝毋得畏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汝上主皇上帝若絕其國、正是其地、上主皇上帝賜汝、然汝接之、且居其城、及其屋內。 {{verse|19|2}}則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據之地內、必擇三座邑。 {{verse|19|3}}乃必守路、且分汝地之境、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致為三分、則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19|4}}此乃逃彼悞殺人之事、致逃彼而保命、即悞殺昔非恨之伴也。 {{verse|19|5}}即如人陪伴進林砍木、用手以斧擊、然其鐵滑出柄、沖伴致死矣、其人則必逃其邑而活也。 {{verse|19|6}}則因昔時不恨之、是以不當死也、恐報血仇者。追悞殺人者、然路長、心熱、一趕且誅之。 {{verse|19|7}}故此我諭汝曰、必擇邑三座。 {{verse|19|8}}但汝上主皇上帝、仍所誓與列祖者、若廣汝境、且賜汝以全地所應許、將錫列祖者。 {{verse|19|9}}然汝將行我今日所諭汝者諸命、而敬愛汝上主皇上帝、而恆行其道、則此三座之外、另必添三邑矣。 {{verse|19|10}}致免在上主皇上帝所賜為業之地、流無辜之血、而汝染血矣、 {{verse|19|11}}倘有人恨其伴、埋伏攻之、擊之死矣、且逃到此邑。 {{verse|19|12}}於是其邑之長老輩、必招而帶之來、且付之與報血之手、致死矣。 {{verse|19|13}}汝眼毋得寬貸、乃汝必在以色列除無辜血之罪、致旺相也。 {{verse|19|1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地內、在汝所據之業毋得移鄰人之界址、古時所設者、 {{verse|19|15}}所干愆犯之罪咎矣、毋得以一人起供證、乃以二證之口、或以三證之口、必立兵情焉。 {{verse|19|16}}乃有誣證對人假立憑、 {{verse|19|17}}則爭論之兩人、必侍在皇上帝之前、並當是日之祭司臬司之前矣。 {{verse|19|18}}乃其臬司必勤探、倘其證係假、而對兄弟誣證、 {{verse|19|19}}則必行此人、如其想行與兄弟、如此必以惡獘除在汝中也。 {{verse|19|20}}則其存者必聽而畏、而後在汝中、不犯此等之惡弊。 {{verse|19|21}}乃以命必償命、以眼必償眼、以齒必償齒、以手償手、以脚償脚、而眼毋得寬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率汝出麥西地、即汝往出戰、攻敵、且觀馬車、及民繁於汝、則毋畏之。 {{verse|20|2}}汝就近戰陣之時、其祭司必附來而對其民言。 {{verse|20|3}}且必謂之云、噫、以色列必聽、汝今日近來以攻敵、毋心怯、並毋畏、並毋緣之戰慄矣。 {{verse|20|4}}乃汝上主皇上帝是陪汝行、與敵代汝將交戰、以救汝矣。 {{verse|20|5}}其官府遂必謂其民曰、若有人建新屋、並未供奉之、必往歸其家、恐戰亡、而他人供奉之。 {{verse|20|6}}或有人種葡萄埔、並未食之、則必往回家、恐陣亡、而他人食之。 {{verse|20|7}}抑人有聘妻、而未娶之、可往歸家、恐陣亡、並他人娶之。 {{verse|20|8}}其官府亦必謂其民云、怯心無膽之人、可往回家、恐其兄弟怯心、如其心無異。 {{verse|20|9}}其官府謂民言畢、則必調首領以率民。 {{verse|20|10}}但汝近城而要攻之、則必示平安。 {{verse|20|11}}倘若平安而答、且開門、則所遇之庶民必服而事汝。 {{verse|20|12}}倘不肯結平、乃與汝要交戰、則必圍之。 {{verse|20|13}}然若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則必以利刀擊各男也。 {{verse|20|14}}但汝必自取城內凡所有者、正是其女、其兒、其畜牲、諸贜、且食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敵之贜也。 {{verse|20|15}}如此必待離汝最遠之諸邑、即係不屬此郭之邑矣。 {{verse|20|16}}然此必蓋滅、正是黑、亞摩哩、迦南、哈瓦、比哩洗、也布斯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者。 {{verse|20|17}}以免其教汝行、所自作與各該殺之諸醜弊、倘若如此、於上主皇上帝犯罪矣。 {{verse|20|18}}倘汝久圍攻城以破之、不以斧砍樹。 {{verse|20|19}}夫樹養人、又汝可食其果、毋得斷之、以為圍城之用也。 {{verse|20|20}}惟汝所知之木、即係無果之樹、砍斷之可也、用之堆壘與交戰之城、迨及降之亦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在埔遇有屍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並不識之者。 {{verse|21|2}}則其臬司長老輩必出、所有見殺之邑、週必量度也。 {{verse|21|3}}且附遭殺之邑、該邑之長老輩、必將未耕、並未載枙之牛。 {{verse|21|4}}其城之長老輩、即必牽其牛、到未耙未種之巖谷、而在其谷、必斬牛之頸也。 {{verse|21|5}}夫汝上主皇上帝、擇利未輩、以奉事之、且藉皇上帝之名而稱祝也。 {{verse|21|6}}殺死附近人邑之眾長老輩、必在牛上、所斬於谷者、洗手矣。 {{verse|21|7}}遂必答云、本手不流此血、而親眼非見之、 {{verse|21|8}}祈皇上帝憫恤本民以色列主所贖者、並以無辜之血、毋歸本民以色列、於是必以是血報之也。 {{verse|21|9}}若行在皇上帝眼內所宜、則可除無辜之血在汝中間、 {{verse|21|10}}○汝出戰攻敵、且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而擄之、 {{verse|21|11}}而在虜中、見美女、而要娶之為妻矣。 {{verse|21|12}}則必帶之回家、剃髮剪指甲。 {{verse|21|13}}而脫俘衣、且居在本屋、連兩月為父母哀哭、嗣後可與之相交汝為其夫、其為汝妻矣。 {{verse|21|14}}倘汝不悅之、則隨意容之去、但汝既屈之、故不得以之販賣也。 {{verse|21|15}}人若有妻二名、一愛一恨、其受愛者、並其受恨者生子、然其長子屬見恨之女矣、 {{verse|21|16}}然令子嗣接所有者、不得以愛妻之子為長子、而廢實之長子、即所恨妻之子矣。 {{verse|21|17}}其必認恨妻之子為長子、其係其初力、其家督之義屬之、故以凡所有者、必賜之兩倍矣。 {{verse|21|18}}○人若有忤逆之子、不遵其父之聲、或其母之聲、責之後、亦不順之。 {{verse|21|19}}於是其父母必捉之、押到邑之長老輩、在本處之門。 {{verse|21|20}}且必謂邑之長老輩云、此本子忤逆、並不肯順本聲、又飫醉矣。 {{verse|21|21}}則邑之庶民、必以石擊之致死、如此汝必除惡弊在汝中、而眾以色列必將聞而畏之也。 {{verse|21|22}}若有人犯當死之罪、則必掛之於樹而誅之。 {{verse|21|23}}夫見掛縊者、被上帝見詛、其屍不得終夜留在樹、郤當日必葬之、則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不得染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汝見汝兄弟之牛羊迷行、毋得自藏、乃必再牽之回兄弟矣。 {{verse|22|2}}即兄弟無近、又不識之、則必牽之到本家、住彼迨及汝兄弟求之、於是必交還之也。 {{verse|22|3}}與驢亦必如此行焉、如此亦行以其衣、並以兄弟凡所失之虧物、汝所著者、又必作亦然、並不得自藏也。 {{verse|22|4}}毋容見汝兄弟之牛驢、在路邊倒也並自藏焉、乃必助而扶之也。 {{verse|22|5}}○女毋扮屬男者、男亦不得著女之衣、卻凡行此者、係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焉。 {{verse|22|6}}在汝前、在路、在地、在樹、若有巢、內或有蛋、或有子、而其母覆、或子或蛋、毋得捉母連子矣。 {{verse|22|7}}乃必容母去、而取其子如此可旺相而長壽也。 {{verse|22|8}}汝建新屋、則在屋頂必造欄、恐人落下而以血染屋也。 {{verse|22|9}}汝毋得以異種播葡萄園、恐汝所種之果、並其葡萄園之果染污矣。 {{verse|22|10}}毋得以牛及以驢並耕焉。 {{verse|22|11}}毋得以雜布穿衣、即如麻呢之布。 {{verse|22|12}}汝所穿之衣、在四角必造纓矣。 {{verse|22|13}}○即有人娶妻、而相交後恨之。 {{verse|22|14}}譭謗揚惡名曰、我娶此女、但與之交時、看出其係非貞節之女。 {{verse|22|15}}於是該童女之父母、必帶其貞號、赴到邑門內之長老輩、 {{verse|22|16}}其女之父、則必謂其長老輩云、我以本女嫁此人而自恨之. {{verse|22|17}}且謗之曰、我遇女、非係貞焉、卻此係本女之貞號、則以布必鋪在邑長老輩之前。 {{verse|22|18}}其邑之長老輩、則必將其人而責之、 {{verse|22|19}}蓋揚以色列貞女之惡名、故必罰之銀一百兩、且交銀與女之父、則必為其妻、又終生日、毋得休之。 {{verse|22|20}}倘若其事屬實、而貞之號、在女不著。 {{verse|22|21}}既女在以色列中妄行、而為娼妓在父之家、則必帶其女到父屋之門、而其邑之人、必以石擊之致死矣、如此在爾中、必除惡弊矣。 {{verse|22|22}}若遇人與他人之妻苟合、則與妻苟合之人、並其妻兩者必死矣、如此在以色列中必除惡弊矣。 {{verse|22|23}}若貞女結聘與夫、而人遇之在城內而苟合。 {{verse|22|24}}則必帶兩者出邑門、以石擊之致死矣、夫其女在城裏、並不呼喊、其夫因屈其伴之妻、如此在汝中可除惡矣。 {{verse|22|25}}即人遇結聘之女在野、而其人強苟合、則其苟合之人、獨必死矣。 {{verse|22|26}}其女無當死之罪、其案如若人攻殺伴、故不得刑其女矣、 {{verse|22|27}}正是遇之在野、而其結聘之女呼喊、並無人以救之也。 {{verse|22|28}}人若遇未聘之女、捉之苟合而露出、 {{verse|22|29}}則其苟合之人、是強姦、是犯第七天條必按天法誅、之女亦無罪、因非其本心願也人、 {{verse|22|30}}不得娶其父之妻、並不得露父親之衣邊、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人於腎囊受傷、或受閹陽物、不得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2}}庶子不得進皇上帝之覲連歷十世代、不得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3}}亞門 摩亞伯等種類、不得進皇上之覲、歷連十代、永不得進皇上帝之會矣。 {{verse|23|4}}夫汝出麥西之地之路上、此人不得以餅水接汝、又僱兩河間之比奪人庇耳之子巴闌致攻汝也。 {{verse|23|5}}汝上主皇上帝垂愛汝、又汝上主皇上帝、不得聽巴闌乃汝上主皇上帝以詛變為祝也。 {{verse|23|6}}永恆日時、毋得務其平安、其興相也。 {{verse|23|7}}以東人係汝兄弟、故毋得恨之、汝係異人在其地、故毋得恨麥西人也。 {{verse|23|8}}所生之子於第三世代、可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9}}其軍出攻敵、則必戒各惡弊。 {{verse|23|10}}汝中若有人夜間遇染污、並非清也。 {{verse|23|11}}則不出營外、並不進營焉、 {{verse|23|12}}晚時必以水浴身、日落時、再必進營可也。 {{verse|23|13}}在兵器中、必有鍬適在外大便、則必掘、而遮所出者。 {{verse|23|14}}乃汝上主皇上帝、行在營中、致救汝而陷汝敵在爾前、故其營必為聖、恐看污事而避面焉。 {{verse|23|15}}務必以離長逃到汝之僕、交其原長也、 {{verse|23|16}}乃僕求住在汝中、隨意所將擇之處所居之門內、並毋迫之。 {{verse|23|17}}在以色列之女、毋得有娼妓、以色列之男、毋得有男色之匪。 {{verse|23|18}}毋得以娼之工錢、又不得以犬之價、帶進汝上主皇上帝之殿、以還願、然兩者、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焉。 {{verse|23|19}}向兄弟、不得借以獲利、正是銀錢利、食物利、而凡所借以獲利矣。 {{verse|23|20}}但向異人汝可借以獲利、倘向兄弟、毋得借以獲利、致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下手者祝汝、在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23|21}}汝若與汝上主皇上帝發願、毋得疏以還之、乃汝上主皇上帝。必果然向汝討之、則與汝為罪矣。 {{verse|23|22}}倘汝不發願、亦無罪矣。 {{verse|23|23}}所吐出唇者、汝必遵守、即甘心之祭、按照所發願、與汝上主皇上帝、以親口所應許者。 {{verse|23|24}}汝來伴之葡萄埔、隨意可以果食飽、但毋得裝之於器內。 {{verse|23|25}}汝來伴之稻中、則可以親手摘穗、但伴之稻中、毋得動鐮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5u5nogc3csrroo21q2njffl4ua8csb9 7902618 7902617 2026-06-19T11:09:15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4|第二十四章}} */ 7902618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其祭司、其利未輩、並眾利未之宗派、不得有分業與以色列矣、然必食與皇上帝所炎化祀者、並其業矣。 {{verse|18|2}}按照所諭、皇上帝係其業、故在兄弟之中、自無業矣。 {{verse|18|3}}民祭牛羊者、有所歸祭司矣。 {{verse|18|4}}然與祭司必供其肩雙頰脾胃、又必給之以穀、麥、油、所初生者、並以初剪棉羊毛必供之。 {{verse|18|5}}乃汝上主皇上帝、永擇之、並其子孫、在以色列諸宗派中、致藉皇上帝之名、而侍事矣。 {{verse|18|6}}倘利未人來由諸以色列門所寓之處、且心最慕赴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8|7}}則必藉其上主皇上帝之名而奉事、則必行如侍皇上帝前、諸利未兄弟所行者無異。 {{verse|18|8}}除賣基業之外、其必有均分。 {{verse|18|9}}○到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不得學效該郭之醜獘。 {{verse|18|10}}有人令子女通炎過、卜卦、觀期、覡巫者等人、勿得遇在汝中也。 {{verse|18|11}}又禁光公、香公、交邪神之師、妖怪等。 {{verse|18|12}}緣此惡獘、汝上主皇上帝驅斥之在汝前、又皇上帝以凡行此諸情、視為醜獘矣。 {{verse|18|13}}在汝皇上帝之前必係全備。 {{verse|18|14}}即汝所將據之國、聽觀期者、並卜卦者、乃汝上主皇上帝、不容汝行如此也。 {{verse|18|15}}夫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必舉聖人像似我也、又汝必聽之。 {{verse|18|16}}於會之日、在何烈山、凡汝所求汝上主皇上帝曰、毋容我再聞我上主皇上帝之聲、並毋容看此大炎、恐我死矣。 {{verse|18|17}}乃皇上帝謂我曰、所言者係講善焉。 {{verse|18|18}}我在其兄弟中、將舉聖人像似汝矣、而朕將以本言插其嘴內、郤以凡所諭者、其必傅也。 {{verse|18|19}}但凡不聽朕諭、所藉本名而講者、朕必向之討也。 {{verse|18|20}}但其聖人擅自藉本名、而言朕所不諭之詞或藉異神之名、而言者此聖人必死矣。 {{verse|18|21}}但汝心內曰、皇上帝所不諭之言、如何知之乎。 {{verse|18|22}}郤先知之師、藉皇上帝名言語、而其情不成、並不應驗正是皇上帝所不諭之情、然其先知之師擅自而言之、又汝毋得畏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汝上主皇上帝若絕其國、正是其地、上主皇上帝賜汝、然汝接之、且居其城、及其屋內。 {{verse|19|2}}則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據之地內、必擇三座邑。 {{verse|19|3}}乃必守路、且分汝地之境、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致為三分、則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19|4}}此乃逃彼悞殺人之事、致逃彼而保命、即悞殺昔非恨之伴也。 {{verse|19|5}}即如人陪伴進林砍木、用手以斧擊、然其鐵滑出柄、沖伴致死矣、其人則必逃其邑而活也。 {{verse|19|6}}則因昔時不恨之、是以不當死也、恐報血仇者。追悞殺人者、然路長、心熱、一趕且誅之。 {{verse|19|7}}故此我諭汝曰、必擇邑三座。 {{verse|19|8}}但汝上主皇上帝、仍所誓與列祖者、若廣汝境、且賜汝以全地所應許、將錫列祖者。 {{verse|19|9}}然汝將行我今日所諭汝者諸命、而敬愛汝上主皇上帝、而恆行其道、則此三座之外、另必添三邑矣。 {{verse|19|10}}致免在上主皇上帝所賜為業之地、流無辜之血、而汝染血矣、 {{verse|19|11}}倘有人恨其伴、埋伏攻之、擊之死矣、且逃到此邑。 {{verse|19|12}}於是其邑之長老輩、必招而帶之來、且付之與報血之手、致死矣。 {{verse|19|13}}汝眼毋得寬貸、乃汝必在以色列除無辜血之罪、致旺相也。 {{verse|19|1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地內、在汝所據之業毋得移鄰人之界址、古時所設者、 {{verse|19|15}}所干愆犯之罪咎矣、毋得以一人起供證、乃以二證之口、或以三證之口、必立兵情焉。 {{verse|19|16}}乃有誣證對人假立憑、 {{verse|19|17}}則爭論之兩人、必侍在皇上帝之前、並當是日之祭司臬司之前矣。 {{verse|19|18}}乃其臬司必勤探、倘其證係假、而對兄弟誣證、 {{verse|19|19}}則必行此人、如其想行與兄弟、如此必以惡獘除在汝中也。 {{verse|19|20}}則其存者必聽而畏、而後在汝中、不犯此等之惡弊。 {{verse|19|21}}乃以命必償命、以眼必償眼、以齒必償齒、以手償手、以脚償脚、而眼毋得寬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率汝出麥西地、即汝往出戰、攻敵、且觀馬車、及民繁於汝、則毋畏之。 {{verse|20|2}}汝就近戰陣之時、其祭司必附來而對其民言。 {{verse|20|3}}且必謂之云、噫、以色列必聽、汝今日近來以攻敵、毋心怯、並毋畏、並毋緣之戰慄矣。 {{verse|20|4}}乃汝上主皇上帝是陪汝行、與敵代汝將交戰、以救汝矣。 {{verse|20|5}}其官府遂必謂其民曰、若有人建新屋、並未供奉之、必往歸其家、恐戰亡、而他人供奉之。 {{verse|20|6}}或有人種葡萄埔、並未食之、則必往回家、恐陣亡、而他人食之。 {{verse|20|7}}抑人有聘妻、而未娶之、可往歸家、恐陣亡、並他人娶之。 {{verse|20|8}}其官府亦必謂其民云、怯心無膽之人、可往回家、恐其兄弟怯心、如其心無異。 {{verse|20|9}}其官府謂民言畢、則必調首領以率民。 {{verse|20|10}}但汝近城而要攻之、則必示平安。 {{verse|20|11}}倘若平安而答、且開門、則所遇之庶民必服而事汝。 {{verse|20|12}}倘不肯結平、乃與汝要交戰、則必圍之。 {{verse|20|13}}然若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則必以利刀擊各男也。 {{verse|20|14}}但汝必自取城內凡所有者、正是其女、其兒、其畜牲、諸贜、且食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敵之贜也。 {{verse|20|15}}如此必待離汝最遠之諸邑、即係不屬此郭之邑矣。 {{verse|20|16}}然此必蓋滅、正是黑、亞摩哩、迦南、哈瓦、比哩洗、也布斯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者。 {{verse|20|17}}以免其教汝行、所自作與各該殺之諸醜弊、倘若如此、於上主皇上帝犯罪矣。 {{verse|20|18}}倘汝久圍攻城以破之、不以斧砍樹。 {{verse|20|19}}夫樹養人、又汝可食其果、毋得斷之、以為圍城之用也。 {{verse|20|20}}惟汝所知之木、即係無果之樹、砍斷之可也、用之堆壘與交戰之城、迨及降之亦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在埔遇有屍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並不識之者。 {{verse|21|2}}則其臬司長老輩必出、所有見殺之邑、週必量度也。 {{verse|21|3}}且附遭殺之邑、該邑之長老輩、必將未耕、並未載枙之牛。 {{verse|21|4}}其城之長老輩、即必牽其牛、到未耙未種之巖谷、而在其谷、必斬牛之頸也。 {{verse|21|5}}夫汝上主皇上帝、擇利未輩、以奉事之、且藉皇上帝之名而稱祝也。 {{verse|21|6}}殺死附近人邑之眾長老輩、必在牛上、所斬於谷者、洗手矣。 {{verse|21|7}}遂必答云、本手不流此血、而親眼非見之、 {{verse|21|8}}祈皇上帝憫恤本民以色列主所贖者、並以無辜之血、毋歸本民以色列、於是必以是血報之也。 {{verse|21|9}}若行在皇上帝眼內所宜、則可除無辜之血在汝中間、 {{verse|21|10}}○汝出戰攻敵、且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而擄之、 {{verse|21|11}}而在虜中、見美女、而要娶之為妻矣。 {{verse|21|12}}則必帶之回家、剃髮剪指甲。 {{verse|21|13}}而脫俘衣、且居在本屋、連兩月為父母哀哭、嗣後可與之相交汝為其夫、其為汝妻矣。 {{verse|21|14}}倘汝不悅之、則隨意容之去、但汝既屈之、故不得以之販賣也。 {{verse|21|15}}人若有妻二名、一愛一恨、其受愛者、並其受恨者生子、然其長子屬見恨之女矣、 {{verse|21|16}}然令子嗣接所有者、不得以愛妻之子為長子、而廢實之長子、即所恨妻之子矣。 {{verse|21|17}}其必認恨妻之子為長子、其係其初力、其家督之義屬之、故以凡所有者、必賜之兩倍矣。 {{verse|21|18}}○人若有忤逆之子、不遵其父之聲、或其母之聲、責之後、亦不順之。 {{verse|21|19}}於是其父母必捉之、押到邑之長老輩、在本處之門。 {{verse|21|20}}且必謂邑之長老輩云、此本子忤逆、並不肯順本聲、又飫醉矣。 {{verse|21|21}}則邑之庶民、必以石擊之致死、如此汝必除惡弊在汝中、而眾以色列必將聞而畏之也。 {{verse|21|22}}若有人犯當死之罪、則必掛之於樹而誅之。 {{verse|21|23}}夫見掛縊者、被上帝見詛、其屍不得終夜留在樹、郤當日必葬之、則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不得染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汝見汝兄弟之牛羊迷行、毋得自藏、乃必再牽之回兄弟矣。 {{verse|22|2}}即兄弟無近、又不識之、則必牽之到本家、住彼迨及汝兄弟求之、於是必交還之也。 {{verse|22|3}}與驢亦必如此行焉、如此亦行以其衣、並以兄弟凡所失之虧物、汝所著者、又必作亦然、並不得自藏也。 {{verse|22|4}}毋容見汝兄弟之牛驢、在路邊倒也並自藏焉、乃必助而扶之也。 {{verse|22|5}}○女毋扮屬男者、男亦不得著女之衣、卻凡行此者、係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焉。 {{verse|22|6}}在汝前、在路、在地、在樹、若有巢、內或有蛋、或有子、而其母覆、或子或蛋、毋得捉母連子矣。 {{verse|22|7}}乃必容母去、而取其子如此可旺相而長壽也。 {{verse|22|8}}汝建新屋、則在屋頂必造欄、恐人落下而以血染屋也。 {{verse|22|9}}汝毋得以異種播葡萄園、恐汝所種之果、並其葡萄園之果染污矣。 {{verse|22|10}}毋得以牛及以驢並耕焉。 {{verse|22|11}}毋得以雜布穿衣、即如麻呢之布。 {{verse|22|12}}汝所穿之衣、在四角必造纓矣。 {{verse|22|13}}○即有人娶妻、而相交後恨之。 {{verse|22|14}}譭謗揚惡名曰、我娶此女、但與之交時、看出其係非貞節之女。 {{verse|22|15}}於是該童女之父母、必帶其貞號、赴到邑門內之長老輩、 {{verse|22|16}}其女之父、則必謂其長老輩云、我以本女嫁此人而自恨之. {{verse|22|17}}且謗之曰、我遇女、非係貞焉、卻此係本女之貞號、則以布必鋪在邑長老輩之前。 {{verse|22|18}}其邑之長老輩、則必將其人而責之、 {{verse|22|19}}蓋揚以色列貞女之惡名、故必罰之銀一百兩、且交銀與女之父、則必為其妻、又終生日、毋得休之。 {{verse|22|20}}倘若其事屬實、而貞之號、在女不著。 {{verse|22|21}}既女在以色列中妄行、而為娼妓在父之家、則必帶其女到父屋之門、而其邑之人、必以石擊之致死矣、如此在爾中、必除惡弊矣。 {{verse|22|22}}若遇人與他人之妻苟合、則與妻苟合之人、並其妻兩者必死矣、如此在以色列中必除惡弊矣。 {{verse|22|23}}若貞女結聘與夫、而人遇之在城內而苟合。 {{verse|22|24}}則必帶兩者出邑門、以石擊之致死矣、夫其女在城裏、並不呼喊、其夫因屈其伴之妻、如此在汝中可除惡矣。 {{verse|22|25}}即人遇結聘之女在野、而其人強苟合、則其苟合之人、獨必死矣。 {{verse|22|26}}其女無當死之罪、其案如若人攻殺伴、故不得刑其女矣、 {{verse|22|27}}正是遇之在野、而其結聘之女呼喊、並無人以救之也。 {{verse|22|28}}人若遇未聘之女、捉之苟合而露出、 {{verse|22|29}}則其苟合之人、是強姦、是犯第七天條必按天法誅、之女亦無罪、因非其本心願也人、 {{verse|22|30}}不得娶其父之妻、並不得露父親之衣邊、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人於腎囊受傷、或受閹陽物、不得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2}}庶子不得進皇上帝之覲連歷十世代、不得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3}}亞門 摩亞伯等種類、不得進皇上之覲、歷連十代、永不得進皇上帝之會矣。 {{verse|23|4}}夫汝出麥西之地之路上、此人不得以餅水接汝、又僱兩河間之比奪人庇耳之子巴闌致攻汝也。 {{verse|23|5}}汝上主皇上帝垂愛汝、又汝上主皇上帝、不得聽巴闌乃汝上主皇上帝以詛變為祝也。 {{verse|23|6}}永恆日時、毋得務其平安、其興相也。 {{verse|23|7}}以東人係汝兄弟、故毋得恨之、汝係異人在其地、故毋得恨麥西人也。 {{verse|23|8}}所生之子於第三世代、可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9}}其軍出攻敵、則必戒各惡弊。 {{verse|23|10}}汝中若有人夜間遇染污、並非清也。 {{verse|23|11}}則不出營外、並不進營焉、 {{verse|23|12}}晚時必以水浴身、日落時、再必進營可也。 {{verse|23|13}}在兵器中、必有鍬適在外大便、則必掘、而遮所出者。 {{verse|23|14}}乃汝上主皇上帝、行在營中、致救汝而陷汝敵在爾前、故其營必為聖、恐看污事而避面焉。 {{verse|23|15}}務必以離長逃到汝之僕、交其原長也、 {{verse|23|16}}乃僕求住在汝中、隨意所將擇之處所居之門內、並毋迫之。 {{verse|23|17}}在以色列之女、毋得有娼妓、以色列之男、毋得有男色之匪。 {{verse|23|18}}毋得以娼之工錢、又不得以犬之價、帶進汝上主皇上帝之殿、以還願、然兩者、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焉。 {{verse|23|19}}向兄弟、不得借以獲利、正是銀錢利、食物利、而凡所借以獲利矣。 {{verse|23|20}}但向異人汝可借以獲利、倘向兄弟、毋得借以獲利、致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下手者祝汝、在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23|21}}汝若與汝上主皇上帝發願、毋得疏以還之、乃汝上主皇上帝。必果然向汝討之、則與汝為罪矣。 {{verse|23|22}}倘汝不發願、亦無罪矣。 {{verse|23|23}}所吐出唇者、汝必遵守、即甘心之祭、按照所發願、與汝上主皇上帝、以親口所應許者。 {{verse|23|24}}汝來伴之葡萄埔、隨意可以果食飽、但毋得裝之於器內。 {{verse|23|25}}汝來伴之稻中、則可以親手摘穗、但伴之稻中、毋得動鐮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人將婦而娶之、但著污物、並不沾恩、則可寫休帖、交與其手、而撤之、出屋、 {{verse|24|2}}但出其屋後、則可為他夫之妻矣。 {{verse|24|3}}倘其後夫而寫休帖、交其手、而撤之出屋、或所嫁之後夫死矣。 {{verse|24|4}}則其前夫所撤之者染污後、再毋得娶之為妻、此乃在皇上帝前之醜弊、但汝毋得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業干犯也。 {{verse|24|5}}人娶新妻之時、不得出戰並不得托以事宜、乃在家內、連一年、自當必居矣、並悅所娶之妻矣。 {{verse|24|6}}人毋得以上下之磨粉礱、收為質當、此係人之生命之質當。 {{verse|24|7}}若遇人拐以色列族之兄弟而售賣之、此賊必死、然在汝中必除其惡弊矣。 {{verse|24|8}}按照我所諭者、汝必遵行、乃祭司利未輩、凡所將教汝者、論麻瘋之災、必遵照守矣。 {{verse|24|9}}汝出麥西地後在路上、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米蓮汝必錄記矣。 {{verse|24|10}}汝借兄弟之時、毋得進家以取其當。 {{verse|24|11}}乃必立外、而汝所貸之人、自必帶當物而來外交汝。 {{verse|24|12}}倘其人係貧、毋得留其當而睡矣。 {{verse|24|13}}日落時、汝須必交還所當之物、致可著本衣、寐而祝汝、則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為義矣。 {{verse|24|14}}貧乏之傭人、汝毋得迫逼、或屬兄弟、或在地內之異人。 {{verse|24|15}}適曰汝必賜之以工錢、而日不得落也、其係貧與此事留心、恐其呼吸皇上帝、而歸汝為罪矣。 {{verse|24|16}}父不得代子受死、又子不得代父受死、乃各人原本罪必致死矣。 {{verse|24|17}}毋得枉孤子異人之案、而收寡婦之質。 {{verse|24|18}}乃汝必記昔在麥西郭係奴、然汝上主皇上帝自彼贖汝、故此我諭汝行此事矣。 {{verse|24|19}}汝在田穫禾之日、又在田忘稻一捆、毋得去以提之乃此禾歸異人、孤子、寡婦、致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以汝手之萬事矣。 {{verse|24|20}}汝採橄欖、毋得再搖枝矣、其餘者必歸異人孤寡也。 {{verse|24|21}}汝摘葡萄園果之後、毋得再探之、其餘歸異人孤寡。 {{verse|24|22}}汝必記、昔在麥西地係奴、故此我諭汝行此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bnb8qikwsuht284ao81j5d147rwarxm 7902619 7902618 2026-06-19T11:12:01Z 唐吉訶德的侍從 8089 /* {{Chapter|25|第二十五章}} */ 7902619 wikitext text/x-wiki {{未完成}} {{header | title =[[../|欽定舊遺詔聖書]] | section = 復傳律例卷五 | times = 太平天国 | author = 洪秀全 | theme = |previous =[[../卷四|戸口冊紀卷四]] |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卷六]] | type = | from = | notes = 現今的《聖經》通行本一般翻譯作《[[:w:申命記|申命記]]》。 }}<div width="100%" clsss="toc" id="toc" style="text-align:center"> [[#第一章|1]] · [[#第二章|2]] · [[#第三章|3]] · [[#第四章|4]] · [[#第五章|5]] · [[#第六章|6]] · [[#第七章|7]] · [[#第八章|8]] · [[#第九章|9]] · [[#第十章|10]] · [[#第十一章|11]] · [[#第十二章|12]] · [[#第十三章|13]] · [[#第十四章|14]] · [[#第十五章|15]] · [[#第十六章|16]] · [[#第十七章|17]] · [[#第十八章|18]] · [[#第十九章|19]] · [[#第二十章|20]] · [[#第二十一章|21]] · [[#第二十二章|22]] · [[#第二十三章|23]] · [[#第二十四章|24]] · [[#第二十五章|25]] · [[#第二十六章|26]] · [[#第二十七章|27]] · [[#第二十八章|28]] · [[#第二十九章|29]] · [[#第三十章|30]] · [[#第三十一章|31]] · [[#第三十二章|32]] · [[#第三十三章|33]] · [[#第三十四章|34]]</div> __NOTOC__ <!--https://bible.fhl.net/ob/nob.html?book=407、自398頁起-->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第一章}}</span>== {{verse|1|1}}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於野、在紅海之坦對、而巴蘭、陀筆、拉班、哈洗綠、特薩哈之中間、摩西所諭眾以色列之言如左、 {{verse|1|2}}夫由西耳山之路、自何烈山、至迦鐵巴尼亞、係十一日之程矣。 {{verse|1|3}}於四十年十一月是月之初一日、摩西遵照皇上帝悉所囑諭者、傳諭與以色列族矣。 {{verse|1|4}}即是駐希實本之亞摩理侯西弘、並駐以得來押他錄之巴山侯惡之殺後、 {{verse|1|5}}夫摩西始傳律例在約耳但河此邊於摩亞伯之坦曰、 {{verse|1|6}}我上上皇上帝在何烈山諭我云、汝在此山住久矣、 {{verse|1|7}}汝且轉趨程赴亞摩理之山、並其附近之諸境、在坦在山、在谷在南、及沿海至迦南地、到利巴嫩抵大河、正是伯喇的河。 {{verse|1|8}}卻朕以地排汝前、汝且往據其地、皇上帝所發誓、賜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其後裔矣。 {{verse|1|9}}當時我謂汝云、我獨無能任當汝。 {{verse|1|10}}乃汝上主皇上帝加增汝、然今日汝繁多、如天星矣。 {{verse|1|11}}願列祖之上主皇上帝還增汝一千倍。且照所應許者祝汝也。 {{verse|1|12}}任汝負荷汝爭案、豈我能獨乎。 {{verse|1|13}}汝且取聰慧之人、汝宗派所識者、而我將立之以管汝也。 {{verse|1|14}}其答我云所謂我之事、行之善焉。 {{verse|1|15}}遂將智人宗派之長領有名之人、而立之爲首領、管一千、管一百、管五十、管十人、並汝宗派之官憲、 {{verse|1|16}}當時我囑汝臬司云、汝兄弟之案必聽、而義擬各人、連其兄弟、及其異人、 {{verse|1|17}}其審案屬上帝、汝審時毋得偏黨、均必聽其大小、並不畏人之面。如有重案、則轉稟我、致聽之矣。 {{verse|1|18}}當是時、我以凡所廡行之事諭汝。 {{verse|1|19}}維時為離何烈山、按照我上主皇上帝諭令我、通巡其曠嚴之野、汝所見於亞摩哩山之路、於是到迦鐵巴尼亞。 {{verse|1|20}}且我謂汝云、汝到亞摩哩山、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1|21}}卻汝上主皇上帝、排地汝前、仍列祖之上主皇上帝諭汝、可往而據之也。並毋驚、又毋失心也。 {{verse|1|22}}但汝各人就我曰、我前將差人探地、致報覆、必由何路而上、而來到何邑矣。 {{verse|1|23}}我以此詞悅意、且擇十二人、每宗派一名也。 {{verse|1|24}}其轉登山到以實各而祭之、 {{verse|1|25}}則手持地之果、且帶之與我、報覆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嘉也。 {{verse|1|26}}乃汝不肯去、卻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 {{verse|1|27}}在帳房內怨曰、皇上帝恨我、是以率我出麥西地、致付我與亞摩哩之手、致滅我矣、 {{verse|1|28}}卻我必何行哉。夫我兄弟除心膽曰、其民高長於我、其城係廣、其垣冲天、我在彼看亞拏革之子也。 {{verse|1|29}}於是我諭汝云、毋驚並毋懼矣。 {{verse|1|30}}汝前所行之上主皇上帝、代汝必戰、按照此所行在汝眼前、於麥西囯也。 {{verse|1|31}}又在野內、汝上主皇上帝抱汝、如人抱子、在汝所行遍路、迨及至此矣。是汝自所見焉。 {{verse|1|32}}卻因此事、汝不信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33}}然主在路行汝前以尋處、致搭帳房、夜乗炎晝乘雲致示所應行之路。 {{verse|1|34}}皇上帝亦聞汝聲之言、怒而發誓曰、 {{verse|1|35}}此惡世代中、無一人將見其嘉地、朕所發誓、將賜列祖矣。 {{verse|1|36}}卻尼孚尼之子迦利伯全然從皇上帝、故必見昔所履之地。朕將賜之、並其子矣。 {{verse|1|37}}皇上帝緣汝之言、亦怒我曰、汝又不得進焉。 {{verse|1|38}}乃侍汝前之嫩之子約書亞必進彼、汝且勸之、而自將命以色列據業矣。 {{verse|1|39}}更兼汝小兒、汝所言必亡也、即汝孩當日、未得分別善惡者、必往彼、而朕將與之賜地、致接之矣。 {{verse|1|40}}乃汝必轉、由沿紅海之路、必進野也。 {{verse|1|41}}於是如答我云、我祀於皇上帝、我將上而戰焉、並遵我上主皇上帝、悉所諭詔者。 {{verse|1|42}}維時各人自持兵械、則備便、致登山也。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必諭之云、朕不在汝中毋登、並毋戰焉、恐汝敵敗汝。 {{verse|1|43}}我如此諭汝、但汝不肯聽、並逆皇上帝之諭擅自登山焉。 {{verse|1|44}}當居山內之亞摩哩人出逢汝、驅汝猶蜜蟲、且勦汝在西耳及何耳馬。 {{verse|1|45}}但汝回而哭在皇上帝之前、然皇上帝不肯聽汝聲、不聆汝也、 {{verse|1|46}}仍所居之日、汝住在迦鐵連多日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第二章}}</span>== {{verse|2|1}}遵照皇上帝諭我、遂轉、由沿紅海之路進野、連多日週西耳山。 {{verse|2|2}}且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3}}汝週此山屯久矣、必轉北向、 {{verse|2|4}}且諭民云、汝必通居西耳山兄以掃之境而行焉、其必畏汝、然汝必勤慎。 {{verse|2|5}}朕以其地、不將賜汝、連一步也不給、乃以西耳山賜以掃為業矣、故毋擾之。 {{verse|2|6}}以銀可買糧、致食矣、以銀亦必買水、致飲矣、 {{verse|2|7}}夫汝上主皇上帝、以手之萬事祝汝、且知汝通行大野、此四十年間、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然不缺物也。 {{verse|2|8}}然由呂拉坦、由以旬迦別之路、經過居西耳、爾兄以掃之裔、後轉而過摩亞伯野之路。 {{verse|2|9}}朕以亞耳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其地、將賜汝為業矣、且皇上帝諭我曰、故毋擾摩亞伯之種類、並毋與之交戰。 {{verse|2|10}}昔時有以民人即繁多民、高長如亞拏革之子、居彼矣。 {{verse|2|11}}然算之如長身之人、郤其摩亞伯人稱之以民。 {{verse|2|12}}昔時何林人、亦居西耳乃以掃之裔、滅而接地、代之居矣、正是以色列以皇上帝所賜之本業所行無異矣。 {{verse|2|13}}於是我曰、起來渡西勒溪。 {{verse|2|14}}正是限三十八年、我自迦鐵巴尼亞渡西勒溪之時、迨及依皇上帝所誓武士、諸世代、在軍中亡也。 {{verse|2|15}}夫皇上帝手果然反之在軍中滅之、致盡殄焉。 {{verse|2|16}}適凡武士盡亡而死在民中。 {{verse|2|17}}皇上帝諭我云、 {{verse|2|18}}今日汝必過亞耳即摩亞伯之境。 {{verse|2|19}}朕曾以地賜羅得之裔為業、並不以亞門族之地、將賜汝、當時汝就近亞門之族、毋可攪擾之、 {{verse|2|20}}此地昔算為長身人之邦、昔時有長身人居彼、而其亞門人稱之三遜人。 {{verse|2|21}}正是民多且大。高如亞拏革種類、乃皇上帝滅之其前、然其接之而代之居矣。 {{verse|2|22}}如此亦行與居西耳之以掃之苗裔、即在其前滅何林種類、及是日接而代之居矣。 {{verse|2|23}}且有居哈洗林及亞薩之亞非麥人、並出迦弗托之迦弗托人、且滅此人、而代之居矣。 {{verse|2|24}}汝且起程而渡亞耳嫩河、郤朕付之與汝手、正是亞摩哩人西弘、希實本侯並其地矣、汝且與之交戰而始據之。 {{verse|2|25}}此日始令在普天下之郭驚畏汝、正、聞汝聲名、必戰慄矣、又緣汝必悚惶也。 {{verse|2|26}}且我由居底莫野、差使到希實本侯西弘、致講平安曰。 {{verse|2|27}}容我經過汝地、我將行在大路、並不轉左右也。 {{verse|2|28}}必以糧賣我、致我可食、以銀給水、致我可飲、然我步可通行焉。 {{verse|2|29}}如此居在西耳之以掃裔、並住亞耳之摩亞伯人與我行焉、迨及我渡約耳但河、到地、我上主皇上帝所賜我者。 {{verse|2|30}}乃汝上主皇上帝、令希實本侯西弘之膽硬心逆、致如今日、顯然付之與汝手、故此不容我經過也、 {{verse|2|31}}且皇上帝諭我曰、郤朕始以西弘並其地賜汝、汝可始據、致可接其地矣。 {{verse|2|32}}然西弘出來、率同庶民、逢我、致在雅哈斯交戰焉。 {{verse|2|33}}我上主皇上帝在我前、付之且擊侯、其子兼庶民焉。 {{verse|2|34}}當是時、在各邑盡滅男女孩兒、並不遺人也。 {{verse|2|35}}但我取奪畜牲為已用、又取其邑之贓也。 {{verse|2|36}}自亞耳嫩河邊之亞囉耳、自沿河之邑、及其列無一座城堅固過我、乃我上主皇上帝、盡付之與我也。 {{verse|2|37}}乃汝不到亞門族之地、並不抵雅泊河之處、又不到其山之邑、並不到凡上主皇上帝之禁地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第三章}}</span>== {{verse|3|1}}於是我轉而行、由巴山之路、乃巴山侯惡、率同庶民、在以得來連我而交戰焉。 {{verse|3|2}}且皇上帝詔我云、朕將以侯並庶民、及其地、俱付汝手、汝毋畏之、如前行與亞摩哩人在希實本之西弘侯、仍必與之行焉。 {{verse|3|3}}乃我上主皇上帝以巴山侯惡、並其庶民、亦付我手、乃我擊之、迨及無孑遺者。 {{verse|3|4}}當時、我取其諸邑、並無城非我所取者、正是城三十座、即是亞耳咯遍境、在巴山惡侯之郭中。 {{verse|3|5}}凡此邑衛以高城、關門、亦有無垣之邑多也。 {{verse|3|6}}乃我盡滅之、如我行與希實本侯西弘、殄滅各邑之男女兒、 {{verse|3|7}}乃諸畜牲、並邑之贓、我奪為自用 {{verse|3|8}}當時我向亞摩哩侯兩位之手、取在約耳但此邊之地、自亞耳嫩河及黑門山。 {{verse|3|9}}乃西頓 黑門稱之西蓮其亞摩哩人稱之示溺。 {{verse|3|10}}其坦之諸邑、全其列全巴山、至撒勒迦、並以得來 {{verse|3|11}}長身人中、惟巴山侯惡存焉、其床係鐵床、莫非在亞門族之喇巴乎、其長九尺、其闊四尺、正是人之尺矣。 {{verse|3|12}}於是我所據之地、即是在亞耳嫩之河、亞囉耳、其列山之一半並其邑、我所給與流便、迦得輩。 {{verse|3|13}}乃其列之餘地、全巴山、即惡之國、正是亞耳咯遍境、並全巴山、即稱長身人之地、我給與馬挐西半宗派、 {{verse|3|14}}夫馬拏西之子雅耳取亞耳咯之遍地、其述、馬迦底等境、及是日以本名稱之巴山哈勿雅耳。 {{verse|3|15}}我以其列賜馬吉。 {{verse|3|16}}且與流便 迦得等、我賜自其列及亞耳嫩河、即其半谷、其界及雅泊河、正是亞門族之界。 {{verse|3|17}}其坦並約耳但及其邊、自臺尼烈及其坦之湖正是其鹽湖、亞實突 比士伽東向。 {{verse|3|18}}於是我諭汝云、汝上主皇上帝、賜汝據其地、但凡武士必持兵械而渡汝兄弟以色列族之前。 {{verse|3|19}}我知汝有多畜牲、然汝妻兒並牲口、俱必住我所賜汝之邑內。 {{verse|3|20}}但皇上帝與兄弟賜安、如賜與汝者、而亦自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在約耳但彼邊則各人必歸我所賜汝之業矣。 {{verse|3|21}}當是時、我諭約書亞云、汝親眼兄凡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此侯兩位.如此皇上帝必行與汝所過之諸侯。 {{verse|3|22}}汝上主皇上帝、代汝將交戰、是以毋畏之。 {{verse|3|23}}當是時、我求皇上帝云。 {{verse|3|24}}上主皇上帝、以大威、並主能手示汝臣、在天在地、有何上帝、能如主所作以權勢矣。 {{verse|3|25}}請容我過、致觀約耳但河外之嘉地、其美山、並利巴嫩。 {{verse|3|26}}乃皇上帝緣汝怒我、並不肯聽我、且皇上帝諭我云、足矣、緣此事毋奏朕。 {{verse|3|27}}汝且登比士伽之山頂、抬眼南北東西向、親眼觀之、但不得渡約耳但河。 {{verse|3|28}}乃勸囑約書亞而加膽補力、其將率此民而渡也、且令之接爾所將觀之地矣。 {{verse|3|29}}如此我居伯庇耳對面之谷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4|第四章}}</span>== {{verse|4|1}}故此以色列必聽我、所教汝之律例、法度、致行之而有活也、且往據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4|2}}汝不得增我所諭汝之言、並不減焉、致守汝上主皇上帝、我所傳之命焉。 {{verse|4|3}}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滅凡從巴勒庇耳之人、乃汝親眼見皇上帝所行、緣巴勒庇耳。 {{verse|4|4}}但各人執汝、上主皇上帝者、及今日活在。 {{verse|4|5}}郤我教汝以法度制令、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飭詔者、而汝必行之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6}}所有聞此諸法度之郭、必曰、此是大郭智慧之民、故遵行之、係屬智慧在其眼內。 {{verse|4|7}}何有此等大郭上帝所附近、如我上主皇上帝、因萬事我呼及之者、 {{verse|4|8}}有何等大郭、有法度、制令、猶此義之諸律例也、我所近日、設汝前焉。 {{verse|4|9}}汝且勤慎、謹守心、恐汝以眼所見之事忘也、恐終生之日、不離汝心焉。乃必教之汝子孫焉。 {{verse|4|10}}且記汝在何烈山、侍在汝上主皇上帝前之日、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聚其民、而朕將令之聽本言焉、致學可畏朕、世上終生之日、而致教其子矣、 {{verse|4|11}}但汝近來而侍在山下、乃山以炎燒沖天、亦有暗雲密黑矣。 {{verse|4|12}}但皇上帝由炎中諭汝然汝聽其言之響、並不見其像、惟聞其聲而巳。 {{verse|4|13}}於是以所飭必守之約示汝、即其律例十條、且錄之在兩扁石牌矣。 {{verse|4|14}}當時皇上帝諭我、致教汝以制令、法度、致遵行在地、汝所往以據之矣。 {{verse|4|15}}當日皇上帝由炎中在何烈山諭汝、但汝未見像也、 {{verse|4|16}}故自應勤慎、恐汝自為邪、以造偶像、形樣、或男女之模。 {{verse|4|17}}或倣在地之獸形、或有翼、在空所飛之禽、 {{verse|4|18}}或爬地之物形、或在地下水內之魚形、 {{verse|4|19}}恐汝眼仰天、一觀日、月、星、正是天之萬群、而自強拜之、而以上主皇上帝、所分在普天下之萬郭汝奉事也。 {{verse|4|20}}夫皇上帝率汝出麥西郭即鐵爐、以汝為本業之民焉、如今日矣。 {{verse|4|21}}皇上帝怒我緣汝、且發誓、致我不得渡約耳但河、並不得進其嘉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為業矣。 {{verse|4|22}}然我必死在此地、並不渡約耳但、郤汝必渡、而據其嘉地矣。 {{verse|4|23}}自必勤慎、並不忘汝上主皇上所結與汝之約、又不得作偶像、或汝上主皇上帝所禁汝之像矣。 {{verse|4|24}}汝上主皇上帝、乃燬炎而忌之上帝矣。 {{verse|4|25}}維時汝生子並其孫、而久住其地矣、然自任邪而造塑偶、或物形、且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作惡弊、且工其怒也。 {{verse|4|26}}今日我招天地對汝為證、汝所渡約耳但河、致據之地內、必如此盡亡、並不必長壽、乃盡殆矣。 {{verse|4|27}}乃皇上帝將散汝在國中、然皇上帝所引汝之夷中、惟少必存焉。 {{verse|4|28}}在彼汝必奉事人所造之該殺矣、正是木石、不能聽見食聞。 {{verse|4|29}}在彼若求汝上主皇上帝、且以全心、全意尋之、則可著之也。 {{verse|4|30}}末日汝遭迫、而此萬事臨汝之時、汝且歸汝上主皇上帝、並順其聲焉。 {{verse|4|31}}蓋汝上主皇上帝、係慈悲之上帝、不遺並不滅矣、又不忘列祖所發誓結之約矣、 {{verse|4|32}}自上帝造人在地上以來、汝前之往日、自此天涯、及他天涯、必遍問、曾聞有此等事、如茲大情乎。 {{verse|4|33}}豈有民聞上帝之聲、由炎中而言者、如汝聞之、尚保活乎。 {{verse|4|34}}抑上帝往諸郭中、致取民用試煉、異表、靈蹟、戰鬥、能手伸臂、大嚇等情、依汝上主皇上帝、悉所行於麥西、在汝眼前、 {{verse|4|35}}以此示汝、致知皇上帝獨係上帝、其外無他也、 {{verse|4|36}}由天令汝聽聲、致教汝、在地示汝以大炎、然由炎中、汝聽其言焉、 {{verse|4|37}}既垂愛列祖、是以擇其後裔、即親眼前以本權能、幸汝出麥西 {{verse|4|38}}即在汝前驅民、更大有能愈於汝、且引汝進、又以其地賜汝為業、如在今日矣。 {{verse|4|39}}今日可知、且心內必思之、皇上帝、在上於天、在下於地遍係上帝矣、並無他也、 {{verse|4|40}}故此必守其法度、其諭命、如今日我所飭者、致汝並後裔興相、而長壽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永賜汝矣。 {{verse|4|41}}○於是摩西在日起向、在約耳但河之此邊、擇邑三座、 {{verse|4|42}}致前未恨而悞殺伴者、可逃彼矣、但在此城之邑躲身、可以保命也、 {{verse|4|43}}正是在流便之坦、於野之庇悉、在其列之喇未所屬迦得等、並屬馬拏西等、於巴山之坷蘭、 {{verse|4|44}}其律例、摩西所設在以色列族前、係如此也、 {{verse|4|45}}出麥西後、摩西所傳以色列族之制令、法度、章程、乃如此也、 {{verse|4|46}}夫以色列族並摩西出麥西之時後、擊駐希實本之亞摩哩侯西弘在其地、正是約耳但此邊、在巴勒庇耳對面之谷。 {{verse|4|47}}且據其地、並巴山侯惡之地、正是亞摩哩侯兩位、在約耳但此邊日起向、 {{verse|4|48}}正是自亞耳嫩河邊、自西囉耳、及西雲山、即是黑門、 {{verse|4|49}}乃約耳但此邊之遍坦、東向、及坦湖庇士伽之湶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5|第五章}}</span>== {{verse|5|1}}且摩西召眾以色列謂之云、今日所傳汝耳之法度、制令、以色列、必聽致學守行焉。 {{verse|5|2}}我上主皇上帝在何烈與我結約。 {{verse|5|3}}皇上帝與我眾、今日尚活之人結此約、並非與列祖矣。 {{verse|5|4}}由炎中、在山上、皇上帝面諭汝。 {{verse|5|5}}當時我在皇上帝並汝間立矣、致傳皇上帝之諭、乃汝緣炎、畏並不登山焉。 {{verse|5|6}}且上帝曰、朕皇上帝汝上主、率爾出麥西地、脫奴宅矣、 {{verse|5|7}}毋在本面崇異神焉。 {{verse|5|8}}毋自作偶塑、與凡偶像彷彿天上、或地下水內之物件、毋伏拜毋奉事之。 {{verse|5|9}}即皇上帝汝上主、乃忌氣之上帝、如有恨朕者之父、則討咎向三四代之子也。 {{verse|5|10}}但愛朕而守本律者、朕施恩與干者。 {{verse|5|11}}毋瀆稱汝上主皇上帝之名、夫皇上帝無不罪妄稱其名者。 {{verse|5|12}}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諭者、汝必守安息日、而成聖焉。 {{verse|5|13}}六日間可勞而作諸工。 {{verse|5|14}}但第七日、乃汝上主皇上帝之安息日、於是汝已、汝子、汝女、汝僕、汝婢、汝牛汝驢、並畜牲或門內之客、俱不得作工也、致汝僕婢、如汝歇無異矣。 {{verse|5|15}}汝亦必記、昔係僕在麥西地、且汝上主以能手舒臂、率汝出、故此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守安息日矣。 {{verse|5|16}}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必孝敬父母、則可興相遐齡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 {{verse|5|17}}毋殺、 {{verse|5|18}}毋姦、 {{verse|5|19}}毋偷、 {{verse|5|20}}毋對他人誣證、 {{verse|5|21}}毋貪他人之妻、毋貪他人之屋、其田、其僕婢、其牛、其驢、與凡他人所有者。 {{verse|5|22}}且皇上帝由炎中、在山上、由雲密暗之中、以大聲將言諭眾覲、並不增也.然錄之在兩扁石牌上、而交之我也。 {{verse|5|23}}夫其山以炎燃適汝聽由暗中之聲、汝長老輩、並宗派之諸領、咸就近我也曰、 {{verse|5|24}}郤我上主皇上帝、以大煌榮儀示我、又我聽其炎中之聲、然我今日見上帝、與人敘矣、郤保生命矣、 {{verse|5|25}}然其大炎將燬我、郤為何必死乎、然尚聽我上主皇上帝之聲、我無不死矣、 {{verse|5|26}}凡生中、誰聽活上帝之言、出炎中之聲、如我聽之而活乎。 {{verse|5|27}}汝且就近、且聽汝上主皇上帝凡所將諭、且以凡我上主皇上帝所將諭汝者、亦傳我也、然我將聽而行之。 {{verse|5|28}}且汝與我講之時、皇上帝聞汝所言之聲。且皇上帝諭我云、朕巳聽此民之音與、汝所講言之聲、悉所語者係言善焉。 {{verse|5|29}}願其有心畏朕、恆守本命令、致自己並子孫恆興相。 {{verse|5|30}}汝且往諭之云。再回帳房也。 {{verse|5|31}}但汝必附而侍、然朕以所必教之之諭命、制令、法度、將傳汝矣。致行之在地、朕所賜以據之。 {{verse|5|32}}故此按照汝上主皇上帝諭汝、亦必遵行焉、並不轉左右也。 {{verse|5|33}}即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之道、亦必行焉、致生活而興相、且長壽、在汝所據之地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6|第六章}}</span>== {{verse|6|1}}此係汝上主皇上帝、所詔教汝之諭命、法度、制令、致汝遵行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6|2}}致汝壽長、而畏汝上主皇上帝、且終日守所諭汝己、汝子、汝孫之凡法度、命令矣、 {{verse|6|3}}噫以色列必聽、且守行之、致可興相太增、在乳寶所流之地矣、依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應許汝者。 {{verse|6|4}}噫以色列必聽我上主皇上帝、係皇上帝一位、 {{verse|6|5}}汝以全心、全意、全力、必愛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6}}我今所凡諭汝之言、必在汝心焉、 {{verse|6|7}}且勤教之與子、坐家、行路、卧時、恆必講之。 {{verse|6|8}}且縛之在手上為表記、並在眼間之帶。 {{verse|6|9}}且寫之在屋柱、並在門也。 {{verse|6|10}}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所發誓與列祖亞伯拉罕 以撒 雅哥伯等、又賜汝以所不建之廣嘉之城、 {{verse|6|11}}並滿以凡嘉物之屋、汝所不充也、已開之井、汝所非掘者、葡萄埔橄欖、汝所不植者、即食飽。 {{verse|6|12}}則必勤慎、並毋忘皇上帝、所率汝出奴宅、即麥西地矣。 {{verse|6|13}}但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奉事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6|14}}汝毋得從異神即汝周民之該殺。 {{verse|6|15}}乃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係忌氣之上帝、恐汝上主皇上帝烈怒汝、而滅汝在地面焉。 {{verse|6|16}}如昔在馬薩之試、毋得仍試汝上主皇上帝、 {{verse|6|17}}汝必勤守汝上主皇上帝所諭之法度、制令。 {{verse|6|18}}且必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善真焉、致汝可興相、而可往據嘉地、汝皇上帝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19}}依皇上帝所言者、必驅諸敵於汝前焉。 {{verse|6|20}}將來本子將問汝、我上主皇上帝所諭我之命令、法度、章程、有何意、 {{verse|6|21}}遂必謂子云、我昔在麥西郭、係法老之奴乃皇上帝以能手率我出麥西。 {{verse|6|22}}且皇上帝於本眼前在麥西地、在法老及在其闔家、示大嚴之異表靈蹟. {{verse|6|23}}乃率我出、致引我進地、而賜地、所誓與列祖者。 {{verse|6|24}}且皇上帝諭我、行此諸法度、恆畏我上主皇上帝、致旺相焉、而保本生命如今日矣。 {{verse|6|25}}按照所諭、若我上主皇上帝之前遵守此諸諭命、以此為本義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7|第七章}}</span>== {{verse|7|1}}汝上主皇上帝、若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且在汝前、斥驅多族類、正是黑、革伽撒 亞摩哩 迦南 比哩洗 哈瓦 也布西等、即七族類廣大、權能愈於汝. {{verse|7|2}}在爾前、汝上主皇上帝將破之時汝且必擊而滅之、並不得結約、又不得寬貸也。 {{verse|7|3}}又不得結親以汝女毋得嫁其子、以汝子毋得娶其女、 {{verse|7|4}}若然、則將誘汝子不得從我、並奉事異神、如此皇上帝將烈怒而急殲汝矣。 {{verse|7|5}}汝必待之如此也、汝必壞其壇、拆其像、且斫其該殺、又以炎燬其偶像。 {{verse|7|6}}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在地面萬郭之中汝上主皇上帝以汝擇為親所屬之特民焉。 {{verse|7|7}}汝係萬民之最鮮少者、故皇上帝不垂愛、並不擇汝、因為汝數多勝於他郭者。 {{verse|7|8}}然皇上帝垂愛汝、又要守所誓列祖之盟故此皇上帝以能手、領汝贖汝出奴宅、脫麥西侯法老之手也。 {{verse|7|9}}但汝必知、汝上主皇上帝係上帝、乃係誠信上帝、所有愛之及守其諭命者、主歷千世代、守約、憫恤之。 {{verse|7|10}}然而報其恨之者、致滅之、恨之者、不疏而報之也、即而報之。 {{verse|7|11}}是以汝必守今日我所飭令汝之諭命、法度、章程、而遵行焉、 {{verse|7|12}}適汝聽守遵行此制令、則汝上主皇上帝、與汝將守所發誓列祖之契約憫恤矣。 {{verse|7|13}}且將愛汝、又祝增汝、在地所發誓、與列祖、將賜之也、且祝汝胎所產、汝出所產、汝穀、汝油、汝豆、又添牛羊。 {{verse|7|14}}汝將獲祝多於萬民又汝中、並汝畜牲中、無男無女、必有石胎也。 {{verse|7|15}}乃皇上帝將除諸恙、並以汝所識之麥西之凶病、亦不染汝、乃令凡恨汝者染之。 {{verse|7|16}}汝上主皇上帝所陷之諸民、汝必吞也、汝眼不得眷顧之、並毋奉事其該殺、正是係累汝者。 {{verse|7|17}}但汝心內曰、此郭多愈我如何逐之哉、 {{verse|7|18}}然汝必記、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法老、並在全麥西、並不畏之。 {{verse|7|19}}正是親所觀之大試煉、其異表、靈蹟、其能手、其伸臂、汝上主皇上帝所以率汝也、如此汝上主皇上帝、亦必行與汝畏之萬民焉。 {{verse|7|20}}汝上主皇上帝、又以大蜂將差其中、致滅所尚存而躲身者。 {{verse|7|21}}在汝中係汝上主皇上帝、正是有能嚴之上帝、故汝毋驚之。 {{verse|7|22}}恐野獸益繁故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漸驅此種類、又汝不得全然勦之。 {{verse|7|23}}乃汝上主皇上帝、將陷之與汝、而太壞之、致滅之矣。 {{verse|7|24}}以其侯將付汝手、然刪其名於天下並無人必能擋汝、迨及滅之也。 {{verse|7|25}}其神之偶像、必以炎燬、所著之金銀、汝毋得貪之、並毋取之、恐係累汝、此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7|26}}汝毋得以其醜物進本家、恐汝如此為祩䄤之物、其係受詛之物、故必盡恨殊憎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8|第八章}}</span>== {{verse|8|1}}今日我所諭汝諸命令、汝必守行、致活而增、進而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誓列祖也。 {{verse|8|2}}汝必記念汝上主皇上帝、所引汝在野四十年之全道、致屈且試汝、在心有何哉、汝守其諭命可否。 {{verse|8|3}}主降汝、而令汝餓、又養汝以甜露、汝所未識者、列祖亦未識之、致示汝、人不獨以餅而養命、乃人活以各諭、所出皇上帝之口也、 {{verse|8|4}}連四十年、所著之衣不漸舊、汝腳亦不瘇也。 {{verse|8|5}}汝且心內必念如人責其子、汝上主皇上帝亦責汝矣。 {{verse|8|6}}故此汝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致行其路而畏之也。 {{verse|8|7}}夫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嘉地、即水溪泉源涌流、由山谷之地矣、 {{verse|8|8}}即大麥、葡萄、無花菓、石榴之地、乃橄欖油、並蜜之地矣。 {{verse|8|9}}在其地、汝將食餅、裕然並無缺矣此地之石係鐵在山可掘出銅也。 {{verse|8|10}}但汝食飽後、則必因所賜之嘉物、祝頌汝上主皇上矣。 {{verse|8|11}}汝且慎心、不得忘汝上主皇上帝、並不守其諭命、其法度、其章程、我所飭汝今日矣。 {{verse|8|12}}恐汝食飽、且居所建之美屋。 {{verse|8|13}}其牛羊加增、金銀、添益、而凡所有者倍多。 {{verse|8|14}}則心傲、而忘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郭脫奴宅矣。 {{verse|8|15}}乃主引汝通行其大嚴之野內有炎蛇、蝎亢並無水、乃主由炎石之磐出水矣。 {{verse|8|16}}在野以列祖、所不識之甜露養汝、致屆而試汝、及終行善焉。 {{verse|8|17}}恐汝心內曰、我手之權能、獲此貲業矣。 {{verse|8|18}}乃汝必仰記汝上主皇上帝、正是主賜能獲財、致如今日、與汝立其約前所誓與列祖者。 {{verse|8|19}}倘若忘汝上主皇上帝、而從異神、且奉事而拜之、則我今日對汝立證、汝一定必亡也。 {{verse|8|20}}蓋汝不順汝上主皇上帝之聲則如皇上帝在汝面前、所滅之種類、汝必仍亡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9|第九章}}</span>== {{verse|9|1}}噫以色列必聽、今日汝必渡約耳但河、進而據國、有能有廣、太愈於汝、有大邑、而其城中天。 {{verse|9|2}}正乃高長之民、即亞挐革之裔、汝所知及汝聞云、誰能擋亞拏革之裔乎。 {{verse|9|3}}故此今日汝應知識、汝上主皇上帝陪汝渡也、而將滅之、如燬之炎、又在汝面前降之、如此依皇上帝所諭汝、必急驅敗之。 {{verse|9|4}}但汝上主皇上帝驅出之後母暗想道、皇上帝因我之義情、領我以據此地、乃皇上帝因此民之惡弊、驅之汝前焉。 {{verse|9|5}}汝往據其地、非原汝之義、或因心之直、乃汝上主皇上帝、緣此民之惡弊、將驅逐之在汝前、致應驗所誓與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等之言焉。 {{verse|9|6}}汝係拗頸之民、且必知汝上主皇上帝、非因汝之義、賜汝據此地矣。 {{verse|9|7}}必記、並毋忘在野、汝干汝上主皇上帝之怒、自出麥西之日、及到此處之時、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8}}在何烈亦惹皇上帝之氣、且皇上帝怒而欲滅汝。 {{verse|9|9}}我登山之時、以接其石牌、正是約牌、皇上帝所結與汝者、於是我駐在山、連四十晝、並四十夜、我未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0}}乃皇上帝以兩扁牌、以神指所錄者交我、即於覲之口、按照皇上帝在山由炎中所諭之諸言、俱於牌上錄也。 {{verse|9|11}}適四十晝、四十夜畢、皇上帝以兩扁石牌、正是其約牌賜我。 {{verse|9|12}}乃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急下、汝所率、出麥西者之民敗俗、頃錯朕所諭之道、而造塑像也。 {{verse|9|13}}皇上帝亦諭我云、朕鑒此民、卻係拗頸之民。 {{verse|9|14}}汝且容朕滅之、而刪其名於天下、乃朕以汝必為郭、廣大有能愈於此人也、 {{verse|9|15}}於是以雙手持兩扁牌、轉下山、乃山以炎燃焉。 {{verse|9|16}}且我看見汝頃錯皇上帝所諭汝之道、而犯罪於汝上主皇上帝、而造塑像。 {{verse|9|17}}汝眼同我、將兩扁牌丟出兩手、且拆之也。 {{verse|9|18}}蓋汝在皇上帝之眼內行惡弊、因犯諸罪、惹其怒也、故此我伏在皇上帝之面前、仍初連四十晝、四十夜、亦不飲水、並不食餅矣。 {{verse|9|19}}乃我畏皇上帝之氣、烈怒、焦惱以滅汝、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也、 {{verse|9|20}}乃皇上帝最怒亞倫而欲無之、於是時我亦代亞倫祈也。 {{verse|9|21}}乃我將所以犯罪之物、所造之犢像、擣碎微為粉、而丟粉在下山之溪矣。 {{verse|9|22}}汝亦惹皇上帝之怒、在大庇喇、馬薩、及綠哈大瓦等處。 {{verse|9|23}}皇上帝由迦鐵巴尼亞、差汝曰、汝且往、以據朕所賜汝之地、於是汝逆汝上主皇上帝之諭、並不信、又不聽其聲焉。 {{verse|9|24}}自我識汝之日、汝逆皇上帝矣。 {{verse|9|25}}乃皇上帝曰、將滅汝故此我仍初伏皇上帝之前、連四十晝四十夜也。 {{verse|9|26}}是以我禱皇上帝云、祈上主皇上帝、毋滅本民、即本業矣、以大威所贖者、以能手所率出麥西也。 {{verse|9|27}}請垂詔臣亞伯拉罕、以撒、雅哥伯、並毋顧此民之梗迕乖戾之罪矣。 {{verse|9|28}}恐其郭主所率我出者云、皇上帝不能引之到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之、故領之出、致誅之在野也。 {{verse|9|29}}此乃主之民、主之業、所率出以大權、以伸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0|第十章}}</span>== {{verse|10|1}}當是時皇上帝諭我云、汝且仍初彫石牌兩扁、登山來而造木箱。 {{verse|10|2}}乃以汝所折前牌之言、朕將在是牌錄也。 {{verse|10|3}}然我以牙皂木造箱、像前彫召牌、手執兩扁牌、而登山焉。 {{verse|10|4}}遂仍前所繕、亦錄在此牌、正是其十條誡、皇上帝所諭汝在覲之日、在山、由炎中、然皇上帝以之賜我也。 {{verse|10|5}}然我轉下山、遵皇上帝之命.將牌而裝之所造之箱內、在彼存焉。 {{verse|10|6}}○以色列族遂離雅干族之庇緣、到摩西喇在彼亞倫昇、在彼亦見葬、乃其子以利亞薩代之供祭司之職矣。 {{verse|10|7}}離彼赴谷坷大離谷坷大到約八。 {{verse|10|8}}於是時皇上帝擇利未宗派、致擔皇上帝約之箱且及是日、侍在皇上帝之前、奉事而祝頌其名焉。 {{verse|10|9}}按照汝上主皇上帝所應承者、利未在兄弟中、無分無業、乃皇上帝係其業矣。 {{verse|10|10}}但我仍初時、住山連四十晝四十夜、當是時、皇上帝亦聽我、而皇上帝不肯滅汝。 {{verse|10|11}}且皇上帝諭我云、汝且起來、往其民前、致進據地、朕所誓將賜列祖也。 {{verse|10|12}}汝上主皇上帝、向以色列何討哉。莫非畏汝上主皇上帝而行於其諸道、且全心全意、敬愛奉事汝上主皇上帝。 {{verse|10|13}}我今日所飭之法度、制令、必守而吉迪矣。 {{verse|10|14}}夫蒼穹並天之天、其地並內凡所有者、咸屬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0|15}}即如今日皇上帝、悅意、愛慈列祖、而在萬國中擇其後裔、即是汝、致為其民焉。 {{verse|10|16}}故此必除本心之惡弊並勿拘頸哉。 {{verse|10|17}}乃汝上主皇上帝、乃萬郭之上帝、峻巍有能肅嚴之上帝、不顧人、並不受賄也。 {{verse|10|18}}其辦孤寡之案、且愛異人、賜之以衣、食矣。 {{verse|10|19}}汝昔在麥西地係異人、故必愛異客也。 {{verse|10|20}}汝必畏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而執之、且指其名而發誓矣。 {{verse|10|21}}正是汝上帝、作此大嚴之事、親眼所觀者.且汝必頌之也。 {{verse|10|22}}列祖昔帶同七十名往麥西、今汝上主皇上帝、造汝如天之星繁多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1|第十一章}}</span>== {{verse|11|1}}故此汝必愛汝上主皇上帝、且恆守其法度、制令、諭令、律例。 {{verse|11|2}}今日必知、我不言汝子所未知、又不觀其上主皇上帝之譴責、其大威、其能手、其伸臂. {{verse|11|3}}其靈蹟、其作為、所行在麥西郭中與麥西郭侯法老、並與其全地矣。 {{verse|11|4}}所行與麥西軍、其馬、其車、正追汝之時如何令紅海之水漲溢之、而皇上帝於是日滅之、 {{verse|11|5}}又所行與汝在野、迨及到此處、 {{verse|11|6}}如何在眾以色列中、侍流便 以利押等之子大單、亞庇蘭等、即地開口而吞之、並其家屬、其帳房、及其所有諸貲業、 {{verse|11|7}}乃汝親眼觀皇上帝所行之諸大作為。 {{verse|11|8}}故此今日、我所諭之諸命必守也、致汝為健、而進且接其地.汝所往據矣。 {{verse|11|9}}而可長壽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之與列祖、並其後裔、即其地內、有蜜乳流也。 {{verse|11|10}}汝所往以據之地、非如麥西地、汝所出者在彼播種、以腳灌之、如菜園無異矣。 {{verse|11|11}}汝往之地以據之、即是山谷之地、而浸天之雨水。 {{verse|11|12}}夫汝上主皇上帝、顧此地、自年始及年終、汝上主皇上帝、常開眼顧之也。 {{verse|11|13}}汝且勤聽、今日所諭汝法、正是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且奉事之. {{verse|11|14}}上帝隨期、將賜汝其地之雨矣、正是春雨並秋雨、致收汝穀、汝油、汝豆矣。 {{verse|11|15}}且上帝令草芽在埔、為汝畜牲之用、致汝食飽也。 {{verse|11|16}}汝應勤慎、恐心謬轉錯、而事拜異神焉。 {{verse|11|17}}於是皇上帝將烈怒汝、而閉天、並無雨、而其地必不出產物、於是在皇上帝所賜之嘉地、汝將輒亡也。 {{verse|11|18}}故此以此言必積在靈及在心內、又縛之在手為號、在眼間為紳也。 {{verse|11|19}}汝坐家裏、行道路、偃起之時、汝必恆教之與子、而論之也。 {{verse|11|20}}又必錄之在屋門楔並在門上. {{verse|11|21}}致汝並子壽長、仍天覆地之日、而居在地、皇上帝所誓、將賜與列祖也。 {{verse|11|22}}倘若汝守此諭命、我所飭汝者而遵行焉、正是愛汝上主皇上帝、而行其諸道而執之也。 {{verse|11|23}}於是皇上帝將驅此種類在汝前、乃汝將據國廣大有能、愈於汝矣。 {{verse|11|24}}汝腳心所踏之各處、必屬汝、自野從利巴嫩山、由河、由伯喇的河、及海之極、是為汝界也。 {{verse|11|25}}依所言者汝上主皇上帝、將令汝所踏之全地之人驚畏汝、並無人必能擋汝也。 {{verse|11|26}}卻今日我在爾前設祝、又設詛也。 {{verse|11|27}}即若汝遵汝上主皇上帝之諭命、我今日所飭汝者、則是祝也。 {{verse|11|28}}倘若不肯遵汝上主皇上帝之命、乃錯我今日所諭之道、而從異神、汝所非識者、則是詛也。 {{verse|11|29}}適汝上主皇上帝、引汝到地、汝所往以據之、則在其哩心山、必設祝在以巴勒山、必設詛也。 {{verse|11|30}}此山在其勒夾對面、附亞摩哩之坦、在約耳但河外、日落之路向、在迦南人之地、於居坦者矣。 {{verse|11|31}}夫汝必渡約耳但河、進且據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然汝必據而居之也。 {{verse|11|32}}今日我設汝前之諸法度、制令、汝必守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2|第十二章}}</span>== {{verse|12|1}}列祖之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內、汝所據者、在世間終生之日、所應守之法度制令如左。 {{verse|12|2}}汝所據之郭、所有服事該殺之處、在高山、在嶺、在茅樹下、汝必盡滅之矣。 {{verse|12|3}}必顛倒其壇、折其柱、以炎燒其該殺且斫其神之塑像、且在其處刪其名焉。 {{verse|12|4}}乃與汝上主皇上帝、不得如此行焉。 {{verse|12|5}}即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諸宗派中之處、以置其名也、即求其宅、必詣彼矣。 {{verse|12|6}}到彼、必帶汝焚祭汝祀、手所搖之祭、十分一之物件、發願甘心之禮、及羊牛之初生者。 {{verse|12|7}}在彼、汝必食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而緣手所作者、並因汝家屬、汝上主皇上帝所祝也、汝必欣喜矣。 {{verse|12|8}}不得如此日、凡所行、隨各人眼內所是者而行焉。 {{verse|12|9}}但汝未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歇之業矣。 {{verse|12|10}}汝渡約耳但河後、且居其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又汝穩住靜居、並周諸敵安焉。 {{verse|12|11}}於是必有處、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致其名住彼、即汝必帶凡我所諭汝之物、正是焚祭、祀物、手所搖之祭、所特發願奉皇上帝之禮、並十分一之物而赴彼也。 {{verse|12|12}}夫利未人與汝無分業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在門內之利未人、俱必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悅喜矣。 {{verse|12|13}}但必慎心、不得在各所見之處設焚祭矣。 {{verse|12|14}}郤汝上主皇上帝在宗派中、所將擇之處、在彼必設焚祭、且行我悉所諭汝者。 {{verse|12|15}}隨心欲、汝在諸門內可食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祝、然其潔並污者、俱可食之如麀鹿也。 {{verse|12|16}}但不得食其血、郤必盛之在地如水也。 {{verse|12|17}}汝門內穀油麵十分之一、羊牛之初生者、所發願之禮、其甘心之禮、及以手所搖之祭、俱不得食矣。 {{verse|12|18}}郤汝、汝子女、汝僕婢、並門內之利未人、咸必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又因凡手所作者、可以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歡喜矣。 {{verse|12|19}}世間終生之日、汝必慎重毋棄利未人。 {{verse|12|20}}但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所應許延汝境、又汝曰、心欲食肉、故此我要食肉、則隨心欲食肉可也。 {{verse|12|21}}倘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其名、離汝遠焉。則依我諭汝、可宰牛羊、皇上帝所賜汝者、在汝門內、隨心欲食之、可也。 {{verse|12|22}}即食之如吃麀鹿、其潔人並其污人、兼食之可也。 {{verse|12|23}}定然不得食其血、乃其血係生命、又不得食血並生命矣。 {{verse|12|24}}毋得食之。乃如水斟之在地矣。 {{verse|12|25}}毋得食之。然汝行在皇上帝之眼內所直者、汝並汝後之子、兼可興相。 {{verse|12|26}}獨所有之聖物、並所發願之禮、兼必帶而詣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2|27}}必設汝焚祭、其肉連血、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壇、乃以犧之血、必斟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惟汝必食其肉也。 {{verse|12|28}}倘汝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善者、而聽守我所諭汝之諸言、則汝並汝後之子。兼可永旺相。 {{verse|12|29}}倘汝上主皇上帝在汝前絕其國、汝所往以據之者、又汝接之、且居在地矣。 {{verse|12|30}}然在汝前盡滅之後、汝必慎重、免以從之係累、論其神毋詢日、猶此人類、奉事其神、我亦將行焉。 {{verse|12|31}}汝毋得如此行與汝上主皇上帝、乃皇上帝所恨之獘、此等人行與其神明、連以其子女、緣其該殺以炎燬矣。 {{verse|12|32}}凡我所諭汝者、汝必遵守毋得增、又毋得減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3|第十三章}}</span>== {{verse|13|1}}在汝中有先知之師、見夢之師起、而施異表靈蹟。 {{verse|13|2}}乃所預言之異表、靈蹟、應驗後、若曰、必從事無識之異神。 {{verse|13|3}}則汝上主皇上帝試汝、或以全心、全意、愛汝上主皇上帝但汝毋得聽其先知之師、兼見夢師之言焉。 {{verse|13|4}}乃汝必從汝上主皇上帝、且畏之、而守其諭令、且聽其聲、又必事而執之也。 {{verse|13|5}}此等人講、致導汝出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宜行之道、且誘汝肯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且睡汝脫奴之宅、故此必誅此先知之師、並見夢之師也、如此以惡獘、將除汝中間。 {{verse|13|6}}即使汝兄弟、正是母親之子、或汝女、汝子、或懷內之妻、或心腹之友、私誘汝曰、且來而服事異神、汝並列祖所未識者。 {{verse|13|7}}正是遠近、周汝國之神、自地之極、至地之極矣。 {{verse|13|8}}則汝毋得允、並毋聽之、汝眼勿寬貸、勿饒、毋藏之。 {{verse|13|9}}乃汝定然必誅之、而初下手、而後庶民下手、致殺之、 {{verse|13|10}}必以石擊之致死、蓋此人務誘汝、背汝上主皇上帝、所率汝出麥西地、正是奴之宅矣。 {{verse|13|11}}郤族以色列必聽、且驚人、而後不得行惡、如在汝中間。 {{verse|13|12}}倘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邑以居之、若聽言云。 {{verse|13|13}}有某匪類出我中、且誘其邑之居民云、來事異神、汝所不知者。 {{verse|13|14}}則必詢問細察、郤若係實、又在汝中果然行此醜獘。 {{verse|13|15}}則必以利刀盡勦該邑之居民、又以利刀必殺凡內所有者、兼其畜牲、 {{verse|13|16}}以凡贜必積在街上、於是仰汝上主皇上帝、以炎燒其城、並諸、贜也.則必為永磚壘、並毋再建之。 {{verse|13|17}}又所有祩䄤之物毋得染汝手、如此汝上主皇上帝將息烈怒、依所誓與列祖、將憫恤寬貸、且益增汝。 {{verse|13|18}}然汝必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而守我今日所飭之諸諭令、且行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所真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4|第十四章}}</span>== {{verse|14|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子、毋為死人刮身、並在眼間薙毛也。 {{verse|14|2}}蓋汝係汝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皇上帝在世間萬郭中、 {{verse|14|3}}擇汝為其特民毋食所可厭之物。 {{verse|14|4}}所可食之獸係牛、棉羊、山羊、 {{verse|14|5}}鹿、麀、麑、麋、麌、獐、𪊕矣。 {{verse|14|6}}各牲所支蹄者、並分蹄、而在獸中復嚼、此可食矣。 {{verse|14|7}}所肩復嚙分啼、並不得食者、正是駝、兔、䨲等、內復嚼、但不分蹄者、是以與汝為污矣。 {{verse|14|8}}其豬分蹄、並不復嚼、是以與汝為污也、毋得食其肉、並毋摩屍矣。 {{verse|14|9}}水內所可食者、正是凡有鱗翼者可食矣。 {{verse|14|10}}但凡所無鱗翅者毋得食、而與汝為污也。 {{verse|14|11}}各清潔禽可食矣。 {{verse|14|12}}不得食者如左鷹、鵰、𩾲、 {{verse|14|13}}鴘鴨虎鸇等類、 {{verse|14|14}}鴉等類、 {{verse|14|15}}鴟鵂、鴞鳥、白鶴鷂等類、 {{verse|14|16}}鸕鷀、塘鵞練鴿、 {{verse|14|17}}鶬鴰、泄鵞、鸛鵠。 {{verse|14|18}}鸚鵡等類鴐、蝙蝠等。 {{verse|14|19}}凡飛之爬物、與汝為污、並不得食之。 {{verse|14|20}}但汝可食各清鳥。 {{verse|14|21}}汝係上主皇上帝之聖民、乃自斃之物、毋得食之、但可賜之與門內異人、致可吃之也、或賣之與夷人、毋得以母之乳煮羊子也。 {{verse|14|22}}年年田畝所產者、並凡所種之增物、俱必據實抽十分之一矣。 {{verse|14|23}}正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可食穀、餅、油、十分之一、並牛羊所初生者、致汝可學、恆畏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4|24}}倘路長、並不能負之、或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致置其名在彼、若離汝遠。 {{verse|14|25}}則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之時、即將其物、變為銀、且將銀縛之掌內、而赴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矣. {{verse|14|26}}且將此銀隨心欲而費、或買牛羊、或買肴饌、凡隨心欲、且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且已並家、並必歡喜焉。 {{verse|14|27}}在汝門內之利未人共汝無分業、故毋可棄之。 {{verse|14|28}}三年畢當是年、必出汝凡產物十分之一、且積之在汝門內。 {{verse|14|29}}但其利未人、與汝無分業、其異人、其孤、其寡、在汝門內者、將來食而足心、致汝上主皇上帝、所作以本手之諸工、可祝汝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5|第十五章}}</span>== {{verse|15|1}}七年畢汝必釋放、 {{verse|15|2}}其釋如左、債長與件借銀者必免之、既帶之皇上帝之釋不得向伴、或向兄弟討之、 {{verse|15|3}}向異人可討之、乃兄弟之物、所歸汝者、必親手釋之矣。 {{verse|15|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業、其地內皇上帝將太祝汝、又在汝中無貧人焉。 {{verse|15|5}}但必謹聽汝上主皇上帝之聲、遵守諸諭命、我所飭今日矣。 {{verse|15|6}}依所應承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汝、即汝必貸與多國、但汝不得惜、汝將管多國、但其國不得管汝。 {{verse|15|7}}皇上帝汝上主所賜之地內、若於其門內、有貧窮之兄弟、毋得硬心而閉手也。 {{verse|15|8}}但必廣開手、隨所虧缺必借足矣。 {{verse|15|9}}汝謹慎、在惡心內勿想曰、第七年、然是釋之年臨下、而汝眦睚其貧兄弟、並不濟之、其則將呼及皇上帝、以此與汝為罪也。 {{verse|15|10}}汝定然必濟之、而騙之之時、毋憂心哉、原來因此汝上主皇上帝、將祝汝諸作為、並凡所下手之務也。 {{verse|15|11}}其貧者在地無盡焉、故此我諭汝云、必廣開手而賙地之貧兄弟也。 {{verse|15|12}}倘將兄弟、正是希伯來人、或希伯來婦、自與汝賣、連六年服事汝、則於第七年必釋之也。 {{verse|15|13}}倘汝釋放之、毋可容之空去矣。 {{verse|15|14}}乃必厚供之由穀場群畜、油榨、正是汝上主皇上帝所以加祝汝者、汝亦必給之。 {{verse|15|15}}然汝必記在麥西地係奴、乃汝上主皇上帝贖汝、故此於今日、我諭汝以此情也。 {{verse|15|16}}倘僕陪汝有好處、而愛汝、並汝家、且曰我不肯去汝. {{verse|15|17}}則必將錐鐲耳定門、而必永為汝僕、與婢亦行一然。 {{verse|15|18}}其僕若迎六年事汝、則其值較傭人兩倍、故釋放之無難、乃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作者、將嘏祝汝。 {{verse|15|19}}牛羊所初生之各牲、俱必捨與汝上主皇上帝矣、以初生之牛、毋得作工、並毋剪初生棉羊之毛也。 {{verse|15|20}}乃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汝自己、並家屬、必年年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 {{verse|15|21}}即有或殘、或跛、或盲、或染玷之畜、則不得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矣。 {{verse|15|22}}食之汝門內可也、其清並污之人、兼可吃之、如吃麀鹿也。 {{verse|15|23}}但不得食其血、郤盛之在土、如水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6|第十六章}}</span>== {{verse|16|1}}汝必守穗月、而守汝上主皇上帝之逾越節、夫穗月夜間、汝上主皇上帝、率汝出麥西。 {{verse|16|2}}故此在皇上帝所將擇置其名之處、汝必牽牛羊、而祭之與汝上主皇上帝、為節犧矣。 {{verse|16|3}}毋得食有酵之餅、即連七日、必食無酵之餅、正是苦饅、乃汝急出麥西地、致汝終生之諸日可銘記、出麥西地之日矣。 {{verse|16|4}}連七日在四境、斷不得見有酵之餅、初日晚時、汝所祭之胙、亦不得存終夜及明旦矣。 {{verse|16|5}}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門內、毋得祭其節羔。 {{verse|16|6}}乃在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以置本名、汝必祭其節羔、於晚日落之時、汝出麥西之期、 {{verse|16|7}}必燔而食之在汝上主皇上帝所將擇之處、然明旦可轉回汝帳房也。 {{verse|16|8}}連六日、汝必食無酵之餅、於七日、必有汝上主皇上帝之肅會、於是毋得作工也。 {{verse|16|9}}汝必算七禮拜之節、然自始動鐮割穀、汝必計其七禮拜之節。 {{verse|16|10}}然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七節之瞻禮、甘願親手進貢、奉汝上主皇上帝、按照汝上主皇上帝嘏祝汝也。 {{verse|16|11}}且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及住門內之利未人、其異人、在汝中之孤寡、俱必歡喜、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在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以置本名焉。 {{verse|16|12}}乃汝必記念、昔在麥西係奴、然必遵此法度而行焉。 {{verse|16|13}}連七日必守帳房之瞻禮、正乃收穀麥之後。 {{verse|16|14}}汝自已、汝子女、汝僕婢其利未人、其異人、在汝門內之孤寡、皆必歡喜、於瞻禮矣。 {{verse|16|15}}連七日、必守汝上主皇上帝之肅瞻禮、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蓋汝上主皇上帝將嘏祝其產、並汝手之萬工、故此必果然欣喜矣。 {{verse|16|16}}每年三次、眾男必赴在汝上主皇上帝、在所將擇之處地、正是於無酵節、於七節之瞻禮、於帳房之瞻禮、但毋得空手而詣矣。 {{verse|16|17}}依汝上主皇上帝之祝、各人隨能必供給矣。 {{verse|16|18}}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各門內、必在宗派之中、調臬司官憲、乃此等位、必公道審辦其民焉。 {{verse|16|19}}毋得枉審、毋偏愛人、毋受賂夫賂者、矇智人之眼、而枉義人之言焉。 {{verse|16|20}}所係義者、汝必從也、致汝可活、而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矣。 {{verse|16|21}}所築汝上主皇上帝之壇、毋得附近植林樹也。 {{verse|16|22}}毋得設像、汝上主皇上帝所恨者。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7|第十七章}}</span>== {{verse|17|1}}無牷無純之牛羊、毋得祭汝上主皇上帝矣、此等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17|2}}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門內、若遇男女、在汝上主皇上帝之眼內行惡獘、而犯其約。 {{verse|17|3}}且往事拜異神、或山嶽、或天之群我非所諭者。 {{verse|17|4}}倘報汝而汝聽之、勤探知係實、而此等惡獘、行在以色列係真。 {{verse|17|5}}則必帶出作此等惡獘之男女、到門、且以石擊此男女致死矣。 {{verse|17|6}}依兩口證、或依三口證、必誅當死之人、但依一口之證、不得誅之也。 {{verse|17|7}}其證見必前下手、而後庶民必下手、乃汝必在爾中、除其惡獘矣. {{verse|17|8}}倘有汝門內之案件、即爭血、審辯、相擊之重案、則必起、且赴汝上主皇上帝所擇之處也。 {{verse|17|9}}且詣當日之祭司、利未臬司等、且詢問此人必示所擬定者。 {{verse|17|10}}但汝必行、遵照在皇上帝、所將擇之處、所斷擬而示汝、遵凡所啟者、必守行焉。 {{verse|17|11}}按例之擬、所將報汝之定案必行焉、並毋得錯左右所示之擬之案。 {{verse|17|12}}夫祭司侍彼、致奉事在汝上主皇上帝前、倘有人擅自而行、並不肯聽之、並臬司此等人必死、然汝在以色列中、必除其惡獘。 {{verse|17|13}}且庶民必聽而畏、而後不敢擅行焉。 {{verse|17|14}}汝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且據居之時曰、我將立侯、如周所有之諸國. {{verse|17|15}}則可立為侯、汝上主皇上帝所擇者、然由汝兄弟中必選侯、並不以異人非汝兄弟者立為侯也。 {{verse|17|16}}此侯毋得增馬隻、又不必令民歸麥西、致添馬也、乃皇上帝諭汝曰、再不得歸彼路矣。 {{verse|17|17}}亦不得加增婦妻、致心錯也、並不得太增金銀。 {{verse|17|18}}適坐國位之際、則必將祭司利未等、所有之律書面抄錄也。 {{verse|17|19}}此必留、而終生之日誦之、致學畏其上主皇上帝、且遵此律例、法度之諸言而行焉。 {{verse|17|20}}如此免心自誇、逾於兄弟、並左右不離諭命、致在以色列中、親自並其子長壽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8|第十八章}}</span>== {{verse|18|1}}其祭司、其利未輩、並眾利未之宗派、不得有分業與以色列矣、然必食與皇上帝所炎化祀者、並其業矣。 {{verse|18|2}}按照所諭、皇上帝係其業、故在兄弟之中、自無業矣。 {{verse|18|3}}民祭牛羊者、有所歸祭司矣。 {{verse|18|4}}然與祭司必供其肩雙頰脾胃、又必給之以穀、麥、油、所初生者、並以初剪棉羊毛必供之。 {{verse|18|5}}乃汝上主皇上帝、永擇之、並其子孫、在以色列諸宗派中、致藉皇上帝之名、而侍事矣。 {{verse|18|6}}倘利未人來由諸以色列門所寓之處、且心最慕赴皇上帝所將擇之處。 {{verse|18|7}}則必藉其上主皇上帝之名而奉事、則必行如侍皇上帝前、諸利未兄弟所行者無異。 {{verse|18|8}}除賣基業之外、其必有均分。 {{verse|18|9}}○到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不得學效該郭之醜獘。 {{verse|18|10}}有人令子女通炎過、卜卦、觀期、覡巫者等人、勿得遇在汝中也。 {{verse|18|11}}又禁光公、香公、交邪神之師、妖怪等。 {{verse|18|12}}緣此惡獘、汝上主皇上帝驅斥之在汝前、又皇上帝以凡行此諸情、視為醜獘矣。 {{verse|18|13}}在汝皇上帝之前必係全備。 {{verse|18|14}}即汝所將據之國、聽觀期者、並卜卦者、乃汝上主皇上帝、不容汝行如此也。 {{verse|18|15}}夫汝上主皇上帝、在汝中必舉聖人像似我也、又汝必聽之。 {{verse|18|16}}於會之日、在何烈山、凡汝所求汝上主皇上帝曰、毋容我再聞我上主皇上帝之聲、並毋容看此大炎、恐我死矣。 {{verse|18|17}}乃皇上帝謂我曰、所言者係講善焉。 {{verse|18|18}}我在其兄弟中、將舉聖人像似汝矣、而朕將以本言插其嘴內、郤以凡所諭者、其必傅也。 {{verse|18|19}}但凡不聽朕諭、所藉本名而講者、朕必向之討也。 {{verse|18|20}}但其聖人擅自藉本名、而言朕所不諭之詞或藉異神之名、而言者此聖人必死矣。 {{verse|18|21}}但汝心內曰、皇上帝所不諭之言、如何知之乎。 {{verse|18|22}}郤先知之師、藉皇上帝名言語、而其情不成、並不應驗正是皇上帝所不諭之情、然其先知之師擅自而言之、又汝毋得畏之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19|第十九章}}</span>== {{verse|19|1}}汝上主皇上帝若絕其國、正是其地、上主皇上帝賜汝、然汝接之、且居其城、及其屋內。 {{verse|19|2}}則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據之地內、必擇三座邑。 {{verse|19|3}}乃必守路、且分汝地之境、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接也、致為三分、則悞殺人者可逃彼矣。 {{verse|19|4}}此乃逃彼悞殺人之事、致逃彼而保命、即悞殺昔非恨之伴也。 {{verse|19|5}}即如人陪伴進林砍木、用手以斧擊、然其鐵滑出柄、沖伴致死矣、其人則必逃其邑而活也。 {{verse|19|6}}則因昔時不恨之、是以不當死也、恐報血仇者。追悞殺人者、然路長、心熱、一趕且誅之。 {{verse|19|7}}故此我諭汝曰、必擇邑三座。 {{verse|19|8}}但汝上主皇上帝、仍所誓與列祖者、若廣汝境、且賜汝以全地所應許、將錫列祖者。 {{verse|19|9}}然汝將行我今日所諭汝者諸命、而敬愛汝上主皇上帝、而恆行其道、則此三座之外、另必添三邑矣。 {{verse|19|10}}致免在上主皇上帝所賜為業之地、流無辜之血、而汝染血矣、 {{verse|19|11}}倘有人恨其伴、埋伏攻之、擊之死矣、且逃到此邑。 {{verse|19|12}}於是其邑之長老輩、必招而帶之來、且付之與報血之手、致死矣。 {{verse|19|13}}汝眼毋得寬貸、乃汝必在以色列除無辜血之罪、致旺相也。 {{verse|19|14}}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據之地內、在汝所據之業毋得移鄰人之界址、古時所設者、 {{verse|19|15}}所干愆犯之罪咎矣、毋得以一人起供證、乃以二證之口、或以三證之口、必立兵情焉。 {{verse|19|16}}乃有誣證對人假立憑、 {{verse|19|17}}則爭論之兩人、必侍在皇上帝之前、並當是日之祭司臬司之前矣。 {{verse|19|18}}乃其臬司必勤探、倘其證係假、而對兄弟誣證、 {{verse|19|19}}則必行此人、如其想行與兄弟、如此必以惡獘除在汝中也。 {{verse|19|20}}則其存者必聽而畏、而後在汝中、不犯此等之惡弊。 {{verse|19|21}}乃以命必償命、以眼必償眼、以齒必償齒、以手償手、以脚償脚、而眼毋得寬貸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0|第二十章}}</span>== {{verse|20|1}}夫汝上主皇上帝祐汝、率汝出麥西地、即汝往出戰、攻敵、且觀馬車、及民繁於汝、則毋畏之。 {{verse|20|2}}汝就近戰陣之時、其祭司必附來而對其民言。 {{verse|20|3}}且必謂之云、噫、以色列必聽、汝今日近來以攻敵、毋心怯、並毋畏、並毋緣之戰慄矣。 {{verse|20|4}}乃汝上主皇上帝是陪汝行、與敵代汝將交戰、以救汝矣。 {{verse|20|5}}其官府遂必謂其民曰、若有人建新屋、並未供奉之、必往歸其家、恐戰亡、而他人供奉之。 {{verse|20|6}}或有人種葡萄埔、並未食之、則必往回家、恐陣亡、而他人食之。 {{verse|20|7}}抑人有聘妻、而未娶之、可往歸家、恐陣亡、並他人娶之。 {{verse|20|8}}其官府亦必謂其民云、怯心無膽之人、可往回家、恐其兄弟怯心、如其心無異。 {{verse|20|9}}其官府謂民言畢、則必調首領以率民。 {{verse|20|10}}但汝近城而要攻之、則必示平安。 {{verse|20|11}}倘若平安而答、且開門、則所遇之庶民必服而事汝。 {{verse|20|12}}倘不肯結平、乃與汝要交戰、則必圍之。 {{verse|20|13}}然若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則必以利刀擊各男也。 {{verse|20|14}}但汝必自取城內凡所有者、正是其女、其兒、其畜牲、諸贜、且食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敵之贜也。 {{verse|20|15}}如此必待離汝最遠之諸邑、即係不屬此郭之邑矣。 {{verse|20|16}}然此必蓋滅、正是黑、亞摩哩、迦南、哈瓦、比哩洗、也布斯等、依汝上主皇上帝所諭汝者。 {{verse|20|17}}以免其教汝行、所自作與各該殺之諸醜弊、倘若如此、於上主皇上帝犯罪矣。 {{verse|20|18}}倘汝久圍攻城以破之、不以斧砍樹。 {{verse|20|19}}夫樹養人、又汝可食其果、毋得斷之、以為圍城之用也。 {{verse|20|20}}惟汝所知之木、即係無果之樹、砍斷之可也、用之堆壘與交戰之城、迨及降之亦可也、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1|第二十一章}}</span>== {{verse|21|1}}在埔遇有屍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者、並不識之者。 {{verse|21|2}}則其臬司長老輩必出、所有見殺之邑、週必量度也。 {{verse|21|3}}且附遭殺之邑、該邑之長老輩、必將未耕、並未載枙之牛。 {{verse|21|4}}其城之長老輩、即必牽其牛、到未耙未種之巖谷、而在其谷、必斬牛之頸也。 {{verse|21|5}}夫汝上主皇上帝、擇利未輩、以奉事之、且藉皇上帝之名而稱祝也。 {{verse|21|6}}殺死附近人邑之眾長老輩、必在牛上、所斬於谷者、洗手矣。 {{verse|21|7}}遂必答云、本手不流此血、而親眼非見之、 {{verse|21|8}}祈皇上帝憫恤本民以色列主所贖者、並以無辜之血、毋歸本民以色列、於是必以是血報之也。 {{verse|21|9}}若行在皇上帝眼內所宜、則可除無辜之血在汝中間、 {{verse|21|10}}○汝出戰攻敵、且汝上主皇上帝付之與汝手、而擄之、 {{verse|21|11}}而在虜中、見美女、而要娶之為妻矣。 {{verse|21|12}}則必帶之回家、剃髮剪指甲。 {{verse|21|13}}而脫俘衣、且居在本屋、連兩月為父母哀哭、嗣後可與之相交汝為其夫、其為汝妻矣。 {{verse|21|14}}倘汝不悅之、則隨意容之去、但汝既屈之、故不得以之販賣也。 {{verse|21|15}}人若有妻二名、一愛一恨、其受愛者、並其受恨者生子、然其長子屬見恨之女矣、 {{verse|21|16}}然令子嗣接所有者、不得以愛妻之子為長子、而廢實之長子、即所恨妻之子矣。 {{verse|21|17}}其必認恨妻之子為長子、其係其初力、其家督之義屬之、故以凡所有者、必賜之兩倍矣。 {{verse|21|18}}○人若有忤逆之子、不遵其父之聲、或其母之聲、責之後、亦不順之。 {{verse|21|19}}於是其父母必捉之、押到邑之長老輩、在本處之門。 {{verse|21|20}}且必謂邑之長老輩云、此本子忤逆、並不肯順本聲、又飫醉矣。 {{verse|21|21}}則邑之庶民、必以石擊之致死、如此汝必除惡弊在汝中、而眾以色列必將聞而畏之也。 {{verse|21|22}}若有人犯當死之罪、則必掛之於樹而誅之。 {{verse|21|23}}夫見掛縊者、被上帝見詛、其屍不得終夜留在樹、郤當日必葬之、則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之地、不得染污矣。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2|第二十二章}}</span>== {{verse|22|1}}汝見汝兄弟之牛羊迷行、毋得自藏、乃必再牽之回兄弟矣。 {{verse|22|2}}即兄弟無近、又不識之、則必牽之到本家、住彼迨及汝兄弟求之、於是必交還之也。 {{verse|22|3}}與驢亦必如此行焉、如此亦行以其衣、並以兄弟凡所失之虧物、汝所著者、又必作亦然、並不得自藏也。 {{verse|22|4}}毋容見汝兄弟之牛驢、在路邊倒也並自藏焉、乃必助而扶之也。 {{verse|22|5}}○女毋扮屬男者、男亦不得著女之衣、卻凡行此者、係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焉。 {{verse|22|6}}在汝前、在路、在地、在樹、若有巢、內或有蛋、或有子、而其母覆、或子或蛋、毋得捉母連子矣。 {{verse|22|7}}乃必容母去、而取其子如此可旺相而長壽也。 {{verse|22|8}}汝建新屋、則在屋頂必造欄、恐人落下而以血染屋也。 {{verse|22|9}}汝毋得以異種播葡萄園、恐汝所種之果、並其葡萄園之果染污矣。 {{verse|22|10}}毋得以牛及以驢並耕焉。 {{verse|22|11}}毋得以雜布穿衣、即如麻呢之布。 {{verse|22|12}}汝所穿之衣、在四角必造纓矣。 {{verse|22|13}}○即有人娶妻、而相交後恨之。 {{verse|22|14}}譭謗揚惡名曰、我娶此女、但與之交時、看出其係非貞節之女。 {{verse|22|15}}於是該童女之父母、必帶其貞號、赴到邑門內之長老輩、 {{verse|22|16}}其女之父、則必謂其長老輩云、我以本女嫁此人而自恨之. {{verse|22|17}}且謗之曰、我遇女、非係貞焉、卻此係本女之貞號、則以布必鋪在邑長老輩之前。 {{verse|22|18}}其邑之長老輩、則必將其人而責之、 {{verse|22|19}}蓋揚以色列貞女之惡名、故必罰之銀一百兩、且交銀與女之父、則必為其妻、又終生日、毋得休之。 {{verse|22|20}}倘若其事屬實、而貞之號、在女不著。 {{verse|22|21}}既女在以色列中妄行、而為娼妓在父之家、則必帶其女到父屋之門、而其邑之人、必以石擊之致死矣、如此在爾中、必除惡弊矣。 {{verse|22|22}}若遇人與他人之妻苟合、則與妻苟合之人、並其妻兩者必死矣、如此在以色列中必除惡弊矣。 {{verse|22|23}}若貞女結聘與夫、而人遇之在城內而苟合。 {{verse|22|24}}則必帶兩者出邑門、以石擊之致死矣、夫其女在城裏、並不呼喊、其夫因屈其伴之妻、如此在汝中可除惡矣。 {{verse|22|25}}即人遇結聘之女在野、而其人強苟合、則其苟合之人、獨必死矣。 {{verse|22|26}}其女無當死之罪、其案如若人攻殺伴、故不得刑其女矣、 {{verse|22|27}}正是遇之在野、而其結聘之女呼喊、並無人以救之也。 {{verse|22|28}}人若遇未聘之女、捉之苟合而露出、 {{verse|22|29}}則其苟合之人、是強姦、是犯第七天條必按天法誅、之女亦無罪、因非其本心願也人、 {{verse|22|30}}不得娶其父之妻、並不得露父親之衣邊、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3|第二十三章}}</span>== {{verse|23|1}}人於腎囊受傷、或受閹陽物、不得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2}}庶子不得進皇上帝之覲連歷十世代、不得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3}}亞門 摩亞伯等種類、不得進皇上之覲、歷連十代、永不得進皇上帝之會矣。 {{verse|23|4}}夫汝出麥西之地之路上、此人不得以餅水接汝、又僱兩河間之比奪人庇耳之子巴闌致攻汝也。 {{verse|23|5}}汝上主皇上帝垂愛汝、又汝上主皇上帝、不得聽巴闌乃汝上主皇上帝以詛變為祝也。 {{verse|23|6}}永恆日時、毋得務其平安、其興相也。 {{verse|23|7}}以東人係汝兄弟、故毋得恨之、汝係異人在其地、故毋得恨麥西人也。 {{verse|23|8}}所生之子於第三世代、可進皇上帝之覲矣。 {{verse|23|9}}其軍出攻敵、則必戒各惡弊。 {{verse|23|10}}汝中若有人夜間遇染污、並非清也。 {{verse|23|11}}則不出營外、並不進營焉、 {{verse|23|12}}晚時必以水浴身、日落時、再必進營可也。 {{verse|23|13}}在兵器中、必有鍬適在外大便、則必掘、而遮所出者。 {{verse|23|14}}乃汝上主皇上帝、行在營中、致救汝而陷汝敵在爾前、故其營必為聖、恐看污事而避面焉。 {{verse|23|15}}務必以離長逃到汝之僕、交其原長也、 {{verse|23|16}}乃僕求住在汝中、隨意所將擇之處所居之門內、並毋迫之。 {{verse|23|17}}在以色列之女、毋得有娼妓、以色列之男、毋得有男色之匪。 {{verse|23|18}}毋得以娼之工錢、又不得以犬之價、帶進汝上主皇上帝之殿、以還願、然兩者、乃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焉。 {{verse|23|19}}向兄弟、不得借以獲利、正是銀錢利、食物利、而凡所借以獲利矣。 {{verse|23|20}}但向異人汝可借以獲利、倘向兄弟、毋得借以獲利、致汝上主皇上帝、以凡所下手者祝汝、在地汝所往以據之也。 {{verse|23|21}}汝若與汝上主皇上帝發願、毋得疏以還之、乃汝上主皇上帝。必果然向汝討之、則與汝為罪矣。 {{verse|23|22}}倘汝不發願、亦無罪矣。 {{verse|23|23}}所吐出唇者、汝必遵守、即甘心之祭、按照所發願、與汝上主皇上帝、以親口所應許者。 {{verse|23|24}}汝來伴之葡萄埔、隨意可以果食飽、但毋得裝之於器內。 {{verse|23|25}}汝來伴之稻中、則可以親手摘穗、但伴之稻中、毋得動鐮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4|第二十四章}}</span>== {{verse|24|1}}人將婦而娶之、但著污物、並不沾恩、則可寫休帖、交與其手、而撤之、出屋、 {{verse|24|2}}但出其屋後、則可為他夫之妻矣。 {{verse|24|3}}倘其後夫而寫休帖、交其手、而撤之出屋、或所嫁之後夫死矣。 {{verse|24|4}}則其前夫所撤之者染污後、再毋得娶之為妻、此乃在皇上帝前之醜弊、但汝毋得以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業干犯也。 {{verse|24|5}}人娶新妻之時、不得出戰並不得托以事宜、乃在家內、連一年、自當必居矣、並悅所娶之妻矣。 {{verse|24|6}}人毋得以上下之磨粉礱、收為質當、此係人之生命之質當。 {{verse|24|7}}若遇人拐以色列族之兄弟而售賣之、此賊必死、然在汝中必除其惡弊矣。 {{verse|24|8}}按照我所諭者、汝必遵行、乃祭司利未輩、凡所將教汝者、論麻瘋之災、必遵照守矣。 {{verse|24|9}}汝出麥西地後在路上、汝上主皇上帝所行與米蓮汝必錄記矣。 {{verse|24|10}}汝借兄弟之時、毋得進家以取其當。 {{verse|24|11}}乃必立外、而汝所貸之人、自必帶當物而來外交汝。 {{verse|24|12}}倘其人係貧、毋得留其當而睡矣。 {{verse|24|13}}日落時、汝須必交還所當之物、致可著本衣、寐而祝汝、則在汝上主皇上帝之前為義矣。 {{verse|24|14}}貧乏之傭人、汝毋得迫逼、或屬兄弟、或在地內之異人。 {{verse|24|15}}適曰汝必賜之以工錢、而日不得落也、其係貧與此事留心、恐其呼吸皇上帝、而歸汝為罪矣。 {{verse|24|16}}父不得代子受死、又子不得代父受死、乃各人原本罪必致死矣。 {{verse|24|17}}毋得枉孤子異人之案、而收寡婦之質。 {{verse|24|18}}乃汝必記昔在麥西郭係奴、然汝上主皇上帝自彼贖汝、故此我諭汝行此事矣。 {{verse|24|19}}汝在田穫禾之日、又在田忘稻一捆、毋得去以提之乃此禾歸異人、孤子、寡婦、致汝上主皇上帝、祝汝以汝手之萬事矣。 {{verse|24|20}}汝採橄欖、毋得再搖枝矣、其餘者必歸異人孤寡也。 {{verse|24|21}}汝摘葡萄園果之後、毋得再探之、其餘歸異人孤寡。 {{verse|24|22}}汝必記、昔在麥西地係奴、故此我諭汝行此事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5|第二十五章}}</span>== {{verse|25|1}}人若有爭案而赴衙、以受審則必表其義人之義、而定惡人之罪。 {{verse|25|2}}倘其惡徒應當打、則其臬司必令之伏在其面前、照罪按數打之。 {{verse|25|3}}可打四十杖、但毋得逾之、恐多打逾格、以兄弟為鄙矣。 {{verse|25|4}}牛踏穀之時、毋得籠口。 {{verse|25|5}}若兄弟共居、而一人死、並無子、則其死者之妻、毋得結親在外與異人矣、乃丈夫之弟必進、而養之終老、而盡丈夫弟之本分也。 {{verse|25|6}}其娶妻生子、必接其死兄之嗣、以免在以色列刪其名焉。 {{verse|25|7}}倘該人不肯養兄之妻、則其兄之妻必走門見長老輩、對之曰、丈夫之弟、不肯為兄在以色列起名、並不要盡丈夫之本分。 {{verse|25|8}}其邑之長老輩、則必招之與之談焉、但仍言、我不肯養之、 {{verse|25|9}}其兄之妻、則必見之、在長老之前、解鞋、脫腳、而唾其面、對之曰、不肯建其兄之人者、必如此待也。 {{verse|25|10}}遂在以色列必稱其名、即解鞋之家也。 {{verse|25|11}}有人相鬥、而其妻近來、致援丈夫脫擊之者之手、伸手而執其陽物、 {{verse|25|12}}則必斷其手、而眼不得寬貸。 {{verse|25|13}}○在汝袋內、毋得有大小異司碼。 {{verse|25|14}}在家裏、毋得存大小異量。 {{verse|25|15}}乃必有全義之司碼、全義之量度、致汝長壽、在汝上主皇上帝所賜之地矣。 {{verse|25|16}}凡作此情、並凡所行非義者、是汝上主皇上帝所厭恨者。 {{verse|25|17}}○汝出麥西地之時、亞馬力所行汝於路上、必牢記矣、 {{verse|25|18}}正汝係疲倦、如何逢汝在路上、而殺其後隊、及諸弱者、並不畏上帝矣。 {{verse|25|19}}適汝上主皇上帝於諸敵中、賜安與汝、在地汝上主皇上帝所賜汝以為據業、則必在天下刪除亞馬力之表記、並毋忘其冤焉、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6|第二十六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7|第二十七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8|第二十八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29|第二十九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0|第三十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1|第三十一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2|第三十二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3|第三十三章}}</span>== {{gototop}} ==<span style='color: #00F;'>{{Chapter|34|第三十四章}}</span>== {{gototop}} {{footer|previous=[[../卷四|戸口冊紀]]|next=[[../卷六|約書亞書記]]}} {{PD-old}} jzzo9njq09sbnhi3ic7y5dp3ptco91f 边防检查条例 0 1168686 7902519 2450239 2026-06-19T01:28:44Z MarkZhou08 108066 7902519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y=1995|m=9|d=1|law=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header |title =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at = 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一五五次会议 |previous =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 |year = 1965 |month = 4 |day = 30 |notes = |edition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 {{gap}}边防检查条例,已经一九六五年四月三十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一五五次会议通过,现在公布施行。 {{署名|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一九六五年四月三十日}} =边防检查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国家安全,便利进出国境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行,在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国境车站和孔道以及特许的进出口岸,设立边防检查站。   第二条 边防检查站负责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及其护照或者其他禁出国境证件、行李物品和进出国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物资,实施边防检查。   第三条 进出国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必须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开放的港口、机场、国境车站和孔道以及特许的进出口岸通行。   进出国境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和边防检查制度。   第四条 进出国境的人员,必须向边防检查站交验护照或者其他进出国境的证件。   边防检查站对于拒绝交验护照或者其他进出国境证件的人员,应当禁止其进出国境;对于所交验的护照或者其他进出国境证件不符合我国进出国境制度规定的,应当禁止其进出国境,或者令其补办进出国境的证件。   第五条 进出国境的人员,应当接受边防检查站对其行李物品的检查。   边防检查站对于各国外交官、领事官及其他享受优待人员的行李物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进出口的船舶,必须由船长向边防检查站申报船员、旅客清单,并且接受边防检查站的检查。   船员和其他人员上下船舶,必须向边防检查站交验上下船舶的有效证件,并且经边防检查站许可。   进出口的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港湾或者江河内行驶的时候,不准中途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进出口的船舶和其他外国籍船舶,如果因灾难所迫,经批准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对外开放港口的,必须接受当地边防部队或者公安机关检查。上述船舶当驶入原因消除后,必须立即离去。   第七条 进出国境的飞机,必须由机长向边防检查站申报机员、旅客清单,并且接受边防检查站的检查。   入境的飞机在到达指定的机场降落前和出境的飞机从指定的机场起飞至飞离国境前,不准中途降落或者空降人员、抛掷物品;如果遇险或者发生事故,被迫中途降落或者空降人员、抛掷物品,机长应当立即将详细情况和原因通过民用航空站报告边防检查站或者当地公安机关。   第八条 进出国境的列车,必须由列车长或者车长向边防检查站报告列车员工、旅客人数和列车编组情况,并且接受边防检查站的检查。   进出国境的列车,在国界线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车站区间行驶的时候,不准中途上下人员、装卸货物或者无故停车。   第九条 进出国境的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必须由车辆负责人向边防检查站报告车辆员工、旅客人数和载运货物的情况,并且接受边防检查站的检查。   进出国境的非机动车辆和马帮等,必须接受边防检查站的检查。   第十条 进出国境的船舶、飞机、列车、汽车以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如果载有偷越国境的人员或者危害我国安全的物品,交通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边防检查站,听候处理。   第十一条 对于违犯本条例的人员,边防检查站应当根据情节,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PD-CN}} cpwg3rnbc06sckklr57kqkfmta9zhst 代微積拾級 0 1227232 7902495 2689336 2026-06-18T16:21:35Z Solntse332 117186 預添加 i ii 部分 7902495 wikitext text/x-wiki {{wwc}}{{CJK-New-Char|block=B}} {{header | title = 代微積拾級 | times = 美國 | times2 = 清朝 | year = 1851 | author = 羅密士 | date = 1859年譯 | translator = 李善蘭 | translator2 = 偉烈亞力 | theme = 數學 |notes = 美國數學家[[w:伊萊亞斯·羅密士|伊萊亞斯·羅密士]]原著,原題爲《Elements of Analytic Geometry and of the Differential and Integral Calculus》,李善蘭與英國傳教士偉烈亞力合譯。該書是最早將解析幾何和微積分傳入中國的數學著作,將近代西方高等數學系統性地引入了中國。李善蘭在翻譯過程中創立了「函數」、「微分」、「積分」等大量現代通用的數學術語,在中國數學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 米利堅羅密士譔 {{多行合一|英國 偉烈亞力 口譯|海甯 李 善 蘭 筆述}} *[[代微積拾級/i 英文序|i 英文序]] *[[代微積拾級/ii 中英文術語表|ii 中英文術語表]] *[[代微積拾級/序|序]] *[[代微積拾級/凡例|凡例]] == 代數幾何 == *[[代微積拾級/卷一|卷一]] 代數幾何一 :::以代數推幾何 *[[代微積拾級/卷二|卷二]] 代數幾何二 :::作方程圖法 *[[代微積拾級/卷三|卷三]] 代數幾何三 :::論點 論線 易縱橫軸法 *[[代微積拾級/卷四|卷四]] 代數幾何四 :::論圜 *[[代微積拾級/卷五|卷五]] 代數幾何五 :::論抛物線 *[[代微積拾級/卷六|卷六]] 代數幾何六 :::論橢圜 *[[代微積拾級/卷七|卷七]] 代數幾何七 :::論雙曲線 *[[代微積拾級/卷八|卷八]] 代數幾何八 :::諸曲線依代數式分類 *[[代微積拾級/卷九|卷九]] 代數幾何九 :::論越曲線 擺線 對數曲線 螺線 亞奇默德螺線 雙曲線螺線 對數螺線 == 微分 == *[[代微積拾級/卷十|卷十]] 微分一 :::例 論函數微分 *[[代微積拾級/卷十一|卷十一]] 微分二 :::疊微分 馬氏捷術 戴氏新術 諸變數之函數 *[[代微積拾級/卷十二|卷十二]] 微分三 :::第一次微係數解 論函數極大極小 求函數極大極小捷法 *[[代微積拾級/卷十三|卷十三]] 微分四 :::越函數 指函數微分 對函數微分 圜函數微分 *[[代微積拾級/卷十四|卷十四]] 微分五 :::曲線義 用微分推曲線之四線法 論極曲線之次切線切線 論曲線及曲線之面積曲面體積諸微分 論極曲線及其面積之微分 論曲線之漸近線 *[[代微積拾級/卷十五|卷十五]] 微分六 :::曲率半徑 漸伸線 漸伸線諸例 擺線理 *[[代微積拾級/卷十六|卷十六]] 微分七 :::論一切曲線中諸理 == 積分 == *[[代微積拾級/卷十七|卷十七]] 積分一 :::總論 論各微分之積分 用級數求積分法 論弧線微分之積分 論合名微分之積分 *[[代微積拾級/卷十八|卷十八]] 積分二 :::用積分術令曲線改直線之理 求曲線面積 求曲面積 求曲線體積 {{PD-old}} e3ia20mk2thv1o64z3e2li6mvoj9jrx 兒童托育服務法 0 1576929 7902585 3825981 2026-06-19T09:04:33Z Zbz53321374 111951 790258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兒童托育服務法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115年4月14日<!--(現行條文)-->|民=115|月=4|日=14|公布於=民國115年5月8日|民2=115|月2=5|日2=8|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41151號令]]|生效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Textquality|75%}}<br> :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14 日 制定94條 :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8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4115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94 條;依第 94 條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sup>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為促進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及性別平等,保障兒童接受適齡適性之保育照顧,確保兒童托育服務品質,提升公共托育服務量能,支持人民兼顧育兒與工作,並建構完善托育服務體系,特制定本法。 :  兒童之權益,本法未規定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時,各該機關應配合辦理。 第三條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  二、托育服務:指由居家托育人員或托育機構提供兒童適齡適性之保育照顧服務。 :  三、居家托育:指未滿十二歲兒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有償之在宅或到宅托育服務。 :  四、在宅托育:指居家托育人員受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委託,在其服務登記處所提供托育服務。 :  五、到宅托育:指居家托育人員受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委託,至兒童住所或其他指定居所提供托育服務。 :  六、定點臨時托育: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符合托育環境安全之指定處所,自行或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機構或團體提供非固定時段之托育服務。 :  七、托育機構:指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或互助式托育機構。 :  八、公共托育家園: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提供十二人以下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機構。 :  九、托嬰中心:指由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醫院、商業或自然人設立,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機構。 :  十、互助式托育機構:指因應離島、偏遠地區、原住民族地區之特殊性,或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公司、學校及非政府組織為其員工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托育需求,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機構。 :  十一、居家托育人員:指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居家托育服務證書之人員。 :  十二、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指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配偶、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同居人或其他人員。 :  十三、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指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管理、媒合、輔導、監督、檢查及調處事項之非營利性質法人、機構或團體。 :  十四、負責人:指托育機構依本法及其相關法規登記之名義人。 :  十五、主管人員:指於托育機構綜理業務之人員。 :  十六、機構托育人員:指於托育機構提供保育照顧之人員。 :  十七、托育專業人員:指居家托育人員、主管人員及機構托育人員。 :  十八、工作人員:指負責人、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以外,於托育機構服務之人員。 :  十九、托育相關人員:指負責人、托育專業人員及工作人員。 :  二十、照顧爭議:指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認為托育品質不符期待,應由托育相關人員負責所生之爭議。 第四條 :  托育服務政策之實施,應與家庭及社區密切配合,以達成下列目標: :  一、滿足兒童生理需求的照顧。 :  二、建構兒童合宜、安全的成長環境。 :  三、建立兒童與照顧者正向依附關係。 :  四、營造兒童平等、民主、尊重差異的學習環境。 :  五、豐富兒童遊戲探索與體驗。 :  六、促進兒童群體合作,發展同儕關係。 :  七、啟發兒童關懷他人與環境。 :  八、鼓勵兒童表達參與。 :  九、支持育兒家庭,建立夥伴關係。 第五條 :  托育服務,應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及提供兒童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性之托育服務。 :  政府機關、托育機構、托育相關人員及家庭,應推動及促進兒童托育服務之健全發展。 :  政府對處於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或因經濟、身心、文化與族群而有協助需求之兒童(以下稱需要協助之兒童),應優先提供適當托育服務之機會。 第六條 :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  一、全國性托育服務政策、法規與方案之規劃、訂定、推廣、宣導及研究。 :  二、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托育服務之輔導、協調及監督。 :  三、中央托育服務經費之分配及補助。 :  四、托育服務輔導、獎勵、補助及評鑑之規劃。 :  五、托育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及規劃。 :  六、全國性托育服務基本資料之蒐集、調查、統計及公布。 :  七、定期辦理托育需求調查,公開統計及分析之結果,據以訂定托育服務政策。 :  八、協助托育人員組織及家長組織之成立。 :  九、其他全國性托育服務之相關事項。 :  前項第六款全國性托育服務基本資料,至少應包括全國居家托育服務、托育機構之收費項目與數額、評鑑結果、不利處分及其他相關事項。 第七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  一、直轄市、縣(市)托育服務政策與方案之規劃、訂定、推廣、宣導、研究及執行。 :  二、中央托育服務政策、法規及方案之執行。 :  三、托育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之執行。 :  四、直轄市、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輔導、監督及檢查。 :  五、直轄市、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之登記、管理、媒合、輔導、監督及檢查。 :  六、直轄市、縣(市)托育機構之設立、管理、輔導、監督、檢查及評鑑。 :  七、直轄市、縣(市)托育服務基本資料之蒐集、調查、統計及公布。 :  八、協助托育人員組織及家長組織之成立。 :  九、違反本法應處罰鍰程度裁量基準之訂定。 :  十、其他直轄市、縣(市)托育服務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  前項第七款直轄市、縣(市)托育服務基本資料,至少應包括主管之居家托育服務、托育機構服務之收費項目與數額、評鑑結果、不利處分及其他相關事項。 第八條 :  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開托育諮議會,整合規劃、協調、諮詢、宣導托育服務、開發居家托育人力資源、訂定居家托育收費、退費項目及調整原則、托育機構之收費、退費項目與其他托育服務相關事項。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召開托育審議會,整合規劃、協調及諮詢轄內托育服務,並依據前項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收費、退費項目與調整原則審定之。 :  第一項諮議會及前項審議會,其成員應包括社政主管機關代表、衛生主管機關代表、勞動主管機關代表、相關學者專家、居家托育服務人員或團體代表、托育機構團體代表、兒童福利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婦女團體代表及勞工權益促進團體代表。 :  第一項諮議會及第二項審議會涉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相關議題時,應邀請原住民或身心障礙團體參與。 :  前項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應不具民意代表身分,其合計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  負責人不得以非托育機構團體代表之身分,擔任第三項之代表;第三項團體代表身分有異動者,主管機關應重新聘任。 第九條 :  托育服務,應以兒童為主體,秉持性別、族群、文化平等並重,以尊重兒童發展為前提,提供符合適齡適性之保育照顧;其服務內容如下: :  一、提供清潔、衛生、安全及適宜兒童發展之環境。 :  二、提供兒童充分之營養、保健、生活照顧與學習、遊戲活動及社會發展相關服務。 :  三、記錄兒童生活與成長及轉介。 :  四、提供育兒諮詢及家庭支持相關資訊。 :  五、其他有利於兒童發展之相關服務。 :  前項托育服務內容之實施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條 :  政府對接受托育服務之兒童,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或其他特殊情事者予以補助;其補助對象、條件、額度、特殊情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載明金融機構名稱、地址、帳號及戶名,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專供存入前項補助費用。 :  依前項規定請領補助之權利及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第十一條 :  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居家托育之發展及推動,研訂政策,並定期檢討,以充實居家托育服務人力及提升照顧品質。 第十二條 :  托育服務辦理績效卓著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以獎勵。 ==第二章 居家托育== 第十三條 :  符合第四十五條規定具托育專業人員資格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於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後,始得提供居家托育服務。 :  居家托育人員提供居家托育服務期間,有暫停收托服務之需要,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暫停收托服務。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居家托育人員之登記、管理、媒合、輔導、監督及檢查,檢查時,並得不經事先通知。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於居家托育人員之監督及檢查,任何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時,不得藉故藏匿兒童。 :  第一項居家托育人員之登記、收托人數、輔導、管理、檢查、廢止登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四條 :  提供在宅托育服務之居家托育人員,應將居家托育人員服務證書懸掛於服務登記處所足資辨識之明顯處。 第十五條 :  居家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項目之訂定與調整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相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審酌全國及各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家庭可支配所得、托育人員勞動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進行研議,訂定居家托育服務收費與退費基準之調整原則。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第一項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及調整原則,並依轄區內居家托育服務收托方式及收費情形,分區訂定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之基準,並公告之。 :  前項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之基準,應至少每二年定期檢討。 第十六條 :  居家托育人員,不得收取前條第三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與退費項目及其金額基準以外之費用。 第十七條 :  居家托育人員提供托育服務,應與送托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就托育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訂定書面契約;並提供契約影本予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前項書面契約之格式及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十八條 :  居家托育人員應於收托兒童當日前,完成投保專業責任保險。前項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主動協助辦理理賠事宜。 第十九條 :  居家托育人員於托育服務時間,應於托育服務處所專心托育,不得有下列行為: :  一、收托時間兼任其他職務、經營事業,或從事影響托育服務之活動。 :  二、使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收托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  三、其他足以影響托育服務致損及收托兒童安全之行為。 :  居家托育人員因緊急事件離開前項處所前,應通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安排居家托育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協助臨時照顧收托兒童。 第二十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居家托育服務緊急傷病或事故傷害之救護原則。 :  兒童發生緊急傷病或事故傷害之處理,居家托育人員應依前項原則執行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緊急救護專線支援之事項,並於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未到達前,採取必要之處置。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輔導居家托育人員落實第一項原則。 第二十一條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對居家托育人員提供之托育服務方式及內容有意見時,得請求居家托育人員提出說明,並得經由雙方協議,視需要修正或調整之。 第二十二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定點臨時托育服務,其場地應符合居家托育環境安全規定,且人員應具居家托育人員資格。 :  前項定點臨時托育服務之監督、檢查與輔導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三條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辦理下列事項: :  一、居家托育人員之招募、儲備、支持、交流、在職訓練、輔導、監督、管理及檢查。 :  二、受理居家托育服務證書申請、變更及換發。 :  三、受理居家托育人員收托異動之通報。 :  四、托育服務媒合、轉介,協助簽訂托育書面契約。 :  五、處理第六十七條第一項之調處事項。 :  六、提供家長、社區育兒諮詢及托育服務宣導。 :  七、其他配合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交辦或委託有關居家托育服務事項。 :  前項執行業務處理原則等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四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進行監督及檢查,並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輔導之。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前項之監督、檢查及輔導,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前二項監督、檢查、輔導及其他相關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五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法運用居家托育人員辦理照顧安置兒童時,應先評估其適任性及完成兒童安置相關專業之教育訓練,並建立安置期間之訪視機制。 :  前項人員之評估基準、教育訓練課程與時數、訪視頻率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章 托育機構== 第二十六條 :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學校、法人、團體、醫院、商業或自然人,得設立托嬰中心。 :  設立托嬰中心,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取得許可證書後,始得提供托育服務。 :  政府機關(構)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設立之托嬰中心,應依下列順序招收兒童: :  一、員工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  二、需要協助之兒童。 :  三、該托嬰中心之員工子女。 :  四、前三款以外之兒童。 :  學校、法人、醫院或商業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設立之托嬰中心,以招收其所屬員工及與其簽訂契約辦理聯合托育者所屬員工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主,得收托人數有餘額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招收其他兒童。 第二十七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辦理公共托育家園及托嬰中心;並訂定一定比率,優先收托需要協助之兒童。 :  非營利性質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得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公告參加甄選後,受委託辦理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  非營利性質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前項規定受委託後,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公共托育家園或托嬰中心許可,於取得許可證書後,始得提供托育服務。 :  托嬰中心及公共托育家園設立許可之要件、程序、廢止許可、擴充、遷移、停業、歇業、復業、面積、設施設備、托育相關人員配置、托育人員照顧收托兒童比例、收托人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八條 :  離島、偏遠地區為因應地理條件限制與兒童生活及照顧服務之需要,得設立社區互助式托育機構。 :  為營造原住民族兒童學習其族語與文化機會之托育環境及發揮部落照顧精神,得設立部落互助式托育機構;中央主管機關或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得補助辦理。 :  政府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公司及非政府組織為照顧所屬員工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得於各該場址設立職場互助式托育機構。 :  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托育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得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設立之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置於同一場址,提供未滿六歲兒童服務;其共用事項,於第六項所定辦法規定之。 :  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設立互助式托育機構者,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取得許可證書後,始得提供托育服務。 :  第一項至第四項地區範圍、辦理方式、收托對象、設立許可之要件、程序、廢止許可、擴充、遷移、停業、歇業、復業、面積、設施設備、托育相關人員資格與配置、托育人員照顧收托兒童比例、收托人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勞動主管機關及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九條 :  托育機構收托之兒童滿二歲而未進入教保服務機構者,托育機構得繼續收托至其滿三歲前一日。 第三十條 :  以各級學校教學場所辦理托育機構者,該場所得繼續適用原建築物使用類組,不受[[建築法 (民國111年)|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規定之限制。 第三十一條 :  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配合國家政策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托育機構,需使用其經管之公有不動產時,應以無償方式提供受託之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 :  前項公有不動產非自行經管者,得辦理撥用,或經管理機關同意,無償提供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 第三十二條 :  法人、專業機構、團體或托育專業人員配合國家政策,於離島、偏遠地區及原住民族地區辦理社區互助式托育機構、部落互助式托育機構,需用公有不動產時,得由公有財產管理機關以出租方式提供使用;其年租金基準,按該不動產當期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及房屋稅計收之。 第三十三條 :  托育機構應將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機構內足資辨識之明顯處。 第三十四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托育機構之管理、監督及檢查。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托育機構之輔導及評鑑;其評鑑報告及結果,應公布於機關網站。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托育機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加強前項管理、監督及檢查: :  一、於同址新設立許可之托育機構,其設立前之托育機構經主管機關廢止、撤銷設立許可或自行歇業且未逾五年者。 :  二、機構負責人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涉及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所列情事之一。 :  托育機構對於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管理、監督、檢查、輔導及評鑑,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時,不得藉故藏匿兒童。 :  第二項評鑑之類別、項目、指標、實施方式、結果公布、申復、申訴、追蹤輔導、複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五條 :  托育機構之收費、退費項目及用途,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私立托育機構得考量其營運成本,依前項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及用途,擬訂收費、退費金額,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向送托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收取及退還費用;收費、退費金額有調整必要時,亦同。 :  托育機構不得收取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與用途及前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金額以外之費用。 第三十六條 :  托育機構應與送托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就托育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訂定書面契約。 :  前項書面契約之格式及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三十七條 :  托育機構應為其收托之兒童辦理團體保險。 :  前項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托育機構應主動協助辦理賠償事宜。 :  第一項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與退費方式、期程、給付項目與基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八條 :  為維護兒童人身安全及相關證據保全,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妥善管理攝錄影音資料,至少保存三十日,並加以保密。 :  托育機構應將前項攝錄影音資料傳送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之網際網路系統儲存,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前項網際網路系統。 :  第一項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區域、應備功能、管理人員配置、攝錄影音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查閱條件、檢查、抽查機制與方式、保存與銷毀方式與第二項網際網路系統建置之資訊安全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九條 :  托育機構應就下列事項訂定管理計畫、確實執行,並定期檢討改進: :  一、環境及食品之安全衛生。 :  二、傳染病及其他疾病之預防。 :  三、各項設施安全之定期檢修。 :  四、各項安全措施之演練。 :  五、緊急事件之處理機制。 :  六、其他安全及衛生之管理事項。 第四十條 :  托育機構各項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專帳處理;其收支應取具合法憑證,並依規定年限保存。 :  托育機構會計帳簿與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  法人附設托育機構之財務應與法人或法人附設之其他機構嚴格劃分,並獨立運作。 第四十一條 :  托育機構應就兒童緊急傷病或事故傷害之處理,訂定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緊急救護專線支援之注意事項及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未到達前之處理措施。 第四十二條 :  托育機構應公開下列資訊: :  一、托育目標及內容。 :  二、托育相關人員之姓名、學歷或證照。 :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收托人數及實際收托人數。 :  四、依第三十九條訂定之管理計畫。 :  五、辦理團體保險之情形。 :  六、收費、退費項目及金額。 :  七、其他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應公開之事項。 :  托育機構應將托育人員及收托兒童之配置情形,揭示於機構內明顯處所,供家長查閱。 第四十三條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對托育機構提供之托育服務方式及內容有意見時,得請求托育機構提出說明,並得經雙方協議,視需要修正或調整之。 第四十四條 :  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機構托育人員成立各級托育人員專業組織,協助其訂定工作倫理守則,並宣導、鼓勵機構托育人員依工會法組織及參與工會。 :  托育機構應建立機構托育人員參與托育服務及員工權益重要事務決策之機制。 ==第四章 人員之資格與義務及托育服務之管理== 第四十五條 :  居家托育人員及機構托育人員,應成年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一、取得保母或托育人員技術士證。 :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托育機構其他人員之資格及相關事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六條 :  主管人員應完成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專業訓練,領有結業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一、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且有二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二、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學士班或學士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有二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三、學士學位以上畢業或專科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有三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四、專科學校畢業,有四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稱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指擔任下列職務,並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所開立服務年資證明者: :  一、托兒所、幼稚園或改制後幼兒園之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所長或園長。 :  二、托育機構之托育人員及主管人員。 :  三、早期療育機構之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及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 :  四、安置及教養機構之托育人員。 第四十七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不得對受托兒童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及其他對兒童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 :  前項行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六條規定處罰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處罰資料庫,供政府機關(構)或經其同意之機構、法人或團體查詢。 第四十八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認有前條第一項規定違法行為時,得令行為人接受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者,不在此限: :  一、接受三小時以上十二小時以下兒童輔導管教、情緒管理、性別平等教育或其他相關課程。 :  二、其他符合教育或輔導目的之措施。 第四十九條 :  托育專業人員、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應終止契約,且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認定其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托育機構名稱: :  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民國112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  二、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民國111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認定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四、曾犯家庭暴力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且情節重大,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五、受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民國113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 (民國112年)|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處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六、經各級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七、知悉服務之托育機構發生疑似性侵害事件,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托育機構內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  八、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托育機構內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  九、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規定處罰,並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十、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及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第五十條 :  托育專業人員、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應終止契約,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托育機構名稱: :  一、受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或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三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二、曾犯[[動物保護法 (民國110年)|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一項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五年內。 :  三、曾犯家庭暴力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五年內。 :  四、經各級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規定處罰,並認定有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六、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及認定有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有前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形者,於該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有前項第一款、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酌情節嚴重程度認定一年至四年內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第五十一條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  一、有第四十九條各款情形之一。 :  二、於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所定五年內;或有同條項第一款、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於同條第二項認定一年至四年期間。 :  三、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民國111年)|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三條各款情形之一。 :  四、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各款情形之一,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期間。 :  五、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民國111年)|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至第十二款情形。 :  六、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三條各款情形,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期間。 :  七、有[[教師法 (民國108年)|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十一款情形。 :  八、有教師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期間。 :  九、有教師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情形,於該終局停聘六個月至三年期間。 :  十、有[[性別平等教育法 (民國112年)|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項前段情形。 :  十一、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項後段情形,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期間。 :  十二、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民國106年)|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 :  十三、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情形,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期間。 :  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且屬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六條第四項、教師法第二十條第四項、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第四項或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十二項所定辦法(以下簡稱各通報辦法)規定通報有案者,不得進用;已進用者,由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受託單位逕予終止契約;非屬依各通報辦法規定通報有案者,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受託單位應不得進用;已進用者,應依第四十九條、前條第一項或前項規定,予以終止契約。 第五十二條 :  托育機構負責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認定其終身不得擔任托育機構負責人,並公布其姓名: :  一、有第四十九條各款情形之一。 :  二、曾犯下列各罪之一,經有罪判決確定: :   (一)[[貪污治罪條例 (民國105年5月立法6月公布)|貪污治罪條例]]之貪污罪。 :   (二)故意殺人、故意重傷、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 :   (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民國112年立法113年公布)|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或第八條之罪。 :   (四)[[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民國112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四條或第六條之罪。 第五十三條 :  托育機構負責人有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認定其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托育機構負責人,並公布其姓名。 第五十四條 :  有客觀事實認有傷害兒童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勝任工作者,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 :  前項原因消失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仍得依本法規定擔任托育相關人員。 :  第一項之認定,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兒童福利及其他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小組為之。 第五十五條 :  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居家托育人員應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  一、有第四十九條各款情形之一。 :  二、有第五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 :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客觀事實認有傷害兒童之虞。 :  前項第三款之認定,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兒童福利及其他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小組為之。 第五十六條 :  托育機構之負責人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者,除第二項規定情形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設立許可。 :  政府機關(構)及公立學校委託辦理托育機構之負責人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更換負責人。 :  托育機構之負責人、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工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涉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者,於調查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暫時停止或調整行為人之職務;經調查認定未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停止職務期間之薪資,應予補發。 :  居家托育人員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行為人停止服務,並立即轉介其收托之兒童;已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完成登記者,廢止其登記。 第五十七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檢舉或知悉托育相關人員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疑似涉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五條所定違法事件後,應於二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疑似違法事件後,應指派專責人員或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小組應於組成後三十日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三十日,並應通知當事人、檢舉人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育機構。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審議前項違法事件之調查結果,應設審議小組;審議時如有必要,得邀請其他相關學者專家、專科醫師、醫事人員或性別平等專家提供專業意見。 :  前項審議小組成員,應包括主管機關代表、幼兒保育與兒童福利專家、法律專家、托育服務團體代表、托育專業人員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 :  第二項至第四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調查程序、專責人員資格,與審議小組之組成資格、人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八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前條第三項之審議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於十五日內通知行為人及事件所涉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及行為人,對前項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審議結果之決定不服者,得依[[訴願法 (民國101年)|法]]提起訴願。 :  第一項審議小組之審議結果摘要,中央主管機關應予公開。 第五十九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涉有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違法事件者,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  前項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 :  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對第一項為通報之人員,不得因其通報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應享有之權利。 第六十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有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查詢、蒐集、處理及利用。 :  托育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查詢負責人有無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五十二條或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負責人異動時,亦同。 :  托育機構聘僱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工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聘僱工作人員前,應查詢其有無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或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已聘僱者,應定期查詢。 :  托育機構於聘僱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工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聘僱工作人員前,應檢具相關名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切結書、健康檢查表影本、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資料文件,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該等人員有聘僱以外之異動時,應於十四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查證,並得派員檢查。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第二項或第三項之查詢,得使用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師法、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建立之資料庫。 :  前五項規定之通報、資訊蒐集、聘僱前及聘僱期間之查詢、處理、利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一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托育機構所屬托育相關人員、居家托育人員及與其共同居住之人,涉有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違法事件時,應即通知受托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並於行政調查、刑事偵查或法院審理期間,協助托育機構及居家托育人員,依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意願轉介收托之兒童,並加強訪視輔導;必要時,得令其暫停新收托兒童或暫停托育服務。 :  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涉有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情事,於行政調查、刑事偵查或法院審理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居家托育人員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第六十二條 :  托育專業人員或工作人員,不得租借其托育服務證書或資格證書予他人使用。 :  托育機構不得租借未在該機構服務之托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書。 第六十三條 :  托育專業人員每年應完成十八小時以上托育專業知能研習;每二年所接受研習,應包括性別平等課程。 :  托育專業人員應於提供托育服務前二年內或於提供服務後三個月內完成八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並於每二年內再完成八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三小時以上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與一次以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團體、專業學(協)會,每季至少辦理前項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托育機構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予協助。 :  第一項托育專業知能研習之辦理單位、師資、時數核給方式與前二項托育專業知能研習、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之項目、實施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四條 :  居家托育人員與托育機構應協助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兒童發展篩檢及宣導衛生保健事項。 :  居家托育人員、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托育機構發現收托之兒童有疑似發展遲緩情形,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居家托育人員於通報時,並應通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就前項通報之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資料建立檔案管理,視其需要提供或轉介適當之服務,並得會同居家托育人員、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育機構協助。 第六十五條 :  托育相關人員對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之資料,應予保密。但經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同意或依其他法律規定應予提供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條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依托育書面契約規定繳交托育相關費用,及提供預防接種資料;於兒童有特殊身心健康狀況時,應告知居家托育人員或托育機構,必要時並提供相關健康狀況資料。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儘量配合參與托育機構所舉辦之親職活動,或因受托需要協助兒童特殊需要舉辦之相關個案研討、活動。 :  各級主管機關對前項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主動提供資源協助之。 第六十七條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對居家托育人員之托育服務,認有照顧爭議致損害兒童權益者,得向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調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調處結果不成立,得於知悉該調處結果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該中心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再次調處。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對托育機構之托育服務,認有照顧爭議致損害兒童權益者,得向托育機構提出異議,不服托育機構之處理者,得於知悉該處理結果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該托育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處。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前二項調處,得為必要之調查。同一事實以調處一次為原則。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第一項再調處及第二項調處之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陳情人。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機構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調處、處理異議及調查過程,知悉托育相關人員涉及違反第五十七條規定者,應即停止各該程序,並依本法規定處理。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於第一項調處過程或托育機構於第二項處理異議過程,知悉涉有違法事件者,應依第五十九條或其他法令規定通報。 第六十八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團體或專業人員於辦理托育服務之訪視、輔導、檢查、補助或調查時,托育相關人員、托育機構、兒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及其他有關之人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請求警政、戶政、財政、教育或其他相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提供必要資料及相關協助;受請求者,有配合之義務。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依前項規定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實辦理資訊安全稽核作業,其保有、處理及利用,並應遵行[[個人資料保護法 (民國114年)|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第五章 罰則== 第六十九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對兒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 :  一、身心虐待。 :  二、情節重大之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 第七十條 :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或第二十八條第五項規定,未經申請許可設立托育機構即收托兒童,處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收托;其拒不配合者,按次處罰。 :  有前項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場所地址及行為人姓名,並通知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  有第一項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行為人於一個月內將其收托之兒童轉介;轉介有困難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之。 :  拒不配合前項轉介命令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強制轉介其收托之兒童。 第七十一條 :  居家托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廢止其登記: :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收托人數規定,且收托人數五人以上。 :  二、未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  三、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所為命令停止服務並立即轉介其收托之兒童。 :  四、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為命令暫停新收托兒童或暫停托育服務。 :  五、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所為命令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第七十二條 :  托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或第二十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收托人數規定。 :  二、容留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人員者。 :  三、違反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監督、檢查、評鑑,或於檢查時藉故藏匿兒童。 :  四、依第三十四條第五項所定辦法評鑑之結果為應輔導複評,經輔導複評仍未改善。 :  五、未依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將收費及退費金額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  六、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收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及用途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金額以外之費用。 :  七、聘僱之現職托育專業人員及工作人員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一條第一項情形之一,或知悉有該情形而未終止契約。 :  八、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所為命令更換負責人。 :  九、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所為命令,停止或調整托育相關人員之職務。 :  十、違反第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命令,暫停新收托兒童或暫停托育服務。 :  十一、違反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租借未在該機構服務之托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書。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一、聘僱現職之工作人員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或第五十一條第一項情形之一,或知悉有該情形而未終止契約。 :  二、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命令停止或調整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務。 第七十三條 :  托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或第二十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托育相關人員資格與配置或托育人員照顧收托兒童比例規定。 :  二、未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兒童團體保險。 :  三、未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妥善管理攝錄影音資料至少保存三十日,或未依同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查閱條件與方式規定提供攝錄影音資料。 :  四、未依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將攝錄影音資料傳送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之網際網路系統。 :  五、未依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於聘僱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及工作人員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受託單位未依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於聘僱工作人員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第七十四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托育相關人員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一、托育機構之托育相關人員未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對攝錄影音資料加以保密。 :  二、托育專業人員或工作人員違反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租借其托育服務證書或資格證書予他人使用。 :  三、托育相關人員未依第六十五條規定,對兒童、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之資料予以保密。 :  托育機構之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或工作人員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情形,另處負責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負責人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前主動通報者,不予處罰。 第七十五條 :  不具居家托育人員資格,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提供居家托育服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收托及立即轉介其收托之兒童,另得公布其姓名。 :  具居家托育人員資格未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登記而提供居家托育服務者,或依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暫停收托登記期間提供居家托育服務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屆期未辦理登記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於一個月內轉介其收托之兒童,另得公布其姓名。 :  前二項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並協助轉介及加強訪視輔導。 :  拒不配合第一項或第二項轉介之命令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強制轉介其收托之兒童。 :  第二項限期辦理登記期間,居家托育人員不得增加收托兒童。違反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強制轉介其增加收托之兒童。 第七十六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對受托兒童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情節尚非重大者,處行為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但該機構負責人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前主動通報者,不予公布該機構名稱;其情節輕微者,依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第七十七條 :  托育相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配合執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四十八條本文規定所為之處置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第七十八條 :  居家托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公布其姓名及廢止其登記: :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監督,或於檢查時藉故藏匿兒童。 :  二、違反第十三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收托人數規定。 :  三、違反第十六條規定,收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或其金額基準以外之費用。 :  四、未依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與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訂定書面契約。 :  五、未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收托兒童當日前,完成投保專業責任保險。 :  六、未依第十九條規定於收托時間及托育服務處所專心托育。 :  七、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  依前項規定廢止登記者,自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登記為居家托育人員。 第七十九條 :  居家托育人員以外之任何人,違反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於托育服務登記處所之檢查,或於檢查時藉故藏匿兒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八十條 :  托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或第二十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托育機構之面積、設施設備、擴充、遷移、停業、歇業、復業規定。 :  二、非屬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收托二歲以上兒童,或違反同條規定收托兒童之年限。 :  三、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與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訂定書面契約。 :  四、所屬托育相關人員對兒童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違法行為。但負責人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前主動通報者,不予處罰。 :  五、所屬托育相關人員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  六、違反第五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對依該條第一項為通報之人員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處分。 :  七、未依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於聘僱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及工作人員前辦理查詢,或於聘僱後定期查詢。 :  八、違反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聘僱之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或工作人員有聘僱以外之異動,未於十四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通報。 :  二、未依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於聘僱工作人員前辦理查詢,或於聘僱後定期查詢。 :  三、違反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聘僱之工作人員有聘僱以外之異動,未於十四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第八十一條 :  居家托育人員違反第十三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輔導或管理規定,經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廢止其登記。 :  依前項規定廢止登記者,自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登記為居家托育人員。 第八十二條 :  托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未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協助辦理團體保險賠償事宜。 :  二、違反第三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區域、應備功能或管理人員配置規定。 :  三、未依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管理計畫、確實執行或定期檢討改進。 :  四、未依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專帳、取具其收支之合法憑證,或依規定年限保存上開憑證。 :  五、未依第四十一條規定建立兒童緊急傷病或事故傷害處理機制。 :  六、未公開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資訊。 第八十三條 :  托育機構訂定書面契約內容,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定之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  居家托育人員訂定書面契約內容,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之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第八十四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  一、違反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實施準則。 :  二、居家托育人員未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後段規定,交付書面契約影本予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三、托育機構未依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而招收其他兒童。 :  四、托育機構未依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揭示托育人員及收托兒童之配置情形。 :  五、托育專業人員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每年完成十八小時以上托育專業知能研習。 :  六、托育專業人員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前段規定,於提供服務前二年內或於提供服務三個月內完成八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 :  七、托育專業人員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後段規定,每二年內再完成八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三小時以上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或一次以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  前項第一款、第五款至第七款情形係不可歸責於托育專業人員,或第三款及第四款情形不可歸責於托育機構所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不予處罰。 :  第一項各款情形可歸責於托育機構,經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第八十五條 :  托育相關人員、托育機構、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其他相關人員、團體或法人違反第六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第八十六條 :  居家托育人員違反本法規定,除依規定處罰、要求限期改善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外,得依其對托育品質及兒童安全之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 :  前項情形,已廢證者,不予記違規點數。 :  居家托育人員於二年內違規點數達一定次數者,主管機關應命其暫停一定期間之新收托服務,並依家長意願協助轉托;於五年內暫停新收托達二次,再違規且遭記違規點數者,廢止其登記。 :  依前項規定廢止登記者,自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登記為居家托育人員。 :  前四項違規記點之適用條款、應記點數、暫停新收托期間、通知程序、廢止登記之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十七條 :  本法所定令限期改善及處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  托育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處以罰鍰、令其不得招收、停辦或廢止其設立許可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併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  依本法規定公布行為人姓名、托育機構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場所地址者,其公布期間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托育機構為法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其設立許可者,應併通知法院為解散之登記。 ==第六章 附則== 第八十八條 :  居家托育人員於本法施行前,已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領有結業證書,並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者,於本法施行後得依本法繼續提供居家托育服務。 :  本法施行前已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領有結業證書,尚未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者,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得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並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後,依本法提供居家托育服務。 第八十九條 :  本法施行前,已擔任主管人員,並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繼續擔任主管人員: :  一、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且有二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二、具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者,具二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者。 第九十條 :  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發給居家托育服務證書、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或第二十八條第五項規定發給托育機構許可證書者,免徵規費。 第九十一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人員執行托育服務之輔導、監督、檢查及評鑑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 第九十二條 :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居家托育及托育機構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居家托育服務及托嬰中心之規定,不再適用。 第九十三條 :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九十四條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15年制定}}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15年}} [[分類:中華民國法律未施行條文]] [[分類: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5m41nmhyohqc9dtp703ylge5l1qyij6 7902586 7902585 2026-06-19T09:05:01Z Zbz53321374 111951 790258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兒童托育服務法 | section = 立法於民國115年4月14日<!--(現行條文)-->|民=115|月=4|日=14|公布於=民國115年5月8日|民2=115|月2=5|日2=8|公布字號=[[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41151號令]]|生效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previous = | next = | notes ={{Textquality|75%}}<br> :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14 日 制定94條 :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8 日公布<sup>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4115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94 條;依第 94 條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sup>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為促進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及性別平等,保障兒童接受適齡適性之保育照顧,確保兒童托育服務品質,提升公共托育服務量能,支持人民兼顧育兒與工作,並建構完善托育服務體系,特制定本法。 :  兒童之權益,本法未規定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民國109年立法110年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條 :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業務時,各該機關應配合辦理。 第三條 :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  一、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 :  二、托育服務:指由居家托育人員或托育機構提供兒童適齡適性之保育照顧服務。 :  三、居家托育:指未滿十二歲兒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有償之在宅或到宅托育服務。 :  四、在宅托育:指居家托育人員受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委託,在其服務登記處所提供托育服務。 :  五、到宅托育:指居家托育人員受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委託,至兒童住所或其他指定居所提供托育服務。 :  六、定點臨時托育: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符合托育環境安全之指定處所,自行或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機構或團體提供非固定時段之托育服務。 :  七、托育機構:指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或互助式托育機構。 :  八、公共托育家園: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機構或團體辦理,提供十二人以下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機構。 :  九、托嬰中心:指由政府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醫院、商業或自然人設立,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機構。 :  十、互助式托育機構:指因應離島、偏遠地區、原住民族地區之特殊性,或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公司、學校及非政府組織為其員工直系血親卑親屬之托育需求,提供未滿二歲兒童托育服務之機構。 :  十一、居家托育人員:指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居家托育服務證書之人員。 :  十二、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指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配偶、直系血親、旁系血親、同居人或其他人員。 :  十三、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指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管理、媒合、輔導、監督、檢查及調處事項之非營利性質法人、機構或團體。 :  十四、負責人:指托育機構依本法及其相關法規登記之名義人。 :  十五、主管人員:指於托育機構綜理業務之人員。 :  十六、機構托育人員:指於托育機構提供保育照顧之人員。 :  十七、托育專業人員:指居家托育人員、主管人員及機構托育人員。 :  十八、工作人員:指負責人、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以外,於托育機構服務之人員。 :  十九、托育相關人員:指負責人、托育專業人員及工作人員。 :  二十、照顧爭議:指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認為托育品質不符期待,應由托育相關人員負責所生之爭議。 第四條 :  托育服務政策之實施,應與家庭及社區密切配合,以達成下列目標: :  一、滿足兒童生理需求的照顧。 :  二、建構兒童合宜、安全的成長環境。 :  三、建立兒童與照顧者正向依附關係。 :  四、營造兒童平等、民主、尊重差異的學習環境。 :  五、豐富兒童遊戲探索與體驗。 :  六、促進兒童群體合作,發展同儕關係。 :  七、啟發兒童關懷他人與環境。 :  八、鼓勵兒童表達參與。 :  九、支持育兒家庭,建立夥伴關係。 第五條 :  托育服務,應以兒童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及提供兒童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性之托育服務。 :  政府機關、托育機構、托育相關人員及家庭,應推動及促進兒童托育服務之健全發展。 :  政府對處於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或因經濟、身心、文化與族群而有協助需求之兒童(以下稱需要協助之兒童),應優先提供適當托育服務之機會。 第六條 :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  一、全國性托育服務政策、法規與方案之規劃、訂定、推廣、宣導及研究。 :  二、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托育服務之輔導、協調及監督。 :  三、中央托育服務經費之分配及補助。 :  四、托育服務輔導、獎勵、補助及評鑑之規劃。 :  五、托育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及規劃。 :  六、全國性托育服務基本資料之蒐集、調查、統計及公布。 :  七、定期辦理托育需求調查,公開統計及分析之結果,據以訂定托育服務政策。 :  八、協助托育人員組織及家長組織之成立。 :  九、其他全國性托育服務之相關事項。 :  前項第六款全國性托育服務基本資料,至少應包括全國居家托育服務、托育機構之收費項目與數額、評鑑結果、不利處分及其他相關事項。 第七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  一、直轄市、縣(市)托育服務政策與方案之規劃、訂定、推廣、宣導、研究及執行。 :  二、中央托育服務政策、法規及方案之執行。 :  三、托育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之執行。 :  四、直轄市、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輔導、監督及檢查。 :  五、直轄市、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之登記、管理、媒合、輔導、監督及檢查。 :  六、直轄市、縣(市)托育機構之設立、管理、輔導、監督、檢查及評鑑。 :  七、直轄市、縣(市)托育服務基本資料之蒐集、調查、統計及公布。 :  八、協助托育人員組織及家長組織之成立。 :  九、違反本法應處罰鍰程度裁量基準之訂定。 :  十、其他直轄市、縣(市)托育服務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  前項第七款直轄市、縣(市)托育服務基本資料,至少應包括主管之居家托育服務、托育機構服務之收費項目與數額、評鑑結果、不利處分及其他相關事項。 第八條 :  中央主管機關應召開托育諮議會,整合規劃、協調、諮詢、宣導托育服務、開發居家托育人力資源、訂定居家托育收費、退費項目及調整原則、托育機構之收費、退費項目與其他托育服務相關事項。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召開托育審議會,整合規劃、協調及諮詢轄內托育服務,並依據前項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收費、退費項目與調整原則審定之。 :  第一項諮議會及前項審議會,其成員應包括社政主管機關代表、衛生主管機關代表、勞動主管機關代表、相關學者專家、居家托育服務人員或團體代表、托育機構團體代表、兒童福利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婦女團體代表及勞工權益促進團體代表。 :  第一項諮議會及第二項審議會涉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相關議題時,應邀請原住民或身心障礙團體參與。 :  前項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應不具民意代表身分,其合計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  負責人不得以非托育機構團體代表之身分,擔任第三項之代表;第三項團體代表身分有異動者,主管機關應重新聘任。 第九條 :  托育服務,應以兒童為主體,秉持性別、族群、文化平等並重,以尊重兒童發展為前提,提供符合適齡適性之保育照顧;其服務內容如下: :  一、提供清潔、衛生、安全及適宜兒童發展之環境。 :  二、提供兒童充分之營養、保健、生活照顧與學習、遊戲活動及社會發展相關服務。 :  三、記錄兒童生活與成長及轉介。 :  四、提供育兒諮詢及家庭支持相關資訊。 :  五、其他有利於兒童發展之相關服務。 :  前項托育服務內容之實施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條 :  政府對接受托育服務之兒童,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或其他特殊情事者予以補助;其補助對象、條件、額度、特殊情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載明金融機構名稱、地址、帳號及戶名,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專供存入前項補助費用。 :  依前項規定請領補助之權利及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銷、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第十一條 :  中央主管機關應就居家托育之發展及推動,研訂政策,並定期檢討,以充實居家托育服務人力及提升照顧品質。 第十二條 :  托育服務辦理績效卓著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以獎勵。 ==第二章 居家托育== 第十三條 :  符合第四十五條規定具托育專業人員資格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於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後,始得提供居家托育服務。 :  居家托育人員提供居家托育服務期間,有暫停收托服務之需要,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暫停收托服務。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辦理居家托育人員之登記、管理、媒合、輔導、監督及檢查,檢查時,並得不經事先通知。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於居家托育人員之監督及檢查,任何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時,不得藉故藏匿兒童。 :  第一項居家托育人員之登記、收托人數、輔導、管理、檢查、廢止登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四條 :  提供在宅托育服務之居家托育人員,應將居家托育人員服務證書懸掛於服務登記處所足資辨識之明顯處。 第十五條 :  居家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項目之訂定與調整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相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審酌全國及各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家庭可支配所得、托育人員勞動條件及其他相關因素進行研議,訂定居家托育服務收費與退費基準之調整原則。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第一項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及調整原則,並依轄區內居家托育服務收托方式及收費情形,分區訂定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之基準,並公告之。 :  前項托育服務收費及退費之基準,應至少每二年定期檢討。 第十六條 :  居家托育人員,不得收取前條第三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與退費項目及其金額基準以外之費用。 第十七條 :  居家托育人員提供托育服務,應與送托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就托育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訂定書面契約;並提供契約影本予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前項書面契約之格式及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十八條 :  居家托育人員應於收托兒童當日前,完成投保專業責任保險。前項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主動協助辦理理賠事宜。 第十九條 :  居家托育人員於托育服務時間,應於托育服務處所專心托育,不得有下列行為: :  一、收托時間兼任其他職務、經營事業,或從事影響托育服務之活動。 :  二、使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收托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  三、其他足以影響托育服務致損及收托兒童安全之行為。 :  居家托育人員因緊急事件離開前項處所前,應通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安排居家托育人員或其他適當人員,協助臨時照顧收托兒童。 第二十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訂定居家托育服務緊急傷病或事故傷害之救護原則。 :  兒童發生緊急傷病或事故傷害之處理,居家托育人員應依前項原則執行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緊急救護專線支援之事項,並於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未到達前,採取必要之處置。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輔導居家托育人員落實第一項原則。 第二十一條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對居家托育人員提供之托育服務方式及內容有意見時,得請求居家托育人員提出說明,並得經由雙方協議,視需要修正或調整之。 第二十二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定點臨時托育服務,其場地應符合居家托育環境安全規定,且人員應具居家托育人員資格。 :  前項定點臨時托育服務之監督、檢查與輔導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三條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辦理下列事項: :  一、居家托育人員之招募、儲備、支持、交流、在職訓練、輔導、監督、管理及檢查。 :  二、受理居家托育服務證書申請、變更及換發。 :  三、受理居家托育人員收托異動之通報。 :  四、托育服務媒合、轉介,協助簽訂托育書面契約。 :  五、處理第六十七條第一項之調處事項。 :  六、提供家長、社區育兒諮詢及托育服務宣導。 :  七、其他配合中央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交辦或委託有關居家托育服務事項。 :  前項執行業務處理原則等相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四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對居家托育服務中心進行監督及檢查,並得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輔導之。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前項之監督、檢查及輔導,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前二項監督、檢查、輔導及其他相關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五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法運用居家托育人員辦理照顧安置兒童時,應先評估其適任性及完成兒童安置相關專業之教育訓練,並建立安置期間之訪視機制。 :  前項人員之評估基準、教育訓練課程與時數、訪視頻率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章 托育機構== 第二十六條 :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學校、法人、團體、醫院、商業或自然人,得設立托嬰中心。 :  設立托嬰中心,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取得許可證書後,始得提供托育服務。 :  政府機關(構)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設立之托嬰中心,應依下列順序招收兒童: :  一、員工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  二、需要協助之兒童。 :  三、該托嬰中心之員工子女。 :  四、前三款以外之兒童。 :  學校、法人、醫院或商業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設立之托嬰中心,以招收其所屬員工及與其簽訂契約辦理聯合托育者所屬員工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為主,得收托人數有餘額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招收其他兒童。 第二十七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辦理公共托育家園及托嬰中心;並訂定一定比率,優先收托需要協助之兒童。 :  非營利性質之法人、機構或團體得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公告參加甄選後,受委託辦理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  非營利性質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前項規定受委託後,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公共托育家園或托嬰中心許可,於取得許可證書後,始得提供托育服務。 :  托嬰中心及公共托育家園設立許可之要件、程序、廢止許可、擴充、遷移、停業、歇業、復業、面積、設施設備、托育相關人員配置、托育人員照顧收托兒童比例、收托人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八條 :  離島、偏遠地區為因應地理條件限制與兒童生活及照顧服務之需要,得設立社區互助式托育機構。 :  為營造原住民族兒童學習其族語與文化機會之托育環境及發揮部落照顧精神,得設立部落互助式托育機構;中央主管機關或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得補助辦理。 :  政府機關(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公司及非政府組織為照顧所屬員工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得於各該場址設立職場互助式托育機構。 :  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托育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得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設立之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設置於同一場址,提供未滿六歲兒童服務;其共用事項,於第六項所定辦法規定之。 :  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設立互助式托育機構者,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於取得許可證書後,始得提供托育服務。 :  第一項至第四項地區範圍、辦理方式、收托對象、設立許可之要件、程序、廢止許可、擴充、遷移、停業、歇業、復業、面積、設施設備、托育相關人員資格與配置、托育人員照顧收托兒童比例、收托人數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勞動主管機關及教育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九條 :  托育機構收托之兒童滿二歲而未進入教保服務機構者,托育機構得繼續收托至其滿三歲前一日。 第三十條 :  以各級學校教學場所辦理托育機構者,該場所得繼續適用原建築物使用類組,不受[[建築法 (民國111年)|建築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規定之限制。 第三十一條 :  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配合國家政策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托育機構,需使用其經管之公有不動產時,應以無償方式提供受託之非營利性質法人使用。 :  前項公有不動產非自行經管者,得辦理撥用,或經管理機關同意,無償提供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 第三十二條 :  法人、專業機構、團體或托育專業人員配合國家政策,於離島、偏遠地區及原住民族地區辦理社區互助式托育機構、部落互助式托育機構,需用公有不動產時,得由公有財產管理機關以出租方式提供使用;其年租金基準,按該不動產當期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及房屋稅計收之。 第三十三條 :  托育機構應將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機構內足資辨識之明顯處。 第三十四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辦理托育機構之管理、監督及檢查。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托育機構之輔導及評鑑;其評鑑報告及結果,應公布於機關網站。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托育機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加強前項管理、監督及檢查: :  一、於同址新設立許可之托育機構,其設立前之托育機構經主管機關廢止、撤銷設立許可或自行歇業且未逾五年者。 :  二、機構負責人之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涉及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所列情事之一。 :  托育機構對於第一項及第二項之管理、監督、檢查、輔導及評鑑,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時,不得藉故藏匿兒童。 :  第二項評鑑之類別、項目、指標、實施方式、結果公布、申復、申訴、追蹤輔導、複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五條 :  托育機構之收費、退費項目及用途,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私立托育機構得考量其營運成本,依前項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及用途,擬訂收費、退費金額,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向送托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收取及退還費用;收費、退費金額有調整必要時,亦同。 :  托育機構不得收取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與用途及前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金額以外之費用。 第三十六條 :  托育機構應與送托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就托育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訂定書面契約。 :  前項書面契約之格式及內容,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三十七條 :  托育機構應為其收托之兒童辦理團體保險。 :  前項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托育機構應主動協助辦理賠償事宜。 :  第一項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與退費方式、期程、給付項目與基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八條 :  為維護兒童人身安全及相關證據保全,托育機構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妥善管理攝錄影音資料,至少保存三十日,並加以保密。 :  托育機構應將前項攝錄影音資料傳送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之網際網路系統儲存,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前項網際網路系統。 :  第一項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區域、應備功能、管理人員配置、攝錄影音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查閱條件、檢查、抽查機制與方式、保存與銷毀方式與第二項網際網路系統建置之資訊安全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九條 :  托育機構應就下列事項訂定管理計畫、確實執行,並定期檢討改進: :  一、環境及食品之安全衛生。 :  二、傳染病及其他疾病之預防。 :  三、各項設施安全之定期檢修。 :  四、各項安全措施之演練。 :  五、緊急事件之處理機制。 :  六、其他安全及衛生之管理事項。 第四十條 :  托育機構各項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專帳處理;其收支應取具合法憑證,並依規定年限保存。 :  托育機構會計帳簿與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  法人附設托育機構之財務應與法人或法人附設之其他機構嚴格劃分,並獨立運作。 第四十一條 :  托育機構應就兒童緊急傷病或事故傷害之處理,訂定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緊急救護專線支援之注意事項及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未到達前之處理措施。 第四十二條 :  托育機構應公開下列資訊: :  一、托育目標及內容。 :  二、托育相關人員之姓名、學歷或證照。 :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收托人數及實際收托人數。 :  四、依第三十九條訂定之管理計畫。 :  五、辦理團體保險之情形。 :  六、收費、退費項目及金額。 :  七、其他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應公開之事項。 :  托育機構應將托育人員及收托兒童之配置情形,揭示於機構內明顯處所,供家長查閱。 第四十三條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對托育機構提供之托育服務方式及內容有意見時,得請求托育機構提出說明,並得經雙方協議,視需要修正或調整之。 第四十四條 :  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機構托育人員成立各級托育人員專業組織,協助其訂定工作倫理守則,並宣導、鼓勵機構托育人員依工會法組織及參與工會。 :  托育機構應建立機構托育人員參與托育服務及員工權益重要事務決策之機制。 ==第四章 人員之資格與義務及托育服務之管理== 第四十五條 :  居家托育人員及機構托育人員,應成年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一、取得保母或托育人員技術士證。 :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托育機構其他人員之資格及相關事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十六條 :  主管人員應完成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專業訓練,領有結業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  一、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且有二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二、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學士班或學士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有二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三、學士學位以上畢業或專科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有三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四、專科學校畢業,有四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稱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指擔任下列職務,並取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教育主管機關所開立服務年資證明者: :  一、托兒所、幼稚園或改制後幼兒園之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所長或園長。 :  二、托育機構之托育人員及主管人員。 :  三、早期療育機構之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及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 :  四、安置及教養機構之托育人員。 第四十七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不得對受托兒童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及其他對兒童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 :  前項行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六條規定處罰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處罰資料庫,供政府機關(構)或經其同意之機構、法人或團體查詢。 第四十八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認有前條第一項規定違法行為時,得令行為人接受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者,不在此限: :  一、接受三小時以上十二小時以下兒童輔導管教、情緒管理、性別平等教育或其他相關課程。 :  二、其他符合教育或輔導目的之措施。 第四十九條 :  托育專業人員、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應終止契約,且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認定其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托育機構名稱: :  一、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民國112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定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  二、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民國111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 :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認定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四、曾犯家庭暴力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且情節重大,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五、受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民國113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 (民國112年)|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處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六、經各級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七、知悉服務之托育機構發生疑似性侵害事件,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托育機構內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  八、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托育機構內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 :  九、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規定處罰,並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十、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及認定有終身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第五十條 :  托育專業人員、工作人員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應終止契約,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托育機構名稱: :  一、受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或性別平等工作法第三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二、曾犯[[動物保護法 (民國110年)|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第一項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五年內。 :  三、曾犯家庭暴力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五年內。 :  四、經各級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五、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九條規定處罰,並認定有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六、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及認定有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之必要。 :  有前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情形者,於該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有前項第一款、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酌情節嚴重程度認定一年至四年內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第五十一條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 :  一、有第四十九條各款情形之一。 :  二、於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所定五年內;或有同條項第一款、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於同條第二項認定一年至四年期間。 :  三、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民國111年)|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三條各款情形之一。 :  四、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各款情形之一,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期間。 :  五、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民國111年)|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至第十二款情形。 :  六、有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三條各款情形,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期間。 :  七、有[[教師法 (民國108年)|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十一款情形。 :  八、有教師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期間。 :  九、有教師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情形,於該終局停聘六個月至三年期間。 :  十、有[[性別平等教育法 (民國112年)|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項前段情形。 :  十一、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項後段情形,於該議決一年至四年期間。 :  十二、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民國106年)|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 :  十三、有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情形,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期間。 :  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且屬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六條第四項、教師法第二十條第四項、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條第四項或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十二項所定辦法(以下簡稱各通報辦法)規定通報有案者,不得進用;已進用者,由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受託單位逕予終止契約;非屬依各通報辦法規定通報有案者,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受託單位應不得進用;已進用者,應依第四十九條、前條第一項或前項規定,予以終止契約。 第五十二條 :  托育機構負責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認定其終身不得擔任托育機構負責人,並公布其姓名: :  一、有第四十九條各款情形之一。 :  二、曾犯下列各罪之一,經有罪判決確定: :   (一)[[貪污治罪條例 (民國105年5月立法6月公布)|貪污治罪條例]]之貪污罪。 :   (二)故意殺人、故意重傷、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或擄人勒贖。 :   (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民國112年立法113年公布)|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或第八條之罪。 :   (四)[[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民國112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第四條或第六條之罪。 第五十三條 :  托育機構負責人有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認定其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托育機構負責人,並公布其姓名。 第五十四條 :  有客觀事實認有傷害兒童之虞,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勝任工作者,不得擔任托育相關人員。 :  前項原因消失後,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仍得依本法規定擔任托育相關人員。 :  第一項之認定,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兒童福利及其他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小組為之。 第五十五條 :  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居家托育人員應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  一、有第四十九條各款情形之一。 :  二、有第五十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 :  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客觀事實認有傷害兒童之虞。 :  前項第三款之認定,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兒童福利及其他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小組為之。 第五十六條 :  托育機構之負責人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者,除第二項規定情形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設立許可。 :  政府機關(構)及公立學校委託辦理托育機構之負責人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更換負責人。 :  托育機構之負責人、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工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涉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者,於調查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暫時停止或調整行為人之職務;經調查認定未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停止職務期間之薪資,應予補發。 :  居家托育人員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行為人停止服務,並立即轉介其收托之兒童;已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完成登記者,廢止其登記。 第五十七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檢舉或知悉托育相關人員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疑似涉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五條所定違法事件後,應於二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疑似違法事件後,應指派專責人員或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小組應於組成後三十日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三十日,並應通知當事人、檢舉人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育機構。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審議前項違法事件之調查結果,應設審議小組;審議時如有必要,得邀請其他相關學者專家、專科醫師、醫事人員或性別平等專家提供專業意見。 :  前項審議小組成員,應包括主管機關代表、幼兒保育與兒童福利專家、法律專家、托育服務團體代表、托育專業人員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 :  第二項至第四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調查程序、專責人員資格,與審議小組之組成資格、人數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八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前條第三項之審議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於十五日內通知行為人及事件所涉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及行為人,對前項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審議結果之決定不服者,得依[[訴願法 (民國101年)|法]]提起訴願。 :  第一項審議小組之審議結果摘要,中央主管機關應予公開。 第五十九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知悉涉有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違法事件者,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  前項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 :  托育機構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對第一項為通報之人員,不得因其通報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應享有之權利。 第六十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有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規定辦理通報、資訊之查詢、蒐集、處理及利用。 :  托育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查詢負責人有無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五十二條或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負責人異動時,亦同。 :  托育機構聘僱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工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聘僱工作人員前,應查詢其有無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或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已聘僱者,應定期查詢。 :  托育機構於聘僱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工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聘僱工作人員前,應檢具相關名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切結書、健康檢查表影本、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資料文件,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該等人員有聘僱以外之異動時,應於十四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查證,並得派員檢查。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第二項或第三項之查詢,得使用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教師法、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建立之資料庫。 :  前五項規定之通報、資訊蒐集、聘僱前及聘僱期間之查詢、處理、利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一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托育機構所屬托育相關人員、居家托育人員及與其共同居住之人,涉有第五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違法事件時,應即通知受托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並於行政調查、刑事偵查或法院審理期間,協助托育機構及居家托育人員,依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意願轉介收托之兒童,並加強訪視輔導;必要時,得令其暫停新收托兒童或暫停托育服務。 :  與居家托育人員共同居住之人涉有違反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情事,於行政調查、刑事偵查或法院審理期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居家托育人員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第六十二條 :  托育專業人員或工作人員,不得租借其托育服務證書或資格證書予他人使用。 :  托育機構不得租借未在該機構服務之托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書。 第六十三條 :  托育專業人員每年應完成十八小時以上托育專業知能研習;每二年所接受研習,應包括性別平等課程。 :  托育專業人員應於提供托育服務前二年內或於提供服務後三個月內完成八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並於每二年內再完成八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三小時以上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與一次以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團體、專業學(協)會,每季至少辦理前項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托育機構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應予協助。 :  第一項托育專業知能研習之辦理單位、師資、時數核給方式與前二項托育專業知能研習、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之項目、實施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六十四條 :  居家托育人員與托育機構應協助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兒童發展篩檢及宣導衛生保健事項。 :  居家托育人員、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托育機構發現收托之兒童有疑似發展遲緩情形,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居家托育人員於通報時,並應通知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就前項通報之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資料建立檔案管理,視其需要提供或轉介適當之服務,並得會同居家托育人員、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托育機構協助。 第六十五條 :  托育相關人員對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之資料,應予保密。但經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同意或依其他法律規定應予提供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條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依托育書面契約規定繳交托育相關費用,及提供預防接種資料;於兒童有特殊身心健康狀況時,應告知居家托育人員或托育機構,必要時並提供相關健康狀況資料。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儘量配合參與托育機構所舉辦之親職活動,或因受托需要協助兒童特殊需要舉辦之相關個案研討、活動。 :  各級主管機關對前項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主動提供資源協助之。 第六十七條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對居家托育人員之托育服務,認有照顧爭議致損害兒童權益者,得向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調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調處結果不成立,得於知悉該調處結果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該中心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再次調處。 :  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對托育機構之托育服務,認有照顧爭議致損害兒童權益者,得向托育機構提出異議,不服托育機構之處理者,得於知悉該處理結果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該托育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處。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前二項調處,得為必要之調查。同一事實以調處一次為原則。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第一項再調處及第二項調處之結果,以書面載明事實及理由,通知陳情人。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機構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調處、處理異議及調查過程,知悉托育相關人員涉及違反第五十七條規定者,應即停止各該程序,並依本法規定處理。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於第一項調處過程或托育機構於第二項處理異議過程,知悉涉有違法事件者,應依第五十九條或其他法令規定通報。 第六十八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團體或專業人員於辦理托育服務之訪視、輔導、檢查、補助或調查時,托育相關人員、托育機構、兒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及其他有關之人應予配合,並提供相關資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請求警政、戶政、財政、教育或其他相關機關(構)、團體、法人提供必要資料及相關協助;受請求者,有配合之義務。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依前項規定取得之資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實辦理資訊安全稽核作業,其保有、處理及利用,並應遵行[[個人資料保護法 (民國114年)|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第五章 罰則== 第六十九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工作人員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對兒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 :  一、身心虐待。 :  二、情節重大之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 第七十條 :  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或第二十八條第五項規定,未經申請許可設立托育機構即收托兒童,處行為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收托;其拒不配合者,按次處罰。 :  有前項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場所地址及行為人姓名,並通知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  有第一項情形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行為人於一個月內將其收托之兒童轉介;轉介有困難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之。 :  拒不配合前項轉介命令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強制轉介其收托之兒童。 第七十一條 :  居家托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廢止其登記: :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收托人數規定,且收托人數五人以上。 :  二、未依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  三、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六條第四項規定所為命令停止服務並立即轉介其收托之兒童。 :  四、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所為命令暫停新收托兒童或暫停托育服務。 :  五、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六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所為命令以提供到宅托育服務為限。 第七十二條 :  托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或第二十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收托人數規定。 :  二、容留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人員者。 :  三、違反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監督、檢查、評鑑,或於檢查時藉故藏匿兒童。 :  四、依第三十四條第五項所定辦法評鑑之結果為應輔導複評,經輔導複評仍未改善。 :  五、未依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將收費及退費金額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  六、違反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收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及用途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金額以外之費用。 :  七、聘僱之現職托育專業人員及工作人員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一項或第五十一條第一項情形之一,或知悉有該情形而未終止契約。 :  八、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所為命令更換負責人。 :  九、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所為命令,停止或調整托育相關人員之職務。 :  十、違反第六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命令,暫停新收托兒童或暫停托育服務。 :  十一、違反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租借未在該機構服務之托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書。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一、聘僱現職之工作人員有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或第五十一條第一項情形之一,或知悉有該情形而未終止契約。 :  二、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命令停止或調整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職務。 第七十三條 :  托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或第二十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托育相關人員資格與配置或托育人員照顧收托兒童比例規定。 :  二、未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兒童團體保險。 :  三、未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妥善管理攝錄影音資料至少保存三十日,或未依同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查閱條件與方式規定提供攝錄影音資料。 :  四、未依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將攝錄影音資料傳送至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建置之網際網路系統。 :  五、未依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於聘僱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及工作人員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受託單位未依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於聘僱工作人員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第七十四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托育相關人員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一、托育機構之托育相關人員未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對攝錄影音資料加以保密。 :  二、托育專業人員或工作人員違反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租借其托育服務證書或資格證書予他人使用。 :  三、托育相關人員未依第六十五條規定,對兒童、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之資料予以保密。 :  托育機構之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或工作人員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情形,另處負責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但負責人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前主動通報者,不予處罰。 第七十五條 :  不具居家托育人員資格,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提供居家托育服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停止收托及立即轉介其收托之兒童,另得公布其姓名。 :  具居家托育人員資格未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登記而提供居家托育服務者,或依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暫停收托登記期間提供居家托育服務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屆期未辦理登記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於一個月內轉介其收托之兒童,另得公布其姓名。 :  前二項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即通知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並協助轉介及加強訪視輔導。 :  拒不配合第一項或第二項轉介之命令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強制轉介其收托之兒童。 :  第二項限期辦理登記期間,居家托育人員不得增加收托兒童。違反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強制轉介其增加收托之兒童。 第七十六條 :  托育相關人員或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對受托兒童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其他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情節尚非重大者,處行為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姓名及其所屬托育機構名稱。但該機構負責人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前主動通報者,不予公布該機構名稱;其情節輕微者,依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第七十七條 :  托育相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配合執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四十八條本文規定所為之處置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第七十八條 :  居家托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公布其姓名及廢止其登記: :  一、違反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監督,或於檢查時藉故藏匿兒童。 :  二、違反第十三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收托人數規定。 :  三、違反第十六條規定,收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收費、退費項目或其金額基準以外之費用。 :  四、未依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與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訂定書面契約。 :  五、未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於收托兒童當日前,完成投保專業責任保險。 :  六、未依第十九條規定於收托時間及托育服務處所專心托育。 :  七、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  依前項規定廢止登記者,自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登記為居家托育人員。 第七十九條 :  居家托育人員以外之任何人,違反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對於托育服務登記處所之檢查,或於檢查時藉故藏匿兒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八十條 :  托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違反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或第二十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托育機構之面積、設施設備、擴充、遷移、停業、歇業、復業規定。 :  二、非屬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收托二歲以上兒童,或違反同條規定收托兒童之年限。 :  三、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與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訂定書面契約。 :  四、所屬托育相關人員對兒童有第四十七條第一項所定違法行為。但負責人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知悉前主動通報者,不予處罰。 :  五、所屬托育相關人員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 :  六、違反第五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對依該條第一項為通報之人員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處分。 :  七、未依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於聘僱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及工作人員前辦理查詢,或於聘僱後定期查詢。 :  八、違反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聘僱之主管人員、機構托育人員或工作人員有聘僱以外之異動,未於十四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受託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未依第五十九條第一項通報。 :  二、未依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於聘僱工作人員前辦理查詢,或於聘僱後定期查詢。 :  三、違反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聘僱之工作人員有聘僱以外之異動,未於十四日內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第八十一條 :  居家托育人員違反第十三條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輔導或管理規定,經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廢止其登記。 :  依前項規定廢止登記者,自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登記為居家托育人員。 第八十二條 :  托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  一、未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協助辦理團體保險賠償事宜。 :  二、違反第三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區域、應備功能或管理人員配置規定。 :  三、未依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管理計畫、確實執行或定期檢討改進。 :  四、未依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專帳、取具其收支之合法憑證,或依規定年限保存上開憑證。 :  五、未依第四十一條規定建立兒童緊急傷病或事故傷害處理機制。 :  六、未公開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資訊。 第八十三條 :  托育機構訂定書面契約內容,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定之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  居家托育人員訂定書面契約內容,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之定型化契約範本與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第八十四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  一、違反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實施準則。 :  二、居家托育人員未依第十七條第一項後段規定,交付書面契約影本予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  三、托育機構未依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而招收其他兒童。 :  四、托育機構未依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揭示托育人員及收托兒童之配置情形。 :  五、托育專業人員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每年完成十八小時以上托育專業知能研習。 :  六、托育專業人員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前段規定,於提供服務前二年內或於提供服務三個月內完成八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 :  七、托育專業人員未依第六十三條第二項後段規定,每二年內再完成八小時以上兒童基本救命術訓練、三小時以上事故傷害預防及處理或一次以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  前項第一款、第五款至第七款情形係不可歸責於托育專業人員,或第三款及第四款情形不可歸責於托育機構所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不予處罰。 :  第一項各款情形可歸責於托育機構,經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負責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三次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令停止招收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年至三年或廢止其設立許可。 第八十五條 :  托育相關人員、托育機構、兒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其他相關人員、團體或法人違反第六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第八十六條 :  居家托育人員違反本法規定,除依規定處罰、要求限期改善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外,得依其對托育品質及兒童安全之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 :  前項情形,已廢證者,不予記違規點數。 :  居家托育人員於二年內違規點數達一定次數者,主管機關應命其暫停一定期間之新收托服務,並依家長意願協助轉托;於五年內暫停新收托達二次,再違規且遭記違規點數者,廢止其登記。 :  依前項規定廢止登記者,自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辦理登記為居家托育人員。 :  前四項違規記點之適用條款、應記點數、暫停新收托期間、通知程序、廢止登記之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十七條 :  本法所定令限期改善及處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 :  托育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處以罰鍰、令其不得招收、停辦或廢止其設立許可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併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  依本法規定公布行為人姓名、托育機構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場所地址者,其公布期間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托育機構為法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廢止其設立許可者,應併通知法院為解散之登記。 ==第六章 附則== 第八十八條 :  居家托育人員於本法施行前,已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領有結業證書,並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者,於本法施行後得依本法繼續提供居家托育服務。 :  本法施行前已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領有結業證書,尚未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者,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得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居家托育服務登記並取得居家托育服務證書後,依本法提供居家托育服務。 第八十九條 :  本法施行前,已擔任主管人員,並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繼續擔任主管人員: :  一、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碩士班或碩士學位學程以上畢業,且有二年以上兒童教育、保育及照護經驗者。 :  二、具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及格者,具二年以上社會福利相關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工作經驗者。 第九十條 :  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發給居家托育服務證書、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或第二十八條第五項規定發給托育機構許可證書者,免徵規費。 第九十一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人員執行托育服務之輔導、監督、檢查及評鑑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 第九十二條 :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居家托育及托育機構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居家托育服務及托嬰中心之規定,不再適用。 第九十三條 :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九十四條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法律|民國年=115年制定}} {{中華民國法律現行條文|民國年=115年}} [[分類:中華民國法律未施行條文]] [[分類: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75p7o0zvm6hjb3nhh8gg0t85wu3vgcq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 0 3031063 7902534 4959674 2026-06-19T02:31:39Z Lushuyeh 51466 790253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一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七十/]]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二/]] | notes = }} 乾隆十九年八月下/19日(P.1092-2) ○丙寅。上行圍。<br> ○閱輝發城。<br> ○吏部議准。湖北巡撫張若震疏稱。恩施縣縣丞移駐木貢村。應建衙署。并頒給恩施縣分駐木貢縣丞關防。從之。<br> ○兵部議。署兩廣總督楊應琚參奏。左翼鎮總兵魏宗聖。於藉端規避。不肯移駐蔴涌地方之守備高懷。未經揭報。應照例降二級調用。從之。<br> ○以王府長史呼圖禮。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br> ○是日。駐蹕輝發城西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0日(P.1092-2) ○丁卯。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諭。據策楞。舒赫德。覆奏。阿睦爾撒納來降。帶來四千餘戶。內有在游牧一千餘名。因其可用。欲留在軍營効力。其台吉內有應來京入覲者。故亦欲留在軍營。並非有心分散伊等妻子等語。從前策楞。舒赫德。奏請將新降台吉及伊等之子留在軍營。又將伊等之老幼妻子移送蘇尼特地方。辦理乖謬。經朕嚴行申飭。乃復巧為奏辯。更屬可惡。朕前將策楞。舒赫德。之子。免其監禁。今伊等有意貽誤軍機。著將伊等幼子。仍交刑部監禁。<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策楞等奏。現在烏里雅蘇台地方。水草漸枯。時亦寒冷。應照阿睦爾撒納等所請。交與努三。德沁扎布。令伊等移至鄂爾坤。塔密爾等處游牧。著照所請。即令移至鄂爾坤。塔密爾等處居住。其照管伊等。毋庸派努三前往。即令舒赫德。同德沁扎布前去照管。軍營事務。舒赫德不必管理。 ○又諭。現在恒文於歸化城辦運米石。歸化城與推河地方。相距不遠。該處現在需用米石。著恒文將所辦米糧。先撥一萬石。就近運赴推河地方應用。恒文接到此旨。速行如數運往。並將何時可抵推河之處。即行奏聞。<br> ○又諭曰。策楞等奏稱。明年大兵進勦時。阿睦爾撒納。訥默庫等。各帶伊等兵丁。効力行走。經朕降旨。照伊等所請行。阿睦爾撒納等屬下之人。新來投誠。生計艱窘。應賞給伊等辦裝銀兩。著即行給與。俾得從容備辦。阿睦爾撒納。照車凌之例。賞銀二千兩。訥默庫。班珠爾。照車凌烏巴什之例。賞銀一千八百兩。於軍營存貯錢糧內動支。即行給與。其餘台吉等。俟到熱河。派定出兵之人。再行賞給。<br> ○吏部尚書管四川總督黃廷桂奏。崇寧。合江。青神。眉州。華陽。等五州縣。請增茶引三百七十一張。自十九年為始。照例納課徵稅。下部議行。<br> ○原任定邊左副將軍策楞等奏。臣等商同阿睦爾撒納。擬派喀爾喀兵五千五百名。阿睦爾撒納。訥默庫。及車凌等。兵各五百名。共七千名。於九月二十日內。齊集烏里雅蘇台。十月內。到科布多探取信息。辦理烏梁海。若遇阿睦爾撒納之兄。及伊屬下人等。即迎接前來。若烏梁海遠遁。請在哈道里。海喇圖等處等候。相機辦理。得旨。策楞等前後所奏。總不相符。前稱七月內發兵辦理烏梁海。回時恐為雪所阻。推諉誤事。今又奏稱於九月二十日齊集前往。何以與前互相矛盾。且辦理烏梁海。是何大事。何必用兵至七千名之多。種種錯誤。殊堪髮指。此時若已遲誤。不如竟俟至 明年大兵進勦時辦理。著傳諭班第等。熟籌妥辦。<br> ○是日。駐蹕費雅塔喇庫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1日(P.1094-1) ○戊辰。上行圍。<br>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玉泉山惠濟慈佑龍王之神。<br>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盛京吉林將軍官員兵丁等食。<br> ○諭軍機大臣等。黃廷桂奏。佟世表侵虧河工帑項。全數通完等語。佟世表。著從寬免其正法。其宿虹同知任內。承挑引河一案。既當俟河臣尹繼善定議辦理。所有該員應行如何定擬發落之處。即歸彼案完結可也。<br> ○又諭。兵部奏。今年武會試揭曉以前。豫行奏請殿試日期。并開列讀卷官。并請欽頒策問。一同封交內閣等語。武場以弓馬技勇為先。策問究非所重。與文闈試士不同。今年武殿試。除豫行奏請考試日期。並開列讀卷官。仍密題辦理外。其策問題日。著停止奏請。於讀卷官宣旨後。即 赴該處嚴密關防。撰發試題考試可也。將此傳諭來保知之。<br> ○又諭。昨策楞。舒赫德。見朕七月二十六日申飭之旨。將阿睦爾撒納。訥默庫。車凌等兵並派七千。欲於十月內起程。征勦烏梁海等。策楞。舒赫德。何始終執迷。至於此極。初阿睦爾撒納求助時。正可進兵。乃策楞等阻止未行。至經朕嚴飭。伊等若即選精銳兵二三千名前往。尚不至誤。今明知時已遲誤。反欲派兵七千。於十月進勦。設照伊等所請。不獨今日空勞兵力。於明歲進兵。更屬無益。伊二人之心。實不可問。且阿睦爾撒納。車凌。俱係甫經投誠之人。派阿睦爾撒納之兵。救伊親屬。尚屬可行。若訥默庫。係與阿睦爾撒納同來。亦應救助。今派車凌帶兵前往。何意。阿睦爾撒納。將來不過封親王。車凌。現係親王。肯為阿睦爾撒納所使乎。辦理實不可解。策楞。舒赫德。見朕二十九日所降之旨。若於此時帶兵二三千名前往。尚可。車凌之兵。斷不可帶。即已起程。亦令徹回。若未經啟行。即宜停止。可寄信班第等。專心籌畫明歲進兵之事。妥為辦理。并傳諭阿睦爾撒納知之。<br> ○是日。駐蹕九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2日(P.1095-1) ○己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遣官祭昭忠祠。<br> ○以正白旗滿洲副都統舒明。為左副都御史。仍兼正白旗滿洲副都統。<br> ○調原任江南河庫道姚廷棟。來京引見。<br> ○是日。駐蹕瓜齊顯鄂佛羅大營。翌日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3日(P.1095-2) ○庚午。世宗憲皇帝忌辰。遣官祭泰陵。<br> ○諭軍機大臣等。阿睦爾撒納等。款關內附。冀受朕恩。伊等初到。聞其生計艱窘。牲畜損傷。深堪軫念。著加恩賞阿睦爾撒納。牛馬一百匹。羊二百隻。訥默庫。班珠爾。各賞牛馬八十匹。羊二百隻。其餘台吉扎木參等八人。俱各賞牛馬二十匹。羊一百隻。以資養贍。<br> ○又諭曰。策楞等奏稱。明歲大兵進勦。令王額琳沁多爾濟。貝勒青滾雜卜等。由四部落購備羊二萬隻。馬一千匹。以供軍需等語。自去年凡軍需所用牲畜。俱給喀爾喀等折價。此項牲畜。又何必勞喀爾喀等之力。令其贖備。著班第等。仍照例給價。再策楞等奏稱。合計軍營現存米石。及未運到米石。至明年十月放給大兵。大約不過三萬石等語。今運至米糧炒麵。已十萬石有餘。明年放給大兵。頗有餘裕。著將給與阿睦爾撒納羊隻內。仍以米搭給。減去羊隻。既可少用喀爾喀等牲畜。亦可微省伊等工力。可寄信班第等。遵旨酌量辦理。<br> ○又諭。護軍統領長載。由車凌等游牧處回時。朕降旨詢問。據長載奏稱。厄魯特等生計較前稍愈。多不願移於通肯呼裕爾地方等語。如此情形。若將車凌移進歸化城等處。更為不便。自車凌等投誠。朕雖屢次加恩。伊等終屬始來投誠之人。未能深知朕意。且車凌孟克。因伊子巴朗逃走。不無疑懼。今若將伊內遷。伊等必更滋疑慮。納木扎勒始至彼處。尚未洞悉情形。可寄信納木扎勒。於厄魯特等。惟宜示以寬大。釋其疑心。妥為籌辦。今冬明春。若有需接濟之處。奏聞辦理。其應防守處。更宜嚴密。不可稍有泄漏。<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4日(P.1096-1) ○辛未。上行圍。<br> ○是日。駐蹕六格山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5日(P.1096-1) ○壬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遣官祭賢良祠。<br> ○諭軍機大臣等。永常奏明歲大兵齊集。自嘉峪關至哈密。應分路前往。所有沿途道路。并挑挖井泉。以及到哈密後駐劄營盤。牧放馬駝廠地。均須及時酌辦。以免臨期貽誤等語。官兵經過。若遇戈壁水泉缺少之處。挖井應用。不過偶一為之。至於行走道路。駐劄營盤。牧放廠地。俱屬隨時辦理之事。若皆先事周章。則於軍行迅速之道。轉有未協。且入夷境之後。誰為豫先料理此事耶。向來綠營習氣。每於此等事宜。經營籌辦。騰口說而費筆墨。徒致行走迂緩。總非切要機宜。永常此番統率官兵。正宜一洗綠營積習。務為簡捷便利。一切隨時隨地。相機辦理。總以迅速遄行。方為允協。若仍蹈故習。必為厄魯特兵所笑矣。將此傳諭永常知之。<br> ○是日。駐蹕小黃科大營。翌日如之。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6日(P.1096-2) ○癸酉。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從前降旨。令貝勒車凌孟克。色布騰。同王車凌領兵一千。前往阿爾台策應。今思車凌烏巴什。訥默庫。俱屬年幼。車凌孟克係舊人。經歷事務。若遣往西路。於事有益。著將車凌孟克。遣往西路。在參贊大臣上行走。車凌烏巴什。訥默庫。著照車凌孟克一體在參贊大臣上行走。其從前西路派出綠旗兵一萬名內。著傳諭永常即行裁減三千名。<br> ○又諭曰。車凌孟克之子巴朗。現在潛逃。聞伊所屬人等。尚有相約同逃之語。不可不密行防範。著傳諭班第等。嗣後準噶爾來降之厄魯特等。當於投到時詢明。如係車凌。車凌烏巴什。及阿睦爾撒納等。所屬之人。即應給與各台吉識認同往。倘係車凌孟克所屬之人。其中恐有別情。或係巴朗等。使人暗通消息。或係達瓦齊。假作車凌孟克之人。從中謀為詭詐。俱未可定。即應嚴加防守。遣人送至京師安置。不可仍令歸入車凌孟克部內居住。致生事端。尤須密為籌辦。毋令車凌孟克知覺。班第等。務宜詳慎妥協辦理。<br> ○又諭。貝子扎拉豐阿。帶領阿睦爾撒納所遣宰桑烏巴錫等三人。於八月前來入覲。計於九月初四五日可至行營。但彼時正值朕躬謁祖陵之際。於行營見伊等不便。朕於十一日至盛京。是日即帶伊等接駕。以便宴賚。伊等俱係新附之人。不能急走。可令計程緩行。著寄與扎拉豐阿知之。<br> ○戶部議准。調任甘肅巡撫鄂樂舜疏稱。赤金衛地氣潮濕。應添建倉廒五十間。從之。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7日(P.1097-2) ○甲戌。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范時綬奏。江西省各營伍情形。現在不能遍歷。倘調理少愈。即撐持前往。分途較閱。不敢延誤等語。前范時綬奏明於初秋巡閱該省營伍。原屬該撫應辦之事。但必實力整頓。方於地方有益。今既力疾未愈。若僅勉強前赴。恐精力未逮。不能詳悉履勘。轉覺有名無實。著傳諭范時授。今年暫停查閱。俟痊可後。酌量前往可也。<br> ○又諭曰。喀爾吉善奏。馮大千。即馮文子。並非西洋番夷。潛至福安傳教。實係福安民人。應俟徒限滿日。解回原籍。交親族收管等語。此等不安本分之人。充徒內地。已不能保其不滋生事端。至限滿仍令解回原籍。勢必故智復萌。傳播煽誘。所云交親族收管。尤屬有名無實。該督不過按照律例辦理。於此案實在情罪。尚未允協。應將該犯酌量安置廣西等省煙瘴地方。嚴行管押。庶令知所懲儆。可傳諭該督知之。<br> ○又諭曰。朕近曾降旨。嗣後投誠人內。如係車凌。車凌烏巴什之人。仍送於伊等本處同住。係車凌孟克屬下人等。即解送京師。第思巴朗等逃回。恐準噶爾生疑。不肯認為車凌孟克屬下。詐稱車凌之名。即解送車凌處。查出詐偽。恐車凌孟克處已通信息。可寄信班第。嗣後投誠之人。除實係車凌孟克之人。仍解送京師外。即稱係車凌之人。亦暫留軍營。俟詳查無疑。再送車凌處居住。如稍有可疑。亦著解送京師。斷不可疏懈。再帶領阿睦爾撒納來避暑山莊。曾降旨令舒赫德不必前來。即策楞亦不必來。伊等已畏怯誤事。有何訓飭。可一併傳諭知之。<br> ○是日。駐蹕伊勒哈雅番北大營。翌日如之。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8日(P.1098-2) ○乙亥。上行圍。<br> ○諭。軍營參贊大臣太多。互相推諉。無益於事。除現在參贊行走之蒙古王公等外。北路著達勒當阿。烏勒登。努三。兆惠。西路著薩喇勒。阿蘭泰。玉保。為參贊大臣。其餘俱為領隊大臣。<br> ○諭軍機大臣等。據陝甘總督永常。甘肅巡撫鄂昌奏。西路一切軍需糧石。已經陸續購辦。將次到齊。可以轉運哈密等語。但思各處調遣之兵。明年三四月。始陸續到營。為期尚遠。此時哈密巡防兵丁。僅止綠旗。及回民人等。殊不足恃。若將一應軍糧。悉行運往哈密堆貯。則守禦未免單弱。恐準夷狡黠。或乘雪前來攘竊。轉足飽其所欲。雍正八年前事可鑒也。永常等所辦軍糧。宜從容緩運。分貯安西以內一帶地方。俟明歲大兵齊集之際。再行運往哈密。則程途既不甚遠。儘可源源接濟。而於防範之道。更為周密。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9日(P.1099-1) ○丙子。上行圍。<br> ○是日。駐蹕德里倭赫大營。<br> ○是月。署奉天府府尹宮煥文奏。錦縣知縣徐寅。在任聞訃。例應丁憂。但現當大差緊要之際。請令該員素服任事。差竣再令回籍。得旨。此奏差矣。素服任事。於辦差尤屬不宜。且不肯以清塵灑掃之役。奪人子之情也。仍按例行。<br>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永定下口引河。已經挑竣。乃溜勢漸近。河底又復刷深。必須將引河再行挑挖。乃能掣溜。現在委員上緊趕辦。得旨。為此懸念。何尚未堵築也。<br> ○又奏。挑挖永定下口引河。已比河底挑深。但引河迤東二十餘里至得勝口。尚有間段淤阻。應一律疏濬。俟挑通後。再放水掣溜。得旨。亦不可太遲矣。<br> ○湖廣總督開泰等奏。湖北寶武局加鑄錢。本年應停。但湖北現有應修城工。請仍舊加鑄。所得餘息。以為修理城工之用。得旨。如所議行。<br> ○署山東巡撫郭一裕奏。東省節年民借倉穀。請兼收雜糧。以一麥抵二穀。高梁黃豆。照數徵收。所收高梁麥豆。明春平糶之時。先行出糶。秋後易穀還倉。得旨。如所議行。<br> ○山西巡撫恒文奏。軍需動用錢糧。款項繁多。請辦竣一案。即將一案報銷。惟軍務未竣。具本題銷。恐有泄漏。應改題為奏。以昭慎密。得旨。甚好。<br> ○陝甘總督永常等奏。進勦官兵。需用駝隻。前以六個月計算。估數太多。今臣等酌議。滿漢官兵。馱載軍裝。共需駝七千七百四十隻。現在本省駝足敷用。至官員兵丁口糧。以三十日計算。需用駝六千三百餘隻。即在現買駝內撥給。得旨。如所議行。<br> ○陝西巡撫陳宏謀奏。明年進勦兵。由陝入甘。應設臺站。陝省自華陰廟起。至甘肅清水縣。共設十臺。需用車馬。照例豫備。橋梁道路。乘農隙時。趕緊修治。務期平坦完固。得旨。諸凡俱妥。<br> ○兩廣總督楊應琚奏。粵省水師人員。有由陸路呈請改調者。多不得人。請嗣後呈改水師人員。應發交出洋統巡之總兵副將大員。隨帶在船親試。不許轉發隨巡之員。致有徇混。如該員果能熟悉水性。摻縱合宜。列為上等。准其改調。若止能幫同駕駛。應列為次等。令其再行練習。不准改調。至請改內河水師人員。亦照此例辦理。若改調後。仍不通曉水性。一經察出。將原驗之鎮協糾參。照徇庇例議處。得旨。覽奏俱悉。惟在行之實力得宜耳。<br><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 gmdwq8pt9xm45kpg7zbv16b3x71qlzg 7902537 7902534 2026-06-19T02:38:39Z Lushuyeh 51466 790253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一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七十/]]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二/]]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16日(P.1090-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八月。癸亥。上行圍。<br> ○諭曰。莊親王福晉薨逝。著三阿哥往奠茶酒。即派三阿哥穿孝。<br> ○諭軍機大臣等。副都統納木扎勒奏。據杜爾伯特貝勒色布騰告稱。車凌孟克與伊子巴雅爾當商議。欲與色布騰同逃。臣令色布騰密為防守。勿露形跡。並知會策楞。舒赫德。密令庫克嶺喀喇阿濟爾汗之駐防大臣。與扎薩克等。妥為防範等語。納木扎勒辦理此事。甚合機宜。若稍露風聲。於新舊降來之厄魯特。大有關係。可寄信班第。策楞。舒赫德等。於應防守之處。豫先防備。倘果有其事。即行追趕。不可稍有疏縱。亦不可稍有泄漏。<br> ○又諭曰。朕前降旨令薩喇勒於十一月前來陛見。今日據納木扎勒奏稱。車凌孟克與伊子巴雅爾當欲同色布騰逃回等語。此事未知虛實。但巴朗甫經逃叛。車凌孟克屬下之人。復有此言。不可不暗加防備。可密寄薩喇勒。令其嚴加防範。并酌量調派察哈爾喀爾喀兵丁豫備。十一月色布騰來陛見時。薩喇勒暫不必前來。俟色布騰回軍營後。薩喇勒再來陛見。<br> ○又諭。據納木扎勒奏。車凌等所種之地歉收。現在於附近喀爾喀購買牛羊。如不能即得。請派人前往歸化城庫倫地方購買等語。車凌等。欲往歸化城等處購買牲畜。即派人照料前往交易。歸化城倉內存貯米糧。現有贏餘。可寄信納木扎勒。傳諭車凌等。令其自備駝隻馱運。朕加恩賞給。不必伊等購買。再車凌等去冬跋涉而來。雖經朕節次施恩。賞給口糧牲畜。但一時難以安業。今冬明春。若仍需接濟。納木扎勒即請旨辦理。<br> ○天津都統瑪爾拜。因病解任。以天津副都統噶爾錫。為天津都統。張家口總管雅隆武。為天津副都統。<br> ○是日。駐蹕呼蘭可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17日(P.1091-1) ○甲子。軍機大臣等議覆。前往黑龍江將軍清保等奏。派往西北兩路官兵軍行各事宜。一。現派出兵一萬名。以五百為一營。以總管。協領。副總管。為營長。每五十名為一甲喇。每甲喇。應給纛一。畫角一。齊齊哈爾等處兵。令各帶現存單甲一副。巴爾虎官員。各帶現存棉甲一副。打牲烏拉索倫達呼爾官兵。向來未辦軍器。除各帶本身弓箭外。每人應給棉甲一副。腰刀一把。梅鍼箭五十隻。請交部備辦等語。查打牲烏拉索倫達呼爾官兵。皆自有弓箭。今若交部另製梅鍼。不惟一時趕造不及。恐弓力亦多不合。應交新任將軍達勒當阿。令該處派出官兵。將本身弓箭。足數帶往。所需腰刀。於齊齊哈爾等城樓存貯腰刀內撥給。纛旗。畫角。亦將本處現存者支給。至棉甲一項。原為鼓勵出力兵丁之用。並無派兵一名。即給棉甲一副之例。應請交內務府。工部。將現存棉甲解赴軍營備賞。毋庸另造。餘應如所請。一。火藥。鉛丸。繩索。由京前往兵需用者。應由部撥給。由邊外前往兵需用者。由本處存貯項下支給等語。查火藥。鉛丸。繩索。俱係明年進兵時始用之項。應俟伊等抵軍營後。由將軍酌量撥給。一。員弁例給跟役。除賞皮衣銀二兩外。應給鹽菜口糧。再每兵四名。合用帳房一架。羅鍋一口。應折銀支給等語。應如所請。并行知兩路將軍等。兵丁到營後。毋庸再行支給。一。由克嚕倫赴北路兵五千名。各給馬二匹。每一匹折銀八兩。官員按品支給。跟役二名。合給馱馬一匹。亦折銀支給。由京赴兩路兵五千名。抵京時副都統給馬八匹。總管。協領。副總管。委營長。六匹。佐領。防尉。四匹。驍騎校。三匹。兵丁各一匹。兩兵合給牛車一輛。俱折銀支給等語。查由邊外赴北路兵五千名。各給馬二匹。折給馬價。應如所請。至由京赴兩路兵五千名。到京後。於張家口。直隸。河南。陝西。等處。安設馬臺。轉行解往。非同由該處直抵軍營可比。應行令新任將軍達勒當阿。酌量支給車輛。車如不敷。再補給馬。一。各項軍需。約計用銀六十六萬四千兩。除現存儲備銀二十萬兩。額爾登額解來銀二十萬兩。尚不敷銀二十六萬四千兩。請由盛京戶部撥給支放。俟兵起程後。由京補領歸款等語。應如所請辦理。從之。<br> ○是日。駐蹕都林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18日(P.1092-1) ○乙丑。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策楞等奏。阿睦爾撒納進礮九位。為明年進兵之用。阿睦爾撒納恭進礮位。特欲表其誠悃。使我不疑。乃策楞等即為收存。殊屬非是。可寄信班第等。將礮位即行發回。仍傳諭阿睦爾撒納。明年進兵時。爾等軍器。如或不足。朕必施恩賞賜。此項礮位。仍留在爾處備用。不必存於軍營。<br> ○是日。駐蹕鈕磨順河大營。<br> 乾隆十九年八月下/19日(P.1092-2) ○丙寅。上行圍。<br> ○閱輝發城。<br> ○吏部議准。湖北巡撫張若震疏稱。恩施縣縣丞移駐木貢村。應建衙署。并頒給恩施縣分駐木貢縣丞關防。從之。<br> ○兵部議。署兩廣總督楊應琚參奏。左翼鎮總兵魏宗聖。於藉端規避。不肯移駐蔴涌地方之守備高懷。未經揭報。應照例降二級調用。從之。<br> ○以王府長史呼圖禮。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br> ○是日。駐蹕輝發城西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0日(P.1092-2) ○丁卯。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諭。據策楞。舒赫德。覆奏。阿睦爾撒納來降。帶來四千餘戶。內有在游牧一千餘名。因其可用。欲留在軍營効力。其台吉內有應來京入覲者。故亦欲留在軍營。並非有心分散伊等妻子等語。從前策楞。舒赫德。奏請將新降台吉及伊等之子留在軍營。又將伊等之老幼妻子移送蘇尼特地方。辦理乖謬。經朕嚴行申飭。乃復巧為奏辯。更屬可惡。朕前將策楞。舒赫德。之子。免其監禁。今伊等有意貽誤軍機。著將伊等幼子。仍交刑部監禁。<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策楞等奏。現在烏里雅蘇台地方。水草漸枯。時亦寒冷。應照阿睦爾撒納等所請。交與努三。德沁扎布。令伊等移至鄂爾坤。塔密爾等處游牧。著照所請。即令移至鄂爾坤。塔密爾等處居住。其照管伊等。毋庸派努三前往。即令舒赫德。同德沁扎布前去照管。軍營事務。舒赫德不必管理。 ○又諭。現在恒文於歸化城辦運米石。歸化城與推河地方。相距不遠。該處現在需用米石。著恒文將所辦米糧。先撥一萬石。就近運赴推河地方應用。恒文接到此旨。速行如數運往。並將何時可抵推河之處。即行奏聞。<br> ○又諭曰。策楞等奏稱。明年大兵進勦時。阿睦爾撒納。訥默庫等。各帶伊等兵丁。効力行走。經朕降旨。照伊等所請行。阿睦爾撒納等屬下之人。新來投誠。生計艱窘。應賞給伊等辦裝銀兩。著即行給與。俾得從容備辦。阿睦爾撒納。照車凌之例。賞銀二千兩。訥默庫。班珠爾。照車凌烏巴什之例。賞銀一千八百兩。於軍營存貯錢糧內動支。即行給與。其餘台吉等。俟到熱河。派定出兵之人。再行賞給。<br> ○吏部尚書管四川總督黃廷桂奏。崇寧。合江。青神。眉州。華陽。等五州縣。請增茶引三百七十一張。自十九年為始。照例納課徵稅。下部議行。<br> ○原任定邊左副將軍策楞等奏。臣等商同阿睦爾撒納。擬派喀爾喀兵五千五百名。阿睦爾撒納。訥默庫。及車凌等。兵各五百名。共七千名。於九月二十日內。齊集烏里雅蘇台。十月內。到科布多探取信息。辦理烏梁海。若遇阿睦爾撒納之兄。及伊屬下人等。即迎接前來。若烏梁海遠遁。請在哈道里。海喇圖等處等候。相機辦理。得旨。策楞等前後所奏。總不相符。前稱七月內發兵辦理烏梁海。回時恐為雪所阻。推諉誤事。今又奏稱於九月二十日齊集前往。何以與前互相矛盾。且辦理烏梁海。是何大事。何必用兵至七千名之多。種種錯誤。殊堪髮指。此時若已遲誤。不如竟俟至 明年大兵進勦時辦理。著傳諭班第等。熟籌妥辦。<br> ○是日。駐蹕費雅塔喇庫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1日(P.1094-1) ○戊辰。上行圍。<br>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玉泉山惠濟慈佑龍王之神。<br>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盛京吉林將軍官員兵丁等食。<br> ○諭軍機大臣等。黃廷桂奏。佟世表侵虧河工帑項。全數通完等語。佟世表。著從寬免其正法。其宿虹同知任內。承挑引河一案。既當俟河臣尹繼善定議辦理。所有該員應行如何定擬發落之處。即歸彼案完結可也。<br> ○又諭。兵部奏。今年武會試揭曉以前。豫行奏請殿試日期。并開列讀卷官。并請欽頒策問。一同封交內閣等語。武場以弓馬技勇為先。策問究非所重。與文闈試士不同。今年武殿試。除豫行奏請考試日期。並開列讀卷官。仍密題辦理外。其策問題日。著停止奏請。於讀卷官宣旨後。即 赴該處嚴密關防。撰發試題考試可也。將此傳諭來保知之。<br> ○又諭。昨策楞。舒赫德。見朕七月二十六日申飭之旨。將阿睦爾撒納。訥默庫。車凌等兵並派七千。欲於十月內起程。征勦烏梁海等。策楞。舒赫德。何始終執迷。至於此極。初阿睦爾撒納求助時。正可進兵。乃策楞等阻止未行。至經朕嚴飭。伊等若即選精銳兵二三千名前往。尚不至誤。今明知時已遲誤。反欲派兵七千。於十月進勦。設照伊等所請。不獨今日空勞兵力。於明歲進兵。更屬無益。伊二人之心。實不可問。且阿睦爾撒納。車凌。俱係甫經投誠之人。派阿睦爾撒納之兵。救伊親屬。尚屬可行。若訥默庫。係與阿睦爾撒納同來。亦應救助。今派車凌帶兵前往。何意。阿睦爾撒納。將來不過封親王。車凌。現係親王。肯為阿睦爾撒納所使乎。辦理實不可解。策楞。舒赫德。見朕二十九日所降之旨。若於此時帶兵二三千名前往。尚可。車凌之兵。斷不可帶。即已起程。亦令徹回。若未經啟行。即宜停止。可寄信班第等。專心籌畫明歲進兵之事。妥為辦理。并傳諭阿睦爾撒納知之。<br> ○是日。駐蹕九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2日(P.1095-1) ○己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遣官祭昭忠祠。<br> ○以正白旗滿洲副都統舒明。為左副都御史。仍兼正白旗滿洲副都統。<br> ○調原任江南河庫道姚廷棟。來京引見。<br> ○是日。駐蹕瓜齊顯鄂佛羅大營。翌日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3日(P.1095-2) ○庚午。世宗憲皇帝忌辰。遣官祭泰陵。<br> ○諭軍機大臣等。阿睦爾撒納等。款關內附。冀受朕恩。伊等初到。聞其生計艱窘。牲畜損傷。深堪軫念。著加恩賞阿睦爾撒納。牛馬一百匹。羊二百隻。訥默庫。班珠爾。各賞牛馬八十匹。羊二百隻。其餘台吉扎木參等八人。俱各賞牛馬二十匹。羊一百隻。以資養贍。<br> ○又諭曰。策楞等奏稱。明歲大兵進勦。令王額琳沁多爾濟。貝勒青滾雜卜等。由四部落購備羊二萬隻。馬一千匹。以供軍需等語。自去年凡軍需所用牲畜。俱給喀爾喀等折價。此項牲畜。又何必勞喀爾喀等之力。令其贖備。著班第等。仍照例給價。再策楞等奏稱。合計軍營現存米石。及未運到米石。至明年十月放給大兵。大約不過三萬石等語。今運至米糧炒麵。已十萬石有餘。明年放給大兵。頗有餘裕。著將給與阿睦爾撒納羊隻內。仍以米搭給。減去羊隻。既可少用喀爾喀等牲畜。亦可微省伊等工力。可寄信班第等。遵旨酌量辦理。<br> ○又諭。護軍統領長載。由車凌等游牧處回時。朕降旨詢問。據長載奏稱。厄魯特等生計較前稍愈。多不願移於通肯呼裕爾地方等語。如此情形。若將車凌移進歸化城等處。更為不便。自車凌等投誠。朕雖屢次加恩。伊等終屬始來投誠之人。未能深知朕意。且車凌孟克。因伊子巴朗逃走。不無疑懼。今若將伊內遷。伊等必更滋疑慮。納木扎勒始至彼處。尚未洞悉情形。可寄信納木扎勒。於厄魯特等。惟宜示以寬大。釋其疑心。妥為籌辦。今冬明春。若有需接濟之處。奏聞辦理。其應防守處。更宜嚴密。不可稍有泄漏。<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4日(P.1096-1) ○辛未。上行圍。<br> ○是日。駐蹕六格山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5日(P.1096-1) ○壬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遣官祭賢良祠。<br> ○諭軍機大臣等。永常奏明歲大兵齊集。自嘉峪關至哈密。應分路前往。所有沿途道路。并挑挖井泉。以及到哈密後駐劄營盤。牧放馬駝廠地。均須及時酌辦。以免臨期貽誤等語。官兵經過。若遇戈壁水泉缺少之處。挖井應用。不過偶一為之。至於行走道路。駐劄營盤。牧放廠地。俱屬隨時辦理之事。若皆先事周章。則於軍行迅速之道。轉有未協。且入夷境之後。誰為豫先料理此事耶。向來綠營習氣。每於此等事宜。經營籌辦。騰口說而費筆墨。徒致行走迂緩。總非切要機宜。永常此番統率官兵。正宜一洗綠營積習。務為簡捷便利。一切隨時隨地。相機辦理。總以迅速遄行。方為允協。若仍蹈故習。必為厄魯特兵所笑矣。將此傳諭永常知之。<br> ○是日。駐蹕小黃科大營。翌日如之。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6日(P.1096-2) ○癸酉。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從前降旨。令貝勒車凌孟克。色布騰。同王車凌領兵一千。前往阿爾台策應。今思車凌烏巴什。訥默庫。俱屬年幼。車凌孟克係舊人。經歷事務。若遣往西路。於事有益。著將車凌孟克。遣往西路。在參贊大臣上行走。車凌烏巴什。訥默庫。著照車凌孟克一體在參贊大臣上行走。其從前西路派出綠旗兵一萬名內。著傳諭永常即行裁減三千名。<br> ○又諭曰。車凌孟克之子巴朗。現在潛逃。聞伊所屬人等。尚有相約同逃之語。不可不密行防範。著傳諭班第等。嗣後準噶爾來降之厄魯特等。當於投到時詢明。如係車凌。車凌烏巴什。及阿睦爾撒納等。所屬之人。即應給與各台吉識認同往。倘係車凌孟克所屬之人。其中恐有別情。或係巴朗等。使人暗通消息。或係達瓦齊。假作車凌孟克之人。從中謀為詭詐。俱未可定。即應嚴加防守。遣人送至京師安置。不可仍令歸入車凌孟克部內居住。致生事端。尤須密為籌辦。毋令車凌孟克知覺。班第等。務宜詳慎妥協辦理。<br> ○又諭。貝子扎拉豐阿。帶領阿睦爾撒納所遣宰桑烏巴錫等三人。於八月前來入覲。計於九月初四五日可至行營。但彼時正值朕躬謁祖陵之際。於行營見伊等不便。朕於十一日至盛京。是日即帶伊等接駕。以便宴賚。伊等俱係新附之人。不能急走。可令計程緩行。著寄與扎拉豐阿知之。<br> ○戶部議准。調任甘肅巡撫鄂樂舜疏稱。赤金衛地氣潮濕。應添建倉廒五十間。從之。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7日(P.1097-2) ○甲戌。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范時綬奏。江西省各營伍情形。現在不能遍歷。倘調理少愈。即撐持前往。分途較閱。不敢延誤等語。前范時綬奏明於初秋巡閱該省營伍。原屬該撫應辦之事。但必實力整頓。方於地方有益。今既力疾未愈。若僅勉強前赴。恐精力未逮。不能詳悉履勘。轉覺有名無實。著傳諭范時授。今年暫停查閱。俟痊可後。酌量前往可也。<br> ○又諭曰。喀爾吉善奏。馮大千。即馮文子。並非西洋番夷。潛至福安傳教。實係福安民人。應俟徒限滿日。解回原籍。交親族收管等語。此等不安本分之人。充徒內地。已不能保其不滋生事端。至限滿仍令解回原籍。勢必故智復萌。傳播煽誘。所云交親族收管。尤屬有名無實。該督不過按照律例辦理。於此案實在情罪。尚未允協。應將該犯酌量安置廣西等省煙瘴地方。嚴行管押。庶令知所懲儆。可傳諭該督知之。<br> ○又諭曰。朕近曾降旨。嗣後投誠人內。如係車凌。車凌烏巴什之人。仍送於伊等本處同住。係車凌孟克屬下人等。即解送京師。第思巴朗等逃回。恐準噶爾生疑。不肯認為車凌孟克屬下。詐稱車凌之名。即解送車凌處。查出詐偽。恐車凌孟克處已通信息。可寄信班第。嗣後投誠之人。除實係車凌孟克之人。仍解送京師外。即稱係車凌之人。亦暫留軍營。俟詳查無疑。再送車凌處居住。如稍有可疑。亦著解送京師。斷不可疏懈。再帶領阿睦爾撒納來避暑山莊。曾降旨令舒赫德不必前來。即策楞亦不必來。伊等已畏怯誤事。有何訓飭。可一併傳諭知之。<br> ○是日。駐蹕伊勒哈雅番北大營。翌日如之。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8日(P.1098-2) ○乙亥。上行圍。<br> ○諭。軍營參贊大臣太多。互相推諉。無益於事。除現在參贊行走之蒙古王公等外。北路著達勒當阿。烏勒登。努三。兆惠。西路著薩喇勒。阿蘭泰。玉保。為參贊大臣。其餘俱為領隊大臣。<br> ○諭軍機大臣等。據陝甘總督永常。甘肅巡撫鄂昌奏。西路一切軍需糧石。已經陸續購辦。將次到齊。可以轉運哈密等語。但思各處調遣之兵。明年三四月。始陸續到營。為期尚遠。此時哈密巡防兵丁。僅止綠旗。及回民人等。殊不足恃。若將一應軍糧。悉行運往哈密堆貯。則守禦未免單弱。恐準夷狡黠。或乘雪前來攘竊。轉足飽其所欲。雍正八年前事可鑒也。永常等所辦軍糧。宜從容緩運。分貯安西以內一帶地方。俟明歲大兵齊集之際。再行運往哈密。則程途既不甚遠。儘可源源接濟。而於防範之道。更為周密。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乾隆十九年八月下/29日(P.1099-1) ○丙子。上行圍。<br> ○是日。駐蹕德里倭赫大營。<br> ○是月。署奉天府府尹宮煥文奏。錦縣知縣徐寅。在任聞訃。例應丁憂。但現當大差緊要之際。請令該員素服任事。差竣再令回籍。得旨。此奏差矣。素服任事。於辦差尤屬不宜。且不肯以清塵灑掃之役。奪人子之情也。仍按例行。<br>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永定下口引河。已經挑竣。乃溜勢漸近。河底又復刷深。必須將引河再行挑挖。乃能掣溜。現在委員上緊趕辦。得旨。為此懸念。何尚未堵築也。<br> ○又奏。挑挖永定下口引河。已比河底挑深。但引河迤東二十餘里至得勝口。尚有間段淤阻。應一律疏濬。俟挑通後。再放水掣溜。得旨。亦不可太遲矣。<br> ○湖廣總督開泰等奏。湖北寶武局加鑄錢。本年應停。但湖北現有應修城工。請仍舊加鑄。所得餘息。以為修理城工之用。得旨。如所議行。<br> ○署山東巡撫郭一裕奏。東省節年民借倉穀。請兼收雜糧。以一麥抵二穀。高梁黃豆。照數徵收。所收高梁麥豆。明春平糶之時。先行出糶。秋後易穀還倉。得旨。如所議行。<br> ○山西巡撫恒文奏。軍需動用錢糧。款項繁多。請辦竣一案。即將一案報銷。惟軍務未竣。具本題銷。恐有泄漏。應改題為奏。以昭慎密。得旨。甚好。<br> ○陝甘總督永常等奏。進勦官兵。需用駝隻。前以六個月計算。估數太多。今臣等酌議。滿漢官兵。馱載軍裝。共需駝七千七百四十隻。現在本省駝足敷用。至官員兵丁口糧。以三十日計算。需用駝六千三百餘隻。即在現買駝內撥給。得旨。如所議行。<br> ○陝西巡撫陳宏謀奏。明年進勦兵。由陝入甘。應設臺站。陝省自華陰廟起。至甘肅清水縣。共設十臺。需用車馬。照例豫備。橋梁道路。乘農隙時。趕緊修治。務期平坦完固。得旨。諸凡俱妥。<br> ○兩廣總督楊應琚奏。粵省水師人員。有由陸路呈請改調者。多不得人。請嗣後呈改水師人員。應發交出洋統巡之總兵副將大員。隨帶在船親試。不許轉發隨巡之員。致有徇混。如該員果能熟悉水性。摻縱合宜。列為上等。准其改調。若止能幫同駕駛。應列為次等。令其再行練習。不准改調。至請改內河水師人員。亦照此例辦理。若改調後。仍不通曉水性。一經察出。將原驗之鎮協糾參。照徇庇例議處。得旨。覽奏俱悉。惟在行之實力得宜耳。<br><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 i32fmqykc7dfgt1oxwsksrv4c85qyn2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0 3040167 7902562 7777487 2026-06-19T04:43:52Z Lushuyeh 51466 /* 目錄 */ 790256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author = 慶桂 等 | notes = 影印版共一千五百卷。此為數位化版本。 }} {{檢索|高宗純皇帝實錄}}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P.1-1) 高宗純皇帝實錄序皇清荷上天之眷顧。龍興遼瀋。肇造丕基。太祖太宗開創鴻業。休有烈光。世祖定鼎燕京。版圖式廓。聖祖久道化成。覃敷厚澤。世宗整綱飭紀。立政明倫。洪惟我皇考高宗純皇帝。上繼列聖之心傳。下垂億齡之統緒。聖德神謨。一辭莫贊。臨御六十三年。主敬克勤。孜孜不倦。全始全終。有如一日。予小子承古今未遇之隆恩。際國家昇平之盛世。大廷授璽。日領訓言。龍馭上賓。攀號曷及爰命儒臣涓吉開館。敬謹纂輯實錄。歷八寒暑。修成一千五百卷。炳炳麟麟。猗歟盛哉。綜千古帝王之心法治法。道統政統。靡不賅備。自有載籍圖書以來。未有若斯之盛者也。服膺庭訓。蠡測管窺。我皇考之實心實政。大端有四焉。一曰敬天。大祀歲歲躬親。聖壽彌高。而精誠益勵。康健純常。自強不息。昭事聿懷。恒久不已。軍國重務。悉準以天理。至諴感格。如響應聲。親製大雩祝文。齋心步禱。駕未還宮。甘霖立沛。此尤真切著明。相通呼吸。所由先天弗違。如形召影。本於欽若之實心也。一曰法祖。五朝實錄。晨興敬觀。六十三年。周而復始。四莅盛京。珠邱展祀。敬覩先朝服御。追思水源木本。感慕無已。恭述太宗文皇帝戒萬世勿改衣冠。勒碑以昭法守。於萬斯年。引之勿替。爰在沖齡。蒙聖祖仁皇帝恩眷獨隆。有福過於予之諭。當世宗憲皇帝大事。盡哀盡禮。純誠純孝。恭侍孝聖憲皇后。承歡頤慶者四十餘年。掖輦。則祇奉慈寧。居廬。則永言孺慕。篤念本支。推恩惇敘。軫開國之親藩。復其封號。聯宗潢之譜系。優以品秩。唐帝之睦族。周室之展親。何踰此。法祖之至誠。仁孝之極則也。一曰勤政。萬幾綜攬。鉅細躬親。晨興手披奏牘。召對臣工。周詢民隱。凡莅政所。悉以勤政題額。無逸書屏。垂示後人。敬守成憲。孰敢稍耽晏安。有負慈訓。蓋清明在躬。氣志如神。 法天行健。純一不已。六十三年之大政。皆本於大聖人主敬克勤。奕禩蒙庥。永循程式。誠勤政之明效大驗也。一曰愛民。君臨九有。奉天治民。禮樂政刑。獎善懲惡。皆所以愛之也。自古聖帝明王。未有如我皇考之肫誠懇切。洞悉群情。軫念雨暘。周諮稼穡。偏祲偶告。惠愷遄加。不令一夫失所。念藏富於民。損上益下。為厚生至道。普免漕糧者三。錢糧者五。蠲免積欠。賑恤歉荒。億萬京垓。不可數計。省方觀民。行慶施惠。河防海塘。親臨指示。永沐安瀾。保全生命。聖德之感孚。直至於奕代。獲福無量。明刑弼教。尤於庶獄矜慎周詳。存辟以止辟。刑期無刑。寓仁育於義正之中。好生之德。洽於民心。淪肌浹髓。含生肖翹。靡不思慕。聖人愛民之聖澤。至矣盡矣。金甌鞏固。玉燭長調。實基於此也。夫此四端。為我皇考心法治法。彰明顯著。不待敬述。而典章作述。酌古準今。欽定禮器圖式。煥然詳備。肇建辟雍。復古而不泥古。軌物修明。極千載一時之盛焉。經文之德。皇哉唐哉。聖製文三集。詩五集。詩文餘集。苞羅萬有。陶鑄群言。評全史以昭懲勸。訂諸經而正異同。欽定四庫全書。貯之四閣。又頒江浙珍藏。合為七閣。迥非二酉三倉。所能仰方萬一也。舉制科者再。特開恩榜者七。棫樸菁莪。登瀛洲。列廊廟者。英才碩輔。接踵而進焉。壽考作人之雅化。美矣備矣。緯武之烈。巍巍乎。蕩蕩乎。莫能名焉。我朝弧矢開基。武備尤重。聖人天縱。曾發二十矢中十九。御神。鎗無虛發。每歲行獮木蘭。蒙古王公鱗集景從。開誠布澤。懷德畏威。藹然家人父子。和雍親睦。皆至德所感化也。頒行紀律。整飭戎行。成兩朝未竟之志。開拓新疆二萬餘里。五年之間。平準噶爾。定回部。聖武遠揚。兩勳並集。田田宅宅。同我太平。若哈薩克。若布嚕特。常通朝貢。其全部歸順者。則有土爾扈特四十餘萬眾。實力撫綏。傾心向化。兩金川自作不靖。天戈所指。掃穴犁庭。若緬甸之悔罪投誠。安南之敂關面內。廓爾喀之齎表輸忱。麕至絡繹。上蒼佑啟聖衷。成曠古未有之大武鴻勳。至齊倫。甘回。臺灣林莊等。小醜蠢動。咸伏刑章。功溢於十全。化孚於九有。皆本於念昔先猷。不忘肄武。是以所向克捷。荷天之恩眷。開萬世太平之基。豐功駿烈。超越往古。盛德大業至矣哉。我皇考本誠敬以事天。抒誠敬以法祖。用誠敬以勤政。敷誠敬以愛民。故德福兼隆。備五福綜四得。五世同堂。親見七代。紀年週甲。符告天初願。晉稱太上皇帝。授璽藐躬。訓政三年。恩垂億禩。敬思皇考六十三年中之實心實政。盡包括於一千五百卷實錄卷帙之中。我大清億萬斯年。子孫臣庶。永矢至誠至敬。仰慕高宗純皇帝之實心實政。則長承昊眷。共荷考慈。悠久無疆。曷其有極也哉。謹序。 嘉慶十二年三月十五日 == 目錄 == {| | valign="top" |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首卷一|首卷一]] '''{{YL|雍正十三年}}八月-十二月'''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卷之一]]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卷之二]]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卷之三]]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卷之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五|卷之五]]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六|卷之六]]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七|卷之七]]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八|卷之八]]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九|卷之九]] '''{{YL|乾隆元年}} '''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卷之十]]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一|卷之十一]]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二|卷之十二]]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三|卷之十三]]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四|卷之十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五|卷之十五]]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六|卷之十六]]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七|卷之十七]]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八|卷之十八]]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十九|卷之十九]]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卷之二十]]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一|卷之二十一]]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二|卷之二十二]]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三|卷之二十三]]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四|卷之二十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五|卷之二十五]]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六|卷之二十六]]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七|卷之二十七]]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八|卷之二十八]]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九|卷之二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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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三|卷之二百八十三]]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四|卷之二百八十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五|卷之二百八十五]]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六|卷之二百八十六]]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七|卷之二百八十七]]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八|卷之二百八十八]]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八十九|卷之二百八十九]]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卷之二百九十]]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一|卷之二百九十一]]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二|卷之二百九十二]]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三|卷之二百九十三]]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四|卷之二百九十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五|卷之二百九十五]]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六|卷之二百九十六]]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七|卷之二百九十七]]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八|卷之二百九十八]]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九|卷之二百九十九]]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卷之三百]] | valign="top" |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首卷二|首卷二]]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一|卷之三百一]]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二|卷之三百二]]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三|卷之三百三]]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四|卷之三百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五|卷之三百五]] '''{{YL|乾隆十三年}} '''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六|卷之三百六]]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七|卷之三百七]]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八|卷之三百八]]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九|卷之三百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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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一|卷之四百七十一]]<ref>去輝發古城</ref>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卷之四百七十二]]<ref>上奉皇太后率皇后謁永陵</ref>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卷之四百七十三]]<ref>自盛京回鑾</ref>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卷之四百七十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五|卷之四百七十五]]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六|卷之四百七十六]]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七|卷之四百七十七]]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八|卷之四百七十八]]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九|卷之四百七十九]] '''{{YL|乾隆二十年}} '''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卷之四百八十]]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一|卷之四百八十一]]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二|卷之四百八十二]]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三|卷之四百八十三]]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四|卷之四百八十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五|卷之四百八十五]]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六|卷之四百八十六]]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七|卷之四百八十七]]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八|卷之四百八十八]]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八十九|卷之四百八十九]]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卷之四百九十]]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一|卷之四百九十一]]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二|卷之四百九十二]]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三|卷之四百九十三]]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四|卷之四百九十四]] *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五|卷之四百九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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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mssqt27cuxbqnki655wi4pwpk3hku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 0 3120300 7902545 4959736 2026-06-19T03:14:53Z Lushuyeh 51466 790254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八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七/]]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九/]]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2日(P.1063-2) ○己丑。諭。前登州總兵楊贊。以榮城縣汛守備王爵。廢弛水師。具摺參奏。而署巡撫白鍾山。亦旋將該弁題參革職。王爵在任。已及五年。李繩武前任登鎮時。何以並不早行參奏。今始奏稱王爵廢弛水師事務。臣實未經查閱。不能覺察。實屬昏昧等語。李繩武。著交部議處。尋議。李繩武照例降二級調用。得旨。李繩武。著降四級從寬留任。<br> ○又諭曰。麒麟保。照看車凌等游牧。諸事不能盡心。適因色布騰。達什丕勒。暫離游牧地方。麒麟保即漫無約束。致令巴朗等脫逃。又冒昧陳奏巴朗等已經拏獲。希圖掩飾。情節可惡。著革職。仍留章京上効力贖罪。<br> ○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永定河東西老隄漫決處所現在情形一摺。殊不明晰。前據該督具奏。應將口內舊河身開挑七八里。使全河之水。掣入新河。再將下口堵築。接還原隄。已經傳諭該督。即行辦理。雖尚未接到。但開挑舊河。掣溜歸流。以便施工堵築。今又奏稱。水道初經汕刷。乍淺乍深。迄無定形。如此。則於何時可以開工挑挖。漫口何時可以堵築。著該督詳悉覆奏。<br> ○又諭。策楞等奏。據烏梁海宰桑都塔齊稟稱。達瓦齊與阿睦爾撒納。互相攻擊。將阿睦爾撒納游牧搶奪。阿睦爾撒納。帶領妻子。奔入博勒博勒濟蒿。據險居住。隨令烏勒登。藉稱行圍。帶兵前往喀喇阿濟爾䍐等邊卡。為阿睦爾撒納聲援。並令坐卡侍衛。有信即行呈報等語。阿睦爾撒納。乃最要之人。伊若來降。明年進兵。大有裨益。想薩喇勒此時亦至軍營。將如何接援之處。著傳諭策楞等。會商妥協辦理。<br> ○戶部議准。江蘇巡撫莊有恭疏稱。通州所轄之任家港。向為江海關口岸。狼山港。係設巡處所。今二港沙漲路紆。請移於大汛港。設役分查。從之。<br> ○又議覆。廣西巡撫李錫秦奏稱。不在省會各營俸餉。向俱就近發給府廳州縣存貯。按月會放。其截曠銀兩。未議及截扣遲速。請嗣後令營員將第一月截曠。於第二月冊。移文員。文員於第二月照冊扣發。應如所請。從之。<br> ○旌表守正捐軀之福建南靖縣民吳寒妻張氏。河南洛陽縣民晉二舉妻邢氏。虞城縣民范源洞妻李氏。山東蒲臺縣民陳子龍妻張氏。<br> ○是日。駐蹕多倫瑚圖克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3日(P.1064-2) ○庚寅。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奏稱。換取車凌馬匹一事。請暫行停止。俟伊屬下人安定後。令麒麟保。與車凌。車凌烏巴什等。商議挑馬六千匹。給厄魯特兵丁騎用。視馬之等差。換給羊隻。或搭放半價。至十月伊等口糧不敷時。令麒麟保酌量散給等語。現當巴朗逃走之際。暫停與伊等交易馬匹甚是。但換馬原為進兵需用。今由游牧起程。將伊等所騎馬。即以羊銀易換。將來抵軍營進兵時。又將如何辦理。至養贍伊等家口。應另施恩。若以換馬為名。伊等仍不知感。且所換六千匹馬價。亦未必即能敷用。兵丁起程用馬尚早。麒麟保。亦不能辦理此事。著寄信舒赫德。換馬之事。至軍營後。或用伊等原騎馬。或另行辦給。今冬明春。應如何施恩接濟養贍伊等家口之處。著悉心妥議具奏。<br> ○又諭。調赴北路軍營昭烏達兵二千名。哲哩木兵一千名。現今帶兵王扎薩克等。議於八月起程。前赴軍營。雖係伊等自備資斧前往。但路遠有需時日。所有王公台吉官兵等。著加恩照軍營例。各賞給兩月路費。<br> ○命鑲藍旗漢軍副都統納木扎勒往軍營。辦理車凌等游牧事務。<br> ○是日。駐蹕吉倫郭勒大營。翼日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4日(P.1065-1) ○辛卯。上奉皇太后御行幄。貝子扎拉豐阿等。恭進早膳。上侍膳。<br>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外藩蒙古王公台吉等食。<br> ○幸敖漢固山貝子垂濟扎勒第。<br> ○臨奠敖漢貝勒羅卜藏墓。<br> 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5日(P.1065-2) ○壬辰。中元節。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br> ○遣官祭孝賢皇后陵。端慧皇太子園寢。<br> ○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工部議准。廣西巡撫李錫秦疏稱。思恩府遷江縣。添設平陽司巡檢衙署。動項建造。從之。<br> ○是日。駐蹕噶察南大營。<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 o6471qpeansdhqd7lcvirf4gfax9qww 7902560 7902545 2026-06-19T04:20:14Z Lushuyeh 51466 790256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八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七/]]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九/]]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日(P.1057-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 乾隆十九年。甲戌。秋。七月。戊寅朔。享 太廟。遣履親王允祹恭代行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2日(P.1057-1) ○己卯。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裕州民宋欽妻楊氏。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3日(P.1057-1) ○庚辰。兵部議覆。御史張若溎奏稱。定例千把總軍功加銜。遇因公降調者。削銜一等。抵降一級。守備以上。任內雖有加銜。向不抵銷降級。蓋緣守備以上。照銜食俸優陞。是以不與千把一例議抵。今刪加銜。改以等次給劄。若遇因公降調不抵。似未平允。應如所奏。嗣後守備以上。軍功加等。遇降調。俱照千把功加之例。 准以功加一等。抵降一級。從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4日(P.1057-2) ○辛巳。諭軍機大臣等。據程嚴奏。薊運。還鄉。等河。大雨傾注。河水漲發。間有漫漬民埝之處。薊州。東安。永清。寧河。寶坻。固安。等州縣。地勢濱河低窪。恐地方各官。不即加緊疏濬。或致有妨禾稼等語。薊州一帶。地本低窪。又值大雨水漲。以致濱河民埝漫漬。於秋成甚有關係。著傳諭方觀承。將附近永定薊運等河窪地。現在水長處所。有無被淹成災。應行撫卹之處。詳行 查勘。一面辦理。一面據實速奏。尋奏。今年雨水過多。薊州之薊運河。玉田之還鄉河。間有漫溢。豐潤。寧河。二縣村莊。亦被淹浸。樂亭之灤河。晉州。藁城。束鹿。之滹沱河。亦多漲發出岸。淹及田畝。惟薊州被水最重。現查勘照例撫卹。其餘州縣。是否成災。查明辦理。薊運。還鄉。二河漫口。現已趕緊堵築。至永定河附近窪地。惟武清縣東南鄉。報有積水。俟查勘再辦。得旨。覽奏俱悉。以直隸通省計及。究有幾 分災。速行奏來。 ○又諭曰。山西巡撫恒文。所題陽曲縣烈女韓開姐請旌一本。內稱開姐自幼聘與王朝藩為妻。夫死誓不再適。嗣伊父母以婿亡多日。央媒另聘。開姐遂自縊身死等語。閱其情節。開姐初志在於守節。本可不死。其死也。皆伊父母貪得另聘財禮。迫之使然耳。迨至其女自縊。又復具呈請旌。冀領坊價。所領尚浮於伊殯葬之費。且領價之後。建坊與否。均未可知。是國家綽楔之典。適以 飽伊不肖父母之慾橐。於維持風化之道。未為有裨。而轉以滋弊。若謂未婚之女。能矢志靡他。捐軀就義。或該撫酌量。製給扁額。發交本宅懸掛。亦足慰貞魂於地下。不必專疏請旌。給與坊價。嗣後各省有似此者。即著照此辦理。此本著發還。毋庸交部。并傳諭各省督撫知之。 ○又諭曰。麒麟保奏。據孔薩克喇布坦告稱。貝勒車布登等。至哈布達克地方。將巴朗等全行拏獲。僅逃二十餘人。選兵五十 名往追等語。今日策楞奏到摺內。並無此語。此信或尚未報與策楞耶。著寄信策楞等。速即查明奏聞。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5日(P.1058-2) ○壬午。 上奉 皇太后自避暑山莊啟鑾。詣盛京謁 陵。 ○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諭軍機大臣等。王惠民父子。於應賠帑項。重複扣抵。至三十五萬餘兩之多。明有鑽營弊混情節。此雖果毅親王管 理。戶部任內專辦之事。而海望當日已為侍郎。不能持正。隨聲附和。豈謂無罪。使果毅親王尚在。朕必直窮到底。按其情罪。加以處分。乃吏部僅將海望。議以革職。援赦寬免。抑思此等重案。豈尋常可比。若云按例。則一書辦足矣。設爾眾堂官何用。不然。朕豈不知事在屢次恩赦以前耶。看來本主稿定議。又必出於楊錫紱之意。著嚴飭行。原本擲還另議。莫更糊塗。將此旨敘入本內。但持此帖與海 望看可耳。尋議。戶部尚書海望。應照例革職。雖在赦前。不准援免。得旨。海望著革職。從寬留任。 ○刑部議覆。吏部尚書管四川總督黃廷桂奏。軍流人犯。向按里數。指定府分。徑解知府衙門酌發。嗣貴州。四川。湖南。等省按察使條奏。苗疆不便聚集軍流人犯。俱改解省城。交督撫分別安置。查川省除寧遠。雅州。龍安。三府屬。及茂州。酉陽。敘永廳。三屬外。俱不與苗疆相近。他省解川遣犯。多有經過例指 府州而不安插。必越解到省轉發。蜀省跬步皆山。不獨人犯攜家。往來跋涉。且站遠程長。多住村店。尤恐疏脫。請嗣後苗疆地方。仍解省酌發。其餘照舊徑解指定府州安。至貴州。湖南。等省。情形相同。請俱照此辦理。應如所請。從之。 ○是日。駐蹕中關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6日(P.1059-1) ○癸未。 上詣 皇太后行幄問安。 ○諭曰。護軍統領塔勒瑪善副都統扎勒杭阿。俱著授為參贊大臣。前往 北路軍營。每人賞銀三百兩。 ○工部議准。廣西巡撫李錫秦疏稱。歸順州建城。原議用磚。該處土性鬆浮。燒磚難成。應改建石城。從之。 ○是日。駐蹕賽音郭勒大營。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7日(P.1059-2) ○甲申。 上詣 皇太后行幄問安。 ○軍機大臣等查奏。坐臺廢員內。原任奉天府府尹霍備。到臺六年有餘。原任浙江嘉興府知府楊景震。到臺期滿。因臺費未完。估變家產。留臺著追。原任湖北應 城縣知縣駱玉圖。到臺三年有餘。未完臺費甚多。現在無從著追。餘俱年限未滿。得旨。霍備在臺已久。年亦衰老。著加恩准其回籍。楊景震未完臺費。既有家產可抵。免其留臺著追。亦令回籍。駱玉圖。著改發吉林烏拉。 ○又議覆。甘肅巡撫鄂昌奏請酌撥餉銀一摺。查西路應備糧餉馬駝各事宜。先經陝甘總督永常具奏。臣等議以此次進勦兵糧。不須攜帶過多。致行走遲滯。請交尚書劉統勳。總督 永常等。另行籌辦。鄂昌所奏。大略均照永常辦理。計算甚多。但該省軍興之際。需用銀不妨寬裕備貯。應於本年春撥內。山東撥銀二十萬兩。河南撥銀三十萬兩。四川原有貯司庫銀六十萬兩。又乾隆十五年。備貯銀五十萬兩。應於此二項內。撥銀五十萬兩。通共撥銀一百萬兩。再於戶部撥銀二百萬兩。交該撫備貯應用。從之。 ○是日。駐蹕錫喇德伯大營。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8日(P.1060-1) ○乙酉。諭。據方觀承奏。六月二十九。七月 初一。二。日。晝夜大雨。永定上游發水。驟長一丈有餘。溫開東老隄一百餘丈。西老隄六十餘丈。臣職司河務。不能先事豫防。乞交部嚴加議處等語。此次永定河驟漲。衝漫至一百餘丈。既屬河身正隄。非民埝可比。所有疏防道。廳。汛。各員。著交部查明嚴加議處。以為不能慎重河防之戒。方觀承。著交部察議具奏。 ○準噶爾部人呼濟雅爾來降。命賞給安插如例。 ○是日。駐蹕二道營大營。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9日(P.1060-1) ○丙戌。 上詣 皇太后行幄問安。 ○諭曰。貝勒車布登。與安崇阿。德寧。同駐庫克嶺。專為防範逃眾。乃巴朗從此脫逃。伊等率兵尾追。並不奮勇前進。即行退歸。安崇阿。德寧。二人。著即正典刑。車布登。著革去貝勒。降為貝子。仍留軍營効力贖罪。 ○諭軍機大臣等。定長參奏。前任糧驛道朱續晫。查出歷年運米腳價缺存。及多領銀兩。陸續追補貯庫。乃並不詳明立案。造冊蒙 混。請交部議處等語。此項缺存銀二千一百餘兩。經朱續晫查出。又將各屬浮領腳價。覈算追繳。補還缺少數目外。尚餘存銀一千餘兩。是此案。皆係從前歷任道員辦理不清之咎。朱續晫交代冊內。未經註明。該撫只應查明改正足矣。乃摺內將從前混支混給各道員。以屢奉恩詔以前。俱請邀恩寬免。而清查追繳之朱續晫。轉請交部議處。似此輕重失宜。何以令屬員心服。定長所辦非是。著傳旨 申飭。 ○又諭。據貝勒允祁等。以永濟庫地租。拖欠不完。將經徵之該州縣官等參奏一摺。此項地租。從前屢經拖欠。及定議分別徵收。又不實力奉行。以致仍前逋欠。自應按例參奏。但摺內云。內帑攸關。措詞甚屬非體。此等租銀。徵解貯庫。原不過以備該處賞需之用。焉得指為內帑。允祁等。特欲張大其說。以見經徵官員之必應從嚴辦理。而不自覺其言之錯誤。將此傳諭知之。 ○又諭曰。方觀承奏。 永定河七月初一。二。等日。雨大水發。漫開東西老隄。共一百六十餘丈。應將口內舊河身開挑七八里。使全河之水。掣入新河。再將下口堵築。接還原隄。俟開挖成河之後。酌量水勢開放等語。永定河流。原屬無定。但既經築有隄防。一遇盛漲。自應極力搶護。以禦淹田淤淀之患。今漫口汕刷已深。口外淤灘又難開挖。只可如該督所議。上緊辦理。務令開挖之處。比河底較深。速掣漫流。以便施工堵築。 其被水戶口有成災者。即速查明。加意撫卹。至河防關係緊要。該督自應將該道廳等。據實嚴參。或可邀恩寬免。乃為迴護之詞。何以為有乖職守者戒。朕轉不為寬宥矣。將此傳諭知之。 ○是日。駐蹕大寧城西大營。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0日(P.1061-2) ○丁亥。 孝懿仁皇后忌辰。遣官祭 景陵。 ○諭曰。公車布登扎布。著馳驛前赴軍營。 ○諭軍機大臣等。尹繼善等奏稱。南河虧空人員。限期將滿。兩月以來。竭力追比。多有力 不能完者。陳克濬等八犯。應於七月二十八日正法。羅綸等二犯。應於九月初五日正法。其未完銀兩。著落各家屬追繳。並查家產變抵。倘不足數。仍著落高斌。張師載。賠補等語。已於摺內批示矣。可著尹繼善。嚴行傳諭高斌。張師載。南河虧空之案。實由伊二人所致。陳克濬等。雖經正法。而未完帑項。尚有十數萬之多。不於高斌。張師載。是問而誰問。使各犯家貲尚可措繳。自必依限完納。以冀保全 首領。今該犯等。既伏厥辜。即嚴比家屬。查變家產。亦屬有名無實。是此未完之項。豈可終歸無著耶。伊二人上年曾有以二萬金贖罪之請。此何等罪。可以言贖。且亦思各犯虧空至十數萬金。是即伊二人之虧空。而乃欲以二萬金贖罪。是何言耶。伊二人係上年即應正法之人。朕格外加恩。特予寬宥。苟有人心。自當感愧奮勉。力為籌度。俾各犯虧空早完。且各犯之力能全完與否。及完至若干分數。 伊二人自所悉知。乃一年以來。安坐南河。毫無措置。竟若與已無涉者。不知伊二人尚何所待。必待至與各犯相繼正法耶。如謂陳克濬等。已罹大戮。伊二人即更拖延。尚復希冀倖免。豈國家憲典。獨為陳克濬等數微員而設乎。勿致後悔無及也。尹繼善傳諭後。看其言語情形。據實具摺奏聞。尋奏。據高斌等稱。陳克濬等未完帑項。現在趕緊清完。羅綸等帑項。如限內不完。亦即照數完繳。報聞。 ○是 日。駐蹕額貝郭勒大營。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1日(P.1062-2) ○戊子。 上詣 皇太后行幄問安。 ○諭曰。已故科爾沁達丙漢親王羅卜藏袞布。敖漢貝勒羅卜藏。皆係舊臣。曾經効力多年。今朕親詣盛京。恭謁 祖陵。經過伊等游牧。追想前勞。愈增悼惜。貝勒羅卜藏之墓。在御路附近。朕親臨奠醊。達爾漢親王羅卜藏袞布之墓。去御路較遠。俟到時。著果親王往奠茶酒。 ○諭軍機大臣等。永 常奏。準噶爾貿易夷目阿濟伯克等到卡。辦理情形。甚屬妥協。此時敦多克。已將回至安西。可即傳諭敦多克。伊在熱河時。大皇帝親降諭旨。已甚明晰。並非不令伊等貿易。但此番貿易。出自達瓦齊。乃欲自比噶爾丹策零。是以大皇帝不允。須俟敦多克回巢傳諭後。達瓦齊果能一一遵旨。恭順懇恩。亦不妨仍准貿易。即敦多克在熱河時。加恩賞賚。亦係念從前台吉噶爾丹策零。並不因達瓦齊遣 來之故。今伊等貿易夷目。或即回巢。或在哈密候信。聽其自便。若留此守候。所需米麵口糧。准以羊馬換易。此亦憐憫伊等眾人。皆噶爾丹策零舊屬。不忍令其飢餓。是以格外施恩。即令敦多克。將熱河所降諭旨。宣諭於阿濟伯克等。若敦多克業已回巢。則但將此旨曉諭。著傳諭總督永常。提督豆斌。其如何回奏情形。作速馳奏。並將該夷目等各自居住。不得與內地兵役。稍有交涉。該督提等。務期 加意防維。妥協辦理。 ○又諭。據策楞等奏。努三等往追巴朗未及。其餘扎薩克等。亦未追獲等語。巴朗不過二百餘人。努三等。如果竭力窮追。自能擒獲。今但以接援安崇阿等為名。聞其退回。亦即徹兵。安崇阿。德寧等。領兵五六百名。追趕逃人。何須接援。伊二人疏縱。已經正法。努三等。如在安崇阿等之前。亦不過苟且退縮而已。朕惟自悔用此庸懦之人。無益國事。亦不復治努三等之罪矣。至扎薩 克等。但以往追塞責。并不竭力追擒。實屬深負國恩。著寄信策楞。嚴行曉諭追巴朗之扎薩克等。倘明年出兵。仍敢如此畏葸不前。朕必從重治罪。 ○是日。駐蹕蘇巴爾罕額波爾大營。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2日(P.1063-2) ○己丑。諭。前登州總兵楊贊。以榮城縣汛守備王爵。廢弛水師。具摺參奏。而署巡撫白鍾山。亦旋將該弁題參革職。王爵在任。已及五年。李繩武前任登鎮時。何以並不早行參奏。今始奏稱王爵廢弛水師事務。臣實未經查閱。不能覺察。實屬昏昧等語。李繩武。著交部議處。尋議。李繩武照例降二級調用。得旨。李繩武。著降四級從寬留任。<br> ○又諭曰。麒麟保。照看車凌等游牧。諸事不能盡心。適因色布騰。達什丕勒。暫離游牧地方。麒麟保即漫無約束。致令巴朗等脫逃。又冒昧陳奏巴朗等已經拏獲。希圖掩飾。情節可惡。著革職。仍留章京上効力贖罪。<br> ○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永定河東西老隄漫決處所現在情形一摺。殊不明晰。前據該督具奏。應將口內舊河身開挑七八里。使全河之水。掣入新河。再將下口堵築。接還原隄。已經傳諭該督。即行辦理。雖尚未接到。但開挑舊河。掣溜歸流。以便施工堵築。今又奏稱。水道初經汕刷。乍淺乍深。迄無定形。如此。則於何時可以開工挑挖。漫口何時可以堵築。著該督詳悉覆奏。<br> ○又諭。策楞等奏。據烏梁海宰桑都塔齊稟稱。達瓦齊與阿睦爾撒納。互相攻擊。將阿睦爾撒納游牧搶奪。阿睦爾撒納。帶領妻子。奔入博勒博勒濟蒿。據險居住。隨令烏勒登。藉稱行圍。帶兵前往喀喇阿濟爾䍐等邊卡。為阿睦爾撒納聲援。並令坐卡侍衛。有信即行呈報等語。阿睦爾撒納。乃最要之人。伊若來降。明年進兵。大有裨益。想薩喇勒此時亦至軍營。將如何接援之處。著傳諭策楞等。會商妥協辦理。<br> ○戶部議准。江蘇巡撫莊有恭疏稱。通州所轄之任家港。向為江海關口岸。狼山港。係設巡處所。今二港沙漲路紆。請移於大汛港。設役分查。從之。<br> ○又議覆。廣西巡撫李錫秦奏稱。不在省會各營俸餉。向俱就近發給府廳州縣存貯。按月會放。其截曠銀兩。未議及截扣遲速。請嗣後令營員將第一月截曠。於第二月冊。移文員。文員於第二月照冊扣發。應如所請。從之。<br> ○旌表守正捐軀之福建南靖縣民吳寒妻張氏。河南洛陽縣民晉二舉妻邢氏。虞城縣民范源洞妻李氏。山東蒲臺縣民陳子龍妻張氏。<br> ○是日。駐蹕多倫瑚圖克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3日(P.1064-2) ○庚寅。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奏稱。換取車凌馬匹一事。請暫行停止。俟伊屬下人安定後。令麒麟保。與車凌。車凌烏巴什等。商議挑馬六千匹。給厄魯特兵丁騎用。視馬之等差。換給羊隻。或搭放半價。至十月伊等口糧不敷時。令麒麟保酌量散給等語。現當巴朗逃走之際。暫停與伊等交易馬匹甚是。但換馬原為進兵需用。今由游牧起程。將伊等所騎馬。即以羊銀易換。將來抵軍營進兵時。又將如何辦理。至養贍伊等家口。應另施恩。若以換馬為名。伊等仍不知感。且所換六千匹馬價。亦未必即能敷用。兵丁起程用馬尚早。麒麟保。亦不能辦理此事。著寄信舒赫德。換馬之事。至軍營後。或用伊等原騎馬。或另行辦給。今冬明春。應如何施恩接濟養贍伊等家口之處。著悉心妥議具奏。<br> ○又諭。調赴北路軍營昭烏達兵二千名。哲哩木兵一千名。現今帶兵王扎薩克等。議於八月起程。前赴軍營。雖係伊等自備資斧前往。但路遠有需時日。所有王公台吉官兵等。著加恩照軍營例。各賞給兩月路費。<br> ○命鑲藍旗漢軍副都統納木扎勒往軍營。辦理車凌等游牧事務。<br> ○是日。駐蹕吉倫郭勒大營。翼日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4日(P.1065-1) ○辛卯。上奉皇太后御行幄。貝子扎拉豐阿等。恭進早膳。上侍膳。<br>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外藩蒙古王公台吉等食。<br> ○幸敖漢固山貝子垂濟扎勒第。<br> ○臨奠敖漢貝勒羅卜藏墓。<br> 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5日(P.1065-2) ○壬辰。中元節。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br> ○遣官祭孝賢皇后陵。端慧皇太子園寢。<br> ○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工部議准。廣西巡撫李錫秦疏稱。思恩府遷江縣。添設平陽司巡檢衙署。動項建造。從之。<br> ○是日。駐蹕噶察南大營。<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 ksglvwzr1qfcujw0jqayc8zs05ang05 7902561 7902560 2026-06-19T04:29:01Z Lushuyeh 51466 790256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八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七/]]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九/]]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日(P.1057-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秋。七月。戊寅朔。享太廟。遣履親王允祹恭代行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2日(P.1057-1) ○己卯。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裕州民宋欽妻楊氏。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3日(P.1057-1) ○庚辰。兵部議覆。御史張若溎奏稱。定例千把總軍功加銜。遇因公降調者。削銜一等。抵降一級。守備以上。任內雖有加銜。向不抵銷降級。蓋緣守備以上。照銜食俸優陞。是以不與千把一例議抵。今刪加銜。改以等次給劄。若遇因公降調不抵。似未平允。應如所奏。嗣後守備以上。軍功加等。遇降調。俱照千把功加之例。准以功加一等。抵降一級。從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4日(P.1057-2) ○辛巳。諭軍機大臣等。據程嚴奏。薊運。還鄉。等河。大雨傾注。河水漲發。間有漫漬民埝之處。薊州。東安。永清。寧河。寶坻。固安。等州縣。地勢濱河低窪。恐地方各官。不即加緊疏濬。或致有妨禾稼等語。薊州一帶。地本低窪。又值大雨水漲。以致濱河民埝漫漬。於秋成甚有關係。著傳諭方觀承。將附近永定薊運等河窪地。現在水長處所。有無被淹成災。應行撫卹之處。詳行查勘。一面辦理。一面據實速奏。尋奏。今年雨水過多。薊州之薊運河。玉田之還鄉河。間有漫溢。豐潤。寧河。二縣村莊。亦被淹浸。樂亭之灤河。晉州。藁城。束鹿。之滹沱河。亦多漲發出岸。淹及田畝。惟薊州被水最重。現查勘照例撫卹。其餘州縣。是否成災。查明辦理。薊運。還鄉。二河漫口。現已趕緊堵築。至永定河附近窪地。惟武清縣東南鄉。報有積水。俟查勘再辦。得旨。覽奏俱悉。以直隸通省計及。究有幾分災。速行奏來。<br> ○又諭曰。山西巡撫恒文。所題陽曲縣烈女韓開姐請旌一本。內稱開姐自幼聘與王朝藩為妻。夫死誓不再適。嗣伊父母以婿亡多日。央媒另聘。開姐遂自縊身死等語。閱其情節。開姐初志在於守節。本可不死。其死也。皆伊父母貪得另聘財禮。迫之使然耳。迨至其女自縊。又復具呈請旌。冀領坊價。所領尚浮於伊殯葬之費。且領價之後。建坊與否。均未可知。是國家綽楔之典。適以飽伊不肖父母之慾橐。於維持風化之道。未為有裨。而轉以滋弊。若謂未婚之女。能矢志靡他。捐軀就義。或該撫酌量。製給扁額。發交本宅懸掛。亦足慰貞魂於地下。不必專疏請旌。給與坊價。嗣後各省有似此者。即著照此辦理。此本著發還。毋庸交部。并傳諭各省督撫知之。<br> ○又諭曰。麒麟保奏。據孔薩克喇布坦告稱。貝勒車布登等。至哈布達克地方。將巴朗等全行拏獲。僅逃二十餘人。選兵五十名往追等語。今日策楞奏到摺內。並無此語。此信或尚未報與策楞耶。著寄信策楞等。速即查明奏聞。<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5日(P.1058-2) ○壬午。上奉皇太后自避暑山莊啟鑾。詣盛京謁陵。<br> ○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王惠民父子。於應賠帑項。重複扣抵。至三十五萬餘兩之多。明有鑽營弊混情節。此雖果毅親王管理。戶部任內專辦之事。而海望當日已為侍郎。不能持正。隨聲附和。豈謂無罪。使果毅親王尚在。朕必直窮到底。按其情罪。加以處分。乃吏部僅將海望。議以革職。援赦寬免。抑思此等重案。豈尋常可比。若云按例。則一書辦足矣。設爾眾堂官何用。不然。朕豈不知事在屢次恩赦以前耶。看來本主稿定議。又必出於楊錫紱之意。著嚴飭行。原本擲還另議。莫更糊塗。將此旨敘入本內。但持此帖與海望看可耳。尋議。戶部尚書海望。應照例革職。雖在赦前。不准援免。得旨。海望著革職。從寬留任。<br> ○刑部議覆。吏部尚書管四川總督黃廷桂奏。軍流人犯。向按里數。指定府分。徑解知府衙門酌發。嗣貴州。四川。湖南。等省按察使條奏。苗疆不便聚集軍流人犯。俱改解省城。交督撫分別安置。查川省除寧遠。雅州。龍安。三府屬。及茂州。酉陽。敘永廳。三屬外。俱不與苗疆相近。他省解川遣犯。多有經過例指府州而不安插。必越解到省轉發。蜀省跬步皆山。不獨人犯攜家。往來跋涉。且站遠程長。多住村店。尤恐疏脫。請嗣後苗疆地方。仍解省酌發。其餘照舊徑解指定府州安。至貴州。湖南。等省。情形相同。請俱照此辦理。應如所請。從之。 ○是日。駐蹕中關行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6日(P.1059-1) ○癸未。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曰。護軍統領塔勒瑪善副都統扎勒杭阿。俱著授為參贊大臣。前往北路軍營。每人賞銀三百兩。<br> ○工部議准。廣西巡撫李錫秦疏稱。歸順州建城。原議用磚。該處土性鬆浮。燒磚難成。應改建石城。從之。<br> ○是日。駐蹕賽音郭勒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7日(P.1059-2) ○甲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軍機大臣等查奏。坐臺廢員內。原任奉天府府尹霍備。到臺六年有餘。原任浙江嘉興府知府楊景震。到臺期滿。因臺費未完。估變家產。留臺著追。原任湖北應城縣知縣駱玉圖。到臺三年有餘。未完臺費甚多。現在無從著追。餘俱年限未滿。得旨。霍備在臺已久。年亦衰老。著加恩准其回籍。楊景震未完臺費。既有家產可抵。免其留臺著追。亦令回籍。駱玉圖。著改發吉林烏拉。<br> ○又議覆。甘肅巡撫鄂昌奏請酌撥餉銀一摺。查西路應備糧餉馬駝各事宜。先經陝甘總督永常具奏。臣等議以此次進勦兵糧。不須攜帶過多。致行走遲滯。請交尚書劉統勳。總督永常等。另行籌辦。鄂昌所奏。大略均照永常辦理。計算甚多。但該省軍興之際。需用銀不妨寬裕備貯。應於本年春撥內。山東撥銀二十萬兩。河南撥銀三十萬兩。四川原有貯司庫銀六十萬兩。又乾隆十五年。備貯銀五十萬兩。應於此二項內。撥銀五十萬兩。通共撥銀一百萬兩。再於戶部撥銀二百萬兩。交該撫備貯應用。從之。<br> ○是日。駐蹕錫喇德伯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8日(P.1060-1) ○乙酉。諭。據方觀承奏。六月二十九。七月初一。二。日。晝夜大雨。永定上游發水。驟長一丈有餘。溫開東老隄一百餘丈。西老隄六十餘丈。臣職司河務。不能先事豫防。乞交部嚴加議處等語。此次永定河驟漲。衝漫至一百餘丈。既屬河身正隄。非民埝可比。所有疏防道。廳。汛。各員。著交部查明嚴加議處。以為不能慎重河防之戒。方觀承。著交部察議具奏。<br> ○準噶爾部人呼濟雅爾來降。命賞給安插如例。<br> ○是日。駐蹕二道營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9日(P.1060-1) ○丙戌。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曰。貝勒車布登。與安崇阿。德寧。同駐庫克嶺。專為防範逃眾。乃巴朗從此脫逃。伊等率兵尾追。並不奮勇前進。即行退歸。安崇阿。德寧。二人。著即正典刑。車布登。著革去貝勒。降為貝子。仍留軍營効力贖罪。<br> ○諭軍機大臣等。定長參奏。前任糧驛道朱續晫。查出歷年運米腳價缺存。及多領銀兩。陸續追補貯庫。乃並不詳明立案。造冊蒙混。請交部議處等語。此項缺存銀二千一百餘兩。經朱續晫查出。又將各屬浮領腳價。覈算追繳。補還缺少數目外。尚餘存銀一千餘兩。是此案。皆係從前歷任道員辦理不清之咎。朱續晫交代冊內。未經註明。該撫只應查明改正足矣。乃摺內將從前混支混給各道員。以屢奉恩詔以前。俱請邀恩寬免。而清查追繳之朱續晫。轉請交部議處。似此輕重失宜。何以令屬員心服。定長所辦非是。著傳旨申飭。<br> ○又諭。據貝勒允祁等。以永濟庫地租。拖欠不完。將經徵之該州縣官等參奏一摺。此項地租。從前屢經拖欠。及定議分別徵收。又不實力奉行。以致仍前逋欠。自應按例參奏。但摺內云。內帑攸關。措詞甚屬非體。此等租銀。徵解貯庫。原不過以備該處賞需之用。焉得指為內帑。允祁等。特欲張大其說。以見經徵官員之必應從嚴辦理。而不自覺其言之錯誤。將此傳諭知之。<br> ○又諭曰。方觀承奏。<br> 永定河七月初一。二。等日。雨大水發。漫開東西老隄。共一百六十餘丈。應將口內舊河身開挑七八里。使全河之水。掣入新河。再將下口堵築。接還原隄。俟開挖成河之後。酌量水勢開放等語。永定河流。原屬無定。但既經築有隄防。一遇盛漲。自應極力搶護。以禦淹田淤淀之患。今漫口汕刷已深。口外淤灘又難開挖。只可如該督所議。上緊辦理。務令開挖之處。比河底較深。速掣漫流。以便施工堵築。其被水戶口有成災者。即速查明。加意撫卹。至河防關係緊要。該督自應將該道廳等。據實嚴參。或可邀恩寬免。乃為迴護之詞。何以為有乖職守者戒。朕轉不為寬宥矣。將此傳諭知之。 ○是日。駐蹕大寧城西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0日(P.1061-2) ○丁亥。孝懿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br> ○諭曰。公車布登扎布。著馳驛前赴軍營。<br> ○諭軍機大臣等。尹繼善等奏稱。南河虧空人員。限期將滿。兩月以來。竭力追比。多有力不能完者。陳克濬等八犯。應於七月二十八日正法。羅綸等二犯。應於九月初五日正法。其未完銀兩。著落各家屬追繳。並查家產變抵。倘不足數。仍著落高斌。張師載。賠補等語。已於摺內批示矣。可著尹繼善。嚴行傳諭高斌。張師載。南河虧空之案。實由伊二人所致。陳克濬等。雖經正法。而未完帑項。尚有十數萬之多。不於高斌。張師載。是問而誰問。使各犯家貲尚可措繳。自必依限完納。以冀保全首領。今該犯等。既伏厥辜。即嚴比家屬。查變家產。亦屬有名無實。是此未完之項。豈可終歸無著耶。伊二人上年曾有以二萬金贖罪之請。此何等罪。可以言贖。且亦思各犯虧空至十數萬金。是即伊二人之虧空。而乃欲以二萬金贖罪。是何言耶。伊二人係上年即應正法之人。朕格外加恩。特予寬宥。苟有人心。自當感愧奮勉。力為籌度。俾各犯虧空早完。且各犯之力能全完與否。及完至若干分數。伊二人自所悉知。乃一年以來。安坐南河。毫無措置。竟若與已無涉者。不知伊二人尚何所待。必待至與各犯相繼正法耶。如謂陳克濬等。已罹大戮。伊二人即更拖延。尚復希冀倖免。豈國家憲典。獨為陳克濬等數微員而設乎。勿致後悔無及也。尹繼善傳諭後。看其言語情形。據實具摺奏聞。尋奏。據高斌等稱。陳克濬等未完帑項。現在趕緊清完。羅綸等帑項。如限內不完。亦即照數完繳。報聞。<br> ○是日。駐蹕額貝郭勒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1日(P.1062-2) ○戊子。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曰。已故科爾沁達丙漢親王羅卜藏袞布。敖漢貝勒羅卜藏。皆係舊臣。曾經効力多年。今朕親詣盛京。恭謁祖陵。經過伊等游牧。追想前勞。愈增悼惜。貝勒羅卜藏之墓。在御路附近。朕親臨奠醊。達爾漢親王羅卜藏袞布之墓。去御路較遠。俟到時。著果親王往奠茶酒。<br> ○諭軍機大臣等。永常奏。準噶爾貿易夷目阿濟伯克等到卡。辦理情形。甚屬妥協。此時敦多克。已將回至安西。可即傳諭敦多克。伊在熱河時。大皇帝親降諭旨。已甚明晰。並非不令伊等貿易。但此番貿易。出自達瓦齊。乃欲自比噶爾丹策零。是以大皇帝不允。須俟敦多克回巢傳諭後。達瓦齊果能一一遵旨。恭順懇恩。亦不妨仍准貿易。即敦多克在熱河時。加恩賞賚。亦係念從前台吉噶爾丹策零。並不因達瓦齊遣來之故。今伊等貿易夷目。或即回巢。或在哈密候信。聽其自便。若留此守候。所需米麵口糧。准以羊馬換易。此亦憐憫伊等眾人。皆噶爾丹策零舊屬。不忍令其飢餓。是以格外施恩。即令敦多克。將熱河所降諭旨。宣諭於阿濟伯克等。若敦多克業已回巢。則但將此旨曉諭。著傳諭總督永常。提督豆斌。其如何回奏情形。作速馳奏。並將該夷目等各自居住。不得與內地兵役。稍有交涉。該督提等。務期加意防維。妥協辦理。<br> ○又諭。據策楞等奏。努三等往追巴朗未及。其餘扎薩克等。亦未追獲等語。巴朗不過二百餘人。努三等。如果竭力窮追。自能擒獲。今但以接援安崇阿等為名。聞其退回。亦即徹兵。安崇阿。德寧等。領兵五六百名。追趕逃人。何須接援。伊二人疏縱。已經正法。努三等。如在安崇阿等之前。亦不過苟且退縮而已。朕惟自悔用此庸懦之人。無益國事。亦不復治努三等之罪矣。至扎薩克等。但以往追塞責。并不竭力追擒。實屬深負國恩。著寄信策楞。嚴行曉諭追巴朗之扎薩克等。倘明年出兵。仍敢如此畏葸不前。朕必從重治罪。<br> ○是日。駐蹕蘇巴爾罕額波爾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2日(P.1063-2) ○己丑。諭。前登州總兵楊贊。以榮城縣汛守備王爵。廢弛水師。具摺參奏。而署巡撫白鍾山。亦旋將該弁題參革職。王爵在任。已及五年。李繩武前任登鎮時。何以並不早行參奏。今始奏稱王爵廢弛水師事務。臣實未經查閱。不能覺察。實屬昏昧等語。李繩武。著交部議處。尋議。李繩武照例降二級調用。得旨。李繩武。著降四級從寬留任。<br> ○又諭曰。麒麟保。照看車凌等游牧。諸事不能盡心。適因色布騰。達什丕勒。暫離游牧地方。麒麟保即漫無約束。致令巴朗等脫逃。又冒昧陳奏巴朗等已經拏獲。希圖掩飾。情節可惡。著革職。仍留章京上効力贖罪。<br> ○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永定河東西老隄漫決處所現在情形一摺。殊不明晰。前據該督具奏。應將口內舊河身開挑七八里。使全河之水。掣入新河。再將下口堵築。接還原隄。已經傳諭該督。即行辦理。雖尚未接到。但開挑舊河。掣溜歸流。以便施工堵築。今又奏稱。水道初經汕刷。乍淺乍深。迄無定形。如此。則於何時可以開工挑挖。漫口何時可以堵築。著該督詳悉覆奏。<br> ○又諭。策楞等奏。據烏梁海宰桑都塔齊稟稱。達瓦齊與阿睦爾撒納。互相攻擊。將阿睦爾撒納游牧搶奪。阿睦爾撒納。帶領妻子。奔入博勒博勒濟蒿。據險居住。隨令烏勒登。藉稱行圍。帶兵前往喀喇阿濟爾䍐等邊卡。為阿睦爾撒納聲援。並令坐卡侍衛。有信即行呈報等語。阿睦爾撒納。乃最要之人。伊若來降。明年進兵。大有裨益。想薩喇勒此時亦至軍營。將如何接援之處。著傳諭策楞等。會商妥協辦理。<br> ○戶部議准。江蘇巡撫莊有恭疏稱。通州所轄之任家港。向為江海關口岸。狼山港。係設巡處所。今二港沙漲路紆。請移於大汛港。設役分查。從之。<br> ○又議覆。廣西巡撫李錫秦奏稱。不在省會各營俸餉。向俱就近發給府廳州縣存貯。按月會放。其截曠銀兩。未議及截扣遲速。請嗣後令營員將第一月截曠。於第二月冊。移文員。文員於第二月照冊扣發。應如所請。從之。<br> ○旌表守正捐軀之福建南靖縣民吳寒妻張氏。河南洛陽縣民晉二舉妻邢氏。虞城縣民范源洞妻李氏。山東蒲臺縣民陳子龍妻張氏。<br> ○是日。駐蹕多倫瑚圖克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3日(P.1064-2) ○庚寅。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奏稱。換取車凌馬匹一事。請暫行停止。俟伊屬下人安定後。令麒麟保。與車凌。車凌烏巴什等。商議挑馬六千匹。給厄魯特兵丁騎用。視馬之等差。換給羊隻。或搭放半價。至十月伊等口糧不敷時。令麒麟保酌量散給等語。現當巴朗逃走之際。暫停與伊等交易馬匹甚是。但換馬原為進兵需用。今由游牧起程。將伊等所騎馬。即以羊銀易換。將來抵軍營進兵時。又將如何辦理。至養贍伊等家口。應另施恩。若以換馬為名。伊等仍不知感。且所換六千匹馬價。亦未必即能敷用。兵丁起程用馬尚早。麒麟保。亦不能辦理此事。著寄信舒赫德。換馬之事。至軍營後。或用伊等原騎馬。或另行辦給。今冬明春。應如何施恩接濟養贍伊等家口之處。著悉心妥議具奏。<br> ○又諭。調赴北路軍營昭烏達兵二千名。哲哩木兵一千名。現今帶兵王扎薩克等。議於八月起程。前赴軍營。雖係伊等自備資斧前往。但路遠有需時日。所有王公台吉官兵等。著加恩照軍營例。各賞給兩月路費。<br> ○命鑲藍旗漢軍副都統納木扎勒往軍營。辦理車凌等游牧事務。<br> ○是日。駐蹕吉倫郭勒大營。翼日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4日(P.1065-1) ○辛卯。上奉皇太后御行幄。貝子扎拉豐阿等。恭進早膳。上侍膳。<br>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外藩蒙古王公台吉等食。<br> ○幸敖漢固山貝子垂濟扎勒第。<br> ○臨奠敖漢貝勒羅卜藏墓。<br> 乾隆十九年七月上/15日(P.1065-2) ○壬辰。中元節。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br> ○遣官祭孝賢皇后陵。端慧皇太子園寢。<br> ○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工部議准。廣西巡撫李錫秦疏稱。思恩府遷江縣。添設平陽司巡檢衙署。動項建造。從之。<br> ○是日。駐蹕噶察南大營。<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八 h029tyt8gjn6mpmm1ac924035p7hvf5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 0 3120487 7902540 4959777 2026-06-19T02:54:53Z Lushuyeh 51466 790254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九/]]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一/]]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1日(P.1080-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八月。戊申朔。祭大社。大稷。遣和親王弘晝恭代行禮。<br> ○諭。淮揚所屬高。寶。等處。因雨水過多。窪地居民。又復被淹。已飭該督撫查明成災處所。加意撫綏。所有應行賑卹戶口需用米糧。著於乾隆十九年江蘇省應運新漕內。截留十萬石。就近存貯。以備賑卹之用。該部遵諭速行。<br> ○又諭。將軍阿蘭泰。著暫在軍機處行走。<br> ○諭軍機大臣等。今春朕謁東陵。一切軍營奏報。俱由昌平。通州。一路。安臺接遞。竟達行在。不令繞道入京。以致稽延時日。此次恭謁祖陵。現已將抵吉林。著傳諭方觀承。所有軍營奏報。可即照今春之例。徑由昌平。通州。出山海關一路安臺接遞。俾按程計刻。速行馳遞。以免稽遲。<br> ○又諭。上年淮。徐。各屬。因河湖異漲。以致隄工潰決。已重治高斌之罪。但前此數年高斌力持封壩。不肯開放過水。下河一帶。頗獲有秋。去歲則持之太過。不合機。宜耳。今車邏。南關。兩壩。又復過水數尺。高。寶。興。泰。各州縣屬。現俱成災。雖高堰隄工。可保無虞。而竟以下游為壑。以此為河臣自全之善策。則得矣。下河億萬災黎。其何以堪。將此傳諭尹繼善。令其因時酌量。妥協辦理。勿使窪地居民。偏受其害。並將此次車邏等壩。如何開放過水。及高寶各屬。現在被災緣由。查明據實奏聞。尋奏。高寶境內運河東隄。建車邏。南關。五里。三壩。宣洩湖河漲溢之水。由下河以歸於海。前經奏定水高壩脊三尺。先開車邏壩。至三尺以外。再將南關。五里。二壩開放。今年五月間。晝夜大雨。河水陡長。至七月內。大雨疊沛。湖河并漲。河水已高壩脊三尺以外。因將車邏。南關。二壩開放。今湖水日消。當相機堵閉。至高寶各屬。未開壩之先。已被淹浸。實陰雨過多所致。得旨。覽奏俱悉。<br> ○又諭。淮揚所屬興泰各處。現今被水成災。該督撫等查勘辦理。分別賑卹。但上年鄂容安等。疏濬下河。原以宣通水道。期窪地居民。得免淹浸之苦。今該處被水。雖因雨澤過多所致。然使河道深通。流潦得所歸宿。亦何至汎濫阡陌間。前據該督撫及欽差經理之員。僉稱河流通暢。何至工作甫竣。水災即已復見。則此番經理。所為禦患弭災者何在。著傳諭鄂容安。尹繼善。莊有恭等。將此次被水緣由。及疏濬下河。是否有益之處。詳悉查明具奏。尋奏。下河地勢低窪。眾水所歸。上年奏請濬疏河道十七處。建閘二座。原止可洩中等漫水。以保次窪之地。嗣因時迫農忙。不能一時并挑。先就淤淺尤甚者。開濬七處。乃工程未竣。適大雨連旬。田間積潦。宣洩不及。致復淹浸。今擬將下河未竣諸工。仍行疏濬。庶數州縣次窪之地。不致盡成廢棄。得旨。如此。則所謂循名了事之舉耳。既出於勢有不能。又合以人亦如故。則朕亦無如何矣。<br> ○予巡哨被風漂沒之廣東龍門協把總符元。祭葬如例。<br> ○是日。駐蹕布達朗郭勒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2日(P.1082-1) ○己酉。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是日。駐蹕袞河洛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3日(P.1082-1) ○庚戌。駐蹕赫圖畢爾罕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4日(P.1082-1) ○辛亥。上行圍。<br> ○實授楊應琚。為兩廣總督。<br> ○是日。駐蹕伊拉璊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5日(P.1082-1) ○壬子。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據都賚奏稱。此次派往出兵各員。皆係素有勞績之人。若遇有缺出。將未曾出兵之員補放。則出兵人員。未免陞轉無階。請嗣後旗員缺出。除將記名者。按名奏補外其餘暫行委署。俟凱旋後。將軍營出力人員揀補等語。所奏雖是而未知大體。明年進兵。原為定準噶爾之亂。成功後即行徹兵非頻年用兵可比。况軍前奮勉。皆我滿洲分內之事。伊等果能出力。朕自格外施恩。今於未進兵之先。豫擬陞轉之例。殊失伊等効力戎行之意。是我滿洲。皆為圖利之輩矣。將此可寄信與都賚。及將軍大臣等。曉諭知之。<br> ○是日。駐蹕伊拉齊村西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6日(P.1082-2) ○癸丑。賜扈從王公大臣。並盛京吉林將軍官員兵丁等食。<br> ○諭曰。朕躬奉皇太后詣盛京。恭謁祖陵。道經吉林。念此地為我朝肇基所自。風俗純樸。官兵弓馬可觀。尚能不忘舊習。途次迎鑾者。踴躍趨事。具見尊君親上。忱悃篤摯。予用嘉悅。車駕肇臨。所有將軍大臣。並官員兵丁人等。應如何分別加恩賞賚。著總理行營王大臣速議具奏。尋議。吉林將軍副都統等。應分別賞給撒袋腰刀蟒緞大緞官緞。有執事官員。賞大緞官緞。無執事官員。賞官緞彭緞。有執事兵。賞三月錢糧。無執事兵。減半賞給。驛丁屯丁等。每名賞銀一兩五錢。從之。<br> ○又諭。將軍阿蘭泰。著赴軍營帶兵。盛京將軍事務。著清保署理。達勒當阿。著授為黑龍江將軍。亦令帶兵前往軍營。<br> ○諭軍機大臣等。朕前以清保為滿洲內勇敢之人。尚可領兵。是以授為黑龍江將軍。派令出兵。今觀清保諸事躭延。即遣赴軍營。亦無裨益。是以降旨將達勒當阿。授為黑龍江將軍。令其帶兵前往。阿蘭泰所遺盛京將軍事務。著清保署理。阿蘭泰亦派令出兵。伊將軍任內。應得各項。仍著阿蘭泰支領。清保著自備資斧。効力贖罪。若仍不知奮勉。痛改前非。朕必從重治罪。決不寬恕。可寄信與清保知之。<br> ○又諭。據策楞等奏稱。新降台吉阿睦爾撒納等屬下之人。有衣服缺少者。請於張家口等處。採辦皮襖二三千件。運送軍營等語。現在晉省辦運米石。事務繁多。著傳諭方觀承。令其在張家口等處。儘數採買。如一時買不足數。即速行製備。隨得隨運。務於嚴冬以前。陸續由臺送至軍營。以應急需。<br> ○又諭。據策楞等奏稱。投誠之輝特台吉阿睦爾撒納。訥默庫等。於明歲進兵時。願將伊等屬下人內。派兵二千三百餘名等語。著照所請。准其派出。所派喀爾喀兵。原定為六千名。著裁去三千五百名。令其看守游牧。<br> ○又諭。準噶爾之瑪木特。前因衝入邊卡。經達清阿拏獲。帶回軍營。朕以非軍威所獲。特施恩放回。瑪木特應即感恩歸降。否則亦宜安靜居住。乃遣鄂勒哲依哈什哈等。來告卡上侍衛等。瑪木特必來歸降。又約阿睦爾撒納同來。今阿睦爾撒納。業已歸降。而瑪木特。反擄掠阿睦爾撒納游牧。殊為狡詐。即應以此稱兵問罪。可寄信薩喇勒。即會同阿睦爾撒納。定議擒拏。此時瑪木特。若來歸降。尚可施恩。若再觀望。定當擒拏治罪。但阿睦爾撒納若去。十一月有誤入覲。令薩喇勒與眾台吉同往。此次策楞。舒赫德。斷不可去。彼二人業以退縮誤事。若有一人冒昧同行。朕必將其即正軍法。要之瑪木特罪雖應問。但時已稍遲。今可否進兵之處。薩喇勒。阿睦爾撒納。會同酌議。惟期於事有益。勿拘朕旨。<br> ○工部議准。江南河道總督尹繼善等疏稱。外河廳屬清河南岸汛。應加砌石工。從之。<br> ○太常寺奏。望祭長白山神。應設立神牌。並請於祭祀後。安奉殿內。令將軍都統一員。每月朔望拈香行禮。報可。<br> ○原任定邊左副將軍策楞等奏。臣等於七月二十日。至扎布堪地方。見阿睦爾撒納等。公議明歲進兵之事。據阿睦爾撒納等告稱。現在準噶爾內亂。人心離散。黃教頹廢。若乘此機會。領兵前進。先將包沁扎哈沁人等收服。兵威遠揚。使準噶爾聞風。有願投誠者。即行收納。且可乘便收我等同來落後。及被擄之人。全行救出。並搶奪牲畜。為我屬下人口糧。臣等諭以爾等誠心向化。今始從遠方來歸。尚未入覲。爾等屬人。未免窮困。急須安撫。今時已七月。即領兵前往。亦不能直至伊犁。自應欽遵諭旨。於明歲進兵。方為盡善。阿睦爾撒納等。咸無異辭。臣等細觀阿睦爾撒納之意。全欲向包沁扎哈沁地方。乘機搶奪。不但可以揚威。兼可擄其牲畜。散給屬下人等。是以言之太易。若遽允其請。恐今歲不能竣事。徒令準夷聞知。豫為防備。於明歲進兵大事有礙。是以公酌今年先將阿睦爾撒納等。辦理安插。仍俟明年各處兵馬齊集。再行進兵。報聞。<br> ○是日。駐蹕阿濟格綏哈西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7日(P.1084-2) ○甲寅。秋分。夕月於西郊。遣恒親王弘晊。恭代行禮。<br> ○上至吉林城。以將軍署為行殿。<br> ○詣皇太后行殿問安。<br> ○賜扈從王公大臣等食。<br> ○諭曰。尹繼善有交辦事件。著馳驛速赴行在。江南河道總督印務。著白鍾山署理。河東河道總督事務。著蔣炳兼管。<br> ○諭軍機大臣等。今因準夷內亂。且屢有大隊來降。欲籌一舉永定。而策楞。舒赫德。在軍營辦理諸務。舛謬乖張。現已降旨革職。北路軍營。關係緊要。尹 繼善歷任中外。練達機宜。尚可前往辦理。著即馳驛速赴行在。面領訓誨。其南河總督。已有旨令白鍾山署理。尹繼善接到此旨。即日起程速來。若自謂不能勝此任。或謂準夷之事。可以不辦。不妨直奏。將此傳諭知之。<br> ○以江南鎮海將軍標副將劉康。為廣東高雷鎮總兵。<br> ○是日。駐蹕吉林城行殿。至丙辰皆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8日(P.1085-1) ○乙卯。上詣溫德亨山望祭殿。望祭長白山神。<br> ○至松花江岸。祭江神。<br> ○賜扈從王公大臣等食。<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策楞等奏。將同阿睦爾撒納入覲之台吉二十人。繕名具奏。策楞等於應辦事件。並未審度機宜辦理。急將入覲之台吉姓名具奏。策楞。舒赫德。惟期與阿睦爾撒納同來陛見。得以置身事外。豈能逃朕洞鑒。今年十月。舒赫德不必前來。策楞或來與否。臨時另降諭旨。舒赫德著會同唐喀祿。照管阿睦爾撒納游牧事務。伊若不實心妥協辦理。朕如何治罪之處。舒赫德諒必自知。毋庸再諭。可寄信策楞等知之。<br> ○又諭曰。恒文奏稱賞給阿睦爾撒納口糧。除已經起運外。所有撥運米二萬石。炒米六千石。若於年內辦齊。即行趕運。如或不能。明年正月即行起運等語。賞給阿睦爾撒納口糧。曾交軍機大臣計算數目。若有二萬四千石。足敷一年之用。前朕已諭方觀承。令其由張家口運送。恒文請運米二萬石。炒米六千石。若於今年運到。甚妥。如不能運到。先將軍營現存兵米。撥用接濟。阿睦爾撒納。俟明年運到抵還。再兆惠已授為參贊大臣。遣赴軍營。今只有恒文一人承辦。運糧事務。最關緊要。可寄信與恒文。令其盡心妥辦。不可稍有懈怠。<br> ○旌表守正捐軀之四川涪州民李文惠妻姚氏。<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9日(P.1086-1) ○丙辰。太宗文皇帝忌辰。遣官祭昭陵。<br> ○上奉皇太后御舟。渡松花江。<br> ○幸龍潭。<br> ○諭曰。策楞之子特清額。特成額。特嵩額。舒赫德之子舒安。俱未及十歲。著加恩免交刑部。<br> ○刑部等衙門會議。雲南巡撫愛必達疏稱。參革開化鎮總兵張凌霞。侵蝕俸餉銀九百八十兩。照例擬徒五年。應如所請。從之。<br> ○工部議准。江南河道總督尹繼善等疏稱。外河廳屬黃河南岸周家莊一帶縷隄。不時塌卸。應建埽壩工一百五十八丈。從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10日(P.1086-2) ○丁巳。祭先師孔子。遣大學士史貽直和。<br> ○諭曰。鄂容安著馳驛速赴行在。尹繼善不必前來。所有兩江總督事務。即著尹繼善兼署。白鍾山著仍留河東總河之任。<br> ○諭軍機大臣等。年來準夷。內亂頻仍。人心離散。屢有大隊輸誠內嚮。正可乘機辦理。永敉邊境。而策楞。舒赫德。二人。遇事乖張怯懦。深負委任。已降旨革職。一時未得更替之人。因命尹繼善速赴行在。欲令其前往北路。今思尹繼善年逾六旬。且此事亦恐非其意所欲辦。徒致勉強僨事。又且可惜失內地一因循有名解事之人。因思鄂容安年力壯盛。深感朕恩。勇敢有為。於一切緊要機宜。或尚能曉暢。克勝此任。現已有旨諭部。著速赴行在。所有兩江總督事務。即著尹繼善兼署矣。鄂容安奉到此旨。即刻馳驛。速赴行在。面領指授。將此并諭尹繼善知之。<br> ○戶部議覆。安徽巡撫衛哲治奏稱。本省承追覈減分賠代賠各項。并外省咨追各項銀兩。均請照承追侵那自理贓贖銀兩之例。統於年底彙冊題報等語。應如所請。自乾隆十九年為始。如係戶部行追者。即將完欠數目。年底彙報戶部。工部行追者。亦即彙報工部。仍照向例。數在三百兩以下者。定限六個月。三百兩以上者。定限一年。按限嚴追。限滿不完。照例查參。年終彙報時。并將承追不力各員。曾經初參。或二參。三參。分晰聲明。至由任所咨回原籍確查。無追取結。咨覆任所者。應於任所彙報。再八旗外任各員。遇有應追銀兩。咨回旗籍者。除限滿不完照例查參外。年底亦令該旗彙報戶部。一體辦理。從之。<br> ○是日。駐蹕喀木尼莊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11日(P.1087-1) ○戊午。太祖高皇帝忌辰。遣官祭福陵。<br> ○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據永常密奏。敦多克回巢。達瓦齊如再遣人來。豫籌辦理一摺。前敦多克等。面領諭旨。并齎回詔書。達瓦齊奉到後。自必復遣人來。藉以窺探動靜。計其時日。應在冬底。去進勦之期尚遠。所有先派出之甘涼等處綠營官兵。若即往哈密。則與彼處邊卡漸近。恐不無宣漏情形。應且令其屯劄安西以內。該督即將夷使。照舊護送來京。攜揣帶貨物。亦且照常辦理。但須嚴飭兵役人等。慎密周防。至夷使來京進摺後。應作何辦理。須臨時酌定降旨。該督候旨遵行。若達瓦齊所遣夷使。於明春二三月到哈。則大兵既集。竟將該夷使護送來京。亦不慮其漏洩矣。即明告以興師安撫彼地。但罪在達瓦齊一人。與眾無涉。即達瓦齊誠心歸順。亦且恩撫。但不可令其即行回巢報信可耳。<br> ○是日。駐蹕庫勒訥窩集昂阿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12日(P.1087-2) ○己未。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遣官祭關帝廟。<br> ○諭。據清保等奏稱。齊齊哈爾。黑龍江。墨爾根等處。本年雨水過甚。濕窪之地。不能耕種。已種田禾。被水淹沒等語。著交與將軍達勒當阿。速委賢能官員。分路詳細查明乏食戶口。即行動用倉糧接濟。勿致失所。<br> ○是日。駐蹕扎拉芬阿林大營。至辛酉皆如之。<br> 乾隆十九年八月上/13日(P.1088-1) ○庚申。萬壽節。遣官祭太廟後殿。<br>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br> ○遣官祭孝賢皇后陵。<br> ○遣官祭顯佑宮。東嶽廟。城隍廟。<br> ○上詣皇太后行幄行禮。<br> ○御行幄。扈從王公大臣官員等。及蒙古王公台吉等。行慶賀禮。<br> ○賜扈從王公大臣蒙古王公等宴。<br> ○吏部遵旨議覆。御史王應綵條奏。凡官員處分。宜歸畫一。一。買物不給價值。除竟不給者。吏部則例原有革職正條。應照舊例辦理外。其不即行支 價者。應照不速給價例罰俸。給價有減少者。應照半不給例降級調用。一。檢驗傷痕不實。除官員受財故驗。致罪有增減。以故出入人罪論者。聽刑部依律問擬外。其罪雖有出入。並無受財故驗情弊。俱送吏部照例分別降級罰俸各等語。均應如所請。從之。<br> ○原任定邊左副將軍策楞等奏。伯克增特。與巴朗等。同逃。旋經擒獲。臣等審訊。據供出從前巴朗等。隨車凌孟克投誠時。行至中途。即與伊弟巴雅爾當。 及宰桑濟爾哈朗。達爾扎。達瓦。那木凱贊卜。尼瑪。齊崖等。潛謀脫逃。往投達瓦齊。後車凌孟克入覲時。欲將巴朗。巴雅爾當。一同帶往。巴朗不願同行。是以未去。車凌孟克恐伊等脫逃。因將巴雅爾當。及宰桑濟爾哈朗。達爾扎。達瓦。齊崖等帶往。臨行時。巴雅爾當將馬二十匹。人五戶。託巴朗帶領居住。且約欲往何處。即行帶往。明年必來尋覓同居。至巴朗逃後。囑伯克增特回告巴雅爾當。濟爾哈朗等。我現由哈卜塔克拜塔克逃往。巴雅爾當等。可即遇便尋來等語。伯克增特。本與巴朗同逃。又為送信勾引他人。情殊可惡。請將伯克增特在軍營正法。其巴雅爾當等。既有商議同逃情事。已密咨麒麟保等加意防範。從之。<br> ○以正黃旗漢軍印務參領祖尚德。為正紅旗漢軍副都統。<br> ○賑恤甘肅皋蘭。狄道。金縣。渭源。靖遠。等五州縣。本年旱災飢民。并予緩徵。<br> ○裁浙江廣豐倉大使缺。從護理巡撫周人驥請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14日(P.1089-2) ○辛酉。上行圍。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乾隆十九年八月上/15日(P.1089-2) ○壬戌。月食。<br> ○上詣皇太后行幄侍早膳。<br> ○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北路進勦官兵。原派三萬石。今該處又有新降厄魯特等。咸願出力報効。合計兵數。已屬有餘。所有宣。大。兩鎮礮手兵一千名。著停其派往。<br> ○是日。駐蹕布爾罕大營。<br><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 jl7o4puozvylrtl9e2pi7jraiujfdpy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 0 3120720 7902531 4959624 2026-06-19T02:19:52Z Lushuyeh 51466 790253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四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七十三/]]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五/]] | notes = }} 乾隆十九年十月上/1日(P.1122-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冬。十月。丙午朔。享太廟。遣履親王允祹恭代行禮。<br>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br> ○遣官祭孝賢皇后陵。端慧皇太子園寢。<br> ○頒乾隆二十年時憲書。<br> ○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順天府行鄉飲酒禮。<br> ○定邊左副將軍班第等奏。九月初。參贊公車布登扎布等。自科布多河。見有烏梁海蹤跡。分兵前進。擒宰桑車根等。及屬人三十餘口。參贊烏勒登。亦帶兵於索郭克地方。接應參贊薩喇勒。計擒四五十人。獲馬牛羊甚夥。又參贊勞三等。帶兵至赤倫所居吹地方。捕獲宰。桑赤倫。及所屬四得木齊家口。又將雅爾都所都屬一得沁家口擒獲。詢問瑪木特蹤跡。據稱。八月間往額爾齊斯等語。臣等現將所獲烏梁海等。解送內地。投順者。留其妻子。給牲畜居住。所獲子女牲畜。俱送入卡內。其阿睦爾撒納屬下被擄子女。今奪回者。即給與。報聞。<br> ○是日。駐蹕大石橋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2日(P.1122-2) ○丁未。賜扈從王公大臣。盛京將軍。並直隸總督等食。<br> ○戶部議准。江西巡撫范時綬疏稱。江省腹裏原額地內。有九江衛原報草坦泥灘地二頃。變為草地。增課銀八兩二錢零。又彭澤縣原額地一頃三十一畝。因坍塌過多。丈改濱江地內造報。其濱江地內。丈坍地六十三頃六十二畝。減課銀一百二十五兩零。丈出新淤地一百二十一頃七十四畝。增課銀九十九兩零。從之。<br> ○以甘肅中衛縣渠寧驛驛丞。兼巡檢銜。管新舊寧安二堡事。從巡撫鄂昌請也。<br> ○緩徵福建臺灣。鳳山。二縣。乾隆十八年旱災額賦。<br> ○是日。駐蹕文殊庵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3日(P.1123-1) ○戊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是日。駐蹕于官屯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4日(P.1123-1) ○己酉。諭。宛平。昌平。二州縣。及熱河一廳。乾隆十六年分。被雹地畝。所有應徵未完銀七百餘兩。著加恩蠲免該部即遵諭行。<br> ○諭軍機大臣等。雙慶等參奏。北新倉前任監督德昌等。堆貯豆石一摺。此項豆石。據稱德昌等。於停止貯豆後。從空出各廒之廒板上下。掃併堆積。既非正額。又不在盈餘數內。則是從前未有成例。其未經呈報。過失猶小。且貯倉交代。亦非有心侵蝕者比。今以不行報出。奏請交部。尚可謂為防杜弊端起見。乃稱變價不足。責令賠補。不知意令賠補何項。雙慶。彭樹葵。辦理如此。所見謂何。著傳諭詢問。令其覆奏。<br> ○吏部疏請。河工効力人員。告假回籍。令該督先行咨部。部覆到日。方准回籍。從之。<br> ○以湖北按察使明德。為四川布政使。雲南迤西道梁翥鴻。為湖北按察使。<br> ○是日。駐蹕永平府南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5日(P.1123-2) ○庚戌。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兵部議覆。兩廣總督楊應琚奏。各省召募兵丁。及拔補千把外委時。請照營童入籍考試例。查明入籍二十年。無籍可歸者。即在該地方就近取結。其未及二十年者。仍取原籍結。方准投充等語。應如所奏。至兵丁拔補外委。既取結送部。其續拔千把時。毋庸重造。從之。<br> ○是日。駐蹕安格莊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6日(P.1124-1) ○辛亥。吏部等部議覆。陝西巡撫陳宏謀奏稱。州縣自理詞訟。上司無案可查。多致延擱。請通行各省巡道。每到州縣地方。即將訟案號簿提查。如有未完。勒催。有關積賊刁棍衙蠹等弊。立即究治。仍將未完幾件。開單移司。再有延宕。詳參議處。其知府。直隸州。未結詞訟。照此辦理等語。應如所請。至巡道既有督辦之責。倘瞻徇怠玩。該督撫據實參處。從之。<br> ○吏部議覆。江蘇巡撫莊有恭奏稱。月選八品以下雜職文憑。向交驛遞。請照在外陞任司道以下。及月選教職等官之例。由部封固。交提塘官。遞送各省轉給。應如所請。從之。<br> ○予故續順公署散秩大臣沈鐸。祭一次。<br> ○以故雲南永昌府隴川宣撫司多益善子有功。襲職。<br>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西建昌縣民劉尚英妻程氏。<br> ○是日。駐蹕灤河堡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7日(P.1124-2) ○壬子。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碩色參劾宋愛邀譽沽名。廢弛馬政各情由。本應交部革職。來京候旨。但據定長同日奏到。宋愛已經病在其該督所參各缺。無庸追究。定長現署提督。著將碩色原摺。鈔寄定長閱看。凡營伍馬匹。宋愛從前辦理不善之處。即隨時改正。并傳諭碩色知之。<br> ○以四川松潘鎮總兵董芳。為貴州提督。調河南南陽鎮總兵董孟。為松潘鎮總兵。以廣東南雄協副將魏文舉。為南陽鎮總兵。<br> ○是日。駐蹕梁家店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8日(P.1124-2) ○癸丑。諭軍機大臣等。碩色參劾宋愛一摺。已令鈔寄定長閱看矣。除吳三傑病故。宋愛於各營斂派奠分一款。無庸議外。其廢弛馬政。沽譽邀名各情節。碩色遠在滇南。尚能留心查訪。定長同在一省。其見聞當更親切。豈轉一無覺察。該撫節制通省營伍。尤當加意體訪。何以並未奏及。或碩色訪查。有不盡確實之處。著傳諭該撫。令其據實覆奏。-<br> ○又諭。據納木扎勒奏。現在杜爾伯特之賽音濟雅哈圖部落。又增訥默庫等台吉十人。若仍為一部落。人數過多。請將車凌烏巴什。訥默庫等。另設部落。補放盟長等語。此奏雖見伊留心區畫。但訥默庫等。皆係杜爾伯特台吉。與車凌等同姓。故前降旨。將伊等亦歸入賽音濟雅哈圖部落。今思伊等同姓。固不宜另立部落。如同在一盟。令訥默庫。色布騰。二人專管。亦未合宜。且人口旗分眾多。更難統轄。莫若將伊等分為兩翼。以車凌烏巴什為盟長。訥默庫為副盟長。管理事務。尚屬可行。俟伊等至避暑山莊時。朕酌量情形。再降諭旨。彼時或將車凌孟克授為協理盟長亦可。將此寄信納木扎勒知之。<br> ○撫卹山東惠民。陽信。海豐。商河。濱州。利津。霑化。蒲臺。博興。高苑。樂安。平度。昌邑。膠州。高密。即墨。等十六州縣衛。永利。富國。永阜。等三場。及海豐縣民佃竈地。本年水災飢民。並予綏徵。<br> ○予故奉恩輔國公成保。祭葬如例。諡溫禧。<br> ○以故四川大定沙壩土千總蘇天福子文儀。襲職。<br> ○是日。駐蹕梯子山南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9日(P.1125-2) ○甲寅。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北路聲援兵五千名。前已降旨。派令喀爾喀王扎薩克等管理。但大兵進發後。亦不可無統轄之人。著派成袞扎布。塔勒瑪善。策楞。總理將此寄班第等知之。<br> ○廣西巡撫李錫秦。因病解任。調安徽巡撫衛哲治。為廣西巡撫。浙江巡撫鄂樂舜。為安徽巡撫。以浙江布政使周人驥。為浙江巡撫。調河南布政使葉存仁。為浙江布政使。以山東按察使阿爾泰。為河南布政使。湖北荊宜施道盧憲觀。為山東按察使。<br> ○是日。駐蹕白澗行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10日(P.1125-2) ○乙卯。諭。旗員外補綠營。蓋以八旗管兵。素為嚴肅。而旗員嫻熟騎射。則訓練整飭。自足以表率士卒。乃近來外任武職旗員。來京引見者。弓馬率多平常。竟與綠營官弁舉動相似。即奏對履歷。清語亦覺生疏。是不獨不能振刷戎行。而轉濡染其陋習。此豈簡用之本意。嗣後務當各加奮勉留心學習。倘仍躭於安逸。一膺外任。遂置弓馬於不問。以致平時技藝。漸就荒廢。該督撫提鎮等。即行據實參奏。兵部堂官。有本兵之責。於堂官考時。亦當慎加甄別。不宜但如堂考綠營官弁。視為奉行故事而已。總之旗人騎射是其本務。不得與綠營比。况膺將領之寄。將為標營準則者乎。可將此旨通行傳諭。凡外任武職旗員。令其各錄一通。懸之公署。其部推新任者。即由兵部謄錄。俾領赴任。晨夕觀瞻。知所警戒。<br> ○諭軍機大臣等。副都統德爾素奏稱。王旺丹多爾濟帕拉木等。呈請於官買馬駝內。進馬一千六百五十匹。駝五百七十隻等語。伊等感戴朕恩。呈請各進馬駝。甚屬可嘉。伊等誠心。朕已洞鑒。向例內扎薩克等。採買馬駝。皆賞還價值。此次所進馬駝。亦仍照例給與。著將此旨交德爾素。曉諭各扎薩克等知之。<br> ○又諭。現在薩喇勒辦理烏梁海事竣。且不必前赴避暑山莊。回至伊游牧處。休息數日。約計十一月初間到京。俟朕見伊詢問彼處情形。再令隨朕至避暑山莊。著齊木庫爾。前赴鄂爾坤。塔密爾。駐劄。照料伊等游牧。其班珠爾。扎木參。德濟特。普爾普。仍遵前旨。馳驛至避暑山莊。諒此際薩喇勒業經啟程。將此迎薩喇勒。並寄班第知之。<br> ○以山東布政使圖勒炳阿。河南布政使阿爾泰。對調。<br> ○賑卹安徽壽州。鳳陽。臨淮。懷遠。鳳臺。霍邱。泗州。盱眙。天長。五河。滁州。全椒。來安。和州。含山。等十五州縣。長淮。鳳陽。泗州。滁州。等四衛。本年水災飢民。並停應徵新舊額賦。及節年民欠耔糧。其本年應徵。并舊欠漕項銀米。除向無應徵漕米之全椒。來安。和州。含山。滁州。并衛外。概予緩徵。<br> ○撫卹山西馬邑縣本年雹災飢民。緩徵太原。清源。徐溝。太谷。壽陽。等縣水災額賦。<br> ○建浙江象山縣趙嶴巡檢衙署。從巡撫周人驥請也。<br> ○廣東巡撫鶴年疏報。乾隆十八年。廣。惠。潮。羅。四府州屬。共墾額外荒蕪稅十八頃二十七畝有奇。番禺。連平。等州縣。墾稅十七頃九十八畝有奇。又潮屬海陽。揭陽。二縣。歸併衛所。墾復屯田荒蕪稅十九畝有奇。<br> ○是日。駐蹕煙郊行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11日(P.1127-1) ○丙辰。上奉皇太后還壽康宮。<br> ○詣壽皇殿。大高殿。行禮。<br> ○詣皇太后宮問安。<br> ○還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四/乾隆十九年十月上/12日(P.1127-1) ○丁巳。上詣皇太后宮問安。<br> ○御紫光閣。閱中式武舉騎射技勇。<br> ○諭軍機大臣等。據蔣炳奏。河南汝州盤獲馬朝柱案內要犯李正南一名。該犯始由漢中府南鄭營房盤住。捏名徐玉飛。在湖南湘鄉縣居住。及遞回湘鄉原籍。又無住址親屬。仍解回南鄭。路過汝州。該知州王如玖。悉心窮詰。始據供吐確實姓名。實係逆案要犯。訊以馬朝柱下落。歷供不諱等因一摺。李正南一犯。既在南鄭地方盤住。即應窮究其實在來歷乃該知縣僅據該犯混供。不過遞解回籍。及解回湘鄉之後。該縣若能實心體察。又何難得其實情。乃亦僅備關遞送。若非該州盤訊的確。則要案重犯。不幾覿面失之耶。可見外省州縣。於通緝要犯。總不能實力上緊嚴查。即遇行蹤詭秘之人。不過關移遞送。希脫干係。要犯之歷久不獲。皆此輩昏庸避事。有以致之。與故縱何異。著傳諭陝西。湖南。巡撫。令將南鄭。湘鄉。兩縣知縣。查其平日居官若何。若向日尚能辦事。當嚴加申飭。記大過一次。以儆將來。如不過循分供職之員。即應指名題參。毋得稍為姑息。其王如玖。看來尚屬實心任事之員。交軍機處記名。以知府用。<br> ○又諭。據蔣炳奏。河南汝州盤獲馬朝柱案內要犯李正南一摺。該犯詭名徐玉飛。由陝西南鄭縣盤獲。據供遞解湖南湘鄉縣。查無住址親屬。復解回南鄭。路過汝州。經該知州王如玖研訊。始據供出真實姓名。并附逆情事。是李正南一犯。南鄭。湘鄉。兩地。俱任其詭名混供。僅以往返移解了事。此皆外省因循推諉惡習。其河南汝州。乃押解經過之地。若非該州留心查訊。究出實情。竟將覿面失之。終成漏網矣。看來馬朝柱。雖經兔脫。究在六合之內。何至竟無弋獲。總由各省地方官。不過循名躧緝。即遇正犯到案。並未實心根究。率南鄭湘鄉者流。要犯之歷久未獲。皆此等昏庸避事之州縣。有以致之。可傳諭各督撫。嚴飭所屬。凡通緝要犯。遇蹤跡可疑之人。務令詳悉根訊。毋任捏供倖免。如仍蹈前弊。日後拏獲真犯。必於從前經過各地方官。及該督撫是問。若因有此旨。該地方官希冀邀功。任意煅煉。致累無辜。則案犯真偽。究不能假借。其故入之罪。亦必不為曲恕也。<br> 9p6l8x67ymg4xff5ec4sj83oguikbpm 联合国安理会2026年主席声明 0 4130209 7902461 5978322 2026-06-18T14:07:45Z 银色雪莉 28258 790246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联合国安全理事会2026年主席声明 |noauthor=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year=2026 |previous=[[联合国安理会2025年主席声明]] |next=[[联合国安理会2027年主席声明]] |type= |from=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 |notes= }} {| class="wikitable sortable" |- ! 编号||主题||日期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6年第1号|S/PRST/2026/1]]||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合作(海合会)||2026年4月2日 |- |[[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声明2026年第2号|S/PRST/2026/2]]||联合国与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的合作(反恐办)||2026年4月2日 |} {{PD-UN}} [[Category:联合国安理会2025年主席声明]] 9pgo5dapj4jr7hbhzp247c2un3ft2bl 日課詩稿 0 5795743 790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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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老盡賣花聲尚有黃鸝坐樹鳴欲向東皇買春住沈郎錢盡不勝情 春去夏來時日長蘋花影裡燕飛忙疎簾清簟有佳意滿院荼蘼衣袖香 {{SK anchor|為敬堂先生尊甫題七芳圖遺墨用李太白游敬亭寄崔侍御韻}} 曼衍與天倪吹萬倏而作誰能留造物花木宛如昨諫議有冲懷眷戀吳城郭故寫七芳圖玉蘊復金躍幽蘭香及春枯松靜如鶴竹秀青雲依梅寒大江廓秋裳美陂澤夕餐警藜藿姚女倚他山嚴冬不凋索我知隱几人未果栖巖諾物論如可齊南華束高閣 {{SK anchor|詠鏡用唐張説詩韻}} 文房偶修容那事盤龍樣皎潔裁春冰方正有定向塵埃不得蒙如月光無量何年創新制寫得真形狀化作玉屏風鑒人千古上 {{SK anchor|插秧歌一首}} 新秧應候老農分剡剡青針刺綠雲到處歌聲相斷續踏車女子一群群 {{SK anchor|初聞草蟲聲}} 何處生秋草蟲吟故故新未涼聲自警在野意相親久客長歌慣空階細雨頻如何書劍外偏有穩眠人 {{SK anchor|秋宵聽鼓琴}} 悠悠抱琴人渺渺據梧思中堂星斗稀為我彈秋際聽之暢懷抱宣欝無湮滯高松天籟起幽澗清流逝燭影青薄帷露光白叢蕙得意每忘言塵心一少憩 {{SK anchor|塞山秋思}} 關外山容引興長雙眸豁處耿秋光全憑健馬窮高頂可奈征衣迫早涼楓葉半紅猶半綠雁書誰寫復誰將故應出塞多佳句一夕星河萬里霜 {{SK anchor|閏七夕和陳句山先生韻}} 盈盈依舊夜河清天許佳期信宿成尚恐靈修傷數化便將鄫衍視前盟懸來細網蛛留巧借與浮梁鵲有情玉露金風更今夕肯教詩句道無晴 {{SK anchor|棉花}} 吉貝古所傳利與蠶桑配卉服貢島夷豫兖暨海岱栽種等治田畛域遍浜埭初秋始綻苞紅黃各有態開花到成花滛雨即已潰辛勤捉花人纖手浥沆瀣累累畏風潮穰穰載闤闠機絲軋紡車厥功被海內寒者利裋褐至寶地勿愛笈彼凡草木華實空瑣碎 {{SK anchor|疎林曉月}} 疎林萬籟息纖月影玲瓏纔破塞天曉遙開秋象空 {{SK anchor|窖花}} 窗明溫室暖窖養待時花別有一天地遂成春室家暄風紈扇代朔氣葦簾遮會待來年盛郊原草未芽 {{SK anchor|試日表西洋製}} 海西妙法巧製器造化在手全人智輕輪小大相循環與日偕行莫差二雙針自轉一盤心千歲終行盈寸地膏油繼晷古所云此中亦賴膏油利 {{SK anchor|老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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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侨申请旅行,应办理下列手续:<br> {{gap}}一、呈验居留证;<br> {{gap}}二、填写旅行申请书两份,并缴最近二寸半身免冠正面照片一张;<br> {{gap}}三、缴纳工本费。 {{gap}}'''第五条''' 外侨旅行应按照旅行证内注明之地点、路线、交通工具、期限,不得违反。如在旅行途中因疾病或交通障碍等,需更改旅行路线、交通工具或延长期限时,应向旅途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经加签后方准变更。 {{gap}}'''第六条''' 旅行期限,由办理机关根据实际情形决定之。 {{gap}}'''第七条''' 外侨在中国境内旅行,于沿途城镇,除经事先核准者外,不得停留。但有正当理由必须停留时,应即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来去时间、停留原因及旅行事宜。 {{gap}}'''第八条''' 旅行证如有毁坏、遗失,毁坏者缴销原证,遗失者登报声明作废后,依第四条规定手续申请补领。如系在途中毁坏、遗失时,可呈报旅途当地公安机关,申述原由,办理临时通行手续。 {{gap}}'''第九条''' 外侨在中国境内旅行时,应服从沿途军警卡哨之检查,不得违抗。 {{gap}}'''第十条''' 各地公安机关及军警卡哨,如发现外侨于旅行途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阻止其旅行,或依法惩处。<br> {{gap}}一、未带旅行证件者;<br> {{gap}}二、所带旅行证件系冒顶、伪造、涂改、毁坏者;<br> {{gap}}三、携带违禁物品者;<br> {{gap}}四、有违反本办法之任何规定者;<br> {{gap}}五、有违反中国人民政府其他法令者。 {{gap}}'''第十一条''' 旅行证使用完毕,即向原发机关或检查站缴销。 {{gap}}'''第十二条''' 本办法公布前,所有已颁发的有关外国侨民旅行之实施办法,有与本办法相抵触者,即行废止,依本办法办理。 {{gap}}'''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后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公布之日施行。 {{PD-PRC-exempt}} d8l4xiu5fve4te5l6uzth31wl65mr5v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 0 5795761 7902520 2026-06-19T01:36:15Z MarkZhou08 1080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tit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 = 1951年3月6日 |失效日期 = 1993年1月20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巩固国家货币币值,稳定金融,保障人民财产,特制定本办法。 {{gap}}二、本办法所称国家货币,系指中国…” 790252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 = 1951年3月6日 |失效日期 = 1993年1月20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巩固国家货币币值,稳定金融,保障人民财产,特制定本办法。 {{gap}}二、本办法所称国家货币,系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之货币,及中央人民政府特许发行之地方货币。 {{gap}}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凡携带或私运国家货币出入国境者,一律没收。 {{gap}}四、携带或私运国家货币出入国境有破坏国家货币嫌疑者,或私运伪造、变造之人民币进入国境者,查获机关应将人证一并送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gap}}五、出入国境之邮件,查有夹带国家货币者,没收其货币。此项夹带之货币如系供犯罪之用或有伪造、变造嫌疑者,查获机关应同邮件送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gap}}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PD-PRC-exempt}} 5sa7pmg7hsbh959ty6g8q8ktd9kicjo 7902521 7902520 2026-06-19T01:38:44Z MarkZhou08 108066 7902521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y=1993|m=1|d=20}} {{header |tit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办法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 |生效日期 = 1951年3月6日 |失效日期 = 1993年1月20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巩固国家货币币值,稳定金融,保障人民财产,特制定本办法。 {{gap}}二、本办法所称国家货币,系指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之货币,及中央人民政府特许发行之地方货币。 {{gap}}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国境,凡携带或私运国家货币出入国境者,一律没收。 {{gap}}四、携带或私运国家货币出入国境有破坏国家货币嫌疑者,或私运伪造、变造之人民币进入国境者,查获机关应将人证一并送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gap}}五、出入国境之邮件,查有夹带国家货币者,没收其货币。此项夹带之货币如系供犯罪之用或有伪造、变造嫌疑者,查获机关应同邮件送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gap}}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 {{PD-PRC-exempt}} 2yoitkcd0jdlkrsg6rzsyktkqtwmofq 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0 5795762 7902522 2026-06-19T01:52:39Z MarkZhou08 108066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y=1987|m=1|d=3|alt=自行失效}} {{header |title = 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author =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生效日期 = 1951年5月24日 |失效日期 = 1987年1月3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统…” 7902522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y=1987|m=1|d=3|alt=自行失效}} {{header |title = 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author =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生效日期 = 1951年5月24日 |失效日期 = 1987年1月3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统一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检查工作,以保证飞航安全,维护国境治安,防止病疫传染,查禁走私,特制定本通则。 {{gap}}二、下列机关得按其主管业务范围,对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物品施行检查:<br> {{gap}}(一)航空站(在未设民航管理机关的地区为民航局委托的空军站或空运业务机关,下同)负责检查外籍飞机飞航国境证件,飞机登记证书,飞机适航证书,机上无线电机执照,机员执照,飞航日记簿。<br> {{gap}}(二)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旅客护照证件,并配合海关(或关)同时检查旅客与机员所带行李物品,必要时得对个别可疑旅客或机员进行单独检查。<br> {{gap}}(三)检疫机关(在未设检疫机关的地区为当地卫生防疫机关,下同)负责检查机员、旅客病疫,飞机卫生设备及有关病疫预防工作和证件。<br> {{gap}}(四)海关(或关)负责检查旅客与机员所携行李物品与检查机上等有关查禁走私事项。必要时,得对于有走私嫌疑的机员及旅客,施行个别检查。<br> {{gap}}空运业务机关为保证飞航安全,对旅客所带行李物品(包括附带于身上者)认为需要察看时,以于公安机关或海关(或关)检查时同时察看为原则。<br> {{gap}}其他机关除经政务院特准者外,不得进行检查。 {{gap}}三、机员、旅客及行李物品,无论进出口,如无特殊情形,均以检查一次为原则。<br> {{gap}}(一)来自国外者,在入境后第一个降落的航空站施行检查,前往国外者,在国境内最后经停的一个航空站施行检查;<br> {{gap}}(二)进出国境,非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得分别在起运站或到达站施行检查。 {{gap}}四、飞机进出口的时间,及其降落地点,由空运业务机关在当地所设之机关(其在当地未设机关者为当地航空站)负责预先通知各有关检查机关,按时依第二条之规定,同时进行联合检查。 {{gap}}五、飞机进口降落后或出口起飞前,机长或空运业务机关在当地所设之机关应具备载有机员及旅客姓名的仓单二份,以一份转交海关(或关)以一份由航空站转交各有关检查机关共同查阅,其他检查机关不得直接向机长或上述机关索取。 {{gap}}六、对各国外交人员的检查,依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之规定办理。 {{gap}}七、航空站及空运业务机关人员对当地各有关机关执行检查时应予协助。 {{gap}}八、本通则所称之检查系指第二条所列各款而言,其他如当地民航管理机关,空运业务机关对于飞机、海关(或关)对于货运监管、查验、征税等另有规定者,仍依照其规定,由各该主管机关办理。 {{gap}}九、国内来往飞机及其机员、旅客、行李物品,以不施行检查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有关机关,通过空运业务机关,施行检查。<br> {{gap}}(一)飞机往来走私严重地区时。<br> {{gap}}(二)有特殊情形必须施行检查时。<br> {{gap}}以上检查,限于起运站施行,给予凭证,在到达站验证放行,不再检查。 {{gap}}十、在空运经常通航地点,由当地空运业务机关负责主持定期召集联合检查会议,由当地海关(或关)及公安、检疫、航空站各机关代表参加,会商有关检查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并研究讨论如何统一步骤,分工配合及简化手续等事宜。 {{gap}}十一、飞机进出口的许可由航空站统一办理,其他机关一律不得借故阻留,如有特殊事故须禁止其降落或延缓其起飞时间者,必须通过航空站执行之。 {{gap}}十二、本通则公布施行后,中央各有关检查机关应即各就其主管业务范围,将对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物品所有应行禁止限制取缔事项及规章法令通知民航局转知各空运业务机关,公告周知,其修改时亦同。 {{gap}}十三、本通则经政务院公布施行,过去各地原有检查办法与本通则有抵触者,即予废除。 {{PD-PRC-exempt}} 1x1005ya3ds1ghbhplfiw41s4pjizkl 7902524 7902522 2026-06-19T01:53:49Z MarkZhou08 108066 7902524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y=1987|m=1|d=3|alt=宣布自行失效}} {{header |title = 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author =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生效日期 = 1951年5月24日 |失效日期 = 1987年1月3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统一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检查工作,以保证飞航安全,维护国境治安,防止病疫传染,查禁走私,特制定本通则。 {{gap}}二、下列机关得按其主管业务范围,对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物品施行检查:<br> {{gap}}(一)航空站(在未设民航管理机关的地区为民航局委托的空军站或空运业务机关,下同)负责检查外籍飞机飞航国境证件,飞机登记证书,飞机适航证书,机上无线电机执照,机员执照,飞航日记簿。<br> {{gap}}(二)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旅客护照证件,并配合海关(或关)同时检查旅客与机员所带行李物品,必要时得对个别可疑旅客或机员进行单独检查。<br> {{gap}}(三)检疫机关(在未设检疫机关的地区为当地卫生防疫机关,下同)负责检查机员、旅客病疫,飞机卫生设备及有关病疫预防工作和证件。<br> {{gap}}(四)海关(或关)负责检查旅客与机员所携行李物品与检查机上等有关查禁走私事项。必要时,得对于有走私嫌疑的机员及旅客,施行个别检查。<br> {{gap}}空运业务机关为保证飞航安全,对旅客所带行李物品(包括附带于身上者)认为需要察看时,以于公安机关或海关(或关)检查时同时察看为原则。<br> {{gap}}其他机关除经政务院特准者外,不得进行检查。 {{gap}}三、机员、旅客及行李物品,无论进出口,如无特殊情形,均以检查一次为原则。<br> {{gap}}(一)来自国外者,在入境后第一个降落的航空站施行检查,前往国外者,在国境内最后经停的一个航空站施行检查;<br> {{gap}}(二)进出国境,非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得分别在起运站或到达站施行检查。 {{gap}}四、飞机进出口的时间,及其降落地点,由空运业务机关在当地所设之机关(其在当地未设机关者为当地航空站)负责预先通知各有关检查机关,按时依第二条之规定,同时进行联合检查。 {{gap}}五、飞机进口降落后或出口起飞前,机长或空运业务机关在当地所设之机关应具备载有机员及旅客姓名的仓单二份,以一份转交海关(或关)以一份由航空站转交各有关检查机关共同查阅,其他检查机关不得直接向机长或上述机关索取。 {{gap}}六、对各国外交人员的检查,依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之规定办理。 {{gap}}七、航空站及空运业务机关人员对当地各有关机关执行检查时应予协助。 {{gap}}八、本通则所称之检查系指第二条所列各款而言,其他如当地民航管理机关,空运业务机关对于飞机、海关(或关)对于货运监管、查验、征税等另有规定者,仍依照其规定,由各该主管机关办理。 {{gap}}九、国内来往飞机及其机员、旅客、行李物品,以不施行检查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有关机关,通过空运业务机关,施行检查。<br> {{gap}}(一)飞机往来走私严重地区时。<br> {{gap}}(二)有特殊情形必须施行检查时。<br> {{gap}}以上检查,限于起运站施行,给予凭证,在到达站验证放行,不再检查。 {{gap}}十、在空运经常通航地点,由当地空运业务机关负责主持定期召集联合检查会议,由当地海关(或关)及公安、检疫、航空站各机关代表参加,会商有关检查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并研究讨论如何统一步骤,分工配合及简化手续等事宜。 {{gap}}十一、飞机进出口的许可由航空站统一办理,其他机关一律不得借故阻留,如有特殊事故须禁止其降落或延缓其起飞时间者,必须通过航空站执行之。 {{gap}}十二、本通则公布施行后,中央各有关检查机关应即各就其主管业务范围,将对进出口飞机、机员、旅客、行李物品所有应行禁止限制取缔事项及规章法令通知民航局转知各空运业务机关,公告周知,其修改时亦同。 {{gap}}十三、本通则经政务院公布施行,过去各地原有检查办法与本通则有抵触者,即予废除。 {{PD-PRC-exempt}} t8rszttz5jx3alm12ntdnw1ldm564n8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 0 5795763 7902523 2026-06-19T01:53:44Z Lushuyeh 514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二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七十一/]]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三/]]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3日(P.1102-2) ○己卯。遣官祭歷代帝王廟。<br>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br> ○諭曰。朕恭奉皇太后東巡。展謁祖…” 790252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二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七十一/]]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三/]]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3日(P.1102-2) ○己卯。遣官祭歷代帝王廟。<br>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br> ○諭曰。朕恭奉皇太后東巡。展謁祖陵。所有經過地方。賜復蠲租。一循彝典。尤念今年奉天所屬州縣。秋雨過多。間被水潦。雖高阜尚屬有秋。但朕巡歷所經。念茲貧民拮据。益當加意惠鮮。無令失所。著該將軍府尹等。查明被災地畝。於恩旨蠲免外。應作何分別優卹之處。即奏聞辦理。<br> ○又諭。侍衛夔薩等。自軍營差旋。朕詢及德寧。安崇阿。畏怯情形。緣德寧。明知巴朗等逃去未遠。乃僅追至準噶爾卡座。即為可以塞責。遂帶兵退回。按其情節。死有餘辜。德寧妻子。著發往黑龍江。<br> ○以正藍旗滿洲協領富當阿。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br> ○是日。駐蹕油葫蘆村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4日(P.1103-1) ○庚辰。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昨曾降旨。令阿睦爾撒納等赴熱河入覲。色布騰亦令同來。但色布騰曾奏聞車凌孟克。與伊子巴雅爾當。有圖謀色布騰之意。此事雖虛實未定。但不可不密為防範。倘色布騰入覲。車凌孟克乘其不在游牧。肆行侵擾。不惟於色布騰家口有礙。於國家之事。亦大有關係。色布騰如在游牧。車凌孟克必不敢侵擾。即侵擾。色布騰亦能辦理。此時可暫不必入覲。俟明年成功後來朝。承受朕無窮恩眷。可寄信玉保。密諭色布騰。令其在游牧密防。以期無事。此事朕如明降諭旨。止其入覲。恐車凌孟克等益生猜疑。色布騰臨時但稱患病。不必前來。眾人亦無所疑慮矣。<br> ○大學士公傅恒等奏。皇上恭謁祖陵。穿素服行禮。遇大祭之日。穿朝服行禮。盛京陪祭及執事大臣官員。俱穿朝服。隨駕王大臣等穿蟒袍補褂。報可。<br> ○陞任浙江巡撫雅爾哈善疏報。麗水。臨安。富陽。鎮海。太平。松陽。雲和。宣平。等八縣。十九年分。開墾田地山塘一百八頃有奇。<br> ○是日。駐蹕尚家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5日(P.1103-2) ○辛巳。上奉皇太后率皇后謁永陵。行禮。祭酒。舉哀。如儀。<br> ○詣顯佑宮行禮。<br> ○閱興京城。<br> ○署定邊左副將軍班第等覆奏。剿辦烏梁海一事。參贊大臣薩喇勒等。業已率領所派兵丁。出卡前往。計此時。正與賊游牧臨近之時。若再諭令徹回。恐賊眾知覺。轉來堵截。殊多未便。現在薩喇勒等。於八月二十四日領兵前進。臣等亦於二十五日自烏里雅蘇臺起程。前往卓克索接應。報聞。<br> ○是日。駐蹕額勒赫和羅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6日(P.1104-1) ○壬午。上詣永陵。行大饗禮。<br> ○遣官致祭附葬之武功郡王禮敦。恪恭貝勒塔察篇古墓。暨附近之覺羅等祖塋。<br> ○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二等宣義伯兼散秩大臣果爾多故。賜祭如例。<br> ○以故貴州新化蠻彝長官司土官歐陽承宗子方旦。襲職。<br> ○是日。駐蹕尚家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7日(P.1104-2) ○癸未。諭軍機大臣等。班第奏。據薩喇勒告稱。阿睦爾撒納云。明年進兵。事關緊要。必須二人同赴行在。面聆聖訓。方有裨益。如蒙俞允。薩喇勒於十月下旬隨後趕往。亦可不誤等語。薩喇勒。阿睦爾撒納。所見甚是。如此實心為國家辦事。甚屬可嘉。從前朕將薩喇勒留於軍營。原恐車凌孟克有意外之變。令伊防守。此際諒未必有事。班第又在軍營。可寄信班第。令薩喇勒於彼處事竣後。即行趕赴熱河陛見。班第於應行防守之處。務密為防範。不可疏懈。<br> ○署定邊左副將軍班第等奏。明歲進兵。所需駝馬牛羊等項。現在陸續送到。時際冬春。須擇水草好處。善為牧放。以備臨時應用。現奉特旨派出舒赫德經理。臣等復公同商議。仍令額琳沁多爾濟。率同貝勒旺沁札布等。各帶本部落官兵。前往翁金達什和碩地方。查收送到馬匹牲畜。護送緩行。其牧放地方。查扎布堪控圭等處。冬令溫暖。水草充足。應令在該處牧放。以收實用。報聞。<br> ○是日。駐蹕蓮花套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8日(P.1105-1) ○甲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工部議准。直隸總督方觀承疏稱。滿城縣方順橋巡檢。移駐三座塔地方。應建衙署。從之。<br> ○蠲免甘肅皋蘭。狄道。渭源。金縣。靖遠。環縣。鎮番。平番。寧夏。寧朔。靈州。中衛。平羅。西寧。等十四州縣。十八年分。被災地一千六百二十七頃有奇額賦。并豁除被水衝坍無徵地二十六頃有奇額賦。又免西寧縣。被雹地一千五百九十八段額賦。<br> ○是日。駐蹕撫順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9日(P.1105-1) ○乙酉。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侍早膳。<br> ○賜扈從王公大臣。并盛京將軍等宴。<br> ○諭。據班第等奏稱。台吉阿睦爾撒納。訥默庫。班珠爾。內訥默庫。與車凌烏巴什。骨肉同居。應即用車凌烏巴什旗分旗纛。阿睦爾撒納。班珠爾。應賞用何旗旗纛之處。請旨遵行等語。訥默庫。著照所請。即令用車凌烏巴什旗分旗纛。阿睦爾撒納。著賞用鑲黃旗旗纛。班珠爾。賞用正黃旗旗纛。俟派定伊等兵丁數目之後。交該部照賞給車凌旗纛式樣製造。由驛解往。<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班第等奏稱。差探烏梁海等處。自阿布薩圖口起。至垂博勒齊爾。馬群蹤跡相連。因急行進兵。攻掠烏梁海游牧等語。所辦甚合機宜。彼處既有烏梁海蹤跡。一鼓而得。足可接濟軍糧。擒拏瑪木特。即畏避移徙。其所去亦不甚遠。我兵就此前進。并可將阿睦爾撒納之兄。及其妻子。與其屬下被擄人口。盡行救出。俾得骨肉團聚。甚有裨益。救出後。或移於內地。或人口眾多。難以移徙。即著所遣兵丁。並其妻子。在額爾齊斯安置。照管游牧之處。酌量辦理。可寄信班第。令其傳諭班珠爾。薩喇勒。齊木庫爾。惟期於事妥協。不必拘泥。<br> ○陝西巡撫陳宏謀奏。西安府屬興平縣之店張驛。差務繁多。驛丞不能獨辦。應將店張驛馬。歸醴泉縣經管。驛丞缺裁。得旨。著照所請行。<br> ○是日。駐蹕顏台尼嚕村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0日(P.1106-1) ○丙戌。謁福陵。昭陵。如謁永陵儀。<br> ○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此次隨駕之拜唐阿。兵丁。太監等。著各賞給一月錢糧。<br> ○諭軍機大臣等。永常十月間即應起程赴京陛見。安西止豆斌一人。達瓦齊或於冬間遣使前來。需有大員在彼。酌量辦理。方得領要。著傳諭劉統勳。鄂昌等。永常起程後。劉統勳仍駐肅州適中之地。辦理軍需。及兩省總督印務。鄂昌即前往安西駐劄。其巡撫應行之事。一并帶往辦理。若夷使到卡。詞意恭順。自當遣人伴送來京。即有分外干求。當告以應行應止之處。汝可自往京師。叩見大皇帝。面陳一切。敬候諭旨遵行。不便遽為代奏。亦即遣送來京。其接待輕重分際。悉照敦多克之例。或該夷使帶有些須貨物。懇求變售。亦照敦多克例。告以候旨辦理。至於現在一切調遣軍機。務當周防慎密。勿令得窺見情形。并飭沿途官兵弁役。毋得稍有漏洩。<br> ○大學士公傅恒等議覆。兩廣總督楊應琚等議。福建巡撫陳宏謀奏。內地販洋人等。定以三年為限。三年不歸。不許再回原籍一摺。據稱。現在開洋貿易之民。源源不絕。如三年後。不准回籍。則少逾時限。即不得返歸故土。應仍令船戶查明緣由。出具保結。准其搭船回籍等語。臣等酌議。請交各該督撫等。凡出洋貿易之人。無論年分遠近。概准回籍。仍令於沿海地方。出示曉諭。令其不必遲疑觀望。至於責成船戶。出具保結之處。應如所議辦理。其自番地回籍。攜有貲貨者。如地方官役借端索擾。該上司訪參治罪。從之。<br> ○是日。駐蹕毛軍屯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1日(P.1107-1) ○丁亥。上詣福陵。昭陵。行大饗禮。<br> ○遣官致祭福陵昭陵之壽康太妃。宸妃。懿靖大貴妃。康惠淑妃。并公主園寢。<br> ○遣官致祭克勤郡王岳託。武勳王揚古利。宏毅公額亦都。直義公費英東墓。<br> ○上奉皇太后入盛京駐蹕。至癸巳皆如之。<br> ○侍皇太后膳。<br> ○諭曰。朕恭謁祖陵禮成。所有隨駕之王公。俱著紀錄一次。文武大臣官員。俱著加一級。<br> ○又諭。盛京將軍大臣官員兵丁。及盛京居住之宗室覺羅姨舅之子孫。應如何賞賚之處。著總理行營大臣等議奏。尋議。盛京將軍大臣官員兵丁。應照吉林之例。分別賞給撒袋。腰刀。緞疋。銀兩。至宗室覺羅及姨舅之子孫。亦應分別等次。照吉林官員之例賞給。得旨。將軍阿蘭泰。著加賞鞍轡一副。火鐮。小刀子。鼻煙壺。各一。副都統勒克。雅圖。那蘭圖。著加賞火鐮。小刀子。鼻煙壺。各一。侍郎卞塔海。德爾格。吳拜。蘇章阿。府尹鄂寶。著加賞火鐮。小刀子。各一。餘依議。<br> ○吏部議准。署山東巡撫郭一裕等疏稱。東平所。與東平州駐劄同城。東平州既改隸泰安府。而東平所仍屬兗州府。體制未協。應改歸泰安府管轄。又蘭山縣之元宵屯。坐落泗。水縣境。亦應改隸泗水縣管轄。從之。<br> ○旌表守正捐軀之四川巴縣民魏連雲妻羅氏。<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2日(P.1107-2) ○戊子。上以恭謁祖陵禮成。率王大臣。等。詣皇太后宮行慶賀禮。<br> ○上御崇政殿受賀。賜諸王文武大臣官員。及朝鮮國使臣。準噶爾輸誠之宰桑等宴。<br> ○御大政殿。賜宗室覺羅等宴。<br> ○諭曰。仰惟列祖創業東土。光啟萬年景運。山陵永峙。福佑靈長。我皇祖聖祖仁皇帝三詣陪京。躬親展謁。禮成行慶。典冊昭垂。朕寅紹丕基。時深景慕。緬自乾隆八年秋。瞻仰橋山。迄今已逾十載。追遠之誠。常如一日。本年七月。恭奉皇太后安輿。由熱河起鑾。取道吉林。巡歷遼瀋。車駕所至。兵民各安本業。風俗淳樸。輦路歡迎。扶攜恐後。具著忠愛悃忱。仰見先澤留貽。久而益懋。朕心深用欽慰。茲於九月初五等日。謁祭三陵。大禮告成。宜敷愷澤。其將奉天所屬府州縣。乾隆十九年地丁正項錢糧。通行蠲復。經過地方。前旨所免十分之三。及被水地畝應蠲錢糧。仍於明年應徵額內。補行豁除。自山海關以外。及寧古塔等處官吏軍民人等。除十惡死罪外。其餘已結。未結一應死罪。俱著減等發落。軍流以下。悉予寬免。凡我留都士庶。尚其敬念根本重地。益務敦龐。毋忘先民 矩矱。共享昇平之福。永承樂利之休。用稱朕嘉惠優卹至意。<br> ○又諭曰。朕奉皇太后鑾輿。再詣盛京。恭詣祖陵。所有直隸。奉天。及吉林等處。辦差文武官員。俱著加恩各加一級。其現有降級之案者。准以所加之級抵銷。<br> ○又諭曰。朕奉皇太后鑾輿。由吉林前詣盛京。恭謁祖陵。所至地方。多有年逾耄耋。策杖歡迎者。宜沛恩膏。以彰盛典。其奉天吉林所屬旗民男婦。自年七十以上。悉照從前恩詔之例。分別賞賚。用示朕引年優老至意。<br> ○又諭曰。朝鮮國王李昑。敬遣陪臣。前詣盛京接駕。齎表貢獻。誠悃可嘉。著照乾隆八年之例。加恩賞賚。所遣陪臣。一併照例加賞。<br> ○又諭曰。宗室嵩年。因濫責民人革職。但現在宗室內。不但武藝無出色之人。即勤學弓馬者亦少。嵩年弓馬尚屬可觀。著加恩仍留其奉恩將軍。此係朕格外曲成。宗室內若騎射生疏。不得希冀如此寬典也。<br> ○又諭。此次盛京禮部。豫備一切祭器。俱甚潦草。且多錯誤。朕親詣尚且如此。尋常祭祀。尚可問乎。陵寢事宜。所關甚重。世臣。係專司大員。且係滿洲世僕。並不竭盡誠敬。草率辦理。殊失滿洲臣僕敬事之意。非尋常過失可比。世臣。著革職。發往黑龍江。<br> ○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永定河漫口合龍。壩臺復行汕塌一摺。據稱所塌三丈。下埽即可堵閉。又云來年凌汛匯注。攔河埽壩堪虞。似應稍緩堵塞等語。引河果得暢流。何至積水漫注。壩臺果能堅築。何至復行汕塌。看來該督此番辦理。不免自為遷就。永定河原可無庸多設隄壩。但今既有隄壩。其漫口自不得不堅為堵禦。倘以來年凌汛堪虞為言。則黃河大於永定。去年之張家馬路決口。何以即時堵築。而今歲之凌汛。並無妨礙也。且春汛伏汛繼至。何時始可施工。若該督以漫口實在不能堵築。意欲聽其自然。又何妨明白言之。乃為此隱躍之詞。欲待面為陳奏耶。所奏甚不明晰。著傳諭方觀承。將該處應如何辦理實在情形。即行詳悉覆奏。尋奏。引河係就舊有河形挑挖。其寬不及正河四分之一。遇大汛水。可期汕刷加寬。今勢弱流緩。束水易高。以致正河之水。注積壩根。其壩。貼近引河。攔築河中。水穿埽根。不及填土閉塞。若此時將壩口堵築。明春凌汛時。全河匯注。引河難容。恐仍溢注。擬俟凌汛過後。河水漸至斷流。於攔河壩後。堅築寬厚土隄。再將引河挑挖寬深。大汛一至。全勢歸入引河。汕刷益寬。復循舊軌。得旨。總之此次所辦。實屬遲緩不力。<br> ○調盛京戶部侍郎卞塔海。為盛京禮部侍郎。以盛京副都統勒克。兼理盛京戶部侍郎事務。<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3日(P.1110-1) ○己丑。上詣清寧宮祭神。<br> ○侍皇太后膳。<br> ○諭曰。朕奉皇太后鑾輿。再詣盛京。恭謁祖陵禮成。奉天所屬府州縣。乾隆十九年地丁正項錢糧。已降旨通行蠲復。所有各莊頭。及旗地。應納糧石草束等項。自應一體加恩。以普愷澤。著將盛京戶部各莊頭。本年應交倉糧一萬餘石。概行蠲免。盛京。興京。遼陽。牛莊。蓋州。熊岳。復州。金州。岫巖。鳳凰城。開原。錦州。寧遠。廣寧。義州。等十五處旗地。本年應納米豆草束。免徵一半。其各壯丁應完本年丁米。亦著免其輸納。俾旗民均霑嘉惠。用昭慶典。<br> ○又諭。今年秋審情實人犯。著停止勾決。<br> ○命兵部侍郎于敏中。知武舉。戶部侍郎嵇璜。為武會試正考官。工部侍郎董邦達。為副考官。<br> ○予在洋遭風淹沒之福建海壇鎮標千總陳益。贈卹如例。并廕子弟一人。<br> ○豁免長蘆永利。富國。二場。潮衝竈地二十八頃有奇額賦。浙江仁和。富陽。二縣。潮衝田地七十四頃有奇額賦。<br> ○雲南巡撫愛必達疏報。祿勸。馬龍。嵩明。永平。廣西。霑益。元江。鎮沅。文山。會澤。新興。等十一府州縣。十八年分。開墾荒地二十七頃有奇。<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4日(P.1110-2) ○庚寅。上奉皇太后御迪光殿。侍早膳。<br> ○諭。盛京為我朝龍興重地。自定鼎以來。設立五部侍郎。及奉天尹丞等官。分理庶政。教養旗民。責任綦重。且距京師僅千有餘里。方今天下一家。即在漢 人中。猶不應稍存擇地之見。況滿洲世僕。豈可遂忘根本。世臣本屬庸材。粗通腐文。徒以資深。擢用至盛京禮部侍郎。乃其詩稿中。至有霜侵髩朽歎途窮之句。幾自擬於蘇軾之謫黃州。自思以彼其品其學。與蘇軾執鞭。將唾而箠之。且卿貳崇階。有何途窮之歎。又云秋色招人懶上朝。寅清重職。自應夙夜靖共。乃以疏懶鳴高。其何以為庶寮表率。又云半輪秋月西沈夜。應照長安爾我家。獨不思盛京固我豐沛舊鄉卿。世臣居心不可問如此。則昨之革職發遣。尚屬輕典。夫縱情詩酒。最為居官惡習。以滿員而官盛京。尚抑鬱無聊。形諸吟詠。則從前漢人之以出關為畏途。又不足怪矣。此地風俗素淳。甚恐為此輩所壞。嗣後盛京各官。當深以此為戒。其有不思敬供厥職。妄以詩酒陶情。廢乃公事者。朕必重治其罪。可將此旨各書一通。懸之公署。令觸目警心。永垂炯鑒。<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5日(P.1111-1) ○辛卯。上詣文廟行禮。<br> ○諭。據哈密貝子玉素布奏稱。除伊旗派出兵丁一百名外。再行添派一百名。即親身率領。在軍營効力等語。著照所請。再添派兵一百名。令玉素布帶領。其一切應得之項。著永常照例給與。玉素布著賞銀三百兩。<br><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 i4riy4hbcn2vfhuakprbju6194hyu9h 7902536 7902523 2026-06-19T02:34:24Z Lushuyeh 51466 790253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二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七十一/]]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三/]]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P.1101-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九月。丁丑朔。上行圍。<br> ○諭曰。吉慶奏。通分司所屬角斜。拼茶。豐利。等場竈地方。八月初一日。偶被風潮。草房間有倒塌。人口間有損傷。已照例撫卹。並給修費棺殮等語。煎丁猝被水災。情堪憫惻。若僅按例撫卹一月口糧。未免拮据。著查明各場被淹處所無力煎丁。於九月內。再行加賑一月口糧。以示軫卹。該部即遵諭行。<br> ○又諭。據阿里袞奏稱。德保差竣回京。在家住宿一夜。次日起程等語。德保係御前侍衛。差竣回京。先至其家住宿。殊屬無恥。著革去公爵。作為三等侍衛。在乾清門効力行走。<br> ○諭軍機大臣等。允祁等。奏永濟庫失竊滋生銀兩一案。據稱請交刑部派員前來嚴審究擬等語。該庫被竊。既據訊長庚。倭合。偏頭等。并將該班行走人役。逐加研訊。是現在有可查究之人。自應就近即速嚴加究問。逐細根追。即可得實在情節。否則將長庚等。並應行質訊要犯。一并解部審擬。乃遽請派部員前往審究。所奏殊屬糊塗。著傳旨申飭。並令嚴行訊究。務得實在偷竊之犯。奏聞治罪。毋得遲回觀望。使奸匪乘隙遠颺。以致無可蹤跡。允祁等。候此案審明後。再行交部議處。<br> ○戶部等部議。吏部尚書管四川總督黃廷桂題覆。樂山縣老洞溝廠。開採撥運京局事宜。一。解運京銅一百四十萬觔。於滇銅過川時。分七次帶運。其存局銅。即供川局鼓鑄。一。解運京銅。即在將買餘銅項下撥運。所加耗餘銅。在抽課耗銅覈給。一。辦運京銅。自老洞溝廠至重慶。所需竹筐水腳。及差役飯食等項。照例支給。一。自重慶運交京局。水腳夫價等項銀。照滇省運銅例支給。一。運銅應解坐糧廳車腳剝載銀。照滇省動給各等語。應如所請。至運銅雜費。該督請照滇省運京之例支給。未免浮多。應照滇省帶運江西截留銅之例開銷。從之。<br> ○刑部等部題准。湖北巡撫張若震疏稱。安陸縣民吳太安。起意將伊故甥尹輝宸妻吳氏改嫁。吳氏不從。又令尹輝先強搶。送至陳氏綸家。吳氏堅不成婚。投繯殞命。吳太安應發邊衛充軍。年逾七旬。照例收贖。尹輝先等分別杖徒。吳氏附請旌表。得旨。吳氏矢志守節。吳太安起意改嫁。又令尹輝先強搶背送。以致投繯。則吳氏之死。實吳太安威逼所致。豈得以年逾七旬。照例收贖。夫收贖固屬定例。亦眚災之謂耳。若不問所犯輕重。則一胥吏察例奉行足矣。拘牽墨守。何以慰幽魂而發潜德。此本著發還另議。嗣後有似此者。當按其情罪核實請旨。尋議。吳太安。應不准收贖。餘俱如原議。從之。<br> ○以多羅平郡王慶恒。管理鑲紅旗漢軍都統事務。<br> ○以武備院卿保常。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br> ○以湖廣督標中軍副將諾倫。為貴州鎮遠鎮總兵。<br> ○是日。駐蹕烏蘇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2日(P.1102-2) ○戊寅。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曰。策楞公爵。著尚書達勒當阿承襲。德保公爵。著郎中德祿承襲。<br> ○以察哈爾游牧總管多爾濟。為正藍旗漢軍副都統。<br> ○是日。駐蹕馬前寨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3日(P.1102-2) ○己卯。遣官祭歷代帝王廟。<br>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br> ○諭曰。朕恭奉皇太后東巡。展謁祖陵。所有經過地方。賜復蠲租。一循彝典。尤念今年奉天所屬州縣。秋雨過多。間被水潦。雖高阜尚屬有秋。但朕巡歷所經。念茲貧民拮据。益當加意惠鮮。無令失所。著該將軍府尹等。查明被災地畝。於恩旨蠲免外。應作何分別優卹之處。即奏聞辦理。<br> ○又諭。侍衛夔薩等。自軍營差旋。朕詢及德寧。安崇阿。畏怯情形。緣德寧。明知巴朗等逃去未遠。乃僅追至準噶爾卡座。即為可以塞責。遂帶兵退回。按其情節。死有餘辜。德寧妻子。著發往黑龍江。<br> ○以正藍旗滿洲協領富當阿。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br> ○是日。駐蹕油葫蘆村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4日(P.1103-1) ○庚辰。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昨曾降旨。令阿睦爾撒納等赴熱河入覲。色布騰亦令同來。但色布騰曾奏聞車凌孟克。與伊子巴雅爾當。有圖謀色布騰之意。此事雖虛實未定。但不可不密為防範。倘色布騰入覲。車凌孟克乘其不在游牧。肆行侵擾。不惟於色布騰家口有礙。於國家之事。亦大有關係。色布騰如在游牧。車凌孟克必不敢侵擾。即侵擾。色布騰亦能辦理。此時可暫不必入覲。俟明年成功後來朝。承受朕無窮恩眷。可寄信玉保。密諭色布騰。令其在游牧密防。以期無事。此事朕如明降諭旨。止其入覲。恐車凌孟克等益生猜疑。色布騰臨時但稱患病。不必前來。眾人亦無所疑慮矣。<br> ○大學士公傅恒等奏。皇上恭謁祖陵。穿素服行禮。遇大祭之日。穿朝服行禮。盛京陪祭及執事大臣官員。俱穿朝服。隨駕王大臣等穿蟒袍補褂。報可。<br> ○陞任浙江巡撫雅爾哈善疏報。麗水。臨安。富陽。鎮海。太平。松陽。雲和。宣平。等八縣。十九年分。開墾田地山塘一百八頃有奇。<br> ○是日。駐蹕尚家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5日(P.1103-2) ○辛巳。上奉皇太后率皇后謁永陵。行禮。祭酒。舉哀。如儀。<br> ○詣顯佑宮行禮。<br> ○閱興京城。<br> ○署定邊左副將軍班第等覆奏。剿辦烏梁海一事。參贊大臣薩喇勒等。業已率領所派兵丁。出卡前往。計此時。正與賊游牧臨近之時。若再諭令徹回。恐賊眾知覺。轉來堵截。殊多未便。現在薩喇勒等。於八月二十四日領兵前進。臣等亦於二十五日自烏里雅蘇臺起程。前往卓克索接應。報聞。<br> ○是日。駐蹕額勒赫和羅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6日(P.1104-1) ○壬午。上詣永陵。行大饗禮。<br> ○遣官致祭附葬之武功郡王禮敦。恪恭貝勒塔察篇古墓。暨附近之覺羅等祖塋。<br> ○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二等宣義伯兼散秩大臣果爾多故。賜祭如例。<br> ○以故貴州新化蠻彝長官司土官歐陽承宗子方旦。襲職。<br> ○是日。駐蹕尚家河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7日(P.1104-2) ○癸未。諭軍機大臣等。班第奏。據薩喇勒告稱。阿睦爾撒納云。明年進兵。事關緊要。必須二人同赴行在。面聆聖訓。方有裨益。如蒙俞允。薩喇勒於十月下旬隨後趕往。亦可不誤等語。薩喇勒。阿睦爾撒納。所見甚是。如此實心為國家辦事。甚屬可嘉。從前朕將薩喇勒留於軍營。原恐車凌孟克有意外之變。令伊防守。此際諒未必有事。班第又在軍營。可寄信班第。令薩喇勒於彼處事竣後。即行趕赴熱河陛見。班第於應行防守之處。務密為防範。不可疏懈。<br> ○署定邊左副將軍班第等奏。明歲進兵。所需駝馬牛羊等項。現在陸續送到。時際冬春。須擇水草好處。善為牧放。以備臨時應用。現奉特旨派出舒赫德經理。臣等復公同商議。仍令額琳沁多爾濟。率同貝勒旺沁札布等。各帶本部落官兵。前往翁金達什和碩地方。查收送到馬匹牲畜。護送緩行。其牧放地方。查扎布堪控圭等處。冬令溫暖。水草充足。應令在該處牧放。以收實用。報聞。<br> ○是日。駐蹕蓮花套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8日(P.1105-1) ○甲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工部議准。直隸總督方觀承疏稱。滿城縣方順橋巡檢。移駐三座塔地方。應建衙署。從之。<br> ○蠲免甘肅皋蘭。狄道。渭源。金縣。靖遠。環縣。鎮番。平番。寧夏。寧朔。靈州。中衛。平羅。西寧。等十四州縣。十八年分。被災地一千六百二十七頃有奇額賦。并豁除被水衝坍無徵地二十六頃有奇額賦。又免西寧縣。被雹地一千五百九十八段額賦。<br> ○是日。駐蹕撫順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9日(P.1105-1) ○乙酉。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侍早膳。<br> ○賜扈從王公大臣。并盛京將軍等宴。<br> ○諭。據班第等奏稱。台吉阿睦爾撒納。訥默庫。班珠爾。內訥默庫。與車凌烏巴什。骨肉同居。應即用車凌烏巴什旗分旗纛。阿睦爾撒納。班珠爾。應賞用何旗旗纛之處。請旨遵行等語。訥默庫。著照所請。即令用車凌烏巴什旗分旗纛。阿睦爾撒納。著賞用鑲黃旗旗纛。班珠爾。賞用正黃旗旗纛。俟派定伊等兵丁數目之後。交該部照賞給車凌旗纛式樣製造。由驛解往。<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班第等奏稱。差探烏梁海等處。自阿布薩圖口起。至垂博勒齊爾。馬群蹤跡相連。因急行進兵。攻掠烏梁海游牧等語。所辦甚合機宜。彼處既有烏梁海蹤跡。一鼓而得。足可接濟軍糧。擒拏瑪木特。即畏避移徙。其所去亦不甚遠。我兵就此前進。并可將阿睦爾撒納之兄。及其妻子。與其屬下被擄人口。盡行救出。俾得骨肉團聚。甚有裨益。救出後。或移於內地。或人口眾多。難以移徙。即著所遣兵丁。並其妻子。在額爾齊斯安置。照管游牧之處。酌量辦理。可寄信班第。令其傳諭班珠爾。薩喇勒。齊木庫爾。惟期於事妥協。不必拘泥。<br> ○陝西巡撫陳宏謀奏。西安府屬興平縣之店張驛。差務繁多。驛丞不能獨辦。應將店張驛馬。歸醴泉縣經管。驛丞缺裁。得旨。著照所請行。<br> ○是日。駐蹕顏台尼嚕村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0日(P.1106-1) ○丙戌。謁福陵。昭陵。如謁永陵儀。<br> ○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此次隨駕之拜唐阿。兵丁。太監等。著各賞給一月錢糧。<br> ○諭軍機大臣等。永常十月間即應起程赴京陛見。安西止豆斌一人。達瓦齊或於冬間遣使前來。需有大員在彼。酌量辦理。方得領要。著傳諭劉統勳。鄂昌等。永常起程後。劉統勳仍駐肅州適中之地。辦理軍需。及兩省總督印務。鄂昌即前往安西駐劄。其巡撫應行之事。一并帶往辦理。若夷使到卡。詞意恭順。自當遣人伴送來京。即有分外干求。當告以應行應止之處。汝可自往京師。叩見大皇帝。面陳一切。敬候諭旨遵行。不便遽為代奏。亦即遣送來京。其接待輕重分際。悉照敦多克之例。或該夷使帶有些須貨物。懇求變售。亦照敦多克例。告以候旨辦理。至於現在一切調遣軍機。務當周防慎密。勿令得窺見情形。并飭沿途官兵弁役。毋得稍有漏洩。<br> ○大學士公傅恒等議覆。兩廣總督楊應琚等議。福建巡撫陳宏謀奏。內地販洋人等。定以三年為限。三年不歸。不許再回原籍一摺。據稱。現在開洋貿易之民。源源不絕。如三年後。不准回籍。則少逾時限。即不得返歸故土。應仍令船戶查明緣由。出具保結。准其搭船回籍等語。臣等酌議。請交各該督撫等。凡出洋貿易之人。無論年分遠近。概准回籍。仍令於沿海地方。出示曉諭。令其不必遲疑觀望。至於責成船戶。出具保結之處。應如所議辦理。其自番地回籍。攜有貲貨者。如地方官役借端索擾。該上司訪參治罪。從之。<br> ○是日。駐蹕毛軍屯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1日(P.1107-1) ○丁亥。上詣福陵。昭陵。行大饗禮。<br> ○遣官致祭福陵昭陵之壽康太妃。宸妃。懿靖大貴妃。康惠淑妃。并公主園寢。<br> ○遣官致祭克勤郡王岳託。武勳王揚古利。宏毅公額亦都。直義公費英東墓。<br> ○上奉皇太后入盛京駐蹕。至癸巳皆如之。<br> ○侍皇太后膳。<br> ○諭曰。朕恭謁祖陵禮成。所有隨駕之王公。俱著紀錄一次。文武大臣官員。俱著加一級。<br> ○又諭。盛京將軍大臣官員兵丁。及盛京居住之宗室覺羅姨舅之子孫。應如何賞賚之處。著總理行營大臣等議奏。尋議。盛京將軍大臣官員兵丁。應照吉林之例。分別賞給撒袋。腰刀。緞疋。銀兩。至宗室覺羅及姨舅之子孫。亦應分別等次。照吉林官員之例賞給。得旨。將軍阿蘭泰。著加賞鞍轡一副。火鐮。小刀子。鼻煙壺。各一。副都統勒克。雅圖。那蘭圖。著加賞火鐮。小刀子。鼻煙壺。各一。侍郎卞塔海。德爾格。吳拜。蘇章阿。府尹鄂寶。著加賞火鐮。小刀子。各一。餘依議。<br> ○吏部議准。署山東巡撫郭一裕等疏稱。東平所。與東平州駐劄同城。東平州既改隸泰安府。而東平所仍屬兗州府。體制未協。應改歸泰安府管轄。又蘭山縣之元宵屯。坐落泗。水縣境。亦應改隸泗水縣管轄。從之。<br> ○旌表守正捐軀之四川巴縣民魏連雲妻羅氏。<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2日(P.1107-2) ○戊子。上以恭謁祖陵禮成。率王大臣。等。詣皇太后宮行慶賀禮。<br> ○上御崇政殿受賀。賜諸王文武大臣官員。及朝鮮國使臣。準噶爾輸誠之宰桑等宴。<br> ○御大政殿。賜宗室覺羅等宴。<br> ○諭曰。仰惟列祖創業東土。光啟萬年景運。山陵永峙。福佑靈長。我皇祖聖祖仁皇帝三詣陪京。躬親展謁。禮成行慶。典冊昭垂。朕寅紹丕基。時深景慕。緬自乾隆八年秋。瞻仰橋山。迄今已逾十載。追遠之誠。常如一日。本年七月。恭奉皇太后安輿。由熱河起鑾。取道吉林。巡歷遼瀋。車駕所至。兵民各安本業。風俗淳樸。輦路歡迎。扶攜恐後。具著忠愛悃忱。仰見先澤留貽。久而益懋。朕心深用欽慰。茲於九月初五等日。謁祭三陵。大禮告成。宜敷愷澤。其將奉天所屬府州縣。乾隆十九年地丁正項錢糧。通行蠲復。經過地方。前旨所免十分之三。及被水地畝應蠲錢糧。仍於明年應徵額內。補行豁除。自山海關以外。及寧古塔等處官吏軍民人等。除十惡死罪外。其餘已結。未結一應死罪。俱著減等發落。軍流以下。悉予寬免。凡我留都士庶。尚其敬念根本重地。益務敦龐。毋忘先民 矩矱。共享昇平之福。永承樂利之休。用稱朕嘉惠優卹至意。<br> ○又諭曰。朕奉皇太后鑾輿。再詣盛京。恭詣祖陵。所有直隸。奉天。及吉林等處。辦差文武官員。俱著加恩各加一級。其現有降級之案者。准以所加之級抵銷。<br> ○又諭曰。朕奉皇太后鑾輿。由吉林前詣盛京。恭謁祖陵。所至地方。多有年逾耄耋。策杖歡迎者。宜沛恩膏。以彰盛典。其奉天吉林所屬旗民男婦。自年七十以上。悉照從前恩詔之例。分別賞賚。用示朕引年優老至意。<br> ○又諭曰。朝鮮國王李昑。敬遣陪臣。前詣盛京接駕。齎表貢獻。誠悃可嘉。著照乾隆八年之例。加恩賞賚。所遣陪臣。一併照例加賞。<br> ○又諭曰。宗室嵩年。因濫責民人革職。但現在宗室內。不但武藝無出色之人。即勤學弓馬者亦少。嵩年弓馬尚屬可觀。著加恩仍留其奉恩將軍。此係朕格外曲成。宗室內若騎射生疏。不得希冀如此寬典也。<br> ○又諭。此次盛京禮部。豫備一切祭器。俱甚潦草。且多錯誤。朕親詣尚且如此。尋常祭祀。尚可問乎。陵寢事宜。所關甚重。世臣。係專司大員。且係滿洲世僕。並不竭盡誠敬。草率辦理。殊失滿洲臣僕敬事之意。非尋常過失可比。世臣。著革職。發往黑龍江。<br> ○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永定河漫口合龍。壩臺復行汕塌一摺。據稱所塌三丈。下埽即可堵閉。又云來年凌汛匯注。攔河埽壩堪虞。似應稍緩堵塞等語。引河果得暢流。何至積水漫注。壩臺果能堅築。何至復行汕塌。看來該督此番辦理。不免自為遷就。永定河原可無庸多設隄壩。但今既有隄壩。其漫口自不得不堅為堵禦。倘以來年凌汛堪虞為言。則黃河大於永定。去年之張家馬路決口。何以即時堵築。而今歲之凌汛。並無妨礙也。且春汛伏汛繼至。何時始可施工。若該督以漫口實在不能堵築。意欲聽其自然。又何妨明白言之。乃為此隱躍之詞。欲待面為陳奏耶。所奏甚不明晰。著傳諭方觀承。將該處應如何辦理實在情形。即行詳悉覆奏。尋奏。引河係就舊有河形挑挖。其寬不及正河四分之一。遇大汛水。可期汕刷加寬。今勢弱流緩。束水易高。以致正河之水。注積壩根。其壩。貼近引河。攔築河中。水穿埽根。不及填土閉塞。若此時將壩口堵築。明春凌汛時。全河匯注。引河難容。恐仍溢注。擬俟凌汛過後。河水漸至斷流。於攔河壩後。堅築寬厚土隄。再將引河挑挖寬深。大汛一至。全勢歸入引河。汕刷益寬。復循舊軌。得旨。總之此次所辦。實屬遲緩不力。<br> ○調盛京戶部侍郎卞塔海。為盛京禮部侍郎。以盛京副都統勒克。兼理盛京戶部侍郎事務。<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3日(P.1110-1) ○己丑。上詣清寧宮祭神。<br> ○侍皇太后膳。<br> ○諭曰。朕奉皇太后鑾輿。再詣盛京。恭謁祖陵禮成。奉天所屬府州縣。乾隆十九年地丁正項錢糧。已降旨通行蠲復。所有各莊頭。及旗地。應納糧石草束等項。自應一體加恩。以普愷澤。著將盛京戶部各莊頭。本年應交倉糧一萬餘石。概行蠲免。盛京。興京。遼陽。牛莊。蓋州。熊岳。復州。金州。岫巖。鳳凰城。開原。錦州。寧遠。廣寧。義州。等十五處旗地。本年應納米豆草束。免徵一半。其各壯丁應完本年丁米。亦著免其輸納。俾旗民均霑嘉惠。用昭慶典。<br> ○又諭。今年秋審情實人犯。著停止勾決。<br> ○命兵部侍郎于敏中。知武舉。戶部侍郎嵇璜。為武會試正考官。工部侍郎董邦達。為副考官。<br> ○予在洋遭風淹沒之福建海壇鎮標千總陳益。贈卹如例。并廕子弟一人。<br> ○豁免長蘆永利。富國。二場。潮衝竈地二十八頃有奇額賦。浙江仁和。富陽。二縣。潮衝田地七十四頃有奇額賦。<br> ○雲南巡撫愛必達疏報。祿勸。馬龍。嵩明。永平。廣西。霑益。元江。鎮沅。文山。會澤。新興。等十一府州縣。十八年分。開墾荒地二十七頃有奇。<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4日(P.1110-2) ○庚寅。上奉皇太后御迪光殿。侍早膳。<br> ○諭。盛京為我朝龍興重地。自定鼎以來。設立五部侍郎。及奉天尹丞等官。分理庶政。教養旗民。責任綦重。且距京師僅千有餘里。方今天下一家。即在漢 人中。猶不應稍存擇地之見。況滿洲世僕。豈可遂忘根本。世臣本屬庸材。粗通腐文。徒以資深。擢用至盛京禮部侍郎。乃其詩稿中。至有霜侵髩朽歎途窮之句。幾自擬於蘇軾之謫黃州。自思以彼其品其學。與蘇軾執鞭。將唾而箠之。且卿貳崇階。有何途窮之歎。又云秋色招人懶上朝。寅清重職。自應夙夜靖共。乃以疏懶鳴高。其何以為庶寮表率。又云半輪秋月西沈夜。應照長安爾我家。獨不思盛京固我豐沛舊鄉卿。世臣居心不可問如此。則昨之革職發遣。尚屬輕典。夫縱情詩酒。最為居官惡習。以滿員而官盛京。尚抑鬱無聊。形諸吟詠。則從前漢人之以出關為畏途。又不足怪矣。此地風俗素淳。甚恐為此輩所壞。嗣後盛京各官。當深以此為戒。其有不思敬供厥職。妄以詩酒陶情。廢乃公事者。朕必重治其罪。可將此旨各書一通。懸之公署。令觸目警心。永垂炯鑒。<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乾隆十九年九月上/15日(P.1111-1) ○辛卯。上詣文廟行禮。<br> ○諭。據哈密貝子玉素布奏稱。除伊旗派出兵丁一百名外。再行添派一百名。即親身率領。在軍營効力等語。著照所請。再添派兵一百名。令玉素布帶領。其一切應得之項。著永常照例給與。玉素布著賞銀三百兩。<br><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二 gp6b946ik0f6szj4i934zjcz4h4ixxa 进出口列车、车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0 5795764 7902525 2026-06-19T01:59:03Z MarkZhou08 108066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y=2001|m=10|d=6}} {{header |title = 进出口列车、车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生效日期 = 1951年5月24日 |失效日期 = 2001年10月6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统一进出口列车、车员、旅客、行李及携带物品的检查工作,以保证…” 7902525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y=2001|m=10|d=6}} {{header |title = 进出口列车、车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生效日期 = 1951年5月24日 |失效日期 = 2001年10月6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统一进出口列车、车员、旅客、行李及携带物品的检查工作,以保证行车安全,维护国境治安,防止疫病传染,查禁私运,特制订本通则。 {{gap}}二、下列机关,得按其主管之业务范围,于国境车站,对进出口列车、车员、旅客、行李及携带物品施行检查。<br> {{gap}}(一)公安机关:负责检查旅客护照证件,及有关保证行车安全,与维护国境治安事项,并配合海关(或关)同时检查列车、车员、旅客、行李及携带物品;必要时得对个别可疑旅客,进行单独检查。<br> {{gap}}(二)检疫机关:负责检查列车、车员、旅客病疫及有关病疫预防事项。<br> {{gap}}(三)海关:负责检查列车、车员、旅客、行李及携带物品等有关查禁私运事项;必要时得对于有走私嫌疑的旅客,施行个别检查。<br> {{gap}}其他机关除经政务院特准者外,不得进行检查。 {{gap}}三、对进出口列车、车员、旅客、行李及携带物品之检查,由铁路通知各有关检查单位,依前条之规定,按时进行联合的检查;如无特殊情形,均以一次为原则。 {{gap}}四、列车上一般以不随车检查为原则,必要时得由公安机关、海关及检疫机关随车检查;其具体办法,由有关机关另行商订之。 {{gap}}五、对各国外交人员之检查,依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之规定办理。 {{gap}}六、国内列车除公安机关外,以不施行检查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有关机关通过铁路机关进行检查。<br> {{gap}}(一)来往疫区列车或车上发生疫病或有死亡者,检疫机关认为需要检查时。<br> {{gap}}(二)接近国境走私严重地区,或遇有走私嫌疑情事,海关认为需要检查时。 {{gap}}七、在各国境车站,由公安机关负责主持定期召集联合检查会议,由有关各机关参加会商有关检查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并研究讨论如何统一步骤、分工配合及简化手续等事宜。 {{gap}}八、各机关参加检查人员,应穿本机关制服、配带本机关证章及检查袖章。 {{gap}}九、本通则所称之检查,系指第二条所列各款,其他如海关对货运监管、查验、征税等另有规定者,仍依照其规定,由备主管机关办理之。 {{gap}}十、中央各有关检查机关,应即就其主管业务范围,将对铁路客货运输应行禁止、限制、取缔事项及章则法令通知铁道部,其修改时亦同。 {{gap}}十一、本通则经政务院公布施行。过去各地原有检查办法与本通则有抵触者,即予废除。 {{PD-PRC-exempt}} 57yn1wrowbblj0t05gse1ucbcwsvsg0 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0 5795765 7902526 2026-06-19T02:02:43Z MarkZhou08 108066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关于批准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的通知|y=1961|m=9|d=8}} {{header |title = 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生效日期 = 1950年11月27日 |失效日期 = 1961年9月8日 |next = [[关于批准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的通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统一对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的…” 7902526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关于批准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的通知|y=1961|m=9|d=8}} {{header |title = 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lawmaker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生效日期 = 1950年11月27日 |失效日期 = 1961年9月8日 |next = [[关于批准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的通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统一对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的检查工作,以保证航行安全,维护国境治安,查禁走私,防止疫病传染,特制定本通则。 {{gap}}二、下列机关得按其主管之业务范围对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施行检查:<br> {{gap}}(一)港务局(未设港务局的港口为航务主管机关):负责检查船舶文书、船员证书、航海日志、船舶设备及有关船舶航行安全等事项。<br> {{gap}}(二)海关:负责检查旅客、船员所带行李及物品与搜查船舶等有关查禁私运事项。但对于有走私嫌疑的船员及旅客,得施行个别检查。<br> {{gap}}(三)公安局:检查旅客的护照、证件、仓单并配合海关同时检查旅客行李与登陆船员所携带的物品,必要时得对个别可疑旅客或船员进行单独检查。<br> {{gap}}(四)检疫机关:负责检查船员、旅客的病疫,船舶的卫生设备及有关预防接种、货物消毒、船舶蒸熏、除虫除鼠等工作及证件。其他机关除经政务院特准者外,不得进行检查。 {{gap}}三、船舶进出口的许可,由港务局统一办理,其他机关一律不得借故阻留。如有特殊事故须禁止其驶入或延缓其出口时间者,必须通过港务局执行之。船舶进出口的时间及其停泊地点,由港务局负责通知各有关检查机关,按时依第二条之规定,有步骤有次序的进行联合的检查。无论进出口检查,如无特殊情形,均以一次为原则。 {{gap}}四、船舶进口,应依照检疫规定,由检疫机关指派人员,首先登船进行检疫毕,再由其他机关检查人员,同时登船进行联合检查。 {{gap}}五、船舶进口停泊后或船舶出口启航前,应由船长填具船员及旅客名单交港务局分发各有关检查机关,其他检查机关不得直接向船方索取。 {{gap}}六、船舶、船员、旅客的检查,仅限于发航港、到达港及中途停泊港。如无特殊可疑情况,任何机关不得中途阻航检查。 {{gap}}七、对各国外交人员之检查,依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之规定办理。 {{gap}}八、中国籍船员的登陆,应持有港务局颁发的海员手册,或中国海员工会的会员证,证明其确系在本船工作者,否则须有船长签发的证明书。外国籍船员的登陆,应领有登陆证,由公安局统一规定印发,按各船外籍船员人数编列号码,交由船长一次填发,并由公安局批准限定时间,于船舶启碇离港前,由船长收回,全数缴还。 {{gap}}九、行驶内河及沿海的中国船舶,以不施行检查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得通过港务局由各有关机关进行检查:<br> {{gap}}(一)船舶进出口,公安局认为有特殊情况需要检查时;<br> {{gap}}(二)走私严重地区或遇有走私嫌疑情事,海关认为需要检查时;<br> {{gap}}(三)自疫港来去的船舶,及船上发生疫病或有死亡者,检疫机关认为需要检查时。 {{gap}}十、在各港口由港务局负责主持,定期召集联合检查会议,由检疫、海关、公安三部门,及海员工会代表参加,必要时得邀请其他有关机关的代表列席,会商有关检查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并研究讨论如何统一步骤、分工配合及简化手续等事宜。联合检查会议设秘书一人,在港务局领导下办理日常事务。 {{gap}}十一、本通则所称之检查系指第二条所列各款,其他如港务局对管理船舶,海关对货运监管查验征税等另有规定者,仍依照其规定由各主管机关办理之。 {{gap}}十二、本通则所称之港口,以经中央人民政府规定之国际通航口岸为限。 {{gap}}十三、本通则公布施行后,各地原有联合检查机构和办法与本通则有抵触者,即予废止。 {{PD-PRC-exempt}} 2kmasyuqic9gqmfotf7iwrgtvraeanf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 0 5795766 7902527 2026-06-19T02:08:01Z Lushuyeh 514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三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七十二/]]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四/]]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P.1112-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 790252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七十三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七十二/]]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四/]]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P.1112-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九月。壬辰。<br> 上詣皇太后宮問安。<br> ○諭曰。阿睦爾撒納之盟。著賜號輝特額爾德尼諾顏部落。班珠爾之盟。著賜號和碩特清伊扎固爾圖部落。訥默庫。乃杜爾伯特台吉。與車凌等同一部落。著亦賜號賽音濟雅哈圖部落。<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17日(P.1112-1) ○癸巳。上御大政殿。盛京宗室覺羅將軍官員等。恭進御膳。<br> ○諭。兵部奏。沿途倒斃馬駝。進京後請照例著落賠補等語。此次官兵騎用駝馬。沿途屢經換給。而倒斃仍復如此之多。此皆不知愛惜所致。理應著落賠補。但念路途較遠。日期亦多。前此倒斃者。俱著加恩免其賠補。嗣後如仍不加意餧養。復致倒斃。必令照例賠補。<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18日(P.1112-2) ○甲午。上自盛京。奉皇太后啟鑾。回京師。<br> ○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曰。朕由吉林至盛京。周覽山川形勝。敬稽實錄所載。仰見列祖締造艱難。維時宗室諸王。克奮忠勤。功成百戰。開國翊運之勳。彪炳簡冊。深切景念。思盛京為龍興重地。國初諸王。功烈懋著如此。並宜建祠。以酬舊勳而示來許。此地現有怡賢親王祠。應將太廟配享之通達郡王。武功郡王。慧哲郡王。宣獻郡王。及禮烈親王。饒餘敏親王。鄭簡親王。穎毅親王。一併崇祀。即命曰賢王祠。令所司春秋致祭。應行典禮。該部詳議以聞。祠內碑亭。可移於正中鐫勒此旨。永昭我朝宗功元祀之鉅典。尋議。盛京怡賢親王祠。正室五間。請於室內分設三龕。每龕安奉三位。中龕中。奉通達郡王。左。武功郡王。右。慧哲郡王。左龕中。奉宣獻郡王。左。禮烈親王。右。饒餘敏親王。右龕中。奉鄭簡親王。左。穎毅親王。右。怡賢親王。每龕各設一案。每案用羊一。豕一。果實五盤。尊一。鑪一。鐙二。每位爵三。素帛一。欽定祠名。<br> 上諭碑文。及神牌清漢字樣。交內閣。翰林院。繕寫。送盛京工部製造鐫刻。移建碑亭。及祠內所供龕案尊爵鑪鐙帳幔。並交敬謹辦理。每歲春秋二季。令奉天府府尹承祭。讀祝。贊禮。用盛京禮部人員。神牌入祠日。先期開列盛京五部侍郎職名。奏請遣員讀文致祭。從之。<br> ○又諭曰。鄂寶身為府尹。修理御路草率。尚可寬恕。隨圍人等。屢經降旨。不許地方官稍有餽送。今知縣富昌。復為嚮導人員。豫備飯食馬匹。此雖由嚮導處索取。亦伊等有意逢迎。鄂寶。著交部嚴察議奏。嚮導人等。擅受地方供應物件。嚮導大臣。著一併交總理行營大臣察議具奏。<br> ○調鑲藍旗蒙古副都統舍圖肯。為白都訥副都統。熊岳副都統雅圖。為鑲藍旗蒙古副都統。以副都統銜哲庫訥。為熊岳副都統。<br> ○以陝西按察使武忱。為陝西布政使。山東鹽運使吳士功。為陝西按察使。<br> ○是日。駐蹕舊邊東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19日(P.1113-2) ○乙未。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據恒文奏稱。現在運送推河米糧一萬石。已分起運送。續運米石尚多。請交納木扎勒等。發給商人執照。不准沿途將運米駝隻。拏當差使等語。運米一事。所關甚鉅。必使商人駝隻。往返無阻。始於轉運有益。朕昨因軍興事繁。驛站牲畜不敷。特命添設。何以仍拏運送官米駝隻。此或蒙古等惜其牲畜。而以運米駝隻。代為當差。抑或商人憚於運送。託故規避。均未可定。可寄信兆惠。查明如有拏運米駝隻者。即指名參奏治罪。倘商人憚於運送。託故規避。亦當懲辦。嗣後運米駝隻。應如何辦給執照。使商人不至託故規避之處。即交挑惠妥辦。<br> ○是日。駐蹕郭家屯大營。翌日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0日(P.1114-1) ○丙申。賜扈從王公大臣盛京將軍官員等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1日(P.1114-1) ○丁酉。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給事中色欽等。參奏戶部赴領單簿逾限。及御史九成等。參奏戶部戶科推諉遲延各情節。朕命軍機大臣秉公覈議。看來部科彼此執持。祇為磨對相符數字起見。甚屬無謂。部科均有查覈之責。若有差錯。必不以科臣已經聲覆相符。遂置該部於不問。且使果有不符。即當參奏。既無可參奏。即屬相符。字樣有無。何所關繫。乃部臣必欲此二字為據。而該科又堅持不與。為此無益之煩擾。致延時日。徒使胥吏得以舞弊耳。色欽等。以會典不載為詞。則會典固不能字字詳備。而向來題覆關稅紅本文移。立可取證。海望。阿里袞。嵇璜。俱承辦堂官。即當一面辦理。一面聲明情節。何得一任司員。往返遲延。不速行考覈。著在京總理王大臣傳齊詢問。倘其中另有別情。王大臣即行具奏。若不過如此。即照軍機大臣等所議。分別交部察議。<br> ○又諭。據班第等奏稱。拏獲準噶爾烏梁海遣來二人。詢問伊等住處。命薩喇勒。努三。掩其不備。分路進攻。並詢問齊木庫爾所屬之烏勒木濟。瑪木特現住奇蘭地方。巴朗現住哈喇額爾齊斯地方。辦理烏梁海之便。應乘勢擒拏瑪木特。巴朗。已令薩喇勒。努三等。疾速進兵等語。烏梁海於今春驅逐之時。詭稱來降。乃復搶擄阿睦爾撒納游牧。情殊可惡。班第命薩喇勒等。掩其不備攻擄。甚合機宜。巴朗。瑪木特。游牧地方。俱不甚遠。於辦理烏梁海之便。如能拏獲。甚屬妥協。朕佇待捷音。再班第等。奉朕今年暫停進兵諭旨。以冒昧進兵請罪。前因策楞。舒赫德。坐失事機。欲以七千人大隊並進。是以令其暫停進兵。今乘時進攻烏梁海。瑪木特。巴朗。所居地方。俱相接連。可以一鼓成事。不必拘朕前旨。此旨到時。伊等諒亦成功。可仍令薩喇勒前赴熱河。著並寄班第知之。<br> ○是日。駐蹕小白旗堡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2日(P.1115-1) ○戊戌。諭軍機大臣等。據納木扎勒奏稱。遵旨曉諭車凌等。令其遣派駝隻。赴歸化城支領米石。但伊等上好駝隻。俱已撥給兵丁。其餘恐不敷用。所有運米之事。俟與班第另議等語。前朕降旨。令車凌等各派駝隻。赴歸化城解運米石。原因伊等生計未裕。是以加恩接濟。今車凌等將上好駝隻。俱撥給兵丁。實屬誠心為公。其餘駝隻。不必撥遣。其屬下應行接濟口糧。著於前運阿睦爾撒納等口糧米一萬石內支給。將此寄與班第。舒赫德。納木扎勒。唐喀祿等知之。<br> ○是日。駐蹕羅家屯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3日(P.1115-2) ○己亥。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前將新降厄魯特兵一千名。派往西路。已降旨令於原派綠旗兵一萬名內。裁減三千。此外著添派健銳營滿洲兵一千名。命往西路。再將綠旗兵。裁減一千。其所派官弁。毋庸裁減。照舊遣往。以備調遣。<br> ○又諭。前曾降旨。命永常於十一月初九日以前到京。今西路現無應辦事件。可寄信永常。著即行起程來京。面聆諭旨。<br> ○兵部以武會試中額請。得旨。這考試。漢軍取中三名。直隸取中十二名。陝西取中九名。廣東取中四名。河南取中四名。山東取中四名。江南取中二名。山西取中四名。湖北取中二名。湖南取中二名。四川取中二名。廣西取中一名。福建取中四名。浙江取中四名。江西取中二名。雲南取中一名。貴州取中一名。 ○調四川建昌鎮總兵董芳。為松潘鎮總兵。以湖北施南協副將胡世榮。為四川建昌鎮總兵。<br> ○以福州將軍標中軍副將王瑞。為廣東左翼總兵。<br> ○減除直隸武清。寶坻。寧河。天津。等四縣。額賦銀九千四百十一兩有奇。<br> ○是日。駐蹕廣寧城西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4日(P.1116-1) ○庚子。上詣北鎮廟行禮。<br> ○遣官祭遼太祖陵。<br> ○諭曰。白鍾山參奏河南管河道張奎祥。庇屬徇私一摺。道廳通同舞弊。一氣聯結。最為河工惡習。張奎祥身為河道。有總覈工程稽查廳汛之責。乃種種庇屬徇私。玩誤公務。僅予罷斥。不足蔽辜。著革職。仍留河東差委効力。張廣基。姜昱。俱著革職。張廣基覈減銀兩。勒限著追。如不能全完。即於張奎祥名下照追賠繳。以為徇庇玩公者戒。<br> ○吏部議准。湖廣總督開泰等疏稱。湖北黃州等府屬裁汰驛丞。添設巡檢。所有黃岡縣屬之李坪。陽邏。二驛。就近裁歸團風鎮。陽邏鎮。各巡檢兼理。應頒兼管字樣印信。鄖縣之江峪塘。鄖西縣之上津堡。穀城縣之馬腦觀。添設巡檢三員。應給印信。再添設巡檢三員。應給養廉銀一百八十兩。俸銀九十四兩五錢六分。額設皁隸六名。應共給銀三十六兩。弓兵一十八名。應共給銀一百八兩。奉裁五驛驛丞衙署。仍有差使往來住宿。其馬棚等項。亦需照舊應用。應請存留。聽兼管各員經理。從之。<br> ○工部議准。調任甘肅巡撫鄂樂舜疏稱。隴西縣縣丞。改調平羅縣。移駐已裁之寶豐縣城內。應建衙署。從之。<br>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洛陽縣民許玉有妻胡氏。<br> ○是日。駐蹕五臺子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5日(P.1116-2) ○辛丑。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曰。班第。著授為定邊左副將軍。鄂容安。著授為參贊大臣。協同班第辦事。<br> ○諭軍機大臣等。龍溪縣民周贊。誣首謝仲忽一案。已經該督喀爾吉善奏明。審係挾嫌誣首。將該犯杖斃示眾矣。富海。因係伊鎮屬地方之事。繕摺奏聞。只應據實直陳。何必用其腐文。稱風俗刁悍。人心叵測。初覽之。似又生一事。不知即是奏聞已結之謝仲忽也。富海既不通文。何必用庸腐字識之文耶。富海著傳旨申飭。<br> ○又諭。知府為司牧長。所以表率屬縣。開泰所奏呂肅高。係朕所知之人。乃河南人呂曾高之弟。本一謹慎庸材。前因不勝長沙之任。調任常德。仍復闒冗無能。不知奮勉。豈可仍事姑息。貽誤地方。著傳諭開泰。或應行參劾。或應勒令休致。著即據實奏聞。毋得苟且姑容。<br> ○是日。駐蹕雙楊店東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6日(P.1117-1) ○壬寅。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策試天下武舉顧麟等。五十九人於太和殿前。<br> ○諭軍機大臣等。班第等奏稱。拏獲烏梁海之宰桑車根等。及收服伊等屬下人。所獲牲畜數萬等語。可寄信於班第。令其詢問班珠爾。阿睦爾撒納等。所獲人內。有伊等屬下。及牲畜物件。俱令給還。其餘酌量賞與効力人等。駝隻馬匹。進兵需用。最為緊要。著用心牧養。以備來歲之用。至所獲臨時未曾抗拒之宰桑等。應向內移徙。或於軍營。或於車凌之游牧安置。惟期辦理妥協。抗拒之宰桑得木齊等。著即行正法。其餘屬下人等。著班第明白曉諭。仍令本處安置。其如何照管伊等之處。酌量辦理。今乘此機會。迅速往擒巴朗。瑪木特。如能拏獲。於明年大兵進發。大有裨益。從前朕以班第雖屬曉事。未必即能勇往辦理。今遵朕指示。諸事妥協。甚屬可嘉。班第已授為將軍。著將此次出力之王公台吉大臣官員兵丁等。查明具奏。交部議敘。新降之厄魯特等。甫經投誠。即如此効力。所有應赴熱河之班珠爾。扎木參等。俟事竣。即與薩喇勒一同前來。到時另行施恩。再喀爾喀等俱知改前非。鼓舞奮勉。貝勒青滾雜卜。公車布登扎布。恭格敦丹等。成功後亦即與班珠爾。扎木參。一同馳驛前赴熱河。再加恩賚。<br> ○是日。駐蹕高橋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7日(P.1118-1) ○癸卯。孝慈高皇后忌辰。遣官祭福陵。<br> ○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據班第等將應派領隊隨營等差之喀爾喀王公台吉等。繕名請旨。王巴雅爾什第。貝子車布登。車木楚克扎布。公恭格敦丹。車登薩木丕勒。密錫克。巴圖孟克。達爾扎。齊旺多爾濟等。著在領隊上行走。王齊巴克雅喇木丕勒。貝勒旺沁扎布。貝子沙克都爾扎布。公車布登扎布。多爾濟車登。台吉遜都布等。著隨營聽候調遣。兩路隨營聽候差遣之台吉章京二十人。著照班第所請派往。再車凌烏巴什。訥默庫。車凌孟克等。遣往西路在參贊大臣上行走。瑪什巴圖。巴圖孟克。亦遣往西路軍營行走。其屬下應派之台吉等。俟到熱河入覲後。再酌量派往。<br> ○諭軍機大臣等。已降旨將此次所獲烏梁海之宰桑得木齊等。向內移徙。或於軍營。或於車凌等游牧安置。其餘仍令在本處居住。此亦因伊等屬下人數眾多。難以盡行內徙。但將宰桑得木齊內徙。其屬下人若無一人管轄。亦屬未便。著詢問宰桑等。令舉其可以約束眾人者。留於原游牧管轄。著薩喇勒。貝勒青滾雜卜纔統。伊等不必在彼居住。遇有大事知會辦理。可寄信班第。遵旨妥辦。並曉諭烏梁海宰桑等知之。<br> ○兵部等啼議覆。湖廣總督開泰等疏稱。荊州滿營需用藥鉛。向係省局製造。嗣因造不合式。改歸荊州城守營配製。看守需人。請將看守省城四門之屯丁。抽撥四名。即令武左衛。將每年原支屯糧。解司移營。雇募巡防。應如所請。從之。<br> ○是日。駐蹕首山南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8日(P.1119-1) ○甲辰。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曰。木和林等。所奏漢軍開戶家奴王丙。投遞密封一事。王丙以開戶家奴。乃敢逞其妄見。以必不可行之事。肆意瀆陳。似此不安分之人。即應嚴拏治罪。木和林等。僅將該犯看守請旨。所辦非是。著傳旨申飭。王丙著於旨到日。鎖拏發往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以為妄誕多事者戒。<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班第等奏。此次所獲烏梁海內。係阿睦爾撒納屬下。俱行給還。抗拒者正法。擒獲者賞給有功人為奴。歸順者安置特斯等處居住。同舊烏梁海一體當差。所得馬匹。換給往擒瑪木特兵丁。其餘馬匹牲畜。賞給新厄魯特。以資養贍等語。班第將所獲烏梁海等馬匹。換給往擒瑪木特兵丁。向前進發。甚合機宜。至歸順之烏梁海。若皆留本處安置。恐有未便。可寄信班第。照朕前旨。令宰桑得木齊內徒。其屬下人等。命伊等舉可以約束眾人者。留本處管束。否則安置卡座近處亦可。但使其不至逃避而已。餘著照班第所請行。<br> ○是日。駐蹕曲尺河堡大營。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乾隆十九年九月下/29日(P.1119-2) ○乙巳。孝敬憲皇后忌辰。遣官祭泰陵。<br> ○刑部彙題議結流徒各案。得旨。旗人犯杖流等罪。例應枷責發落。在公罪及過誤。自可照例完結。至關人命。即當覈其輕重。七克登布。以酒醉細故。遂兇毆服孫九格致死。殊屬慘忍。著發往拉林阿勒楚喀。嗣後似此案件。該部照律定擬外。仍酌量情罪。請旨定奪。不必概入彙題。<br> ○賞出兵之喀爾喀親王成袞扎布。額琳沁多爾濟。銀各八百兩。郡王齊巴克雅喇木丕勒。五百兩。貝勒旺沁扎布。二百五十兩。貝子車布登。車木楚克扎布。沙克都爾扎布。各二百兩。公車布登扎布。恭格敦丹。車登薩木丕勒。密錫克。多爾濟車登。格勒克巴木丕勒。額琳沁。各一百五十兩。扎薩克 台吉遜都布。一百兩。殿後之王巴雅爾什第。二百五十兩。公巴圖孟克。達爾扎。齊旺多爾濟。各七十兩。<br> ○是日。駐蹕葉家屯大營。<br> ○是月。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等奏。福州駐防漢軍。現令出旗為民。並將旗員改調。其出旗願補綠營之兵。必俟綠營缺出。始可頂補。即旗員亦必須漢軍陸續出旗後。始可更替。是滿洲官兵。不能一時即來。漢軍官兵。應循次妥辦。請將奏准先令出旗之漢軍甲兵一千名。內年老衰弱者。與閒散人等。概令出旗為民。其強壯技嫻者。撥綠營食糧充伍。俟分別辦竣。再奏請派撥在京滿洲官兵。分起來閩補額。此一千名辦畢。其餘漢軍一體辦理。得旨。是。但期其妥。不在欲速也。 ○又奏。福州駐防漢軍。放出為民。所有漢軍自行扣存馬價。應照事故開除之例。給予領回。此項銀現寄存藩庫。仰懇准給。得旨。甚是。<br> ○湖廣總督開泰奏。湖北各標營原領惠濟本銀三萬兩。除節次歸還外。尚欠二萬一百有奇。現籌歸本。查湖北鼓鑄。設鑪二十座。原係每月二卯。前以修理城工。奏准加鑄。以餘息完借項修城之費。今營運本銀。趕緊歸結。因思鑄局中每月正卯加卯之外。尚可再加二卯。以加鑄餘息。歸完全數。完後尚有餘息。再撥辦成工。得旨。如所議行。<br> ○署山東巡撫郭一裕奏。東省撥解營馬。赴涼州軍營。須加料餧養。解馬各兵。於十月起程。站遠天寒。須製皮衣。請於司庫曠建銀內。先行借給。統以兩年在各該營餉乾銀內扣還。得旨。如所議行。<br> ○甘肅巡撫鄂昌奏。臣查辦軍需。自省城至涼州。今暫回蘭州料理諸務。仍赴各屬督辦。得旨。有旨令汝往安西。為夷使或有來信。須督理得宜也。即偶有鼠竊之事。亦當鎮靜萬全。毋致驚張失措。<br> ○兩廣總督楊應琚奏。廣西義寧協。設左右兩營。分駐龍勝廣南等處。歲需兵米。食用本裕。而營兵中有眷屬者。仍須於本身月米外。糴買接濟。該處係新闢苗疆。山多田少。兼乏商販。無從糴買。自應官為經理。請嗣後每年於秋收後。在龍勝通判衙門領貯該營秋冬二季月餉銀內。借銀五百兩。令兩營都司。委員往鄰境買米存貯。來歲按月支放。仍於該兵月餉內。按月扣清歸款。得旨。覽奏俱悉。<br> ○貴州巡撫定長奏。乾隆十年奏准。動項開通畢節縣之赤水河。直達川省重慶。以便鉛運。嗣因河道險阻。仍多由陸運。又將威寧水城應運鉛。俱運交畢節縣合辦。更屬周章。應請將水運鉛。改由白沙以下之魚塘為口岸。運至新龍灘起剝陸運。至二郎灘下船。直達川省。其畢節應辦之水運鉛。仍令就近辦運。威寧州。及水城廳。應運之鉛。照向例各由陸路分運永寧水次。就便省費。報聞。<br><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七十三 cn30p876omw5c72jeeunag77wkekwvx 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 0 5795767 7902528 2026-06-19T02:09:15Z MarkZhou08 108066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1995年)|y=1995|m=3|d=21}} {{header |title = 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外贸易部、公安部、卫生部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next =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 7902528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1995年)|y=1995|m=3|d=21}} {{header |title = 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通则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外贸易部、公安部、卫生部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 |next =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1995年)]] |year = 1961 |month = 9 |day = 8 |生效日期 = 1961年10月24日 |失效日期 = 1995年3月21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一、为加强对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和货物的联合检查工作,以保证航行安全,维护国境治安,查禁走私,防止疫病传入和传出,及便利船舶进出港口和对外贸易运输,特制定本通则。 {{gap}}二、参加联合检查工作的机关及其分工负责检查的范围如下:<br> {{gap}}1.港务管理机关:负责检查船舶文书和有关船舶航行安全事项。<br> {{gap}}2.海关:负责检查船舶、货物和船员、旅客所带行李物品的违法走私等事项。<br> {{gap}}3.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船舶以及船员、旅客的护照证件、行李物品等实施边防检查。<br> {{gap}}4.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负责对船舶、船员、旅客、行李和货物等实施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br> {{gap}}其他机关除经国务院特准的以外,不得进行检查。 {{gap}}三、船舶进出口的许可,由港务管理机关统一办理,其他机关不得借故阻留。如果有特殊事故,需要禁止或者延缓船舶进出口,必须通过港务管理机关执行。 {{gap}}四、港务管理机关负责组织联合检查,并于事先将船舶进出口的时间和停泊地点通知有关检查机关。 {{gap}}五、对于按照规定应当受进口检疫的船舶进行联合检查时,除引水员和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的人员外,其他参加联合检查的人员应当在检疫人员检疫完毕以后,再上船进行检查。 {{gap}}六、对各国外交官、领事官以及其他应受优待人员的行李物品的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gap}}七、航行内河和沿海的中国籍船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以不施行检查为原则,必要时可以通过港务管理机关,由各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 {{gap}}八、船舶、船员、旅客、行李和货物的检查,仅限于在发航港、到达港及中途停泊港进行。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阻航检查。 {{gap}}九、各港由港务管理机关负责定期召集并主持联合检查会议,海关、边防检查机关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派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有关机关的代表列席,会商有关联合检查事项。<br> {{gap}}联合检查会议设秘书一人,在港务管理机关领导下,办理日常事务。 {{gap}}十、本通则所称的“检查”是指第二条所列各项,其他如港务管理机关对船舶的管理,海关对船舶和货物的监管、征税,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船舶的卫生监督等另有规定的,仍依照有关规定,由各主管机关办理。 {{gap}}十一、本通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PD-PRC-exempt}} qqi2v0g12hz5oqa29ct37ozyn0tequd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管理办法 0 5795768 7902529 2026-06-19T02:16:55Z MarkZhou08 108066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y=1979|m=9|d=18}} {{header |tit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管理办法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外籍轮船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 |year = 1957 |month = 2 |day = 21 |生效日期…” 7902529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y=1979|m=9|d=18}} {{header |tit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管理办法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外籍轮船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 |year = 1957 |month = 2 |day = 21 |生效日期 = 1957年3月14日 |失效日期 = 1979年9月18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第一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除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外,应遵守本办法。<br> {{gap}}本办法所称的港口,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核准外国籍船舶进出的中国港口。 {{gap}}'''第二条''' 外国籍船舶船长应当在船舶预定到达目的港一星期前(或在出发港口开航前)将预定到达目的港的时间、船舶到港前后吃水、载货数量和载客人数,通过船舶在港代理人,向当地港务管理机关办理进口手续。并在到达目的港二十四小时前,将准确到港时间通过船舶在港代理人报告当地港务管理机关。 {{gap}}'''第三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应当悬挂各项规定号帜,白昼应当悬挂船舶所属国籍的国旗。 {{gap}}'''第四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国境卫生检疫规章,由检疫机关实施检疫。 {{gap}}'''第五条''' 外国籍船舶,非经港务管理机关指派引水员引领,不得擅自进出港口或在港内航行或移泊。 {{gap}}'''第六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的规定,由当地港务管理机关和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 {{gap}}'''第七条''' 外国籍船舶进入港口后,船长应当将船上所存武器弹药和本款第二项所列物品的名称、数量、向港务管理机关申报,并遵守下列规定:<br> {{gap}}一、武器弹药予以封存。<br> {{gap}}二、无线电发报机、报话机、雷达、无线电测向仪、无线电测深仪、六分仪、火箭信号、火焰信号、信号炮禁止在港内使用。<br> {{gap}}船舶在遇险或发送意外紧急通知时,可以启用前款第二项所列物品,但在启用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港务管理机关提出报告。 {{gap}}'''第八条''' 外国籍船舶进入港口停泊后,船长应当填具外国籍船舶进口报告书、船员清单、旅客清单和船舶进口载货清单等,交港务管理机关审核;同时呈验船舶国籍证书、航海日志、机舱日志和其他船舶证书。<br> {{gap}}外国籍船舶出港口前,船长应填具外国籍船舶出口报告书、船员更动报告单(无变动的免送)旅客清单、船舶出口载货清单等送请港务管理机关审核,办理出口手续。 {{gap}}'''第九条''' 外国籍船舶船员,在各有关机关进行检查完毕后,如需登陆,可向边防检查机关请领船员登陆证。 {{gap}}'''第十条''' 外国籍船舶的旅客或船员不准在港内摄影或绘图。 {{gap}}'''第十一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或在港内移泊时,除在引水员的同意和监督下进行锤测外,不准另行测深。 {{gap}}'''第十二条''' 外国籍船舶在中国沿海发生海事时,船长应当在到港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当地港务管理机关提出海事报告;如果在港内发生海事,应当立即提出海事报告。 {{gap}}'''第十三条''' 外国籍船舶有下列一种情况时,当地港务管理机关可以禁止船舶出港:<br> {{gap}}一、违反船舶证件、船舶适航状态、船舶装载、供应、装备等有关船舶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或其它法规的规定。<br> {{gap}}二、未缴付下列各款项:<br> {{gap}}1.各项港口费用。<br> {{gap}}2.因违反法规而应交的罚款。<br> {{gap}}3.损坏海港工程建筑、航道标志或港内其他财产的赔偿费。<br> {{gap}}外国籍船舶对于未缴付的款项,如果已经提出适当担保品足以低付时,可以放行。 {{gap}}'''第十四条''' 本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部颁布施行。交通部一九五二年五月二十日发布的《外籍轮船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PD-PRC-exempt}} 2r33wkrtjc90j97yw9g6xjn46r2qzog 7902530 7902529 2026-06-19T02:17:12Z MarkZhou08 108066 7902530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y=1979|m=9|d=18}} {{header |title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管理办法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外籍轮船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next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year = 1957 |month = 2 |day = 21 |生效日期 = 1957年3月14日 |失效日期 = 1979年9月18日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第一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除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外,应遵守本办法。<br> {{gap}}本办法所称的港口,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核准外国籍船舶进出的中国港口。 {{gap}}'''第二条''' 外国籍船舶船长应当在船舶预定到达目的港一星期前(或在出发港口开航前)将预定到达目的港的时间、船舶到港前后吃水、载货数量和载客人数,通过船舶在港代理人,向当地港务管理机关办理进口手续。并在到达目的港二十四小时前,将准确到港时间通过船舶在港代理人报告当地港务管理机关。 {{gap}}'''第三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应当悬挂各项规定号帜,白昼应当悬挂船舶所属国籍的国旗。 {{gap}}'''第四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国境卫生检疫规章,由检疫机关实施检疫。 {{gap}}'''第五条''' 外国籍船舶,非经港务管理机关指派引水员引领,不得擅自进出港口或在港内航行或移泊。 {{gap}}'''第六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进出口船舶船员旅客行李检查暂行通则的规定,由当地港务管理机关和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 {{gap}}'''第七条''' 外国籍船舶进入港口后,船长应当将船上所存武器弹药和本款第二项所列物品的名称、数量、向港务管理机关申报,并遵守下列规定:<br> {{gap}}一、武器弹药予以封存。<br> {{gap}}二、无线电发报机、报话机、雷达、无线电测向仪、无线电测深仪、六分仪、火箭信号、火焰信号、信号炮禁止在港内使用。<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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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y=1987|m=6|d=10}} {{header |title = 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 |author = 周恩来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7 |month = 9 |day = 11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消防工作是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 7902532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y=1987|m=6|d=10}} {{header |title = 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 |author = 周恩来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7 |month = 9 |day = 11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消防工作是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几年以来,在各级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了“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初步开展了群众性的防火工作,整顿了旧有的消防组织,提高了消防民警队伍的灭火战斗能力。在部分消防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较有成效地组织了同火灾的斗争,火灾的发生次数和损失已见减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物资财富的不断增长和集中,火源火险的逐渐增多,消防工作的任务也就随之日趋繁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有些地区和部门对于同火灾的斗争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在发动和组织群众防火方面,在消防的组织、业务建设和科学技术水平上,都还落后于客观实际的需要。因而,当前火灾情况还是严重的,不论在城市、集镇、工矿、企业和农村,火灾都还不断地发生。例如安徽省蚌埠市门台子烟厂,因建筑物不符合防火要求,于今年4月4日发生大火,几乎全厂被毁,损失达四十余万元;沈阳市新力三酸再生厂,因对化学原料贮藏不当,于7月8日发生火灾,烧毁硝酸、盐酸等二万余公斤,使全厂生产停顿;天津市新建的一个有五千四百平方公尺的阅览馆,眼看在今年9月中旬就要竣工了,但是由于麻痹大意,突于9月3日发生大火,一年来辛勤的劳动,在三小时内就大部分化为灰烬;1月9日广西省三江县高武屯也发生一次大火,烧毁房屋一百九十七间,粮食五万多斤,农具九百三十件,并烧死二人,耕牛十七头。在所有发生的火灾当中,本来有些是可以避免的,但往往由于防范不严、制度松懈等原因,就没有能够避免,从而给国家财富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gap}}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效地制止火灾的发生,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作如下指示: {{gap}}第一、各级人民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批判和纠正对火灾的严重情况熟视无睹和不关心消防工作的错误思想,并且应当根据城市、工业建设的发展,将城市消防设施相应地加以规划。国民经济各主管部门必须加强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在组织同火灾的斗争中,继续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在城市以保卫工厂、企业、基本建设工地,在农村以保卫基层财贸单位、棉粮仓库、农业生产合作社为重点,加强消防的经常工作。在贯彻消防措施中,应当使消防安全与发展生产密切结合起来。既要尽量保证免受火灾的危害,又要注意经济合理,防止要求过高,不切实际,造成浪费的现象。 {{gap}}第二、依靠和组织群众自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积极地参加消防工作。为此,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警惕性,普及消防知识。各级人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当地火灾发生的特点,有计划地进行这一工作。宣传部门应将消防作为经常的宣传内容之一。在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应该根据需要,在城市的街道、企业单位、县城、集镇、棉粮仓库、国营农场和大型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渐建立起义务消防组织,设置一些必需的灭火工具,以便进行经常的防火和必要时的灭火工作。 {{gap}}第三、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消防监督机构建立与健全起来,并且调配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凡是需要建立而现在还没有建立公安消防队的城市(尤其是新兴的工业城市),应当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相应地建立起来。消防警力不足的城市,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加以充实。实行二班制的值勤制度,如果编制不足,在采取内部调整或者减少值勤车辆的办法后,仍然不能解决,可以由当地人民委员会在全市编制内调整解决。同时,应当加强消防队的训练和教育,以不断提高灭火战斗能力。为了逐步改善消防的技术装备,除加强对现有消防器材的检修保养和地区之间适当地加以调剂使用外,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应当将消防车辆、器材、化学灭火剂的生产和供应,全面地加以规划。消防事业所需的经费应当由各级人民委员会列入地方预算开支。 {{gap}}企业专职消防组织,应当进行一次调整。凡是几个企业位于一处,相距较近的,各企业单位除保留少数专职防火人员外,应当将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连同技术装备转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统一设置消防站,所需经费仍由各该企业按比例分担。今后在企业单位建立消防组织的原则应当是:规模较大、火灾危险性较多的企业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专职消防队,公安机关在业务上给予指导;有些企业单位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虽然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但是由于和其他企业相距较近,为节约经费开支,可以由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工业区域的分布情况统一设置消防队(站);一般企业单位,应当视实际需要配备一定的专职防火人员,并且组织这些专职消防人员所领导的义务消防队。 {{gap}}第四、中央各有关工业、财经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单位不同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防火办法或防火技术规范。各地方和各单位也应当因地制宜规定一些具体的防火制度,使人民群众有所遵循。在工厂、企业中实行防火责任制度,以保证各项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gap}}第五、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在国民经济各部门有步骤地推行预防火灾的安全措施,监督各种防火规则、办法的贯彻执行,结合有关部门,依靠广大群众组织经常的防火检查工作。对于违犯消防规则、办法和技术规范而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者,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ap}}此外,为了不断地提高我国消防事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应当有计划地培养消防技术干部,逐步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以适应同火灾作斗争的需要。 {{署名|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一九五七年九月十一日}} {{PD-PRC-exempt}} 2enpmxumi1ygvvi5e0gg8146a0u96iu 7902533 7902532 2026-06-19T02:24:53Z MarkZhou08 108066 7902533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y=1987|m=6|d=10}} {{header |title = 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 |author = 周恩来 |发布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7 |month = 9 |day = 11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消防工作是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几年以来,在各级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了“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初步开展了群众性的防火工作,整顿了旧有的消防组织,提高了消防民警队伍的灭火战斗能力。在部分消防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较有成效地组织了同火灾的斗争,火灾的发生次数和损失已见减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物资财富的不断增长和集中,火源火险的逐渐增多,消防工作的任务也就随之日趋繁重。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有些地区和部门对于同火灾的斗争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在发动和组织群众防火方面,在消防的组织、业务建设和科学技术水平上,都还落后于客观实际的需要。因而,当前火灾情况还是严重的,不论在城市、集镇、工矿、企业和农村,火灾都还不断地发生。例如安徽省蚌埠市门台子烟厂,因建筑物不符合防火要求,于今年4月4日发生大火,几乎全厂被毁,损失达四十余万元;沈阳市新力三酸再生厂,因对化学原料贮藏不当,于7月8日发生火灾,烧毁硝酸、盐酸等二万余公斤,使全厂生产停顿;天津市新建的一个有五千四百平方公尺的阅览馆,眼看在今年9月中旬就要竣工了,但是由于麻痹大意,突于9月3日发生大火,一年来辛勤的劳动,在三小时内就大部分化为灰烬;1月9日广西省三江县高武屯也发生一次大火,烧毁房屋一百九十七间,粮食五万多斤,农具九百三十件,并烧死二人,耕牛十七头。在所有发生的火灾当中,本来有些是可以避免的,但往往由于防范不严、制度松懈等原因,就没有能够避免,从而给国家财富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br> {{gap}}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效地制止火灾的发生,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作如下指示:<br> {{gap}}第一、各级人民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批判和纠正对火灾的严重情况熟视无睹和不关心消防工作的错误思想,并且应当根据城市、工业建设的发展,将城市消防设施相应地加以规划。国民经济各主管部门必须加强所属单位的消防工作。在组织同火灾的斗争中,继续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在城市以保卫工厂、企业、基本建设工地,在农村以保卫基层财贸单位、棉粮仓库、农业生产合作社为重点,加强消防的经常工作。在贯彻消防措施中,应当使消防安全与发展生产密切结合起来。既要尽量保证免受火灾的危害,又要注意经济合理,防止要求过高,不切实际,造成浪费的现象。<br> {{gap}}第二、依靠和组织群众自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地积极地参加消防工作。为此,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警惕性,普及消防知识。各级人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当地火灾发生的特点,有计划地进行这一工作。宣传部门应将消防作为经常的宣传内容之一。在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应该根据需要,在城市的街道、企业单位、县城、集镇、棉粮仓库、国营农场和大型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渐建立起义务消防组织,设置一些必需的灭火工具,以便进行经常的防火和必要时的灭火工作。<br> {{gap}}第三、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消防监督机构建立与健全起来,并且调配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凡是需要建立而现在还没有建立公安消防队的城市(尤其是新兴的工业城市),应当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相应地建立起来。消防警力不足的城市,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加以充实。实行二班制的值勤制度,如果编制不足,在采取内部调整或者减少值勤车辆的办法后,仍然不能解决,可以由当地人民委员会在全市编制内调整解决。同时,应当加强消防队的训练和教育,以不断提高灭火战斗能力。为了逐步改善消防的技术装备,除加强对现有消防器材的检修保养和地区之间适当地加以调剂使用外,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应当将消防车辆、器材、化学灭火剂的生产和供应,全面地加以规划。消防事业所需的经费应当由各级人民委员会列入地方预算开支。<br> {{gap}}企业专职消防组织,应当进行一次调整。凡是几个企业位于一处,相距较近的,各企业单位除保留少数专职防火人员外,应当将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连同技术装备转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统一设置消防站,所需经费仍由各该企业按比例分担。今后在企业单位建立消防组织的原则应当是:规模较大、火灾危险性较多的企业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专职消防队,公安机关在业务上给予指导;有些企业单位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虽然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但是由于和其他企业相距较近,为节约经费开支,可以由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工业区域的分布情况统一设置消防队(站);一般企业单位,应当视实际需要配备一定的专职防火人员,并且组织这些专职消防人员所领导的义务消防队。<br> {{gap}}第四、中央各有关工业、财经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单位不同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防火办法或防火技术规范。各地方和各单位也应当因地制宜规定一些具体的防火制度,使人民群众有所遵循。在工厂、企业中实行防火责任制度,以保证各项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br> {{gap}}第五、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在国民经济各部门有步骤地推行预防火灾的安全措施,监督各种防火规则、办法的贯彻执行,结合有关部门,依靠广大群众组织经常的防火检查工作。对于违犯消防规则、办法和技术规范而造成火灾损失的责任者,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 {{gap}}此外,为了不断地提高我国消防事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应当有计划地培养消防技术干部,逐步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以适应同火灾作斗争的需要。 {{署名|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一九五七年九月十一日}} {{PD-PRC-exempt}} li10hva6t5k1zpa6fxzhp1ltf5to88g 政务院关于严防森林火灾的指示 0 5795770 7902535 2026-06-19T02:32:10Z MarkZhou08 1080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title = 政务院关于严防森林火灾的指示 |author = 周恩来 |发布者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2 |month = 3 |day = 4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去年春季,东北及其他各地先后发生多次山林火灾,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巨大损失。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某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对护林防火工作认识不足,不了解…” 790253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政务院关于严防森林火灾的指示 |author = 周恩来 |发布者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2 |month = 3 |day = 4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去年春季,东北及其他各地先后发生多次山林火灾,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巨大损失。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某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对护林防火工作认识不足,不了解我国森林资源贫乏和木材供应不足的严重情况,不知道森林对保持水土、减免天灾的重要作用,并对中央保护山林的政策体会不深,因而对护林防火工作采取消极态度。有些干部甚至错误地把护林防火工作与农业生产对立起来,认为护林防火工作是“妨害农业生产”的,或者从片面的群众观点出发,为“照顾”群众生产而鼓励群众随便烧山燎荒,致引起严重的山林火灾。为纠正这些忽视护林防火政策法令的错误行为,加强今后的护林防火工作,使森林不继续遭受破坏,特作如下指示:<br> {{gap}}一、在每年容易发生山火的季节,山区及山区附近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把护林防火工作列为中心工作之一,由首长负责亲自布置、检查和督促。把护林防火工作与农业生产密切结合起来,以大力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建立防火组织,订立防火公约,使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的光荣任务成为广大群众的爱国增产运动的任务之一。<br> {{gap}}二、对大面积的山林,应根据行政区划,实行分区分段负责制,在谁的地区起火,就由谁负责,并根据损失情况的轻重,给以应得的处分。如在一省之内发生严重火灾,应由省主席负责。在县、区、村内发生火灾,应由县、区、村长负责两区交界地带应实行联防办法。<br> {{gap}}三、在保证不破坏山林的原则下,适当照顾群众的副业生产,把入山进行副业生产的群众和经常居住在山里的人民组织起来,给以护林任务,使他们的生产组织和生产任务完全与护林组织和护林任务结合起来。<br> {{gap}}四、在山区及山林附近地区,应严禁烧垦烧荒,积极说服群众以割草代替烧垦烧荒,如有放火烧山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破坏山林者,应依法惩处。<br> {{gap}}五、在防火期间,通过林区的火车的乘务员和公安员,要严防机车喷火和锅炉抛火,要认真执行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所公布的“[[东北及内蒙铁路沿线林区防火办法]]”。<br> {{gap}}六、对大面积国有森林内的零星住户,应加清查,必要时应说服并帮助他们迁居或集居。对匿居林内的不良分子,除可教育改造者外,应予逮捕法办。<br> {{gap}}七、林区的机关、部队、工矿企业及农场等,除应负责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护林防火工作外,应协助政府防止附近地区的山林火灾。<br> {{gap}}八、山林火灾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应把打火工作视为最紧急的任务,领导干部应迅速地亲自动员和领导群众入山打火。附近驻军亦应积极参加打火工作。<br> {{gap}}九、发生火灾地区的一切交通运输机构(包括铁路、公路、电讯等),应给打火人员以交通运输和通讯的便利。<br> {{gap}}十、各大行政区及省的人民监察机关,应注意检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护林防火工作的布置及执行情况。对工作积极而有成绩者,予以奖励。对不认真执行护林防火政策法令,而造成严重损失者,予以处分。<br> {{gap}}各大行政区及省人民政府,接到本指示后,立刻布置今年春季的护林防火工作,并将布置情况报告本院。 {{署名|总理 {{楷体|周恩来}}}} {{PD-PRC-exempt}} k5vvjrvq2x0amdsavquyx0532bznr6w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 0 5795771 7902538 2026-06-19T02:41:06Z Sanmosa 49548 https://www.chinacoop.gov.cn/HTML/2018/09/11/141836.html 790253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 |发文字号 = 中发〔1995〕5号 |发布者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author =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ty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知 |theme= |theme2= |year = 1995 |month = 2 |day = 27 |from = |notes = {{Textquality|50%}} |edition = }} {{Indent pars/start}}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整个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工农联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问题。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了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重视、加强供销合作社、农村、农民就得利受益;忽视、削弱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民就受到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为农服务观念淡薄,服务工作削弱,基层社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很不适应。如果不尽快改变,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因此,必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作为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中央认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坚持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 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要保证入社农民共同所有财产,共同享受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能量化到人,不能分掉。一些地方存在的任意平调和处置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财产,把供销合作社的财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把供销合作社改成股份公司、搞股份合作制的做法,都是违背供销社性质的,必须坚决纠正。要从法律上、体制上、政策上真正体现所有者的地位,保护所有者权益。 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一起。 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自愿联合、互利互惠,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 '''三、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 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实现供销合作社性质、宗旨、任务的组织保障,是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标志。 按照自愿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要坚持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绝不能搞强迫命令。 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供销合作社实行代表会议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要有一定比例的社员代表参加。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按照联合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供销合作社分基层社,县、市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全国总社。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内部实行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各级联合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联合社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 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与其所属企业的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拥有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享有财产受益权,但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四、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功能''' 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服务的观念,进一步转变经营作风,改进经营形式,在农产品购销活动中大力发展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和利润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使农业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只有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的活动,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做,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各涉农部门和各类农村服务组织都应遵循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提倡联合、强化服务的原则,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从单纯的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大力发展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带动千农万户连片兴办农产品商品基地和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增加出口创汇。政府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应给予积极支持,并依法管理。 '''五、完善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他经济活动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农服务实力基础上。 各级供销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由社员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 供销合作社内部应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搞活企业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无论实行哪一种经营责任制,都不得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都必须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社员的经济权益。要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和平均主义。 要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的建设。几十年来,供销合作社已经建立起一支庞大的职工队伍,总的讲,这支队伍是好的,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应当看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职工队伍的现状与其所承担的任务很不适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职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保障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要办好各类专业院校和培训中心,加强在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制,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技术职称。要广泛吸收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更好地肩负起供销合作社的历史重任。 '''六、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基层社办得好不好,对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关系重大,也是农民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花大力量把基层供销社建设好。 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办成综合服务组织,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办好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帮助农民发展专业化生产,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基层供销合作社各类门店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除少数“边、小、微、亏”专销生活资料和从事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柜组外,一律不搞“社有个营”或“社有民营”。 适当调整基层社建社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大集镇为中心建社,实行并社留店,适当扩大经营规模。要以县联社为龙头,广泛开展农产品的“分购联销”和工业品的“联购分销”,提高规模效益。联合社的经营所得,要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社,以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增强其为农服务的功能。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民主管理,是办好基层社的关键。要整顿强化基层社领导班子,选拔懂经营、会管理、有开拓精神、作风正派的人员充实基层社的领导,并注意吸收农民社员中的优秀分子参加管理。要按照社章规定,按期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七、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监督和管理,是坚持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宗旨、促进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供销合作社应建立监事会,其成员由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负责人、社员代表和专家组成,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代表会议执行情况等,以保证供销合作社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八、加强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保护和扶持''' 供销合作社担负着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列化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保护扶持。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平调它的财产权益,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一些地方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隶属关系和将基层社下放给乡(镇)政府的做法,应予以纠正。 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同时要兼顾它的经济利益。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政府委托的任务应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由此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应予补偿。供销合作社承担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所需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供销合作社过去的债务和承担政府委托任务所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计划、财政、审计、银行和新成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清理,并采取适当措施逐步解决。 鼓励供销合作社向政府承包农业开发项目、扶贫项目。供销合作社应设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承贷承还,管好用活资金。 加快对供销合作社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其性质和宗旨,规范其行为,保护其权益。 '''九、抓紧组建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工作要抓紧进行。 新成立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它的职能和任务是: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监事会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认为,供销合作社改革不是单纯的流通领域改革,也不单是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机构改革,而是整个经济体制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流通等各方面的关系,影响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大局出发,加强对供销合作体制改革的领导,使这项改革有组织、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深入进行,见到实效。 {{Indent pars/end}} {{署名|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PD-PRC-exempt}} lmn2wyzaca1oab6ta3il9edfndgc869 7902539 7902538 2026-06-19T02:41:19Z Sanmosa 49548 790253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 |发文字号 = 中发〔1995〕5号 |发布者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author =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ty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知 |theme= |theme2= |year = 1995 |month = 2 |day = 27 |from = |notes = {{Textquality|50%}} |edition = }} {{Indent pars/start}}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整个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工农联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问题。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了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重视、加强供销合作社、农村、农民就得利受益;忽视、削弱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民就受到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为农服务观念淡薄,服务工作削弱,基层社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很不适应。如果不尽快改变,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因此,必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作为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中央认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坚持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 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要保证入社农民共同所有财产,共同享受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能量化到人,不能分掉。一些地方存在的任意平调和处置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财产,把供销合作社的财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把供销合作社改成股份公司、搞股份合作制的做法,都是违背供销社性质的,必须坚决纠正。要从法律上、体制上、政策上真正体现所有者的地位,保护所有者权益。 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一起。 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自愿联合、互利互惠,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 '''三、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 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实现供销合作社性质、宗旨、任务的组织保障,是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标志。 按照自愿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要坚持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绝不能搞强迫命令。 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供销合作社实行代表会议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要有一定比例的社员代表参加。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按照联合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供销合作社分基层社,县、市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全国总社。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内部实行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各级联合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联合社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 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与其所属企业的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拥有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享有财产受益权,但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四、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功能''' 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服务的观念,进一步转变经营作风,改进经营形式,在农产品购销活动中大力发展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和利润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使农业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只有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的活动,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做,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各涉农部门和各类农村服务组织都应遵循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提倡联合、强化服务的原则,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从单纯的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大力发展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带动千农万户连片兴办农产品商品基地和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增加出口创汇。政府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应给予积极支持,并依法管理。 '''五、完善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他经济活动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农服务实力基础上。 各级供销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由社员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 供销合作社内部应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搞活企业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无论实行哪一种经营责任制,都不得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都必须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社员的经济权益。要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和平均主义。 要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的建设。几十年来,供销合作社已经建立起一支庞大的职工队伍,总的讲,这支队伍是好的,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应当看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职工队伍的现状与其所承担的任务很不适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职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保障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要办好各类专业院校和培训中心,加强在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制,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技术职称。要广泛吸收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更好地肩负起供销合作社的历史重任。 '''六、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基层社办得好不好,对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关系重大,也是农民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花大力量把基层供销社建设好。 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办成综合服务组织,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办好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帮助农民发展专业化生产,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基层供销合作社各类门店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除少数“边、小、微、亏”专销生活资料和从事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柜组外,一律不搞“社有个营”或“社有民营”。 适当调整基层社建社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大集镇为中心建社,实行并社留店,适当扩大经营规模。要以县联社为龙头,广泛开展农产品的“分购联销”和工业品的“联购分销”,提高规模效益。联合社的经营所得,要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社,以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增强其为农服务的功能。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民主管理,是办好基层社的关键。要整顿强化基层社领导班子,选拔懂经营、会管理、有开拓精神、作风正派的人员充实基层社的领导,并注意吸收农民社员中的优秀分子参加管理。要按照社章规定,按期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七、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监督和管理,是坚持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宗旨、促进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供销合作社应建立监事会,其成员由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负责人、社员代表和专家组成,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代表会议执行情况等,以保证供销合作社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八、加强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保护和扶持''' 供销合作社担负着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列化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保护扶持。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平调它的财产权益,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一些地方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隶属关系和将基层社下放给乡(镇)政府的做法,应予以纠正。 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同时要兼顾它的经济利益。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政府委托的任务应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由此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应予补偿。供销合作社承担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所需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供销合作社过去的债务和承担政府委托任务所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计划、财政、审计、银行和新成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清理,并采取适当措施逐步解决。 鼓励供销合作社向政府承包农业开发项目、扶贫项目。供销合作社应设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承贷承还,管好用活资金。 加快对供销合作社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其性质和宗旨,规范其行为,保护其权益。 '''九、抓紧组建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工作要抓紧进行。 新成立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它的职能和任务是: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监事会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认为,供销合作社改革不是单纯的流通领域改革,也不单是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机构改革,而是整个经济体制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流通等各方面的关系,影响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大局出发,加强对供销合作体制改革的领导,使这项改革有组织、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深入进行,见到实效。 {{Indent pars/end}} {{署名|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PD-PRC-exempt}} s6j1nraaz8nm7044euyz5yw4avnvldb 7902569 7902539 2026-06-19T07:11:07Z Sanmosa 49548 790256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 |发文字号 = 中发〔1995〕5号 |发布者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author =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ty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知 |theme= |theme2= |year = 1995 |month = 2 |day = 27 |from = |notes = {{Textquality|50%}} |edition = }} {{c|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 {{Indent pars/start}}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整个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工农联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问题。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了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重视、加强供销合作社、农村、农民就得利受益;忽视、削弱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民就受到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为农服务观念淡薄,服务工作削弱,基层社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很不适应。如果不尽快改变,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因此,必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作为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中央认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坚持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 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要保证入社农民共同所有财产,共同享受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能量化到人,不能分掉。一些地方存在的任意平调和处置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财产,把供销合作社的财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把供销合作社改成股份公司、搞股份合作制的做法,都是违背供销社性质的,必须坚决纠正。要从法律上、体制上、政策上真正体现所有者的地位,保护所有者权益。 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一起。 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自愿联合、互利互惠,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 '''三、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 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实现供销合作社性质、宗旨、任务的组织保障,是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标志。 按照自愿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要坚持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绝不能搞强迫命令。 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供销合作社实行代表会议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要有一定比例的社员代表参加。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按照联合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供销合作社分基层社,县、市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全国总社。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内部实行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各级联合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联合社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 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与其所属企业的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拥有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享有财产受益权,但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四、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功能''' 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服务的观念,进一步转变经营作风,改进经营形式,在农产品购销活动中大力发展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和利润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使农业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只有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的活动,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做,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各涉农部门和各类农村服务组织都应遵循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提倡联合、强化服务的原则,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从单纯的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大力发展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带动千农万户连片兴办农产品商品基地和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增加出口创汇。政府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应给予积极支持,并依法管理。 '''五、完善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他经济活动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农服务实力基础上。 各级供销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由社员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 供销合作社内部应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搞活企业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无论实行哪一种经营责任制,都不得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都必须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社员的经济权益。要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和平均主义。 要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的建设。几十年来,供销合作社已经建立起一支庞大的职工队伍,总的讲,这支队伍是好的,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应当看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职工队伍的现状与其所承担的任务很不适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职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保障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要办好各类专业院校和培训中心,加强在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制,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技术职称。要广泛吸收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更好地肩负起供销合作社的历史重任。 '''六、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基层社办得好不好,对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关系重大,也是农民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花大力量把基层供销社建设好。 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办成综合服务组织,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办好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帮助农民发展专业化生产,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基层供销合作社各类门店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除少数“边、小、微、亏”专销生活资料和从事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柜组外,一律不搞“社有个营”或“社有民营”。 适当调整基层社建社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大集镇为中心建社,实行并社留店,适当扩大经营规模。要以县联社为龙头,广泛开展农产品的“分购联销”和工业品的“联购分销”,提高规模效益。联合社的经营所得,要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社,以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增强其为农服务的功能。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民主管理,是办好基层社的关键。要整顿强化基层社领导班子,选拔懂经营、会管理、有开拓精神、作风正派的人员充实基层社的领导,并注意吸收农民社员中的优秀分子参加管理。要按照社章规定,按期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七、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监督和管理,是坚持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宗旨、促进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供销合作社应建立监事会,其成员由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负责人、社员代表和专家组成,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代表会议执行情况等,以保证供销合作社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八、加强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保护和扶持''' 供销合作社担负着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列化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保护扶持。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平调它的财产权益,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一些地方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隶属关系和将基层社下放给乡(镇)政府的做法,应予以纠正。 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同时要兼顾它的经济利益。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政府委托的任务应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由此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应予补偿。供销合作社承担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所需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供销合作社过去的债务和承担政府委托任务所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计划、财政、审计、银行和新成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清理,并采取适当措施逐步解决。 鼓励供销合作社向政府承包农业开发项目、扶贫项目。供销合作社应设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承贷承还,管好用活资金。 加快对供销合作社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其性质和宗旨,规范其行为,保护其权益。 '''九、抓紧组建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工作要抓紧进行。 新成立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它的职能和任务是: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监事会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认为,供销合作社改革不是单纯的流通领域改革,也不单是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机构改革,而是整个经济体制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流通等各方面的关系,影响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大局出发,加强对供销合作体制改革的领导,使这项改革有组织、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深入进行,见到实效。 {{Indent pars/end}} {{署名|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 6yt77cvq4ul6qf0ji9rdfj5ik4ra8at 7902570 7902569 2026-06-19T07:11:22Z Sanmosa 49548 790257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title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 |发文字号 = 中发〔1995〕5号 |发布者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author =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ty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知 |theme= |theme2= |year = 1995 |month = 2 |day = 27 |from = |notes = {{Textquality|50%}} |edition = }} {{Indent pars/start}}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整个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工农联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问题。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了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重视、加强供销合作社、农村、农民就得利受益;忽视、削弱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民就受到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供销合作社体制不顺,缺乏经营活力,为农服务观念淡薄,服务工作削弱,基层社经营严重困难,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这种状况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的要求很不适应,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很不适应。如果不尽快改变,供销合作社就会脱离广大农民群众,性质就会改变,功能就会萎缩,组织就会消亡。因此,必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作为当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 中央认为,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迫切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抓住理顺组织体制、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给予保护扶持等五个环节,以基层社为重点,采取切实有力的政策措施,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坚持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 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要保证入社农民共同所有财产,共同享受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能量化到人,不能分掉。一些地方存在的任意平调和处置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的财产,把供销合作社的财产量化到职工个人,把供销合作社改成股份公司、搞股份合作制的做法,都是违背供销社性质的,必须坚决纠正。要从法律上、体制上、政策上真正体现所有者的地位,保护所有者权益。 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一起。 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自愿联合、互利互惠,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 '''三、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 理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实现供销合作社性质、宗旨、任务的组织保障,是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标志。 按照自愿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要坚持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绝不能搞强迫命令。 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供销合作社实行代表会议制,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要有一定比例的社员代表参加。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 按照联合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供销合作社分基层社,县、市联合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全国总社。各级供销合作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经济联合关系,内部实行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各级联合社为基层社服务的原则。联合社对成员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教育培训人员的责任。 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按照社企分开的原则,理顺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与其所属企业的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社集体财产(包括所属事业财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拥有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权,企业重大经营、投资活动的审批权,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权,享有财产受益权,但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四、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功能''' 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一切活动要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服务的观念,进一步转变经营作风,改进经营形式,在农产品购销活动中大力发展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和利润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使农业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只有有利于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的活动,供销合作社都应当依法积极去做,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支持。 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建设。各涉农部门和各类农村服务组织都应遵循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提倡联合、强化服务的原则,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从单纯的购销组织向农村经济的综合服务组织转变,大力发展以加工、销售企业为龙头的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带动千农万户连片兴办农产品商品基地和为城市服务的副食品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积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性、系列化的经济技术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要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增加出口创汇。政府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应给予积极支持,并依法管理。 '''五、完善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他经济活动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农服务实力基础上。 各级供销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由社员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 供销合作社内部应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不断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搞活企业经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无论实行哪一种经营责任制,都不得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都必须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社员的经济权益。要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打破“铁饭碗”和平均主义。 要切实加强供销合作社职工队伍的建设。几十年来,供销合作社已经建立起一支庞大的职工队伍,总的讲,这支队伍是好的,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应当看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职工队伍的现状与其所承担的任务很不适应,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把职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保障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要办好各类专业院校和培训中心,加强在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深化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管理人员实行招聘制,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技术职称。要广泛吸收各类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更好地肩负起供销合作社的历史重任。 '''六、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 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宗旨的基本环节。基层社办得好不好,对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关系重大,也是农民关注的焦点。因此,必须花大力量把基层供销社建设好。 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办成综合服务组织,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办好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工作,帮助农民发展专业化生产,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基层供销合作社各类门店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除少数“边、小、微、亏”专销生活资料和从事饮食、服务业的门店、柜组外,一律不搞“社有个营”或“社有民营”。 适当调整基层社建社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在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大集镇为中心建社,实行并社留店,适当扩大经营规模。要以县联社为龙头,广泛开展农产品的“分购联销”和工业品的“联购分销”,提高规模效益。联合社的经营所得,要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社,以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增强其为农服务的功能。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民主管理,是办好基层社的关键。要整顿强化基层社领导班子,选拔懂经营、会管理、有开拓精神、作风正派的人员充实基层社的领导,并注意吸收农民社员中的优秀分子参加管理。要按照社章规定,按期召开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七、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监督和管理,是坚持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和宗旨、促进供销合作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又承担国家赋予的某些经济社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供销合作社应建立监事会,其成员由政府有关经济部门负责人、社员代表和专家组成,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国家委托的各项经济、社会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代表会议执行情况等,以保证供销合作社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集体财产的保值增值。 '''八、加强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保护和扶持''' 供销合作社担负着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列化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保护扶持。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平调它的财产权益,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一些地方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隶属关系和将基层社下放给乡(镇)政府的做法,应予以纠正。 各级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同时要兼顾它的经济利益。供销合作社应积极承担和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委托的经营业务和社会服务任务。政府委托的任务应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由此发生的政策性亏损应予补偿。供销合作社承担的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储备任务,所需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供销合作社过去的债务和承担政府委托任务所形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国家计划、财政、审计、银行和新成立的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清理,并采取适当措施逐步解决。 鼓励供销合作社向政府承包农业开发项目、扶贫项目。供销合作社应设专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承贷承还,管好用活资金。 加快对供销合作社的立法工作,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其性质和宗旨,规范其行为,保护其权益。 '''九、抓紧组建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工作要抓紧进行。 新成立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国务院领导。它的职能和任务是: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主任负责制。理事会、监事会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认为,供销合作社改革不是单纯的流通领域改革,也不单是供销合作社自身的机构改革,而是整个经济体制特别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流通等各方面的关系,影响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大局出发,加强对供销合作体制改革的领导,使这项改革有组织、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深入进行,见到实效。 {{Indent pars/end}} {{署名|中共中央|国务院|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 dv20hx9r4isrwfrmfmoqi2rqzuunot1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 0 5795772 7902541 2026-06-19T03:10:41Z Lushuyeh 514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九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八/]]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16日(P.1066-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監修總裁官經筵…” 790254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九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八/]] | next = [[../卷之四百七十/]]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16日(P.1066-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七月。癸巳。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永定河漫缺隄工。據方觀承奏請開挖舊河身七八里。今復奏挑濬舊南隄內外引河。酌看水勢施工。又稱勝芳河。一名徑直河。長三十里。水深溜急。一如鳳河等語。漫水現歸勝芳舊淀。而徑直河。又溜急不患停淤。如此則鳳河。徑直。兩路轉輸。儘可宣洩漫水。其東西老隄漫缺之處。何不聽其自然。乃復亟營堵築。其情形究係若何。著將現在水勢經流方向。及勝芳河。去老隄幾許之處。詳悉繪圖貼說奏聞。尋奏。永定河漫口水勢。南越津水窪。入勝芳舊淀。其徑直河。即界勝芳淀之中。西北距東老隄三十餘里。其地低窪。由此宣洩漫水。於勢自順。但水歸勝芳舊淀。由徑直河為轉輸。在秋後水弱沙稀。河大能容。若遇三伏盛漲。沙泥稠濁。恐致漫溢。臣觀舊南隄。淤少地寬。可令暢流。是以議請將南隄內外引河。挑濬洩水。仍將漫口堵築。報聞。<br> ○是日。駐蹕察布齊勒臺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17日(P.1067-1) ○甲午。軍機大臣等議覆。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福州將軍新柱等會奏。改補福州駐防漢軍各事宜。一。漢軍願為民者。令指定所往省分州縣。呈明出旗入籍。子弟與民籍。一體應試。捐納官職貢監。呈地方官換照。男女聽與民婚配。一。漢軍仍願食糧者。分派綠營改補。於督標陸路撫標福協軍標各營內。遇有糧缺。四缺中。補漢軍三人。其子弟曾習弓馬者。入餘丁內考拔。俱准在食糧地方。入籍應試。一。漢軍甲兵。應先儘馬甲改補一千名。於省會各營馬糧內。坐補六百名。其餘遇有綠營馬糧。即補馬缺。如無。即以步戰糧通融酌補。一。漢軍原住房屋。無論官房自蓋。均留給滿兵駐劄。自蓋者。按間給價。於住屋之滿兵餉銀內扣繳。一。漢軍水師兵。暫留。令滿洲壯丁隨營學習。遇缺漸次頂補。俟滿兵熟習後。再盡數改補。一。京城撥駐滿兵。俟閩省漢軍改補綠營後。酌量數目。隨時請撥。分起行走。每百名為一起。五十名由仙霞嶺至福州。五十名由常山光澤至福州各等語。均應如所請。至為民之漢軍。有應襲世職。臣等酌議。應准其隨帶出旗。其承襲錄用。及分發標營學習。即照漢人世職辦理。又奏稱。改補綠營之漢軍。綠營原有兵房。每名給搬移銀二兩。無兵房。給賃屋銀六兩。其移居他處之窮戶。每戶給資本銀八兩。所動餉銀。於曠缺項內扣還。又奏稱。駐防既換滿洲。請挑選在京滿員帶領。每兵百名。派防禦一員。驍騎校一員。三百名。派參領一員。五百名。派協領一員。分次來閩。與漢軍人員交替任事。至四旗悉換滿員。遇缺照駐防舊例辦理。筆帖式三缺。應於駐防滿洲內考取各等語。亦應如所請。至該處現任漢軍人員。臣等酌議。除願出旗者。聽其告退外。其餘大小各官。均令出具考語。送部引見。或以旗員補用。或以營缺改補。或休致。統俟欽定。其改補營缺之員。仍發閩省補用。現在考取未補之筆帖式。及記名領催。如願改綠營。分發通省各營。以外委千把用。從之。<br> ○又奏。福州駐防漢軍兵。經該督等奏請。聽其散處為民。及改補綠營糧缺。所遺甲缺。以京城滿洲派往坐補。所有京口。杭州。廣州。各駐防漢軍。似應照此辦理。請令各該總督將軍按各處情形。詳悉妥議。奏到再行定議。得旨。不用將來再看。若要辦從京口起。<br> ○是日。駐蹕庫坤郭勒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18日(P.1068-1) ○乙未。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曰。哲庫訥。著賞給副都統銜。與納蘭圖同管圍場事務。<br> ○是日。駐蹕甘珠爾村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19日(P.1068-2) ○丙申。上行圍。<br> ○諭曰。鄂爾多斯貝子齊旺班珠爾。前於公事。頗為奮勉。人亦去得。今辦買軍需馬匹。竭力趕辦。甚屬可嘉。著加恩晉封貝勒。<br> ○又諭。川省郭羅克窮番三百餘戶。從前所借牛羊耔種。原議收穫孳生後。照數繳還。但念該番等。僻處徼外。生計維艱。若勒限催追。愈致拮据。著加恩將乾隆九年。借給窮番牛羊耔種銀二千九百餘兩。槩行豁免。以示體恤。著該督黃廷桂即行曉諭知之。<br> ○定邊左副將軍策楞等奏。擒獲準噶爾逃人巴啟。齊倫。瑚雅克圖。庫本等。請按首從分別斬絞即行正法。從之。<br> ○是日。駐蹕舍哩河源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0日(P.1068-2) ○丁酉。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諭曰。喀爾喀扎薩克台吉達什丕勒。於一切事件。頗屬奮勉。近日照料車凌游牧。諸事盡心辦理。一聞巴朗等逃走之信。即帶兵追趕。甚屬可嘉。著加恩封為公爵。<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策楞等奏。輝特台吉阿睦爾撒納等。移帶眷屬四千餘戶。前來投誠。阿睦爾撒納。係準噶爾大台吉。今與達瓦齊離異。輸誠歸順。深可嘉憫。著貝子扎拉豐阿。帶乾清門侍衛德善。集福等。齎賞賚之物。前往降旨。再令薩喇勒。自軍營前往。迎勞阿睦爾撒納。頒以恩賞。將來冬令。朕自盛京回鑾時。仍派玉保。照管阿睦爾撒納。帶至熱河。令彼瞻仰。乘此便道。將色布騰。亦帶至熱河。並傳諭玉保。前往軍營。迎勞阿睦爾撒納時。暫在彼處照管游牧。辦理事務。俟應來時。候諭旨遵行。阿睦爾撒納。係何等人相見。有何言辭。應詰問之處。俱著詳細詰問具奏。<br> ○又諭曰。策楞奏。喀爾喀地方寒冷。且無貿易。請將車凌等游牧。移在歸化城大青山以內居住。現今巴朗在逃。若再如此辦理。不但使新降之人。驚疑恇擾。亦非辦理準噶爾之本意。著傳諭策楞。令車凌等。仍在扎克拜達里克居住。毋庸向內遷移。<br> ○是日。駐蹕養息牧河東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1日(P.1069-2) ○戊戌。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阿睦爾撒納。從前兩次遣來之人。俱被準噶爾烏梁海阻回。甚屬可惡。或今年即發兵勦滅。或俟明年進兵時攻擄。以充口糧。并包沁扎哈沁人等。應如何辦理。著策楞。舒赫德等會同悉心妥議具奏。再阿睦爾撒納。輸誠來歸。即為朕之臣僕。所有進兵之事。伊有所見。俱著告之軍營將軍大臣等。公同商酌妥協辦理。至其帶來之厄魯特。若俱係舊屬。諒無可慮。或有新近擄來之人。良莠不一。疑畏潛逃。洩我軍情。似宜將此項人等。移在卡內。派親信宰桑照管。應否如此。著會同將軍大臣等酌量妥辦。可即傳諭將軍策楞等知之。<br> ○命賞員外郎唐喀祿副都統銜。會同侍郎玉保。前往軍營。辦理阿睦爾撒納等。安插游牧事務。<br> ○是日。駐蹕彰武臺河東大營。翌日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2日(P.1070-1) ○己亥。上奉皇太后御行幄。額駙色布騰巴勒珠爾等。恭進早膳。上侍膳。<br> ○賜扈從王公大臣並外藩蒙古王公台吉等食。<br> ○軍機大臣等奏。西北兩路需用馬。應將各處採買者。酌量分送。西路應豫備馬六萬匹。除由該省營馬。及山東。山西。并青海等處。採買解送外。應解馬二萬五千匹。伊克昭。烏蘭察布。兩處與西路相近。所買馬二萬匹。交該盟長等。即派官兵。陸續起解西路。餘俟錫林郭勒買得時。於西南交界。就近選五千匹。交解送伊克昭馬匹之扎薩克官兵。送至寧夏。橫城。等處交。至駝。該處現有七千餘隻。約已敷用。永常所奏。須用數萬之處。經臣等議駮。應俟永常覆奏到時另議。北路所用馬十萬餘匹。駝一萬隻。除軍營現存馬駝。及交額琳沁多爾濟。莫爾渾。兩處採買外。現在昭烏達。卓索圖。兩處所買馬二萬一千餘匹。并哲哩木所買馬一萬匹。亦令陸續起解北路。其由內扎薩克各處採買駝羊。俱解北路備用。每一會盟處。派扎薩克一員。同官兵加意牧養。如有疲瘦倒斃。責令賠補。若能妥協解送。奏明交部議敘。報聞。<br> ○實授馬負書。為福建陸路提督。<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3日(P.1070-2) ○庚子。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據策楞等奏。喀爾喀台吉丹巴扎布。聞知巴朗等將欲逃走。並不親往查驗。既逃之後。又復推故不前。以致巴朗逃脫。請將丹巴扎布。在軍營正法示眾等語。喀爾喀人等。素畏厄魯特。比年以來。並無軍務。朕念伊等俱係蒙古。凡事寬恕。以致喀爾喀等相率玩愒。方今用兵之際。非平時可比。此等違誤軍機選懦無能之人。若不明正典刑。何以肅軍紀而勵戎行。丹巴扎布。著照策楞等所請。即在軍營正法。將此旨通諭喀爾喀各王公扎薩克台吉官兵等知之。<br> ○諭軍機大臣等。安徽固鎮等四驛馬匹疲瘦一案。尤拔世等。不行揭報。若按例處分。原不過降二級調用而止。且係公罪。原可加恩從寬留任。乃尤拔世於事後捐級。以為抵銷之地。現經該部查出。議不准抵。該員如此用心取巧。不離內府習氣。朕轉不為加恩矣。尤拔世已降旨革職留任。著傳諭申飭。<br> ○又諭。據策楞等奏。七月初八日。阿睦爾撒納。已進邊卡。共兵五千餘名。婦女人眾。約共二萬。請簡派大臣。帶領蒙古王等。照看辦理等語。昨聞阿睦爾撒納歸順。已特派侍郎玉保。並賞給唐喀祿副都統銜。同往料理伊等游牧事務。俟玉保到時。令同努三。德沁扎布等。悉心經理。阿睦爾撒納。領兵至五千餘名。人口眾多。口糧必至不繼。著將軍營所有牲畜。及歸化城運到米石。併軍營存貯糧餉內。酌量動用賞給。若必俟奏聞後賞給。恐已緩不濟事。策楞等。即曉諭朕嘉惠伊等遠方輸誠納款之意。一面給發。一面奏聞。再阿睦爾撒納等。帶來牲畜馬匹。自必疲乏。策楞等亦應善為曉諭。令其加意牧放。以備明年進兵之用。其食用所需牲畜。另於軍營豫備羊隻內給發。亦於軍務有益。著將此傳諭策楞。舒赫德。公同商酌辦理。<br> ○又諭曰。策楞。舒赫德。色布騰。薩喇勒。著於十月間來京。商議明年進兵之事。軍營不可無總統之人。額琳沁多爾濟。人尚去得。辦事勤慎。策楞來時。將軍印務。著額琳沁多爾濟暫行署理。兆惠。著授為參贊大臣。協同額琳沁多爾濟辦事。阿睦爾撒納來時。策楞等一同起程赴熱河陛見。兆惠將本年所運糧米起運後。即赴軍營。著寄信策楞。舒赫德。兆惠等知之。<br> ○戶部議覆。兩淮鹽政吉慶奏稱。兩淮鹽。俱係淋滷煎敖。全資蕩草。草有紅白二種。白者力大。紅者稍次產草極豐之年。向亦聽竈戶將紅草轉售。乃地棍奸竈。每將白草私販出場。轉致煎鹽無資。應嚴禁。至該管官於蕩草出場。向無處分。必須明定條例。應如所請。嗣後如有私販蕩草。將不行查禁之場中。罰俸一年分司。州。縣。罰俸三箇月。從之。<br> ○調右衛副都統郝善。為綏遠城右翼副都統。仍領兵前往軍營。綏遠城右翼副都統六格。為右衛副都統。<br> ○是日。駐蹕邁拉河西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4日(P.1072-1) ○辛丑。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諭曰清保早經補放黑龍江將軍。朕起鑾後。伊在家住逾半月。始行起程。途中又復躭延。甚屬非是。似此行為。明歲進兵時。何能奮勇出力。若不力圖振作。德寧即伊前車之鑒也。著嚴行申飭。<br> ○諭軍機大臣等。現今輝特台吉阿睦爾撒納等。帶領人戶來降。賞給伊等口糧。需用米石。著寄信恒文等。將米黍蕎麥等項。上緊措辦。陸續運至軍營。仍將可得幾萬石。幾時可以起運完畢之處。先行奏聞。<br> ○定邊左副將軍策楞等奏。現在阿睦爾撒納等來降。若即安插在烏里雅蘇台附近地方。軍營糧餉軍器馬匹牲畜。俱在週圍近處。又係通準噶爾大路。恐將明年進兵之事。向準夷洩漏。且投誠人現有二萬。即明年準夷事定後。令其仍回舊處游牧。此一年內。若照辦理車凌。車凌烏巴什等之例。支給牛羊等項。則喀爾喀地方。不能有此寬餘牲畜。欲給米石。則現今存貯及輓運之米。尚不敷明年軍需之用。臣等公酌。若安插在喀爾喀王車凌拜都布游牧之南蘇尼特。與四子等旗接壤地方。則距歸化城。張家口。獨石口。甚近。伊等以賞給銀兩。就近兌換食物甚便。請俟阿睦爾撒納到軍營日。諭以照車凌等初到接濟口糧之例。分給騍馬牛羊。挑其可用之兵。將阿睦爾撒納等大台吉。一併留在軍營候旨。其老少子女。俱令攜帶接濟口糧。移至所指地方。祈另派通曉蒙古事務大臣。前往照管官插。似此大事。臣等理應恭候諭旨。但蒙古地方。霜雪甚早。若水草一枯。又至遲滯。臣等商酌已定。一面陳奏。一面俟阿睦爾撒納等進卡後。即照此辦理。得旨。策楞等辦理此事。甚屬錯謬。阿睦爾撒納等。係遠方新歸之人。豈有將伊妻子。如此分散之理。此必舒赫德意見。策楞從而附會耳。此旨到時。無論阿睦爾撒納等妻子。已經起程與否。著即行徹回。令其會集一處。在烏里雅蘇台附近地方游牧居住。又諭曰。策楞等請將新降阿睦爾撒納等眷屬。分駐於戈壁以內。留其為首台吉及兵丁等於軍營。以備遣用。已將辦理錯謬之處。指示斥駮。此事策楞。舒赫德。不知是何居心。乖張謬戾。實為朕所不料。即云一時錯誤。亦不應出乎情理。至於此極。試思遠方歸順之人。尚未知內地作何安插。乃甫經歸命。即將其父母妻子發遣。留伊本身於軍營。伊心豈有不生疑懼。不知將伊眷屬作何發落。今策楞。舒赫德等。辦理軍營重務。其意只欲安居無事。若將此等新降之人。未經承受朕恩以前。即如此處置。倘或心生怨望。激成事端。伊二人又將如何辦理。即為籌畫伊等口糧起見。亦當請旨暫為酌撥。若因口糧一時難至。則遷移如許戶口。又豈能不支給牲畜行糧。現在更如何辦給乎。即或不然。俟阿睦爾撒納到卡以後。公同商議。再行奏請。亦不為遲。乃亟亟奏聞。且云一面已經辦理。聞之實可駭異。總因策楞。舒赫德。全無勇往辦事之心。一味畏葸怯懦。必欲壞國家大事。其居心尚可問耶。伊二人究係何人主見。著即明白回奏。若以公同商議含糊掩飾。斷難逃朕洞鑒。<br> ○又奏。臣等與色布騰。薩喇勒等。商辦追趕巴朗。及驅逐烏梁海之事。據色布騰稱。今距進兵時。尚有一年。倘將烏梁海即行辦理。達瓦齊得信豫備。於進兵時轉無禆益。今即置烏梁海不辦。至我兵到日。伊等亦不過各自逃遁。斷無幫助達瓦齊。及為送信之事。現在似可暫緩。至巴朗已潛逃一月有餘。定已回至伊犁達瓦齊處。可不必前追。薩喇勒亦稱巴朗在逃已久。追亦無及。報聞。<br> ○是日。駐蹕阿木薩爾河東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5日(P.1074-1) ○壬寅。上行圍。<br> ○諭軍機大臣等。昨策楞等奏阿睦爾撒納來降一摺。已將朕前降諭旨。鈔寄永常矣。朕於十一月初九日。大祀禮成後。幸熱河。令阿睦爾撒納陛見賜宴。商議明年進兵之事。可寄信永常。令其於十一月二十九日之前到京。屆期再行兼程前來。彼處事關緊要。不必豫先起程。<br> ○大學士公傅恒等奏。本年皇上駕詣盛京。恭謁祖陵。應請於駐蹕額勒赫和羅日。即詣永陵。行恭謁禮。次日於永陵啟運殿。讀文致祭。駐蹕毛軍屯。日即先詣福陵。次詣昭陵。行恭謁禮。次日先詣福陵隆恩殿。次詣昭陵隆恩殿。讀文致祭。所有致祭。俱照大祭禮舉行。報可。<br> ○是日。駐蹕漢瑚圖克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6日(P.1074-2) ○癸卯。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據策楞等奏稱。貝勒青滾雜卜之子車蘇隆多爾濟。請進獻牛隻。並留軍營効力等語。著照所請。將所進牛隻。收養備用。即將伊留於軍營効力行走。仍照例賞給貲費。<br> ○諭軍機大臣等。據策楞等奏。阿睦爾撒納。見努三。青滾雜卜告稱。同伊投降人內。有落後千餘戶。懇求遣兵迎接。策楞等聞知此語。即應速為辦理。乃奏請俟明年大兵進勦時。再行籌辦。所見甚屬舛謬。此等落後之人。俟至來年。安能保其無意外之事。阿睦爾撒納懇切求救。情實可憫。策楞等。縱不能即行迎出。亦應將即往迎接。仰俟明年辦理之處。具奏請旨。乃竟顯言推諉。一味畏難。何以示懷柔遠人之意。此又必係舒赫德之主見。策楞諸事隨聲附和。伊二人深負朕簡用之恩。殊出情理之外。不勝憤恨。業經降旨令薩喇勒領兵迎接。著速傳諭策楞等。將此旨令阿睦爾撒納。薩喇勒。公同觀看會商。或即帶領阿睦爾撒納之兵。給以馬匹口糧。一同前往。但不必令阿睦爾撒納親行。並傳諭阿睦爾撒納。大皇帝念爾初到勞苦。暫為安息。且已遣侍郎玉保。前赴軍營。帶往熱河召見。封爵筵宴諸事。俱照車凌等之例加恩。若親往迎接。即不能如期瞻仰。惟令其差親信台吉宰桑等。會同薩喇勒前往。速為迎接。其如何議辦之處。即行奏聞。策楞。舒赫德。辦理畏怯不堪。著嚴行申飭。<br> ○是日。駐蹕盒子村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7日(P.1075-2) ○甲辰。兵部議准。湖廣總督開泰奏稱。湖北鄖陽協副將。及所屬之竹山。竹谿。二營。距襄陽鎮駐劄地方較近。請改隸襄陽鎮兼轄。從之。<br> ○是日。駐蹕克什克村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8日(P.1075-2) ○乙巳。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上行圍。<br> ○諭。前據策楞等奏。賞給杜爾伯特貝勒色布騰馬匹朝珠時辰表。侍衛永柱。向色布騰索取帶回等語。朕以永柱滿洲世僕。且係御前侍衛。膽敢如此卑鄙無恥。殊堪髮指。今日永柱差旋。在途接駕。朕面加審訊。其侵留賞給色布騰物件之處。尚復隱匿。祇將此次收受恒文銀兩之處供吐。朕復加窮詰。方供認實情。永柱奉命出差。輒向地方官索取銀兩。甚屬無恥。狂悖已極。更敢將賞給甫經投誠之夷人馬匹物件。帶回侵留。實世所未有之事。廉恥喪盡矣。其向恒文索取銀兩之事。尚足道乎。不意朕滿洲親信之人。膽敢如此辱命。貽𥬒新附外夷。朕深忿恨。此後將如何用人耶。永柱。即著於此處正法示眾。將伊妻子發往黑龍江給索倫為奴。交阿里袞將伊家產查抄。將此通行曉諭八旗人等知之。<br> ○又諭。從前欽差人員。朕屢經降旨曉諭。不可於地方索取銀兩物件。孰意今復有此等私行餽送收受之事。永柱固屬卑鄙無恥。腆然干求。而恒文即行餽給。亦屬不合。恒文。著交部嚴察議奏。尋議。恒文應照違制律革職。得旨。恒文著革職。從寬留任。<br> ○以故三等奉國將軍蘊清子淑衡。照例降襲奉恩將軍。<br> ○豁免湖北運川遭風漂沒米二千二百六十石。穀一千三百七十石。<br> ○是日。駐蹕訥訥赫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29日(P.1076-1) ○丙午。諭曰。舒赫德自去年命往北路軍營。所辦諸事。動輒乖張。其查拏瑪木特擅入邊卡一案。有準噶爾扎努噶爾布差人投書詢問。舒赫德並不奏聞請旨。竟擅自致書達瓦齊。其舉動冒昧。實出意外。朕彼時降旨嚴行申飭。及來京時。面加訓諭。伊亦自知錯謬。因未行治罪。嗣車凌。車凌烏巴什。歸誠。知準噶爾篡奪相仍。人心離散。實有可乘之機。特命策楞為定邊左副將軍。並令舒赫德協同辦理。舒赫德在熱河。面領訓誨指授。極為詳明。伊二人自到軍營。畏葸猜疑。毫無籌畫。凡所部署。事事不合機宜。即如準噶爾輝特台吉阿睦爾撒納。與達瓦齊結釁攻擊。率眾四千戶。約二萬口。投誠內向。自宜加意撫綏。以示懷柔之義。乃策楞。舒赫德。於阿睦爾撒納。尚未接見。即議令將伊兵壯。屯駐軍營。同來眷屬。悉移置於戈壁之南。相距數千里。使其父母妻子。分析離居。此豈在天理人情之內。在阿睦爾撒納等。甫經歸命。焉知天朝之將伊等。分遣安插。究屬何意。斷不能不生疑畏。且並不候旨。竟稱一面奏聞。一面辦理。此何等重大事。而率意妄行乃爾耶。至阿睦爾撒納稱。有德濟特台吉率眾一千戶。亦傾心向化。因為水所阻。又阿睦爾撒納之胞兄。并其親子。為瑪木特拘留。及求給與口糧馬匹。前往救應接取。青滾雜卜。薩喇勒。努三。俱以為可行。而策楞。舒赫德。悉堅執不允。薩喇勒係熟悉彼處情形之人。既以為可行。伊二人必欲執拗。不知其出何肺腑。方今準夷疊遭內亂。所屬部落。叩關內附者。接踵而至。此正可以大示懷柔。永敉邊境之時。策楞。舒赫德。身膺重寄。何顛倒舛繆。至於此極。蓋舒赫德因朕有十月間。令伊等進京之旨。遂一切苟且辦理。其不肯接濟阿睦爾撒納者。恐致遷延不得歸家之故。且前次致書達瓦齊一事。朕未加重譴。又自以同列大臣才具。大率與彼相若。而伊親信已久。即辦理不當。不過申飭議處。未即有可代其任者。策楞雖素性粗率。胸無定見。乃亦竟每事附和。毫不顧事理之輕重。國家簡用大臣。寄以專閫重任。而乖戾僨事如此。實為深負朕恩。策楞。舒赫德。俱著革職。若即令回京。轉得悠然事外。適合本心。著以閑散在參贊上効力贖罪。所有家產。俱著抄沒。其子特通額。舒常。俱著革職。發往黑龍江披甲。在京諸子。著拏交刑部。以為大員負恩者戒。班第。著補授兵部尚書。馳往軍營。署理定邊左副將軍印務。步軍統領員缺。即著阿里袞補授。<br> ○諭軍機大臣等。準噶爾台吉阿睦爾撒納。赴軍營投誠。所部約二萬人。其所需口糧。應豫為料理接濟。即將軍營備貯。暫行那用。亦當豫籌抵補。山西歸化城一路。現在巡撫恒文辦運軍需糧石。此項需用口糧。若由直隸另行辦運。較為省便。著便諭方觀承。於宣化各屬產糧處所。或招商承運。或官為採辦。即由張家口陸續運赴軍營。以二萬四千石為率。其如何酌籌辦運之處。該督即行妥議奏聞。尋奏。現撥銀二十萬兩。交口北道良卿。同南路同知范清曠。赴張家 口籌辦。俟該員等查覆到日。奏聞請旨。得旨。應即一面辦理。一面奏聞。何云候旨也。<br> ○是日。駐蹕固爾班格爾大營。<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乾隆十九年七月下/30日(P.1078-1) ○丁未。上詣皇太后行幄問安。<br> ○諭。據江南總督鄂容安。巡撫莊有恭。奏稱淮揚所屬之興化。泰州。高郵。寶應。阜寧。鹽城。清河。桃源。安東。等處。因雨水過多。積水一時不能消涸。其最窪之地。秋成已致失望等語。該處上年被災甚重。今夏疊被水災。閭閻餬口無資。朕心深為軫惻。著該督撫等。加意撫綏。查明應賑戶口。著動倉穀。分別賑卹。並飭屬員實力辦理。務使災民均霑實惠。其餘各屬。如有積水不能補種之處。著一併查明照例妥辦。毋致失所。該部即遵諭行。<br> ○是日。駐蹕德爾班格爾大營。<br> ○是月。直隸總督方觀承覆奏。直隸本年雨水雖多。並未成澇。惟濱河窪下之區。間有積水。致成偏災。通計不及二十州縣。除薊州被災稍重。其餘在一州縣不及十分之一。在通省不及百分之一。得旨。覽奏稍慰。<br> ○河東河道總督白鍾山奏。祥符黃河。全勢側注北岸。平家寨以下。搶築埽壩。今春壩南。長出淤灘。愈覺逼溜趨北。亟將淤灘挑切順導。七月初旬。連次大雨。河水陡長。於挑切南灘處。忽闢引河一道。約長七百七十餘丈。壩工藉以平穩。第引河頭。有膠泥一段。攔遏水勢。不能暢流。須挑挖深通。引河尾。出水之處。與大河水勢頂阻。須將逼溜北趨之南灘。挑切直順。使大河引河之水。併力趨中。得旨。甚應為者。<br> ○湖北巡撫張若震奏。湖北。原定養廉六百兩之州縣。內遠安。南漳。光化。均州。鄖縣。鄖西。房縣。保康。竹山。竹谿。興山。長陽。巴東。建始。當陽。等十五州縣。地要事繁。實不敷用。應各增銀二百兩。擬於原定一千三百兩之漢陽。黃陂。孝感。荊門。江陵。一千二百兩之興國。蘄州。一千一百兩之黃岡。蘄水。沔陽。天門。等十一州縣。各減二百兩。一千兩之監利。武昌。黃梅。大冶。蒲圻。嘉魚。麻城。等七縣。并九百兩之廣澤縣。各減一百兩。加給不敷州縣。得旨。減有餘。補不足。可行之事也。<br> ○陝甘總督永常奏。哈密防所駐兵二千。向派參遊二員。一駐三堡。一駐哈城。協理防務。明歲大兵齊集哈密。一切軍務。皆應豫為料理。哈密應添派遊擊二員。於甘肅揀選派往。駐防官兵。例係二年一換。明歲四月適值換防之期。大兵齊集。未便盡易新兵。請將明歲應換之兵。暫留一年。將弁兵丁。照出防之例。酌半賞給俸餉。得旨。如所議行。<br> ○吏部尚書管四川總督黃廷桂等奏。松潘鎮總兵。曩例三年一次。攜帶賞銀。赴番部化導。查口外各土司。彼此從不往還。今因化導。調集一方。互相猜疑。轉啟控爭之漸。且來者大都附近土司。貪圖賞項。其遠者。則以往返口糧較多。所得不償所費。往往藉病不來。化導一事。有名無實。應停。得旨。所見是。<br> ○署兩廣總督楊應琚奏。瓊州府山多田少。惟藉商販流通。但海中風信不常。市價多致騰貴。請嗣後瓊州各屬倉穀。凡遇風阻無船。米穀昂貴。即開倉平糶。風定船來即停。仍令地方官於價平時。速行買補。得旨。如所議行。<br> ○雲貴總督碩色奏。猛梭土司刀正民。被沙匪攻破。占住城寨。現調撥官兵。及附近猛梭之猛喇。猛賴。等處土練。協同該土司刀正民。前往驅逐。所經道路。盡係瘴鄉。七八月間尤甚。應俟霜降後起程。九月二十日。會集猛喇前進。再口糧運送維艱。請發給折色。在鹽餘項下動支。報聞。<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九 dfn92h5rzolnnt1j66ss4atodega5dj 介孚公 0 5795773 7902542 2026-06-19T03:13:14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介孚公|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8|d=1|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8月1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介孚公本名致福,改名福清,光緒辛未由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後來改放外官,這裏還是散館就外放,弄不大清楚,須得查家譜,但據平步青說,他考了就預備捲舖蓋,說反正至…” 790254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介孚公|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8|d=1|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8月1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介孚公本名致福,改名福清,光緒辛未由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後來改放外官,這裏還是散館就外放,弄不大清楚,須得查家譜,但據平步青說,他考了就預備捲舖蓋,說反正至少是個知縣。最初選的是四川榮昌縣,他嫌遠不去,改選江西金溪縣。翰林外放知縣在前清叫作老虎班,是頂靠硬的,得缺容易,上司也比較優容,可是因此也容易鬧出意見來,介孚公當然免不了這一例。那時上司大概不是科甲出身,為他所看不起,所以不久就同撫臺鬧了彆扭,不知道做了多少年月,終於被參劾,被改為教官。他不情願坐冷板凳去看守孔廟,便往北京考取內閣中書,一直在做京官,到了癸巳年丁憂,才告假回家去。   他在北京的情形現在已不能知道,偶然在王繼香日記中庚寅這一冊裏看見有些記事,可作資料。如七月十一日項下云:     {{楷体|周介孚柬招十三飲。}}   十三日下午云:     {{楷体|飛鞚出海岱門,循城根至前門,令經南大街至騾馬市,馬疲泥澀,僕坐不動,怒叱之。久之始至廣和居,則周介夫(原文如此)果已與客先飲,同席者汪笙叔鮑敦夫戚升淮陶秀充,略飲即飯,不煙而回。強敦夫同車,托詞而止,及余車回,敦夫方步入門,蓋敦以介夫境窘,故不坐車,而詰之則仍以他詞飾,可謂詐矣。}}   介孚公在北京於同鄉中與吳介唐鮑敦夫似還要好,王子獻便不大談得來,看日記中口氣可知,但如介孚公的日記尚在,那麼在那裏面對於這些人他也一定是說的很不客氣的吧。   {{right|1951年8月1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3av7gh9dq2ce2vhfyxbbmevym75z5z7 曾祖母 0 5795774 7902543 2026-06-19T03:13:19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曾祖母|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7|d=22|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7月22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苓年公行九,曾祖母通稱九太太,以嚴正稱,但那時已經很老,也看不出怎麼。她於壬辰除夕去世,只差一天就是八十歲了。現今所記得的只是一二瑣事,特別是有關於我們自己的。…” 790254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曾祖母|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7|d=22|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7月22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苓年公行九,曾祖母通稱九太太,以嚴正稱,但那時已經很老,也看不出怎麼。她於壬辰除夕去世,只差一天就是八十歲了。現今所記得的只是一二瑣事,特別是有關於我們自己的。平常她總是端正的坐在房門口那把石硬的太史椅上,那或者是花梨紫檀做的也說不定,但石硬總不成問題,加上一個棉墊子也毫無用處,可是她一直坐著,通年如此。有時魯迅便去和她開玩笑,假裝跌跟斗倒在地上,老太太看見了便說:“阿呀,阿寶,衣裳弄髒了呀。”趕緊爬了起來,過了一會又假裝跌了,要等她再說那兩句話,從這個記憶說來,覺得她是一點都沒有什麼可怕的。   老太太年紀大了,獨自睡在一間房裏,覺得不大放心,就叫寶姑去陪她睡。寶姑那時大概有十七八歲,在上海說就是大姐,但是鄉下的名稱很奇怪,叫作“白吃飯”,有地方叫“白摸吃飯”,如《越諺》所記,大約從前是沒有工錢的吧。但後來也有了,雖然比大人要少些。老太太床朝南,寶姑睡在朝西的床上,總是早睡了,等到老太太上床睡好了,才叫寶姑吹燈。因為老太太耳朵重聽,寶姑隨即答應,探頭帳子外邊,舉起縛在帳竿上的芭蕉扇來,像火焰山的鐵扇公主似的,對著香油燈盡扇,老太太還是在叫:“寶姑,寶姑,吹燈。”直到扇滅為止。老太太晚年的故事,家裏人一般都記得的,大概就只是這一件吧。   介孚公在京裏做京官,雖然還不要用家裏的錢,但也沒有一個錢寄回來,這也使得老太太很不高興。有時候有什麼同鄉回來,托他們帶回東西,總算是孝敬老太太的,其實老太太慢說不要吃,其實也吃不動。有一回帶來的東西不知道為什麼裝在一只袋皮就是麻袋內,打開看時是兩只火腿,好些包蘑菇蜜餞之類,杏脯蜜棗等不曉得是不是信遠齋的,但在小孩總是意外的歡喜,恨不得立刻就分,老太太卻正眼也不看一眼,只說道:“這些東西要他什麼!”後來她的女婿請畫師葉雨香給她畫喜容,眉目間略帶著一種威,過年時掛像看見,便不禁想起多少年前那時的情景來了。     {{right|1951年7月22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ja1kqtv6sss1pjx632absay01mfnq6p 介孚公二 0 5795775 7902544 2026-06-19T03:14:05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介孚公二|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8|d=2|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8月2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癸巳年春天介孚公攜眷回家,住在西一的屋內,同來的是少子鳳升,生母章已早死,年十二歲,妾潘,是和小姑母同年的,可以推定是二十六歲,介孚公是五十八歲。曾祖母於壬辰除…” 790254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介孚公二|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8|d=2|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8月2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癸巳年春天介孚公攜眷回家,住在西一的屋內,同來的是少子鳳升,生母章已早死,年十二歲,妾潘,是和小姑母同年的,可以推定是二十六歲,介孚公是五十八歲。曾祖母於壬辰除夕去世,那時已有電報和輪船,所以不到一個月就趕到了家,這有一件確實的證據,因為曾祖母五七那一日,他大發脾氣,經驗著的人不會忘記,雖然現在知道的也只有我一個人了。   那年鄉試,浙江的主考是殷如璋和周錫恩,仿佛又記得副主考是郁昆,但郁是蕭山人,所以是不確的。大概是六七月中,介孚公跑往蘇州去拜訪他們,因為都是什麼同年,卻為幾個親戚朋友去通關節,隨即將出錢人所開一萬兩銀子的期票封在信裏,交跟班送到主考的船上去。那跟班是一個鄉下人名叫徐福。因為學會打千請安,口說大人小的,以當“二爺”為職業,被雇帶到蘇州去辦事,據說那時副主考正在主考船上談天,主人收到了信不即拆看,先擱下了,打發送信的回去,那二爺嚷了起來,說裏邊有錢,怎麼不給收條?這事便發覺了,送到江蘇巡撫那裏,交蘇州府辦理,介孚公知道不能躲藏,不久就去自首,移到杭州,住在司獄司裏,一直監候了有七年,至辛丑一月,由刑部尚書薛允升附片奏請,依照庚子年刑部在獄人犯悉予寬免的例,准許釋放,乃於是年二月回家,住在原來的地方。   那時候鳳升改名文治,已於丁酉年往南京,進了江南水師學堂,所以介孚公身邊只剩了潘姨太太一人。她這人並沒有什麼不好,只是地位不好,造成了許多人己兩不利的事情。介孚公回家之後,還是一貫的作風,對於家人咬了指甲惡罵詛咒,魯迅於戊戌離家,我也於辛丑秋天往南京,留在家裏的幾個人在這四年中間真是夠受的了。介孚公於甲辰年夏天去世,年六十八歲。   介孚公平常所稱引的只有曾祖苓年公一個人,此外上自昏太后、呆皇帝(西太后、光緒),下至本家子侄輩的五十、四七,無不痛罵,那老同年薛允升也被批評為糊塗人,其所不罵的就只潘姨太太和小兒子,說他本來笨可原諒,如魯迅在學堂考試第二,便被斥為不用功,所以考不到第一,伯升考了倒數第二,卻說尚知努力,沒有做了背榜,這雖說是例,乃是實在的事。   {{right|1951年8月2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n9mw7ddh4zo3jhc70mfpt3zzurwxv53 国务院关于工棚或临时宿舍防火和卫生设施的暂行规定 0 5795776 7902547 2026-06-19T03:15:29Z MarkZhou08 108066 创建页面,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y=1987|m=1|d=3|alt=宣布自行失效}} {{header |title = 国务院关于工棚或临时宿舍防火和卫生设施的暂行规定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9 |month = 5 |day = 20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大跃进以来,全国各地的…” 7902547 wikitext text/x-wiki {{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行政法规|law=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y=1987|m=1|d=3|alt=宣布自行失效}} {{header |title = 国务院关于工棚或临时宿舍防火和卫生设施的暂行规定 |lawmak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section = |previous = |next = |year = 1959 |month = 5 |day = 20 |from = |notes = |edition = }} {{gap}}大跃进以来,全国各地的基本建设工地都修建了许多工棚或临时宿舍,以满足基本建设工人、民工居住的需要。为了保证这些工人和民工的居住安全,对于工棚或临时宿舍的建设,作如下规定:<br> {{gap}}一、工棚或临时宿舍(以下简称宿舍)的规划和修建,必须符合防火和卫生的要求。<br> {{gap}}1.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设在离开修建的建筑物二十公尺以外的地区,离开森林区应在一千公尺以上,并且不得修建在高压线路通过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br> {{gap}}2.在独立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十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十五公尺;幢与幢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五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七公尺。<br> {{gap}}3.厨房、锅炉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公尺。<br> {{gap}}4.为储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其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当在一千公尺以上。<br> {{gap}}5.临时宿舍区应当修建简易道路。<br> {{gap}}6.应当划定厕所、垃圾堆和污水排出的地点。<br> {{gap}}二、临时宿舍的修建,不论采用哪一种建筑结构,都应当注意防火要求。<br> {{gap}}1.天棚高度,一般不应当低于二点五公尺。<br> {{gap}}2.每个集体宿舍的居住人数,最好不超过一百人,并且每二十五人要有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宽不得小于一点二公尺,门扇必须向外开。<br> {{gap}}3.采用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构件与烟囱应当有一定的距离,在烟囱上口必须备有防火罩,以防止火星飞扬。<br> {{gap}}4.采用易燃材料修建的屋面、外墙和间壁,应当尽可能抹上草泥或砂浆。<br> {{gap}}5.建筑物的四周和道路两侧,应当修建排水明沟。<br> {{gap}}6.照明电线应当有良好的绝缘,并且尽可能采用拉线开关。如果采用油灯、蜡烛等明火照明,应当规定固定位置,周围加以防护,并且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br> {{gap}}三、为了确保安全,根据各地条件,应当设置一些消防设施和工具,如简易储水池、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动水泵、灭火器等,并且建立防火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习。<br> {{gap}}四、修建临时宿舍要有规划和简要设计,并且应当经过当地主管机关的审核批准,才得施工。<br> {{gap}}五、临时宿舍使用期间,应当有专门机构和群众性的消防卫生组织,负责日常的维护修缮工作,并且应当经常发动群众开展防火和卫生运动。<br> {{gap}}六、供临时使用的商店、食堂、俱乐部等临时建筑物的防火设施,也应当按照本规定的原则办理。 {{署名|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日}} {{PD-PRC-exempt}} mzlnzm4mzhh3ln98fykxeul2wk9wngz 祖母 0 5795777 7902548 2026-06-19T03:17:54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祖母|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8|d=13|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8月13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關於祖母的事,須要略為補說一下。前一個祖母姓孫,母家在偏門外跨湖橋,是快閣的左鄰,她的生卒年月記在家譜,不及查考,只於咸豐戊午(一八五八)年生一女,庚申(一八六〇…” 790254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祖母|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8|d=13|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8月13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關於祖母的事,須要略為補說一下。前一個祖母姓孫,母家在偏門外跨湖橋,是快閣的左鄰,她的生卒年月記在家譜,不及查考,只於咸豐戊午(一八五八)年生一女,庚申(一八六〇)年生伯宜公,大約不久去世了。後來的祖母姓蔣,母家在昌安門外魯墟,恰巧也是放翁的故里,生於道光壬寅(一八四二)年,至宣統庚戌(一九一〇)年去世,壽六十九歲。她有一個女兒,是同治戊辰(一八六八)年生的,比魯迅才大十二三歲,性情又和善,所以同小侄兒們特別要好,大家跟著她遊戲說故事,到她出嫁那一天,小孩不讓她走,有的要同她坐了轎子去。夫家在東關姓金,姑夫名雨辰,是個秀才,因為是獨子,左耳上戴著小金環,顯得有點女性似的,但他們夫婦感情很好,有一個女兒阿珠,是光緒辛卯(一八九一)年生的。但是姑婦之間總不免有些問題,癸巳年介孚公下獄後又聽到傳聞,親家公有什麼閒話,他便大怒,嚴命家中與金家絕交,這事固難實現,但使得關係更壞,至次年甲午八月小姑母以難產去世,這悲劇才算結束了。她病中譫語,說有紅蝙蝠來迎接,魯迅後來特為作文討紅蝙蝠,或是詰責神明,為何不使好人有壽,語多不遜。不過小姑母的死對於小孩們固是一個打擊,在祖母這打擊乃是更大而且徹底的了。她本是舊式婦女抱著黑暗的人生觀的,做了後母沒有自己的兒子,這一個女兒才是一線的光明,現在完全的滅了。她固然常於什麼菩薩生日,點起一對三拜蠟燭三支線香,跪在大方凳上向天膜拜,卻不念佛或上廟燒香去,有一回近地基督教女教士來傳道,勸她顧將來救靈魂,她答道:“我這一世還顧不周全,那有工夫去管來世呢。”她的後半生,或者如外國詩人所說的病狼大旨有點相像吧。     {{right|1951年8月13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p2wago99n46l5cdvmpw3xgg5xv16xos 伯宜公 0 5795778 7902549 2026-06-19T03:18:45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伯宜公|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7|d=30|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7月30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伯宜公本名鳳儀,改名文郁,考進會稽縣學生員,後又改名儀炳,應過幾次鄉試,未中式。他看去似乎很是嚴正,實際卻並不厲害,他沒有打過小孩,雖然被母親用一種叫做呼篠(音…” 790254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伯宜公|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7|d=30|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7月30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伯宜公本名鳳儀,改名文郁,考進會稽縣學生員,後又改名儀炳,應過幾次鄉試,未中式。他看去似乎很是嚴正,實際卻並不厲害,他沒有打過小孩,雖然被母親用一種叫做呼篠(音笑)的竹枝豁上幾下的事情總是有過的。因為他寡言笑,小孩少去親近,除吃酒時講故事外,後來記得的事不很多。有一次大概是光緒辛卯(一八九一)年吧,他從杭州鄉試回家,我們早起去把他帶回來的一木箱玩具打開來看,裏邊有一件東西很奇,用赤金紙做的腰圓厚紙片,頂有紅線,兩面各寫“金千兩”字樣,事隔多年之後才感到那箱玩具是日本製品,但是別的有些什麼東西卻全不記得了。此外有幾張紫砂小盤,上有鯉魚跳龍門的花紋,乃是闈中給月餅吃時的碟子,拿來正好作家事遊戲,俗語云辦人家。又一回記得他在大廳明堂裏同兩三個本家站著,面有憂色的在談國事,那大概是甲午秋冬之交,左寶貴戰死之後吧。他又說過,現在有四個兒子,將來可以派一個往西洋去,一個往東洋去做學問,這話由魯老太太傳說下來,當然是可靠的,那時讀書人只知道重科名,變法的空氣還一點沒有,他的這種意見總是很難得的了。他說這話大抵也在甲午乙未這時候吧,因為他的四子生於癸巳六月,而他自己則是丙申九月去世的,距生於咸豐庚申,年三十七歲,鄉下以三十六歲為本壽,意思是說一個人起碼的壽命,猶如開店的本錢,他的生日在十二月,所以嚴格的說,整三十六年還差三個月。   {{right|1951年7月30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4sqbqofakg64wovlr7zzmth01nhlcqn 魯老太太 0 5795779 7902550 2026-06-19T03:19:34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魯老太太|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3|d=4|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3月4日刊《亦報》,署名鹤生,收入《魯迅的故家》。}}   魯老太太是魯迅的母親;她母家姓魯,住在會稽的安橋頭,住民差不多全是姓魯的。她的父親號晴軒,是個舉人,曾在戶部當主事,因病辭職回家,於光緒甲申年去世。她有兩個姊姊…” 790255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魯老太太|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3|d=4|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3月4日刊《亦報》,署名鹤生,收入《魯迅的故家》。}}   魯老太太是魯迅的母親;她母家姓魯,住在會稽的安橋頭,住民差不多全是姓魯的。她的父親號晴軒,是個舉人,曾在戶部當主事,因病辭職回家,於光緒甲申年去世。她有兩個姊姊,一個哥哥,號怡堂,一個兄弟,號寄湘,都是秀才,大約在民國前後也都故去了。   她生於清咸豐七年即一八五七年,於民國三十二年(一九四三)在北京去世,年八十七歲。她沒有正式讀過書,卻能識字看書,早年只讀彈詞說部,六十以後移居北京,開始閱報,日備大小報紙兩三份,看了之後與家人好談時事,對於段張馮蔣諸人都有批評。她是閨秀出身,可是有老百姓的堅韌性。清末天足運動興起,她就放了腳,本家中有不第文童,綽號“金魚”的頑固黨揚言曰:“某人放了大腳,要去嫁給外國鬼子了。”她聽到了這話,並不去找“金魚”評理,卻只冷冷說道:“可不是麼,那倒真是很難說的呀。”她晚年在北京常把這話告訴家裏人聽,所以有些人知道,別的事情也有可以講的,但這一件就很足以代表她的戰鬥性,不必再多說了。“金魚”最恨革命黨,辛亥光復前夕往大街,聽謠言說革命黨進城了,立即癱軟走不成路,由旁人扶掖送回,傳為笑柄。   {{right|1951年3月4日刊《亦報》,署名鶴生,收入《魯迅的故家》。 ecrayhqp940kqquiqie9c9hcwbyot6q 大姑母 0 5795780 7902551 2026-06-19T03:21:49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大姑母|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62|m=10|d=2|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知堂回想录|notes=1962年10月2日作,署名周作人,收入《知堂回想錄》,題《拾遺丁》。}}   族叔冠五,原來號曰官五,因為名是鳳紀,取以鳥紀官的故典,後來以同音字取筆名曰觀魚,著有一冊《回憶魯迅房族和社會環境三十五年間的演變》,裏邊有一節文…” 790255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大姑母|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62|m=10|d=2|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知堂回想录|notes=1962年10月2日作,署名周作人,收入《知堂回想錄》,題《拾遺丁》。}}   族叔冠五,原來號曰官五,因為名是鳳紀,取以鳥紀官的故典,後來以同音字取筆名曰觀魚,著有一冊《回憶魯迅房族和社會環境三十五年間的演變》,裏邊有一節文章,可以補我這裏的不足,即是講大姑母的。今轉錄於後:     {{楷体|介孚公有一個女兒,乳名叫作“德”的,我叫她德姊姊,她是介孚公的先室孫老太太所出,蔣老太太是她的繼母。介孚公相攸過苛,高來不就,低來不湊,以致耽誤了婚期。紹地有一種壞風俗,對年長待字的閨女,不研究因何貽誤的原因,凡是年逾二十以外,概目之為“老大姑娘”,對老大姑娘的估價都認為無論是何原因總或多或少的有其缺點。要挽人做媒就只好屈配填房,要想元配那就無人問津。俞鳳岡斷弦敢於挽媒求配,也就是根據這一習俗。因此這位德姑太太以延誤過久,終於許給吳融村一個姓馬的做了填房。德姑太太雖非蔣老太太所出,像幽默和詼諧也都一模一樣。有一年三伏天她上城來拜她生母的忌日,這天氣候特別惡劣,午飯後已殷殷其雷。她每次來城雖是當天往返,時間局促,但每來總必到我家和藕琴公說長道短並夾雜些笑談。這天午飯後她又照例來了,藕琴公因為天氣太壞,勸她今天不必返鄉,防的路上危險,她幼小又有怕雷電的毛病,況且雷聲已在響著。她聽藕琴公的勸告,回來對蔣老太太說了,蔣老太太不知怎的忽然說:“九叔(她呼藕琴公為九叔)這末說嗎,九叔的話不會錯的,那末今天鄉下河港裏不會再有船了。”或者是她幽默老調,德姑太太多了心,認為話頭不對,忙說:“我一定要回去的。”蔣老太太又重述了一句說:“九叔叫不要去,你怎麼能去呢?”德姑太太也斬釘截鐵的說:“我一定要回去的。”說畢又來我家轉了一轉,把蔣老太太的所說也匆匆的告了藕琴公,我父又再三勸止,她恨恨的說就死也得去,說罷就出門下船去了。沒有多久,天大雷雨以風,雷震電疾,風狂雨暴,晦黑如夜,煞是可怕,大家都為德姑太太擔憂,到了傍晚噩耗來了,她竟在恐惶中於船隻簸動時不自主的顛出船舷落水而死,屍身直至次日方才撈起。族中多有人說,要是她生母健在,哪會放她回去,足見後母對前出子女的漠不關心。其實蔣老太太是完全出之於幽默,德姑太太介意發生誤會,意外的遭遇都不為大家所逆料耳。不過有了前娘後母的關鍵,人們總不免有猜測迷胡。<br>     德姑太太嫁給馬家做填房時,偏偏先室也遺有一個兒子,那末德姑太太不容分說被擁上後母的稱號,她對前子的情況如何,我們不了解,可是因看潮曾在她家被留住了好幾天,在這時我所接觸的,好像對前子和親生女兒珠姑是有其差別的。自從她溺死以後,她生前痛愛如珍寶的珠姑就被兄嫂迫壓得無路可走,以致隨乳母出奔,給一個茶食店夥作妾,又被大婦淩虐,賣入娼寮。後竟音信杳然不知所終,這也是有關前娘後母的一段哀史。<br>     因看潮在德姑太太家被留住過幾天已在前面提及,現在也附帶來敘述一下。<br>     有一年她從城返鄉,這天正是八月十七,是大潮汛前夕。她家在吳融,距離鎮塘殿後桑盆不遠,這兩處都是海的尾閭,每年八月十八日到這兩處看潮的人非常擁擠。她將次下船,邀大家一道同去。那時年青好事,興趣特濃,於是鳴山啟明喬峰和我四個人,一道應邀前往。出城後我們就不安靜起來了,四個人分作兩起,站在船側兩舷,此起彼落,此落彼起的把船左右晃蕩得顛簸不堪。船夫喊著不能搖了,珠姑嚇得哭了,我們還是不肯停歇。德姑太太發急的說:“你們兩個娘舅兩個表哥打算把阿珠作弄到怎麼樣呢?”但是我們終於不買賬,一直把船左晃右蕩遊酒醉似的顛簸到她的家鄉門口,這才完結。上岸後到了她家,她客情濃厚,連忙殺雞為黍而食,並把她前房兒子在市上從事商業的招回來見過我們,還找來了一位她的夫弟名夢飛的招待作陪。這位夢飛先生約有五十歲的光景,雖也情意殷殷,但總覺得腐可厭。下午看潮並看了戲,晚飯時我們就表示意見,拒絕夢飛作陪,她接受我們的條件,自晚餐起就由我們四個人共食,連她和阿珠也不來陪了。我們覺得很滿意,可是又想出新花樣來了。她接待我們的是四大碗四大盤的全葷菜蔬,我們商訂了一個辦法,有時把四盤吃得乾乾淨淨,對四碗卻原封不動,有時吃光四碗,不動四盤,有時四盤四碗全部吃光,有時只吃光飯而不開動所有的菜蔬,每餐給我們盛一桶飯,我們也是這樣的辦法,有時吃半桶,有時全吃光,有時顆粒不動,就這樣的和她尋開心。樓上設了兩張大床給我們兩人合一張,我們偏要四人共一張,一張讓它空著,她不論怎樣和我們說,總是一個不理睬。晚間她每天每人給我們一個紙帽盒(是紹地合錦茶食的名稱),備夜間的充饑,我們又弄出花樣來,半夜後假作搶吃相罵相打的動作,把她嚇得半夜披衣上樓來排解,我們又寂靜無聲的偽裝睡熟了。樓上給我們擺了一個便桶,為的是夜間之需,我們卻整天整夜的蹲在樓上,叫看戲,不去!叫上市閒逛,不去!大小便無間日夜的都撒在便桶裏,且不讓用人們去倒,一定要便桶蓋浮起來了,這才由老媽子用糞勺,一勺一勺的撒出去。想盡了辦法和她鬧彆扭,惡開心。她也恨恨的說:“你們這班惡客,我該不邀你們來!”話雖這樣說,可是她性情和藹,從也不以為忤。到了第四天我們要走了,她又很誠懇的苦苦挽留。我們敢於和她惡作劇,也是知道她的性情。不然的話,哪會跟她去看潮呢!後來她的慘死,合族的人都感到非常悲哀,為之惋惜不置。}}   先君共有姊妹兄弟四人,長即大姑母,名德,咸豐戊午(一八五八)生,次為先君,庚申(一八六〇)生,皆孫老太太出。第三為小姑母,不知其名,同治戊辰(一八六八)生,蔣老太太出,第四名鳳升,光緒壬午(一八八二)生,則庶母章氏所生。小時候多與小姑母接近,故亦多所依戀,但年代久遠,不特容貌不復記憶,亦並不省其名字了。大姑母因早已出嫁,幼時沒有什麼印象,但在成人以後亦常相見,聲音笑貌尚可記憶,唯看潮時事則已忘卻,今得此文乃重複記起,甚可喜也。其時當在光緒甲辰(一九〇四),我在南京告假回家,至所述遭難之事則那時我不在家中,只於家信中得到消息,當在丙午(一九〇六)年之後,我已經由南京往東京留學去了。   大姑母於辛卯(一八九一)年生一女兒,取名阿珠,就是本篇中所說的珠姑,小姑母也於同年生女,亦名阿珠,但是她旋於甲午年去世,所以這個阿珠我們便少看見了。大姑母方面的珠姑則一年裏總有好幾回要跟著母親到外婆家裏來的,幼女的面影至今也還記得。我家對於她的印象似乎也頗不壞,因為在有一個時候,這大約在蔣老太太和大姑母都已去世以後,這或者是先母吧,曾問她到我家裏來好不好,意思是想要她做一個媳婦,她答道願意。但是這時似乎和那茶食店夥已有關係,所以這樣說了之後,不久便即出奔了。她的異母哥哥是茶食店有股份的,自己常在店裏幫忙,因此說不定這件事有他的陰謀在裏邊,故意給她們以便利,借此好來排除她的。到了民國元年,大約是秋天吧,有一個老太婆突然來訪,帶了兩斤月餅的包頭,她開門見山的說是珠姑的使者,因為記念外婆家,特差她來看望,希望能讓她來走動。先母與大家商量,因為都不大贊成,所以婉詞謝絕了。以常情論,這實在是有點可憫的。她大概感覺境遇有點不安,想於外婆家求到些須的保護,卻不意被拒絕了。我家自昔有妾禍,潘姨剛才於兩年前出去,先母的反感固亦難怪,但我們也是擺起道學家的面孔來,主張拒絕,乃是絕不應該的,正是俞理初的所謂虐無告也。回想起這件事,感到絕大的苦痛,不但覺得對不起大姑母,而且平常高談闊論的反對禮教也都是些廢話。   {{right|1962年10月2日作,署名周作人,收入《知堂回想錄》,題《拾遺丁》。}} n92n3kygcfwq207b4sibgo3vzopczct 姑母的事情 0 5795781 7902552 2026-06-19T03:23:41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姑母的事情|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5|d=1|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5月1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我有過兩個姑母,她們在舊式婦女並不算怎麼不幸,可是也決不是幸福,大概上兩代的女人差不多就是那麼樣吧。大姑母生於清咸豐戊午(一八五八)年,出嫁很遲,在吳融馬家做…” 790255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姑母的事情|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5|d=1|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5月1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我有過兩個姑母,她們在舊式婦女並不算怎麼不幸,可是也決不是幸福,大概上兩代的女人差不多就是那麼樣吧。大姑母生於清咸豐戊午(一八五八)年,出嫁很遲,在吳融馬家做繼室,只生了一個女兒,有一年從母家回鄉去,坐了一只小船,中途遇見大風,船翻了,舟夫幸而免,她卻淹死了。小姑母生於同治戊辰(一八六八)年,嫁在東關金家,丈夫是個秀才,感情似頗好,可是舅姑很難侍候,遇著好許多磨折。她不知是哪一年出嫁的,她有一個女兒是屬兔的,即光緒辛卯(一八九一)年所生,算來結婚當是己丑庚寅之間吧,她平常對幾個小侄兒都很好,講故事唱歌給他們聽,所以她出閣那一天,大家特別戀戀不捨,這事情一直到後來還不曾忘記。至甲午(一八九四)年她產後發熱,不久母子皆死,這大抵是產褥熱,假如她生在現代,那是不會得死的。她的死耗也使得內侄們特別悲傷,據說她在高熱中說胡話,看見有紅蝙蝠飛來,當時魯迅寫過祭文似的東西,內容卻是質問天或神明的,裏邊特別說及這紅蝙蝠的問題,這是神的使者還是魔鬼呢,總之它使好人早夭,乃是不可恕的了。魯迅後來在日記上記著她的忌日,可見他也是很久還記憶著的。   {{right|1951年5月1日刊《亦報》,署名十山,收入《魯迅的故家》。}}    lwci7xoseisaabo9po45nw6159e0asz 談魯迅 0 5795782 7902553 2026-06-19T03:24:46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談魯迅|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36|m=10|d=22|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36年10月22日刊《大晚報》,署名周作人,未收入自編文集。此為魯迅逝世後作者接受北平《大晚報》採訪時的談話。採訪日期為1936年10月19日,刊出時的標題為“魯迅先生噩耗到平,周作人談魯迅”。}}   關於家兄最近在上海的情形,我是不大清…” 790255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談魯迅|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36|m=10|d=22|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36年10月22日刊《大晚報》,署名周作人,未收入自編文集。此為魯迅逝世後作者接受北平《大晚報》採訪時的談話。採訪日期為1936年10月19日,刊出時的標題為“魯迅先生噩耗到平,周作人談魯迅”。}}   關於家兄最近在上海的情形,我是不大清楚的,因為我們平常沒有事,是很少通信的。雖然他在上海患著肺病,可是前些天,他曾來過一封信,說是現在已經好了,大家便都放下心去。不料今天早晨接到舍弟建人的電報,才知道已經逝世。說起他這肺病來,本來在十年前,就已經隱伏著了,醫生勸他少生氣,多靜養,可是他的個性偏偏很強,往往因為一點小事,就和人家衝突起來,動不動就生氣,靜養更是沒有那回事:所以病就一天一天的加重起來,不料到了今天,已經不能挽救。   說到他的思想方面,最起初可以說是受了尼采的影響很深,就是樹立個人主義,希望超人的實現。可是最近又有點轉到虛無主義上去了,因此,他對一切事,仿佛都很悲觀,譬如我們看他的《阿Q正傳》,裏面對於各種人物的描寫,固是深刻極了,可是對於中國人的前途,卻看得一點希望都沒有。實在說起來,他在觀察事物上,是非常透徹的,所以描寫起來也就格外深刻。   在文學方面,他對於舊的東西,很用過一番功夫,例如:古代各種碎文的搜集,古代小說的考證等,都做得相當可觀,可惜,後來都沒有出版,恐怕那些材料,現在也都散失了。有人批評他說:他的長處是在整理這一方面,我以為這話是不錯的。   他的個性不但很強,而且多疑,旁人說一句話,他總要想一想這話對於他是不是有不利的地方。這次在上海住的地方也很秘密,除去舍弟建人和內山書店的人知道以外,其餘的人都很難找到。家母幾次讓他到北平來,但他總不肯,他認為上海的環境是很適宜的,不願意再到旁的地方去。   至於他身後的一切事,就由舍弟建人就近辦理了,本來家嫂是要去的,可是因為家母還需要陪伴,暫時恐怕也不能成行。舍間什麼時候替他開弔,要等舍弟建人來信以後才能決定的。 oemglhxx70jmybyqxaqj65v76ibq40x 一幅畫 0 5795783 7902554 2026-06-19T03:26:05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一幅畫|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3|d=20|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3月20日刊《亦報》,署名鶴生,收入《魯迅的故家》。}}   我有一幅畫,到我的手裏有八九年了,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這如說是畫,也就是的,可是又並不是,因為此乃是畫師想像出來的一個人的小像。這人是我的四弟,他名叫椿壽,生於…” 790255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一幅畫|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51|m=3|d=20|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亦報|notes=1951年3月20日刊《亦報》,署名鶴生,收入《魯迅的故家》。}}   我有一幅畫,到我的手裏有八九年了,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這如說是畫,也就是的,可是又並不是,因為此乃是畫師想像出來的一個人的小像。這人是我的四弟,他名叫椿壽,生於清光緒癸巳(一八九三)年,四歲時死了父親,六歲時他自己也死了,時為光緒戊戌。他很聰明,相貌身體也很好。可是生了一種什麼肺炎,現在或者可以醫治的,那時只請中醫看了一回,就無救了。母親的悲傷是可以想像的,住房無可掉換,她把板壁移動,改住在朝北的套房裏,桌椅擺設也都變更了位置。她叫我去找畫神像的人給他憑空畫一個小照,說得出的只是白白胖胖的,很可愛的樣子,頂上留著三仙發,感謝那畫師葉雨香,他居然畫了這樣的一個,母親看了非常喜歡,雖然老實說我是覺得沒有什麼像。這畫得很特別,是一張小中堂,一棵樹底下有圓扁的大石頭,前面站著一個小孩,頭上有三仙發,穿著藕色斜領的衣服,手裏拈著一朵蘭花。如不說明是小影,當作畫看也無不可,只是沒有一點題記和署名。她把這畫掛在房裏前後足足有四十五年,在她老人家八十七歲時撒手西歸之後,我把這畫卷起,連同她所常常玩耍、也還是祖母所傳下來的一副骨牌,拿了過來,便一直放在箱子裏,沒有打開來過。這畫是我經手去托畫裱好拿來的,現在又回到我的手裏來,我應當怎麼辦呢?我想最好有一天把它火化了吧,因為流傳下去它也已沒有意義,現在世上認識他的人原來就只有我一個人了。   〔補記〕在本文發表之後,這所說的一幅畫,已由我的兒子拿去捐獻給文化部,掛在魯迅故居的原來地方了。<ref>這則補記是《魯迅的故家》成書時加上的。</ref> c4buxm3rit9ftq97x500zdbmipy3w86 四弟 0 5795784 7902555 2026-06-19T03:27:30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四弟|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61|m=1|d=7|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知堂回想录|notes=1961年1月7日作,署名周作人,收入《知堂回想錄》。}}   我從五月十七日回到家以後,就不寫日記,一直到戊戌十一月,這才又從廿六日寫起,到己亥年的六月,成為日記第二卷。在這沒有寫的期間,卻不是沒有事情可記,而且還是頗為重大的…” 790255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四弟|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61|m=1|d=7|previous=|next=|type=纪念人物类散文|from=知堂回想录|notes=1961年1月7日作,署名周作人,收入《知堂回想錄》。}}   我從五月十七日回到家以後,就不寫日記,一直到戊戌十一月,這才又從廿六日寫起,到己亥年的六月,成為日記第二卷。在這沒有寫的期間,卻不是沒有事情可記,而且還是頗為重大的,至少在家族裏這影響很是不少。這便是四弟的病歿,和魯迅的回家來考“縣考”。   日記雖然不寫,然而大事情還有記錄,十一月中記有初六日縣試,予與大哥均去,初七日記四弟病甚重,初八日記四弟以患喘逝世,時方辰時。前一天的初七日,我還獨坐小船,趕到小皋埠的大舅父家裏去,請他來看四弟的病,因為他是懂得中醫的,但是他來看了之後,並不開方,卻自回去了,他不是行時的“名醫”,知道這無可救,所以不肯用了鮮蘆根之類來騙人的。四弟的病大概是急性肺炎吧,當時的病象只是氣喘,這在現時是可以有救的,有青霉素等藥存在,但是在六十餘年前這有什麼辦法呢。母親的悲傷是可以想像得來的,住房無可掉換,她把板壁移動,改住在朝北的套房裏,桌椅擺設也都變更了位置。她叫我去找那畫神像的人,給他憑空畫一個小照,說得出的特徵只是白白胖胖的,很可愛的樣子,頂上留著三仙發。感謝那畫師葉雨香,他居然畫了這樣的一個,母親看了非常喜歡,雖然老實說我是覺得沒有什麼像。這畫得很特別,是一張小中堂,一棵樹底下有一塊圓扁的大石頭,前面站著一個小孩,頭上有三仙發,穿著藕色斜領的衣服,手裏拈著一朵蘭花,如不說明是小影,當作畫看也無不可,只是沒有一點題記和署名。這小照的事是我一手包辦的,在己亥年日記的二月裏,記有下列三項:     {{楷體|十一日,雨。同方叔訪葉雨香畫師,不值。<br>     十二日,雨。重訪葉雨香,適在,托畫四弟小影。<br>     十三日,晴。往獅子街取小影,所畫“頭子”尚可用,使繪秋景。}}   其後裝裱,也是我在大慶橋文聚齋所辦的,可是在日記中卻找不到了。母親拿這畫掛在她的臥房裏,前後足足有四十五年,在她老人家八十七歲時撒手西歸之後,我把這幅畫卷起,連同她所常常玩耍,也還是祖母所傳下來的一副骨牌,拿了回來,一直放在箱子裏,不曾打開來過。這畫是我親手去托畫裱好了拿來的,現在又回到我的手裏來,我應當怎麼辦呢?我想最好有一天把它火化了吧,因為流傳下去它也已沒有什麼意義,現在世上認識他的人原來就只有我一個人了。但是轉側一想,它卻有最適當的一個地方,便由我的兒子拿去獻給了文化部,現在它又掛在魯老太太的臥房門口了。   四弟名椿壽,因為他的小名是“春”,在祖父接到家信的那天,又不曉得遇著了姓春的京官,或者也是一個滿人,這也是說不定的吧。 nk9ilafnrlmifmyx1xwek9q7yxi5yh0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 0 5795785 7902556 2026-06-19T04:15:09Z Lushuyeh 514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四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三/]]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6日(P.1020-1) ○甲申。 上奉 皇太后巡幸盛京。自圓明園啟鑾。 ○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是日。駐蹕南石槽…” 790255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四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三/]]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6日(P.1020-1) ○甲申。 上奉 皇太后巡幸盛京。自圓明園啟鑾。 ○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是日。駐蹕南石槽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7日(P.1020-1) ○乙酉。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諭。此次由熱河前往盛京。恭謁 祖陵。所有經過直隸奉天州縣地方。加恩蠲免本年應徵地丁錢糧十分之三。著方觀承。鄂寶。照例查辦。該部即遵諭行。 ○諭軍機大臣等。據喀爾吉善奏。革職總兵施廷專。在溫鎮數年。尚屬實心。遊擊王安國等。皆出色之員等語。已降旨交該部調取引見矣。施廷專等收受禮物。喀爾吉善當時查出實情。只應詳悉曉諭該番。以果係總兵等勒索餽送。不但追還物件。並當嚴參治罪。今乃爾等感其照 料情好贈遺。無可查辦。敘述緣由。密行奏請戒飭足矣。既經參劾。自不得不嚴以處分。該督上年辦理此案。未免過當。今將伊等居官之處。據實奏聞。尚無迴護。然已覺多此一辦。并傳諭該督知之。 ○又諭。前令由張家口多倫諾爾。歸化城。伊克昭。及喀爾喀之土謝圖汗等部落。採買馬二萬。駝二千。今尚無需。不若暫解軍營。加意牧放。以備應用。著派莫爾渾總理其事。歸化城所買駝馬。即交彼處官 兵解往。其張家口。伊克昭。喀爾喀。所買駝馬。就近送至何地。及作何分起解往之處。令莫爾渾酌妥。一面移知約會。令各該處大員。統領本地官兵解送。其駝馬解至軍營。交將軍策楞。另派官兵。妥為牧養豫備。原解之官兵。俱令徹回。著寄知莫爾渾。沿途不必急行。務覓豐美水草牧放。緩緩護解前行。勿令疲瘦。再軍營現在需人。莫爾渾到彼時。著在參贊大臣上行走。并寄信策楞。達松阿。惠色。等知 之。 ○又諭。軍機大臣議。歸化城撥米六萬石。分兩年解往軍營。所辦甚好。著寄信恒文。富昌等。於次年運米三萬石之時。再增添一萬。運解四萬。 ○是日。駐蹕密雲縣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8日(P.1021-1) ○丙戌。駐蹕要亭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9日(P.1021-1) ○丁亥。 上詣 皇太后宮問安。 ○是日。駐蹕兩間房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0日(P.1021-1) ○戊子。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是日。駐蹕常山峪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1日(P.1021-1) ○己丑。諭軍機大臣等。歸附之厄魯特台吉車凌等所屬。因生計困苦。朕降旨施恩。將喀爾喀汗巴勒達爾等。所進羊隻牲畜。給價收存。賞給伊等。又將軍營所貯大麥。接續賞去。此際伊等生計如何。麒麟保尚未具奏。著寄信麒麟保。詢問伊等現在所食。接濟與否。再所賞耔種已到。現仍耕種與否。及可以耕種。與不可耕種之處。即行奏聞。 ○蠲緩安徽屬太 平。壽州。宿州。鳳陽。臨淮。懷遠。虹縣。靈璧。鳳臺。阜陽。潁上。霍邱。亳州。太和。泗州。盱眙。天長。五河。滁州。全椒。并新安。鳳陽。原鳳。中右。長淮。等二十五州縣衛。乾隆十八年分。水災額賦。 ○是日。駐蹕喀喇河屯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2日(P.1021-2) ○庚寅。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加杜爾伯特台吉車凌等封號。諭曰。杜爾伯特台吉車凌。車凌烏巴什等。皆準噶爾渠帥。嚮慕德化。率領萬眾。傾心 來歸。甚屬可嘉。應施恩賞給封號。以示懷柔至意。其台吉車凌。封為親王。車凌烏巴什。封為郡王。車凌孟克。色布騰。封為貝勒。孟克特穆爾。班珠爾。根敦。封為貝子。剛。巴圖孟克。瑪什巴圖。封為公。達什敦多布。恭沙喇。巴爾。封為一等台吉。均授為扎薩克。其所部人戶。如何編次旗分。佐領。補放官職之處。俱已降旨。令玉保。麒麟保等辦理。著該部照例遵行。車凌等受朕厚恩。務將所屬人等。約束教養。安 分謀生。果能仰副朕心。遵循訓旨。則永沐朕恩於無既矣。惟之無怠。 ○是日。駐蹕避暑山莊。至七月辛巳。皆如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3日(P.1022-1) ○辛卯。遣官祭 關帝廟。 ○ 上御澹泊敬誠殿。召見新封親王車凌。郡王車凌烏巴什等賜宴。賞親王車凌銀五千兩。郡王車凌烏巴什銀四千兩。貝勒車凌孟克。色布騰。各三千兩。貝子孟克特穆爾。班珠爾。根敦。各二千兩。公剛。巴圖孟克。瑪什巴圖。各一 千五百兩。一等台吉達什敦多布。恭沙喇。巴爾。各一千兩。閑散台吉巴雅勒當。托布沁。丹巴和通。曼都伯勒克。曼堆。額布根。各二百兩。管旗章京敦多布車凌。丹巴。根敦。阿納達。各一百兩。副管旗章京尼拉。八十兩。宰桑巴桑。巴朗。達克巴。巴圖孟克。拜音珠爾。巴爾拜音珠爾。車凌達什。各六十兩。宰桑烏魯布珠爾。布布達。達什扎布。蘇珠克。喀木圖。各四十兩。隨從人等一百一十七名。每人十兩。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4日(P.1022-1) ○壬 辰。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諭軍機大臣等。倉場侍郎雙慶等奏。自閏四月二十五日。紹興幫過天津後。湖北頭等幫。俱皆脫空。查據旗丁口稱。一路讓運石船。因此脫空。其寧波衛等幫。亦未跟艄。飛咨漕臣嚴查等語。江南。山東。一帶採運石料。久已辦竣。何至阻礙糧艘遄行。况同日現據瑚寶奏。各閘水足。催趲漕船。飛輓 前進等語。其尚未抵通各幫。何以行走參差。或係沿途催趲不力。旗丁藉口躭延。著傳諭瑚寶。令其嚴行覈查。據實覆奏。尋奏。查湖北頭幫。在白洋河脫空四日。二幫。在古城溜脫空二日。因東省採石船。其時尚未運竣。以至阻礙稽遲。三幫。在沙溝營汛守風。脫空一日。俱在閘河阻隔。事屬有因。請毋庸置議外。惟查湖北頭幫。經由臨清。德州。一帶。脫空五日。二幫。經由南河。脫空一日。三幫。經由南河。脫 空二日。領押各官。並不嚴督趲行。均請交部議處。得旨。該部察議具奏。 ○又諭。策楞等具奏。扎薩克台吉達什丕勒。進羊一千隻。協理台吉巴勒達爾之子袞布多爾濟。進羊一千隻。馬一百匹。伊等努力辦公。甚屬可嘉。所獻馬羊。俱著收存。并寄信策楞等。仍前折價賞給。 ○以厄魯特公巴圖孟克。為北路軍營參贊大臣。瑪什巴圖。為西路軍營參贊大臣。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5日(P.1023-1) ○癸巳。理藩院尚書納延泰。左侍郎玉保。帶領 達瓦齊使臣敦多克進見。 上曰。汝台吉達瓦齊之事。朕已盡知。今遣汝來。一切推誠實言為是。今乃以欲如噶爾丹策零。闡揚黃敦安輯群生等語入奏。殊屬無謂。達瓦齊弒噶爾丹策零之子喇嘛達爾扎。奪取台吉之位。又與訥默庫濟爾噶爾等搆釁。糜爛準部生靈。又將喇嘛等破戒還俗。有如此闡揚法教。安輯群生者乎。從前喇嘛達爾扎。殺其弟而代之。朕即不以為是。然以彼終 係噶爾丹策零之子。是以弗替舊恩。今達瓦齊殘害喇嘛達爾扎。奪其基業。是噶爾丹策零之仇讎也。又安得以法教群生為辭乎。又云。欲為策妄多爾濟那木扎勒等。遣人赴西方念經。從前喇嘛達爾扎。奏請遣人赴西方。朕尚未允行。今反允達瓦齊之請乎。諒達瓦齊亦知所請難行。一則自占身分。欲照前例通行貿易。二則遣使請安。藉此窺探意指。若允其請。漸且奏請別事耳。伊若推誠祈恩。或 可再議。若似此狡飾具奏。於伊事無益。爾等歸時。將此旨曉諭達瓦齊知之。敦多克奏言。有 大皇帝降旨。永守和好。不渝舊盟。噶爾丹策零。將準噶爾法教。付之策妄多爾濟那木扎勒。喇嘛達爾扎。分非應立。僅以百戶安置邊徼。乃殺其弟而代之。干犯法教。是以達瓦齊不服。統眾而居其位。臣奉使來時。命臣云。 大皇帝若詢及此事。宜明白陳奏。至喇嘛還俗。 乃一二不肖之人。讒間眾諾顏等。干犯法教。 因而治罪。並非盡行還俗也。 上曰。汝處令喇嘛等還俗。眾莫不知。爾不必諱言。再汝等此次至我邊卡時。曾稱有口奏機密之語。及理事官索諾木詢問爾等。乃云。並無口奏之言。而疏內又稱尚有數語口奏。何乃自相矛盾。果有欲言。可於朕前實奏。敦多克等奏言。疏內所稱有數語口奏者。乃謂 大皇帝若摘問疏中之言。命臣明白陳奏耳。疏 外實無另行具奏之事。 上曰。據汝稱疏見並無另行具奏之言。疏內又無他語。無庸詢問。然則遣汝等至此者。明係命汝等窺探情形。若易於進言。則索取新降之杜爾伯特車凌等。若事覺難行即止耳。敦多克奏言。 大皇帝若俯賜矜全。此等情節。亦曾命臣等提及。 上曰。達瓦齊從前為喇嘛達爾扎所迫。欲求歸 附。為車凌烏巴什之兄達什所阻。逃奔哈薩 克。達瓦齊自纂為台吉後。將達什執而囚之。彼時達瓦齊若歸降於朕。朕亦如車凌一體施恩。豈有歸之準噶爾之理乎。杜爾伯特車凌等。乃達瓦齊一體之人。既已投誠於朕。達瓦齊安得索之。此斷不能行。况達瓦齊係辜負噶爾丹之恩。絕其嗣續。奪其基業之仇讎。朕尚為不平。汝等皆其臣僕。世受深恩。乃絕少悼惋之意。寧無愧於心乎。敦多克氣沮詞 屈。奏言。 大皇帝諭旨。明知皎日。無微不照。洞悉隱懷。臣等復有何言。 上曰。達瓦齊疏內所奏。朕已明白降旨。汝等回時。自有諭旨齎去。今筵宴新降之杜爾伯特車凌等。汝等一同入宴。共觀百戲。敦多克謝恩而退。 ○蠲緩兩浙廟灣場。及小海。劉莊。伍佑。新興。草堰。等五場。富安。安豐。梁垛。東臺。河垛。丁溪。等六場竈戶。乾隆十八年分。水災額 賦有差。其被災較重者。賑卹兩月。房屋倒塌 者。給修費銀。 ○甘肅巡撫鄂樂舜疏報。西寧縣屬沙塘。川腦。巴扎。等各莊。番漢民人。補首乾隆九年至十年分。墾過旱地。共一千零二十二段。十三年分。墾過水地。一百三十七段。 ○以參革廣西思恩府屬那馬司土巡檢黃宏緯子昌會。襲職。 ○旌表守正被戕之陝西蒲城縣民李三貴妻申氏。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 igcvyd9fdle0741cs5763pd573n69v6 7902563 7902556 2026-06-19T05:46:58Z Lushuyeh 51466 790256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四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三/]]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6日(P.1020-1) ○甲申。上奉皇太后巡幸盛京。自圓明園啟鑾。<br> ○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是日。駐蹕南石槽行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7日(P.1020-1) ○乙酉。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諭。此次由熱河前往盛京。恭謁祖陵。所有經過直隸奉天州縣地方。加恩蠲免本年應徵地丁錢糧十分之三。著方觀承。鄂寶。照例查辦。該部即遵諭行。<br> ○諭軍機大臣等。據喀爾吉善奏。革職總兵施廷專。在溫鎮數年。尚屬實心。遊擊王安國等。皆出色之員等語。已降旨交該部調取引見矣。施廷專等收受禮物。喀爾吉善當時查出實情。只應詳悉曉諭該番。以果係總兵等勒索餽送。不但追還物件。並當嚴參治罪。今乃爾等感其照料情好贈遺。無可查辦。敘述緣由。密行奏請戒飭足矣。既經參劾。自不得不嚴以處分。該督上年辦理此案。未免過當。今將伊等居官之處。據實奏聞。尚無迴護。然已覺多此一辦。并傳諭該督知之。<br> ○又諭。前令由張家口多倫諾爾。歸化城。伊克昭。及喀爾喀之土謝圖汗等部落。採買馬二萬。駝二千。今尚無需。不若暫解軍營。加意牧放。以備應用。著派莫爾渾總理其事。歸化城所買駝馬。即交彼處官兵解往。其張家口。伊克昭。喀爾喀。所買駝馬。就近送至何地。及作何分起解往之處。令莫爾渾酌妥。一面移知約會。令各該處大員。統領本地官兵解送。其駝馬解至軍營。交將軍策楞。另派官兵。妥為牧養豫備。原解之官兵。俱令徹回。著寄知莫爾渾。沿途不必急行。務覓豐美水草牧放。緩緩護解前行。勿令疲瘦。再軍營現在需人。莫爾渾到彼時。著在參贊大臣上行走。并寄信策楞。達松阿。惠色。等知之。<br> ○又諭。軍機大臣議。歸化城撥米六萬石。分兩年解往軍營。所辦甚好。著寄信恒文。富昌等。於次年運米三萬石之時。再增添一萬。運解四萬。<br> ○是日。駐蹕密雲縣行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8日(P.1021-1) ○丙戌。駐蹕要亭行宮。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9日(P.1021-1) ○丁亥。上詣皇太后宮問安。<br> ○是日。駐蹕兩間房行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0日(P.1021-1) ○戊子。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是日。駐蹕常山峪行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1日(P.1021-1) ○己丑。諭軍機大臣等。歸附之厄魯特台吉車凌等所屬。因生計困苦。朕降旨施恩。將喀爾喀汗巴勒達爾等。所進羊隻牲畜。給價收存。賞給伊等。又將軍營所貯大麥。接續賞去。此際伊等生計如何。麒麟保尚未具奏。著寄信麒麟保。詢問伊等現在所食。接濟與否。再所賞耔種已到。現仍耕種與否。及可以耕種。與不可耕種之處。即行奏聞。<br> ○蠲緩安徽屬太平。壽州。宿州。鳳陽。臨淮。懷遠。虹縣。靈璧。鳳臺。阜陽。潁上。霍邱。亳州。太和。泗州。盱眙。天長。五河。滁州。全椒。并新安。鳳陽。原鳳。中右。長淮。等二十五州縣衛。乾隆十八年分。水災額賦。<br> ○是日。駐蹕喀喇河屯行宮。<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2日(P.1021-2) ○庚寅。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加杜爾伯特台吉車凌等封號。諭曰。杜爾伯特台吉車凌。車凌烏巴什等。皆準噶爾渠帥。嚮慕德化。率領萬眾。傾心來歸。甚屬可嘉。應施恩賞給封號。以示懷柔至意。其台吉車凌。封為親王。車凌烏巴什。封為郡王。車凌孟克。色布騰。封為貝勒。孟克特穆爾。班珠爾。根敦。封為貝子。剛。巴圖孟克。瑪什巴圖。封為公。達什敦多布。恭沙喇。巴爾。封為一等台吉。均授為扎薩克。其所部人戶。如何編次旗分。佐領。補放官職之處。俱已降旨。令玉保。麒麟保等辦理。著該部照例遵行。車凌等受朕厚恩。務將所屬人等。約束教養。安分謀生。果能仰副朕心。遵循訓旨。則永沐朕恩於無既矣。惟之無怠。<br> ○是日。駐蹕避暑山莊。至七月辛巳。皆如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3日(P.1022-1) ○辛卯。遣官祭關帝廟。<br> ○上御澹泊敬誠殿。召見新封親王車凌。郡王車凌烏巴什等賜宴。賞親王車凌銀五千兩。郡王車凌烏巴什銀四千兩。貝勒車凌孟克。色布騰。各三千兩。貝子孟克特穆爾。班珠爾。根敦。各二千兩。公剛。巴圖孟克。瑪什巴圖。各一千五百兩。一等台吉達什敦多布。恭沙喇。巴爾。各一千兩。閑散台吉巴雅勒當。托布沁。丹巴和通。曼都伯勒克。曼堆。額布根。各二百兩。管旗章京敦多布車凌。丹巴。根敦。阿納達。各一百兩。副管旗章京尼拉。八十兩。宰桑巴桑。巴朗。達克巴。巴圖孟克。拜音珠爾。巴爾拜音珠爾。車凌達什。各六十兩。宰桑烏魯布珠爾。布布達。達什扎布。蘇珠克。喀木圖。各四十兩。隨從人等一百一十七名。每人十兩。<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4日(P.1022-1) ○壬辰。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倉場侍郎雙慶等奏。自閏四月二十五日。紹興幫過天津後。湖北頭等幫。俱皆脫空。查據旗丁口稱。一路讓運石船。因此脫空。其寧波衛等幫。亦未跟艄。飛咨漕臣嚴查等語。江南。山東。一帶採運石料。久已辦竣。何至阻礙糧艘遄行。况同日現據瑚寶奏。各閘水足。催趲漕船。飛輓 前進等語。其尚未抵通各幫。何以行走參差。或係沿途催趲不力。旗丁藉口躭延。著傳諭瑚寶。令其嚴行覈查。據實覆奏。尋奏。查湖北頭幫。在白洋河脫空四日。二幫。在古城溜脫空二日。因東省採石船。其時尚未運竣。以至阻礙稽遲。三幫。在沙溝營汛守風。脫空一日。俱在閘河阻隔。事屬有因。請毋庸置議外。惟查湖北頭幫。經由臨清。德州。一帶。脫空五日。二幫。經由南河。脫空一日。三幫。經由南河。脫空二日。領押各官。並不嚴督趲行。均請交部議處。得旨。該部察議具奏。<br> ○又諭。策楞等具奏。扎薩克台吉達什丕勒。進羊一千隻。協理台吉巴勒達爾之子袞布多爾濟。進羊一千隻。馬一百匹。伊等努力辦公。甚屬可嘉。所獻馬羊。俱著收存。并寄信策楞等。仍前折價賞給。<br> ○以厄魯特公巴圖孟克。為北路軍營參贊大臣。瑪什巴圖。為西路軍營參贊大臣。<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乾隆十九年五月上/15日(P.1023-1) ○癸巳。理藩院尚書納延泰。左侍郎玉保。帶領達瓦齊使臣敦多克進見。 上曰。汝台吉達瓦齊之事。朕已盡知。今遣汝來。一切推誠實言為是。今乃以欲如噶爾丹策零。闡揚黃敦安輯群生等語入奏。殊屬無謂。達瓦齊弒噶爾丹策零之子喇嘛達爾扎。奪取台吉之位。又與訥默庫濟爾噶爾等搆釁。糜爛準部生靈。又將喇嘛等破戒還俗。有如此闡揚法教。安輯群生者乎。從前喇嘛達爾扎。殺其弟而代之。朕即不以為是。然以彼終係噶爾丹策零之子。是以弗替舊恩。今達瓦齊殘害喇嘛達爾扎。奪其基業。是噶爾丹策零之仇讎也。又安得以法教群生為辭乎。又云。欲為策妄多爾濟那木扎勒等。遣人赴西方念經。從前喇嘛達爾扎。奏請遣人赴西方。朕尚未允行。今反允達瓦齊之請乎。諒達瓦齊亦知所請難行。一則自占身分。欲照前例通行貿易。二則遣使請安。藉此窺探意指。若允其請。漸且奏請別事耳。伊若推誠祈恩。或可再議。若似此狡飾具奏。於伊事無益。爾等歸時。將此旨曉諭達瓦齊知之。敦多克奏言。有大皇帝降旨。永守和好。不渝舊盟。噶爾丹策零。將準噶爾法教。付之策妄多爾濟那木扎勒。喇嘛達爾扎。分非應立。僅以百戶安置邊徼。乃殺其弟而代之。干犯法教。是以達瓦齊不服。統眾而居其位。臣奉使來時。命臣云。大皇帝若詢及此事。宜明白陳奏。至喇嘛還俗。乃一二不肖之人。讒間眾諾顏等。干犯法教。因而治罪。並非盡行還俗也。 上曰。汝處令喇嘛等還俗。眾莫不知。爾不必諱言。再汝等此次至我邊卡時。曾稱有口奏機密之語。及理事官索諾木詢問爾等。乃云。並無口奏之言。而疏內又稱尚有數語口奏。何乃自相矛盾。果有欲言。可於朕前實奏。敦多克等奏言。疏內所稱有數語口奏者。乃謂大皇帝若摘問疏中之言。命臣明白陳奏耳。疏 外實無另行具奏之事。<br> 上曰。據汝稱疏見並無另行具奏之言。疏內又無他語。無庸詢問。然則遣汝等至此者。明係命汝等窺探情形。若易於進言。則索取新降之杜爾伯特車凌等。若事覺難行即止耳。敦多克奏言。<br> 大皇帝若俯賜矜全。此等情節。亦曾命臣等提及。<br> 上曰。達瓦齊從前為喇嘛達爾扎所迫。欲求歸附。為車凌烏巴什之兄達什所阻。逃奔哈薩克。達瓦齊自纂為台吉後。將達什執而囚之。彼時達瓦齊若歸降於朕。朕亦如車凌一體施恩。豈有歸之準噶爾之理乎。杜爾伯特車凌等。乃達瓦齊一體之人。既已投誠於朕。達瓦齊安得索之。此斷不能行。况達瓦齊係辜負噶爾丹之恩。絕其嗣續。奪其基業之仇讎。朕尚為不平。汝等皆其臣僕。世受深恩。乃絕少悼惋之意。寧無愧於心乎。敦多克氣沮詞屈。奏言。<br> 大皇帝諭旨。明知皎日。無微不照。洞悉隱懷。臣等復有何言。<br> 上曰。達瓦齊疏內所奏。朕已明白降旨。汝等回時。自有諭旨齎去。今筵宴新降之杜爾伯特車凌等。汝等一同入宴。共觀百戲。敦多克謝恩而退。<br> ○蠲緩兩浙廟灣場。及小海。劉莊。伍佑。新興。草堰。等五場。富安。安豐。梁垛。東臺。河垛。丁溪。等六場竈戶。乾隆十八年分。水災額 賦有差。其被災較重者。賑卹兩月。房屋倒塌者。給修費銀。<br> ○甘肅巡撫鄂樂舜疏報。西寧縣屬沙塘。川腦。巴扎。等各莊。番漢民人。補首乾隆九年至十年分。墾過旱地。共一千零二十二段。十三年分。墾過水地。一百三十七段。<br> ○以參革廣西思恩府屬那馬司土巡檢黃宏緯子昌會。襲職。<br> ○旌表守正被戕之陝西蒲城縣民李三貴妻申氏。<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四 qi8lzxwaqhdk9i54otnfukzp4qzjtv7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 0 5795786 7902557 2026-06-19T04:16:44Z Lushuyeh 514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四/]]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六/]]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6日(P.1025-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監修總裁官經…” 7902557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四/]]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六/]]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6日(P.1025-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 乾隆十九年。甲戌。五月。甲午。諭軍機大臣等 鄂樂舜奏稱。運送官茶一事。辦理不能妥協。蒙諭申飭。不勝惶悚。請將應運官茶。於伊養廉內。自備腳力送往。不必另動公項等語。所見非是。運茶一事。前因鄂樂舜原議道路紆迴。且有委卸之意。是以降旨申飭。若鄂樂舜自知從前錯謬。實心辦理。毋任經手人役。得以浮冒。實用實銷。原可不至糜費。至任內養廉幾何。即盡捐為辦公之資。亦何補於公事。適以形其見小而已。著傳諭知之。 ○又諭。三 姓副都統三格。著調補黑龍江副都統。現今派出索倫巴爾虎兵。及黑龍江等處之兵。帶領行走。著寄信三格。即料理行裝前往。到彼時。一切事件。俱著盡心。會同該將軍公同商議。不可宣露於眾。詳密辦理。并寄信將軍清保知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7日(P.1026-1) ○乙未。 上奉 皇太后御勤政殿侍膳。至庚子皆如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8日(P.1026-1) ○丙申。御史九成等奏。八旗甲米。請於放完一月以 前呈報。查倉大臣。查明應接放之倉。豫為指定奏開。知照戶部。倉場。庶關領不至逾限。得旨。著照所請行。 ○命禮部左侍郎介福。內閣學士錢維城。教習庶吉士。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9日(P.1026-1) ○丁酉。蠲緩長蘆屬永阜。永利。富國。三場竈戶。乾隆十八年分。水災額賦。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0日(P.1026-1) ○戊戌。諭。陳宏謀有交辦事件。著馳驛即速來京。其巡撫事務。著總督喀爾吉善兼理。 ○又諭。永常現有交辦事件。不能專辦陝甘總督事務。著刑部尚書劉統勳。馳驛 前往。協同辦理。阿克敦。著總理在京事務。不必隨往盛京。 ○諭軍機大臣等。可寄信麒麟保。令其告知貝勒色布騰。伊等從前所派厄魯特兵二百名。原以備收納阿睦爾撒納來降。並驅逐烏梁海人等而設。今車凌。車凌烏巴什等來到。問其情形。及準噶爾來使敦多克等光景。彼處人心不一。甚屬乖離。乘其不備。議定明年由阿爾台。巴里坤。二處進兵。此時必須慎密。前所派兵二百名。但告以彼處 現有來使。無須用兵。且令解散。俟明年再行歸額出派。至差往通肯呼裕爾地方。相度伊等住劄推河等處。必致占據喀爾喀游牧且地偪難容。明年用兵事竣。即令伊等回原游牧額爾齊斯等處居住。毋庸他徙。先將所定大局。告知色布騰。策楞到時。一切機宜。自必告知。切宜慎密。不可洩露。所備耔種。此際如已得雨布種則已。如未布種。即令散給伊等。 ○調陝西巡撫鐘音。為福建巡撫。福建巡 撫陳宏謀。為陝西巡撫。並理軍需。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1日(P.1027-1) ○己亥。諭曰。雅爾哈善。著即行來京。另有用處。浙江巡撫員缺。著鄂樂舜調補。甘肅巡撫員缺。著鄂昌補授。 ○諭軍機大臣等。從前用兵之時。西路將軍兵丁。俱係漢人。是以軍前一切事宜。均用漢字摺奏。現在辦理準噶爾之事。永常等。俱係滿洲大臣。且派出之兵。亦係滿洲蒙古。較前迥異。即如綠營兵丁。亦不甚多。軍前事件。如仍以漢字繕奏。於情理反不能盡。亦 且見譏於蒙古人等。可寄信永常。此次辦理。如係糧餉等事。仍用漢字外。所有關係軍機事件。俱用清字具奏。 ○軍機大臣奏。查西北兩路派兵。臣等公同商議。北路派兵三萬。西路派兵二萬。擬派京城滿洲兵四千。黑龍江兵二千。索倫巴爾虎兵八千。綏遠城右衛兵二千五百。西安滿洲兵二各五百。涼州莊浪滿洲兵一千。寧夏兵一千。察哈爾兵四千。新降厄魯特兵二千。歸化城土默特兵一千。阿 拉善蒙古兵五百。哲里木兵二千。昭烏達兵二千。喀爾喀兵六千。和托輝特兵五百。宣化大同綠旗礮手兵一千。甘肅各營。安西綠旗兵一萬。共兵五萬。分兩路遣往。計每兵需馬三匹。共馬十五萬。除現在北路軍營所有馬六千餘匹。及交額琳沁多爾濟。採買馬一萬。莫爾渾。解送二萬外。再令額琳沁多爾濟。動軍營餉銀。於喀爾喀四部落買馬三萬。車凌等。帶來馬甚多。著將官羊換馬一萬。於內扎 薩克六會盟處。買六萬。尚不敷一萬四千。應令永常於綠旗營。並孳生牧廠內。照數揀派其北路所需駝。約計一萬。除現在官駝三千外。交額琳沁多爾濟。亦動軍營餉銀。再買二千。於內扎薩克六會盟處。買五千。其口食羊亦於內扎薩克六會盟處。採買二十萬。西路兵應需駝六千。羊十萬。除各營現在備戰駝。三千二百餘近經寧夏滿洲營。交鄂爾多斯等旗。餧養官駝八百。與孳生駝。一併取用外。 若仍不敷。交永常動餉採買。其口食羊。甘肅所管番子地方產羊甚多。且薩爾楚克。海努克等處牛。亦可應用。亦交永常動用餉銀。或羊。或牛。酌量共採買十萬豫備。其採買內扎薩克馬駝羊。仍照前於御前乾清門行走之王公額駙內。分派數員前往。會同各盟長採買。其價值每駝一。銀十八兩。馬。八兩。羊。七錢。不得浮用。所有應派蒙古王公等職名。伏候欽定。得旨。依議。著派齊默特多爾濟。索諾木 喇布坦。阿喇布坦多爾濟。裕木充。扎拉豐阿。哈穆噶巴雅斯瑚朗圖。班珠爾。喇什塞楞。齊旺班珠爾。喇什納木扎勒。德里克旺舒克。拉里達外。添派鄂實。白衣保。哈清阿。誠林。永興。巴爾品。前往。辦理採買馬駝事務。 ○兵部議覆。安徽巡撫衛哲治奏稱。查三流道里表內。各省通發。惟不載直隸府分。緣畿輔之地。非可為外省流所。而軍衛道里表。尚沿舊載順天。保定。河間。天津。等府名目。茲值纂修會典。 可否刪去四府名目等語。應如所請。移知會典館照辦。并請將外省軍犯。編發直隸府州之處。長行停止。從之。 ○補行安徽省乾隆十六年大計。卓異官七員。陞賞如例。 ○豁除河南商邱。永城。夏邑。三縣。隄壓河占地。共七十頃二十九畝有奇額賦。 ○旌表守正捐軀之湖北公安縣民李澤英妹李氏。甘肅寧夏縣民婦王氏媳張氏。廣東龍川縣民羅開泰妻邱氏。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2日(P.1028-2) ○庚子。諭軍機大臣等。陳宏謀奏。嗣後 截取舉人。督撫驗看。有不堪作縣者。分其年力已未衰老。或准予知縣銜休致。或照月選官改教例。歸即用銓選。據稱與其改教於得缺之後。何如改教於赴選之時等語。截取舉人。原有外省先行驗看之例。究屬故套。現在月選知縣。何嘗不由督撫咨部銓選。及得缺後。朕特派大臣驗看。屢有以不堪作縣扣除。另行銓補者。伊等既不肯自量衰老。願就教職。督撫驗看。未免視為具文。即使增設科條。 豈能實力奉行。今月選各官。經大臣等驗看甄別。朕於引見時復親加酌量。已於人材可覈其實。何必復議紛更。將此傳諭陳宏謀知之。 ○又諭內扎薩克喀爾喀眾蒙古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今準噶爾達瓦齊遣使乞恩。朕思達瓦齊。係篡奪噶爾丹策零之子之人。朕君臨天下。似此悖逆之徒。豈能施恩格外乎。是以前經降旨。明責其罪。并將看待其使臣之例。亦較前裁減。其準噶爾之杜爾伯特 台吉車凌等。大台吉等。屬下數千戶人。並來歸附。并冒入我卡之瑪木特宰桑等已經拏獲。此際達瓦齊力窮失據。且內難相尋。眾心不服。失此不圖。數年後。伊事務稍定。仍來與我為難。必致愈費周章。且於爾扎薩克蒙古等。亦多未便。是以議定。次年由阿爾台。巴里坤。兩處進兵五萬。除此處派出之兵。將歸附之厄魯特兵二千名。并哲哩木盟十旗。昭烏達盟十一旗。亦各派兵二千名。需用馬駝甚 多。於內扎薩克六盟。派蒙古王御前行走額駙台吉等。差侍衛官員。隨帶錢糧。會同該盟長扎薩克等。公議採買。現在新附人等。尚且爭思効力。爾等世受國恩。尤宜出力。其各選所屬精兵。採買馬駝。諸事盡心。妥為辦理。且準噶爾部落。與爾眾蒙古。世為敵仇。不時興戎。擾害生靈。眾皆知之。今乘伊內亂。我與爾同力戡定。則蒙古部落。永遠寧謐。勿貪小逸而忘大利也。并通行曉諭喀爾喀部落知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3日(P.1029-2) ○辛丑。 孝恭仁皇后忌辰。遣官祭 景陵。 ○諭。令戶部。將山東。山西。河南。三省耗羡銀。查有餘存若干。撥解直隸。為修城之用。 ○又諭。前經降旨令兆惠俟舒赫德到時。再來歸化城。辦理運米之事。今於次年北路派兵三萬。過阿爾台議定前進之處。運米之事。關係甚要。且現在軍營亦無多事。兆惠毋庸俟舒赫德。即來歸化城。將本年及次年運米之 事。悉心備辦。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4日(P.1030-1) ○壬寅。旌表守正被戕之陝西興安州民吳忠妻惠氏。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5日(P.1030-1) ○癸卯。諭軍機大臣等。現在辦理出兵買馬之事。京城之人。盡皆聞知。若令準噶爾來使知之。多有關係。可寄信來保。令伊等詳慎秘密。即使令之人。並宜留心嚴束。但不可因有此旨。過於嚴密。反至形跡可疑。但一切照舊看待伊等。潛行防範。玉保隔數日。前往一次。探視伊等情形。於閑談之次。察其行止可也。 ○又諭。據策楞等奏 稱。現在烏梁海等。暫且不必辦理。仍遵原旨。令烏勒登領兵一千。駐扎卓克索等語。次年調領大兵已定。現在軍營無事。我兵進次卓克索。反令準噶爾生疑。豫為防備。可寄信策楞。倘阿睦爾撒納。瑪木特等。大眾有來歸之信。令其迎接保護。退止追兵。俟需用兵之時。不惟進次卓克索。且將前進開展邊卡。此時且不必也。阿睦爾撒納等歸附之後。料理進兵。其運米盤費一切事宜。著寄信策楞等。豫 為辦理。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6日(P.1030-2) ○甲辰。諭軍機大臣等。吏兵二部。凡應俟引見人員。著陸續送至熱河行在。堂官帶領引見。不必候至啟鑾以前。亦不必更令滿侍郎前來帶領。再各衙門筆帖式。各省送到歷俸十年以上之府佐州縣等官。及俸滿教職。俱令隨到隨送至熱河引見。庶不至守候需時。將此傳諭吏兵二部知之。 ○軍機大臣議覆。直隸提督吳進義奏稱。各處交商營運銀。每月一分。及一分五釐起息不等。惟古 北標營。原本銀一萬兩。兵丁紅白二事較多。息銀若僅照各處。不敷恩賞。是以二分起息。今閱年已久。現除遍賞外。尚餘息銀四千餘兩。合本銀共一萬四千餘兩。請照各處交商例。每年一分五釐起息等語。查原本既多於前。即稍減息銀。每年所入。足敷賞賚。應如所請。從之。 ○又奏。查明歲所用駝。稍有不敷。請交直。晉。豫。省督撫。採買商駝。送張家口備用。從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7日(P.1030-2) ○乙巳。諭軍機大臣等。近有瑪木特。約 會阿睦爾撒納。投誠之信。伊等如來投誠。即當安插在阿爾台以內。將我邊卡向外展放。軍營向前安設。一則易於收受投來之人。查管伊等游牧。二則明年進兵。路亦較近。著傳諭策楞等。妥協辦理。至明年進兵時。如有從彼投來之人。應將四衛拉特。議編四部封汗另居之處。且勿向彼說知。只將各按伊等品級。分別封爵。安居本地。俱為大皇帝臣僕等語曉諭。再朕聞阿睦爾撒納之為人。詭詐反 覆。全不可信。若果率伊妻子前來投誠。詭計亦無所施。但防範不可不周。策楞等。務須留心覺察。謹慎辦理。仍勿令其知覺。 ○定邊左副將軍策楞等奏。臣等公同商議。除庫克嶺。卓克索。二處各派兵一千駐防外。烏里雅蘇台。尚存察哈爾兵一千。喀爾喀兵三千。並繼至之防秋喀爾喀兵三千。共兵七千。若令一處屯駐。不但水草不敷。且庫克嶺等處。去烏里雅蘇台甚遠。緩急策應。殊多不便。臣等計 其適中之地。派兵一千。屯駐布爾哈雅等處。以為庫克嶺應援。又派兵一千。屯駐西巴爾圖魯等處。以為卓克索。控圭之應援。即令各台吉帶往。餘察哈爾兵一千。喀爾喀兵四千。令於烏里雅蘇台附近舒魯克河。哈克諾爾。等處。屯駐備調。從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8日(P.1031-2) ○丙午。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諭軍機大臣等。阿里袞奏。商人王至德父子。匿課行私。一銀兩抵一案。 看來此事尚易於查辦。著阿里袞。劉統勳。會同戶部堂官。秉公查審。即行具奏。劉統勳俟此案審定後。即行起程。不必候奏。 ○又諭。登州總兵楊贊。參奏榮城縣汛守備王爵。廢弛水師事務一摺。總兵統轄標營。果所屬弁員。不能操練營伍。自應據實查參。但楊贊並非久歷封疆之員。甫由副參擢授總兵。初到登州鎮任。其所參情節。是否據實秉公。於該備毫無枉抑。恐其中另有別情。或懷挾宿嫌。俱 未可定。著傳諭白鍾山。令其密行查察。王爵果否廢弛營伍。楊贊有無挾嫌情節。秉公確訪。據實奏聞。尋奏。查楊贊到任後。於五月初八日。至榮城縣。考驗營兵。見其毫無紀律。技藝生疏。未閱操以前。王爵因有服制。不穿公服。楊贊狀頗不悅。王爵被參後。即委伊戚千總解策署理。以致公論未協。查王爵與楊贊。從前並無嫌隙。至其所參水師事務廢弛之處。尚非虛誣。報聞。 ○又諭。據登州總兵楊贊。 參奏榮城縣汛守備王爵。廢弛水師事務一摺。王爵在榮城縣汛。已經五載。其平日勤惰何如。能否操練士卒。李繩武自所稔悉。如果於營務一切廢弛。李繩武何以不早行參奏。是何緣由。著據實即行覆奏。不得稍存迴護之見。尋奏。查東南兩汛。相隔登鎮五百里。向例委兩協副將。按季操演。其水戰是否純熟。止據協將結報。今楊贊參奏王爵廢弛水師事務。臣未能早為覺察。咎實難辭。得旨。已有 旨了。 ○軍機大臣等奏。明年進兵。西路所派兵二萬名。俱於明年四月內。令至軍營。方於進兵日期無誤。但所派兵。遠近不等。明年春草未生時。勢難趲行。其索倫。巴爾虎。兵三千。應交該將軍。令於明年正月初十內至京師。自京師送至軍營。應交直隸等省各督撫。照往金川兵例。或用馬。或用車。自正月十五日起。間三日。起程一次。其由嘉峪關。送至軍營。如何備馬之處。交永常辦理。其察哈爾兵二 千。應令總管固穆扎布帶領。會同京師派出侍衛各員。帶四十日口糧。乘今年秋令起程。沿途牧養馬畜。前至推河等處時。令將軍策楞等。自軍營差人換給馬匹。酌辦口糧。送至西路。駐劄哈密軍營。其口糧由永常處辦給。新降厄魯特兵一千。即令車凌烏巴什帶領。於四月內赴西路軍營。其阿拉善兵五百名。交永常。鄂昌。派員照例辦理。令公袞楚克帶領。於四月底至軍營。至西安。涼州。莊浪。滿洲 兵。及甘肅各營。安西綠營兵。俱離軍營甚近。應令該將軍等。會同永常。照例支給行裝口糧。如期調集。得旨。依議。索倫。巴爾虎兵。著派三格。納木球。帶領。西安滿洲兵。著派都賚。豐安。帶領。涼州。莊浪。滿洲兵。著派納邁。齊努渾。帶領。甘肅。安西。綠營兵。著派豆斌。李中楷。傅魁。馬得勝。帶領。 ○又奏。調往北路兵三萬名。務於明歲四月內。俱至軍營。方不誤進勦之期。臣等酌議。京兵四千。於明歲二月初旬起 程。黑龍江兵二千。於明歲二月十五內至京。起程前往。列於京兵之末。以五百名為一隊。間三日。起程一次。其索倫巴爾虎兵五千。或於今年秋間起程。或俟明年起程。應令該將軍速籌定議具奏辦理。察哈爾兵二千。賞給兩個月口糧。令於二月初間起程。四月內未必能到。蒙古兵習於游牧。不如乘今年秋間水草。即令起程。沿途游牧緩行。擇煖燠處過冬。再行前往。不但不誤進勦之期。馬亦不致 疲乏。應交各盟長妥辦。其綏遠城右衛兵二千五百。寧夏兵一千。歸化城土默特兵一千。及宣化大同綠旗兵一千。均令該將軍。都統。督撫等。照例辦理起程。均限於四月內齊到。和托輝特兵五百。交將軍策楞。行令該扎薩克等辦理。新降厄魯特兵一千。亦令策楞處辦給賞賚。交親王車凌帶領。得旨。依議。黑龍江兵。著派達色。鄂博什。帶領。索倫。巴爾虎兵。著派清保。鄂爾袞察。溫布。帶領。綏遠城右衛 兵。著派郝善。哈寧阿。帶領。寧夏兵。著派和起。海福。帶領。察哈爾兵。著派五十六。帶領。歸化城土默特兵。著派阿爾賓。帶領。哲哩木兵。著派色布騰巴勒珠爾。齊默特多爾濟。拉里達。帶領。昭烏達兵。著派額琳沁。阿咱喇。朋蘇克。帶領。宣化大同綠旗兵。著派福祿。帶領。 ○又奏。查從前出師人等。賞給治裝銀兩。大臣官員。各賞俸二年。京師前鋒護軍。各賞銀四十兩。駐防滿兵。各三十兩。綠營兵。各二十兩。官 兵跟役。各二兩。明歲進兵。派出各處大臣官員。及滿洲蒙古兵。俱照舊例賞給。其厄魯特兵。係初次派令出師。臣等酌議。管旗章京。各賞銀二百兩。副管旗章京。各一百五十兩。參領。各一百兩。佐領。各八十兩。驍騎校。各六十兩。兵。各三十兩。再從前出師蒙古王公扎薩克等。俱係候旨。按照伊等爵級。分別賞賚。此次出師蒙古王公扎薩克等。恭候訓示遵辦外。其派出哲哩木。昭烏達。阿拉善。蒙古。官兵 賞賜。臣等酌議。台吉。各一百五十兩。管旗章京。一百兩。副管旗章京。八十兩。參領。六十兩。佐領。五十兩。驍騎校。四十兩。兵。二十兩。所有駐防滿兵。綠旗兵。賞銀。由各該處庫內撥給外。其哲哩木。昭烏達。兩盟官兵賞銀。由各該處覈明報院。派戶部。理藩院。司員各一員。由戶部領出。解往賞給。其阿拉善官兵賞銀。就近向寧夏地方官。領出賞給。厄魯特官兵賞銀。由將軍撥解賞給。報聞。 ○又奏。查北路軍 營。前經撥銀一百五十萬兩。今調兵及賞厄魯特。皆由此項動用。似尚不敷。請交戶部派員。再解送一百五十萬兩備用。報聞。 ○刑部議覆。大學士傅恒等奏稱。查定例內。僧尼毆弟子至死者。照毆殺堂姪律。杖一百。流三千里。故殺弟子者。照故殺卑幼律。擬絞監候。辦理未為允協。嗣後僧尼道士匠藝人等。遇有故殺弟子案件。應如何定擬之處。請飭交刑部另行定擬等因。臣等伏思僧尼道士。師徒 名分。原非天倫服屬可比。如果弟子違犯教令。責處時。失手致死者。情尚可原。自應仍照舊例辦理。如因姦盜等情。致有謀殺故殺重案。師弟之義已絕。未便照舊例。僅擬絞候。其或挾怒逞兇。執持金刃。毆有致命重傷至死者。實與凡人無異。亦未便照舊例。僅擬滿流。請嗣後。僧尼道士如有謀殺弟子。無論已傷未傷。已殺未殺。悉以凡人例。分別定擬。其有挾怒逞兇。故殺弟子。及毆殺內執持金刃兇 器。疊傷致命重傷至死者。亦俱以凡論。其匠藝人等。照僧尼道士例。一體問擬。從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9日(P.1035-1) ○丁未。諭軍機大臣等。從前派往出兵之喀爾喀王公扎薩克等。俱未經賞賜。因出兵一事。原為保護喀爾喀而起。且與伊等游牧甚近。無需賞賚。此次派出喀爾喀兵六千名。和托輝特兵五百名。現因準噶爾投誠人等。令於喀爾喀部落內。採買羊隻牲畜。接濟厄魯特口糧。雖經給價。恐於蒙古生計稍艱。著傳諭將 軍策楞等。將派出喀爾喀王公扎薩克等職名。開列奏聞。照依內地扎薩克施恩。一體賞賚。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30日(P.1035-1) ○戊申。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蔚州民李富猷妻宋氏。四川德陽縣民婦廖氏媳蕭氏。 ○是月。在京總理事務和碩莊親王允祿等奏報京城現在雨水調勻。米麥價減。民情寧帖情形。得旨。此間亦復如是。諸事皆順適。都爾伯特台吉等。甚誠敬可嘉。準噶爾夷使。甚覺氣沮慙赧。至於農田光景。實應欣慶也。 ○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直屬公務繁多。歲有墊用。州縣庫內。必使有存貯可動之項。懇恩准各州縣廳衛。量其道路之衝僻。差務之多寡。酌撥銀分貯備用。除大。宛。二縣。久經定有章程外。其餘一百四十二州縣衛。並口北。熱河。二道所屬八廳。應分別衝繁簡僻。貯銀自二三百兩。至四五百兩。不等。一切年例支應。數在二百兩以下。即於該州縣廳衛分貯項內動用。如遇倉猝急需。為數較多。不及赴司請 領者。並應於道府庫內撥項存貯。俾得就近詳支。今酌量霸昌道貯銀四千兩。通永。清河。天津。熱河。四道。各三千兩。大名道。二千兩。口北道庫。雖貯有軍需銀兩。未便移為別項之用。應於道庫另貯銀四千兩。其各府內。除保定。天津。大名。宣化。四府。與道員同城。毋庸再貯外。永平。河間。正定。順德。廣平。等五府。應各貯銀二千兩。其分貯之項。如墊缺已多。不敷備用。准該道府覈明申請。仍於司庫原動款 內。詳明添撥。通計道府州縣廳衛分貯之項。共需銀八萬兩。查直省驛站項下。有留二銀一款。係在夫役工食內。每十分扣留二分。以為添雇夫馬應差之用。除節年餘存報部入撥外。現在司庫存銀一萬八千五百三十兩。扣存各州縣驛借墊。應歸銀四萬二千二百七十兩。又驛站餘剩廩糧銀。一萬六千五百八十兩。小建銀。六千七百四十兩。共銀八萬四千餘兩。應請於此內撥貯。並經飭司。嗣後 留二一項。不必由州縣驛扣解。即於給發驛站工料時。按數扣存司庫報部。至各州縣驛借墊留二之項。尚未准銷歸款。今議分貯之銀。不敷動撥。應令該司另籌。詳明報部。暫行借撥。一俟留二墊款准銷。即照數還項。得旨。如所議行。 ○河東河道總督白鍾山奏。四月初四日。承准廷寄。陞任山東撫臣楊應琚。奏請於運河東岸添建閘座。並請酌開水口。分洩兩岸窪地積水等因。奉旨。交臣查議。勘得 東省運河。惟壽張縣之張秋鎮。地勢低窪。西岸上承趙王河。沙河。來水。暨濮。范。等各邑。窪地坡水。由積水閘。及道人橋。分洩入運。運河有餘之水。向由東岸三空橋。五空橋。洩入鹽河。由大清河歸海。近因上游各州縣。疏通民便等河。宣導坡流。較前倍多。悉匯注入橋。宣洩不及。以致西岸窪地。積潦難消。今查橋內鹽河。東北至大清河。六十餘里。河身寬闊。愈東愈低。下游入海。去路並無阻塞。請於三空 橋迤北。五空橋以南。近對西岸諸河進水之八里廟後。建減水閘三座。每座出水金門。各寬二丈。閘底應高運河底一丈。高鹽河底五尺。在運河留此一丈底水。足敷濟運。而鹽河較低石閘五尺。亦足容納達海。西岸一帶窪地。可免淹浸。再查東岸添建三閘。儘足宣洩積水。楊應琚所請酌開水口之處。應毋庸議。得旨。如所議行。 ○廣西巡撫李錫秦奏。義寧縣屬安鑑等里田畝。屢經被水。查安鑑向有 老河一道洩水。乾隆十二年。水衝沙石。將老河壅塞。衝新河一道。今又另衝支河一道。水勢橫流。請將老河挑濬。并於決口處築壩。使老河流通。則由可復業。即近河各村。亦得藉以灌溉。估計建築決口堰壩。長五十二丈。寬一丈八尺。高五尺。水深處高八九尺。連挑濬老河。需人夫六千工。應動支倉穀碾給。每工給米一升。六千工。共給米六十石。報聞。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 mwevgbxv2e6qun5t5gxj4nqpeq1myep 7902564 7902557 2026-06-19T05:52:44Z Lushuyeh 51466 7902564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四/]]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六/]]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6日(P.1025-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五月。甲午。諭軍機大臣等 鄂樂舜奏稱。運送官茶一事。辦理不能妥協。蒙諭申飭。不勝惶悚。請將應運官茶。於伊養廉內。自備腳力送往。不必另動公項等語。所見非是。運茶一事。前因鄂樂舜原議道路紆迴。且有委卸之意。是以降旨申飭。若鄂樂舜自知從前錯謬。實心辦理。毋任經手人役。得以浮冒。實用實銷。原可不至糜費。至任內養廉幾何。即盡捐為辦公之資。亦何補於公事。適以形其見小而已。著傳諭知之。<br> ○又諭。三姓副都統三格。著調補黑龍江副都統。現今派出索倫巴爾虎兵。及黑龍江等處之兵。帶領行走。著寄信三格。即料理行裝前往。到彼時。一切事件。俱著盡心。會同該將軍公同商議。不可宣露於眾。詳密辦理。并寄信將軍清保知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7日(P.1026-1) ○乙未。上奉皇太后御勤政殿侍膳。至庚子皆如之。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8日(P.1026-1) ○丙申。御史九成等奏。八旗甲米。請於放完一月以前呈報。查倉大臣。查明應接放之倉。豫為指定奏開。知照戶部。倉場。庶關領不至逾限。得旨。著照所請行。<br> ○命禮部左侍郎介福。內閣學士錢維城。教習庶吉士。<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19日(P.1026-1) ○丁酉。蠲緩長蘆屬永阜。永利。富國。三場竈戶。乾隆十八年分。水災額賦。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0日(P.1026-1) ○戊戌。諭。陳宏謀有交辦事件。著馳驛即速來京。其巡撫事務。著總督喀爾吉善兼理。<br> ○又諭。永常現有交辦事件。不能專辦陝甘總督事務。著刑部尚書劉統勳。馳驛前往。協同辦理。阿克敦。著總理在京事務。不必隨往盛京。<br> ○諭軍機大臣等。可寄信麒麟保。令其告知貝勒色布騰。伊等從前所派厄魯特兵二百名。原以備收納阿睦爾撒納來降。並驅逐烏梁海人等而設。今車凌。車凌烏巴什等來到。問其情形。及準噶爾來使敦多克等光景。彼處人心不一。甚屬乖離。乘其不備。議定明年由阿爾台。巴里坤。二處進兵。此時必須慎密。前所派兵二百名。但告以彼處現有來使。無須用兵。且令解散。俟明年再行歸額出派。至差往通肯呼裕爾地方。相度伊等住劄推河等處。必致占據喀爾喀游牧且地偪難容。明年用兵事竣。即令伊等回原游牧額爾齊斯等處居住。毋庸他徙。先將所定大局。告知色布騰。策楞到時。一切機宜。自必告知。切宜慎密。不可洩露。所備耔種。此際如已得雨布種則已。如未布種。即令散給伊等。<br> ○調陝西巡撫鐘音。為福建巡撫。福建巡撫陳宏謀。為陝西巡撫。並理軍需。<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1日(P.1027-1) ○己亥。諭曰。雅爾哈善。著即行來京。另有用處。浙江巡撫員缺。著鄂樂舜調補。甘肅巡撫員缺。著鄂昌補授。<br> ○諭軍機大臣等。從前用兵之時。西路將軍兵丁。俱係漢人。是以軍前一切事宜。均用漢字摺奏。現在辦理準噶爾之事。永常等。俱係滿洲大臣。且派出之兵。亦係滿洲蒙古。較前迥異。即如綠營兵丁。亦不甚多。軍前事件。如仍以漢字繕奏。於情理反不能盡。亦且見譏於蒙古人等。可寄信永常。此次辦理。如係糧餉等事。仍用漢字外。所有關係軍機事件。俱用清字具奏。<br> ○軍機大臣奏。查西北兩路派兵。臣等公同商議。北路派兵三萬。西路派兵二萬。擬派京城滿洲兵四千。黑龍江兵二千。索倫巴爾虎兵八千。綏遠城右衛兵二千五百。西安滿洲兵二各五百。涼州莊浪滿洲兵一千。寧夏兵一千。察哈爾兵四千。新降厄魯特兵二千。歸化城土默特兵一千。阿拉善蒙古兵五百。哲里木兵二千。昭烏達兵二千。喀爾喀兵六千。和托輝特兵五百。宣化大同綠旗礮手兵一千。甘肅各營。安西綠旗兵一萬。共兵五萬。分兩路遣往。計每兵需馬三匹。共馬十五萬。除現在北路軍營所有馬六千餘匹。及交額琳沁多爾濟。採買馬一萬。莫爾渾。解送二萬外。再令額琳沁多爾濟。動軍營餉銀。於喀爾喀四部落買馬三萬。車凌等。帶來馬甚多。著將官羊換馬一萬。於內扎薩克六會盟處。買六萬。尚不敷一萬四千。應令永常於綠旗營。並孳生牧廠內。照數揀派其北路所需駝。約計一萬。除現在官駝三千外。交額琳沁多爾濟。亦動軍營餉銀。再買二千。於內扎薩克六會盟處。買五千。其口食羊亦於內扎薩克六會盟處。採買二十萬。西路兵應需駝六千。羊十萬。除各營現在備戰駝。三千二百餘近經寧夏滿洲營。交鄂爾多斯等旗。餧養官駝八百。與孳生駝。一併取用外。若仍不敷。交永常動餉採買。其口食羊。甘肅所管番子地方產羊甚多。且薩爾楚克。海努克等處牛。亦可應用。亦交永常動用餉銀。或羊。或牛。酌量共採買十萬豫備。其採買內扎薩克馬駝羊。仍照前於御前乾清門行走之王公額駙內。分派數員前往。會同各盟長採買。其價值每駝一。銀十八兩。馬。八兩。羊。七錢。不得浮用。所有應派蒙古王公等職名。伏候欽定。得旨。依議。著派齊默特多爾濟。索諾木喇布坦。阿喇布坦多爾濟。裕木充。扎拉豐阿。哈穆噶巴雅斯瑚朗圖。班珠爾。喇什塞楞。齊旺班珠爾。喇什納木扎勒。德里克旺舒克。拉里達外。添派鄂實。白衣保。哈清阿。誠林。永興。巴爾品。前往。辦理採買馬駝事務。<br> ○兵部議覆。安徽巡撫衛哲治奏稱。查三流道里表內。各省通發。惟不載直隸府分。緣畿輔之地。非可為外省流所。而軍衛道里表。尚沿舊載順天。保定。河間。天津。等府名目。茲值纂修會典。可否刪去四府名目等語。應如所請。移知會典館照辦。并請將外省軍犯。編發直隸府州之處。長行停止。從之。<br> ○補行安徽省乾隆十六年大計。卓異官七員。陞賞如例。<br> ○豁除河南商邱。永城。夏邑。三縣。隄壓河占地。共七十頃二十九畝有奇額賦。<br> ○旌表守正捐軀之湖北公安縣民李澤英妹李氏。甘肅寧夏縣民婦王氏媳張氏。廣東龍川縣民羅開泰妻邱氏。<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2日(P.1028-2) ○庚子。諭軍機大臣等。陳宏謀奏。嗣後截取舉人。督撫驗看。有不堪作縣者。分其年力已未衰老。或准予知縣銜休致。或照月選官改教例。歸即用銓選。據稱與其改教於得缺之後。何如改教於赴選之時等語。截取舉人。原有外省先行驗看之例。究屬故套。現在月選知縣。何嘗不由督撫咨部銓選。及得缺後。朕特派大臣驗看。屢有以不堪作縣扣除。另行銓補者。伊等既不肯自量衰老。願就教職。督撫驗看。未免視為具文。即使增設科條。豈能實力奉行。今月選各官。經大臣等驗看甄別。朕於引見時復親加酌量。已於人材可覈其實。何必復議紛更。將此傳諭陳宏謀知之。<br> ○又諭內扎薩克喀爾喀眾蒙古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今準噶爾達瓦齊遣使乞恩。朕思達瓦齊。係篡奪噶爾丹策零之子之人。朕君臨天下。似此悖逆之徒。豈能施恩格外乎。是以前經降旨。明責其罪。并將看待其使臣之例。亦較前裁減。其準噶爾之杜爾伯特台吉車凌等。大台吉等。屬下數千戶人。並來歸附。并冒入我卡之瑪木特宰桑等已經拏獲。此際達瓦齊力窮失據。且內難相尋。眾心不服。失此不圖。數年後。伊事務稍定。仍來與我為難。必致愈費周章。且於爾扎薩克蒙古等。亦多未便。是以議定。次年由阿爾台。巴里坤。兩處進兵五萬。除此處派出之兵。將歸附之厄魯特兵二千名。并哲哩木盟十旗。昭烏達盟十一旗。亦各派兵二千名。需用馬駝甚多。於內扎薩克六盟。派蒙古王御前行走額駙台吉等。差侍衛官員。隨帶錢糧。會同該盟長扎薩克等。公議採買。現在新附人等。尚且爭思効力。爾等世受國恩。尤宜出力。其各選所屬精兵。採買馬駝。諸事盡心。妥為辦理。且準噶爾部落。與爾眾蒙古。世為敵仇。不時興戎。擾害生靈。眾皆知之。今乘伊內亂。我與爾同力戡定。則蒙古部落。永遠寧謐。勿貪小逸而忘大利也。并通行曉諭喀爾喀部落知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3日(P.1029-2) ○辛丑。孝恭仁皇后忌辰。遣官祭景陵。<br> ○諭。令戶部。將山東。山西。河南。三省耗羡銀。查有餘存若干。撥解直隸。為修城之用。<br> ○又諭。前經降旨令兆惠俟舒赫德到時。再來歸化城。辦理運米之事。今於次年北路派兵三萬。過阿爾台議定前進之處。運米之事。關係甚要。且現在軍營亦無多事。兆惠毋庸俟舒赫德。即來歸化城。將本年及次年運米之事。悉心備辦。<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4日(P.1030-1) ○壬寅。旌表守正被戕之陝西興安州民吳忠妻惠氏。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5日(P.1030-1) ○癸卯。諭軍機大臣等。現在辦理出兵買馬之事。京城之人。盡皆聞知。若令準噶爾來使知之。多有關係。可寄信來保。令伊等詳慎秘密。即使令之人。並宜留心嚴束。但不可因有此旨。過於嚴密。反至形跡可疑。但一切照舊看待伊等。潛行防範。玉保隔數日。前往一次。探視伊等情形。於閑談之次。察其行止可也。<br> ○又諭。據策楞等奏稱。現在烏梁海等。暫且不必辦理。仍遵原旨。令烏勒登領兵一千。駐扎卓克索等語。次年調領大兵已定。現在軍營無事。我兵進次卓克索。反令準噶爾生疑。豫為防備。可寄信策楞。倘阿睦爾撒納。瑪木特等。大眾有來歸之信。令其迎接保護。退止追兵。俟需用兵之時。不惟進次卓克索。且將前進開展邊卡。此時且不必也。阿睦爾撒納等歸附之後。料理進兵。其運米盤費一切事宜。著寄信策楞等。豫為辦理。<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6日(P.1030-2) ○甲辰。諭軍機大臣等。吏兵二部。凡應俟引見人員。著陸續送至熱河行在。堂官帶領引見。不必候至啟鑾以前。亦不必更令滿侍郎前來帶領。再各衙門筆帖式。各省送到歷俸十年以上之府佐州縣等官。及俸滿教職。俱令隨到隨送至熱河引見。庶不至守候需時。將此傳諭吏兵二部知之。<br> ○軍機大臣議覆。直隸提督吳進義奏稱。各處交商營運銀。每月一分。及一分五釐起息不等。惟古北標營。原本銀一萬兩。兵丁紅白二事較多。息銀若僅照各處。不敷恩賞。是以二分起息。今閱年已久。現除遍賞外。尚餘息銀四千餘兩。合本銀共一萬四千餘兩。請照各處交商例。每年一分五釐起息等語。查原本既多於前。即稍減息銀。每年所入。足敷賞賚。應如所請。從之。<br> ○又奏。查明歲所用駝。稍有不敷。請交直。晉。豫。省督撫。採買商駝。送張家口備用。從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7日(P.1030-2) ○乙巳。諭軍機大臣等。近有瑪木特。約會阿睦爾撒納。投誠之信。伊等如來投誠。即當安插在阿爾台以內。將我邊卡向外展放。軍營向前安設。一則易於收受投來之人。查管伊等游牧。二則明年進兵。路亦較近。著傳諭策楞等。妥協辦理。至明年進兵時。如有從彼投來之人。應將四衛拉特。議編四部封汗另居之處。且勿向彼說知。只將各按伊等品級。分別封爵。安居本地。俱為大皇帝臣僕等語曉諭。再朕聞阿睦爾撒納之為人。詭詐反覆。全不可信。若果率伊妻子前來投誠。詭計亦無所施。但防範不可不周。策楞等。務須留心覺察。謹慎辦理。仍勿令其知覺。<br> ○定邊左副將軍策楞等奏。臣等公同商議。除庫克嶺。卓克索。二處各派兵一千駐防外。烏里雅蘇台。尚存察哈爾兵一千。喀爾喀兵三千。並繼至之防秋喀爾喀兵三千。共兵七千。若令一處屯駐。不但水草不敷。且庫克嶺等處。去烏里雅蘇台甚遠。緩急策應。殊多不便。臣等計其適中之地。派兵一千。屯駐布爾哈雅等處。以為庫克嶺應援。又派兵一千。屯駐西巴爾圖魯等處。以為卓克索。控圭之應援。即令各台吉帶往。餘察哈爾兵一千。喀爾喀兵四千。令於烏里雅蘇台附近舒魯克河。哈克諾爾。等處。屯駐備調。從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8日(P.1031-2) ○丙午。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阿里袞奏。商人王至德父子。匿課行私。一銀兩抵一案。看來此事尚易於查辦。著阿里袞。劉統勳。會同戶部堂官。秉公查審。即行具奏。劉統勳俟此案審定後。即行起程。不必候奏。<br> ○又諭。登州總兵楊贊。參奏榮城縣汛守備王爵。廢弛水師事務一摺。總兵統轄標營。果所屬弁員。不能操練營伍。自應據實查參。但楊贊並非久歷封疆之員。甫由副參擢授總兵。初到登州鎮任。其所參情節。是否據實秉公。於該備毫無枉抑。恐其中另有別情。或懷挾宿嫌。俱未可定。著傳諭白鍾山。令其密行查察。王爵果否廢弛營伍。楊贊有無挾嫌情節。秉公確訪。據實奏聞。尋奏。查楊贊到任後。於五月初八日。至榮城縣。考驗營兵。見其毫無紀律。技藝生疏。未閱操以前。王爵因有服制。不穿公服。楊贊狀頗不悅。王爵被參後。即委伊戚千總解策署理。以致公論未協。查王爵與楊贊。從前並無嫌隙。至其所參水師事務廢弛之處。尚非虛誣。報聞。<br> ○又諭。據登州總兵楊贊。參奏榮城縣汛守備王爵。廢弛水師事務一摺。王爵在榮城縣汛。已經五載。其平日勤惰何如。能否操練士卒。李繩武自所稔悉。如果於營務一切廢弛。李繩武何以不早行參奏。是何緣由。著據實即行覆奏。不得稍存迴護之見。尋奏。查東南兩汛。相隔登鎮五百里。向例委兩協副將。按季操演。其水戰是否純熟。止據協將結報。今楊贊參奏王爵廢弛水師事務。臣未能早為覺察。咎實難辭。得旨。已有旨了。<br> ○軍機大臣等奏。明年進兵。西路所派兵二萬名。俱於明年四月內。令至軍營。方於進兵日期無誤。但所派兵。遠近不等。明年春草未生時。勢難趲行。其索倫。巴爾虎。兵三千。應交該將軍。令於明年正月初十內至京師。自京師送至軍營。應交直隸等省各督撫。照往金川兵例。或用馬。或用車。自正月十五日起。間三日。起程一次。其由嘉峪關。送至軍營。如何備馬之處。交永常辦理。其察哈爾兵二千。應令總管固穆扎布帶領。會同京師派出侍衛各員。帶四十日口糧。乘今年秋令起程。沿途牧養馬畜。前至推河等處時。令將軍策楞等。自軍營差人換給馬匹。酌辦口糧。送至西路。駐劄哈密軍營。其口糧由永常處辦給。新降厄魯特兵一千。即令車凌烏巴什帶領。於四月內赴西路軍營。其阿拉善兵五百名。交永常。鄂昌。派員照例辦理。令公袞楚克帶領。於四月底至軍營。至西安。涼州。莊浪。滿洲兵。及甘肅各營。安西綠營兵。俱離軍營甚近。應令該將軍等。會同永常。照例支給行裝口糧。如期調集。得旨。依議。索倫。巴爾虎兵。著派三格。納木球。帶領。西安滿洲兵。著派都賚。豐安。帶領。涼州。莊浪。滿洲兵。著派納邁。齊努渾。帶領。甘肅。安西。綠營兵。著派豆斌。李中楷。傅魁。馬得勝。帶領。<br> ○又奏。調往北路兵三萬名。務於明歲四月內。俱至軍營。方不誤進勦之期。臣等酌議。京兵四千。於明歲二月初旬起程。黑龍江兵二千。於明歲二月十五內至京。起程前往。列於京兵之末。以五百名為一隊。間三日。起程一次。其索倫巴爾虎兵五千。或於今年秋間起程。或俟明年起程。應令該將軍速籌定議具奏辦理。察哈爾兵二千。賞給兩個月口糧。令於二月初間起程。四月內未必能到。蒙古兵習於游牧。不如乘今年秋間水草。即令起程。沿途游牧緩行。擇煖燠處過冬。再行前往。不但不誤進勦之期。馬亦不致疲乏。應交各盟長妥辦。其綏遠城右衛兵二千五百。寧夏兵一千。歸化城土默特兵一千。及宣化大同綠旗兵一千。均令該將軍。都統。督撫等。照例辦理起程。均限於四月內齊到。和托輝特兵五百。交將軍策楞。行令該扎薩克等辦理。新降厄魯特兵一千。亦令策楞處辦給賞賚。交親王車凌帶領。得旨。依議。黑龍江兵。著派達色。鄂博什。帶領。索倫。巴爾虎兵。著派清保。鄂爾袞察。溫布。帶領。綏遠城右衛兵。著派郝善。哈寧阿。帶領。寧夏兵。著派和起。海福。帶領。察哈爾兵。著派五十六。帶領。歸化城土默特兵。著派阿爾賓。帶領。哲哩木兵。著派色布騰巴勒珠爾。齊默特多爾濟。拉里達。帶領。昭烏達兵。著派額琳沁。阿咱喇。朋蘇克。帶領。宣化大同綠旗兵。著派福祿。帶領。<br> ○又奏。查從前出師人等。賞給治裝銀兩。大臣官員。各賞俸二年。京師前鋒護軍。各賞銀四十兩。駐防滿兵。各三十兩。綠營兵。各二十兩。官兵跟役。各二兩。明歲進兵。派出各處大臣官員。及滿洲蒙古兵。俱照舊例賞給。其厄魯特兵。係初次派令出師。臣等酌議。管旗章京。各賞銀二百兩。副管旗章京。各一百五十兩。參領。各一百兩。佐領。各八十兩。驍騎校。各六十兩。兵。各三十兩。再從前出師蒙古王公扎薩克等。俱係候旨。按照伊等爵級。分別賞賚。此次出師蒙古王公扎薩克等。恭候訓示遵辦外。其派出哲哩木。昭烏達。阿拉善。蒙古。官兵賞賜。臣等酌議。台吉。各一百五十兩。管旗章京。一百兩。副管旗章京。八十兩。參領。六十兩。佐領。五十兩。驍騎校。四十兩。兵。二十兩。所有駐防滿兵。綠旗兵。賞銀。由各該處庫內撥給外。其哲哩木。昭烏達。兩盟官兵賞銀。由各該處覈明報院。派戶部。理藩院。司員各一員。由戶部領出。解往賞給。其阿拉善官兵賞銀。就近向寧夏地方官。領出賞給。厄魯特官兵賞銀。由將軍撥解賞給。報聞。<br> ○又奏。查北路軍營。前經撥銀一百五十萬兩。今調兵及賞厄魯特。皆由此項動用。似尚不敷。請交戶部派員。再解送一百五十萬兩備用。報聞。<br> ○刑部議覆。大學士傅恒等奏稱。查定例內。僧尼毆弟子至死者。照毆殺堂姪律。杖一百。流三千里。故殺弟子者。照故殺卑幼律。擬絞監候。辦理未為允協。嗣後僧尼道士匠藝人等。遇有故殺弟子案件。應如何定擬之處。請飭交刑部另行定擬等因。臣等伏思僧尼道士。師徒名分。原非天倫服屬可比。如果弟子違犯教令。責處時。失手致死者。情尚可原。自應仍照舊例辦理。如因姦盜等情。致有謀殺故殺重案。師弟之義已絕。未便照舊例。僅擬絞候。其或挾怒逞兇。執持金刃。毆有致命重傷至死者。實與凡人無異。亦未便照舊例。僅擬滿流。請嗣後。僧尼道士如有謀殺弟子。無論已傷未傷。已殺未殺。悉以凡人例。分別定擬。其有挾怒逞兇。故殺弟子。及毆殺內執持金刃兇器。疊傷致命重傷至死者。亦俱以凡論。其匠藝人等。照僧尼道士例。一體問擬。從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29日(P.1035-1) ○丁未。諭軍機大臣等。從前派往出兵之喀爾喀王公扎薩克等。俱未經賞賜。因出兵一事。原為保護喀爾喀而起。且與伊等游牧甚近。無需賞賚。此次派出喀爾喀兵六千名。和托輝特兵五百名。現因準噶爾投誠人等。令於喀爾喀部落內。採買羊隻牲畜。接濟厄魯特口糧。雖經給價。恐於蒙古生計稍艱。著傳諭將 軍策楞等。將派出喀爾喀王公扎薩克等職名。開列奏聞。照依內地扎薩克施恩。一體賞賚。<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乾隆十九年五月下/30日(P.1035-1) ○戊申。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蔚州民李富猷妻宋氏。四川德陽縣民婦廖氏媳蕭氏。<br> ○是月。在京總理事務和碩莊親王允祿等奏報京城現在雨水調勻。米麥價減。民情寧帖情形。得旨。此間亦復如是。諸事皆順適。都爾伯特台吉等。甚誠敬可嘉。準噶爾夷使。甚覺氣沮慙赧。至於農田光景。實應欣慶也。<br>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直屬公務繁多。歲有墊用。州縣庫內。必使有存貯可動之項。懇恩准各州縣廳衛。量其道路之衝僻。差務之多寡。酌撥銀分貯備用。除大。宛。二縣。久經定有章程外。其餘一百四十二州縣衛。並口北。熱河。二道所屬八廳。應分別衝繁簡僻。貯銀自二三百兩。至四五百兩。不等。一切年例支應。數在二百兩以下。即於該州縣廳衛分貯項內動用。如遇倉猝急需。為數較多。不及赴司請領者。並應於道府庫內撥項存貯。俾得就近詳支。今酌量霸昌道貯銀四千兩。通永。清河。天津。熱河。四道。各三千兩。大名道。二千兩。口北道庫。雖貯有軍需銀兩。未便移為別項之用。應於道庫另貯銀四千兩。其各府內。除保定。天津。大名。宣化。四府。與道員同城。毋庸再貯外。永平。河間。正定。順德。廣平。等五府。應各貯銀二千兩。其分貯之項。如墊缺已多。不敷備用。准該道府覈明申請。仍於司庫原動款內。詳明添撥。通計道府州縣廳衛分貯之項。共需銀八萬兩。查直省驛站項下。有留二銀一款。係在夫役工食內。每十分扣留二分。以為添雇夫馬應差之用。除節年餘存報部入撥外。現在司庫存銀一萬八千五百三十兩。扣存各州縣驛借墊。應歸銀四萬二千二百七十兩。又驛站餘剩廩糧銀。一萬六千五百八十兩。小建銀。六千七百四十兩。共銀八萬四千餘兩。應請於此內撥貯。並經飭司。嗣後留二一項。不必由州縣驛扣解。即於給發驛站工料時。按數扣存司庫報部。至各州縣驛借墊留二之項。尚未准銷歸款。今議分貯之銀。不敷動撥。應令該司另籌。詳明報部。暫行借撥。一俟留二墊款准銷。即照數還項。得旨。如所議行。<br> ○河東河道總督白鍾山奏。四月初四日。承准廷寄。陞任山東撫臣楊應琚。奏請於運河東岸添建閘座。並請酌開水口。分洩兩岸窪地積水等因。奉旨。交臣查議。勘得東省運河。惟壽張縣之張秋鎮。地勢低窪。西岸上承趙王河。沙河。來水。暨濮。范。等各邑。窪地坡水。由積水閘。及道人橋。分洩入運。運河有餘之水。向由東岸三空橋。五空橋。洩入鹽河。由大清河歸海。近因上游各州縣。疏通民便等河。宣導坡流。較前倍多。悉匯注入橋。宣洩不及。以致西岸窪地。積潦難消。今查橋內鹽河。東北至大清河。六十餘里。河身寬闊。愈東愈低。下游入海。去路並無阻塞。請於三空橋迤北。五空橋以南。近對西岸諸河進水之八里廟後。建減水閘三座。每座出水金門。各寬二丈。閘底應高運河底一丈。高鹽河底五尺。在運河留此一丈底水。足敷濟運。而鹽河較低石閘五尺。亦足容納達海。西岸一帶窪地。可免淹浸。再查東岸添建三閘。儘足宣洩積水。楊應琚所請酌開水口之處。應毋庸議。得旨。如所議行。<br> ○廣西巡撫李錫秦奏。義寧縣屬安鑑等里田畝。屢經被水。查安鑑向有老河一道洩水。乾隆十二年。水衝沙石。將老河壅塞。衝新河一道。今又另衝支河一道。水勢橫流。請將老河挑濬。并於決口處築壩。使老河流通。則由可復業。即近河各村。亦得藉以灌溉。估計建築決口堰壩。長五十二丈。寬一丈八尺。高五尺。水深處高八九尺。連挑濬老河。需人夫六千工。應動支倉穀碾給。每工給米一升。六千工。共給米六十石。報聞。<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五 12f7hmq23wyyr98dzu93jx3omhfjbie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 0 5795787 7902558 2026-06-19T04:17:59Z Lushuyeh 514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六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七/]]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日(P.1037-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監修總裁官經…” 7902558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六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七/]]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日(P.1037-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 乾隆十九年。甲戌。六月。己酉朔。吏部議准。廣 東巡撫鶴年疏稱。瓊州府屬之儋州。萬州。水土惡劣。請將二州知州。吏目。學正。訓導。及薄沙司。龍潭司。兩巡檢各缺。均准其以煙瘴要缺注冊。五年後。另選能員往代。俸滿之員。回該省內地。分別題陞。從之。 ○以詹事溫敏。充日講起居注官。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2日(P.1037-2) ○庚戌。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3日(P.1037-2) ○辛亥。戶部議覆。四川總督黃廷桂疏稱。前任督臣策楞題准。雜谷善後 事宜案內。以各番改土歸流。應照內地編連保甲。牌頭保正。其各寨舊有之寨首。改為鄉約。派差之中書科。改為差頭等因。番民一寨之中。立有守備。千把。外委。今復設鄉約。差頭。各名目。俱得免徭。是在官人多。應差人少。番民稟稱不便。至舊有寨首。半係蒼旺私人。百姓素不悅服。今若改為鄉約。令其管束眾人。未免大失民望等語。應如所請。將寨首仍循其舊。止令催納糧賦。遣派差事。另選素為眾 番悅服之人。拔為鄉約。教化番民。調處詞訟。舊有之外保。改為甲長。令其稽查奸匪。寨首。鄉約。甲長。均聽撫夷掌堡管束。其差頭。牌頭。保正。等名目。請一併裁汰。從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4日(P.1038-1) ○壬子。諭。據新柱。陳宏謀。等奏。漳州府屬之龍溪。漳浦。海澄。南靖。長泰。平和。詔安。等縣。泉州府屬之同安縣。及雲霄。南勝。等處。於閏輎下七。八。等日大雨。山水驟發。一時宣洩不及。房屋間有坍塌。人口亦有淹斃等語。貧民猝被水災。田 廬漂損。深堪憫惻。著該督喀爾吉善。即速查明。加意撫恤。給予一月口糧。無令失所。衝坍房屋。損傷人口。照例速行辦理。其田禾淹浸處所。民力艱難。所有本年應徵錢糧。俱著加恩緩其徵收。至城署。營房。祠宇。坍塌之處。一併勘明。分別修理。該督等董率屬員。即行實力查辦。務俾災黎均沾實惠。毋致胥役中飽。該部遵諭速行。 ○諭軍機大臣等。阿克敦等。查審王惠民父子賠帑銀兩。牽混抵扣一案。 據稱。從前短繳銀數。尚無營求情弊。可否從寬暫免治罪。并分年完繳等語。所辦尚未妥協。此案初經阿里袞參奏時。以為必無其事。豈有一銀兩抵。隱瞞至數十餘萬之多。今查審確實。殊出尋常意料之外。若非營求囑託。必不至此。使果親王。慶復等。此時尚在。定當重治其罪。今伊等雖經物故。而海望彼時身任侍郎。漫無查察。縱不便將伊一人治罪。豈失察之咎。亦不當議及耶。至王惠民。係內府 僕人。應完帑項。不應朦混牽算。希圖漏繳。此等必應從重治罪。今即幸邀寬免。亦應著加數倍完繳。以示薄懲。且此係王惠民之事。王慎德。與王至德。均係伊子。何以不一併議及。此摺著發還另議。至呈首此案之潘濬。如係虛捏。即應治以誣告之罪。既經審實。自應加恩獎賞。著將如何獎賞。或酌量給予職銜。以示鼓勵之處。於摺內一併定議具奏。 ○又諭。寄信策楞等。德寧前往軍營。自第十四站托 里布拉克。行一月始至。過於遲緩。德寧舊在軍營。目擊彼時大臣所為。積習未改。從前軍前大臣。祇求安逸。蓋造房屋。恣食甘旨。甚或演戲聽曲。無所不為。自策楞到彼以來。一切頗能整飭。但不行嚴禁。或致仍蹈故轍。均未可知。即如德寧。安崇阿。之類。勉強在領隊上行走。其實一無所能。德寧更不耐勞苦。軍前大臣。若盡如此。不惟見譏於喀爾喀等。於軍務亦大有關係。況一二年間成功後。安逸之 日頗長。何不於此時稍習勞苦乎。策楞。舒赫德等。朕知其斷不出此。眾臣中有如此者。務宜據實參奏。朕必即行正法。斷不寬宥。伊等倘有瞻徇。經聞知。惟策楞等是問。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7日(P.1039-2) ○乙卯。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諭軍機大臣等。衛哲治奏。廣東四會縣。所拾李捷三逆稟一案。由肇羅道鈔寫逆詞。關移鄰省。展轉接遞。恐啟滋事之端等語。此案粵省旋已緝獲捏造之楊德。 陳瑞翎等。奏明照例杖斃。該地方官於初發覺時。即關移各省。密為蹤跡。但不應將逆詞鈔寫知會。以致各營縣驛。展轉接遞。致滋傳播。而獲犯後。亦應知照原行該衙門銷案。此乃粵東辦理疏忽。衛哲治此奏。亦有所見。可即飭知各屬。將原鈔銷燬。並傳諭各督撫。似此愚民。譸張為幻。原屬常有之事。嗣後祇將原詞鈔錄呈覽。無庸該督撫添入大逆不道。令人髮指等虛詞。其應緝重犯。止將事由。及 捏造名姓密行移知各處。一體訪緝。無得鈔寫書詞。遍為接遞。然不可因有此旨。矯往過正。或至過縱。或至隱匿不奏。則發覺之後。惟該督撫是問。 ○軍機大臣奏。查雍正年間。阿爾台路軍臺。每站馬八十。駝二十。應差章京。驍騎校。領催。等各六十員名。羊各百隻。戈壁六站。有騎駝各五十。嗣因大兵徹回。陸續裁汰。自首站至十站。大腰站十七站。每站僅留人二十名。馬三十。由十一站至二十九站。大 腰站二十七站。每站留人十七名。馬二十。戈壁六站。留駝二十。每站留羊五十。去年以來。因驛遞紛繁。每站添馬五。戈壁塘站。每站添駝五。又騎載需用馬駝較多。由附近蒙古。徵調烏拉供應。蒙恩量賞綢緞布疋茶葉等物。所需羊。俱照例官給。合計各臺站牲畜。及徵調烏拉牲畜。足可供應來往差務。但用烏拉牲畜。仍需賞給。蒙古等。尚不免嘖有煩言。臣等公議。不如將此等臺站。酌量增添。每站馬 五十。駝二十。人四十名。戈壁六站。騎駝各四十。交副都統富德。達松阿。惠色等。於各站馬駝外。如再須加添。照官價採買。其徵調烏拉之處。請禁止。應添驛站蒙古。著富德等查明。於附近臺站之蒙古內挑取。所有倒斃牲畜。及驛夫工食。俱照例辦理。其採買應添馬駝銀。就近令口北道。由部支給。並行文將軍策楞等。所有前赴軍營。設立喀爾喀驛站。增添馬匹牲畜之處。亦照此辦理。事竣後。照舊裁 汰。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安徽宿州民李睿妻陳氏。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9日(P.1040-2) ○丁巳。陝甘總督永常奏。此次進勦準夷。自哈密至伊犁。三千餘里。全資馬力。若照廷議。按二萬兵備辦。內綠旗兵八千。需馬一萬六千。滿洲兵例係一兵四馬。需馬四萬八千。加以領兵大員。及隨帶餘丁。共約需馬七萬餘。兩省營馬。及駐防各處馬。全調方足此數。若再辦理分站設撥。則兩省驛馬。可調者不過一二千。計潼關至哈密。四千六百 餘里。併站安設。亦需馬一二萬。僅及十分之一二。請將歸化城。土默特。察哈爾。黑龍江。京城滿洲兵。及新降之厄魯特兵。仍令各騎原馬前來。沿途皆有供支。便於飼餧。騎來之馬。到甘省後。就近分撥各營。以備摘撥之數。得旨。軍機大臣議奏。尋議。臣等現議西路進勦兵二萬名。內察哈爾兵。於本年秋起程。新降厄魯特兵。及阿拉善兵。俱於明春起程。由口外行走。其西安。涼州。莊浪。駐防兵。均騎本營 馬。及甘肅。安西。綠旗兵。俱近在該省。并令料理車騾前往。惟哲哩木兵一千。索倫兵三千。係由直隸。河南。陝。甘。一路。令照金川之例。每五百名一起。陸續行走。各該省於經由道路。安臺設撥。逐站更替。永常尚未接閱臣等今議。以為滿洲蒙古索倫兵一萬二千。俱由陝甘行走。是以不免周章。今據稱。兩省營馬。約四萬餘。驛馬。共二千餘。若於明年二月內。將附近馬調集。按站更替撥送。則兵數不過四 千。分送僅止八起。料理原屬從容。所有議令各騎原馬之處。應毋庸議。惟是備戰兵丁馬匹。關係緊要。現議西路用兵二萬。約共需馬五萬。臣等原議。於各處採買馬十六萬內。撥給該處馬三萬六千。并於兩省營馬內。挑撥二萬四千。共足六萬之數。已極寬裕。應令仍照原議備用。現在料理哲哩木。蒙古。索倫兵。設撥遞送。自明春至四月。時日較寬。可以從容辦理。並於道路寬闊之處。添雇車騾。俾按 次進發無誤。營驛馬力。儘可節省。再現議於喀爾喀。及內扎薩克。等處。採買馬匹。恐尚不敷。查青海一帶。及附近洮岷莊浪等處。各番部落。俱係產馬之地。並令設法購備。從之。 ○軍機大臣奏。請添派帶領西路索倫巴爾虎兵大臣。得旨。著派呼倫貝爾總管畢里渾。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0日(P.1041-2) ○戊午。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諭。雅爾哈善奏。葉存仁於 前河庫道任內。應追銀七兩零。已全數繳完等語。前劉統勳等。查參歷任河庫道侵欺錢糧。數目甚多。原未逐員分晰聲明。但在道員。如果自有侵染。或一任屬員侵隱。至盈千累百。自應革職著追。今葉存仁史下應賠之款。為數甚少。則其失察之咎。亦不至禠職。著該部即行調取來京引見。至此案內。或尚有似此者。著尹繼善查明。據實具奏。 ○諭軍機大臣等。盛京刑部。審擬俄里克等搶奪殺人一 案。刑部以顯有圖財害命情形。雖據律文指駮。但搶奪殺人。與圖財害命。其為從之犯。罪雖有不同。其實首犯不過均應斬決。將來即遵部駮審。係實在圖財害命。究於首犯之罪。無所增減。徒使兇惡之犯。因往返駮詰。轉得多延時日。意止欲與律文相合。而首惡不能即正典刑。此端一開。必有故留指駮之地。為該犯緩死者。著傳諭刑部堂官。嗣後遇此等案件。果能確覈情形。或即行改正。或議將首 犯先行正法。將為從之犯駮審。不得籠統議駮。此本著發還另議。 ○又諭。據宋愛奏。現今秧苗出水。夏至前後。即可栽插。若得甘霖普沛。雨水充足。更於農事有益等語。夏至前後。雨澤甚關緊要。看來該處雨水。尚未充足。前於定長奏報摺內。已經批諭。詢其望雨之處。曾否霑被。著再行傳諭該撫。令將各屬曾否得雨霑足。其少雨之處。是否於農田有礙。著即詳悉查明。據實速奏。尋奏。查貴陽等十三 府屬。高低田畝。於閏四月二十六。七。等日。暨五月初旬。疊沛甘霖。上下兩游。普遍優渥。即安平一帶。從前少雨之處。亦已霑足。田禾並皆暢茂。報聞。 ○又諭。據鄂樂舜奏。皋蘭。金縣。會寧。靖遠。四縣。得雨未能普遍。業有受旱情形。靜寧。通渭。鎮番。各州縣。山地亦現在望雨等語。時當盛夏。農田望澤甚殷。所有甘省缺雨州縣。如旱象已成。該撫等。即當豫為籌辦接濟。況該省現有應備軍需。正資民力。尤當 加意培養。毋令拮据。斯辦理一切。不致張皇。著傳諭鄂昌。實力查明。令將缺雨處所。曾否得有雨澤。是否成災。并作何料理撫卹之處。一面妥協辦理。一面速行奏聞。尋奏。查會寧。靜寧。通渭。鎮番。四州縣。自五月二十四五日。得有透雨。二麥雖稍減分數。不致成災。惟臯蘭。金縣。靖遠。三縣。暨狄道。渭源。二州縣。二麥大半枯槁。現借給耔種。翻種晚秋。其被災較重處。分別賑卹。至於備辦軍需。雖地方偶被 偏災。毫不累民。查軍需案內。運糧腳價。河東。每京石。每百里。給銀一錢六分。河西。每百里。給銀二錢。災民領運腳價。儘可營生。不但不致拮据。且甚有益。得旨。覽奏稍慰。 ○又諭。丁士傑於馬中驥案內。前據定長參刻。及來京陛見時。面奏為地方起見。冒昧致書酌調等語。朕以丁士傑尚係舊人。且稱為地方起見。情尚可原。因將伊降補總兵。迨李現祥一案。據該署督以扶同侵隱等情具摺參奏。該部 照例議以降調。朕猶以其失察之咎。或出無心。是以未即降旨。今據碩色。宋愛。同日奏到。丁士傑侵剋草豆等銀。私用存公款項。則伊前次奏對。全以虛詞矯飾。尤屬欺詐。似此身為大員。而營私狡詐。豈可姑容。丁士傑著革職。解交貴州。俟伊應追。應賠。各項清楚之日。該督撫再行請旨。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1日(P.1043-2) ○己未。諭軍機大臣等。將軍策楞等奏稱。瑪木特所遣鄂勒哲依哈什哈。來至邊卡。向侍衛六格等告稱。達瓦齊使 沙克都爾曼濟台吉為首。領兵三萬。往征阿睦爾撒納。訥默庫。已將伊等游牧劫奪。又使名塔爾巴什者。由烏梁海調兵三千。將阿睦爾撒納。訥默庫。牧群收取。阿睦爾撒納。訥默庫。帶領千人。在額爾齊斯夔搏和碩地方固守。此際不識如何。阿睦爾撒納如在。必來投順天朝等語。阿睦爾撒納等。如來歸附。所有聲援接應。以及迎禦準噶爾追兵。在在所關緊要。杜爾伯特貝勒色布騰。內大臣薩喇勒。 於伊等性情。及彼處事宜。均為熟悉。著將策楞所奏之摺。以蒙古語譯出。發給伊等。薩喇勒看畢。即行起程來赴熱河。俟朕面問情形。訓飭後。再行前赴軍營。色布騰之游牧。既與軍營相近。接見此書。一面奏覆。繕寫蒙古文。由驛馳送。一面即行起程。會同將軍策楞。公同商議辦理。即由彼前赴邊卡。相機而行。色布騰此行。將伊親信之人多帶。以備差委。此項帶往之人。著策楞務將路費等項。寬為辦 給。無事之時。再各回原處。將此亦寄信策楞知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2日(P.1044-1) ○庚申。諭軍機大臣等。今年春。薩喇勒等。帶兵驅逐準噶爾之烏梁海等。俱已遠避前去。我兵既徹。正青草發生之時。烏梁海等。或仍在遠處逃避。或即潛回舊游牧居住。未經查辦。若仍回原處。明年大兵進勦時。伊等或暗行送信與準夷。或在大兵之後尾行。乘間攘竊。俱大有關係。應即遣兵先為辦理。著傳諭策楞等。先遣卡上人等。查驗確實。俟薩喇 勒。色布騰等。到軍營時。公同商酌。應如何辦理之處。詳悉具奏。 ○又諭。貝勒羅布藏多爾濟。統領所屬阿拉善。蒙古兵五百名。前赴巴里坤。羅布藏多爾濟。著賞銀五百兩。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3日(P.1044-2) ○辛酉。諭。此次考試甘肅等省拔貢。若候至回鑾後。帶領引見。未免守候需時。著交在京總理王大臣等。驗看揀選。其應行引見者。即送至熱河行在。帶領引見。 ○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本月初七日。永定河盛漲。隨飭將舊河身 內穿隄引河頭開放。分流北注。工程均各平穩。再河身內。舊有董家務。惠元莊。居民瓦土草房。悉被淹淤。墾量為賞給。每戶倉穀一石等語。穿隄引河。惟藉分減盛漲。此次開放。自因水勢陡漲。一時難以宣洩。但祇可偶一行之。今盛漲既消。即仍應堅固堵閉。令大溜由南隄行走。方為妥協。至董家務。惠元莊。二處居民。從前屢經曉諭。雖伊等不願遷移。亦彼時經理各員。未能周妥。因循貽害。此番既被 淹浸。宜乘此時。給予搬移之資。務令遷徙隄外。不可姑息。若有仍行廬處河身。藉稱不願遷移者。將來惟該督是問。著將穿隄引河。於仍日堵閉。董家務等處居民。如何遷移之處。何具摺奏聞。至所請每戶賞給穀一石。著准其賞給。尋奏。河水自十五日以後。漸次消退。可免出槽。至兩岸村莊。共十八處。現飭地方官查辦。於隄外指給村基。給予移資。悉令遷徙。再永定舊河身內穿隄引河。奉諭仍應堅 固堵閉。俾大溜由南隄行走。今遵於引河頭舊南隄。堵築攔河橫埝一道。長九丈。頂寬一丈。底寬三丈。高六尺。於六月十九日完工。報聞。 ○又諭。尹繼善奏。沿河隄壩工程一摺。內稱大局似有効驗。但原估寬深丈尺。不容稍有短少。不特米竣者尚應補挑。即已完之工。亦須秋汛後通行量驗等語。該督等。以為汛後量驗。可免偷減弊端。不知滋弊之處。正在於此。蓋工程一經汛後。非刷汕較深。即漸多 淤墊。所有土石各工。必全失其本來形蹟。若於此時查勘工程。或以汕刷為挑深。或藏偷減於淤墊。弊竇不可枚舉。否則以淤墊為未經挑深。以致工員屈抑。在不知工程者。或可以此言朦混。其實至易明曉耳。著傳諭尹繼善等。令其另行籌辦。不得稍有弊混。將來徒貽自悔。 ○又諭。鄂容安等奏。審辦張若瑟等。傳行天主教一案。據稱應將張若瑟等。照從前江西拏獲夷人李世輔之例。暫行監禁。其 會長季類斯等。指引夷人潛入內地滋事。實為不法。懇敕下廣東督撫。查明辦理等語。此案前經傳諭該督撫等。令其就案完結。無致滋蔓。今據伊等奏到審擬情形。著照所擬。張若瑟等暫行監禁。至廣東亦無可復行辦理之處。著該督撫等。明切曉諭季類斯等。禁戢夷人。不許潛入內地可耳。將此傳諭知之。 ○調雲南永北鎮總兵官馬化正。來京引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5日(P.1045-2) ○癸亥。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永定河下汎 隄埝漫水一摺。據稱此處埝外名線兒河。悉係水草。一望瀰漫。並無村莊地畝等語。此時現在河水盛漲。漫口既屬埝尾。又其外俱空闊處所。無田廬民舍。似可任其流溢。但恐或致淤高淀底。以致倒漾之患耳。若無此患。似可聽其合流。使下口益暢。該督今既飭汛員。調集垡船。撈泥割草。以圖堵閉。蓋為恐致淤墊耳。著詳悉查明具奏。至所稱漫口在鳳河下口之上。因上游之水暢消。下注鳳河。宣洩 不及。屯積埝根。以致漫溢。則何不於鳳河受水之處。量為開寬口面。俾得暢洩。則上游之水。亦可速即消減。當有裨益。將此傳諭該督知之。尋奏。查永定此次伏汛。長水至一丈四寸。鳳河宣洩不及。致有埝尾之漫。此處西距冰窖下口七十里。東離鳳河口門十餘里。若鳳河口內一處。難資宣洩。則此處漫口。任其流溢。可使下口益暢。臣至漫口。見水勢已於十一日漸退。河水至此。有輕泥而無濁沙。不 至淤淀。惟埝外淀水。逄秋加長。若外水高於內水。由漫口灌入。難免倒漾。擬於秋前堵閉。使之隔別斷流。至鳳河長二十六里。上半順隄成河。下半與隄東西相距漸遠。當出口處。距東隄已五六里。乃鳳河下口之東灘。請於汛後。用垡船挑濬浮淤之時。將鳳河口面開寬。則下流之水。益得暢達。得旨。覽奏俱悉。 ○豁除甘肅大通。川城。西古。邊牆等四處。試種無効之石灘地畝。共六十九段額賦。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 mq3puslsen8loixno9wmc7l8reb8bbo 7902565 7902558 2026-06-19T05:56:56Z Lushuyeh 51466 7902565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六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五/]]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七/]]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日(P.1037-2)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六月。己酉朔。吏部議准。廣東巡撫鶴年疏稱。瓊州府屬之儋州。萬州。水土惡劣。請將二州知州。吏目。學正。訓導。及薄沙司。龍潭司。兩巡檢各缺。均准其以煙瘴要缺注冊。五年後。另選能員往代。俸滿之員。回該省內地。分別題陞。從之。<br> ○以詹事溫敏。充日講起居注官。<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2日(P.1037-2) ○庚戌。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3日(P.1037-2) ○辛亥。戶部議覆。四川總督黃廷桂疏稱。前任督臣策楞題准。雜谷善後事宜案內。以各番改土歸流。應照內地編連保甲。牌頭保正。其各寨舊有之寨首。改為鄉約。派差之中書科。改為差頭等因。番民一寨之中。立有守備。千把。外委。今復設鄉約。差頭。各名目。俱得免徭。是在官人多。應差人少。番民稟稱不便。至舊有寨首。半係蒼旺私人。百姓素不悅服。今若改為鄉約。令其管束眾人。未免大失民望等語。應如所請。將寨首仍循其舊。止令催納糧賦。遣派差事。另選素為眾番悅服之人。拔為鄉約。教化番民。調處詞訟。舊有之外保。改為甲長。令其稽查奸匪。寨首。鄉約。甲長。均聽撫夷掌堡管束。其差頭。牌頭。保正。等名目。請一併裁汰。從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4日(P.1038-1) ○壬子。諭。據新柱。陳宏謀。等奏。漳州府屬之龍溪。漳浦。海澄。南靖。長泰。平和。詔安。等縣。泉州府屬之同安縣。及雲霄。南勝。等處。於閏輎下七。八。等日大雨。山水驟發。一時宣洩不及。房屋間有坍塌。人口亦有淹斃等語。貧民猝被水災。田廬漂損。深堪憫惻。著該督喀爾吉善。即速查明。加意撫恤。給予一月口糧。無令失所。衝坍房屋。損傷人口。照例速行辦理。其田禾淹浸處所。民力艱難。所有本年應徵錢糧。俱著加恩緩其徵收。至城署。營房。祠宇。坍塌之處。一併勘明。分別修理。該督等董率屬員。即行實力查辦。務俾災黎均沾實惠。毋致胥役中飽。該部遵諭速行。<br> ○諭軍機大臣等。阿克敦等。查審王惠民父子賠帑銀兩。牽混抵扣一案。據稱。從前短繳銀數。尚無營求情弊。可否從寬暫免治罪。并分年完繳等語。所辦尚未妥協。此案初經阿里袞參奏時。以為必無其事。豈有一銀兩抵。隱瞞至數十餘萬之多。今查審確實。殊出尋常意料之外。若非營求囑託。必不至此。使果親王。慶復等。此時尚在。定當重治其罪。今伊等雖經物故。而海望彼時身任侍郎。漫無查察。縱不便將伊一人治罪。豈失察之咎。亦不當議及耶。至王惠民。係內府僕人。應完帑項。不應朦混牽算。希圖漏繳。此等必應從重治罪。今即幸邀寬免。亦應著加數倍完繳。以示薄懲。且此係王惠民之事。王慎德。與王至德。均係伊子。何以不一併議及。此摺著發還另議。至呈首此案之潘濬。如係虛捏。即應治以誣告之罪。既經審實。自應加恩獎賞。著將如何獎賞。或酌量給予職銜。以示鼓勵之處。於摺內一併定議具奏。<br> ○又諭。寄信策楞等。德寧前往軍營。自第十四站托里布拉克。行一月始至。過於遲緩。德寧舊在軍營。目擊彼時大臣所為。積習未改。從前軍前大臣。祇求安逸。蓋造房屋。恣食甘旨。甚或演戲聽曲。無所不為。自策楞到彼以來。一切頗能整飭。但不行嚴禁。或致仍蹈故轍。均未可知。即如德寧。安崇阿。之類。勉強在領隊上行走。其實一無所能。德寧更不耐勞苦。軍前大臣。若盡如此。不惟見譏於喀爾喀等。於軍務亦大有關係。況一二年間成功後。安逸之日頗長。何不於此時稍習勞苦乎。策楞。舒赫德等。朕知其斷不出此。眾臣中有如此者。務宜據實參奏。朕必即行正法。斷不寬宥。伊等倘有瞻徇。經聞知。惟策楞等是問。<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7日(P.1039-2) ○乙卯。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諭軍機大臣等。衛哲治奏。廣東四會縣。所拾李捷三逆稟一案。由肇羅道鈔寫逆詞。關移鄰省。展轉接遞。恐啟滋事之端等語。此案粵省旋已緝獲捏造之楊德。陳瑞翎等。奏明照例杖斃。該地方官於初發覺時。即關移各省。密為蹤跡。但不應將逆詞鈔寫知會。以致各營縣驛。展轉接遞。致滋傳播。而獲犯後。亦應知照原行該衙門銷案。此乃粵東辦理疏忽。衛哲治此奏。亦有所見。可即飭知各屬。將原鈔銷燬。並傳諭各督撫。似此愚民。譸張為幻。原屬常有之事。嗣後祇將原詞鈔錄呈覽。無庸該督撫添入大逆不道。令人髮指等虛詞。其應緝重犯。止將事由。及捏造名姓密行移知各處。一體訪緝。無得鈔寫書詞。遍為接遞。然不可因有此旨。矯往過正。或至過縱。或至隱匿不奏。則發覺之後。惟該督撫是問。<br> ○軍機大臣奏。查雍正年間。阿爾台路軍臺。每站馬八十。駝二十。應差章京。驍騎校。領催。等各六十員名。羊各百隻。戈壁六站。有騎駝各五十。嗣因大兵徹回。陸續裁汰。自首站至十站。大腰站十七站。每站僅留人二十名。馬三十。由十一站至二十九站。大腰站二十七站。每站留人十七名。馬二十。戈壁六站。留駝二十。每站留羊五十。去年以來。因驛遞紛繁。每站添馬五。戈壁塘站。每站添駝五。又騎載需用馬駝較多。由附近蒙古。徵調烏拉供應。蒙恩量賞綢緞布疋茶葉等物。所需羊。俱照例官給。合計各臺站牲畜。及徵調烏拉牲畜。足可供應來往差務。但用烏拉牲畜。仍需賞給。蒙古等。尚不免嘖有煩言。臣等公議。不如將此等臺站。酌量增添。每站馬五十。駝二十。人四十名。戈壁六站。騎駝各四十。交副都統富德。達松阿。惠色等。於各站馬駝外。如再須加添。照官價採買。其徵調烏拉之處。請禁止。應添驛站蒙古。著富德等查明。於附近臺站之蒙古內挑取。所有倒斃牲畜。及驛夫工食。俱照例辦理。其採買應添馬駝銀。就近令口北道。由部支給。並行文將軍策楞等。所有前赴軍營。設立喀爾喀驛站。增添馬匹牲畜之處。亦照此辦理。事竣後。照舊裁汰。從之。<br> ○旌表守正捐軀之安徽宿州民李睿妻陳氏。<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9日(P.1040-2) ○丁巳。陝甘總督永常奏。此次進勦準夷。自哈密至伊犁。三千餘里。全資馬力。若照廷議。按二萬兵備辦。內綠旗兵八千。需馬一萬六千。滿洲兵例係一兵四馬。需馬四萬八千。加以領兵大員。及隨帶餘丁。共約需馬七萬餘。兩省營馬。及駐防各處馬。全調方足此數。若再辦理分站設撥。則兩省驛馬。可調者不過一二千。計潼關至哈密。四千六百餘里。併站安設。亦需馬一二萬。僅及十分之一二。請將歸化城。土默特。察哈爾。黑龍江。京城滿洲兵。及新降之厄魯特兵。仍令各騎原馬前來。沿途皆有供支。便於飼餧。騎來之馬。到甘省後。就近分撥各營。以備摘撥之數。得旨。軍機大臣議奏。尋議。臣等現議西路進勦兵二萬名。內察哈爾兵。於本年秋起程。新降厄魯特兵。及阿拉善兵。俱於明春起程。由口外行走。其西安。涼州。莊浪。駐防兵。均騎本營馬。及甘肅。安西。綠旗兵。俱近在該省。并令料理車騾前往。惟哲哩木兵一千。索倫兵三千。係由直隸。河南。陝。甘。一路。令照金川之例。每五百名一起。陸續行走。各該省於經由道路。安臺設撥。逐站更替。永常尚未接閱臣等今議。以為滿洲蒙古索倫兵一萬二千。俱由陝甘行走。是以不免周章。今據稱。兩省營馬。約四萬餘。驛馬。共二千餘。若於明年二月內。將附近馬調集。按站更替撥送。則兵數不過四千。分送僅止八起。料理原屬從容。所有議令各騎原馬之處。應毋庸議。惟是備戰兵丁馬匹。關係緊要。現議西路用兵二萬。約共需馬五萬。臣等原議。於各處採買馬十六萬內。撥給該處馬三萬六千。并於兩省營馬內。挑撥二萬四千。共足六萬之數。已極寬裕。應令仍照原議備用。現在料理哲哩木。蒙古。索倫兵。設撥遞送。自明春至四月。時日較寬。可以從容辦理。並於道路寬闊之處。添雇車騾。俾按次進發無誤。營驛馬力。儘可節省。再現議於喀爾喀。及內扎薩克。等處。採買馬匹。恐尚不敷。查青海一帶。及附近洮岷莊浪等處。各番部落。俱係產馬之地。並令設法購備。從之。<br> ○軍機大臣奏。請添派帶領西路索倫巴爾虎兵大臣。得旨。著派呼倫貝爾總管畢里渾。<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0日(P.1041-2) ○戊午。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諭。雅爾哈善奏。葉存仁於前河庫道任內。應追銀七兩零。已全數繳完等語。前劉統勳等。查參歷任河庫道侵欺錢糧。數目甚多。原未逐員分晰聲明。但在道員。如果自有侵染。或一任屬員侵隱。至盈千累百。自應革職著追。今葉存仁史下應賠之款。為數甚少。則其失察之咎。亦不至禠職。著該部即行調取來京引見。至此案內。或尚有似此者。著尹繼善查明。據實具奏。<br> ○諭軍機大臣等。盛京刑部。審擬俄里克等搶奪殺人一案。刑部以顯有圖財害命情形。雖據律文指駮。但搶奪殺人。與圖財害命。其為從之犯。罪雖有不同。其實首犯不過均應斬決。將來即遵部駮審。係實在圖財害命。究於首犯之罪。無所增減。徒使兇惡之犯。因往返駮詰。轉得多延時日。意止欲與律文相合。而首惡不能即正典刑。此端一開。必有故留指駮之地。為該犯緩死者。著傳諭刑部堂官。嗣後遇此等案件。果能確覈情形。或即行改正。或議將首犯先行正法。將為從之犯駮審。不得籠統議駮。此本著發還另議。<br> ○又諭。據宋愛奏。現今秧苗出水。夏至前後。即可栽插。若得甘霖普沛。雨水充足。更於農事有益等語。夏至前後。雨澤甚關緊要。看來該處雨水。尚未充足。前於定長奏報摺內。已經批諭。詢其望雨之處。曾否霑被。著再行傳諭該撫。令將各屬曾否得雨霑足。其少雨之處。是否於農田有礙。著即詳悉查明。據實速奏。尋奏。查貴陽等十三府屬。高低田畝。於閏四月二十六。七。等日。暨五月初旬。疊沛甘霖。上下兩游。普遍優渥。即安平一帶。從前少雨之處。亦已霑足。田禾並皆暢茂。報聞。<br> ○又諭。據鄂樂舜奏。皋蘭。金縣。會寧。靖遠。四縣。得雨未能普遍。業有受旱情形。靜寧。通渭。鎮番。各州縣。山地亦現在望雨等語。時當盛夏。農田望澤甚殷。所有甘省缺雨州縣。如旱象已成。該撫等。即當豫為籌辦接濟。況該省現有應備軍需。正資民力。尤當 加意培養。毋令拮据。斯辦理一切。不致張皇。著傳諭鄂昌。實力查明。令將缺雨處所。曾否得有雨澤。是否成災。并作何料理撫卹之處。一面妥協辦理。一面速行奏聞。尋奏。查會寧。靜寧。通渭。鎮番。四州縣。自五月二十四五日。得有透雨。二麥雖稍減分數。不致成災。惟臯蘭。金縣。靖遠。三縣。暨狄道。渭源。二州縣。二麥大半枯槁。現借給耔種。翻種晚秋。其被災較重處。分別賑卹。至於備辦軍需。雖地方偶被偏災。毫不累民。查軍需案內。運糧腳價。河東。每京石。每百里。給銀一錢六分。河西。每百里。給銀二錢。災民領運腳價。儘可營生。不但不致拮据。且甚有益。得旨。覽奏稍慰。<br> ○又諭。丁士傑於馬中驥案內。前據定長參刻。及來京陛見時。面奏為地方起見。冒昧致書酌調等語。朕以丁士傑尚係舊人。且稱為地方起見。情尚可原。因將伊降補總兵。迨李現祥一案。據該署督以扶同侵隱等情具摺參奏。該部照例議以降調。朕猶以其失察之咎。或出無心。是以未即降旨。今據碩色。宋愛。同日奏到。丁士傑侵剋草豆等銀。私用存公款項。則伊前次奏對。全以虛詞矯飾。尤屬欺詐。似此身為大員。而營私狡詐。豈可姑容。丁士傑著革職。解交貴州。俟伊應追。應賠。各項清楚之日。該督撫再行請旨。<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1日(P.1043-2) ○己未。諭軍機大臣等。將軍策楞等奏稱。瑪木特所遣鄂勒哲依哈什哈。來至邊卡。向侍衛六格等告稱。達瓦齊使沙克都爾曼濟台吉為首。領兵三萬。往征阿睦爾撒納。訥默庫。已將伊等游牧劫奪。又使名塔爾巴什者。由烏梁海調兵三千。將阿睦爾撒納。訥默庫。牧群收取。阿睦爾撒納。訥默庫。帶領千人。在額爾齊斯夔搏和碩地方固守。此際不識如何。阿睦爾撒納如在。必來投順天朝等語。阿睦爾撒納等。如來歸附。所有聲援接應。以及迎禦準噶爾追兵。在在所關緊要。杜爾伯特貝勒色布騰。內大臣薩喇勒。於伊等性情。及彼處事宜。均為熟悉。著將策楞所奏之摺。以蒙古語譯出。發給伊等。薩喇勒看畢。即行起程來赴熱河。俟朕面問情形。訓飭後。再行前赴軍營。色布騰之游牧。既與軍營相近。接見此書。一面奏覆。繕寫蒙古文。由驛馳送。一面即行起程。會同將軍策楞。公同商議辦理。即由彼前赴邊卡。相機而行。色布騰此行。將伊親信之人多帶。以備差委。此項帶往之人。著策楞務將路費等項。寬為辦給。無事之時。再各回原處。將此亦寄信策楞知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2日(P.1044-1) ○庚申。諭軍機大臣等。今年春。薩喇勒等。帶兵驅逐準噶爾之烏梁海等。俱已遠避前去。我兵既徹。正青草發生之時。烏梁海等。或仍在遠處逃避。或即潛回舊游牧居住。未經查辦。若仍回原處。明年大兵進勦時。伊等或暗行送信與準夷。或在大兵之後尾行。乘間攘竊。俱大有關係。應即遣兵先為辦理。著傳諭策楞等。先遣卡上人等。查驗確實。俟薩喇勒。色布騰等。到軍營時。公同商酌。應如何辦理之處。詳悉具奏。<br> ○又諭。貝勒羅布藏多爾濟。統領所屬阿拉善。蒙古兵五百名。前赴巴里坤。羅布藏多爾濟。著賞銀五百兩。<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3日(P.1044-2) ○辛酉。諭。此次考試甘肅等省拔貢。若候至回鑾後。帶領引見。未免守候需時。著交在京總理王大臣等。驗看揀選。其應行引見者。即送至熱河行在。帶領引見。<br> ○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本月初七日。永定河盛漲。隨飭將舊河身內穿隄引河頭開放。分流北注。工程均各平穩。再河身內。舊有董家務。惠元莊。居民瓦土草房。悉被淹淤。墾量為賞給。每戶倉穀一石等語。穿隄引河。惟藉分減盛漲。此次開放。自因水勢陡漲。一時難以宣洩。但祇可偶一行之。今盛漲既消。即仍應堅固堵閉。令大溜由南隄行走。方為妥協。至董家務。惠元莊。二處居民。從前屢經曉諭。雖伊等不願遷移。亦彼時經理各員。未能周妥。因循貽害。此番既被淹浸。宜乘此時。給予搬移之資。務令遷徙隄外。不可姑息。若有仍行廬處河身。藉稱不願遷移者。將來惟該督是問。著將穿隄引河。於仍日堵閉。董家務等處居民。如何遷移之處。何具摺奏聞。至所請每戶賞給穀一石。著准其賞給。尋奏。河水自十五日以後。漸次消退。可免出槽。至兩岸村莊。共十八處。現飭地方官查辦。於隄外指給村基。給予移資。悉令遷徙。再永定舊河身內穿隄引河。奉諭仍應堅固堵閉。俾大溜由南隄行走。今遵於引河頭舊南隄。堵築攔河橫埝一道。長九丈。頂寬一丈。底寬三丈。高六尺。於六月十九日完工。報聞。<br> ○又諭。尹繼善奏。沿河隄壩工程一摺。內稱大局似有効驗。但原估寬深丈尺。不容稍有短少。不特米竣者尚應補挑。即已完之工。亦須秋汛後通行量驗等語。該督等。以為汛後量驗。可免偷減弊端。不知滋弊之處。正在於此。蓋工程一經汛後。非刷汕較深。即漸多淤墊。所有土石各工。必全失其本來形蹟。若於此時查勘工程。或以汕刷為挑深。或藏偷減於淤墊。弊竇不可枚舉。否則以淤墊為未經挑深。以致工員屈抑。在不知工程者。或可以此言朦混。其實至易明曉耳。著傳諭尹繼善等。令其另行籌辦。不得稍有弊混。將來徒貽自悔。<br> ○又諭。鄂容安等奏。審辦張若瑟等。傳行天主教一案。據稱應將張若瑟等。照從前江西拏獲夷人李世輔之例。暫行監禁。其 會長季類斯等。指引夷人潛入內地滋事。實為不法。懇敕下廣東督撫。查明辦理等語。此案前經傳諭該督撫等。令其就案完結。無致滋蔓。今據伊等奏到審擬情形。著照所擬。張若瑟等暫行監禁。至廣東亦無可復行辦理之處。著該督撫等。明切曉諭季類斯等。禁戢夷人。不許潛入內地可耳。將此傳諭知之。<br> ○調雲南永北鎮總兵官馬化正。來京引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乾隆十九年六月上/15日(P.1045-2) ○癸亥。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永定河下汎隄埝漫水一摺。據稱此處埝外名線兒河。悉係水草。一望瀰漫。並無村莊地畝等語。此時現在河水盛漲。漫口既屬埝尾。又其外俱空闊處所。無田廬民舍。似可任其流溢。但恐或致淤高淀底。以致倒漾之患耳。若無此患。似可聽其合流。使下口益暢。該督今既飭汛員。調集垡船。撈泥割草。以圖堵閉。蓋為恐致淤墊耳。著詳悉查明具奏。至所稱漫口在鳳河下口之上。因上游之水暢消。下注鳳河。宣洩不及。屯積埝根。以致漫溢。則何不於鳳河受水之處。量為開寬口面。俾得暢洩。則上游之水。亦可速即消減。當有裨益。將此傳諭該督知之。尋奏。查永定此次伏汛。長水至一丈四寸。鳳河宣洩不及。致有埝尾之漫。此處西距冰窖下口七十里。東離鳳河口門十餘里。若鳳河口內一處。難資宣洩。則此處漫口。任其流溢。可使下口益暢。臣至漫口。見水勢已於十一日漸退。河水至此。有輕泥而無濁沙。不至淤淀。惟埝外淀水。逄秋加長。若外水高於內水。由漫口灌入。難免倒漾。擬於秋前堵閉。使之隔別斷流。至鳳河長二十六里。上半順隄成河。下半與隄東西相距漸遠。當出口處。距東隄已五六里。乃鳳河下口之東灘。請於汛後。用垡船挑濬浮淤之時。將鳳河口面開寬。則下流之水。益得暢達。得旨。覽奏俱悉。<br> ○豁除甘肅大通。川城。西古。邊牆等四處。試種無効之石灘地畝。共六十九段額賦。<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六 sz89re1zyudvlw8ytqf0cjzyc3zd086 清實錄/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 0 5795788 7902559 2026-06-19T04:19:19Z Lushuyeh 51466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七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六/]]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八/]]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16日(P.1047-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監修總裁官經…” 7902559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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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防。二廳所屬。運河閘工。係去冬所築。尚未墊實。前因雨大。間段平墊。當經培厚加高。是以運河水勢雖長。工程俱極完固。並無旁溢淹及民田之處。得旨。覽奏稍慰。 ○命翰林院侍講劉星煒。提督廣東學政。 ○以直隸督標副將段起賢。為廣西左江鎮總兵官。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17日(P.1048-1) ○乙丑。諭。據莊有恭等奏。沛縣之千三千六等里。因下游淤墊。積水未消。窮黎糴食維艱。仰墾再借給兩月口糧。俟來歲秋收後。照例免息徵 還等語。該處災黎麥秋無獲。雖屢經賑卹。而待哺情殷。殊屬可憫。著照所請。查明該地未涸村莊。將各里貧民。再加借兩月口糧。以資接濟。該部即遵諭行。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18日(P.1048-1) ○丙寅。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所奏永定河下口。南埝以內。武清縣屬之王慶坨。東沽港。二村。其漥處被淹。現有九百四十餘戶。此等居民。例無賑卹。但此次被水較甚。可否恩准借給口糧等語。隄內居民。屢經傳諭該督。令其移徙。王慶坨。東沽港。 二 村。人民稠密。且有苫蓋瓦房。歷有年所。雖不能遷徙。然亦應有界限。不可再令附村居民。占居河地。其猝經被水之戶。情堪憫惻。著加恩令該督按戶查明。借給米糧。以資接濟。至隄內零星各戶。不過草土房間。原非必不可徙。該督務遵前旨。逐一查明。於此次被水後。給與搬移之資。令其遷徙隄外。不可姑息。至所奏永平府屬之樂亭縣等處。禾苗淹損。如勘有成災之處。即速照例賑卹。一面辦理。一 面奏聞。毋致災黎稍有失所。 ○吏部議覆。准刑部咨稱。福建按察使劉慥。奏請嗣後臺地兇番殺人者。照內地命盜承緝之例。酌給年限等語。應如所請。初參之時。將地方文武官。議以降一級留任。勒限一年緝拏。限內拏獲。准其開復。不獲。即照所降之級調用。從之。 ○兵部議准。直隸總督方觀承疏稱。河間協連鎮汛。設千總一員。迤北十里。至大龍灣。外委一員。又十里至東光縣。外委一員。共墩撥 四 處。過於稠密。而東光縣迤北三十餘里。至十二里口。轉無墩撥防兵。又連鎮東北一帶村莊。相距連鎮。一百六七十里。離東光縣。亦五六十里。其間有大路一條。北通天津。南達山東登。萊。青。境。中有燈明寺一村。居民稠密。往來行旅不絕。未設墩舖防兵。該汛千總。駐劄連鎮。距該村五十餘里。請將東光縣之大龍灣外委。帶願兵五名。移駐燈明寺。并連鎮。至東光縣。原設墩撥四處內。酌留二處。其餘二 處。改移縣北之油房口。南夏口。適中之地。從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19日(P.1049-1) ○丁卯。諭。厄魯特公職銜丹拜。著派往軍前。於伊屬下兵內。視其漢仗好。去得者。挑取一二百名。帶往車凌烏巴什游牧。一同前赴巴里坤。一切應行賞給等項。俱著照例給與。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0日(P.1049-1) ○戊辰。諭軍機大臣等。據麒麟保奏稱。車凌孟克之子巴朗。帶領二百人逃竄。伊等甫經投順。復又逃亡。情殊可惡。伊父車凌孟克。方赴熱河未回。巴朗即背父潛逃。其中必有 別 情。著即傳諭策楞等。速派弁兵堵截各卡路徑。即時擒獲。詢明實情。將巴朗。及同逃之台吉等。押解來京。其隨從同逃之屬下人等。不必治罪。仍交與車凌孟克。加意約束。車凌孟克等。前赴熱河。原令色布騰。照看游牧。今適因色布騰。前往麒麟保駐劄之處議事之際。伊等即行逃竄。看來伊平日管轄眾人。尚知法紀。今又前往軍營。著策楞等。將朕此旨曉諭色布騰。令其領兵追擒。務期弋獲。 ○又諭。寄 信策楞等。薩喇勒現在由此起程。前赴軍營。色布騰大約先已至彼。薩喇勒未到之先。如遇阿睦爾撒納來降。一切應辦事件。伊等即行酌辦。如無要事。且俟薩喇勒到彼。公同商議更妥。此間現議接援阿睦爾撒納投降之事。俟薩喇勒到後。若瑪木特所遣之鄂勒哲依哈什哈復至。令薩喇勒見伊等。詳細詢問。一切務得其虛實。但薩喇勒係軍營參贊大臣。若令前往邊卡。接見鄂勒哲依哈什哈。 似 未得體。著薩喇勒在卡內。五六十里許坐待。俟鄂勒哲依哈什哈等到時。六格等。將伊引至薩喇勒前相見。伊等或有游移。薩喇勒再到彼處。見伊等可也。 ○軍機大臣奏。查牛羊牧群。所存羊隻無多。請交副都統富德。達松阿。總管惠色。採買羊十萬隻備用。價由口北道庫支領。報聞。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1日(P.1050-1) ○己巳。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3日(P.1050-1) ○辛未。遣官祭 火神廟。 ○壬申。諭曰。兆惠現在出差。其戶部侍郎事務。著雅爾哈善署理。在軍機處行走。 ○軍機大臣議覆。陝甘總督永常奏稱。興師進勦。利於火器。擬每百名。用鳥鎗手七十五名。每名於向例帶鉛藥五百出之外。再加帶鉛藥三百出。礮手五名。帶新鑄威遠礮一位。弓箭手二十名。各佩弓二張。梅鍼箭五十枝。隨身插帶戰箭數十枝。查現今各處挑選兵丁。奉旨俱令學習馬上長鎗。該督按照馬六 步四之例。於各標鎮營。揀選驍健。令其學習長鎗擊剌之法。其弓箭器械。雖應豫備。但隨身佩帶。總宜輕捷便利。期於有濟實用。至礮位一項。舉動輒費馱載。曠野殊不適用。無庸備帶。鉛藥亦無庸加添。仍照例用五百出為率。又奏稱。領兵官員。及進勦兵口糧。俱以六個月計算。應備粳米。一萬一千二百餘石。炒麵。二百二十五萬觔。白麵。七十五萬觔。羊。二萬隻。又領兵官員跟役。及滿漢兵跟役餘丁 等口糧。應備粟米。六千七百石。炒麵。及青稞麵。一百萬觔。白麵。四十萬觔。羊。七千八百隻。再滿漢官員。及跟役餘丁。亦以六個月計算。應支鹽菜銀。一十七萬九千六百兩等語。查此次進勦。與前不同。攜帶食物簡省。則進攻輕捷。行走便利。現奉諭旨。北路兵進勦。應帶牛羊肉乾。炒麵。棋子。可以隨身備用。不必多需馱載。交策楞酌量辦理。今西路官兵。即有應行豫備之處。亦應簡便攜帶。不礙行程。 方為妥協。應令永常。劉統勳。另行籌辦具奏再議。得旨。永常議奏進勦官兵器械糧餉摺內。裹帶官兵跟役口糧。至米麵數百萬觔。此係從前岳鍾琪所辦。乃相沿綠旗陋習。已屬失策。況此番情形。與前更自不同。現在準夷內亂相尋。人心離畔。以天朝餘力。乘機進取。正所謂取亂侮亡之時。若裹帶米麵數百萬觔。馱載前往。則兵丁防獲不暇。何能輕騎進勦。且與蒙古交戰。惟應仍用蒙古行走之法。 加以官軍節制足矣。若輜重為累。不得鼓勇直前。反啟準夷窺伺攘奪之心。豈非轉資盜糧耶。已據軍機大臣等議。另行籌辦。可將此傳諭知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4日(P.1050-1) ○壬申。諭曰。兆惠現在出差。其戶部侍郎事務。著雅爾哈善署理。在軍機處行走。 ○軍機大臣議覆。陝甘總督永常奏稱。興師進勦。利於火器。擬每百名。用鳥鎗手七十五名。每名於向例帶鉛藥五百出之外。再加帶鉛藥三百出。礮手五名。帶新鑄威遠礮一位。弓箭手二十名。各佩弓二張。梅鍼箭五十枝。隨身插帶戰箭數十枝。查現今各處挑選兵丁。奉旨俱令學習馬上長鎗。該督按照馬六 步四之例。於各標鎮營。揀選驍健。令其學習長鎗擊剌之法。其弓箭器械。雖應豫備。但隨身佩帶。總宜輕捷便利。期於有濟實用。至礮位一項。舉動輒費馱載。曠野殊不適用。無庸備帶。鉛藥亦無庸加添。仍照例用五百出為率。又奏稱。領兵官員。及進勦兵口糧。俱以六個月計算。應備粳米。一萬一千二百餘石。炒麵。二百二十五萬觔。白麵。七十五萬觔。羊。二萬隻。又領兵官員跟役。及滿漢兵跟役餘丁 等口糧。應備粟米。六千七百石。炒麵。及青稞麵。一百萬觔。白麵。四十萬觔。羊。七千八百隻。再滿漢官員。及跟役餘丁。亦以六個月計算。應支鹽菜銀。一十七萬九千六百兩等語。查此次進勦。與前不同。攜帶食物簡省。則進攻輕捷。行走便利。現奉諭旨。北路兵進勦。應帶牛羊肉乾。炒麵。棋子。可以隨身備用。不必多需馱載。交策楞酌量辦理。今西路官兵。即有應行豫備之處。亦應簡便攜帶。不礙行程。 方為妥協。應令永常。劉統勳。另行籌辦具奏再議。得旨。永常議奏進勦官兵器械糧餉摺內。裹帶官兵跟役口糧。至米麵數百萬觔。此係從前岳鍾琪所辦。乃相沿綠旗陋習。已屬失策。況此番情形。與前更自不同。現在準夷內亂相尋。人心離畔。以天朝餘力。乘機進取。正所謂取亂侮亡之時。若裹帶米麵數百萬觔。馱載前往。則兵丁防獲不暇。何能輕騎進勦。且與蒙古交戰。惟應仍用蒙古行走之法。 加以官軍節制足矣。若輜重為累。不得鼓勇直前。反啟準夷窺伺攘奪之心。豈非轉資盜糧耶。已據軍機大臣等議。另行籌辦。可將此傳諭知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5日(P.1051-1) ○癸酉。調河南布政使圖爾炳阿。為山東布政使。以原任浙江布政使葉存仁。為河南布政使。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6日(P.1051-1) ○甲戌。諭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奏稱。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稟稱。情願將伊沙畢納爾等。馬五千匹。駝三百五十隻貢獻。不敢取值等語。呼圖克圖感激朕恩。將 馬駝貢獻。甚屬可嘉。但此項馬駝。特備軍前之用。朕斷不欲徒取。如再能多得更好。著寄信舒赫德。仍照例折價賞給。并諭呼圖克圖知之。 ○又諭。據舒赫德奏。現在車凌等游牧。請將應辦之事。交麒麟保具奏。伊即趕赴軍營等語。車凌孟克之子巴朗。率領二百餘人逃走。色布騰領兵前往追趕。麒麟保亦領兵隨往。此時已將巴朗等拏獲與否。並無音信。車凌等屬下人。聞知巴朗等逃走。不免疑懼。 所關甚要。朕頗費籌畫。現在軍營無甚應辦之事。著寄信舒赫德。令伊仍回車凌等游牧暫住。加意護守。俟拏獲巴朗。麒麟保一到。再赴軍營。再伊至車凌游牧後。車凌等聞知巴朗逃走。作何光景。車凌孟克情形如何。屬下人如何談論。留心詳察。即速明白奏聞。如有應辦事件。即一面辦理。一面奏聞。 ○又諭。據舒赫德轉奏。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請瞻仰天顏。令其何時進京。俟命下之日。欽遵施行 等語。呼圖克圖覲朕之念。頗屬真誠。但現在用兵。蒙古等。俱各辦理馬匹牲畜之事。呼圖克圖。如又來京。經過蒙古地方。未免有豫備之項。喀爾喀等力或不支。呼圖克圖。今年不必來京。次年或來多倫諾爾地方。或進京朝覲。臨時再降諭旨。著寄信舒赫德。轉諭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知之。 ○軍機大臣議覆。署山東巡撫郭一裕等奏稱。東省撫標兖。登。二鎮。共馬二千八百餘匹。按數勻派。約可撥七 存三。河標可撥一百匹。共足二千之數。兖。登。二鎮馬。分作四起。於七月初八。九。至十五。等日起程。撫。河。二標馬。並作一起。於七月十六日起程等語。查此項馬。應解往陝西備用。東省由河南大路。迤西而行。一河之隔。直抵潼關。程途不遠。若如該撫所議。於七月起程。未免限於時日。不及餧養。必致臕分欠足。應令該撫。飭各營加意飼餧。兩月內務令足臕。至八九月間。再行酌委弁兵。分程趕送。從之。 ○ 予故厄魯特貝子巴音珠爾。祭一次。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7日(P.1052-2) ○乙亥。 上詣 皇太后行宮問安。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8日(P.1052-2) ○丙子。諭。據總督碩色。查參丁士傑。在貴州提督任內。侵欺公帑。歷任中軍牛射方。馮匯。王三元。張文標等。扶同舞弊營私不法等語。牛射方。馮匯。王三元。張文標。俱著革職。照丁士傑之例。押往貴州。俟應追款項交完之日。再行請旨。 ○諭軍機大臣等。據將軍策楞等奏稱。厄魯特孟克特穆爾。亦 同巴朗等潛逃。孟克特穆爾。乃台吉額默根之兄。今孟克特穆爾既逃。額默根。不便令其仍往游牧。著將其屬下人等。俱交與車凌等。用心照管。 ○又諭。孟克特穆爾等。逼伊屬下人翁郭爾同逃。翁郭爾不從。至於受傷。仍勇往擒拏逃竄之密什爾。甚屬可嘉。翁郭爾。著授為三等侍衛。章京剛。領兵同翁郭爾等。奮勇追趕逃人。擒其人口而回。亦屬可嘉。著賞戴花翎。並各賞銀五十兩。 ○又諭。據將軍策 楞等奏。厄魯特孟克特穆爾。巴朗等。復率領三四百人。出阿濟邊卡逃走。現在分路追往等語。孟克特穆爾。巴朗等。雖係由阿濟。沁達穆尼邊卡逃往。即經各路兵緊追。無有不獲之理。前經降旨。將巴朗拏獲時。嚴鎖解京。今據所奏。情殊可惡。著寄信策楞。曉諭各路追兵。竭力往追務獲。如在何處拏獲。將為首之人。即行在彼正法。一名不可疏縱。倘有拒捕等情。即行勦滅。似此叛賊。多殺始知儆懼。其 邊卡疏縱。追趕不力觀望人等。查明參奏。嚴加治罪。再此案出力之人等。亦行查覈奏聞。事定後。另行加恩。 ○禮部帶領甘肅。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省選拔貢生引見。得旨。李炳。姚世勳。楊式慎。何大璋。王恒。章純儒。王承爔。羅紳。楊曰試。楊東臨。夏玢。賀廷楠。等十二名。以知縣試用。馮世經。弁實頎。劉曉。鄧在珩。孫永寧。鄧家瑢。王知止。李藩。莫崇義。胡經武。黎文輝。張兆魁。阮大材。謝祖錫。李能發。黃應 魁。劉良濬。許懷。霍士塏。何一鳴。唐文灼。王敬天。竇晟。蔣夢璋。楊如溥。景殿颺。徐詣坦。等二十七名。著交吏部詢問。願以佐貳等官用者。以佐貳等官用。願以教職用者。以教職用。 ○軍機大臣議准。山西巡撫恒文等奏稱。添運本年軍營米二萬石。照前次於綏遠城倉內暫支。雇商人車駝。每石給腳銀九兩八錢。所需口袋繩索等費。即於腳銀內扣算。按照米數。出派滿洲土默特官兵護解。其官兵盤費。 即於節省口袋繩索銀內動支。再於此項銀內。帶八千兩。以備沿途買補駝隻牲畜之用。餘銀著交軍營。從之。 ○又議覆。臣等前請行令恒文。豫撥炒麵六千石。解赴軍前。併備解軍營緞。一千三百疋。齒屐。二萬副。俱令恒文等順便附運。今據恒文等奏稱。運送軍營炒麵。每一石。需價銀一兩五錢三分。合計炒麵六千石。共需銀九千一百八十兩。炒麵分量較輕。每石半。作米一石。給腳銀九兩八錢。但 每駝一隻。駝載三石。尚覺輕便。今酌量將緞疋。齒屐。即附炒麵內帶運。無庸另給腳價。應知所請。分兩起雇駝運往。所需價腳銀。即於同知庫貯軍需銀內動給。又據稱。運送此項炒麵。由滿洲土默特官兵內。派出大小官各一員。兵十二名。照運米例。大員給銀一百兩。小員六十兩。每兵一名。盤費銀二十兩。分起解送。每起備帶沿途接濟商人銀。一千兩有餘。仍交軍營。亦屬如所請。即於節省銀內動 用。從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9日(P.1054-1) ○丁丑。諭軍機大臣等。據麒麟保奏。帶領車凌人一百名。追趕巴朗等今又由軍營令安崇阿。德寧。青滾雜卜。努三。分路截追等語。著寄信麒麟保。不必一味追往。即至游牧地方辦事。安撫眾人。甚屬緊要。并詳悉察問巴朗等。因何逃走。輿情如何之處。即行奏聞。麒麟保至車凌等游牧後。舒赫德再赴軍營。再據策楞等奏稱。扎奇魯克齊。剛等往追逃人。言殺二人。刃傷一人。擒獲兩戶八口。不 識虛實等語。著策楞等斟酌。如果屬實。將所獲之人。即賞給剛等為奴。俾眾聞知。益加奮勉。事畢之時。果有勞績。具奏請旨。將此并寄信舒赫德知之。 ○命甘肅道公泰。寧夏道孔繼泂。總理買馬事宜。 ○是月。直隸總督方觀承奏。五月以來。陰雨連綿。山水驟發。薊運河水。高出隄頂數尺。東西兩岸田廬被淹。濟寧。臨清。漂沒糧船三隻。淹斃男女四名。又還鄉河。被水各村莊。田禾多有淹沒。又滹沱河。連 值大雨。藳城縣。趙州等所屬。秋禾被淹。現在委員查勘。得旨。覽奏俱悉。看來恐不無被災之處。應極力詳查妥辦。若尚可補種。則應速行借與耔種。 ○甘肅巡撫鄂昌奏。此次征兵。自肅州嘉峪關出口。前赴哈密。沿途戈壁水草。須先期料理。查從前西中興。派兵豫為開井。刈草。於官兵經過處。逐站分備。今應照例辦理。臣等現委弁員。帶領目兵。前往附近戈壁處所。多挖井眼。并諭各糧員。雇夫 割草。曬乾後。解往各站分貯。得旨。諸凡盡心可嘉。 ○又奏。征兵出塞。路經沙磧無水之地。難免乾渴。查前此軍需。有辦給果單一條。果單能生津止渴。出口之兵。各帶一分。經無水處。所益殊多。此係甘州所產。名曰秋子。八月半後。果熟時。可製成單。現飭甘州府。製二百觔辦用。再北路兵。亦應須用。豫先辦就三百觔。於冬初解京。轉交北路軍營應用。得旨。甚好。 ○又奏。奉諭辦運北路軍營茶。於六月初 八日抵蘭。自蘭州至寧夏。雇騾馱運。需騾一千餘隻。照供應例。每騾一頭。馱茶一百八十觔。每站。給腳銀二錢。計茶二十萬觔。共十二站。需腳銀二千六百餘兩。自寧夏至北路軍營。用駝馱運。需駝八百三十餘隻。每駝一。馱茶二百四十觔。自寧出口至軍營。約行五十餘日。共需腳銀。一萬三千七百餘兩。統計駝騾腳銀。一萬六千餘兩。再茶運由口外行走。須派員押送。且駝隻眾多。並須分起前往。擬 分為四起。間日一行。派同知。通判。守備。各一員。千。把。四員。佐雜四員。分起押送。令甘肅道公泰。督率總理。該道稟稱。情願自備資斧前往。其押運各員。自應酌給路費。今擬同。通。俟臨行之時。酌量給與。餘員照軍需辦差例。守備。跟役三名。千把佐雜。各跟役二名。守備。口內日給銀三錢。口外三錢七分五釐。千把佐雜。口內日給銀二錢。口外二錢五分。至跟役。每名口內日給銀六分。口外八分。并行文駐 寧管理蒙古事務理藩院郎中。雇覓能作漢語之蒙古人四名。沿途聽用。得旨。覽奏俱悉。 ○又奏。查由陝至甘。原有兩路。一由陝西沿邊一帶。自安邊。靖邊。入寧夏之花馬池。由寧夏至涼。甘。肅。一由陝西之邠州。長武。至甘肅之涇州。由涇州至蘭州。前往甘。涼。肅。但涇州一路。必經由鞏昌府屬之會寧。安定。二縣地處山隈。並無井口。鄉民俱食窖水。偶值天旱。即水無所資。難以行走。查西安之西南。有大 路一條。由陝省之隴州。進甘省之清水縣界。由秦州。伏羌。抵蘭州。一路水皆充裕。程途雖遠百餘里。路極平坦。惟中間隔一官山。然不甚險峻。上下頗便。是以從前官兵。亦由此路行走。得旨。軍機大臣議奏。尋議。據稱由隴州。秦州。伏羌。一路軍行為便。應請交與總督永常。及陝撫陳宏謀。甘撫鄂昌等。再行查明。此一路地方。應調撥何處營驛馬匹。設撥遞送。并派委官員。豫備應應。如何辦理之處。會商 妥辦。再行奏聞。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 85bed3lou43fi4ezdulzmojlsdsfh6r 7902566 7902559 2026-06-19T06:03:52Z Lushuyeh 51466 7902566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 | title = 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section = 卷之四百六十七 | author = 慶桂 等 | previous = [[../卷之四百六十六/]] | next = [[../卷之四百六十八/]] | notes = }}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16日(P.1047-1)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內大臣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隨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 上諭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隨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誥內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鏞等奉 敕修<br> 乾隆十九年。甲戌。六月。甲子。 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br> ○諭。朕前往盛京。恭謁祖陵。所有今科武進士。若俱候回鑾親試。未免多人遲待。著於殿試策論後。即交與在京總理王大臣。及和親王。恂郡王。阿里袞。裘曰修。會同該部。酌量揀選二三十人。候朕回鑾考閱。<br> ○諭軍機大臣等。尹繼善等奏。五月十七。八。九。等日大雨。運河水勢陡漲。二閘柴工間段平蟄。揚糧。江防。兩屬工程。多有汕刷。淮揚所屬。及下河低窪地畝。亦被雨水浸淹等語。下河河道。上年經嵇璜。會同該督等。相度疏濬。以備水患。該督昨奏報水利工程摺內稱。現今水勢暢流。大局似有効驗。何以今次奏到。復有間段平蟄汕刷。以致田禾被淹。著鄂容安。尹繼善等。查明。詳晰覆奏。至淮揚一帶。上年已經被水。此次被淹窪地。如仍係上年淹浸之處。則民力艱難。更非初次浸淹可比。著該督等。即速查明是否成災。如有應行賑卹。務須速行豫備。實力查辦。毋致稍有失所。尋奏。淮揚一帶。前經侍郎嵇璜。會勘挑濬。因下河工段繁多。分別緩急先後辦理。除將緩修之河道。於本年秋後挑濬外。惟將急修之山。寶。高。泰。等四州縣。所屬下河河道。先令挑濬。挑濬後水勢消退。窪地涸出。得以佈種。彼時頗有効驗。但下河形如釜底。如遇雨水過大。一時宣洩不及。未免受淹。五月內連日大雨。低地間有被水。而高阜仍屬無妨。至揚糧江防。二廳所屬。運河閘工。係去冬所築。尚未墊實。前因雨大。間段平墊。當經培厚加高。是以運河水勢雖長。工程俱極完固。並無旁溢淹及民田之處。得旨。覽奏稍慰。<br> ○命翰林院侍講劉星煒。提督廣東學政。<br> ○以直隸督標副將段起賢。為廣西左江鎮總兵官。<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17日(P.1048-1) ○乙丑。諭。據莊有恭等奏。沛縣之千三千六等里。因下游淤墊。積水未消。窮黎糴食維艱。仰墾再借給兩月口糧。俟來歲秋收後。照例免息徵還等語。該處災黎麥秋無獲。雖屢經賑卹。而待哺情殷。殊屬可憫。著照所請。查明該地未涸村莊。將各里貧民。再加借兩月口糧。以資接濟。該部即遵諭行。<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18日(P.1048-1) ○丙寅。諭軍機大臣等。方觀承所奏永定河下口。南埝以內。武清縣屬之王慶坨。東沽港。二村。其漥處被淹。現有九百四十餘戶。此等居民。例無賑卹。但此次被水較甚。可否恩准借給口糧等語。隄內居民。屢經傳諭該督。令其移徙。王慶坨。東沽港。二村。人民稠密。且有苫蓋瓦房。歷有年所。雖不能遷徙。然亦應有界限。不可再令附村居民。占居河地。其猝經被水之戶。情堪憫惻。著加恩令該督按戶查明。借給米糧。以資接濟。至隄內零星各戶。不過草土房間。原非必不可徙。該督務遵前旨。逐一查明。於此次被水後。給與搬移之資。令其遷徙隄外。不可姑息。至所奏永平府屬之樂亭縣等處。禾苗淹損。如勘有成災之處。即速照例賑卹。一面辦理。一面奏聞。毋致災黎稍有失所。<br> ○吏部議覆。准刑部咨稱。福建按察使劉慥。奏請嗣後臺地兇番殺人者。照內地命盜承緝之例。酌給年限等語。應如所請。初參之時。將地方文武官。議以降一級留任。勒限一年緝拏。限內拏獲。准其開復。不獲。即照所降之級調用。從之。<br> ○兵部議准。直隸總督方觀承疏稱。河間協連鎮汛。設千總一員。迤北十里。至大龍灣。外委一員。又十里至東光縣。外委一員。共墩撥四處。過於稠密。而東光縣迤北三十餘里。至十二里口。轉無墩撥防兵。又連鎮東北一帶村莊。相距連鎮。一百六七十里。離東光縣。亦五六十里。其間有大路一條。北通天津。南達山東登。萊。青。境。中有燈明寺一村。居民稠密。往來行旅不絕。未設墩舖防兵。該汛千總。駐劄連鎮。距該村五十餘里。請將東光縣之大龍灣外委。帶願兵五名。移駐燈明寺。并連鎮。至東光縣。原設墩撥四處內。酌留二處。其餘二處。改移縣北之油房口。南夏口。適中之地。從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19日(P.1049-1) ○丁卯。諭。厄魯特公職銜丹拜。著派往軍前。於伊屬下兵內。視其漢仗好。去得者。挑取一二百名。帶往車凌烏巴什游牧。一同前赴巴里坤。一切應行賞給等項。俱著照例給與。<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0日(P.1049-1) ○戊辰。諭軍機大臣等。據麒麟保奏稱。車凌孟克之子巴朗。帶領二百人逃竄。伊等甫經投順。復又逃亡。情殊可惡。伊父車凌孟克。方赴熱河未回。巴朗即背父潛逃。其中必有別情。著即傳諭策楞等。速派弁兵堵截各卡路徑。即時擒獲。詢明實情。將巴朗。及同逃之台吉等。押解來京。其隨從同逃之屬下人等。不必治罪。仍交與車凌孟克。加意約束。車凌孟克等。前赴熱河。原令色布騰。照看游牧。今適因色布騰。前往麒麟保駐劄之處議事之際。伊等即行逃竄。看來伊平日管轄眾人。尚知法紀。今又前往軍營。著策楞等。將朕此旨曉諭色布騰。令其領兵追擒。務期弋獲。<br> ○又諭。寄信策楞等。薩喇勒現在由此起程。前赴軍營。色布騰大約先已至彼。薩喇勒未到之先。如遇阿睦爾撒納來降。一切應辦事件。伊等即行酌辦。如無要事。且俟薩喇勒到彼。公同商議更妥。此間現議接援阿睦爾撒納投降之事。俟薩喇勒到後。若瑪木特所遣之鄂勒哲依哈什哈復至。令薩喇勒見伊等。詳細詢問。一切務得其虛實。但薩喇勒係軍營參贊大臣。若令前往邊卡。接見鄂勒哲依哈什哈。似未得體。著薩喇勒在卡內。五六十里許坐待。俟鄂勒哲依哈什哈等到時。六格等。將伊引至薩喇勒前相見。伊等或有游移。薩喇勒再到彼處。見伊等可也。<br> ○軍機大臣奏。查牛羊牧群。所存羊隻無多。請交副都統富德。達松阿。總管惠色。採買羊十萬隻備用。價由口北道庫支領。報聞。<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1日(P.1050-1) ○己巳。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3日(P.1050-1) ○辛未。遣官祭火神廟。<br> ○壬申。諭曰。兆惠現在出差。其戶部侍郎事務。著雅爾哈善署理。在軍機處行走。<br> ○軍機大臣議覆。陝甘總督永常奏稱。興師進勦。利於火器。擬每百名。用鳥鎗手七十五名。每名於向例帶鉛藥五百出之外。再加帶鉛藥三百出。礮手五名。帶新鑄威遠礮一位。弓箭手二十名。各佩弓二張。梅鍼箭五十枝。隨身插帶戰箭數十枝。查現今各處挑選兵丁。奉旨俱令學習馬上長鎗。該督按照馬六 步四之例。於各標鎮營。揀選驍健。令其學習長鎗擊剌之法。其弓箭器械。雖應豫備。但隨身佩帶。總宜輕捷便利。期於有濟實用。至礮位一項。舉動輒費馱載。曠野殊不適用。無庸備帶。鉛藥亦無庸加添。仍照例用五百出為率。又奏稱。領兵官員。及進勦兵口糧。俱以六個月計算。應備粳米。一萬一千二百餘石。炒麵。二百二十五萬觔。白麵。七十五萬觔。羊。二萬隻。又領兵官員跟役。及滿漢兵跟役餘丁等口糧。應備粟米。六千七百石。炒麵。及青稞麵。一百萬觔。白麵。四十萬觔。羊。七千八百隻。再滿漢官員。及跟役餘丁。亦以六個月計算。應支鹽菜銀。一十七萬九千六百兩等語。查此次進勦。與前不同。攜帶食物簡省。則進攻輕捷。行走便利。現奉諭旨。北路兵進勦。應帶牛羊肉乾。炒麵。棋子。可以隨身備用。不必多需馱載。交策楞酌量辦理。今西路官兵。即有應行豫備之處。亦應簡便攜帶。不礙行程。方為妥協。應令永常。劉統勳。另行籌辦具奏再議。得旨。永常議奏進勦官兵器械糧餉摺內。裹帶官兵跟役口糧。至米麵數百萬觔。此係從前岳鍾琪所辦。乃相沿綠旗陋習。已屬失策。況此番情形。與前更自不同。現在準夷內亂相尋。人心離畔。以天朝餘力。乘機進取。正所謂取亂侮亡之時。若裹帶米麵數百萬觔。馱載前往。則兵丁防獲不暇。何能輕騎進勦。且與蒙古交戰。惟應仍用蒙古行走之法。加以官軍節制足矣。若輜重為累。不得鼓勇直前。反啟準夷窺伺攘奪之心。豈非轉資盜糧耶。已據軍機大臣等議。另行籌辦。可將此傳諭知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4日(P.1050-1) ○壬申。諭曰。兆惠現在出差。其戶部侍郎事務。著雅爾哈善署理。在軍機處行走。<br> ○軍機大臣議覆。陝甘總督永常奏稱。興師進勦。利於火器。擬每百名。用鳥鎗手七十五名。每名於向例帶鉛藥五百出之外。再加帶鉛藥三百出。礮手五名。帶新鑄威遠礮一位。弓箭手二十名。各佩弓二張。梅鍼箭五十枝。隨身插帶戰箭數十枝。查現今各處挑選兵丁。奉旨俱令學習馬上長鎗。該督按照馬六 步四之例。於各標鎮營。揀選驍健。令其學習長鎗擊剌之法。其弓箭器械。雖應豫備。但隨身佩帶。總宜輕捷便利。期於有濟實用。至礮位一項。舉動輒費馱載。曠野殊不適用。無庸備帶。鉛藥亦無庸加添。仍照例用五百出為率。又奏稱。領兵官員。及進勦兵口糧。俱以六個月計算。應備粳米。一萬一千二百餘石。炒麵。二百二十五萬觔。白麵。七十五萬觔。羊。二萬隻。又領兵官員跟役。及滿漢兵跟役餘丁等口糧。應備粟米。六千七百石。炒麵。及青稞麵。一百萬觔。白麵。四十萬觔。羊。七千八百隻。再滿漢官員。及跟役餘丁。亦以六個月計算。應支鹽菜銀。一十七萬九千六百兩等語。查此次進勦。與前不同。攜帶食物簡省。則進攻輕捷。行走便利。現奉諭旨。北路兵進勦。應帶牛羊肉乾。炒麵。棋子。可以隨身備用。不必多需馱載。交策楞酌量辦理。今西路官兵。即有應行豫備之處。亦應簡便攜帶。不礙行程。方為妥協。應令永常。劉統勳。另行籌辦具奏再議。得旨。永常議奏進勦官兵器械糧餉摺內。裹帶官兵跟役口糧。至米麵數百萬觔。此係從前岳鍾琪所辦。乃相沿綠旗陋習。已屬失策。況此番情形。與前更自不同。現在準夷內亂相尋。人心離畔。以天朝餘力。乘機進取。正所謂取亂侮亡之時。若裹帶米麵數百萬觔。馱載前往。則兵丁防獲不暇。何能輕騎進勦。且與蒙古交戰。惟應仍用蒙古行走之法。加以官軍節制足矣。若輜重為累。不得鼓勇直前。反啟準夷窺伺攘奪之心。豈非轉資盜糧耶。已據軍機大臣等議。另行籌辦。可將此傳諭知之。<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5日(P.1051-1) ○癸酉。調河南布政使圖爾炳阿。為山東布政使。以原任浙江布政使葉存仁。為河南布政使。<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6日(P.1051-1) ○甲戌。諭軍機大臣等。據舒赫德奏稱。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稟稱。情願將伊沙畢納爾等。馬五千匹。駝三百五十隻貢獻。不敢取值等語。呼圖克圖感激朕恩。將馬駝貢獻。甚屬可嘉。但此項馬駝。特備軍前之用。朕斷不欲徒取。如再能多得更好。著寄信舒赫德。仍照例折價賞給。并諭呼圖克圖知之。<br> ○又諭。據舒赫德奏。現在車凌等游牧。請將應辦之事。交麒麟保具奏。伊即趕赴軍營等語。車凌孟克之子巴朗。率領二百餘人逃走。色布騰領兵前往追趕。麒麟保亦領兵隨往。此時已將巴朗等拏獲與否。並無音信。車凌等屬下人。聞知巴朗等逃走。不免疑懼。所關甚要。朕頗費籌畫。現在軍營無甚應辦之事。著寄信舒赫德。令伊仍回車凌等游牧暫住。加意護守。俟拏獲巴朗。麒麟保一到。再赴軍營。再伊至車凌游牧後。車凌等聞知巴朗逃走。作何光景。車凌孟克情形如何。屬下人如何談論。留心詳察。即速明白奏聞。如有應辦事件。即一面辦理。一面奏聞。<br> ○又諭。據舒赫德轉奏。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請瞻仰天顏。令其何時進京。俟命下之日。欽遵施行等語。呼圖克圖覲朕之念。頗屬真誠。但現在用兵。蒙古等。俱各辦理馬匹牲畜之事。呼圖克圖。如又來京。經過蒙古地方。未免有豫備之項。喀爾喀等力或不支。呼圖克圖。今年不必來京。次年或來多倫諾爾地方。或進京朝覲。臨時再降諭旨。著寄信舒赫德。轉諭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知之。<br> ○軍機大臣議覆。署山東巡撫郭一裕等奏稱。東省撫標兖。登。二鎮。共馬二千八百餘匹。按數勻派。約可撥七存三。河標可撥一百匹。共足二千之數。兖。登。二鎮馬。分作四起。於七月初八。九。至十五。等日起程。撫。河。二標馬。並作一起。於七月十六日起程等語。查此項馬。應解往陝西備用。東省由河南大路。迤西而行。一河之隔。直抵潼關。程途不遠。若如該撫所議。於七月起程。未免限於時日。不及餧養。必致臕分欠足。應令該撫。飭各營加意飼餧。兩月內務令足臕。至八九月間。再行酌委弁兵。分程趕送。從之。<br> ○予故厄魯特貝子巴音珠爾。祭一次。<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7日(P.1052-2) ○乙亥。上詣皇太后行宮問安。 <br>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8日(P.1052-2) ○丙子。諭。據總督碩色。查參丁士傑。在貴州提督任內。侵欺公帑。歷任中軍牛射方。馮匯。王三元。張文標等。扶同舞弊營私不法等語。牛射方。馮匯。王三元。張文標。俱著革職。照丁士傑之例。押往貴州。俟應追款項交完之日。再行請旨。<br> ○諭軍機大臣等。據將軍策楞等奏稱。厄魯特孟克特穆爾。亦同巴朗等潛逃。孟克特穆爾。乃台吉額默根之兄。今孟克特穆爾既逃。額默根。不便令其仍往游牧。著將其屬下人等。俱交與車凌等。用心照管。<br> ○又諭。孟克特穆爾等。逼伊屬下人翁郭爾同逃。翁郭爾不從。至於受傷。仍勇往擒拏逃竄之密什爾。甚屬可嘉。翁郭爾。著授為三等侍衛。章京剛。領兵同翁郭爾等。奮勇追趕逃人。擒其人口而回。亦屬可嘉。著賞戴花翎。並各賞銀五十兩。<br> ○又諭。據將軍策楞等奏。厄魯特孟克特穆爾。巴朗等。復率領三四百人。出阿濟邊卡逃走。現在分路追往等語。孟克特穆爾。巴朗等。雖係由阿濟。沁達穆尼邊卡逃往。即經各路兵緊追。無有不獲之理。前經降旨。將巴朗拏獲時。嚴鎖解京。今據所奏。情殊可惡。著寄信策楞。曉諭各路追兵。竭力往追務獲。如在何處拏獲。將為首之人。即行在彼正法。一名不可疏縱。倘有拒捕等情。即行勦滅。似此叛賊。多殺始知儆懼。其邊卡疏縱。追趕不力觀望人等。查明參奏。嚴加治罪。再此案出力之人等。亦行查覈奏聞。事定後。另行加恩。<br> ○禮部帶領甘肅。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省選拔貢生引見。得旨。李炳。姚世勳。楊式慎。何大璋。王恒。章純儒。王承爔。羅紳。楊曰試。楊東臨。夏玢。賀廷楠。等十二名。以知縣試用。馮世經。弁實頎。劉曉。鄧在珩。孫永寧。鄧家瑢。王知止。李藩。莫崇義。胡經武。黎文輝。張兆魁。阮大材。謝祖錫。李能發。黃應魁。劉良濬。許懷。霍士塏。何一鳴。唐文灼。王敬天。竇晟。蔣夢璋。楊如溥。景殿颺。徐詣坦。等二十七名。著交吏部詢問。願以佐貳等官用者。以佐貳等官用。願以教職用者。以教職用。<br> ○軍機大臣議准。山西巡撫恒文等奏稱。添運本年軍營米二萬石。照前次於綏遠城倉內暫支。雇商人車駝。每石給腳銀九兩八錢。所需口袋繩索等費。即於腳銀內扣算。按照米數。出派滿洲土默特官兵護解。其官兵盤費。即於節省口袋繩索銀內動支。再於此項銀內。帶八千兩。以備沿途買補駝隻牲畜之用。餘銀著交軍營。從之。<br> ○又議覆。臣等前請行令恒文。豫撥炒麵六千石。解赴軍前。併備解軍營緞。一千三百疋。齒屐。二萬副。俱令恒文等順便附運。今據恒文等奏稱。運送軍營炒麵。每一石。需價銀一兩五錢三分。合計炒麵六千石。共需銀九千一百八十兩。炒麵分量較輕。每石半。作米一石。給腳銀九兩八錢。但每駝一隻。駝載三石。尚覺輕便。今酌量將緞疋。齒屐。即附炒麵內帶運。無庸另給腳價。應知所請。分兩起雇駝運往。所需價腳銀。即於同知庫貯軍需銀內動給。又據稱。運送此項炒麵。由滿洲土默特官兵內。派出大小官各一員。兵十二名。照運米例。大員給銀一百兩。小員六十兩。每兵一名。盤費銀二十兩。分起解送。每起備帶沿途接濟商人銀。一千兩有餘。仍交軍營。亦屬如所請。即於節省銀內動<br> 用。從之。 史/編年/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乾隆十九年六月下/29日(P.1054-1) ○丁丑。諭軍機大臣等。據麒麟保奏。帶領車凌人一百名。追趕巴朗等今又由軍營令安崇阿。德寧。青滾雜卜。努三。分路截追等語。著寄信麒麟保。不必一味追往。即至游牧地方辦事。安撫眾人。甚屬緊要。并詳悉察問巴朗等。因何逃走。輿情如何之處。即行奏聞。麒麟保至車凌等游牧後。舒赫德再赴軍營。再據策楞等奏稱。扎奇魯克齊。剛等往追逃人。言殺二人。刃傷一人。擒獲兩戶八口。不識虛實等語。著策楞等斟酌。如果屬實。將所獲之人。即賞給剛等為奴。俾眾聞知。益加奮勉。事畢之時。果有勞績。具奏請旨。將此并寄信舒赫德知之。<br> ○命甘肅道公泰。寧夏道孔繼泂。總理買馬事宜。<br> ○是月。直隸總督方觀承奏。五月以來。陰雨連綿。山水驟發。薊運河水。高出隄頂數尺。東西兩岸田廬被淹。濟寧。臨清。漂沒糧船三隻。淹斃男女四名。又還鄉河。被水各村莊。田禾多有淹沒。又滹沱河。連值大雨。藳城縣。趙州等所屬。秋禾被淹。現在委員查勘。得旨。覽奏俱悉。看來恐不無被災之處。應極力詳查妥辦。若尚可補種。則應速行借與耔種。<br> ○甘肅巡撫鄂昌奏。此次征兵。自肅州嘉峪關出口。前赴哈密。沿途戈壁水草。須先期料理。查從前西中興。派兵豫為開井。刈草。於官兵經過處。逐站分備。今應照例辦理。臣等現委弁員。帶領目兵。前往附近戈壁處所。多挖井眼。并諭各糧員。雇夫割草。曬乾後。解往各站分貯。得旨。諸凡盡心可嘉。<br> ○又奏。征兵出塞。路經沙磧無水之地。難免乾渴。查前此軍需。有辦給果單一條。果單能生津止渴。出口之兵。各帶一分。經無水處。所益殊多。此係甘州所產。名曰秋子。八月半後。果熟時。可製成單。現飭甘州府。製二百觔辦用。再北路兵。亦應須用。豫先辦就三百觔。於冬初解京。轉交北路軍營應用。得旨。甚好。<br> ○又奏。奉諭辦運北路軍營茶。於六月初八日抵蘭。自蘭州至寧夏。雇騾馱運。需騾一千餘隻。照供應例。每騾一頭。馱茶一百八十觔。每站。給腳銀二錢。計茶二十萬觔。共十二站。需腳銀二千六百餘兩。自寧夏至北路軍營。用駝馱運。需駝八百三十餘隻。每駝一。馱茶二百四十觔。自寧出口至軍營。約行五十餘日。共需腳銀。一萬三千七百餘兩。統計駝騾腳銀。一萬六千餘兩。再茶運由口外行走。須派員押送。且駝隻眾多。並須分起前往。擬分為四起。間日一行。派同知。通判。守備。各一員。千。把。四員。佐雜四員。分起押送。令甘肅道公泰。督率總理。該道稟稱。情願自備資斧前往。其押運各員。自應酌給路費。今擬同。通。俟臨行之時。酌量給與。餘員照軍需辦差例。守備。跟役三名。千把佐雜。各跟役二名。守備。口內日給銀三錢。口外三錢七分五釐。千把佐雜。口內日給銀二錢。口外二錢五分。至跟役。每名口內日給銀六分。口外八分。并行文駐寧管理蒙古事務理藩院郎中。雇覓能作漢語之蒙古人四名。沿途聽用。得旨。覽奏俱悉。<br> ○又奏。查由陝至甘。原有兩路。一由陝西沿邊一帶。自安邊。靖邊。入寧夏之花馬池。由寧夏至涼。甘。肅。一由陝西之邠州。長武。至甘肅之涇州。由涇州至蘭州。前往甘。涼。肅。但涇州一路。必經由鞏昌府屬之會寧。安定。二縣地處山隈。並無井口。鄉民俱食窖水。偶值天旱。即水無所資。難以行走。查西安之西南。有大路一條。由陝省之隴州。進甘省之清水縣界。由秦州。伏羌。抵蘭州。一路水皆充裕。程途雖遠百餘里。路極平坦。惟中間隔一官山。然不甚險峻。上下頗便。是以從前官兵。亦由此路行走。得旨。軍機大臣議奏。尋議。據稱由隴州。秦州。伏羌。一路軍行為便。應請交與總督永常。及陝撫陳宏謀。甘撫鄂昌等。再行查明。此一路地方。應調撥何處營驛馬匹。設撥遞送。并派委官員。豫備應應。如何辦理之處。會商妥辦。再行奏聞。<br> 大清高宗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文奮武孝慈神聖純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七 50zfb7xjboj3pgbuf8dhsouhm2p3evz 若子的病 0 5795789 7902620 2026-06-19T11:39:22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若子的病|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25|m=5|d=4|previous=|next=|type=紀念人物類散文|from=語絲|notes=1925年5月4日刊《語絲》第25期,署名開明,收入《雨天的書》。}}   《北京孔德學校自刊》第二期於四月十一日出版,載有兩篇兒童作品,其中之一是我的小女兒寫的。     {{楷体|晚上的月亮(周若子)<br>     晚上的月亮,很大又很明…” 7902620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若子的病|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25|m=5|d=4|previous=|next=|type=紀念人物類散文|from=語絲|notes=1925年5月4日刊《語絲》第25期,署名開明,收入《雨天的書》。}}   《北京孔德學校自刊》第二期於四月十一日出版,載有兩篇兒童作品,其中之一是我的小女兒寫的。     {{楷体|晚上的月亮(周若子)<br>     晚上的月亮,很大又很明。我的兩個弟弟說:“我們把月亮請下來,叫月亮抱我們到天上去玩。月亮給我們東西,我們很高興。我們拿到家裏給母親吃,母親也一定高興。”}}   但是這張旬刊從郵局寄到的時候,若子已正在垂死狀態了。她的母親望著攤在席上的報紙又看昏沉的病人,再也沒有什麼話可說,只叫我好好地收藏起來,——做一個將來決不再寓目的紀念品。我讀了這篇小文,不禁忽然想起六歲時死亡的四弟椿壽,他於得急性肺炎的前兩三天,也是固執地向著傭婦追問天上的情形,我自己知道這都是迷信,卻不能禁止我脊樑上不發生冰冷的感覺。   十一日的夜中,她就發起熱來,繼之以大吐,恰巧小兒用的攝氏體溫表給小波波(我的兄弟的小孩)摔破了,土步君正出著第二次種的牛痘,把華氏的一具拿去應用,我們房裏沒有體溫表了,所以不能測量體溫。到了黎明從間壁房中拿表來一量,乃是四十度三分!八時左右起了痙攣,妻抱住了她,只喊說,“阿玉驚了,阿玉驚了!”弟婦(即是妻的三妹)走到外邊叫內弟起來,說“阿玉死了!”他驚起不覺墜落床下。這時候醫生已到來了,診察的結果說疑是“流行性腦脊髓膜炎”,雖然徵候還未全具,總之是腦的故障,危險很大。十二時又複痙攣,這回腦的方面倒還在其次了,心臟中了霉菌的毒非常衰弱,以致血行不良,皮膚現出黑色,在臂上捺一下,凹下白色的痕好久還不回復。這一日裏,院長山本博士,助手蒲君,看護婦永井君白君,前後都到,山本先生自來四次,永井君留住我家,幫助看病。第一天在混亂中過去了,次日病人雖不見變壞,可是一晝夜以來每兩小時一回的樟腦注射毫不見效,心臟還是衰弱,雖然熱度已減至三八至九度之間。 這天下午因為病人想吃可可糖,我趕往哈達門去買,路上時時為不祥的幻想所侵襲,直到回家看見毫無動靜這才略略放心。第三天是火曜日,勉強往學校去,下午三點半正要上課,聽說家裏有電話來叫,趕緊又告假回來,幸而這回只是夢囈,並未發生什麼變化。夜中十二時山本先生診後,始宣言性命可以無慮。十二日以來,經了兩次的食鹽注射,三十次以上的樟腦注射,身上擁著大小七個的冰囊,在七十二小時之末總算已離開了死之國土,這真是萬幸的事了。   山本先生後來告訴川島君說,那日曜日他以為一定不行的了。大約是第二天,永井君也走到弟婦的房裏躲著下淚,她也覺得這小朋友怕要為了什麼而辭去這個家庭了。但是這病人竟從萬死中逃得一生,不知是那裏來的力量。醫呢,藥呢,她自己或別的不可知之力呢?但我知道,如沒有醫藥及大家的救護,她總是早已不在了。我若是一種宗派的信徒,我的感謝便有所歸,而且當初的驚怖或者也可減少,但是我不能如此,我對於未知之力有時或感著驚異,卻還沒有致感謝的那麼深密的接觸。我現在所想致感謝者在人而不在自然。我很感謝山本先生與永井君的熱心的幫助,雖然我也還不曾忘記四年前給我醫治肋膜炎的勞苦。川島斐君二君每日殷勤的訪問,也是應該致謝的。   整整地睡了一星期,腦部已經漸好,可以移動,遂於十九日午前搬往醫院,她的母親和“姊姊”陪伴著,因為心臟尚須療治,住在院裏較為便利,省得醫生早晚兩次趕來診察。現在溫度復原,脈搏亦漸恢復,她臥在我曾經住過兩個月的病室的床上,只靠著一個冰枕,胸前放著一個小冰囊,伸出兩只手來,在那裏唱歌。妻同我商量,若子的兄姊十歲的時候,都花過十來塊錢,分給用人並吃點東西當作紀念,去年因為籌不出這筆款,所以沒有這樣辦,這回病好之後須得設法來補做並以祝賀病癒。她聽懂了這會話的意思,便反對說,“這樣辦不好。倘若今年做了十歲,那麼明年豈不還是十一歲麼!”我們聽了不禁破顏一笑。唉,這個小小的情景,我們在一星期前那裏敢夢想到呢?   緊張透了的心一時殊不容易松放開來。今日已是若子病後的第十一日,下午因為稍覺頭痛告假在家,在院子裏散步,這才見到白的紫的丁香都已盛開,山桃爛熳得開始憔悴了,東邊路旁愛羅先珂君回俄國前手植作為紀念的一株杏花已經零落淨盡,只剩有好些綠蒂隱藏嫩葉的底下。春天過去了,在我們彷徨驚恐的幾天裏,北京這好像敷衍人似地短促的春光早已偷偷地走過去了。這或者未免可惜,我們今年竟沒有好好地看一番桃杏花。但是花明年會開的,春天明年也會再來的,不妨等明年再看;我們今年幸而能夠留住了別個一去將不復來的春光,我們也就夠滿足了。   今天我自己居然能夠寫出這篇東西來,可見我的淩亂的頭腦也略略靜定了,這也是一件高興的事。   {{right|(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雨夜)}} p92tk4mv17yoh66wvle5sm8fz5bpsb1 若子的死 0 5795790 7902621 2026-06-19T11:41:08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若子的死|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29|m=11|d=26|previous=|next=|type=紀念人物類散文|from=雨天的書|notes=}}   若子字霓蓀,生於中華民國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午後十時,以民國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午前二時死亡,年十五歲。   十六日若子自學校歸,晚嘔吐腹痛,自知是盲腸,而醫生誤診為胃病,次日復診始認為盲腸炎,十八日送往德國醫院…” 7902621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若子的死|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29|m=11|d=26|previous=|next=|type=紀念人物類散文|from=雨天的書|notes=}}   若子字霓蓀,生於中華民國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午後十時,以民國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午前二時死亡,年十五歲。   十六日若子自學校歸,晚嘔吐腹痛,自知是盲腸,而醫生誤診為胃病,次日復診始認為盲腸炎,十八日送往德國醫院割治,已併發腹膜炎,遂以不起。用手術後痛苦少已,而熱度不減,十九日午後益覺煩躁,至晚忽啼曰“我要死了”,繼以昏囈,注射樟腦油,旋清醒如常,迭呼兄姊弟妹名,悉為招來,唯兄豐一留學東京不得相見,其友人亦有至者,若子一一招呼,唯痛恨醫生不置,常以兩腕力抱母頸低語曰,“呣媽,我不要死。”然而終於死了。籲可傷已。   若子遺體於二十六日移放西直門外廣通寺內,擬於明春在西郊購地安葬。   我自己是早已過了不惑的人,我的妻是世奉禪宗之教者,也當可減少甚深的迷妄,但是睹物思人,人情所難免,況臨終時神志清明,一切言動,歷在心頭,偶一念及,如觸腫瘍,有時深覺不可思議,如此景情,不堪回首,誠不知當時之何以能擔負過去也。如今才過七日,想執筆記若子的死之前後,乃屬不可能的事,或者竟是永久不可能的事亦未可知;我以前曾寫《若子的病》,今日乃不得不來寫《若子的死》,而這又總寫不出,此篇其終有目無文乎。只記若子生卒年月以為紀念云爾。   {{right|(十一月二十六日送殯回來之夜,豈明附記)}}   《雨天的書》初版中所載照相係五年前物,今撤去,改用若子今年所留遺影,此係八月十七日在北平所照,蓋死前三個月也。又記。 0zv0izqrspi1zxrkc7thuba06a3ffch 再記若子的死 0 5795791 7902622 2026-06-19T11:43:38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再記若子的死|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29|m=12|d=4|previous=|next=|type=|from=華北日報|notes=1929年12月4日刊《華北日報》,署名周作人,未收入自編文集。本文與上文《若子的死》刊《華北日報》時原係一篇。<ref>校錄者按:校錄用原稿如前述,但前後兩篇署名不同,頗疑。</ref>}}   關於醫生的誤診我實在不願多說,因為想起若子的死狀不免…” 7902622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再記若子的死|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1929|m=12|d=4|previous=|next=|type=|from=華北日報|notes=1929年12月4日刊《華北日報》,署名周作人,未收入自編文集。本文與上文《若子的死》刊《華北日報》時原係一篇。<ref>校錄者按:校錄用原稿如前述,但前後兩篇署名不同,頗疑。</ref>}}   關於醫生的誤診我實在不願多說,因為想起若子的死狀不免傷心,山本大夫也是素識,不想為此就破了臉。但是山本大夫實在太沒有人的情,沒有醫生的道德了。十六日請他看,說是胃病,到了半夜腹又劇痛,病人自知痛處是在盲腸,打電話給山本醫院,好久總打不通,我的妻雇了汽車,親自去接,山本大夫仍說是胃病,不肯來診,只叫用懷爐去溫,幸而家裏沒有懷爐的煤,未及照辦,否則潰爛得更速了。次晚他才說真是盲腸炎,笑說,“這倒給太太猜著了,”卻還是優閑地說等明天取血液檢查了再看。十八日上午取了血液,到下午 三時才回電話,說這病並非惡性,用藥也可治癒,唯如割治則一勞永逸,可以除根。妻願意割治,山本大夫便命往德國醫院去,說日華同仁醫院割治者無一生還,萬不可去。當日五時左右在德國醫院經胡(Koch)大夫用手術,盲腸卻已潰穿,成了腹膜炎,(根據胡大夫的死亡證書所說,)過了一天遂即死去了。本來盲腸炎不是什麼疑難之症,凡是開業醫生,當無不立能診斷,況病人自知是盲腸,不知山本大夫何以不肯虛心診察,堅稱胃病,此不可解者一。次日既知係盲腸炎,何以不命立即割治,尚須取血檢查,至第三日盲腸已穿,又何以稱並非惡性,藥治可愈,此不可解者二。即云庸醫誤診,事所常有,不足深責,但山本大夫錯誤於前,又欺騙於後,其居心有不可恕者。山本大夫自知誤診殺人,又恐為日本醫界所知,故特造謠言,令勿往日華同仁醫院,以為進德國醫院則事無人知,可以掩藏。家人平常對於同仁醫院之外科素有信仰,小兒豐一尤佩服飯島院長之技術,唯以信託主治醫故,勉往他處,雖或病已遲誤,即往同仁亦未必有救,唯事後追思,不無遺恨。豐一來信,問“為什麼不在同仁醫院,往德國醫院去?”亦令我無從回答。山本大夫思保存一己之名譽,置病人生命於不顧,且不惜污蔑本國醫院以自利,醫生道德已無複存矣。及若子臨終時山本大夫到場,則又諱言腹膜炎,云係敗血症,或係手術時不慎所致,且又對我的妻聲言,“病人本不至如此,當係本院醫師之責,現在等候醫師到來,將與談判。”乃又圖賈禍於德醫,種種欺瞞行為,殊非文明國民之所宜有。醫生敗德至此,真可謂言語道斷也夫。   我認識山本大夫已有七八年,初不料其庸劣如此。去年石評梅女士去世,世論囂然,我曾為之奔走調解,今冬山本大夫從德國回北平,又頗表歡迎,今乃如此相待,即在路人猶且不可,況多年相識耶!若子死後,不一存問,未及七日,即遣人向死者索欠,臨終到場且作價二十五元,此豈復有絲毫人情乎!我不喜歡仇友反復,為世人所竊笑,唯如山本大夫所為,覺得無可再容忍,不得不一吐為快耳。若子垂死,痛恨山本大夫不置,嘗挽母頸耳語曰:“不要山本來,他又要瞧壞了,”又曰:“我如病好了,一定要用槍把山本打死。”每念此言,不禁泣下,我寫至此,真欲擱筆不能再下。嗚呼哀哉!父母之情,非身歷者不知其甘苦。妻在死兒之側對山本大夫曰,“先生無子女,故不能知我怎樣的苦痛。”山本大夫亦默然俯首不能答也。   {{right|(十二月一日再記)}} 6hblf52ralzgqkr13or5yyi30myt0o3 懷愛羅先珂君 0 5795792 7902623 2026-06-19T11:45:37Z Hamham 27680 创建页面,内容为“{{Header|title=懷愛羅先珂君|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m=|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1922年11月7日刊《晨報副鐫》,署名作人,曾收入晨報版《自己的園地》,為“雜文二十篇”之十四。在《澤瀉集》中為《愛羅先珂君》之第二篇。}}   十月已經過去了,愛羅君還未回來。莫非他終於不回來了麼?他曾說過,若是回來,十月末總可以到京;現在十月…” 7902623 wikitext text/x-wiki {{Header|title=懷愛羅先珂君|author=周作人|section=|times=|y=|m=|d=|previous=|next=|type=|from=|notes=1922年11月7日刊《晨報副鐫》,署名作人,曾收入晨報版《自己的園地》,為“雜文二十篇”之十四。在《澤瀉集》中為《愛羅先珂君》之第二篇。}}   十月已經過去了,愛羅君還未回來。莫非他終於不回來了麼?他曾說過,若是回來,十月末總可以到京;現在十月已過去了。但他臨走時在火車中又說,倘若不來,當從芬蘭打電報來通知;而現在也並沒有電報到來。   他在北京只住了四個月,但早已感到沙漠上的枯寂了。我們所缺乏的,的確是心情上的潤澤,然而不是他這敏感的不幸詩人也不能這樣明顯的感著,因為我們自己已經如仙人掌類似的習慣於乾枯了。愛羅君雖然被日本政府驅逐出來,但他仍然懷戀著那“日出的國,花的國”的日本。初夏的一天下午,我同他在溝沿一帶,踏著柔細的灰沙,在柳陰下走著,提起將來或有機會可以重往日本的話,他力說日本決不再准他去,但我因此卻很明瞭地看出他的對於日本的戀慕。他既然這樣的戀著日本,當然不能長久安住在中原的平野上的了。(這是趣味上的,並不是政治上的理由。)   他是一個世界主義者,但是他的鄉愁卻又是特別的深。他平常總穿著俄國式的上衣,尤其喜歡他的故鄉烏克拉因式的刺繡的小衫——可惜這件衣服在敦賀的船上給人家偷了去了。他的衣箱裏,除了一條在一日三浴的時候所穿,緬甸的筒形白布袴以外,可以說是沒有外國的衣服。即此一件小事,也就可以想見他是一個真實的“母親俄羅斯”的兒子。他對於日本正是一種情人的心情;但是失戀之後,只有母親是最親愛的人了。來到北京,不意中得到歸國的機會,便急忙奔去,原是當然的事情。前幾天接到英國達特來夫人寄來的三包書籍,拆開看時乃是七本神智學的雜誌,名《送光明者》(The Light-bringer),卻是用點字印出的:原來是愛羅君在京時所定,但等得寄到的時候,他卻已走的無影無蹤了。   愛羅君寄住在我們家裏,兩方面都很是隨便,覺得沒有什麼窒礙的地方。我們既不把他做賓客看待,他也很自然的與我們相處:過了幾時,不知怎的學會侄兒們的稱呼,差不多自居於小孩子的輩分了。我的兄弟的四歲的男孩是一個很頑皮的孩子,他時常和愛羅君玩耍。愛羅君叫他的諢名道,“土步公呀!”他也回叫道,“愛羅金哥君呀!”但愛羅君極不喜歡這個名字,每每歎道,“唉唉,真窘極了!”四個月來不曾這樣叫,“土步公”已經忘記愛羅金哥君這一句話,而且連曾經見過一個“沒有眼睛的人”的事情也幾乎記不起來了。   有各處的友人來問我,愛羅君現在什麼地方,我實在不能回答:在芬蘭呢,在蘇俄呢,在西伯利亞呢?有誰知道?我們只能憑空祝他的平安罷。他出京後沒有一封信來過。或者因為沒有人替他寫信,或者因為他出了北京,便忘了北京了:他離去日本後,與日本友人的通信也很不多。——飄泊孤獨的詩人,我想你自己的悲哀也盡夠擔受了,我希望你不要為了住在沙漠上的人們再添加你的憂愁的重擔也罷。    {{right|(十一月一日)}} bjy06g347ltorm6izkuzs5ednadxmto